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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加工贸易;加工贸易转移;环境保护;环境规制;环境成本化
[中图分类号]F752.68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2880(2011)01-0026-03
一、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现状
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到2010年的博鳌论坛和亚欧首脑会议,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成为热点问题,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全球变暖、臭氧层的破坏、酸雨、淡水资源危机、土地荒漠化、森林锐减、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大气污染、资源短缺以及海洋污染这些全球性环境问题正日益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存。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世界贸易额在不断扩大,贸易的发展更广泛地影响着全世界的生产和生活,世界贸易在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寻找加工贸易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成为时下热点问题。
我国加工贸易是从东南沿海开始发展起来的,目前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上海、山东、福建、浙江等沿海开放省市,这6个沿海省市加工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占我国总量的80%以上。在这些省份,逐渐形成了专业化集群产业,很多相关联的产业都集中在这些地区。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区域之间较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占比较少,但却在缓慢上升。
据海关统计,广东省的加工贸易总额从2002年的158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4036亿美元,年增长率达26.1%,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近年来日益成为加工贸易的热点区域,长三角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95年占全国的16.5%上升到2009年的42.1%,其中上海、苏州、宁波、杭州、南京等城市形成了众多的企业集群,表现出极强的竞争力。而我国环渤海地区,从进出口的数据来看,增速非常快。如今加工贸易企业开始向北京、天津、山东、辽宁环渤海湾地区转移。在贸易方式上,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占84.08%。由此可以发现,近年来,我国加工贸易的区域选择正在发生变化,出现了由珠三角向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转移的北上趋势。
加工贸易逐渐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随着东部地区经济高速发展,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供给趋紧、企业商务成本不断提高、资源环境约束加大等问题日益突出,产业升级压力不断增大。面对世界范围的新技术革命的浪潮和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长三角乃至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为适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应对经济一体化,腾出空间有效承接新一轮产业转移。随着中西部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和进出口环境明显改善,相关的要素发生新的变化,加工贸易新一轮产业布局调整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已成趋势。商务部已经在中部地区确定了九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中部六省九个重点承接地。2007年12月,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共同下发了《关于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工作的意见》,商务部授予新乡、焦作、郴州、太原、南昌、赣州、合肥、芜湖、武汉9个城市作为中西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首批承接地,2008年4月又授予洛阳、郑州、岳阳等22个城市作为第二批中西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由开发银行在三年内提供300亿元政策性贷款对中西部重点承接地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10%以内的利率优惠。
二、我国环境污染现状——以长三角、珠三角为例
1.长三角环境污染的现状分析。占全国大约1%的国土面积和6%的人口的长三角,在2009年创造了全国大约20%的GDP,这里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地区之一,并将成为2015年全国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的地区。同时长三角地区区域合作不断加深,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目前已发展成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但在城市化和工业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长三角的生态环境却面临严峻考验,尤其是区域性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加重,而各地方政府现存的行政管理壁垒又为顺利解决区域环境问题形成一定的障碍。从表2可以看出, 2008年长三角地区的工业废水、废气排放总量和固体废物排放情况,虽然从表中看出上海市的污染情况总量最轻,但这并不代表工业污染就该被轻视。
2.珠三角环境污染的现状分析。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著名的“鱼米之乡”,如今这一地区已被认为是全球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也是人口最密集地区之一。但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该地区的自然环境也受到了巨大的破坏。如今,环境污染已成为影响该地区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制约因素。2008年,整个珠三角工业废气排放量20510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113.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41.99万吨,烟尘排放量32.5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20.1万吨。工业烟尘去除率97.0%,工业粉尘去除率94.1%。2008年,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介于0.018毫克/立方米至0.120毫克/立方米之间。而国家年均标准为0.06毫克/立方米。从最近5年的数据可以看出,工业废气的排放一直处于增长状态,其中二氧化硫连续两年较少,而烟尘的排放总量也不容乐观,因此,从废气的排放总量来看,珠三角的环境恶化现象很明显。
三、促进加工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
在不断发展加工贸易的同时,我国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加快升级,中西部地区仍然处于加工贸易的初级阶段。同时,在环境规制、环境政策上,也有着显著的地区差异,东部地区的环境政策使得污染减少明显,环境治理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而中西部地区现有的环境政策不利于环境保护,正在成为加工贸易污染转移的承受地。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促进加工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渐进性的加工贸易政策
第一,中西部地区必须有选择接受加工贸易的转移,由于我国加工贸易仍处于国际产业价值链的低端,不能为了追求GDP增长,盲目复制东部地区过去的模式,全盘接受污染产业转移,甚至不顾生态环境成本和自身承接能力弱的实际条件。第二,中西部地区要选择适当的加工贸易产业,充分利用自身劳动力成本低、资源丰富等比较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的加工贸易企业,逐步带动产业链的成熟和升级,同时,在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淘汰污染密集型行业,控制污染排放总量。第三,加快制定产业转移政策和生态规划,提高地区政策的可操作性,在产业发展上,要提前做好区域的生态保护政策和区域规划,吸取东部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训,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确保环境和加工贸易协调发展。第四,提高本土企业参与的程度,在此次经济危机中,由于东部沿海地区过多地依靠外商企业投资,受到了很大的外部冲击,经济的长期稳定性受到挑战。因此,为了保持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可以引导当地企业参与加工贸易。
为了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点明显的加工贸易发展格局,加工贸易的发展需兼顾东西,实行差别的政策。对于东部地区,培育出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产业转型和创新能力的企业。在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的政策调整上,东部地区在有利条件下,要为国内企业融入国际市场提供渠道,使我国形成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制造业平台,特别是国内企业通过加工贸易的深加工结转方式为跨国公司进行配套生产,使用外方提供的技术、营销渠道实现 “借船出海”。同时,东部地区要加快优化出口结构,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品的同时,也要大力发展优势传统产品,使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自有核心技术,把处在产业链低端的加工组装环节向上下游两端延伸,提高其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最后,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企业,占稳国际市场。因此在产业转移中,东部地区更应该早谋划、早行动、早落实,引导和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二)遵循环境成本内在化的原则
从企业的生产来讲,成本是主要的考虑因素,因此如果将环境成本内在化,产品的价格包含了环境成本,在环境成本中,主要包括了开采、生产、运输、使用以及回收和处理商品以及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需的管理费用。贸易活动将有效解决环境问题。所谓环境成本内在化,指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将环境成本加入到生产成本中去,从而体现资源的稀缺性,消除其外部不经济。因此采取环境成本内在化的原则,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对环境资源进行合理的定价是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基础。环境资源定价的影响因素包括: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可再生性、人们对洁净环境的偏好程度,能够使用环境资源给企业或消费者带来的收益,环境破坏带来的损失以及恢复环境的费用。现有的一些环境资源价格比较容易确定,如煤、石油等矿产资源;而空气、水、森林等环境资源的价格却较难确定。
对环境资源的产权进行界定,在资源环境合理定价的基础上,如果资源环境的产权不清晰,由于不能确立合理的价格,使用者因此也无须付费,所以仍然存在环境成本外部化的问题。在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下,当私人的边际收益大于私人的边际成本时,在利润最大化目标驱使下,就会出现私人对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出现环境污染和退化现象。根据科斯的产权理论,环境资源的产权界定可以采取几种方式:一是环境资源的产权属于污染者;二是产权属于受害者;三是产权属于第三者。从理论角度来看,以上三种产权界定方式都有益于解决环境的污染问题。
(三)认真研究加工贸易的就业效应
加工贸易一直以来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解决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特别是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上,加工贸易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过程中,要充分研究加工贸易与就业市场的关系。目前,我国加工贸易提供的就业岗位有5000万个左右,加上加工贸易配套产业,创造出了大量的工作机会,同时,加工贸易也为我国培养了大批熟练技术工人和适应国际化竞争的技术、管理人才。因此,虽然环境控制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必然趋势,但必须从我国现状出发,协调好相互的关系,选取加工贸易的就业效应和环境效应的均衡点,鼓励加工出口企业申请社会责任认证,增强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不能在转型升级的条件尚未成熟时,仓促地进行过于严苛的规定。
[参考文献]
[1]王鹏飞.环境污染问题的经济根源与对策[J].经济问题,2007(5):47-49.
[2]易纲.环境问题的外部性与政府责任[J].财经,2005(24):66-70.
一、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表现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文明建设的步伐和农民的生活。我国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3.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治理措施不得力所产生的工业污染。
4.畜牧养殖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二、农村环境污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仍在加剧,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已经危及到了人群的生活和生命安全。
1.农村水环境质量恶化。
2.农民生活质量下降,发病率增高。
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目前环境污染问题形成的原因较多,有环境管理体系、有财政资金、有治理模式等等一系列的因素。
1.我国环境管理体系难以适应农村污染问题的治理。
2.财政资金短缺,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3.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
4.农村污染治理模式单一,套用工业污染的治理手段。
5.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管理手段落后。
6.农民的环保意识差。
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及建议
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农药、化肥、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便等农业自身污染,以及工业污染排放、城市垃圾等外源污染两个方面。对农业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势在必行,为此,提出以下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完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要加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立法,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根据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世贸组织规则,修订相应的农业和环境法规,建立健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实施保障体系,修订和完善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切实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法律制度得以实施。必要时可以出台单独的农业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利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
2.提高各级政府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战略认识。
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应当转变观念,把治理农业环境污染,保护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产品安全性和市场竞争力,作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期战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随着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防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综合整治乡镇环境;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农村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确保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3.加大农村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农业科研部门应当把发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作为今后农业科研工作的一个重点领域,加强力量,增加投入,通过技术攻关、项目招标引进吸收等方式,尽快推出一些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好的技术项目,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各有关部门应当在政策引导、项目规划、管理措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同时,各级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扩展农业环保资金的来源渠道,改变环保投资分配体制,提高投资效果。在支农资金或环境资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农业环境的治理工作,也可以吸引和利用一些外国政府和国际机构的赠款和贷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环境保护的投资增长机制。
4.明确农业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责,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权限。
建议成立由各省(市)领导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农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业环境治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权限。
5.发展生态农业。
坚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生态农业是必由之路。必须树立农业发展的科学生态观。必须高度重视农业生态,并以新的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的农业生态观为指导,促进农业的生态建设。
6.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改善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抓紧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严格控制养殖废物的排放。对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厂),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于“三河”、“三湖”等国家和地方明确划定的重点流域和重点地区、以及大中城市周围的中等以上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场(厂),必须进行限期治理。
7.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镇。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积极开展村镇环境规划。凡1999年以后新建的县城、乡镇和新村,必须编制环境规划,并与城、镇建设同时实施;对已有的县城、乡镇和村庄,应结合城镇改造逐步加以实施。要通过规划、引导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污染集中控制、加速城镇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
8.加强农村环境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水平。
1.1生物课程
课本多结合实际案例,并以课后题的形式,使学生在学习基础知识的同时,理解资源节约及环境保护的措施与途径。如在生物必修3[2]中立体农业有关内容,讲述了立体农业,充分利用空间和资源,提高了经济效益;对能量流动的实践意义的详细讲解,明确其帮助人们科学规划,设计人工生态系统,使能量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的意义,并结合合理放牧养蓄、合理利用秸秆制作沼气池等生活实例加以说明;生态农业部分,运用生态学原理,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下多级利用能源及资源,以北京大兴区留民营村为例,说明生态农业对减少化肥用量、净化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积极作用;生态缸的制作与观察,使学生在亲自动手实验的过程中,了解对资源高效利用、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恢复生态学,应用于盐碱化草地、洪水破坏的地区的治理与恢复等;对河流生态系统受生活污水轻度污染的相关分析。同时,也有从宏观角度,对生物圈内全人类所面临的资源节约及环境保护的难题的介绍和我国应对策略的普及。
1.2化学课程
在化学必修书中,一是在化学必修1[3]中对自然界中碳、氮循环及硫转化的具体知识的讲解,并重点选取资源利用中有人类参与却对环境污染较严重的一部分进行学习,如在氮循环中,人工固氮虽提高了农产品产量,但造成了温室效应、水体污染、酸雨、光化学烟雾、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在硫的转化中造成的酸雨的形成及防治等问题,说明了在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方面我们仍存的欠缺与不足;二是在化学必修1中通过对海水的综合利用、工业流程图、选修化学反应原理中处理汽车尾气、选取途径增大化学反应程度,提高化学反应转化率方面的重点学习,帮助学生树立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意识。
1.3物理课程
在物理选修3-2中交流电压一部分提及的远距离电能输送中,采取减小输电电流、提高输电电压的措施,以降低输电线路中的消耗;同时利用输电新技术:现代的直流输电技术,无感抗和容抗,解决电网的同步问题,使我国“西电东输”的全国联网战略目标前进了一大步。
1.4地理课程
在地理必修2的人类与地理环境的协调发展章节中,讲解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内容、实施的必然性,且选取河南某酒精厂的清洁生产实例,结合传统与新模式的比较,让学生在讨论与思考中理解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必要与优越性。而在地理必修3中,着重分析了地理环境、区域发展、自然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协调关系。以我国西北地区为例,分析荒漠化的防治问题;以亚马逊热带雨林为例介绍森林的开发和保护。分别以我国山西省、美国田纳西河流域为例详细分析能源资源、流域的综合利用,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让学生思考如何联系国情,借鉴国外经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做好对可能带来的后果的预防与解决措施,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在区域联系与区域协调发展章节中,以西气东输、东亚产业转移为案例,从多角度讨论资源调整的可实施性,扩充学生的知识储备,开阔学生的视野,让学生意识到资源节约及合理利用带来的巨大效益。
1.5政治课程
在政治必修1[4]的“科学发展观和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中,具体讲解了经济建设需增强发展协调性,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并强调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
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高中课程中的设置意义与不足
2.1意义
通过对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教版)的学习,广大高中学生确实学习和体会到了资源节约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对于树立国策意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再加上由于课本采取生活实例结合知识点的形式,学生容易理解这一内容的基础知识,也具备了对生活中农业、工业生产运用的环节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与否的知识储备和思考能力,这些对学生以后应用于工作中,并为我国的资源节约及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2不足
虽然当前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的教学对学生资源节约意识及环境保护意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全面分析,我们学习的内容仍有少许欠缺与不足。由于使用对象--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局限,课本中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知识只能停留在基本原理与大致解决方案的层面上,无法再进行进一步的解释。整体来看,课本囊括了对于生态系统的理论知识及人类面临的生态问题、环境的保护问题、涉及人类生产生活的资源利用问题等,对于学生初步把握有关知识有很大的帮助,且与生活联系紧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但在学习过程中,结合目前严峻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形势要求,我认为列入上述内容还有些欠缺,应加大列入的篇幅,加大对此内容的重视程度。
3改革建议
3.1加大现有课程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知识的体现
3.1.1生物课本中应增大对应用于实际生活的生产模式的介绍,原先大部分只出现于课后知识链接或课后习题的部分,容易被学生忽略,虽然其中有很好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思想内涵,但不易引起学生重视,建议将这部分内容放到主要知识之中。
3.1.2化学课本中对化学反应的讲解比较透彻到位,重视化学最根本的反应原理,而对于联实际生产中的相关问题不如生物部分全面,建议增加对废水、废气排放,工业流程中废物利用、废品回收等处理问题的有关知识。希望能具体探讨对重金属及复合材料的回收重利用及如何有效处理等问题,联系诸如北京五环外的“垃圾村”的废品大面积堆放且处理难的现状,思考如何解决电子垃圾等处理问题,避免其产生的大量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环境、对人体造成伤害,此问题高中学生欠缺处理能力及经验,但可作为相关链接或课后题,让学生进行思考。
3.1.3我国目前面临的最严重的雾霾现象不仅需要社会分析解决,也需要引起学生的关注与思考,因为学生正处于需要培养思考能力及关注社会、帮助社会的责任心的阶段,为何会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如何有效解决雾霾问题,怎样能够调整、避免以后出现雾霾甚至其他环境问题,思考现有阶段有哪些缺陷,都是我们学生需要思索的问题,因此应将雾霾问题放入化学课本,使学习课本知识更为充实、有意义。
3.1.4生物圈中的资源大部分不可再生,且煤、石油等储存量在逐渐减少,如何寻求新能源一直是人类面临的重大难题,而目前应用广泛且重要的核能源及核发电在物理课本中相关甚少,建议在物理课本中适当增加有关知识和内容,将更有利于学生将来投身于解决核能源的利用及核反应堆的处理等问题;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风能的开发利用还相当落后,发展速度缓慢且技术比较落后,建议加入到物理课本中,作为阅读拓展,提高学生对新能源的关注。
3.2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知识进一步体现在重点课程中
在语文课本的说明文阅读中希望增加关于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与基础知识的介绍,在提高语文阅读水平的同时加深对有关知识的理解。而目前文言文多是人物传记,历史史实等,可以适当增加先人天人合一的原始环境保护思想的有关文章,让同学们增强环境保护与节约资源的自信心。而在历史课本中,可以适当增加世界有关著名的环境公害事件原因及危害介绍的篇幅。在地理课本中,可以另外结合过去和现在的环境问题,介绍土壤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和典型案例。在英语课本中,希望适当有几篇介绍西方发达国家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好经验、好做法的文章,以开阔同学们的视野,增强改善环境和节约资源的信心。在政治课本中,可以加入最新十会议中提出的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主要内涵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内容。同时,在大多学校所开展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可鼓励学生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为课题,在学校的帮助下,亲自调查当地工厂等对资源的利用途径,分析当地措施的完备与否,加强学生与社会的实际联系,从而实实在在地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环保意识,对课本中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案例有更深入的了解;在一些学校开展的职业体验活动中,可跟随环境管理人员、环境监测人员、污水处理人员及节能资源管理人员,学习其工作的大致流程,拿出在课本学习中的疑惑向其请教,巩固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
4结语
一、前言
旅游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与环境之间的作用关系是一个双向的交互过程。一方面,环境资源决定旅游开发类型和程度,离开了环境资源,旅游开发无法进行;另一方面,环境的净化与修复过程对旅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境的质量影响旅游者的旅游体验,没有良好的旅游环境,旅游活动难以开展。因此,旅游目的地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保护的问题,才能有效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目的地发展中环境保护问题的博弈分析
对于旅游者而言,旅游目的地的活动只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一个短暂的阶段,阶段结束意味着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的关系中断,因此旅游者是否对旅游目的地进行环境保护,取决于其环保意识。对于旅游目的地居民、旅游企业以及政府而言,是否对旅游目的地进行环境保护与其自身利益相关,因此他们作出决策时,不仅考虑自己对环境保护的支付与收益,也会衡量相关利益者的支付与收益。
(一)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旅游目的地有甲、乙两户居民,双方均可以选择保护或不保护。当双方均选择不保护时,双方收益均为0;当双方均选择保护时,总收益为I,付出的总成本为C,双方收益均为I/2-C/2;在博弈过程中,若甲选择保护,乙选择保护时收益为I/2-C/2,选择不保护时收益为I/2,I/2-C/2
(二)旅游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旅游目的地有A、B两家企业,双方均可以选择保护或不保护。当双方均选择不保护时,双方收益均为I;当双方选择保护时,双方收益均为R,因为保护环境的收益是建立在投资基础上的,所以I>R。在博弈过程中,若A选择保护,B选择保护时收益为RB,选择不保护时收益为IB,RB
(三)旅游企业与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间的博弈分析
旅游企业可以选择保护或不保护,当旅游企业选择不保护时,其收益为I;当旅游企业选择保护时,其收益为P,因为保护环境的收益是建立在投资基础上的,所以I>P。旅游目的地居民可以选择参与保护和不参与保护,假设环境改善的总收益为G,保护环境的总成本为C,当旅游目的地居民在旅游企业保护环境的情况下,不管选择何种行动,其收益均为G/n;当旅游目的地居民在旅游企业不保护环境的情况下,选择参与保护时收益为G/n-C,此时保护环境的收益是短期的,付出的成本却是长期的,G/n-C0。在博弈过程中,因为I>P,所以旅游企业会选择不保护;在旅游企业选择不保护的情况下,旅游目的地居民在选择参与保护和选择不参与保护的收益分别为G/n-C,[G-(I-P)]/n,两者比较[G-(I-P)]/n >W/n-C,所以旅游目的地居民会选择不参与保护。
(四)旅游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分析
旅游企业与旅游目的地居民作出不保护环境的决策行为,若政府不加以干预,旅游目的地的环境破坏会愈加剧烈甚至会演变至不可修复的地步。旅游目的地居民不保护是一种不作为方式,不会进一步加剧旅游目的地环境的衰败,但旅游企业在旅游目的地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不保护,对旅游目的地的消极影响是灾难性的。因此,在此主要分析旅游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
P、Q分别为博弈双方选择对应策略的概率。在博弈过程中,当P1=1,P2=0时,P1>P2,旅游企业执行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则,博弈提前结束;P1Q2,则这些控制手段是有效可信的,旅游企业在上阶段很可能执行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则,若Q2>Q1,则这些控制手段对旅游企业不起作用,双方之间的博弈将继续向下进行,导致旅游目的地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二、旅游目的地环境保护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从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间的博弈、旅游企业之间的博弈以及旅游企业和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间的博弈分析来看,为了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旅游目的地居民和旅游企业均不会主动去保护环境。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需要旅游目的地居民、旅游企业、旅游者各方积极参与、协调发展。因此,在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过程中,需要加强社会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通过教育和培训,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对旅游目的地发展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此外,旅游目的地居民可以积极参与旅游开发管理,监督旅游企业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旅游企业可以发展绿色旅游产品,自觉做好环境效应评估工作,尽可能降低旅游开发对旅游目的地坏境的污染和破坏。
(二)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能力
从旅游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来看,若政府不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则旅游企业很有可能不会进行环境保护。因此,在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过程中,需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管理能力,有效引导旅游企业的决策行为。首先,政府需要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健全旅游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旅游开发则会在满足当前需求和考虑长远发展之间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其次,政府需要建立强有力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力度,加强对旅游企业进行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最后,政府需要贯彻“防先于治”的原则,提高对旅游企业在经济和法律责任上的惩罚力度,促使旅游企业执行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则,自觉进行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
(三)重视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需要重视科学技术对旅游目的地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加大旅游目的地环境保护方面的科学技术投入。一方面,旅游跨学科发展,因此可以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对旅游目的地的坏境保护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科学研究,从而更加有效进行旅游环境的综合保护和治理;另一方面,鼓励可以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的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
(四)发展旅游新方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保问题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我国的资源浪费问题以及生态失衡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生活居民产生了危害影响。党的十指出,应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放在突出地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绿色发展高度,为后人“乘凉”而“种树”。
环保问题得到了国内学者的大量关注,目前已有较多的学者从环境保护支出效率、投入产出率等方面进行研究。譬如,朱浩等(2014)[1]从环境保护支出的角度研究了环境保护支出的效率,以及分析了对环境保护支出效率产生影响的因素。孙开,孙琳(2016)[2]基于投入产出率对环境保护支出效率进行了研究。金荣学,张迪(2012)[3]研究了针对省级政府的环境治理情况进行了分析。戚扬(2014)[4]从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角度分析了财政保障机制研究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张计超(2013)[5]针对促进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李敦亮(2005)[6]从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角度研究了治理解决环境污染的主要政策手段。逯元堂(2011)[7]分析了财政环境保护的预算支出,并提出了优化建议。罗贤东(2012)[8]分析了财政预算对环境保护产生的影响。本文受到河南省政府招标决策课题(财政专项,2016BC326)的资助,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方法这几个主要方面对河南省环境保护进行分析。
二、河南省环境保护的财政现状
河南省财政环境保护支出情况如下图:
如图1所示,近10年,河南省的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的规模总体呈现增大趋势,但增速整体较为缓慢,从绝对规模来看,河南省财政环境保护支出从2007的60.92亿元上升到2014年的119.95亿元,年均增长10.55%,但主要增幅集中在2007至2010年,河南省财政环境保护支出增长率从2008到2011呈现逐年下降态势,2011年以后有所上升,但没有回苏到之前的较高水平。从相对规模来看,河南省财政环境保护支出占河南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总额的比重逐年下降,从2007年的3.2567%下降到到2014年的1.9897%。由此可知,河南省政府逐步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省公共财政对环保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强,财政的节能环保支出规模基本保持增长,但节能环保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并没有得到持续的提升,比重较低的问题一直存在。
三、河南省在支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投入占比有所下降
如图2所示通过与云南和山东相比较,尽管在环保支出方面,河南省的支出总额绝对值要大于云南省,但在环境保护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总额的比重上,河南省明显低于云南省。从长期趋势来看,河南省财政财政环境保护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的比重有所下降。与山东省相比,尽管山东省在前期对于环境支出的比重较低,但在加深对环保方面的重视后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总体来看,河南省对于环保方面的支出规划依然需要完善。
(二)投入渠道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有限的资金往往被分割在众多的政府部门中,不仅职责不清,同时也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容易出现一个项目由多个部门管理,往往很难有效划清各部门职责,多头管理势所难免,无法有效的进行统一的指挥、监督和协调。而同一个项目可以使用多项资金,会导致地方政府为争取资金而进行寻租行为或利益博弈。
(三)投入结构和环节不合理
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投入过少,环保资金的有限投入,必然导致生态环境保护的乏力。在支出环节方面,大部分用于流通环节,用于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生产环节的资金相对较少。
(四)财政投入监督机制落后
财政支农管理体制落后,资金过于分散,而且资金监管不力,财政支农资金应当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考核,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往往重?对资金的分配,对其使用监管较差,缺乏科学的投资预算决策制度和资金追踪反馈制度。
四、依据现状、问题与经验,提“十三五”财政资金保障机制
(一)完善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体系
环境保护以及环境质量的改善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所以我省要实现资金的最大效用,为了使环境问题得到根本的好转,仅仅靠扩大环境保护的财政资金支出并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还要同时结合财政支出的绩效考核体系促使效益发挥到最大,环境保护的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增强了资金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防止单位滥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及保护。
(二)构建严谨的环境保护的财政资金预算决算机制
财政投入是环境保护投资的重要来源之一,财政预算支出政策是加大政府环保投入的重要政策保障。随着财政预算支出政策不断完善,环境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强,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资金保障。
(三)加强环境保护的财政资金的监管机制
环保投资监管机制缺乏,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佳。目前,针对环保投资实施后的环境效益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政府划出资金用于环境质量改善,对于资金投入之后的污染治理设施以及运行的情况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了“年年造林不见林”的情况。因此,完善有效预算约束以及加强监督制度成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的必要措施之一。
(四)坚持公开透明,建立财政资金流向网上公示机制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愈来愈重视社会环境的质量。而我省每年对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每年也成上升趋势,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占GDP的比重也在随之增加,环境质量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相对于每年的投资额来说改善的程度较小,原因之一在于资金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以及发挥到最大的效用,资金的去向在人们的脑子里始终是朦胧的、模糊不清的,建立网上公示机制,同步通过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网上公示,有利于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者以及财政资金下达者充分了解专项资金的流向,并在网上公示的同时应当标明资金使用用途、资金来源、使用资金金额以及相关负责任人等详细情况以更好的实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得透明化、公开化。
现阶段,虽然矿山开采行业的发展极为迅速,但是,在环境保护上做的工作却存在一定的不足,对此,作者主要提出几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建议,具体分析如下。
(一)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矿山地质勘查队伍
我国矿山资源极为丰富,矿山地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成为我国重要的发展行业之一,对提高我国综合的经济实力有着极大的作用。但是,在以往矿山地质资源开采的过程中,却经常出现资源开采给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破坏,主要问题出现开采技术以及工艺设计的不合理。在这里作者建议应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矿山地质勘察队伍,矿山地质勘察是综合多工种、多学科的一项极为复杂的工程,不仅需要勘察人员熟练的掌握工程学、地质学等知识,更需要工作人员经过野外实践系统训练,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样才能根据矿山地质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设计合理的开采技术和工艺,从而将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而有效的提高矿山地质开采效率。
(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法律法规
首先,应适当的提升矿山资源开采的准入门槛,转变传统的观念,要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来对矿山资源开采队伍的资质进行全面的审核,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企业生产规模、职工权益保护能力、环境治理能力、环境恢复能力等,都必须设立相应的指标,必须保证各项都能达到指标,才有资格获得准入证,如果有任何一项不达标的话,都不得必批准查权以及开采权。其次,要结合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实际情况,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矿山地质开采管理的力度,对一些违规开采、不正当开采的情况,必须给予一定的处罚,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环境的破坏就是在破坏我们生存的空间,因此,对于矿山开采恶意破坏环境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施工的必须严惩。
(三)推行奖励机制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为了提升矿产开采效率,降低对地质环境的污染,国家应通过奖励机制来扶持施工企业积极投入新的开采技术和开采工艺,全面提升矿山开采效率,而且对降低环境污染也有着一定的作用。另外,要推行鼓励政策,不断的鼓励相关科研部门对矿山开采设备、工艺的研制和开发,不断的替换落后的装备以及工艺,全面提升矿山开采的装备以及工艺水平,一方面做到提升矿山资源开采的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要通过先进的装备以及工艺来实现绿色矿山开采,降低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同时要做好环境治理和环境恢复的工作。
二、总结
20xx年世界环境日时间:20xx年6月5日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了有113个国家参加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讨论了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会议建议联合国大会将这次会议开幕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保护日”。同年10月联合国大会第27届会议接受并通过了这一建议。每年的6月5日,世界各国都开展群众性的环境保护宣传纪念活动,以唤起全世界人民都来注意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自觉采取行动参与环境保护的共同努力,同时要求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系统为推进环境保护进程作出贡献。
世界环境日基本介绍世界环境日为每年的6月5日,它的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它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每年6月5日选择一个成员国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发表《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及表彰“全球500佳”,并根据当年的世界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世界环境日”主题。
中国从1985年6月5日开始举办纪念世界环境日的活动,以“青年人口,环境”为主题 。自此之后,每年的6月5日全国各地都要举办纪念活动。1993年北京被选为举办庆祝活动的城市,其主题是“打破贫穷与环境的怪圈”。20xx年4月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世界环境日保护环境的方法防止污染
防止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化学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防止破坏
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关键词:公民环境权利;环境保护;法律确认
公民的环境权利(或称为公民环境权)是指公民拥有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通常包括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它区别于: (1)公民、集体或国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2)国家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拥有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3)私法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所有权、人身权和相邻权;(4)传统人权理论中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在当今国际社会,公民的环境权利作为一项新兴的基本人权而受到广泛关注。本文试图说明,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制存在倚重行政环境权力而轻视公民环境权利的弊端;为实现我国环境的有效保护,我国法律应当具体确认公民的环境权利;法律确认进路应两路并行: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融合。
1环境保护中公民环境权利问题的提出
立法出于技术考虑,并不必然在法律规则中既对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做出规定又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内容进行宣称。如我国《民法通则》(文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均为简称)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该规则就并未对国家、集体和公民享有财产权及其内容进行表述。一般地,这样简洁的表述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因为这样的表述不言自明或者是在另外的法律条文中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及其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这些法律规则的背后,存在着一张清晰的权利谱系。然而在权利规定比较模糊的时候,法律规则实现对权利的保护则无疑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正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关键词:生态整治 法律 问题
一、我国生态整治恢复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法律问题
我国生态整治恢复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
我国在环境整治方面的立法已经建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时代的变迁,一些法律没有得到及时的完善,这些生态保护立法仍存在不少缺陷,和我国当前生态保护和经济的发展不协调,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体系不健全
(1)法律领域存在真空??
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已经很多,但是在生态整治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存在着真空,很多情况仍然是无法可依,如生态效益的补偿、生态整治恢复的法律保障。出现问题只能是临时出台一些文件,没有形成一个长效机制,对于我国生态整治来说非常不利。
(2)基本法律侧重于防止污染?
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多法律不能适应当前的情况,例如现行《环境保护法》颁布于1989?年,那个年代的环境意识和现在的情况不能很好的结合,那个时期主要注重环境污染的防治和治理,对于环境的保护治理方面来说意识淡薄,虽然也有一些规定,但是仅仅只限于形式,例如,《环境保护法》第19?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这种粗线条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规则指引,被执行的很少。
2、对生态恢复缺乏足够的重视?
生态环境问题是涉及很多领域,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现行的法律缺少对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保护的重视,这和当前重视生态保护极其不符,同时,我们也应该注重民法、刑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从各自的角度对生态保护做出相应的规定。有些法律法规体现了生态保护的意识,但是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仍然需要作出相应的细则。如新《刑法》对盗伐林木罪的处刑规定明显缺乏对生态保护的重视。新《刑法》对盗伐林木罪的最高处刑,由原《刑法》按盗窃罪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降为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种规定显然给人们一种盗木比起其他的刑事犯法轻一些,给人们一个误导信息,对于立法我们要深思熟虑,不能顾此失彼。同时,在其他法律中也存在这样类似的问题,在此不再一一道来。
二、完善我国生态整治恢复法律体系的建议与对策??
1、加强法律意识,预防为主
法律的制定的目的不是在惩罚,而是侧重预防,同样,环境保护相应的法律制定也同样是预防为主。宣传法律,让普通老百姓能够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首先知法才能懂法、守法。守法,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环境保护法,只有懂法的了这些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守法。通过各种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知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尤其是环境法律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能认识到保护环境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掌握依法保护环境的武器。环境问题是破坏容易治理难,有些环境甚至是如果破坏了就永久不能恢复了,产生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所以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危害环境的后果产生。
2、专家参与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法律的建立都是一项比较大的系统工程,各个法律立的建立都需要相应的专家学者的参与,精通相关业务,在环境立法这个领域,由于需要相关的生态专业知识,不仅仅需要法律专家,更需要邀请一些生态专家参与立法,将更能把握立法的目的,充分调节好人与自然,发展与环保之间的关系,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
3、可持续发展观知道法律的制定???
可持续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这是我们制定环境保护法律的指导思想。
环境保护有时和经济的发展相矛盾,?我国目前现行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在解决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三者协调统一的问题上显得“力不从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在解决这些方面是很有用的,以这种思想构建的法律制度,能从根本上防治污染和防止环境遭到破坏的法律制度。人类历史和实践证明,破坏环境,以环境为代价换来的发展都是不牢固的,甚至是得不偿失,?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环境为代价,国外的前车之鉴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例子。因此,?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作为我们环境保护立法的指导思想,?是确保经济增长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根本保障。
4、吸收国外先进经验
外国在环境治理方面应该说是有好多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制定,这对于我国环保法律的建立和完善有很大的帮助,积极维护我国的利益。
法律的制定有时不是很难的事情,关键是好的法律如何执行下去,这才是真正的意义所在,西方国家在环境执法、司法方面有许多可以借鉴的东西。例如《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了公民在环境方面的一般权利。《清洁水法》和《清洁大气法》都规定允许公民对任何违反这两个法律的人提起诉讼。在美国环境法中还有一项独特的民事诉讼制度,该制度允许环境管理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以实施环境法。我们都可以有选择的借鉴。
参考文献:
[1]秦天宝:完善我国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社会科学.1999(6)
[2]李克国:生态环境补偿政策的理论与实践.环境科学动态.2000(2)
[3]戚道孟: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法律机制问题的探讨.中国发展.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