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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规模化经营;剩余劳动力;就业渠道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10-0038-02
一、规模化经营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转移状况
“十一五”规划要求建设现代农业,而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从调查看,各地农村已经出现了自发土地联合的趋势,农业规模经营势在必行。这种模式有利于土地资源的统筹安排和综合利用,有效解决经营规模狭小、生产成本高、增收速度慢等问题,但规模经营下的农业机械化将产生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小农意识浓厚,安于现状的传统农民对此必然会不知所措,因此,能否妥善处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直接关系到农业的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主体素质滞后于实践发展。现实的发展战略越过了家庭式经营为主的小农经营阶段之后,近几年来,一直向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迈进。重工业资本有机构成高,相对排斥劳动就业,加之科技进步产生的新兴产业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多只是小学文化程度(据统计,我国农村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劳动力比重接近80%,文盲半文盲近15%),从而形成了资本、技术与劳动非同步的新型“二元”结构,这无形中在就业与失业间形成了一个真空,短时间内无法满足用人需求,造成劳动人才短缺,在某些地区或企业形成一定程度上的“民工荒”。这种状况使本有所改善的原有“二元”结构雪上加霜,劳动力素质低下已成为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瓶颈”因素。
2.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及由此衍生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异给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自由迁移设置了障碍。现有体制增加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成本和风险,导致劳动力市场的不合理配置,又使进城民工遭受歧视,其权益受到侵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屡屡发生。同时,农民缺乏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其子女的安置问题等一系列问题成为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由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现代化企业制度改革的积极推进,城市职工下岗数量增加,城市就业压力日益增大,这又为给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带来困难。
3.乡镇企业及小城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减弱。我国乡镇企业曾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起过重要作用,但由于乡镇企业的分散性,布局的不合理性使其无法发挥非农产业的积聚效应,使其对农业劳动力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城镇化水平低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纵观世界各国历史,工业化、现代化进程都伴随者大量人口转移,而我国由于特殊国情,城镇化与工业化差距很大;同时,城镇规模小,结构分散,经济集聚程度低,产业结构层次低,功能单一,质量差。这些因素使现有小城镇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十分有限。
正是由于以上因素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从而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农村剩余劳动转移形式由原来的“离土不离乡”转向“离土又离乡”。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善、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发展和城市化战略的推进,到了21世纪初“离土又离乡”的流动形式成为最主要的流动形式。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单一化。从目前趋势看,人口和劳动力流向仍然会维持由中西部农业省份流向东部地区,由农村流向城镇的基本格局。三是农村劳动力流动主体趋于青年化、男性化、精英化。另外,随着我国人口流动进程的发展和农民在社会经济结构变革中实现职业转换,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后对就业和生活空间提出进一步要求,农村劳动力的家庭化流动趋势将在未来越来越明显。四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时间呈季节性。他们大多都有恋乡情节,再加上没有能力在城市买房,像候鸟似的春来冬回,往返奔波于家乡和就业地之间,也有的是家庭式流动。五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组织上具有自发性。由于没有相应的劳动力转移机构,缺乏劳动需求信息来源,也没有相应中间组织,大多数是同乡介绍,也有少部分的“盲流”。
二、规模化经营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解决对策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加快实现小康社会的前提。目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业还不发达,全国人口绝大多数在农村,这种环境下,需要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合理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才能加快农村小康步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农业规模经营的前提。要增加农民收入就要提高农业生产率,而提高农业生产率就要实行农业的规模经营、减少农民数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实施城镇化的需要。城市化水平低,乡镇企业就无载体,农村富余劳动力就没有蓄水池,城乡物资、信息交流就没有枢纽,农村经济发展找不到新的增长点。如果城镇化长期游离于工业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之外,农民增收难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实施城镇化战略的过程,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的需要,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向城镇转变的需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控制人口和提高农民素质的途径。通过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来改变农民的身份和生育的成本――收益结构。由于城市生育与培养孩子所需成本高,投资大,城市妇女的生育欲望受到抑制,农民进程后考虑到生育与培养孩子所需成本与投资,会主动推迟婚龄,接受计划生育政策,从而更好地控制农村人口增长势头,农民进城后,其后代会接受良好的教育,有利于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必须:
1.健全制度建设,优化政策,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宽松环境。一是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打破一切导致城乡差别的制度壁垒,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的有序流动,给农村居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进城农民提供社会保险,解决其住房、子女上学,养老等后顾之忧。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允许农民出售,转让土地经营权,保持自己土地资产的收益权,为将来城市就业遇到困难时留一条后路。三是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网,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从中央到地方都应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及转移就业预测网络,及时掌握全国农村劳动力资源分布、年龄结构、技术状况、求职意向等情况。四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教育制度,重点要抓好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在加大教育投资、普及农村基础教育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逐步降低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门槛。
2.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内部转移,促进农民内部就业。从目前情况看,应建现代大农业体系,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大大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提高农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第一,要进一步抓好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在农业开发上,必须综合开发和利用耕地、水面空间资源,发展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的高效农业。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扶持力度,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投入,通过对农业的综合开发,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第二,要大力发展乡镇民营企业,针对东南沿海地区的乡镇民营企业开始出现资本密集化、吸收劳动力的能力相对下降的趋势,因势利导,推动一些乡镇民营企业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扩大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与领域,使其更多地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三,要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贯彻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推动乡镇民营企业的连片发展,加快工业的适当集中,从而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3.压缩劳动力的供给,维护耕地面积,这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渠道狭隘的一项长远措施。首先,必须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鼓励少生优生,以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膨胀的问题;其次,让非劳动年龄人口学成一至两种适应社会需要的技能后再进行就业,既可减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又可提高劳动者的基本素质和竞争能力;三是要提高全民节约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充分利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免遭破坏,提高土地资源的质量,逐步改善生态环境。
贵州省是一个欠发达的西部地方,劳动力资源丰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大量地向沿海及中心城市转移。根据贵州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2006年贵州农村外出从业人员达到441.74 万人,为1996 年的3.7 倍,2008 年继续增长到586.72 万人。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由低收益部门向高收益部门转移,不但促进了社会生产力要素的重新配置,也增加了外出农村劳动力的收入。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数据显示,家庭经营收入一直都是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首要构成部分,但是其所占百分比却呈下降趋势,从2000年的74.91%,减少为2009年的51.16%。相反,工资性收入虽然为第二构成比例,但是其却呈上升趋势,从2000年的20%,增加为2009年的35.75%,这说明农村居民外出工资性收入正逐步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2006年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贵州省转移劳动力的文化素质远高于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水平,以具有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为主,分别占转移人数的29.7%和53.7%,高中及以上占16.6%[1]。李崇慧[2]等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比例与文化程度呈正比,学历越高,转移的比例越大;目前贵州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高于未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季勤等[3]通过对贵州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外流劳动力增长到 65.9%。这说明目前留守在农村的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
针对贵州省农村居民外出工资性收入本文由收集整理正逐步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而目前留守在农村的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的这一现象,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收入对家庭劳动力文化状况的影响是什么呢?为了回答这一问题,笔者试图通过分析贵州省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工资性收入对家庭劳动力文化状况的影响,探寻利用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改善家庭人力资本的途径,以促进贵州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贵州省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工资性收入与家庭劳动力文化状况
贵州省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工资性收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下页表1显示,2000年贵州省人均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工资性收入为117.51元/人,逐年都在增加,2009年达424.2元/人。同时,农村家庭劳动力文化状况也在逐年提高,其中初中文化受教育程度2000年为34.01%,到2009年增长为42.6%。高中文化受教育文化程度由2000年的3.28%增长为2009年的6%,而中专和大专及大专以上受教育文化程度分别由2000年的1.36%和0.21%,上升为2009年的1.8%和0.8%。这说明从2000—2009年,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收入增加的同时,家庭劳动力的受教育文化状况也在提高。
但是,农村劳动力转移所得对家庭劳动力初中、高中、中专和大专及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影响是不同的。将以人均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工资性收入为自变量,记为x,以各受教育程度为因变量,记为y,运用一元线性回归的方法,分析之间的影响程度。
二、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家庭劳动力文化程度的影响
三、结论与分析
将以上方程(1)、(2)、(3)、(4)画图进行分析,其中y1、y2、y3和y4分别表示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初中、高中、中专和大专及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当地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工资性现金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初中、高中、中专、 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随着劳动力外出收入的增加,农村家庭劳动力的文化水平也随之提高。
2.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工资性现金收入对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受教育程度的促进作用大小依次为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及大专以上。考虑到中国九年义务教育政策提高初中受教育程度的影响因素,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工资性现金收入对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高中受教育程度的影响最大。劳动力转移所得收入可以促进更多的家庭劳动力获得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村家庭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提高了贵州农业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农村劳动力素质。
3.根据图1所示,可以预测随着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工资性现金收入的不断增加,当其达到1 400元/人时,其对大专及大专以上受教育水平的影响将大于对中专受教育水平的影响。由于农村居民外出工资性收入正逐步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那么可以预测劳动力转移所得收入对农村人力资本的影响将越来越大。
四、政策建议
1.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所得提高家庭劳动力人力资本的影响。虽然目前对于贵州省农村居民家庭来说,家庭经营所得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但是其在家庭收入构成所占的比例却呈下降趋势,而外出从业所得在家庭收入构成中呈上升趋势,这说明农村居民外出工资性收入正逐步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那么可以预测劳动力转移所得收入对农村人力资本的影响将越来越大,因此,必须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提高农民人力资本的影响。
【关键词】剩余劳动力 规模化经营 农村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规模化经营已经成为可能和必然。规模化经营的专业化、机械化,使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减少。另外,我国农村已经存在的过剩劳动力就会显性化,农业就业压力更大。为此,必须有效地转移农村劳动力。
一、农业规模化经营要求农村劳动力转移
根据西方经济学理论,农业的内部规模经济来源于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首先,是单个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使得大规模生产能够提高生产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率。例如,农业机械必须以一个完整的单位才能进行正常运行,当经营规模较小时,农业机械往往得不到充分的利用,造成利用率低下。同时,土地规模的狭小,也会使农机的无效作业增加,影响其生产效率。农业规模经济表现为固定成本不可分割造成的分摊成本的降低。其次,各生产要素间相互联系的不可分性使得大规模生产更有利于进行分工协作,从而提高劳动效率。农业的外部规模经济包括某企业因其他企业规模变化而获得效益;某企业的发展对其他企业产生的影响效益;市场规模变化而产生的效益等。例如,企业规模扩大后,可以在原材料购买与产品销售上获得有利条件、产出效益,就是一种外部规模经济。
从我国实际出发,只有农业经营达到规模化,才可能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经销成本,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均耕地约0.13km2,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1/2。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国民收入很低、粮食短缺、种粮收益好的情况下,确实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创造了用仅占世界9%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人口的奇迹。但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我国农业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大宗农产品由总量不足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且丰年有余、农业生产由资源约束变为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农业生产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等等,在许多以粮棉油生产为主的乡镇企业不发达的地区,由于种粮比较收益低或赔而不赚,致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徘徊不前,甚至下降,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表面看,造成这种情况是由于粮食供求关系改变造成的,更重要的原因是以户为单位的经营方式,土地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竞争力差。许多农户无商品生产意识,出于无奈,即使外出打工,也宁愿让土地撂荒,因为在收入没有保证的情况下,离开家园放弃土地难免缺乏安全感。靠少量的土地生产粮棉油无法让一个3-5口之家达到小康水平或人均数千美元的中等发达国家的收入水平。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农业规模化已影响到整个经济发展的进程,各国普遍选择了加速推动的对策。许多国家政府制定了有利于土地集聚和整合的法律、制度。韩国在近5年内,促使耕作面积75英亩以上,达到规模化经营的农户的户数增加了一倍,达到1.57万户;日本从1947年到1975年农业人口从72%降到了25%。规模化经营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必会产生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而消化吸收这些富余劳动力主要依靠发展第三产业。在发达国家80%以上的人从事第三产业,而我国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仅为30%左右。服务业的有效发展是以城市为依托的,优越的城市化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需要服务业的支撑。只有实行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才会有更多的农民脱离土地进入城市。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从调查看,各地农村已经出现了自发土地联合的趋势,农业规模经营势在必行。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代表着先进的与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营模式,符合商品化,产业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土地资源的统筹安排和综合利用,有效解决经营规模狭小、生产成本高、增收速度慢等问题;有利于逐步消除小农经济思想;有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推广,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适应资产专用性和农产品交易不确定性要求,降低农产品市场各环节的交易成本,避免小规模农户的同构竞争和政府垄断性的农资供应部门和流通部门的中间盘剥。
二、规模化经营使农村劳动力陷入困境
生产力在社会生产中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处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之中。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工人所推动的生产资料的数量就会增加。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表现为劳动的量比它所推动的生产资料的量相对减少,”即意味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作为一种客观趋势,农业资本有机构成必然会不断提高。而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不管是追加资本、还是原资本都会相对地甚至绝对地减少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尽管农业具有规模化经营的垄断倾向, 但农业作为一种弱质产业、基础产业、公益产业,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困境,其分散化经营的细碎化倾向依然存在。
1、农民害怕失去土地
我国农民普遍有一种恋土情结,就是几千年来农民逐渐形成的对土地依依不舍的情感,农民不愿离开土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不同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大锅饭”。在推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方式的过程中,农民把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管理,搞现代化、集约化经营,一部分农民将成为农业工人。由于广大的欠发达地区农民文化程度不高,缺乏适应新型农业生产方式的技能,离开土地寻找新的容纳地――工作岗位难度更大,推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方式,农民会有一定抵制的。
2、农民对失去土地后身份问题的担忧
土地规模化必导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以农民工的形式进入城市,但许多农民工虽然在城镇打工多年,却始终是城镇的边缘群体,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之中,而最终还是回流到原地。在原有的城乡二元制经济结构和户籍管理下,农民工很难真正获得市民待遇,他们在从军、就业、教育、医疗等各方面所遭遇的身份歧视并没有实质性消除。无论是从经济地位、权利上看,还是从社会声望、国民待遇上看,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不仅低于其他社会阶层,而且与其对社会的贡献相比不相称。农民工一方面渴望享受城市文明,一方面又对城市敬而远之。可见,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造成农民身份不明确,对土地规模化经营方式的推行起着严重的制约作用。
3、社会保障的缺失加重了农民对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心理负担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体制与运行方式的不合理,使农民长期处在社会的最低层, 处于相对被歧视的地位,成为游离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边缘群体。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调查显示,2005年占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总支出的11%,全国9亿农民中只有404万享有农村低保。这种城乡社会保障的不公平,成为农民对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最大心理障碍。
三、规模化经营下转移农村劳动力对策
随着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必然有更多的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释放出来,需要进行转移。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一般有这样几条途径:一是政府采取一定的补贴措施,促进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日本采取各种奖励办法,鼓励小规模农户放弃土地,从农业中转移出去;同时,对离农再就业的农民进行免费的职业培训和发放转移过程中的生活补贴。二是发展工业生产。工业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原动力和主要途径。工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机械的大幅度增长,一方面为劳动力转移提供了物质前提,同时又为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就业机会。法国第一次工业革命带来了钢铁、纺织和煤炭等工业的发展,这些新兴工业部门工资高,吸引了大量劳动力,使法国农业劳动力由原来占全国总劳动力的80%下降到40%,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石油、内燃机、汽车、飞机、人造纺织、有机化学等行业的发展,使法国农业劳动力占全国的比重下降到20%,这个比重可以说是由传统农业进入现代农业的标志。三是发展农业合作社,为农业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创造条件。日本农协中从事供销服务的工作人员,农协所办的食品加工厂的职工,都是从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招雇的人员。结合我国实际,推行土地规模化经营转移农村劳动力,必须注意以下方面。
1、加强职业技能教育
教育是基础和唯一途经,这是全世界发达国家无一例外的经验。在发达国家,与现代农业水平相应的是高素质的农民,荷兰90%的农民受过中等教育,12%毕业于农业院校,德国的农民70%以上受过农业技术教育和其他专业培训。而我国在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85%以上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不足15%。因此,不论是土地规模化经营本身,还是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都需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来抓好对9亿农民的教育。要在5-10年内在农村普及高中教育,把广大农民的基础教育水平提高一个档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养各种类型的专门人才;要把政府农村工作的重点和财政转移支付相当大的部分放在农村教育上,使农民有能力面对现代化、集约型农业生产的新要求,也敢于离开原有土地,在其他的工作岗位找到新的谋生手段,从而最大限高度地消除农民对土地过高的依赖程度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推行创造条件。
2、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及由此衍生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异给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自由迁移设置了障碍。由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现代化企业制度改革的积极推进,城市职工下岗数量增加,城市就业压力日益增大,这又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带来了新困难。要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要打破原有城乡二元制的经济结构,积极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要对原有的户籍制度进行彻底改革,打破城乡界限,取消身份差别,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和城市居民一样共享平等的权利,避免历史上周而复始的因土地兼并而引发的可怕的流民现象;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接纳找到新的途径。
3、建立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现有的体制增加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成本和风险,导致劳动力市场的不合理配置,又使进城民工遭受歧视,其权益受到侵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屡屡发生。同时农民缺乏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其子女的安置问题等一系列问题成为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随着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方式的全面推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多和转移,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不仅事关社会稳定,也事关中国整个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尽快建立一个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涵盖社会救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努力创造一个稳定和的社会环境。
(注:本文为湖北省教育厅一般社科项目《湖北农村富裕劳动力有效转移的渠道及形式研究》,项目编号:2007Y121。)
【参考文献】
[1] 尹丽辉:规模化经营――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条件[J].湖南农业,2005(1).
[2] 唐剑:从农民角度出发认识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之障碍[J].农业经济,2007(1).
一、当前人力资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人力资源分配不妥当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一定时期内投入资本的数量是相对稳固的,劳动数量却是不断变化的。企业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减少人力资源成本支出,往往减少劳动力的数量,一人顶多岗的现象。但是,这种薪酬一定劳动量不断增加的企业行为,会大大降低员工的积极性,再加上精力有限,為了完成大量任务,难免出现错误,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带来诸多的麻烦。
(二)人力资源管理评价不科学
在劳动经济学角度来看,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总要生产要素,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评价,就以劳动力的投入和产出为依据。劳动力经济学对人力资源的不断研究,进一步明确了人力资源的评价,不仅要尽量增加劳动力产出,而且还要设定合理的范围,根据需要扩充劳动力队伍,再加上增强劳动力素质来协助企业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
(三)资本和人力资源替换不规范
通常情况下,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替代更多的劳动力。另一种是通过雇佣更多的劳动力,完成生产规模扩大的要求。可见,资本和人力资源存在相互替换的关系。劳动者的数量和薪酬金额,与企业的资本投入成正比,无论增加劳动这的数量还是提高劳动者的薪酬水平,都会增加企业的资本投入所以,企业要根据生产实际需求,确定合理的人力资源数量,实现人力资源和资本的科学置换。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并未深入研究资本和劳动力之间的关系,难以把握两者之间的规律和平衡点。往往是为了减少资本投入,大量裁员。当生产需要大量人员时,就会大规模扩招劳动力。这种随意、不规范的劳动力和资本替换关系,难以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从劳动经济学出发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企业可以通过会计计算方式,分析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关系,合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出发,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这种方案是系统性的方案,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和评价性,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地进行修正和完善。企业将劳动力的薪酬设定为一固定标准,对劳动力进行收益和费用的计算,从而比较边际收益和边际费用的大小。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就需要增加劳动力的数量,相反当前者小于后者时,就需要提高劳动力的质量。这样科学计算,合理规划,才能帮助企业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二)招聘标准和培训制度相结合
从劳动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除了要严格把控前期的招聘门槛,还要强化员工入职后的后期培训。大力挖掘自身条件优秀的潜力员工,争取通过投入较少的资本,为企业提升经济效益贡献力量。
(三)制定科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劳动经济学任务,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可以帮助企业持续稳定提升经济效益。企业在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详细调研员工的工作量、工作效率,以及对工作的忠诚度,从而制定不同的奖励层次,最大程度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人力资源的长久性和有效性,实现企业综合效益稳步提升的目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需要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高度重视。通过分析人力资源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要坚持以劳动经济学为指导,加强在优化配置、招聘培训结合、制定科学规划等措施,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一、以规划为先导,统筹谋划城乡就业工作。为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年初,市委、市政府就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进了《鹤壁市城乡一体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同时组织劳动保障、农业、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出了《鹤壁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专题规划》,确定了城乡统筹就业的工作重点在在农村剩余劳动力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就地转移就业、劳务输出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
二、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一是在全市建立了8个工业园区,以优惠政策和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吸引招商引资企业在园区落户,在招商引资中,优先考虑就业,重点以高新技术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二是加大国有企业改制力度,提高改制成功率,非公有制企业招收录用下岗失业人员同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三是在发展餐饮、零售等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努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金融、中介等现代服务业,扩大就业容量。
三、以城乡一体为目标,建立顺畅的行政管理体制和便捷的信息网络系统。一是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到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办公经费、办公设施四落实,同时在各行政村确定劳动保障工作协管员;二是建立市、县、乡三级劳务输出网络,设计开发出一套便捷、实用的劳务信息工作软件,实现了劳动力资源库、用人单位信息库、劳务输出、求职、招工、登记等一体化管理,并与政府网站、便民网站作了链接。目前,已将全市适龄就业人口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信息分门别类输入数据库。三是建立就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了市劳动保障信息网,设立了劳动力市场、小额担保贷款等专栏,将求职及用工信息及时在网上并定期更新,并与政府网站、便民网站作了链接。
四、以技能培训为手段,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与城镇就业岗位的对接。*年,政府出台了《鹤壁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实施办法》。农业部门成功开展了阳光工程、扶贫开发等技能培训帮扶项目。劳动保障部门面向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在对农民工的培训管理方面,首先抓住市场需求信息,务求培训与市场需求相衔接,确保培训的实效。其次是注重培训后的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时为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技能鉴定,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确保培训质量,同时通过培训招投标的形式让全市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并在政府搭建的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最后由政府出出资购买培训成果。在农村剩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形式上,该市在全省率先进行了创新,为方便农民参加培训,动员培训机构将电动缝纫机、电焊机等机器设备拉到农村,把培训班办到农民的家门口,降低了农民的培训成本,群众亲切地称呼为"我们的流动培训学校"。
开展农村牧区劳动力认证培训是一项长期必须坚持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动实施。多年来,尽管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用工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庞大的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队伍而言,差距还很大,培训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资金缺口大和政策不配套等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牧区劳动力认证培训的重要意义,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统筹规划,分工协作,把农村牧区劳动力认证培训放到加强农村牧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措施,务求实效。
加强农村牧区劳动力认证培训,必须抓好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农牧民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也是科技文化素质偏低的群体,传统经营意识强,自我学习的意识差,就业竞争力弱,组织培训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把农村牧区劳动力认证培训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向抓正轨教育一样抓落实,切实加强农村牧区劳动力认证培训的组织和引导。特别是旗县、苏木乡镇政府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农村牧区调查研究,摸清劳动力素质状况,了解农牧民对劳动技能培训的意愿,实行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档案式管理,一村一册,一户一卡。同时,农业、劳动、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合作,联动作战,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做好培训计划实施和劳动技能资格认证、资格证书颁发工作。
加强农村牧区劳动力认证培训,必须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体系。要按照专业化、特色化、信息化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体系,尽快形成教育培训、中介服务和信息经营管理的产业化培训机制。充分利用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农业广播学校、乡镇科技培训站、农村夜校等培训机构,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牧区劳动力认证培训基地。近年来,由于高等院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多数中等专业学校以及部分高等专科学校生源严重不足,教学资源利用率普遍低下,而对于农村牧区急需培训的劳动力而言,又存在着缺乏培训基地的问题,为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培训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因此,各级政府要引导和鼓励教育培训部门与劳动部门、用人单位等,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签订培训订单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使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和学校的市场化办学得以有机结合,全面加强农村牧区劳动力认证培训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落实市委、市政府“惠民66条”措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缩小城乡差距和提高城乡居民就业质量为目标,充分调动农村劳动力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人为本,按照关键抓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重点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核心抓就业城乡统筹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努力形成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二)工作思路。
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和深化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积极的政策体系,着力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就业制度,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并逐步实现数量就业向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转型。
(三)工作目标。
2009年,力争实施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培训补贴制度和激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享受培训和鉴定的补贴,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制定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机构科学编制初步方案;全市65%以上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下。
2010年,在全市建立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就业服务制度体系和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机制、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机制、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激励机制、城乡一体化的就业目标责任机制等三大体系、四大机制;全市85%以上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下。
二、具体政策措施
(一)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1.科学建立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建设,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逐步健全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整合公共就业服务资源,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2.科学编制城乡一体化的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以全面提升农民生产效率为主要目标,合理做好城乡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第二、三产业布局规划,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
3.加快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街(镇)、居(村)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按照服务场所、人员、经费、制度、工作“五到位”的要求,推进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部门协调,完善管理制度,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良好秩序,形成以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为龙头,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市场为骨干,覆盖街(镇),辐射居(村)委会的四级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使所有用人单位招工、劳动者求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等都可得到就地就近服务。
4.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为主线,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目标,加快健全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发展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切实做好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不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劳动者队伍建设,为促进就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持。一是进一步发挥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激励作用,实行城乡统一培训补贴政策,完善政府补贴政策,适时调整资助标准和方式,完善各类群体的资助政策。二是继续推进职业培训基地的建设。完善镇级培训基地基础建设,继续推动培训基地建设向村(居)延伸,逐步构建*城镇劳动力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一体化网络。三是继续推进城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免费培训工作,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四是建立完善的服务制度。健全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求职等多功能配套的信息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五是建立全市统一的职业培训管理规范,实行“六统一”:统一规划组织、统一报班审核、统一培训标准、统一组织鉴定、统一发证、统一资助。六是完善培训方式。进一步探索面向二、三产业的就业市场,适合农民和农民工特点的长短结合和日夜班结合的初、中、高技能渐进的职业培训方式,更好地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
(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凭证和就业服务制度。
1.建立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凭证制度。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劳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将原来对城镇劳动者、农村劳动者、入穗就业流动人员分别使用《*市职工劳动手册》、《*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改为统一使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作为记载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信息的凭证;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计算机业务系统可满足记载劳动者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的前提下,将《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功能过渡到通过使用*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完成。
2.建立城乡一体化失业登记制度。除城镇失业人员可进行失业登记以外,对本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和在本市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也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失业登记制度。同时,分别建立农村和城镇人员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分别统计数据,双轨运行,逐步根据本地统筹城乡就业的进程进行并轨。
3.建立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制度。对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和常住户籍城镇劳动者提供相同的就业服务内容,建立相同的就业援助制度。失业登记后的农村劳动力和流动人员与常住户籍城镇劳动者享受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
(三)建立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机制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机制。
1.建立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机制。充分发挥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县级市)就业训练中心和镇级培训基地的主体作用,以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以本市户籍农村初、高中及高校毕业生为对象,以开展毕业、就业前的职业指导和实用技术培训为内容,以实现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证书为目标,全面推行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无缝衔接就业”服务,促进城镇就业由数量型向素质型、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和谐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建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机制。通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培养造就一大批有觉悟、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能从事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成为农业生产技术骨干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争取使每8户农户有一名农民参加培训,每年培训7000人。
3.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制定生态区农民向城镇转移就业计划和措施,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制定产业集聚区优先吸纳生态区农民转移就业政策。
4.扶持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通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及《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要求,积极营造我市创业促就业的良好氛围,着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鼓励扶持本市农村劳动力、失地农民通过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各种非农产业创业致富。研究制定农民自主创业项目导向,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四)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激励制度。
1.健全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培训补贴制度。在实现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标准与城镇失业人员统一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回流比例较高的情况,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标准,增加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前享受培训和鉴定补贴的次数,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2.健全激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加大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和新成长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力度,促进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和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实现家庭脱贫。通过健全激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形成城镇重点补贴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农村重点补贴贫困户劳动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和新成长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机制。
有效的举措
1.科学编制规划,推动农民自发转移向有序转移过渡。把转移农村劳动力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在摸清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基础上,确定了培训和转移的目标,力求到2010年全区城镇人口比重达到75%以上,培训农村劳动力90%以上非农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9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0元左右。为落实好规划,我区完善了区、镇(街道)、村三级领导体系,做到组织有机构,落实有人手。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民市民化档案信息库,为农民设立个人转移就业的“电子档案”。
2.培育新型就业观念,消除农民的“思想障碍”。一是政策引导。全区发放《劳动力培训就业政策问答》等宣传资料10万多份,同时依托各村社会保障服务室,免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典型引导。开设农民积极就业和自主创业故事专栏,并组建农民就业创业宣讲团,在各村巡回演讲。三是座谈会引导。召开覆盖各个层面的座谈会100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四是结对帮扶引导。组织党员干部与1000多名农村特困人员、“4050”人员结成对子进行帮扶。五是外出参观引导。组织部分人员赴上海、宁波等地学习参观,帮助他们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意识。
3.创新培训模式,打破农民转岗就业的“知识壁垒”。一是完善培训网络。投入1亿多元,将区职教中心迁建到被征地农民较为集中的庄市街道,并招标确定了28家定点培训机构。同时定期邀请浙江大学、南京农大和省市农科院等专家前来讲课。二是拓展培训内容。根据企业需要,培训生产操作技术,让农民转变成现代产业工人;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培养技术型农民;开展维修、家政、驾驶、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技术培训,培养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引进国际劳工组织“SYB”培训项目,开展农民创业培训。三是创新培训模式。实行定单式培训,鼓励园区、企业举办以招收本地农民工为主的各种定向委托培训班;实行“培训下乡”创办“流动技校”,将培训班办到农民家门口;实行“个性化”的小班式培训,如连续五年推出“月子保姆”免费培训;推行导师制培训,整合区域内高校、涉农部门、企业和农村“土专家”资源,对农民提供一对一的专门指导。
4.构筑岗位开发平台,努力扩大农民的就业空间。一是培育大容量的就业载体。依托各产业园区,提升农村产业层次,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大力发展农村商贸、餐饮、社区服务等服务业,并支持发展非正规就业组织46家,从业人员达到2674人。二是完善岗位收集机制。推行“空岗报告制”,设立用工信息员,加强与1000多家企业和用人单位的联系,及时采集企业空缺岗位信息,如在宁波高教园区(北区)内开发采集了保洁、宿舍管理等后勤岗位。三是开展岗位推介活动。根据收集的岗位信息,通过差额推荐、双向选择方式,帮助农村劳动力上岗。在骆驼、庄市两地建立街道劳动力市场,并在各村(社区)建立就业服务室,及时准确地劳务供求信息,供农民自主选择。同时分类举办农村青年招聘会、农村大龄劳力招聘会、农村妇女招聘会等“家门口招聘会”。去年共有6315人通过“家门口招聘会”实现就业。四是支持农民自主创业。收集有价值的创业项目,编印发放《创业项目指南》,去年以来共有1000多名农民实现了自主创业。
5.优化各项配套服务,营造农民转移就业的良好环境。一是完善财政资金扶持体系。从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提取1%,设立就业专项资金,如对聘用大龄被征地人员的用工单位,每月给予150元的用工补助;各类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被征地人员介绍工作的,按人次给予50元的职介补助。对自主创业的被征地人员,给予贷款限额10万元为期一年的贴息补助。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率先在全市推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参保人数达41921人,参保率90.2%;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率先在全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人数96514人,参保率达到95.8%,消除了农民转移的后顾之忧。三是完善农民就业质量评估体系。对农民转移就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交纳社保比率、劳动报酬额度、安全保障等硬性指标作出详细规定,完善工作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民就业质量。
显著的成效
1.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劳动力的价值。通过开展农民培训,使原先从事简单农业生产的农民转变为一专多能的技术工人,提高了农民就业层次,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全区转移劳动力中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比重达到60%以上。2005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30元,同比增长9.1%,其中属于劳动力转移性质的收入比重占85%以上。如我区培训的“月子保姆”纷纷被请到宁波、南京、上海、杭州及香港等地服务,月薪2000元起步,最高月收入可达3500元,目前“镇海月嫂”已成为镇海区家政服务一块响亮的品牌。
2.优化了劳动力资源配置,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目前我区农村劳动力三次产业从业比例为19.1∶45.6∶35.3,大量经过培训的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促进了二、三产业的发展。如骆驼街道经过培训的5000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宁波(骆驼)机电园区,满足了该园区140多家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大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为土地合理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3.转变了农民思想观念,推进了现代文明。转移就业的农民在外经受了市场经济的“洗礼”,接受了现代文明的熏陶,开阔了视野,转换了脑筋,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据统计,目前我区农民自发成立的文化队伍达到100多支,有力推动了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健康文明的农村新风尚。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镇海农民人均文教娱乐及服务支出1000多元。
4.改变了农村面貌,加速了农村城镇化进程。在劳动力转移中,把农民拆迁安置与城市化建设规划、新型社区、新农村住宅建设有效衔接起来,大大改善了农村环境,提高了农村居民条件,目前已建成100多万平方米农民集中安置房,涌现了一批居住小区化、生活城市化、管理社区化、社会文明化和生产生活生态联动发展的农村新社区。同时,许多农民进入城镇,改变了户籍,成了新一代的城市居民。据统计,镇海区城市化率已从2000年的45%提高到2005年的63%。
5.营造了安定的环境,推动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通过有效的劳动力转移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农民转移所带来的农村土地流转、劳动分配、社会保障、家庭关系、民主政治权利等问题,农民有了稳定的工作,原先因“闲”而打牌搓麻将、无事生非的现象大为减少。绝大多数人享有同城、同镇、同村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利益上的同等待遇,并由此带来了市民与农民的融合,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有益的启示
1.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合理转移农村劳动力。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关键,关系到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其重要意义,把它摆上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同时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进展的快慢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考虑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城市容量、市政服务设施等硬件的需求和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考虑到产业升级的发展需求与劳动力资源开发相衔接,切实增强农村劳动力流动和转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必须针对农民需求,开展“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根据农民转移就业渠道日益多样化,农民对就业服务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的新趋势,我区将转移就业人群“细分”为三类:一是就业技能较强的人员;二是需要进行技能培训的人员;三是需要重点帮助的人员,如“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针对三类农民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服务方案,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府补贴技能培训、开业指导、就业安置等“个性化”的就业服务,有效地降低了劳动力转移的风险。
3.必须整合资源,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这项工作,目前来看,单靠劳动保障部门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着力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如在岗位开发中,我们除规范发展市场中介主体外,还利用社会和民间力量等渠道为困难群体搜集、提供就业信息;发动全社会捐献就业岗位献爱心;发挥中介机构、劳动力市场等的对接功能,切实帮助农民实现就业。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分割;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24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8-0120-02
《珠三角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明确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是广东省今后重大发展任务之一。要“按照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其中“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必要条件。
一、新古典经济学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新古典学派在劳动经济学领域一直是公认的主流学派。该学派有许多代表人物,但都遵循着一个共同的理论框架:第一,强调市场机制以及市场要素在决定工资水平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而将其他影响因素如法律、制度、文化等作为事先给定的因素;第二,对人类行为模式的假设为:经济人、理性选择、偏好独立;第三,对劳动力市场本质的假设:劳动力市场具有高度的竞争性,存在大量的需求者和供给者,双方都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在市场自由进入和退出,通过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新古典经济学派的研究方法有两个特点,一是大量运用边际决策原则,即在经济人假设前提下,只要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就是有利可图的。二是常常运用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推理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假设条件少,能够推断出精美复杂的经济模型,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致命缺陷:一旦假设条件稍有偏差,模型和预测结果便可能被全部。
根据上述对新古典劳动经济学派的简短回顾,可以看出,在其理论框架中,劳动力市场被当做是富有竞争性的、统一的整体,不存在地区、城乡等的隔离现象,这是分析个人和企业行为的前提和出发点。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分割的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LMS)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与新古典劳动经济学派的假设截然不同,认为新古典学派的竞争性假设无法解释劳动力市场的许多现实(如贫穷、歧视、与人力资本相悖的收入分配等),忽略了劳动力市场职业结构的性质和制度因素的作用。
该理论的特点是:劳动力市场不再被看做为一个连续的统一体,而是被分割为几个不同的市场,各个市场有不同的特点,它们有不同的分配劳动和决定工资的方式;各个劳动力市场是相对封闭的,造成这种封闭的因素是集团因素的联合和制度因素的约束。该理论在研究方法上表现为:第一,侧重从需求的角度研究劳动力市场均衡和工资的决定,而新古典学派侧重从供给的角度研究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理论是其重要的理论基础。第二,强调制度、组织、习俗包括社会歧视对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影响。
最早全面阐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是多林格和皮奥里,他们将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是有高度组织的正式劳动力市场,有详细的雇佣决策原则,市场力量基本不发挥作用。其需求方生产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工资分配遵循的并非新古典的边际原则,劳动者收入高,升迁机会较多。而次级劳动力市场的雇佣与工资分配则根据边际决策原则决定,市场力量工资和就业决定中发挥主要作用。其需求方为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小公司或行业,工资低、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缺乏培训与晋升的机会,一级市场与次级市场之间存在流动障碍。
关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新古典学派从劳动力供给角度出发,认为人力资本是主要的决定因素。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则从劳动力需求角度出发,认为分割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产业结构的影响,如果企业面对的是产品需求稳定的市场,则企业创造的是一级市场,反之,则创造二级市场。另一方面是制度和工会的影响。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并非能力低,而是因为歧视等制度,难以进入一级劳动力市场。
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夹杂了许多体制性、制度性因素,而且这种制度性分割与西方国家的制度分割存在很大的差别,最明显的表现是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
三、发展经济学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
发展经济学是以二元经济结构为理论基础的,该理论揭示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以及一体化的趋势。最有代表性的是刘易斯模型和托达罗模型。
刘易斯模型的主要观点是:第一,经济体系中有两个部门,一个是只能维持最低生存水平的、以传统方法进行生产的农业部门,在该部门中,工资不是由农民的边际生产力决定,而是取决于劳动者平均分享农业的产量;另一个是以现代化方法进行生产的城市工业部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较高;第二,传统部门存在大量过剩的劳动力,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负数;第三,由于两个部门在生产率和工资方面存在巨大差别,农村劳动力会向工业部门转移,由于农业部门人多地少,即使资本主义部门现行工资不变,农村劳动力供给也是无限的。第四,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生产率逐渐提高,农业劳动力生产将会出现拐点(刘易斯拐点),即农业部门工资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而上升;第五,当两个部门的生产率接近一致时,工业部门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吸收完毕,此时,农村劳动力不再向工业转移,二元经济结构就转变为一元经济结构。
刘易斯的这一模型,后来得到了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费景汉和拉尼斯的补充,故称为“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人口流动模型”。但是却受到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托达罗的批评与否定。托达罗认为刘易斯人口转移模型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他提出了自己的模型。其主要观点是:第一,决定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因素并不仅仅是城乡的实际收入差别,而是转移的预期收入。而影响他们的预期收入有两个因素:城乡实际工资差异以及在城市找到工作的概率。第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并不能自动实现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转化。因为,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很可能造成城市大量的失业。第三,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有效转化途径是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在政策上, 应改变重工业轻农业的发展战略,将发展重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上。
从刘易斯模型和托达罗模型可以看出,两种模型隐含着一个共同的假设:城乡劳动力市场是处于分割状态的,各自具有不同的用工机制和劳动报酬决定机制。分割的原因在于工业和农业两个生产部门的生产方式和劳动效率存在巨大差别。两种模型重要的区别在于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条件不同。刘易斯认为,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的流动会促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这种城乡一体化会伴随资本主义部门的不断扩大和自给农业部门的逐渐萎缩,是农村完全融入城市的模式。其政策含义是加速城市工业部门的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但却不注重农业部门的发展。托达罗认为,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条件是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在政策上,倾向于发展农村经济,建议政府应当改变重工业、轻农业的发展战略,提高农业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上主张实行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
此外,虽然两种模型都隐含着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假设,但是,都将分割归因于劳动力需求因素,没有考虑到劳动力供给因素和制度因素的影响。
四、劳动力市场理论演进的启示
各学派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从最初的整体观,演变为分割观,进而演变为城乡分割观,表现为对劳动力市场的理论假设越来越接近社会现实。目前,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发育最突出的问题,劳动力市场要从分割走向一体化,关键要加快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融合,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以上理论也蕴涵着实现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不同路径和条件。新古典学派将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归结为劳动力供给方的差异,其政策含义是通过发展教育培训,提高人力资本,减少劳动力的质量差异来增进劳动力市场的融合。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则将劳动力市场分割归因于产业结构等需求方面的因素和制度因素,其政策含义是通过提高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和制度改进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刘易斯模型和托达罗模型侧重研究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将分割的原因归结为工业和农业两个生产部门存在劳动效率的巨大差别。其中刘易斯模型主张通过发展城市工业部门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托达罗模型主张通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缩小农业与非农业的收入差距,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因此,中国要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可从多个方面同时推进:第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不是以城带乡,也不是以乡带城,而是城乡的协调、同步发展,对于城市问题与农村问题、农业与工业的发展问题不能割裂处理,要有统一的规划和整体的布局。第二,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农村社区学院,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通过缩小城乡劳动力的质量差别来增进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融合。第三,提高各产业劳动生产率,在深化农业和工业改革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发挥重要的吸纳作用。第四,加快相关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产业之间的自由流动,减少劳动力流动的障碍。比如,实行更灵活的土地政策,更宽松的人口流动政策以及建立统一、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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