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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调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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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调理

第1篇:保健调理范文

痛经是指月经前后或行经期间下腹及腰部有疼痛、坠胀感,严重时伴有恶心、呕吐、肢冷等症状。可分为2大类:一种是原发性痛经,也称功能性痛经,妇科检查盆腔无明显的生殖器官器质性病变,一般在初潮开始就会发生,以月经初潮后2-3年多见,多发于青年未婚女性,每次月经来潮时小腹疼痛难忍或痛达腰骶、面色苍白、手足冰冷或伴恶心,甚至剧痛晕厥。另一种是由明确疾病引起的痛经,称之为继发性痛经,与原发性痛经的区别在于是由生殖器炎症、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等生殖器官疾病引起,一般在行经规律一段时间后才开始发生。

原发性痛经是目前妇科的常见疾病,据2010年部分地区的抽样调查,我国现阶段痛经的发病率已达到35.64%,其中原发性痛经占38.17%,严重痛经患者,已经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占14.68%。现主要介绍两年来应用中医药保健品以内调、外灸治疗原发性痛经所取得的临床效果,并具有用法简单、缓解症状迅速、疗效确切、无毒副作等特点。现将两年多应用中药保健品调治32例原发性痛经的案例报告如下。

方法:将2010年3月至2012年10月间,临床跟踪治疗的32例原发性痛经患者,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观察。

结果:32例患者中,其中,24例经过规范调理3-6个月经周期,经期不用再药,症状完全消失痊愈,治愈率为75%;5例明显好转,经期不用再继续服用镇痛药物止痛,仍在坚持疗程,明显好转率为15.6%;3例正在治疗1-2个月经周期中,症状明显减轻有效率9.4%。

结论:经过两年多的临床治疗观察,32例原发痛经患者,应用中药保健内调和穴位灸渗透疗法,内外联合治疗原发性痛经总有效率为100%。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将2010年3月至2012年10月两年间,应用中药保健品“粉黛祛斑美容口服液加痛经灸”联合治疗的32例原发性痛经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临床治疗跟踪并评估疗效。32例患者中年龄最大的28岁,最小的16岁,29例未婚,3例结婚3至8个月不等,均未怀孕。

1.2治疗方法通过对32例痛经患者的病史询问得知,29例曾采取过多方面的不规范治疗措施,多为效果不明显或停药后反弹表现,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生活、工作、学习史。完善相应的妇科检查,排除其它可能导致痛经的妇科疾病,明确诊断:“原发性痛经”后,在医生指导下,本人自愿用中药保健品调理并能坚持疗程的情况下,根据不同的体质,进行辨证施治,内外调理,加减海狗咔罗肽女神胶囊口服。常规方案为:粉黛祛斑美容口服液,每日早晚各一次,每次20毫升空腹服用;并在月经来潮前1-2天或有来潮症状时,取关元穴(脐下3寸处)贴敷,痛经灸,每日一贴,每贴连续使用12小时,5天1疗程。如属肾气虚弱型,加海狗咔罗肽女神胶囊口服,每日2次,每次2-3粒,早晚空腹服用。另在月经疼痛明显时,加贴痛经灸于三阴交穴(小腿内侧,足内踝尖上3寸,胫骨内侧缘后方凹陷处)。

2讨论

2.1内调法内调产品主要应用:粉黛祛斑美容口服液和海狗咔罗肽女神胶囊两种中药保健品,其主要成份分别是:制首乌、枸杞、桑椹、桃仁、红花、当归和海狗鞭、羊霍、人参、砂仁、肉桂、枸杞子、红花、山药、茯苓、大枣等。主要功效以行气活血,抗氧化、改善胃肠消化和吸收功能,有效调节体内机能;调节失眠、头痛、痛经、月经不调。调补女性冲任二脉、平衡阴阳,滋阴补肾、调节内分泌,预防和缓解更年期综合症;补血益气、活血化淤,改善微循环等。

其原理在于当人体有的自我调节功能和免疫功能能够正常运转,将已发生紊乱的内分泌系统调节正常,从而达到各个器官、各个系统间的阴阳平衡,不仅调整了病痛,也让人的面容、皮肤、气色有了改变。尤其是女性,在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生理条件下,内因由于肝肾阴虚血亏,脾胃气机不畅,外因由于精神紧张、抑郁,性急易燥或饮食不周,劳逸不当等,更易引起内分泌失调,出现痛经,经前紧张等一系列表现。两种内调保健品以其中医养生之理论,纯中药调理为出发点,调理人体气血,调理阴阳平衡,从而达到保健祛病之目的。

2.2外敷法外敷法主要应用:痛经灸,主要由自动发热体和蔪春陈艾、当归等热熔药膏组成,采取穴位敷灸渗透疗法。热源促进调经补血的中药快速渗透皮下,经穴位吸收,从而迅速缓解子宫平滑肌痉挛、改善子宫肌层缺血缺氧状况,达到调理冲任气血、快速温经止痛的功效。适用于所有痛经患者,更适用于虚寒宫冷性痛经。

3小结

综上所述,原发性痛经的中药治疗和调理方法灵活多样,除上述疗法外还有一些报道过的纳鼻法、滴耳法、纳肛法、灌肠法等,其疗效确切,无不良反应或不良反应极小。不仅如此,结合中药内调、外敷周期疗法进行辨证施治.可以标本兼治,防止复发。原发性痛经虽说是最常见的一种疾病,但多年来对于原发性痛经的研究主要停留在临床疗效观察水平,缺少探讨性研究,且多数临床观察未进行多中心、大样本、规范化的研究,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妇科医生、中医研究人员进一步完善及更加深入实践和探讨。

参考文献

[1]徐萍.离子透入法治疗痛经43例小结[J].甘肃中医,卿2,15.

[2]匡丽君.膈下逐瘀汤加减治疗原发性痛经96例临床观察[J].南京中医药导报,2002,8(12):761.

[3]缪乔.桃红四物汤加味治疗原发性痛经临床观察[J].中医药学刊,2006,24(10):1926.

[4]侯德平.自拟调经通络止痛汤治疗原发性痛经80例[J].中华实用中西医杂志,2006,19(1):80.

[5]陈银藏,靳正利.自拟止痛汤治疗痛经100例临床观察[J].河北中医,1997,19(1):20-2l.

[6]李乃荣,姜清华.郭爱香.痛经宁丸治疗寒凝血瘀型原发性痛经50例[J].山东中医药杂志,2000,20(10):40.

[7]陈磊,潘碧琦,陆强益,等.血府逐瘀口服液治疗原发性痛经的临床观察[J].中华当代医学,2006,4(3):3.

[8]褚玉霞,宋晓婕.周期疗法治疗原发性痛经168例[J].中医研究,2007,20(1):32.

[9]于晓棠.山楂能治血瘀型痛经[J].中国临床医生,2004,32(4):25.

[10]柯新桥,郝建新,刘建国,等.妇产科验方荟萃[M].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3:280-292.

[11]陈燕.中药配合针灸治疗原发性痛经72例[J].光明中医,2009,24(1):52.

[12]宋美芹.温针灸并拔罐治疗原发性痛经36例疗效观察[J].医学理论与实践,2008,6(21):693.

[13]郑兆俭,徐福宣.丽华.针刺配合穴位贴敷治疗原发性痛经疗效观察[J].上海针灸杂志,2009,28(3):143.

[14]王俊豪,孙爱玲.推拿配合神灯照射治疗痛经33例[J].按摩与导引,2003,19(4):45.

[15]赵长兰,王焕新.黑豆大枣汤治疗痛经[J].黑龙江中医药,1998,30(4):31.

[16]全国妇女月经生理常数协作组.中国妇女月经生理常数的调查分析(J].中华妇产科杂志,1980,15(4):219.

[17]尚校琪,李秀芹.穴位注射八髂穴治疗痛经46戗[J].跌西中医,2001,22(6):361.

第2篇:保健调理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行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保障人体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保健食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包括对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和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的审批。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保健食品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负责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包括动物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承担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七条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是指提出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者。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的机构办理。

第八条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包括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保健食品注册受理场所公示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的项目和有关的注册申请表示范文本。

第十条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注册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交规范完整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报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十二条申请人申报的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在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一次性提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书后的5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未按规定时限提交补充资料的予以退审。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充资料的,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第3篇:保健调理范文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含)以上。

第4篇:保健调理范文

《诗经》里有“饮御诸友,炮鳖脍鲤”的歌咏,可知周代之初人们曾大吃鲤鱼做的生鱼片。古有“细者为脍”、“脍不厌细”的说法,在今人眼中,脍得最细最薄的生鱼片,吃起来总是不那么卫生。但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早就有过吃得美味健康的主张:“刽切而成,故谓之脍,凡诸鱼之鲜活者,薄切洗净血腥,沃以蒜齑姜醋五味食之。”

这是李时珍告诉人们吃生鱼片的卫生方法,他是从调味品的去腥、提味与保健方面入手的。关于蒜齑姜醋芥末等调味品,《本草纲目》中都有详细记述。如大蒜,有散痈肿,除风邪,杀毒气,祛风湿,疗疮癣,健脾胃,治肾,止霍乱,止瘟疫等多种功能;生姜,“辛而不荤,去邪辟恶,生啖熟食,酱、醋、糟、盐、蜜煎、调和,无不宜之。可蔬可和,可果可药,其利博矣。凡早行山,宜含一块,不犯雾露清湿之气及山岚不正之气”;食醋,能“消肿痛、散水气、杀邪毒”,有“米醋”、“糯米醋”、“粟米醋”、“小麦醋”、“大麦醋”、“饧醋”、“糟糠醋”等多种配方;芥末,凡“南土大芥,味辛辣,结荚,子大如苏子,而色紫味辛,研末泡过为芥酱,以侑肉食味香美”,他运用芥末的水平早就是一流的厨师了……

单就食醋而言,它含有多种有机酸、氨基酸、糖类、维生素和矿物质,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能调和刺激人的食欲,促进消化液的分泌。在烹饪中,醋能调和菜肴的滋味,去除不良气味,增加香味,并可减少原料中维生素C的损失,促进原料中钙、磷、铁等矿物质的溶解。在食醋与其他调味品的药食应用中,李时珍的食谱发明对后人更具指导意义。

据传说,有一次他到深山采药,遇到一位鹤发童颜的采药老人。老人是幽居深山的隐士。虽年过百岁,却眼不花、耳不聋,身体非常健康。他向老人请教养生延寿之道,老人指了指竹篓里的木耳和胡萝卜说:“喏,就是常常吃这胡萝卜烩木耳。”

第5篇:保健调理范文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蔬菜基地,是指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人口对蔬菜的需求和建设用地发展趋势的预测而批准建立的常年蔬菜基地。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土地管理部门和市农业综合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蔬菜基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蔬菜基地建设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统一布局,合理安排,实行长期保护。

第五条市蔬菜基地的面积按市区常住人口人均面积不少于零点零二五亩的标准确定,由市人民政府下达给有关区人民政府实施。

第六条建立蔬菜后备基地,用于弥补蔬菜基地因人口增长或建设用地征用而造成的面积不足。其面积按不少于蔬菜基地总面积百分之十的比例确定。

对蔬菜后备基地应有计划地安排资金、技术的投入,逐步建设成规范化的蔬菜基地。

第七条蔬菜基地的具体范围,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农业综合行政主管部门和计划、城市规划等部门会同区人民政府划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区人民政府分别登记造册。市人民政府统一设立保护标志,并公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擅自移动保护标志。

第八条蔬菜基地必须常年种植蔬菜,不得荒芜,不得改变蔬菜基地的使用性质。禁止在蔬菜基地内取土、挖沙等毁坏菜地的行为。

第九条蔬菜基地一经划定,必须严格保护。确因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或实施经批准的城市规划需要,非征用蔬菜基地不可的,必须先补后征,以征一亩补不少于一点五亩的原则,在蔬菜后备基地中补足菜地。符合前款规定征用蔬菜基地的,必须在规划定点前向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再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经批准。

第十条征用蔬菜基地和蔬菜后备基地,用地单位除按规定缴纳征地费用外,必须事先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土地管理部门统一收取,全额交纳市财政,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利息纳入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由市人民政府专款用于蔬菜基地的开发、建设和改造,优先用于被征蔬菜基地所在区的蔬菜基地开发、建设和改造,以及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科学研究等项支出。

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不得截留或挪用,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减免。财政、审计部门对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实施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或损坏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征用蔬菜基地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征得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未征得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市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审核报批征地手续。在蔬菜基地内或周围施工的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蔬菜基地水利网络系统整体功能正常发挥,如因施工影响其正常功能发挥的,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修复。

第十二条禁止向蔬菜基地和蔬菜后备基地倾倒、排放有害物质。不得在蔬菜基地和蔬菜后备基地的周围建设有污染环境,影响蔬菜生产的项目。已经建设的有污染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治,无法治理的,应予以搬迁。

第十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扶持蔬菜基地的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加强蔬菜基地的排灌、道路、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蔬菜基地的生产能力。市、区人民政府应创造条件,建立蔬菜生产风险保障机制,提供生产、技术、经营等社会化服务,保护菜农利益。

第十四条建立蔬菜基地和蔬菜后备基地建设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市土地管理部门、农业综合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定期对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查情况。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和拒绝。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或超过批准用地数量非法占用蔬菜基地的;

(二)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蔬菜基地的;

(三)无权批准或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征用、使用蔬菜基地的。

第十六条征用蔬菜基地后未动工兴建,致使菜地荒芜的,按《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菜地连续荒芜满六个月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按不低于同类菜地年产值一点五倍的标准收取抛荒费;满一年的,按同类菜地年产值3倍的标准收取抛荒费,并可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改变蔬菜基地使用性质的,由农业综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蔬菜基地内取土、挖沙等毁坏菜地的,由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或破坏蔬菜基地保护标志的,由农业综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非法侵占或损坏蔬菜基地基础设施的,由农业综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蔬菜基地和蔬菜后备基地内排放、倾倒有害物质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农药使用管理规定使用农药或在蔬菜基地内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或其他化学物品的,由农业综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没收其所使用的农药或其他化学物品,监督销毁受污染的蔬菜,并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截留、挪用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由市财政、审计部门责令退赔;对主要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农业综合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有、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保健调理范文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及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及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第7篇:保健调理范文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全科考试条件:

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免试科目条件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第8篇:保健调理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国家水保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水保工程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工程建设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按项目区组织实施,严格立项审批,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

第四条工程建设实行中央、省、地(市)、县分级管理。

第二章前期工作与计划管理

第五条国家水保工程分期规划、分期实施,每期五年。

第六条国家水保工程按项目区组织实施,项目区选择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区应在《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所在流域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重点治理区范围内;

(二)项目区须具有一定的规模。规划实施期末,每个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一般不少于100平方公里;

(三)当地政府重视,项目区群众自愿投劳参与工程建设;

(四)项目实施县制定并出台了封山禁牧的有关政策;

(五)项目实施县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较强,能够承担工程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水保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区组织编制规划,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水利部、财政部。

第八条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批复各省上报的规划,规划经审批后实施,作为年度计划下达的依据。

第九条项目实施县水利水保部门依据批复的规划,以项目区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组织编制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须达到施工深度,由地级以上水行政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

第十条国家水保工程规划和初步设计根据《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暂行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承担单位应熟悉水土保持业务,并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生态建设工程相结合,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对工程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与管护等方面的意见,优化工程规划设计。

第十二条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申请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审批的规划编制,于当年2月底前联合上报水利部、财政部。

第十三条水利部根据各省申报的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申请,编制国家水保工程年度资金补助和治理任务计划,经财政部审定后,由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下达。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工程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和审批、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度验收及竣工初步验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统计及效益监测等工作。

第十五条国家水保工程建设实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县级水利水保部门。

第十六条国家水保工程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且必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监理单位依据合同,按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推行群众投劳承诺制。在项目规划阶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经项目区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县级水利水保部门做出承诺后,方可列入规划申报立项并实施。

组织群众投劳一般只在项目受益村进行,不得跨村或平调使用劳动力。确需跨村投工的应采取借工或换工的形式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实行公示制。工程实施前,要把拟建工程的建设内容、中央补助规模、预期效益和所需群众投劳数量等向受益区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年度计划,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如属一般性的设计修改,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后,报县级水利水保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在项目实施的同时开展效益监测工作,项目竣工后进行效益评估。效益监测与评估工作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组织进行,并及时将监测评价成果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工程建设要因地制宜推广水土保持实用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所有项目实施县要明确科技支撑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

第二十二条在项目规划立项阶段或工程建成后,必须明确工程建后管护责任。项目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或乡(镇)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治理成果产权或使用权,能落实到农户的一律落实到农户,并明确相应的责权利,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管护责任不落实或治理成果被破坏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第二十三条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建立项目数据库。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到人,分类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保持档案的真实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所有项目区包括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投资、治理成效、管护制度等在内的图文资料数据库。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国家水保工程实行中央补助的投资机制。

第二十五条工程建设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和抵扣。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金审批、使用,管钱、管账相分离的内部监督机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二十七条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技工及机械施工费;籽种、苗木费、苗圃基础设施费;监测、封禁治理等。

第二十八条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等费用,由地方负担。

第二十九条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项目开工建设后,可拨付一定比例的预付资金给承建单位,其余资金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

第五章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国家水保工程检查验收实行年度验收、竣工验收,以及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年度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年度验收在县级自验的基础上分措施进行抽查验收,抽验比例不得少于完成任务量的15%;淤地坝、坡面水系和集中连片的机械施工工程要逐个进行验收。县级自验要对各项治理开发措施的数量、质量,对照图班逐项、逐块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提出自验报告。

第三十一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2月底前向水利部、财政部报送上年度项目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不定期检查由水利部组织抽查,对抽查的项目执行情况做出全面评价。抽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减少投资直至取消项目实施。

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在项目规划实施期满后,在县级水利水保部门自验的基础上,由水利部和财政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一)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是否按计划完成;

(二)各项建设内容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建设标准;

(三)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符合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五)档案资料是否完整;

(六)工程管护责任是否落实。

第三十四条竣工验收应由项目所在县水利水保部门提供如下资料:

(一)项目建设竣工自验报告;

(二)监理报告;

(三)项目的现状图、设计图、竣工图以及相应的数据表;

(四)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五)工程管理、管护落实情况的有关文件。

第三十五条未实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项目,不得通过年度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9篇:保健调理范文

1、ACI心理咨询师报考不限于一定是心理学相关的专业,非心理学专业满足条件者依旧可以报考。(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2、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经过心理咨询师培训的;

3、医疗、心理等相关的专业专科学历,经过心理咨询师培训的;

4、医疗、心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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