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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法律常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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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法律常识

第1篇:简单的法律常识范文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广大还在求学阶段的中学生是我国构建法社会的后备军,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健全与否一方面对中学生的自身健康成长有很大影响,另一方面,从长远考虑,中学是否具备健全的法律意识将在未来影响着我国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

为什么一部分中学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教师们应该怎样培养出执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中学生可以怎样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是本文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法治;青少年;法律意识

一、由一起欠下巨额赌债三名中学生故意杀人案件引发的思考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1]

虽然本案已事隔多年但本案所反映出的社会现象却令人深思。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由于不懂法,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导致发生这起血案的主要原因。想想如果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稍稍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他们就能明白赌债是属于非法所得不受法律的保护,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的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必付出血的代价。

实际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本文提到的这则案例,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2]的特征。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3]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4]

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本文的第二部分笔者是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这两个方面分别论证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二、部分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5]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是因为部分中学生认为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他们认为法律是司法执法人员以及律师维权的武器,与自己无关。许多中学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学生被社会青年敲诈、殴打,他们本应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法律知识,或忍气吞声,或采取极端措施报复,有时糊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某项调查表明,中学生中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到一成;认为遇到不法伤害、被敲诈几块钱是小事不必计较的近一半。这不能不给我们深刻警示。[6]

实际上,法律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把法律比喻成一座大厦的话,那么,权利与义务就是这座大厦的基石。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最基本的两件事情就是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举个例子来说吧,比如某个人去商店买件日用品,他(她)必须要付钱。用钱买东西就是中很简单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合同行为。很多人对合同的理解局限于书面合同因此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法律行为被忽视了。由于部分中学生忽视了法律的学习使得他们认为法律很神秘,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以至于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人甚至是“以暴制暴”,以身试法,造成了很多让人悔恨的悲剧。要是这些违反犯罪的青少年能懂得法律,知道怎样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很多悲剧将会得到避免。

此外,当今部分中学生对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认识较为肤浅,他(她)们对法律的认识更多的来自于港剧中英美法系制度的律师的法庭辩论。社会主义法系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系法律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由于许多中学生主要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学习法律,他(她)们遇到一些法律基础理论通常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加上港剧中对律师法庭辩论的生动刻画,使得许多中学的法律意识今停留于港剧中律师们的法庭辩论阶段这就阻塞了中学生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知。

部分中学生在思想上不能正确地认识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是有一定客观原因的。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客观原因有,第一:在应试教育仍呈如火如荼之势的今天,德育本身就受到极大冷落,作为德育一部分的法制教育更是接近忽略不计。虽然初中阶段开设了法律常识课,可中考应试内容中比例很小,高中又不再开设,高考时只有文科考生才少许涉及一些法律方面的内容,很明显,中学生法制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7]第二:虽然现有的教材体系,在初二就已经开设了“法律常识”课,法律常识课的首要功能是要对中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然而部分中学的许多老师却简单地将法律常识课与其它“文化”课划等号,教学中讲授灌输、强记硬背,在最后的考试中用一个分数来界定学生的好差。没有教会学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用法律知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学会用法律去分析身边的事。因为部分教师自己在思想上对法律常识课的教学产生误解,造成许多学生没有形成健全的法律意识,导致许多中学生面对侵害的时候并不懂得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第三:部分学校缺乏开展法治教育的组织和人力保障。法治教育没能做到常抓不懈,没能根据法治教育的需要,配有兼职或专职的“法治辅导员”。对中学生进行新法规的教育,进行义务法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造成了部分中学生体现不到法律的威慑、引导教育等作用。

三、培养中学生健全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法律意识不同于一般的思想观念,它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自发养成,高度的法律意识内容需要经过长期的培养才能形成。[8]结合中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一是重视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与社会接触的第一站,是各种综合能力培养的基地”。中学生的思想、行为虽然已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家长的管教和言行对他们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这不仅是由于他们从小生活在家庭、养育在家庭,与家庭之间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而且还在于他们仍处于未成年、未完全自立阶段,生活仍依赖于家庭,学习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长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必然有着浓厚的家庭烙印。通常情况下,中学生在校由老师管,在家由家长管,家长算得上是子女最重要的启蒙老师。家长的行为习惯、思想作用、法制观念以及监护力度、管教方法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子女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有时甚至能够决定子女的前途命运。因此,法制教育也应是家庭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家长的言传身教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影响,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可以抵御社会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这方面,目前大部分家长是能够注意做好的,但许多家庭同时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有的父母思想意识不健康,自身就缺乏法制意识,甚至家人中就有违法乱纪现象;有的家庭感情不和,父母离异,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等等。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要由家长、学生、学校几方面共同努力搞好配合。目前一些地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1)开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的教研活动;(2)学校与家庭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家访或开家长会,互相通报和交流学生表现及教育情况;(3)开展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相帮助和监督活动,相互检点日常行为;(4)开展对特殊家庭学生的特别帮教活动。[9](5)希望家长能有意识地引导青少年们观看《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栏目在观看这些节目过程中家长应向青少年们讲解社会的稳定需要正义,法律是捍卫社会正义的重要武器。实践证明,这些活动如能很好开展起来,对增强中学生的法制观念是能起到积极作用。

增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二是思想品德课老师要力争上好法律常识课,努力提升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笔者曾经听过一位资历很深的思想品德老师讲授的财产属于谁这节法律常识课。这位老师在导入新课的时候问同学们说:“你们认为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有哪些?”同学们显然对这么个提问很感兴趣于是便有很多同学发表了自己的想法。法律对一部分中学生而言是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知识,然而这位老师的导入提问使得同学们摒除对法律的畏难情绪,很好地让同学们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在上课过程中这位老师举出许多就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如她通过展示“某位农民伯伯拥有的一辆拖拉机”这段视频让同学们在愉快的氛围中掌握了所有权的四项内容:“占有、使用、受益、分配”。课后有许多同学围住这位老师问问题,从这么个热烈的场景我们可以看出同学们对法律是非常的感兴趣,这位老师和颜悦色地为同学们解答疑问,由于法律常识具有一定难度这就需要老师在课后要帮助同学们解答疑问以消除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畏难情绪。有位女同学问了这么个让人感到很可喜的问题: “如果有位好朋友送我一件礼物,后来这位好朋友又想把礼物要回去,我该怎么办呢?”一个初二年的学生能较为深入地思考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赠与行为是很难能可贵的。由这则事例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能否以饱满的热情讲授法律知识,教师能否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前文提到初中思想品德有部分内容已经涉及到法律常识,这些法律常识对于中学生而言是喜闻乐见的,教师要上好法律常识课。就必须自己懂得法律,由于法律本身的专业性很强,这就要求教师们要广泛阅读法律书籍。要阅读的法律书籍有法条与司法案例。弄懂法条为的是能准确地为学生们讲解司法案例,通过司法案例的讲解能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有助于学生澄清对法律认识的误区。另外,通过讲解司法案例有助于学生提升自我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能力。要是思想品德老师都讲授好法律常识课相信会有更多的中学生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

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三是在各个学科教学当中教师们要有意识地渗透法律思想与法律知识。法治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法律常识课,还要将其有机渗透到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之中,形成教育网络。法治教育不单单是法律教师的职责,更是全体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学中应结合学科的自身特点,不忘法制教育。例如,在化学教学中教师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在地理教学中,教师可加入对水土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知识的介绍;上生物课时可贯穿珍稀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在语文教学中,也可结合课文人物性格分析,进行法律知识教育。[10] 以语文课中的《祝福》为例,教师可以提出这样的设问:“假如祥林嫂生活在法治健全的社会中她会有怎样的命运?”通过这样的提问引导学生思考法治社会的优越性,让学生体会法律的价值。当然,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切忌生搬硬套,应该做到水融,恰到好处。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是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希望家长们与老师们能把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落实到实处,积极将法治教育的方法付诸于实践。

四、小结

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广大教育工作者们而言是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但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相信通过有意识地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多种方法与途径的综合运用,会有更多的青少年拥有健全的法律意识,会有更多的中学生成为知法、守法和用法的好公民。(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注释:

[1]百度.有关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视频、图片、问答.案例二十.

[2]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3]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5]百度.法律意识.

[6]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7]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8]谷春德.法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3.

第2篇:简单的法律常识范文

早8点在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办公室里面见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双方。书记员还没有到之前,法官再详细的了解点关于纠纷的详细内容,并试图调解双方(这种努力自始至终都没停止)。

书记员到后正式开庭,先有原告陈述案情: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为被告垫付保险费,一年后被告退保,违约损失却不予赔偿给原告。并拿出保险公司开具的被告退保证明。有法官查看,书记员记录后,被告发言:投保乃被原告纠缠无奈,退保时又没有详细说明损失额度,不相信会有近万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险公司的详细账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证明。

保险公司不属于国家机构,其资金详细计算方式方便随意对外公开,所以原告无法出具更有效证明,法官马上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却被告知:除非本人亲至,否则难以提供详细账目。

法官提议由双方各处3百保证金,然后雇车去该保险公司(在外地)查账,再根据原告出具证据的是否有效来决定退还谁的保证金。被告不愿意,说自始自终都没有见过一分钱,一分实利,现在反而要投钱进去,他是无辜的,怎么可能还要损失呢?不了了之,等法官庭下询问相关专业人士后再择日开庭……

整个审理过程双方随未其争执,但长达五年的接触已经使其冷面相对。导致审理过程也充满了火药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况下,主动偏袒,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国人情味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识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给双方普及法律常识,例如“谁反对谁举证”什么的,这应该与国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都有些许无奈和自卑感,缘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决问题当作了很羞耻,丢人的事,毕竟“打官司”这有悖于中国传统观念习俗,很没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这样的经济纠纷案件?

本案开始时被告由于人情关系才“被迫”购买了原告推销的保险,这样就产生了纠纷的隐患。如果我们做事情都能够顺着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问题也不太会从别人身上找原因,纵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来解决。所以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给考虑进去呢?这里说的“人情味”其实有点像是中国古代的那种“人治”——他们一个县城也就靠十几个衙役来管理,说到底也就是灵活运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现在的公务员)来判断具体情况。向我上文所说的法官为什么要一直试图调节原被告双方呢?判案肯定会使有一方受损,如果能调节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责就可能少一点,至少本乡本土的不会太惹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像是美国的法律在运用上比较灵活,而且重案例,但这种情况本来就容易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可是如果像现在法律那样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惩罚都规定得死死的那样死板的条律恐怕也不能对灵活中国人产生足够好的效果。这样的法律问题恐怕还得专家来掌握这个“人治”与“法治”的度量。

二,在审理过程中怎样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谓公正,也只不过是以大多数的利益来考虑的,所以这样一来,必然会有属于少数派的不心腹,被责难也在所难免,“清官难断家务事”恐怕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下的极端例子。这起案件中法官试图采用一种“和稀泥”的方式来“善了”此事,虽未成功,但似乎给我们指出了一条现行的道路:尽量减少直接冲突,有问题以协商解决——法院在怎么说也是第三方,给出的结果必然不如当事人双方自己协调出来的完美。

而有效则是指像上文叙述中,很小,很简单的一点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时间——浪费之极!据我观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时间用于:1,当事人反复叙述案情,企图博得法官好感;2,双方对峙,甚至有起冲突的可能,主要是因为文化素质,以及当时情急,都很冲动的缘故;3,法官不断给双方“普法”——法律常识教育还没有完全普及;4法官个人因素——一个性格比较软弱的人作为法官不免有点婆婆妈妈,这个与国家选择公务员考试的时候的评价标准有没有涉及个人情商有关系。针对以上四点,我想完全可以把该审理过程压缩到一小时以内!

第3篇:简单的法律常识范文

【关键词】归纳总结能力合作精神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初中思想品德教材内容不仅贴近社会生活,更贴近学生生活学习及成长特点,是具有时代性、知识性、趣味性等特点,尤其是七,八年级的教材内容,尤如学生的知心朋友,与同学进行心灵的交流与沟通,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的烦恼,分享成长中的快乐.教材版式新颖、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符合学生审美情趣。而初中学生已经具有相对独立的学习能力(既阅读能力),所以在思想品德教学过程中,抓住教材特点,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阅读水平,既可以实现教学的实效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从长远看,也有利于学生适应开卷考试和终身学习的要求.那么如何抓住教材,提升学生阅读水平,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 读目录,提高学生归纳总结能力。

学生自读前,带着导读提纲或相关思想性问题阅读,更能提高学习效率和课堂的有效性,离开了对教材的先学(自读)任何讲解、提问,和讨论都失去了针对性,都没有实质性意义了,读教材目录也不例外,老师先提出一些思考性问题或要求,再让学生进行阅读,在教学实践中,让学生读目录分先后两次,每次读目录带的问题不同,阅读目的也各不相同。

第一次读目录,明确本册教材的总体章节内容

每学期开学之初,拿到新教材上第一堂课,先让学生翻翻新书,读读目录,读目录之前老师设计几个问题:

1.本册思想品德教材我们将要学习什么内容?

2.共几个单元?几课内容?分别是那些内容?

例如:阅读七年级下册目录,要明确本册教材主要学习的是心理品质和法律常识二部分,共分为四个单元,八课内容。分别是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从容应对挫折、坚强意志、法律常识共六种心理品质和法律常识两部分内容,使学生明确每课内容的安排又是从学生认知规律出发,由简单的概念、表现入手,再讲这种心理品质的作用,再讲如何培养这种品质,是一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过程 。

第二次读目录,明确基础知识和结构体系

每单元内容学习结束,做单元或一课内容小结时,让学生粗读一单元所学要点内容, 做一个知识结构小结,例如:九年级第三课的内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小结如下:

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政治制度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新型民族关系

民族团结、 平等、团结、共同繁荣——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三尊重”——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怎样做)

爱国统一战线?

“一国两制”的含义

国家统一, 香港、澳门的回归及其意义

①对的态度和立场

②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政治基础 ③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

④统一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经过对目录内容的先读与后读,使学生对本单元的基础知识和整体结构有了全面把握,对思想品德课的学习也就得心应手了,不至于出现对这门课程有“老虎吃天,无从下手”的局面,解决了部分学生在课堂只上会听“热闹”,下课后又“不知道学了些什么”的问题,提高了学生归纳总结的能力。

二、读图和情景材料,培养学生合作精神、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阅读最大的乐趣不单纯在阅读本身,而在于思考,由于思考被动阅读转变成为主动阅读,所以良好的阅读不只是接受而是思考分析。思想品德教材中每一个要点内容或道理的理解都是通过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情境插图和情境材料为背景认识的,教师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如果对情境插图或情境材料,让学生以表演形式展示,课前可以让善于表演的同学 “读”懂插图内容,准备充分,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适时表演, 生动直观表现教材内容。或者有些情景材料更适合诵读,就请善于朗读的同学“表演”,其他同学听了朗读之后,抢答材料后面的思考问题,其实所要的答案正是教材正文中要点句子或段落,如果是疑难问题,可小组讨论后再发表看法,最后共享新的见解或看法。这样学习使学生在生动直观的情境中理解教材内容,深入浅出,趣味无穷,学习兴趣也就由然而生。同时培养了学生合作精神、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读文中相关链接, 培养学生探究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思想品德教材中的相关链接大多数是与教材紧密相关的典型事例或已研究的数据材料,如七年级下册第一课中讲知耻与自尊这一内容时的相关链接:“格式试剂”的发明者格林尼亚的故事;在自信是成功的基石一课中日本推销员原一平的事例等。再如七年级下册少年能自强一课中,为了说明知识点“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确定努力方向”,课后相关链接罗列了有关学者对兴趣爱好和各种职业之间的关系的分类,这些相关链接内容或者深化解读教材内容;或者依据教材内容,对学生实践行为有导行作用,在教材内容的设计中有画龙点睛之功效。所以读好相关链接的内容不容忽视,老师将适当的事例或材料让同学们课前读懂,课堂上需要时学生讲故事。相关材料课后请同学再查阅与此相关的资料,拓展知识面,加深理解,也可以依此为主题上一节活动课,在活动课中,学生以这一活动内容畅说欲言,发表个人的见解。甚至可以相互辩论。这样依托教材中的相关链接,培养了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主动探究问题的能力。

四、读课后巩固材料,培养学生的做题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4篇:简单的法律常识范文

关键词:中学生;音乐课;法制渗透教育

在中学阶段,学生们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不对称的时期。在一些网络游戏的诱惑下,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未成年犯罪率提升,学生们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同时也给我们中学教育者和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如何有效地将法制观念融入我们的教学中,使得学生们在学知识的同时,学会理智、学会做人、学会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位教师在教学中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一、法制渗透教育的措施

1.利用好音乐这一特殊艺术形式打开学生的心灵

在中学众多学科中,音乐课没有升学考试的压力,没有烦琐的公式定理,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着。因此,音乐课最容易拉近师生的距离,打开孩子的心扉,这就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找到契机,通过音乐教育影响学生的情感状态,形成审美情操,从而完善其人格的发展。

2.在实际教学中具体实施的方法

第一,中学各个年级都可开展较直接的法制歌曲学唱活动,如《青春的颜色》《我们是遵守法纪的先锋》《法律伴我茁壮成长》,等等,这些歌曲朗朗上口、简单易懂,很适合中学生学唱,能够使其较直接地了解到学习法制常识的必要性,从而打开普法教育的大门。

第二,填词创作方法适合高年级的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设计一些简单的旋律进行填词创作,把法制教育和音乐旋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于熟悉的旋律鼓励学生填上法律知识。学生通过收集法律知识、填词创作、相互交流学唱,达到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既激发自己进行音乐创作,又促进同学之间交流,可谓一举多得。如学生们用传唱度很高的《小苹果》填上《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或是交通法规等,把音乐课题做得既有趣又有意义。

第三,通过音乐的内在精神去引导、鼓舞学生,从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以及勇于克服困难的信心。在贝多芬《命运交响曲》的教学中,作品体现了作者欲以斗争赢得自由,希望摆脱苦难、走向光明的坚强意志和决心。音乐中两个对立形象之间的冲突,表现了光明与黑暗的斗争,并最终战胜黑暗的欢乐情绪,表达了“通过斗争,获得胜利”的主旨。通过对作曲家的了解、对作品的学习,把音乐教育升华到人生观的正确树立,塑造学生坚忍不拔的性格,引导其客观理性地解决问题,不莽撞、不冲动,提升学生的情商,从而有效避免违法事件的发生。

3.利用各项课外活动做好普法教育

要做好普法的教育,仅仅靠课堂45分钟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充分发挥学校第二课堂这个大的平台,才能让法制教育更加生动,使学生更好地接受。利用音乐教学为依托,在教学时可以联合团委开展一系列“爱国”“守法”歌曲比赛、合唱比赛等,把守法意识放大到校园的各个角落。也可以开展“小小作曲家”“我的歌曲我来唱”的小型作品展示,在校园“科学艺术节”进行个人小作品表演和展示,利用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把课堂教学延伸出来,活跃校园文化的同时,也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目的。

二、法制渗透教育的注意事项

在法制渗透教育中教师应注意自身的角色转换:首先要做一个引领者、启发者,而不是死板的宣讲者;其次在备课时要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加大自身的知识储备,认真研究教学方法,把法制的观念艺术地融入教学中;最后要关注学生,关注他们的心理变化,放下身段聆听他们的需求,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出现问题时及时给予帮助。

法制教育如同春雨般细小、润泽,默默地帮助学生成长,充分利用好音乐这有声的艺术,把普法教育开展得有声有色,使其焕发着新的激情,守护着学生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谢嘉幸,郁文武编著.音乐教育与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第5篇:简单的法律常识范文

一、广播法制节目的发展与存在的问题

广播法制节目开办初期,节目形式比较单一,内容比较单薄,要么是邀请法律界专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要么是对案例进行描述或演播,缺乏可听性,宣传效果不佳。随着同类型节目的不断增多、媒体之间的竞争以及听众欣赏水平的提升。广播法制节目汲取其他媒体之长。开始着重描述案例的发生过程,剖析当事人的心理特点,采用新闻纪实的手法呈现事态的全貌,力图给听众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到通过展现事实而引出争议,成了不少同类型节目新的发展模式。这种形式迎合了现代人喜欢思考、渴望交流、希望能将自己的见解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进行展现的心态。于是,出现了热线类法制节目。

由于历史原因及观念的制约,一些广播法制节目曾在理念和实践中背离了人文关怀的精神,忽视弱势群体,忽视人的内心感受,缺乏对听众的基本尊重和精神关照。使有些广播法制节目在日益激烈的竞争浪潮中迷失了方向。

首先,一些传统的广播法制节目为了追求轰动效果或收听率,只关注大案要案,忽视了许多虽小但却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其次,有些法制节目强化对作案细节、犯罪手段等负面新闻的渲染,有的则过多地传达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惩罚。强调法律的强制惩罚功能,对因此而造成的社会影响却估计不足,对维护公民权益的宣传不够,这就容易造成听众的错觉和对法律的片面认识。

第三,有些节目对事件发生的社会背景,对案例中当事人的心路历程等深层次的东西挖掘不够,对完整的法律体系关注不够,从而导致节目流于形式,只是简单地阐述事件发生经过,然后套用具体条文,这样的节目索然无味、可听性差。

第四,有些节目在关注细节的同时却陷入了另一个泥淖,那就是一味地猎奇、探秘,糅合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挖掘人性与社会的阴暗面,渲染血腥恐怖的犯罪过程。大有“喜笑怒骂悉听尊便,万般丑态任我评说”的架势。比如,“四岁女童惨遭碎尸藏身冰箱”、“妙龄女郎沉尸井中”、“恶魔熊振林本打算再杀9人”等,这些对于凶杀案的报道。就体现出尽力挖掘凶杀的手段、着力刻画和回顾凶杀的细节、深入剖析犯罪心理的特点,甚至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轮番炒作。以期达到引起受众注意的目的。

二、广播法制节目离不开“人文关怀”

如果说文艺节目强调娱乐和时尚,新闻节目强调时效和真实,那么,法制节目则最终强调人文关怀。不可否认,广播法制节目同样也需要感染力和震撼力,需要市场竞争力和不断攀高的收听率,因为这些也是保障普法效果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广播法制节目的选题一定要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用法律的名义去关注我们的生存环境,让更多的听众在接受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变得更加富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让更多的人不仅仅只是用同情的眼光去看待弱势群体,而是以良好的法治秩序构建者的主人公意识,去理性地审视存在的问题,通过广播法制节目春风细雨般的和谐之道,去化解矛盾与戾气。

三、现代广播法制节目如何体现“人文关怀”

伴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广播节目的形式与内容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法制节目体现人文关怀的理念也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关注。媒体除了拥有职业道德、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和正确的舆论导向之外,还应该拥有一种细腻的人文关怀。这也是广播法制节目应该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广播法制节目诞生于普法的浪潮下,因此绝不能忽视大力宣传法治、开展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这个根本目的。

1 用讲故事的方式体现“以法说案”的精神,从普及法律常识的立足点出发,介绍事件发生经过或案情的发展过程,并最终回归到法制宣传本身。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妇女儿童广播《维权热线》节目以此为指导精神,曾报道过一批在听众中收到强烈反响的案例,比如:《高空抛物――从天而降的伤害》、《讨要我的生育权》等。在《讨要我的生育权》中,受害人因为一次简单的生产手术,导致子宫被医院切除,丧失了再生育的可能,精神和肉体遭受了极大伤害。鉴于本案作为湖北省第一起、全国第二起因讨要生育权而引发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因此,节目始终以介绍案件涉及的人身伤害和女性特殊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为主线,在法院还没有做出判决之前。不妄下结论,客观听取多方陈述与意见,一步一步展现事件发展的全貌,让听众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之上深入认知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女性的生育权以及计划生育等关键点。更重要的是,报道引导听众进入一个富有争议的案例中,并通过健康有序的讨论。了解国家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这组节目受到听众的好评和有关方面的认可。

2 在选题的贴近性和节目的实用性上下功夫。在纷繁的法制题材中,听众对发生在身边的民事、经济等纠纷倾注更多的关心,因为这些纠纷中存在着很多争议和老百姓的误区。另一方面。又由于这些纠纷贴近生活。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对广大听众的实用价值更大些。《维权热线》在了解听众需求的基础上,开展“同在阳光下――未成年人维权服务周”、“12.4关注女性权力”等一系列特别活动,专注于未成年人与女性等社会弱势群体,以听众需求和热点为向导灵活设置日播节目,包括:“骗术揭密系列”、“婚姻家庭系列”、“劳动权利系列”、“治安提醒系列”等,不仅节目的可听性更强,也让听众在了解法律的同时有了更多的思考,突出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一位广播节目制作经验丰富的律师表示:自己曾经参与过很多法律咨询进社区的活动,但10个来咨询的人,有9个人的问题已经是根本无法解决的困局了。很多简单的法律问题,却让许多人甚至有不少拥有高学历的人损失惨重。问题的症结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不清楚甚至自以为是,结果只能是无力回天。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法制宣传的迫切性都是广播法制节目人心头的长鸣警钟,以解决老百姓“燃眉之急”作为节目制作的出发点,深入听众了解所需比想方设法营造光怪陆离的故事更有实际意义。

现在,社会上还有很多存在困难的个人、家庭和群体。这就需要媒体和法律工作者为他们提供积极的法律援助,通过媒体的法律宣传以及合作举办的法律服务活动三位一体,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作用,并且深入校园、街道、社区进行义务法制宣传。

3 全方位、立体性地构筑弱势群体的宣传保护平台。不久前,有条外电的消息颇为引人注目:针对前段时间媒体爆炒“13岁英国少年当爸爸”的新闻,英国一家高等法院裁决,禁止媒体进一步报道此事。这不仅说明,即使在一些标榜“新闻高度自由”的国家里,媒体的宣传报道也是有原则的。同时也提醒我们,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原则的国家媒体,无论是在新闻报道与节目制作的过程中,还是在举办各类型的户外活动中,都应当综合考虑受众和当事人的感受,注重把握社会效应,这一点,在对弱势群体的法制宣传中显得尤为重要。

第6篇:简单的法律常识范文

冯象先生在著作《政法笔记》的弁言中说:在美国的哈佛书店,法学书籍仅占了一个书架,而在中国的书店里,却满满当当的法律汇编、详解、问答。冯象先生据此得出结论:中国的书店多法律书,其实是法治尚未成功的一个症状。并判断,至少,在中国法治脱离初级阶段之前,法律书刊还不会因卖不动而被迫撤出主流书店。

我想可能冯象先生在国外时间太久了,有点不大清楚中国目前的状况,以为书店里的那些书是给老百姓普法用的,其实书店里的法律书,特别是法律汇编、详解一类,大多是“注释法学”流水线上的产品,购买者大多是执法人员和准备司法考试的人员,普通人极少购买。我们的普法读物,向来不是老百姓自己去书店掏钱买的,而是政府免费送上门的。网上随便找一下,就能大致判断这一类普法书籍的数量是相当庞大的:2008年3月,浙江德清一次性编印的13万册《公民法律知识读本》,以送法下乡、带法回家的形式送到全县农户手中。13万册的法律读本,放在书店里,那就不是几架书的概念了。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的书橱里也躺着几本普法书籍,那是由普法单位无差别地送给每一个人的。同时我也已经不记得有多少次,站在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点上,将一本本普法书籍,塞进从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手中。

从2011年开始,我们已经进入了“六五”普法阶段,从“一五”到“六五”,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普法书籍送出不知凡几。估计没有人能够算得出,普法教育,光普法书籍一项,我们的成本已是多少。全民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律信仰既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法治的基本内涵。但从目前来看,虽然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普法,这些方面远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

这让我想起了学生时代的一句话:就学习效果来讲,“要我学”肯定不如“我要学”。在方法上,之前的普法教育,我们基本上采用“要我学”的方式。法律虽然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条文和法理却是高度抽象、高度理论化了的,要让没有受过法律专门教育的人理解掌握相关法律,难度可想而知。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虽然成效明显,但与所付出的人力财力相比,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件“性价比”比较差的社会工程。

“要我学”与“我要学”决不是一种简单的词序的改变,而是包含了对心理学、教育学的科学总结。普法教育怎样才能做到“我要学”呢?我觉得最关键的是要让老百姓认识到法律对公民行为的评价是确定的。

第7篇:简单的法律常识范文

关键词: 法律意识;公民;普及

Abstract: It is now legal awareness of citizens in continuous improvement, especially in maintaining awareness of their rights continues to strengthen, and it has become a kind of intuition. However, not only to claim their rights away to weaken or dilute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and obligations of consciousness, through the cultivation of practical legal awareness to enhance citizens' legal literacy.Key words: awareness of the law; citizens; popularity of

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简单的对法律制度的记忆,而是需要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本身,达及人的内心、嵌入人的观念、形成人的信仰的;法制教育不是一堂课或几次讲座就能实现教育目的的,它更需要贯穿始终、潜移默化地隐形培养,即达到“润物细无声,随风潜入夜”的效果。法律意识作为在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感知、理解、心理体验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和下,表现在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等等,是法律观点和法律观念的合称。现在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尤其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不断加强,已成为了一种直觉,但是,法律意识也是一种全面意识,你不能只要求自己的权利,而去削弱或淡化你的责任意识、义务意识,这是现实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法律意识,就是对法律的忠诚、信仰,人们信仰法律和法律所建立的规则。

一、法律意识在社会中的作用。

法律意识对于人们的任何行为都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对于不同的主体,其法律行为外化的方式则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法律意识在不同的群体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首先,法律意识有预测的作用。我们知道,法律规范一般都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那么法律意识制定了立法者如何去假定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决定了如果出现了这种问题应如何处理即立法的价值取向;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偏离了这一价值取向则又如何制裁。比如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使立法机关必然要在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发生之前在法律中加以规定,以免使危害社会的人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其次,法律意识对执法者正确评价行为人的行为起了重要作用。不同的执法者对于同一个案件的认识以及同一个法律规定的认识可能不同,这些都是由于执法者的法律意识不同造成的。第三,法律意识影响着人们的诉讼观念。法律意识好的人会认为诉讼是保护权益的最有效手段,而法律意识不好的人则会认为“好人不为讼”,“屈死不打官司”。

二、影响公民的法律意识的因素。

传统文化对制度和现实的影响,是利益冲突因素的影响。除了传统文化中非理性和非人性因素的影响外,制度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十分重大。首先是在人们心目中的法律、书本上的法律、文字上的法律和他本身经历的法律之间有时会有碰撞与冲突,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法律与制度之间、与改革开放之间的协调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他们之间存在一个磨合的问题,有着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冲突。第二,法律制度设计,不仅形式,还应该有符合实质的公平与正义。在这方面,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整个法律制度的设计,包括其他制度,应该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法律制度不能反映公平与正义,不能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就会出现深层次的问题。甚至会起到一种相反的作用,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应该考虑到公平和正义的原理。第三,法制建设在规范公共权利方面应当做一些改进。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情况就暴露出现行财政制度对我们法制建设有很大的影响。比如说法院独立行使权力,但法院的钱是财政给的。当一个执法人员在执法时遇到有利害关系的情形他应当回避,但是当一个部门在执法时有利害关系时就可以不回避。许可审批要收费,年检审核要收费,罚款要下达指标,警察拖车成为了有偿执法,等等,这些现状,既便管住了一个小的不合理,却容忍了一个大的不合理。

三、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法律意识作为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其形成和发展既可呈现为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也可以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在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主要依靠政府推进实现法治的国家,要培植法律意识,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对法律的信仰。随着我国国民教育和素质的普及提高和普法教育的深入发展,对全体社会成员要全面进行更深层面的法律意识教育。要使每个社会成员都懂得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必须依法行为。强化民主与法制、依法治国的法律宣传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传播于全社会。要经常不断地运用各种典型实例,有选择地借鉴国外有益的实例,向社会各个角落进行传播,使每个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升华于这种法治氛围之中。要在加强基层民主自治体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独立于政府及其它权力机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努力建成一个健康发展的公民社会,使公民在自治中培养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在对古希腊罗马法治精神起源的考察之后,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建立了自由、平等、契约的新格局,从而孕育和催化了人们对法律神圣、法律至上的精神追求。

四、 共同努力普及法律常识。

首先,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使碰到法律问题的老百姓能够方便有效地获得法律援助,这样老百姓能在得到法律援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法律常识。其次,各新闻媒体在加大法律宣传工作的同时,要适当考虑大众化问题,要吸引民众的目光,如果太过专业化恐怕还是不能达到法律宣传的目的,今日说法等节目都是比较好的节目贴近百姓生活,希望能充分发挥这些节目的作用。再次,希望演艺圈能多产出一些国产法律类影片,电影的影响力往往比刻意的宣传要有效得多,希望能打造一些高质量的法律影片来刷新我国民众的法律观念,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最后,建议我们现在的中小学都应该开设法律课程,其内容应该是实用且贴近生活的,比如有关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内容,可以以案例形式把有关法律理念零零碎碎地慢慢传授给他们。不能把法律课程只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法律课程也应该纳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中,甚至要作为中考高考的内容之一,让大家充分重视法律。大学才开设法律课程太晚了,要让孩子从小树立起法律意识,这是普法比较有效的途径之一,希望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共同提高我们社会的民众法律意识。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对法律的遵守是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信仰法律、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自觉地守法、用法、护法才是法律意识培养的重点与目标。

第8篇:简单的法律常识范文

【关键词】职校法律课堂;关键能力;行动导向;学习情境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行动导向"诞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德国职业教育环境,此后在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与传统教师讲授,学生听课的模式相比较,"行动导向"强调以"行动"为载体,通过学生亲自去"做"来主动构建个人知识、技能体系。

"行动导向"教学理念由"关键能力"、"行动导向"、"学习情境"三个一脉相承的概念构成 。首先是"关键能力" 。获得"关键能力"是"行动导向"的目的。它是指跨行业、跨专业的能力,使从业者能适应不同的岗位。在科技不断进步,知识日新月异的时代,专业知识弱化加速,能力比知识更具有稳定性。能力不仅"为从事现有的工作作准备"还能"培养一种对尚未想象出来的工作的适应能力"。 其次是"行动导向"。"行动导向"是获得"关键能力"的途径。第三是"学习情境"。"学习情境"(又称学习领域)是搭建在现实和未来职业能力之间的桥梁。是学生通过"行动"获得"关键能力"的平台。

"行动导向"教学理念在专业课中较多采用,但在德育课程中较少提到。笔者认为,德育课程中的法律课,既具政治思想性,又有一定专业性,且和学生职业生涯息息相关。本文尝试沿着"关键能力"、"行动导向"、"学习情境"这条主线,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帮助学生掌握"关键能力"为目的,将"行为导向"教学理念运用于实践。

1 揭开法律课堂"关键能力"面纱

法律课程为职业院校所忽视,为职校学生所厌弃的部分原因为该门课程是否有用。如果能将法律课程纳入到"关键能力"培养的体系中,无疑对法律教学和学生职业生涯都将有所裨益。

"关键能力",作为跨行业、跨专业的能力,使从业者能适应不同的岗位,具有一定的可迁移性。但是,能力要成功迁移必须和具体场合、具体个体相结合。因此"关键"还应该与具体真实的任务相结合。同时"关键能力"要体现校企对接。

笔者首先根据能力可迁移性和校企对接方面抽象出法律课程包容的关键能力。再在本文第二部分讨论关键能力与具体真实的任务相结合。

法律课程包容的关键能力,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信仰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法条检索能力、证据保存能力、阅读和写作能力、记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交流能力。

法律信仰能力是"关键能力"的根本。我国普法教育已30余年,已从普及法律常识转变为提高法律素质。法律不仅是一种工具,它更应该是一种信仰。2008年教育部颁布的《职校德育教学大纲》规定了"知"、"信"、"行"三层目标,说明法律只有为学生所信仰,才能成为伴随其职业生涯的"关键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是学生理解法规条文、案件判决的基础。虽然我国已于2011年8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立法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有赖民众的参与。无论是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还是一部法规框架和用语逻辑的规范,都需要公民的参与。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掌握有利于增强司法判决的说理性。如何使公民在法律监督中变简单的原始复仇心态和仇官情绪为正确判断司法判决的公正与否,关键一步在于让公民逻辑思维能力强化。

法条检索能力是学生深入立法、司法实际的工具。针对目前学生谈法言必称《宪法》的现状,应该为其编织一套立体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使他们明确真实的法规体系是以宪法为主体,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一个系统。让他们能够将现实生活与具体法规相对应,以达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目的。

记忆能力是学生能力提升的台阶。对基本法律常识的记忆是灵活运用法律的前提,也是知识进一步积累的基础。阅读、写作能力是获取新知、加深理解的途径。这两种能力虽在语文等基础课程中已有所涉及,但是了解规范性法律文件和法律文书的特殊行文特点,有利于更迅速地把握重点。

2 设计法律课堂"行动导向"方法

以上"关键能力"要实现迁移就必须和具体真实的任务相结合。设计"行动",让学生在"做"中领悟提升,最后还原到"行动"中去,要注意以下几点:

2.1 "行动"要贴近职校生实际

中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具有厌学、务实、社会经验较同龄人丰富等特点。这一方面与法律实践性强的特征相契合,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教学的难度。

职校生讲求实际,江湖气息浓重,恰好符合法律实践性强的特点。这部分学生将更早接触社会,如能将法律信仰等能力植入心中,将大大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匡扶社会公平正义。

中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大多是15到18岁的未成年人,叛逆心理严重。但和高中以及高校内敛的演讲式的课堂相比,该类学生思维更为发散。若能在课堂上合理疏导,更能碰撞思维火花。

但该类学生厌学情绪高且耐心较差,讨厌理论灌输式的教学模式。这对教师的教法和教学内容的选取以及学生记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 "行动"要糅合"关键能力"

将抽象的"关键能力"内化为"行动"的任务是"行动导向"的关键。"行动导向"作为一种教学理念包括一系列方法,如:案例分析法、角色扮演法、项目教学法、模拟法庭法、情感体验法等 。

本部分以刑事诉讼模拟法庭为例,阐释通过案例分析法、角色扮演法和模拟法庭法三种方法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条检索能力、证据保存能力等"关键能力"。

2.2.1 知识储备:选择一例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诉讼案件。根据大纲要求讲授刑事诉讼基础知识、程序正义、证据保存意识、违法犯罪等基础知识。

2.2.3 巧设任务:

(1)按角色分组:可以为控方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受害人及其诉讼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审理机构法院。

(2)介绍案件,布置任务:要求四组以不同角色思考问题,完成任务,以此锻炼团队协作和沟通表达能力。任务如下:第一,通过角色扮演法,模拟公安机关侦查现场,逮捕犯罪嫌疑人,以法律信仰能力为培养目标;第二,公诉方和辩护人搜集一次本案证据,以培养学生证据保存能力;第三,查找适用法条,以检验法条搜索能力;第四,阅读学习公诉词和辩护词,以锻炼逻辑思维能力和阅读写作等能力。

2.2.3 模拟法庭:在完成前期任务的基础上,将四组任务成果在模拟法庭上展示。为更大程度保证模拟法庭的即兴发挥,必须保证四个小组前期任务成果互不知晓。模拟法庭的目的在于让学生了解诉讼程序;通过与实际案件判决做比较,培养独立思维能力;在双方辩论中检查逻辑思维能力的问题和成果。模拟法庭应尽量将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把重点放在就法庭辩论阶段。

2.3 "行动"要在反思中升华

每一个真实具体任务的完成都可能偏离初衷。每一堂课是针对每个个体,运用直觉、类比、隐喻来处理"混沌状态" 。这就需要教师以能力培养为目标,以职校生的语言来引导,在每个"行动"环节背后要有反思的过程。

法律"关键能力"培养,不是单靠法律课程的36学时的教学就能完成的,它应是一个渐进的、不断积累、逐步加以塑造的过程 。因此不容忽视渗透式教育的作用。在实训环节、校园人文素养活动如:道德讲堂、勤工俭学、志愿者活动、学生各类社团等,都可穿插法律能力的培养。

3 搭建"学习情境"平台

"学习情境"是为了实现校企对接,使学生迅速适应企业而提出的。将学科体系打散,按照企业生产过程分为若干个"学习情境",把学科知识按"学习情境"重构。即"一个有学习目标描述的主体学习单元,它由能力描述的学习目标、任务陈述和总量给定的学习时间(基准学时)三部分组成。" "学习情境"使"关键能力"和"行动导向"成为现实。

"学习情境"符合职校教育培养目标。职校院校培养技能人才。姜太源认为课程开发应遵循科学性、情境性和人本性三个原则 。科学性主要研究"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情境性主要解决"怎么办","怎么办更好"的问题。因此技能人才培养更强调情境性。

第9篇:简单的法律常识范文

家政的服务员培训计划

一、培训任务

家政服务员培训旨在使没有家政服务知识的人通过培训,初步掌握家政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和服务本领,较快胜任一般家庭的服务工作。

二、培训对象

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家政服务员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时数

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时数比例。

备注:“理论知识培训”主要完成理论知识部分培训的任务;“专项技能培训”主要完成专项职业技术培训的任务。

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标准

1.家政服务员培训合格考核标准

(1)基础理论考核标准(根据试卷的答题标准给予评分):

掌握家政服务的定义和主要内容;家政服务员的职业操守;了解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掌握相关安全和卫生常识。

(2)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会使用日常礼貌用语;

会制作两种以上主食、五种以上的家常菜;

懂得家庭居室清洁卫生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步骤,能使居室整齐清洁、厨房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会鉴别服装面料,并科学合理地予以分类洗涤(按照衣物特性用洗衣机或手工洗涤)、晾晒、收藏。

会使用一般的家用电器(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电饭锅、吸尘器、电热水器)及燃气具(燃气热水器、煤气灶);

懂得常见花卉养护、一般家庭宠物的饲养;

掌握有害生物防治的基本常识(如灭蟑螂、苍蝇、老鼠);

掌握基本的护理产妇、新生儿的技能;

掌握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能安全看护婴幼儿;

能对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护理。

能对病人进行简单的生活护理。

五、培训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一)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1、实用性原则。根据各级家政服务员的实际需要,解决学员应知应会的问题。

2、实效性原则。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能力培养,克服纯学术性教学的倾向。

3、灵活性原则。形式多样,方法灵活,除采用课堂讲授外,可适当采用参观考察、研讨等方式,使学员开阔思路和眼界。

家政服务员岗前培训教学内容纲要、课时及授课教师

家政服务员培训计划范文

培训目标:初级家政服务员

一、培训课时:

总课时数(180)学时

理论授课(100)学时

技能授课(80 )学时

二、课程设置和要求

(一)应知知识要求

1. 基础知识

三、培训教学计划安排表

四、考核方法

1、单元测试

2、结业考试

3、国家技能鉴定

家政服务员培训计划范文

为解决失业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并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更好地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与和诣社会的发展,针对当前我省失业农民与下岗职工的现状,及全国和我省家政服务业的现状,利用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设备与其它相关资源优势,通过在校集中面授、专家现场指导与技能训练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定期对我省新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和下岗农民工,省直单位下岗职工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员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与相关技能,决定举办家政服务员培训班。考虑到培训对象的地域、年龄、性别、经济条件及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特分初级、中级与高级家政服务员三个层次的培训。现就初级家政服务员培训制定如下计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制作家庭餐,进行家居清洁,洗涤摆放衣物;同时掌握“照料孕、产妇”、“照料婴幼儿”、“照料老人”、“护理病人”(四项中任选一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二、培训对象

新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和下岗农民工,省直单位下岗职工。

三、培训时间

每期150标准学时。

四、培训内容

1、社交礼仪:言谈举止;人际交往;家庭人际关系。

2、制作家庭餐:制作主食;烹制菜肴。

3、家居清洁:清洁家具;清洁家具及用品。

4、洗涤摆放衣物:洗涤衣物;摆放衣物。

5、照料孕、产妇:照料孕妇;照料产妇。

6、照料婴幼儿:主食料理;生活料理;异常情况应对。

7、照料老年人:饮食料理;生活料理;异常情况应对。

8、护理病人:饮食料理;生活料理;异常情况应对。

五、培训方式

1、学校面授。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到学校对培训人员进行集体面授。

2、实地训练与考察。培训期间,组织受训人员进行现场技能训练,加强受训人员对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认识、理解及掌握。

3、理论教学与情景模拟教学相结合。

4、理论教学与穿插案例相结合

家政服务员培训计划

一、课程任务和说明

通过培训,应使培训对象掌握初级家政服务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完毕,培训对象应能够独立完成制作家庭餐、家居清洁、洗涤摆放衣物等工作,并有选择性地掌握照料孕、产妇、照料婴幼儿、照料老年人或护理病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在教学过程中,应以理论教学为基础,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教学方式应以情景模拟教学法为辅助手段,以实际操作演练为教学重点。制作家庭餐、家居清洁、洗涤摆放衣物是家政服务工作的基本内容,是每个家政服务员必须完成的基础性工作,应强化训练,使每个培训对象都能通过基础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在此基础上,使培训对象掌握1至2项专业选修课程的知识与技能。

二、教学目标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中对初级家政服务员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职业道德,择业与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常识,掌握社交礼仪、制作家庭餐、家居清洁、洗涤摆放衣物、照料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以及病人或护理病人的相关知识与技能。

三、课时安排

1、课时安排:150标准课时。

理论知识课占总课时的40%。理论知识各部分的比重为:职业道德10%,基础知识30%,制作家庭餐15%,家具清洁15%,洗涤摆放衣物10%,照料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与护理病人20%。

操作技能课占总课时的60%。操作技能各部分的比重为:社交礼仪3%,制作家庭餐25%,家居清洁25%,洗涤摆放衣物15%,照料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与护理病人32%。

2、授课形式:以理论授课为基础,以情景模拟教学为辅助手段,以实际操作技能演练为教学重点。

四、教学大纲内容

第一部分 基础知识

(1)职业道德

教学要求:掌握家政服务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知识

(2)择业与就业常识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家政服务员的择业与就业常识。

(3)安全与卫生常识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与家政服务工作相关的案例与卫生常识。

(4)社交礼仪常识与能力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与家政服务工作相关的社交礼仪常识与能力。

(5)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与家政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二部分 制作家庭餐相关知识与能力

(1)制作主食(和制面团的基本方法;馅料调拌常识;主食成熟性状鉴别常识;燃气灶具、高压锅、电饭煲、电冰箱和微波炉的使用方法)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烹饪原料及烹饪器具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2)烹制菜肴(采买记账基本知识与能力;家庭常用刀工技法;菜肴成熟性状鉴别常识与能力;常见调味品的使用;菜肴原料搭配常识与能力)

教学要求:掌握食物成熟性状的鉴别、采买记账的相关知识与技能

第三部分 家居清洁相关知识与能力

(1)清洁家具(家庭常见清洁用品和用具知识;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常见清洁剂、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2)清洁家具及用品(家具擦试、清洁常识与技能;灯具清洁常识与能力)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家庭常见清洁、消毒用品和用具的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以及家用电器的使用。

第四部分 洗涤摆放衣物

(1)洗涤衣物(服装面料鉴别常识与能力;常见洗涤剂的性能用途;手工洗涤衣物的基本方法与能力;洗衣机使用方法)

(2)摆放衣物(常见衣物折叠方法;常见衣物摆放常识与能力)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服装面料鉴别常识与能力、 常见洗涤剂的性能与用途、手工洗涤衣物的基本方法与能力、洗衣机的作用、常见的衣物折叠常识与能力。

第五部分 照料孕、产妇

(1)照料孕妇(孕妇生理变化基本特点;孕妇饮食常识;孕妇日常生活起居常识;孕妇盥洗与沐浴方法)

(2)照料产妇(产妇饮食基本要求;产妇日常生活起居常识;产妇盥洗与沐浴方法)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孕妇生理变化特点,孕、产妇营养常识,孕、产妇日常起居常识,以及她们的饮食制作知识与能力。

第六部分 照料婴幼儿

(1)饮食料理(婴幼儿人工喂养方法与能力;婴幼儿进食、进水基本方法与能力;婴幼儿餐具清洁方法与能力)

(2)生活料理(婴幼儿盥洗基本方法与能力;婴幼儿看护常识与能力;婴幼儿衣物洗涤方法与能力;照料婴幼儿便溺的基本方法与能力)

3)异常情况应对(紧急呼救常识与应对能力;外伤和烫伤紧急处理常识民应对能力)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婴幼儿饮食料理、生活料理的基本方法与能力,以及异常情况应对的基本常识与能力。

第七部分 照料老年人

(1)饮食料理(老年人饮食特点;老年人进食注意事项;老年人进水注意事项;)

(2)生活料理(老年人生活特点;老年人性格特点;老年人居家注意事项;老年人外出注意事项;与老年人相处的基本方法)

(3)异常情况应对(老年人常见的意外情况;老年人常见外伤和烫伤紧急处理)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老年人的饮食料理、生活料理的基本方法与能力,掌握异常情况应对的基本常识与能力。

第八部分 护理病人相关知识与能力

(1)饮食料理(病人饮食特点;给卧床病人喂水的基本方法与 能力;给卧床病人喂饭的基本方法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