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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用地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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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第1篇: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范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设计理论;建筑景观

一 山东胶东半岛基本概况

(1)地理位置和基本概况

山东胶东半岛地处中国东部沿海 ,北临渤海、黄海与辽东半岛相对,东临黄海与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隔海相望,土地总面积 3万平方公里,占山东省的19%。胶东半岛地处平原,沃野千里,冬季干燥寒冷,夏季炎热多雨。本次调研的主要地区为青岛、威海和烟台地区的新农村规划设计。

(2)新农村的概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表现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人民收入水平,改善人们生存环境以及建筑改造、道路景观规划等内容。以此形成优美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3)胶东新农村建设基本状况

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是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在当前,对于城市规划建设方面有着比较完善的理论和实践,但是,对于新农村的规划建设研究是在探索中完善和前进,很多设计方面的理论都需在实践中总结。所以,目前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深入农村调研,按照当地气候条件、地域文化和风俗习惯等特点来探索胶东半岛的新农村的规划建设。胶东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经济发展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与此同时,由于该地区受到地形地貌、经济条件等各因素的影响,在土地规划利用和农村土地管理方面相对缺乏。在道路用地规划、宅基用地规划以及排水设计规划、废弃物用地规划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和人民水平的提高构成了限制和制约,所以目前对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科学化土地规划管理的要求迫在眉睫。

二 胶东地区新农村规划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通过对青岛、威海和烟台地区一些在建和完工的新农村规划设计进行了初步调研,发现目前还存在着如下主要问题。

(1)总体规划设计有待完善

此次调研中发现胶东地区某些新农村建设中道路用地、宅基用地以及排水用地和废弃物用地规划存在不合理现象,在某些社区的内部和周边出现了和社区环境不配套、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其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合理的统一的规划设计。在道路交通规划方面,有些社区中的道路性质不明确,缺乏依照社区功能分类安排路网设计;在民居规划方面,缺乏地域文化特色,房屋结构设计存在照搬城市民居设计问题;在排水用地及其废弃物用地规划上难以满足规范要求。

(2)景观设计呈现随意性

新农村规划中的景观设计是整个规划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农民精神生活需求和反映新农村审美层次的重要体现。通过调研发现有些城镇广场与社区的景观设计与整体规划风格、地域文化特色以及整体色调不统一、不协调,存在着设计的随意性和拼凑性。新农村的景观设计应将其纳入整体规划之中。

(3)农村居住环境设计单一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些地区的建设一味照搬城市小区规划模式,不能体现农村社区环境自己的需求定位,所以当前新农村的居住环境形式要呈多元发展,不能让新农村的规划设计程式化,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地制宜,这样才更突出不同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特色。只有立足于当地地理环境、文化传统、生产模式以及农民的生活习俗进行居住环境规划设计定位,真正站在农民的视角上思考设计的功能与形式问题,才能找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农村规划建设之路。

三 胶东新农村规划设计原则与设计理念探讨

(1)整体规划原则

通过对农村土地规划现状调研来看,整体规划是解决农村规划用地问题的有效途径。所以,必须要对整个村落进行统一的规划和改造,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按照农村自身的生产生活习惯,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整体规划设计的设计总体原则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规划设计要体现对农民的尊重和了解,加大土地的利用率,让居民拥有合理的交通空间、休闲广场、民生设施,使农民享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前所未有的功能与审美的满足感。要强调自然环境和人的活动相统一,使建筑与景观相协调。要以生活发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为设计指导方针。要遵循环境与资源,需求与供给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合理配置,对各项用地和基础设施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精心定位,合理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不仅要有前瞻性,同时也必须保证其可实施性及实用性原则。

(2)规划设计要体现功能满足和审美感受

通过创造宜人的生产、生活空间和优雅的文化环境,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的生存环境,同时让空间具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居住、娱乐、基础服务设施、商业服务区域、交通体系等功能空间的设计规划方面,尽最大可能体现其服务功能的满足。在规划过程中,当地的风俗文化和喜爱的视觉形象应进行艺术加工,提炼概括,形成本土文化品牌形象,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地域特征,采用统一的形式语言,使文化主题、景观形象、色彩视觉设计系统相互融合,并且要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和审美感受的统一。

(3)建筑规划设计

不论是基础建筑、文化建筑、服务性建筑还是民居建筑设计,都要对当地的地形状况、自然条件、生产方式以及风土人情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应立足经济实用、造型美观、节能、节地、节材等设计方针,设计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并富有地方特色的新型社区住宅,要在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大力推行适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的公寓式多层、高层和联户式住宅建筑,逐步控制独立式住宅。每一幢楼从设计到外装修、材料的选择,都要体现新农村新气象,充分参考本地气候等条件,比如夏季多雨地区,要注意房顶的倾斜度的造型设计以及房屋开窗大小和朝向等。要遵循节约性建筑、科技性建筑的设计理念,依照艺术设计形式美原理,给每一幢建筑赋予生命和灵魂,让建筑与生命更贴近,与自然更融合。

(4)道路规划

在农村道路规划中,要注意车行和人行两条道路,在此可采用新农村建设“人车分流”的道路规划理念。如果不实行人车分流,会造成道路的拥挤,带来安全隐患。容积率较高的社区,则尽量使农用车辆入户,在民居建筑设计时考虑设置车库。新农村社区应随着农民私家车增多而尝试设立集中管理的停车位。小区的步行系统应顺应景观系统进行设计规划,既能有效直接的达到每个片区,又能提高步道系统的趣味性及环境审美。

(5)景观规划

新农村社区着重强调社区环境塑造,把社区生活空间作为艺术研究对象,从而营造出具有园林生活情调的康居环境。将景观渗透到小区的每个角落,创造可达性共享性强的景观。要充分利用基地的自然状况,并加以研究和利用,注重空间关系的处理和发挥,使之与整体建筑风格相融合和协调,其中包括道路的布置,路面的铺砌,照明设计,小品的设计以及公共设施的处理等。社区景观规划设计应注意以下几点:1)充分考虑商业及小区的建筑﹑小品﹑铺装﹑种植等景观设计因素,处理好植物生态效益与环境功能﹑总体环境景观与局部﹑近期效果与中长期效果等等多方面的关系,力求植物景观与小区整体风格和谐统一。2)因地制宜,胶东地区地形地貌复杂,丘陵、平原、山区等地形相间分布,因此,对不同地区的土地整理要分别采取不同的土地建设规划方案。另外,注重植物品种在胶东地区的可生存性,根据植物的姿态﹑颜色和生长特性等进行不同的景观布置。注意多种多样种植形式的运用,注意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植物多层次合理搭配,注意长绿和落叶的比例协调,从而达到立面层次丰富,平面曲折有致的视觉效果。同时,以人为本,突出现代居住小区新的姿态,生机焕发,赋予新的文化内涵。3)在儿童活动场所,要创造一个清洁﹑优美同时符合儿童生理审美特点的景观环境。在树种选择时,必须注意不要选用飞毛﹑飞絮的树种,并且注意不栽种多刺﹑有毒﹑有臭味及容易引起过敏的植物。儿童娱乐设施景观一定要注意其安全性。4)地被及草地,按不同位置地被栽植品种不同,主要选择阔叶麦冬,吉祥草﹑万年青。草地可按不同的位置选用草周期长﹑耐踩踏的地毯草或黑麦草和高羊茅混种;或选用耐热﹑厚、美、观赏性的早熟禾,在早熟禾的局部位置可加植金银花等则更美。5)公建配置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要的公共建筑,应选在小区的中心位置,同时与活动休闲中心有机的结合起来,最大限度的方便服务居民,通过室内外景观空间、展示宣传空间、居民交流空间和休息空间的营造,完善公建配置,提高购物、娱乐环境的使用率。另外可布置小型休闲广场和健身场地,营造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提高社区文化品质,形成特色的公共建筑环境文化区域,扩大在社区周边范围的影响力,提高社区的知名度。

作者简介:王东辉(1963-)职务:山东轻工业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职称:教授。

第2篇: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范文

以全面开展农村公路标准化整治为载体,在全镇上下牢固树立“建、养、管并重,一建就管,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的理念,建立“标准政策明晰、人员组织到位、职责资金明确、运转考核到位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实现农村公路规范化管养覆盖率100%,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达到“畅、洁、绿、美、安”的标准。

二、农村公路标准化整治的工作要求

1、标准化整治的范围:从年起,我镇至今已纳入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并通过省验收合格的镇道和村道的建设项目作为本次标准化整治的范围,以行政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的镇道、村道进行标准化整治。

县级道路沿线村配合市交通管理部门的整治工作,负责清理侵占道路用地的农作物、群众工作以及协助做好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路名牌、管养责任公示牌、爱路公约的设立和制作由镇农村公路标准化整治办公室负责实施。

2、标准化整治的内容和标准。

整治路肩、边坡。路肩培土达标到位,宽度不小于0.75米。

路肩土方夯实硬化到位,压实度达到85%以上;路肩边坡平整密实到位,边线整齐顺直,无冲刷和沟槽。

实施会车道。对路面宽度小于4.5米的农村公路每300-500米设置一个会车道,选择视线良好的路面,长度不少于20米,宽度不少于2米,可以是两侧各加宽1米或单侧加宽2米,结构为15厘米的石灰土基层加18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整治道路环境。路田分界,排水设施到位,在公路边坡外开挖边沟,达到路田分开、排水畅通的目的;农作物、路基范围内堆积物和违章建筑清理、清除到位,道路边沟以内无农作物,无大于15cm的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影响公路环境的棚披和违章建筑物。

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农村公路与国省道及其他农村公路、机耕路交叉路口应视线良好,设置停车让行标志并在两侧设置警示桩;在沿河路面设置警示护栏;在急弯、宽路窄桥设置反光警告标志;在学校、医院等门口划人行横道线。要求各类安全设施齐全、规范、醒目。

绿化美化道路。一是在道路两侧至少栽植一排以上乔木,株距不大于6米,胸径不小于4厘米,种植在距路面0.75米以外,乔木之间和居民门口可栽种低矮灌木。二是路肩和道路边坡地种植草皮和撒播草籽。

维修道路病害。对水泥路面出现的病害维修处理到位,达到道路平整完好,无严重破碎板,无拱起、沉陷,无断裂、翻浆;无龟裂、坑槽等严重病害。

3、市级标准化整治的经费和政策规定。

标准化整治经费实行定额补助。经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验收合格的线路每公里补助10000元,其中绿化达标补助2000元,安全设施达标补助1000元,其余项目达标补助7000元。对按标准和要求实施到位并经验收合格的会车道补助2000元/道。

标准化整治与市级建设补助资金挂钩。市政府明确,对在这次标准化整治中未能达标的镇,一是采取在年以前由于路肩、绿化未达标而暂扣的建设补助资金2万元/公里,今后一律不予返还;二是年已建成纳入年省农村公路的建设项目只按6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建设资金;三是市政府增加的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300公里)优先安排给标准化整治达标的镇村;四是年度建设的项目,不按标准化建成的道路一律不予补助建设资金。

标准化整治与养护管理经费挂钩。只有标准化整治达标的镇和道路项目方可纳入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范围。按每公里每年1500元的标准拨付养护经费。对于整治工作不到位、验收不达标的镇村和道路项目一律不列入养护管理的范围、不拨付正常养护管理资金,不给予编排大中修养护计划及维修经费。

4、标准化整治的时间和验收。

时间要求。从现在起,突击20天,至7月20日全面完成全镇农村公路标准化整治任务。7月20日—7月30日为验收评比阶段,在市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评选2个“示范村”和5条“示范路”,对示范村给予一定奖励。

检查验收:在整治期间,镇纪检监察巡查组开展经常性的巡查督查活动,镇养护管理办公室分组对各村的标准化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检查,统计进度。对符合申报验收条件的道路及时报市验收。

5、标准化整治达标养护经费。整治验收合格的乡、村道列入正常养护范围,未通过验收的,由各村自行解决养护费用。每年每公里的养护经费为1500元(路肩宽度75厘米),养护经费拨付与养护考核结果挂钩。

三、农村公路规范化管养的工作措施

1、组建农村公路规范化管养机构

2、蹲村干部协助、督促村级管护整治工作。各村村支书负总责,村主任兼任各村道路管护路段长,负责日常管养中的矛盾协助处理和管养人员考勤考核管理工作。每村按6-8公里配备一名管护员,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保洁、清障及绿化维护等日常养护工作。

第3篇: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范文

总体思路:突破旧有传统,打破村庄界限,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新农村规划,高度集中居住,建设较大型居民小区,同时进行多种综合性的管理、服务、生产设施建设。

现以我们太和县倪邱镇为例来简介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同步的模型进行分析:

1.集中居住的基本思路:我镇现有人口5.3万人, 146个自然村,13个行政村,6.6万亩耕地,如果不搞规划,即使按户均居住面积200平方米计算,全镇用于居住的面积不少于4000亩,如把旧宅、荒宅、旧沟塘都计算进去,总面积会达到10000亩,这明显是巨大浪费,如按当前一般的新农村规划模式,每行政村设5个居民区,在全镇规划约70个居民区,每个居民区居住700人,每户一套房,120平方米,2层建筑,则根据一般标准,一个小区将不少于30000平方米,也就是45亩地,全镇将需要3000亩耕,比传统的居住模式仅节约1000亩耕地,如果一步到位,实行城镇化,可以在全镇建设一个居民小区,建成10层楼房,和当前城市居住环境一样管理,人均住房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则只需耕地约1500亩,这样大大节约了土地资源可比传统的居住用地减少2500亩。

2.集中居住的优越之处:集中居住除了节约了大量居住面积外,还可节约更多的其他资源:第一,集中居住可以节约50%以上的乡村道路用地面积,可以节约更多的电线铺设用地面积、垃圾处理用地面积、学校用地面积(当前农村学校更多的情况是教室多,学生少,撤销学校又会导致部分学生不能就近入学)、行政、卫生、治安等机构的建筑用地面积。第二,集中居住将节约大量的基础建设成本:输电线路将大幅度减少,道路规模可以大幅度减少,学校、机关等集中服务机构将大幅度减少,第三,集中居住还可大大减少管理成本,可以用更少的老师、警察、公务员、清洁工等服务与管理人员。第四,集中居住还可以更好地发展农业产业、工业产业或第三产业。

3.集中居住的基本要求:这是关键环节,没有这个环节,上面的构想就成了空中楼阁,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施行:一是把居民区选在人心趋向最好的地方。首先把居民区规划建设在原来的镇政府所在地,在集镇原有规划基础上进行拓展,可以取得大多数人的心理趁向,能够更快地凝聚人心。二是快速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区的吸引力,有效促进人口向居民区集中。坚持做到建设规模化、设施配套化,全面提升居民区的品位,使居民区水、电、路畅通,信息网络宽畅快捷。安全设施齐全,至少要建成合格的雨污分流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农民公园、体育健身场所、车站、停车场、超市、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简而言之,当前一般县城应有的社会服务与管理机构均宜相应建成。三是建成与之配套的管理体制:可以设想建成县直辖居民区,取消自然村、行政村、乡镇概念,直接参照县城区的社区进行管理。

4.集中居住的操作方法:根据各地当前集中居住程度不同及经济水平等各种因素,可以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操作方法:以下方法可以单项使用,更多地应是多项同时应用:一是利用当前国家的土地政策,加大土地流转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以土地招商,实现土地合理流转,积极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基地,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这一方面使土地及时转换成资金,使集中居住建设所需资金得到一部分补充,土地的规模流转可同时改变居民的生活方式,从以前的个体生产向规模化生产过渡,从上地从事综合生产活动的农户,变为从事专业生产活动的“上班族”,由此可以最终确立乡下农民与城市市民同样的生活方式。二是整合政府建设扶助资金,集中进行建设使用,在不违反国家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可以把农业建设、扶贫开发、民政扶持文明创建等多种资金进行整合,统筹使用,这样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避免各部门独立操作所产生的不配套、不适应等多种敝端。三是适当调整针对市场投资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政策,使资本流动更快更多地流向新农村基础建设之中。四是快速促进城乡融合,消除城乡差异,对于农村大型集中居住区,可以尝试实行和城市居民一样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城乡二元管理差别,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可以把农村大型居民区建成城市的卫星城,使之与中心城市拥有十分快捷的交通流动速度,使其能够享有和城市人一样的就业、生活、安全、学习、就医等保障福利。

第4篇: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范文

——农经工作总结

我镇在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中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目前,我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势良好,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   基本情况

《合作社法》颁布前,我镇就已建立有不同形式的农民专业协会,自XX年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至今,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7个,今年正在办理的5个,其中有三个村干部领办,合作社成员达到800多人,其中农民成员730多人,带动农户10000多户。其中金坝的虾蟹、陈浅的大米等六个产品已通过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金坝村在合作社基础上成立了资金互助合作社,并获省级先进合作社称号。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保障

     对于这项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组”,由镇长李长华任组长、分管农经的人大主席方世平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经站站长担任。镇长李长华等领导多次深入合作社指导工作,了解情况,宣传党在合作社工作中的政策法规,鼓励广大社员放心、大胆开展工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增强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的决心。

    2、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推动合作社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认真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培训。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构建科学的运行机制。我镇农经站及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材料送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时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

三是抓好典型示范,带动全镇协调发展。

3、制定优惠政策,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在县规定简化手续,减少费用的基础上,我镇经管站制定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施意见,开展宣传合作社好的做法和经验,还为办社农民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如与工商部门协调及章程的制定等。二是争取信贷支持。帮助合作社与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协调,争取一定的信贷支持。

    三、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工作打算

    我镇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世纪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措施来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最有效的手段来抓,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切入点来抓,认真总结经验,树立一批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一是对已注册的合作社加强引导,强力推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环境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我镇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特点,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舆论氛围,消除群众疑虑,坚定群众参与合作社的信心。三是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强化内部管理,构建科学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从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支持。

                农村土地流转

今年以来,为大力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业的规模经营,积极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异常活跃。为推动此项工作开展,按上级要求,我镇建立了流转服务大厅,并做到人员到位、各项制度上墙,配备办公电脑,做到及时收集信息,并做到档案齐备。

一、基本情况

到2009年7月为止,我镇农用地流转面积为9619.9 亩,其中由外省市农民租用的面积为1500亩,用于退耕还林用地流转面积为2519.4亩。农用地采用流转方式用于建设用地的面积约为5600.5亩,其中镇村组道路用地为103亩,圩堤建设用地为30亩,县工业园区流转面积为5300亩,集镇、中心村用地面积为114亩,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3.5亩。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由农民直接与用地单位签订流转协议的有68户,流转面积为1033.5亩;由镇、村与农民签订流转协议的有1137份,流转面积为5350亩。我镇建立了土地流转百亩示范片。

我镇农用地流转于一产的流转费平均每年每亩约80至200元,农用地流转于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费约为每亩800元。截止2009年3月,县、镇财政共拨付土地补偿金约5000万元,涉及土地使用面积约为5300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存在较多不规范的情况。在我镇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中,由于没有完全严格地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出现一些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情况,主要表现为:

1、除道路建设搞土地流转外,在其他项目建设中也存在把农村土地由农用地向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做法。

2、承包地的流转合同不规范,没有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个别地方发生不与农民签订书面协议的做法,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得不到尊重,还发生“一田两证”的情况。

3、少数村组土地流转工作缺乏公开、透明的办事机制,进入流转程序的承包地面积、补偿或收益情况等重要信息,在流转过程中没有加以公布。共3页,当前第1页1

4、农民在流转中获得的收益较少。除农民之间自愿的流转补偿外,补偿的标准较低,每亩收益低于土地本身价值的附加值或我镇的农业增加值。集体建设用地占用承包地,个别村组也没有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

5、镇农经站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没有完全发挥其管理职能。

三、主要做法

(一)加大力度,学习宣传。

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工作上要注重面向两种对象,一是面向广大农民,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和多样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对于这部关系他们切身利益法律的知晓率,增强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二是面向镇、村、组干部,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宣传与学习中要让广大干部明确几个重要的观点:一是农村土地不等于农村耕地,它包括有宅基地、公共用地、自留地、耕地及非耕地(含杂边地、河道);二是在土地所有权性质上,农村的土地除国有以外,都是农民集体三级所有;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财产权利,可以用货币来量化;四是除法定征用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外,不得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地,不得以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方式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地;五是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一定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其中“依法”是第一位的。

(二)稳妥推进,保障权益。

1、在经济大开发、大建设的形势下,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首先要正确处理土地承包工作与经济建设用地的关系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批项目、制定政策、落实规划时,要重视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维护农民的承包经营合法权益,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统一起来,重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的一致性。

2、农经站要经常性地开展关于农村土地用途变化情况的调研,实事求是地解决土地承包与流转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做好农民在土地承包权益方面的代言人,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

3、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工作。首先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我镇有关土地和流转方面的实施办法;其次要适时调整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补偿规定,尽量从保障农民权益的角度,适当提高现行流转的补偿标准;三是坚决纠正实际工作中各种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做法,把农村土地全部承包到户,把承包经营权证全部发放到户,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第二轮土地延包的其他遗留问题。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议及时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范围及操作程序,构建适应市场化及农村实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同时要建立流转台帐。要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体现土地经营权流转中自愿原则。流转时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由县农委统一印制的流转合同范本,报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土地流转的期限应由双方协商约定,但最长的期限不得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应签订流转的合同,以合同的形式将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流转合同应标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流转期限、流转土地的用途、流转价款以及违约责任,使双方一旦发生纠纷,调处有据。

农业产业化

我镇农业产业化工作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总体目标,以新农村建设为总揽,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基础,以打造全省水产养殖基地为突破,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扶龙头——壮基地——兴特色——保增收”的工作思路,坚持走产业化发展农业、标准化组织生产、特色化致富农民的路子,大力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镇实现农业总产值800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0%;新增农业种养大户20余户,畜禽规模养殖场52个;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面积2200亩;有三个特色产业村:杨庄村、汊河村、金坝村;金成米业为市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达诺乳业获得无公害产品认证;杨庄村为省级专业示范村。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府职能,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抓领导。党委、政府调整了农业结构调整及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二是责任制推进,把农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的中心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层层分解目标到村和有关部门,落实到人,保证了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健康运行。三是通力合作,搞好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业结构调整的科技、信息、资金、物资等服务体系,政府各有关部门都拿出了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的具体措施,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搞好服务,共同为农业结构调整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2、抓引导。为巩固我镇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成果,使农业产业化保持持续发展,不断壮大规模,镇党委、政府以培训青年农民为重点,向种养殖大户无偿提供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镇上成立了技术服务培训办公室,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召开种养殖业技术培训会。

3、抓服务。一是技术服务。 二是物资服务。搞好各类优质农资的送货下乡服务。三是销售服务。拓宽销售渠道,进一步探索“龙头+农户”或“企业+农户”的产销紧密链接的新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健全镇、村两级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共3页,当前第2页2

(二)、大力培植扶持主导产业,打造区域特色产业

镇党委、政府结合各村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在稳粮增收的前提下突出“一村一品”建设,逐步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带。

(三)、全面加快基地建设,力促产业化呈现亮点

以基地为依托,突出抓3个基地的建设,使我镇的农业产业化呈现了亮色。一是抓陈浅村的农业机械化基地建设。二是抓汊河村水产养殖基地建设。三是抓杨庄村芦蒿基地的巩固发展壮大。

              

(四)、切实增加农业基础投入,增加农业发展后劲

1、加大农业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第5篇: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范文

――中国农村地区的城市化整体设计

小桥流水,百十户人家;男耕女织,百十顷地抱娃娃;天慈人和,粗茶淡饭有文化;天虐人恶,官抢贼盗咽泪花。上述中国传统农村生存方式,已经反反覆覆走了几千年了。它还能够继续走下去吗?它还应该继续走下去吗?

毋庸置疑,中国面临着严峻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目前国家主动的应对之策是发展小城镇,被动的应对之策是允许或容忍部分农民进城打工。对于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传统农业大国来说,如何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民的城市化,农村的生态化,既需要稳妥的步骤,也需要积极的创新。令人鼓舞的是,一段时期以来,从国家到地方,许多省市都在积极进行农村城市化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大量成功的经验以及失败的教训。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从创新角度继续探索农村城市化的途径和方式。为此,笔者在“建设百个千万人口大城市”的远景设想,以及“建设生态庄园”的微观设计的基础上(参阅笔者《建立100个1000万人口的大城市》、《生态庄园(农业生态城市)――未来中国农村的希望》等文),进一步提出“撤村进市,一步到位”的社会发展战略,即农民的出路就在于消灭小农经济的过时的农村,而没有农村的农业才能创造出更先进的生产力,这种战略涉及到中国平原地区的城市化整体发展,亦可借鉴到偏远的山区。

一 、农村城市化的标的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农村城市化,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农民所享受的国民待遇与市民平等,同样享有退休养老、医疗保险、失业帮助、贫困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国家义务教育(包括义务培训)等基本国民待遇,以及议政、参政、从政的公民权力,例如平等地参加公务员聘任考试。二,农业生产方式和技术水平与城市的工业生产技术及其管理服务水平相当,即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及其管理手段实施农业生产。三,农村的居住生活设施与城市的市政服务水平相当,同样要有便捷的交通和通讯设施,以及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

也就是说,农村城市化进程的目标,实际上是要消除长期存在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工业与农业差别,因为这三大差别造成了人类社会的分裂和对立。事实上,农业从本质上来说,它实际上是一种利用太阳能的产业,亦即把太阳能加工转变成为生物化学能的工作。因此,当农民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从事太阳能转化的工作时,他们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落后生产方式的农民,而是先进的高科技的太阳能工人,“农民”这个名词也不再是代表着二等国民的身份词。

与此同时,在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的同时,随着农业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农业能够吸纳和容纳的劳动力也在不断减少,这部分农业分流劳动力总量在我国高达数亿计。因此,农村城市化的第四个重要内容,就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农民向非农业工种转移,以及农民生存素质和技能向城市转移。

二 、正在行进中的农村城市化途径

1 、农民以个体形式进城打工,逐渐融入城市,成为市民。目前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是,农民分享社会现代化的强烈欲望及其无序、无助的流动,进城农民的素质不适应城市生活和就业;以及城市政府对进城打工农民的歧视与排斥,不断地清除“盲流”、“三无人员”(他们实际上就是农民的代称),设置户口篱笆、证书篱笆,限制农民在城市里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

2 、农村就地城市化,一些富起来的农村(通常是靠近城市、土地升值的农村,以及非农业或乡镇企业发达的农村,农业现代化水平高的农村),对原来的农村生活结构就地进行城市化改造,农民住进楼房,农民享受自己给自己的养老、医疗等类似市民的待遇。这种农村就地城市化的发展方向,即建设农业生态庄园,其重要标志乃是农村生产和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3 、县改市,县的行政管理结构转变为市的行政管理结构,由城市政府管理农村事务。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所谓县改市,改变的重点是基层干部或公务员的待遇及其官名,并没有触动原有的农村、农业、农民状况,三农问题依然存在。

三 、“撤村进市,一步到位”农村城市化战略

1 、规划试点,让我们以河北省高阳县的情况为例。

高阳县地处华北平原西部,面积472平方公里,人口32万,耕地50万亩。年降水量522毫米,多大风、热风。历史上有高阳国,汉代设置高阳县。历史名人有抗战将领佟麟阁、表演艺术家盖叫天。名胜有留法工艺学校旧址。土特产有高阳布。

在这样一块东西和南北长度不超过30公里的土地上,完全可以在短期内(3~5年左右)把所有的人口都搬迁集中到中心城市区内,撤消原有的村庄、集镇和乡镇的管理机构及其用地,转变为城市居住小区以及社区管理模式。由政府承认农民为太阳能产业工人,与其它城市工商业从业者的身份一样,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搬到市区居住后,距离其原承包地最远不超过10公里,利用现代的交通设施,可以很方便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此外,也可以考虑建设一条环形农民居住带(包括环形公路,以及相应的市政服务设施;处于此环形带的原有村庄,可适当保留或充分利用),这样农民与其所承包土地的距离,将缩小到5公里之内。

自愿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民,可以将其所承包的土地出售给市土地管理部门,或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出售、转让给其它的土地经营者(农业大户、畜牧业大户);同时获得由市教育部门提供的在非农业领域就业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以便顺利地从事其它的工作,并享受平等的市民待遇。

2 、全境土地功能整体规划

市区规划。第一期市区面积控制在10平方公里面积之内(3×3公里),第二期市区面积控制在30平方公里面积之内(5×5公里)。市区土地的主要功能是供工业、商业、住宅、行政设施、公用服务设施(包括水、电、燃气、通讯、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厕所、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教育和培训设施使用。对于那些具有盈利性质的用地,采取公开招标或拍卖程序,收入归市政府所有。

太阳能产业区规划。50万亩耕地,其中10万亩逐步建设成高效农业区(以温室种植和养殖为住,水资源重复利用)。其余40万亩为传统农业区,其面积可视发展情况逐渐缩小。

生态环境规划。全境其它土地,除道路用地之外,尽可能多保留原有的河流、湖泊、池塘、湿地和自然林地,同时发展适量的经济林地和畜牧草地。

3 、道路规划

市区道路,采用中心放射与周边环绕相结合的设计理念。其中一个需要注意并处理好的问题是,马路宽窄与商业区繁华的关系。当马路过宽而且来往车辆过多的时候,马路两侧就难以形成整体的商业区。为此,宽窄马路应当交错设计,宽马路主要用于汽车通行,街道两侧以写字楼等建筑物为住;窄马路主要供行人步行,街道两侧以商业、服务建筑物为住。

全境道路及公共交通服务,应能够适应并满足居住在市区的农民到田地耕作和收获的需要。例如,早晚班公共汽车,农产品运输服务等。

过境道路,应有利于本地与周边县市的交通往来,以及有利于本地与远方大城市的沟通。

4 、生态环境规划

水资源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污水处理。

空气资源规划,风能资源开发,大气污染防治。

工商业污染防治规划。

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

生态植被规划。

四 、钱从哪里来

实施撤村进市、一步到位的发展战略,需要大笔市政建设资金和政府国民待遇支出,这笔钱从哪里来,用何种途径筹集?

1 、土地升值。事实上,城市化的进程,也就是土地迅速升值的过程;城市化进程越充分,其土地升值的幅度也就越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升值的利益,不应当被少数人以权谋私,而应当成为本地所有成员的共同财富,并主要用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2 、劳动力升值。城市化进程,同时也是国民素质迅速提高的过程。国民素质既包括社会道德素质,也包括国民现代化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能力提高。也就是说,素质国民素质的提高,其劳动力的价值也在不断提高,每一个人创造的社会财富和消费的社会财富也在不断的增加。

3 、知名度升值。除了那些有特色的地方之外,我国大多数传统的小县城,以及传统的小村小户,其在本县境外的国内外知名度非常低,显然这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因此,当一个传统的县,整体转变成为一个工农业一体化的新型城市时,其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必将迅速获得整体提高,并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4 、争取国家贷款支持。

5 、争取或吸引联合国相应机构资助、世界银行贷款等境外资金。

6 、吸引企业投资。

五 、需要提前注意和处理好的事项

1 、首先要大张旗鼓地转变观念,实现国民待遇平等,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是公民,都享受平等的公民待遇,这是彻底解决三农问题、迅速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的关键所在。

2 、积极探索这种新型城市的管理模式,创造出一整套高效、民主、以人为本的政府和社会管理机构及其管理方式,降低行政管理费用,提高民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和能力。

3 、在实施撤村进市战略的同时,要高度注意保留那些具有历史文明价值的名村、名镇,在保护的同时要有规划地开发其旅游资源。为此,有必要开展评选名村、名镇的活动。

4 、处理好由此而引发的各种新问题和连锁效应。

5 、设立常住人口管理模式,凡本市常住人口均享受市政府提供的同等待遇及其相应权利。尊重并欢迎外来人口在本市发展,保护其正当合法利益。外来临时人口,凡连续居住若干年(可设定为5年)并有固定职业和收入,在自愿的情况下,均可成为本市常住人口。

6 、教育先行,规划先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及其综合效应。

六 、“撤村进市、一步到位”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在其它地区的推广

1 、这种模式首先可在面积比较小、交通便利、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县进行推广。

2 、在条件适合的地方,可以考虑由若干个县合并建设成为一个中等城市(例如,山东省和河南省交界处的梁山县、台前县、阳谷县可以合并成梁台阳特区,参阅笔者《中原社会特区――中国社会在21世纪的重构》一文)。

3 、面积大的县、山区的县、交通不便的县、经济不发达的县,可以采取人口适当集中的方式,撤消人口少、生存条件恶劣的村落,加大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还原的力度。

4 、中国现有近9亿农村人口,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人口还没有能够享受到与城市人口同等的国民待遇,他们的农业生产方式还相对落后、生活方式还不够便利和符合环保要求,这既有历史的原因和客观自然条件差异的因素,也有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和落后观念的因素。

第6篇: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范文

一、中心城区规划及各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中心城区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市、区两级政府对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了保障工程顺利开展的各种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主动为项目建设搞好服务,建设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克服建设资金不足、拆迁难度大、地震灾害发生、雨季时间长、施工材料供应紧张等困难,扎实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中心城区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规划编制。完成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暨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修编)》并于年4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编制完成了北部区14.1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启动了中心城区南部9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加大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力度,先后启动了北部区市政规划、14公里河景观规划、4.6公里东南旅游环线景观规划、主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心城区城市景观规划、主城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竖向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形象设计(城市特色研究)等一系列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本轮规划修编中,将原规划中位于市区北部的工业园区调整至木乃河,并将工业园区规划为普洱茶加工科技园区、-物流中心的“一心三区”总体布局,充分体现了城市规划的科学性、严谨性,是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普洱、和谐普洱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文化中心完成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北京建筑设计院的设计方案为中标方案。整个文化中心以“一院六馆一中心”,即民族大剧院、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科技馆、全民健身中心为主体格局。预计建设总占地375亩,建筑面积77072平方米,广场景观面积18155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估算2.6亿元。在各项工作中,由云南省设计院地质勘察分院进行的地质勘察已完成进尺2258米;中心建设的工程监理、桩基、土方回填的中标公司已进场施工;完成高压线、变压器安装和建设土地“三通一平”,回填10万方土;完成设计试桩13棵,打桩试桩28棵,地表平压试验正进行中。目前共完成各项投资500万元。

(三)行政中心建设项目。行政中心已完成报批手续,总建设规模49597.16平方米,占地约300亩,投资估算15835.56万元。已确定设计单位和地质勘察单位,正进行初设方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和上报审批工作;此外,项目建设用地的拆迁工作正积极推进,完成了原种场农民工安置点建设前期工作,以及2.5公里部队军用通信线路拆迁改道架设、万掌山林场木材加工厂、森源木材加工厂、果树良种场出租地、龙王井水厂折迁补偿和场地回收等工作。目前,项目建设工作发生前期费用309.78万元。

(四)动迁小区建设项目。动迁小区由大连市政设计研究院进行概念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开发的详细规划设计已完成,规划用地为510亩,其中:住宅用地248.4亩,公共建筑用地108.15亩,道路用地79.2亩,公共绿地74.25亩,容积率1.11。目前,一期建设用地征地款已拨付到村民小组,建设用地预审资料已通过省国土厅审批。完成建设用地土方回填10万方,共完成工程投资298.8万元(不含征地费)。

(五)普洱茶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云南普洱茶交易中心的建设已得到云南省商务厅批复,云南普洱茶协会同意使用“普洱茶”名称组建“云南普洱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对公司名称给予预先核准,同时,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在普洱市设立国家级普洱茶质检中心。普洱茶交易中心项目规划占地646亩,投资建设分两期,一期占地250亩,概算投资1.96亿元。目前正进行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按项目程序上报等工作。

(六)师专新校区建设项目。师专新校园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由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进行,项目规划占地397亩,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估算投资4.1147亿元。总体规划方案和修建性详规方案经多次修改、优化,已通过市规划局的审批;新校园及学苑花园建设用地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省环境保护局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目前正进行新校园建设单体设计、管线图设计及林地征用工作,完成工程总投资3574万元。

(七)职业教育集团校区建设项目。职业教育集团由中水集团昆明勘测设计院完成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详规工作,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880亩,实际规划用地474亩,估算投资3.3亿元。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完成选址区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选址区上游塌土坎水库安全性评估工作基本结束。目前为止,完成工程总投资4713.2万元(含土地征用费4560万元)。

(八)河道治理与截污干管建设项目。河道规划治理约16.053公里,预计总投资1.5亿元,第一期投资3500万元。治理工程委托大连市政设计研究院、普洱市水利水电设计研究院进行规划设计,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进行第一期河河道改造放线。目前共完成工程总投资1806万元。

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投资概算4546.24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管道54.062公里、改造管道687米和1928座污水检查井,5道拦污闸门的建设。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招标工作,一期工程将于年12月10开工,年12月30日完工,主要建设污水管网14.421公里,污水检查井429座,跌水井4座,预计投资1221.93万元。

(九)路网建设项目。在本轮规划建设中,主要计划建设城区道路11条,全长18485米,预计投资额28722万元。目前已完成北部区白云路、石龙西路、石龙东路、茶城大道北段、8号路延长线、茶马文化街、滨河北路;南部区东南旅游环线(城市花园段)、团山路、师专1号路等部分路段的设计、招标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投资6418.12万元。其中:白云路东段、西段已完工交付使用,完成投资2645.12万元;石龙西路完成道路路面、灯光、绿化工程,完成投资743.4万元;北部区1号路完成投资552.6万元;石龙东路完成投资140.6万元;茶城大道北段完成投资40万元;8号路延长线,完成投资102.8万元;茶马文化街完成投资45万元;滨河北路完成投资1806.20万元;东南旅游环线完成投资12.6万元;团山路完成投资322.8万元;师专1号路完成投资7.0万元。下一步计划开始北部区1号路、8号路及延长线、石龙东路和南部区师专1号路的建设工作。

二、中心城区建设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宣传工作与工程建设需要还存在差距,部分干部群众对中心城区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局意识不强,疑虑较多,顾虑较大,认识较狭隘,没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

(二)城区土地所有权属结构复杂,给土地的协调和征用造成困难。

(三)居民拆迁安置工作难度大,不可预见因素多,制约了工程建设进度。

(四)本轮中心城市规划、建设所涉项目多、工程量大,而我市市、区两级政府财政相对薄弱,给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规划和使用带来一定困难,制约了中心城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

三、对下一步做好中心城区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协调,保证完成目标任务,当前,应着重考虑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心城区建设关系到今后普洱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走向,关系我市“世界茶源、中国茶城、普洱茶都”大品牌的打造和全面构建和谐普洱、平安普洱整体战略部署的完成。因此,要提高认识,把中心城区建设摆到全局的高度来抓,全力以赴,形成合力,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打造新城区;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城区建设指挥部的领导,增强指挥部和各项目处的技术力量,切实抓好有关技术方面的工作,确保中心城区的建设顺利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中心城区建设规划、方案、部署等,分不同层面,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全市上下广大干部群众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打消部分干部群众认为中心城区建设在市郊,离家路程较远,上下班不方便,安于现状和对中心城区建设抱无所谓甚至是抵触态度,促使大家共同为中心城区建设献计献策,自觉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

(二)注重细节,进一步完善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工作,要按照适度超前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品位的原则有序进行。文化中心、行政中心、动迁小区、普洱茶交易中心等几大块,要综合考虑、统一规划,做到深入研究,科学论证,尽量完善。一是要优化和整合规划,使中心城区建设规划与城市发展、城区框架拉大相适应,使中心城区的建设与全市总体城镇建设及远景规划相适应;二是要搞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划,使之与中心城区建设同步进行,如水、电、道路、通讯、消防、排污、公厕、垃圾处理等等,特别是地下管网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要求,予以长远设计和完善,避免二次开挖,重复建设,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和损失;三是要注重城市建设品位,体现民族特色、城市特色。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和普洱茶交易中心在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我市各少数民族杂居的特点,在建筑色彩、艺术雕塑、人文景观等方面把行政文化和普洱茶文化、民族文化有机结合,体现我市“绿色普洱、生态普洱、文化普洱”的特点;四是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统一规划,连成一体。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要通过中心城区建设,带动三家村、曼窝村、嘎龙村等村社的新农村建设,使城区周边村社在此次城市规划中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

(三)加大力度,尽快完成土地征收和流转。土地供应不足,是目前中心城区建设的瓶颈问题,要想方设法、多渠道解决。加大与涉及中心城区建设土地征收的单位、村(社)特别是军队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尽快解决土地流转和征用问题。由于土地供应指标的紧缩,省上下达我市、区用地指标有限,但在本级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时,要向中心城区倾斜,近期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指标用于中心城区建设。在可使用土地中,优先用于道路建设与搬迁安置用地的需要,确保中心城区下一步建设顺利进行。

(四)重点突破,依法做好搬迁安置工作。通过重点突破的方式,组织工作组,进驻三家村、曼窝村、原种繁殖场等搬迁安置较为困难的村社和单位,认真地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图,耐心仔细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在安置、拆迁中,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被征地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保障群众根本利益,杜绝因搬迁带来的上访、闹事等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要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培训工作。各地新城区建设的经验表明,只有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培训工作,新城区建设才能消除后顾之忧。建议结合新城区全面发展的需要,大力培训失地农民,提高他们的文化、文明、技能素质,实现农民向职工、村民向市民、农村向城市的转变。

(五)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中心城区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项目多,工程量大,全面实施规划,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要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和途径,积极筹措,切实解决。一是整合、利用好各类政策、资金。在使用好目前争取到的资金、政策的同时,积极向省里争取更大的政策、项目支持,如获得在控制区范围内土地出让金、配套建设费免除上缴等,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二是做好原有财产处理。原财校、技校、农校、林校的财产包括土地、楼堂馆所等,在适当的时候,要及时通过市场拍卖转让处理,汇集资金,合理使用;三是坚持经营城市的理念,招商引资。切实搞好商住业的开发,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确定开发商,引入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把更多的资金吸引进来。在开发上,要严格把关,使开发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整体规划和使用功能要求。同时,要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督管理,严格财经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合理使用,避免出现“建好一座城,倒下一批人”的悲剧。

第7篇: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范文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对策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土地资源的制约。因此,在小城镇的建设中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小城镇作为一种经济活动高度集中、土地产出巨大的空间集聚点,本身就是集约利用土地的一种方式。但,由于种种原因,近几年的小城镇建设用地效率低下,造成了耕地锐减及一系列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的问题。

1、小城镇建设中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

1.1 土地利用散、乱、差。用地结构不合理

小城镇土地利用缺少统一规划和管理,用地相当混乱。从土地所有权来看,目前有集体、企业、个人等多种用地权属;从用地结构上看,有村庄建设用地(分为公建、工业和居住用地)、非村庄建设用地。小城镇建设用地比例失调,工业、居住用地比例偏高,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比例相对偏低,尤其是绿化、道路用地十分缺乏;从土地空间利用来看,用地布局不合理,建设,居住、公建用地相互混杂,甚至出现互相影响、相互干扰的现象;从住宅安排来看,布点分散、占地面积较大。小城镇的用地结构反映了目前小城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些公共服务设施还不完善,工业生产落后,环境效益差,出现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

1.2 土地利用重平面、轻立体。集约程度过低

目前,我市的小城镇建设中呈外延平面式扩张趋势,忽视土地的立体开发利用。在土地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对土地使用者产权只有一个大致的区位和粗略的边界,没有立体空间的硬约束,地上、地下的空间界限模糊,造成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城镇化水平低,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等还比较落后或不完善,土地开发利用程度低(如容积率低,平房过多以及用地结构不合理等)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低,成为一个没有多少内涵、特色、功能的“城镇壳”。

1.3 重增量、轻存量

对旧镇区改造和城镇土地的再利用的重视不够,导致对旧镇区改造和城镇土地的再利用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造成小城镇建设占用大量耕地,造成旧镇区土地利用率不高,出现旧镇区土地的低效利用甚至土地的闲置。据统计,这类闲置土地占小城镇总面积的比例约为5~8%。

1.4 改变规划功能。发展以牺牲耕地为代价

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把农村城镇化错误地理解为土地非农化。同时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疏于管理,甚至忽视国家法规,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随意改变规划用地功能,造成城镇化吃掉大片农田。小城镇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增量土地的发展,忽视土地潜能的挖掘,也就是说重外延、疏内涵。近年来,小城镇的迅猛发展中,新增建设用地80%以上,为扩展城镇周围建设用地,大量的良田沃土成为建设用地,有的地区甚至占新增建设用地的60%以上。小城镇建设缺乏有效的土地规划,建设显得杂乱无章,不但造成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而且严重制约小城镇用地综合效益的发挥。

1.5 土地资源利用盲目粗放。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得到一定的发展,小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和人均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城镇人均用地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城镇人均用地与城镇规模等级成反比。由于一些地区缺少有效的节约用地的合理调度及约束手段,一些小城镇不综合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贪大求全,盲目追求大广场、宽马路,在土地的征用时缺乏科学规划出现了多征、多占,甚至征而不用、占而不用、好地劣用、非法租用等粗放性用地状态,致使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2、问题产生的背景

土地非农业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伴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扩大和耕地面积的减少。城市市区在总体上急剧扩张的同时,城市的人口、工业、商业先后在城市中作由内向外的离心迁移,即城市郊区化过程,在国外又称逆城市化过程。1999年初有关专家在对当年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进行分析时指出:我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城乡二元结构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得重要因素,如果我国城市化水平能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即提高12.1个百分点就可增加1.5亿城镇人口,增加1.5万亿元的内需,带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完善。专家们一致认为加快小城镇的发展是促进潜在经济增长的拉力极大、效用较长、收效极佳的方法。总之,在我国加速小城镇的发展己成为当务之急。从耕地保护角度来看,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都把农地整理和村庄整理视作重要的土地利用潜力源。尤其是以并村定点,建设以小城镇为中心的乡村整理,通过对空出的旧宅用地的复垦利用,大大节省了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了农民的耕地面积。因此,为加强小城镇的耕地保护、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总体目标,必须加快小城镇建设、完善用地规划。

3、科学利用小城镇建设用地,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1 协调两个规划。完善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

土地管理法明确要求“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要依照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村的用地规模”,“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用地规模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合理、科学的编制。因此,小城镇建设规划部门在编制规划时,一定要和土地规划部门沟通和协作,科学合理的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并且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制约作用,实现用地的节约化、合理化。高起点、做好小城镇建设规划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关键。小城镇建设规划应有效地做到“三个集中”,即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工业向小区集中。因此,要做好城镇体系规划,必须做到:明确小城镇未来的发展重点,科学、合理的确定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小城镇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做好小城镇建设规划的修编。

3.2 合理确定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城镇建设规划必须依据城镇的规模。城镇规模一般包括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而人口规模又是用地规模的前提。因此,合理预测城镇未来的人口增长尤为重要。在小城镇人口预测的过程中,要考虑到的因素很多:①政策因素(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提倡少生、优生控制人口的盲目增长);②地域环境因素(含地理因素、交通因素、水源因素、自然灾害因素、资源因素等);③农业生产因素;④产业(工农业和市场环境)发展因素;⑤政治因素。在预测人口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的影响,以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为预测依据,以环境容量分析校核。在人口规模确定的基础上,按照建设部规定的规划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用地指标,但必须保护土地资源,严格控制人均建设用地。

第8篇: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范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倡议书,倡议书具有响应者不确定性的特征。倡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农村修路捐款倡议书,欢迎阅读!

农村修路捐款倡议书1亲爱的全村兄弟姐妹们:

我们村,在新农村建设的道路上,由于基础薄弱、资金匮乏形成交通滞后的问题,给村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带来了诸多不便,也严重阻碍了我村的经济发展。因此,多修几条村道,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已成为全村上下的共识,也俨然上升为全体村民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

值得庆幸的是,今年,恰逢上级政府为我们村拨款用于土地整理,这是我们建设道路的最佳时机,但该资金不能用于道路用地的地皮补偿。由于修路将造成部分村民土地的较大损失,为减轻这部分村民的损失,仅依靠村财进行弥补则资金有限,可能会造成修路无法正常施工。因此,必须紧紧依靠全村兄弟姐妹的力量,凝聚合力,捐款捐地,才能共建美丽新村。

为此,我们谨向本村兄弟姐妹倡议:修路是关系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是造福子孙的大业,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有钱出钱,有地出地,为我们村的道路建设慷慨解囊。浮云游子意;落日故园情。希望在外务工经商有实力的村民能鼎力相助,献出一份情,父老乡亲不胜感激!道通则人兴;路通则财旺。在家务农经商有收入的村民应以大局为重,尽责尽力。修桥造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福地村的未来一定会因为你们而更精彩!

全村的兄弟姐妹们,让我们团结一致,共谋大业,一起行动吧!

农村修路捐款倡议书2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全村父老乡亲们:

当今国家形势大好,经济飞速发展,试看周边的村庄都迈上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奔上了小康。虽然,近年来,在全村父老乡亲及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本村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风文明、村容整洁”工作目标,经过全村人民的共同努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但由于我们村基础薄弱、资金匮乏,交通不畅、设施不全,优势不明显的现状并未彻底改变。特别是交通滞后的问题尤为突出:__年刚刚拓宽硬化的村主干公路。经去年和今年连续自然灾害,导致了我村通村公路严重损毁,坑洼不平,车辆出入困难,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且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道路的不畅已严重地制约了人民生活的改善提高,延缓了本村经济发展的进程。村主干公路硬化的建设,是破除交通瓶颈、提升村中优势的关键之举,是本村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是村中门面的重要体现,将为我村新一轮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们要抓住目前国家政策向农村倾斜的有利契机,将村主干道路恢复重建列为这次工作的重中之重,捐资修路已成为全村上下的共识和全村人民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村主干公路四处严重坍塌80米路面恢复重建,预计需要资金约在6万元左右。人行吊桥便道需要资金2万左右,水毁的涵管桥再次加大涵管基础处理加固重建,预计需要资金15万元左右,二组用混合砂石铺设要资金10万元左右,累计需要资金33万元左右,资金缺口相当大,仅仅依靠村中收入投入进行建设则困难重重,无法实施,必须紧紧依靠全村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合力,才能共筑康庄大道。为此,我们谨向本村兄弟姐妹倡议: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村公路建设硬底化大道,义无反顾,慷慨解囊。我们郑重提议:

我们在国家机关单位的任公职十八盘籍人捐助3000-5000元—反哺家乡;在外务工经商实力的老板贡献1-5万元—鼎力相助;身处不同领导岗位和高收入厂、公司管理人员在自己的权力和能力范围内捐助3000-5000元—情真意切;在家务农经商有收入村民和在外出务工人员捐300-500元左右—其情可嘉。我们承诺:凡是捐款的,村民小组将刻碑铭记(编入村荣誉史册);捐款1万元及以上的,村将请求上级发给荣誉证书鼓励。

公路恢复建设正如火如荼,然而资金短缺成燃眉之急,我们真诚希望全体十八盘村人团结一致,共谋大义,尽快行动!爱心无止境,捐资见真情。捐资修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到加强道路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来,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的新十八盘再立新功。我们十八盘村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殷切期待您的参与,衷心感谢您的支持!

农村修路捐款倡议书3亲爱的全村兄弟姐妹们:

你们好!

树高万丈,根在家乡。不管您身在何方,身居何职,身事何业,您一定忘不了生您养您的故土,眷恋着故乡的山水,牵挂着故乡的亲人,关注着故乡的发展,企盼着故乡的佳音。你们是家乡的骄傲,家乡是你们的牵挂;你们是家乡的脸面,家乡是你们的后盾。

盛世龙腾,沐浴党恩。龙岗,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地,迸发着前所未有的生机,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她仍是一片需要我们共同关注与奉献的土地。

常言道:要想富,先修路。龙由公路曾在你们的鼎力资助下于早期修建,为当地商贸往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路面狭小,曲折弯多,年久失修,来往车辆避让不易,过往行人受吓担惊。龙由公路升级改造,民众疾呼!龙岗乡党委、政府听察民意,顺民心,解民忧。屡经周折,升级改造工程终得立项,并列为石城县委、县政府20__年1号重点工程。机会来之不易!新龙由公路按国家三级公路标准修建,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定于2012年6月破土动工。该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上级补助资金约600万元,其余资金由当地自筹解决。民之需,务之急,行之难,显而易见!

为此,龙岗乡党委、政府倡议:各位父老乡亲、贤仁志士慷慨解囊,踊跃捐资,共襄盛举,玉成此事!

此发展之路筑成,坦途通畅,便捷人近,积惠民之德,造百姓之福。为彰显精神,传承美德,勉励后人,刻碑铭记:

1、捐资50元以上者,载入“修路志”功德芳名录;

2、捐资100元以上者,刻入功德碑,嵌入功德墙;

3、捐资1万元以上者,在“修路志”上载入个人照片,并邀请参加竣工典礼仪式;

4、捐资10万元以上者,居住地村(居)委会在其宗祠或家祠赠予镌有“功德无量、垂范后世”字样的牌匾;

5、捐资50万元以上者,以捐款者本人或其亲属姓名冠名一段路或一座桥。

我们承诺:所捐善款专款专用,接受审计、财政及社会各界审查监督。

我们深信:筑路善举,一定能得到您的鼎力资助!

农村修路捐款倡议书4亲爱的全村兄弟姐妹们:

“一路两桥”的建设,是破除交通瓶颈、提升区位优势、使我乡真正融入__半小时经济圈的关键之举,是__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必将为__新一轮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乡党委、政府已将杨林公路砂改油、杨大公路桥梁改造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乡第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已通过《关于全民捐资改造杨林公路及杨大公路桥梁的决议》。全民捐资修建“一路两桥”已成为全乡上下的共识和全乡人民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

__公路砂改油预计需资金50万元,__公路关口老桥及河石桥改造预计需资金150万元,完成“一路两桥”建设共需资金200万元,除争取配套资金及上级支持外,其他建设资金则需由我乡自行筹措解决,缺口相当大,仅仅依靠乡财政投入进行建设则困难重重,无法实施,必须紧紧依靠全乡人民群众的力量,凝心聚力共筑康庄大道。

在此,乡党委、人大、政府发出倡议:希望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各企事业单位、__籍在外工作的朋友、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积极行动起来,慷慨解囊,踊跃捐资,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到加强道路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来,为建设富裕文明、安全稳定的新__再立新功!

农村修路捐款倡议书5尊敬的各位父老乡亲,社会各界人士:

五洞村位于邵阳县南端,山多地少,是名副其实的偏僻山村,也是全乡最远、交通状况最差的村落。多年来,五洞村广大群众一直受困于崎岖、弯曲、坑洼不平、尘土飞扬的山路,人员出行、车辆出入困难,给几条自然村的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且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道路不畅严重制约了五洞经济发展的进程。

俗话说:“路通财通”。道路通畅,是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基础硬件。现如今国家政策好,政府引导建设新农村,全乡23个行政村已有18个修通乡村公路,看着周边的村庄都迈上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奔上了小康。改变交通落后状况成了身处大山深处的五洞村全村村民的共同心声。目前,全村群众修路热情高涨,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经得到上级公路主管部门支持,已列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动工修路及筹集资金已成为全村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

五洞村公路拟从苦竹山起修至庙山,全程长约2.5公里,计划于__年底竣工通车。公路按国家级通村公路标准建设,硬化路面设计为3.5米,经勘测预算,该工程总投入约30多万元,除国家配套资金外,目前五洞村人均出资350元,仍有资金缺口。仅仅依靠我村村级投入实难完成,所以必须紧紧依靠全体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合力,才能共筑康庄大道。

在此,五洞村支两委发出倡议:希望全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外出乡贤、私营企业老板、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伸出援助之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捐资不论多少我们感激不尽,哪怕一点力量也是对我们的支持。我们承诺:凡捐款者一律由村委会统一开具收据,设立理财监督小组专款专用。所有捐款,按照金额,依次排列,对捐款人芳名、金额刻碑铭记;凡个人捐资500元以上,企业捐资1万元以上,石刻个人姓名和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让人们和子孙后代永远铭记捐资者的功德。另外在谋体宣传广而告之。

修路难一时,烂路难一世!真诚希望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道路一通万象更新,五洞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第9篇: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六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第七条工业用地(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一)第一类工业用地(M1),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二)第二类工业用地(M2),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三)第三类工业用地(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第八条仓储用地(W),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一)普通仓库用地(W1),指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二)危险品仓库用地(W2),指储存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第九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和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一)供应设施用地(U1),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煤气厂用地(纳入工业用地);

(二)交通设施用地(U2),指公共客运交通、货运交通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三)邮电设施用地(U3),指邮政、电信等设施用地;

(四)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指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五)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指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六)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6),如:消防、防汛等设施用地。

第十条绿地(G),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一)公共绿地(G1),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装饰作用的绿化用地,包括各类公园和街头绿地;

(二)生产防护绿地(G2),指用于园林生产、隔离、卫生和安全防护等的绿化用地。

第十一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以下简称《表一》)的规定执行。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十二条建筑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下同),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建筑基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成片开发地区的详细规划,应先确定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地区内各类建筑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参照本规定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的规定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建筑基地面积小于或等于3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或中心城分区规划中已经确定的,应按批准的规划执行。

尚无经批准的上述规划的,其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按《表二》的规定执行;其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应按《表二》规定的指标折减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见本规定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执行。

第十五条《表二》规定的指标为上限。单个建筑基地的具体建筑容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结合现状情况、服务区位、交通区位、环境区位和土地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环境分析后确定。

第十六条《表二》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基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基地和综合楼基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十七条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一)低层居住建筑为500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为1000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为2000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为3000平方米。

建筑基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定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农村地区的村镇建设,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达到前款规定面积的。

第十九条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筑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第二十条中心城内的建筑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和本章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下表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百分之二十。

核定建筑容积率FAR每提供1平方米有效面积的开放空间,允许增加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小于21.0

大于、等于2,小于41.5

核定建筑容积率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按《表二》和本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由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空中人行廊道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廊道的净宽度不宜大于6米,廊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5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廊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6米。

(二)廊道内不得设置商业设施。

凡符合前款规定的廊道,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量控制指标范围。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二十二条建筑间距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间距图示见附录三。

第二十三条根据日照、通风的要求和本市建设用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1、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下同〕,其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倍,在其他地区不小于1.2倍。

2、朝向为东西向的〔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以内(不含45度),下同〕,其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主朝向一侧遮挡建筑高度的0.9倍,在其他地区不小于1.0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

(二)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1、南北向的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7倍,在其他地区不小于0.8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

2、东西向的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南北朝向建筑高度的0.7倍,其他地区不小于0.8倍;同时不小于另一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

3、建筑山墙宽度小于、等于16米的,其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三)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1、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等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2、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第二十四条多、低层居住建筑底层有商店或其他非居住用房的,其间距计算不得扣除底层高度。

第二十五条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为4米。对按此规定不能满足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的,应按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控制。

第二十六条在第一类居住用地的低层独立式住宅地区及其紧邻地区进行新建、改建的,其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4倍。

第二十七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有关建筑日照的计算规则由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1、南北向的,不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为24米,其他地区为30米。

2、东西向的,不小于较高高层建筑的0.4倍,且其最小值为24米。

(二)高层居住建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1、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为24米,其他地区为30米。

2、高层居住建筑与其东(西)侧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24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1、南北向的间距,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20米。

2、东西向的间距,高层居住建筑与其东(西)侧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较高高层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20米。

3、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四)高层居住建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不小于20米。

(五)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层居住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1、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等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2、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45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六)高层居住建筑的山墙与高、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小于13米。

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居住建筑的间距符合本条规定的,可不受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在符合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前提下,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低层居住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为6米,低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多层居住建筑的最小间距为8米,多、低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高层居住建筑的最小间距为13米。

按第二十三条规定计算出的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如大于第二十七条规定计算出的多、低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的,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较小的间距控制,但须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日照条件。

第二十九条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侧或东西侧的,其间距按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控制;

(二)非居住建筑(第三十条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位于居住建筑北侧的,其建筑间距按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控制。

(三)非居住建筑的山墙与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控制。

第三十条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三十一条非居住建筑(第三十条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高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的间距:

1、南北向的,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4倍,且其最小值为24米。

2、东西向的,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18米。

(二)高层非居住建筑与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为13米。

(三)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为10米。

(四)低层非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但最小值为6米。

以其他形式布置的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三十二条沿建筑基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轨道交通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应符合本章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环保、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沿建筑基地边界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一)各类建筑的离界距离,按下表规定的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得小于最小距离。

(二)界外是居住建筑的,除须符合本条第(一)项离界距离的规定外,须同时符合第四章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三)界外是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按照本条第(二)项居住建筑的离界距离控制,且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四)地下建筑物的离界间距,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7倍;按上述离界间距退让边界,或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要求确有困难的,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经相应的施工技术论证部门评审,并由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定后,其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其最小值应不小于3米,且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界限。

相邻新建高层商业办公建筑地下室按规划应设置连接通道的,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净高度不小于2.8米,并由相关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各自基地的通道部分。

第三十五条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

第三十六条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其沿高架道路主线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小于30米;其沿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小于15米。

第三十七条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8米(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

第三十八条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

地下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按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行。

在规定的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雨篷、阳台、招牌、灯饰等可外挑,但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

第三十九条在村镇、城镇范围以外的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隔离带,除规划另有规定外,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50米;

(二)主要公路,两侧各20米;

(三)次要公路及以下等级公路,两侧各10米。

公路红线和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但可耕种或绿化;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等。

沿穿越村镇、城镇的公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可按村镇、城镇规划进行管理,但建筑物后退公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四十条沿河道规划蓝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6米。

第四十一条沿铁路两侧新建、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高速铁路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铁路干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铁路两侧的围墙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围墙的高度不得大于3米。

(二)铁路两侧的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须经铁路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三)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的,须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沿磁悬浮交通线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轨道中心线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50米。

沿地面和高架轨道交通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距离除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30米。

沿地下轨道交通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隧道外边线外侧距离应符合轨道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指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1、一般地区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线路中心线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以下距离:

500千伏,30米;

220千伏,20米;

110千伏,12.5米;

35千伏,10米。

2、中心城和郊区城镇人口密集地区,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线路中心线距离应符合电力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指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向外两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其每边向外侧延伸的距离应不小于0.75米。

第四十四条沿城市道路两侧的货运装卸泊位应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设置,或设于建筑物底层。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四十五条建筑物的高度、面宽及建筑景观控制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并同时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中心城地区鼓励建设9层至12层配设电梯的高层住宅。

新建多、低层住宅宜采用坡顶屋面。

新建住宅实行架空线入地敷设、围墙透空透绿、空调器外机及附属设施统一设置。

第四十七条在有净空高度控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经建筑和文物保护专家小组评议后核定。

视线分析方法参见附录二。

第四十九条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二)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式控制:

A≤L(W+S);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计算方法见附录二。

第五十条建筑物的面宽,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大于80米;

(二)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等于60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大于70米;

(三)建筑高度大于60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大于60米;

(四)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执行。

第五十一条多、高层住宅的层高宜为2.8米,不应高于3.6米。

第五十二条沿城市道路的居住建筑基地的围墙高度不大于2.2米,并应透空设置,其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五十三条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以下称绿地率)必须符合《**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的指标。

第五十四条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在居住用地中应不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在体育、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中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在其他类别用地中应不少于5%。

居住小区内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应不小于400平方米,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得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但中心城范围内,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由开发单位实施的,可按50%比例纳入建筑基地面积,且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原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20%。

第五十五条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集中绿地宜沿城市道路布局。

第五十六条位于浦西内环线以内的建筑基地,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可将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其折算公式:

F=M×N

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M--屋面地栽绿化面积,N--有效系数(见下表)。

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单位:米)有效系数(N)

小于、等于1.50.70

大于1.5,小于、等于5.00.50

大于5.0,小于、等于12.00.30

大于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