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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发展迅速,它在为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推动了科技的不断进步。高校在培养人才的同时也凭借着人才聚集的优势,以较为雄厚的科研实力,创造出越来越多的科研成果,形成更多的知识产权,为国家科技创新作出了更大的贡献,因此,高校正逐渐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可见,做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样不仅能保障高校科研的顺利开展,还能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国家的综合竞争力。
二、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以及高校科研的不断发展,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也不断增加,但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还是存在着制度不够完善,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等问题。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机构不健全。虽然随着知识产权重要性的日渐显现,国家对科技创新逐渐重视,与高校知识产权有关的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使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但从目前来看,由于对知识产权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高校普遍还存在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有些高校未根据自身的科研实际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些高校未设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而是将相关工作职责交由科技部门代行,有些高校未建立相应的奖励激励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导致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无法有效开展,使高校知识产权的综合价值大打折扣。
(二)知识产权流失严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高校人才流动更加频繁,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多,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也随之出现。主要表现为:1、人才流动导致知识产权流失。大批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曾参与了大量的科学研究活动,毕业后将其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带入社会获取利益;高校教师也大量涌入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业,带走了在校期间所形成的知识成果。2、科技成果转化导致知识产权流失。在对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成果转让过程中,没有规范知识产权的条款,容易造成知识产权流失。此外,高校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普遍存在着重技术成果轻知识产权的观念,对科研活动形成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意识不强,不利于对知识成果的保护。
(三)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产业化程度不高。高校虽已逐渐成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高校较多的科研成果仍仅处于理论层面,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仍然很低,并未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产生经济效益。一方面,科研成果转化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政府政策扶持却不够,资金投入也不足,导致科研成果转化缺乏助推力。同时,科研成果转化体制还不健全,科研成果还欠缺一个好的转化平台,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研成果的转化。另一方面,我国高校现有的体制还没有完全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接轨,高校科研成果评价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缺失,科研成果的转化对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并不大,大多数科研人员都是只是埋头于科研工作,并未意识到科研成果转化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而就忽视了科研成果的转化。
三、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高校首先应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特别是保密保证制度、知识产权评估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奖励激励制度以及成果转化制度等,从制度上保护与管理高校知识产权,同时兼顾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激励其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其次,应当设立专门的高校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管理机构,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等,同时配备稳定且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队伍,负责处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以形成完整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体系,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与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关键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11-0115-03
我国高校聚集着数量众多的科研人才,具备雄厚的科研实力。高校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1/4左右,承担国家“863”项目1/3以上,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占3/1以上,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的项目占全国70%以上[1]。高校的科研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充分体现其价值,而科技成果转化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使科研人员在开发阶段获取该领域知识产权成果状况,避免重复研究和侵权;在实施阶段保护科研人员权益;在取得知识产权后可以在保护期内获得合法的垄断,从而激励科研人员创造新的科技成果。因而科技成果的转化需要一整套完善、配套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研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保护高校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
1.一些高校未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999年教育部施行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16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实行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机构,归口管理本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暂未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机构的高等学校,应指定科研管理机构或其他机构担负相关职责。但由于一些高校至今没有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造成管理人员无所适从,导致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混乱。这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十分不利。
2.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一些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和实验数据由教师或科研人员自行持有,学校对科技成果缺乏统筹了解。在成果开发阶段,科技成果是否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通常由教师或科研人员决定,使得部分成果没有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在成果转化的推广阶段,成果持有人擅自转让本应归属于学校的科技成果,造成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一些高校由于没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或负责成果转化的人员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对成果转化中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不能正确处理,也导致高校知识产权流失。
(二)高校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
1.对知识产权制度缺乏正确认识
据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研究分析得出,如果没有专利保护,60%药品发明不能研究出来,有65%不会被利用,化学发明有38%不会研究出来,有30%不会被利用[2]。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然而,目前我国高校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高校的主管领导和科研人员没有掌握必要的知识产权知识,不能从经济和市场的角度真正领会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有些高校认为专利申请耗时太长,管理烦琐,不愿承担专利申请和维持的费用;部分教师或者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到位,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没有及时对科技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一些高校科研人员在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时为了项目和经费迁就对方,使用对高校不利的格式文本,忽视技术合同存在的风险;对技术合同中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约定不明;对知识产权的权属约定不合理;个别科研人员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忽视学校利益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使高校承担违约责任。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如果高校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取得的科技成果不能为学校带来收益,将会挫伤高校进行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这既不利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创新水平,也会对建设创新型国家产生不利的影响。
2.高校缺乏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
知识产权法在激励知识创新,维护正当竞争的同时,也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促进文化艺术成果的传播和其他知识产权信息的扩散[3]。由于一些高校在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系上重成果轻知识产权,重论文轻转化,科研人员在完成发明创造后,最关心的问题不是能否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或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而是鉴定、、出版专著等与职称评定密切相关的问题。这种评价体系导致一些选题新颖、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在开发阶段因公开而丧失新颖性,使预期收获的知识产权“胎死腹中”。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不应仅仅以论文的发表数量为标准,而应当将能不能进行成果转化并带来实际收益,能不能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产业纳入科研评价体系。从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能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取决于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显然,目前我国高校的科研评价体系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取得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三)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
1.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主要有《宪法》,1993年颁布、2007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和1996年颁布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但这些法律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过于原则,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到的政府、高校、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的确定和利益分配方面的复杂关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欠缺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评估法律制度、风险投资法律制度、税收优惠等等法律制度。必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工作,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2.政府未能充分发挥其职能
我国高校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的主体是由政府各部门组织实施的,比如火炬计划、攀登计划、863计划、展望计划、211工程、丰收计划、富山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教育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等一系列项目和计划。这些项目构成了我国高校科研项目的主体,国家的科技投入相当一部分流入了这些项目[4] 。政府应当对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进行引导,在项目的经费中拨出一部分经费专门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由于我国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由不同的政府部门负责,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缺乏协调,使得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
二、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
1.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和专业的工作,需要有专业背景知识的人员来从事相关工作,因此,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高校的知识产权进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应当由熟悉知识产权制度、通晓法律和相关专业的专门人员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直接对主管校长负责。例如中国科技大学设置的知识产权专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登记;专利的申请和维护;科技奖励的申报;科技合同的审核(涉及专利保护等法律内容);科研成果与专利的转移或转化的前期准备[5] 。由该专门机构负责高校的日常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开发学校的知识产权资源;负责制定学校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规划;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对高校师生和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专利申报等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和帮助;对外代表学校处理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维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利益。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有利于高校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提升高校运用知识产权能力。
2.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
按照《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的精神,高校应制定本校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依照法律对本校知识产权的权属划分制定相应规定,制定学校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和授权使用的管理办法,使得学校的知识产权工作有章可循。研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规范和指导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防范知识产权流失。
3.建立知识产权检索系统
据统计,90%~95%的最新技术资料首先反映在专利文献上,查阅专利文献可以缩短约60%的时间,节省40%的研究与开发费用[6]。高校可依靠自身的力量,或与社会力量合作,建立知识产权检索系统。该检索系统应该包括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动植物新品种等,涵盖各领域世界范围内的最新信息和知识产权状况。教师或科研人员利用该系统,能够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获得最新的专业资料和技术情报,能及时跟踪和掌握该领域最新的研究进展和技术动态,避免盲目开发和重复研究。
(二)提高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调动高校内部各种力量的参与。高校应当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训计划,必须对高校主管领导、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知识产权教育,使其了解知识产权制度以及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增强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以提升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等方面的能力。
高校应该结合本校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对本校科研实力雄厚、技术优势明显的学科主动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巩固学校在这些项目方面的优势地位。高校应当鼓励教师及科研人员在论文、著作发表前、出版前,将科研成果先申请知识产权。科研人员可充分利用《专利法》规定的六个月新颖性宽限期,将创新水平极高、可在本领域内产生一定影响的科技成果及时地首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公开,保证技术创新的领先地位,然后再申请专利[7] 。
(三)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机制
有学者把激励机制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归纳为:激励机制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至关重要的制度,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科学的激励机制能充分调动科技成果转化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8]。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科技成果的评价体系难以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高校应当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机制,将科研成果转化以及取得知识产权同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实际利益联系起来。否则,当取得知识产权获得的实际利益低于成果鉴定、和专著时,理性人的选择自然是放弃知识产权,也不会考虑科研成果的市场前景。
2002年国务院转发了科技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家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将我国知识产权政策由原来的“谁投资、谁享有”转变为“谁完成,谁享有”。对高校来说意味着可以利用国家投资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实施、许可、转让以及作价入股。据此,高校应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教师和科研人员取得的知识产权进行奖励,允许完成科研项目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的实施阶段取得一定收益。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守护神。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能够使高校对其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地位、经济价值有系统地了解,防止科技成果低估造成的损失。我国应当尽快出台有关知识产权评估的法律制度或知识产权评估管理办法,对知识产权评估人员的资质、评估原则、评估方法、评估程序等问题进行规定。其他涉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税收优惠的制度也应提上议事日程,以完善科技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五)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在成果开发阶段,政府应当积极引导高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科技项目中进行科研选题并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对重大项目直接进行项目资助,协助这些项目做好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工作。设立高校知识产权奖励基金,对在尖端领域取得知识产权的高校和科研人员进行奖励,对知识产权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因为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保护创新者的利益,鼓励创新。所谓“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知识产权制度为创新者提供了最经济、有效和持久的创新激励动力,有助于创新活动在新的高度上不断地向前推进,从而促进创新成果所蕴藏的先进生产力的快速增长[9]。
在成果推广阶段,政府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企业和高校搭建知识产权供需平台,规范和指导知识产权交易行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吸纳高校、企业为会员,由中心组成网络,在各地建立服务机构。对投资巨大、有重大影响的科技项目的成果转化可以实行由政府出面联合企业界,共同出资,联合运作。
在成果应用阶段,政府应当要求高校对成果应用进行后续跟踪服务,检验转让成果应用的情况。为鼓励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产业化,政府在采购计划中优先考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产品和技术,以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结语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是高校无形资产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作为科技成果的主要产出地,目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高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创造自主知识产权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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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 知识产权 管理现状 对策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高等院校作为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我国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之一,是解决国民经济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过程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国家已经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来规范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高校也按照要求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来完善各自的知识产权的管理。但是总体来说,效果不太理想,知识产权转化率不高,甚至出现知识产权严重流失的现象。因此,对于高校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管理已是刻不容缓。
1.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范围
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和信誉享有的权利。对于中国来说,知识产权是个舶来品。最早建立专利制度是西方的英国,1984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标志着我国专利制度的诞生。
改革开放尤其是“入世”以后,随着与外界经济联系的日益密切,高校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意识也日益强烈。一般来说,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范围有:其一是专利权的管理。往往是指学校所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管理的法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其二是著作权的管理。也就是指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创造并由学院及其所属单位承担责任的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管理的法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其三是商标权管理。也就是学校及其所属单位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管理的法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其四是非专利科技成果的管理。高校每年都有很多研究成果,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申请专利或申请专利全保护,这类成果关系这学校的切身利益,可以纳入学校的专利管理。其五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权以及以法定或约定由高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的管理。
2.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现状
近年来,国务院与教育部相继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来规范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各高校也纷纷制定各自的管理办法,服务于知识产权的管理。据资料显示,作为知识产权内容之一的专利,近年来高校的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已经连年稳步增长,并呈逐年增多之势,来自高校的专利数量在全社会总数量中已占有很大一部分比例。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起步相对较晚,无论实在观念意识上还是体制管理上,均存在一定的“盲区”,主要如下:
2.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失
我国高校中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现象,更谈不上在权力受到侵害时采取有力措施来防护和补救。高校每年总有数量甚巨的各类科研成果产出,这些成果在没有申请专利的情形下,就以论文专著、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的形式,致使处于无保护的状态。而且随着高校科研人员的频繁流动以及校企合作的加深,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也时有发生,这无疑对高校科技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2.2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缺失
权责明确而又高效的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效管理的组织保障。一些高校设有知识产权办公室或者是在学校的科研处设立专利科。这些科室的工作人员除了日常工作中,还要承担项目申报、基地管理以及成果报奖等一系列工作,想兼顾好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往往显得“心有而力不足”。另外,有些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设立多个部门,如专利成果管理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园等,这些部门的设置存在重复现象,部门之间的权责不够明确,这就难以有效地开展管理。
2.3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的导向缺失
在知识产权申请的过程中,很多高校,如申请专利是规定需要预先缴纳一定费用的,包括申请费、费等费用,缴纳完这些费用后才能获得专利保护权。目前,国内部分高校还未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基金,许多科研人员在申请专利时,大都是由课题组或者个人先支付费用,如果科研人员出于费用的考虑,觉得没有太多资金用于研究科研成果,那么有可能一些优秀的课题将会被放弃。
而且,在我国高校,一个科研教师的薪金待遇、住房问题以及福利待遇等基本上都要与职称相挂钩,而职称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他们所申报的课题、发表的文章以及获得的科研奖励等,专利这方面不是主要的标准。在此情形下,科研人员从事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积极性难以为继,因为他们过多的注重所取得的奖项与资助,忽视了知识技术本身的价值。
2.4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环节缺失
知识产权是在创新基础上实现的一种权利,但是这种权利还不是现实的生产力,要想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还有个转化的过程,这种转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在忠于原有知识产权技术上的再创造和再开发。在高校,比如说专利这种知识产权,经过授权后,已经是科研的最终形式,许多高校每年也会统计每年专利的授权总量,因为这是高校科研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对于专利的管理来说,转移转化的环节也不容忽视。从科研管理的角度,其职能应该是延伸到专利的转移转化才算是完结,这样高校的无形资产也才能顺利转化为有形资产。在当前高校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形势下,专利的转移转化显得尤为必要。但是数据显示,高校的专利转移转让数目往往只占高校专利申请以及授权数量的很小一部分。
3.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保障,但是随着网络的普及等因素,高校对于创新成果的保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针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的种种状况,高校应全面客观分析,结合本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充分研究,精心设计符合本校的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制度。
3.1加强宣传提升保护意识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知识产权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深度不够,知识产权的保护观念还没有深入师生内心,以致知识产权的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知识产权发生纠纷时不能很好地处理。高校可以采取各种形式的培训会、宣讲会、交流会、汇报会等,定期对师生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其充分了解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申报、资助以及授权的各个环节,掌握发生纠纷时的处理技巧。宣传可以采用专题网站、展板、橱窗、QQ等载体形式,深入学院、部门、学生组织以及社区,以定期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师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促使其懂法、知法、守法以及用法,以维护合法权益。
3.2完善制度优化管理质量
有效的管理离不开科学完善的制度。要想规范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质量,必须要有一整套有关知识产权的办公机构、管理人员以及经费方面的制度。在办公机构方面,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有分管科研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统筹全校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下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工作。在人员配备方面,应该选取一些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进行专门管理,而且对于这类专业人员也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素质。在日常管理方面,应该要加强分类管理,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在实践中,一般高校的专利主要集中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数量较多,对于发明专利的管理可以强化。而且,合理设计好专利的申请、资助申请等环节,确定好上交材料的时间、种类和要求,无疑也可以提高效率。在科研评价方面,应该逐渐尝试制定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引导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避免“重论文、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提升科研人员从事知识创造的积极性。在经费激励方面,根据教育部3号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的指示,成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支持那些在专利申请、维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费用。把知识产权因素与教师津贴、奖金相结合,按知识产权的取得与转化率提高职工津贴,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尊重“创造”的氛围。
3.3加强保密避免不当损失
知识产权的“三性”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丧失了新颖性,也就丧失了获得知识产权的基础。在高校中,每年均有大量的科研人员流入流出,他们可能将原来所在高校的一些知识产权带来或带走,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而且高校每年均会有大量毕业生离开学校,特别是一些工科院校的硕士和博士学生,可能参与了导师的一些课题项目等,此时其因参加项目而知悉的一些研发秘密随时可能服务于新的工作岗位。此时,高校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高校自身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规定保密内容、主体、事项、保密期限以及违反保密规定的处罚等情形,以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4.结语
目前,知识产权工作已成为了高校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在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今天,高校要顺应时代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科技转化为目标,对知识产权实施科学的管理、开发、保护和利用,以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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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科研管理水平;提升对策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但我国高校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时间比较短,缺乏实践经验。对此,我国高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借鉴西方国家高校科研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的科研管理水平。
一、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特点
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系统性。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属于系统性工作,需要涉及的内容非常多,覆盖面非常广。二是综合性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对于管理人员的专业性要求较高,科研管理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科研管理经验,还需要了解与科研管理相关的知识。高校科研管理是把多个学科的知识结合在一起,体系十分庞大。三是决策性。在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科研管理人员必须合理的做出决策,才能保证科研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复杂性。
二、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现状
1、科研管理观念落后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高校的科研管理工作也在快速发展。但是,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的问题就是科研管理观念落后,过于注重管理,而忽略了服务的重要性,科研管理工作过于形式化,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科研管理与高校发展需求不相符,无法满足高校和社会发展需求,科研管理水平比较低。除此之外,高校科研管理制度不健全,而且高校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导致高校很多科研成果流失,给高校造成巨大损失。2、科研管理体系不完善如今,很多高校的科研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科研管理权限集中在几个人手中,其他人不具有科研管理权限,导致这部分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感,也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除此之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设置不合理,科研管理体系不完善,在出现问题后也没有及时解决,最终出现不负责的局面。3、缺乏专业的科研管理人员高校科研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于高校科研管理成效有很大影响。但是,从高校现有科研管理人员结构来看,高校缺乏专业的科研管理人员,现有科研管理人员缺乏实践经验,而且观念比较陈旧,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低,导致科研管理水平低下。除此之外,高校奖励机制不完善,高校既没有对表现优秀的科研管理人员给予奖励,也没有对行为不规范的科研管理人员给予惩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的对策
1、更新科研管理观念人的思想指导行动,要想提高高校科研管理水平,高校就必须改变传统的科研管理理念,增强科研管理意识,认识到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科研管理方案,有计划的开展科研管理工作,实现有效管理。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的服务对象有以下几个:一是学科,二是学生,三是学院。对此,高校科研管理人员还必须增强服务意识,明确科研管理目标。2、健全科研管理制度高校要想实现科研管理目标,就必须健全科研管理制度,为科研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除此之外,高校必须设置专门的科研管理部门,明确人员职责,把科研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适当的放权,这样可以让科研管理更加灵活,但是一定要避免的问题出现,防止阻碍科研管理工作的开展,防止阻碍高校的发展。3、加强科研管理人员培训既然高校科研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于科研管理成效影响比较大,高校就必须认识到加强科研管理人员培训的重要性,加大科研管理人员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丰富科研管理人员培训形式,不定期派遣科研管理人员外出参加专业化培训,丰富科研管理人员的管理经验,开拓眼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除此之外,高校还可以从外部聘请专业的科研管理人员,组建一支高素质科研管理队伍,满足高校科研管理实际需求。高校必须严格审核和聘用科研管理人员,为科研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基本保障。除此之外,高校还必须在科研管理人员内部建立并完善奖励和惩罚机制,实行人性化管理,对于工作表现较好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提高高校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但是,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高校也需要给出相应的惩罚,规范科研管理人员行为。高校需要整合科研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出科研管理部门的作用和优势,提高高校的核心竞争力。高校科研管理人员要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具有责任感和凝聚力,顺利开展科研管理工作,以实现科研管理目标。4、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如今,高校已经成为科技创新的关键机构,高校必须增强产权保护意识,才能避免产权被侵犯。对此,高校必须加强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让高校科研管理认识到产权保护的重要性。高校必须健全产权保护制度,把产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做到有法可依,以多种形式来保护高校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而提高高校的科研管理水平。高校也要为科研管理人员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虽然科研管理部门属于服务部门,但是科研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地位是平等的,并不比其他部门低一等,高校要平等,公平的对待科研管理部门,肯定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成效,突出科研管理部门在高校的主体地位,调动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科研管理目标。事实上,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属于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比较大,高校需要多关心科研管理人员,多与科研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科研管理人员也要定期把科研成效以报告的形式交给高校管理人员,为高校管理人员做出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四、结语
在新形势下,很多高校已经认识到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从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开展现状可以看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中依旧存在很多问题。受到传统理念的影响,很多高校仍然采用传统的科研管理模式,科研管理手段十分单一,而且科研管理人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较低,无法实现科研管理目标。对此,高校必须改变传统的科研管理理念,创新科研管理方法,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科研管理方案,实现有效管理,进而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高校要想实现科研管理目标,就必须健全科研管理制度,把科研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把科研管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也必须齐心协力,增强内部的凝聚力,共同努力,树立共同目标。除此之外,高校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避免出现产权流失问题,提高高校的社会竞争力,推动高校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晓琳.对提高高校科研管理水平的思考[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1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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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余芳.关于提高高校科研管理水平的思考[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综合),2005(06)144-146.
[关键词] 知识产权管理 利益平衡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智力成果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越来越重要,创新成为了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为了保护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知识产权应运而生,它赋予了权利人依法确认并享有其所创造的智力成果的权利。同时,为了消除这种具有垄断色彩的权利对社会进步的阻碍作用,使智力成果获得广泛运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知识产权法作为一种工具,被用于调解因知识产权而产生的各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它具有鲜明的利益平衡特点。法律固然是必不可少地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有效手段,但是各种管理规章制度也同样重要,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企业、大专院校、独立科研机构等知识创新的主要源泉,知识产权管理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产业化等过程中调节着各种利益主体间的关系。所以,知识产权管理要以利益平衡为原则,在知识产权法治的框架内,通过适当的措施来协调各种利益冲突。
我国只花了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就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与之相关配套的各种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仍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不能妥善处理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这些利益关系的不和谐发展,导致了许多知识产权问题的出现,它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导致的利益冲突
提起知识产权,对大多数人来说都耳熟能详,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公众具有较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通群众通常是从电视、新闻中了解一二,而与知识产权关系最为密切的科研机构和单位,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知识产权认识有偏差。如许多人认为只有申请了专利和进行专利转让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日常的教学、科研工作与知识产权关系不大;一些科技人员没有认识到专利检索的必要性,进行课题前期调研时,不注意专利检索,不了解所要研究的领域中有哪些专利,从而进行重复研究,浪费科研资源,不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还有部分人将专利作为最终成果看待,只注重申请专利,不考虑怎么将专利进行转化和产业化;还有的单位,尤其是高校,不注意维护其商标、名称,随意使用或让他人或者其他公司企业无偿挂名,不仅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还可能损害他们的社会声誉。
二、科学研究的财力、物力投入回报率低
科学研究具有非常大的风险,谁也不能保证一定成功。为了规避风险,保证生产资金的正常周转,大多数企业都只是围绕现有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良,难以从根本上进行技术变革。作为另一大知识创新的主力军,高校往往以学术研究为主,虽然每年都产生众多科研成果,如2005年、2006年、2007年高校完成的科技成果数分别为7469项、7064项、7592项,发明专利授权数分别为4453项、6198项、8214项,但成果转化率不如人意。据一份由清华、复旦等国内20所高校联合完成的“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探索与实践”课题研究报告显示,我国高校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即实现知识产权再创造的还不到10%,比起国外高校也低很多。由于知识产权再创造效果不理想,投入回报率低,科研经费短缺成了困扰高校发展的瓶颈,高校科研经费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如2006年政府投入151.5亿元,占到高校所获科研经费的54.7%。独立科研机构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科研资源的大量投入不能获取相应的收益,势必会影响科技人员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科研合作、人才流动造成技术秘密泄漏
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是一种复杂的脑力劳动,具有创造性、探索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往往凭一人之力难以完成,科研人员常常需要通过访问、学术会议、科研合作等多种形式相互学习、交流。如果不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没有一定的约束,一些关键技术就会泄漏出去,造成知识产权的流失。除此之外,人员流动日益频繁也是知识产权流失的主要原因。科技人员通过跳槽、深造等途径离开单位,带走了在单位做的研究资料,从而损害了原所在单位的知识产权。高校和独立科院机构每年还承担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任务,他们学习期间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毕业后走向不同的单位,从而直接或变相的带走有关的技术秘密。另外,在帮助企业培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过程中,如果不注意,同样容易泄露单位的技术秘密。
四、成果转化过程中知识产权的流失
高校和独立科研机构本身并不具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条件和资金实力,需要通过科技合作与技术转让等形式推广自己创造的科技成果,以此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为单位自身的发展寻求一定的支持。但有些科技人员只顾个人利益,利用单位知识产权管理的漏洞,将职务成果私自与他人合作,私自给外单位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将职务发明变为非职务发明,然后私自转让,这些都直接导致了知识产权的流失。另外,在洽谈开发合作、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时,由于没有对相关科技成果开展无形资产评估,不熟悉知识产权法律,不清楚技术在所属领域的行情,高校往往签订的是“不平等”条约,造成了学校无形资产的流失,损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述问题的产生,从表面上看各有原因,但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知识产权管理的缺失和不到位造成的。所以,应该从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入手,充分发挥管理职能,正确处理好知识产权涉及的社会公众、科研单位、科研人员,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利益主体间的关系,明确其权责,力求实现各方的共赢。本文认为应在下面几个方面改进知识产权管理:
1.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或确定专人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知识产权管理涉及法律、经济等多种学科,综合性、专业性很强。专利的申请、成果转化的价值评估、合同的签订、侵权纠纷的解决等工作是非专业人士难以掌握的,且这类繁杂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无时无刻不渗透在日常的生产、教学和科研等活动中,具有常规性、日常性特点。所以,知识产权的管理决不是一项临时工作,不可能由其他职能的管理人员兼任,它要求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来进行管理。
2.将知识产权管理与人事管理、科研管理相结合,实行知识产权保护保证协议书制度。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的频繁流动是造成知识产权流失的一个主要因素,知识产权管理有必要与人事管理相结合。如高校可以和师生签订《知识产权保护保证协议书》,明确职务成果的归属,规定科技人员在对外讲学、离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时应保守学校的技术秘密等。同时,还要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到科研计划、选题立项、科研过程、成果管理、成果推广等科研管理中,跟踪成果产生和应用过程,有效保护和利用科研成果。争取经过多部门的通力合作,防止知识产权流失。
3.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投入更多的资源,加强企业与高校和独立科研机构的合作。不但要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还要注重知识产权的再创造,寻求适当的知识产权运用成效评价办法,将知识产权再创造作为人员晋升、科研能力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还需要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并重,使科技人员从成果转化中获取实实在在的利益,以此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例如在高校,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后,学校可以按净收入给予成果创造者一定比例的奖励,还可以允许其支配一定比例的收入,用于下一步的科研工作。除此之外,还要落实各方的责任,对于各种漠视、损害知识产权的行为给予处罚,确保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另外,要尽快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在对科技成果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引入风险投资资金,通过企业与高校、独立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取长补短,共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4.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开展来宣传知识产权知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科研人员和其所在单位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统一的,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二者皆为受益者。所以,要让本单位人员充分了解知识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使其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愿、自发、自觉地遵守相关规定,从而也保证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科技创新是社会进步的动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再创造是其中的关键。要发挥知识产权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需要从利益平衡角度出发,兼顾各方利益,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调动各方人员的积极性,从而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潘正琼: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D]. 武汉: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2007年
[2]国家科学技术部:2007年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DB/OL].
[关键词]专利管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9)05-0156-02
专利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和文明进步的成果与标志,对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我国高校目前专利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管理、人才等方面存在着缺陷,我国高校专利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种种不足之处。
1 高校专利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机制不健全,管理工作不规范
目前,我国在评价科研工作水平时,主要从鉴定成果、获奖情况和论文数量上来确定,高校内部的职称评聘、工作业绩考核也常常与上述指标挂钩,客观上造成了领导和科技人员过于注重论文的发表、成果鉴定、报奖,而忽视了利用专利保护知识产权成果,管理工作不规范,没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不同程度的普遍存在。在高校出现一种很矛盾的现象:一方面,鼓励创新,对前期立项研究和鉴定、获奖给予了较大的关注;另一方面,后期的技术转让推广、产权界定、产权的价值评估等,又是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成果未经审核即被发表,导致本单位的专有技术过早的成为公知、公用技术。泄密屡见不鲜,技术转让几乎成为个人之间的交易。
1.2 专利成果转化率低
专利实施情况是衡量专利质量的重要指标,我国高校拥有专利数量已不少,但专利实施率并不高,全国平均专利实施率在10%左右。专利技术的低转化率是高校专利发展缓慢的重要体现,是制约专利工作正常运转、良性循环的症结所在。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固然受到许多因素如法律、环境、资金、税收、技术市场等客观影响和制约,主观因素也不容忽视,一方面高校人才、技术力量集中,科研实力强,但在经营管理、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资金筹措、市场开拓等方面缺少经验和实力,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不多。另一方面,高校在选择和设计课题时不能充分考虑将来在生产中的应用情况,常常注重科研成果的档次、水平和获奖情况,以致成果很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另外,高校的专利技术多处在实验室阶段或仅仅是新技术构思或方案,技术还不是很成熟,有待于进一步开发或技术含量过高,产业化要求资金投入大、风险高,实施转让起来比较困难。
1.3 科研成果重复研究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少
高校的科研经费一直不足,科研人员在选择和设计科研课题时主要是以获得科研经费为目的,而对科研成果是否得到法律保护,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则考虑的比较少。据统计,世界每年有100多万项专利出现。同时,有大量的科研成果由于种种原因成为“公知公用”的公开技术。科研人员在选择和设计科研课题前,因为没有进行认真的专利文献检索,将已公开的技术、他人已经完成的项目、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进行立项,重复研究。这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另一方面,则严重制约、阻碍高校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影响了高校开发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1.4职务发明费用支出困难,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受挫
对职务发明的报酬也是专利管理制度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根据专利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谓职务发明即由单位组织的科研活动、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科研条件和信息研究出的发明成果,属于职务发明,并规定职务发明权利属于单位。国内高校据不完全统计,只有极少部分高校职务发明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一部分由学校和发明人共同负担,还有很大一部分高校职务发明由科研人员通过课题经费等不同途径解决。科研人员付出了大量的脑力、体力劳动为学校争得了名誉,申报费用依靠个人筹集,这严重抑制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压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1.5 专利申请质量不高,注重实用新型而轻发明专利
不少高校出台了一些激励制度,设立基金资助专利申请,将专利纳入业绩考核与待遇相挂钩,专利证书与论文、成果鉴定一样,成为升职、晋级、评聘的重要指标。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科技创新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创新主动性。但这种导向也容易引导科技人员盲目追求专利数量而忽视专利的质量,产生许多没有价值的所谓“垃圾专利”,专利中实用新型占大多数,而前沿领域和关键技术中的发明专利所占比重并不大。这种靠政策导向或制度强化形成的专利意识,缺乏市场利益机制的内在驱动力,实现转化困难更大。
2 提升高校专利管理水平的几点认识与对策
2.1 充分发挥专利管理部门的作用
高校广大师生是高校专利产生的源泉,高校师生的专利意识是影响专利工作的最直接因素,是保证专利工作运行正常的关键。要想快速提高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提高专利的转化率,首先高校领导即决策层,要高度重视专利工作,他们的专利意识对高校整体专利工作起着引导作用,发挥风向标、推进器的作用。其次科研管理层全面投入工作,学校科研管理的行政部门、科研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各院(系)主管科研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将决策层的意图细化,制定规章制度,通过日常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管理制度,将专利工作深入到科研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对高校专利工作的正常运行起到保障作用。
2.2 重视立项环节的专利管理工作
高校的专利工作一般是在国家计划项目即将结束以后才开始办理的,而且大多数情况下专利申请由课题组提出,谁愿意申请就给谁办理,学校的专利管理工作基本处于被动状态。“十一五”期间,国家计划项目的申请在知识产权方面有了新的要求,提出对形成产业化的项目需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选准高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性研究。据此,学校应该在国家项目申报的过程中,变被动为主动,配合课题组做好专利文献的查新检索,采取积极有效的行政、经济措施,承担相关申请和维持费用,鼓励和支持申请专利,给知识产权以高度重视。在组织国家计划项目的申报中,一方面以专利文献的查新检索结果为技术背景,结合已有的研究基础,形成新的技术方案的构思,抢先注册申请专利;另一方面在专利文献查新检索的基础上,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客观地分析申报项目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显著特点和意义,制定最优的技术方案,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保证高水平的成果产出。
2.3 高校制定合理的专利激励措施
科学研究工作是一件极其枯燥和寂寞的工作,同时又具有极大的风险,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过程中,科研人员要具备科学精神,不怕艰辛、持之以恒才能达到有所建树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是一个克服困难的过程。专利工作还不同于一般科学研究,专利申报国家不但没有经费资助,而且还需交数千元相关费用,专利评奖也有困难,虽然部分高校设立了基金资助专利申请,将专利纳入业绩考核与待遇相挂钩,专利证书与论文、成果鉴定一样,成为升职、晋级、评聘的重要指标,但还远远不够。高校应从专利管理、奖励措施、专利成果转化、专利补助等方面不断完善,引导科研人员在专利工作中投入更大精力,最终提高高校专利水平。
2.4 将专利管理延伸于项目管理全过程
将专利工作与科研管理紧密结合,立项时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保证项目的新颖性,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关注相关学科技术动态,掌握最新的专利信息,及时校正研究方向,项目完成后,将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的成果及时申请专利。同时严格审查科研项目合同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条款,通过以专利保护和合同管理为重点,逐步对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全面的管理,理顺产权关系,规避技术风险。在科研管理中不仅强调科研水平逐年提高,科研经费逐年增长,科研获奖成果逐年上升,还要狠抓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是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及时申请发明专利,提高专利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以知识产权促进学校的学科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保证学校科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5 开展产权运营,促进成果转化
知识产权价值内涵的核心是产权,知识作为资产只有通过合法运营才能使其价值得到体现和获取,因此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关键。在知识产权运营中坚持“以权谋利”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使知识产权的价值及其所有者和发明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实现,以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同时在知识产权运营中以社会和市场为导向,而不是以技术为导向,并将知识产权保护贯穿于知识产权运营全过程,以保护促进运营,以运营促进创新,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进行发明创造的热情,促进知识产权的再生产。
2.6 与企业加强联合,提高专利的实施率及转化率
深入企业及现场,使科研人员更好地了解市场动态和企业需求,避免在科研开发中的盲目性。高等学校的科研队伍直接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既有利于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同时利用企业的技术设施、运营资本和市场渠道为高等学校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提供转化途径,有利于提高专利的实施率及转化率。
参考文献:
[1]陈治安.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J].中国高校产业月刊,2006(7):45.
[2]王苏平.关于高校专利工作的若干思考[J].苏州丝绸工业学院学报,2007(3):12.
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好!
我省知识产权讲师团今天正式成立了!我代表知识产权局向首批知识产权讲师表示热烈的祝贺!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
针”,“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知识产权工作在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创新热情,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如何又好又快地发挥这一作用,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个重要着眼点和出发点。
知识产权讲师团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步从模糊到清晰,从设想到现实,从方案到组团。知识产权讲师团的成立,将为知识产权搭建一个新型的宣传教育平台,将为园区、企业
、高校、院所介绍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形势、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维权常识,促使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迅速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
知识产权讲师团的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对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形成,对全社会创造能量的充分释放有着重大影响。为此,在首批知识产权讲师团成员的选择上,我们是面向社会
,采用公开选聘和重点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严格遴选的。首批的11名讲师团成员分别来自我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介服务机构、高校等不同部门,都是我省知识产权界具有较高
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是我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的骨干力量。我相信,我们的知识产权讲师团一定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这里,我谨向首批知识产权讲
师提三点希望:
第一,知识产权讲师要认真钻研知识产权业务,不断补充知识、更新观念,掌握国际、国内尤其是我省知识产权的最新动态和热点、焦点问题,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晴雨表”,
为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社会群策群力。
第二,知识产权讲师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还应当主动承担宣传教育任务,在我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家咨询、人才培养、法律援助技术服务
等工作,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三,知识产权讲师应当遵守知识产权讲师团的有关管理规定,团结协作,保持沟通互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研究水平和知识产权讲师工作水平。
祝各位讲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ased on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Ji Chao,Xie Jianjun
(1.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Donghai Science And Techbology College;
(2.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Marine and Fisheries Research Institute,Zhoushan 316022,China)
Abstract:This thesis takes the mana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the object of study. On the basis of deeply research and analysis,we screen out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of universi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by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nd fuzzy mathematics methods,and set up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ex system, also considering the weight of the evaluation index, then establish the evaluation model . Subsequently, three univers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were selected as evaluation objects for example analysis. This paper maybe provide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Key words: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valuation System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世界未淼木赫,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国家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中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建立有效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可以激励教师涌现出更多的发明创造,进行技术转让和培育新技术应用环境,从而更快地促进国家知识资产的增长。本文借助于层次分析法和模糊数学的方法,探索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评价体系。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
《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曾撰文批评我国低质量的专利申报,指出在我国存在为申请专利而申请的现象。专利的市场价值与其维持时间成正相关。国内大多数专利维持年限小于5年,占总专利数的54.3%,只有4.8%的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在国外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却高达24.7%。无效专利的产生与国家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在高校评价中占有权重较大,项目合同对专利的申请数量有专门的指标,项目经费中允许列支专利申请费。国家对地方政府有专利申请数量上的要求,各级政府为了完成考核,将其作为硬性指标摊派下去,并用财政经费支付专利申请费用。
(二)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据统计,设立专利事务管理事务在科研处内部的高校占59.9%,设立专门的专利事务管理部门的高校只占25.6%。由于缺乏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专利管理上多局限在专利费用结算,专利奖励和专利统计等层面上,缺乏对本校知识产权的通盘考虑,更没有在科研项目立项环节进行科技查新。在我国,尚有60%以上高校没有制订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已出台相关政策的高校,也存在修订不及时,内容上重专利的申请和授权,轻专利的应用和推广等问题。
(三)激励制度尚未发挥成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创造的报酬与奖励”对职务发明有奖励的最低标准,但大多高校对职务发明的奖励仅参照最低标准,此外还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导致政策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教师考核中,专利成果的权重也不高。高校还未普遍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也影响了专利的保护和经营活动。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该体系主要对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经营进行评价,为保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得到中肯的评判,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三、建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评价模型
我们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评价模型,将模型的层次结构图分为三个层次:目标层O,对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评价;判断层C,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评价因素;指标层P,对判断层进一步细化,设立更为具体的评价指标。
(一)建立评价指标集
根据表1的评价指标体系,我们将判断层设定为C,指标集设定为C = {C1 , C2 , C3 , C4 } ;
指标层为P,指标集为pij = { pi1 , ―, pin } i = 1,2, ―, 4; j = 1, 2, ―, n.
(二)设定指标权重的确定和评分
组织相关专家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情况按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在评价中专家的意见可能存在偏差较大,采用聚类分析中的欧几里德距离判别法,去掉偏差较大的点集后,构造判断矩阵,确立各指标的权重,见表2。C1权重为0.35,C2权重为0.3, C3权重0.1, C4权重为0.25。
(三)计算结果处理及一致性校验。
按照层次分析法得到评价结果Z,Z在0~100之间,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最终分数,分数越高,表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越好,反之,则不尽如人意。
四、实例分析
对浙江的三所高校进行问卷调研,计算出3所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最终得分。通过统计形成最终结果。从表3中可以看出:在这3所高校中,知识产权工作综合指标优秀的是W高校,最终结果83.6分;良好是Y高校,最终结果75.3分;合格的是Z高校,最终结果64.25分。该结果和实际相一致,体现了该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
五、结束语
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变得日益重要,本文通过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剖析,明确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对其评价体系进行初步的探索,对全面推进高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经营水平也有直接意义。
参考文献:
[1] 宋河发,曲婉,王婷. 国外主要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 科学院院刊,2014(03),250- 259.
[关键词] 高校 知识产权管理 产学研合作
高校是一个知识、人才、成果密集的地方,涉及到大量的知识产权问题,我国《知识产权法》虽已公布实施20余年,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制约了高校产学研的发展。
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已有上百年历史,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给高校的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后,面对全球科技、经济的发展变化形势,发达国家的高校纷纷根据本国政策,调整、加强了学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对促进高校的产、学、研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借鉴具有代表性的美、英、日三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措施,将对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及产学研合作具有启发意义。
一、国外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成功经验
1.美国知识产权战略在高校的实施情况
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大特点是建立了详细、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的法律制度,促进美国高校技术转让的积极开展。20世纪80年代,美国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变革,允许大学对政府资助的研究成果拥有完全控制权。政府秉承“必须将新技术以某种方式转移给公众并加以广泛应用,同时这种方式必须具有较高的效率”的思路,通过法律规定必须将技术转让列入科研人员的职责并进行绩效考核,这极大地促进了大学将创造发明转移到企业进行开发和商业化。各种以技术转移为工作内容的机构纷纷涌现,主要有三类:大学和科研机构设立的技术许可办公室或技术转让基金会,非营利机构成立的完全以企业化方式经营的国家技术转让中心或技术转让顾问公司,大学教授担任主任、外界人士加盟的类似基金会的技术转让组织,它需要会员每年缴纳一定费用,自负盈亏。其中,大学中的技术许可办公室主要致力于受理员工们的成果申报、专利申请和实施专利许可,通过合理分配技术许可收益激发教职员工不断进取、不断创新的积极性。值得一提的是,一般只有能够证明具有潜在商业价值、能被成功许可的发明才会申请专利。美国高校这种重视科研效益的理念和其知识产权机构的设置大大加快了技术转化的速度和步伐。
美国很注重提高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开设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课程和各种培训培养适应不同部门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美国高校十分注意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和规避知识产权转让中的风险。高校一般都与教授事先签订书面知识产权协议,确定双方权责;规定学校商标和名称的使用范围和相关的审批程序;在知识产权转让合同中注明仅转让或许可实施知识产权,概不承担该技术的一切风险,以便回避市场风险、安心从事教育科研;同时,高校自身也不创办或参与创办企业。
2.英国高校的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管理
英国高校技术转移的实现也主要依靠校内的技术许可办公室,但除此之外,英国一些研究水平较高的大学(如牛津大学等)还成立独立的公司开展技术转移工作。在技术转移过程中,英国高校很重视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几乎所有高校都宣布拥有产生于教职员工的知识产权,对学生的知识产权也通过签订协议确定其归属。政府资助的研究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一般属于高校,其它情况则通过协商解决。但是,即使知识产权给予资助者,高校也注意在协议中明确学校在将来的研究中可以使用知识产权,以及学校如何获取知识产权产业化中应得的收益、研究产生的知识产权如何被实施利用等问题。
英国高校制定了完善的知识产权利用激励制度。大约三分之二的高校将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得到的净收益分为学校、发明者和其所属学院三部分,直接给教师奖励。同时,明确将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利用作为晋升的一项指标,并给知识产权的利用等活动提供时间,特别是在成立新公司时,允许教师在一段时间内离开学校或减轻其他工作。英国高校还允许研究人员持有公司一定的股份,使研究人员对公司成功与否的关注更直接、长久,从而也缓减大学在经济上的风险。
3.日本高校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
日本政府在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政府发表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各高校设置了统一管理知识创新、知识产权获取和利用的知识产权本部,同时,政府批准建立技术转移办公室等中介机构,通过它们,使研究成果迅速转移到企业得到应用。政府还放宽限制和改革税收政策,促进企业与高校的合作。积极培育、引导大学风险企业,通过专利许可及股权等形式,使大学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最大限度地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在日本,企业和大学的科技人员交流频繁,大学教授在企业担当顾问,企业研究人员也可以到大学实验室工作,政府还向大学技术转让机构派遣民间专家和企业开发研究人员,通过多种合作方式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日本还很重视知识产权教育,在大学培养熟知知识产权的专门人才,在法律大学将知识产权法设为选修科目,并招收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生。同时,建立相关人才的培训制度,并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整个国民的知识产权素质。
二、国内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情况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中国在努力构建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同时,还针对高校情况,于1999年4月8日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旨在“有效保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发挥高等学校的智力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国内各高校也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南开大学开展知识产权启蒙运动,提高学校师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又如浙江大学,2004年6月30日对与校名有着自然联系的45个大类180个商标进行了注册,并积极邀请知识产权界权威人士来校举办讲座,还采取各种知识产权鼓励政策,给予发明专利的奖励高过SCI收录论文;华中科技大学则结合各个学科领域的特点,创建了一套面向市场经济的科研成果考核机制,将物质激励和精神奖励结合,将专利授权和科技成果获奖同等看待,并率先实施了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但是,我国高校仍然存在着诸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问题,如高校教职员工对知识产权认识不够,重成果报奖轻知识产权运用,不注意保守学校的技术秘密,人员流动造成学校知识产权流失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科技创新,阻碍了高校产、学、研的发展。
三、对高校产学研合作中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问题的建议
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一直以来,我国科研倾向于以荣誉和地位为导向,没有直接来自市场竞争的压力,形成了追求是否达到国际水平,而不管科技优势能否通过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的局面。面对全球激烈的经济竞争带来的科技竞争,我国高校要积极转变认识,积极融入市场经济,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参考国外高校的成功经验,探寻一条产、学、研协调、快速发展的途径。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希望有助于加强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
1.建立科技交流信息平台,成立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培育完善的技术市场
我国高校科研实力参差不齐,绝大多数高校很难独立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全部工作。所以,需要拓充多种渠道,通过政府引导,依托市场,大力建设科技信息交流平台和知识产权转化中介机构,架起沟通高校与企业的桥梁,使技术能够成为一大生产要素在市场流通,为知识产权市场化提供服务。
2.提高高校师生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调整科技工作的科研导向
高校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产、学、研的发展,观念要先行,不仅科技人员要有知识产权意识,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更应该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不但要注重专利权的取得和运用,也要给予著作权、技术秘密、商标、学校名称等知识产权相当的关注,尤其是学校名称,高校应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它的使用,保护学校的无形资产,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高校要扭转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淡薄的现象,关键是注重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科研的市场导向。知识产权意识的产生和提升是与智力成果的商业化密不可分的。对于应用技术类项目,高校要从科研选题出发,引导科技人员关注市场需要,尽一切可能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在知识产权的运用中提高高校师生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促进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作。
3.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知识产权的产生、保护和运用牵涉到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人事部门、校产业办公室、校出版社、情报档案部门等多个机构,需要这些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因此,非常有必要设置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从学校的整体利益出发,协调各部门工作,加强与企业界的联系,优化学校的资源配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具有综合性、专业性、日常性等特点,学科涉及法律、管理、经济等多个领域,对管理人员要求较高,让学校其他部门人员兼管难以完成。并且,随着我国高校科研实力不断壮大,高校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也不断增加。这些都要求高校应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设立一个高效管理机构,专人专职,保护和运用好学校的知识产权。
4.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科研人员的创造热情直接关系到知识产权的产生,为此,高校应该采取多种措施,激发师生员工的创新积极性。如在兼顾学校和院系利益的基础上,使知识产权创造者从成果转让或运用中最大限度地得到合法经济收益等。高校还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如完善项目过程管理办法,项目要单独立项,独立核算,要保留研制过程的完整记录,以证明知识产权的归属;签订知识产权保护保证协议书,明确师生员工创造的职务成果的归属,对于留学、对外学术交流、离休、退休、调离、辞职等人员要求其保守技术秘密;制定成果转化、校名使用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办法等。通过切实有效的管理,规范高校师生员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行为,防止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促进高校产、学、研的发展。
5.加强知识产权教育
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都依靠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有责任使培养出来的学生既掌握坚实的专业知识,具备知识创新的能力,又要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能够灵活运用知识产权。高校有必要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在有条件的大学招收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生,还可以对本科生开设知识产权方面的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与专业学习结合起来,针对不同学科重点讲授不同的知识产权内容。高校还需要对教职员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尤其是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同时,高校要加强对高新技术环境下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以适应科技发展的趋势,提高高校的竞争力。
要做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并不是高校自己的事情,它与国家的政策法律、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都有紧密联系。当前,我国正在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大好良机。高校应该抓住这一机会,面向市场,调整学校的科研定位,充分发挥高校为社会服务的职能,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使学校走上产、学、研和谐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金永红毛丽青:美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及其启示[J]. 电子知识产权,2007,2:36~38
[2]董琴: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D].武汉:湖北大学教育学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