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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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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1、扎实有序推进民生工程。

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和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进行重新洗牌,全县共调出城乡低保4025人,调进4132人。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更加有效。目前,全县城市低保6639户、13228人;农村低保17516户、38107人。适时提高了一、二类低保人员的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30%和20%。上半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800万元。积极开展应急求助工作试点,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一站式”网上服务,实行医前、医中、医后救助,全额资助五保户和“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医保。

继续落实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今年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22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3000元。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150万元。通过进一步完善五保老人护理措施,使他们得到更多关怀。

全面完成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县共登记投保农村住房229495户,投入经费367.192万元,全部由财政承担。到6月底,已有投保农户30户申请赔保。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稳步推进。今年全县敬老院建设任务是新增床位500张,在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上,坚持早部署,早动员,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今年乡镇敬老院建设涉及6个乡镇,其中新建3所,扩建有3所。通过积极争取,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达到1.66万元/床位。目前,已有3所敬老院动工建设,其余3乡镇敬老院正在招投标。

2、扎实开展双拥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围绕创建合格单位标准,已初步检查验收2013年度双拥合格单位65个。积极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全额兑现各项优待抚恤资金,完成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

3、妥善安置受灾困难群众的冬季生活,上半年全县共发放救灾资金22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1350人次,做好汛期应急值守。

4、认真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和督导组,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

5、有序推进民政项目建设,按照规划,民政福利中心二期工程、烈士陵园按计划进行施工中,县社会救助站已竣工。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对发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重点是抓好及时足额发放和督查工作,补缺补差,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完善规范资料台帐。对建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当前是加快招投标进度,力争尽早开工建设,适时调度。初步建立起低保信息核对机制。

2、认真抓好第九届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选举方案》的要求,全部于9月中旬完成394个村和19个街道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建章立制和新任村干部的培训工作。

3、全面完成民政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入使用。

第2篇: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资金筹措及管理

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的筹措主要通过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和市财政预算安排。市财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足额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并设立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金额及时将款项拨付至各医疗救助机构。

救助资金当年结余部分全额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

为方便救助对象就医,确定我市21家医院为我市居民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定点服务单位(见附件)。市民政局要与定点医院签订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费用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垫付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资金、定期与市民政局结算的医疗救助机制,实现居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从根本上减轻城乡困难群众就医压力。

三、救助范围、标准及结算程序

(一)救助范围

1.持有效的《济源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济源市居民医疗救助证》的低保对象;

2.持有效的《**省农村五保供养证》及《济源市居民医疗救助证》的五保供养对象;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退役残疾军人(含伤残民兵民工)、在乡老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军,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的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以下简称优抚对象);

4.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

对于因打架斗殴、吸食、酗酒、赌博、自残等引发伤害和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治疗费用不予医疗救助。

(二)救助标准

1.资助参合:按照本年度参合标准,资助二类低保、五保对象、优抚对象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负担的资金。

2.普通疾病救助:

(1)居民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患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报销标准:被救助对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核定的报销范围内报销后,剩余部分10000元以下按照50%的比例予以救助,10000元以上按照70%的比例予以救助,每人每年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

(2)农村五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报销标准:农村五保对象因病住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属于报销范围内剩余部分全额救助,未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费用由五保对象户籍所在地的镇级财政负担。

3.重大疾病救助:

(1)医疗救助对象患大病住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核定报销范围内剩余部分,按照80%的比例予以救助,但每人每年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0元。

(2)本方案所称重大疾病主要指以下9种疾病:

恶性肿瘤;

白血病;

血友病;

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以上)需定期血透、腹透的;

异体器官移植;

心脏病(手术治疗);

重症肌无力;

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

4.门诊救助:

(1)五保对象和重症慢性病享受门诊救助。本意见所称重症慢性病指以下6种疾病:

尿毒症;

白血病;

异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和并发症;

血友病;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恶性肿瘤放化疗。

(2)五保对象到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凭《济源市五保供养证》享受医疗救助,每人每月救助费用标准不超过100元;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中的重症慢性病患者持新农合或医保颁发的重症慢性病卡及《济源市居民医疗救助证》到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核定的报销范围内报销后,剩余部分按照50%的比例予以救助。救助对象门诊救助费用和住院救助费用累计一年不超过20000元。

(三)结算程序

1.居民医疗救助对象经定点医院治疗出院时,须持民政局《济源市居民医疗救助证》和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住院证明,定点医院结算中心按本意见规定直接救助。

2.定点医院在每月的25日结算救助费用,并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审核无误后,报市财政局,将定点医院垫付的救助资金直接划拨到定点医院帐户。

3.对于医疗救助对象需转院治疗的,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患者出院后持结算单、转院证明、住院疾病诊断书,到市民政局进行申请救助。未经定点医院办理转院手续的,在非定点医院治疗的不予救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居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机制,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居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切实将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平台共用、信息共享、服务一体、监管统一的运行机制,共同做好居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居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财政部门要负责救助资金的筹集与核拨,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一类低保家庭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认真落实有关待遇;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定点医院要配合民政部门安装好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软件,并指派专人负责数据的输入、维护及报表管理,做好救助资金的垫付和核销工作;各镇(街道)要做好居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机制的宣传工作。

(三)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民政部门要加强监督、严格审核,建立健全救助资金审定报销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杜绝违规操作;从事医疗救助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办事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一经发现营私舞弊,取消定点医院资格。对外借《济源市居民医疗救助证》造成经济损失的,追回已冒领的医疗救助金并取消其低保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第3篇: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继续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按照《市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管理方案》及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抓住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政府和领导的参谋,加强与相关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保障政策和措施,并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继续加强免疫预防队伍建设,不断充实高素质的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并保持队伍的稳定性。

二、巩固消灭脊灰工作的成果

继续加大消灭脊灰的免疫、监测与管理三大措施的工作力度,重点保持目标人群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防范脊灰野毒株的输入和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VDPV)的传播流行。

(一)免疫接种。

继续做好适龄儿童脊灰疫苗常规免疫特别是4岁儿童的加强免疫工作,保持高水平的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发现高危AFP病例和“零”剂次免疫儿童后,应在3天内至少对病例所在的镇(街道)及时开展脊灰疫苗接种率快速评估和查漏补种工作。

(二)AFP监测。

继续加强AFP病例快速报告、常规报告和主动监测工作,提高病例报告、调查、随访及时率及合格采便率,要求各项监测指标达到90%以上。加强对市、镇(街道)两级免疫预防人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切实掌握AFP监测各项技术要求,提高对高危AFP病例、VDPV病例、免疫缺陷者VDPV病例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AFP监测工作持续、高质量开展。

(三)消灭脊灰资料的收集整理。

做好消灭脊灰基础资料的整理、完善和归档。

三、消除麻疹工作

(一)免疫接种。

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含麻疹成份疫苗3针次常规免疫接种工作,8月龄儿童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儿童接种麻腮风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疹疫苗;6岁儿童的接种原则上使用麻疹疫苗,在“知情、自愿”的原则上,也可使用其它含麻疹成份疫苗。努力提高及时接种率,确保以镇(街道)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全程免疫率达到95%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在做好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流动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降低成年人群发病率;继续加强对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管理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发现麻疹单个病例时,要按照麻疹暴发疫情进行处置,提高疫情快速响应和处理能力,迅速开展相应调查和周围人群接种率快速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开展目标人群应急免疫。

(二)流行病学监测。

根据当地疫情情况、流行因素和接种率等资料,尽早对我市的高危镇(街道)和高危人群开展有针对性防控工作。要指定专人及时浏览法定疫情直报系统,密切关注麻疹疫情动态,及时发现聚集性麻疹病例,做好疫情预测预报和暴发疫情的调查控制工作。要按照麻疹单病例预警和《全国麻疹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麻疹疑似病例报告、个案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以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早期咽拭子标本的采集率以及麻疹病毒分离率,加强麻疹病毒流行变化监测。以镇(街道)为单位,个案调查率达到100%,疑似病例血清学诊断分类率达到100%。要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培训,提高报告意识和病例识别能力,并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对麻疹病人隔离治疗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的技术指导,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三)做好麻疹传播因素调查项目。

年配合地市级做好麻疹传播因素流行病学调查项目工作。

(四)消除麻疹资料的收集整理。

做好消除麻疹基础资料(包括历史疫情、接种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为下一步调整免疫策略提供依据,为上级领导对我市消除麻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消除麻疹证实资料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加强病毒性肝炎控制工作

(一)甲、乙肝疫苗免疫接种。

做好甲、乙肝疫苗常规免疫工作,确保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甲、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继续对所有新生儿免费接种10ug/支乙肝疫苗,并加强产科人员技术培训,正确认识和把握疫苗的接种禁忌症,确保符合要求的新生儿能够及时得到接种。积极开展15岁以下儿童甲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推广15岁以上人群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并高度关注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后未应答人群的再免疫问题。

(二)疫情监测。

我市作为全省病毒性肝炎监测点,按照《省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乙型病毒性肝炎监测方案》继续开展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年乙肝相关肝癌和肝硬化主动搜索和数据上报工作;甲型病毒性肝炎要按照《省病毒性肝炎监测方案(试行)》和《关于调整我省病毒性肝炎监测要求工作的通知》(疾控免函[]26号)要求,继续开展15岁以下儿童病例和暴发疫情监测工作,所有15岁以下甲肝儿童病例均按要求进行个案调查和血标本采集。切实加强甲肝和戊肝暴发疫情预测预警工作,发生甲肝和戊肝聚集性病例(指1个镇(街道)或街道在1个最长潜伏期内报告2例以上病例)后要尽快调查核实,尽早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暴发疫情发生和蔓延,调查报告按规定时限报市疾控中心。

(三)实施乙肝防治重大专项。

我市作为省乙肝防治综合示范区之一,年要根据省项目办要求,继续做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综合示范区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研究”项目工作。

(四)开展宣传工作。

年7月28日“世界肝炎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减少社会对乙肝病人的歧视,促进社会和谐。

五、做好其它疫苗针对疾病的控制工作

(一)乙脑和流脑。

切实做好乙脑、流脑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率,要达到以镇(街道)为单位A+C群流脑疫苗两针全程接种率90%以上。按照省卫生厅《省乙型脑炎监测方案》和《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做好乙脑、流脑疑似病例报告、调查、采样(尤其是脑脊液)和病原学诊断工作。根据国家要求,使用专病/单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乙脑、流脑病例个案信息。继续做好急性脑炎/脑膜炎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发现暴发疫情要及时报告,并及时开展疫情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

(二)白喉和百日咳。

继续做好百白破、白破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切实提高白破二联疫苗接种率,确保百白破、白破疫苗以镇(街道)为单位接种率达到90%以上。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病例个案调查工作。

(三)风疹。

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继续做好风疹疫苗的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接种率。要按照风疹疑似病例监测及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的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暴发处置。做好流行性腮腺炎病例血清标本的采集工作,采集率达到50%。有计划地开展育龄期妇女风疹疫苗的接种工作,预防先天性风疹综合症(CRS)的发生。

(四)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

近年来我市流行性腮腺炎、水痘发病呈上升趋势,年要继续按照省教育厅、卫生厅文件等要求,做好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的防控工作,积极开展15岁以下儿童含流腮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确保以镇(街道)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流腮疫苗2针次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切实将水痘疫苗纳入常规接种服务,积极开展适龄儿童水痘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并探索性地实施水痘疫苗两针免疫策略,即在儿童12-24月龄接种1针次的基础上,4-6岁时加强1针次;同时按照要求安排好12岁以下儿童查漏补种工作,力争年底12岁以下儿童水痘疫苗接种率达到80%以上。

六、进一步加强免疫预防管理工作

(一)疫苗、注射器及冷链管理。

年对预防用生物制品继续实行逐级冷链供应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疫苗的计划、供应、使用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账、微机化管理,做到苗账相符,及时制订和上报疫苗、注射器使用计划,各接种单位于每月3日前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下月计划,同时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全国疫苗和注射器信息网络报告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将疫苗使用计划和出入库登记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疫苗和注射器管理模块。继续加大对各种疫苗供应和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确保有计划的分发和使用,坚决防止免疫规划疫苗失效浪费和将免疫规划疫苗用于非计划免疫人群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第二类疫苗接种要结合疾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在优先确保第一类疫苗的基础上,必须坚持群众知情、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随意用第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各预防接种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第一类疫苗而只提供其替代疫苗。各类疫苗的接种情况要通过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系统每月按时上报。继续做好一次性注射器的供应、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的使用率,加强使用后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严格冷链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冷链设备的使用维护等工作,确保冷链系统正常运转。

(二)预防接种管理。

落实新生儿童出生报告制度,提高及时建卡、建证率;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疫苗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对常规免疫预约次数超过2次仍未接种的儿童要开展入户调查或随访,了解未种原因,及时通知补种。继续做好常规接种率监测、报告和评价工作,提高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要加强基础资料的管理,使用全省统一的表卡、证、表册等各种表格,及时记录、统计、报告、收集,确保各项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资料记录与实际情况脱节的现象发生。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资质管理,严格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审批备案制度,及时跟进预防接种实施过程的技术指导,提高服务质量,杜绝接种事故发生。

(三)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

按照省卫生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沟通与协作,积极做好培训与技术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开展新入学(托)儿童、大中专学生接种证查验工作,并做好疫苗补种工作。

(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积极探索完善免疫服务新模式,对服务人口较多,辖区面积较大以及流动人口较多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或具备条件的卫生室增设接种点,充分发挥社区医生及乡村医生的作用,增强预防接种服务能力,方便群众接种。新建或已建接种门诊(室)要按照省预防接种门诊(室)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今年有条件的镇(街道)可考虑建立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要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对新建或名称变更的接种单位,要按照资质管理要求及时进行资质认证。今年卫生局将对我市所有接种门诊进行验收和复核,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将按上级要求予以整改、降级或撤销。

(五)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

要按照卫生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省卫生厅下发的《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各卫生院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定期登陆市级平台,及时了解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的报告情况,加大对省市平台数据的力度,切实提高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工作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年将开展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接种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具体方案将由省卫生厅制定。

(六)预防接种安全及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

加强预防接种安全和异常反应调查处理相关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强化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责任心教育,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发生。要按照《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和相关要求,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对监测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填写《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对需要调查诊断的疑似异常反应在调查后及时填写《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对重大事件应在调查后及时完成调查报告,并通过国家信息平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疾控中心要充分发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的作用,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疾控中心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患者的关爱救助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宣传和培训。

要利用每年“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7.28世界肝炎日”、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日等有利时机,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免疫预防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免疫预防知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建立和完善逐级培训制度和冷链运转前例会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年将继续举办全市免疫预防综合技术培训班。

(八)流动人口管理。

依据《市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的摸底调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单位如工厂、窑厂、砖厂、商贸市场等的摸底调查,了解其分布及动态变化情况和免疫状况,将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常规免疫预防工作管理,流动人口儿童按居住地属地管理原则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时,各预防接种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第4篇: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四月份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防灾救灾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了灾害信息员培训。按照民政部关于灾害信息员职业发展的要求和今年全省救灾减灾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组织全县12个乡镇灾害信息员到市民政局参加了入汛前乡镇灾害信息员的职业培训。确保突发灾害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减少各类突发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是继续开展防灾减灾社区创建工作。今年确定在茅坪镇创建省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对本示范社区开展了情况调查,并制定了创建方案,创建工作将于5月开始实施,10月份创建结束,迎接省市检查验收。三是及时下拨救灾资金11万元,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下拨资金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并及时在村、乡镇、县三级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三)优抚安置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优抚待遇。按照国家、省、市的一系列优抚法规,及时、足额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待遇。全县2525名重点优抚对象,截止目前已累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238万元。二是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今年实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住院人数达250人次,减免费用13万元;门诊医疗救助1180人次,发放门诊医疗补助11.2万元。三是做好退役救士兵的接待工作。进一步理清今年符合安置政策的人员类型,全县共接收退伍士兵101人,初步确定符合安置政策的共有32人。四是开展了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为全面了解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现状,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烈士褒扬工作,对全县三个革命烈士纪念塔进行了实地查勘,制定了维修改造方案,并上报省民政厅。

(四)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全面规范村级财务公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的通知》;并按照“十个全覆盖”资料收集的要求,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全覆盖”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和上报。二是积极配合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关于“难点村”治理、2011年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村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三个方面的情况调研。三是积极开展城镇社区建设调研工

作,并带领茅坪城区社区书记、主任及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到松滋市对城镇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四是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社会人才队伍建设。按程序办理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新登记注册1个,开展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目前已完成了60%的年检工作任务,对部分社会组织进行了换证;起草并印发了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点,指导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六)综合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进农户”活动。广泛开展走访入户活动,截至目前,共上门走访九畹溪村、桂垭村803户,入户率达100%,见面率达92%。在走访中,我们坚持以送真情、送信息、送政策、送法规、送温暖等五送活动,确保活动取得了一定实效。为桂垭村、九畹溪村的杜远之等6户贫困群众送上被褥、大米、肥料物资和党员干部捐款用于他们买种子、猪仔的4000元钱,并建立了帮扶长效机制;对李发娇、关勇等六个贫困户无房住的实际困难,给予建房资金支持,新房建设现已动工,力求5月底以前竣工;积极为九畹溪村、桂垭村筹集资金3.5元,用于购买大实蝇防治药品,缓解了柑农的资金压力;因家庭困难,面临辍学的大学生郑华丽、李明安、万鹏飞三人,通过助学政策给予了救助,确保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二是切实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按照《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汇编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在五楼走道建立了专门的党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务公开内容,将全局和中心工作,思想宣传、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对外进行公开,广泛接受公众监督。三是积极参加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安排专人对办公室楼、住宿楼四周及网格管理责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整治,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工作专班对茅坪城区内内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清查并给予救助,确保创建活动实效和创建成功。四是抓紧办理人大建议提案。今年共涉及到民政部门的人大建议提案5件,主办3件,协办2件。收到办件后,迅速制定了工作方案,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负责领导和具体办理责任股室。目前,协办件1件已向主办单位提出了协办意见,主办提案2件已与提案人进行了见面,相互进行了交流与沟通。五是切

实加强维稳工作。本月共接到来信来访5件次,接待来访群众77人次,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排查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五月份工作安排

(一)防灾救灾工作。一是加强汛期值班工作。成立了汛期值班工作专班,坚持领导带班,确保24小时灾情信息畅通。二是加强汛期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加大救灾物资的购置和储备,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的数量和种类,加强灾情核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积极做好防灾抗灾的物资准备。三是启动茅坪镇省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建立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及网络,配置防灾减灾队伍及专业设施,规划项目环境、防灾减灾临时安置点等。

(二)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扩面任务,认真总结好城乡低保复查扩面好的工作经验和典型,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水平。二是开展农村五保清理调查工作。根据省市安排,对全县农村五保进行清理调查,按时上报相关材料。三是进一步加强福利院管理。抓紧实施两河口镇、杨林桥镇两所福利院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启动建设。

(三)优抚安置工作。一是按政策制定2011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案,并上报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并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二是做好选送优抚对象到市优抚医院治病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及时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规划,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争取工作力度。

(四)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一是全力以赴地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全覆盖”的检查验收,确保验收合格;二是启动桂垭村、界垭村村务公开民主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及其它工作的示范点建设。三是加大社会组织单位的年检工作力度,力争5月底全面完成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任务。

第5篇: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年妇幼卫生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幼保健院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和落实《广西妇女发展规划》、《广西儿童发展规划》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产科质量,进一步巩固爱婴医院成果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我县加强对产科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县卫生局于9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18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产科质量、爱婴卫生院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医疗保健单位以抓产科质量为中心,开展全程跟踪工作,规范产科技术操作,提高产科业务水平,保障产科急救绿色通道通畅,提高急救能力,真正把母婴安全落到实处。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一年来全县活产13206人,产妇13156人,新法接生13205人,新法接生率99.99%,孕产妇死亡4人,孕产妇死亡率30.28/10万,围产儿死亡115人,围产儿死亡率8.63‰,孕产妇保健覆盖13084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9.07%,产后访视12969人,产后访视率98.20%,访视3次合格人数12524人,访视3次合格率95.19%,孕产妇系统管理12701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17%。住院分娩13173人,住院分娩率99.75%,高危妊娠管理4570人,高危妊娠管理率100%,高危产妇数2991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0人。

2、加强妇女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我县利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积极与县总工会女工部、县妇联联系,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普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乳腺检查、宫颈癌普查、妇科B超等常规检查,实捡人数7548人,查出妇科疾病3126人,发病率为41.41%,对查出妇科疾病及时有效治疗。

3、婚前保健工作

我县婚前检查工作1-9月份处于停滞状态,1-9月份结婚登记6643人,婚前检查78人,婚前检查率1.17%。我县于10月20日再次召开卫生、民政协调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加强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了婚前检查率,于10月21—31日婚前检查460人,婚前检查率达到了90%。11月份以后达99.95%,全年婚前检查人数共3570人,婚前检查率达19.48%,与去年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儿童保健工作

1、认真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县儿童健康水平。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在“六、一”儿童节期间深入到农村、幼儿园开展儿童体检工作。全县0-7岁儿童90229人,进行保健管理77764人,保健管理率86.19%。

2、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全县299所托儿所幼儿园,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办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每学期深入到幼儿园进行托幼卫生保健指导2次,对卫生保健存在的问题即时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全县在园儿童51575人,健康体检50553人,健康体检率98.02%。

3、加强儿童死亡监测工作。

1-12月全县新生儿死亡36例,新生儿死亡率2.72‰,婴儿死亡72例,婴儿死亡率5.4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112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48‰。

(三)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年自治区定我县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扩展县,“降消”项目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按照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我县于年4月10日召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启动大会,成立了县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项目技术领导小组,降消项目办公室,召开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和研究“降消”项目工作。

(1)项目基础调查:根据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情况调查,为开展“降消”项目提供基本数据。

(2)项目培训工作:为了保证项目更好地运行,项目办制定了全县培训工作计划。对县、乡、村层层举办培训班,举办县、镇、村妇幼人员、妇、儿科业务培训班10期。对县级妇幼人员及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妇幼专干进行项目实施业务培训,参加培训达377人次。举办了县“降消”项目信息管理和财务管理培训班1期,各镇、乡卫生院也相继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共举办培训班199期,全县参加培训人次2851次,提高了妇幼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降消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降消”项目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家长和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办充分利用电视台、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孕妇学校、科技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降消”项目知识的宣传,共印制了“降消”项目指南宣传资料20000多份,发放健康教育卡、册(单)18238份,上街宣传101次,举办孕妇学校476期,听课孕妇5567人,出版宣传版报207期。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医务人员下中华、邹圩镇进行义诊,深受群众欢迎。目前我县增强了人民群众住院分娩的意识,全县孕妇健康教育知晓率和孕妇贫困救助知晓率明显提高。

(4)加大贫困孕产妇救助宣传力度。做好孕妇追踪和贫困孕产妇救助确定工作。

各乡镇认真按照项目要求对贫困孕产妇摸底、造册、上报、审核,确属贫困救助对象者,告知孕妇事前办理救助卡,使贫困救助落到实处,全县共掌握孕妇数14853人,确定为贫困孕产妇3651人,已发贫困孕产妇救助卡3651人,为2976名贫困孕产妇发放了降消项目的补助金,其中平产救助2825人,补助金额113万元,异常产救助151人,补助金额15.1万元,群众得到了实惠。

(5)规范与完善产科急救中心建设,确保绿色通道高效运行

我县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和《广西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标准》加强产科硬件建设,规范产科管理。一是管理规范,向全县公布急救电话号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产科急救网络,保持全县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二是完善制度和抢救设施,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急救能力,使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抢救。三是加强督导,县卫生局组织产科专家按照“降消”项目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降消”项目乡级产科建设标准对全县18个卫生院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8个卫生院全部合格。自实施项目以来,产科急救中心接诊851人,抢救危急重孕产妇33人,抢救成功31人,抢救成功率93.93%。

(6)加强督导,确保项目的开展。

督导是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重要环节。从5月份开始县项目办组织基层保健人员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降消项目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检查各村保健员工作情况,分类指导各村的技术服务工作,乡级掌握各村孕情,规范使用《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提供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服务。在督导过程中,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核实项目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保证项目高质量推进。县对乡监督指导54次,有97乡次共152个村。参加督导335人次,乡对村督导400次,督导1383个村次,参加督导1475人次。接受区级督查1次、市项目督查组检查6次,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

(7)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为了保障项目资金合理使用,我县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专人负责,是实行专款专帐专用,建立建全项目财务报帐制度,财务人员按季度上报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年我县降消项目经费共200.9万已全部到位,其中中央财政170.8万元,自治区财政10.1万元,县财政配套20万元。已完成投资160.7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启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监督指导、孕产妇住院分娩及危重孕产妇抢救补助等。

(8)抓好项目信息资料上报和反馈

信息工作是项目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按项目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种工作报表,并加强孕产妇死亡监测及评审工作,准确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

2、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为促进西部地区儿童健康成长,卫生部与美国亨氏公司建立妇幼卫生合作项目,旨在改善西部贫困地区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我县是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县,按照项目的要求,我县对乡村级妇幼人员进行项目培训,发放乡村医生培训手册260份,保健科人员深入到4个乡镇进行基线调查1240人,通过面对面咨询、板报或宣传栏等方式,向6—36个月儿童家长和看护人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微量营养素补充剂的作用和服用方法等,发放宣传卡21768张,发放营养素补充剂43536盒,服用营养素补充剂21008人,通过采纳科学的喂养方法,预防我县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改善了儿童营养状况。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16856人,咨询率91.23%,检测人数15409人,检测率82.69%,年检出2例HIV阳性孕产妇,阳性率0.013%。共4例HIV阳性孕产妇分娩(年发现的2例和年发现的2例),对她们所生的婴儿进行人工喂养指导及定期产后访视工作,并给予提供了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及免费提供牛奶等关怀和支持。

4、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年6月开始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要求,卫生厅从年6月份下达文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凡从事产科、新生儿科工作的都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工作。为了很好地开展我县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从而提高我县的出生人口素质,我县已于年6月8日启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从年6-12月全县共接产8122人,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3130人,筛查率38.54%。但陈平、黎塘、黎明、市九医院在年一年里从没开展这项工作,影响了工作的进展。

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年全区开展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于年12月23日参加了南宁卫生局举办的年中央补助南宁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后,我县于年12月28日进行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启动并培训,按要求印发了各种资料,并将叶酸及资料发放到各个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机构,进行了发放叶酸活动,启动后至12月30日全县共发放161人份,为我县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开端。

(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我县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检查指导,做到专人保管、专人打印、专人发放,年全县各医疗机构接产活产共13034人(含流动人口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3904本,其中当年活产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1857本,当年活产发放率90.97%,废证168张,废证率1.21%。

(五)开展“三网监測”质量控制工作,提高“三网监測”质量

按照自治区及南宁市的《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方案》,我县于10月份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全县各乡镇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自查,走访村医、村干及保健员等,并查询出生登记、孕妇登记、计划生育登记、公安部门登记、预防接种卡等,相互核对,相互补漏。县妇幼保健院也组织人员于年10月10~15日对露圩、大桥、中华、新圩、芦圩、洋桥六个镇乡及四大医院进行三网质量控制调查,经调查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漏报率均控制在广西标准。

(六)存在问题

1、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不稳定,兼职较多,影响工作的开展。

2、部份乡镇卫生院产科医师急救水平不高,产程监护不当,高危孕产妇转诊不及时,仍有截留高危孕产妇。

3、部分乡镇母婴保健员年龄、知识老化,影响孕情的及时掌握。

二、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根据年自治区和南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宁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实际,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婚前保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前保健实施方案》,加大对婚前保健的宣传力度,与民政部门协调,加快推广“婚前保健一条龙服务”新模式,提高婚前保健体检率,强化婚前卫生保健指导和婚前保健咨询,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2、掌握辖区内各单位育龄妇女和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督促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与保健工作规定,深入农村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和妇女病普查,建立妇女健康档案,帮助妇女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

3、强化围产保健工作质量,按照《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和《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孕产期保健工作,将孕产期死亡率控制在16.22/10万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以上,住院分娩率99.5%以上。

(1)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按《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追究暂行规定》的管理要求配备保健人员和产科人员以及必备的设施,落实工作职责。

(2)完善高危转诊和危重孕产妇的急救网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高危孕妇筛查,并实行重点监控。要整合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绿色救助通道,实行市、县、乡镇三级联动,以保障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提高抢救成功率,确保母婴安全。

(3)加强产科内涵建设。各助产技术机构要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倡导和推广无痛分娩和全程陪伴助产方式,强化产时保健,支持和保护自然分娩,减少产程中不必要的干预。严格掌握催产素使用指征和剖宫产的医学指征,积极防治产科出血和产科并发症,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力和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

(4)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强化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孕期保健质量。强化优生咨询,指导孕妇进行地中海、G-6PD缺乏症、先天愚型、神经管缺陷、肢体残缺等疾病早期筛查。对“阳性”者要转到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诊断和早期干预,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掌握本辖区儿童保健基本情况,建立辖区内0--6岁以下儿童名册,0—4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名册,掌握基层儿童保健工作等基本情况。

2、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各级接产医院要对所有出生婴儿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并落实新生儿访视工作。各镇乡要对辖区儿童实行系统管理,提高保健覆盖率和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要达85%以上。

3、提高儿童保健质量。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各乡镇要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与计划免疫门诊相结合,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防治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体弱儿的保健管理,强化婴幼儿的喂养,营养咨询指导,提高保健质量,提高4—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5%,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努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要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4、积极开展符合儿童各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保健工作,开发儿童智力测定、口腔保健、眼保健、听力保健、加强对高危儿的筛查及早期干预等保健服务,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

5、加强集体儿童的卫生保健管理。继续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在划分职责范围内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创建卫生保健合格幼儿园。

6、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要下农村、地段为农村儿童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咨询。

(三)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加大《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意义和使用宣传,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及报告制度,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开展产科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要求当年活产发证率达80%以上,年内要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督查。

(四)加强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根据《年广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年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补助的宣传、健康教育的工作,并做好申请表的审核、补助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通过“降消”项目的开展,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根据《年中央补助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根据项目要求到年,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3、重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意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列入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与妇幼卫生的业务培训和行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防治水平和防治效果。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宣传、咨询、培训、检测、阻断、随访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年认真开展孕产妇、婚姻登记HIV筛查工作,HIV阳性孕产妇阻断率达到85%以上。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对新生儿要开展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G-6PD缺乏症、先天性耳聋等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以减少先天残疾儿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继续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改善我县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预防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

(五)继续执行爱婴行动

各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要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建立“爱婴医院”动态质量管理机制,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的宣教,不断提高“孕妇学校”质量,增强孕妇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强化母乳喂养知识和技术的指导,巩固爱婴成果,各爱婴医院要全面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爱婴医院的抽查准备工作,促进爱婴行动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母乳喂养。

(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提高节育手术质量。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提高手术质量,减少并发症,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南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B超检查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禁止使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或者其他医疗技术手段鉴定胎儿性别,从源头上堵截违法行为,实现节育手术审批制,禁止一切非医学需要的选择胎儿性别终止的行为,从最终需求上堵住违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监督管理,努力控制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

(七)基层管理

1、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季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引导,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2、母婴保健员管理:为加强母婴保健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有效地提高母婴保健员工作质量,各镇乡每季度召开母婴保健员例会一次,县级年内举办强化母婴保健员培训班,新训母婴保健员培训班各一期,将原来山区保留的接生员转变为母婴保健员。

3、采取专题培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4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婴幼儿各阶段辅食品添加、产科并发症的处理、妇幼卫生两个系统软件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

4、全面落实母婴保健员工作补助,为稳定乡村妇幼卫生队伍创造有利条件,为全县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向前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八)信息管理

按照广西妇幼卫生信息填报指导手册及南宁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方案》开展妇幼保健信息、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

1、实行信息月、季、年报制。认真执行各项妇幼卫生常规登记和监测报告制度,所有的妇幼卫生信息报表均实行月、季、年报制度、高危孕产妇信息实行周报制度、以提高妇幼信息在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2、完善妇幼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在全县使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软件》,实行妇幼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提高数据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6篇: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刚才,生林局长对年全县民政工作进行了客观总结,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是我县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为全县的改革开放、“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灾害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战胜了50年一遇的严重旱灾和低温大寒天气,确保了全县受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标准明显提高,动态管理实行了规范化和制度化;医疗救助水平全面提高,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患重大病家庭进行了大面积的救助;全县的中心敬老院建设成绩显着,集中供养率明显提高,乡镇敬老院的管理水平也有了很大进步,各敬老院面貌发生了大的变化;优抚安置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双拥工作深入开展,为优抚对象办了许多好事、事实;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圆满完成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地名标志设置等项工作都走在了全省的先列,受到了省政府、省民政厅的表彰;全县整体民政工作不断上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砥砺奋进的结果,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的民政工作是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全县民政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年是实施“”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因此,今年我县的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县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抢抓机遇,转变方式,提升水平,加快发展,全力打造实力、活力、魅力新张北”的总要求和这次全县民政工作提出的创新原点、突出重点、提升亮点、突破难点,不断提高“三个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推进“两个建设”,抓好七个主要方面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放在首位,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进一步把各项民政工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不断提升全县民政工作的新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张北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下面,就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民政工作是落实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本质要求。民政部门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着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每一项民政工作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广大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可以说是政府“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任务的前沿阵地。今年,又是我市“关注民生年”,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从落实党和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要性的大局出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事,满腔热忱地为群众分忧解愁,特别是要给那些困难比较大的群众更多的关爱、更多的帮助,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紧密联系全县民政工作实际,始终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社会各方面最为关注、人民群众要求迫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放在最能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务上来。乡镇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措施有力,把事关民生方面的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力争抓出成效。

做好民政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深刻阐述了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而民政工作在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做好民政工作,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公平,促进民主建设,既保证广大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更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又推动了社会进步,提升了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了人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民政部门的各项职能大多属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在促进社会发展,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道德素质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抓住重点,突破难点,齐心协力做好年民政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度过春夏荒。我县是自然灾害多发县,常年遭受各种自然灾害侵袭,救灾任务一直十分艰巨。去年遭受了五十年一遇的旱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遭受了严重损失,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去年救灾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民政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全县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愉快过节。但是救灾任务还很艰巨,广大民政干部要以县委提出的“不减速、不换档、不刹车”连续作战的精神,继续对救灾工作抓紧抓好。特别是要妥善安排好今年春夏荒期间的灾民生活,按照《xx县年生产救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好各项救助措施和帮扶工作。民政干部在春夏荒期间要多深入乡村,贴近群众,摸清实情,不留死角。对农村中的一些特困户、三无户、重点优抚对象等,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解决好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每一个受灾群众不出现非正常问题。

第二,完善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工作。近年来,城乡低保工作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救助范围的不断扩大,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矛盾。所以,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不断使低保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对低保的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低保核查工作,上半年,按时完成对全县享受5年以上的城镇低保对象的核查年检工作,推行“诚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取消低保终身制。城乡医疗救助要选准对象、规范管理、严格程序、提高救助效率和救助水平。

第三,以落实优抚政策为重点,全面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要认真落实好省、市各项优抚政策,要以政策为依据,不断巩固和提高优抚优属工作。要按照《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彻底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要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好基层拥军优属工作。要动真情、办实事,弘扬拥军优属、关爱功臣的优良传统,推动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四,全面做好五保供养工作。一是继续加快中心敬老院建设的步伐,两年来我县扩建了四所中心敬老院,有效地提高了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改善了供养水平。今年继续推进中心敬老院建设步伐,但是我们要防止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坚持建管并重。要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要让农村五保老人“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要实现办院民主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生活优质化。同时对没有围墙的敬老院也要加强管理,按时足额发放供养资金。

第五,依法强化殡葬管理,树立殡葬新风。去年,我县殡葬改革在县乡两级和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成绩,18个乡镇的殡改工作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与先进地区相比,与全面落实殡葬改革的要求相比还相差很大,农村二次装棺土葬现象还很普遍,导致乱占耕地、乱埋乱葬现象严重,偷埋土葬再刨尸的现象也屡有发生,所以乡镇各级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殡葬改革不能丝毫放松,要一抓到底,巩固火化率,防止土葬反弹。要继续实行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也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村级年终考核内容,对殡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同时要依法强化殡葬管理,以法治葬、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继续保持殡改工作的良好态势。

三、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为做好民政工作提供保障

民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强,做好民政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互相支持,协调配合。田好靠人种、船好靠人划,好的政策措施必须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去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做好民政工作做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要经常研究民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涉及全局的问题,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及时解决。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把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实施阳光政务。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积极为群众搭建参与的平台,创造参与的条件,提供参与的环境。

(二)要切实做好各项服务民生的工作。民政的服务对象在基层,民政的基础性工作在基层。只有强化基层工作,才能推进整体民政工作。因此,全县民政部门要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落在实处,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民政工作具体实在,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好每一个环节,落实好每项工作,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多办一些实事、好事。同时,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不断变化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近几年,民政工作职能任务不断增加,工作量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发扬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精神,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做到在思想上有新解放,实践上有新创新,工作上有新思路,作风上有新干劲,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第7篇: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五五”普法启动实施以来,*县妇联以十七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县“五五”普法会议精神及《*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纲要,结合妇联工作实际,以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为重任,本着“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我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扎实有效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序进行

针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对象复杂、目标要求高的特点,县妇联注重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有序进行。

(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机制。2006年,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县妇联成立了由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权益部长为成员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县妇联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妇联、战线妇工委和各单位妇委会也按照县妇联的要求,及时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了层层分级负责的网络化普法工作组织体系。

(二)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2001年我县制定了《*县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并把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在2006年《两纲》中期监测评估、2006-2008年《两纲》阶段性监测评估工作以及抓住2009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和省妇儿工委办对我县两纲进行全面检查的契机,我县都及时对该项指标进行了监测评估,找出了差距。县妇联利用县妇儿工委办设在县妇联这一职能,针对中期监测评估、阶段性监测评估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将此项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给各相关部门,通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推动此项目标的落实,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在这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二、创新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纵深发展

全县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手段和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一)以活动为载体,抓主题宣传。特色活动是发挥妇联群团优势、开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方式。自“五五”普法以来,全县妇联组织每年在“三八”节、“三八”妇女维权周、“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期间都会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聚焦普法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维护妇女权益的紧迫问题,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在全县上下形成普法活动的特色、声势和实效。如:2006年我们举办了“两规”知识竞赛,全县3000多名妇女积极参加了此次竞赛,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广大妇女学到了有关节约用水、预防艾滋病、《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平安家庭”等方面的知识;我单位是全县“五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单位之一,2007年我们利用在基层开展的艾滋病综合防治面对面宣传活动,在全县17个乡镇开展了法律知识巡回宣传,增强了基层广大妇女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2008年我们在县委党校开展了法律知识骨干培训班,乡镇妇联主席和县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150余人参加培训,增强了广大妇联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2009年、2010年开展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各类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开讲座、办培训班、组织文艺宣传队表演、上街分发宣传材料等活动,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亮点进行了重点宣传,还动员组织了全县广大妇女干部、群众参加全国妇联举办的“平安.健康家庭大行动”网上知识竞赛、“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以家庭为阵地,抓基层宣传。家庭是妇联组织的主要领域,全区妇联组织利用这一优势,开展了系列活动。

1、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中。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建设,五年来,从家庭平安入手(把家庭学法、守法、懂法作为“平安家庭”评选条件之一),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社会的大平安,通过以点扩面、质量并行、品牌运作、持续深化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从而在全县形成了“人人参与、户户参与”的良好局面,为我县依法治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2、深入开展家庭学法主题活动。通过送法上门,带动家庭成员互帮互学,形成“家家学,法律进万家;家家议,以案释法律;家家做,用法维权益;家家评,争做守法好公民”的良好局面。

3、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家庭助廉、“美德在农家”、法律咨询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学法、懂法意识。如城关镇利用在四个社区成立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为辖区内的家庭提供各类法律宣传咨询、培训服务,从而增强了家庭成员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以网络维权为抓手,开展深入宣传。2007年5月18日,全新改版后的妇女网正式开通,网站新增了“维权驿站”和“资料中心”等栏目。网站及时将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公布在网上,把妇女法律宣传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并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教育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不断深化妇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宣传贯彻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县妇联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以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至少举办1—2次法制讲座,还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的岗前培训、任职培训和岗位培训的内容,加强干部的学法用法,为县妇联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打下良好基础。还积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列入党校教学课程,组织妇联干部认真学习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作的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远程教育讲座,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入决策层的主流意识,在全县营造了男女平等的舆论氛围。

(二)多渠道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县妇联组织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妇联儿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1、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依托社区妇女儿童基层维权服务站、家长学校等阵地,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帮扶、法律咨询等各种方式,大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

2、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近年来,我县不断建立健全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争取建起了省级留守儿童服务中心一所、市级留守服务中心一所,为留守孩子们提供了维权帮助、课外阅读、结对资助、亲情关爱、心理疏导、道德实践、亲子沟通、家庭教育等服务。

3、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系列读书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等主题读书活动以及中小学生征文比赛,增强了少年儿童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开展特殊妇女群体的法制帮教工作。

1、发挥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作用。五年来,全县各级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陪审员工作,凡涉及到妇女、儿童、婚姻家庭、家庭暴力等案件,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都亲自出庭参与案件陪审,而且还针对不同类型案件,本着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宗旨,提出自己的观点。这不但有助于审判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而且还提高了妇联干部对维权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开展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帮扶工作。近年来,县妇联先后联合县司法局依托弘宇司法鉴定所成立了“*县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对受害妇女依法进行鉴定,为行政、司法机关调处和审理家庭致伤案件提供依据。联合县法院在全县各级法庭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8所。联合县司法局依托弘亚律师事务所首次成立了“打工妹维权服务站”,服务站以劳动合同签订、法律风险防范、打工妹自身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重点,组织律师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涉及打工妹个案或集体案件的调处工作;免费为打工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服务。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多方协调,一方面与县法院联系,为弱势妇女儿童申请缓交或减免诉讼费逾万元;另一方面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免费申请律师进行诉讼。据统计,近年来为困难妇女群体诉状33件,法律援助27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有25件,受到社会好评。

四、求真务求,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紧密结合

学法的目的在于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全县妇联组织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源头维权紧密结合。全县妇联组织积极推动人大和相关部门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立法和执法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在更高层面上宣传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1、借助人大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渠道,监督和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

2、充分利用民主渠道,督促各部门、各系统履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责,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

3、利用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反映各种侵权案件和问题,监督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紧密结合。在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中,全县妇联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化维权体系:在各乡镇(街道)、城关镇四个社区建立了基层维权工作服务站,完善了咨询和投诉受理机制;开通了12338维权服务热线;健全了由维权协调机构和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等组成的司法保护网络;建立了反家暴协作机制,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强化了社会救助手段。目前有1名妇联干部担任了法院特邀陪审员,1名妇联干部担任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

(三)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全县妇联组织本着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协调解决热难点问题。

一是积极做好接待工作。县妇联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执行首问责任制,由一名副主席专门负责接待工作,保证事项能妥善得到解决。

二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实行每月上报制度,及时发现矛盾苗头,做好调解、化解工作,五年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68件,调处359件,调处成功359件,调解成功率达97.6%。

三是积极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妇女自主创业培训班、家政培训班、妇女小额信贷等工作,积极推进我县妇女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