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生态环境整治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担当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新使命。水是生命之源、宝贵财富,水也是*最大的特色、最好的资源。*具有洪泽湖、骆马湖以及大运河、古黄河等众多河流,多数河湖具有蓄水引水送水、行洪排涝、饮用农灌、交通航运、改善环境等多种生态功能,珍惜和保护这块“风水宝地”,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环境,必须从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母亲河”开始。建市以来,我们在河湖的水环境保护和建设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但一些重点水环境功能区河湖部分监测断面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部分河湖水生植物多、垃圾多、淤积严重,影响了生态功能的发挥。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污水、生活废水逐年增加,农业面源污染逐渐增加,使少数河流的水质日趋下降。因此,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已经到了势在必行的时刻,已经成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工程。今天,我们在全市河湖建立“河(湖)长”制度,并非是水环境出了什么问题,而是在未雨绸缪的阶段,进一步引起大家的重视,唤起民众的心声,引起社会的共鸣,共同保护、清洁我们的美好家园。同时,也是通过建立河湖保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使我们的生命之源不被污染,使我们的良好生态得以延续,真正让*永远成为“华东的一块净土、*的两盆清水”。
二要充分发挥作用,勇于成为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新主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需要集中方方面面的智慧,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人大、政协的领导同志德高望重,有着丰富的工作阅历和领导经验,让人大、政协领导同志担任河(湖)长,就是要发挥大家的政治优势和职能作用,在生态*建设的第一线再创新业绩。要增强家乡情结,做保护河湖的主人公。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人大政协的领导同志大部分是*本地人,两湖两河水记录着你们童年的欢笑,伴随着你们成长的足迹,见证了你们如今的成功,对这片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如今,大家担任一条河的河长,你就是这条河的主人,要牢固树立“此河我负责,污水不准排,垃圾不准倒,我们共维护,清水留人间”的主人翁意识,把河水的整治和保护当作自己的事来做,把对家乡的挚爱之情转化为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动力。要发挥自身优势,做保护河湖的带头人。人大、政协的各位领导是*实现更大突破不可忽视、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有相当多的同志在经济建设一线工作多年,是抓经济、搞建设、促发展的行家里手,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上也必然是计多策广。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尽快对负责的河流进行“会诊”,一项工作一项工作认真做好,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抓好落实,形成团结一心共治污染、目标一致建设生态的强大合力。要切实履职职能,做保护河湖的守护神。加强对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监督,是人大、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人大、政协参与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人大、政协的各位领导要把自己置身哨兵的位置,通过组织专题审议、执法检查、参观视察等多种形式,深入调研,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保证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新机制。河(湖)长既是河湖的主人,也是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工作务实。要按照规定的“七条”职责要求,加强对河道水质改善、河湖疏浚整治、排污口封堵等工作的督办和日常监管工作。通过每月的现场调研察看、调阅相关部门的水情水质资料,明察暗访和民众举报等形式,督查各级政府消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重点水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的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的监督,及时将排查出的问题,向有关责任单位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各县区要全面调查本辖区内的重点水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和河道、湖泊现状,制定本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要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认真落实管理和保护责任,做到每条河道“河长”人、责任人、责任单位、管理制度的“四到位”,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每一条河、每一段提防、每一亩水田。环保、水务、农林、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调,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每一次监测、记好每一笔数据、备好每一份资料,为河湖保护和治理提供优质服务。要不断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技术扶持,为河湖保护和治理多作贡献。新闻媒体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活动,加强广大干部群众“护河、护湖、护水”的意识,形成全员保护环境的浓烈氛围,共同打造我们河清湖秀水绿的生态家园。
四要强化组织领导,努力开创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新局面。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ss333”为你整理了这篇贯彻落实全省旅游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民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
根据民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民环督整改办发〔2020〕7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交办问题分解表,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启动编制旅游规划,排查旅游设施,整治外围生态环境,结合扁都口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现就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省市县文件收悉后,我局立即行动,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中央、省、市新精神、新要求来审视整改工作,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极端重要性,把整改旅undefined业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按照《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交办问题分解表》,列出整改清单,认真归纳梳理,立即进行整改,切实把旅undefined业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坚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二、启动编制旅游规划。认真贯彻落实undefined新时代生态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统筹景区、县城和镇村旅游资源,加强规划衔接融合,按照《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高标准、高起点编制《民乐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体育规划》《民乐县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A级旅游景区创建规划》,修编《民乐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在规划中重点加入对祁连山现有旅游资源科学、系统评估篇章。目前,各项规划正在启动编制中,力争12月底编制完成。
三、系统排查旅游设施。在扁都口生态休闲旅游区已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牌的基础上,更新石灰窑河道北侧、原一号停车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牌3块。对扁都口景区开放运营区域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处破损围栏、标识标牌进行维修加固,同时在封育区围栏处更新生态环境保护警示宣传标识8块。组成环卫人员,对景区实验区、外围保护地带破损的遮阴网、陈年垃圾进行清理。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修订完善《民乐县扁都口生态休闲旅游区长效监管责任书》、《民乐县扁都口生态休闲旅游区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充实监管内容及巡查范围,增加巡查次数,建立巡护台账。同时,加强景区值班值守,确定专人定期不定期对植被恢复区域进行监督、巡查和管护,确保生态整治成果。
作者:程春娥 程卫峰 黄洁 单位:洛阳市新区水系管理处 洛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洛阳市河渠管理处
城市水系湖、渠生态治理是一项持久的环保工程,我们除提高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外,还应采取将城市市政雨污分流,湖、渠两岸污水截留的办法,为湖、渠截断污染源,截断后的污水输送到污水处理厂,经过生化二级处理后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再排入渠湖。城市水系富营养化的防治对策对城市水系富营养化,要采取改变水域的水文和物理特性,这是减轻富营养化的有效方法。一是减少水体中的磷负荷;二是削弱负荷;三是加强管理,严禁养鱼投饵,水裴河。断面上游建有香山中型水库一座,建有小型水库18座,总控制面积108㎞2,占测站控制面积的39%。香山水库最大库容量8380万m3,水库除防洪外,主要以城市供水为主,发电和少量的农业灌溉为辅。为了增加入库来水量,又在金水河的一条支流上建拦水坝一座,引金水河水入香山水库。河流特性卵石河床。断面以上干流长度25.6㎞,干流坡降4.7‰。测验河段顺直,无串沟,左右岸直立浆砌块石,河床规则。基本水尺断面在右岸。基本水尺断面上游1000m有公路桥一座,基本水尺断面下游100m处的公路桥为本站的流速仪测流断面,断面控制良好。新县站所在的潢河属山区性河流,洪水来得快去的急,洪峰滞时一般在0.5h左右。洪水特性本站受季风环流的影响,洪水类型主要是暴雨洪水,暴雨多集中在汛期,常发生在6-8月,以7月发生的频率最高,产生暴雨的天气系统主要有低压槽、冷锋面、切变线、涡切变和台风等。西南低涡切变线东移是本区域暴雨的主要天气成因之一,它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历史上曾多次发生这种现象。洪水特性主要由暴雨特征和地形特征决定,流域内大部分为大别山区,地势由北向南逐渐抬高,有利于暖湿气流的进入,气流在行进过程中受山地的阻挡和抬高,往往在山前形成地形雨。受季风影响,年内降水量高度集中,约50%~60%集中在6-9四个月,大洪水多发生在7、8月两个月份,其余月份也发生过较大洪水。
测验的影响因素基下1.5㎞和3.0㎞各建有一座橡胶坝,橡胶坝蓄水对测流断面影响较大。通过近5年的流量测验试验摸索,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基下1.5㎞处的橡胶坝雍水使基本水尺断面的水位常年保持在82.00m左右,水深达1m以上,对本站低水流量测验影响很大。流速极小,早已超过流速仪的使用范围,测流断面只好向上游迁移,由于上游情况复杂,共有4个长期临时断面,从而大大增加流量测验的劳动强度和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受水边水草生长的影响,同一水位,间隔一段时间后,面积变化很大;二是水位抬高后,水体循环慢,自净能力差,富氧化快,河底水草生长旺盛,直接影响断面流速的分布,每次都要先清除断面上下游的水草后,才能施测;三是临时测流断面一般较窄,流速增大,在光滑的卵石河床上测流危险性大;四是临时测流断面涨水期测流历时延长,对测验的精度也有一定的影响。
定线推流近几年来,国家对山区山洪灾害防治和预警的建设工作逐步推进,使我们能随时掌握上游的雨水情变化,为合理布置测次,满足定线推流提供了依据。我们的做法是:平水期,增加测次,用连实测流量过程线法定线推流;起涨初期,受橡胶坝影响,水位虽变化很小,但流量变化却很大,加密测次,一般用连实测流量过程线法定线推流;上游继续降水,橡胶坝影响因素消失,用连时序法、临时曲线法定线推流。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测流时,橡胶坝突然放水的现象,影响定线推流的精度,对此我们正积极探索用蓄变曲线定线推流。值的注意的是,采用连实测流量过程线法定线推流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极值最好采用实测值,因为外延的度不好掌握,二是流量结点的摘录必须和水位结点的摘录一一对应,特别是实测流量转折点,因为整编程序是以水位结点为依据来控制整编信息的。
**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巩固“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成果,严防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按照工作要求,在前期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油田《关于深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胜油QHSE〔2021〕6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展开工作的组织运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机制。
服务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胜利油田HSE管理体系手册》的宣贯落实,早先也已制定了《**施工现场绿色提升方案》、《**施工绿色工作标准》等相关制度规定,明确了以生产运行中心牵头各班站责任落实,形成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目标体系,将生产经营中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全程管控和闭环管理,确保依法合规和风险受控。
加强培训教育,服务部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普法教育机制。系统梳理《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固废法》《水污染防治法》《刑法》(修正案)《“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和有关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以“知敬畏、守底线、促合规”为主题的全员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依法合规和遵章守纪意识。
二、全员参与,做好生态环境的排查整治工作。
服务部具体由QHSE领导小组牵头,生产运行中心督查各班站逐项对照水污染防治、废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环境应急管理七大类排查内容,采用逐一清单化排查方式,制定形成排查任务清单,做到每项排查任务都要定人、定责、定时,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三、区部联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顺利进行
服务部与桩西采油厂各管理区工作上紧密衔接,在生产作业环节上互相配合,安全环保措施得当,各类生活、废旧垃圾归位收集,杜绝现场跑滴漏现象,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工作。
四、服务部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全体员工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治,健全环境应急预案制度。
2、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服务部全体员工的生态环保意识,同时,做到直接作业环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宣传服务并举,强化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服务部长远发展规划中,做到自主、自觉、自律、未雨绸缪,生产经营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3、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务部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把环境安全隐患督查监管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每一个环境安全隐患点,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安全隐患,将及时把信息通报给桩西采油厂各管理区,实行区部联动,共同筑起一道安全防线,确保一方清水净土。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关键之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实现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化问题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和建县40周年。
二、工作任务
本次排查整治重点围绕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生态修复治理、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6个方面,聚焦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涵养、水土保持、河湖“清四乱”、产业布局、节约水资源及各类督察、巡视、审计反馈整改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一)生态破坏方面
1.重点排查整治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非法开采、矿业权退出不彻底,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各类采砂、采石、采矿企业项目审批及验收手续,矿业权日常监管,超时限、超规模、超范围开采、以采代探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线及林地草地问题;河道、耕地非法采砂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林草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环境污染方面
2.重点排查整治全县各领域各行业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重点排查整治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缓慢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乱排乱放、暗管排放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4.重点排查整治辖区内河流沿岸违法设置的排污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环境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
5.重点排查整治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6.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地6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重点排查整治公路扬尘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重点排查整治烧荒、烧秸秆、烧垃圾、烧落叶杂草等违法行为和违规使用塑料薄膜、废弃农膜回收不到位等白色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处置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危险废物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规范堆放、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医疗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10.重点排查整治畜禽养殖厂废弃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重点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不规范,渗滤液渗漏污染环境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三)环境风险方面
12.重点排查整治沿河、沿库生产企业环境风险隐患以及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不到位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临大高速、旅游大通道等生态敏感区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可能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以及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不力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
(四)生态修复治理方面
14.重点排查整治砂厂、砖厂采矿区及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重点排查整治生态敏感区域生态功能退化、草场林木退化等问题、草畜平衡措施落实不力、草原减畜任务未完成、禁牧措施不落地等问题,生态治理修复措施落实不到位,自然保护地违规人为活动等情况。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林草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16.重点排查整治各类水土保持工程、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区域植树造林工程落实不力问题,以及日常水土保持预防、监测、监督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水保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草中心
17.重点排查整治河湖长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不到位,非法围河围湖、以及在行洪区非法堆放固体废物、违法建设房屋、违法种植养殖等情况。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高质量发展方面
18.重点排查整治违反产业政策项目环境上马的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等工程项目和“散乱污”企业等问题,以及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化工等行业企业环境安全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围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基本要求,排查整治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合理用水,以及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取水、超采地下水、中水回用目标不落地,以及大水漫灌、违规占地挖湖等侵占耕地和浪费水资源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
20.逐一排查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两轮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办结销号的问题,要排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出现问题反弹、是否存在群众反复投诉等问题,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治到位;对正在组织整改的问题,要强化部署、加大力度、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28日至3月3日)
按照省州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谋划召开专题会议,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4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实际,围绕排点,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帐。坚持从实际出发,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整治的,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4月21日至5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在确保全面排查到位、查处整治到位的基础上,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排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对共性问题加强政策指导,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组织凝练一批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为持续推进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县政府各副县长要切实担起分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及本行业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县直部门按照《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企业要严格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明显后果或不良反应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关键词:航道整治工程;水域生态环境;影响;应对措施
在航道整治工程建设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水域生态的影响,维持生态平衡。
一、航道整治工程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丁坝工程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一,施工阶段。丁坝施工会扰动水体及底质,使底泥污染物和泥沙颗粒物悬浮,水体浑浊,水质变差;水流和泥沙情况发生突变,使得原有流速、水深和底质条件也发生突变,不能适应这种突变的底栖动物和鱼类便会受到生存威胁,种类和数量下降。此外,施工临时工程侵占河岸空地,破坏植被,以及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污染物的排放,也是丁坝施工对水域生态不容忽视的影响。
第二,运营阶段。运营期丁坝工程是通过改变所在河段的流场分布、水深条件,使河床冲游、底质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多种生态因子,对底栖动物和鱼类生存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丁坝建成后,其附近会形成不同的流态区域。急流区由于流速大,河床易冲刷,底质条件恶劣,不适合大多数底栖动物和鱼类生存;回流区生态条件相对良好,适合底栖动物栖息和水生植物扎根,~类等其它动物也会选择在此生活。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坝田过度淤积甚至淤死,反而使鱼类等丧失生存空间,恶化水域生态。
(二)炸礁工程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首先是炸药的爆轰阶段,在爆炸瞬间会释放出大量能量,瞬时产生的高温、{压使药包周围的礁石破碎,并在水下形成强烈的“爆轰波”。爆轰波的强度很大,对水生生物的杀伤力很强,同时,礁石爆破后形成的碎石会击打和掩埋水生生物。爆破产生的碎石击打鱼类等水生动物,轻者体表破损,重者可能直接死亡。
其次是冲击波,冲击波的强度虽小于爆轰波,但涉及水域广泛,持续时间较长,因此对水生生物的损害较爆轰波严重得多。它主要是通过瞬时高压损伤大多数反应敏感的水生动物的恕⒀管、必脏、巧、胆、脾、肾、肺等器官姐织和神经系统,使其立即或延迟致死,离爆炸中也越近的水生动物受损害越严重。
(三)疏浚工程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底泥疏後直接挖除了底栖生物,会破坏鱼类的食物链,使鱼类失去食物来源。较大面积的疏後还会减少水生维管束植物的分布和生物量,造成河道水体的有机物成分向藻类转移,将有利于藻类生物量的发展。航道疏後会引起底沙悬扬,在转移疏泼物时会在水中洒落泥沙,这些不仅造成局部水域的浑浊,在底泥受污染时还会增加水体二次污染的风险,从而对水域生态产生不利影响。疏浚工程的弃土处理还会造成弃土区域水质浑浊,悬浮物浓度上升,会有造成二次污染的潜在威胁。
二、航道整治工程水域生态环境影响的应对措施
(一)合理规划整治工程
由于每个地方的地理因素不一致,气候条件、人类活动习惯自然也会有所不同,河流也是大相径庭,但是所有的河流都尤其自身规律存在的,因此只有掌握了河流的规律和特性,才能够达到合理规划航道整治工程的目的。首先应结合河流的特性和航道整治的基本原则进行规划,其次应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作为整治工程的重点,最后要给予河流一定的自由度让其自己发展,适当的对河道边界进行调整,这样才能满足合理规划航道整治工程的要求。
(二)合理调整施工方案
应根据航道整治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合理调整工程施工期和施工方案,主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由建设单位牵头,设定专人负责处理工程施工单位与环境保护目标(水生生态系统)之间发生的环境问题,监督在施工期间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第二,长江上中游家鱼的繁殖期和苗种洄游期是3―7月,沉D型排、抛石、抛投透水框架等涉水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在该期间进行,避开鱼类繁殖和洄游的主汛期,减轻工程施工对鱼类繁殖的影响,同时陆域铺X型排、岸坡施工不受鱼类繁殖期限制,但机械噪声可能对鱼类有干扰,应规定繁殖季节陆域施工装载机、铲土机等产生较大噪音的施工应尽量避开清晨和江水大幅上涨时段,实在无法避免的应通过采取措施减少冲量、能量向水中的传播。
(三)采用生态工程材料
采用生态工程材料能够很好地改善航道整治工程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工程材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柔韧性、整体性、亲和性、经济性。柔韧性,生态工程材料一般为网状性,这种形状的材料能够使用不同地基的沉降工程;整体性,采用多缠绕的网状材料,能够将相邻单位融合成一个整体,不会因为材料断裂而影响整个工程;亲和性,多孔结构的生态材料具有透水性,能使河流与物质进行直接交换,且不会影响水域生态环境中的植被进行自我修复,更加利于维护水域生态环境的平衡;经济性,生态材料十分利于机械进行水下操作,且若不使用钢材进行施工,可直接就地取材,真正做到经济实惠。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目前航道整治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就越来越明显。相关部门在开展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时,应该对环境保护重视起来,通过分析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来规避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从而确保水域生态平衡。
关键词航道整治工程;河流生态环境;影响
abstractthe navigation channel regulation in inland waterway ordinarily includes dredging works,reef blasting,revermene works,spit catting works,aids to navigation,facilities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among these,the dredging works and reef blasting will make some influence to aquatic ecosystem. through analyzing the influences of the constructing to phytoplankton,zooplankton,benthos and fishery resources,especially the focus on the influence of the reef blasting to aquatic ecosystem,and the constructing to the habitat of rare aquatic ecosystem and to the migration pathway,according to the order of preventing,alleviating,restoring and compensating,the measures of the aquatic ecosystem protectingwere put forward to avoid and alleviate the influences of the navigation channel regulation in inland waterway to aquatic ecosystem,so as to provide some experiences in the environment protecting of the the navigation channel regulation in inland waterway.
key wordsnavigation channel regulation;aquatic ecosystem;effect
河流生态修复方面,目前我国仍处于起步和技术探索阶段,河流整治工作基本处于水质改善和景观建设阶段。缺乏传统水利、生态系统栖息地和景观的有机结合。多数地方的河道整治,尤其是中小型河流,其理念仍停留在渠道化、衬砌等已被发达国家舍弃的做法[1]。内河航道整治使自然河流渠道化,从而破坏水生生物的产卵场、栖息地和河流形态的多样化,以及减弱河流的自然净化能力和破坏其生态环境,因此应做好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合理的水生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2-4]。
1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
1.1施工对浮游植物的影响
藻类是一群具有叶绿素和其他光合色素、能进行光合作用的低等植物,是自然水体的原始生产者,多数藻类是鱼类或其他水生动物的饵料。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对浮游植物的影响主要是航道整治阶段,因新建堤坝、旧堤坝拆除、水流发生变化等引起局部水域水质浑浊,影响阳光透射,使水中浮游植物光合作用暂时降低,不利于藻类生长繁殖,数量减少。待工程结束后,水深相对增加,水体透明度增大,有利于浮游植物光合作用,可促进藻类繁殖,受影响河段藻类的数量可很快恢复到原有水平。
1.2 施工对浮游动物的影响
水域中的浮游动物是许多经济鱼类和几乎所有幼鱼的重要饵料。浮游动物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在水域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和能量转换中,浮游动物与水生植物、底栖动物、浮游植物一起,各占有重要位置。浮游动物与浮游植物一样,在航道整治阶段,因施工影响而使其数量减少,因工程结束逐步得以恢复。航道整治前,碍航特征为急、浅、险,整治后水流趋于平缓,流速降低,则泥沙含量减少,水深增加,水体透明度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原生动物、轮虫及浮游甲壳动物的繁殖。预计整治后河段中的浮游动物数量会有所增加,但种群结构不会发生大的变化[5]。
1.3施工对底栖生物的影响
底栖动物是长期在水域底部泥沙中、石块或其他水底物体上生活的动物。自然水体中底栖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与底层杂食性鱼类有着极大的关系。航道整治工程对底栖动物较大的影响是直接改变了其生活环境,从而使其种类、数量、分布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挖泥和抛投过程对其影响较大。底栖动物随着挖出的底泥,从挖泥区被人为地转移到深水区抛泥,使挖泥区的数量明显减少;抛投区底栖生物因遭疏浚弃土和礁石覆盖而死亡。喜浅水急流的种类因不适应新的环境而逐渐死亡,少部分适应性强的种类则存活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局部的原有平衡被破坏后,由于生态效应作用将会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新的平衡。水下炸礁、疏浚、抛泥都是人为地改变底栖动物的生活环境,仅改变了部分河段的底质环境,对整体底栖动物的影响并不大。
1.4施工对渔业资源的影响
疏浚和抛投工程对鱼类的影响方式较为相似。由于鱼类的游泳活动能力较强,在疏浚机械或施工船舶的扰动作用下,鱼类将会被驱赶出施工水域,因此疏浚和抛投工程对鱼类的直接影响较小;但如果影响底质面积较大,则将对施工后的底质和生境恢复产生不利影响。一般内河航道疏浚施工过程中,对暴露于设计水深之上的岩石采用水下爆破的方法予以清除,对渔业资源会产生一定不利的影响。与疏浚和抛投工程相比,水下炸礁在对渔业资源和底栖生物的影响方式上有很多不同的特点,因此水下炸礁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炸礁是施工中用来保证设计水深的常见方法,所采用的工艺通常为打孔(8~10个孔)、起爆、清除,一次起爆药量8~12 kg,所采用的炸药多为防水硝铵炸药。现采用类比分析的方法,参照“辽东湾双台子河口利用水中放炮进行石油地震勘探(使用4 kg硝铵炸药)”的相关试验结果,预测水下炸礁对水环境及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1.4.1工程炸礁对水环境的影响。水下爆炸后,爆炸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一是重金属的变化状况。爆破未引起江水中重金属的浓度变化,原因是调查沉积物中重金属含量低,爆炸后,沉积物中重金属与江水混合,不会产生明显的溶出现象。因此,沉积物中重金属的含量直接影响到爆破后重金属的变化。二是有机物的变化。cod和toc的浓度是江水中有机物含量多少的直接反映。结果表明,这2项均有所增加,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三是水下爆炸对江水的影响主要是浑浊度和悬浮体的增高,如在某水域长期进行水下爆炸,产生的高浑浊水团由于水流产生的输移、扩散和沉降作用,会影响周围生态系统,威胁水生生物资源。
1.4.2工程炸礁对水生生物及水产养殖的影响。一是对水生生物的影响。长期生活于高浑浊水团中的生物,其鳃部会被悬浮物质充塞而呼吸困难,影响发育,甚至引起窒息死亡。此外,水体中悬浮物长期过量会妨碍生物的卵和幼体的正常发育,破坏鱼类及其他动物的栖息环境,抑制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减少动物的饵料。二是对鱼类的影响。据资料记载,4 kg炸药在浅海水下爆炸,距爆炸中心20 m以内,对150 g左右的鱼类致死率可达100%,而在40 m左右致死率可达33%,50 m以外则是安全区。另据国家海洋研究部门对海上石油勘探表层除泥对海洋生物影响的原体试验结果表明,在水深8~20 m,单次起爆用药量8~10 kg的试验条件下,在距爆破点50 m范围内出了鱼、贝等死亡,内脏破裂;在50~100 m范围内,鱼贝类出现精神忧郁,皮坏死、内脏损伤、发育慢或停止发育等现象;100 m以外,对鱼贝类生存无较大影响。因此,参照该试验的结果并在施工中采取毫秒延期爆破方法,炸礁施工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范围保守起见可确定在400 m范围以内。由此可见,对于鱼类及其他活动性强的游泳生物来讲,爆炸的直接杀伤作用影响较小,除少部分致死外,大部分将迅速出逃,游迁其他水域。调查进行炸礁点周围有没有鱼类索饵区、产卵场、越冬场,整治的河道是不是主要鱼类的重要洄游通道,对于有洄游性鱼类通过需调查鱼类的洄游期,炸礁要避开鱼类集中的栖息地和洄游性鱼类的洄游期。三是对底栖生物的影响。水下爆炸可使位于爆炸中心附近的贝类及其他底栖生物当场毙命,除强声压致死外那些致昏而处于半致死状态的底栖生物,在遭到由爆炸激起的大量泥沙石块掩埋之后,也难逃窒息死亡的命运。由于爆炸量相对集中,沉积物破坏面积相对不大,而且施工时间控制在枯水期施工,底栖生物的资源量处于较少的时期,因此这部分影响不予考虑。四是对养殖区的影响。调查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养殖区,为避免施工活动对捕捞区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务必加强施工组织安排,将施工期控制在枯水期内,且应在施工前与有关村镇密切联系,充分协商,做好作业区内捕捞网具的迁移工作[6]。
2施工期水生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2.1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减少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水下施工作业。选用装载能力大的运输船舶,降低船舶往返频率,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增加对水生生物和鱼类的影响程度。为确保工程爆破作业安全,减少炸礁(石)震动对江上作业船舶与人员的影响,施工单位在拟定施工方案时应根据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起爆药量应控制在所引起的爆炸的地震速度在规程中所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并在施工过程对爆炸产生的地震效应进行监测,掌握合适的一次爆炸的用药量。其次在导爆方法上,尽量采用导爆索串并联的传爆网络和毫秒延期爆破方法,以减少冲击波、飞石及淤泥对周围水环境、生态环境与水产养殖区的影响,切实做好安全爆破作业。尽量避免对鱼类,特别是珍稀水生生物产生影响,建议正式施工前应先以少量炸药进行试爆,对需炸礁的河段分段进行,实行点炸,起到在施工区域内驱赶鱼类以及珍稀水生生物的作用,尽可能将鱼亡量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建议航道整治作业避开鱼类产卵孵化高峰期及珍稀鱼类的洄游季节(一般为4—6月)。
2.2设置拦网,实行监测,采用生态修复措施
施工单位在与当地渔业部门协商的情况下,可考虑在炸礁和爆破作业前一天,在距炸礁点和爆破作业点中心上下游400 m处分时设置拦网,炸礁和爆破作业后撤网。在航道整治过程中,需开展全程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炸礁、抛投对水环境、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状况,以便及时调整作业方案,防止对河流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施工中建设方应主动与作业点附近的渔民就作业时间进行协商,以减少渔业资源损失。施工过程中发现珍稀水生动物,应立即停止。如发现有因施工行为而误伤的珍稀水生生物,应暂停施工并报告渔政部门共同处理。可采用河道、河型多样化的生态修复措施,设置人工产卵床,建设人工产卵场、栖息地和回游通道,以及人工放流等措施缓解。内河航道整治对河流生态的胁迫主要是生物生境和生态条件的改变,因而修复措施以河流生态水工学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为主[7]。
3参考文献
[1] 水利部全球-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河流生态修复技术现状及展望[c]∥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河流生态修复技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2] 陈会东,王志勇,周斌,等.顺德水道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r].天津: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2005.
[3] 崔树彬,刘俊勇,陈军,等.论河流生物-生态修复技术的内涵、外延及其应用[j].中国水利,2005(21):16-19.
[4] 崔树彬,王现方,邓家泉.试论珠江水系的河流生态问题及对策[j].水利发展研究,2005,5(9):7-11.
[5] 于国荣,夏自强,蔡玉鹏,等.河道大型水库水力过渡区及其生态影响研究[j].河海大学学报,2006(6):618-621.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社会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平法政办〔2021〕2号)要求,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调解,是指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在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与本机关职权相关的各类矛盾纠纷,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环境污染纠纷,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 本机关负责的行政调解具体范围包括:
(一)与本机关实施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相关的争议纠纷;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调解的污染赔偿、生态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
(三)其他应当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调解的争议纠纷。
第四条 重大复杂的争议纠纷,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参与组织行政调解;一般争议纠纷,由具体业务科室按照各自职责进行调解。
办公室负责协助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处理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争议和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
法规科负责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后涉及履行相关的争议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
水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负责职能范围行政许可相关的争议和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
其他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职能范围内行政管理行为相关的争议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
第五条 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工作应遵循合法合理、平等自愿、属地管理、优先及时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争议纠纷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要求行政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就争议纠纷主动提出行政调解要求。
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诉讼权利,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对调解不成功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其他救济途径。
第七条 生态环境行政调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收件。当事人申请行政调解的,由行政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即法规科)统一收件,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受理。行政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收到调解申请后,根据申请调解的事项内容,及时指定具体办理行政调解的科室,并将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转交相关科室。办理科室依法提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书面通知当事人,并报行政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
(三)调处。办理科室受理行政调解后,应及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遵循的程序及相关事项。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对事实简单、争议不大且能够即时履行的纠纷,可以当场组织调解。
(四)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除当场调解(并履行)的案件外,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载明当事人情况、调解请求、基本事实、争议焦点、调解结果(包括履行内容、方式、期限等)、救济方式等事项,交由各方当事人签名确认,调解员签名并加盖我局印章。
(五)归档。行政调解案件具体经办部门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和规范,及时归档编号,做到一案一档。归档文书材料应包括:目录、调解申请书、调解告知书、调解协议书、送达回证等。
第八条 在处理与生态环境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民事纠纷时,应首选调解、协商处理模式,做到行政管理和调解并重。
第九条 对不愿进行调解或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争议,办理科室要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对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争议纠纷,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诉前、诉中调解工作。
第十条 积极探索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调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第十一条 加强对生态环境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行政调解技能,加快提高行政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
开展行政调解应当以“和为贵”为核心,把行政调解文化建设贯穿于生态环境行政机关文化建设中,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宣传法律法规、践行行政调解文化全过程。
第十二条 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每半年要统计行政调解工作数据和情况,报送局法规科汇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社情民意和争议纠纷的收集排查工作,对行政调解案件数量、争议纠纷类型、调解结案方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分析研判,为本机关科学决策、维稳及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收到当事人有关争议纠纷的诉求、申请等,对依规定属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得推诿,落实办理人员及岗位责任。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法规科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文书模板
附 件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文书模板
一、行政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地 址;法人及社会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姓名、电话、职务
被申请人:
行政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
特申请予以调解。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二、口头申请行政调解笔录
申请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法人及社会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姓名、电话、职务
被申请人:
行政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
(申请人确认)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记录人(签名):
三、行政调解征求意见书
. (调解其他当事人):
你(单位)与 (申请人) (纠纷案由)一案,现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调解。如你(单位)同意调解,本机关将择期举行行政调解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当事人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四、行政调解受理通知书
。 (申请人):
你因于 年 月 日申请本机关(单位)进行调解。经审查,该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单位)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年X月X日
(调解单位章)
五、行政调解不予受理通知书
。 (申请人):
你因于年月日申请本机关(单位)进行调解。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请向(指出解决路径)。
特此通知。
X年X月X日
(调解单位章)
六、行政调解会通知书
:
你(单位)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 之间(纠纷案由),经你们双方同意,本机关(单位) 决定于年 x月日分在(地点)举行行政调解会,由(调解员)组织调解。请你(单位) 准时出席。不按时出席调解会,且事前未说明理由。视为放弃调解。
申请调解员回避的,应当在调解会举行前向本机关提交回避申请。
委托人参加调解的,应当在调解会举行前向本机关提交委托书。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X年X月X日
(调解单位章)
七、行政调解终止通知书
。 (申请人):
你因于年月日向本机关(单位)提出的行政调解申请。本机关(单位)受理后,经多次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现本机关(单位)决定终止调解。根据规定,请向(指出解决路径)。
特此通知。
X年X月X日
(调解单位章)
八、行政调解协议书
编号:
当事人(甲方):
当事人(乙方):
现已查明:
本机关(单位)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1.
2.
3.
......
履行协议方式、地点、期限: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 X份,双方当事人、XXX行政调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在场人员(签名): 调解员(签名):
年 月 日
(调解单位章)
九、调 解 笔 录
时间:
地点:
事由:
当事人:
参加人:
笔录:
【关键词】环境立法;环保教育;垃圾“分类处理”;环保NGO
继2013年廊坊市政府对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信息的多次,及环保部对廊坊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公布(超标天数比例为63.9%),本市的环境治理再次成了廊坊人关注的焦点。实际上日本也走过“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最终取得了“双赢”。其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全社会对环保事业的积极参与。本文通过借鉴日本的成功经验,结合廊坊实际,找出动员廊坊全体市民全社会积极参与环保的有效措施。
1 日本政府提高环保社会参与程度的方法
1.1 完善国家环境立法体系
为确保全社会都积极参与环保,日本政府不断健全环保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如20世纪60年代的《环境污染控制基本法》、《公害对策基本法》等。1970年制定了防治公害的6部法律,并对原有的8部相关法律进行修正。80年代,针对高技术污染问题,“新阳光计划”、“月光计划”开始实施。90年代,确立了“环境优先”原则。2003年颁布了《环境教育法》,从学校、企业、社会三个层面强化生态伦理与环境法制教育。
1.2 开展“三位一体”的环保教育
在日本普遍使用“环境保健”而不是“环境保护”,一字之差折射出对环境的尊重和重视。
1.2.1 学校环境教育
日本政府早在1971年就决定在小学课程中增加有关公害教育的内容。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就系统地向学生讲授环保知识和理念,从小学到高中环保都是必修课。孩子们还走出校门,参观垃圾和污水处理厂等。
1.2.2 家庭环境教育
为培养孩子们从小“爱护大自然”的环保意识,周六、周日妈妈们自发领着孩子到草坪捡纸屑垃圾。给他们看环保方面的书籍、电影等。
1.2.3 社会环境宣传教育
政府设立了节能日、节能月、节能检查日,来加强人们的环保意识;许多社区都有环保教育中心,如东京的板桥区环境中心是向社区的全体居民免费开放的。有的还有环保示范餐厅、人类自然博物馆、屋顶花园等;在宾馆、饭店、车站等公共场所,随处可见图文并茂的环保宣传资料。
1.3 提高广大民众的参与热情
节能环保是一项人人有责的公益事业,因此日本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来提高民众的参与热情。
1.3.1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1)细致、到位的政策引导。从1980年,政府逐步执行垃圾分类。上胜町已把垃圾细分到44类。为帮民众培养垃圾分类习惯,政府在居民区划定“垃圾指定丢弃处”并设有监控镜头,发现未按规定扔垃圾的,由专人追踪到户并将垃圾退回。严重违反者可能被视为犯罪。
(2)激励制度。建立困难家庭买分类收集桶的补助金制度。日本上野原市为鼓励市民减少垃圾和分类处理,对家庭购置电动垃圾桶设立了补助金制度。还设立资源回收奖,旨在激发市民回收有用物质的积极性。
1.3.2 推动公众绿色消费
日本非常重视引导公众的绿色消费,运用经济杠杆来促进民众对环保的参与度。如为促进低公害车的普及,实施低排放车认定制度。消费者购买通过认证的车辆,可享受不同幅度的车辆购置税和使用税的优惠;购置以天然气为燃料或混合动力车等低公害车辆的公共团体,可得到政府的补助金。其中的川崎市为鼓励使用电动汽车,给予价差1/4 的补助,以及停车费、高速公路费等方面的优惠。
1.3.3 开拓畅通的环保参与渠道
政府为市民开通了畅通的环保参与渠道,保证了民众的监督权。如日本地方政府对与环保相关的信息都保持公开的态度。普通市民、社会团体可以通过公告及时了解到环境政策的规定以及政府和企业对环保的贡献情况;通过参与听证会、递交居民意见书来对环境问题提出建议。
1.4 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环保
政府主要通过一系列财政政策引导企业转型,使其完成了从被动治污―主动治污―积极强化环境责任、提高企业生态环保形象的路线转变。
1.4.1 特别会计制度
日本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方面都会充分考虑对环保的投入。如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这类建设和运行费用高的环境基础设施方面都是由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行。由于是政府行为,因此能做到污染物的最大无害化。
1.4.2 税制改革
对于从事环保设备的企业在税收方面加大设备折旧率、减免固定资产税等税收优惠。如川崎环保城落户企业使用指定节能设备,可选择设备标准进价30%的特别折旧或者7%的税额减免。
1.4.3 补助金制度
对于将3R技术实用化、技术开发期在两年以内的新企业,政府补助率最高可达费用的2/3。以川崎为例,环保城内的企业在引进节能设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方面,得到了政府给予的相当于总投资额50%的补助。
1.4.4 融资制度
对从事减少废弃物产生、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研究开发等活动的民间企业,可享受政策贷款利率;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业单位可以简化贷款手续,延长偿还期限。
1.5 鼓励民间环保NGO组织的发展
目前日本的环保NGO在1.5万个左右,主要活动为推广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开展环境教育等。如从事废纸再利用的环境NGO,推动了白色度70再生复印纸普。政府通过多种途径鼓励环保NGO发展。1998年颁布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降低了NGO法人的准入门槛。在资金方面扶持,NGO的活动资金中政府扶持资金和补贴高达9.9%。
2 日本的成功经验对廊坊市环境治理的启示
近年来,廊坊市把环境保护作为立市之本,在环保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从整体来看环保现状还不乐观,市民、企业的环境意识、环境伦理道德水平不够高,参与环保的自觉性很差。日本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全社会全民对环保参与的经验值得廊坊借鉴。
2.1 完善环保立法、加强环保执法
廊坊市对环境问题的处理在法制上明显滞后,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白色污染”治理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等。廊坊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本市的法规政策,确保环保有法可依。虽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环保法律,可法律的实施效果却差强人意。化工厂不按规定排污、火电厂脱硫设施不达标、垃圾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等。因此廊坊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还要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要提高环保部门的地位,使其在治理环境时同公安、税务一样有更多的权威性。
2.2 完善环保教育方式
廊坊市民的环保意识不高,与政府对环保教育的宣传不到位有关。今后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将环境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途径来创新环保的宣传方式。如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科学馆等一些公益场所开办体验式教育,促使市民加强忧患的环保意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墙报等工具加大环保的社会宣传力度。
2.3 制定经济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参与环保
与传统行政命令式的环境管制相比,经济激励政策对推动企业节能减排、积极参与环境治理的效果更明显。廊坊市政府应加大对环保的预算投入,用于鼓励有使用价值的新工艺的开发研制,并给予企业必要的补贴和税收优惠。如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将对引进再循环设备的企业减少特别折旧、固定资产税和所得税;对引进的先导型能源设备、对企业采用的高效实用技术予以补贴并简化贷款手续等。
2.4 注重政策细节
注重政策细节及衔接,能较大程度地提高政策效果,一些细节的疏漏就可能导致政策难以发挥作用。如我国包括廊坊在内,对于垃圾也进行了可回收、不可回收的分类,但是分类不够细致,并且对哪些属于可回收、哪些属于不可回收垃圾没有详细说明,居民没有学会分类,导致分类失去了实际意义。借鉴日本做法,廊坊市政府制定分类手册,免费发放给市民。通过小区摄像头监督、舆论压力及奖赏、补贴等鼓励措施,保证垃圾分类能顺利实施。
2.5 确保公众参与渠道多样化
政府应积极拓展环保公众参与的渠道。借鉴川崎市经验,设立由政府官员、节能专家、居民代表和企业人士组成的“公益协会”,研究廊坊的节能目标和实施计划;开展社区环境对话,建立完善的意见反馈机制;建立全国性的环保NGO协作网,组织NGO及志愿者搜集环境信息,向市政府、人大、市政协提交有建设性的环保方案。
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有必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在全体民众的努力下,廊坊最终会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治理、全民参与、根植基层、覆盖全社会”的环保网络,实现生态廊坊的伟大目标。
【参考文献】
[1]窦林娟.日本提高环保社会参与程度的方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法制与社会,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