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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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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设施设备

第1篇:煤矿安全设施设备范文

煤矿加强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煤矿企业稳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开采技术的进步,当前煤矿企业在煤矿开采中应用了大量的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实现了开采作业的机械化,不仅提升了开采效果,还可以降低开采成本。机电设备已成为保证煤矿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煤矿企业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机电设备的运行伴随着安全风险,如果缺少有效的安全管理,会发生由于设备缺陷引发的安全事故。因此煤矿企业需要强化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煤矿机电设备只有保证了稳定运行,才可以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当前机电设备的功能更加多样、内部结构更加复杂,机电设备的管理更加需要借助科学的方法,才能保证安全生产。机电设备的有效管理可以避免由于设备问题引发的不良事件,对于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胶带机是煤矿作业中的关键设备之一,对于保证煤矿的开采效率与安全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胶带机如果发挥故障会对煤矿作业的效益产生直接的影响。由于煤炭开采的特殊性,胶带机在运行中易发生多种故障。分析研究煤矿胶带机的常见故障,加强维修,有利于降低胶带机故障发生的机率,对于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煤矿企业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要解决的问题

2.1管理体制不健全

煤矿机电设备要保证安全管理,需要有健全的管理体制作为基础。但是部分煤矿企业没有结合机电设备的实际,结合安全管理的需要建立配套的管理机制,由于管理机构的不健全,机电设备的管理方法落后,难以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在近来年发展中,许多煤矿注重了机电设备的现代化建设,引入大量的功能先进的机电设备,但是设备管理工作却没有同步发展,设备管理还采用原有的模式,管理中存在严重的弊端,部分煤矿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将管理重点放在了开采作业,没有意识到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性,管理中不注重制度的完善,导致机电设备管理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作为保障,机电设备管理难以实现规范化,导致了设备易发生安全问题。

2.2人的安全素质有待提升

煤矿业机电设备的管理离不开人,人的管理水平会影响到管理效果。另外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需要借助人,设备要实现安全稳定的运行也需要人的维护。但是部分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素质低下,面对当前煤矿企业设备大型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没有掌握科学的管理方式。为了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效果,需要注重提升人的综合素质,发挥人在设备安全管理中主观能动性。

2.3存在客观条件的影响

煤炭开采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许多地区矿井存在复杂的地质结构。在煤炭开采中,设备的稳定运行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如果设备运行不稳定,会伴有安全隐患。比如对于通风设备的管理存在缺陷,通风效果将会受到影响,开采面会潜在安全隐患。因此为了实现安全生产,需要有配套的设备管理措施,这是消除设备存在的不安全状态。科学的有效管理制度也是确保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基础条件。比如在煤矿生产中,提升机减速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降低故障实现保证综合生产效率与人员安全稳定的基础。为了有效降低设备运行中的故障率,提升减速器的可靠性,除了要注重日常的维护检修外,还要从故障的发生入手,借助技术手段,从优化设计入手,从多方面解决问题。技术改造在为设备的稳定运行奠定基础,为保证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3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要依据的原则

3.1实现闭环管理

要保证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效果,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可能存在的安生风险要保证可控,针对事故隐患强化预防工作。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要将事后的应急处理转变为强化事先的防范,将安全风险的被动应对变为主动消除隐患,借助安全管理的前移实现预防。要保证管理方式的转变,可以发挥闭环管理的作用,明确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内容、流程、措施,管理要建立长效机制,可借助PDCA循环模式持续改进,实现管理循环上升的方式。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还要动态化,管理中分析人、机、物、法、环存在的影响因素,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管理。

3.2实现风险预控

煤炭开采具有特殊性,存在多种安全风险,因此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要注重强化风险的预防。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要分析存在风险,保证预控的目标性,针对开采中机电设备的使用识别各类风险,风险识别要贯穿于煤炭开采的全过程,还结合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要分析设备管理中存在的不利因素,还要针对人的行为、以保证设备的运行状态,风险防控还要注重管理上缺陷,利用风险辨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目标更加明确。

3.3预先加以控制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要保证效果,核心是是加以预先控制,评估设备运行中的危险源,针对危险源建立防控体系,危险源要实现预先控制,消除引发危险的各类因素,实施动态监控。安全管理还要分析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主动采取控制措施。设备的改造,新设备的引入要识别危险源,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对危险实施预控,以实现预防为主。

4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要点

4.1管理的体系优化

煤矿企业要针对当前机电设备的运行现状,结合煤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对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加以完善。在机电设备的管理中,设备的可靠运转是保障安全的核心,机电设备针对安全管理要科学处理“人”与“物”的关系。为了加强对“物中”的管理,要借助安全检查强化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查,以消除设备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人”的管理针对设备的使用与设备的管理者。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让操作人员明确使用要点,明确存在的安全风险,让操作者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依据标准来操作以实现风险的防范;设备操作前,开采人员要核实各项安全措施,结合开采需要,分析潜在的安全隐患。

4.2强化机电设备的现场管理

当前煤矿开采中应用了大量的机电设备,因此开采作业现场会伴有安全风险。针对机电设备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需要加强现场管理,需要有多种防控多种措施,以消除隐患。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实现预防,对隐患主动治理,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要立足于提高防控能力。煤矿企业也要注重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煤矿企业对于老旧的机电设备装备还要注重升级改造,提升装备水平,以保证设备的可靠性。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要实现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的共同作用,提升安全管理的技术水平。比如借助产量监控系统的经入,有利于实现开采的有序控制。借助瓦斯监控系统可以动态监控开采面的瓦斯变化,有利于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2篇:煤矿安全设施设备范文

[关键词] 煤矿; 安全设备; 监测设备; 救生设备; 现状; 未来趋势

0 引言

作为防治煤矿安全事故的一种重要手段,煤矿安全设备在防止煤矿灾害事故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存在煤矿安全设备适应力不强、可靠性差的问题。当遇到一些新的煤矿事故时,缺少控制灾害的专用安全设备。由此可以看出,煤矿安全设备的投入是煤矿得以安全生产的前提,只有大力发展煤矿安全设备,才有可能促进我国煤炭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1 煤矿安全设备的分类

虽然煤炭安全开采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但是关于煤矿安全设备的研究却是近几年才受到重视的。就目前来讲,我国的煤矿安全设备主要分为监测设备和救生设备两大类,其中监测设备可以细分为顶板监测和瓦斯监测;而救生设备则可以细分为避难硐室以及救生舱。

1.1 监测设备

煤矿监测系统是在煤矿生产遥控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安全检测是应急救援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它通过借助灾害自动预测系统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控,监测的主要对象为:矿井煤层厚度的变化情况、矿井顶板岩层的组合方式及空间分布情况、井下瓦斯及水文的地质情况、煤层中所含有的地质异常体(主要包括岩溶陷落、煤层冲刷以及岩浆岩侵入等)地温、煤矿开采工作面的状态等等。

自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实现机械化采煤以来,世界煤矿开采业便进入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业革命时期”,到了六十年代初期,国外部分国家已经开始对矿井内环境参数进行了研究。就早期的监测系统而言,它主要针对煤矿开采的某一个环节,系统的容量非常有限。随着70年代初中小型计算机的问世,再加上先进的数据传输及处理技术在煤矿检测系统中的普遍应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英国、法国在煤矿监测系统研究领域取得了巨大突破。近年来,世界各国的煤矿监测系统已经逐渐由先前单一的生产监测向综合安全综合监控方向转化,这一新型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已经在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得到了较为普遍的应用。但是,对于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研究,世界各国只能算作是处于研究的初级发展阶段,除英国外,世界其它国家的监测参数容量相对来说还比较小,尤其是在矿井环境安全监测领域,各国装备的设备数量非常少。因此,在煤矿监测设备研究领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全世界共同的努力。

1.2 救生设备

作为一个特殊环境下的避难空间,在煤矿安全事故中,救生设备能够起到保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的作用。就目前来讲,世界各国采用的救生设备主要有可移动式救生舱和避难硐室两种。移动式救生舱是通过采用吊装、牵引等方式从而实现救生移动的一类设备;而避难硐室是通过在矿井避难路线中直接挖掘洞穴并配备必要避难设施的一类设备。

对于世界上的主要产煤国,它们主要结合电子控制技术、粉尘控制技术、粉尘抑制技术来制造煤矿救生设备,当矿井安全事故发生后,假如煤矿工人不能及时撤离,救生设备则能够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密闭空间,该密闭空间既能够抵御外面爆炸的冲击,防止旷工吸入外界有毒气体,又能为旷工提供食物、水以及氧气,为被困旷工争取了更长的营救时间。美国、英国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采用的矿井救生设备一般不使用电源,这是为防止由于电气原因而造成不安全因素,而南非一些国家则采用铅蓄电池的方式为救生设备供电。

在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救生舱以及避难硐室被认为是目前最为成熟的两项煤矿救生技术,并且已经有了多次救援成功的实践。

2 我国煤矿安全设备的研究现状分析

同世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煤矿安全设备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主要是通过技术引进的方式而发展起来的。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先后从国外一些国家引进了几十套煤矿综合监测系统,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就有英国的MINOS综合监测系统、美国的SCADA综合监测系统以及法国的CTT40、CTT63综合监测系统。在引进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消化吸收,我国先后独立自主研制出了KJ系列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如KJ4、KJ19、 KJ38、KJ4、KJ66、KJ92、KJ以及KJSO等煤矿综合监控系统。但是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煤矿安全设备并没有引起我国足够的重视。

从系统集成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煤矿安全设备自动化水平还比较低,与世界其它各国之间的差距还很大;从煤矿安全设备产业的角度来看,我国能够生产煤矿安全软硬件的系统还相对滞后,自主研发能力非常有限,能够适合我国煤矿行业特点及需求的专用煤矿安全设备还比较匮乏,不能够满足我国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需求。

在矿井救生设备方面,我国基本只采用避难硐室一种方式,对于一些大型煤矿救生设备如美国、德国及法国推崇的移动式救生舱的配备率还非常低。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开始了关于移动式救生舱、避难所等避难设备的研究,但是研究还没有形成规模,同国外一些国家相比,国内关于煤矿移动式救生舱的研究起步非常晚。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在救生舱研究方面有着起点高的特点,通过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将高楼跳生、潜艇等领域内的一些高新技术应用到了煤矿救生舱的研发中来,在一定程度了提高了救生舱的技术含量。于此同时,通过借助我国自身的潜艇、航空领域内的成功经验,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矿井救生设备研究的进度。从我国成功研制出的矿井安全设备来看,产品的环境适应性以及功能性都高于国外的设备。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依然处于煤矿救生舱的研发初级阶段,在技术引进方面,尚处于技术“组装、仿造、借用”阶段,研制出的煤矿救生舱基本没有经过实践的检验。

据相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已经有几十家企业进行煤矿救生舱的研究,部分研究企业已经同美国、法国等国家开展了国际合作,具体实例如下:

(1)北京科技大学承担了国际科技支撑计划,并在煤矿救生舱研究领域取得了较大突破。2010年6月,北京可以大学相关研究团队在山西煤矿集团巷道内成功完成了68小时5人的安全营救验证试验;

(2)北京科技大学、山西重生矿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矿集团童工研制的煤矿移动式救生舱获得了我国第一个救生舱安全标准许可证;

(3)林州重机煤矿安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9日对外公布,他们已经对多斯全资公司进行了增贷,并在经营范围允许范围内增设煤矿安全设备的销售。

(4)黑龙江龙泉煤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矿用救生舱也取得了阶段性的研究进展。

3 煤矿安全设备的未来发展趋势

3.1 煤矿顶板安全监测系统是未来监测领域的发展趋势

在煤矿安全事故中,水灾火灾事故以及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机理比较单一,针对这两类煤矿安全事故,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市场相对比较成熟。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事故如“冲击地压事故”以及“顶板事故”的发生机理则相对比较复杂,防治这两类煤矿安全事故需要借助多门学科,并且需要深入的科学研究,因此提供了进入的门槛,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还非常少。随着我国煤矿开采深度、广度的不断拓展,“冲击地压事故”以及“顶板事故”的发生次数以及引起的人员伤亡数已经逐渐超过瓦斯事故,他们已经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及难点。表1是我国2007年至2009年的三大煤矿事故统计表。

从表1中可以看出,顶板事故位居三大煤炭事故之首。目前,我国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煤矿约有1100家,但我国顶板安全监控系统仅有400套左右,现按每个煤矿两个工作面来算,顶板安全监控系统在大中型煤企中的安装率仅为20%。随着我国煤矿的整合,到2020年,我国年产100万吨的煤矿数将达到2500家,由此可以看出,顶板安全监控系统在我国有着非常巨大的市场。

3.2 煤矿企业配备移动式救生舱已迫在眉睫

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对煤矿的避难所有明确的设置规定,他们均要求移动救生舱和避难硐室结合使用。随着我国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在加上我国在智利的成功救援实践,给我过大力发展移动式救生舱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国新出台的规定明确规定,我国所有煤矿企业必须在2013年以前设置避难硐室或救生舱,由于救生舱有着灵活性高的优点,我国势必会加大对煤矿救生舱的研究力度。

4 结语

煤矿安全设备的研发关系我国煤矿开采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为此,我国必须加大对煤矿安全设备的研究力度,使我国煤矿安全设备赶超国际水平。同时希望本文的提出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其他研究人员继续深化这方面的研究,我保证我国煤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杨大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与发展[J].煤炭科学技术,2010,38(11).

第3篇:煤矿安全设施设备范文

关键词: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性能;检测;防范措施

1.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性能检测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煤炭价格持续低位成交,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比较大的冲击,随之而来的,煤矿在生产技术的更新方面和安全投入方面的资金逐渐减少,促使在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性方面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其中主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煤矿企业的安全观念与安全意识有待提升,对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和安全性能的检测工作也没有到位,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的检测非常有必要性。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性能检测的意义主要有三点:①确保煤矿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②加大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设备的维修费,从而降低与设备相关的成本投入,进而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③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检修工作也能够促进机电设备的更新换代,促进其向高科技、现代化发展,从而加速了煤矿实现现代化生产的步伐。

2.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性能检测

2.1进行检测的煤矿机电设备的种类

在煤矿企业,需要对其进行检测的机电设备和项目有:主扇通风机、空气压缩机、主排水泵、主提升绞车、主皮带运输机、架空乘人装置、矿井通风能力以及矿井通风阻力等。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测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测;二是在发现异常现象后对设备进行故障分析和诊断。

2.2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性能检测的手段

当前,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所用的手段主要是以计算机技术、传感器技术、信号分析处理技术、光传输网技术等多学科为基础的综合性技术。计算机技术在机电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面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安全监视、监控系统等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工作;传感器是能够感受被检测机电并按照一定规律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的一类器件或装置。传感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检测中主要用于检测机电一体化系统自身与操作对象、作业环境的状态,能够有效地控制机电一体化系统的运行情况,为安全检测提供必须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信号分析处理技术能够检测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状态以及诊断故障,它所测得的信号多是时间的历程函数,利用这些所测信号并对其进行加工处理,能够对设备进行准确检测、监测和诊断;随着光纤技术的发展,光传输网络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测中也得到了应用,它主要是用于信息的传输、复用、分插和交叉。

3.在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性能检测中的防范措施

3.1要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日常及定期的检测和检修

为了做好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性能的检测工作,首要是要基础着手,及做好日常和定期的检测和检修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①每个煤矿单位要根据自身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机电设备日常检测办法,并要安排专人专项负责;②要按照要求对每一个矿井生产线进行定期的计划检测和检修,主要是对零部件的磨损进行及时的解决,以及对零件超负荷运转的情况进行及时的反馈。

3.2在检测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制度

设备安全性能检测工作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属于特殊的工作岗位和工种。要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首先要制定与检测和检修工作相关的岗位责任制度,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化、清晰化;其次要确保每个相关的检测和检修人员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要有工作任心;还有,要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要严格按照设备维修、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来执行,将工作情况与经济利益挂钩,进行量化管理。再次,为了实行必要的绩效考核制定,要定期对对应管辖的设备责任区进行验收检查,达到一定要求的给予奖励,否则给予相应的处罚决定。最后,还要对设备的维修及使用情况进行动态检查,追究那些不按规定流程操作致使设备损坏的相关人员的责任。

3.3在煤矿机电安全性能检测中要做好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

煤矿企业要想做强做大,开拓更大的市场,对机电设备进行改造非常有必要性,另外,安全性能检测的一个重要目的也是对设备的技术进行改造。煤矿企业需要依靠先进的技术来适应市场的需求,这样能够有效地提高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技术改造工作要求本着少投入,多技改的原则尽可能的多多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此外,技术改造工作还能够降低企业成本,就要改进相应的生产技术,发挥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的主导作用,从而提高科学成果的转化率。先进的技术装备是煤矿企业顺应市场需要,提高生产装备和工艺水平,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质量,从而达到增加收益的有效手段之一。只有依靠科技的进步,才能保证煤矿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3.4建立良好的机电安检和质量监控体系

为了建立良好的机电安检和质量监控体系,要做到以下几点:①首先在设计阶段,要做到标准化、全面性、规范化和系统化。②要购买那些质量好、信誉高的设备产品,由专人负责。另外,要把好验收关,要进行必要的检查。③在安装环节,要严格规范要求操作。④要开展定期检修工作,在每次停产检修时都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检修计划并保证检修彻底实施。检修结束后,检修维护人员还要现场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操作,对于不合格的设备切不可对其签字审核,确保每个项目检修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只有建立良好的机电安检和质量监控体系才能保证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

3.5将信息化建设融入到安检工作中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信息管理技术可以被广泛地应用在煤矿机电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使用、检修、维护等各个环节中。具体来说,对于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工作来说,相关部门要逐步建立起所有机电设备的使用、检修、保养等的电子档案。这样能够便于安检工作的深入化、细节化、具体化、系统化和智能化。

4.结论

综上所述,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性能的检测涉及的知识和方面较多和宽泛,其中与科技的发展息息相关。这项工作在煤矿产业发展中其中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对其不断的改进和革新,才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实现煤矿产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孙宪岭.煤矿机电设备的设备管理探讨.科技资讯,2012(20):103

第4篇:煤矿安全设施设备范文

1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影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表现在:

①我国煤矿地质基础条件差,水、火、瓦斯、粉(煤)尘、噪声、顶底板、热害等灾害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造成了极大地威胁,且随着开采规模的扩大和采掘深度的延伸,煤矿井下将面临着更多的生产安全问题;

②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根据前几年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国近40个年产500万t的大中型煤炭企业中,煤矿生产一线工人85%以上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下井采煤的80%以上为农民工,基本上都是文盲;③我国煤矿安全投入的欠账非常大,由于投入不足,煤矿设备老化、技术落后,井下防灾抗灾能力差,加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

④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煤矿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小,而地方政府或个人投资的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发生事故概率较大。

2工业工程与安全管理的关系1)注重基础管理。煤矿安全的基础管理包括的方面较多,如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建立、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安全设施的投入和布局等方面的内容。而工业工程技术应用于研究对象时就非常注重对基础标准、工艺流程的合理性、设施布局等基础层面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善。

2)注重人的因素。对于煤矿来说由于自然条件及安全投入欠缺的原因,完全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不现实的,因此在煤矿生产中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杜绝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能够十分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而工业工程技术在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分析时就非常注重人的因素,使从业人员掌握标准的操作流程、动作和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3)注重环境的因素。长期在煤(粉)尘、噪声、照明不足、湿度大、温度高等“脏、乱、差”环境中工作容易产生疲劳、思想上容易麻痹,产生管理和操作失误,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在煤矿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可以采用工业工程中人机工程学的知识对生产场所的煤(粉)尘、噪声、照明、湿度、温度等参数进行优化,对生产设施设备操作的安全性、舒适性进行改进,为工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生产。

4)注重持续改进。煤矿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如某些被认为是具有很大危险性的危险源经过整改、采取措施后反而会变得安全起来,而原来构不成威胁的一些因素则会由于疏于管理而变成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因此,煤矿的安全管理是变化的、动态的,需要不断地持续加以改进,这个改进没有终点,这与工业工程所倡导的持续改进的思想是一致的

。3工业工程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适用性分析3•1适用于不同管理水平的煤矿我国的煤矿企业由于投资主体的不同,管理的水平也不相同。相比较而言,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矿的管理水平相对较高,而地方或个人投资的煤矿管理水平则相对较低。由于管理具有累积性,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实际的安全管理手段必须具有针对性,要与当前煤矿企业的管理水平相适应,不能脱离实际。

1)管理水平落后的煤矿。对于管理水平相对比较落后的煤矿企业,基础工业工程中的方法研究、作业测定及现场管理是其用武之地。如可采用工业工程技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结合煤矿开采条件、工程内容、系统和工艺要求等,对工人的操作流程进行合理的优化分析、对作业规程的编制提供帮助、对基础设施的布局进行优化分析、对危险性作业的动作进行研究等。

2)管理水平先进的煤矿。对于管理水平相对较先进的煤矿企业,在基础工业工程应用的基础上可以更好地采用现代工业工程的有关技术和方法。如对国有大型煤矿进行安全管理时,可以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无线通讯技术、系统优化技术等实施对生产的各个方面进行监控,无论是在矿井下,还是在矿井上作业人员的行踪、作业状态都一目了然。此外,还可以采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对煤矿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所产生的后果进行模拟,以便为安全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

3•2适用于不同的管理层次工业工程能够适用于不同的安全管理层次,无论是安全战略规划的制定、安全管理投入决策、还是具体安全措施的实施和制定,工业工程都能很好地适应。

1)宏观的管理层次。在煤矿的宏观管理层次上,工业工程能够帮助决策者对安全管理的规划、安全费用的投入以及取得的效果进行预先的分析,达到“未雨绸缪”,可以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少走弯路,获得以较少的安全投入,取得较佳的安全效果。同时还可以从总体上分析把握一个安全生产周期内,安全状况的总体情况。

2)微观的管理层次。微观的安全管理层次指的是具体的安全管理,比如生产现场安全隐患的识别、工人操作动作不规范的发现和纠正、作业流程合理化、安全生产设施的合理配备、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合理制定、作业规程的制定等均可以采用工业工程来实现。

3•3适用于不同的工作场合工业工程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适用性是较为广泛的,不仅可以适用于现场的安全管理,而且可适用于辅助服务部门的安全管理,还可以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方面发挥作用。

1)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业工程对煤矿生产现场的管理是卓有成效的,煤矿的生产系统多、涉及的设施设备多、生产环境复杂、生产工艺流程多,加之工种也较多,如果不合理地进行规划和管理,则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很有可能的。如可以采用“5S”管理的基本方法和理念来对现场进行优化管理,清除不必要的杂物,保持工作场所的井然有序,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2)辅助服务部门的安全管理。辅助服务部门的安全管理同样重要,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为煤矿生产的辅助服务部门(如材料供应、提升运输、后勤保障等)同样需要运用工业工程技术的理论和方法,对各自的系统进行优化、改善,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炭生产是一个特殊的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行业,必须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业工程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中的应用,一方面是采用工业工程的方法合理地安排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次的人员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做到用较少的培训工作量和经费投入,达到最好的培训效果;另一方面是将工业工程的效率、安全的思想和方法灌输到员工的头脑中,做到在工作中时时刻刻能够发现问题、识别安全隐患,并积极地采用包括工业工程在内的方法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4适用于不同的安全管理对象

1)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煤矿的生产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的设施设备较多,这些设施和设备兼具生产和安全保障的功能,如机电硐室、避难硐室、井下消防硐室、井下火药库、通风机、空压机、提升运输机、液压支架等。对这些设施设备要很好地加以管理,具体的做法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设计的基本要求,将工业工程的思想和方法融入到这些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过程中去,能够合理地布置和使用这些安全设施设备,便能够发挥出更大的安全和经济效益。

2)煤矿安全生产环境的管理。我国的煤矿多数受着瓦斯、水、顶底板、热害等自然因素的侵扰,除此之外,生产过程中火、粉(煤)尘、噪声也是严重的职业危害。在矿井的安全生产过程中采用工业工程技术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专有技术,首先对这些危害因素进行最大程度的消除,然后对作业环境进行彻底的优化和治理,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

3)煤矿安全标准化基础标准的管理。煤矿要实现安全生产,则必须施行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而精细化管理模式必须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基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煤炭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施质量标准化工作,在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信息反馈和统计,事故预防、抢险、处理等方方面面建立起工作规范、责任制度、管理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以减少、避免直至消除安全事故,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而工业工程技术特有的“精细入微”的分析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无疑是非常适用的。

4)煤矿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煤矿的安全生产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投入作为保障,这种投入最终将转化为煤矿的安全成本。在煤矿的生产实践中,安全保障度过低,事故频发,损失大,是要避免的,但也不是不计效益地越高越好,客观上要求实现一个合理的安全保障度[3]。这就需要采用工业工程的思想和理论方法,在确保达到安全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控制安全投入的成本。

5)煤矿安全信息的管理。在煤矿的安全管理中对安全信息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煤矿涉及的生产系统多、设备设施数量大、工种复杂,地质条件差。而要对这些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及时的掌握,则必须要建立矿井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矿井安全信息管理系统重点为生产调度系统、通风防毒系统及物资供应系统[4]。运用工业工程技术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构建可靠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就可以实现对井上下各生产系统的合理调度、追踪和发现工人的不当操作行为、识别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必须的物料的短缺情况等,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5适用于煤矿安全管理的不同阶段对煤矿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管理过程,要从煤矿安全管理的战略高度进行规划、设计,然后在具体的安全管理过程中时刻注意防范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故降低到最大限度。

1)煤矿安全管理的规划与设计。煤矿安全管理的规划与设计就是运用工业工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统筹考虑某一生产周期内要达到的安全保障度、安全投入的资金,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等因素制定每个生产环节、每个阶段应该采取的管理手段和措施。只有事先对安全管理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才能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

2)煤矿正常生产时事故的预防和控制。煤矿正常生产时,就是要运用工业工程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先的识别和控制,将事故的根源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煤矿来说,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是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首要工作,但这一点有时是相对比较困难的。而工业工程可以采用特有的手段,采用看出问题、问出问题、实验出问题、换角度找出问题以及挖掘出问题等方法来发现安全隐患[5]。然后结合煤矿的具体实际,迅速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付诸实施。

3)煤矿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一旦发生事故时,可以采用工业工程的优化组织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成立救援指挥中心,迅速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合理调配救援物资和救援人员,组织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抢险救护人员迅速有效地施救,将生命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第5篇:煤矿安全设施设备范文

一、《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二、《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行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五、《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

责任:

(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四)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六、《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

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七、《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八、《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九、《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矿山安全法》

十、《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由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

(四)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五)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

十一、《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十二、《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依照《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处4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三、《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依照《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十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生产,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移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十五、《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止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达到要求,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并移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十六、《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煤矿作业场所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专用放炮器、人员专用升降容器或者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

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逾期不改正或者不立即停止使用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十八、《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十九、《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经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拒不停止作业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煤矿有关人员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二十一、《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二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O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

(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的;

(三)未经审查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擅自改建、扩建的;

(四)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

(五)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的。

二十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或者公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质检部门或者交通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末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定点,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

(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未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

(三)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

(四)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

(五)使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或者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容器包装、盛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二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不立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十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或者公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对其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安全评价,并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或者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存在现实危险的生产、储存装置不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的;

(二)未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适用状态的;

(三)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设专人管理的;

(四)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未进行核查登记或者入库后未定期检查的;

(五)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未对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定期检的;

(六)危险化学品经销商店存放非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民用小包装的存放量超过国家规定限量的;

(七)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在专用仓库存内单独存放,或者未实行双收发、双人保管,或者未将储存居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的情

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的;

(八)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辅未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或者发生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后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的;

(九)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记录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或者不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或者发现被盗、丢失、误售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的。

二十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条例》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销售其产品的;

(三)居隋化学品经营企业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的。

二十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居愤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以及其他有关证件,或者使用作废的上述有关证件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印章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有违法所得的,由交通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

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驾驶员、船员碟企附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

(二)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居情化学品和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

(三)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向交通部门办理水路运输手续,擅自通过水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的;

(四)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

(五)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三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托运人未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擅自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或者脱离押运人员监管,超装、超载,中途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不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的;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向公安部门报告,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或者进入禁止通行区域不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的;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露等情况,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的;

第6篇:煤矿安全设施设备范文

一、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全会第五、六、七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本质安全年”、“隐患排除年”活动,按照“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突出加强监督管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除隐患、压事故、相互借鉴为切入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督管理队伍“三项建设”,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素质教育,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了能使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观摩会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观摩会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李军副县长(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县工能局、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工能局、安监局分管煤矿领导、督查组组组长、片区包保组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大会筹备组、后勤保障组、技术指导组。

大会筹备组:由县安监局局长牵头,代表县人民政府召集县直有关单位或人员,确定大会时间、召开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等;

后勤保障组:由县安监局、工能局牵头,负责参会人员统一乘车到指定地点,行程安排和准备会议的有关资料等;

技术指导组:由县安监局、工能局分管煤炭的领导、督查组长及片区包保组长负责,带领煤矿有关人员入井参观学习、现场交流、技术指导等。

三、时间、地点安排

每季度分片区依次组织一次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观摩会,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末择机进行,召开地点顺序安排如下:第一季度:凤山片区;第二季度:瓢井片区;第三季度:百纳片区;第四季度:鼎新片区;依次循环进行。每次现场观摩会煤矿数量不得少于2个(交流总结在一个煤矿举行),煤矿由片区包保组推荐并报县安委办审核且循环召开时煤矿不得重复,直至辖区内煤矿都轮流到为止。

四、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分四个部分:

1、听取煤矿交流发言。

由现场观摩会煤矿负责人汇报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管理经验或管理理念等。

2、井下现场参观交流学习。

由县工能局、安监局分管领导或督查组组长、片区包保组组长带队,对井下进行现场参观交流。

3、地面参观交流。

由县工能局、安监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对矿井地面工业广场、地面安全设施(包括主扇房、瓦斯抽放泵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等)警示教育、文化长廊、职工生活设施(寝室、食堂、澡堂、更衣室、健身娱乐等)、安全文化、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监控室)、职工培训课堂、污水处理站、环境卫生(包括入矿公路、厕所等)、矿区亮化美化绿化、设施设备、办公场所(包括软件资料)、“六型矿井”建设等方面进行参观交流学习。

4、交流学结。

井下、地面参观学习完后进行交流讨论,并结合自身实际查找差距,抽选部分参观人员发表观摩感言。然后由观摩会领导小组领导作总结讲话,安排下一次观摩会相关工作。参加观摩会的煤矿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进行安排和部署,同时,写出学习观摩心德体会报县安监局、工能局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观摩会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紧密结合各自辖区煤矿实际,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推进观摩会顺利召开。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六型矿井”建设等工作。

第7篇:煤矿安全设施设备范文

关键词:智利矿难 救护 煤矿安全建设 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现代社会对能源的需求疯狂的增长,由于能源格局所造成的在中国这样一个煤炭大国中凸显得更为严重。煤矿企业为了追去高利润,降低安全投入致使我国煤矿安全事故频发。2010年10月14日,智利圣何塞铜矿33名现场作业人员在井下发生坍塌,被困69天之后,以无一人遇难的记录,取得了矿山救援的奇迹。其震惊世界的同时,也给我国煤矿应对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与借鉴[1]。

一、矿山事故因素分析

1.现场工作人员因素

1.1智利矿难营救经验分析在智利矿难中,矿工是在发生坍塌的第一时间,运用掌握的自救知识,第一时间去寻找矿井通风口。

1.1.1在面临井下应急出口全部被阻断的紧急情况下,矿工们能开展有效的自救,并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和统一的领导者;

1.1.2合理协调分配井下获得的有效能量资源;

1.1.3运用各自的专业和培训知识,寻找到地下水源;

1.1.4同时对同伴进行基本医疗检查及心理辅导。这些都为矿难的成功营救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2我国现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素质通过智利矿难我们不难发现,地下矿山发生事故之后,首先面对威胁的是现场作业人员,他们是矿山安全事故的直接受害者,也是面对安全事故时开展积极自救的首要担当者。所以,现场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素质在应对矿山安全事故时显得尤为重要。因此:

1.2.1首先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煤矿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标准和业务培训;

1.2.2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加强现场作业人员识灾、避灾、逃生的能力训练;

1.2.3加强对专业矿山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2.4积极建立矿山安全文化;

1.2.5建设本质安全型矿山。

2.企业因素

2.1在智利矿难中,救援活动开展之初,救援队伍前后共进行了七次开凿探井的尝试,均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是矿井地图错误和岩层的不稳定。也没有预测到会在钻孔时遇到断层。可见对矿山各种资料准确、完善、详细的管理,对于矿山发生安全事故后,开展应急救援是有力的保障。对于此次矿难能以零伤亡的记录取得救援的成功,最关键的因素便是该矿山在矿井之下配备了避难硐室。避难硐室里存储着紧急情况下使用的食物和水源,这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质保障。

2.2我国企业目前存在的不足:我国矿山企业在更新设备、增加安全设施设备的过程中,对于井下避难硐室的投资,将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我国的矿难事故频繁发生,企业因素主要包括:

2.2.1我国的矿山企业领导者安全意识差,过于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

2.2.2企业忽视必要的安全投资,如安全设施陈旧、安全设备严重不足、技术装备水平普遍低下等问题[2]。

3.政府因素

3.1在智利矿难救援过程中,智利政府一直坚信矿工活着的信念。并运用了以下科学合理的方案:

3.1.1确定现场作业人员是否遇难及寻找现场作业人员的位置;

3.1.2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足够的能量补充、空气流通及精神支持,包括与家属视频通话、观看足球比赛等;

3.1.3积极地开展国际合作,不计代价地让现场作业人员处于最稳定的心理状态。最终此次救援取得了震惊世界的奇迹。

3.2我国目前应急体系的不足

政府对矿山安全事故有提供应急救援的责任。

3.2.1我国现有的应急体系还有很多不足:

3.2.1.1国家矿山救援大队布置服务半径过大,而相对装备不足;

3.2.1.2装备陈旧,种类太少;

3.2.1.3缺乏统一的调度指挥;

3.2.1.4快速应急反应机制不健全;

3.2.1.5权责不合理。

3.2.2而且政府在矿山安全管理的监督方面,也存在问题,如:

3.2.2.1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安全监察不够严格。

3.2.2.2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和相关法律保障,权责不够合理,发生事故后往往出现瞒报现象,贻误救援。

3.3我国政府应加强的安全管理措施

目前矿山企业在市场准入的门槛上没有“强制性”要求,在退出市场时也没有“强制性”标准。因此政府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3.3.1严格审批条件,强化安全准入与淘汰制度。这些制度包括: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设计上是否安全;企业从业人员及领导者安全意识技能是否到位等内容。若这些条件没有符合,则不予通过;

3.3.2要严格把好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对非法开采者要坚决取缔和严格查处;

3.3.3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要责令其停产整顿直到合格为止。如果经整顿仍未能达到安全基本条件的,政府将依法注销或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3.3.4推行矿山安全年检制度,要求矿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价[3,4]。

二、结论

综上所述,智力矿难的救援成功给中国的煤矿企业及政府上了一节课。我们从中吸取的经验包括

1.增强煤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2.增加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投入,积极推广应用煤矿安全技术,尤其是避难硐室的建设[5],意义重大;

3.加大对矿山安全的立法和监管力度;

4.建立积极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5.建立一套合理的权责制度[6]。

参考文献

[1]王启明,鲍爱华.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状与技术发展[J].采矿技术, 2005, 5(2): 11-12.

[2]唐利华.浅谈现代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J].中国矿业,2001, 10(6): 36-37.

[3]崔建军,马立成,苏春乾?采场管理在开采低品位复杂矿体中的作用[J].有色金属:矿山部分, 2008, 60(2): 47-49.

[4]吴穹,许开立.矿山管理学[M].煤炭工业出版社, 2002.

第8篇:煤矿安全设施设备范文

关键词:煤矿企业 安全投入 投入结构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007-03

安全投入,指对安全活动所作出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总和。一直以来我国煤炭安全事故都高居不下,一般认为,造成这些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安全投入的不足,而安全投入结构的不合理、低效率导致了资金的浪费,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安全投入资金的紧张状况。加强安全投入的资金量,并同时加强结构比例的合理分配,成为煤矿企业现今在安全问题上面临的难题。

一、煤矿企业安全投入结构现状

煤矿安全投入结构,是指一定时期煤矿安全投入总量中,所含各要素的构成及其数量比例关系。如何在有限的资金下,合理、定量地对投入结构进行分配,决定着煤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的状况和安全效益的大小。从不同层面、不同方法、不同角度将安全投入结构的构成要素分成以下两大类:

1.从安全投入资金来源渠道上分类:(1)国家预算安排,其包括基建费、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三项费用等;(2)国家银行及信用社贷款,其包括国家银行职业安全卫生专项贷款、信用社职业安全卫生专项贷款等;(3)企业自筹,其包括项目投资计划和更新改造资金、生产运行或发展资金、征收危险源致害罚金的反馈资金、职业安全健康公积金等;(4)社会集资,其包括资助金、集资互助金、捐赠、保险基金提取等。

2.从安全投入资金去向上分类:(1)主动投入,包括安全措施费、劳保用品费、保健费、安全奖等;被动投入,包括职业病诊治费、赔偿费、事故处理费、维修费等;(2)硬件投入,包括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辅助设施等能产生安全实物产品的投资;软件投入,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宣传、保健和治疗等。

我国煤矿企业安全投入除了量的不足之外,主要还存在投入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煤矿企业每年对于安全投入的资金绝大多数都是自筹而来,说明反映安全投入资金来源的结构是不合理的,而很多企业不能或者不愿意去筹集这部分资金,从而成为安全投入资金不足的一个隐患因素。

二、影响我国煤矿企业安全投入结构的主要因素

目前,我国大多数煤矿企业安全投入结构失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安全投入总量水平偏低。我国煤矿近年来普遍存在着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个重大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安全投入严重欠账。2006年,我国煤炭企业累计有500多亿元的安全欠账,这欠账是历史上由于安全投入不足而积累下来的,特别是国有煤矿,一些矿务局安全基础设施欠账不是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的问题,有的矿务局甚至欠账上亿元。许多关注煤矿安全生产的代表委员指出,要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尽快加大煤矿安全投入,解决安全投入欠账太多这一老问题。(2)生产设备落后、老化,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技术和安全保障水平低,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足。不仅是开采方式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低的小煤矿,即使是国有重点煤矿,安全体系也相当脆弱。安全监管局调查显示,全国国有煤矿中,40%的高瓦斯矿井还没有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大多数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局限于监测方面,缺少监控功能;1/3的国有煤矿产能瓶颈是通风系统能力;多数国有地方煤矿通风系统存在问题,包括通风机老化、通风断面小等;机电和运输设备老化,保护装置不齐全,防爆性能差。以东北某省四大矿业集团为例,其主要设备超期服役率已高达40%,其中上世纪50年代设备竟占到30%。

2.意识薄弱且其观念存在问题。安全意识差,认识不到位,重利益轻安全,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投入的重要性和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少数管理者漠视弱势群体,许多人对预防为主不以为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几乎就是应付上级检查的一句口号。几年来,许多煤矿企业长期停顿整顿,实际上是听而待整,各煤矿企业没有生产效益,造成投入损失,使其对政策和整顿失去信心,导致部分煤矿企业一旦生产就以减少安全投入来降低成本,增加产量、提高效益,以求尽快收回成本。同时许多企业管理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概率发生小,而忽视对安全的投入,而事实上,根据大量的研究和统计资料得知: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有一定随机性和偶然性,从而导致安全投入工作被忽视。另外许多煤矿企业“重硬投入,轻软投入”的思想盛行,导致投入不均衡,投入结构不合理。

3.缺乏正确的监督管理。虽然很多企业已经认识到加强安全投入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问题,但加强安全投入的同时需要加强安全监管。许多煤矿企业都存在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劳动组织管理和系统不健全等问题,而各企业对其煤矿长期存在的安全生产和组织管理等问题疏于管理、监察力度不足。

三、煤矿企业安全投入结构合理化

安全资源的投入,是发展安全事业,提高人类生产、生活安全水平的物质保证。投资太少,会影响安全事业的发展;投资太多,分配不合理,将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那么,安全投资的绝对量和相对量,对于一个国家、地区、行业或部门究竟多大才合理?如何确定安全投资的最佳比例?如何合理分配安全投资?这些都说明安全投入结构对安全效率起着决定性作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初组织鉴定的《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课题对“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根据抽样调查数据统计,有如下结果:(1)工业企业安全总投入水平占GDP比例为0.703%;(2)安全措施经费投入水平占GDP的比例为0.412%;企业人年均安全措施经费为335.2元/年;(3)防护用品费用水平:企业个人劳保用品费用占GDP的值为0.26%。(4)企业安全措施费投入与个人防护用品投入之比为1.58:1;企业安全措施费与职业病费用值比为12.4:1。这些数据说明了我国安全投入结构的不合理性。因此,煤矿企业要提高安全投入效率、质量,就必须确保安全投入结构的合理化。

安全投入结构的研究主要目的是煤矿企业在投入各个环节中,做到合理分配和最佳组合,安全投入结构合理化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安全措施费中各项安全费用的比例关系。从更新改造费中提取的安全措施费,分为安全技术费用、工业卫生费用、宣传教育费用和辅助设施费用等。每年的投入怎样合理的分配,是提高企业安全效益的基本保证。

第二,安全技术性费用与辅助费用比例关系。安全技术费是指实现本质安全化的投入,如执行“三同时”的安全设施费用;辅助费用即使辅助设施等作为外延性、辅的安全投入。第三,安全硬投入与安全软投入的比例关系。硬投入指安全设施、设备、用具等,软投入指管理、教育等活动。怎样来合理分配这两类活动的投资比例,是提高安全效益的重要方面。第四,主动性投入与被动性投入的比例关系。主动性投入指安全措施费等事前的投入,而被动投入则指事故抢救、事故处理等事中和事后的投入。即研究在掌握当前事故水平条件下,主动性投入的规模和数量,做到有效地进行安全投资。

四、煤矿企业安全投入结构模型

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煤矿企业投入多少才能达到最佳投入?各投入结构占多大比例才算合理?从经济学角度看,安全投入是否合理,主要在于有限的安全投入是否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最佳的安全效益点。从理论上讲,当安全费用与事故损失费用为最小时,投入值是最佳投入点,但它的约束条件是要达到社会所要求的安全水平。

从定量科学的角度,安全的定量其最基本的方式就是对系统安全性的确定,称安全度,用S表示,而安全度与风险度具有互补关系,风险度用R表示,两者关系S=1-R。

R=F(p,l)

式中p――事件发生概率;L――事件发生后果,即事故的损失后果。

因此,经风险度R能得出安全度S的值。

2.边际投资分析。安全投资C与安全度S成正相关关系,事故损失L与安全度S成负相关关系,即得出安全投资C与事故损失L成负相关关系。所以,当安全度增加一个相同的量时,将安全投资的增加额与事故损失的减少额,近似地看做边际效益与边际损失,这样处理不影响进行最佳效益投资点的求解。最佳投入点动态分析如下:

(1)如图1,边际损失(边际效益)曲线移至ML’,最佳安全度由S0增大至S0’,C0’>C0。

(2)如图2,边际投资曲线移至MC’,最佳安全度由S0增大至S0’,C0’<C0。

(3)如图3,综合上述两种情况,可以在不增加或少量增加边际投资的情况下,很大程度的提高安全的效益,即边际投资曲线下移。

可知:最优安全度的安全投资点是在边际投资等于边际损失处时,即这点是最佳投入点。

由以上理论分析知道,并不是一味地追求高投入就能达到高效率,而是要达到一个最佳点才能以有限的投入得到最大效率。

3.经济贡献率。为了研究安全投入结构的合理性,引入安全经济贡献率的分析方法,安全经济贡献率主要有安全科技水平、资金量、劳动投入量这三大块的经济贡献率组成。

(1)安全经济水平经济贡献率。

首先由Dauglas生产函数求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Ea=a/y×100%

Ea――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a―技术进步速度;y―产出增长速度。

进而求出安全科技水平的贡献率:

EA=W安全对工艺×W工艺对技术进步×W安全对设备×W设备对技术进步×W安全管理水平×W管理对技术进步×Ea

Wx――表示各项权重。

(2)资金量经济贡献率。

k――投入资金量;y――全部资金。

(3)劳动力经济贡献率。

l――投入劳动力;y――全部劳动者人数。

(4)安全投入经济贡献率=EA+Ek+El

以上这些理论和分析方法能适用于煤矿企业安全投入系统中。由边际分析方法计算出煤炭企业的投入量和最佳投入点,即不多投入也不少投入,从而根据此量来进行安全投入。每年的投入都能计算出安全投入的经济贡献率,根据安全投入的经济贡献率判断投入的合理性,对安全投入经济贡献率的各组成成分进行分析,经济贡献率大的投入结构项是合理的,而那些不合理的投入结构项需要改进,从而达到最佳安全点。

五、实例研究

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鹤岗煤田是我国特大型煤炭企业,其矿区所开采的煤层均属于高瓦斯易发火煤层,其是水、火、瓦斯、顶板灾害并存的一个矿区,安全生产条件十分艰苦,自2001年开始,国家、省加大了在安全上的投入,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治理。

1.加大安全投入强度。自2001年至2008年,国家批准投入国债资金26098万元,省补资金485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78996,以上大部分资金用于“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改造。

2.合理分配安全投入结构。安全投入主要方向为瓦斯抽采、防灭火、防尘、防治煤、监测五大系统和顶板管理方面。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有,主扇15处30台,地面瓦斯抽放系统4处,井下瓦斯抽放系统7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9套,以及装备了防灭火、救护装备等。但2004年至2006年期间仍发生了三起事故,这让企业明白应该继续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同时加强硬件投入量和安全管理,才能减少安全事故,提高安全效率。

经过公司的强投入、严管理、重技术的管理后,鹤岗分公司取得了良好的安全和生产效益。2008年原煤产量完成1516万吨,同比2001年增加了295万吨,煤炭产量实现了连年递增;通过建立瓦斯抽放系统,2008年瓦斯抽采率达到41.8%,抽放效果显著;通过对主扇的改造,主扇效率提高到75%以上;2008年公司杜绝了“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百万吨死亡率0.39,实现了百万吨死亡率连年低于1.5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监督总局

chinasafety.省略/newpage/sgkb/sgkb.htm

2.杨文进.投资经济学[M].北京: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1998

3.《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课题组.企业安全投入现状调查报告[R].《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之二,2003

4.辛嵩,程卫民.煤炭企业最佳安全投资的边际分析[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4(1)

5.刘元管,陈铁军.国有煤矿企业安全投资技术分析[J].煤炭技术,2003(8)

6.罗云等著.安全经济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安全科学与工程出版中心,2004

7.周琪.投入严重不足成煤矿安全最大隐患[N].经理日报,2006.9

8.景国勋,杨玉中,张明安.煤矿安全管理[M].江苏: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7

第9篇:煤矿安全设施设备范文

关键词: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安全生产;问题;应用

中图分类号:TD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02-(2016)05-0075-02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十年的煤矿安全建设,中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但近年来随着煤矿开采力度的加大及开采难度的增加,各类重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这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仅造成人们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且在国内外的影响也极其恶劣。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之所以会发生,不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生产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直接关系,且更主要的本质原因就是管理上的原因,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煤矿机电设备供电电压等级的逐步提高,煤矿机电设备应用范围的逐步扩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越来越高,这已严重威胁到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此必须分析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

1当前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十年发展,中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取得了一定成就。a)安全生产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如很多煤矿全年煤矿生产每百万吨煤炭死亡率降到了0.02以下,部分煤矿死亡人数甚至达到了0;b)煤矿建设开始朝着安全质量标准化方向发展,且建设成效也越来越明显;c)瓦斯治理效果逐步显现,瓦斯超限情况明显减少,很多矿井的瓦斯治理达到了国家瓦斯治理安全标准;d)防治水水平明显提升;e)矿井整合监管工作更加严细;f)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更加细致、深入;g)矿井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管理逐步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氛围逐渐浓厚。但煤矿实际生产中也有不少安全生产隐患存在:a)部分煤矿企业不能很好地认识改、扩建项目,项目技改建设不及时,在安全设施设计方面及竣工验收方面做得不到位;b)由于很多煤矿生产企业专职技术人员缺乏,以致“三图”的填绘及图纸的交换都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成,这样就会造成对井下作业现场的实际生产情况及灾害情况掌握的不及时,现场作业存在很大的随意性;c)部分煤矿生产企业缺乏健全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安全建设情况不能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专职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充分配备[1-2]。

2当前中国煤矿安全生产中机电系统存在的问题

a)机电设备落后、老化现象严重;b)机电设备超负荷运行频繁;c)缺乏先进、有效的机电设备运行性能测试技术;d)很多机电设备在设计上、配合上都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现象;e)缺乏完善的机电设备管理体系;f)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及时。

3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

3.1加大煤矿机电安全科技投入

就当前各煤矿企业机电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来看,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机电安全管理技术的落后。进行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主要是更好地维护煤矿安全生产,其具体主要是开展一些有关煤矿机电设备的决策、计划及管控方面的活动,要想把煤矿企业的机电安全生产工作搞好,进一步促进煤矿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就必须对煤矿安全投入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加大煤矿机电安全科研投入。这是加大煤矿机电安全科技投入的重中之重,首先用于保障机电安全的专项费用必须在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上全部应用,严禁挪为它用。主管煤矿生产的各级部门及矿山企业在实际工作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对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要把“管理、装备、培训”的并重原则坚持好,整章建制,对各项标准不断进行完善,防治好各项重大灾害,建设好干部员工队伍,确立好目标,坚定信念,要让矿井全员参与,要积极探索一条能把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的工作思路,把煤矿安全生产这场持久战打好[3-4]。

3.2构建合理的机电结构体系

要想更好地确保煤矿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机电结构体系做基础。就煤矿机电生产而言,其供电的电网必须精炼、可靠。人们在实际生产中可把给矿井机电设备供电的系统设计成双电源与双回路供电系统,这样可有效提高煤矿供电系统运行的可靠性。要想满足以上要求,就要求煤矿的电源线路应有2条,且这2条要相互独立。当某一回路出现故障后,另一回路要能把矿井的全部负荷担负起来,在使用某一回路的过程中,必须把另一回路的带电备用工作做好,特别是对于一些重要的矿井安全设备,如通风机、瓦斯抽放泵等,专用双回路必须要有,其次,在设备供电电源的选择上要科学、合理,要论证好电源的可靠性,在实际论证过程中不仅要把控好电源的容量及环境距离,且对电源变电所的运行方式也必须格外注意。

3.3实现机电运行的安全监控

随着煤矿开采年限的增加,煤矿开采难度也越来越大,这就给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煤矿的机电系统中装备上机电监测监控系统后,可实时监测电网安全参量及设备运行状态,这样可使煤矿机电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同时有效提升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3.4促进机电设备安全制度建设

3.4.1员工培训方面各位员工是直接参与生产活动的人员,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直接影响到事故发生。纵观以往的煤矿井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情况,可知有一半以上的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因此必须重视员工个人素质的提高。具体可借助培训来提高员工的自身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水平,这样可有效降低各类井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具体进行员工安全作业培训时,培训渠道与形式要尽可能多样化,为使工人能更好地理解与接受,在培训过程中,也要重视理论与实地演练的相结合,这样可使培训的实际效果达到最佳。此外对于各类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也要及时建立健全,要定期考评各位员工的安全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并要把这些考评结果紧密结合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及职位升迁上,以促进员工自觉、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及一些日常生产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3.4.2技术设备管理方面对于技术设备的管理,矿井应保护好各项技术资料,矿井的具体施工图纸与设备图纸都应确保齐全,这样技术人员便可很方面地借助图纸来了解矿井的各项概况,应详实统计好各机械设备的具体技术参数,且要把各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完善。要定期测定各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具体可在相关专业人员组织领导下开展此类工作,要保障各类设备都能正常运行,在具体检查作业中,一旦发现有运行参数异常的设备,应及时进行解决处理,让各设备都恢复正常运行,进而更好地保障机电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4结语

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煤矿开采机械化水平的逐步提高,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做好煤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可有效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促进煤矿企业的高产、高效。

参考文献:

[1]黄速建.现代企业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2]李铬,李春厂,梁睦,等.煤矿带式输送机事故分析及防护措施[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16(3):140-144.

[3]王金力.加强科学管理,建设现代化煤矿[J].神东科技,2009,2(1):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