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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营文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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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营文化

第1篇:网络经营文化范文

追溯成长历史,该协会成立至今已满一年,但在这些日子里,却凝聚着协会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心血。协会时刻关注着行业的发展,情系广大网吧业主。

谈到协会的发展历程及其作用时,会长徐三喜说:“一个新起步的协会,要说困难,可谓是举步艰难,要说经验,我们是边摸索边干。但俗话说的好,万事开头难,我们也在想办法,有决心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争取多给业主办好事,办事实,努力要大家体会到协会是广大业主的家园。”

据了解,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网络行业协会自成立以来,首先对经营中的网吧进行了行业自律教育,并且制定了行业自律公约,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网吧,并且采取了相应的抵制措施,坚决抵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于此,协会多次向社会发出了六项倡导:第一、在文化、公安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第二、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并且自觉遵守接受新闻媒介及社会监督;第三、自觉抵制非法、黄色网站、严禁在营业场所内浏览、查阅、复制、传播含黄色、暴力、妨害社会主义秩序等内容的网站;第四、认真做好以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三防”工作;第五、义务向社会各界宣传网络文化,积极有序的、文明健康的、良好发展的大局面。第六、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不良行为。

网吧协会是业主的家园

“我们协会的领导也都是网吧业主。因此,也深刻体会到了经营网吧业的冷暖炎凉和酸甜苦辣。”运城市盐湖区网络行业协会负责人如实对记者说。

网吧协会的成立,凝聚了盐湖区多家网吧的支持和力量。同时,协会这面旗帜竖立起来,意味着盐湖区网吧有了自己的阵营,大势所趋,民心所向。然而要想把这面旗帜迎风招展的亮丽多姿,就必须使阵营中的每一家网吧树立共同的经营形象,建立共同发展的长远目标。

为给大家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该协会认真解决,并把定的职能确实贯彻各个网吧中去,把工作做到实处。协会在每年第一季度向会员单位进行服务需求调查,以会员的需求作为改进工作的目标,并保证会员单位获得直接或间接的服务。同时,他们组织会员参加由协会组织、承办方或与其他有关部门合办的各类活动时,享有优先参与权,并依照活动内容减免活动费用。协会尽可能为会员提供帮助,为会员单位搭建互动平台,每年定期或按会员需求不定期走访会员单位。若有特殊服务需求,可与协会秘书处共同研究定制相应服务方案,并由会员单位和协会共同组织实施,或以协会名义和形式参与该项目的研发工作。

创造良好经营环境 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网络市场的空间是有限的,而服务资源是无限的。该协会在成立之初,就在制定行业规约,进行行业自律,协调网络经营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形成遵纪守法、文明经营,公平竞争,把网吧之间的竞争带到优质服务的领域中来。

当谈到成立网络行业协会的重要性和目的时,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网吧的经营环境令人担忧,更有黑网吧以不合理的上网收费,造成网吧市场混乱,内部竞争等。与此同时,网络普及给网吧所带来的冲击也不容忽视。从互联网发展的前景来看,网络的普及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当互联网成为普及资源的时候,今天的网吧要么淡出市场,要么形成新的业态,这便对网吧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这些问题,徐三喜认为,当初成立协会的目的是促进社会信息化进程,为网吧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网吧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网吧提供更广泛的商业机会盈利模式、繁荣网吧市场、为网吧业主增加新的盈利模式带来更多盈利增长点。

此外,该协会以国际标准为目标,不断强化协会自身建设;以普及行业法律为重点,规范地区行业行为;以保障用户权益为中心,做好网络行业协会的定位。发挥协会桥梁作用,促进网吧之间的技术交流;着眼提高协会服务水平,不断加强相关组织建设,继续搞好政府、企业、用户三个层次的服务保障;着眼未来发展需求,加强协会专业性建设,提高协会服务水平。

以“全面提升行业形象,充分为网络行业者服务”为出发点,在保障盐湖区管辖内网吧的正当权益,维护网络行业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帮助会员解决经营中的困难,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咨询、产品推荐、员工培训等业务的前提下,抵制不正当社会风气和竞争行为,强化自律管理,确实起到网吧业主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桥梁作用,共同促进盐湖区网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黑网吧问题不容忽视

“有关黑网吧,我们就是要配合管理部门,严厉打击黑网吧,主要是黑网吧用低收费的竞争手段,不但给正规网吧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并且造成了恶劣影响,极大损害了网吧行业的形象。”徐会长如实告诉记者。

第2篇:网络经营文化范文

(西安外事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7)

摘 要: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成为中国今天“丝绸之路经济带”民心相通研究的重要因素,而今天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又呈现新的时代特点。网络文化是今天时代的重要特点,在网络文化的影响下,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面临选择与冲击,也形成了新的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

关键词 :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网络文化;影响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34-0247-02

收稿日期:2014-11-10

基金项目:2014年度西安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西安外事学院专项课题““丝绸之路经济带”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研究”(课题编号:14IN23)专题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宋媛(1978-),女,山西太谷人,研究生硕士,讲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在21世纪的今天,是网络信息的时代。网络以其独特的方式影响着社会各个领域。在时代特点下,少数民族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也在接触并融入到网络生活中,甚至在自由条件下以极大的热情、毫无保留地接受它、迷恋它。网络文化对中国今天的少数民族思想有着许多影响,它在改变着当代少数民族思维和生活的模式,影响着他们的价值观,同样对少数民族的经济价值观也有着至深的影响。

一、网络文化的功能

网络文化是以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及其附属设备为物质载体,以虚拟空间为主要传播领域,以数字化为基本技术手段,以网络经济为基础、以网民为主体、以网上生活为核心内容、以网络构成和信息交流的全球普遍化和实践操作的高度技术化为基本特征的、包括一系列规则、技术、思想、观念等内容的文化生活现象。这种文化形态是对现代社会经济、政治和社会心理发展状态的反映,也是对现实文化和传统历史文化的再造和继承,网络文化所创造的“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文化互动,带来了人的生存方式的深刻变革。

网络文化的功能主要包括传播信息功能、沟通交流功能、知识传承功能、娱乐消遣功能、思想教育功能、社会动员功能、民意表达汇聚功能。主要表现为:

1.传播信息功能

互联网作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三大媒介之后的第四媒介,在信息传递方面的作用已经出现了超越传统煤体的趋势,传播功能是网络文化的最大功能。现今社会人们普遍上网浏览新闻已经成为习惯。这个趋势也有越来越强化的势头。

在我国互联网的应用中,新闻信息传播功能非常突出。据相关调查的数据显示,我国网民有78.5%经常上网浏览新闻;传统媒体和新闻机构大多都有网上平台。较强的传媒功能,使各种文化程度的人,都可以近距离接触网络,充分享受网络文化的富足和平实。

2.交往功能

网络文化在社会中的人际交往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人际交往是人的本质属性—社会性的表现,人的交往由时间、地点、环境、方式、心理等要素构成,其中地点、空间、方式等因素会收到现实客观条件的约束和限制。网络给人际交往提供了超越现实交往障碍的平台,有许多网民从未谋面但却情投意合,网恋已经成了新的恋爱方式,。“人人”、“陌陌”也是在新时代下网络文化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应用程序。

3.娱乐功能

互联网不仅是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更是网民休闲娱乐的新方式。许多网民在空余时间选择上网的内容多数为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看综艺节目、聊天等娱乐性的活动。为什么当今社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娱乐性上网方式?这与当今社会人们的压力有着特别大的关系,特别是奋斗中的年轻人。人们选择娱乐性上网活动会在某种程度上缓解经济压力、家庭压力、社会压力。随着网络聊天工具和网络游戏的出现,赋予网络文化极大的娱乐功能,也极大地促进了网络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网民上网的直接目的,不再只是获取信息,而是聊天交友或者玩网络游戏。

二、网络文化对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的影响

民族价值观是人们对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最基本的看法,它影响着人们采取何种态度和方式来处理具体的民族问题,其实质是维护和发展本民族利益及地位。经济价值观是支撑人类经济生活的精神支柱,它决定着人类经济行为的取向,决定着人们的什么样的心态和旨意去开创自己的新生活,因而它对于人类的经济生活具有根本性的导引意义。经济价值观作为人对经济生活意义的反思和追求,既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又会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

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少数民族,其文化、价值观各有不同,但其经济价值观在形成过程中由于相似的历史变迁而具有相通性,并且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少数民族的经济价值观由少数民族价值观直接决定,与周围的环境、政策、文化等诸多要素有着密切关系。

少数民族的经济活动也表现为人的社会性活动。社会性主要是由社会文化所决定的,在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形成的过程本身意义上就是文化的存在物,伴随每一种文化的诞生,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也在发生着一次变迁。在今天的社会,网络文化的出现一样会对少数民族的思想、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产生影响,特别是经济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对传统经济价值观的继承与超越

网络文化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人们对于新生事物都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少数民族也不例外。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虽然由于经济落后,网络普及时间不长,但网络发展很快。网络文化已经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很强的影响。

通过对网络文化影响下的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与少数民族传统经济价值观的比较研究我们可以发现,网络文化作为一种先进的文化形式对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产生了非常大的积极影响,少数民族传统经济价值观在网络文化影响下有着有合理的继承与发展。

1.继承了传统经济价值观的优秀与精华

(1)以和为贵。和为贵,是儒家倡导的道德实践的原则。出自《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在形成过程中也逐渐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经济理念中也有与儒家思想相同之处。以和为贵就是要按照礼来处理一切事情,就是要人和人之间的各种关系都能够恰到好处,都能够调解适当,使彼此都能融洽。

(2)厚德载物。指道德高尚者能承担重大任务崇,今多用来指以崇高的道德、博大精深的学识培育学子成才。在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经济价值观中,历来成为少数民族经济活动中崇尚的道德境界。儒家思想把追求“厚德”的君子人格,集孝、悌、忠、义、礼、信、诚等诸多道德于一身,而少数民族则把君子人格的高尚道德应用到经济活动中,成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

(3)重义轻利。重义务轻利益、重责任轻利益、重仁义轻利益。在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中表现为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不能单纯顾及满足个人私利,而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义与利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哲学家探讨的话题,也是少数民族经济活动中经常会面对的矛盾关系。义体现社会公利的道德标准,利泛指个人利益。在义与利关系上,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主张“义为上”,号召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追求义,即社会公义,主张多为社会做贡献。但主张“义为上”并不是否定个人利益,但主张合理个人利益的获得。

2.超越了传统经济价值观的历史局限性

(1)天人合一,个人本位论。少数民族价值观首先是从原始宗教发展而来,这是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的早期形式和内容,也在少数民族传统经济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少数民族的原始先民对超自然神灵的信仰及崇拜,在经济价值观中体现为“天人合一,个人本位论”。在现今社会,网络文化的影响下,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超越传统宗教信仰观,塑造科学和理性价值观。

(2)家族、等级价值论。在少数民族传统经济活动中多数以家族形式参与其中,并且有着严格的等级之分。网络时代,平等理念的传播,那更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有进会参与经济活动,并成为主体,网络文化传播的新思想、新观念超越传统的集体、家族、等级价值观,塑造了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中平等主体观。

(二)对传统经济价值观的冲击

网络文化以其特有的开放型、平等性、互动性迎合了现代社会的发展,也成为少数民族经济活动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由于互联网络空前的开放和自由,使得当代的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在网络文化的冲击下有了现代化的意义。通过在网络平台上对整个国家文化、整个世界文化的了解,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自身也在力求具有时代性的特点,能够跟的上时代的发展。当代的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不仅追求于经济的增长,也诉求于经济生态的平衡、公正和进步;不仅关注当代人的幸福,也珍视后世的幸福。

三、网络文化对少数民族经济价值观影响的对策

在当今的新经济时代,知识经济与信息产业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经济发展的趋势,甚至成为主流,网络文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的影响至深。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要发展必须要与时代相符合,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进步的步伐。然而,网络文化的影响有好有坏,就像双刃剑一样,对于网络信息的甄别选择就成为影响作用力的体现。对此,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策制定时应该考虑网络文化的影响因素,应进行多渠道、正面、积极引导,要提高警惕,多加防范,以减少甚至杜绝它的负面影响,就会使网络文化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活动的助力器。

参考文献:

[1] 于海波.网络文化的哲学视阈[J],长白学刊,2009.3.

第3篇:网络经营文化范文

关键字: 网络文化 建筑 空间

中图分类号:TN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当今世界,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已成为影响全球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强势力量,从20世纪90年代起,计算机国际互联网(Internet)的出现,开创了以计算机高新技术应用为核心的信息网络时代。它将设置在世界各地的无数台计算机连接在一起,构成巨大的、高速运行全球计算机信息网络,形成无所不包的信息资源,汇成无比巨大的信息处理能力。2012年在上海揭幕的第十届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CHINAJOY)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公布的数据称,截至到2012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39.9%。互联网对于我们每个行业和个人的生活影响日渐增强。通信的便利以及时间和空间的压缩是互联网带来的巨大好处。技术的发展往往比人的思想观念变化快的多,更加重要的是,在网络技术的影响下,计算机带给人类的不仅只是一种冰冷的没有人性的技术,而是变成了一种改变了我们新时代人类生活方式、工作方式以至思考方式、审美方式的新型文化――网络文化。

自1968年西方文化从现代主义出现转型以及变异以来,恐怕没有哪一个时期能像近期的建筑界让人们充满迷惑了,在过去的几年中,计算机以及媒体技术的发展,催生了整个人类社会结构的根本性变革。而信息技术所催生的新型文化――网络文化,他的发展已经深刻的影响到了各个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建筑学作为紧跟一门潮流以及艺术进步的先锋学科,一种兴奋与颓丧相悖的情绪同时影响着建筑学这门古老的学科,一方面,由于信息技术启动了新经济的起飞,停滞不前的各国经济重新焕发活力,在此基础上,各国都不约而同的出现了“都市复兴”现象,各大中城市先后掀起了市政基础建设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热潮,为新时代的建筑师提供了空前的实践机会,另一方面,信息技术不仅使建筑制造业和建筑业迅速实现现代化,也开始对建筑设计产生革命性影响,计算机不再是一种高效率的“机械”,计算机技术已经深入到了建筑设计的方方面面,在计算机技术的影响下,建筑界进入了一种机械化、现代化的时代,最重要的是,计算机的发展的普及形成的这种新型的文化――网络文化,已经对我们新时代建筑师的设计方式、思维方式、设计理念以及审美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作为建筑的灵魂――建筑空间也必然会产生一种巨大的变化。

一、空间由追求流动、连续转向追求虚实变化

建筑的设计的本质就是对于其空间的设计,从古至今,建筑空间的表现形式一直在发生变化,从封闭到开敞,从静止到流动,从三维到多维,从实体到虚拟。古典空间的理论均将空间看成是一种三维的,看作是客观的现象和建筑的自然表现,而忽视了生活在建筑空间中人的因素以及时间因素。现代建筑空间是以开放的平面以及流动的空间为特点的有机空间。它的发展使静止的空间变成流动、间断变成连续。在信息社会,信息技术与其衍生的文化――网络文化已经渗透到了人类生活的各个层面,也使建筑空间从形态结构以至观念都发生了相应改变,建筑空间的界定更加宽泛,空间的结构趋向动态并且出现虚拟空间与实体空间的共存和互动。网络文化影响下的空间已经不再仅仅限于我们平常所接触到的具有一定的实体场所的空间,它的一些以往必须的空间场所已经在网络文化的影响下完全或者部分被虚拟的网络空间所取代,如居住区院落,以往经常被用于居住区内邻里之间实现交流的空间,它是实现邻里和谐的必要空间场所,但在今天的网络文化的影响之下,院落这个名词已经部分被虚拟空间的业主论坛、网络社区等所取代。但网络文化影响下的建筑的虚拟空间并不仅仅是传统空间的一种替代品,它继承了传统实体空间的作用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演进,如已经部分的取代居民交流空间院落的网络虚拟空间―网络社区,它的作用不仅只是承担着交流邻里关系,而是拓展到了社区的管理、文化交流等各方各面。

虚拟空间的出现起源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但是它的发展不仅仅只是受到了科技的发展,它的流行发展大部分取决于一种新型文化的流行,即网络文化,它的形成对于我们建筑界来讲形成了一种对过去设计理念、方式形成颠覆的思潮。一方面,建筑师的思考范围更加广阔,虚拟空间的出现,使建筑师对于空间的理解更为深刻,在构思作品的时候有了更加广阔的选择范围,另一方面,网络文化的发展,使得建筑传统的理性、逻辑的思维受到有力的冲击,非线性、反均衡等建筑理念的发展,使得建筑的核心―空间理念也必然受到冲击。我们知道,一个时代建筑的发展必须与它们同一时期的文化与技术发展相呼应才能够体现一个时代的新元素,虚拟空间就是一种基于信息时代技术与文化发展的新时代的产物,它具有虚拟性、开放性、互动性等特点,使得它与实体空间形成互动从而诞生了一种不同以往的空间形态之美―虚实交错之美。

二、建筑空间边界的模糊化

现代主义对建筑的探索始于空间。空间的解放首先是对体量的拒绝,墙从体量的剥离使空间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这在密斯的巴塞罗那博览会德国馆中得到了清晰地体现。而对于空间来说,更为彻底的解放则是墙的消失,因为墙的存在仍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各部分的联系柯布提出的多米诺体系就是这种空间解放的原型,它最后被提炼成板和柱两种元素。对于信息时代的建筑来说,其内涵文化―网络文化的开放性要求其建筑空间的解放,淡化建筑造成的边界感,日本建筑师伊东丰雄在仙台媒体中心(SMT)中继承发展该理论,建筑由板、管、皮三部分组成,透过巨大透明玻璃表面,建筑内部功能、结构等一览无余,但玻璃上的图样又告诉人内外之分,伊东丰雄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创造一种空间边界的模糊感。仙台媒体中心与柯布的萨伏伊别墅存在着某种继承的关联感,但又有着显著的差异。萨伏伊别墅是一种悬浮体块的方盒子出现,内部空间被墙隔断,纵然内部采用坡道、屋顶花园等处理手法,使空间流动起来,但仍使人感觉到建筑与环境之间的强烈的边界感。仙台媒体中心的四个表面有意区分,意在淡化体量的概念,东西两侧楼板以断面的形式出挑50cm,使建筑更富延伸感,拓展了有限的边界。不同的空间以层层累积的方式叠加,仅仅通过管柱连接,并通过对每一层室内进行单独的设计,使每层各具特色,加强了各层的相对独立性,突出水平感,每层内部空间划分动态而模糊,室内犹如没有布景的舞台,让人感受到了潜在的丰富。仙台媒体中心以一种特殊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建筑空间的彻底解放,实现了空间边界的模糊化处理,而这种空间的解放正是网络文化的选择的结果,它实现了空间审美观念由开放流动向虚实交错的转变。

第4篇:网络经营文化范文

论文摘 要:语言和文化是不可分割的,英语学习不单纯的英语语言学习,文化意识是学生学习英语并应用英语的过程中应该掌握和提高的一个重要能力。本文通过对比传统课堂和基于多媒体网络环境中的文化意识培养,分析传统英语课堂教学模式下提高学生的文化意识的局限性,并探索计算机网络教学模式对学生在学习英语语言过程中加强文化意识的促进作用。研究表明,多媒体技术的优势较之传统课堂教学,增强了英语教学的趣味性,加强了学生英语学习中的文化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英语语言实际应用能力,从而达到了优化英语教学的效果。

一、在英语学习中培养文化意识的重要性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语言的补充。文化因素影响着语言的发展演变,语言也反映着文化的传承变迁。任何一种语言都不是孤立于文化之外的,学习一种语言与了解该语言所蕴含的文化背景知识是紧密相连的(胡文仲2008)。运用语言交际的过程,就是运用语言知识和其所反映的社会文化知识传递信息的过程。缺乏对文化背景知识的了解,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会产生交流障碍、误解、甚至冲突。相反,如果熟悉语言的文化信息,交流的双方能够更为有效地沟通。

因此,对于教师来说,英语教学不能仅是单纯的讲解词汇语法、分析句子结构的语言教学;对于学生来说,英语学习不能只是单纯注重背单词、学语法等等的语言学习。在英语语言教与学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文化意识的培养,要了解英语语言外在表现形式所承载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内涵。如果学生在使用英语交流时,用汉语的思维模式去套用英语的应用和表达,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表达歧义和沟通障碍。所以要想从根本上学好英语,就要熟悉并掌握英语的文化内涵,增强英语学习中的文化意识,提高实际应用英语的交际能力。

二、传统课堂英语教学中培养文化意识的局限性

在传统课堂英语教学模式下,教师是课堂的中心,教师讲授是进行教学的主要方式,词汇讲解、句子结构和语法规律等是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这种传统的英语课堂更多地注重提高学生的纯英语语言能力,而忽视了英语学习中的文化意识培养;更多地强调英语语音语调、词汇搭配、语法结构的讲解和传授,而未能把英语国家的民族文化背景、中西方文化差异等知识和信息传递给学生。即便是教师将文化知识放到课堂讲授中去,由于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局限性,也很难使学生对英语国家的文化内涵和社会知识产生生动、直观的理解和掌握。

因此,在英语教学中,不仅要培养学生掌握语言本身知识的能力,还应该培养学生具备英语社会运用规则的知识,真正的语言在使用时不仅要符合语言规范,还要符合文化规范(韩红2002)。增强学生英语学习中的文化意识,有利于学生开拓眼界、提高综合素质,使之能够得到中外文化精髓的熏陶、提高其文化修养,并能将英语应用自如,减少语用错误。

三、在多媒体英语教学环境下加强文化信息传递的优势

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环境的多媒体英语教学模式摆脱了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增加了课堂信息量,丰富了课堂教学内容。多媒体教学材料可以生动地展现给学生英语语言的原生态文化内涵,形象地展示异域自然景观、风土人情和历史发展就,多样化地体现中西方文化差异,使学生能够身临其境地学习英语。

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环境的多媒体英语教学模式丰富了学生的英语语言的文化背景知识。多媒体材料通过大量的音频视频资料和图文信息,可以营造生动形象的英语语言学习模拟语境,使学生能够更深刻地融入语言学习和应用环境中,也可以使教师更切实地为学生提供英语演练的场景。

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环境的多媒体英语教学模式增强了英语课堂教学的趣味性,进而提高了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多媒体的运用可以把枯燥、抽象的文化知识转化成形象丰富的图文图像、音频视频等材料,将学习和娱乐联系起来,激发了学生的学习欲望,使学生能够更为主动地投入到英语学习中来。

四、 利用网络多媒体教学优势,加强学生英语学习中的文化意识

利用多媒体课件和网络教学环境,为学生提供英语语言实践场景。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可以为学生创设优良的情景,使抽象的知识具体化,使难以想象的知识实体化,使学生的认知渠道多元化。良好的语言环境可以避免学生采用汉语思维模式表达英语,使学生在英语语言的实际交流应用中,逐渐实现英语思维式的语言输出,让学生在良好的语言环境和实践场景中学到、用到真正的英语。

利用多媒体课件和网络教学环境,拓展学生英语学习的文化背景知识。为了能够熟练、准确地使用英语交流,了解英语这门语言所蕴含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学生在使用英语进行口语表达或写作时,经常会有文化干扰现象出现,也就是说英语语言的文化因素干扰着学生正确理解和准确使用英语(毛亚英2010)。所以,在提高学生掌握英语语言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加强学生对其反映的文化知识的了解。

利用多媒体可见和网络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学习英语文化知识的积极性。教师要加强多媒体课件和演示文稿的设计和制作,使英语课堂教学多样化、趣味化、情景化,增强对学生听觉、视觉、感觉的形象刺激,使学生对英语课堂和英语学习更为感兴趣,是不同英语层面的同学都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英语活动中,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五、结语

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环境的多媒体英语教学模式,是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中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其视听结合的特点和其新颖、生动的感染力,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优化英语教学效果。因此,利用多媒体教学模式在英语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文化意识尤其独特的优势,有利于拓展学生的英语文化背景和社会知识,有效地克服语言交际时的文化障碍,提高学生实际应用语言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邓炎昌,刘润清;《语言与文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北京;2003

[2]毛亚英;《大学英语教学中的文化教学》;海外英语;2010.8

第5篇:网络经营文化范文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和市场需求的强劲增长,全球网络音乐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年全球音乐产业止跌回升,增长了1%,贡献最大的网络音乐市场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8.5%。我国网络音乐发展更为迅猛,据统计,*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规模为27.8亿元,比上年增长61%,预计*年增长速度将超过50%。用户群也十分巨大,其普及率远远超过了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应用服务。

可以说,伴随着数字娱乐时代的到来,我国网络音乐产业正处在一个战略机遇期,但是,我国网络音乐市场仍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网络音乐产品格调不高、比较低俗;二是侵权盗版、非法链接、非法上传和下载等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突出;三是一些单位擅自传播未经审查的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四是少数网络音乐产品中出现了一些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影响社会稳定的内容,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我国网络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

*年以来,文化部分别责成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川、湖北等地文化执法机构,对非法经营音乐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了一批查处重点的违法经营证据。为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打击网络音乐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单位权益,文化部于*年5月开展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网络音乐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两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不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的;二是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擅自从事进口网络音乐节目经营活动的。

《意见》的出台就是立足于解决上述问题,并体现了文化部对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一贯的指导思想,那就是“坚持疏堵结合、发展和管理并重”,不仅体现在《意见》标题上,还体现在全文内容之中。

二、首次明确网络音乐的涵盖范围和发展目标

《意见》首次明确了网络音乐的内涵,它是音乐产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方式传播的,其主要特点是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通过电信互联网提供在电脑终端下载或者播放的互联网在线音乐,二是无线网络运营商通过无线增值服务提供在手机终端播放的无线音乐,又被称为移动音乐。网络音乐中所指的“网络”,不仅仅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计算机国际互联网,它所指的信息网络是包括电信网、移动互联网、有线电视网以及卫星通信、微波通信、光纤通信等各种以IP协议为基础的能够实现互动的智能化网络的互联。因此,网络音乐是网络产业与音乐产业、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和跨越发展的产物,为传统音乐企业的转型和数字娱乐企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它对促进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

《意见》还特别指出,我国网络音乐市场的发展目标是:鼓励扶持民族原创、健康向上的网络音乐产品的创作和传播,拓展民族网络文化的发展空间。既要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完善监管体系,又要不断增强网络音乐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民族原创网络音乐品牌。

三、重点支持原创网络音乐的发展

基于当前我国部分网络音乐产品格调不高,原创网络音乐产品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境外音乐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原有音乐产品的数字化进程有待加快的现状,按照《国家“*”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关于“积极发展网络文化产业”的要求,文化部提出要大力扶持原创网络音乐的发展,鼓励扶持国内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运营商、内容提供商创作、推广和传播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民族精神、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创网络音乐产品。同时,注重利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改造提升传统音乐产业,加快推进富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特点的优秀音乐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

《意见》提出,要建立优秀原创网络音乐产品评选、奖励和推广机制,奖励思想性强、艺术性高、音乐内容和网络技术完美结合的原创网络音乐产品,以不断提升我国原创网络音乐制作质量和水平。

四、建立国家网络文化创新体系

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战略基点。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必须依靠网络文化企业来实现。为激发社会兴办网络文化的积极性,文化部对国内提供网络文化服务的企业取消了所有制、行业、地区、部门等各种壁垒,积极鼓励国内企业开发具有先进技术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内容健康有益、形式丰富多彩的先进网络文化产品。

从我国现有音乐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为主的现状出发,大力支持中小音乐企业的发展,特别是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经营信誉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音乐企业。积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积极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国家网络文化创新体系,努力把我国的音乐资源和市场优势转化为企业竞争优势和产业优势。

五、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是网络音乐经营活动的主体

网络音乐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它既是传统音乐产业的延伸,更是日益兴亡发达的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音乐的管理政策是在我国网络文化整体管理制度的大框架下拟定。当前,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有两个,一是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对进口网络文化产品的内容审查制度,这两项制度均是由《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和文化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的。

《意见》重申,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应当符合《规定》要求,必须由文化部批准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施,其中包括网络音乐的进动。必须指出的是,文化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业务范围应当是网络音像产品经营,如果《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包括该项内容,如许可从事的是网络游戏经营活动,那就是属于超范围经营了。《意见》禁止设立外商投资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六、明确网络音乐产品内容审查程序和要求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的规定,文化部负责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进行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口、传播和流通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境外网络音乐产品。凡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的网络音乐产品,一律不得在国内运营和传播。对擅自传播进口网络音乐产品的,由文化部门依法查处,并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对相关网站依法予以处理。

《意见》要求,已经在国内传播而且至今仍在传播和运营的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应当在*年3月1日以前,由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报送文化部补办内容审查手续,补办期间进口单位可以对其网络音乐产品统一办理补办手续。逾期未报审的,按照擅自传播进口网络音乐产品依法查处。未依法正式出版发行的国产音像产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于*年3月1日以前报送文化部备案,取得备案文号,方可运营。

《意见》的两个附件对网络音乐产品内容审查程序及申报材料进行了具体说明。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文化部同时负责对进口音像制品和进口网络音乐产品的内容审查,审查标准也是统一的,对已经文化部内容审查(含正式出版发行)的进口音像制品需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文化部将以简化程序办理。

《意见》附件还规定,进口中国*、**和*地区的网络音乐产品参照外国网络音乐产品办理相关手续。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拥有著作权的网络音乐产品参照外国网络音乐产品办理相关手续。内地与中国*、**、*地区合资、合作以及中国*、**、*地区独资企业拥有著作权的网络音乐产品参照外国网络音乐产品办理相关手续。

七、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知识产权。

第6篇:网络经营文化范文

在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省文化厅的重视关心下,在市、县(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者和执法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网吧”经营业主、网管人员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9年××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年检换证暨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技术培训班今天隆重开班了。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文化局领导班子向给予此次培训工作大力支持的所有领导、单位和工作人员表示诚挚的谢意!向前来授课的吉林睿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各位专家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全体参加培训的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执法者和法人代表、网管人员表示热烈地欢迎!我相信此次培训班的举办,必将对进一步规范全市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高科技技术实现对全市“网吧”的实时监控和及时有效的管理,进一步改善管理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网络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推动我市网络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打造全市绿色网络服务场所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培训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此次培训换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网络文化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从1997年“网吧”出现开始,网络文化市场就成为了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们实现文化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文化市场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一些特殊性,导致了营业性“网吧”自出现起,一直成为“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焦点。我市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同全国一样,就始终伴随着治理、整顿、规范,直至今天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目前,全市共有营业性“网吧”106家。今年3月份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历经一年多的筹备顺利成立。作为我市文化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网络文化市场,为我市文化市场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起着极大的推进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今天我们在座的各位网络文化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我市各级领导、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结果。这些成绩的取得也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全市网络文化市场发展现状不容乐观,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市“网吧”经营场所与全省其它州(市)比量少质弱。一方面由于我市自2001年由文化行政部门正式主管网络文化市场以来,文化部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相关规定,严把审批办证关。2003年起,一律停止了单体网吧的审批,严格禁止网吧擅自增加计算机台数。与此同时,加强对违法网吧的查处取缔力度,全市网吧数量在原有基数上又减少了一部分;另一方面由于一些“网吧”经营业主法治观念淡薄,屡屡出现一些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严重影响了整个“网吧”行业的形象,制约了“网吧”行业的发展。二是各县(区)“网吧”经营、管理都存在不同程度违规行为。具体表现为:(1)一些县(区)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热情,不注重法规政策的学习领会,无视网络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变更申报、审批权限和合法程序,擅自同意辖区内的网吧经营业主,私下变更法人、经营地址或增加计算机台数。(2)一些网吧经营业主唯利是图,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超时营业、没有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也有一些网吧经营业主,违法买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还有一些经营者擅自增加计算机台数;未经文化部门批准,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三是市、县(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力量和科学监管手段相对滞后。目前,我市现有的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专职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对整个文化市场的有效日常监管,现有工作条件,无法实施科学监管。以上存在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网络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全市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管理,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举办了此次培训班,目的就是要通过此次年检培训换证,进一步规范全市网吧经营行为,严格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管理者和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及时纠正不良经营行为。通过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技术培训,尽快按文化部和省文化厅的要求完成全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是加强和改进我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利用互联网高科技技术推动文化市场管理方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文化市场管理任务日益繁重与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编制不足矛盾的有效手段。建设中央、省、市、县(区)四级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将形成全国上下的联网运行,实现对网吧的实时监控和及时有效的管理。各县(区)文体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监管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省、市文化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迅速行动,把建设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作为今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点要点来抓,确保县级监管平台建设按时完成。各位网吧经营业主、网管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培训内容,积极配合文化部门圆满完成年检换证及监管平台建设。

二、珍惜培训机会力求学有所得

此次培训将涉及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一些新的规定和要求,特别是涉及监管平台建设技术问题,较其它几次培训时间短、任务重。因此,在座的各位学员一定要珍惜此次培训机会,集中精力,认真学习,虚心请教。一是要端正学习态度。无论是管理者,还是经营者,都必须把此次培训看成是自身工作、事业发展的一种需要,是有效促进网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增强管理及经营能力的需要,牢牢把握好此次学习机会,专心听讲,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查找存在问题,通过培训,真正解决制约和困扰网络文化市场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促进全市网络文化市场和谐发展。二是提高学习质量。自2002年以来,我们已办过3期培训班,每一次培训对经营者都是一次提高,对文化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都是一次推进。因此,希望同志们珍惜此次培训学习机会,认真学习,遵守纪律,端正学风,学有所得。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大家要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抵制和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好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

三、几点工作要求

1.此次网吧年检换证及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培训结束后,各县(区)管理人员和经营业主,要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尽快完成年检换证工作,积极配合吉林睿网公司按时完成管理软件的安装工作和市、县(区)两级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2.监管平台建设涉及公安、工商、通讯管理等部门,各县(区)文化部门要主动与这些部门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有效地实现网络文化市场信息资源共享。

第7篇:网络经营文化范文

建立企业网络经济快速创新体系,倡扬“技术+市场”模式

在新经济竞争中,菲利普公司实现经济的快速转变,主要原因得力于运用网络推出“技术+市场”创新模式。传统企业经营思维认为,追求技术创新就会保证企业成功。然而,新经济下的市场运行与商品竞争、使得只顾技术创新而不顾市场需求的传统创新模式不再灵验了。网络经济不同于传统经济,具有虚拟化市场、个性化产品定制等新特点,技术创新必须与市场相结合,才能不断创出新的需求。美国一位经济学家指出,在知识经济为主导的市场中,技术往往不是决定竞争力的唯一因素、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世界著名企业家一般都不是专业化技术的创新者。使他们成为世界富翁主要是他们善于将技术与市场结合,推出新的创新产品与创新服务,以强大的市场经营手段尽快将科技发明变为商品。

构建企业电子商务支持系统,提升物流配送能力

近年来B2B等销售已成为海尔电子商务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核心是进行商务活动、电子则是提供了最快的交流手段。电子商务的成功需要有信息、物流和支付等三大基础设施支持,三者之间的无缝对接才能提供全面的电子商务。其中,电子网络只完成了商流、货币流、信息流等,而物流则不能由网络来完成。因此,没有物流系统的配套,电子商务只能是“空中楼阁”,最终只会失败。构建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系统,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在各地的办事机构、销售中心、连锁商店等完成电子商务物流任务、还可以以派送等多种方式,寻求合作,共同建立起企业电子商务的物流体系,从而把电子商务提高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实施企业网络经济整合经营,寻求市场利益共同体

美国福特公司在电子商务整合经营中,通过公司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直接与汽车制造部件供应商沟通;运用因特网加快与销售商交流,实行了全球商务电子化,运用因特网商务建立拉动销售新模式。

传统企业要提高电子商务的经营效益、重要的是创新整合经营。网络整合经营,简单地说就是绕过中间批发商,运用网络商务并根据顾客需求,突出技术创新和定制产品,并直接向顾客销售。同时,注重产品供应、技术创新、服务与信誉的整合效率,使消费者群体快速扩大,市场快速裂变与发展。网络整合经营的成功秘诀,关键在于与顾客建立直接关系为基础,在市场与顾客需求、零部件配套厂商等方面整合与创新。同时运用网络快速进行市场开拓与设计、组合,以追求市场效益、合作分工的最佳化。

运用企业网络管理效能,挖掘新经济“知本”资源

美国通用公司保持了传统型企业在新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其成功在于运用网络提升企业“知本”核心竞争力。企业“知本”资源依存于人力与人才资本资源之中,科技创新来源于大量掌握知识和不断更新知识的企业人才。企业网络的成功运用,迫切需要运用网络挖掘企业“知本”资源,借助网络先进手段,加强“人本资源”开发,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培养企业核心智能资本和核心竞争力。

创建网络企业品牌,出售虚拟商务经营信誉

传统的企业经营思维方式是“卖产品”,而网络经济则是“卖信誉”,更要创名牌。网络经营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是买卖双方和商品都不见面的虚拟经营,这与实物直接交易是一个根本区别。近年来,泰克、巴斯文等一批传统型企业均十分重视网络信誉。投入大量精力创出网络品牌。

传统型企业加快提升网络经济,应当十分重视网络经营创名牌、“卖信誉”,建立起良好的网络经营形象。企业必须把消费者放到核心位置,围绕顾客实施全方位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真正让顾客满意。要注重网络创品牌,树立网络品牌的强烈意识,以提高品牌信誉和经营效益。取信于顾客,取信于市场。

培育企业网络创新人才,把握新经济发展的根本

对于传统产业企业而言,网络技术人才不足是制约网络经济发育成长的根本问题、迫切需要尽快培育网络创新人才。近年来,印度高度重视网络科技人才的培养,推进了印度网络经济飞速发展,成为国际化经营的生力军。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网络科技人才严重不足,面对网络经济和网络经营活动,不少传统型企业感到力不从心。一些企业对建立内部网络、加入国际网络经营的知识了解甚少,网络经营效果欠佳。国外大企业都十分重视人才培育,“老板出钱,员工充电”成为新潮。我国企业应借鉴其成功做法。加大网络创新人才培养和知识更新力度,全面促升网络科技发展与人才水平。

加大网络经济法治力度,健全网络经营信用体系

近年来,我国企业涉及网络经济的法治问题不断显露出来。缺乏网络权益保护体系。网络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假冒伪劣商品进入网络经营之中。电子商务具有网上广告、订货、签约、付款、客户服务和市场调研、财务核算及生产安排等全新功能与特点、这种经营模式更加依赖于商务法制与信用的建立和提高。网络经济对金融、知识产权、市场规则等均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法律要求。

一方面,我们要严格执法,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网络行为,打击违法行为。并要尽快完善法治,填补法律空白,认真解决网络立法与网络发展不相适应。法律法规严重滞后问题,以使企业网络经济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认真解决电子商务法律信用问题。建立起商务交易者双方基于网络游戏规则的信用、交易双方在支付时双方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网络系统(设备和网络)信用、区域与社会的信用等,以完善的电子商务法人信用体系,推进网络经济法治效益增长。

创新网络文化与企业精神,激发全员创新热情

第8篇:网络经营文化范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含VOD、DV等)、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含FLASH等)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和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六条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备案制度;对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初审,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第七条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100万元以上的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第八条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第九条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设立以后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备案报告书;

(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第十三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改变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应当依据本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持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当地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改变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变更后60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应当在3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须报文化部备案。

第十五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之日起满180日未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文化部或者由原审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请文化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原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注销备案,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互联网文化产品进动由取得文化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施,并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

文化部应当自收到内容审查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批准的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应当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的批准文号,不得擅自变更节目名称或者增删节目内容。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未在国内运营的,进口单位应当报文化部备案并说明原因;决定终止进口的,文化部撤销其批准文号。

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的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备案的,应当在正式运营以后60日内报文化部备案,并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

第十七条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和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八条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的文化产品,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九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实行审查制度,有专门的审查人员对互联网文化产品进行审查,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合法性。其审查人员应当接受上岗前的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第二十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并抄报文化部。

第二十一条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记录备份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及其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二十二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的,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责令暂时关闭网站。

第9篇:网络经营文化范文

日前,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了《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0网络音乐年度报告》),《2010网络音乐年度报告》回顾了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发展与管理的总体状况,公布了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市场权威数据,明确了今后网络音乐发展与管理的基本思路,将对规范网络音乐市场、促进网络音乐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0网络音乐年度报告》指出:2010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保持了较稳定的运行态势,市场规模继续稳定增长,产品类型不断丰富,企业竞争相对激烈,市场结构不断优化,网络音乐市场总体呈现平稳有序的发展态势。

从市场规模来看,2010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到23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比2009年增长约14.4%。其中在线音乐市场收入平稳上升,2010年收入规模为2.8亿元,比2009年增长64%。无线音乐市场收入2010年平稳增长,市场规模达到20.2亿元(以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较2009年增长9.8%,在网络音乐总体规模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了87.8%,是支撑和推动网络音乐市场发展的中坚力量。2010年电信运营商通过无线音乐获得了279亿元的收入,同比增长3.5%。

2010年网络对音乐传播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众多原创音乐作品的产生和音乐人才的涌现都得益于网络。网络音乐作品《爱情买卖》、《浅爱》等被大量收听和下载,“旭日阳刚”组合、“西单女孩”也通过网络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