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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健全市场的管理服务体系,提升市场管理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
二、考核对象
辖区范围内所有市场(包括批发市场、集贸市场)。
三、主要目标
坚持以保障食品安全为中心,以打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秩序为重点,以提高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户素质为手段,以强化日常管理为基本内容,通过“文明市场”评比活动,促进我区市场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基本方法
(一)全区“文明市场”评比考核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采取百分制,每季度评比考核一次,年终进行总评。明查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工商、卫生、创建等相关部门联合检查评分,各镇办商务部门人员配合;暗访全年不定期若干次,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等不同形式进行检查评分,结合每季度明查及暗访情况得出季度得分情况,在《创建简报》上进行通报,上报区四大班子领导,送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所有市场。
(二)全年根据每季度得分情况综合加分、扣分因素评定全年总得分,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文明市场。
(三)全年有下列情况的市场酌情扣分:
1.在消防、卫生环境、市场秩序、食品安全等方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存在事故隐患且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
2.有3人次以上的群众投诉以及市、区职能部门检查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且经查证属实的。
(四)全年有下列情况的市场酌情加分:
1.市场管理有特色明显、值得学习推广的措施;
2.市场管理者、经营户好人好事突出,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的。
(五)“文明市场”评比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
五、考核内容与标准
《区文明市场评比活动内容与标准打分表》(详见附件)。
六、奖罚措施
(一)建立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把争创“文明市场”评比活动以及长效管理绩效纳入镇办商务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镇办百分考核评定的内容之一。
(二)完善市场评比考核机制。
1.年终按总得分情况,总得分90分以上的市场,由区政府授于“惠济区文明市场”铜牌荣誉称号。对存在有各种违规事项的市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凡对不能限期整改的,予以黄牌警告;对长期不整改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市场挂黑牌,必要时对市场采取停业整顿,同时对所在镇办进行通报批评。
2.年终根据各镇办在“文明市场”争创评比活动中属地监管绩效,在商务目标考核中酌情加分或扣分。
3.对在“文明市场”评比考核和组织管理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区政府通报表彰。
七、工作职责
(一)“文明市场“争创评比活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商务局牵头,工商、卫生、创建办等部门应予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设文化强省营造良好的环境,《山东省文化厅“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初始期间,我省将利用2-3年的时间,在全省实施“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
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的内涵
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建设、执法机构建设、执法队伍建设、统一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监管体系建设以及保障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工程旨在通过全省文化市场的管理体制、执法机构、执法队伍、统一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改革创新步伐,落实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整体推进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工程将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2011年底和今年初,在调查研究、协调沟通基础上,制定并印发工程实施的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工作;第二阶段为2012年全年,是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关键时段;第三阶段为2013年,将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总结工程实施情况和经验,研究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新方法新措施。
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
理顺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实现文化市场规范有序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是理顺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快整合完善执法队伍,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形成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体制和机制。目前,我省已经成立了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由涉及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的省级15个部门(单位)组成,按照分工共同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同时,各市、县(市区)也将建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市、县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机制,统一领导本行政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调整和完善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在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后成立的文广新局是文化市场行政许可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工作。健全覆盖全省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是实现全省文化市场规范执法的有效抓手,也是确保全省文化市场长治久安的保障。各市、县(市、区)将在整合原有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执法队伍的基础上,设立集中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快取得执法资格,完善内部机构设置,不断提高人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水平和能力,下大气力提高文化综合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和完善体系和制度建设。巩固发展前段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果,加强和完善体系和制度建设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保障。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到纵深阶段时,就要在制度、体系建设上狠下功夫,确保规范执法和依法执法。一是建立综合执法统一标识。根据文化部的有关要求,在全省统一使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用特定标识,统一文化市场执法的证件、工作服装、文书格式和车辆喷图式样等装备和设施,进一步突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统一执法”特征,树立起全省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公众形象。二是建立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业务、岗位责任、协调协作、信息通报、绩效考评等制度,使文化市场管理各项重要工作有章可循,形成运行规范、协调顺畅的管理机制。三是建立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在现有的网吧监控平台基础上,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中心,完善覆盖全省各个文化市场门类的文化市场实时监控系统,建立文化市场监管基础数据库,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推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实现技术监管和人工监管的有效结合。四是建立综合执法保障体系。加强文化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法规规章,建立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文化执法与公安执法联动机制,确保文化市场执法活动顺利进行。
结合我区实际,渝办发〔〕22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理顺城区菜市场管理体制,按照“干净卫生、管理有序、上档升级”总体要求。明确管理责任,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保持良好管理效果。
二、工作原则
即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分工协作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区级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共同做好城区菜市场的监管工作,确保做到权责相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监管到位。
三、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明确职责。
一)对市场物业、消防、安全、治安、设施维护、商品质量、商品计量、经营秩序等承担第一责任。市场开办者(市场业主)要成立(聘请)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市场开办者(市场业主)商品经营者的职责。市场开办者(市场业主)市场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者。负责城区菜市场的直接管理,按照市场管理制度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菜市场管理制度,商品经营者应当加强自律。自觉维护菜市场管理秩序。
二)管理(监管)部门职责
督促市场开办者(市场物管公司)全面落实管理职责,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辖区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及责任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牵头组织协调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综合执法。
牵头实施城区菜市场的管理考核工作。区商委:负责做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区工商分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者与商品经营者依法签订合同。履行市场管理义务,加强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的监管,促其依法经营;加大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消费欺诈、食品安全等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行为。区市政局:负责菜市场内外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违反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区公安分局:负责菜市场治安、消防安全、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
督促其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区房管局:负责菜市场隶属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负责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卫生监管,区环保局:负责菜市场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区农委:负责对进场销售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区卫生局:负责指导菜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依法查处菜市场销售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经营行为。
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质监局:负责菜市场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的监管。确保市场计量器具准确,计量行为规范。
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菜市场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研究并落实促进菜市场价格稳定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价格支持性政策。
四、共建市场管理体系,统筹协调。
一)由区政府分管商贸、市政的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区菜市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区商贸、工商、市政、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委,负责全区城区菜市场常态化管理目标任务的制定和督查考核的组织等工作。
二)积极主动参加街道的综合执法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认真履职尽责。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做好辖区菜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细化目标考核
1对城区菜市场物管公司(业主)考核:
市场场容、场貌30分,1考核内容及分值:基础设施维护10分。环境卫生50分,配合抓食品安全5分,市场管理5分。
2考核办法:由区城区菜市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每月对城区菜市场进行考核。
对每个菜市场进行考评打分,3考核方式:一是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明查每月一次定期进行,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暗访不定期进行,主要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二是建立社会评议监管机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对菜市场管理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计入考核分。
95分及以上为优,4考核评级: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85分及以上为良,75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75分为不合格。
对管理不力,5考核结果运用:一是对菜市场考核结果每月进行排名公布。考核连续三次为不合格的菜市场进行停业整改;二是给予管理经费补助:考核得分为优、良、合格的菜市场,每月分别按每平方米2元、1.5元、1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经费在区城市维护经费中列支。
2对街道办事处的考核
市场外管理工作40分,1考核内容及分值:市场内管理工作40分。组织联合执法20分。
2考核办法:由区城区菜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三个等级。
每月按等级给予每平方米0.2元、0.15元、0.1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区城市监管中心,3考核结果运用:以辖区菜市场标准化整治面积为基数。作为街道城市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3对监管部门的考核
一、基本情况
20xx年3月份以来,××中心城市开展星级规范市场(超市)创建竞赛评比活动,通过对业主加强行业管理,有效提高了食品经营者的诚信和守法经营意识,促进了中心城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区共有---家参评单位,其中:开展创建活动单位---家,未开展创建活动单位---家,停业超市----家。---月---—---日,××区工商局对辖区---家参评单位的创建成效进行了初评,并于---月---日报送了《××区工商局开展星级规范市场(超市)创建竞赛活动初评情况汇报》。----月---日,市工商局组织市管科人员严格按照《××市星级规范市场(超市)创建竞赛评比考评标准》,综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区工商局推荐的××市场、××超市(××店)、××市场、××市场等----家星级规范市场(超市)进行实地复查。综合对照内页资料完整性、创建制度规范性、管理办法科学性等各项评比指标,成效显著的单位是××市场和××超市(××店),对创建活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镇镇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先后投入资金35万元用于××市场的改造,营造了良好的农村购物环境。
二、主要成效
1.内页资料详实完整,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业主单位建立健全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和票证公示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质量检测等项制度;从市场主体准入规范、上市食品准入规范、市场日常规范管理、消费者维权服务、市场员工和经营户教育培训、市场业主与工商共建规范市场、市场管理做法及奖惩等方面,建立了----本创建星级规范市场的内页资料,为创建星级规范市场、规范市场管理提供制度保证。
2.硬件设施逐步完善,改善美化购物环境。业主单位在创建活动中,投入资金对市场(超市)设施进行维修;对摊台台面、橱柜、水电设施进行维修;对市场墙体部分进行粉刷;对各种牌匾进行统一规范。部分业主单位还新制作了上墙制度牌、索证索票公示牌和商品价格牌,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增配了干粉灭火器、更新了安全出口指示灯和照明灯等设备。如××市场投入8万元资金、××市场投入2万元资金用于上述硬件设施的完善和改造。
3.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建立维权服务站点。调整充实市场管理人员,对市场进行综合管理,对市场内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违反用电规定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制定了维权服务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在市场内设立了意见箱、公平称、公示栏、“敬告消费者”牌及12315投诉电话,指定专人配合工商部门做好消费者的投诉调解处理工作。做到“投诉有门,维权有人”。如××市场、星光市场、梅园市场均调整充实了市场管理人员,加大了管理力度。
4.市场主体准入严格,上市食品安全放心。对《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健康证》按时进行年检,协助工商部门对经营户入场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把关,与经营户签订了《摊位(店面)租赁合同》和《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市场经营主体台账和档案,监督市场经营户持证持照经营。对上市食品的票证和建立经营台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票证公示后由经营户保存,每半个月由食品安全员对经营户公示的票证进行收集,分类装订,保存备查。
5.上市食品日常检测,检测结果当日公示。对市场检测室工作进行完善,建立了检测室工作制度,明确了每天必检的水产品、水发产品、蔬菜的品种和批次。聘任了专职检测员,配备了蔬菜农残检测仪和水产品甲醛检测仪一台,每天对上市食品进行抽检,并在超市、市场醒目地点或产品上方设立公示栏(牌),公示当天检测结果,公示内容包括所检测产品的经销商、产地、产品数量、检测结果等内容。
三、存在问题
通过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一些市场(超市)业主在创建活动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业主积极性低。尽管市、区两级工商局多次召集市场、超市业主进行动员宣传,并且多次组织明查暗访和工作检查,仍未引起业主充分重视。如××超市(体育店)的创建工作内页资料均用供货商的检测报告背面打印敷衍了事,部分业主未制定创建方案,工作杂乱无序,甚至未开展创建工作。
2.管理规范性差。主要表现在一些市场(超市)日常管理规范和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质量日常管理制度未落实;对市场经营户和员工的诚信教育、法律法规 培训未开展或未常态化开展;对日常生鲜食品和蔬菜农残的检测未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3.工作不够配合。个别超市入口员工对工商检查人员持警觉态度,不让执法人员入场检查;一些市场(超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屡查屡犯;对“临期食品”管理制度和消委会推荐安全食品专柜制度不予以落实。
4.指导不够到位。个别辖区工商所段片长对开展已近一年的星级规范市场(超市)创建活动甚至不了解,无法指导和督促业主单位开展创建工作。
四、复评结果
为认真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加强我省盐业市场管理,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省粮食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共同研究制定了《*省盐业市场长效监管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办法》、《*省盐业管理条例》,加强盐业市场管理,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完善盐业市场监管措施,建立防止和查禁私盐、非碘盐、劣质盐流入食盐市场的长效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确保合格碘盐供应,保障全省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盐业、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部门的监管责任,规范行政监管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盐业经营秩序,努力形成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市场管理机制,为建立有序的盐业市场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职责分工
各地盐业主管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部门要按照行政管理执法权限和程序,对查处的涉盐违法案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般涉盐案件根据《*省盐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重大涉盐违法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一)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检查辖区内各批发零售网点、加工、酿造行业和其他用盐户盐产品的销售和使用。对销售、使用私盐和无证批发、零售盐产品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擅自生产、加工、买卖食盐包装及防伪标志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对触犯刑律的重大涉盐违法案件或者暴力抗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二)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重大涉盐违法案件要依法立案侦查。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性涉盐违法案件,应移交当地盐业主管机构处理。移交程序依照省公安厅、省盐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联合防范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协作配合工作制度的通知》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工作中发现擅自生产、加工、买卖盐产品包装袋、箱及其防伪标志的,要立案调查。对贩销私盐和无证销售盐产品的,要及时移交盐业主管机构查处;对已构成犯罪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获、没收的盐产品,应交由当地盐业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在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5.15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及春秋销盐旺季,盐业、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部门都要联合检查盐业市场,统一部署整顿盐业市场专项行动,形成执法合力,检查结果要在全省进行通报。
(五)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开展工作。要经常向当地政府汇报盐业市场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意见,求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六)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的作用。加强盐业、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部门之间的配合,根据本地区市场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交流盐业管理工作的经验和相关信息。
(七)各地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盐业市场长效监管工作制度。
(八)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盐业主管机构要在全省建立信息网络,与有关部门经常保持联系沟通,对市场动态及时进行反馈,搭建联合执法的平台,增强联合执法的威力。
三、基本任务
(一)加强查私打假力度。以查处铁路货运和汽车贩运私盐、深挖私盐黑加工点,盐袋、箱、标识印刷厂及抓捕涉盐犯罪嫌疑人为目标,严厉打击涉盐违法案件。
(二)坚持堵源截流。要建立健全信息通信网络,多渠道扩充举报信息来源,充分掌握辖区内私盐储运场所,有目的地对私盐源头综合侦查,实施行之有效的堵截私盐方案,严守生产、流通两条线,严禁私盐进入食盐市场。
(三)加强盐业市场管理。在每年春秋销盐旺季开展盐业市场大检查行动,由盐业主管机构牵头,协调工商行政管理、公安部门实施长期有效的盐业市场监督管理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坚持对辖区食盐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林区、矿区、农场和毗邻市(县)城乡结合重点部位和用盐户进行检查。
四、主要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盐业市场管理工作,各地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省盐业市场长效监管工作机构设在省盐务管理局稽查总队,电话:*
(一)堵住源头,严把私盐流入关口。重点监控铁路、公路私盐贩运行为,打击涉盐制假贩假活动,净化盐业市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保证合格碘盐供应。
(二)严厉查办涉盐违法大要案。对屡查不改、累计贩销私盐达到一定数量构成犯罪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移交公安部门,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提供当事人的违法证据。
(三)坚决整治盐业企业违规行为。各地盐业主管机构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全面完成国家盐产品指令性计划,严厉打击里勾外联贩销私盐,一旦查实依法严惩。
(四)各地在查处各类涉盐违法案件的同时,要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盐业管理政策、法规,曝光不法行为,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加强对盐业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盐业工作研讨会议,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制定治理措施,依法行政,建立市场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基层管理制度。
(二)完善各级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有合法执法身份,持证上岗;二是执法人员政治觉悟要高,业务要精;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执法队伍,对违纪违法人员追究其责任;四是根据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工作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渎职给工作带来过错或负面影响的当事人要追究责任,对失察、失管的领导也要追究责任。
(三)从严执法,依法行政。各部门在履行职责和查处涉盐违法案件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行政执法规定做到依法查处,特别是对查获的各种盐产品由盐业主管机构如数没收,该罚款的必须罚款,对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的要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督查情况看,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动员会议之后,各县(区)普遍比较重视,相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深入乡村和农贸市场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市场建设进度,集中力量对重点农贸市场进行了初步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4月15日前,多数县召开了县、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并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工商、商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交警、运管、交通、公路段、国土资源、城建、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小组。同时,对整治范围的农贸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后,制定出台了《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逐市场明确了整治任务,确定了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县(区)由工商、商务部门牵头,采取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提纲等方式,深入公路沿线乡镇、村组,城区街道、社区,以及农贸市场,对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市、县(区)政府的整治工作要求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工商部门编印了《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宣传提纲》,向经营客户人手发放一份,有的县还与经营客户签订了“一保三包”责任书(即保证不在门店前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拉圾;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
三是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全市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之后,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立即启动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工商系统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各县(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交易点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国、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的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西和县确定了五名县级领导干部包抓长道、何坝、洛峪、石峡、大桥等五个重点整治市场,抽调工商、商务、交警等部门同志逐市场开展整治工作。在江洛、伏镇等重点乡镇成立了市容监察大队,集中对农贸市场秩序进行整治。以城关、盐官、祁山、永兴、石桥、中坝、白关、白河等8个农贸市场为重点,整合学区、卫生院、派出所、工商所等乡属机关力量,组建了综合执法队开展整治工作。在临江、桥头、尚德、石坊、碧口、石鸡坝等六个集贸市场制作了市场管理公示牌和经营户摊位证。县重点对沙湾、两河口、官亭、哈达铺等国道沿线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成县、两当县、武都区分别在辖区国道、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的农贸市场开展了宣传和整治工作。
四是多方筹资,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各县(区)把市场建设作为整治马路市场的治本之策,立足实际,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现有市场进行了改造扩建,并加大了市场续建新建工作力度。目前,武都区琵琶农贸市场主体工程已竣工,马街农贸市场已开工建设;县完善了理川药材市场,以及两河口、兴化、南河等农贸市场的附助设施;盐官果蔬专业市场、城关农贸市场主体工程已竣工,正在完善配套设施;西和县通过招商引资,新建的城北果蔬副食综合市场、滨河佳苑及市场开发等项目即将开工建设;新建的丹堡农贸市场、商品批发配送中心,以及扩建的城关东坝农贸市场正在建设;永宁农贸市场已投入使用,伏镇农贸市场、水阳西瓜市场、泥阳蔬菜市场、北街市场正在建设;两当县城关综合市场正在招投标;成县对城关农贸市场分三期进行了改造;正在改造完善平洛花椒专业市场和豆坝、铜钱、大南峪、云台等乡镇农贸市场,城关西街综合市场正在进行招投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区)领导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氛围不浓。有的重安排部署,深入基层抓落实不够;有的县(区)第一阶段宣传动员(4月15日前)结束之后才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整治工作启动安排比较迟缓;个别乡镇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宣传不深入,整治措施不力,辖区内市场秩序混乱状况没有大的改观。
二是马路市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虽然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已经启动,但县城及国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临街经营等马路市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市场管理不到位,车辆乱停乱放、摊位乱设乱摆、垃圾乱堆乱倒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整治工作不深入,没有逐市场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措施不实,办法不多,整治工作的针对性不强;有的市场建设滞后,设施不配套,场地未硬化,环境脏乱差,既有行商不入市的问题,也存在有市无场的问题。
三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个别县(区)只有工商、商务等牵头部门深入农贸市场开展整治工作,其他成员单位配合不紧密,协作不够,还没有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整治工作合力。有的职能部门存在推诿、依靠思想,抽调人员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
四是市场建设进度缓慢。有些县(区)市场建设、改造有规划,但变化不大,效果不明显。有的市场化运作办法不多,招商引资渠道窄,市场建设资金短缺,虽然整治了多年,但场地不足、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市场主体完工后,场地硬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难以及时投入使用。个别乡镇农贸市场规划起点高,投资大,短期内难以建成并投入使用。个别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建设比较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相关职能部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势在必行。当前,县城街道、国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临街经营等马路市场问题十分突出,已经严重影响的对外形象,影响广大干部群众出行,影响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群众生命安全。各县(区)政府,以及工商、商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抓好市场秩序整治就是履行职责的思想,狠下功夫,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抓好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逐市场确定主抓领导、工作人员,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能,组织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农贸市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短期内取得实效。各乡镇要由主要领导负责,与工商所等单位协调配合,成立联合执法队,具体负责本乡镇农贸市场的管理和道路畅通疏导工作,形成县(区)负责、乡镇主抓、部门配合的整治工作体系。
三是完善整治方案。按照“一个市场一个方案、一个市场一套班子”的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区)要逐市场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整治工作方案。一方面,全面摸清市场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分别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另一方面,结合实际,逐问题确定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纪律要求,并谋划制定好工作预案,增强整治工作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市场秩序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商部门要主动加强部门之间、县区之间的沟通协调,调动一切力量,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商务、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国土、城建、规划、运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特别是抽调的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思考谋划整治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各乡镇、工商所等基层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县局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场股、企业登记股、综合股、办公室、法制股、经检大队、监察室、县消委办、县个私协、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专项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市场主体规范
1.集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依法办理(证)照,且亮(证)照经营,商品货物摆放整齐。
2.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盗版侵权出版物等商品;无强买强卖、短斤少两、欺行霸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商品等违章违法行为。
3.落实重要商品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禽畜及水产品检验检疫公示到位;熟食品经营设施配套完善,有防蝇防尘罩,经营行为安全、卫生、规范。
4.市场设有自产自销农副产品专属区域,无乱收费行为。
(二)市场设施规范、管理有序
1.市场设施设备完善,功能分区、划行归市合理,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消防安全通道合理畅通,消防设施配套完善,防火防盗安全措施落实,有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市场供水、供电、排污及垃圾收集处理等设施完备并运行良好,有车辆临时停放场所并管理有序;市场公共厕所规范整洁,并有专人管理。
2.有12315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室(站);有定期检测合格的公用电子公平秤;落实食品快速检测制度并有记录。
3.建立完善市场管理机构,制度完善并上墙,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管理到位。
4.市场内外环境干净整洁美观,落实市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配备有专门保洁人员,场内无积水、无垃圾、无杂物、无蛛网,市场应定期消毒除害并有记录。
5.禽畜经营区做到宰杀与经营分离,配备完善的污物(水)处理和消毒设施;水产区设施设备完善并随时清除内脏污物(水)等,保持场所清洁。
6.认真落实“五包”责任制。店(摊)前应落实“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的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持店(摊)前卫生秩序设施良好。
7.市场收集整理各类“创建”、“创卫”资料,并组卷存档备查。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1.严格落实市场主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工商所要与市场签订责任书,明确市场主办单位作为市场主体在文明创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其在市场管理、维护、运行中的各项职责,确保市场安全有序、规范运行。
2.工商所是城区集贸市场主体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城区市场及场内经营者实施行政监管,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开展好“创建”各项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对各市场要落实分管领导和监管干部,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并签订责任书,逗硬考核奖惩。
3.市场股负责组织、协调、沟通文明创建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具体事务,上传下达,搜集整理总结汇报。全面指导、督促城区市场的文明创建工作。
综合股负责对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工商所搞好市场流通领域和“五小食品”的监管工作。
企业登记股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集贸市场经营户主体资格的规范指导。
县消委办承担集贸市场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机制建立健全的指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协助消委分会及时调解处理消费投诉纠纷。
法制股(经检大队)承担对集贸市场内打假等各类违章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
办公室(财务室)确保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车辆、资金到位。
人教股做好市场整治活动中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工作。
县个私协负责指导工商所开展对市场个私协会会员的教育宣传。
监察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创建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创建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来抓。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市场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提出整治措施方案,指导督促其限期逐项进行整改,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1.全面综合整治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工商所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对责任市场的综合治理,提出整改措施方案,逐项落实。
2.复查巩固阶段(20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对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总结再评估,并进一步深化,查漏补缺,巩固取得的成果,保持良好态势。
一、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管理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公路交通行业的快速发展,公路勘察设计队伍不断壮大。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勘察设计企业已经超过400家,勘察设计人员约有l0万人,其中达到甲级设计资质的企业已超过170家。与此同时,勘察设计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勘察设计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尤其是许多省市在勘察设计市场信用管理和信用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这都为公路勘察设计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但是,在公路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缺少法规支撑,导致信用约束盲区当前,公路勘察设计市场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约束其失信行为,失信成本低,使得个别勘察设计企业心存侥幸、弄虚作假,导致信用评价工作难以持续推进。
2.失信行为界定不清,评价结果应用不规范在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中出现的一些失信行为,如围标、串标、转包或违法分包等,由于其概念界定模糊,存在随意性和人为因素,致使一些失信违规行为较长时间持续存在。此外,评价结果应用的不规范也影响信用管理的效果。
3.评价标准不统一,资源共享欠缺在信用体系构建过程中,各地各自为政,评价标准有所不同,导致评价结果存在差异,使得评价结果的通用性差,以及信息资源分散而共享互用不够,这些都是影响信用评价效果的因素。
二、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分析
构建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就是要在既有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回答评价谁、谁评价、为什么评价、评价什么、怎么评价等方面的问题。
1.信用评价的主体和客体
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评价是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对勘察设计企业从事勘察设计业务全过程信用行为的评估。因此,信用评价的主体可以是项目业主,也可以是行业主管部门,还可以是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就交通行业而言,一般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信用评价的对象是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企业,也包括具体的勘察设计从业人员。
2.信用评价的目的和作用
众所周知,信用管理的目的在于消除信用危机,而信用危机的源头则是信息的不对称。信用评价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措施,通过信用评价可满足市场主体对客观、公正、真实信用信息的需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综合管理和监管的职责,为各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高效的服务。开展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可以起到提高设计质量、规范履约行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规范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行为。通过信用评价,可以及时发现评价对象的失信行为,并将失信行为信息提供给市场需求主体,增加设计企业失信成本,同时扩大守信企业的信用收益。再者,信用激励与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规范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行为。
(2)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信用评价的重点在于对勘察设计企业核心业务(勘察成果、设计方案)的质量进行评价。通过信用评价,可以增强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设计质量控制意识,从而提高勘察设计的质量。
(3)引导勘察设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以信用管理为手段,通过加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信用体系,进而促进勘察设计市场的健康发展。
3.信用评价的内容
由于勘察设计企业与施工企业性质不同,所以,信用评价内容也将侧重于设计服务、设计质量等软实力,而不是设备、资金流等硬指标。信用评价是对勘察设计企业从事勘察设计业务全过程信用行为的评估,具体可分为投标行为、合同履约行为、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和后续服务4个部分。
(1)投标行为是指投标的勘察设计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自己设计方案、报价及相应条件的行为。
(2)合同履约行为是指中标的勘察设计企业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合同的履行情况。
(3)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是指勘察设计企业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方案的规范性、真实性、可信度。
(4)后续服务是指在项目施工阶段勘察设计企业对项目的跟踪服务情况。
4.信用评价方法
目前,信用评价方法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打分法,另~类则是综合评价法。
(1)直接打分法是在列出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分别赋予各指标一定分值,并明确各指标的得分标准或扣分标准,而评价人员只需根据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即可对具体项目进行信用评价。其优点在于操作简单、高效便捷,缺点在于项目实际情况千差万别,评价指标和标准不可能得到全面反映。
(2)常用的综合评价方法有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数据包络分析法、人工神经网络评价法、灰色综合评价法以及几种方法的综合方法。各种方法均有自身的特点和适用条件,众多专著和文献中对此均有分析,笔者在此不再赘述。
三、安徽省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思路与措施
1.信用评价的基本思路
安徽省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应由安徽省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依据《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指导性意见》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评价对象为安徽省境内从事公路勘察设计的企业和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可每年或每两年开展一次,对上一评价期内完成交工验收的公路工程项目开展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投标行为、合同履约行为、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和后续服务4个方面。评价程序为项目业主初评、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省交通主管部门审定。信用评价的结果作为勘察设计企业设计质量、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实力的一个体现指标,可与企业勘察设计招投标挂钩,以此奖优罚劣。
2.信用评价的奖惩
安徽省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可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分为AA(信用良好)、A(信用较好)、B(信用一般)、C(信用较差)、D(信用差)5个等级。根据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742号文件《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的有关规定和说明,对于评价结果优良的企业,管理部门可在中标数量、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方面给予奖励: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企业,管理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其加强设计管理、改善服务,提升信用等级:对于存在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非法转包等恶劣行为的勘察设计企业,可直接将其信用等级降至最低。
3.信用评价指标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科学性、实用性、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安徽省公路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实际情况,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4大类14个具体指标项。
(1)投标行为方面。①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是否积极响应、配合招标人的各项要求。具体表现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及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按规定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对同一标段递交多份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等。②是否故意扰乱投标秩序,指设计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故意行为扰乱投标秩序,包括虚假投诉、举报等。③是否无故拖延合同签订时间,指设计企业在中标后是否故意拖延合同签订时间。
(2)合同履约行为方面。①人员到位,指项目设计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到位及更换情况。②是否积极配合业主要求,指设计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积极响应、配合业主的各项要求。具体表现为企业是否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图纸审查、施工图设计交底,是否积极参加有关方案技术难点处理,是否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等。⑧设计文件交付时间,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提交设计文件。④设计文件管理,指企业提交的设计文件格式、内容及企业管理情况是否规范。
(3)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方面。①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指设计文件相关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或设计有无缺项、漏项,以及是否满足上一阶段批复要求。②勘察设计成果是否详实可信,指设计企业对项目的勘察工作是否全面,勘察结果是否真实可信,设计成果深度是否足够。⑧专家组审查意见。指在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专家组对设计文件的总体评价情况。④项目业主单位意见,指项目业主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总体评价。⑧概、预算编制,指设计企业是否导致概、预算编制存在较大偏差。⑥设计变更,指由于设计质量造成设计变更。
(4)后续服务方面。后续服务是指设计企业对项目的跟踪服务情况,以及在发生设计变更时,勘察设计企业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指导思想
通过农贸市场整治活动,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无证、溢摊、占道经营、硬件设施不到位、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垃圾袋装化、卫生保洁等重点、难点问题。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对农贸市场的整治与巩固占道摊点整治成果相结合,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卫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把我市早日建设成为优美、整洁、文明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目前猇亭区内共有成形的农贸市场六个,分别是**市场,共计门面、摊位300余户,摊位使用率88%。除此之外,在桐岭路与正大路交汇处还有一个自发形成的“露水”市场,主要进行蔬菜批发交易。
此次整治活动范围是猇亭区内的所有农贸市场,包括露水菜场、非法马路市场,以及市场外的“溢摊”行为。其中以六个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做好农贸市场整治工作。
通过规划疏导、拉网过筛、集中查处、督查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下列目标:
1、取缔一批非法农贸市场;
2、限期取缔一批“露水”市场;
3、基本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4、使所有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
三、整治重点
1、对市场业主要按“三优一规范”的要求促进其规范到位,摊、店划行归类,卫生保洁落实,喇叭口秩序良好,场内无乱牵乱挂乱堆现象,保持主干道通畅(3米以上)。
2、市场内要有良好的治安秩序、良好的交易秩序及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加强商品市场安全管理,组织市场业主及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检查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业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市场安全。
3、市场内要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政策法规的宣传栏、复称(尺)设施要建立完善,协调工作要及时,办事效率要高。
4、市场内管理人员要实行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佩牌上岗,制度建全,设立“一表八簿”。
5、市场内投诉处理及时,开展“放心门店”“文明(示范)经营户活动,无欺行霸市现象。
6、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市场内经营户要按规定亮照亮证,商品摆放要卫生、整齐、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各类上市商品要划行归类、明码标价,重点加强对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食品、粮油、水产品、豆制品、酒、饮料、糕点等商品的监管。严防“白条肉”及假冒、劣质商品上市,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重点商品(肉食品等)要建立购货台帐,实施信誉制度,市场内无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商品现象。
五、整治实施办法
1、以市场主办单位为主,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逐项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家禽笼、防蝇防鼠防尘、公厕、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缺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对需要解决硬件设施的重点市场名单,区政府要协调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2、由区政府牵头,立即取缔非法马路市场,限期取缔“露水”市场。
要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对辖区内的自发露天农贸市场和马路农贸市场逐个分析,分别提出整治意见,作出妥善处理。对已按城市规划布局建成但目前尚未投入使用的农贸市场,要在整治期间内处理好相关问题并投入使用。对已经进棚入室但还不完全符合市场要求的,在整治期间要完善条件,纳入规范化管理。对可以退路进棚入室的自发农贸市场,目前先作露水市场处理,限定期限进棚入室,到期再作取缔处理。对既不能退路进棚入室,又没有必要改为临时露水市场管理的自发露天农贸市场和马路农贸市场,一律在整治中予以取缔。
3、以各市场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各市场负责人是创卫达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照创卫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要做到市场布局合理,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建立台账管理。食品摊位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受过卫生健康教育,食品销售符合卫生规定;肉类商品经过检疫,票据(红票、白票)、验讫章齐全;豆制品挂牌经营;蔬菜经检测农药残留不超标后上市。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和及时进行卫生保洁。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及时清运垃圾,进行药物消杀,降低四害密度。取缔无证照经营,严禁溢摊和占道经营。各类市场管理资料和创卫资料保存完好,建档管理。
4、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农贸市场溢摊现象,是由于经营者为逃避交纳管理费用,市场管理者对其缺乏制约手段,少数街道受利益驱动任其泛滥等多种因素造成。溢摊现象不消灭,必然侵害市场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农贸市场整治中,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根本性措施,解决市场溢摊问题。要推广“场街共管”模式,由各农贸市场出资,由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负责对溢摊问题实施全天候死看硬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