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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在临床路径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方法,以医疗纠纷防范机制为措施,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前瞻性干预。结果单病种临床路径应用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后,有效降低了医院投诉、纠纷和医疗事件的发生。结论在单病种临床路径中应用医疗纠纷防范机制,缩短了患者住院天数,降低了医疗费用,提高了患者满意度,有效降低了患者投诉率及医疗纠纷发生率,实现了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关键词:
医疗纠纷;防范机制;临床路径;前瞻性干预;队列研究
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单病种的诊断、治疗、康复和护理所制定的一个诊疗标准化模式,是一个有严格工作秩序及准确时间要求的规范化医疗护理计划,是通过减少患者住院诊疗无效支出、严格规范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患者满意度、缓和紧张医患关系而达到持续改进医疗环境与质量的一种新型医疗管理模式[1]。临床路径不仅为医护人员提供了更为规范的诊疗护理模式,而且可促进患者及家属理解医护诊疗全过程,使患者积极主动配合治疗;不仅有利于促进医学常识传输、医患和谐交流沟通,还有利于医疗服务态度及质量提升。20世纪90年代至今,临床路径的研究与应用基本成熟,并在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使用,取得较好的效果[2]。近年在我国也开始探索性地研究与运用,并逐步开展。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大型综合教学医院,近年来也受到医疗纠纷的困扰和危害。我们从医学、管理、伦理等角度出发,通过分析医院投诉纠纷、医疗事故发生发展过程的各个环节,总结制定了《医疗纠纷防范机制》,以此作为前瞻性干预措施运用到临床路径当中,取得较好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河北北方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现有床位1300余张,临床科室43个,医技科室15个,职能科室34个,住院病区25个,30个教研室,5个科研机构,16个专业技术委员会。在门、急诊量及手术量等医疗接诊量不断增大的情况下,每年投诉量在百例左右。通过分析医疗纠纷发生情况,对其产生的原因、矛盾的焦点、处理的过程、遇到的问题逐一梳理,对纠纷的性质、每年发生的例数、补偿金额等进行归类比较,由此初步总结制定了《医疗纠纷防范机制》,从管理角度入手进行前瞻性干预。
1.2方法
1.2.1研究方法
以医院全年投诉率、医疗纠纷发生率、医疗事故发生率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方法,即根据研究对象在过去某时点的特征或暴露情况入选并分组,然后从已有的记录中追溯,从那时开始到其后某一时点或直到研究当时为止这一期间内,每个研究对象的表现数值。将医疗纠纷防范机制作为前瞻性干预措施实施到单病种临床路径中,自2008年起进行为期7年的调查研究。
1.2.2干预措施
医疗纠纷防范机制主要包括以下6方面核心内容:①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要求医护人员将查对意识与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②严格执行检诊制度,落实好接诊、三级查房、会诊及病案讨论等制度,降低误诊漏诊概率;③健全病案管理制度,客观真实反映诊疗全过程;④医护人员增强法律意识,从法律层面认识纠纷产生的原因,全体医护人员要学法懂法,并运用到医护实践中,逐步提高医护人员的防范意识与防范能力;⑤严格监督管理,协调各科室部门工作,填补医院沟通管理漏洞;⑥转变服务观念及医疗作风,重视患者权利,双向净化医疗执业环境。
1.3统计学方法
收集整理2008—2014年每年门、急诊量及住院量,以全年就诊人数(门诊量+急诊量+住院量)为分母,以该年份全年投诉数、纠纷数及医疗事故发生数为分子,计算每千人投诉率、纠纷发生率和医疗事故发生率,绘制折线统计图。
2结果
2.1干预前后投诉率、纠纷发生率、医疗事故发生率比较
自2011年起全面推广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各项措施并将其实施到临床路径后,前瞻性干预诊疗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效降低了医院投诉、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了医护人员工作的正常开展及人身安全(表1)。医院投诉纠纷及医疗事故发生率可分为2个阶段,2008—2011年投诉率、纠纷发生率、医疗事故发生率基本维持较高水平,其中投诉率呈起伏波动状态;2011—2014年投诉率、纠纷发生率、医疗事故发生率大幅降低(图1)。
3讨论
【关键词】妇科;医疗纠纷;原因;措施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55(2012)02-0521-01
1 前言
医疗纠纷主要是指病人本人或者是病人家属,认为医务人员或者是医疗机构对病人实施了不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以致病人出现了一些不良反应,最终导致医患之间发生争议。面对这些纠纷,医护人员显得非常困惑也非常忧虑,甚至有些医生为了避免发生医疗纠纷,对于较为复杂的临床问题索性就不参与处理,这样也就无法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并且目前女性对自身身体状况越来越关注,所以妇科也成为了医疗纠纷的高发科室。介于这种情况下,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来降低妇科的医疗纠纷就显得非常重要。
2 妇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
造成妇科医疗纠纷的原因主要是由三个方面组成,分别是医方的原因和患方的原因以及社会方面的原因。本文下面主要就医方的原因进行客观的分析。
2.1孕期用药不够合理化
孕期用药是直接关系到小孩未来的身心健康的,对于一些药物来说,运用到非孕期妇女身上是绝对安全的,可运用到孕期妇女身上,很有可能就会对胚胎的发育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发流产或者是胎儿停止发育的情况。因此临床医师在给孕期患者用药时,应该尽量使用毒副作用较小的药品,最大程度上的保证母体与胎儿的健康和安全。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患者本身也不知道怀孕,等用药以后才发现已经怀孕,而为了想要留住孩子就冒着也许不会有事的心态,坚持把孩子流下来,这样就为后续的医疗纠纷埋下了隐患。
2.2对循证医学不够重视
临床经验对于一个医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医生如果经验丰富,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病情进行正确的判断,既节约了自己的时间也给患者争取了治疗时间。但是医生也不能因为自己有经验就不重视循证医学的相关证据,这样往往就容易出现误诊和误治的现象,最终引发医疗纠纷。
2.3医生的知识更新过慢
当今的医学发展可以称得上是日新月异了,对于一些疾病在早期的诊断和后续的治疗中,都出现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方法。这就需要医生对医学知识及时进行更新,不然就可能会给患者实施错误的治疗,从而对患者造成伤害引发医疗纠纷。
2.4对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不够重视
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被忽视的原因主要是信息的不对称性。因为现代医学的专业性很强,未知的领域也较多,可患者在获取医学相关知识的时候存在局限性,不可能与医方在信息上实现完全对称。同一种病在治疗时,可能会有几种治疗方案,医生往往会自己选择最适合的方式来施治,而患者却会觉得医生的治疗方案没有和自己沟通,这也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一个原因。
2.5病案方面的缺陷
病案是指在疾病进行诊断、治疗和转归全过程的客观性记录。如果没有完善的并按记录,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方将提供不出客观、准确、真实、完整的病情记录,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大重要证据。
3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3.1加强医疗安全的教育力度
妇科科室应该切实有效的加强对医疗安全的教育力度,提高医务工作者在防范医疗风险中的意识,把医疗纠纷控制在最低限度。
3.2孕期用药要科学合理
对药物的安全用药级别进行严格控制,在孕期一般都只使用A、B级别的药品,C级药品要慎重使用,避免或者是不用D级药品,绝对禁止使用X级的药品。并且医生要清楚自己所用的药品属于哪一级别,对不常用的药品一定要先核实再考虑是否能用。
3.3重视循证医学
医生的临床经验虽然重要,但是也不能完全凭借经验去实施医疗活动。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中,应该充分重视证据,不能盲目相信所谓的经验,并且始终要相信,运用科学技术分析出来的结果要比单一的经验可靠。所以应该让医者对循证医学给予足够的重视。
3.4及时更新专业知识
作为一名优秀的医生,必须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意识。因为当今的医学技术发展迅速,只有医生不断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才能让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得到提高,从而减少误诊误治的现象出现。
3.5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及同意权
妇科的医务人员必须要更新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及同意权,建立起良好的医患沟通模式,比如治疗方案的确定及选用什么价位的药品,都及时的同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商讨,力求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疗纠纷的发生。
3.6提高病案质量
病案在记录是一定要做到客观、真实、完整以及符合逻辑,并且书写尽量要做到规范和工整。另外还应该引起重视的是每次和患者及其家属,在进行重要谈话的时候,都需要让患者或者是其家属签字。再有就是加强对病案的质量监督及病案管理,让高质量的病案成为减少医疗纠纷的有效工具,即使无法避免的出现了医疗纠纷,那病案也可以公正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4 结束语
对于妇科的医疗纠纷虽然不能完全的避免,但是我们可以对一些常见的医疗纠纷,进行相关的原因分析,然后寻找出一些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在最大限度上对妇科的医疗纠纷进行防范,让医患双方都能拥有一个轻松的医疗环境。
参考文献:
[1] 李素青.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J].山西医药杂志,2010(1).
[2] 黄一华,陈二玲,刘永梅,郑建敏.医疗纠纷的成因分析及防范措施[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08(11).
随着医疗市场的发展和全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日渐增多。频发的医疗纠纷不仅干扰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无形中造成了医患之间的隔阂,甚至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还可能造成医务人员的人身伤害。目前,医疗纠纷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认真研究医疗纠纷处理困难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寻求医疗纠纷最佳的解决途径,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是当前医疗卫生发展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1医疗纠纷的概念及分类
医疗纠纷一般泛指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之间对诊断、治疗、护理过程、治疗结果及其产生的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歧,患方向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甚至司法机关控告或提讼,要求追究责任、赔偿损失所发生的纠纷。
医疗纠纷根据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无过失而分为两大类,即医疗过失性纠纷和非医疗过失性纠纷。医疗过失性纠纷,由于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直接。而非医疗过失性纠纷构成原因比较复杂,解释、处理工作极为困难,严重干扰科室、院领导的正常工作,处理不好甚至有可能激化矛盾,扩散影响而成为不稳定的因素[1]。
2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分析
2.1医方原因:医疗纠纷中的医方原因包括医疗技术、医护人员素质、医院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等多方面的问题。例如,在诊疗或护理过程中,医护人员缺乏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执行医疗规章制度不到位,违反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因工作中出现差错酿成纠纷;基础知识不扎实,专业水平不过关,对疾病诊断、治疗及预后认识不足,出现漏诊、误诊等诊疗失误,甚至因严重不良后果,引起纠纷;病历文书书写不及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方常对补记的病历书写部分不予承认,认为院方篡改病历。在医疗活动中有些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询问病情、体格检查不详细,病历书写不实事求是,凭空臆造病历,或受患者所托对其病史进行隐瞒或涂改,很容易引起医疗纠纷[2];缺乏与患者沟通的语言技巧,服务过程中存在生、冷、硬、顶的不良现象,个别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缺乏同情心,与病人谈话语言生硬,解释病情过于简单,对病人主诉和家属反映表现出不重视、不耐烦,使病人或家属产生反感情绪和逆反心理。在医疗纠纷发生早期由于解释工作不到位、态度粗暴,造成医疗矛盾进一步爆发;部分医护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不能很好履行告知义务,知情权重视不足,未向患者将病情、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告知,未尽到告知职责,使患者对医护人员不信任,对诊疗过程有疑惑,最后酿成医疗纠纷[3]。
2.2患方(患者及其家属)和社会的原因:随着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普法教育的开展,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对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要求也不断提高,但同时又缺乏相应的医学知识且对医疗期望值过高,一但医院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结果差于预期,病人就产生不满情绪,极易导致医疗投诉。有些患者或家属出于经济补偿心理,想借助医疗纠纷带来经济效益[3]。甚至一些病人或家属把对社会不满的情绪用极端方式转发到医院或医务人员身上,如以棍棒相加,冲击医院、扰乱医疗工作秩序,欧打、辱骂医务人员,由此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和暴力案件,使医护人员的心理受到极大的伤害[4];此外由于部分新闻工作者缺乏医学知识,出于对患者的同情,偏听了患方的一面之辞,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和了解相关的医学知识,出现片面报道,使医疗服务市场导向失衡。
3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3.1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与医院的各项制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医院的一切医护行为严格按照正规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运作,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定了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计划,实施医疗安全教育,组织医疗安全查房,定期通报医疗安全情况,找出医疗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限期整改,制定防范措施。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新分配毕业生的岗前教育,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3.2强化业务技术培训,狠抓医疗质量。加强“三基训练”,举办医疗技术操作培训和考核。科室坚持全科业务学习,对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误诊病例举行讨论,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定期举办新知识、新技术业务讲座,切实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避免在诊疗活动中出现因医疗水平不过关造成的医疗纠纷。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大质量监控力度。防范医疗缺陷最基本的措施,就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护理工作中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严格按照“三查七对”执行,避免医疗缺陷的发生。在临床工作中,建立建全了接诊、三级检诊、大查房、会诊、病案讨论等规章制度,降低误诊、漏诊率的发生率。提高病案质量,减少因病案书写质量不佳引发的医疗纠纷。新分配来的医师和进修医师等都要进行岗前培训,掌握和熟练应用病案书写的规范,要认真及时记录医疗过程中的各项资料,重点要突出,条理清晰,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病案资料。同时还要注重病历的内涵质量,如主要诊断明确,治疗及时,合理用药,病程记录能反映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会诊、危重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坚决杜绝对病例进行涂改、捏造[5]。
3.3尊重患者的权利,加强医患交流,充分尊重患者的各项权利,尤其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在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同时,应将患者的病情、诊疗措施、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解释病情时,医疗人员应站在患方立场思考,用能够理解的措辞与用语。医护人员还应当在服务质量、态度、方式方法上下功夫,讲究沟通的艺术性,仔细诊治患者,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同时,医护人员还应当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文明行医,廉洁行医。
3.4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掌握各种纠纷、治安案件的应急处理方法。一旦发生或者发现医疗隐患或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的不断扩大。对于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损坏公物、危害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保卫部门要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同不法份子斗争到底,坚决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总之,医疗纠纷原因较为复杂,预防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是医院不可回避的责任。各级医院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落实,真正建立起医院治医疗纠纷处理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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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芳.加强病案管理防范医疗纠纷[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11,10(3):224-225
[3]王军.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特点与防范措施[J].社区医学杂志,2011,9(3):20-22
1.1 医疗质量管理的内涵
一个医院能够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其医疗质量, 包含了医院的医疗技术、医德医风和管理水平而医疗纠纷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患者或患者家属对医院的诊疗护理不满意[1]。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 人们的知识水平和法律观念逐渐增强, 对医疗过程也有了更深的认识, 对医疗的结果产生质疑, 认为患者在诊疗护理中产生的不良后果很可能是由于产生了失误造成的, 患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与医院产生纠纷。还有就是在诊疗护理中, 患者出现比治疗之前更为痛苦的症状, 让患者和患者家属对医院的诊疗护理产生质疑。而医疗行为本身的特殊性决定医疗效果的达成需要医患双方的配合, 还受到意外因素等的影响。
1.2 医疗纠纷的危害
医疗纠纷一旦产生就会对医院、患者、患者家属及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2]。 (1) 正常的医疗秩序受到干扰, 医院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也对其他患者的诊疗护理产生妨碍; (2) 医院医疗管理部分的工作量加大, 应接不暇, 导致工作效率下降; (3) 医院因为要处理医疗纠纷, 平复患者及患者家属的情绪, 投入更多的经济, 增大经济负担; (4) 医务人员因为医疗纠纷事件产生心理压力, 影响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有的医疗纠纷事件可能是在患者或患者家属不理性的情况下产生的, 责任并不在医院, 在解决事件中损害到医院的合法经济利益; (6) 医疗纠纷因为事关人的生命安全, 比较受大众关注, 直接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声誉造成影响。因此, 必须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2 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医疗纠纷的产生很多是因为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上的忽视, 导致很多问题出现。很多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有: (1) 不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运行体系。有的医院管理者没有意识到医疗质量对医院的重要性, 不经常组织质量管理活动, 也没有做好对医疗质量的监控和协调。对医疗质量的管理只以考核、扣分的方式进行, 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都比较淡薄增大了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2) 不规范的医疗质量评估方法。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是医疗质量管理中经常需要做的工作, 医疗质量主要是指临床医疗、医技、护理、急诊等等方面的质量, 其中临床医疗质量是评价的核心内容, 也是容易产生医疗纠纷的内容。在很多医院存在不一致的质量评价标准, 不严格的考评机制、不严格的判定标准等等, 对医疗质量的考评效果非常差, 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指导作用; (3) 不牢固的基础建设。在很多医院只注重医生的学历而不重视医生的专业基础。在临床治疗中, 医生过于依赖检查设备, 而不注重提高自己的基本功, 甚至有的医生在毕业后几年也无法独立完成常规的医疗操作。有的医院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没有考虑医院的实际情况而盲目扩大规模, 导致医务人员的工作量过大、不堪重负, 在工作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有的医院没有将医疗质量作为医院的核心服务准则, 而过于关注经济利益, 给患者开价格昂贵的药物和检查, 导致患者在经济负担下对医院产生不满。有的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 对待患者的态度恶劣, 甚至出现收红包、吃回扣等现象, 增加了医疗纠纷发生的概率。
3 医疗质量管理在防范医疗纠纷中的应用
3.1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科学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是防范医疗纠纷最根本的管理措施之一, 主要是指很多医院已经建立, 并且正在完善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网络。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管理, 是从医务人员、科室到院级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三级网络控制体系。
第一级质量控制是医院全体医务人员个体, 也是保证医疗质量的最基本形式。医务人员自身的诊疗护理水平、工作经验、职业道德等是影响医疗质量的主要因素, 控制个体的质量需要依靠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流程及职业道德培养等。
第二级是医院科室对医疗质量的控制。科主任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科室的能力是科室医疗质量水平高低的决定因素, 科主任必须加强对整个科室医疗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包括分析各项医疗制度的执行度、诊疗的过程、对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各项服务等等, 并且要及时提出应对工作隐患和工作缺陷的防范措施, 提高科室的医疗质量。
第三级医疗质量控制是院级和相关职能部门, 主要起到组织协调的作用, 包括检查日常诊疗护理过程的质量、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的工作计划, 并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监督医院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对医疗质量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等等。
3.2 强化落实防范医疗纠纷责任
防范医疗纠纷不仅仅需要相关制度的管理, 还需要加强责任意识。 (1) 强化岗位职责意识。每一个人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对工作的贡献, 也是对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如果医务人员不做好本职工作, 诊疗和护理技术差, 对待工作不负责任, 只想着自身的利益, 容易感情用事就很可能会产生医患纠纷, 因此必须让每一位医务人员认识到自己的岗位责任, 认真履行; (2) 加强服务意识。医院工作本身具有公益性质, 医务人员要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意识, 对工作高度负责, 在防范医疗纠纷上负责; (3) 强化齐抓共管责任。医院的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要对医疗质量的管理上心, 医务人员之间、科室之间互相合作、支持和监督, 直面出现的医疗问题, 及时处理; (4) 强化法律意识。在诊疗护理的过程中, 医务人员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 同时也用法律维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 不被恶意事件伤害。
3.3 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做好防范措施
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水平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因素, 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专业技术的培训, 提高医院整体的医疗质量。比如开展技术培训班, 开展技术讨论会等等, 形成全院追求高水平医疗质量的良好风气。为了保证医务人员能够在诊疗过程中不因为心理问题导致失误, 医院也应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 开展讲座、设立心理咨询室等等, 缓解医务人员因医疗纠纷而产生的心理压力。
为了减少医疗纠纷, 医院也要注意一些细节上的医疗质量管理。比如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维护患者的各种合法权利, 履行对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告知义务, 重视医疗文件的书写与保管, 履行首诊负责制及首问负责制等等[3]。
4 结语
大部分医院已经意识到医疗纠纷对医院的不良影响, 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为了减少医患纠纷的产生, 需要加强医疗质量的管理, 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 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 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李林.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中的作用[J].航空航天医学杂志, 2013, 24 (7) :847-848.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目前,卫生界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阻碍了医学的发展。医疗纠纷是影响医院稳定的最大问题。据统计2002年、2004年、2006年1~10月。全国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事件分别为5093件、8093件、9831件,打伤医务人员分别为2604人、3735人、5519人,医院财产损失分别为6709万元、12412万元、20467万元。为此,寻找相应的对策,防范医疗纠纷已是医疗机构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错综复杂。可分为医源性因素与非医源性因素。
1.1医源性因素:医源性纠纷是指引起纠纷的原因来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方面的纠纷。从医院的管理、医疗工作的实施到后勤服务部门,任何一个环节的任何一个人出现差错,都可能引起不良的医疗后果和医疗纠纷。医源性纠纷又可以分为与医疗失误有关和与其他方面的原因有关原纠纷两部分。与医疗失误有关的纠纷是指因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引起的纠纷。他包括对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确认和对医疗失误的处理两种原因。发生在医务人员方面其他错误引起的纠纷,虽不属于医疗工作的失误,但其恶劣影响有的更胜于医疗失误引起的纠纷,这种纠纷主要源于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粗暴恶劣,或是在医患之间故意搬弄是非“说长道短”或是乱开病情诊断书或病休证明等。
医疗纠纷除了源于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产生原因在认识上的不一致外,也可有其他因素,如发生分歧的是医生的医疗处置本身,或者是医生实施医疗处置的方式。
1.2非医源性因素:非医源性纠纷一般是由于病人或其家属以及病人所在单位缺乏医学常识,或对医院的规章制度不熟悉、理解不准确引起,也有的纯属是病人及其家属无理取闹造成的。在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中,社会原因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非医源性纠纷主要见于以下几种情况:(1)由于病情或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或是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2)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纯属有意制造事端、妄图嫁祸医院的纠纷。(3)因医疗保健需求矛盾而产生的纠纷。主要是由于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在人员配备、技术素质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或满足广大群众保健日益增长的需要。(4)病人不配合治疗发生不良后果而引起的纠纷。如病人不依从医嘱、谎诉病史等。(5)社会原因:少数医疗纠纷是因为患方受某些社会舆论的影响而引发的,在某些有不良动机人的鼓动或挑唆下而故意制造纠纷。
从大量的医疗纠纷原因统计来看,有相当大的比例是由于医患之间沟通不充分造成的。
2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面对目前纷繁复杂的医患关系,频发的医疗纠纷,作为医患关系中的主要一方,医疗机构应当在以下方面进行积极的行动,采取对策最大限度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1)以法治医和以德治医。作为医务人员,要想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必须以医德为基础,道德是内在的“自律”,法律是外在的“他律”。依法治医是所有医院的基本办院要求,以德治医则是一种更高的标准。在医患关系的外部调节方式上,除了法律的规范作用外,道德观念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样重要。医院的一切工作都要坚持德治和法治两点论的统一。(2)提高职业道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具体在于: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的好坏,医院的管理制度合理,医院人员的医德医风。目前,我国有以下预防医疗纠纷发生的办法:
2.1“提前介入”对医疗纠纷预防:通过医务处参与“提前介入”措施,支持了临床医生的工作,保护了临床医生。避免了医疗纠纷,同时,也使得患者并没有因为风险高而影响治疗。“提前介入”措施也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宗旨,在医疗纠纷预防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导向性作用。
2.2运用循证医学方法解决医疗纠纷: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法治社会的建立及我国《医疗事故条例》的颁布,人们的健康意识与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发展循证医学将有利于临床医生利用最佳的临床研究证据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提高业务素质:将促进临床医疗决策科学化,避免乱医乱治;将帮助医务人员转变观念,从以疾病为中心到以患者为中心;循证医学的发展还将促进信息交流,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有利于卫生政策决策科学化,提高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
2.3从源头――医学生的教育抓起,不断强化沟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医患纠纷尽管诱发因素较多,医患沟通效果尽管影响因素较多,但只要从源头――医学生的教育抓起,不断强化沟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医患沟通新思路、新方法,必将缓解医患矛盾,减少医患纠纷,将更多的时间还给医师攻克疑难重症疾病,也让医务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得到应有的尊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当然是很正常的。可种种迹象表明,由于少数患者对治疗结果的过高期望和部分媒体对医疗问题的过分渲染,有将医患关系对立起来的危险和趋势。一方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需要广大患者对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及高强度有所理解,媒体对医疗纠纷、差错和事故的报道和评论应尽量公正、客观。
2.4仲裁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不足以保护患者隐私、维护医方信誉以及医患双方的进一步合作。仲裁方式的设立为实现当事人的医疗事故纠纷方式的选择提供了可能。仲裁解决医疗事故具有三大优点:体现当事人自治的特点,体现快捷、高效的效益特点,体现专业性、保密性与和谐性等特点。
医疗纠纷的实质绝大多数是经济责任的承担,其成因主要是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缺陷和法律上的漏洞及经济利益驱动。预防的惟一有效措施是提高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法规意识,在法律法规规范下提供医疗服务。
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融洽和谐的医患关系和健康向上的医际关系。建立良好的医际关系实际上是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是充分发挥医疗部门整体效应的需要,是加强医务人员培养与成才的需要。
作为一种综合性的专业助人活动,社会工作对于医疗纠纷的介入是以专业的价值观、科学的方法,通过提供各种辅导和服务,协助患者及其家属与医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促使医疗技术和服务更人性化地满足患者的需要,高度体现医学伦理和以人为本的现代医学精神,从而能够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最终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总体上看,其特色和优势主要表现在,在解决医疗纠纷问题中,社会工作者扮演着调查者、中立者和协调者的角色,这无疑保证了介入过程的公平性,并且为解决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促进医患双方的彼此理解和沟通,就需要一种起协调性作用的媒介:仲裁委员会或者社会工作机构。前者是强制性的解决力量,后者则以助人自助为核心原则,高度体现人性化的服务,相对来说更能有效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也更有利于建立平等相待、真诚信赖、负责和公正、礼貌的社会主义新型医患关系。
【关键词】医院;服务;医疗纠纷
医院的服务水平是社会所关注的重点之一,医疗纠纷事故也是社会热点之一。由于医院管理水平高低有别,医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责任心不同,医疗后果的难以预测等因素,使得在医疗过程中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巨大的身心损害,而且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甚至引发社会矛盾。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可以有效的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现代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内涵也逐渐被认识。目前我国医疗机构服务意识不强,医疗服务质量状况不尽人意,医疗行业存在服务意识淡漠现象,因此提高医护服务质量是摆在所有医疗工作者面前的任务。医护人员一定要牢记服务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完善措施,继续推进。
(一)把医疗服务质量做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主要内容。针对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院长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评价监督,探索建立医院规范管理和医院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通过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使群众亲身感受到加强医院管理带来的实际效果。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其中,对病历管理要重点加强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三)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可以改进的环节有,优化就医流程,简化环节,科室布局合理,提高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人员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加强挂号管理,创新挂号便民方式,提高预约挂号比例,开展就诊流程指导,增加专家门诊数量。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门诊提供导诊咨询服务,有候诊椅、饮水、轮椅、电话等设施。
(四)明确责任,落实监督
健全领导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缺陷的部门或环节,要能明确责任。加强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长效机制。
二、通过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
临床医疗活动中,如何减少医疗纠纷是每一个大夫都很关注的话题。在目前社会对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还不是十分理解的今天,通过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如下:
(一)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疗纠纷
加强医患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缓解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院声誉的需要。通过加强医惠沟通,使医惠之间出现相互理解的氛围,医患关系得到明显好转,从而使医疗工作得到保证,也保护了病人的根本利益。
(二)规范各种资料填写,减少医疗纠纷
例如护理记录作为医疗病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医疗纠纷举证提供了依据。依照“条例”及“护理常规”,并根据市护理质控有关规定,护理部积极应对,修订书写标准,进行全员培训,组织网络实施,切实规范了护理书写,使护理活动有章可循,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并减少医疗纠纷。
(三)换位思考,了解病人不满意的原因
能够站在患者的角度想问题,是对医护工作者的要求。病人对医生的不满有哪些,了解不满的原因,才能有效应对。仔细聆听病人的主诉,理解病人的痛苦和家人的担心,让他们感到尊重而不是被忽视。
(四)交待医疗的风险和治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未雨绸缪总比亡羊补牢效果要好,比如说术前手术签字,就要把手术风险交待清楚。丑话说在前,病人和家属会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一旦出现问题,比较容易沟通。但要注意的是,对那些最可能出现的问题,就要强调,不能对每一种可能性都用同样的分量的语句。否则,病人会觉得医生在例行公事,反而不利于让病人理解最可能出现的问题是什么。
(五)医疗机构要加强门诊医疗的透明度
加强医护、患、媒体三方面的沟通,是增强透明度的方法和手段,向患者明示各项诊疗收费标准,各科室专业技术情况,专家出门诊的时间,检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以及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均应让患者清楚。新晨
(六)提高医疗管理信息化水平
医院的管理庞大而复杂,目前还不能像汽(下转第90页)(上接第16页)车等制造业一样,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都经电脑控制,但医院必须建立自己的监控系统,这将降低医疗纠纷及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例如,天坛医院将很多诊疗常规有机的融合到医生工作站电脑系统中,将制度上的东西落实到实处。每当医生在电脑上开医嘱时,电脑会监控医生的医疗行为,起到实时警示的作用。
目前,医院对推进医疗质量的办法是转变医疗模式,包括从静态的管理转变为动态的管理、从终端的管理转移到环节的管理;从原来一些定点的检查变成对全过程的检查,这对医院的服务提出了一个非常高的要求,要把医院的所有医疗过程都要纳入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中。总之,良好的人文关怀﹑精湛的医疗技术以及正确的沟通技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减少医疗纠正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方法:对2002年12月―2012年12月共发生的38起各种医疗纠纷事件进行分析,总结引发基层医疗纠纷事件原因,提出相应化解措施。
结果:引发基层医疗纠纷事件原因包括:医务人员因素,患者因素,院方管理因素。
结论:合理有效化解医疗纠纷,实施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是减少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和谐的关键。
关键词:化解基层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4-0328-02
医疗纠纷是医疗活动中较常见的负面事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的不断转变,各种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增加,严重干扰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影响医患关系和谐,合理、有效化解医疗纠纷,是保障碍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和谐的关键[1]。我院为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纠纷类型复杂,难度各异,这里就我院10年来发生的医疗纠纷事件进行分析总结,提出相应化解方法。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我院为乡镇中心卫生院,2002年12月―2012年12月共发生各种医疗纠纷事件38起,均成功化解,经济损失12.5万元,其中6起经司法部门调解。
1.2方法。对38起医疗纠纷事件进行分析,总结引发基层医疗纠纷事件原因,提出相应化解措施。
2结果
通过对38例医疗纠纷事件进行分析,总结出引发基层医疗纠纷事件原因包括:医务人员因素,患方因素,院方管理因素。
2.1医务人员因素[2]。①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不好,服务态度欠佳。现代医务人员为特殊服务人员,为患者健康服务,且国际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不仅是身体无疾病,心理状态与社会关系等也要达到健康水平。而有些基层医务人员对医疗服务宗旨不明确,多数以经济收入为目标,在进行医疗服务过程中忽略了患者及家属的感受,对患者不尊重,面对患者的咨询与疑问解答不耐心、细致,甚至对患者反复发问表示反感,恶言恶语中伤患者,以高高在上的态度对待患者,形成地位差距,给患者及家属带来心理反感,为医疗纠纷提供了先决条件;②医务人员专业技术较差。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诊治病种及病人数量相对较少,临床经验不足,且外出继续深造学习机会少,缺乏技能培训及锻炼,不能顺利完成某些治疗操作,延缓了患者康复进程,增加了患者治疗费用,给患者带来不信任感,引发医疗纠纷;③医务人员缺乏交流技巧。面对不同的患者需采用不同的沟通、交流方式,尤其是心理承受能力差的患者,尽量选择鼓励性语言,增强其占用疾病的信心。有些基层医护人员未认识到沟通、交流技巧的重要性,对患者缺乏人文关怀,增加了彼此心理距离,易导致患者病情变化被忽视,对患者心理变化掌握不准确,未及时进行救治与心理疏通,引发严重后果,最终导致医疗纠纷;④医护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较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医疗活动中,各种书面记录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反复修改出现刮痕、涂改等,使书面记录模糊不清,发生医疗纠纷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维护卫生院正当权益,在法律面前尤为被动,造成卫生院不必要的经济及名誉损失;⑤医务人员面对紧急情况术前准备不充分,未让患者及家属进行必要知情同意签字,出现术中意外情况及术后并发症等,面对患者及家属的质问,只能自行承担责任。⑥卫生院对治疗过程中费用未公开化,尤其是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药物时,治疗费用相对增加,患者对医疗费用不明了,认为卫生院乱收费,故意隐瞒患者,套取高额医疗费用,引发医疗纠纷。⑦护理人员工作繁重:基层卫生院多缺乏护理人员,且护理人员工作复杂繁琐,很多不该是护士的工作却交由护士完成,增加了护士的工作量,不能全心全意为患者护理,易出现工作失误,或不耐烦情绪,诱发医疗纠纷。
2.2患方因素[3]。①患者对各类检查必要性不了解,尤其是面对新技术、新设备,认为是卫生院为了经济效益故意“小题大做”,从而出现敌对情绪,质问医生,且对医生解释不接纳,坚持己见,引发医疗纠纷;②患者及家属有意坑骗卫生院,制造事端。部分患者及家属有意坑骗卫生院,尤其是外来打工者,故意制造事端,嫁祸于卫生院,以逃避医疗费用,并预期向卫生院索取赔偿;③患者对正常疾病治疗程序不了解,操之过急患者住院后,都盼望早日出院,当治疗周期超过患者估算的日期后,容易出现焦躁不安的情绪,担心巨额医疗费用,认为卫生院故意拖延治疗,以赚取更多利润;④患者法律意识淡薄,只根据媒体及平素所见所闻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忽略了自身也受法律约束,院方也受法律保护;⑤患者及家属素质低下。基层医疗机构面对的是基层社区、农村居民,这些人经济收入较低,面对高额医药费,无法承受,当治疗效果不理想时,易引发其敌对心理,认为是医生不负责任,当中不乏地痞流氓、素质低下人员,从而出现争执甚至殴打、辱骂医生的行为,严重影响医患关系和谐,使医生不能全心全力尽责,影响正常医疗;⑥患者及其家属期望值太高,当卫生院达不到其期望值时,便认为医疗机构工作出现差错或事故,故而引发医患纠纷。
2.3院方管理因素[4]。①院方管理制度不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科室、人员责任制度不明确,医生为了自身经济效益,易出现抢病人的现象,把非本科病人强拉进来,且出现医务人员相互诋毁现象,影响单位整体形象,且医疗活动多人参与,不能责任到人;②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法律知识未及时普及。医疗活动主体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等,是以疾病治疗为基础的人际关系相处,由于医疗费用因素,医患双方又属于“买卖”关系,如果相互之间未达成共识,相互意见不一致时,易产生医疗纠纷,必要时需要法律介入,且医患双方均受法律保护与约束,院方对临床医务人员法律知识普及不全面,对临床医疗活动中的重要法律依据如书面记录等要求不严格,未定期进行病历书面记录资料检查;③带“关系”就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不良风气也随之泛滥,无关系患者进入卫生院后医务人员按常规处理,包括加入卫生院新引进的药物、设备等,而有关系的则酌情考虑,能采用捷径的尽量避免高额花费,而且可以引荐本院资深或技术水平较高的医生,故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关系户就诊,却花费与其它患者同样的费用,甚至更高,引起患者及家属不满情绪,激化医患矛盾,引发医疗纠纷;④面对死亡患者,不能妥善处理。基层医疗条件相对不完善,医疗设备相对不齐全,且医务人员数量少,易出现值班人员离岗,对患者病情变化未及时发现救治,导致患者死亡,引发医疗纠纷。
3讨论
基层卫生院属于地方基础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当地居民最基本的医疗救治及公共卫生任务,其不具备大型医院的设备与人员,但接待的病人繁多,类型复杂,面对的是基层社区、农村的人群,该人群多文化水平较低,思想素质较低,且多数是法盲,在进行医疗救治同时易出现各种医疗纠纷,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影响医患关系和谐[5]。
本组就我院2002年12月―2012年12月发生的38起医疗纠纷事件进行分析探讨,总结出引发医疗纠纷的因素包括医务人员因素、患方因素、院方管理因素,院方管理为医疗卫生活动的指挥核心,卫生院管理制度的建立,医务人员素质、法律观念、面对医疗纠纷的态度等与医院管理密不可分,同时医务人员的服务理念、服务态度、工作严谨程度、工作纪律等直接关系到医疗纠纷发生率,而患者极其家属是众多医疗纠纷的“原告”,对医疗工作及疾病治疗效果、医疗费用的不满等均是引发医疗纠纷的诱因。本文详细分析了三者临床医疗级纠纷中存在的不良因素,制定以下化解医疗纠纷方法:
3.1勇敢面对医疗纠纷,不逃避,不畏惧,不慌张,冷静沉着对待,不被患者、家属的激动情绪所感染,召集所有与医疗纠纷有关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科主任、患者、家属等成员,对纠纷事件进行核实与调查。
3.2安抚患方心理,使对方以平和姿态接受调节[6]。采用合适语言安抚患方,表明态度,告知患方本院并不逃避责任,但要尊重事实,以法律为准绳,如果是院方责任,院方会全权负责,同样微笑告知患者,如果是患方原因,希望患方能够理解,还院方公道,医患乃一家,以身体健康为目标,以疾病治疗为基础,共同努力才会有好结果,共建医患和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最重要。让患方以平和心态接受调解,相信院方秉公处理。
3.3认真倾听患者倾诉,结合病历等资料,对医疗纠纷原因进行分析探讨[7]。综合分析医方与患方供词,站在中立地位,不偏向本院,也不过于同情患者,尊重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对纠纷事件进行分析,调查患方病例及其它资料,必要时进行病理检查,寻求上级医院技术支持,得出最终结论,归结事件具体原因,落定责任人。
3.4积极处理事件。纠纷事件调查清楚后,若为院方责任,积极向患者表示道歉,并经过法律给予患方一定经济赔偿,若为患方责任,则以温和态向患方讲解其误区所在,详细讲解关于疾病治疗、药物效果、副作用以及预后效果,并进行出院指导,让患方彻底消除误解,解除敌对情绪,指导内心深处接受事实为止,从而提高对本院的支持与信任,建立长期医患合作关系。对于部分有意坑骗院方的患者,在调节无效有故意生事倾向患方,可以请警方介入处理,维护本院正当权益。
3.5完善本院管理机制[8]。制定分级管理制度,逐级进行工作安排,并合理制定工作流程,保证随时有医生在岗,并责任到人,对脱岗行为严格限制,酌情增加部分护理人员,保证本院医疗活动有条不紊进行。
3.6提高医务人员素质。目前的医疗活动已向服务行业转变,遵循“以人为本”服务理念,一切以患者为中心,不仅为患者身体健康负责,同时为患者心理健康努力,达到患者身心健康的目的。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认识道健康服务理念的重要性,掌握交流技巧,实行“换位思考”,一切站在患方角度考虑、分析问题,并从患方的切实利益出发,实行临床治疗。
3.7不断提高临床人员专业水平。发生医疗纠纷事件的原因多数是由于医患关系紧张,医务人员专业水平较低,与医学界最新研究成果、治疗方案等不接轨,导致医疗水平停滞不前,不能适应目前疾病治疗。故减少医疗纠纷事件关键是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院方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接收新的疾病治疗资讯,与其他医院进行技术交流,提高本院技术水平。
3.8提高人员法律意识[9]。邀请法律部门相关人员,对本院医务人员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普及法律基础知识,针对临床较常出现的法律纠纷事件重点讲解,增强医方法律意识,提高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3.9完善书面记录[10]。对于临床书面记录资料认真填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工整,避免涂改、编造,卫生院职能部门定期对病历及其它临床书写资料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减少医疗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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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4208(2010)11-0035-02
近年来,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一大社会热点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纠纷也在逐年上升。前几年我中心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牵扯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一些群体性医疗纠纷事件反复发生,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从2008年1月起,我中心尝试应用建立医疗风险教育机制、医疗风险管理手段和医疗风险流程管理来防范医疗纠纷,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应用方法
1.1 建立医疗风险教育机制:医疗活动是高技术、高风险的特殊服务行业,医务人员是医疗活动的直接实施者,也是医疗水平、质量的集中体现者,对其从业人员执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后续教育培训制度是必需的。以往中心注重业务知识培训,轻风险教育,因而大多数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观念不强,往往发生了医疗纠纷,医务人员还觉察不到自己的过失行为。为此,我们建立了医疗风险教育机制,让医务人员学习、掌握医疗风险的识别和防范技术,并树立医疗风险意识。具体做法:医疗会议每会必提医疗安全,不断提醒医疗风险;各科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医疗安全专题会议;医务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医护人员会议,进行医疗安全教育,通过举例和分析院内外的一些医疗纠纷事件,让大家树立医疗过程中的风险意识,从而自觉防范医疗差错,减少医疗过失。每年两次请律师为医务人员讲课,让职工了解诊疗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养成依法执业的良好习惯。
1.2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医疗风险是一种在医疗实践中发生的风险,它既具有风险的一般特征,又因为发生在特定的实践活动中,而与特定的环境、心理、职业等因素有关,并且医疗风险极易引发医疗纠纷。以前,中心的管理存在“重质量、轻风险”,“重处理、轻防范”等情况,主要通过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风险,且更多地体现为医疗事件的事后管理,很少从风险管理角度去审视。在医疗纠纷事件的过程中,往往扮演“消防员”的角色,疲于应对纠纷的处理。为此,我们建立以下几个风险管理制度。
1.2.1 预防风险制度:医疗风险既有客观性,也有可防范性,只要抓住关键环节,很多医疗风险是可以避免的,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主要做法有: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求任何科室或个人遇到突发、特殊事件包括急危重患者抢救等均应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后者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处理,防止突发事件演变为纠纷事件。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查房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医务科、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减少医务人员低级错误的发生。建立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如防止患者跌倒、坠床,选择性手术审批及术前核对制度等。建立医疗隐患排查机制,每个月由院部行政领导率领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大查房,对全院各科室、部门进行全方位的医疗隐患排查;同时,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对科室反映的问题,即知即改,杜绝非医疗性纠纷事件的发生。
1.2.2 转移风险制度:转移并不是让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小,而是改变不同主体对风险的分担状况。对于医疗责任风险可以通过执行外院专家会诊、上级医疗机构专家组会诊、转诊到外院等会诊制度转移或分担责任、减少风险。具体做法包括:对一些具备转院条件的危重患者,一律专人护送至上级医院;住院患者1周内、门诊患者就诊3次疗效不佳或不能确诊者一律转上级医院等。减少因医务人员漏诊、误诊、误治而发生医疗纠纷。
1.2.3 控制风险制度:作为医疗单位,发生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是在所难免的。事件发生后,如何应对处置显得尤为重要,处理得当可以缓和医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我们成立医疗纠纷办公室,在发生医疗纠纷事件后,由专人接待,积极采取应对、补救措施。医院纠纷办在接待投诉后,对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患方纯属无理取闹者,坚决拒绝患方的无理要求;对医院确实存在过失行为,患方要求比较合理者,尽快与患方协商解决,以免激化矛盾;对医患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者,引导走行政调解或法律诉讼的解决方式。
1.3 建立风险流程管理:很多医疗差错看起来是某位医护人员个人所致,其实是与没有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关。为此,我们建立了以下流程。
1.3.1 建立重点疾病的诊治流程: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常见急危重患者如中毒、脑血管意外、心力衰竭、猝死、宫外孕、严重外伤等患者的诊治流程,在急诊科上墙,并装订成册发放给相关医务人员,要求熟练掌握。每半年对相关流程进行模拟演练。
1.3.2 优化服务流程:对患者在本中心的门急诊就诊、住院、行辅助检查等环节进行梳理,对某些流程予以优化,减少医疗安全隐患。
1.4 评价方法:发放各种测评表,了解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以及患者对中心的满意度等。计算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医疗纠纷事件次数、中心门急诊人次数。
2、结 果
我中心自2008年1月-2009年12月,共进行全院性的医疗事件讲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2次,其中邀请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讲课2次,有效地提高了我中心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医疗风险意识。患者对中心的综合满意度由2年前的70.0%,上升到92.0%。2006-2007医疗纠纷事件发生率为1.12/10000,而2008-2009年医疗纠纷事件发生率为0.17/10000。
3、讨 论
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有害因素直接或间接导致患者伤残或死亡结果的可能性,医者稍有不慎即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目前世界上,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医疗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工作。在我国,医疗风险管理刚刚起步,无论是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很欠缺。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鉴别、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我们通过应用风险管理手段来防范医疗纠纷,效果显著。
【关键词】 护士;护患纠纷;防范措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要求也随之提高,同时法律维权意识、自我保护也越来越强。近年来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及医疗纠纷增多,其中护患纠纷呈上升的趋势。面对新形势的挑战,探讨护理工作中与护理相关的护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尤为重要。
1 护患纠纷原因分析
护士与患者接触最多、最密切,与患者的关系最为直接,也最容易发生矛盾和纠纷。
1.1 因护理行为不当引起的纠纷 (1)专业技能欠熟练,操作失败;(2) “三查七对”制度未严格落实,导致发错药、打错针等,造成治疗失误;(3)服务观念滞后,缺乏主动性、积极性,观察病情不认真,一旦病情变化造成不良后果,易成为患者投诉的主要内容。
1.2 护患沟通欠缺 工作中,护理人员忽视了患者的身心反应,没有告知或告知不到位,交流方式简单,语言使用不当、专业术语过多,让患者不理解或误解,影响了沟通的效果,造成患者的不满,使纠纷增加。
1.3 护理记录存在缺陷 (1)护理记录不能体现护理行为,医疗、护理记录不符;(2)护理记录缺乏连续性,不能体现护理动态过程;(3)护理记录没有体现因人施护和因需施护;(4)护士专业文化素质较差,记录内容不能体现专业特点;(5)记录不及时、不规范;(6)书写过程中存在涂改现象等。
1.4 医疗收费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费用的上涨,医疗收费已成为患者非常敏感和关注的问题。昂贵的药费,易造成患者的误解,特别是治疗效果不理想时,高额的费用与患者期望值过高的巨大落差,更易造成患者及家属的强烈不满,个别乱收费现象也是引起患者不满和纠纷的因素。
2 护患纠纷的防范措施
2.1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2.1.1 护理工作具有独立性、直接性和连续性 许多护理工作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护士要有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到慎独与严谨自律。
2.1.2 加强护理人员的医疗责任风险教育 加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学习教育,增强法律观念,自觉规范医疗行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从而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2.2 加强护理理论技能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培养 加强护士的护理技能培训,练就精湛娴熟的技能,取得患者的信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差错发生,减少护患纠纷。
2.3 加强沟通,减少医疗纠纷
2.3.1 加强护患沟通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医疗卫生体制的不断改革,患者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加强医患沟通正在成为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的主要途径和具体措施。入院后患者渴望得到医护人员的关心、同情和体贴,满足感情需要,为此护士要将心理护理提升到重要位置。如在床边交班时护士可以帮助患者盖被子,要用心沟通。护士要善于用体贴的语言,主动向患者介绍,消除陌生感。治疗护理前,做好解释工作,消除患者的紧张和恐惧感,操作中询问和关注患者的感觉和要求,以增加亲切感、信任感和安全感,对于疑问,尽可能地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尽可能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取得患者的理解和支持,化解矛盾,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
2.3.2 加强医护沟通 加强医护人员的交流,避免记录不符。医疗护理记录的不符,主要是医护双方在搜集患者的资料过程中信息来源的误差而产生的[1],发现医护记录不一致时,应找医生及时核对,避免医护记录不符。
2.4 实行“清单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记账、收费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公开检查、药品收费项目,实行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让患者安安心心看病,明明白白交费。对有疑问者,要耐心解释,指导他们查看公示的医疗服务价格,消除患者的疑问和误解。同时要避免错收费,杜绝乱收费。
2.5 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 护理文书是医疗事故处理中的法律依据和凭证,是患者救治的真实反映,也是评价治疗效果的科学依据[2],因此,护士要本着对患者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书写,做到写你所做的,做你所看到的和所写的。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蓝笔双划线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3]。
总之,护士只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过硬的护理技术、高度的责任心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才能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最大限度地避免护理缺陷、差错,才能有效预防、减少和杜绝护理医疗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汇编.北京:中国法治出版社,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