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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中职生法律意识的意义
(一)培养法律意识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学生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国家一直以来都十分关心和重视学生们的成长和发展,中职学生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群体,在我国学生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他们的思想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于我国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长远意义,对于我国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受到重视。
(二)有利于提高中职生的综合素质,更好的实现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中等职业教育不仅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更要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法律素养是综合素质的重要要素,只有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遵纪守法的中职生才是一个合格的中职生,才能够顺利从中职学校毕业并到社会中去发挥应有的作用。培养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养是中职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现职业教育目标的基本保证。
(三)培养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更有利于加强对于学生的管理。中职生普遍年龄偏小,行为较自由,在学校教育过程中难于管理,而且对于各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都缺乏较为清楚的认识,只有将教学和管理结合起来,让学生在认知法律的作用过程中对法律产生一种畏惧感,对自己的行为也产生一种约束作用,才能更好的实现对于中职学生的管理。
二、我国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目前,我国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情况比较普遍,整体情况不容乐观。虽然在中职招生制度改革以后,国家对于中职教育的重视力度越来越大,政策上面给予大力扶持,中职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比较乐观,但是相对来说,中职生的整体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在校期间的打架斗殴、偷盗赌博现象比较普遍,毕业以后违法违纪行为也比较突出,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中职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分析。造成中职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中职生自身的特点,如年龄偏低,普遍都是16-18岁未成年阶段,身心和思想发育都不成熟,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各种思想和活动都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稳定性,自由、独立的心理很强,情感强烈容易冲动,加上缺少社会经验,很容易受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造成部分学生行为散漫,不愿意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导致法律意识严重欠缺。2、中职学校法律教育的重视力度不足。大部分中职学校都将学生们的职业技能教育作为了教学重点,而并不重视中职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教学工作,表现在对于学生的法律教育课程设置的课时量非常少,对于学生法律课程的教学效果也未能进行测评。虽然法律教育课程被作为公共课程来设置,但是却形同虚设,并不能真正发挥出培养和提高学生们法律意识的效果,这也是造成中职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加强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对策建议
(一)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工作。首先,中职学校要加大对于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如设置法制教育课、专题法制讲座等途径进行普法教育宣传,让学生在思想上就对法律意识的培养工作高度重视。其次,中职学校要多增加一些法律教育的课时,并且加强对于中职生法律意识教育工作效果的监测,多关心和爱护学生,增加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中职生在思想意识方面的转变,有必要时进行一些心理咨询或辅导,积极引导学生们消除一些不良心理。
随着人们物质和精神水平的提高,医学知识的普及和患者法律意识的增强,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保健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也逐渐呈上升趋势,然而目前医务人员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与医疗有关的法律知识,在遇到纠纷时不能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是营造温馨舒适,服务群众的医疗环境,所以更应加强管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注意维护病人和自身的权利,更新服务意识,提高医疗安全技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营造和谐医患、护、患关系,以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护患纠纷;防范措施
Abstract:As people's material and spiritual level, strengthen the popularization of medical knowledge and patient legal consciousness, awareness of self protection and health care in patients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medical treatment, medical dispute is gradually rising trend, however, the medical staff generally exist in the legal consciousness of problems, especially the lack of legal knowledge related to medical treatment, in the face of the dispute cannot be used when the legal knowledge to protect their own. Especially the township health centers, is to create a warm and comfortable medical environment, serving the masses, so should strengthen management, carefully study law knowledge, pay attention to the maintenance of patients and their rights, to update the service consciousness, and improve medical security skills, establish a "people-oriented" service concept, to create a harmonious, nurse, patient relationship, to happen to avoid or reduce medical disputes.
Key words:Township Hospital; nurse patient disputes; preven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R36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3763(2014)07-0315-02
护患纠纷是指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主要由护理人员与患者及家属发生的各类矛盾,是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形式和特殊类型。随着人们物质和精神水平的提高,医学知识的普及和患者法律意识的增强,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保健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也逐渐呈上升趋势,这不仅给医院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也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甚至给医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然而目前医务人员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业务知识的缺乏,特别是缺乏与医疗有关的法律知识,在遇到纠纷时不能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乡镇卫生院是一个门诊兼住院为一体的综合科室,是患者治疗的第一场所,所以无论医生或护士更应加强法律意识,注意维护病人和自身的权利,以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1 乡镇为生院护患纠纷的原因分析
1.1 医院管理方面
1.1.1 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护理人员短缺现象具有长期性和普遍性。医院一直以来,医院医护之比为1:0.3,而经验认为,护士应该是医生的2倍[1]。医院为缓解这种矛盾开始招聘临时护士,护理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大多医院都注重公共卫生的重视,很少对医护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每年对个别医生是进行了培训但很难与临床相结合,所以容易引起安全隐患。
1.1.2 目前医院管理流程不能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保健需求,患者等候时间过长,给患者和家属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引起情绪上不满,导致纠纷。还有电视上,报纸上到处宣传医护人员被打情况,助长了有些捣乱分子的嚣张气焰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2 护理人员方面
1.2.1 法律意识淡薄、知识缺乏:护理人员缺乏临床技能培训及系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纠纷过程中也不善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在加上现在的有些规定不问原因的争吵对医护人员的处罚助长了患者的无理取闹.
1.2.2 护理人员职业态度差:作为在医疗过程中与患者接触最多的人,护理人员的服务水平对患者的心理影响尤为重要,部分护理人员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到位,缺乏耐心和与患者沟通的技巧,不注重患者的心理和语言表达,造成患者和家属的不满。
1.2.3 专业技术不精:主要表现在年轻护士基础知识不牢固,回答患者疑问时含糊其辞,技术操作不熟练,也容易引起患者不信任,以致在工作中稍有不满就会引起投诉[2]。
1.3患者方面
1.3.1 患者期望值过高: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及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患者及家属用法律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日趋成熟。患者不仅要求诊断及时准确,而且要求治疗及护理过程不能出问题,一旦不满意就归罪于医方。有些患者还把医院与星级宾馆相比较,稍有不满就认为你不人性化、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
1.3.2 对护理人员存在偏见:不能正确认识护士工作的价值,把治疗效果归助于医生,治疗中不满却迁怒于护士,达不到预期治疗效果就大喊大闹,要院方赔偿。
1.4 社会因素:近年来,医院几乎成了新闻媒体采访宣传的热点,个别不负责任的媒体夸大和虚构事实,对医患关系的恶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在医疗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往往从同情弱者角度出发,明显倒向患者一边,在一定程度上激化医患矛盾。
2 乡镇卫生院护患纠纷防范措施
2.1 完善医院管理
2.1.1 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分级管理,认真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做好医务人员间的分工与合作,明确责任,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倡导人文关怀。补充护士,使护士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同时管理者应站在法律的高度,安全合理配备医疗设施、护理物品等资源,建立安全职业环境,降低纠纷的发生。
2.1.2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护理人员自身防范能力:各种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护理人员依法执业,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纠纷,提高了可靠的依据。护理人员应认真学好法律知识,加强专业技能和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素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进行护理活动,尽量满足患者合理要求。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慎独精神,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自控能力,以良好的状态从容应对,及时发现,消除潜在隐患,才能有效防止护患纠纷发生。
2.1.3 加强医、护、患沟通:护理行业是服务性行业,学会沟通对护理工作起着举足轻重作用。为了准确全面了解患者的相关信息,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及时与医生交流,做到观察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积极主动向患者和家属了解情况,耐心为患者解决问题,真诚为患者服务,学会换位思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融亲情于护理工作中,做到形象稳重,态度热情,解释耐心,宣教到位,得到患者的理解和信任,从而减少护患纠纷。
2.1.4 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护理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处处为患者着想,规范自己护理行为,净化行业不正之风,与其他部门人员建立良好的互尊互敬,团结合作的关系,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乡镇卫生院是服务群众的形象窗口,在日益竞争的医疗环境中,护士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法律知识,更新服务意识,提高医疗安全知识,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营造和谐医患、护患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我相信,我们会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风险,更好降低护患纠纷发生。
参考文献
关键词:法律意识;实践;考核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7-0261-02
一、当前中职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律教育课程的设置及考核不明确。至2002年教改后,教育部门将法律教育的内容纳入了学生考核体系中。然而从一些社会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近三成中职学校没有法制教育的课程。在中职学校任职教师的问卷调查中,有四成教师表示对学校的法制教育具体实施情况不清楚,有近一成的教师表示不知道有这方面的教学内容。部分中职学校对于法律教育课程的设置远远低于人才培养需求,一些老师甚至以自己的主观臆测作为学生法律教育的考核成绩。
2.法律教育简单化、形式化。在调查过程中作者还发现,一些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课程与考核程序虽然相对完善,但其教育内容却无法满足国家中职教育大纲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忽略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大多以课本教育为主,一些中职学校简单地将法律宣传报告视为法律教育的全部,完全忽略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法律教育课程在一些学校形同虚设。
二、加强中职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宏观上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同志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概念,引起社会的强烈共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努力。中职生作为国家百年发展大计的储备人才,出入社会后对于社会的影响极大,加强中职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其自身的法律素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一大任务。注重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任重而道远,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2.微观上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融入集体,认识自我。2012年4月,广州佛山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多名中职学生围殴初中生,据警方透露,涉案者因为讲究兄弟义气,意气用事,才造成了事件的发生。这一新闻引起了当地网民对中职学生教育的讨论。在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现在,影视和网络成为了人们娱乐的工具,然而由于学生心理的不成熟,对人生价值观认识的模糊,一些不良信息的接受极容易影响他们未来的性格取向和心理健康,例如古惑仔片中的江湖义气,大型游戏侠盗飞车中的暴力元素等。如果没有正确地引导,中职学生很难拥有基本的法律认识,在社会中也会因其年轻气盛难以与集体融合、实现团队合作,也容易犯下事端,甚至违法行事。而有效的法律教育能够使中职学生认识到道德红线,明辨是非,从而认识自己,约束自己,正确地交往,积极地融入到集体中去。
三、中职学生法制观增强的几点措施
1.树立中职教师正确的教育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祖国未来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者,老师俨然是知识传播的最有效途径。在中职学生法律教育工作开展中,我们应以树立任职教师的正确教育意识为第一任务,以培养教师的法律认识为优先目标,在对教师的培训中强调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严格制定措施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加强法律教育工作。只有教育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具有了对法律教育的正确认识,才能提高法律教育的实际效率。
2.实践与教育相结合。在以课本为基础的法律教育中,教育程序必须走出传统的教模式。将实践内容引入现代教学中,甚至把教室转移到律师事务所。在课堂的教育中,老师需要有意识地寻找一些带有启发性的材料,如一些典型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此为反面教材,让中职学生在活生生的案例警醒下得到启示,意识到法律意识淡薄的危害性,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避免误入歧途。中职生的法律教育不应只单单靠理论宣传,还应与实际相结合,才能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在法律教育过程中,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多项社会实践活动,邀请经验丰富的民警现身说法。还可以举行模拟法庭,让学生自主地辨别是非,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案例分析中主观地了解法律常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与犯人的对话活动,学生在他人的反省与忏悔中更加容易接受法律的约束。
3.建立并落实全面的学生素质考核体系。现代公司管理的经验告诉我们,考核流程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前期工作的绩效评估。考核作为检验中职学生法律的最后一道关卡,其严谨性与正确性直接影响法律教育过程的反馈结果。建立并落实全面的考核体系,即力求考核的多样化和实际化。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将考核内容与心理学、道德考核相结合,追求教学中考核。考核不是考试,而是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和认识为标准,从而给出一个真实有效的结果
社会竞争中,人才的竞争最为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提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口号。中职学生承担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下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使命,在人才需求偏向技术型的趋势下,中职生所获得的机遇也进一步扩大。如何培养出既满足市场需求,又满足国家人才培养方案的中职生,我想,每一位中职教育的参与者都应注重技能与个人素养的双重培育,注重法律教育在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地位。
参考文献:
[1]钟秋红.如何上好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课[J].课程教育研究,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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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海霞.浅谈中职生如何提高自己的法律观念[J].教育教学论坛,2013,(47).
关键词:急诊护患矛盾原因对策
急诊科是抢救患者生命的前沿阵地,护患矛盾产生的几率偏高,如果处理不当,容易激发上升为护患纠纷,护患关系的优劣,不仅直接影响到病人的就医诊治和护士的身心健康,而且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声誉,关系到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对急诊科护患矛盾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探讨对策。
一、引发护患矛盾的原因
1.1护理人员不足这是目前大多数医院普遍存在的现象。急诊科就诊病人多,因护士不能及时满足病人的要求而产生不满,从而引发护患矛盾,急诊科人力资源配备及调配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病人得到的护理效果及护士自身的健康。
1.2患者家属对治疗的期望值过高医疗服务具有高风险性和病情转归不确定性,而部分患者认为花了钱就应该治好病,患者在就诊检查、治疗护理过程中,接触最多的是护士,当短期内治疗效果不明显时,就常常会把不满情绪发泄到护士身上,加上医疗护理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会使护患之间发生矛盾,影响正常护理工作的开展。
1.3服务态度生硬在工作中使用服务忌语,不注意说话的方式和语气,回答问题简单导致病人误解等,护理工作缺乏人文关怀,简单从治疗护理角度出发,不能主动适应病人心理、生理的需要。
1.4业务素质不过硬护理操作不熟练,如采血和输液不能一针见血,各种仪器使用不熟练等。
1.5费用问题医疗费用的大幅上涨与百姓收入之间的矛盾,病人不明白收费标准,对费用清单不理解,当护士向病人催款时,病人没有得到详尽耐心的解释时易引发护患矛盾。
1.6急诊科管理不到位如仪器设备故障未及时处理,急救药品准备不足,抢救程序混乱,延误抢救。急诊科护士法律意识淡薄,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未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如一些侵入性操作,未及时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
1.7急诊科布局不合理挂号收费、就诊检查地点分散,延误抢救时间。
二、对策
2.1合理使用人力资源在急诊科护理工作中,由于工作的随机性大,突发事件多,应根据各班的工作情况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实行弹性排班,保证急诊病人得到及时诊治。在当班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职称高、经验丰富的护士应起到骨干作用,及时出面处理,化解护患矛盾。全体护理人员随时保持通信通畅,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可以及时调配人员进行抢救。
2.2切实履行好告知义务在抢救病人生命的同时,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家属患者的病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预后等。各种侵入性操作要有知情同意书并签字,在护理过程中注意尊重患者的各种权利,切实履行护士职责,维护护患双方的权益。
2.3转变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掌握与医学相关的护理心理学,学会和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技巧,提供人性化护理,尽量满足病人需求。操作前做好各种解释,把护患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2.4强化专业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急救护理在抢救生命,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伤残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急救护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急危重症护理技术,熟悉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保养,有成熟的急救护理思维,有快捷的反应能力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2.5建立完善的收费制度并合理收费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与医疗费用之间的差距使病人对收费问题甚是敏感,加之急诊病人病情急、重,变化快,需做的检查、化验、治疗及抢救多,使病人家属在短时间内难以接受,当治疗效果不明显或病情恶化时就易发泄不满情绪,因此,急诊收费应根据医疗收费标准,实事求是,使用费用较高的仪器时,应解释并征得病人及家属同意。
2.6加强急诊护士法律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护理行为涉及到患者的法律问题越来越突出,而护理人员中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与护理有关的法律知识,当发生护患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因此,必须强化护理队伍的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预防护患纠纷的发生,采取服务措施到位,管理工作到位,加强工作能力培训,包括服务方法培训。
【关键词】高校学生就业;法律意识;就业指导
近年来我国各地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每年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也逐年增长,大学毕业生面临的就业维权问题日趋严重。而大学生求职心切却又缺乏必要的就业法律意识,在遇到就业法律问题时处理方式不当,既耽误了自己就业的时机,也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劳动关系的不稳定、不和谐。因此大学毕业生增强就业法律意识,了解相关的就业法律法规是相当必要的,提高大学生的就业法律意识也是解决目前各高校就业问题的当务之急。
1高校毕业生就业法律意识现状
1.1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匮乏
大多数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关心的是如何设计简历、如何应对面试等求职技巧以吸引用人单位的眼球从而得到更好的就业机会,而对就业法律保障方面的事项知之甚少,甚至对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漠不关心。大一、大二、大三的学生则普遍认为他们距就业为时尚早,现在学习就业法律法规根本没必要。大四学生则普遍存在“临时抱佛脚”的心理,认为只要在找工作之前看一下相关内容就行了,根本不知道如何深入了解并运用这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多数的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法律,很多大学生本身就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觉得法律跟自己的日常生活很遥远。而在我国的大学课程设置中,大学生真正能接受专业的法律教育的机会又非常少,很多高校根本没有注意引导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学生对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了解基本为零,对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民法等与就业有关的法律基本不懂,导致应聘过程中出现法律盲点,不知道如何在鱼龙混杂的就业陷阱中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我们的调查中,很多学生觉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自己的求职没有帮助,也不指望法律在自己的就业过程中能帮什么忙。可见,大学生对就业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较低,甚至有人认为当自己的权益收到侵害时,根本不会考虑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维权意识淡薄
谈到法律维权意识,网上大学生找工作被骗的例子比比皆是。不少大学生欠缺法律的基本常识,对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维护途径了解甚少,不知道自己的就业权利,更不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甚至遭到用人单位侵权时,还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还有些大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后,有意维权,却申诉无门,不知道如何维权,更不知如何运用相关法律来维权,有些同学甚至无法判断自己的在权益是否已经被侵犯。所以在出现不平等的情况时,多数毕业生的选择是默默接受或逃避、退缩,不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说“不”,在权益遭受侵害时显得不知所措。通常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学生会遇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2.1劳动合同签订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毕业生同用人单位之间应当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据不完全统计,有近三成的用人单位都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这一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用人单位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成本的法律责任而规避劳动合同的签订,另一方面是由于大学生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大学生缺乏合同意识,更有的涉世未深的毕业生盲目信任用人单位,只与用人单位就权利责任问题达成口头协定。由于缺少纸质证明,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维权时,就会使自己陷入不利境地,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1.2.2试用期滥用问题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判断,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详细了解的期限,是双方进行互相了解适应的过程。《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很多毕业生对试用期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本不了解,遇到黑心单位经常被坑害,由于试用期工资较低,有的单位在试用期期间随意编造名目解除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即叫学生走人然后重新招聘,一直在使用廉价劳动力以节省公司开支。
1.2.3合同条款模糊问题
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用人单位居于主导地位,一些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拟好聘用合同,这些合同主要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很少提及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面对这样的条款,由于很多大学毕业生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些是“霸王条款”,他们认为自己只能被动签约,没有其他选择;有人即使觉得条款不公平,也不敢跟用人单位提出;有人甚至连合同内容是什么都没有看就直接贸然签字,从而为后期可能的维权埋下不利因素。在就业过程中一旦发生争议,招聘单位会拿出已签订的合同为自己辩解,届时很多毕业生就处于被动状态。
1.3违法意识淡薄
就业严峻的形势,部分学生求职心切,投机取巧,导致了不少违法事件的发生。毕业生在就业合同签订过程中容易触犯的法律有如下几点:第一,应聘时伪造虚假的简历和各类相关证书来骗取用人单位的录用资格;第二,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但是却不去报道,单方面解除协议;第三,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约再定取舍,或在签约后频繁跳槽,随意单方违约。他们根本没意识到造假是违法行为,一旦用人单位发现造假便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他们认为不去报道只是不守信用,最多只是道德问题,与法律无关,只图眼前的利益,漠视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产生严重的后果。
2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缺失原因
2.1高校法律相关课程指导不足
很多高校对大学生缺乏专业、有针对性的就业法律教育培训,有些高校由于教学资源所限,法律课程根本不设置或者只是形式,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非常有限,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仅仅是《法律基础和道德修养》一门课,学生根本学不到实质性的内容。老师所讲授内容多为法的简单介绍,具体法律条文的深度和广度根本不够,也缺乏实务指导性。也有的教师授课往往简单罗列,而更有学生的目标也仅仅是希望通过这门考试而已。《就业指导》课程中多半也是讲述简历制作、应聘技巧,而较少涉及法律法规。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仅仅是把它看成一门课程、一种任务,而不是当作保护自己的武器。因为对就业法规不甚了解,缺乏就业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让一些用人单位有机可乘,学生不知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2高校就业指导指向性偏离
目前大多数学校提供就业指导的出发点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就业率,认为就业率是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只关心学生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而不关心在签订过程中学生是否有学生被侵权的行为出现。过于重视招聘本身而忽视了法律知识的普及,忽略了学生是否真正地掌握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否在就业择业中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如何避免违约违法行为的发生等更为重要的就业法律教育工作。一些就业指导老师认为学习与掌握相关就业法规是毕业生走到社会上的事,跟学校无关。即使有相关法律知识的指导,指导内容上也只限于关于签约的辅导。同时,由于很多提供就业指导的教师大多不是法律相关专业出身,自己对于相关的劳动法律也是一知半解,不能很好地为学生解答相关问题。
3提高高校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对策
3.1加强高校法律教育
学校要注重大学生的普法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使其掌握好法律这个重要武器。高校要把法律教育与择业教育结合起来,让大学生真正做到知法,用法。比如学校可以再开设与就业法律相关的课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进行基本原理、重点法条以及相关案例的讲解,让学生深刻体会到在求职、择业、就业过程中遭遇侵权后的维权,必须建立在对相关就业法律法规学习掌握运用的基础上,提升法律类课程的实践性与实用性,使学生清楚在就业、签约时哪些是与保护自身利益相关的内容,知道对方的用人条件是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还要知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用哪一步法律、通过哪些途径和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自己的损失最小化。
3.2增强就业法律指导
内容的实用性,提供务实的就业法律指导和服务在大学生就业指导过程中培养一批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老师对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导,引导学生关心与择业就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学生系统而全面的掌握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方法和途径,在就业过程中享受法律的保障。在学生求职阶段,提醒学生就业协议的重要性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所在,提醒学生尽量警惕和避免招聘各类招聘陷阱和就业歧视。由于目前高校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淡薄,就业过程中被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高校可以以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为依托开展就业法律援助项目。比如针对毕业生在择业就业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结语
就业是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帮助他们提升大学生的就业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加强大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能够使他们在面对纷繁复杂五花八门的就业侵权问题时用法律的理念理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自己得到有效的法律救助,在迎接社会挑战的过程中少走弯路少受伤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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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亮辉.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问题初探[J].法制与社会,2014.3.
调查时间为2009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A、农村74%B、城市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A、有18%B、没有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A、能24%B、不一定能14%C、大部分能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32%
B、缺乏法律知识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经常12%B、偶尔74%C、从不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A、三个月22%B、六个月48%C、一年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32%
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42%
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26%
D、不重要0%⑻、超市的工作人员要求搜身,你会怎么样做?()
A、拒绝84%
B、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接受10%
C、完全接受0%
⑼、假如你的亲人欠某基金会的钱无力偿还,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把你的亲人抓去关起来,放话拿钱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A、忍气吞声,凑钱领回亲人8%
B、到民政局理论,要求放人16%
C、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亲人的人身自由权76%
⑽、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或是工作时,你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吗?()
A、有72%B、没有28%
从⑻、⑼、⑽的数据可以发现,依然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1)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式,大学生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在学法律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的知识上,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2)缺乏远见性。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3)缺乏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而长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开设有《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律教学;改革与创新
中图分类号:R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6)02-0092-03
随着全民教育时代的来临和终身学习观念的深入人心,大学生的数量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但在人数增长迅速的背后,大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和主动自觉守法的意识却大大滞后。为了有效提升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必要对当前高校的法律教学进行改革,以此来除旧布新,通过课程设置革新、教学内容改革以及授课方式的创新等多种途径来做好当下的高校法律教学改革。
一、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
首先,大学生对基本法律知识有一定了解,但从宏观上而言仍缺乏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知识框架和体系。经过中小学的学校教育和家长的言传身教,基本上大学生在升入大学之前就具备了一定程度上的法律知识,例如了解了《刑法》、《宪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但大学生对这些法律的交流程度较浅,基本上仅仅停留于听说法律名称或是听说过一星半点的法律条文,但对于这些法律在具体生活中究竟应该如何落实、这些法律与身为大学生的自身之间具有哪些千丝万缕的联系等这些具体方面,则缺乏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认知。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看,绝大多数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仍较为欠缺,需要继续通过学习来加以充实。
其次,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存在法律观念淡薄、遇事不善于利用法律的情形。大学生自身不仅在法律知识储备方面存在一系列的不足,而且在遇到一系列突发事件时缺乏灵活机动的意识,基本想不到借助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因为在长期“应试教育”背景下,使得我们的学生养成了凡事顺从接受的“逆来顺受”的性格和行事方式,遇到事情就想着得过且过,而不会将其与法律相联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社会上存在的诸如“权大于法”等一系列有悖于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歪理邪说影响到了大学生,冲淡他们脑海中的法制观念,再加之本身法律知识储备就相对不足,综合上述的种种原因,导致大学生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伤害时,不会也不懂得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了。
第三,近日,引爆人群眼球的就是越来越多的高校生犯罪事件。随着时代的不断变换,世迁,学校成为一个犯罪事故多发的领域,并且相关数据显示,增长率越来越高,增进的脚步越来越紧凑。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学校领域的犯罪率仅仅不到刑事犯罪案件的1%,七八十年代也才增长了不到2%,现如今,大学生犯罪率增长到了15%左右。学校本来就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优雅的环境,先进的教育,博学的老师都是学生们求知求识的好的条件,但是,高发的大学生犯罪破坏了这种环境,影响了学生们的身心,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发展,这样不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最终导致的将是社会的不稳定。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之原因
第一,大学生价值取向游离不定、立场不坚定。由于当前社会处于转型阶段,社会上存在多重矛盾和一些不健康的理念、思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的判断力,使得他们在价值观塑造、自身道路选择等诸多方面都受到了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也造成了他们立场的不坚定。同时,互联网的发展,造成社会上各种价值观念互相交融和冲击。大学生正处于价值观没有形成时期,这种混合的价值观念会对他们正常价值观念的形成造成很大的影响;这样的价值观背景使得现在的大学生自我主义色彩浓厚;追求享乐主义、奢靡主义,大大影响了正常良好的生活方式。在这样的价值观念下,其相对较为薄弱的法律防线就会不攻自破,极易走上违法的道路。
第二,高校在法律教育方面工作有所欠缺、成效不大。大学生在升入大学之后,摆脱了繁重的课业负担和升学压力,不仅其自身的学习要求和全面发展出现了要求不严、相对滞后的现象,而且学校在这个时候也出现了松懈。其较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强调学生的文化课程学习和就业能力的提升,而忽视了学生自身法律能力的提升和法制观念的强化,从法律课程设置、相关教材选用以及法律课程授课时间等方面都出现了“打折扣”的现象,客观上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第三,社会环境中一些不良思想和不良风气对大学生的干扰。当前的市场经济,大大强化了学生的经济意识和经济头脑,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利用各项手段来逐利,但在此过程中有一部分学生因为自身法制观念淡薄、对金钱的渴求程度较为旺盛,再加上受到了一些拜金主义和金钱至上观念的侵袭,就很难守住自身的法律底线,从而误入歧途,也凸显了大学生法制意识不强的现实。
三、当前高校法律教学改革的创新性措施
第一,应该改变法律教育从属于德育的尴尬局面。换言之,此举是要提升法律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地位和比重,是高校法律教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保证法律教学取得实效的关键之措。众所周知,当前国内高校在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时通常采用的教材是《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而在这套教材中法律基础的比重仅占两成左右的内容,因而,高校当前开展的法律教育基本是对学生进行了思想政治教育,而很少涉及法律的内容,这一点是造成当前一个时期高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诚然,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固然重要,但是道德不同于法律,有的人有很高的道德素质但是还是可能触及到法律红线,相反而言,有的人虽道德素质低,但是他不会触及法律红线。因而既不能全部否定法制教育,也不能全部否定德育。要想对高校的法律教学进行改革最为首要的工作就是要改变法律教育从属于德育这一教育现状,通过单独开设法律教育课程、更新法律教学教材、增加法律教育教学课时等诸多手段来强化法律教学在整个大学阶段所接受教育的课时比重,并且加大对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应用的考核力度,增加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这样学生就会主动地利用法律,帮助自己、保护自己。
关键词: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实效性
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在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丝丝入扣,但随着社会结构的多样化发展,快节奏的生活,令人们自顾不暇,也间接地导致了人们职业道德的缺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再加上各大高校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这门课程不够重视,以及各方面的综合原因,从整体上限制了这门课程的发展。
一、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教学的现状
1.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模式呆板
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任课教师无法从传统的教学方法中走出,无法挣脱这层思想束缚,只能依照老一套的“灌输式”教学法,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这使得专业知识与行业要求、企业需求以及社会发展动向相互脱节,无法根据实际发展对知识进行灵活运用和适当补充,也无法结合真实案例,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进行模拟测试。课堂之中无法形成良性互动,学生只是机械地接收,教师所传输的内容,单一式的教学法,大大地降低了教学质量。
2.考核评价体系单一,缺乏科学性和真实性
考核评价没有充分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文化素质,卷面考试是现代教育对学生综合评价的唯一方式。单一式的评价体系,过于片面化、主观化,缺乏科学性与真实性,无法从整体上对一个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所以,也就间接地导致了学校评估结果与学生的真实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给企业择优录取人才带来了困难。
二、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的必要性
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是现展的趋向性要求,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变化的必然性需求。市场的日益扩大,不仅带动了经济消费,也全面推动了企业发展。然而,一些职业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也渐渐出现,缺斤少两、假冒伪劣,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择手段等不良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面对这样的情形,只有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加强公民意识,才能确保社会的有序发展,才能培养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既具备职业道德,又拥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实效的必要性。
三、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实效性的途径
1.提高认识,增强教师对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责任感
教师是知识的先驱,也是教学的实施者和培养者,因此,教师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技能,才能将学生培养成为既具备职业道德,又掌握法律知识的专业型人才。此外,教师要有时代的使命感,以培养符合企业需求,诚实守信、刚正不阿的学生为终极目标。
2.创新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兴趣是学习最好的老师,成功的教学可以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教师要创新教学模式,增强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堂的实效性,就必须要合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地位,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思维沟通,活跃整个课堂氛围。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的讲述中,教师要结合真实案例,可以以话剧形式,让同学扮演法官、律师等人物,进行模拟法庭演练,甚至还可以模拟招聘会、模拟律师之间辩论会、法律知识抢答会等,增添课堂的趣味性、实践性与创新性,让学生明白法律在生活中的意义。此外,还可充分借助电影、视屏、图片等媒体,通过观看法律电影、职业道德人物宣传、相关图片,在富有趣味的情节发展中,曲折离奇的故事演绎中,为学生带来全新的感受,激发他们的好奇与猎奇心理,使他们深刻认识到树立职业道德,增强法律意识对社会的重要性。
3.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理论必须要与实际相结合,贴近社会,立足现实,教师要以超前的目光,顺应时代的需求,了解社会的发展,将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与现实社会相互融合,以全面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不断给这门课程注入新鲜血液。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将法律政策、社会热点、焦点新闻、真实案例与所学专业、所学知识相互融合,使教学能充分联系实际,从而提高教学效率。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文化修养,除了课堂教育,教师还可以选择让学生观看“今日说法”“法制教育”“法律援助”“焦点访谈”等电视内容,此外,可以通过收听广播,观看大量法律书籍、道德书籍等多种途径、多个渠道。只有将所学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中,立足于现实,让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综上所述,要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离不开正确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模式,同时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专业知识与社会发展充分融合,相互交织.只有不断地更新和变革,才能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脚步,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要立足于现实,溶于实践,才能在实践中得到升华。
作者:胡茂林 单位:环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参考文献:
[1]赵丽艳.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目标反思[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
【关键词】 门诊;外科护理;细节护理;不良事件
随着人们对医疗认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于医疗护理的各项要求也不断提高。在医疗的实施过程当中,大多数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这就要求,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其中,门诊外科在进行临床护理的时候更要注意这一点,充分的认识到在实际临床护理工作当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尽可能地避免医患之间的纠纷,努力为患者营造一个舒适的、满意的就医氛围,为医疗行业树立起一个良好的形象。本文主要探讨了门诊外科在护理工作当中,导致不良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细节护理防范措施,同时也分析了细节护理的实施所具有的积极临床意义。1 导致门诊外科不良事件的主要因素
1.1 门诊外科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 医院和患者之间是医患关系,虽然这两者在表面上并没有签订任何与之相关的书面性合同,但是,两者之间的法律责任关系还是比较明确的。事实上,从患者进入门诊进行就诊与治疗的那一刻开始,患者与医院之间就已经建立起了一定的合同关系[1]。但是,有的门诊外科的临床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并不强,单纯的认为只要在自己的工作过程中没有出现什么明显的错误,例如:打错针、发错药等失误性操作就没有侵害患者的法律利益。这些法律意识淡薄的门诊外科护理人员的想法,使得自己在很多工作的时候都对患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进而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
1.2 门诊外科护理人员的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 一般来说,门诊外科的护理文书主要包括手术护理记录、体温单、医嘱单,以及护理记录单等内容,无论是对患者还是对医院来说,这都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法律性文件,是患者与医院双方在医疗过程的真实反应,可以及时、科学,并且真实地对患者的一些病情变化作出相应的反应,而且还可以为患者的诊断与治疗提供一些客观的依据[2]。但是,有的门诊外科护理人员在书写护理文书,进行记录的过程当中,不注意书写清晰度,甚至在书写的过程中随意捏造、涂改,造成书写错误等问题,引起一些不必要的严重医疗事故,造成不良事件的发生。
1.3 门诊外科护理人员的责任心比较弱 患者的病情具有不可预见性与可变性,尤其是在门诊外科当中,患者的病情很容易就会因为护理的不到位就出现反复,或者恶化的情况。所以在护理的过程中,随时都有风险。只有门诊外科的护理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以及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与风险意识,才能尽可能地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反之,如果门诊科的护理人员在护理的过程中,缺乏责任心,就很可能会导致不良事件的产生。
1.4 门诊外科的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 在门诊外科护理工作当中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证门诊外科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尽可能地避免不良事件。但是,有的门诊外科在实际的临床护理中,并没有严格地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而且,有的缺乏对其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这就很可能导致门诊外科护理人员的工作懈怠情绪,进而出现发错药或漏发药等不良事件,甚至还会造成严重的医疗事故等不良事件[3]。
1.5 护理人员素质较低 许多门诊外科的护理人员不能熟练地了解、掌握一些临床仪器的性能与具体操作,对于仪器性能的常规检查也是流于形式,当真正患者需要急用的时候,机器总是发生这样或那样的故障,或者护理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会显得十分生疏,损害患者的治疗效果,甚至会对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又或者门诊外科的护理人员在繁忙的护理工作中忘记对患者进行相关的嘱托,造成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迷茫,甚至会延误患者的病情,造成不良事件的产生。2 细节护理的方法和要点及其积极的临床意义
2.1 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好护理细节 要想做好护理过程中的没一个细节就必须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护理人员对自身工作的重视,做好本职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患者在进行诊断与治疗的过程当中,享有自由选择权、知情权、安全治疗权、救治权,以及同意权等任何合法的权益[4]。随着外科门诊护理人员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会更加重视患者的利益,尊重患者的选择,进一步和谐医患之间的关系,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不良事件的产生。
2.2 规范化、程序化外科门诊的护理工作 要把外科门诊的护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这样就可以避免护理工作混乱出错的现象了。同时也可以保证护理工作的有序展开,切实避免护理工作中遗忘某个护理环节的情况,保证患者的利益,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2.3 规范外科门诊护理文书的书写 要加强外科门诊护理文书与病历书的书写质量,做到规范化书写,为外科门诊就诊的患者的治疗提供科学、准确的治疗依据。护理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护理的过程中,要时刻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以及护理文书、病例书的记载情况,为主治医师提供患者的全面情况,并根据以上信息为患者的治疗措施的更改提供一定的依据。这样就可以进一步的加快患者的治愈过程,而且也有利于减少医患之间矛盾的产生。
2.4 加强门诊外科的换药管理 对于外科门诊来说,换药事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所以,在护理的过程中,必须做好换药过程中的一切工作。避免漏收费与器械丢失等问题对于正常工作的影响,切实做好护理工作中的换药环节。
参考文献
[1] 胡彦斌,薛丙伟.查找外科护理安全隐患及制定持续改进措施[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11(01):101.
[2] 丁晖.外科护理潜在的护理风险与对策探析[J].吉林医学,2011,32(0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