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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就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自此,我国的科技发展在光明大道上远航,科技创新由此步入正轨,进入飞速发展的快车道,特别是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重视和支持力度,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各类创新企业也不断取得喜人的科技成果,我国的科技发展正在迅速成长。
自“科教兴国”,“863计划”等施行以来,我国先后建立了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区,高校科技教育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虽然创新数量不断增加,创新质量却不高,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远低于韩国日本等国家,而且,大量的创新单位和产业区创新实力不够,只是空有其表,无法最大的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尽管国家对此大力支持,然而现实情况仍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我国企业科技创新现状
尽管我国的科技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某些领域十分落后,甚至有空白,由于起步较晚,国家经济实力有限,科技基础薄弱,创新机制不够完善,企业规模多数不大,缺乏足够的创新人才,国家投入力度缺乏后劲,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不足,高校及研究机构等对于人才的培养水平不高,科技对于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
三、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实力的途径
1.企业应当增强企业的创新投入。增加研发经费就是给企业的创新“加油”,投入越大,创新后劲就越大,实践证明,大多数科技创新实力强大的企业,对于创新的投入是惊人的,因此,企业的创新活动,都要保证科技创新经费的绝对充足,否则,多么好的科技项目也只能落个“流产”的下场。
2.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多的国外先进科研技术为我所知,企业可以确立“洋为中用”的原则,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国外的技术封锁,研究自己的科技创新成果。
3.国家政策扶持。 国家的支持,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来说,无疑是坚强的后盾,创新的重要保障,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科技创新成果显著的企业,国家应当加以保护和鼓励,推广其成功经验,由点及面,培养大批的优秀创新企业管理者,获得优秀人才的培养经验,提高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创新人才培养水平。为创新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和规范,建立并完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严格执法,净化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好知识产权,增强创新人才的信心。
4.提高创新教育水平。国家应当提高高校的教育水平,加大对高校科技创新科目的重视力度,完善对高校科研创新的奖励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同创新企业之间的合作,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的支持。
5.加大R&D资金的投入。以此来调整企业创新经费的支出的结构问题,使之趋向于合理,向发达国家看齐,使得企业创新技术支出达到其主营业务比例的3%~4%。与此同时,可以建立企业的风险应对政策,减轻企业面对风险较大的科技创新项目时的压力。
6.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优势。 中小创新企业是创新主体的弱势力量,他们受到自身规模小,科技实力弱,经济基础差,竞争实力差等方面的限制,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国家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给予其政策优惠,提供优惠贷款等措施促进中小创新企业的发展。
7.确立科学有效的人才管理机制。对于企业来说,人才的缺乏是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因此,企业应当确保“发掘得了人才”,“留得住人才”,学习应用好“一捆绳子”,“一条鞭子”的管理制度,例如华为,他们通过给予人才充分的奖金,股份话语权,上升空间的支持,又建立了“末位淘汰制度”,促使企业人才不断地学习和进步。
伴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创新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的解决就是一个不得不面临的严正课题,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科技创新的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自20个世纪80年代,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管理的思考和探索道路上一路风雨兼程,我们紧随世界发展潮流,努力与国际接轨,同时根据本国的实际发展情况,借鉴??外管理经验,不断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条例,在这个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弊端和问题。
四、当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问题
由于我国发展时间较短,人民群众及企业管理者对于知识产权的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全,导致很多专利成果申请不及时,甚至导致一些专利成果流传到国外,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由于对知识产权战略的不了解,缺乏全局观,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缺失,不完善,漏洞太多,无法有效的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五、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的解决办法
1.企业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与世界接轨,努力了解世界上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信息,进行综合的分析和掌握,切莫片面的追求企业的效益和规模等问题,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对于知识产权管理上的细节问题的忽略恰恰是导致企业损失的重要原因。企业领导者及企业创新人员都要认真的学习和宣传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知识,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2.企业应当快速全面地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外国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经验,国外常见的管理体制有,集中式管理体制,分散式管理体制,行列管理体制等,企业在认真学写这些管理经验的同时,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引进一批具备丰富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以此来为知识产权的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增强知识产权方面的竞争优势,使得知识产权的管理更加科学有效,避免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出现手忙脚乱的局面。
4.企业应当有大格局,具备战略意识。应当充分意识到知识产权背后隐藏的巨大利益,应当把知识产权利用好,发展好,具有全局意识和超前的眼光。
关键词:产学研;知识产权;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1-0092-02
1 制约辽宁省产学研合作的因素分析
1.1 企业制约产学研合作的因素
对企业本身而言,其技术进步的压力、动力和活力不足状况构成了制约产学研合作的不利因素:(1)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企业技术创新的压力不足。(2)政企尚未分开,企业难以成为市场经济主体,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和寻求科技成果的内在冲力,从而间接制约产学研合作。(3)企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缺乏技术创新实力,也使产学研合作受阻。(4)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缺乏活力。(5)企业内部尚缺乏协调产学研合作的组织机构,也是制约产学研合作的因素之一。
1.2 高校制约产学研合作的因素
从我省高校目前的现状来看,其中存在着一些对企业有足够吸引力使产学研合作成为可能的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制约产学研合作开展的不利因素。学校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状况是其主动寻求与企业合作,以获得经费收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和科研质量的主要动力。
1.3 政策瓶颈制约产学研合作的因素
政策瓶颈制约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深化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政令对于经济活动的影响力在下降,对企业的约束力也越来越小。一些国家级的重大项目是有可能用合作研发的方式来进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政府统筹规划,统一调度。问题的关键是要使得合作各方能构建一个共同的目标,有利于整个产业的进步,此外还需要设计一个较好的机制来对此进行保障。所以政府的定位应该是一个有效的协调者,而不应该是一个牵头者。政府需要在战略方面对合作研发进行把握,而不是过度地进行管制和参与。
2 辽宁省产学研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省企业、高校及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影响及存在问题的深入探讨,应当说问题的根结在于当前的经济、政治、科技以及教育体制的改革尚不完善而导致产学研合作的良性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其主要的表现以下几方面:
2.1 企业缺乏信誉及合作精神
企业自身的信誉特别是合作精神是影响企业合作研发效率的关键因素。企业的合作精神属于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公司内部还没有形成一种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内部本身缺乏合作精神,更不要说与外部的合作精神。公司如果只单纯的考虑有形利润,将导致许多公司合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现双赢,而是为了更加经济地学得他人的关键技术,这种合作环境会严重阻碍国内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来自教育部的调查结果表明,我国高校目前虽然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6000~8000项之间,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还不到1/10,绝大多数成果还躺在“保险柜”里。“十五”期间,辽宁省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20%,而占该省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还不到7%。
2.2 科技成果不配套
产学研合作各方在管理体制上仍然是条块分割,自成体制,各自为政。主管部门不同,运行机制也不同,导致在产学研合作的交接点上,合作各方都缺乏系统有效的管理。从2006年辽宁省产学研合作情况普查结果分析,对“影响产学研合作的主要因素”的问卷调查中,企业认为“缺乏有关科技成果信息”是首要因素,比重达30.7%,“科技成果很难实现商品化生产”排在第二位,比重为17.8%。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认为“科技成果很难实现商品化生产”是主要因素,比重分别为26.5%、28.9%,“缺乏有关科技成果信息”排在第二位,分别占23.5%、21.1%。同时,三方认为“科技成果不够成熟”也是重要因素,分别占15.0%、20.6%和7.9%。它反映了高校和科研院所没有有效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没有专门从事技术推广的队伍;而企业不愿意接受技术水平高、周期长的成果,只要求短、平、快项目。从本质看,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是主要因素。
2.3 缺乏稳定的资金渠道和经济支撑
产学研合作在国外均设有专门的合作基金。如美、英、日等国设立的“科学基金”、“教育与工业或商业联合奖励基金”、“教育与企业合作奖励基金”等等。这些基金从经济支撑条件方面保证了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国家及地方目前尚无用于支持产学研合作的专项拨款,缺乏稳定的产学研合作资金来源,已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火炬计划”等项目基金,由于是以企业为中心,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在研发费用的划分、利益的分配方面,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目标值相差甚远,很难达到三者平衡,所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对这类项目资金的申报积极性不高。2004-2006年,辽宁省产学研合作中政府到位资金仅有2.1亿元,占产学研所有到位资金的3.4%。因此,开辟稳定的资金渠道,加强经济支撑条件是产学研合作过程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2.4 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困境
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在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惩罚力度不够与部分保护标准超越发展阶段并存;(2)缺少维护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措施;(3)知识产权权属政策缺乏系统性,制度建设滞后;(4)工业产权分散管理,行政管理与执法一体化。
3 辽宁省促进产学研合作的研究对策
3.1 强化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
逐步形成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为纽带的新型合作机制。在这种合作机制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指导作用,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先导作用,真正建立起以企业为“龙头”,高校和科研机构为“躯干”,政府为“尾翼”的系统结构,实现“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战略转变。
3.2 加快管理体制创新
产学研结合涉及经济体制、企业体制、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配套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看,产学研结合中的资源配置与重组,应按市场规则办事,摆正政府与产学研单位的关系。从企业体制改革看,企业要加大产权改革力度,建立新的产权制度。从科技体制改革看,必须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为各类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平等竞争条件。从教育体制改革看,必须推进教育创新,优化教育结构,改革教育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形成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制。21世纪的高校必须是产学研结合型的高校,必须面向国际、国内大市场,进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
3.3 构建利益与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既具有高风险性,又具有高收益性,高风险和高收益同时并存。在现阶段,应当逐步建立起产学研合作创新利益与风险共担的责任制度,实现分层次、分阶段分解风险责任,谁投资多谁收益大,谁决策谁负责,谁掌握项目进展的主动权谁负责,谁影响了项目的进展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大谁收益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中不仅要有获取利益的意识,同时也要有风险责任分担的意识。
3.4加大对产学研的资金力度支持
如前所述,我省产学研合作创新困难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资金缺口大。发达国家发展经验表明:只有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体系,才能弥补科技成果转化阶段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筹资能力、国家财政支持、私人资金投入和银行贷款之间不足。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整健全的投资机制来保证风险投资资金充足。(1)寻求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拓宽资金来源渠道;(2)风险投资要有完善的政策支持。政府的政策是影响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政府应采取税收优惠、资金担保、财政补贴等措施引导资金流动,调动投资者从事风险投资;(3)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风险转化的评估体系。为此,一方面,要建立风险投资的综合评价体系,制定科学的评估程序,以便在一定程度上识别风险和控制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多渠道的风险投资融资体系,以及灵活运用组合投资和联合投资的策略,以分散资金投放的风险。
3.5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产学研合作重在整合资源,开发专有技术。没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产学研合作的利益保障机制就难以建立起来,就不可能吸引高水平的研发机构,也就无法使核心技术扎下根来,发展高科技产业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所以,当前,亟待建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建立完善的、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作为推动合作技术创新的一项重要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管理:(1)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目前应通过管理委员会组织企业、高校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增强其知识产权意识。结合合作各方的实际情况,普及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知识,使其尽快掌握专利法、著作权法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树立产权意识,懂得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各自的合法利益。(2)合理界定知识产权归属。对于合作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由管理委员会与合作双发的管理人员、技术专家共同商讨,按照各方的出资比例、贡献大小共同享有。
3.6 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法规
首先要继续深化我国各项体制改革,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技术市场,为产学研提供一个良好社会大环境。因此,必须注重培育技术、人才和资金市场的发展。在此过程中,政府的政策扶持和引导至关重要。通过相关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的结合;逐步增加对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的投入,并通过政府投资和税收优惠以诱导、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同时倡导官、产、学、研相结合,发挥各部门的协同作用。
其次是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在运行机制方面,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使高校和科研机构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自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在组织结构方面,改变条块分割,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相脱离,研究开发、中试和成果的产业化隔离的状况。
再次是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应通过示范增强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中介咨询的了解和需求,并通过相关的措施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使用中介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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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诩.基于技术创新的产学研合作运行机制与模式研究[J].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及对策研究,2005,(6).
关键词 科技情报 情报研究 发展战略 KPO
分类号 G351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科技情报服务业一直在探索中寻发展、求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科技情报工作从科技领域延展到经济主战场,强调面向政府科技经济战略决策服务和面向企业市场的情报支持服务。近年来,我国科技情报机构日益强调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信息服务。无疑,我国科技情报机构在为政府决策和产业战略制定等战略情报服务方面作用重大,在市场信息服务和企业竞争情报方面也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着与企业结合不紧密、需求识别粗泛、服务针对性不强等问题。KPO的兴起与发展反映出企业对信息服务尤其是知识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企业需要的知识服务业务激增,而服务外包模式又成为企业全球寻求知识服务资源和服务提供的新方式。这些都对科技情报服务的业务拓展、业务模式创新和管理模式变革提出新要求,给科技情报服务业带来机遇和挑战。在此背景下,思考如何发展与创新我国科技情报服务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1科技情报服务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1科技情报服务面临的挑战
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信息服务体系的边界日益模糊。传统的边界外的信息服务已经把触角延伸到科技服务领域,夺走科技情报服务的部分市场。科技情报服务面临新的竞争对手,各种社会咨询力量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兴起。例如,江苏省舜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注于专利翻译、本地化、信息检索等知识产权服务;易唯思商务咨询公司提供市场调研、数据分析、知识产权研究和知识技术服务等服务。在此情形下,科技情报服务显得创新不足,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挖掘和利用,潜能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与此同时,2006年-2009年,全国科技情报工作研讨会连续四届的主题都与“科技情报的创新与发展”相关。尤其在2009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科技情报工作如何进行创新性改革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何拓展情报服务领域,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应对金融危机的情报服务等,都值得业界深思。
1,2科技情报服务面临的机遇
我国政府、企业越来越重视服务外包,尤其重视具有知识特性和专家技能特性的、位于服务外包价值链高端的KPO,将之作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战略。2009年9月23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政府和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数据处理等不涉及秘密的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服务外包,尤其是内包的兴起给科技情报服务的创新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如提供新的用户群,由面向政府、行业扩展到面向企业等;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用户对战略研究、环境跟踪与研究以及咨询服务等的需求日益强烈等。具体来讲,科技情报服务在KPO环境下面临的机遇主要体现在:
・企业对知识服务的渴求。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在一个“不确定”是唯一可确定之因素的经济环境中,知识是组织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随着竞争的激烈,组织不仅仅希望获取信息或知识,更希望从海量信息中提取出能够解决自身问题的关键知识。由于职业工作的需求、知识积累与更新的需要以及方案的解决往往需要结合多个学科的知识,大大超越了组织自身的知识结构,因此他们迫切希望有专门的机构能够针对其所承担的具体业务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知识保障,开拓综合性强、能够满足其多方面、系统化的知识需求的综合化知识服务业务。因此,组织迫切需要这样一种服务:针对具体问题和个性化需要,将知识融入其解决问题的全过程,更加直接而快捷地帮助其解决问题。
・企业对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追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技情报和科技战略方面的高层次研究支持,需要有科技政策和战略研究的独立思想库。科技创新需要对科技方面的战术情报进行监测、跟踪、分析,对战略情报进行搜集、分析、综合,以满足企业对科技情报日益增长和更高标准的需求。
2 科技情报机构开展KPO的可行性分析
科技情报机构可充分利用其优势和积累,积极承接外包领域中的高端业务,开展综合性的信息采集、信息研究等多层次、全方位信息服务,如跟踪世界科技水平和经济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产业动向和高新科技的进展。
2,1 企业KPO业务需求与科技情报服务
知识经济时代,现代企业竞争优势的基础已经超出单个企业自身的能力和资源范围,竞争范围从单个企业竞争扩展到产业价值链之间的竞争,竞争方式也更多地表现为创新竞争和速度竞争。产业链的本质是以价值为纽带能够决定和影响节点产业产品主要价值部分连接所构成的链,其构成企业竞争优势的潜在来源,如供应链、研发连、技术链等。从KPO角度来讲,企业能够以一种崭新的方式整合产业链,提升其价值。如考虑将产业链中的部分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专业资源和优势来为自己服务,全力整合内外部资源以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全新的产业链。具体来说,在产业链整合中,企业可选择外包出去的知识流程包括:产业价值链研究、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产品市场调研、产品设计研发、知识产权服务、数据分析等。而知识产权服务、数据分析、产业市场调研和企业竞争情报正是科技情报机构的重要业务和优势领域。
2,2科技情报机构开展KPO的条件和优势
我国科技情报机构已经走过50多个年头,经历过翻译报道、学科专业研究、情报综述和评述研究、决策支持研究和参与决策的知识服务研究等阶段。经过多年的工作发展和积累,科技情报机构已拥有强大的资质、较好的口碑和信誉、专业的人才队伍和综合的各领域知识储备等良好条件和优势资源。
・强有力的人才储备。科技情报机构拥有较强的人才储备,拥有一支专门从事信息收集、整理、加工和数字化以及情报分析研究等科技情报工作的人才队伍,具有众多经验丰富的资深专家(情报研究人员)。研究人员都有自己的核心能力,即文献资料的检索查找能力、综合归纳能力、跟踪比较能力、预测评估能力。
・丰富的知识储备。传统的科技情报机构在为政府相关部门服务时,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知识,拥有行业、专业和区域互为补充的科技信息资源,收藏有国内外科技期刊、专利文献、学位论文、会议文献、科技报告和技术标准等各类科技信息资源,总量上构成了一个丰厚和比较完整的信息资源系统。业务工作流程中,产生了大量可见的如各种研究方案、咨询报告等显性知识,同时也有大量隐性知识存储在情报研究人员的头脑中。这些显隐性知识都构成科技情报机构开展
服务外包的知识储备基础,是其他从事战略研究、决策支持服务的研究机构和咨询机构所不具备的。
2,3 面向KPO的科技情报服务业务内容深化
在现有业务内容的基础上,为更好地开展KP0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的信息需求,科技情报服务需要着重考虑扩大情报研究、信息检索、知识产权服务等业务,如图1所示:
・情报研究。科技情报机构长期跟踪研究国内外行业/产业发展趋势、产业动向和科技进展,并配备有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掌握信息搜集、整合、分析等重要信息技术,承担国家科技部等重大政府课题项目和企业规划咨询研究工作。因此,科技情报机构可以承接企业情报研究这一业务。企业情报研究范围很广,涉及数据收集、整合及管理,数据分析和挖掘,商业研究/商业智能(市场细分研究、市场规模分析、竞争情报、创新性鉴定等),特定行业/产业的市场调研等,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全套的情报研究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整合、管理内外部数据资源,给企业提供有效的情报方案,提供更好的决策支持。情报机构最终能为企业提供的情报产品形式包括研究方案、研究报告、专题资料等。
・信息检索。科技情报机构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包括日益积累的知识资源、专门的数据库、政府和相关部门统计资料、公开的调查和报告、公开媒体信息和互联网信息等;拥有专业的信息检索人员和丰富的信息检索经验、能力。基于此,科技情报机构能为企业提供全面、可靠、准确的信息检索服务,如法律信息检索、行业信息检索、产业信息检索、投资分析信息检索等。
・知识产权服务。人们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加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逐步完善。依托专业知识产权数据库,科技情报机构可致力于实施专利调研、专利检索、专利撰写、专利、专利地图研究等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
3 KPO视角下我国科技情报工作变革的思路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从KPO这一视角对目前的科技情报工作变革进行分析,提出从战略、体制到业务层面,对科技情报工作进行理念转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业务拓展和特色培育的思路,如图2所示:
3,1理念转变
科技情报服务应充分依托行业信息服务的整体优势,加强内外部资源的整合,面向政府、企业等提供公益性、增值性的全方位信息服务。科技情报服务应转变“公益性”理念,变“被动”为“主动”;在提供公益的同时,也需要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发展与之相适应的外包业务,提供面向企业和市场的“有偿”服务。作为经济活动和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在进入服务外包市场时,面对未知的市场开拓和竞争对手等,会产生诸如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目标市场的调研、市场能力的提升等问题。企业迫切需要得到情报服务,以支撑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和市场经营等活动。从战略层面上来看,科技情报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知识基础、人才基础以及情报研究的优势,积极介入到这一市场中。
目前,国内各科技情报研究机构已认识到这一理念转变问题。如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所长贺德方提出科技情报行业应发挥支撑科研活动、支撑战略决策和传播知识三大作用,为政府和企业战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所长朱祥枝认为科技信息机构要明确把“信息的汇聚、梳理、活化、开发、传播和利用”作为服务创新主体的发展理念,满足创新主体对科技情报日益增长和更高标准的需求。部分研究机构也已开展面向企业的竞争情报业务。如黑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通过开展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企业认定工作、技术创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将服务领域直接切人到企业;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成立湖南省竞争情报中心,通过省级中心、产业中心和企业中心三级运作模式为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提供全方位的竞争情报服务。
3,2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
有效、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保障科技情报服务实现创新发展的前提。目前科技情报行业呈现出以公益性为主、中介机构和企业为辅的多元化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科技情报机构实现创新发展涉及许多因素。
实践表明,在KPO市场环境中,各科技情报机构需要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准确定位,改革现有的体制,构建适应市场变化环境和竞争环境的灵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公益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双轨制”运行,发挥其独特的作用。科技信息需要通过有效的机制与政府、产业和企业等创新主体密切开展开放式科技情报工作,联合解决技术难题,缩短情报研究时间,服务于自主创新的各种活动。如企业将重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前期论证工作、科研成果的评价和查新工作等外包给科技情报机构,由其相关研究人员参与其中,利用其优势资源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又如科技情报机构和企业双方的协作,可以考虑采取长期协作模式和项目协作模式。前者属于战略型竞争情报的协作,适用于行业技术进步快、市场需求变化大、企业处于高速成长期且规模较大的科技型企业;后者属于战术型竞争情报协作范畴,适用于市场需求变化小,市场竞争不太激烈的传统产业和规模较小的企业。KPO市场需求的增长,为科技情报服务面向市场提供了机会,也对运作模式和管理方式提出了新要求。
3,3业务拓展,特色培育
科技情报服务利用合法手段对公开信息来源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研究,并将所得结果提供给特定用户。在KPO环境下,科技情报工作要遵循价值递增规律,通过“数据一信息一情报一决策”等不同层次的转化,为不同主体提供不同层次的信息服务和情报服务。
从业务层面上来看,科技情报服务需要拓展现有的业务领域,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培育特色业务,如开展面向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经营的咨询和情报服务等。具体来说,针对企业和市场的咨询和情报服务主要包括:①竞争情报研究,包括商业竞争情报、技术竞争情报等,如市场动态、竞争对手分析、各种专题研究,让企业实时把握竞争环境的变化,增强核心竞争力;②专利分析,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③知识产权分析,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并有效防止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中;④咨询服务,如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申报培训、项目评估论证、格式审查、编制和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全部标准申报材料的咨询服务;⑤公益情报研究,这是政府提升企业情报力的一个着力点,它以提供理念层、产业面、技术点等共性内容为主,解析产业和行业动向,如产业政策、产业预测、产业动态、行业分析报告等,使企业掌握产业和行业的发展新动态。此外,全国很多地市在情报所的基础上组建了生产力促进中心,要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作用,通过开展企业诊断、解决技术难题、人才培训、成果交流等形式向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
4结语
关键词:科技查新;知识产权;专利;新产品;决策服务
科技查新是指通过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等手段,运用综合分析和对比的方法,为评价科研立项、科研成果、专利等的新颖性提供文献依据的一种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查新是通过知识、信息和文献进行的一项智力活动,必然会涉及到有关著作权、专利权、版权等问题。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它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必须经过法律直接确认,并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因此,科技查新与知识产权相互联系,关系密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1科技查新的作用
科技查新工作的开展可以大大提高科研立项和科技成果的评价水平,避免许多低水平的重复劳动和鉴定评奖的失准现象,能够有力地促进课题立项和成果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过去的20年中,科技查新工作作为一项较深层次的情报咨询工作,对我国科研工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就我国科技查新工作发展的现状来看,由于科技管理体制和查新工作自身出现的一些问题,查新工作的作用正在减弱,一些问题日益凸显。在查新工作中,由于对新颖性的判断标准没有统一的界定,加上一些人为因素,使得具有查新报告的科研项目几乎100%是肯定性的查新结论,查新似乎成了科研工作“锦上添花”的工具。另外,项目管理者和项目审批者对查新报告本身不够重视,审批的时候不是以项目的查新点为标准,致使查新成为了一种形式,不能在立项和成果申报时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因此,如何定位现今科技查新工作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认清科技查新与知识产权的相关性,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科技查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关系
从科技查新工作的发展可以看出我国的科技查新工作是有关部门为了提高科研立项和成果鉴定与奖励的严肃性、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弥补专家评议的不足,通过相关政策的强制性规定,在原文献检索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其发展初期和中期,带有一些我国的特色。但我国的科技查新工作在本质上与国外的一些情报咨询与决策工作是相同的。只是在称谓、表现形式等方面有所不同,结合目前的科技发展水平看,我国的科技查新工作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以目前的形式存在和发展日。而相比我国行政管理干预下的科技查新工作,国外的情报咨询工作开展的更好,在避免重复和浪费的前提下,促进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本国的科技体制下大力进行知识技术创新,这是因为他们十分注重知识产权制度的战略研究和运用,有了很强的知识产权意识,即使没有管理部门的硬性规定,他们也会自觉地在立项或专利申请之前进行情报咨询。
知识产权战略应是一种以权利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整体战略,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而且更多的是与国家科技政策、产业政策、文化政策、教育政策等相关的公共政策选择问题。从国际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看,许多发达国家在不断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其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均制订了本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以推动知识产权的改革。我国也已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但是和知识产权强国比起来,我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还很不完善,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适合我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需要科技查新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发掘企业知识产权中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成为企业在竞争中制胜的法宝。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成为一个成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然而,由于市场化时间比较短,无论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发与运作知识产权的经验及技术都还相当薄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许多。本文将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和对策。
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必然会受到外部环境的,本文讨论的知识产权管理外部环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及中介市场机构。由于中国的经济市场化时间不长,无论是法律保护机制还是市场运作机构都还不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身的缺陷。1980年我国才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才开始实施第一部《专利法》。虽然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应实际之需作过调整和修改,但是,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表现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例如,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导致企业往往因害怕在专利申请中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而浅尝辄止。实践中,专利审查机构由于不受期限的约束,常有任意拖延专利实质审查时间的情况出现。专利的审查期限过长往往使得申请的专利技术丧失先进性,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打击了申请人的积极性。
(2)知识产权司法机关执法不力。法律的保护不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有力的执法。然而调查表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指责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机关的执法不力。法院与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无法达到及时、正确的裁断要求,使得侵权纠纷中无法及时确定权属,打击侵权行为。这里除了由于司法机构、组织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风拖沓、办案效率低下问题,同时也有司法机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欠缺的原因。
(3)行政机关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行政权力在中国有其深刻的文化心理优势,由此企业普遍对行政机关存在高期望值。然而,行政机关由于体制因素而效率低下,同时,行政机关由于在司法中的地位,对严重的侵权而致犯罪的行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权限;法院在刑事责任的追究中,按分工习惯,又将此类审判交由刑庭,而普通的刑庭往往缺乏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企业经常反映难与管理机构打交道,而且很难适用刑罚手段来保护自己,打击侵害者。
(4)中介市场很不完善。市场经济中,中介机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管理这种专业知识要求很高的市场中,专利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发挥应有职能。知识产权机构不仅可减少企业申请或注册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同时还可抓住侵权行为的要害,收集有利证据打击侵权。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缺乏,人员素质难以满足相应需求。
(5)市场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加上过去中国实行成果管理的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导致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甚至有时达到公开化。例如,有人就错误地认为“盗版”行为对中国的经济有利:“在中关村,凡有真的几乎就有假的,对畅销品来说,往往假的数十倍、百倍于真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很多时侯只能是无可奈何。
2.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不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比较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企业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制度为自己的技术开发和企业发展服务的还不多,更别说一些中小企业了。北京大学的一次调查表明,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有5.9%的企业“无机构也无人负责”,“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的仅占21.6%.其它地区及传统企业的情况就更严重了。②专利的申请量少,质量不高。据调查,中国有70%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95%以上小型企业没有专利申请。199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在专利部类中,国外来华申请发明专利已有五个部类,超过半数,而我国为数不多的专利申请中,技术含量和水平远不及外国专利,更谈不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有意识地建立专利网和专利壁垒来保护这些成果。“863”计划仅20%的成果申请了专利,多数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公布于众,有些成果是国外还没有的,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为没有申请专利而拱手让人了,申请的专利和论文的比例大致是1:80.③知识产权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护层面,还没进入资本化运作。例如,我国的上市公司年报摘要的报表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具体构成的公司从1995年~1998年在逐年增加,但1999年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比例突然下降。1999年我国共有上市公司424家,披露无形资产的仅有173家,而披露的无形资产构成主体是知识产权。发现不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贡献要小于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同时市场对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无形资产的定价要高于未披露的公司。这说明我国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对吸引投资的巨大作用。
2.3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战略规划
国内除了像海尔、北大方正等极少数企业对知识产权有比较系统规范的管理外,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更谈不上从战略上进行规划,企业关注的仍是有形资产的管理。1996年5月,中国专利局对7省市的调查发现,每个大中型企业每年科研成果超过百项,但申请专利的却寥寥无几。北京大学刘剑文博士组织的调查表明,北京市仅有21.6%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制定”或“正在考虑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大部分企业都处于未制定的状态。没有专利战略,就不能保证科研开发的各个环节,包括选项、立项、专利申请规模、专利保护及其策略和产业化顺利进行。许多企业不知道对专利的利用,很少进行专利文献检索,造成低水平重复研究。由于缺乏战略高度的规划,许多企业成果只申请了中国专利而造成技术流失,专利申请后利用率很低,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低。此外,还很容易导致陷入专利“陷井”与“雷区”,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权,不仅要支付高额赔偿,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深圳市某厂的产品属荷兰菲利浦公司在中国获权的专利保护范围,被诉侵权,不但自行销毁了模具和侵权产品,还要支付巨额赔款。
2.4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需要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然而,调查表明,我国企业目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大多是通过聘请律师帮助解决,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专业机构的设置和利用以及配置专业人员,没有设置专业人员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研究及开发,同样也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对知识产权管理加以指导。例如,北京大学的调查表明,在企业与雇员是否签订保密协议的问题上,有7.8%的企业“无任何保密规定”,29.4%的企业“仅在企业内部规章中规定,无专门协议”。许多企业商标档案的管理与企业的其他档案进行合并管理,而没有专门的商标档案制度和对商标的申请、印制、保管及续展进行规定。
2.5 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的人才
1999年,我国拥有专利工作者约一万余人,平均每13万人中才有一名懂专利的人员。国内很少有企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均当作法律事务处理,缺少能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业务紧密结合的专业人才,导致许多专利申请后无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分离,企业仅仅是生产基地,科研开发主要由大学、研究所承担,由国家进行计划分配,导致企业研发能力薄弱,而大部分科研成果累积在高校、研究所,不能产业化、商品化;同时,也缺少精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和专利许可业务的专门人才把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系起来。
3 原因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落后固然有其的原因,如我国实行市场化的时间短,的精力大部分集中于体制改革和建立企业制度,无法顾及知识产权管理等。但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来自全世界企业的激烈竞争,我们不能仅拿这些作为借口,必须分析产生这些的深层次根源,才能做出正确的对策。前述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多而且复杂,有些问题恰恰又是其它问题存在的原因,综合起来可分为企业行为体现出的问题和制度缺陷导致的问题。
3.1 企业行为方面体现出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企业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即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行为方式及结果。例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少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等。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管理受到极大重视,视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为什么我国的企业却不大重视呢?原因之一是过去体制的惯性。我国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成果管理体制,转向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时间较短,人们还受过去成果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从而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了解和认识,取得的成果往往不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而是以等方式处理。原因之二是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从无到有、从被动到主动的变迁,其动机是受行为变迁所带来的利益驱动。只有行为人分析到行为的结果能带来巨大的利益时,他才会采取行动,从而发生行为变迁。我们可把企业的行为变迁分为两种: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行为主体受巨大利益的诱导而产生的自发性行为变迁;强制性变迁是政府制定法律规章,强制企业发生行为改变。一方面,诱导行为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为这要受行为主体现有知识与经验、认识能力和能力等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削弱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取得的收益,导致企业缺少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又延长了企业行为的变迁过程。所以,要解决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政府制定适当的法律规定,强制企业的行为发生变迁,这样可大大缩短这一过程。原因之三是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匮乏,导致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供给不足。人才匮乏既是存在的问题,又是企业某些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脱节,大量科研人员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力量不足,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的形成来源不足;另一方面是我国实施市场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较短,通晓知识产权法律和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的人员很少,这导致企业可能还认识不到知识产权管理能带来的巨大收益,或者认识到了,但由于缺少相关的人员而不知如何着手采取行动。例如,我国很多企业认识到商标的巨大经济效应,只单纯花费巨资做广告,但由于商标的价值内涵及商标的许可运作知识缺乏,反而导致短期行为,产生不良后果。
3.2 制度方面导致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面的分析表明,制度缺陷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更深层次原因,其产生的影响更为深远。因为制度是决定人们相互关系的、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性规则,制度的缺陷会增大人们在知识产权活动中的交易费用,缺少激励人们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利益动因。没有法律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收益,人们不仅缺少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相反,还会因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不受处罚而产生仿造、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引起的。那么,造成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缺陷的原因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对制度的形成进行分析。制度不是天然就有的,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路径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后者是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在获利机会的诱导下利益各方长期博弈的结果,其变迁是缓慢的,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可由政府直接颁布法令实现。而且,如果诱致性创新是新制度安排的惟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因为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它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也是我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外部环境则主要是强制性变迁,依靠政府颁布的法令。然而我国政府过去阶段的任务重心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政府本身的机构改革有些滞后,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效率低下,执法不力降低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我国企业当前正面临着加入WTO带来的激烈国际市场竞争,依靠缓慢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不能适应当前需要,必须通过政府完善知识产权法令,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的强制性变迁。
4 政策建议及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要解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形成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行为变迁;加大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供给;同时,企业自身也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
4.1 政府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上要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政府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方面的新进展。从而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制定适应我国经济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执行规范,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制定严格的工作规范,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规范,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定,企业进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企业竞业禁止规定等。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知识产权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使得这方面的执法难度较大,而我国执法人员的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司法、执法部门应注意加强与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沟通,聘请他们担任专家咨询顾问并协助解决疑难案件。第三,政府可引导和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建设。在初期,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对中介市场加强管理和指导,并逐渐放开,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运作,促进知识产权中介市场的完善。第四,政府应加速我国专利信息的建设,尽早建立开通互联网络向公众提供专利说明书全文、法律状态查询。选择一些有条件的省市建立远程可视审查会晤系统,方便和加速专利审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识产权馆,提供知识产权自动检索、知识咨询,提供专题培训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4.2 企业应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
第一,企业领导要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研究,并与企业业务战略和技术创新工作紧密相结合。所谓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就是针对企业知识产权形成、保护、发展和价值运作而制定的长远的战略性规划。不仅要研究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要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技术开发战略和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紧密联系起来,创造更大利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第二,企业要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员,并受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这一部门的职能是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负责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文献“数据库”等。第三,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加强对员工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把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贯彻到企业各项工作中去;另一方面,企业还要学习和引进国外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提供指导。
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是解决机构臃肿、职责交叉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权责一致、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途径。城市政府在这次改革中,大力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转变职能和强化行政责任,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城市行政管理体制奠定良好基础。重庆市从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战略出发,将农业局、农办、农机局整合为农委,实现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管理。深圳市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城市管理的有益经验,在10个领域实现机构整合,政府工作部门由46个精简为31个;特别是整合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职责,以及卫生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成立市场监管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职责,执法监督整合优势初步显现。佛山市顺德区对党政机构进行全面重组,将41个党政部门大幅度地压缩为16个,实现机构和职能的有机组合。大部门制改革促进了城市政府职能转变,精干了机构和人员,发挥了城市管理的整体效应。
二、清理整顿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城市机构设置形式、政府管理方式和编制性质定位,是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针对目前队伍过多、多层多头执法、管理不规范、执法扰民等问题,各地城市政府认真清理整顿现有执法队伍,在城管、文化、资源环境、农业、交通等领域,合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明确执法主体和权责关系,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一些城市在实行大部门制后,将原主管部门下设的多支执法队伍进行整合重组,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执法力量得到集约,达到精简高效的目的。如重庆市涪陵区整合涉及城市管理领域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环保、工商等10个部门的执法职能和7支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大部分城市政府还结合文化体制改革,整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清理归并文化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形成执法合力。通过改革,城市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为促进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政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三、调整城区布局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城市辖区是城市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具有各自功能特点的独立行政单位。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区在城市整体布局和协调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为推进区域均衡发展,提高核心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合理配置地区经济社会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一些城市政府先后调整城区管理体制。北京市将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功能核心区分别合并为新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天津市将塘沽、汉沽、大港三区合并为滨海新区,上海市将南汇区并入浦东新区,改革不仅发挥了核心区的自身优势和辐射作用,优化了城市总体布局,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而且精简了政府机构和人员,整合了区域资源。一些城市还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市区关系,合理确定市与区的功能定位,在保持城市管理统一性的同时,向城区下放管理服务事权,充分发挥城区的功能优势,特别是以城市规划为龙头,统筹考虑、合理设置城市建设和管理机构,建立各具特色的市场监管体制,调动城市和辖区政府建设管理现代城市的两方面积极性。
[论文摘要]高等院校的规模不断扩大,给各高校的资产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合理有效使用和配置国有资产,增强国有资产产权意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以及资产运营的多元化管理,对做好高校资产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高校的大规模扩招,高校的国有资产规模迅速膨胀,资产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合理管好和用好这些资产是高等院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加强资产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及合理配置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全面加强和改进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已迫在眉睫。
1 高校资产管理现状和缺陷
高校资产的主要来源:一是上级财政部门调拨和办学收入;二是高校通过以原有资产或通过政府担保从金融机构贷款而得;三是国家每年投入了大量的科研经费,由此所形成的大量无形资产;四是利用高校自身的地理环境、人才资源和科研力量等创收形成的大量资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国有资产出现了多元化经营型管理模式,使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暴露的问题就日益突出。
1.1 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不健
全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重点加大了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力度,淡化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国资委只管理国有企业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由谁监管,没有明确的职能划分,高校的资产管理只归口于其主管部门的财务处,缺乏有力的监管体系。
1.2 高校存在严重的资产不足和资产浪费现象
由于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一方面资产的不足体现的越来越严重,一些理工实验设备无法满足学生的实验课程,教师的教学设备缺乏,生均图书数量、生均住宿面积等均达不到要求,各高校为了达到高校办学条件的评估工作的要求,往往是“物不够数来凑”,在账面上大做文章。另一方面存在着设备闲置等浪费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专用实验设备使用率不高,甚至长期闲置;二是在高校中普遍存在对设备的管理维护不到位,使用期短,损坏率高。
1.3 高校资产管理存在着多头管理的陈旧管理体制
即形成了设备部门管理用于实验、教学和科研的物资、仪器;后勤部门管理房地产、办公车辆;图书馆管理图书资料;产业处管理“三产”资产等多头管理局面。由于管理方法不统一,相对管理的责权划分不明确,缺乏强有力的指挥协调机构,使实际工作中职责不清,加大了管理成本,降低了资产的使用效益。
1.4 经营性资产运作缺乏规范性
高校在开展经营性活动中,把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过程中,很少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申报,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产权不清,经营活动无偿使用国有资产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利用教学科研设备进行创收活动,无偿占有国有资产。在校办产业中,尽管有的给学校上缴部分利润,但受个人利益的驱使,相对资产使用得不到应有的价值补偿,有的校办产业潜亏严重,实际上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的隐形流失。
1.5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各高校普遍存在着重视货币资金的管理,忽视实物资产的管理,重视购置和更新,忽视维护和管理,认为资产与办学无关,使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混乱,普遍存在家底不清,产权不明确,账物不符,账外资产大量存在等现象。
2 加强高校资产监管,建立科学的资产监管体制
针对目前高校资产管理现状,为适应高校发展的新形势,保证高校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加强高校资产监管,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资产监管体制,从根本上预防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第一,提高各级领导的资产管理观念,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由于受传统观念重钱轻物的影响,资产管理者的资产管理意识淡化,长期以来,各高校资产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管理人员学习提高的机会更是微乎其微,随着高校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更要求一支高素质、责任心强的管理队伍,才能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对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工作,保证高校资产管理有序进行。
第二,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机制。根据财政部出台的《全国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中央行政性资产的管理办法》《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共同制定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细则的要求,建立一整套完整的资产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从资产购置的审批、购买、保管、领用、使用维护直到资产的报废、变卖的管理办法以及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按期检查实施情况,做到归口管理,各司其责。
第三,从内部挖掘潜力,使国有资产物尽其用。各高校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核实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摸清家底,做到账实相符,合理调剂闲置资产,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对部分设备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将收取的款项纳入学校综合预算,以弥补教育事业经费不足。明确资产处置权限,对资产处置实行分级监管,各职能部门分别把关,对有偿调出或变卖的资产由专家组评估,以合理的价格作价处理,所得收入纳入学校统一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加强高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变化,高校的校办产业已迅速发展,面对长期以来产权不清,职责不明确,“投入多,回报少”等一系列问题,各高校产业首先要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各高校产业应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实行有偿使用。一是作为投资的方式进行固定资产的投入,按投资比例取得收益。二是作为租赁形式,学校应收取资产的应有价值的使用费,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加强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知识产权是高校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各高校对此重视程度不够,应加大对知识产权等一系列无形资产的管理,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研发和转化。
总之,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高校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保证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如何实现科学的规范化的资产管理在高校管理工作中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参考文献
1、强化科技政策引导,巩固科技创新良好局面
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省试点工作、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分解落实技术创新工程2012年度目标任务。按照省市科技进步条例,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区财政科技投入占区财政支出的4%。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产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产品开发力度。积极按照最新的信息服务业产业扶持政策,落实软件、信息服务等扶持政策。积极筹备召开全区科技创新大会,组织对区科技进步奖、知识产权奖、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进行评选。
2、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积极推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和指导企业加快研发中心建设,并鼓励和指导现有研发中心的提升改造,市级向省级提升;积极鼓励优势企业兴建企业研究院,重点做好海兴集团企业研究院的建设。继续巩固孵化器的建设成效,加快孵化资源的优化调整,积极推进雏鹰计划,培育特、专、精小巨人企业。以信息服务业为重点,加强政策倾斜,加快贝付科技、咸亨物联、星纬物联等企业的产业化进程。继续发挥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在创新团队建设中的支柱性作用,加强丰强土建研究院、中科院射频识别技术中心等科研机构的创新团队建设,加快创新产品的产业化。继续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重点关注中科院存储项目创新团队的落地。
3、落实民生科技行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民生科技行动是提升社会管理创新和保障民生需求的重要手段。在保持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民生科技行动,加快创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进度。以智慧城区建设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应急管理网络。组织实施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积极推广节水器具、节能设备的应用,建设节水型、节能型社区、节能楼宇等。结合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的实施,按照省科技厅的要求,建设一批健康卫生、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示范工程、示范基地。加强对民生科技的投入,加大对民生科技领域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对民生科技应用示范、用户工程、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力度。
4、落实科技金融创新行动,改良科技管理体制
国家科技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科技经费以科技金融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引导作用和边际使用成效,科技计划要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省科技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科技经费的管理创新,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创业投资引导、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后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加大风险池的投入,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放大科技贷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切实的融资服务。积极推进科技计划的创新,建立计划项目梯队体系。建立服务业数字化应用计划、总部经济信息化应用计划等类别,加强信息技术在商贸流通、文化传媒等方面的推广应用。整合省、市科技部门的一站式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资源,更好的为企业提供服务。
5、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深化试点区的建设
继续巩固市知识产权试点区的建设成果,加快知识产权工作。会同各部门做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各项工作,加快专利、软件产品、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应用。着力在区域特色产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健全知识产权制度,积极培育市级以上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进一步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实施和转化,鼓励企事业单位申请专利、尤其是国内外发明专利,深化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力争全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10%,积极推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并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
关键词:科技查新;知识产权;专利;新产品;决策服务
科技查新是指通过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等手段,运用综合分析和对比的方法,为评价科研立项、科研成果、专利等的新颖性提供文献依据的一种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查新是通过知识、信息和文献进行的一项智力活动,必然会涉及到有关著作权、专利权、版权等问题。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它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必须经过法律直接确认,并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因此,科技查新与知识产权相互联系,关系密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1科技查新的作用
科技查新工作的开展可以大大提高科研立项和科技成果的评价水平,避免许多低水平的重复劳动和鉴定评奖的失准现象,能够有力地促进课题立项和成果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过去的20年中,科技查新工作作为一项较深层次的情报咨询工作,对我国科研工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就我国科技查新工作发展的现状来看,由于科技管理体制和查新工作自身出现的一些问题,查新工作的作用正在减弱,一些问题日益凸显。在查新工作中,由于对新颖性的判断标准没有统一的界定,加上一些人为因素,使得具有查新报告的科研项目几乎100%是肯定性的查新结论,查新似乎成了科研工作“锦上添花”的工具。另外,项目管理者和项目审批者对查新报告本身不够重视,审批的时候不是以项目的查新点为标准,致使查新成为了一种形式,不能在立项和成果申报时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因此,如何定位现今科技查新工作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认清科技查新与知识产权的相关性,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科技查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关系
从科技查新工作的发展可以看出我国的科技查新工作是有关部门为了提高科研立项和成果鉴定与奖励的严肃性、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弥补专家评议的不足,通过相关政策的强制性规定,在原文献检索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其发展初期和中期,带有一些我国的特色。但我国的科技查新工作在本质上与国外的一些情报咨询与决策工作是相同的。只是在称谓、表现形式等方面有所不同,结合目前的科技发展水平看,我国的科技查新工作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以目前的形式存在和发展日。而相比我国行政管理干预下的科技查新工作,国外的情报咨询工作开展的更好,在避免重复和浪费的前提下,促进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本国的科技体制下大力进行知识技术创新,这是因为他们十分注重知识产权制度的战略研究和运用,有了很强的知识产权意识,即使没有管理部门的硬性规定,他们也会自觉地在立项或专利申请之前进行情报咨询。
知识产权战略应是一种以权利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整体战略,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而且更多的是与国家科技政策、产业政策、文化政策、教育政策等相关的公共政策选择问题。从国际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看,许多发达国家在不断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其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均制订了本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以推动知识产权的改革。我国也已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但是和知识产权强国比起来,我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还很不完善,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适合我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需要科技查新
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可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加快行业整体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虽然我国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产权大国,但不是知识产权强国,远远落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这种条件下,仅仅依靠知识产权制度自身的约束力使科研机构或企业在创新活动中自觉进行情报咨询,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在我国特有的环境下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仓新,科技查新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有助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科研立项时,为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完成后的学术价值、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客观、真实的反映,需要进行科技查新;科技成果在申报发明奖励、科技进步奖励,或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检测和评估等工作中,为鉴定其新颖性,也需要进行科技查新。通过科技查新检索,可以判断计划开发项目的技术或产品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可行性。如果计划开发的项目具备新颖性,则开发成功后可申请获取专利保护。
科技成果从立项申请到鉴定、评奖,整个过程中都贯穿着知识产权活动。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科技查新机构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发展的引导、保障和激励作用,为企事业单位及管理部门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利用专利实现公开保护,从根本上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持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
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应重视专利和新产品开发论证查新
知识产权中专利的审查同样需要审查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如果不进行查新,不选择成果权利保护方式,所取得的成果必然会产生成果署名权问题、专利申请权属问题、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成果权属等问题。科技查新和知识产权两者新颖性的判断标准是相同的,而且专利文献是知识产权中具有法律规范意义的文件,充分体现了专利制度的法律保护和公开功能。世界上每年的发明成果90%以上都能在专利文献中查到,通过查新检索,可以缩短科研时间60%,节省开发和研究费用40%。企业在开发新产品前,不仅要进行市场调研,更要进行专利检索查新。通过查新,不仅能了解有关的技术发展状况,有效利用已有的知识、信息和技术,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而且能_『解竞争对手的技术情况,使企业充分结合自身实际,重新选择适宜的创新方向,降低成本,实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专利申请量逐年递增。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06年问,三种类型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七年的平均增长率均超过20%。随着专利申请量的增加,人们也开始关注查新机构的专利查新业务,这给专利查新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专利查新的法律性、严谨性也为科技查新的发展提供了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