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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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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第1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调查

(一)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正逐步增强

大学生群体属于高素质群体,受教育水平影响,其法律意识要普遍强于整个被调查群体的平均值。在日常生活中,在解决纠纷时,绝大多数大学生会选择采取法律途径帮助解决。此外,大学生群体的守法、维权行为及意识也要明显较其他群体高。因此,我们认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正越来越强,当其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会选择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二)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

尽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正逐步增强,但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仍然较低。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多数大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但掌握得不全、不牢,大学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存在明显欠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据某调查显示,我国大学生多数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并且也能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校在校期间也开展了《法律基础》课程,但是由于课时数量受限,不可能对法律知识系统地展开,加之部分教师受专业限制,很难深入开展,从而影响了教学效果。这些原因都不同程度影响了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的获取,导致相当大一部分大学生的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存在许多法律盲点。

2.法制观念淡薄。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强调权利和义务,在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中,权利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权利意识指人们对自己正当权利的感知、正确理解和加以捍卫的观念。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就要求对方能够正确认识并尊重这一价值主体,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其实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守法的自觉性存在明显的缺陷。

3.法律信仰缺失。法律信仰是一个个体基于对法的认识理解而产生的对法的一种认同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然而,在现实世界里,由权力滥用而滋生的腐败现象普遍存在,此外,一些关于执法部门监管、执法不严,办事效率低下等事情时有报道,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的威严,削弱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同,这其中也包括了大学生群体,因此,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也产生了动摇,甚至缺失。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一)高校现行法律基础教育模式的固有缺陷所致

我国的法律基础课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高校普遍开设,在这二十多年里也对这门课程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但其教学宗旨却一直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过分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播,却忽视了法律教学的专业针对性,不管是什么专业、学科性质如何,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并没有任何区别,导致大学生对法律知识只是略知一二,法律意识、信仰较差。

(二)来自于学生家庭背景及社会环境的影响

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思想道德的培养具有重大影响。过于严厉的教育可能会造成个人心理意识差,甚至产生对规则的叛逆心理;而过于宠溺的教育方式则会导致个体对规则的藐视,因此,家庭教育方式也会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社会环境因素,如执法部门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甚至、对法律的轻视等,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大学生自身因素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承载着家庭、亲友、学校、社会等诸多方面的期望,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升和完善自己。然而,在社会竞争目益激烈的情况下,大学生同样也承受着学习、竞争、经济、情感、就业等多方面的压力,加之在校大学生大多数又正处在生理心理尚未完全成熟的阶段,如若不能妥善处理生理心理问题,则会直接影响到其法律意识的建立。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提倡法律至上、强调人权、强调自由平等,而现代法制观念则更突出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这一点与传统法律观念是有冲突的,因此,在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中,要将传统的法律观念转变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这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二)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方式是一个人较强的法律意识的表现。法律思维方式也即按照法律的原理来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多数问题涉及到道德、经济等方面,但如果遇到的问题一旦涉及到法律,就应该从法律角度来思考与处理,换个角度思考,也许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因此,在对大学的教育中,在了解一定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培养其法律思维,帮助其学会使用法律思维来处理问题,有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

(三)加强基础课程建设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知识结构不够完善,身心素质仍有待提高,因此,我们在对大学生传授科学理论知识的同时,更要注意教会他们正确的思维方式、客观的态度,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基础》课程的作用就被显现出来了。一支精干的师资队伍是高质量教学水平的根本保证,为此,教师首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同时要注意努力提升自己,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只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才能让学生信服、佩服。

参考文献

第2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

摘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研究如何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仍是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课题。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因素包括社会不良因素、学校法制教育、家庭成长环境及大学生自身等方面的因素。针对这些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无疑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法律意识 影响因素 途径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这个特殊社会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观点、情感、信念、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总称,它反映了大学生对现行法律的认识水平以及基于这种认知所形成的对法律的基本态度和认同、信任程度。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法律知识欠缺

当前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主要还是依赖于高校的法律基础课程,大学一年级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通过课堂的教学可以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由于受教学课时的限制,无法面面俱到、深入剖析。学生所学内容较肤浅单薄,离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相去甚远。因此,大部分大学生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够、判断辨别能力不强,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二)法律意识淡薄

近年来,一件件由高校大学生引发的恶性案件让我们着实触目惊心,这与高等教育的初衷完全背离了。由于当前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欠缺,因而容易造成法律观念的模糊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主要表现在;首先,权与法的关系认识不清。其次,违法与犯罪的概念分不清。再次,维权意识差。在心灵深处,惧怕权势;对他人的不良违法行为能进行正确评价和谴责,但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却采取双重标准,表现出“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报以侥幸心理,知法而不守法,甚至以身试法。

(三)法律信仰缺乏

法律信仰是现代法治精神的核心,现代美国法学家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守法精神是法律信仰的灵魂。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蕴含着大学生对法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从而实现法治。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主观上就放弃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的意愿,要么选择自己吃亏也要息事宁人,要么选择私力救济,以恶报恶。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影响因素

(一)社会不良现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

影响大学生成长的社会因素十分复杂,特别是大学生的认识能力、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和抵御外来诱惑的能力不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上有关部门的管理、打击不力,导致这些涉世不深的大学生的心灵受到污染。

(二)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积累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校的法制教育至关重要。这里所指的“学校”不是哪一个学校,也不是哪一类学校,而是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接受教育的全过程。法制教育应当成为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然而,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缺乏按照个体成长规律所设置的法制教育课程,各阶段的学校教育工作不能很好地衔接。

(三)家庭教育对大学生成长时期的影响

在社会、学校、家庭这三位一体的教育工程中,家庭教育在人的启蒙成长过程中,其教育机制的优劣,对大学生在青少年时期的成长及守法意识的培养有着普遍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大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

在传统观念影响以及市场经济竞争的压力下,不少大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思想上急功近利,把主要精力放在认为较实际的外语、计算机及专业课程上,而用于提高自身素质的时间相对较少,对于学习法律更认为可有可无,法律基础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然而同时我们还看到,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如杀人、盗窃、诽谤等犯罪行为,以及、、打架斗殴、毁坏公物、恶意拖欠学费、随意撕毁就业合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高校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实路径

(一)树立法律信仰是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核心

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成为战略目标之后,法治理念已深入人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被看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治包括了硬件、软件系统,“即使这些作为起码条件的‘硬件’系统在一个社会中百分之百地达到了,也不一定就真的实现了‘法治’。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的奋斗目标,大学生因其在社会中的特殊角色地位而必须树立现代法律信仰。

(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关键

个人的法律意识常常是通过其掌握的法律知识的多少、是否具备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反映出来的。

1.重视第一课堂,传授大学生法律知识。第一课堂即传统的课堂教学,“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这是教学活动的一条基本规律,课堂教学对于大学生道德意识、法律意识的培育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教学方法上要利用多种教学手段为教学服务,提高学生兴趣和课堂教学质量,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

2.丰富第二课堂,让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第二课堂是指组织学生参加与法律相关的社团活动、讲座等校内活动。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用更多的教学实践来丰富教学内容,将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就要积极拓展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律素质教育,增加法制教育的现实性。一是通过校电视台、广播站、报纸、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在这个过程中让大学生成为宣传的主体,达到育人育己的目的; 二是发挥学生社团在法律知识普及中的能动作用,以社团为活动的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文化活动,如模拟法庭、法律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培养熏陶大学生法律情操,让大学生在活动中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

结论

综上所述,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不仅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而且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力量,要根据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汇聚高校、家庭以及社会方面共同努力来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也为加快实现全社会的法治化进程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戴颖. 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思考[J]. 中国-东盟博览,2013,11:283.

[2]张跃铭.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5:126-129.

第3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

(一)缺乏基本的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淡薄。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水平与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针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却稍显拖沓。激烈的社会竞争带来了人们对利益的过分关注,浮躁的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文明社会的发展。在高校法律意识的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的情况,严重阻碍了学校的法律教育工作开展,且给学生的个人修养及道德水平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例如,近年来,大学生陷入网络借贷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其中不乏一部分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对金钱、奢侈品的过度追求,从而造成了与个人经济情况严重不符的高消费,最终酿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些案例的发生,体现了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和个人法律信仰的缺失,在面对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时,无法分辨对错,最终造成了严重后果,影响了学生的未来发展。(二)高校法律教育培养模式落后,质量偏低。目前,我国的高校虽然已经认识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在存在着一定的局限,主要体现在教育模式较为落后,教育效率低下且效果不佳。高校的法律教育仅依靠法律专业的教师进行教学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专业教师资源紧张,很多教师既要承担自身法律专业的教学工作,又要承担学校法律普及教育的工作,导致教师工作压力巨大,教学工作的开展也是分身乏术;另一方面,非法律专业的教师普遍缺乏基本的法律教育常识,无法结合本专业教学内容进行法律教育的普及,从而导致教学效率的低下;再次,教学的方法仍在停留在过去灌输式的教育模式当中,教学手段及方法落后,难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从而造成法律教育和普及的工作无法真正落地,自然发挥不了其效果。(三)高校对学生的思想建设过于松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离不开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然而在目前的高校教育中,很多学校普遍缺乏对大学生行为习惯、个人修养及思想政治觉悟的管理与约束,只抓学业而放松了对学生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的培育工作,造成了法律教育的严重滞后。例如部分大学生利用课业时间进行网络直播等活动,或在互联网平台恣意一些不合规范的言论,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学校缺乏对学生的有效监管,甚至针对此类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但造成了学生学习成绩的退后,更造成了部分学生沉迷于虚假的网络世界,在金钱和利益面前失去了个人的原则和底线,从而酿成了悲剧[1]。

二、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中发挥的重要价值

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与提高融入于思想政治教育当中,对提升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内化大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责任感、道德感和法律意识的感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大学思政教育强化了对大学生思想与价值观的塑造,大学教育的开展,不仅是对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更是对学生思想品德、道德观念与行为习惯的塑造和纠正,只有以良好的德行为基础,才能强化对法律意识的普及和培养,如果一个学生缺乏基本的道德品质,道德底线低下,自我管理放松,那么法律就会成为约束大学生的最后一道屏障,这无疑是与高校教育的理念和目标背道而驰的。大学生是国家发展与民族振兴的未来实现者,大学生的思想与价值观念,影响着其法律意识的建设,更影响着国家未来的命运。将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融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当中,是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塑造正确的价值观与思想观念的重要手段,对提升大学生群体的整体素质与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就目前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而言,存在着形式大于内容、理论大于实践的弊端,部分大学的法律意识培养流于形式,成为了应付教育部门的空口课程,高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缺乏重视,法律意识教育的价值和意义模糊,严重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而将法律意识的培养融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当中,以法律的威严和其强大的约束力作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指导与精神指引,这就提升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深刻性与内涵性,由思想政治觉悟的提高触动了大学生对法律的敬畏,强化了大学生的责任感与主人翁意识,推动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与提升工作的改革与推进。

三、基于思政教育的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策略

(一)完善思政教育平台的搭建。针对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所存在的“形式大于内容”、“理论大于实践”的弊端,要实现法律意识培养与大学思政教育的有效对接,需要基于当前的思想政治教学体系,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教学架构进行不断的优化和改进,搭建完善的思想政治教育平台。一方面,大学教师应加强对法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清醒认识,学校可以组织培训、座谈等形式,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工作的开展进行深度的分析和解读,提高思政教师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视程度,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科学的教学设计,从价值、理念、目标、方法、评价等多个维度,促进以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为基础的大学思政教育平台的建设[2];另一方面,将法律意识培养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具体模块,通过法律意识、法律责任、法律思想、法律心理、法律条例等内容与思想政治教学内容的有效衔接,促进其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渗透,引入法律专业的教师或从社会上聘请法律专业的指导教师和专家,定期对大学思政教育的开展工作进行莅临指导和授课,从而有效提升思政教育中法律意识教育的有效性,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发展。(二)创设法律意识教育的氛围。法律意识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渗透,需要结合内部与外部的双重影响。所谓内部的影响,就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律意识教育,对大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法律素养进行约束,引导大学生由内而外改变自身行为,加强法律意识;而外部的影响,就是通过校园文化和氛围的建设,为法律意识的渗透创设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由环境影响人、由环境约束人、由环境改变人。在法律意识教育氛围的营造中,学校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家庭和校园的环境,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的目标、要求和思想内涵进行深度提炼,借助校园网站、专栏、板报、校报、电视、广播站等媒介进行传播,粘贴标语、开展座谈、分享会,在学生生活与学习的各方面反复进行渗透和引导,潜移默化的约束大学生行为和思想,促进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落地。(三)建立有效的评估与反馈机制。要实现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与思政教育的对接,充分发挥思政教育的作用,应确保思政教育的开展应建立在科学的评估与反馈机制上,学校应根据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的具体要求、目标、任务、结果等要素,结合思政教育的形式和体系,建立针对性的评价与反馈制度,通过定期对教育结果进行考核,利用学分、教师评价、同学互评、学生自评、星级制、积分制等评估机制,评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并从中总结宝贵经验,从而不断优化与改进现有的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渗透。

第4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

摘要:大学是大学生心理走向成熟的过渡阶段,这时期,大学生拥有充足的精力、敏感的心理、较差的自我控制力和脆弱的心理承受力。同时在法律上也有一些不足之处:法律知识贫乏、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不高、法律信任感不强、法律责任感降低等。基于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表现的不足与缺失问题,本文着重从强化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加强教师力量建设等方面来探究出路,力求引起相关大学生以及部门组织的关注,切实解决好这一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问题。

关键词:法律意识;缺失;大学生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特征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关于法律的思想、心理、认识倾向的总称,也是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体现了我们这一特殊群体在法律上的认知、情感、评价和信仰等。”①大学生法律意识不仅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基本特征,又有自身独特的特征,这也决定了其与普通社会群体法律意识存在不同之处。(1)大学生的年龄结构、受教育水平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2)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比较成熟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起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他们对世界充满着好奇心里,难免偶有盲从。再者,他们在学校里学到的正统理论和正常的人际关系与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各种阴暗现象往往形成强烈的落差感。他们对人生、对社会易产生困惑,导致其易变性的法律心理,从而在一定水平上影响了法律意识的构成。种种原因表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构成带有不成熟性、被动性、易变性特征。因而,我们必须选取各种切实有效可行的路径,向大学生直接或间接地教授法律知识,培育他们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赋与中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当代大学生法律价值观。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在内涵和构成过程中的特点,尊重他们在构成过程中的规律,是建构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关键所在。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主要体现

(一)法律知识贫乏。大学生在大学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总体法律知识能力水准仍旧较低。究其根源,在于当前我国大学生大多看重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却很少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时突击,应付了事。另一方面,高校的“法律基础”课教学时间很有限,走马观花式的涂鸦教育很难让学生学到扎实的法律基础理论。因而,高校大学生在有限的课时中难以获得夯实的法律知识。

(二)学习的主动性不高。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学习的优劣直接影响法律意识能力的高低。目的性和功利性是现今大学生学习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实际学习生活中往往表现为,对待专业课程非常重视,而却对公共课应付了事。考试前夜临时抱佛脚,加班加点死记硬背,把公共课当做一种包袱等等,在这类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很难有深厚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

(三)法律信任感不强。当前,我国在市场经济建立不完善以及相应法制建设不能够跟上市场经济建设的水平和节奏的实情下,致使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的腐败现象,使得大学生片面的观察这样的状况。这在一定意义上肯定会影响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表现在平常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认为法律在某一程度上不能够止恶从善,因此对法律的信任失去应有的信心。

(四)法律责任感方面。“当前很大一部分大学生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以及对法律认识的不足,当然也有我国自身法制建设和法律实施过程当中的原因,大学生很难对法律现象及法律制度产生一种归依,同样也就缺乏对法律的责任感,当发生法律问题的时候,在现实中的情景就是找熟人、托关系等,而不是将之作为自我的一种责任,一种义务,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不能以一种主人翁的态度去对待,而是采取逃避的行为,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②

三、应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方法途径

(一)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法律素养形成的必要前提,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要着重培养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等。培育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要指导大学生构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心理教育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剖析我国的实际状况,包括充分认识我国依法治国起步晚、基础薄弱的现实状况,鼓励大学生正确分析和理解当前法治环境和法治现状,增强对我国法治制度必然完善的信心,从而引导大学生规范自身的行为。

(二)培育法律认同感和展开理想信念教育。大学生是有抱负、有品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是宣扬个性、塑造理想信念的一代。大学生内心很容易产生困惑和迷茫,针对这一情况,首先要肯定他们的完美理想,激励他们积极进取,逐步走向成功。其次要引导他们立足社会现实,对社会法律现象进行分析,使他们学会思考,在学思中探索真理形成法律信仰,增强对法律的认同感。

(三)营造校园良好的法治氛围。利用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优化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在大学里,辅导员老师们应该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特别是在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要坚持按规章办事,做到“有章必循”。还可以在 3.15维权日、12.4法治宣传日等特殊节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院系老师可以带领学生举办 “模拟法庭”、法律常识抢答、法律演讲比赛和辩论赛等,增强学生学法的兴趣,守法的能力。营造校园良好的法治氛围,才能为大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做好铺垫。

(四)增强教师力量的建设。大学生法制教育过程中,教师拥有着无可争议的重要地位,发挥着常人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例如,在相同的法律意识教学内容上,学识渊博的教师较之知识匮乏的教师,他们的法律意识更强,授课更能生动活泼吸引学生,从而更好地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法律的积极性。高水平的授课能使学生体会到听课的乐趣,这样不但教学效果好,而且极易形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李丹《理工类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与培养对策研究》陕西科技大学.基本原理.2011

[2]张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及培养》南京师范大学.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2006.

[3]张国.浅议新时期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首都高校教育学研究生学术论坛论文集2010.

[4]田野,许苗苗.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几点思考[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9(5).

[5]徐曼,敖静.论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南通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9).

注解:

第5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纳入了法治的轨道。人们的一切行为只有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才会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现代法治社会要求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个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和驾驭社会生活,使个人价值得到实现。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坚的大学生更应有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意识和素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民意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地以法律作为评判社会、他人和自身行为的标准,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纳入国家法治的轨道。

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教育的现状

法律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各高校已开展了普法教育,并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已有较大提高。但由于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和自身的原因,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仍未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一)大学生法律知识缺乏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大学生系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教育。我国各高等院校在非法律专业都开设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大学生基本上能够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法律基础知识这一部分只开设一学期,共18课时,课时非常有限,课程涉及的方面也不够全面。另一方面,由于受就业压力的影响,大学生会把更多时间放在专业课的学习上,忽视对作为公共基础课的法律基础课的学习。通过调查发现,有过半数学生认为专业课的学习比公共课更重要,甚至有少数学生认为自己不会违法,学习法律无关要紧。另外,高校对公共基础课难以从考核环节上强化,由此造成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

(二)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

法制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灵魂。法律知识缺乏,容易造成法制观念的淡薄。当前大学生学法的功利性较强,他们对于实用性法律知识有较强的学习欲望,忽视对法的基本理论的学习。通过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学生对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的学习感兴趣,仅有少数学生愿意学习法的基本理论。这就导致他们不能真正掌握法律的精神本质。另一方面是他们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甚至以身试法。大学生刘海洋硫酸泼熊案件、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件就是典型的例子。大学生应树立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应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

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境界。伯尔曼有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对法律的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意蕴和心理基础,也是法律意识培养应当达到的境界。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才会将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转化为法律行为。然而,当今社会的一些司法不公正、司法腐败等现象影响了大学生对法的感知、需要、信任和敬重。通过调查发现,有过半数学生没有做到从内心深处真正信仰法律。他们对法的实施缺乏信心,认为权大于法、钱可买法,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缺乏坚定的信仰。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途径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等方面的共同努力。因此,应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结合起来,全方位、多渠道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

(一)优化社会环境,发挥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的熏陶作用

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基础,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不良的法治环境影响大学生对法律的感知与信任,进而影响他们法律意识的培养。净化社会风气,惩治腐败现象,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为大学生开创一个优良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需要努力做到:一是要在司法实践中把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真正落实到实处,做到执法公平、司法公正,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二是坚决打击司法腐败,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三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消除不健康书刊,非法网站等不良因素对大学生的消极影响,创建有利于大学生成长进步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提高法律教学质量,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校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教育的主阵地,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但在实际教学中,这门课的课时比较少、教学方法传统,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该课程的教学效果。因此,高校要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通过合理安排法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等来推进法律基础课程改革,从而提高课程的实效性,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1.充实法律教学内容以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

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个主渠道的重要作用。高校在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安排上,不仅要让大学生知道国家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且注重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让他们正确认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从内心深处形成对国家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的认同,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形成自主、自觉、自愿的守法意识。因此,高校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应适应时代要求,紧密联系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和大学生的实际需要,这样才能更容易激发大学生学法的情感体验并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具体表现为:一要加大法的基本理论知识的传授,要求学生不仅要学习法律的基本知识,而且必须深刻理解法理精髓,树立法治理念;二是增加具体法律知识的讲授时间,以此来强化大学生运用法律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要根据学生所在学校的类别、所学的专业增设一些与各校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使法律教育适合大学生的内在需要。

2.改进教学方法以增强法律教学的实效性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要靠系统法律知识的传授,而且要通过对具体法律实践的感知和体验。传统的以说教式、灌输式为主的教学方法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行生动的法律实践。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要注重案例教学。教师选取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通过案情介绍、提出问题、学生讨论、教师评析等步骤,达到使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用法能力的目的;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实践活动。如定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利用板报和校报创办法制教育园地,成立法律咨询中心等,使学生在这些实践活动中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感知法律的功能,培养法律情感。这些具有实践性的教学方式、方法能够使大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尽可能多的法律知识,了解我国的司法实践,提高法律教学的实效性。

第6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

社会意识包括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法律意识不仅能制约公民的行为,做到不犯法、不徇私。还能提高公民维护法律的意识。高职院校的学生都是在未来建设祖国的人才,他们拥有强大的法律意识能直接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文明,还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所以,在新时期,我国的高校要注重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对法律常识的了解,创造出适应社会的高素质人才。

一、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现状分析

(一)法律常识缺乏

法律常识是法律意识培养的基础,但是通过对高职院校的学生的走访调查发现,他们的法律常识的知识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的法律素质水平较为低下。究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高职院校的定位的错误以及受到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观念的逐渐深入人心,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却专注于专业课知识的学习,从而忽视了法律知识的基础课程,这种舍本逐末的学习态度,在当今社会即使掌握了一技之长,但是由于法律常识的匮乏,也难以拥有较高的法律意识,这种情况就会造成两种结果,一是学生会运用自己所学进行高科技的犯罪活动;二是该学生在自身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难以做到运用正确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常识作为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基础知识,该法律常识的多少是衡量现阶段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依据。掌握法律常识不单单是关乎学习的问题,更是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的义务。

(二)法制观念淡薄

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在现实的学习与生活当中,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形成了亵渎法律的意识,往往难以做到自觉的遵守法律制度,履行维护法律权威的义务。导致高职院校大学生亵渎法律的行为,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在现实生活当中形成正确的法律的权利观念,对于权利意识的严重缺乏使他们难以对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进行运用,不懂得尊重别人的合法权利,甚至肆意践踏别人的合法权利,缺乏最为基本的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因此法制观念,尤其是大学生权利观念的塑造以及培养,应该作为新时期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的重要内容受到重视。从“经济人”角度分析我国的法律权利,是以相关者的利益为基础的,因此,高职院校的大学生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在法律意识的塑造过程中难以正确的处理索取与付出两者的平衡统一关系,该享有的权利放弃,不该享有的权利争取;该履行的义务逃避,不该履行的义务干涉。

(三)缺乏法律信仰

坚定的对于法律的信仰,是新时期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的精神支柱。当代的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只有在心里时刻保持着对于法律的尊重,以一颗对于法律信仰之心,进行法律实践的活动才能实现对于法律价值的正确追求以及极大的促进法律意识的培养。然而,现阶段高职院校的学生在法律信仰方面存在着严重的误区,对于法律的信仰,是指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而进行的行为,但是某些高职院校的学生曲解了法律信仰,认为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发生就要彻底的抹杀,因此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信仰存在着盲目性以及过激行为。例如某高职院校的学生在网上肆意的夸大或者过分的宣传社会的不良风气和政府的贪污受贿现象并对行政执法的公平以及公正性提出严重的质疑,就某种程序而言,导致该类学生此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主要是对法律信仰的不够坚定,缺乏正确的对于法律的信仰。

二、解决高校学生缺乏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建设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环境

孟母三迁、近朱者赤都让我们明白了环境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因为为了使高职院校的学生法律意识得到培养,可以通过改善高职院校学生的环境,建设法律教育环境,来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塑造。高职院校的官方教育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制度的规章及程序开展各项教学工作。能够就学生普遍关注的评选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国家奖学金、党员干部、成绩考评等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评选以及监管,如果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存在,一定要严肃处理,通报批评。只有这样才能建设良好的法律教育环境,促进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结合法律和心理的双重教育

为了促进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可以通过采取法律与心理教育的结合来实现。以心理教育促进法律意识的培养,以法律意识辅助大学生理性处理心理问题。高职院校不同于综合性的本科大学,高职院校的学生需要面对来自家庭、就业、学习等多方面综合的压力,极易使高职院校的学生产生心理问题,进而严重影响了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通过对两种教育的结合,可以教学学生以合法的手段进行心理问题的处理,指导学生进行自身性格以及法制观念的完善。

第7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

(一)增强法律意识是促进大学生的个人素养提升

全面发展的需要。健全的法律意识能够促进大学生个人素养,能从文化上提高大学生的内涵,对于一个法制社会国家来说,能有培养具有法律意识以及深刻内涵的人才,无疑是推动这个法制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核心力量。提升大学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以及个人对法的理解,影响着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随着日益发展的社会,法律是如今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法律有着重要的思想意识,才能更好的融入法律当中,运用法律,建设法制社会。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并不容乐观。不能正确的行使法律,以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不能有效的得到保障,也使得法律意识淡薄的某些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近些年,大学生犯罪的例子也频频皆是,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重要、紧迫的问题。

(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自我利益得到保障的重要途径

法律作为调节利益的规范,日常生活中在保护人民权益方面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大学生在步入社会后,其所具备的法律意识对其在社会生活中自身利益的保障与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社会工作与生活中,大学生需要面对许多在校时并未能面对的问题,有些情况下,需要运用法律的武器才能维护自己利益,而此时法律意识在问题下起着一个基础的作用。如若在有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大学生眼中,对权益的保护以及维护未能做到最好,从而使其低迷,失去信心,最终做出消极的决定。而社会生活中,法律意识不仅仅只是口头的空谈,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自己来维护,因此,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将来进入社会必要生存手段也是推动法制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必要因素

依法治国是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作为当代社会的知识力量重要组成部分的大学生来说,增强其法律意识是使其为法制社会建设及推动依法治国的力量。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全体公民守法自觉性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建设主力军,当代大学生日益成为国家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主体力量,其法律意识的深浅直接影响着对行政以及司法工作的开展,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能为行政、司法工作的开展做出重要影响,也能为树立法律形象,健全、普及法律提供一个良好的精神力量。

(四)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来看,通过法律意识的增强,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纳入和谐社会的视野中,是全社会对大学生所寄予的期望。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通过学习中得到的各种知识,与目前社会折射出的各种矛盾问题,在大学生心中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律形象,才能使其对面对的问题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和谐社会的发展建设中,法律起到了一个平衡的作用,当代大学生若法律意识薄弱,则对社会构建中的不平等问题将会采取消极的态度,而增强其法律意识能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社会主义民主观念,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面对的那些问题,从而使其能正确的认识与处理,最终达到个人,集体的利益得到最完全的保障。通过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增强,使大学生能在将来更好的去面对,积极的客服与解决那些在构建和社会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自信心,尽快的成熟起来。

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思想是人们行动的先导,树立科学的思想的引导,才能够培养人们正确的观念和科学方法,当代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通过对法律意识的培养,从而使得思想层面的提升,来做到一个对思想树立的前提和关键。当代大学生需要加强思想建设,学习与研究法律,加强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的培养,树立一个法律形象,从而使其能在今后社会生活中能通过法律意识对其的引导,做出理性的判断。实际行动也是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之一。对法理的深刻了解,咨询有关律师,多观看公开审理的案件,对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案件的判罚做出相应的结论,以便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能够运用所观察学习的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需要在学校多开一些法制教育的讲座,让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使得大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大学生入学期间,要多开展普法活动,让他们不只是学习专业课的知识,更要知法懂法。

三、总结

第8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律意识 法制教育

“大学生法律意识即大学生群体对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1]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养,增强大学生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是我国普法教育的重要任务。当代大学生是具有较高知识文化水平的特殊群体,承担着社会主义建设生力军的重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高低对社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大学生法制教育在社会法制教育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高校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也在很大程度决定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程度。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和与之相关的高校法制教育,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一、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缺失

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和发展问题面临极大挑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初涉职场便导致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受骗上当的事件频频发生。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动力,巧立名目征收招聘费用,许多大学生因为缺乏合同意识和维权意识而上当受骗。对于就业过程中不公正的契约和口头承诺,一些大学生“契约意识”全无,不知道要按照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造成大学生合法劳动权益被侵害。一些大学生求职心切,误入非法传销陷阱。2008年7月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涉及33所高校、834名大学生的特大传销案件;2009年3月河南省新郑市查处的一个传销窝点,113名传销者中大学生竟占到九成。给大学生自身的人身权益和财产造成了损害。由此可见,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社会问题,理应受到社会的重视并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分析

1.大学生自身的因素

从社会学的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形成的过程就是大学生法律社会化的过程,大学生处在人生的一个特殊时期――青年期,这个时候作为一个个体已经趋于成熟,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意识形成的关键时期。但由于面临着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各个方面的成长和期待的压力,所以“青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很容易遭遇‘自我认同危机’,即对自己的角色定位认识不清,所作所为与社会的角色期待不相符合。‘自我认同危机’不能及时化解,有可能导致偏离行为。”[2]大学生群体正处在人的早期社会化的阶段,在心理和生理上还未完全成熟,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相对薄弱,较多的采用模仿的方式接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对新奇的事物感受较为强烈。为此,要顺利实现社会化,“社会就必须提供相对稳定和统一的社会规范和价值标准,提供令人敬佩和信服的社会权威形象。但现实的情况是,各个社会化主体之间往往相互矛盾和冲突,难以满足这样要求,从而给大学生的社会化造成不良影响。”[3]由于大学生的主观认识与客观社会现实差异的矛盾尚未解决,所以大学生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受到自身因素的制约。大学生的心智发展虽已经接近成熟,但面对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冲突时仍时常限于茫然,社会的适应性差。

2.社会因素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空前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各种新思想和外来思潮更剧烈的冲击着我国原有的思想体系,传统的人治思想和现代的法治思想碰撞,适合中国现代社会实际的新的法律思想体系和社会道德体系仍不够完善,大学生的成长还缺乏足够良好的法制环境。一些国家公职人员贪赃枉法、营私舞弊,个别司法人员的司法腐败,包庇纵容罪犯、、收受贿赂等行为损害法律尊严、破坏社会公正,在广大人民群众和大学生中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导致大学生对司法公正的质疑,给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高等学校承担着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任,同时也承担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社会适应性的重要任务。严酷的现实不断拷问着我们的高校法制教育,作为承担着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主要载体,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在新的时期起已经明显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与社会现实的不适应越来越明显。

1.法制教育的目的偏离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渗透到人的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用法律的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法律的观点去分析和评价社会现象,这是一个人在现代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大学法制教育的目的所在。然而现实中的大学法制课堂教育却背离了这一目标,出现了为应付课程设置的“摆花瓶”教学模式和赶教学进度的“走马观花”式的单纯的知识灌输的现象。此外,大学的法制课程的教材兼具知识性和广泛性的特点,教材多以介绍各部门法律规定为主。学校安排的法律基础科课时较少,大多采用大班上课,而且是选修课,任课教师只能是泛泛而谈,粗略地讲授一些常识性的东西,难以进一步深入,与社会实际的联系性差。教学目标总体上以预防违法犯罪为主,不重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致使法律教育的教学效果与法制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

2.法制教育的形式主义严重

法律是人们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规范和准绳,遵守法律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本能,而是后天不断学习的结果,这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社会化的过程。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最主要的影响来自于其生存的社会环境,高等学校作为传递社会文化、实行社会控制的主要场所,以其严密的组织系统,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成为大学生必不可少的学习环境。但是,不少高校重智育轻德育,对法制教育认识不足,教育方式僵化,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入手,法制教育基础薄弱,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另外,法制教育的形式主义还导致了大学生思想的“规范意识”的缺失,主要表现在思想上容易偏激、走极端,缺乏客观看待事物和评价事物的能力和辩证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当思想处在矛盾和不稳定的状态时,一旦受到外界刺激就会失去平衡,在极端的思想情绪的诱导下容易发生不理智的行为。

3.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素质不高

由于高校对法制教育重视不足,高校的法制教育队伍整体素质较低。目前许多法律基础课老师并非法律专业毕业,而是由德育老师兼任,致使法制教育缺乏应有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法律课堂效果大打折扣。很多教师的法制课堂教学,只是走走过场,应付学校检查,不重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由于法制课堂知识多、课时少,教师为了赶进度,对于课堂教学只能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缺乏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很少能讨论社会热点问题,理论与现实联系不够紧密。教学形式单一,教学内容枯燥,很难使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兴趣。法律教师并没有把对学生法律规范意识的培养作为课程的中心目标,而仅仅把完成课程教学任务作为主要教学目标。

四、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1.培养大学生健康独立的法律人格

大学的法制教育应把培养大学生健康独立的法律人格作为法制教育的目标。心理学的研究结果表明,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从不成熟走向成熟阶段的过渡时期,大学生有强烈的独立倾向和自主意识,常常忽视父母的劝告,容易形成自负和自以为是的性格特点。但又因为年龄和阅历相对不足,大学生又很容易受到不良社会因素的误导和干扰,缺乏冷静的思考和准确的判断。“成熟的心理是行为主体长期社会化的结果,主体只有具有健康的心理才能不被外界的消极因素所侵蚀,因此要十分注重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和健康心理的养成。”[4]因此要十分注重对学生良好的人格品质的培养,帮助学生自觉认识自我、发现自我,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实现自我的不断完善。加强心理疏导和调试,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应该根据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形式多样的切实有效地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健康的法律人格。

2.改革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方式

法律教师的教学方法直接影响到课堂教育的效果,传统的“填鸭式”、“说教式”教育方式是很难达到教育目标的。要提高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必须通过多种途径改进法律教师的教学方式。“大学法制教育应改变传统的重法律知识灌输轻法律意识培养的现状,对高校的法律教材应进行相应的修订,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教材的修订应遵循以下特点:(1)注重法律意识、法律精神的培养;(2)教材的选取应忌面面俱到,法律知识应该少而精;(3)法律知识的筛选应当有所侧重。”[5]简言之,教材的选择一定要为培养和塑造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精神服务。作为教师应该从以下三点来进行有效的课堂教育:一是改变受教育者的被动受教育的观念,启发他们在法律教化的同时,加强他们对法律规范的主动学习、学会观察和思考。二是改变法制教育惯用的“我说你听”、板着面孔说教的灌输式教育方式,把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易于接受的方式表现出来。三是改变法制教育过于注重约束和震慑的作用,忽视观念引领和行为养成的缺陷,帮助青少年理解法律精神和法律规范与现实社会、与个人行为的关系,积极运用参与式教学,让学生在自身的社会角色扮演中体会法律的真谛。

3.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体验

除了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外,学校还应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形式。高校可以联合当地公检法机关,结合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常年在学校开展宣传讲座和交流会,向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宣讲法律精神,有效地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适时建立大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思想体系,培养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还可以参与由学校法学院主导的常年为学生服务的法律咨询小组和法律宣讲团,由资深法律教师领衔,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社会法律经验的法学院的优秀学生或研究生组成,他们有一定经验,且容易与学生产生共鸣,更容易与学生交流与沟通。这样不仅锻炼了一部分高校法制教育的宣传骨干,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制教育师资力量的某些不足。另外也可以组织学生旁听法院的公审案件,让大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的力量,自觉养成法律意识和行为习惯。

4.开展多种形式的用法实践

社会教化有两类,一类是通过道理的灌输,如知识教育、舆论宣传等,教人明事理、辨是非;另一类是事实教育,即人的社会行为对人的影响。而后者的作用和影响往往大于前者。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参与具体的法律实践也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有效的途径,学校要创造条件让学生走出校门,参与法律生活。例如,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组成法律服务团,定期走进农村、街道、社区、监狱,以常态化的方式,向社区群众和监狱服刑人员等法律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通过这种用大学生自身所学积极服务社会的形式,增进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督促大学生自觉增强法律修养,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5.加强高校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有效的法制教育,离不开优秀的教师。“在信息传播发达的现代社会,法律知识的获得相对比较容易。而法的精神、正确的理念是无形的、内在的、更为深刻的,需要一个长期的培育过程。所以二者的结合才有可能使既定法律规范转化成具有长效作用的对人的行为的引领和约束力,这种教化的效果也受施化者本身素养的影响,一个以身作则的人更有说服力。”[6]所以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主要承担者的高校和教师,更要以身作则,自觉用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体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社会正义,形成公平、守法、秩序的小环境,严格自我要求,行为处事要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法的尺度,对社会现象要有客观的评判。这种以身垂范的做法本身对大学生就是一种很好的教化。只有不断提高法制教育者的法律素养和水平,也才能够实现法律精神的有效传播,并最终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教化水平,引导学生法律素养养成。

总之,高校在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的同时,还应该重视影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全方位因素的改善,通过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促成大学生正确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为大学生自身的发展以及他们服务于社会的能力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廖爱锋.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29(11):163

[2]张春兴.教育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4

[3]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4]王秀花.关于高校学生法制教育问题之我见[J].新西部,2008,16:152

第9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范文

论文关键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律、法规、法律关系的反映形式,表现为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和外在行为,包括法律心理、法律知识、法律态度和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大学生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很好地守法、用法、护法,从而担负起国家法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

为了较为客观准确地了解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分析高职学生对法律问题的观点和态度,为高职院校对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提供有力的参考,“思政课视角下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研究”课题组特别设计了反映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问卷,本次调查对象涉及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安全职业技术学院等几所高职院校的在校学生400人,其中文科类学生100人,理工科类学生300人,一年级学生200人,二年级学生200人。问卷的内容包括学生对现行法律了解的程度、对法律信仰的程度、对守法的态度、诉讼意识、法治观念及法律意识培养途径等,共计24个小问题。

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对一般的法律问题有较为正确的看法本次问卷涉及的法律基本知识题,对于绝大多数学生而言都比较容易。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如何评价你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知”的问题,认为“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学生占57%;对于“你是否关心你周边看到或听到的法律事件?”的问题,回答“关心”的学生占53.4%,回答“偶尔关心”的学生占43.5%;对于“你听说过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吗?”的问题,回答“听说过”的学生占64.8%;对于“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你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吗?”的问题,回答“会,而且严格遵守”的学生占84.5%;对于“你对人们抓到小偷后围而打之的现象怎么看?”的问题,认为“打人违法”的学生占92.2%。这说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大多数大学生不但具备法律意识,而且遵纪守法的意识较强。

有较强的正义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愿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假如你有参加勤工助学或利用课外时间在社会打工的经历,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你会怎么办?”的问题,回答“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学生占61.1%;对于“当你因为违反校纪而被学校给予相关处分,但是你觉得学校的处分过重时,你会采取什么途径加以挽救?”的问题,回答“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学生占85.5%;对于“当你参加相关勤工俭学活动时,你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意识吗?”的问题,回答“有”的学生占72.5%。这说明大多数大学生不但具备正义感,而且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较强,能正确行使权利,对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极力维护,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通过调查也发现一些突出的问题(1)对法律诉求的信心不足。大学生的法律诉求信心是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做出法律诉求抉择的潜在决定因素,是其法制观念的重要体现。对于“在最近信用卡或手机等积分活动很火时,你好不容易积够了足够的积分,当去领取宣传单上许诺的奖品时,却发现上当受骗了,你会怎么做?”的问题,37.8%的学生选择“持无所谓的态度,私下里抱怨,再也不参与类似活动”;对于“假设不幸遭劫或被盗,你会报案吗?”的问题,回答“不会,报案也没用;会,但对挽回损失不抱太大希望;不会,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学生占50.3%。这说明学生对执法机关能对自己实施有效保护表示怀疑,学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了,但并不一定会带来大学生法律诉求信心的增强。(2)在法律意识中有明显的本位意识。大学生在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同时,又具有强烈的本位意识,反映在价值取向上,表现为利己主义和务实主义。在现实中,当法律正义与自己的切身利益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会舍弃法律正义而先行选择保护自我。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当宿管科门卫因最近失窃案件的发生,在你出入时拦住你要强行搜查行李时,你会怎么做?”的问题,回答“认为他们没有权利搜查出入学生的行李,但也不会采取任何举措,仅私下抱怨两句”的学生占21.2%;对于“你急需一辆自行车,一天你恰好在街上见到有人在卖自行车,且价钱很便宜,你也很喜欢,但车子似乎来路不明,可能是偷的,你会买吗?”的问题,回答“会”的学生占24.4%。这些数据透露了大学生思想中比较明显的本位主义意识。(3)在法律认识与行动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得较好,有法律知识,且了解法律规定,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和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其对法律的认知产生偏差,在行为上往往感情用事,甚至丧失理智,从而忽视法律的客观存在,违法违纪以致酿成恶果。如前所述“会买来路不明的自行车”的问题,说明有近1/4的大学生在法律行为和认知上存在偏差,揭示了大学生因一念之差导致违法违纪的根源。

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原因分析

传统法律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历来有“重道德、轻法律”的历史传统,这与儒家提倡的“礼治”、“德主刑辅”的思想有关,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两千多年来,受传统的“德主刑辅”思想的影响,在我国民众中形成了比较牢固的“重道德、轻法律”的观念意识。高职学生也不例外,问卷调查显示,有65%的学生认为道德比法律更重要,在被问及“你大多数时候以什么标准评价事物”时,有78%的学生评价标准是“公共道德”,只有22%的学生评价标准是“法律”。 转贴于

高职学生的身心发展尚不够成熟大学生思想开放、视野开阔、反应敏感、关注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披露的一些重大法律事件,常常成为他们议论的热点问题。但受年龄小、心理不成熟的局限,他们在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时,喜欢就事论事,缺乏动态的、辩证的、全面的眼光,导致思想和言论偏激,行为易走极端。在接受调查的高职学生中,有95%属于“90后”。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对于当今中国权与法的关系,选择“权大于法”的学生占43%,他们认为当官的人、有钱的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的约束。甚至有35%的学生认为“中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还远远不具备法治国家的条件”,“法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大,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学校、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方法不当目前,高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主要是通过法律课的教学进行的,即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该课程的教学中,有的教师为了使学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疲于赶进度,只能简单罗列、堆积知识点,忽视了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忽视了引导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将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等同于法律知识的多寡,结果是教师讲授的法律知识不少,但学生只是记在笔记里、划在书本上,并未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导致部分高职学生对法律“知而不信”,大大削弱了法律教育的效果。

提高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建议

实施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1)通过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推理和辨析,将理论、案例与实际运用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模式。(2)实施角色体验式教学,经由不同情境的模拟和各种角色设定,引导学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发表看法,从中学习法律知识,体会法律的作用,培养法律情感。(3)利用现代传媒、网络等工具,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使学生自觉地认识事物、获取知识、探究真理,培养对法律及法律现象的浓厚兴趣。(4)实施法律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兼顾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共性和个性需求,形成多元化的法律教育形式。(5)开展法律意识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大学生法律心理交流座谈会,针对高职学生的心理特点,引导学生的心理向健康方向发展,及时掌握其法律意识的变化和发展趋势。(6)开设高职院校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引导学生在获取最新法律资讯的同时,学会控制自身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正确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认识与行为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