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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农业保险开办以来,梨树县农资局作为农业保险工作代办机构和领导小组,积极研究农业保险各项工作,及时向县里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农资局被县政府确定为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抓农业保险具体工作。为了贯彻好这项惠农政策,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中,县领导和小组成员多次深入乡镇、村、屯进行调研,实地踏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下发文件。梨树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专题下发文件6个以上,对农业保险工作进行规范与指导。4年来,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农业保险配备资金达2400多万元,并将各乡镇完成农业保险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目标。为了建立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把农业保险作为防灾减灾重要机制列入梨树县“十二五”规划中,把农村房屋火灾保险与“创建平安梨树”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各乡镇也把推进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农村房屋火灾保险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切实服务民生。
2.强化协调机制,全面筑牢农业保险工作组织体系
农业保险是党的一项惠民政策,涉及到乡镇政府、安华保险公司、农经、财政、农业、金融、气象等部门,在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虽然分工明确,但需要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作为代办的农经部门,梨树县农资局在具体操作中尽职履责,健全了全县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农资局副局长专职分管,科室专人负责,乡镇农经站站长负责,并设专人管理,村会计作为村级代办人员,形成县、乡、村“三级”和各个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农业保险工作的局面。此项工作在启动后,分管领导与安华公司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农经站,对保险工作进行督导和业务指导,认真贯彻农业保险工作流程。切实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使群众满意。
3.大力宣传,营造农业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业保险工作的政策和意义、保险方式和政策措施,特别是通过算账对比,宣传典型事例,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真正让农业保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的乡镇利用各类专业合作社进行培训,村干部培训会议宣讲保险政策,通过集中动员、上门宣讲、送保到户等形式,让农民群众了解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条款责任、保险费率,引导他们主动参保,同时不断教育广大农民在自身补偿受益中增强主动性,村社干部带头参保,推动农业保险的开展,形成良好的参保氛围。通过4年实践,农民群众认识到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参保积极性高涨。2010年全县参保耕地面积达14万公顷以上,占二轮承包耕地的83%,农村房屋火灾保险额在60万元以上。
为推进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群众创业致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9〕2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设政策性林木油菜奶牛保险险种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09〕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以确保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以保大灾、保大户、保主要品种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农户自愿、市场运作原则,采取“共保经营”为主、“互保合作”等形式为辅的运行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各镇、街道要按照“广覆盖、多品种、高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或农业龙头企业自愿参保,在2009年6月上旬全面启动参保工作,2009年6月底前承保面达到符合参保条件对象的80%以上,2009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符合参保条件对象的承保工作。
三、保险品种
保险品种分为必保品种和选保品种两类。必保品种包括水稻、能繁母猪、奶牛、油菜、公益林;选保品种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选择大棚蔬菜、柑橘树、杨梅、林木、生猪、鸡、鸭中的6个品种开展保险。
四、参保对象和方式
能繁母猪、奶牛、油菜、杨梅、公益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所有农户;水稻、大棚蔬菜、柑橘树、生猪、鸡、鸭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为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开展“保险服务村”创建活动。
五、运作方式和办法
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具体业务由人保财险*支公司承担经营。经营范围为农险、以险养险、涉农险三类,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利共享、风险共担”。对国家和省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参保实行保费财政补贴,原则上多保多补,不保不补。我区农业生产性救灾资金统一纳入农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不再以其他形式补助救灾资金。根据省定政策支持农业互助合作保险和渔业互助合作保险。
(一)保障程度。以保障承保对象物化成本为主,保险金额为承保对象物化成本的50%左右。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主要包括热带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具体责任见保险条款)、暴雨、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灾害。具体保险责任和参保条件按省农险条款规定执行。
(二)保费补贴。中央、省、市、区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其中:水稻、公益林(火灾险)保费全额补贴;油菜种植的保费补贴为90%;能繁母猪保费补贴为80%;生猪、鸡、鸭养殖保费补贴为65%;奶牛养殖、钢架大棚蔬菜(瓜果)保费补贴为60%;柑橘树、杨梅、林木、竹架大棚蔬菜(瓜果)的保费补贴为45%。以上所有品种保费的财政补贴,按现行财政体制,区财政承担的部分(除水稻、钢架大棚蔬菜瓜果外)由市财政补助50%;水稻种植、钢架大棚蔬菜(瓜果)保费补贴由区财政分别增加补贴10%、15%,其余区财政承担部分由市财政补助50%。财政局与保险公司以“按实补贴、一年一结”的形式结算。财政安排的保费补贴、超赔补贴和购买再保险等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以区为单位设立核算账户,市、区财政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每年预算安排的结余部分,应及时转入专户,用于以后年度的“以丰补歉”。
(三)风险分担。按省定政策,农业保险赔款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2倍(含)以内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付责任;赔款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2-3倍(含3倍)的部分,由保险公司与政府按1∶1比例承担;赔款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3-5倍(含5倍)的部分,由保险公司与政府按1∶2比例承担。政府承担的超赔责任由各级财政分担,分担比例按照浙政发〔2009〕26号文件执行。在年农业保险赔款总额超过当年农业保险保费5倍的情况下,实行先预摊、再年度结算,其中政府承担的预摊超赔责任,按省定政策由省与区政府按二八比例执行。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省全年总赔款后,再按全省范围内5倍封顶的要求,实行封顶系数(全省农业总保费×5/全省总赔款)转换后统一结算。
(四)理赔支付。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全省范围内农业保险风险责任在当年全省保费5倍以内的封顶方案,在定损后,保险公司分两次向农户支付保险赔款,先由保险公司向农户预付核定赔款的50%,再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省全年总赔款后,进行个案清算。若全省全年总赔款在保费5倍之内的,则按核定的赔款扣除预付赔款后全额支付;若全年总赔款超过全省农业保险保费5倍的,则个案清算赔款额为:核定赔款额×封顶系数-预付赔款额。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农业防范和抵御风险能力,事关农业长远发展,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机制,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广泛动员、积极推进。健全以镇(街道)干部和农技基层工作人员为主的专家理赔定损队伍,加强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发改部门要及时掌握进度,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农业部门要积极提供农业生产基础数据,强化技术服务,协调巨灾定损,指导理赔纠纷的技术裁定,会商有关部门制订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相配套的具体措施;要充分利用农业保险信息资料,为参保农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农业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补助资金,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跟踪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入调研,制定方案。各镇、街道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核准农户基数,了解农户参保意愿,因地制宜地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要把农户是否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享受有关农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前提条件,对参保农户在财政扶持等方面优先考虑;财政补助以农户自愿交费参保为基础,农户不参保,财政不补助。要在摸清参保底数的基础上,编制好保费补助和风险责任承担的财政预算方案,将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要积极落实以险养险配套政策,区及区以下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和镇(街道)的商业车辆险、综合财产险、龙舟意外险等,由人保财险公司承保。要从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角度,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人保财险公司相关业务的拓展和落实,积极支持人保财险公司发展其他涉农保险业务。
(三)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各层面政策性农业保险动员会议、发放各种形式宣传资料等,广泛动员各基层干部、种养大户,讲深讲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条款责任、保险费率等,切实调动广大农户参保积极性,努力做到让广大农民高高兴兴投保,明明白白理赔。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包括区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人员、重点镇(街道)主管干部、基层农技人员,也可以扩大到重点村干部和种养大户。
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抓“三农”促统筹,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大力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惠民生增福祉,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亮点多多,精彩纷呈。本刊特推出“调研河南 出彩三农”重点报道,全面展示全省各地“三农”发展的硕果,望社会各界给予关注并欢迎提供采访线索。
编者按: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太平洋产险河南分公司响应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号召,大力扩展农业保险服务覆盖面,深耕中原大地,彰显出了一个负责任保险公司应有的担当,为河南农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12月25日一大早,沉浸在平安夜狂欢的郑州似乎还没睡醒,地处花园路的豫粮大酒店就挤满了136位来自河南部分乡镇的基层干部,他们全是太平洋产险河南分公司的三农保险服务站站长,是来这里接受专门培训的。
河南分公司农业保险事业部总经理李少华说,“三农保险服务站”是太平洋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要建成农村保险市场的桥头堡,切切实实打通服务河南农村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事实上,这也正是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支持农业发展号召,借助太平洋专业风险保障平台,大力扩展农业保险服务覆盖面,为河南农业发展保驾护航所作出的实际行动。
负责任,敢于担当
太平洋产险河南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敏介绍,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2015年与河南省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计划5年内在河南投资200亿元,大力支持河南经济发展。基于河南是农业大省,粮食产量十二连增的实际现状,太平洋保险下定决心要深耕中原这块大地,力争成为河南农业发展的“守护神”。
“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太平洋”,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大力服务河南农业发展,正是顺应了农民的期盼、政府的期望。事实也证明,太平洋产险河南分公司自2013年经营农险业务以来,坚持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不仅实现了科学持续发展,而且业绩非凡,不负众望。
截至2015年12月25日,农险入账保费15026万元;保费增量为8263万元,增幅125.33%;业务开办地区涉及全省16个省辖市43个县(区),开办险种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以及涉农保险等主要业务领域;农险市场份额达到8.8%,位居全省农业保险市场第三,市场份额提升2.8%。
保费的快速增长,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品牌影响力的逐渐提升,在李少华看来,这主要得益于河南分公司自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以来,就树立了“遵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保护权益”的经营宗旨。
河南分公司在农业保险理赔中,始终以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赔案处理规范,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不损害农户与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借助各级政府、涉农部门及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依靠其网络、人员、技术、管理等服务农村方面的优势,提高农业保险理赔的科学性、合理性。
2015年5月6日夜,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裹挟着冰雹突袭了河南省洛阳、平顶山、漯河、南阳等地方,出现大面积小麦倒伏。截至5月16日因暴雨、冰雹灾害,河南分公司共受理农业保险小麦险种报案近300件,损失涉及4万余户村民,报损农田达20余万亩。为了减少农户损失并快速理赔,河南分公司及时启动农业保险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做好灾后现场查勘定损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及时准确做好农业保险赔付工作。
此举不仅得到农户的极大好评,也在当地引起反响,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褒奖。负责任、敢担当,太平洋农业保险的口碑在河南广大农村声名鹊起,并在中原大地扎根发芽。
优布局,丰富险品
太平洋产险河南分公司自获得政府部门许可和开展农业保险经营以来,十分重视强化内控、明确思路,长远谋划农险发展方向。在业务发展上明确了稳固种植业保险、推进林业保险、试点养殖业保险的思路,全面推动政策性农险业务发展。同时,还高度关注三农保险及农险创新业务发展,积极拓宽业务发展渠道。
为了大力拓展2015年的农险业务,河南分公司早在2014年12月就提前全面安排部署小麦保险承保签单工作,接着又迅速启动了各级政府沟通、协调公关工作,指导各中支、县支公司与相关政府人员一起深入乡镇、村组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宣传、客户资料收集、承保公示等工作。在2月初河南省政府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下发后,分公司立即着手开始签单承保工作。2月份当月克服春节假期影响,当月实现签单保费收入822万元。3月份,分公司继续加大业务拓展力度,业务增速趁势而上,当月保费收入成功突破4000万元,实现了农险业务“开门红”。第二季度,在保持种植业持续增速的基础上,大力拓展育肥猪等养殖业,到6月底,实现保费收入9272万元,提前超额完成了半年任务目标。第三季度开始,全面开展秋粮作物承保工作,借助小麦保险承保工作的成功经验,全力拓展了玉米保险,稳固了小麦保险的承保区域,并在局部区域实现了承保面的新突破。
与此同时,河南分公司还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提升品牌效应,确保业务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河南分公司按照“严格流程、严把底线”的思路,全面落实农险业务合规工作要求,严格业务开展各流程的规范操作。业务开展前做好全方位宣传工作,留存宣传资料,确保相关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保障农户知情权,避免虚假承保。各中支、县支公司积极利用新春佳节,送春联下乡,送文化下乡,悬挂横幅、分发宣传单,使公司品牌优势和农险知识深入千家万户。分公司加大宣传工作投入力度,联合漯河中支与电视台一起拍摄了反映农险业务相关政策的主题宣传片,以及反映农险承保理赔工作的情景剧,有效提升了宣传工作效果。同时,严格承保流程管控、承保手续把控和承保资料收集,特别是农户分户清单、公示照片、验标照片等关键资料,确保承保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按照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等三部门关于完善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定工作的通知,以及河南省财政厅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河南分公司对现行的10款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及时完成了各项报备审批工作。同时,按照保监会新下发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现有农险业务承保、理赔、财务、客服等方面的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根据最新条款和制度,重新编制印发了2015版农业保险制度汇编和条款手册,新版农业保险制度汇编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为业务依法合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5年,为丰富完善农险产品库,河南分公司先后开发上线了畜禽养殖火灾保险、农作物火灾保险、辣椒种植保险、肉牛饲养保险、肉羊饲养保险、农用大棚保险、农村治安保险等地方特色农险业务及涉农保险产品,其中农作物火灾保险、肉羊饲养保险等已经实现保费入账;农村治安保险也签发了全国首单,并以此为依托承办了全国涉农保险业务启动工作现场会。
新产品的开发,使得太平洋农险品种更加丰富和完善,为农险业务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
勇创新,服务下沉
由于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弱,农业保险自从在农村开展以来,面临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一旦有了灾情,损失就非常大,而且在评估、理赔方面也非常复杂,好多时候会出现找不到保险公司的情况,致使农民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太平洋产险河南分公司认为,这是最能考验一个保险公司服务能力高低的问题。为此,河南分公司创造性地开展了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整体服务优先农业保险专项活动,以三农保险服务站的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以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为载体,全力提高防灾减损能力。
2015年,河南分公司及时启动了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以漯河和周口等农险业务基础好的中支公司为试点,重点做好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建设及人员聘任工作,依托村委干部做好行政村三农保险服务点及村协保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农险基层服务网络体系。同时,依托三农保险服务站全面开展农村客户资源搜集和信息登记等工作,为下一步进军农村市场积累客户资源。目前,河南分公司建设的136个三农保险服务站,全部建成并发挥了巨大作用。全省已聘请三农保险服务站工作人员220余名,村级协保员1500多名,整个三农保险服务体系队伍已初步成型。各公司借助三农服务站,对各类协保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使广大协保员全面了解和熟悉了太平洋保险公司,掌握了农险业务基本知识以及农村市场保险销售知识,并已全面投入到公司农险业务发展和农村市场拓展工作中。其中,安阳、周口、漯河、洛阳等公司已经利用三农服务站,密切了政府合作,带动了农村保险市场的拓展。
2015年8月23日,内黄县后河镇东乜固村群众报案称,该村2000多亩花生遭受地下虫害,损失巨大。河南分公司立即组织专家对受害地块进行勘察,认定为地蛛蚧危害造成,立即对损失进行了评估和理赔。在做好理赔的同时,河南分公司还专门组织专家对种植花生的农户进行了农业知识培训,对病虫害的防治进行专门讲解,让农民了解和学习到很多专业知识,一定程度上为以后的防灾减损起到了防范作用。
为确保大灾事故处理及时、高效,让每一个农户得到准确快速赔偿,太平洋产险河南分公司明确要求以客户第一为出发点,最大限度减少理赔手续,开通农险理赔绿色通道,确保案件及时处理,让客户满意。
一、相关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转状况
(一)水稻、油菜保险。年,依照中心、省、州有关工作部署,县里出台了政办发〔〕7号文件,启动了水稻保险试点工作。年施行了水稻和油菜栽种保险。
1、保费交纳状况
①水稻:年,依据全省统一规范(每季每亩物化本钱240元),全县水稻栽种保险综合险费率为7%,即每季每亩保费16.8元。全县完成投保面积17.1万亩,占昔时水稻栽种面积29.5万亩的58%,投保农户7.4万户,为全县农户总数的67%。交纳保费287.5万元,个中中心、省财务按50%的比例补助143.7万元;州财务按15%的比例,补助43.1万元;县财务按23%的比例,补助66.4万元;农民按12%的比例,担负34.2万元。年,我县水稻保险的综合险费率仍按年规范执行为,全县完成投保面积23.9万亩,为昔时栽种面积的80.7%,交纳保费401.8万元,个中中心、省财务按60%的比例,补助241.7万元;州财务按15%的比例,补助60.2万元;县财务按19%的比例(文件规则不少于15%),补助76.5万元;农民依照1元/亩(担负比例6%),交纳保费23.9万元。
②油菜:依照每亩物化本钱的6%核算综合险费率,即每亩保费9元。年我县方案投保8万亩,应交纳保费72万元,个中国家、省、州财务依照35%、25%和15%的比例,应补助54万元,县财务按15%的比例应补助10.8万元,农民担负7.2万元,占总保费的10%。
2、理赔状况。
年,我县近10万亩(含未投保的)水稻分歧水平受灾,运营主体县财保公司依据“分段核算、比例赔付”的准则,核实理赔面积1.2万亩,共补偿农户损掉163.2万元;年核实理赔面积1.6万亩,赔付农户损掉210万元。油菜保险理赔到今冬明春视灾损而定。
(二)能繁母猪及育肥猪保险。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年月,我县启动了能繁母猪保险试点,年月,还开展了能繁母猪及育肥猪保险。
1、保险费交纳状况。
年,我县能繁母猪依照个别的心理价值1000元/头的6%核算保险费率,即保费为60元/头,全县投保能繁母猪2.2万多头,投保率为70.2%,交纳保费129.4万元,个中中心、省财务辨别按50%、30%的比例,共担负103.5万元,农户依照20%的比例担负25.9万元。年,我县能繁母猪保险费率仍按年的规范执行,育肥猪将依照个别的心理价值500元/头的3.5%核算保险费率,即保费为17.5元/头。全年方案能繁母猪投保3.05万头,投保率为100%,应交纳保费183万元,个中上级财务担负146.4万元,农户担负36.6万元。育肥猪方案投保3万头,应交纳保费52.5万元,个中中心、省、州、县各级财务辨别依照10%的比例应担负21万元,农户依照60%的比例应担负31.5万元。
2、理赔状况。
对年投保的能繁母猪因自然灾祸和疫病灭亡或受损的,县财保公司到年10月底核实理赔840头,共赔付资金82.6万元。年启动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理赔今后视灾损而定。
(三)乡村房子火警保险。县是典型的山区贫穷县,全县乡村木房达8.5万户以上,每年发生的火警变乱在200起以上。为了最大水平降低群众因灾财富损掉,2004年9月,我县启动了农房火警保险。
1、保险费交纳状况:农民住房火警保险额为每年每户2000元(即:投保户发生不测火警悉数破坏的,财富保险公司按每户2000元理赔;未悉数破坏的,按损掉水平理赔,但最高不超越2000元)。缴费规范为每年每户6元,农户和县财务各负责3元。在县统保的保险额之外,农户可自愿足额投保(保险公司认定一栋房子最高保险额为6000元),并全额交纳保险费12元。年,全县农房投保2.72万户,交纳保费19.1万元(农户自交10.9万元,县财务补助8.2万元);年投保2.68万户,交纳保费21.5万元(农户自交12.9万元,县财务补助8.6万元);年投保4.33万户,交纳保费28.7万元(农户自交15.7万元,县财务补助13万元);年投保8.5万户,交纳保费54万元(农户自交28.5万元,县财务补助25.5万元)。四年累计交纳保费123.3万元,个中农户自缴68万元,县财务补助55.3万元。
2、理赔状况:2004年,全县火烧农房221栋,县财保公经理赔15.4万元;2005年火烧房子214栋,保险公经理赔21.3万元;2006年火烧房子247栋,保险公经理赔22.9万元;年火烧房子281栋,保险公经理赔33.4万元。四年累计理赔92.9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直接投资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美国的大型灌溉设施都是由联邦政府财政和州政府投资兴建的,中小型灌溉设施由农场主个人或联合投资,农业都给予一定的资助。美国政府还向农业地区提供或资助发展交通运输、供电和通讯事业,同时对农业发展实行有力的资金支持。农场主解决资金问题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政府的农产品抵押贷款计划,即如果在作物收获之后价格偏低,农民可以用农产品进行抵押而不偿还贷款:二是政府提供信贷担保。农业贷款期限短则1-5年,长的可达40年,利率都比较低。另外在信息的获得渠道方面,美国的大多数农场主都依靠联邦政府财政为其提供基本市场行情及预测。农业部及各州的市场局每分钟都免费为农场主、批发商、经销商提供农产品的价格、供需情况的最新信息,市场信息系统覆盖着美国农产品主要集散中心及产区。
欧盟为促进成员国农场现代化,规定凡购置大型农业机械、土地改良、兴修水利等,欧盟提供25%的资金,75%由本国自己解决。英国农业法规定,凡修建农场的道路、堤坎、供电系统,国家承担费用的2/3。法国政府财政对农村基建工程的投资一般占工程费用总额的25%以上。荷兰的水利投资每年约45亿美元,人均为300美元,算得上是世界之最。荷兰的温室农业增值一直呈上升趋势,主要是政府实行了补贴政策一从事温室生产的农户均可获得50%的政府资助。
日本政府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非常重视,设立了多种资助和补贴项目。1970年、1980年和1985年政府财政对农业的直接补贴达1350亿、4505亿和3450亿日元,补贴总额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27%,49%,37%。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补贴,20%用于大型公共水利设施建设,80%直接投入农田基础改造。对于一般的农田改造项目,只要通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并达到一定的标准,中央财政都要从农业预算中补贴全部费用的50%左右,都道府县和市町村财政分别补贴25%和15%,剩余的部分由农户自身负担,这一部分资金往往也能得到有关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
二、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法国政府财政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给予10%的税收回扣,购买农机燃料时免税,减少社会捐助费,减少9%农业土地税,对安置青年农民务农的土地,在5年中减免50%的土地税。
三、支持建立、发展农业合作组织
美国农业合作社种类众多,包括供销合作社、信贷合作社、农村电力、电话合作社及各种专业合作社。美国4/5的农场主都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社。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资金,按成本价提供劳务,组织经营,销售农产品,为社员提前、产中、产后一系列服务。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财政给予了一定的政策优惠,包括税收及财务和技术的支持等。
法国政府财政规定。创办各种为农业服务的合作社,政府财政给予25%左右的投资补贴,并免除平时应交的工业利润和商业利润税、营业税和地产税。
日本政府规定农协不需缴纳所得税、营业收益税和营业税。1993年12月日本政府宣布接受乌拉圭回合
四、农业保险投入
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农作物保险修正法案,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股金增加两倍多,承保范围几乎覆盖了所有的粮食作物。政府财政对农场主所交保险费的补贴比例在50-80%,农场主只需交纳少量保费就可得到全额保险。目前美国农业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洪水、干旱、火山爆发、雹灾、山体滑坡、火灾和农作物病虫害等;保险产量根据农民个人种植作物的历史产量或地区产量来确定。②团体风险保险。保险产量与所在地区农作物的平均产量挂钩。当地平均产量因灾害受损低于保险产量时,农民可得到补偿,而不考虑各个农场的实际产量。该险种可按当地预期平均产量的90%投保。③收入保险。该保险是以农场的收入作为承保和赔偿的依据。④冰雹险。在美国农业保险中,大的险种基本都由政府支持。而“冰雹险”是一个完全由私营保险公司开展的纯商业险种,并且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
日本的农业保险是强制性的,稻农交纳相当于正常年景10%的保险费,政府财政对农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为50-80%。从1975-1986年,补贴额高达2055亿日元,对保护农业生产者的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农业科研推广与人才培训
1862-1917年,美国大体构建了一整套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系。1887年《海琪法令》通过。各州随之建立农业实验站。1914年通过农业部与各州合作建立农业推广服务体系的法案。1917年通过在公立学校开展中等农业职业教育的方案。美国的农业科研始终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方针。农业科研早期以保护农业生产为主要目标,如防治病虫害等。本世纪30年代后,大约以5-10%的力量用于保持生产力的研究。农业教育除政府财政拨赠土地兴办农学院外,还提供资金在贫困地区兴办中小学,在农村中学开办农业课程,在农学院开办成人教育以及期限不同、内容不一的各种培训班。农业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是联邦政府财政拨款。1950年,美国农业部预算中用于农业科学研究和推广等服务项目的投资为4680万美元,1985年上升为10.5亿美元,年递增幅度达到8.3%,政府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占投资总额的45%左右。美国农业研究服务中心(ARS)的项目经费一直呈增长趋势,1998年的研究经费预算高达81Z美元。另外,美国政府每年有10亿美元的农业信息经费支持。占到其农业行政事业经费的1/10以上,有充足的系统运行经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创建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培训人员750人,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职业农民培训550人。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40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5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00人。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并经认定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率达到60%以上。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电商人才(以下简称“电商人才”)培训2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三)奖补标准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奖补资金实行直补培训机构的办法,具体奖补标准是: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按人均3000元、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均按人均1000元,电商人才培训按人均2000元。奖补资金的具体拨付、使用和管理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实施范围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在全县各乡镇实施,重点培训范围是美丽乡村中心村、贫困村的新型职业农民。各乡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1。
二、重点工作
(一)确定培训对象
1、职业农民。职业农民培训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涉及茶叶、猕猴桃、中药材、高山米、蔬菜、笋用林、畜牧等七个产业;专业技能型主要培训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的工人和雇员;专业服务型主要培训统防统治植保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有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生产规模(见附件3)。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县农发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发委确定的程序择优确定。2014、2015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2、电商人才培训。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已开展或有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愿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培训对象遴选由县农发委按照职业农民遴选程序择优确定。电商人才与职业农民培训对象不得重复。
(二)确定培训机构
根据《市2016年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择优确定县农广校作为全县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见附件2),同时将职业学校作为职业农民培训理论教学基地,共同组织培训。县农广校负责学员整个培训期间教学实践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账,职业学校负责制定学员理论教学期间管理办法,全程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三)明确培训内容
按照农业部推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和课程,培训内容要符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广泛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需求,鼓励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点单式”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
1、职业农民培训。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涉农政策法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生态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营销、“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等内容。专业技能课重点培训农业绿色增产增效攻关模式、良种良法配套、农信农机农艺融合、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等技术技能。
2、电商人才培训。公共基础课参照职业农民培训内容安排。专业课重点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产品包装、客户服务、网络店铺营销等内容。
(四)创新培训方式
1、职业农民培训。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参与式、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为提高培训效果,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农民对技术需求等,分时段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2天;注重实践技能操作,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做到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培训手段相结合。
2、电商人才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其中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5天、参观学习2天。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提高学员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
(五)做好考试考核和认定发证工作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农发委审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按照省农委皖农科[2015]125号文件要求,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对培训合格的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电商人才进行统计造册。
三、进度安排
按照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按照以下步骤有序推进实施。
(一)精心制定方案(3月中旬前)。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2016年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分解落实培训任务,认真制定整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及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围绕创建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由县农发委牵头组织县农广校和产业专家等共同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方案要按规定时间(15天或7天)和分阶段(7次或3次)培训要求制定,主要明确每期培训班的培训机构及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以便培训机构实施。分专业培训方案及培训机构承担任务情况报省市农委备案。三是制定教学管理方案。县农广校、职业学校要根据专业培训方案,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管理方案。方案主要反映组织领导、学员名单、教学计划、培训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报经县农发委批复后实施,做到“一班一案”。
(二)认真开展培训(3月中旬至11月中旬)。县农广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教学管理方案开展培训,严格培训时间进度和质量。遴选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和教学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深受农民欢迎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为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一名省级专家。电商人才培训师资主要聘请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讲师团成员,并根据需要扩大聘请师资范围。认真选择教材,并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公共课教材10种以上和专业技能课教材3-5种)。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每期培训班县农委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每期培训班最后一堂课,县农委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实施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下旬-12月底)。抓好验收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要及时向县农发委提出验收申请,县农发委会同县财政局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待整改后再验收,直至合格;抓好认定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并为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档案,落实跟踪联系服务和扶持政策;抓好总结工作。县农发委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农业、财政、人社、教育、职业学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领导组(见附件4),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发委,统筹协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落实解决培训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培训质量。依托与安农大的校县合作平台,聘请安农大、省农科院、合师院、合工大等相关专业教师为外请专家,职业学校、县农发委中级职称以上在职人员为培训骨干老师,县内乡土人才和龙头企业负责人作为培训辅导员,共同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建立以部、省统编教材为主,其他正规出版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为补充的教材使用格局,保障教材质量。支持培训机构将实训基地建设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企业基地等结合,确保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增强实践实训能力。
(三)强化监管督查。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的考评内容,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确保按照、按质和按量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课堂培训、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和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同时,建立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坚决杜绝“挤、占、腾、挪”项目资金现象,切实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
2012年,全县水稻承保面积18.07万亩,玉米30.33万亩,油菜11.71万亩,森林保险52.82万亩,能繁母猪5.2万头,育肥猪20万头(任务分解详见附件),水稻、玉米在4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务,油菜在9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务。第一批育肥猪在5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务,第二批育肥猪在9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务。能繁母猪在7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务。森林保险在10月30日前完成承保任务。
二、保险政策
2012年,我县的农业保险中保险品种、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风险管理、理赔支付、配套措施、农户保费承担比例等方面,维持年政策不变。
(一)落实种植业“无赔款优待”工作
从2012年起,针对年无赔款的种植业参保农户开展“无赔款优待”工作,今年不再收取保险费。年未参保种植业的农户今年可以继续参保。确保全县种植业承保面积达到100%全覆盖。
(二)保险方案及保险费率
1.水稻、玉米保险统一保险金额为300元,保险费率为7%,农户缴费为5.25元/亩。油菜保险金额为280元,保险费率为5.5%,农户缴费3.85元/亩。
2.养殖业保险金额和费率:育肥猪保险金额为500元,保险费率4%,农户缴费6元/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保险费率6%,农户缴费12元/头。
3.森林保险金额和费率:公益林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率0.2%,农户缴费0.08元/亩:商品林每亩保险金额500元,保险费率0.3%,农户缴费0.38元/亩。
(三)继续开展农房、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
1.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每人2万元,保险费率2‰,每人保险费用40元。
2.农村房屋保险金额每户3万元,保险费率2‰,每户保险费用60元。
为响应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县人保财险支公司对农村参保保费优惠50%,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实缴保费20元,农村房屋保险每户实缴保费30元。
三、保险经办机构
为促进我县农业保险市场的活力和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竞争机制,我县在综合考虑农户满意度,经办机构实力,经营覆盖面,承保、查勘、理赔服务质量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采取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人保财险公司支公司和中华联合财险公司支公司为2012年度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政府决定对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县政府副县长黄小文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纪检组长张健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农办、农业、林业、畜牧、财险等单位各抽一人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委农办:负责收集数据信息,掌握工作进度,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和督查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搞好规划和任务分解,收集信息,随时掌握工作进度,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和督查工作。负责组织上级和本级财政匹配资金的到位,并与保险公司做好结算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县水稻、玉米、油菜保险的规划、任务分解、情况收集上报、准确反映灾情等工作,加强宣传、检查和督促,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县育肥猪、能繁母猪保险规划、任务分解、对承保猪只辨别标识、能繁母猪专标佩戴、情况收集上报、准确反映疫情等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做好育肥猪、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加强宣传、检查和督促,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县林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做好全县森林保险规划、任务分解、情况收集上报、准确反映灾情等工作,加强宣传、检查和督促,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养殖业育肥猪、能繁母猪每月市场价格调研工作,为农业保险理赔提供公平、准确的理赔依据。
县气象局:及时预报气象灾害信息,尤其是灾害性天气,准确及时将灾害信息上报至农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在全县电视台、电台和乡镇广播电视站搞好政策性农险保险的宣传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分解、政策宣传、人员组织、保费收取和协助理赔工作。
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同乡镇政府搞好保险机构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人员培训,农业保险的承保工作和及时理赔,准确上报承保理赔及相关数据。
(三)加强理赔管理
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应按照“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三到户、五公开”和“零现金转帐直赔到户”,确保赔案处理规范,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保险人。
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项目实施以来,武威市凉州区设施农业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反季节蔬菜、奶肉牛、畜禽等设施农牧业生产规模迅速扩张,产品总量持续增加。截至2012年底,全区累计建成设施农业1.71万hm2(其中,日光温室0.72万公顷、养殖暖棚0.99万公顷),设施瓜菜总产量63.8万吨,肉蛋奶总产量10万吨,设施农业总产值40.94亿元,人均设施农业纯收入可达3643元。
㈡优势产区已经形成
通过制定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区域资源优势,设施农业生产已形成了城郊区精细蔬菜生产区、沿沙区瓜果生产区、北片外向型蔬菜生产区、张义山区人参果生产区、沿山冷凉灌区食用菌生产区、沿山沿滩肉羊与肉牛生产基地,建成高坝镇、金羊镇、发放镇、东河乡等一批专业化生产乡镇,“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数村一品”的生产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㈢整体生产效益高
日光温室生产栽培技术日益完善,品种结构不断优化,综合技术集成应用,多茬口种植模式不断扩大,生产效益不断提高。设施畜牧养殖以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广“五良”综合配套技术,养殖效益明显提升。
㈣标准化生产初见成效
以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为依托,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速测点为载体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已基本建立。截至2012年底,已认证蔬菜有机食品1个、绿色食品9个、无公害产地2个,无公害蔬菜生产面积达到0.55万公顷,绿色食品生产面积达到0.31万公顷;年供苗100万株以上规模的专业化种苗公司8家,全年供应种苗3000多万株,工厂化种苗推广率达18%;认定牛、羊、猪、鸡无公害畜产品产地4个,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125.6万头(只)。武威市凉州区被列为国家级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区和省级无公害生产基地示范县,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彩龙“”武尔威“”发放”“天梯山”“柳烟春”“西凉绿”“老土”“憨娃”等十几个地方名优品牌,部分品牌在市场上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深受消费者青睐。
㈤产销网络体系基本建立
目前,武威市凉州区已建成蔬菜瓜果专业批发市场5个(武威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关蔬菜市场、发放蔬菜市场、大柳蔬菜市场、黄羊蔬菜市场),年批发各类瓜菜50多万吨;全区共有运销企业、合作社、协会60多家,年运销各类瓜菜30多万吨;运销大户20多家,年运销各类瓜菜20多万吨;从事小批量、季节性短途蔬菜销售的运销户达500多户,设立蔬菜收购点150多个;从事蔬菜收购的经纪人达1000多人,初步形成了以蔬菜运销公司和专业批发市场为龙头,产业协会和运销大户为骨干,运销户和经纪人队伍为补充,蔬菜收购点和生产农户为基础的上联千变万化大市场,下联千家万户小生产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二、设施农业建设的主要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
武威市凉州区委、区政府对设施农业建设高度重视,从设施农业发展的规划设计、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到各类具体问题的解决,明确目标,靠实责任,实行区上领导包抓乡镇,部门定点帮扶,乡镇之间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各尽所能,协调解决设施农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完善设施农业建设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把设施农业建设考核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之中,定期不定期对设施农业建设工作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实行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全区通过编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观摩、专题培训、考察学习、入户动员、算账对比、党员带头、干部示范、树立宣传典型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全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设施农业发展上来,实现思想上同心、认识上同步、工作上同力,为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㈡强化政策扶持,助推产业发展
一是通过政府筹资、项目支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加大设施农业扶持力度。按照《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对日光温室、拱形温室、养殖暖棚建设进行补助。同时,对30座以上的日光温室示范点、养殖小区(场)的电力设施配套建设进行扶持。截至2011年底,先后拨付资金3000多万元,对644个设施农业示范点的电力设施进行了扶持配套;二是对日光温室万亩乡镇、千亩园区(村)的基础设施、优质种苗、品牌培育、合作组织建设等方面重点扶持,以此推动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争取国家农机县补贴项目,对设施农业卷帘机、保温被、微耕机、暖风炉等给予补贴,极大地提高了全区设施农业自动化、机械化生产水平,目前已推广卷帘机4890台、暖风炉20台、微耕机20台;三是以成功创建全国百强农业保险示范县为契机,逐步完善设施农业保险机制,发动和支持农户参与设施农业保险,全面推行设施农业保险,提高设施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全区参保日光温室4400座,收缴保费44万元,政策补贴44万元。政策性能繁母猪、奶牛保险,分别投保69092头、4612头,理赔2920头、260头,理赔金额292万元、78万元。
㈢完善技术服务,提高科技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区乡两级技术人员、农民技术员和育苗公司技术人员的作用,全面实行技术人员包点包棚、驻区入场技术承包责任制,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农民技术员300名,村级防疫员445名,“就地、就近、就便”开展技术服务,培育日光温室科技示范户200户,建立了1个国家级蔬菜标准园、5个省级日光温室标准化生产小区和1个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90个市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小区),41个区级日光温室示范点和10个区级畜牧科技示范点,建立乡级日光温室示范点205个、畜牧科技示范点120个。通过培育精品典型示范点、示范户,组织观摩学习,现场示范培训,带动和引导周边农户推广高产高效种养模式,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采取乡镇帮乡镇、村组帮村组、农户帮农户、技术人员帮乡镇的技术结对帮扶方式,实行技术“联姻”,加大技术帮扶力度,提高种养水平。引进以瑞克斯旺为代表的蔬菜种苗育苗企业8家,年可推广优质种苗3000多万株,育苗企业为农户提供育苗、供苗、服务一条龙服务,推进了日光温室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主要蔬菜品种两三年更新一次;三是围绕设施农业建设与生产,把农民培训作为一项工程性措施来抓,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的对农口领导干部、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农民技术员开展系统培训。安排不同区域的乡镇,组织村组干部、种养大户,通过开办培训和相互实地观摩,相互学习、相互比较、相互促进,引导群众算好“效益账、经济账、增收账”,提高了群众参加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㈣推行标准化生产,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一是制定下发了《凉州区设施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凉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凉州区日光温室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编写了7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日光温室蔬菜生产地方标准,已被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颁布。通过设施农业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到棚全覆盖,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到人全覆盖,种植户农药规范使用率100%,温室生产管理建档率100%;二是在武威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清水乡农产品交易市场、天梯山人参果产业协会、发放蔬菜有限公司、凉州区裕民蔬菜运销专业合作社、武威市隆华蔬菜产贮销专业合作社建立速测点6个,加强对设施农产品的质量检测;三是通过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有效地提高了凉州区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截至目前,全区瓜菜产品中已认证的有机蔬菜1个、绿色食品10个;申请注册了“天梯山”“彩龙“”武尔威”“发放”“祁连”等地方名优农产品商标11个。四是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确保农畜产品安全生产。㈤突出抓好市场营销,健全产业化体系武威市凉州区从市场体系建设、品牌战略、标准化生产、企业扶持等方面研究制定营销策略,加大对运销企业、合作组织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北京农产品流通联络处、蔬菜公司等单位、企业和协会的作用,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建立了西线以乌鲁木齐为主,南线以成都为主,北线以保定为主,东线以北京、哈尔滨为主,周边以兰州、西宁、宁夏为主的二十多个相对稳定的蔬菜外销市场,部分产品已打入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
三、存在问题
日光温室建设成本增加,农户建棚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建设规模与数量偏小。土地流转缺乏时间长、规模大的经营主体,土地流转面窄、量小。农艺、农水、农机组装配套的集成节水技术推广仍有薄弱环节,农业装备水平和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土地流转缺乏带动能力强的主体,流转面窄、量小,带动特色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少,没有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订单”购销关系,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土地流转主体少、实力弱,规模化经营比重低,机械化水平不高,农业综合效益提升不明显。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建设滞后,带动能力强、社员广泛、利益联结紧密、拥有自主品牌的专业合作社培育不足,对产业拉动作用不强,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㈠调整优化区域布局
重点沿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沿路沿线,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完善实施方案,按照“一村一品、一园一品”的产业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建设设施农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城郊乡镇以日光温室为主,养殖暖棚为辅,日光温室采取添平补齐方式,全覆盖整乡推进。井泉灌区乡镇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发展日光温室基础较好的乡镇选择重点村组,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山水灌区乡镇以养殖暖棚为主,日光温室为辅,日光温室以现在示范点片为中心,辐射带动扩大规模,重点发展红提葡萄和食用菌。张义山区重点发展日光温室人产经视点
㈡抓好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围绕《凉州区万亩乡镇、千亩园区发展规划》,以日光温室6个万亩区域化生产基地、18个千亩园区(村)建设为重点,通过强化技术服务、提升设施装备水平、推广标准化生产、完善质量检测、市场体系建设,在不断扩大规模的同时,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着力提高日光温室效益,全面提升千亩园区(村)日光温室整体水平,建设日光温室产业聚集区。在设施养殖上,按照“走出庭院,人畜分离”的原则,采取互助合作、大户创办和龙头企业带动等形式,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强化疫情监测,完善消毒防疫制度,提高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
㈢推行标准化生产
按照《凉州区设施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集成配套综合生产技术,加强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建立生产管理销售档案,大面积推广卷帘机等机械化设施,指导农户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发展绿色、有机食品,力争实现“两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农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率100%,生产管理建档率100%,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到棚全覆盖,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到人全覆盖)。
㈣加大优质种苗(畜)推广
继续扶持清水百利、金帆科技等种苗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售后服务,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品种,加大蔬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力度,年推广工厂化优质种苗4000万株。依托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加强畜种改良点建设管理,引进优质奶(肉)牛冻精、瘦肉型种猪和肉用种公羊,大力推进黄牛冻配改良、生猪人工授精杂交改良和绵羊杂交改良,不断提高畜种的生产性能和良种化水平。
㈤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继续实行区级技术人员包乡、乡镇技术人员包村组和示范点、农民技术员包组包棚技术承包责任制,强化技术人员管理考核,指导农户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挖掘增产增收潜力,力争每座日光温室(60米棚)纯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设施农业科技含量。依托“农政通、农富通”等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信息服务网络,网络向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种养户辐射,定期收集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方面信息。
㈥健全完善市场营销体系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机构的基础上,按照“以乡建站,分村设点”的总体规划,依托各乡镇农业管理服务站,在乡镇(含小华山街道和开发区,下同)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在行政村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点,明确服务站和服务点工作职责,规范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办理、查勘定损及赔款支付等服务,全面提升我区农业保险工作水平。
二、实施步骤
(一)组建工作机构(10月20日—10月31日)。1、落实办公场所。乡镇、行政村负责为农业保险服务站和服务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2、确定工作人员。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确定乡镇服务站每站设工作人员岗位2个,其中站长岗位1个、副站长岗位1个。服务站工作人员由乡镇择优推荐人选,经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区服务部(以下简称区国元保险服务部)考核后确定,并报区农险办及国元保险中心支公司备案。原则上站长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副站长由乡镇农业管理服务站站长兼任。行政村服务点工作人员由村两委推荐一名村干兼任。3、配发办公设备。区国元保险服务部统一配送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档案柜、桌椅、统一标牌等办公设备。同时明晰资产权属,办公场所土地及附着物产权归乡镇、村所有,办公设备和相关用具产权归区国元保险服务部所有。4、统一建章立制。乡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业务工作受区国元保险服务部管理和指导。界定乡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工作职责(附后),制定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上墙,挂牌办公。
(二)组织检查验收(11月1日—11月15日)。区国元保险服务部会同区农险办对乡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组建工作进行验收,指导具体环节,督促工作进度,确保机构组建合理,具备运转条件。
(三)规范开展工作。乡镇村服务站点依据各自职责,规范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一是规范承保办理程序。采取集中投保方式的,村服务点开具保险经办机构专用收据,收取投保农户保费;填制农户投保明细表,在村内张榜公示;集中填制本村投保单,并将投保单、款项和公示情况报乡镇服务站。乡镇服务站对村投保单、款项及公示情况审核无误后,报区国元保险服务部。区国元保险服务部以行政村为单位出具保险单,并以适当形式告知投保农户;采取直接投保方式的,按农业保险有关规定办理。二是规范查勘定损程序。村服务点受理本村农户出险报案,填制报损清单,逐级报告区国元保险服务部。接到查勘通知后,查勘人员应及时赶赴受损现场,查明受损原因,拍摄现场照片,核定受损数量,并与保户沟通、确认,制作查勘记录。及时将查勘记录、现场照片等资料移交区国元保险服务部。区国元保险服务部审核确认后理算赔款,制作赔款明细表。三是规范赔款支付程序。村服务点将保险经办机构赔款明细表在行政村张榜公示,向有异议的农户做必要的解释、说明或者提议重新查勘,并将公示情况逐级报告区国元保险服务部。区国元保险服务部将公示无异议的赔款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建立三农保险基层服务网络是保障这项民生工程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区成立以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农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建设领导组,加强对基层服务网络组建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引导、支持和推动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责任。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区农险办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和调度。区农委要把这项工作与农业防灾减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产业升级。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农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在人员、办公场所及工作推动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村两委班子要在乡镇的指导下,积极支持村服务点开展工作。区国元保险服务部要切实担负站点建设主体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制定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网络建设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