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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器械;特殊药品;监管
【中图分类号】R197.3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4-0687-0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疾病控制中心等医疗机构是药械最主要的使用单位,是药械消费的最终环节,有其特殊性,广泛性、复杂性和安全性,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械的监管不但关乎国计民生而且是我国药品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全国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任务繁重,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以实施“十二五”规划为契机,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全面提升药械监管力度,促进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
1.药械监管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业迅猛发展,其中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始于2002年,在我国的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多家医疗机构和医疗生产企业全面展开,品种包括心血管内支架、心脏瓣膜、角膜塑型镜、骨科植入物等。2004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目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已覆盖全国多个省市县,已实现了网络在线实时报告。再者,特殊药品的管理是医疗机构药械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工作之一。2007年8月,全国特殊管理药品监控信息网络正式开通,开始对其实行动态监控。
随着国家卫生部门不断重视,药械监管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各机构各类监管数据信息分散而独立,得不到有效利用。目前各类监管数据分别由不同职能的科室统计和记录,而且数据的结构不一致、关联性差,共享机制不健全信息不流通。另外,有限的监管资源还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资源浪费。管理模式的滞后造成各部门对企业重复监管效率低下,制约我国药械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
2.我国医药体制的不断深化和改革,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逐步完善,但监管部门自身依然存在以下困惑,制约着整个行业监管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2.1 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层次不一。药械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的监管起步较晚,相对药品而言医疗器械监管的技术含量要高得多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监管人员又不能很好的掌握各类医疗器械的性能、质量要求和操作规程。再者监管人员大多是中专,大专生为主,在检查中对某些医疗器械不了解知识结构匮乏,自身也缺乏主动性,阻碍着其监管的力度和效度。
2.2 多头监管制约着医疗器械的有效性。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技术、行政和卫生监督设在多个部门,药品已建立和实践了逐级抽验、送检、检验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和程序,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药品的有效监管。而医疗器械只有国家评价性抽验,没有综合性检验机构,日常监督抽验自主性受到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医疗器械的监管的有效性。而目前,医疗器械大多是由医疗机构的药剂科管理,特别是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独立设置医疗器械科的医院很少。药师管理医疗器械,没有经过正规的医疗器械相关知识的培训,只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的规定进行管理,有其盲目性和局限性。
2.3 药械监管法规存在不可操作性及滞后性。目前对药械的监管仅有2000年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一些部门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起步晚同时又存在滞后性和不可操作性,很难适应现时期监管工作的要求。而美国上世纪70年代中期,欧共体和澳大利亚80、90年代就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管体制。
3.对策
3.1 强化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的监管力度,点面结合、明察暗访,严查医疗机构药械重点环节,确保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管辖区内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使用单位的数据库,总结调研情况,随时评价监管的有效性和可及性并对其再评价。
3.2 加强医疗机构药械管理人员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并优化人才结构。药监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械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并积极引进医疗器械专业人才,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素质。首先加大培训力度。针对目前现状,上级监管机关局应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运用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对其进行法律法规、专业及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使全体监管人员在各方面有个全方位的提高。其次做好基层监管人员传帮带工作。上级监管部门在许可事项现场检查或日常监管时应带上基层局的监管人员共同检查,使基层的监管人员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医疗器械监管水平。最后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机制,优化人才结构。鼓励各级监管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进行继续教育再学习。并与人事管理挂钩,确保参加在职教育人员的资格认可和职称晋升,使职称和人员学历及岗位责任相符。
3.3 加强相关部门沟通与协作。目前,我国实施的分级审批许可制度导致了产品审批与管理之间安全管理链条的分割和脱节,因此,各部门应以产品安全为主线,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做到权责利统一,形成监管合力,以形成与WTO相衔接的规范的药械监管体系,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全面发展。
3.4 完善药械监管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很难适应当前药械监管的要求,国家及相关部门应根据我国医药现状,应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补充和深入,加快建设相关的药械监管法规规章体系,更好的适应我国卫生发展趋势,建立综合的、全方位的、多层次的、规范的、和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参考文献
[1] 石国胜.医疗器械监管存在三大问题[N].人民日报,2008,204,202(014):1.
[2]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S].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7号,2004.
保险业作为社会经济系统中专门处理风险的行业,具有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特点。这种特点具体体现在保险商品的特殊形态和保险经营方式的特殊性。
1.保险商品的特点
保险是一种提供风险保障的经济活动,保险商品是无形的商品。一般商品有具体的价值与使用价值,而保险商品不具备感官性特征,其价值与使用价值很难直接被人感知,又因为是无形的商品,看不见摸不着,很难刺激人们的感官,因此很难激起人们的购买欲望。人们对风险及其后果的畏惧与对保险的必要性的理解往往局限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在这之前容易存在侥幸心理。然而,安全观念上的保险消费则需要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发生。保险商品的这种需求严重滞后于消费的特点对保险经营具有重大的影响。
保险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的另一方面是:商品功能的迟滞性。它虽然是服务形态的商品,但不同于旅游、文化之类的服务形态的商品,因为旅游等形成的商品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几乎是同步进行的,生产过程的完成往往就是消费过程的结束;而保险商品则不是这样;消费者购买的是一个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承诺(提供赔偿或保障),人们购买的保险商品不能获得现时的利益,这种承诺是一种信用,被保险人交纳保费在前,遭受风险损失后能否得到赔偿则取决于保险人履行合同的愿望和能力。
2.保险经营的特点
保险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保险经营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经营的特点。
(1)保险经营资产具有负债性。一般企业的经营资产来自于自有资本的比重较大,因为他们的经营受其自有资本的约束,所以必须拥有雄厚的资本为其后盾。保险企业也必须有自有资本金,但是保险企业的经营资本主要来源于投保人按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而这些保险费正是未来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负债。
(2)保险经营风险的特殊性。一般工商企业来讲,债权人是比较少的,是少数人,一旦破产,对社会的危害比较轻。但保险公司总是需要有至少一定的保费规模,总得有相当多的保单件数,才能维持它的稳定经营,才能平衡业务的风险。所以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人都不应该太少,哪怕是相对较小的保险公司,一开始比较小,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即便是比较小的保险公司,它持有的保单件数都不应该太少。太少的话,经营是不稳定的,没办法经营的。一旦破产,就会涉及到几千万人的利益损失。一般的工商企业破产的时候,债权人比较少,他们一般不会引起整个社会的不稳定。但是保险企业的债权人是比较多的,一旦破产对整个社会的危害则比较严重。它的风险是具有长期隐蔽性的,是不易识别的。
(3)保险经营成本的特殊性。保险业的经营是以大数法则和概率论为基础的。保险经营的成本与一般工商企业商品成本相比具有不确定性。由于保险商品现时价格制定依据是过去的、历史的支出得平均成本,而现时的价格又是用来补偿未来发生的成本,即过去成本产生现时价格,现时价格补偿将来成本。同时确定历史成本时候需要大量的数据和资料,如果不能获得足够的历史数据和资料,而且影响风险的因素在不断的变动,使得保险人确定的历史成本很难和现时成本相吻合,更难和将来成本相一致。因此,科学地测定保费或费率,是保险经营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
二、保险监管的目标
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目标,是指国家监管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对保险业进行监管所达到的要求或效果。最主要的是:一是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二是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据保监会对2008年保险业监管工作的要求: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和改善监管,提高保险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好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重点抓好偿付能力执行力监管、公司治理结构监管法规落实的监督。财产保险公司要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着力加强内控建设,提高内控执行力;着力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提高经营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着力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经营管理的安全性、效益性和可持续性;着力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社会的认知度、认可度和信任度。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中心,创新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
三、当前监管工作的重点
1.加快完善保险监管法律体系
对保险业进行法律监管的基本方式是建立完善的保险法律体系。保险法的组成主要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和其他方面的保险特别法,它们分别调整不同范围内的保险关系。保险业法是对保险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具体规范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保险企业的设立程序和条件,保险企业的主管机关,保险资金的管理、使用财务计算,保险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以及违章处理等内容和行为。保险合同法是规范保险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法规,是保险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保险特别法是规范某一保险的法律,例如国家关于法定保险的各种法律规定。
需要完善的法规包括对各类专业机构(人、经纪人、公估人)的监管、保单持有人权益保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保险欺诈以及会计制度等诸多内容。为了提高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提高监管效率,修改后的法律应进一步明确保监会对保险业所拥有的专属监管权利,其行为能力不得受有关各方的干预和牵制,并适度增加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编制。此外,在法律上应进一步确立以保监会为主、其他相关机构为辅的多重监管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和职责以及保险业行业协会、专业性的保险同业协会(如人协会、经纪人协会、公估人协会、精算师协会等)的地位和作用。
2.强化非现场监管
(1)以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充足性和偿付能力额度为重点,提高监管执行力。全面落实《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加强准备金评估规范性和充足性监管,加强财务核算和绩效考核监督。对于偿付能力额度未达到监管规定、未严格执行《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的公司,保监会将依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罚,通过采取停止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停止高管任职资格审批、限制公司分红和高管层薪酬、强制分保、停止相应业务、直至退出市场等措施,督促公司改善偿付能力额度状况,提高偿付能力监管执行力。
(2)建立与公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长的沟通制度。保监会将向公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长通报监管情况,特别是公司在偿付能力、经营状况、市场行为、数据真实性、行政处罚、投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股东、董事和监事对公司管理层及公司经营情况的考核监督。
(3)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及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监管。全面落实《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充分发挥合规管理和内部稽核审计在依法规范公司经营、加强风险防范、提高内控执行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产险市场实际,对公司合规管理和稽核审计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原则。
3.对高层管理人员加强管理
为加强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强化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诚信意识,推动保险公司规范运作。
保监会2008年4月28日,《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培训对象包括保险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参加培训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办法》规定以上人员需接受基本理论、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职业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基本理论培训主要包括国家经济金融形势与政策、保险业改革与发展理论以及保险业发展政策等。法律法规培训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管有关规定以及保险公司运作的法律框架和要求等。专业知识培训主要包括保险公司战略管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以及财务知识等。职业规范培训主要包括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职业道德与诚信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4.对偿付能力进行严格的监管
《保险法》第108条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实施监控”。这是《保险法》规定的保险监管机构的一项职责。《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81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这是给保险公司设定的一条义务。赋予保险公司一项义务,就是保险公司应该保持和必须具有最低的偿付能力。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监管机构习惯把监管目标放在对保险主体市场行为的合规性监管上,忽视对偿付能力的监控,部分助长了一些公司重速度、轻效益、重发展、轻管理的粗放型经营方式的发展,今后应逐步将重点放在对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监管,要定期对保险公司进行偿付能力的测试,确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从而根本上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监会成立了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这个标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除了保监会的人员以外,还有保险公司的人员与院校的专家。另外,还建立了一个偿付能力监管协调机制,这就把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协调统一起来,把这个工作做好,其中还包括统计信息部门要对保险公司的信息质量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
[1]魏华林,林保清.保险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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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唐运祥.推进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建设提高保险业运行质量和效益[J].中国保险,2005,(6):11-13.
【关键词】合规文化 中国银行
一、合规风险管理和合规文化
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是指由于其自身没有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与流程、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已经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点财务损失、内控惩罚或声誉损失的风险;与商业银行传统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偏重于外部环境因素的偶然性和刺激性不同,从内涵角度上看,合规风险着重于强调商业银行自身主导违法违规而遭受的经济或者声誉的损失,它具有从理论上来说的内生性、广泛性、复杂性、严重性等典型特征。中国银行成所面临的风险呈现出更加复杂化的特点,除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外,还有来自于银行自身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对外部监管法律、法规理解或执行不到位等原因所造成的合规风险。
合规文化是根据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合规风险衍生出来的关于商业银行如何规避此类风险的管理方式的一种界定,完备的合规文化可以推动商业银行在经营实践中不断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其具体内涵包括以下四个层面:合规从高层做起、人人合规、要做到主动合规、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合规控制和减少损失也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因此,建立有效的合规文化是实现银行全面风险控制的长期措施之一。
二、建设中国银行合规文化的必要性
1.构建合规文化是确保中国银行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
当前,中国银行操作层有章不循、管理层违规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内部相互制衡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对银行自身的资金安全和社会形象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虽然大量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操作环节和操作人员身上,但其背后往往潜藏着操作环节的不合理和操作人员合规守法意识的欠缺,这恰恰反映出合规文化远没有浸入到银行日常的管理和决策中。
2.构建合规文化是中国银行主动适应外部监管新要求的需要
随着我国依法治理的进程明显加快,国家法律体系、法治环境日趋完善,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日趋规范、全面和严格。尤其是随着外资银行的逐步入驻,国内银行要面临的是竞争环境更加宽广、竞争却更加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需要银行主动研究适应国外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这对中国银行等国内银行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其必须建立一整套有效地管理各类风险的职业行为规范和方法,并自觉的在银行内部形成浓厚的合规文化。
三、中国银行合规文化建设的现状
1.风险合规内部体制建设不到位。目前中国银行虽成立专门负责合规管理的部门,但由限制,合规部门与审计等部门在职能上还存在着许多重叠和交叉,没有明确的界限,对于合规部门的具体职能定位还只限于按照管理层要求进行的常规审计,对于如何建立有效的合规制度也并没有必要的准备。
2.合规文化管理尚不成熟。首先,片面的绩效考核机制制约合规文化的形成。目前中国银行片面的绩效考核体制的依然存在,在经营过程中过分追求各项业务特别是新兴业务的业绩指标考核,而忽视了过程的控制,这种在指标既定的情况下进行逐级分解、倒逼业绩的片面绩效考核体制,最终必然会造成违规经营和短期行为的产生,直接扼制了合规文化建设。其次,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削弱管理。中国银行年终考核问责主要是针对业务目标完成情况的问责,普遍形成“业务经营硬指标,内控管理软约束”的认识,无法起到威慑作用。
四、中国银行合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1.强调“有效互动”的合规文化。一是合规文化首先要求从高层做起。高管人员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从而促使所有员工在开展银行业务时都能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即通过上下互动,形成各层员工共同维护良好的合规环境,推进合规文化的建设;二是部门互动。这里所强调的互动必须是部门之间良性的互动,必须是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从而共同打造和谐的合规文化环境;三是应加强与监管当局的沟通,一方面,监管规则的出台要更深入地征求银行的意见,使监管规则更具操作性、更符合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银行应充分解读当前监管规定、规则和相关准则,合规审慎经营的同时,主动争取有利于银行未来发展和业务创新的外部政策。
2.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银行界一系列教训揭示,相当数量银行案件的发生与银行在绩效考核方面过分注重眼前利益,造成基层机构不惜以违规为代价换取经营业绩的短期行为有着直接联系。只有当薪酬与广义上的银行安全与稳健性挂钩,而不只是与短期的获利挂钩时,才能避免短期行为给银行可持续发展造成的危害。将合规风险考核指标设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机构和员工的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遏制了经营机构和员工的业绩短期行为。
3.制度建设应充分体现流程控制。中国银行要改变目前规章制度的制定模式,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发动各业务条线共同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同时,进一步明确新制度的出台必须经过必要的测试、核证和会签过程,从而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在此基础上,合规部门应将业务流程的测试作为工作内容,以测试结果决定抽样数量,加强规章制度的后评价工作,根据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的调整及时提出测评意见。
4.培训合规文化培训实现人本管理。其一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高层管理者、合规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是合规文化建设中的三个层次。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各级、各类、各层次人才为主线,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员工培训,真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其二要对基层操作人员实行“合规认证”制度。定期开展相关法律、监管规定、合规政策、行业准则的培训,包括新入职人员的合规培训、测试和合规认证。
参考文献:
工业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化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强工业企业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会计工作进行强化和监督,核算更加规范化,对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运营管理中,会计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企业会计工作中,会计工作规范化是核心的环节,是会计管理的基础。规范化主要体现在行为上,淖罨础的本质着手来规范日常的工作,会计工作规范化是将会计管理工作以及会计核算工作想结合,对会计相关机构以及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电算化运营,从而强化工作的规范性。对于工业企业来讲,只有将会计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才能够将企业的财务分析以及财务核算工作做好,使企业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会计的基础工作更加完善、健全,财务工作秩序更加规范、有序,促进企业财务工作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对于工业企业来讲,因为一些历史性原因,企业单位的会计基础相对比较薄弱,秩序也较为混乱,在管理方面权限失控,经常出现会计信息虚假等问题,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效益提升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违法违纪现象助长,一些不正之风在逐步侵蚀着国家的收入,国家财产以及单位企业的财产在遭受损失,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抑制了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企业会计工作实施规范化的管理,可以抑制一些违法违纪现象的产生,有效治理企业会计信息虚假等现象,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加强企业管理,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完善市场经济、巩固市场体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工业企业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企业的会计工作基础较薄弱,工作人员素质较低。一些工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机构在设置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够全面,对会计人员的分配和岗位分工不明确、不合理,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企业对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并没有严格的把关,会计工作交接的手续尚不健全、不够规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高,素质不高,对工作的责任高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业企业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和管理效果。
会计工作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够真实、可靠。一些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在会计核算方面缺少独立能力。核算的手续比较简单、随意,导致企业的财务核算以及管理工作出现违法违规等现象,不能够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会计信息不够真实,缺少可靠性,对企业财务工作的真实性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扰乱了企业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会计职能不能够有效发挥。
缺少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力度需加强。在工业企业中,会计人员并不在少数,但是专业、真正懂得管理的财务管理人员并不多,会计队伍普遍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一些工业企业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很难胜任本职的工作,一些财务人员只会做一些简单的报表、记账等工作,企业的财务工作质量很难得到保障,财务活动很难能够做到科学的管理、控制、预测、检查、监督以及评价等,企业会计工作并不能有效发挥出其真正的管理职能。
工业企业会计工作出现不规范现象的原因
企业高管法律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感不强。一些工业企业单位的高管法律意识不强,对财务制度的认识不足,忽视财务纪律的强制性以及严肃性。很多高管在管理企业的过程中步入违法单位的后尘,试图逃避法律,打“球”。一些企业只注重经济礼仪,缺少社会责任感,不能做到诚实守信,暗地里命令会计人员对财务相关信息进行造假。甚至一些企业的高管只注重业绩,对财务工作认识存在很大的偏差,将短期利润作为追求的目标,而忽视了企业长久发展的需求。一些企业将财务工作“精简化”,制作简单的记账、报账工作。一些企业为了偷税漏税,甚至出现公款私用等违法现象,敢于财务工作的进行。
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将强,专业知识及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工业企业管理层对会计工作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为了降低成本招聘一些业务能力不强、综合素质不高的工作人员,或者在财务相关岗位上安排亲信人员管理,但是这些人大部分并不具备相关的财务知识,对财务工作并不了解,基本素质以及专业技能还存在很大的问题。一些工业企业没有晚上的管理机制和奖励机制,财务人员通过实践取得更多的资格和成就之后就丧失了进取心,选择跳槽或者安于现状,这些问题致使企业才会计人员流动性较大,综合素质很难得到提升,工作方法不够科学,业务处理能力不强,不够连贯。
企业缺少合理的组织结构,所有权与经营权认识模糊。现阶段,工业企业的经营模式以及所有权结构有以下两种比较常见的现象,一种是企业的经营者和投资人是同一个,管理模式较为集中,权利管理集中,企业管理中的很多事物由一个人决定。另一种是俗称的“后台老板”,股东不懂得经营,对企业的经营进行不合理的干涉。
增强工业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化的相关措施
企业领导提升对会计工作的重视度,明确分工。新阶段,工业企业需要设立一套健全的财务管理模式,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企业应当将思想统一化,提升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将会计工作规范化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企业管理层亲自领导管理,分层领导全力配合监督,将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在实际的运营中,加强企业的管理质量,将会计工作作为企业运行的核心,持之以恒,保证工作质量。会计工作规范化作为一项业务量大、涉及方面教官的工作,需要企业管理层统一领导,以独立法人的身份管理公司,并进行统一的考核验收。
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业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素质,在招聘会计人员时,把好关口,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并定期考核,更新会计人员的观念及知识,提升其整体的素质,加强其业务水平的提升,从而整体提升财会队伍的综合素质。
不断完善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近年来,财务部颁发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条文,工业企业应当仔细学习,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立多体系、多层次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经营者及管理者进行约束和控制,对财务总监以及较为重大的经济事务进行控制,对会计人员及重要经济事务进行控制。除此之外,对财务预算、授权批准、内部报告以及计算机信息等进行控制。
工业企业制定统一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业务的性质,制定出可行具体的制度,与此同时简化操作,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工业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化,在内部实施控制体制,更加直观的体现会计的控制职能。
内外结合,加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工业企业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现阶段的工业企业情况,单单依靠企业自身进行会计工作规范化是不太现实的,应当结合外部的监管制度,内外结合,协助工业企业逐步实现会计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在我国,会计监督主要实行国家、社会及企业内部三位一体的模式进行管理,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都属于企业的外部监督,其中国家监督指的是工商、税务、财政、银行托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业企I进行监督,社会监督指的是将会计中介作为主体,通过企业的委托,以第三方的身份审核企业的财务工作。
实事求是开展工业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化进程。对会计工作规范化进行定期的考核和验收,对耽误基础性和规范化的建设采取相应合理有效的措施。通过对考核和验收工作的开展,提升企业领导对会计工作的重视度,促进会计人员提升专业知识、提升综合素质,为企业的不断发展奠定基础。为了保障企业会计工作能够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应当在企业内部成立考验验收小组,企业领导作为组员,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的推进。一方面加强领导对财务工作的认识,另一方面可以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力度,以严格的标准考核验收,对后续事务的发展进行跟踪检查,巩固成果。
关键词:金融;衍生;市场;监管;研究
目前,国际性的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蔓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成为了金融危机扩散的直接途径。金融衍生品具有不确定性、虚拟性、杠杆性和复杂性,结合金融衍生品的特征不难看出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很容造成金融危机。而我国金融危机的频发爆发,说明我国的金融衍生市场的监管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深刻的认识到金融衍生市场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成为了金融衍生市场监管的关键。
一、金融衍生品的特征
1.不确定性
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结合目前基础工具,分析未来可能产生经济效益的结果所产生的交易。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具有不确定性,是对未来预测的交易,交易可能产生的结果只有在未来才能得到准确的结果。
2.虚拟性
金融衍生品具有相对独立的特性,由于它本身没有实际的价值,因此还有一定的虚拟性,独立存在于资产运作以外的范围,虽然能给持有者带来经济收入,但是在虚拟的交易环境中金融衍生品的市场规模不易控制,很可能超出或脱离基础工具市场范围。
3.杠杆性
金融衍生品的保证金交易,只需要持有者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能快速实现全额的交易,根本不用进行本金的实际转移。除了以实物进行交割的方式需要交足货款之外,合约的结算方式通常采用补交现金差价。因此,交易双方的信誉度成为了杠杆式交易的前提和基础,也由于金融衍生品的杠杆效应,导致了金融衍生品的高风险性。
4.复杂性
金融工程师通常将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当作基本工具,通过对其进行指数化、证券化、组合、分解和剥离等,衍生出不同的金融产品,并且具有独特的风险收益。金融衍生品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由于缺乏深入的特性了解,导致金融衍生品具有很高的操作风险。除此之外,金融衍生品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合约风险级别、金额、杠杆比率等参数设计,充分发挥保值避险的作用。
二、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理论依据
1.保护公众的信心
我国的金融体系主要的建立基础就是保护公众的信心,设立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衍生品进行监管才能保证公众的信息,一旦公众对金融衍生品失去信心,金融体系就会面临崩溃,最终导致金融机构的破产。因此,维护公众信心才能确保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从而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金融监管成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构成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金融权力的制衡
金融监管对金融权力具有很强的制衡作用,由于保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具有调节和分配社会资源的职能,因此会存在一些金融权力因素。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同样存在金融权力,强化对金融权力的监管,能够有效的防止金融权力的滥用,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实施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能够制衡金融的权力,避免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垄断,使金融市场能够稳定的发展。
3.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
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逐渐成为现代化市场经济的核心。通常情况下,金融机构需要通过政府的审批,才能获得特许权,使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对金融机构进行金融监管,主要为了避免获取特许权的金融机构滥用权力垄断市场,保护相对不占优势的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三、金融衍生市场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1.金融衍生品的分业监管模式不够完善
目前,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中,种类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很少有业务往来,监管部门通过分业监管模式进行金融机构的管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分业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金融机构的混业发展趋势,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已经无法发挥出监管的作用,致使不同的监管机构之间存在不同的监管原则,监管主体存在差异性等问题。除此之外,我国分业监管模式不够完善还体现在监管体制的管理上,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衍生品的创新,部分金融机构采用业务审批的模式进行金融衍生品的管理,具有交叉特性的创新型金融衍生品推出时,协调工作需要经过多个监管部分的审批才能通过,不仅浪费了宝贵的时间,使金融衍生品失去了优势性,一定程度上还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2.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金融衍生品业务监管依靠的法律法规为《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法律法规不够系统的背景下,金融机构进行衍生品业务交易的方式和方法,来源于金融监管的管理规定,比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金融衍生品管理方法等。由于的管理规定还没有形成系统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导致的法律法规不具备科学性、系统性和严密性,与权威性的法律法规相比而言,的管理规定对于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还过于简单,缺乏系统的法律监管条例以及相关的细则。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践过程中,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够系统和完善,就会导致金融监管缺乏理论依据和操作依据,造成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的随意性,不仅不利于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的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还不利于金融监管部门进行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监管,造成国家经济的损失。
3.金融的监管理念没有重视监管的效率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首要任务是降低、防范以及化解金融衍生品交易带来的金融风险。从目前的形势上看,金融监管的主要指导思想是“限制竞争,保障安全”,控制金融风险的手段为“控制业务资金的价格、范围以及市场准入标准”,虽然确保了金融机构能够稳定的运行,但是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机构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发展,导致我国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的效率明显下降。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造成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制约了金融机构的发展规模。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外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不提高金融的效率和竞争力不利于维持金融机构的长久发展。
4.金融监管在方式方法方面存在缺陷
传统的金融监管重视金融机构的合规性,通常实施现场监管,随着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增多,金融市场的风险不可控性也在增长,依赖于传统的监管方法进行金融风险的防范,很难维护金融机构的安全以及正常运行。因此,金融监管需要创新监管的方式,使金融监管具备合规性、风险可控性,利用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现代化的金融监管。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的监管手段应该适应金融网络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5.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缺乏协调性的问题
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三会”协调明显有所欠缺,其中“三会”主要通过联席会议进行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然而目前出现的问题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会议的时间间隔较长,没有充分发挥协调的作用。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缺乏会议的主导者,对于问题的解决策略等问题,存在监管上的分歧,缺乏执行和相关的操作依据和理论依据,导致协调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另一方面,金融领域的企业债券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私人股权投资等业务服务的管理涉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委员会、财政部门等,并不属于“三会”的监管范围。因此,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需要得到足够的重视,否则难以解决实际的金融监管问题。
6.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需要加强
根据国际监管的经验能够表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化解金融危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完善性、系统性、科学性是维护金融机构稳定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实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监管效果不够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出监管的作用。除此之外,金融机构行业的自我管理意识需要加强,结合官方的金融监管制度共同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已经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无论是官方金融监管制度还是行业自律方面都有待加强和完善。
7.金融监管相关的人才培养需要加强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相关人员的理论知识不足以承担金融监管的严峻任务,缺乏对金融机构各项指标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致使金融监管的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距离监管的目标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符合金融监管需求的综合性创新人才非常匮乏,通常金融监管需要监管人员具备经济、金融、英语、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以及技能,面对金融市场多变、复杂的环境,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性很大,具有综合素质较高的监管人员才能有效的降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
四、完善金融衍生市场监管的策略
1.创新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理念
随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改革也逐步深入,面对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金融业经营模式。我国金融的监管理念应该不断的创新,做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金融监管应该改变传统的事后处置监管模式,将被动监管变为主动监管,做好金融的风险预警防范措施,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防患于未然。同时,金融监管应该符合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作用,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强化金融行业的自律性、强化政府监管的力度、强化社会的舆论监督效力,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管理理念,明确金融风险的控制思路,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与此同时,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竞争力。
2.完善金融衍生品监管的法规
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如果不够完善,就会影响我国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发展,因此,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时对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使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交易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在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方面,通常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应该借鉴国内外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国情,制定出合理、科学、有效的法律法规,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
3.完善监管的方式,规范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我国金融监管的方式应该具备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结合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方法,定期进行随机检查,通过动、静态相结合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的效率,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效果,有效的控制、预防和化解金融的风险。首先,结合金融衍生品的特点,改革金融机构的会计制度,披露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产负债情况。结合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非现场监管系统,通过计算机先进技术,将金融机构的衍生品信息输送到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确保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实现金融监管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同步,规范对金融机构的管理。
4.采用统一监管的模式,发挥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
随着我国金融衍生市场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当跨国银行的进入,加快了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传统的分业式管理已经无法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变化,采用统一监管的模式成为了发展的主要趋势。金融监管的模式首先应该考虑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划分,增加监管机构彼此之间的联系,定期进行协商,指定某个金融机构作为牵头机构,落实协调个机构之间的金融监管行为,组织成立联席会议,统一监管的目标,逐步实施统一监管模式。随着监管范围的不断扩大,监管部门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加强金融行业的自律。我国金融监管机构职权的划分情况如下表:
表 我国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权划分情况
5.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金融监管一方面是政府的外部金融监管,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自身的内部监管。依据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作用。首先,改革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将金融机构发展成为金融风险的主体承担者;其次,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完善金融机构的监管治理结构,促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使金融机构能够有效的控制风险,并且提高管理能力;最后,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力度,由于金融机构政府的外部监管无法替代内部管理的监管,因此金融监管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的形成能够强化金融的监管力度,稳定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6.加强监管部门专业人才的培养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稳定发展,高素质的综合型监管人才是必不可少的。强化高素质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需要不断加强金融监管者的金融知识结构的建立,培养专业监管人才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能力。定期进行金融专业知识的培训,使专业人才掌握金融监管的最新经验、理论和技术,适应金融业的发展的变化。在培训的基础上,监管部门需要完善培训的管理机制,组合高素质的监管人才到先进的监管机构进行进修,使高素质的监管人员能够具备先进的国际金融知识、法律、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建立科学的用人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培养复合型的专业监管人才。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金融衍生品是金融业创新的成果,发展的空间很大,对于国家的市场经济同样有促进作用。结合金融衍生产品的特征以及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金融衍生市场的风险性很强,政府对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教育,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成为了重要的任务,然而金融衍生的监管仍然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创新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理念,不断完善金融衍生品监管的法规法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监管的方式,规范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采用统一监管的模式,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并且加强监管部门专业人才的培养,才能从根本上控制金融衍生市场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王晶晶.中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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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卢锋.我国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法律监管制度的构建[D].安徽大学,2014.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和计划,积极推进法制宣传工作
“五五”普法实施以来,开发区非常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并专门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工委管委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办、人力资源部、综治办、党政办公室、公司开发部等多个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组织网络。在成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的同时,我们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和计划,今年年初印发了《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这些规划和工作意见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确定了园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机关领导干部、机关执法人员、管理人员以及驻区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此外,我工委还采取有效措施,拿出专项资金,切实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必须的经费,用于编印普法教材、购买学习材料、订购法制宣传资料等,工作经费的落实和保障确保了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成效,推进了法宣工作的开展。
二、各部门分工协作,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举办各类知识讲座,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今年以来,开发区各相关职能部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
1、开发区纪工委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定期举办廉政知识讲座,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3月底,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邀请区纪委领导做了一堂题为“有效管理招标活动,加强招标工作监督管理”的讲座,使广大员工进一步了解了招投标的相关知识。二是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积极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点查找工作,各部门、各职工结合本职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风险点,为下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做好准备工作三是开展正面示范、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沈长瑞、李保华等同志先进事迹的教育片。通过学习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组织学习观看吴大观等典型案例电教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小金库引发的大案》;8月3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北京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让党员干部近距离感受到犯罪人员失去自由以及对自由的渴望。通过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自觉性,做到以案明纪、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2、开发部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开发部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学习和宣传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了与群众之间的社会矛盾。年初,邀请了区国土资源局领导来基地开展了《土地法》、《物权法》知识和法规的讲座。开发部给每个员工购买了相关学习资料,并由部门主管领导做讲座,组织员工学习讨论。因工作需要,开发部还与北臧村镇多个村紧密联系,经常向村民宣传《土地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3、人力资源科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常识。人力资源科通过发放相关法律宣传小册子,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针对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的情况,开发区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在驻区企业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比如有重点地将把大型企业作为法制宣传重点,开设了企业法制专题讲座,派发了《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此外,有的驻区企业结合已建立企业党支部这一优势,在党员活动室购置了法律报刊杂志,开办了法制宣传栏,有的企业创办了企业内部刊物,如北京环洋经典建筑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方法,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主和广大员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了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为开发区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产业基地企业多,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办公室加大了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1、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今年年初,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对开发区供热厂人员就《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决定》有关内容和知识进行了培训,之后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答题活动。4月,新修订的《消防法》颁布实施,我们结合医药基地实际制定了《消防法》宣传普及方案并下发各园区企业。6月,我们邀请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专家授课,就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等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讲授,驻区企业级施工单位130多人参加了培训。6月底,邀请市防治火灾中心对主要企业负责人就火灾隐患的发生和排除、初起火警的扑救、小汽车起火的处理、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进行了培训。8月,安全安全生产办公室张建国主任就《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规则》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作了培训。
关键词: 税收 高效率 模式
自1994年国地税改制,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完善,财政收入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依法治税等方面得到了突出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现有的征管工作仍存在问题,例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税源不清、漏征漏管、纳税服务不到位、工作效率低等问题。为此,笔者就如何建立高效率的征收管理模式进行探讨。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执行力度,建立新型税收信息化管理系统
工作实际中,由于存在纳税人信息失真情况,决定了税务机关必须具有对纳税人管理的信息系统。这样的信息系统应包括税收的预测、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源监控、优惠政策管理、税收资料的收集储藏特别要有纳税人银行信息资料和信用资料的储存。目前,虽然我国在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多的进步,金税工程的实施对工作效率的提高起到巨大促进作用,但很多工作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不仅有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也有助于实现征纳平等和征纳互信。为了避免征纳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税收问题,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法宣传,进行纳税辅导,减少纳税人受处罚的几率,减少纳税成本,进而减少了征管成本,从而提高了征管效率。
二、优化职能分配、均衡职能配置
在机构设置时要考虑征纳主体之间的关系,维护执法权力。特别注意如何避免机构设置和业务活动的繁杂或重叠。在日常检查中要注意减轻对纳税人的经营活动的干扰;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已经建立了税务系统内部监督、专门监督、纳税人日常监督等各种监督方式,同时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金税工程”的数次提速,使信息化建设取在短短几年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笔者认为,分税制不是分机构,机构分设固然有助于分税制的贯彻落实,但这绝不是必然条件。当前,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仍按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推进,这一工作思路决定了国地税机构重组合并势在必行。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率
首先,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要确保其合理使用。税收法律法规赋予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是合理和必要的,但要对其进行必要的控制,目的是使自由裁量权能够有效地运作,同时防止其被滥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近年针对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自由裁量权条款制定了更加详细的裁量标准,此举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税务行政效率,实现了自由裁量的公正,自由裁量权得到了控制。其次,完善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要从以下方面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一是要确认执法岗位,按照执法环节、工作时限、工作顺序、合理的确定不同的执法岗位,按照一权多岗的分权原则,使每一个岗位和人员都不能有完整的税收执法权力,以形成同事之间的权力制约。二要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规范系统的岗责体系,即每一个执法岗位均按照重要程度,内容多少等进行考察、论证,科学确定工作标准和权责权限。三要明确责任追究形式,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四是实施岗位的科学控权,对每个岗位、每个人的工作职责进行量化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以最大限度的消除执法隐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重大的执法过错。五是要更加严格的实施责任追究。根据考评结果,对存在执法过程人员,根据其过错责任的大小,进行不同形式的责任追究,以确保执法质量和效率。六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监督意识。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把进入关,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对未通过认证制度的要调离执法岗位。探索实行能级管理,按能定级。同时大力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使依法行政成为税收执法人员永远秉承的意志。七是以信息化为依托,提高公开办税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各级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稽查部门要在办税厅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媒体上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申报情况、税款缴纳情况、违章受罚情况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公布,供广大群众查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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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首先从几个案例分析高管离职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违规操作 无奈辞职
无论是公司违规经营还是个人未合法操作,两者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因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进而丧失任职资格的高管不在少数,而违规方式更是形态各异。信披违规高管受罚――五粮液
2011年7月30日五粮液集团(000858)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7月1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智辅先生请求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彭智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秘书职务。
虽然公告称董秘辞职是个人原因,但早在2011年5月17日公司就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五粮液高管予以警告,并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其中,对彭智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对五粮液介入调查是源于2009年3月9日媒体报道了五粮液在亚洲证券存放资金的情况。
2009年3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问询函,要求五粮液说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在亚洲证券存放款项等问题。200g年3月17日,五粮液《澄清公告》称,“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从来没有任何资金存放于亚洲证券公司”。
但媒体报道不是空穴来风。经调查,五粮液没有将投资公司对媒体报道的智溢塑胶存放在亚洲证券款项承担的负责收回责任予以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媒体报道之后,公司又未及时做出澄清。随后面对证监会的询问,公司披露信息与事实明显不符。因此,针对五粮液在公告中没有将投资公司对智溢塑胶存放在亚洲证券款项承担的负责收回责任披露是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披露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此外,五粮液还存在2007年年度报告存在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并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的违法行为。
针对五粮液的以上所述行为,证监会给予公司行政处罚的处分,并对责任高管处以警告和罚款。
在深交所上市规则中,对于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有着详细的规定,其中一种情形就是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秘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也无可厚非。然而,出现违规现象,无论是对个人、对公司还是投资者均会带来不利影响。
筹备重组无奈换帅――ST方源
2011年8月8日晚,正在停牌筹划重组的ST方源(600656)公告称,因董事长任昌建遭证监会行政处罚,为避免给公司后续重组及相关事项造成负面影响,任昌建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董事长、董事职务。与此同时,公司高层人员也发生变动,陈杰辞去总裁职务,方道辞去常务副总裁职务,伍宝清辞去首席财务官职务,上述三人同样也是因遭到证监会处罚。
2009年7月8日、2010年2月1日,ST方源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1年5月1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称公司2009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事项、2009年半年度报告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任昌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任昌建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因时任总裁陈杰、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方道、首席财务官伍宝清为2009年半年报虚假陈述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3人均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遭监管部门处罚。对公司经营和投资者关系均产生影响。就在收到证监会告知书当日。ST方源市值跌幅达3.99%。此外,高管受处罚也会影响公司重组、再融资等。
个人违规牵连公司――熊猫烟花
2011年7月25日,熊猫烟花(600599)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当日收到董事长赵伟平的书面辞呈,赵伟平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在公司董事会担任的所有职务。
对于赵伟平离职的原因,熊猫烟花方面仅以“工作原因”一笔带过。其实,在2010年11月24日公司就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2006年7月1日赵伟平当选浏阳花炮(后改名熊猫烟花)董事后买入浏阳花炮股票,并在6个月内又卖出872.503股,获利371万元,触犯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赵伟平的炒股所得应归公司所有。赵伟平辞职之前,就因为多次违反法律法规被投资者称为资本市场的“惯犯”。
201 O年7月,湖南证监局对熊猫烟花进行的现场检查责令公司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其中之一是董事长长期缺席股东大会。从2007年至2010年7月,熊猫烟花召开的16次股东大会中,董事长赵伟平缺席了14次。2011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熊猫烟花控股股东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公开谴责。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规定,近三年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士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因而赵伟平的离职是因多次违规不能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等相关高管职务。
自公布董事长辞职公告以来,ST方源股价一路下滑,市值缩水严重。自2011年7月25日sF8月22日,市值累计跌幅达11.68%。
“熊猫烟花第一人”赵伟平的辞职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对高管敲响了警钟。应该思考如何防止个人不合规从而牵连公司受损,重视将个人和公司整体利益融为一体。
欺诈发行董事长被捕――ST大地
ST大地(002200)于2007年12月21日上市,是A股首家绿化行业上市公司。然而上市三年后,竟被查出招股说明书存欺诈,董事长被逮捕,随即辞职,ST大地接连上演了几出“大戏”。一切皆败露于频繁变更的业绩公告。
五度业绩变更。自2009年10月30日公司公告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布2009年度业绩预测始,至2010年4月30日公告2009年年度报告,中间历经五次业绩变更。变了五次“戏法”后,绿大地2009年的净利润从最初的盈利1.04亿元变为最终亏损1.5亿元。
三换审计机构。2008年10月14日至2011年1月11日绿大地三次更换审计机构,由合作7年之久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换为中和正信会计事务所,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再到更换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两年多的时间变更了三次审计机构。
高管变动频繁。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公司相继更换了董事、监事、财务总监、总经理,甚至董事长,在一年半的时间内高管如此频繁的离职,令投资者猜测公司经营存在问题。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11年3月18日董事长何学葵竞被捕。
屡遭监管部门查处。2010年3月17日,绿大地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0年7月9日,因“2009年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违规”等深交所向公司开出罚单。2011年3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局逮捕。2011年5月4日,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上市三年多,拥有如此荒诞的经历,给公司带来的是持续下滑的股价。自公布董事长被逮捕公告之后,公司市值累计跌幅达40%之多。
另谋高就 寻求发展
2011年8月9日,国内地产龙头万科A(000002)宣布,公司执行副总裁袁伯银已经辞职,这已是万科2011年出走的第四位高管。
袁伯银2007年加入万科集团,历任万科集团助理总经理、万科集团副总裁、上海万科总经理、万科集团执行副总裁。袁伯银加盟万科前为百安居(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袁伯银离开后将回归家居行业,出任国内知名家居卖场红星美凯龙的总裁。对于离开的原因,袁伯银坦言希望成为家居行业的领军人物,实现职业生涯的更好发展。
而在袁伯银辞职前,万科另外2位执行副总裁徐洪舸,刘爱明,执行总裁肖楠也相继辞职。其中徐洪舸与肖楠在深圳成立了一家新的地产公司,刘爱明则转投协信地产担任CEO,这4人同样是另谋高就。
2007年,万科实施“007行动”,从行业外引进了一批具有大型企业管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尤其关注具有跨国公司从业经历的对象。袁伯银是这一批万科引进人才中的最重磅人物之一。
万科的职业经理人制度虽能有效保证公司不会因某位领导的离职而出现动荡,但也产生不少负面影响。该制度弱化了个人的作用和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高管个人价值和成就感的缺失,给高管的离职埋下隐患。虽然万科对高管也实施了股权激励制度,然而四位高管都是在实施股权激励之后先后离职的。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和股权激励制度是否合理,能否对高管起到约束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的考察和调整。
未及上市 高管频变动
2011年8月19日是常山药业(300255)登陆深圳创业板的日子,然而上市前夜董秘竟突然离职。这给刚刚上市的常山药业伏下了阴霾。据悉,在董秘辞职前已有多位高管离职。
2008年9月,常山药业决定免去王文明的总经理职务,聘任姬胜利为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公司聘任王志华为副总经理;2009年11月,公司聘任张志英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质量总监、李英俊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威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0年4月,王志华的副总经理职务就被免去:2011年7月,李英俊因故辞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时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威兼任董事会秘书。
李英俊离职的真正原因还不得知晓,但在公司上市前夕突然离职确实引来不少质疑。频繁更换高管,其背后是否隐藏公司治理混乱和业绩变脸的先兆。对拟上市公司而言,高管团队是否稳定是决定能否顺利上市的一个影响因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以此对照,常山药业显然不令人满意。
汹涌离职 或为套现
高管离职和减持套现向来被认为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近期频繁出现的上市公司高管离职,尤其是新上市公司高管的集体离去,以及减持套现潮的出现,更自然的将两者联系在一起。
据粗略统计,截至8月24日,2011年共有163家中小板公司出现高管辞职现象,占中小板公司总数的30%,共有221名高管递交辞呈。创业板有51家公司的64名高管辞职。
与高管汹涌离职相伴的是出现减持套现潮。7月份中小板发生高管减持215笔,合计套现近10亿元,8月份以来中小板高管减持市值已超过16亿元。
这两个现象结合起来考虑,公司上市后高管希望能尽快套现是人之常情,然而相关规定对在任期间的减持比例限制的很严格,这使得急于套现的高管只能另寻蹊径。
防范高管离职
高管离职一来会影响到投资者对公司估值的判断,动摇投资人的持股信心;二来离职可能会产生“羊群效应”,导致公司核心成员的大量流失。综合高管离职的原因分析,就公司应如何约束高管离职,加强公司经营团队的稳定性,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加强高管法规意识。高管因为违规操作受监管部门的惩罚丧失任职资格的不在少数,而违规表现又是各不相同。无论是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还是个人买卖股票操作存在问题,都是因为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掌握不够甚至无知,以及对违规行为心存侥幸。因此,公司对高管的相关培训绝不容忽视。加强法规学习,熟练掌握规章制度是防止违规的保障。尤其是关键责任人,若因不熟知规定造成违规事件,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均会产生负面影响。要是每个高管明白,违法违规不仅会使个人失去任职资格,还会使公司遭投资者质疑,甚至影响再融资等重要公司经营举措,甚至导致公司毁于一旦。
加强高管股权管理制度建设。为加强高管和核心工作人员的稳定,股权激励成为公司留住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如何在激励的同时加强约束功能,是公司面临的一个挑战。在设置股权激励制度时,结合公司特点和发展战略,设置科学的行权期和行权数量以及激励对象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新上市公司,高管在上市前会获得一部分股票,公司上市后会出现急于套现的现象。如何使离职不再成为高管减持筹码的重要途径,解决问题的关键需从源头上截断“减持通道”,进一步规范公司上市后短期内的高管辞职行为。
首先,延长高管持股的锁定期,在申请IPO时要求高管承诺自上市之日起有较长的锁定期,离职之后较长时期内不得转让股份。同时,上市公司高管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能再到原上市公司或其他竞争性同类公司中任职。
其次,适当延长持股高管离职后的限售期限,至少要使离职高管减持节奏不能快于在职高管。即便解禁,也不能一次性全部抛售套现,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一定比例,使离职不仅无助于减持,而且加大减持难度和风险成本。
再次,解禁数量可以与任职年限挂钩,任职年限越长,每年解禁数量越多,还可以考虑高管退休后可获得分红等措施。
规范高管增减持流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数量及对“窗口期”把握不准确就容易违规。公司联合监管部门一起为高管建立一套完备的减持股票流程,在限定期和敏感期冻结被限制的股票,避免减持过程中有违规现象出现。
[关键词]金融管理 体系 问题 措施
引言
在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顺应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逐渐向全球化转变。国际资源实现优化配置,跨国经营规模扩大,消除了我国之前在国际贸易遭到的不平等待遇,同时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满足了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样面临严峻的挑战,尤其是金融业。金融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在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正面临严峻的挑战。金融财务管理机制与体系的建立及完善,对整个的金融业稳健运行以及社会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有很大的作用。所以在此情况下,正确认识金融发展的趋势,重新地审视我国金融财务管理体制并强化协调机制,从而制定出比较完善的策略,是当前不容忽视的课题。
一、我国金融管理体系当前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体系不完善
由于我国的金融业处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关键时期,金融的监管还不完善,存在某些问题。首先,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操作性差。近几年来,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不少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为人民银行可以进行有效监管与金融企业能够规范经营提供了依据,但是在不断扩大金融开放、不断引进金融产品以及创新意识不断地需求下,现行的金融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地适应金融监管与未来金融业的发展的需要,必须予以重新修订。其次,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存在不少问题,例如,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完善,许多银行有这样一个观点:只要能够还利息就是好贷款,潜在很大的危险性,其中一些不良的债权就是因此产生的。不良的债权是困扰我国商业银行企业化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最大障碍,再加上原有的体制导致银行对负债的硬约束与贷款的软约束,造成国有四大银行积攒了大量的不良债权。
(2)上市公司的质量良莠不齐
长期以来,因为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过程和上市机制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导致借壳上市、买壳上市以及包装上市等现象不断出现,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一是企业的风险有可能转嫁给股民,给中小股民造成伤害,二是由于企业并没从根本上转变经营机制,使得上市公司的质量下降,使潜在的问题不断暴露出来。
(3)融资不合理
当前,我国企业融资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所占比例哈很小。然而间接融资的过程中企业与政府和银行的关系紧密的,易导致金融失效,进而产生大量不良债权。另外,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其健康快速发展的“瓶颈”。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多种多样,如中小企业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基础薄弱,使财务风险较大,再加上信用观念缺乏,资信度不高,信息透明度低,因此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主要依赖中小企业的“软信息”。此外,中小企业的规模限制了自身符合银行抵押要求的资产不足,造成许多中小企业因无力提供抵押品临界价值而得不到贷款。
(4)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我国金融业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偏低,高素质人才缺乏。主要表现在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投资银行业务、金融产品研究和开发等方面人才的缺乏,同时监管机构的人才也缺乏缺乏。缺乏高素质人才必然会对金融机构自身甚至是我国的整个金融业发展造成巨很大影响。因为金融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其实是人才的竞争。自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将打破地域和与数量限制,占有我国的市场。因此其将需要大批的本土业务人员与管理人员,面对外资银行灵活的分配机制、公平的用人机制、良好的培训机制以及优厚的报酬等,国内的优秀业务开发人员与管理人员必将被吸引过去,是国内的银行更加缺乏高素质人才。
二、构建合理金融管理体系的有效措施
(1)加快银行制度改革,完善金融体制
在金融市场日益开放的形势下,其竞争日趋激烈。国际间金融市场的竞争,不仅是各国的金融机构竞争,更加是各国的金融体制之间竞争。在金融全球化大背景下,由于在客观上,各国的金融体制趋于相同,而且混业经营已经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发展方向。我国在加入WTO后,必须融入世界经济并适应这一趋势。由于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金融风险较大、融资秩序混乱,分业经营是适应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但是要融入世界经济,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做出新的选择。因此要适当地调整并完善《保险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允许证券、保险、银行经过相互参股等方式来增加沟通了解,便于逐渐建立起综合经营的金融体制,并逐渐实现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
(2)加强综合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整体监管的水平与效率
首先,要转变金融监管的理念以及调整监管目标与重点。根据国际化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构建明确目标的银行监管体系是不断加强监管的不二选择。在监管目标的模式上,要完成合规性监管向目标导向型监管的转变。要实现以中央银行外部监管为主的商业银行自我控制、自我管理,目标导向型监管的转变是必然选择。其次,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发挥监管的合力作用。完整的金融监管体系应包含三部分:一、内部监管体系,二、外部监管体系,三、社会监管体系。对于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来说,其监管体系十分单一,而真正地发挥作用的只是外部监管体系。虽然自我监管体系也非常庞大复杂,但是金融主体由于缺乏自我约束的机制,所以内部监管与自律性监管都形同虚设,更别说社会监管体系了,因为这一体系仅仅是流于形式。所以要加强金融监管体系,可以从下面几方面着手,第一,加强自律性监管体系。经过加强自律性监管,能够建立三道防线,分别是金融从业人员自律,金融机构自律及协会自律。第二,加强社会监管。首先要加强舆论的监督,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的作用从而让社会公众对金融监管熟悉,并支持金融监管,从而可以使得社会各个领域对金融监管进行支持;其次是应该聘请金融监察的专业人员。第三,培育独立且公正的社会监管机构,其中包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特别是要加强审计意见对金融监管的作用。
(3)完善金融法律法规,确保我国金融业向混业经营监管过渡
因为严格立法是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与必要依据。为了使金融监管职能的有法律保证,必须对金融立法严格把关。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的主流趋势下,我国必须在借鉴国际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与成功经验的同时,还要依据我国金融监管的实际情况和其未来的发展方向,从而系统地规划我国的科学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因此,有必要制定或是修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境外中资银行管理法》、《商业银行存款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外资银行法》、《信用法》等,并且尽快地出台《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法规》、《金融机构购并条例》与《金融清算条例》等,进而培育及提高金融业风险经营的意识,统一金融市场准入与退出的规则, 规范金融企业的资产重组市场行为,加快金融企业场基础的建设与社会保障体系,来适应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开放步伐。
(4)培养高素质的金融人才,改善用人机制与待遇并提高管理水平
我国的商业银行如果要真正立足于市场并且拥有完全自,就必须彻底地改革用工、劳动与分配制度。首先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意识,充分地发挥人才在经营管理与商业银行竞争中的主导地位,且努力地营造紧张有序、环境舒适、积极向上、合作愉快、齐心协力、员工心情舒畅等工作氛围。其次改革人事干部的管理制度以及工资的分配制度,建立起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来确保持员工的积极上进的态度。再次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留住并且引进与培养复合型的精通新业务、高素质的人才。最后积极借鉴外资银行培训员工的经验,加强员工培训,使他们具有综合业务能力与开拓新业务的能力。
三、结语
虽然我国的金融业面临许多挑战与压力,但这是暂时的,其发展趋势最终有利于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且有利于其运行与并向国际标准靠拢,使得我国金融业逐渐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
参考文献:
[1]田勇.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11
[2]黄益群.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2009;24
[3]张云亭.试论金融业全面开放下的监管[J].金融监管,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