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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和任务
社区卫生承担公共卫生的职能,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中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写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要对社区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公共卫生及医疗保健的网底。公共卫生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区别于医院及其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显著特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为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服务,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人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妇幼保健机构的功能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6)495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妇幼保健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495号]中“明确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要健全以乡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核心,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应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适当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在执业范围、内部科室设置、人员安排、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必须符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职责要求,突出母婴保健服务功能,避免向综合医院模式发展。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对下级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服务管理等。同时,充分利用综合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和其他相关科室的技术力量为辖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城市妇幼卫生工作要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基本妇幼卫生服务。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妇幼卫生工作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妇幼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妇幼保健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建立完善社区健康档案资料,掌握社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计划地实施干预措施;开展常见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开展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社区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全面落实社区居民的健康管理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接受预防保健机构的专业指导,定期选派人员到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妇幼保健的整体水平。
儿童保健:①对0~3岁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②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③新生儿访视2次,包括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④对1岁以内婴儿每年健康检查4次,1~3岁婴幼儿每年健康检查2次,包括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出生缺陷的发现与转诊、婴幼儿常见疾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⑤对体弱儿、高危婴幼儿进行转诊及管理。
产妇保健:①对孕产妇建立保荐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②对孕产妇至少进行5次孕期指导,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心理适应、孕期营养等资讯。③进行高危孕妇初步筛查、转诊、随访。④开展产后访视,指导产后避孕。⑤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咨询。开展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向本社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药具。
掌握社区人口中妇女儿童(含流动人口)基础资料,掌握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
进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做好妇幼卫生登记、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和“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三网监测工作,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入户调查。做好统计分析。
配合做好孕妇产前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筛查、艾滋病病毒筛查的宣传动员、咨询指导等工作。
有机地把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机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作用
妇幼保健机构要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参与妇幼保健业务的行业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专业培训、技术支持与业务考核,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妇幼保健任务;负责孕产妇死亡监测、儿童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等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开展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妇女常见病防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妇女保健工作;开展托幼机构的群体儿童保健和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做好儿童常见病防治、口腔保健、眼保健、听力保健等儿童保健服务。
业务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应定期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孕产妇管理、儿童保健管理、信息、健康教育等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的防治技术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人员培训:妇幼保健机构应按照当年全市统一的培训计划,定期举办街(乡)卫生院妇女保健医生、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儿童保健医生、托幼园所保健员、助产技术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班。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群体保健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市级培训。
工作例会制度:妇幼保健机构应定期分别组织街(乡)卫生院妇女保健医生、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儿童保健医生、助产技术人员的上站例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开展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要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妇幼卫生信息网络,使妇幼卫生信息逐步完善,实现规范化、法制化。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为科学评价妇幼卫生事业、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依据。要建立妇女儿童健康信息库,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评估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
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评审制度:妇幼保健机构应开展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建立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定期考核制度:妇幼保健机构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有关医疗机构进行妇幼保健工作考核。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各类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管理与指导。承担教职工体检、儿童入园体检、儿童定期体检;承担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日常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例会,每年至少2次;负责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的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园所及其主管部门。
关键词 《两纲》目的意义 措施 效果
体会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09.03.122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纲”顺利实施
为顺利完成《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中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市卫生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实施“两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共同组织实施,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健全网络,规范信息管理
全市妇幼网络组织健全,为规范全市妇女儿童卫生信息管理,汉中市妇幼保健院印发了《汉中市妇幼工作管理方案》,统一了信息资料的收集、填写、上报,使妇女儿童卫生工作数据收集真实、内容填写完整、上报及时,为顺利完成“两纲”各项工作指标奠定了基础。
积极开展母婴保健知识宣传
积极宣传妇女儿童保健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保健意识及健康水平。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重视、支持,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母亲和儿童健康的社会氛围。
加大宣传,提高婚检率
增强广大群众的优生、优育意识,提高适龄结婚青年履行婚检的自觉性。
注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技能
一是利用每季度的例会,根据工作计划进行适宜技术培训。二是选派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三是举办各类业务学习班和业务专题讲座。通过培训,全市妇幼卫生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强化妇幼网络建设,增强农村妇幼卫生服务功能
一是首先规范县、乡、村各级工作职责定位,县级妇幼保健院在市妇幼保健院指导下发挥龙头作用,负责全县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及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发放,做好乡镇妇幼专干及村保健员管理。二是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全市农村妇幼卫生工作现状调研,摸清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现状。三是在全市农村推广了孕产妇住院分娩谈话记录,制定了《汉中市基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规范了高危孕产妇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近几年连续低于全省全国水平。
汉中市2000~2007年妇女儿童保健各项指标
2007年全市活产28 013例,孕产妇死亡12例,孕产妇死亡率42.84/10万。在12例死亡孕产妇中,产科出血5 例,占41.67%,妊娠高血压疾病2例,占 16.67%,内科并发症2例,占16.67%,宫外孕1例,占8.33%,妊娠合并腹主动脉瘤破裂1例,占8.33%,败血症1例,占8.33%。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分娩者 10例,占83.33%,在乡镇卫生院分娩者1 例,占 8.33%,在家中分娩者 1例,占8.33%。
12例死亡孕产妇中,死于县级及以上医院者8例,占66.67%,死于家中者2例,占16.67%,死于途中者2例,占16.67%.
以上数据表明,我市妇女卫生保健各项指标接近全省、全国水平,尤其是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从2007年死亡的12例孕产妇中10例发生在农村,说明我们工作重点应放在农村基层、山区。从死亡原因看,孕产妇主要死因为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内科并发症,其中产科原因占58.34%,居第一位原因,由此表明,产科出血仍为我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提高产科质量,提高住院分娩是当务之急,孕产妇死亡居前的略阳县、镇巴县、宁强县为贫困落后交通不便的山区,因此,孕产妇死亡率的高低与当地经济状况、文化、交通、卫生条件、人民群众的保健意识密切相关。
儿童保健指标完成情况
我市2007年7岁以下儿童 213154人,7岁以下儿童管理195 601人,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1.77%,3岁以下儿童83 546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2.06%,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76.67%,5岁以下儿童中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2.08%,婴儿死亡340例,婴儿死亡率12.14‰,5岁以下儿童死亡 52 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3.99‰,出生缺陷发生率0.68/万。
汉中市2007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构成比:新生儿儿占婴儿死亡的76.47%,早期新生儿死亡占新生儿死亡的80.78%,婴儿死亡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83.99%。儿童保健各项服务指标已达到目标要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5的目标也已完成。从死亡原因前三位来看,第一位为急性呼吸道感染,第二位为新生儿窒息,第三位为早产或低体重,由此可见,新生儿期疾病的诊断和处理是我市今后工作的重点,需要加强产科质量,提高新生儿复苏技术是降低婴儿死亡关键因素。
工作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保障。二是健全网络是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三是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是确保母婴平安,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保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母婴安全的共识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措施。五是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是降低两个死亡的关键。六是畅通绿色通道是降低两个死亡的重要环节。七是做好 “项目”是推动妇幼卫生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契机。
参考文献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在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率,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监管,强化绩效考核,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
1、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对孕产妇规范化管理,要力争全年孕产妇零死亡。孕产妇管理率达到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2、0-6岁儿童系统管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交由防保站进行管理,防保站与卫生院认真做好交接,防保站要按照0-6岁儿童保健管理规范认真开展工作,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0%以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75%以上。
二、推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继续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各单位要严格补助政策和补助流程,及时补助,按月报表,保证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9%以上。
2、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保证计划生育的妇女的已经怀孕的妇女及时补助叶酸。
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特别是为乙肝表现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严格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存储和使用,保障其安全的使用和有效性。
4、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继续开展“关爱母亲健康”宫颈癌超早期筛查项目,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配合县妇幼保健院认真做好癌查工作。
三、推进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根据《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设备和房屋维修改造,到今年年底县妇幼保健院新的业务办公楼竣工投入使用。县级妇幼保健院长参加省级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0%,抓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设备配备率达到65%。县医院要做好综合医院儿科建设项目。县妇幼保健院要巩固和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成果,力争新一轮评审一次性通过。
四、持续实施妇幼安康工程
(一)落实妇幼保健政策措施。以贯彻实施2011-2020年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契机,印发《县卫生局贯彻2011-2020年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贯彻执行2012-2015年省妇幼安康工程,深入推进县级妇幼卫生工作与妇幼安康工程绩效考核工作,今年我县要开展妇幼安康工程先进县创建活动。
(二)落实妇幼保健关键措施。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推行高危妊娠识别技术,实施农村孕产妇按高危评分分级管理,做好高危妊娠孕妇转诊工作,落实转诊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实施新生儿复苏项目,助产机构产儿科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提高新生儿复苏抢救成功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开展全县产科抢(急)救技能和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大练兵、大比武,切实提高妇幼关键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制度建设,举办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培训班,建立安全、及时、可靠的妇幼卫生信息网络。
(三)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大力推进婚前保健和孕期营养指导工作,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规范产前筛查管理,推进产前诊断工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结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大力推进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疾病筛查率,全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50%以上。
(四)落实妇幼卫生保障措施。按照省县乡级产科规范化建设标准,继续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达标率达到100%;按照《省县乡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大力推进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50%以上。同时,加强集居儿童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
五、提升妇幼保健的管理
(一)开展母婴健康宣讲活动。指导县优生优育协会开展相关活动,依托妇幼保健院的“孕妇学校”,组建母婴健康教育宣讲专家团,针对母婴健康实际需求,举办多种形式的“母婴健康大讲堂”活动,提高全县“孕妇学校”师资的宣讲能力,向社会公众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直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专业的医疗机构,按照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2013〕440号)文件,本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示范服务等职能。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孕产保健医师 6名
2、妇女保健医师 4名
3、儿童保健医师 5名
4、护师 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孕产保健医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参与孕产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包括产科质量管理(如:产前诊断(筛查)、妊娠风险管理、危重孕产妇管理等)与孕产妇保健管理,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收集孕产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3)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4)参与孕产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妇产科、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熟悉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妇幼保健相关领域,具有妇产科临床基础及孕产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妇女保健医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参与妇女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如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更年期保健、妇科管理等,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收集妇女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3)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4)参与妇女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妇产科、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备妇幼保健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情况以及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妇产科临床基础及妇女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儿童保健医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参与儿童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包括儿科质量管理(如:危重新生儿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儿童管理、特殊儿童健康管理)与儿童保健管理(如:托幼和散居儿童管理等),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收集儿童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3)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4)参与儿童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儿科临床或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能承担儿童保健管理和调查研究工作,有儿童保健相关门诊工作经验,具有听力、视力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护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示范门诊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母乳喂养门诊的咨询指导。
(2)负责全市孕妇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师资培训、示范点创建等。
(3)参与重点学科及项目课题中的健康教育工作。
(4)负责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及推广护理新技术。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相关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备护师执业证书,主管护师职称,妇产科临床及新生儿护理工作经验达10年以上,并能承担护理行政、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三级医疗机构从事母乳喂养门诊指导与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文笔良好,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能熟练阅读英文文献,有承担过科研项目及撰写专著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根据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 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2日。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人事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中心回复的考试通知。
(三)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通用型岗位必须参加2017年度事业单位统一考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许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32576339
一、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与人群
二、认真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三、扎实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四、积极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改善妇女整体健康状况,保护劳动力资源
五、继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杜绝计划生育手术死亡的发生
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为全省实施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自1996年以来,我县一直是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点。孕产妇死亡监测在全县实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在崔桥乡实施,出生缺陷监测在县医院和保健院实施。多年来县医院妇产科、小儿科、保健院保健科、崔桥卫生院防保站,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甘干奉献,每季度向上级输送宝贵的科研资料,为全省制定切实可行的妇幼卫生工作方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七、实施生殖健康 /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促进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紧跟时展步伐
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在我县实施以来,极大地提升了全县妇幼保健工作服务能力。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的理念已深入人心。项目信息科学管理、青少年保健门诊及计划生育规范服务培训,以及项目县互访参观学习,使我们大开了眼界,把握住了妇幼卫生发展的时代脉搏。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门诊的规范建立与正常运行,使我县妇幼卫生工作跟上了时展步伐,妇幼保健工作面貌一新,优质规范服务及各项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县妇女、儿童、男性及青少年受益非浅。
八、实施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掌握个案信息,锻炼一批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
九、做好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工作,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扶沟县是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六周期项目、淮河流域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河南省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进入9月份以来,国家、淮河流域、省、市相继举办了信息管理及年报培训,为了达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相关信息,我们整合
各项目信息及年报内容,于2009年9月27日至29日,举办了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保健单位、私立接生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防保站长、妇幼专职、网络直报及季年报人员40人,接受了培训。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工作计划
(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增收节支等途径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医疗保健业务用房紧缺的状况,以适应保健业务发展的需要,力争实现妇幼保健院的整体搬迁。
(二)大力引进人才,补充后备力量。
(三)加强妇科设施管理。
(四)提升新生儿监护水平。
(五)完成化验室检验设备的更新及增设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医院整体搬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继续开展妇幼保健和临床新技术、新项目。
(三)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
(四)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管理。
(五)改善医院内部环境。
(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三、具体要求
(一)临床医疗工作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2、抓好“三基三严”培训和质量监控,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3、落实消毒隔离措施,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妇幼保健工作:
1、继续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率。
2、加强两个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3、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提高母乳喂养率。
4、开展妇幼保健新业务。
(三)行政管理工作:
1、搞好医院文化建设。
2、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加强行风建设和医德教育。
(四)后勤保卫工作
1、加强后勤管理,保障后勤供应。
2、逐步改善医院环境。
3、加强医院污水、污物处理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4、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医院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行政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因地制宜实施改革与创新,抓好两个效益,保持医院稳步发展。
2、加强院科两级管理,继续实行竞争上岗和全员聘任制。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工作,使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4、发挥信息系统作用,搞好宣传报道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
5、加强群团组织工作,丰富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6、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二)业务管理
1、妇幼保健:认真抓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重视孕产妇和儿童的全程保健管理,不断规范保健技术服务,提高保健服务质量。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巩固提高妇幼保健各项质量指标。
(1)保健科负责具体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对各乡村卫生院、所的业务指导全年不少于4次。
(2)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例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3)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2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体弱儿筛查与矫治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第二季度对妇产科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对产科质量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第四季度对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基础情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以分析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的困难与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5)努力扩展农村妇女病查治覆盖面,安排妇女病查治工作,按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开展妇女病查治,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
2、临床: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1)妇科:开展无痛人流、无痛分娩,同时充分利用薄层细胞自动涂片机、艾滋病初筛系统等设备,开展对宫劲癌及艾滋病预防等妇科疾病的防治,确保医疗安全。
(2)产科:加强孕期监护,完善孕产妇管理,特别是高危管理,减少围产儿死亡率。力争创建产科ICU,更好的发挥我院在全县孕产妇抢救治疗中的重要作用。
(3)化验室:按国家认证要求完成标准化实验室的改造,开展微量元素、电解质、细胞涂片、薄层细胞自动涂片机、艾滋病初筛系统等新型化验项目;
(4)辅助科室:加强与临床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辅助检测技术水平和质量。B超室开展乳腺超声检查;
(三)经济管理
1、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
2、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3、搞好院科两级核算,控制医疗成本。
4、做好成本效益分析,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查”。
(四)后勤保卫工作
1、加强后勤管理,全力保障后勤供应。
2、完成医院搬迁协调及准备工作,争取搬迁项目早日开工。
组织领导
(一)成立庐阳区三十岗乡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为组长,乡分管副乡长及三十岗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书记,卫生院公卫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检查、督促、指导项目落实,汇总资料,信息反馈,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二)各村成立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工作站。村书记任站长,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乡卫生院全科团队及村卫生室等人员为成员。工作站设置于村委会或村卫生室内,日常工作由村委会领导牵头,计生、卫生等相关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三)实行乡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由“卫生院”按照《庐阳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奖惩。
(四)基本卫生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纳入乡政府对相关部门和村委会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庐阳区卫生局给予各村委会每年2000元的公共卫生管理经费专项补助,由乡政府考核发放。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社区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11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要达到以下阶段性目标:
(一)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2013年达到20%;2011年末达到30%。
(二)向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2013年达到60%以上;2011年达到70%以上。
(三)实施扩大免疫计划,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四)传染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准确率达100%;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80%得到规范的随访和治疗管理。
(五)为3岁以下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
(六)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5%,减少出生缺陷。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
(七)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做健康检查,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达到50%。
(八)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以上两类人群登记管理率分别达到50%。
(九)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达到80%。
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自2012年起,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辖区居民提供,由区卫生局组织,三十岗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委会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实施。
1、完成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乡政府相关部门和各村委会负责提供各村相关基础资料,协助乡卫生院和村卫室开展各类人群的建档工作,配合乡卫生院和村卫室开展健康教育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完成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产妇开展每年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3、完成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定期进行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具体实施意见和考核标准按照《庐阳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执行。
(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与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完成为全乡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任务。2013年,为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规定接种对象实施乙肝接种疫苗;2011年,为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规定接种对象实施乙肝接种疫苗接种。
2、实施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全乡范围内所有8月龄至14周岁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3、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乡妇女的“宫颈癌、乳腺癌”服务模式。
4、对全乡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免费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
(三)民生工程项目
配合区保健站免费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全乡婚检率达到70%以上并逐年上升。
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和村委会要提高认识,合理安排,认真组织,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
(二)落实责任。按照市下达的9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一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确定目标和年度指标,并分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免费为全乡居民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配合。各村委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切实让三十岗乡辖区居民受益。
(三)规范管理。各村委会要依据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各村委会主动配合乡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管理。
一、年妇幼卫生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幼保健院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和落实《广西妇女发展规划》、《广西儿童发展规划》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产科质量,进一步巩固爱婴医院成果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我县加强对产科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县卫生局于9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18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产科质量、爱婴卫生院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医疗保健单位以抓产科质量为中心,开展全程跟踪工作,规范产科技术操作,提高产科业务水平,保障产科急救绿色通道通畅,提高急救能力,真正把母婴安全落到实处。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一年来全县活产13206人,产妇13156人,新法接生13205人,新法接生率99.99%,孕产妇死亡4人,孕产妇死亡率30.28/10万,围产儿死亡115人,围产儿死亡率8.63‰,孕产妇保健覆盖13084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9.07%,产后访视12969人,产后访视率98.20%,访视3次合格人数12524人,访视3次合格率95.19%,孕产妇系统管理12701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17%。住院分娩13173人,住院分娩率99.75%,高危妊娠管理4570人,高危妊娠管理率100%,高危产妇数2991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0人。
2、加强妇女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我县利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积极与县总工会女工部、县妇联联系,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普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乳腺检查、宫颈癌普查、妇科B超等常规检查,实捡人数7548人,查出妇科疾病3126人,发病率为41.41%,对查出妇科疾病及时有效治疗。
3、婚前保健工作
我县婚前检查工作1-9月份处于停滞状态,1-9月份结婚登记6643人,婚前检查78人,婚前检查率1.17%。我县于10月20日再次召开卫生、民政协调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加强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了婚前检查率,于10月21—31日婚前检查460人,婚前检查率达到了90%。11月份以后达99.95%,全年婚前检查人数共3570人,婚前检查率达19.48%,与去年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儿童保健工作
1、认真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县儿童健康水平。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在“六、一”儿童节期间深入到农村、幼儿园开展儿童体检工作。全县0-7岁儿童90229人,进行保健管理77764人,保健管理率86.19%。
2、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全县299所托儿所幼儿园,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办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每学期深入到幼儿园进行托幼卫生保健指导2次,对卫生保健存在的问题即时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全县在园儿童51575人,健康体检50553人,健康体检率98.02%。
3、加强儿童死亡监测工作。
1-12月全县新生儿死亡36例,新生儿死亡率2.72‰,婴儿死亡72例,婴儿死亡率5.4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112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48‰。
(三)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年自治区定我县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扩展县,“降消”项目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按照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我县于年4月10日召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启动大会,成立了县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项目技术领导小组,降消项目办公室,召开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和研究“降消”项目工作。
(1)项目基础调查:根据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情况调查,为开展“降消”项目提供基本数据。
(2)项目培训工作:为了保证项目更好地运行,项目办制定了全县培训工作计划。对县、乡、村层层举办培训班,举办县、镇、村妇幼人员、妇、儿科业务培训班10期。对县级妇幼人员及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妇幼专干进行项目实施业务培训,参加培训达377人次。举办了县“降消”项目信息管理和财务管理培训班1期,各镇、乡卫生院也相继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共举办培训班199期,全县参加培训人次2851次,提高了妇幼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降消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降消”项目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家长和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办充分利用电视台、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孕妇学校、科技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降消”项目知识的宣传,共印制了“降消”项目指南宣传资料20000多份,发放健康教育卡、册(单)18238份,上街宣传101次,举办孕妇学校476期,听课孕妇5567人,出版宣传版报207期。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医务人员下中华、邹圩镇进行义诊,深受群众欢迎。目前我县增强了人民群众住院分娩的意识,全县孕妇健康教育知晓率和孕妇贫困救助知晓率明显提高。
(4)加大贫困孕产妇救助宣传力度。做好孕妇追踪和贫困孕产妇救助确定工作。
各乡镇认真按照项目要求对贫困孕产妇摸底、造册、上报、审核,确属贫困救助对象者,告知孕妇事前办理救助卡,使贫困救助落到实处,全县共掌握孕妇数14853人,确定为贫困孕产妇3651人,已发贫困孕产妇救助卡3651人,为2976名贫困孕产妇发放了降消项目的补助金,其中平产救助2825人,补助金额113万元,异常产救助151人,补助金额15.1万元,群众得到了实惠。
(5)规范与完善产科急救中心建设,确保绿色通道高效运行
我县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和《广西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标准》加强产科硬件建设,规范产科管理。一是管理规范,向全县公布急救电话号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产科急救网络,保持全县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二是完善制度和抢救设施,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急救能力,使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抢救。三是加强督导,县卫生局组织产科专家按照“降消”项目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降消”项目乡级产科建设标准对全县18个卫生院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8个卫生院全部合格。自实施项目以来,产科急救中心接诊851人,抢救危急重孕产妇33人,抢救成功31人,抢救成功率93.93%。
(6)加强督导,确保项目的开展。
督导是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重要环节。从5月份开始县项目办组织基层保健人员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降消项目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检查各村保健员工作情况,分类指导各村的技术服务工作,乡级掌握各村孕情,规范使用《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提供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服务。在督导过程中,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核实项目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保证项目高质量推进。县对乡监督指导54次,有97乡次共152个村。参加督导335人次,乡对村督导400次,督导1383个村次,参加督导1475人次。接受区级督查1次、市项目督查组检查6次,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
(7)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为了保障项目资金合理使用,我县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专人负责,是实行专款专帐专用,建立建全项目财务报帐制度,财务人员按季度上报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年我县降消项目经费共200.9万已全部到位,其中中央财政170.8万元,自治区财政10.1万元,县财政配套20万元。已完成投资160.7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启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监督指导、孕产妇住院分娩及危重孕产妇抢救补助等。
(8)抓好项目信息资料上报和反馈
信息工作是项目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按项目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种工作报表,并加强孕产妇死亡监测及评审工作,准确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
2、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为促进西部地区儿童健康成长,卫生部与美国亨氏公司建立妇幼卫生合作项目,旨在改善西部贫困地区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我县是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县,按照项目的要求,我县对乡村级妇幼人员进行项目培训,发放乡村医生培训手册260份,保健科人员深入到4个乡镇进行基线调查1240人,通过面对面咨询、板报或宣传栏等方式,向6—36个月儿童家长和看护人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微量营养素补充剂的作用和服用方法等,发放宣传卡21768张,发放营养素补充剂43536盒,服用营养素补充剂21008人,通过采纳科学的喂养方法,预防我县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改善了儿童营养状况。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16856人,咨询率91.23%,检测人数15409人,检测率82.69%,年检出2例HIV阳性孕产妇,阳性率0.013%。共4例HIV阳性孕产妇分娩(年发现的2例和年发现的2例),对她们所生的婴儿进行人工喂养指导及定期产后访视工作,并给予提供了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及免费提供牛奶等关怀和支持。
4、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年6月开始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要求,卫生厅从年6月份下达文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凡从事产科、新生儿科工作的都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工作。为了很好地开展我县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从而提高我县的出生人口素质,我县已于年6月8日启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从年6-12月全县共接产8122人,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3130人,筛查率38.54%。但陈平、黎塘、黎明、市九医院在年一年里从没开展这项工作,影响了工作的进展。
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年全区开展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于年12月23日参加了南宁卫生局举办的年中央补助南宁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后,我县于年12月28日进行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启动并培训,按要求印发了各种资料,并将叶酸及资料发放到各个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机构,进行了发放叶酸活动,启动后至12月30日全县共发放161人份,为我县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开端。
(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我县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检查指导,做到专人保管、专人打印、专人发放,年全县各医疗机构接产活产共13034人(含流动人口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3904本,其中当年活产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1857本,当年活产发放率90.97%,废证168张,废证率1.21%。
(五)开展“三网监測”质量控制工作,提高“三网监測”质量
按照自治区及南宁市的《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方案》,我县于10月份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全县各乡镇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自查,走访村医、村干及保健员等,并查询出生登记、孕妇登记、计划生育登记、公安部门登记、预防接种卡等,相互核对,相互补漏。县妇幼保健院也组织人员于年10月10~15日对露圩、大桥、中华、新圩、芦圩、洋桥六个镇乡及四大医院进行三网质量控制调查,经调查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漏报率均控制在广西标准。
(六)存在问题
1、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不稳定,兼职较多,影响工作的开展。
2、部份乡镇卫生院产科医师急救水平不高,产程监护不当,高危孕产妇转诊不及时,仍有截留高危孕产妇。
3、部分乡镇母婴保健员年龄、知识老化,影响孕情的及时掌握。
二、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根据年自治区和南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宁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实际,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婚前保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前保健实施方案》,加大对婚前保健的宣传力度,与民政部门协调,加快推广“婚前保健一条龙服务”新模式,提高婚前保健体检率,强化婚前卫生保健指导和婚前保健咨询,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2、掌握辖区内各单位育龄妇女和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督促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与保健工作规定,深入农村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和妇女病普查,建立妇女健康档案,帮助妇女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
3、强化围产保健工作质量,按照《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和《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孕产期保健工作,将孕产期死亡率控制在16.22/10万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以上,住院分娩率99.5%以上。
(1)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按《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追究暂行规定》的管理要求配备保健人员和产科人员以及必备的设施,落实工作职责。
(2)完善高危转诊和危重孕产妇的急救网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高危孕妇筛查,并实行重点监控。要整合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绿色救助通道,实行市、县、乡镇三级联动,以保障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提高抢救成功率,确保母婴安全。
(3)加强产科内涵建设。各助产技术机构要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倡导和推广无痛分娩和全程陪伴助产方式,强化产时保健,支持和保护自然分娩,减少产程中不必要的干预。严格掌握催产素使用指征和剖宫产的医学指征,积极防治产科出血和产科并发症,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力和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
(4)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强化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孕期保健质量。强化优生咨询,指导孕妇进行地中海、G-6PD缺乏症、先天愚型、神经管缺陷、肢体残缺等疾病早期筛查。对“阳性”者要转到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诊断和早期干预,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掌握本辖区儿童保健基本情况,建立辖区内0--6岁以下儿童名册,0—4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名册,掌握基层儿童保健工作等基本情况。
2、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各级接产医院要对所有出生婴儿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并落实新生儿访视工作。各镇乡要对辖区儿童实行系统管理,提高保健覆盖率和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要达85%以上。
3、提高儿童保健质量。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各乡镇要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与计划免疫门诊相结合,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防治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体弱儿的保健管理,强化婴幼儿的喂养,营养咨询指导,提高保健质量,提高4—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5%,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努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要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4、积极开展符合儿童各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保健工作,开发儿童智力测定、口腔保健、眼保健、听力保健、加强对高危儿的筛查及早期干预等保健服务,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
5、加强集体儿童的卫生保健管理。继续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在划分职责范围内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创建卫生保健合格幼儿园。
6、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要下农村、地段为农村儿童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咨询。
(三)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加大《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意义和使用宣传,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及报告制度,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开展产科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要求当年活产发证率达80%以上,年内要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督查。
(四)加强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根据《年广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年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补助的宣传、健康教育的工作,并做好申请表的审核、补助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通过“降消”项目的开展,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根据《年中央补助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根据项目要求到年,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3、重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意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列入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与妇幼卫生的业务培训和行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防治水平和防治效果。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宣传、咨询、培训、检测、阻断、随访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年认真开展孕产妇、婚姻登记HIV筛查工作,HIV阳性孕产妇阻断率达到85%以上。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对新生儿要开展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G-6PD缺乏症、先天性耳聋等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以减少先天残疾儿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继续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改善我县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预防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
(五)继续执行爱婴行动
各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要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建立“爱婴医院”动态质量管理机制,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的宣教,不断提高“孕妇学校”质量,增强孕妇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强化母乳喂养知识和技术的指导,巩固爱婴成果,各爱婴医院要全面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爱婴医院的抽查准备工作,促进爱婴行动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母乳喂养。
(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提高节育手术质量。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提高手术质量,减少并发症,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南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B超检查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禁止使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或者其他医疗技术手段鉴定胎儿性别,从源头上堵截违法行为,实现节育手术审批制,禁止一切非医学需要的选择胎儿性别终止的行为,从最终需求上堵住违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监督管理,努力控制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
(七)基层管理
1、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季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引导,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2、母婴保健员管理:为加强母婴保健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有效地提高母婴保健员工作质量,各镇乡每季度召开母婴保健员例会一次,县级年内举办强化母婴保健员培训班,新训母婴保健员培训班各一期,将原来山区保留的接生员转变为母婴保健员。
3、采取专题培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4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婴幼儿各阶段辅食品添加、产科并发症的处理、妇幼卫生两个系统软件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
4、全面落实母婴保健员工作补助,为稳定乡村妇幼卫生队伍创造有利条件,为全县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向前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八)信息管理
按照广西妇幼卫生信息填报指导手册及南宁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方案》开展妇幼保健信息、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
1、实行信息月、季、年报制。认真执行各项妇幼卫生常规登记和监测报告制度,所有的妇幼卫生信息报表均实行月、季、年报制度、高危孕产妇信息实行周报制度、以提高妇幼信息在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2、完善妇幼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在全县使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软件》,实行妇幼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提高数据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一、社区卫生工作进展情况
(一)精心部署、统筹规划。
结合*区实际,我局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自治区以及*市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建设的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积极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制定《*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年建设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区铁路医院转型为新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中医院转型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年,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转型为新华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转为*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千钢医院转型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沟医院转型为卡布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筹建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即:*镇团结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办事处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办事处东山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办事处狮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事处镇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渠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制定标准、明确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舍规模、科室设置、设备装配、人员配备等标准,按照“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扩建。按照《<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区实际,我局制定《*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从社区卫生信息管理、社区健康教育、社区传染病预防控制、社区慢性病预防控制、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社区妇女保健、社区儿童保健、社区老年保健、社区康复服务、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等12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价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实行绩效挂钩,健全基本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满足居民的基本卫生需求。
(三)前期准备、加强培训。
为了解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去年4月底,我局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初步调查,从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卫生服务量以及房屋情况等4个方面33个项目进行了详细地摸底;5月初,选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社区管理人员培训班;同时,选派34名医护人员参加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培训,今年将选派42名医护人员参加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培训,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四)考察学习、借鉴经验。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是项新工作,我们赴临近地区组织参观学习,借鉴*、*、*、*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项目。
(五)摸底调查、认真落实。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区铁路医院、区中医院积极行动起来,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设备装备等,对本单位的人员和科室进行了部分调整;从7月份开始,辖区内的6所医院(区中医院、区铁路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社区医院、千钢医院、平沟医院)和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东山北社区卫生服务站、狮城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北社区卫生服务站、渠南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团结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抽调专人,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到各办事处的社区开展摸底调查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截至目前,共建立健康档案5.1万余户,建档率达69%,慢病管理人数1.8万余人次、妇女保健查体人数1.5万人次,产前检查人次数近5千人,60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2%,并逐步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
(六)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按照《*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去年12月和今年9月底,我局组成考核小组,对20*年前3季度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各医疗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督导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显示,各社区服务机构对本社区进行诊断和统计分析,卫生信息较完整;社区健康教育形式多样,健康教育处方、宣传讲座、入户宣讲、托幼机构学校等影像资料齐全;传染病报告卡和门诊登记完整、网上直报及时;对社区慢性病人进行了筛查和分类登记,正在开展入户随访工作;其他工作如社区妇女保健、社区儿童保健、社区老年保健、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也在逐步进行中。
(七)落实政策、保证经费
认真落实对社区卫生的补助政策,保证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必要经费,并加强了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服务人口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数量,按照每人每年8元标准的70%预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194.696万元,剩余30%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作为奖励基金,共计128.768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励先进。各项资金专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设备配置、房屋修缮的方面的支出。
二、妇幼保健
一年来,妇幼保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了我区妇幼保健工作的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实施《母婴保健法》,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加大学习力度,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
以两个《纲要》卫生保健目标为核心,全面落实妇幼保健工作。为了落实新时期两个纲要,今年我区在预防保健工作中大胆创新、任务层层分解、健全妇幼网络,提高"以妇幼保健为重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的服务理念,开拓了妇幼工作新局面。
1、加强网络建设、加大妇幼工作力度
我局对妇幼信息统计网络进行了规范,对三级网络服务划片明确,妇幼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同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对妇幼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实施中的重点与难点,及时调整并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同时防保人员对15个三级网点进行了摸底调查,重点对新地乡、千钢办事处、卡布其办事处等偏远地区进行了业务指导,对筛查出的体弱儿、高危孕产妇进行了特殊的管理,为准孕妇女及早孕期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及宣传资料,以早期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得到了市级领导及群众的一致好评。在早孕保健情况及产前、产时、产褥期保健和*区3岁以下4、2、1儿童体检工作中,抓重点、抓落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2、心系儿童、强化管理
对*区托儿所管理实行划片负责,责任到人,并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全区托儿所总数32个,入托儿童5096人,幼教人员302人,我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为3819名儿童进行了健康体检,检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儿童4人,其中乙肝大三阳儿童2人,扁桃体生理性肥大儿童324人,其中影响生长发育扁桃体iii°肥大儿童5人,沙眼205人,龋齿743人,并进行了健康咨询及指导工作。
3、妇幼双系列管理及三网监测工作
我区妇幼保健工作承担全*区27万人口的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及三网监测工作,15个妇幼保健三级网点所辖46个社区,21个自然村的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及内蒙古卫生厅"三网监测"信息数据统计的工作,并承担4个社区计划免疫,妇女双系列管理工作。孕产妇的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新法接生率100%,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达100%以上,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了100%的管理,儿童的系统管理覆盖率达100%,管理率90%以上,体弱儿管理达100%;加强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技能的提高,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全年无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无孕产妇死亡。
活产数为2652人,孕产妇建卡率为90.8%,产后访视率为89.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8.3%,住院分娩率为99.2%,新法接生率100%,高危产妇管理率为100%,孕产妇死亡0人,低体重儿发生率为1.7%,死胎死产数13人,婴儿死亡9人,死亡率3.8‰,新生儿死亡9人,死亡率为3.3‰,5岁以下儿童死11人,死亡率4.3‰,新生儿访视率为88.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86.7%,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86.8%,海区出生缺陷21人。
(二)、出生缺陷防治项目
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针对全体人群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在宣传教育中心的阵地作用,围绕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遗传,孕期及早期保健等知识重点,利用文图宣传品培训讲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群众活动等宣传形式,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宣传内容贴近生活,通俗易懂,文图宣传品生动活泼、图文并茂,让群众看的懂、记得住。
2、发放宣传资料及竞赛试题,精心组织全区开展宣传活动。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任务
为积极推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思路和措施:
(一)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重点进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确保考核目标的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多的了解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多的了解社区卫生服务。同时加强健康教育,推广科普知识,使广大群众树立科学的保健意识,形成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水平。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大力推广社区卫生适宜技术,继续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和百名医师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水平。
(四)社区卫生机构将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主动进入社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