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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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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方案

第1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摸清家底,本次“普查工作”目标是全面普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通过“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地点、生态环境、维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及时制定维护规划,认定和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组织领导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区长助理、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同志为副组长的上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推进我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名单见附件1

三、普查原则

(一)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原则

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人群。普查力求涵盖所在区域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激进民间文化载体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部类别。对已调查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范围要兼顾城镇和乡村。要进行认真的复查、核对和认定,注重了解其现状;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力求抓住民间文化现象中的主要内容、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去粗取精,选出在区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进行重点深入调查;要依照激进民间文化原本的生态状况去调查和采录。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真实地、不加修饰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效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资料。对于虽不宜公开,但仍然具有研究价值的民族和民间激进文化,也应进行收集和整理。

(二)濒危项目、濒危艺人优先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人正在消亡。峡窝镇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树立“抢救优先”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通过人来进行传承。由于各种原因。对于那些已经掌握的高龄和病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要优先安排调查采访和抢救搜集,以免呈现“人亡艺绝”状况。

(三)以普查技艺为主。

同时注意相关实物的收集。普查过程要重点围绕传承人的各项技艺(手工、扮演、叙述)展开对项目生态环境、民风民俗等的调查和记录。

(四)用文字(图表)摄影、摄像等综合记录原则

还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普查过程不只需要文字记录。如摄影、摄像等,注重视觉和听觉形象的配置(文字、照片、视图、实物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可视地、动态地、立体地、原真性地保存,如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生存原貌,为下一步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项目整理和数据库建设奠定基础。

四、普查内容

凡我区范围内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于普查内容。具体包括:

(一)语言文字(包括方言)

(二)民间文学(口头文学)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行话、暗话等。

(三)民间美术:如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

(四)民间音乐:如民间歌曲、器乐曲、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局部民间祭祀仪式音乐、佛教音乐等。

(五)民间舞蹈:如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

(六)戏曲:如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民间小戏剧种、巫傩及祭祀仪式性的戏曲剧种、傀儡戏曲剧种等。

(七)曲艺:如说书(徒口讲说、说唱相间、韵诵表演)唱曲(板腔体、曲牌体、板牌混合体)谐谑(相声类、快板类、谐戏类)等。

(八)民间杂技:如杂技、魔术、马戏、乔装戏、滑稽等。

(九)民间手工技艺:如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制扎制、髹漆、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十)生产商贸习俗:如农业生产、林业生产、渔业生产、狩猎、饲养和畜牧业生产、商贸、副业等习俗。

(十一)消费习俗:如服饰习俗、饮食习俗与禁忌、居住习俗与信仰、交通习俗。

(十二)人生礼仪:如妊娠习俗、分娩习俗、诞生和命名习俗、满月礼、百日礼和周岁礼、成年礼、婚礼、离婚习俗、寿诞礼、葬礼习俗禁忌等。

(十三)岁时节令:如节气与习俗、汉族节日、少数民族节日、激进节日习俗等。

(十四)民间信仰:如原始信仰、俗神信仰、庙会、祖先信仰、生殖信仰、商业信仰、精灵信仰等。

(十五)民间知识:如医药卫生知识(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等)物候天象知识、灾害知识、数理知识、丈量、纪事、营造建筑等知识。

(十六)游艺、激进体育与竞技:室内游戏、庭院游戏、智能游戏、助兴游戏、博弈游戏、赛力竞技、技巧竞赛、杂耍(艺)竞技等。

五、方法方法

由镇、街道办事处组织村、社区查报线索和学校组织学生查报线索的方式,本次普查采取“自下而上查报线索、自上而下指导采录、上下联动实施普查”方式进行。区、镇和街道办事处联动进行采集,联动普点项目。具体实施方法分为三个阶段:

(一)普查准备阶段

包括任务、普查(城区或村落)确定、人员配备、工作方法、调查方法、目标、时间等。同时应拟订普查提纲、制作登记表格、绘制普查地图(可以用地图出版社印制的学生空白底图)等。制定普查计划。普查计划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普查人员的培训。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普查工作”专业性强。根据普查任务和个人专长,对参加普查的人员作出合理分工,做到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向全区居民(包括中小学生)发放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议书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表》见附件2鼓励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全区的普查工作”努力发现更多线索。

(二)实地调查阶段

摸清线索。对本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面调查。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户,不漏种类”理清外地现存项目的名称、分布区域、主要传承人等情况,填写《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表》

做好登记。要根据预先估算的项目价值大小、濒危状况、活动规律等情况,实地调查。区分轻重缓急,依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制定调查工作具体方案,明确完成调查的时间、力量的组成与负责人、需要提供的资料等。参与普查的人员一律要填写登记表格,并撰写普查日记。每进行一村(或社区)要在普查地图上作出标记。采集到口头文学、民间艺术品、民俗实物、摄影摄像、仪式的素描,除了原件原物外,还要依照要求填写《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表》登记的项目,除了文本、实物的名称、内容简介、类别等外,还应包括讲述者、传承者、提供者、收藏者及年龄、性别,居住地的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名等。严禁不经过凭空假造假材料的做法。完全查清项目的来源与发展、主要的传承谱系和传承人、流行分布的区域、主要价值等的基础上,填写该项目的登记表。

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调查方法,普查中。解一般情况后,可重点走访,抽样调查,也可以以小型调查会形式进行。普查时,除搜集现有的书面简介资料和听取行政负责人的简略介绍外,主要是选择那些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气和独创性的人(如故事家、歌手、民间艺人等)进行面对面采访、问答、扮演、展示。如条件允许,也可有限度地再现实际讲述、演唱、仪式时的环境,让她轻松自如地讲述或演唱(口头文学)扮演展示(民间舞蹈、戏曲、仪式、巫傩等)还要抓住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歌节等)不失时机地进行现场采访。

包括讲述文本和展演现场外,除在口头上搜集记录“活态”各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还要注意搜寻民间传抄的过去或现在仍在流传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皮影脚本、经书、图画册页等手抄本。

(三)普查总结阶段

对各项要求作出分析和统计,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并撰写调查演讲。调查演讲应依照普查计划和调查提纲逐一叙述。各项调查均需写出书面报告,对普查效果与调查完善水平作出评估。普查中采录的民间作品、搜集的民俗实物和民艺作品、调查采访时随机填写的表格、绘制的普查地图、摄制的照片与录音录像,均应登记造册,标明普查人员名单、普查时间、普查地区等。

通过研究和整理,普查工作基本结束后。要形成以下效果:

内容包括普查工作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种类、分布状况、价值、传承人名录、维护初步方案等。调查演讲。

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分布图。

要逐项登记,收集的实物标本。对于收集的实物标本。专人管理,并根据需要上送。

即照片、录音、录像等,形象化的记录资料。对一些民间手工技艺的工具和产品实物,还要进行图例说明。

以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装订成册。

五、时间布置

普查时间安排如下:根据文化部、省文化厅、市文化局相关布置及我区实际。

对“普查工作”进行安排安排,全区发动(年4月20日-4月25日)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建立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机构,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队伍,落实相关经费,着手有关准备工作。

全面启动和完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相关单位碰头会,实施普查(年4月27日-6月30日)区在先行培训的基础上。通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和指导镇、街道办事处“普查工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工作滞后和进程缓慢的单位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每周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普查进度表。凡是普查后演讲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镇、街道办事处,要上报有主要领导签订的书面演讲。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级汇集“普查工作”效果,总结验收(年7月1日-7月30日)普查工作”基本完成后。对普查到线索进行分类筛选,指导各镇、办填写相关表格。要统一对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录音录像,形成完整的项目资料,认真撰写调查演讲,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并依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上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

撰写我区“普查工作”总结,迎接市文化局验收(年7月30日—12月30日)完成普查、汇总的基础上。其内容包括“普查工作”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价值、现状等;将我区维护项目清单,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目录、重点抢救项目名单、分期维护项目名单、维护工作计划、方案等装订成册,迎接市文化局验收。

六、具体要求

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普查线索。峡窝镇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要大力宣传开展“普查工作”重要意义和相关知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将“普查工作”作为今年上半年文化工作的重点,严格依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任务。

以镇办为基本实施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落实。普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镇办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并以社区、村为基本单位成立若干个普查小组,以文化站干部、老艺人、退休老师、大学生村官等为骨干确定一批普查员,组成专兼职结合的普查员队伍。

要及时请示演讲。对涉及面较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加强对“普查工作”指导和协调。普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和矛盾。需要组织更大范围的普查工作”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协调。

第2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方案范文

关键词:楚调唐音歌吟;职业院校;传承模式;发展

作者简介:江S(1973-),女,江西南昌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与保护。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14-0093-04

“楚调唐音”歌吟是中国传统古典诗歌创作和吟诵的方法,具有抑扬顿挫的节奏和古雅而优美的旋律,是我国众多传统吟诵地域流派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特有的音乐形态、古雅的韵味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性。《“楚调唐音”歌吟》继2010年列入江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后,2015年7月“楚调唐音”歌吟受邀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第三届中华吟诵周活动。吟诵作为中华文化的宝贵遗产,在经过了千年的文化沉淀之后仍旧散发出沉香,不仅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而且具有不可替代的文化价值。

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传统文化未曾断裂的古国,古埃及、巴比伦、希腊、印度、罗马等国在历史漫长的岁月中,传统文化都断裂过,被其他文化冲击,甚至是取代,但中华文化(特别是语言与文字)一脉相承,薪火相传。“楚调唐音”歌吟,是传统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所以,对它的深入研究,对进一步传承和保护中华传统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希望通过研究,让更多的人对传统的诗歌吟诵有着更直观、更感性的认识与了解。中国历史文化丰富,古诗词吟诵文化源远流长。“楚调唐音“歌吟作为中国传统诗歌吟诵众多流派中独秀的一枝。其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当下传承人普遍年龄大,传承链条后继乏人。如何让这一优秀的口传文化得以传承发展,不仅是广大吟诵学者的迫切要求,也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地域文化保护中的的一个攻坚课题。因此,提出运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现代教育手段,系统和科学地进行“楚调唐音”歌吟的传承、保护、研究与推广工作,具有深远意义。

一、当下“楚调唐音”歌吟教育传承探索中引发的思考

歌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自先秦以来,流传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这一活态的汉语诗文,是中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楚调唐音“歌吟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歌吟艺术中的“活化石”,其特征主要表现为社会性、多元性、非物质性、地域性、传承性、和活态性等。目前“楚调唐音”歌吟已被列入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无疑是令人欢欣鼓舞的,但当下突显出的最为脆弱也最令人堪忧的问题是,如何让活态的歌吟艺术有一个稳定和持续的传承环境;如何让这蕴涵了我们优秀的民族文化基因、有着悠久传统历史文化特色的宝贵财富得以延续并绽放新的光芒。笔者看来,挽救这一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依托现代教育体系传承将是最为有效的一个传承模式。

(一)现代教育对歌吟传承的促进作用

当今的现代教育体系,已经形成了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学校教育为主,民间力量参与、社会教育为辅的多维教育体系。现代教育与歌吟传承两者之间,是可以互相协作与共赢发展的,现代教育对歌吟传承及保护,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教育的过程就是一个继承的过程,歌吟的传承只有通过学习者原汁原味的传承才能让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有序绵延。通过现代教育进行歌吟传承,可打造多样性的民族文化,提高文化的知名度,增强民族意识,促进国民文化品位、人文素养、审美情趣的跃升,同时为传承后辈人才的有序发展提供保障[1]。歌吟传承和现代教育的有机融合,既拓展了现代教育的新空间,又可丰富现代教育的新内涵,亦即传播人类的精神文明。

(二)现代教育在歌吟传承中需注意的问题

在现代教育和歌吟传承两者相结合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歌吟传承的地域性问题。歌吟的传承和保护不能脱离地域而存在,只有因地制宜地结合本土地域的特色与优势来开展传承和保护工作,才能更好地夯实教育传承的基础。

第二,歌吟传承的原本性问题。歌吟艺术,是古老中华文化和千年吟诵传统的活态继承。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先辈们传承下来的丰厚遗产,是历史的结晶,它并不仅仅是博物馆里的陈列品,而是有着鲜活的生命的承续。正如张岱年教授在《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一文中所说“要成为文化的基本精神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具有广泛的影响,为大多数人民所接受领会,对于广大人民具有熏陶作用。二是具有激励进步、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只有具备了这两方面表现的,才可以称之为文化的基本精神。”[2]对传统文化研究对象而言,现代教育在担当传承、保护和研究的推手角色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就是合理地开展传承教育形式,保持文化的原生态,完成教育培养目标,将研究保护对象的干扰与损害降到最低。只有这样才能在忠实反映和传承文化遗产原貌的基础上,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最终实现现代教育与歌吟传承两者的共同进步和发展。

第三,歌吟传承的教育组织问题。自古以来,歌吟主要是通过旧有师徒制模式下的口耳相传、口传心授来进行文化及知识传承,呈现为单一、老化的教学方式。随着历史的发展、时代的变革,这种传承范围狭小、受众有限、体系僵化的教授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教育体系下的教育传承。当下所面临的后继乏人、缺乏保护手段、没有专业研究团队等现实问题依然无法从根本上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绝学”窘境,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适时建立系统而科学的教育传承体系是当务之急。

为确保“楚调唐音”歌吟原生态的传承,应建立起一种传统文化教育培养的模式。教学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活动,具有强烈的计划性与目的性。通过教师有意识地把民族文化引进课堂,从教学入手让学生领悟民族文化的精髓。教育环节中构建教学师资团队问题也是确保“楚调唐音”歌吟传承的关键问题。师资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教育的最终成果,构建合理的师资队伍,形成由歌吟传承人及其弟子、从事该项目保护与研究工作者相结合的梯次教学队伍,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教育与传承、保护,教育与研究工作相脱节的现象。此外,充分利用先进的教学设施和成熟的教学环境,策划教学、确保培养方案的制定,实施教学计划、列入课堂教学。以课程与教材的建设为载体,保证教学质量。教材的编制非常重要,建立由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共同承担编写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教材,且教材的内容必须涵盖传承、保护和研究、推广各个层面[3]。

(三)构建多维的歌吟传承教育系统

“楚调唐音”歌吟教育传承不能仅依靠一个人或一个机构独立进行,地方政府要发挥作用,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所需的合适土壤,进行方向引导,积极协调,促成“楚调唐音”歌吟传承人和地方职业高等院校建立有效合作,使具有专业教育机制并能提供相应教学手段的地方职业高等院校作为歌吟传承教育的基地。有了政府的引领和地方职业高等院校的支持,“楚调唐音”歌吟传承人只需专注于如何教的问题,进而使地方政府、地方职业高等院校和“楚调唐音”歌吟传承人各自发挥优势,形成歌吟教育教学在实践中提高、通过实践来检验歌吟教育教学成果的良性循环,搭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教育中的多维教育模式,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研究。

文化遗产只有通过现代教育这种教育手段,才能实现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为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奠定扎实的基础,达成文化遗产保护和发扬的目标,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复兴。

二、“楚调唐音”歌吟传承发展的路径与方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文化物种,传承研究不仅是重要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与现实紧密相连的实践问题。笔者希望通过以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楚调唐音”歌吟作为一种优质教育资源融入职业院校教育教学中,探索出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新路径。为优秀传统文化借助职业院校这一学校平台实现保护和传承,提供系统和规范的操作模式。

(一)学校教育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佳途径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但制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根本障碍在于“人”[4],因此,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就是要培养好所需人才。作为一种口耳相传、口传心授的无形活态文化,其存在与延续的关键是后续者“人”的培养。人的保护意识以及传承能力都将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实效性。地方职业院校不仅是人才聚集之地,而且是人才的培养之地。通过大学的育人功能,实现教育目的,充分提升传承后继者们的保护意识与传承能力。

高校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基地,肩负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的历史使命。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蕴含着丰富的教育价值,因此,将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楚调唐音”歌吟作为一种优质教育资源融入地方职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的各个主要环节中,通过高校的教育功能充分促进“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又可让“非遗”自身蕴含的特征与价值吻合大学教育功能的充分释放,使二者合目的地协调发展,最终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教育新路径[5]。

(二)现代班级教学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教育新路径

教学是面向全体学生的一个有目的、有计划的行为,教师借助通过学习本民族文化的方式,来实现培养学生民族情感、提高审美能力、唤醒民族主体意识,达到培养学生民族精神的目的。教师通过教学设计有意识地把民族文化引入课堂,在教学中,让学生领悟到民族文化的精髓,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情操。把民族精神的培育融入校园文化活动之中,促进文化传承质量的提升,在帮助学生树立民族自信心的同时还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现代班级教学制打破了自古以来,歌吟主要通过师徒制模式下的口耳相传、口传心授来进行文化及知识传承的单一教学方式。随着历史的发展、时代的变革,这种传承范围狭小、体系僵化的传统传授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教育体系下的教育传承。笔者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楚调唐音”歌吟的传承研究中选取了地方职业院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文学院作为实践研究基地,具有可操作的实践意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是以培养教师为目的职业师范类高等学校,把活态的汉语诗文“楚调唐音”歌吟引入教育教学中,打破传统的一脉相传的传承模式,让这一中国传统优秀文化,随着一批批职业师范类学生的学习与成长,成为生生不息的后继者不断地走向广袤的社会天地,薪火相传。

(三)“楚调唐音”歌吟纳入教育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法

把“楚调唐音”歌吟作为一个特色课程纳入地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中。针对学生群体构成的不同开设相对应的教学课程。注重体现学科的专业性和地方特色。

1.教育师资团队的构成。要培养社会需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需人才,提高师资水平是解决民族文化传承的源头问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教学的过程中,师资队伍的优劣将直接关乎教育教学的成果。“楚调唐音”歌吟由于其研究的多学科交叉性的特点,其师资团队构成由多学科的专业人才组成,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果。聘请“楚调唐音”歌吟的当代传承人及其弟子担任兼职教师,同时扩充高校专任师资队伍。加强专任师资培训,形成专职与兼职、专任与兼任相结合的教育师资队伍。

2.课程体系的建设。教学活动需要借助课程平台才能展开,否则就没有保障。因此,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目标,就必须大力开发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属课程体系。建构专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群,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楚调唐音”歌吟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中,将其设置为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专业通识课、专业实践课等课程类型,以丰富的课程类型来保障教学的稳步开展。

3.开展教学研究,推动教学工作。科研是教学的基础和保障,其成效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因此,要找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研与教学的结合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中存在的专业问题和现实问题寻找科研选题,在选题的设置上充分考虑科研和教学的联系,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鼓励参与“楚调唐音”歌吟教学的教师争取校级、省级教改立项并以此推动教学改革。

4.以课程教材建设为载体,保证教学质量。编撰教材,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传承人,以及地方语言习惯、地域特点等有利因素积极组织编撰教材。通过一本书、一盒光盘,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使用口传心授的特点,采用文字、录音等方式辅助教学,构建有针对性、实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材体系。便利学习者了解、掌握“楚调唐音’歌吟。

5.教学的组织形式。根据教学目的,制定培养方案,进入教学计划,列入课堂教学。将旧有“非遗”传承教学中的的师徒制改为现代班级教学制,由传统的口传心授方式转变为有固定教材的现代教学方式。使“楚调唐音”歌吟这一昔日的“小众文化”通过高校现代班级教学方式成为受众广泛的“大众文化”。

6.创新教学评价方式,引导教学效果。建立学习型效果评价方式,创新评价内容,含班级教学秩序,班级学习风气,班级学习效果;其次,创新评价方式,采用考试评价和心理评价两种。考试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对“楚调唐音”歌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注重测试学生的能力程度,心理评价则反映学生对“楚调唐音”歌吟学习的喜爱认同程度和参与程度。

三、教育传承研究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教育的结合,目前仍仅局限在所谓的特色课程中,明显缺乏持久力。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教育结合的其他研究中,都是急需要破除的瓶颈。只有教育的指导部门做好顶层设计,进行系统规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项目纳入到教育主干课程之列,才能够切实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的传承、推广,更好的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吟诵,流传至今已经历了悠悠千年的历史,然而从上个世纪至今,由于受西方文化的冲击和历史的种种原因,其状况已岌岌可危。现今在我国高校的中国古代文学教师中,自身会吟诵歌吟的已极少,更不用说向学生们传授了,“楚调唐音”歌吟也不例外,如果仅凭传人及其弟子进行教学其传承范围仍是非常有限的。只有年青一代的教育工作者转变思想观念,认可、接受、掌握它,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来激励自己,才能真正投身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推广事业当中。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一种认同文化。

参考文献:

[1][3]江S.职业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刍议[J].职教论坛,2014(17):53-56.

[2]张岱年.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J].齐鲁学刊,2003(5):5-8.

第3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方案范文

关键词:无锡;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训教学;艺术设计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5.081

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伟大的人类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遗产是人类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生动展示,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体现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民族的瑰宝,随着时代的迁延,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现存的文化记忆,更应加以珍视。人类社会需要全面、可持续的发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在21世纪的现代化进程中,留下记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

1无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现状

无锡的传统工艺美术历史悠久,惠山泥人、锡绣、玉雕、竹刻等曾以其精湛的技艺而红遍大江南北。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和多元文化的融入,以及生活和生产方式的转变,这些传统行业正面临着破产的尴尬局面。传统技艺的传承和产业可持续发展为何困难重重,我们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1)传统的手工艺品形式陈旧,缺乏创新,产值低下,导致市场逐渐萎缩;(2)现有的非遗项目没有形成相应的品牌效应,可持续性不强;(3)无锡还没有针对非遗项目真正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个体教育青黄不接,由于许多年轻人在现代物质文化面前对民族传统文化失去兴趣,掌握传统技艺的非遗老艺人们找不到学徒,许多独特的技艺传承后继无人,面临失传的危险;(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跟不上,范围不广,影响不深。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方案空白,行业评价标准缺失。

如何打破传统技艺传承与传统工艺产业发展的瓶颈,真正在全社会形成重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和氛围,合理利用和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引入高职院校,设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传承的相关课程和专业,运用现代技术来发展传统技艺,探索一条大师传承与院校教学相融合的实训教学模式,进行规模化的技艺传承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2非遗传承和实训教学相融合的实证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尤其是遗产所在地的教育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传承方式。随着重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热潮在我国的兴起,众多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教育方面迈出了可喜步伐。2014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非遗传承和创新中心被命名为“江苏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把传统美术、民间技艺引入高职教育,让学校成为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发扬、创造的主体,成为文化遗产的研习基地,推进艺术设计人才培养与传统文化的对接。

2.1建立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实训课程体系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搜寻现代艺术设计的灵感和素材,同时,让现代艺术设计传承发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培养设计人才的无锡商院艺术设计学院,在进行各专业课程设置的时候,依据地方文化特色来打造专业特色,结合专业教学特点,有针对性将非遗项目融入实训教学过程,我们在装饰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服装设计等多个专业都开设了非遗专项实训课程及衍生课程。古老的工艺技能,如果透过好的设计,市场的推广,在当代社会一定能够创造新的市场。

2.2采取有针对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实训教学体系

学校邀请本地区不同类型的民间传承者到学校来授课,每隔一个学期就更换一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实训教学方式。如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我们着重邀请“惠山泥人”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来校进行现场示范讲解;而服装设计专业我们则邀请锡绣名家、扎染高手给学生们传授技艺绝活。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在艺术设计学院的各个专业都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设计》,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和接受中国传统的工艺和文化,激发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兴趣,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实训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从而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2.3多样化现代化的实训教学手段

充分利用无锡当地文化优势,通过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工艺大师到学校授课,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设计活动等,让无锡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走进校园,充分发挥学校平台优势,优化整合教学资源,把高校艺术设计实训教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吴文化精髓融入到现代艺术设计中,打造专业特色,培养社会需要的有技能、懂工艺、会创意的专业人才。

2.3.1“一课双聘”,开启实训教学新模式

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大多是无锡本地人,他们在语言上和我们的学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学院特别指定了相应的专职教师与非遗传承者、工艺大师们共同来负责实施实践教学项目,为学生们的学习提供保障,从而解决了教学内容的组织与教学方法实施等一系列问题。我们打破传统的教学方式,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对传统工艺美术来进行辅助教学。采用PPT课件和视频来更加直观地展现古老的工艺美术文化。这些多媒体手段图文并茂,将传统工艺和文化淋漓尽致地立体呈现。

2.3.2“示范辅导”,沿袭传统学徒制的精华

技艺的传授不能单单靠讲授,还应由老师示范操作,学生通过“看老师做”、“听老师讲”、“学老师做”这样一个过程,全面研习老师的技艺,充分遵循工艺美术的特征。在实训过程中,我们邀请非遗传承人、工艺大师给学生现场示范,包括从材料的购买、草图的绘制、色彩的调配以及动手制作的技巧和成品的展示等等,都给学生详细地讲解演示,指导学生亲手创作。传统的学徒制教学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动手实践的能力,也有利于学生更加牢固地掌握设计知识,熟悉创造的过程,提升创作的水平。

2.3.3“以赛促学”,创新实训教学改革,提升校园文化建设

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的设计竞赛,结合竞赛项目制定实训内容,通过举行主题设计活动以及实训课程作业汇报展、毕业设计展等,把传统文化融入现代设计创作及教学过程中,用另一种方式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创新实训教学改革。透过竞赛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倡导团队合作的精神,锻炼实践操作的能力,切实提高专业素养。透过汇报展览,用最直观的方式反映实训教学效果,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通过学生群体把这种教学影响力传播到全校范围,树立良好的学风,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开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新思路。

3结语

地大物博的中国,有着丰富的各类资源,早就发展出了精湛的传统工艺技术,保护和利用好中国的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民族精神的凝聚和延续,为当代文化的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将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技艺引入到课堂,一方面能够使实训教学更加彰显地方特色;另一方面也是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工作真正地落到实处,取得职业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成效,有助于高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34.

[2]甘志雄.大师传承与院校教学相融合的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C].中国职协2014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获奖论文集(上册),2014.

第4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方案范文

关键词 传统体育 游艺 杂技 非物质文化遗产 思考

中图分类号:G807.0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从2006年至今,国务院先后公布了4 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共收录十类非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是其中第六类。“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研究、保护工作的开展,对全面促进非遗保护和体育文化事业的传承、发展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的矛盾与解决。

1原真保护与商业开发的矛盾与解决

原真性保护是指在非遗的保护利用中应保持一种真实、自然的状态,而不应被过度的开发、过分雅化,应保持其原始的风俗及文化内涵。这也是保护“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首要原则。

当前“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传承与保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地方开始想通过商业旅游开发来充分挖掘其经济价值,使此类非遗被更为广泛的认识,使其得以延续和存在。商业旅游开发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传承和保护了此类非遗的存在。但这种商业模式是否适合全部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非遗也是值得商榷的,泛滥的商业化只会使其文化内涵及自身特质淹没在浓重的商业气息里,肆意开发而不注重原真性保护会丢失很多非物质层面的东西,这样就背离了我们保护传承的初衷。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商业开发中成功的例子,如:吴桥杂技,在地方政府的扶持下,抓住非遗保护的机遇进行商业性开发。近些年,吴桥杂技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已经形成了自己成熟的培训体系,并一直在努力地提升吴桥杂技的品牌影响力。

所以,原真性保护与商业开发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进行科学合理的商业开发是调和这一矛盾的关键,结合当地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在保护其原真性的前提下,适当的商业开发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这一类非遗的传承保护。

2传统保护与项目创新的矛盾与解决

传统保护就是在对某一具体事项进行保护时,必须连同与它世代相传的精神文化、制度风俗、艺术内容一起加以保护。让非遗尽可能多地保存传统的东西,这是多数人所能理解支持的,传统一直被看做是非遗的生命之源。

在调和传统保护与项目创新的矛盾过程中,可以引入“最少干预原则”,即:“缺失部分的修补必须与整体保持和谐, 但同时也必须区别于原作, 以使修复不致歪曲其原有的艺术特征和历史价值。”强调:“不许进行任何添加,除非它们不至于贬低该建筑物的有关部分、传统布局以及它的构图平衡和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应以保持原址原貌为首要的原则,在传统项目失去传承活力或者无法继续传承的情况下,必须做一定的项目创新,这样才能保持延续的生命力。项目创新改良的部分一定要在保留传统精髓的基础上进行,且与原有的传统做出区别,而不是简单地混为一体,适当的创新是为了传承,而不应背离原有的传统本质。

现实中既实现了传统的保护传承,又通过项目的创新增强了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活力的例子还是有的:如,抖空竹传统动作有:鸡上架、仙人跳、满天飞、放捻转等,根据空竹的传统组合,还可以举一反三创编简单的组合和花样,这样的创新让原来的套路动作更加丰富。这种创新是不是对几近消亡的体育类非遗项目保护工作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当然怎样对传统体育项目创新,原则是保留其最本质的文化传统、精神内涵,不可以只为了保护传承,而肆意更改,这只会使其外强中干,失去了可持续传承的活力,对于体育类非遗来说,传统是根,创新是枝叶。没有了传统的根,非遗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生命力。缺少了枝叶的非物质文化也是没有生机的,如何适度地把握传统保护和项目创新之间的矛盾,是落实到“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保护中的工作重点。

3“抢救第一”与“尊重风俗习惯”方针的矛盾与解决

2005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中国非遗代表名录,确定“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抢救第一”的方针,同时也要以“尊重风俗习惯”为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濒临消亡和灭绝的境地,是应“尊重风俗习惯”恪守传承祖训还是应“抢救第一”只为传承?“抢救第一”与“尊重风俗习惯”已然成为一对亟待调和的矛盾。

抢救濒危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项目,既要尽可能不去打破原有的风俗习惯,又要全力保障延续濒危非遗项目的生命力。首先,在传承机制上,对于开放式传承机制的非遗项目可以通过鼓励招收学员的形式进行,而一些只能通过家族式传承或师徒传承的,要最大限度“尊重风俗习惯”,同时也要鼓励和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其次,应该重视非遗保护部门机构的建设,在地方非遗保护部门的带领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制定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保护工作方案;督促保护单位(个人)的传承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工作;负责非遗保护宣传推广、档案建设、全面管理工作;最后,如何具体协调非遗传承人权利与义务关系,正确处理“尊重风俗习惯”与“抢救第一”方针的矛盾,既赋予非遗传承人合法的权利,对这类文化遗产的传承者进行扶持, 又规定传承人应履行的义务,同时要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制度,加大对各级传承人的经费补助力度,能让其全身心的投入到非遗的传承工作中来,让我们的非遗传承事业后继有人。

总而言之,国家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枚瑰宝,我们坚信,只要从更广阔的视野不断回顾思考,加强此类非遗的保护的力度和措施,“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必定会世代地传承下去,成为世界了解、认识中国的非物质文化名片。

参考文献

[1] 陈华文.目标差异: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悖论也谈我们的建议和对策[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5(4).

[2] 倪依克,胡小明.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科学,2006,26(8).

[3] 王俊奇.民俗体育文化通论[M].人民体育出版社,2008:203-228.

[4] 涂传飞.民间体育、传统体育、民俗体育、民族体育概念再探讨[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9,43(11):101-104.

第5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方案范文

【关键词】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课程建设;教学体系

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概念后,“非遗”的研究和保护在我们国家迅速展开,在高等院校当中同样开启一股研究“非遗”的热潮。2002年10月,《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就高等教育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事业中的使命与作用建言献策,呼吁大学教育在越来越多的优秀非物质文化艺术遗产濒临消失的关键时刻,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次会议开启了构建我国“非遗”教育体系的序幕。

自此之后,很多高等院校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机构研究和保护“非遗”,如中央美术学院、北京大学、苏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高校相继成立了“非遗”研究中心。同时,一些高校在公共课和部分专业课的授课中尝试性地开展“非遗”课程教学,如青海民族大学民族工艺美术专业开设热贡唐卡教学等。特别是2011年国家颁布施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更是为“非遗”在高校教学中常态化发展奠定了基础。笔者作为广西的高师美术学专业教师,近年来一直尝试把本土的“非遗”美术元素纳入艺术理论课程的教学当中,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就如何在广西的高师院校开展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课程教学实践及其模式建设提一些设想,以期和广大同仁为我区“非遗”的发展与传承尽绵薄之力。

一、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

广西地处我国东南,是中国唯一的沿海、沿边、沿江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也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份。在悠久的历史发展中,以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为主的12个世居民族创造了辉煌灿烂、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遗”承载着广西各族人民的生命记忆,反映着他们的传统生活和生产方式,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自治区政府就已经开始广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抢修工作,出版一系列少数民族风俗、民间艺术等方面的著作。直到本世纪初,中国的“昆曲”进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上下出现了研究“非遗”的热潮,广西也开始了全面的“非遗”研究和保护工作。2003年,自治区政府启动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1+10”工程,即以建设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为主,以南丹里湖白裤瑶、三江侗族、贺州客家等10个民族生态博物馆为辐射的民族生态博物馆群,努力创建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模式。2005年,自治区政府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5〕47号)中明确提出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区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并提出多种途径保护广西的“非遗”。此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与广西民族大学合作成立“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并启动“薪火相传工程”,以及“全区公共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培训班”“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进修学习班”等各种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工作。时至今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二、广西高等学校开展“非遗”美术课程教学的必要性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速,广西许多优秀的“非遗”艺术遗产正面临大面积的消亡,少数民族语言的语境丧失、生态环境的大规模破坏、“非遗”技艺的传承断裂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来,昨日的“非遗”有可能成为今日博物馆、美术馆中永远的记忆,“非遗”的保护迫在眉睫。

2008年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也是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针对“非遗”保护的紧迫性,普遍认为当前最缺少的是大量高素质的保护人才、优秀的“非遗”传承人和全社会对“非遗”知识的认知与普及,而这三方面的实现,地方高师院校无疑具备最佳条件,也最适合成为大规模“非遗”研究、保护和教育的主阵地。作为广西的高等院校,长期以来肩负着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社会各行业专门人才的重任,高等院校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变革,将直接影响基础教育和人才格局数十年的发展和成长。开展“非遗”美术课程教学,可以加速“非遗”知识的普及和高素质“非遗”保护人才的培养。此外,传统“非遗”技艺依靠家庭相传和师徒相授的方式,一旦儿女或者年轻人不愿继承,“非遗”技艺的传承就会断裂,如果把“非遗”技艺纳入我区高校的美术专业课程教学,建立完善的教学体系和系统的专业技能训练,优秀的“非遗”传承人数将会不断扩大,并广泛带动基层“非遗”美术课程教学和全社会对“非遗”的普遍关注,从而在根源上解决“非遗”传承人缺失的现状。

2011年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总体目标”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西部人力资源强省(区)行列,建成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广西建设民族教育示范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突出区域教育发展特色;突出民族地区办学特色;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的民族特色;突出教育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因此,根据区政府关于打造“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的目标规划,本区高校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有计划、针对性地开设“非遗”课程教学,加大“非遗”基础知识、实践技能在美术学科教学中的比重,让“非遗”美术课程真正进入人才培养方案,将会对我区“非遗”的保护、传承,特别是对“非遗”的活性和完整性保护产生深远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地方高师院校凸显地域民族文化、打造教育品牌的必由之路。

目前广西已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共五批,375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47个项目。和美术学科相关的“非遗”涉及民间艺术、民俗活动、民间技艺、传统节庆等多个领域。

三、广西高师院校“非遗”美术课程教学模式探析

(一)整体规划、统一布局

“非遗”美术课程体系的建设应该纳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的整体学科规划中。从学校层面而言,应该把“非遗”纳入公共课程教育体系,在公共必修课当中添加至少一门“非遗”通识课程,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程》等,让学生了解国内、区内“非遗”的分布,懂得“非遗”的内涵、特点、分类,以及“非遗”保护、研究和开发的相关知识,为“非遗”在各个专业学科教学的具体实践与深化奠定基础;从美术学科而言,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当中至少列入一门“非遗”美术课程,让学生了解国内、区内“非遗”中丰富多彩的美术元素,懂得“非遗”当中服饰、雕刻、绘画、蜡染、建筑、刺绣等多个领域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以及承载在这些美术元素上深厚的文化内涵。通过这样的“非遗”课程强化,拓展学生视野,加深地方高校学生对身边的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激发学生学习和研究“非遗”的兴趣。

(二)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公选课协同渗透

《义务教育美术新课程标准》2001年推出实验稿,首次把美术教学上升到人文教育的层面,同时,教育部推出三级课程管理体系,给地方学校美术课程建设赋予了更多的机动性和灵活性。此后高校美术专业特别是高师院校的美术专业课程设置中,理论课程的比重逐年增加,除了各个具体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如美术学专业开设的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设计专业开设的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等课程外,中外建筑史、中国服装史、中国工艺美术史等课程也进入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同时,各个专业还开设了相应的人文类选修课和特色课程供学生选择,比如美学基础、中国传统文化、民族民间美术、少数民族文化概论等课程。我区高校可以精选一些代表性的“非遗”美术资源,化整为零,有计划、分头进入美术专业理论课程教学中,通过不同理论课程的“非遗”美术教育渗透,从整体上建构起较完善的广西民族地区“非遗”美术课程教学的理论框架,为广西“非遗”美术教材和课程体系的建设奠定基础。

此外,按照《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规定,大学生在四年的学习中必须完成一门艺术类课程的选修。因此,美术专业教师开设全校性的广西“非遗”美术公共选修课,向全体学生介绍和宣传我区的“非遗”美术资源,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强调的“向公众、尤其向青年进行宣传和传播信息的教育计划”的精神一脉相承。

(三)专业技术课和特色“非遗”传习坊并举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口授相传”这一形式得以传承和延续的,因此,传承人的培养在这一过程中尤为重要。近年来,国家和政府虽然都在尽力挖掘和保护“非遗”传承人,但传承人的濒危和现状的脆弱依然不容忽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形势更为严峻。比如文化部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广西入选25人,其中年龄最大的82岁,最小的55岁,平均年龄71岁,一些独门绝技可能随时面临消亡。因此,地方高校必须利用人才培养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肩负起培养本区“非遗”传承人的责任。

从美术学科专业角度而言,应该从四个方面展开“非遗”传承人的培养:一是在美术学或设计专业下设置广西代表性的“非遗”技艺侧重方向。比如服装专业可以开设广西少数民族服饰(瑶族服饰)侧重方向;环艺专业可以开设少数民族建筑(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侧重方向;美术学专业可以开设陶艺制作(坭兴陶烧制与制作技艺)侧重方向,民族工艺(壮锦)侧重方向;等等。二是专业技术课授课中具体的“非遗”技艺学习。比如手工艺课程教学中学习毛南族花竹帽编织、侗族的刺绣、傩面具的绘制等。三是建立特色“非遗”项目传习坊。根据高校的地缘优势和美术专业学科优势,联合地方政府和“非遗”传承人,在高校成立“非遗”项目传习坊,以固定的场所,长期不间断地开展具体的“非遗”技艺的传授和学习,最终形成传授、学习、继承技艺、创作作品并反哺技艺、扩大影响形成规模等良性的传承过程。四是利用美术专业考察课和实习课,在“非遗”集中地建立教育实训基地,定期组织各美术专业学生赴基地开展“非遗”技艺教学实训,亲身感受和体验“非遗”产生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并通过田野调查、访谈等方式整体上认识“非遗”的艺术价值和人文价值。

四、广西高校“非遗”美术课程体系建设的关键因素

“非遗”美术课程体系的建设需要系统、科学、合理的规划,需要从培养计划、课程大纲、课时学时等方面精心修订,除了上面的课程构想外,还需要强调几个关键因素和环节:一是“非遗”美术专业教师队伍的培养。没有专业的“非遗”教师团队,“非遗”美术课程体系的建设就成了空话,不但无法传播“非遗”知识和培养传承人,更会扰乱正常的美术专业学科体系,误导学生对“非遗”价值和内涵的认识;二是“非遗”传承人进课堂。“非遗”美术课程体系的建设一定要“非遗”传承人的参与,特别是“非遗”技艺的授课初期必须要“非遗”传承人的亲授,才能保证原汁原味的、鲜活的“非遗”技艺进入高校课堂;三是“非遗”美术课程体系建设中要充分发挥高校的优势和特点,除了“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和“非遗”知识的普及,“非遗”管理人才和科研能力培养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四是产、学、研的结合。要把“非遗”的研究、传承与社会发展、时代需求紧密结合,要与当前的经济文化发展接轨,特别是非师范专业“非遗”美术课程教学中,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注重“非遗”项目研发、产品销售、技能推广等方面。

结语

总之,构建广西高校“非遗”美术课程体系,既是新形势下对我区“非遗”保护和传承方式的积极探索,又是普及和宣传“非遗”知识最深入、最持久的有效方式;同时也与我区打造“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的目标精神相一致,也是民族地区高校创建本土化美术教育体系、适应本区域社会文化对复合型人才需求的有效尝试。当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非遗”的传承和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坚持不懈的过程,“非遗”美术课程体系的构建还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需要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的通力合作,才能真正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教学体系。

第6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方案范文

传统知识保护立法首先需要正当性的论证,即在理论和观念层面采用综合性的知识产权观念,论证传统知识保护的合理性,然后才能积极进行立法尝试,在国际层面进行体制转换,推进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从法律视角来看,知识产权在结构上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在人本主义基本价值观得到确立的近现代社会,知识产权人的人身权具有普遍价值体系下的应然性,一方面成为整个制度安排得以可能建立的内在基础,但另一方面也因此而丧失了作为矛盾各方博弈策略的争点意义,难以成为制度变迁的破题性动力。与此相反,作为量化分析的合理指标,财产权很大程度上是博弈各方之利益冲突的现实核心,也是通过博弈产生制度变迁的主要突破点。知识产权很多时候又被称为“无形财产权”,凸现了知识产权具有的财产权属性。

二、实现传统知识财产权:以商业性法律规则为核心的制度建构

从法理上来说,参与物质财富分配的前提是拥有对物质财富的财产权。因此,要实现传统知识的财产权,首先必须将传统知识纳入法律的规范领域,并建立防止非法侵占传统知识的执法体制。这种法律形式上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从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主要包括专利制度、版权制度、商标制度等)的发展历程来看,一般路径是:发达国家首先以法律形式建立国内标准,然后凭借强大的国家实力和理论论证促使其他国家参与国际谈判,并形成相关具有国际法意义的文本协定,最后导致发展中国家以此为参照或基础建立自己的国内法体系。此种路径的根本原因在于发达国家在现行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也从反面推导出发展中国家推进传统知识保护的可行策略:在发达国家不可能自愿出让物质财富的具有先验性的前提假设下,优先建立并完善传统知识保护的国内法体系,在此基础上通过谈判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参与国际规则的制订,并进而推动发达国家在国内法制订上的启动。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策略性战术,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区别发达国家特别是欧洲和美国态度的微妙差异。实际上,作为具有悠久文明历史的区域,欧洲在传统知识上的财产权益显然远远超过作为新兴文明的美国。某种形式的欧洲―发展中国家同盟无疑有利于共同利益的实现。当然,与此同时,由于传统资源和具体国情的差异,发展中国家在对待传统知识的态度上也并非完全一致。

因此,加强建设商业性法律规则为核心的保护制度是发展中国家真正实现其传统知识财产权的战略选择。在此种法律规则的保护和指导下,建立传统知识资源获取及利益分享机制,通过使用商业性付费许可和商业性自主开发使持有者享有正当权益。

三、基于财产权的分析框架的典型应用:对我国纺织业传统知识保护的若干政策建议

(一)加快传统知识产权的立法制度建构

首先要基于传统知识保护的探索性和类别性,在国家立法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试点摸索,分类推广”的立法模式,以不同区域特点的地方立法,对不同类型的传统知识进行细致的分类立法试验,以地方立法推动国家立法。

其次要修正现行国内知识产权法规,弥补立法漏洞。重点实现专利法和商标法对于我国传统知识的有效保护,防止外国公司的免费使用和不当垄断。

再次建立传统知识保护机制及相关组织,一方面统一协调知识产权部门、文化部门、医药部门等相关机构,实现综合保护;一方面专门负责制止国外对中国传统知识的不当利用;一方面大力鼓励和组织对传统知识的商业培训、研究、开发和生产,实现财产权益最大化,并针对特定资源建立主管机关批准制。

最后针对传统知识保护的国际规则缺失,结盟广大发展中国家,并联系欧盟等具有一定共同利益的发达国家及地区,积极推动传统知识保护的国际谈判,争取把传统知识保护纳入TRIPs协议框架,或者在面临顽固阻力下,先在尽可能广大的区域范围内建立一套国际规范,实现传统知识保护的部分国际标准化。

(二)加强传统工艺的现代知识产权转化

要实现商业化路径下的纺织业传统知识财产权益,包括传统艺术元素的外观设计、原料和生产工艺的专利技术、传统品牌的原产地保护等。

1、纺织图案的外观设计保护。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纺织业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之一。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中国传统图案有着悠久的历史和辉煌的成就。它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应用广泛,它既代表着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社会的发展进步,也是世界文明艺术宝库中的瑰宝。

2、纺织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我国丰富的纺织业传统文化还可以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请获得保护,并取得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目前,我国已有多项纺织工艺及其产品获得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包括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傣族手工织锦技艺等。

3、发明纺织工艺的专利保护

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国纺织传统工艺具有发明专利的性质,可以得到法律保护。传统纺织品被赋予了承载和记录自己民族历史的作用。

4、纺织业原料等的原产地保护

第7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方案范文

在非遗的继承工作中,数字复原技术、再现技术成为了有效的工具;在非遗的传播工作中,网络技术、数字信息系统等提供了便捷、高效、互动性强的平台;在非遗发展创新的过程中,数字辅助设计、辅助编排等技术提供了支持。本文将就这几个方面的非遗保护工作所涉及的数字化技术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采集与存储

非遗保护工作的基础首先是非遗的采集与保存。由于非遗具有形式多样、非物质形态和信息量庞大等特点,对非遗进行完整有效的采集、编码,并长期存储和系统重现存在一定难度。数字化技术为非遗保护中多种数据形式的记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传统数字化采集技术包括使用图文扫描、文字识别、录影、录音等技术获得文字、二维图像、视频和音频信息。然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的形式和巨大的信息量,传统的采集和记录技术存在难以重现、可编辑性差等问题。例如在传统舞蹈的采集和保存中,演员的动作多通过文字、照片、视频进行记录,但上述方式对表演的记录并不精确和全面,在没有指导的情况下难以进行完整重现,且无法进行修改和编辑。近年来,全息拍摄、三维扫描、动作捕捉、地理信息技术和虚拟现实等新技术逐渐兴起和成熟。根据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MassimilianoPieraccini等人的研究,三维技术已经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广泛的应用。③[3]在国内,已有学者讨论了动作捕捉技术在楚文化编钟乐舞数字化保护④以及泉州拍胸舞采集⑤中的应用。这些现代数字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突破了传统保护方式难以达到的保真效果,为非遗的保护提供了新的可能性。数字化存储技术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储提供了许多新手段。非遗转化为数字化形式后,往往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三维模型等多种形式进行储存,这些非遗数据来源多样、结构异质,大多包含较大信息量,并有长期保存、方便管理的需求。在物理层面,除了以传统的光盘、磁盘作为存储介质外,磁盘阵列、分布式存储等技术为大容量存储提供了可能,而光纤和一系列网络协议也成为支持数据的异地存取的有利条件。在数据层面,数据库技术、数据管理和检索技术的发展促进了非遗数据的结构化,完整有序、便于检索的数据也为非遗的开发与利用提供了便利。于此同时,数据压缩技术则成为节省存储空间、压缩存储成本的重要工具。

(二)复原与重现

由于非遗的传承往往依赖其固有的文化生态环境,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许多珍贵的非遗已不再具有完整形态。例如部分传统舞蹈、传统音乐的部分技法已经失传,在今天已经难以完整继承和学习。在这一问题上,数字化技术为非遗的形态复原保证了技术上的可能性,同时也为非遗的继承和发扬提供了支持和辅助。目前,数字化修复与演变模拟技术在非遗保护中的应用主要分为两类:⑥一类是将三维建模、虚拟漫游、图像处理、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于现场调查和保护修复等各个环节;另一类是结合专家的领域知识进行艺术品的虚拟复原和演变模拟。例如根据专家的经验知识以及保存较为完好的木雕花纹,综合利用图像处理、三维建模、人工智能等技术,修复变形、脱落、损坏的木雕艺术;⑦又如利用专家知识、文献记载和已知技法,通过计算机模拟还原失传技法。在非遗的重现工作方面,多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都为完整、系统重现非遗提供了解决方案。尤其是虚拟现实技术,通过对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的全方位模拟,配合三维扫描、动作捕捉等采集技术,不但能高保真度地还原展示对象,还能让体验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ChengYang等人指出,利用虚拟现实技术重建和模拟著名历史文化活动能促进公众更为积极和深入地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⑧

(三)传播与共享

在信息时代,非遗的展示、传播和共享也有了新的形式。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以及数字档案馆等数字资源展示与共享平台逐渐兴起。这些数字资源展示与共享平台主要分为数据平台与体验平台两种形式,数据平台和体验平台既可以有机结合,也可以各有侧重。检索平台通过建立网站、连接数据库实现用户随时查阅、检索相关非遗资源,部分线上博物馆提供了非遗资源的申报途径和非遗保护的交流场所。例如开通与2006年6月9日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⑨展示与传播了中国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知识,并提供了非遗保护工作的信息交流平台。这些线上平台在用户接口层与动态网站架设、交互式程序设计等技术密不可分;在逻辑和数据层则要求通过元数据、语义网等设计,以确保非遗资源的可获取性。体验平台把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博物馆展示领域,极大拓展了展示的空间和手段,增强了互动性和趣味性。在数字博物馆里,只需简单操作即可让展品清晰、全面、交互式和情景式地呈现在阅览者面前。一些在传统博物馆难以展示的宝贵工艺流程、民俗、音乐、戏曲,则可相对系统地进行模拟,并更为鲜活地得到重现,例如深圳博物馆的“深圳民俗文化展,”⑩通过场景复原和多媒体展示等数字化展示方式对深圳民俗文化进行了全面立体的介绍。此外,阅览者可以与展示平台进行互动,提升参与度,例如展开虚拟漫游,获得更为深入和丰富的体验。在以上过程中,虚拟现实技术和人机交互技术是互动式展示的技术基础;而在网络技术和相关协议、标准的支持下,这些展示平台既可以与传统博物馆结合,也可以不依托博物馆实体而进行网络展示。

(四)辅助设计与辅助开发

非遗的保护与开发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合理的开发和创新不但无损于传统,更能创造出符合现代环境的新形式,有利于非遗在现代市场环境下获得新的生存空间,从而部分化解现代文明与文化遗产生存空间之间的冲突。其中,数字化辅助设计以及数字化编排与讲述技术(VirtualStoryteller)为非遗的发展和开发利用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在传统工艺品的艺术特点提取以及创新设计工作中,数字化辅助设计系统在平面设计和三维设计领域均能发挥重要作用。其实例有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CAD中心的敦煌壁画艺术的数字化知识提取与辅助创作系统的研究,以及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现代工业设计研究所的斑铜工艺品辅助设计系统的研究。127在口头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数字化故事编排与讲述技术将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全面升级。该技术提供了基于人工智能的虚拟环境,这些虚拟环境整合了音乐、戏剧、诗歌等多种表现形式,并具有自动编排故事情节的能力。该技术的一大特点是具有交互性,用户能够根据自身需要参与故事的讲述。目前韩国汉城Nabi艺术中心的已成功举办基于数字技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故事讲述技术竞赛,在这一竞赛中,不同风格的数字故事讲述技术被有效地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在音乐与舞蹈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数字化舞蹈编排与声音驱动技术提供了新思路。该技术旨在收集和保存多种舞蹈文化的视觉效果与相关声频,建立动作和音频库,并通过对舞蹈动作特点和音频特点的分析,开发出基于动作的舞蹈编排系统和声音驱动的舞蹈编排系统。

二、技术视野下非遗保护数字化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是一个非遗大国,各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均创造出了灿烂的非物质文明。由于受社会转型期的影响,濒危非遗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然而,我国非遗保护数字化工作的开展晚于许多发达国家,面临的困难也更多。近年来我们在非遗保护的数字化工作中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也暴露了大量问题。从技术及其应用的角度看,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目前新技术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只得到小范围、浅层面的应用,没有深入和有机地与非遗保护工作结合,尚未能真正体现帮助非遗在现代社会合理嬗变、寻求新生存空间的作用。本文将在下文中对非遗数字化保护的现状和问题进行讨论。

(一)数字化资源质量不高,可利用性差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现代文明的迅速渗透,对濒危非遗资源进行数字化保护的需求不断增长。近年来,许多宝贵的非遗资源通过各种形式转化为了数字格式,形成了一定数量的非遗数据资源。然而,这些非遗数据资源部分存在质量不高、可利用性差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不足。这一问题首先在数据采集阶段存在。这一方面是由于对非遗的数据采集方式较为陈旧,大多停留在较为单一的文字、照片等形式,录影、录音较少,三维扫描、动作捕捉等新技术则没有得到推广,导致难以完整、系统地对非遗进行记录;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非遗数量大种类多,采集工作往往缺乏连贯性和一致性,采集效率低下,导致采集结果有许多错、漏、冗、杂且缺乏及时性。同时,数据的结构化程度低,可利用性差。目前国内非遗数据大部分停留在简单存档阶段,在数据采集后,许多数据资源既没有经过数据清洗提升质量,也没有接受其它处理,为数据的结构化制造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非遗数据库缺乏充分结构化和统一管理,难以快速检索、难以提取有价值信息,因而难以分析和开发利用,难以展示和共享,也难以进一步指导非遗保护工作。

(二)技术应用程度低,未能发挥数字化优势

我国非遗保护的数字化起步较晚,目前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普遍仅存在于浅表层。从应用范围看,应用数字化技术的工作通常是较为简单的存档、记录,对非遗的深度开发、再诠释较少;从应用深度看,应用了数字化技术的非遗保护项目往往仅在形式上数字化,未能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从技术层面看,目前在非遗保护中得到应用的技术往往较为简单落后,许多新的研究成果并未得到实际应用。当前,国内非遗的数字化应用主要集中于非遗的存档记录工作。在非遗的保存工作中,又主要集中于拍照、图文扫描、录音、录影等传统形式,三维扫描、动作捕捉的应用数量较少。而在传统形式中,非遗资源又以文字和图像资料居多,视频、音频资料数量稀少,难以发挥数字化技术在保存工艺流程、歌舞、曲艺等活态文化遗产中的作用。在非遗传播与共享方面,尽管应用虚拟现实技术的数字博物馆建设、应用元数据和语义网技术的数字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已成为学术界的热点话题,研究成果大多仅针对其技术实现,未指向实际应用。据有关调查,在我国公共图书馆的特色馆藏或自建馆藏中建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的只占到6%。而现有的非遗资源数字展示平台大多仅有单一的展示风格和极少的交互性,检索功能不完备,用户界面不友好,未能充分发挥数字化技术交互性、趣味性强的优势。在非遗的开发与发展方面,尽管一些研究项目已经取得了许多成果,例如浙江大学CAD&CG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民间表演艺术的数字化抢救保护与开发的关键技术研究”及“云南斑铜工艺品数字化辅助设计系统”,大部分工作大多仍停留在研发和试验阶段,尚未投入实际应用,研究成果的转化依旧任重道远。

(三)缺乏标准化、整体化,难以资源共享

非遗资源形式多样,分属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曲艺、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多个门类,其数据包含文字、图像、音乐、视频、三维模型等多种形式,保护工作专业人员构成也各不相同。目前,这些结构异质的非遗资源在国内的存储和管理大多各自为政,未能形成一个非遗数据资源的有机整体。即使是同一门类的非遗资源,不同项目之间也未能建立相关标准和协议对非遗保护的数字化进行规范和指导。同时,许多非遗保护项目并未遵守同国际元数据标准和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最新标准和规范,难以与国外项目进行交流与共享。这种现象导致了不同的非遗保护项目难以共享资源,存在重复劳动等问题。

三、非遗保护数字化的未来

第8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方案范文

关键词:影像化传播;民众知识;影视民俗;大众文化传播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5-0150-02

有关民俗学的发展前景,是今年我国民俗学界颇为关注的热门话题,为此对中国民俗学的发展历程做出评价、把握是重要的。仲富兰在《中国民俗文化导论》一书中指出中国民俗学存在着“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缺陷:第一,理论准备不足。我国民俗学的孕育是在本世纪初,面对亡国灭种的危机,因此就使得先驱者缺乏长期完善的理论准备。第二,肇始于文学却又未能跨出文学的视野,民间文艺的研究代替了民俗学的研究。第三,解放以后,民俗学长期备受冷落,同时又受到前苏联民俗学体系的深刻影响,长期徘徊不前。第四,从世界范围民俗学理论产生的背景来考察,中国传统的民俗学,无论是研究主体和客体诸层次,都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1]任骋文在《民俗研究》中提出了民俗学研究要有“从‘民俗’到‘民识’”思想转变。他提到中国民俗学界一直停留在“民间古俗”的学术取向上而没有真正意义的“民众知识”的学术取向上来,所以倡导民俗文化研究者应当正确认识民俗文化内涵的理解,加深对“民间的知识”即“民俗”的理解[2]。

一、影视传媒与民俗文化的现状与问题

(一)“民俗学影视”与影视民俗

最早对“民俗电影”(folklore film)作为民俗研究题目的应用可追溯到1934年在英国电影研究所在《民俗》学刊上所发的征稿启示,其定义是“有关民俗的非商业电影”。在美国,最早的民俗纪录片可溯源到1935年,但直到1970年代,“民俗电影”作品才得到民俗学界的认可。谢尔曼(S.Sherman)在1977年提出了“民俗电影”这一概念,在其《记录我们自己:电影、录像与文化》(1988)一书中进一步论述了“民俗学电影”的概念,并兼用了folkloristic film(琼斯1988)一词。

在中国民间文艺协会研究部副主任黄凤兰女士的第一本专著《中国民俗影视》一书中,提出了影视民俗学的概念[3]。她认为,影视民俗学是指以影视为手段,对民俗事项进行客

观记录的一门科学。在张举文博士的《迈向民俗学的影视与民俗研究》一文中,提出了要为民俗学影视与影视民俗正名的观点。他认为“民俗电影”应理解为“民俗学电影”的简化,提出影视民俗指只存在于影视作品中的想象的民俗,是被制作人创造或改造的模仿民俗的表演[4]。汤拥华在《民俗影视何以为学?――评黄凤兰著》一文中对“影视民俗学”这一理论概念的提出了质疑,他认为从一大堆以民俗为主题的影视片中,我们只能归纳出民俗学的问题和影视学的问题,怎样用影视的手段表现民俗文化的问题[5]。透过这些论著,我们可以思考一个问题:民俗事象与影视结合已成为必然。艺术地表现民俗事象已经成为民族与民俗的不可或缺的文化现象,同时,公众的接受与实践又体现了民俗的最基本的娱乐功能。

(二)表现方式

用镜头来记录民俗文化,这决不是简单的机械复制,而是影视工作者通过动态的富有表现力的影像,再现民俗的原态以及民俗文化、民俗心理支持下的民俗事象的文化意义。

在黄凤兰女士的《从民俗影视片的特点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文中,着重强调了民俗影视片对于民俗文化的表现力――真实地记录与再现[6]客观自然的影像纪实,能真实地体现民众作为文化主体,对自身民俗文化的阐释和解读。

此外,在罗未玮的《影视作品中的民俗“在场”》文章中,依据民俗的两种存在形态――文化的和生活的,探讨了民俗在影视作品中“在场”的两种形态,即民俗作为文化符号在场与民俗作为记忆因子在场[7]。

(三)存在问题

第一,本体论危机。这一问题。有相当部分民俗文化以非物质的形式存在,属于无形的思想、观念等内容,比如说“龙牌会”这种属于民间信仰之类的民俗活动,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和对民俗文化理解的偏差,很难通过影像完整地保存全部信息,而成为一种“机械复制”。第二,缺乏语境关注和“两张皮”现象。黄凤兰女士在《新时期中国影视民俗学的现状与问题》中着重对当今的民俗影视制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析。第三,阐释的理论导向。张文举在《迈向民俗学的影视与民俗研究》中提出在探索理论和方法时,要思考认识论和反思人文本质。

二、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在国际合作日益加强、范围日益扩大、节奏日益频繁的形式下,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及不同领域的多种力量交流、互动、协商或妥协的结果。

1.民俗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学科基础。安德明博士根据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9年和2003年通过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两份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最终确立取代了“民俗”的定义[8]。

2.经过近几年国际、国内多方面的努力,从政府到民间在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目前的保护工作依然存在着明显的缺欠。

3.近年已有不少民俗学者的文章讨论非遗保护理论,但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保护理论,还应该是能给政府和民间提供操作细则的实践方案,它的实践性决定它的生命力,这则是它区别于以往民俗学研究之处[9]。在取得诸多成绩、呈现出一派热闹景象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表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使得这项工作成了一个充满争议和张力关系的复杂的动态过程。

三、民俗文化与大众传播

民俗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民间传承,而民间传承恰恰是前大众传播的文化传递形式,周福岩博士在他的《民间传承与大众传播》一文中表明了民间传承主要体现为一种人际传播方式的立场,并试图通过对两种传播方式或系统从能量、力量及方向等角度所作的功能比较分析达成对民间传承和大众传播在文化中所扮演角色的认识。

(一)区别的意义

在民间传承中,需要传递的信号在编码一经结束,就通过人的发音器官或非语言形式的肌肉动作面对面地诉诸于译码者的听觉和视觉。而大众传播则在编码完成之后,经过了一系列对信息进行的技术转化,最后通过媒介完成这一过程的。因而媒介传达的信息(大众传媒)与我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通过人际联系得到的信息(民间传承)的区别就存在于接收效果上的迥异[10]。

(二)大众传媒在民俗传播中的功能

任何文化都离不开传播,民俗文化也不例外。[11]大众传媒在民俗传播中的积极功能包括:第一,大众传媒表述民俗生活,其媒介特性促进了优秀民俗的传承。第二,大众传媒通过报道民俗活动,引起了社会公众和政府职能部门对优秀民俗传统的关注和重视。大众传媒在民俗文化传播中的缺失包括:第一,有相当部分民俗文化以非物质的形式存在,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很难通过大众传媒完整地保存全部信息。第二,大众传媒会由于政策、资金、技术、传播渠道等方面的原因,片面或者歪曲报道民俗文化事象。第三,为了追求画面的效果或叙事的完整,大众传媒有时会导演民俗。

(三)大众传播对民俗文化传承的影响

现代传媒对于民俗传承的积极影响:一、现代传媒为民俗传承提供了革命性的技术手段。二、现代传媒推动了民俗文化的发展、融合和演化。三、现代传媒早就新的民俗。现代传媒民俗传承的冲击与负面影响:一、现代传媒对于民俗的保留大于传承。二、现代传媒以虚幻的民俗替代了现实民俗行为,以文化快餐代替了民俗艺术。三、媒介霸权加速弱势民俗消亡。四、现代传媒的商业化加速民俗的商业化。

(四)展望与对策

在即将迈入数字化的社会的今天,想摆脱现代传媒的影响,保持牧歌式的原生态民俗已经是一种奢望,我们目前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发挥现代传媒在民俗文化传承中的积极作用,尽可能地减少其消极负面影响[12]。首先,从传播者的角度来看,传播人要了解民俗知识,加强自身的民俗理论修养,合理运用传播技术,尽可能地减小商业化对民俗传承的负面影响。其次,作为“民俗人”要主动学习传播知识,掌握了解现代传播的规律,熟练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技术手段,为民俗传承做贡献。第三,在理论上要加强民俗学与传播学、新闻学等学科的融合,在高校开设民俗传播学、影视民俗学等,加强民俗传播规律的研究与人才的培养。最后,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在覆盖面广泛的媒体上建立公共频道或民俗频道,以生动活泼、雅俗共赏的节目内容和形式在全社会普及民俗知识。

四、结 语

在现代社会里,离开了大众传媒,民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很难开展。今天,要做好民俗文化的传承和扩布、保护和开发,离不开大众传媒的介入和作用,而大众传媒要达到“传通”,实现自己的价值,需要对内容、角度方式进行选择,需要充分考虑并努力适合受众的心里思维习惯,大众传播和民俗文化关系密切。因此,我们要强调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留住民族文化的灵魂,充分调动并利用大众传媒的力量,从民俗文化环境中去开展大众传播活动,从大众传播角度去思考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推广。

参考文献:

[1] 仲富兰.中国民俗文化导论[M].江苏: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2] 任骋.从“民俗”到“民识”──略论民俗研究学术取向的转换[J].民俗研究,1999(1).

[3] 黄凤兰.新时期中国影视民俗学的现状与问题[J].西北民族研究,2002(2).

[4] 张举文.迈向民俗学的影视与民俗研究[J].民俗研究,2007(1).

[5] 汤拥华.民俗影视何以为学?――评黄凤兰著《中国民俗影视》[J].中文自学指导,2005(2).

[6] 黄凤兰.从民俗影视片的特点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江西社会科学,2005(12).

[7] 安德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俗学的两难选择[J].河南社会科学,2008(1).

[8] 乌丙安.民俗文化空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J].民间文化论坛,2007(2).

[9] 周福岩.民间传承与大众传播[J].民俗研究,1998(3).

第9篇: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方案范文

【关键词】文物保护;卓筒井;保护;开发利用

一、卓筒井历史

(一)卓筒井简介

人类历史文化遗产“卓筒井”位于四川省大英县卓筒井镇,是北宋庆历年间一项伟大的发明。它是用碓架子套圜刃形钻头,以冲击式方法向地下深处开凿的盐井,也是人类始创的小口径钻井技术。它开西方绳式顿钻钻井技术的先河,揭开了人类向地下深处探寻宝藏的序幕。卓筒井不仅在世界文明史上具有艺术性、历史性、科学性,并且还具有唯一性,其“井盐深钻汲制技艺”于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盐井及地面建筑物于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卓筒井形成

仁宗时期,由于大口径盐井的逐渐衰败,其产盐量急剧下降,总产盐量不到800万斤,再加上当时的人口迅猛增长,因此四川某些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盐荒。为了能满足人们对食盐的需求,四川各地爆发了一场抢夺食盐以及盐井的战争。在历史背景以及自然条件的影响下,四川南部地区出现了一种新型盐井——卓筒井。这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在继承汉唐以来大口径浅井某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发明的冲击式顿钻钻井法,它是世界机械钻井的先驱,是取得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项重大的技术革新。卓筒井工艺技术的出现,是中国盐井凿井技术从开凿大口径浅井向小口径深井过渡的标志。卓筒井的推广与应用,不仅为井盐生产的蓬勃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而且为世界近代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三)卓筒井著述

宋代文学家坡在《蜀盐说》中作了如下记载:“自庆历、皇祐以来,蜀始创筒井,用圜刃凿,如碗大,深者至数十丈。以巨竹去节,牝牡相衔为井,以隔横入淡水,则咸泉自上。又以竹之差小者,出入井中为桶,无底而窍其上,悬熟皮数寸,出入水中,气自呼吸而启闭之;一桶致水数斗,凡筒井皆用机械,利之所在,人无不知。”北宋文学家文同在《丹渊集》中也作了如下记载:“盖自庆历(1041——1048年)以来,始因土人凿地植竹,为之卓筒井,以取咸泉,鬻炼盐色,后来其民尽能此法,为者甚众。”明代宋应星的《天工开物》等皆对其作了详实的记载和描述。

二、卓筒井现状

(一)卓筒井分布情况

卓筒井盐井集中分布在卓筒井镇七个村落(关昌村、青木村、快活岭村、花碑湾村、吴家桥村、青和村、三兴村),约13平方公里,现已找到老井180余眼,灶房9处(其中遗址8处)。目前卓筒井重点保护的是关昌村的大顺灶及所属的8眼老井,面积为3859.04平方米,具体四周界限为:东以大英至花碑湾村小公路边沟为界;南邻大英至花碑湾村小公路;西前方靠莫辉之住房以盐厂墙外1米处为界,后方以晒水坝边沟外2.5米出为界;北以晒水坝外11米处为界。

(二)卓筒井保存情况

卓筒井原属于四川省蓬溪县大英乡,建国后经公司合营收归国有。60年代以后,卓筒井传统式的作坊煎盐受到现代高科技制盐的冲击,再加上成本投入高、劳动需求量大,因而遭到了大量淘汰。到了80年代末尚存九灶四十一眼井。90年代中期国家取消平锅制盐且食用盐内必须加碘,卓筒井小灶煎盐历史彻底结束。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卓筒井现有九灶、一百八十余眼井,均分布在卓筒井镇的七个村落,现重点保护大顺灶。大顺灶占地10655.8平方米,有灶房一处、盐工住房一处、盐井八口、晒盐坝一处、晒盐(水)架一架、筒车一个、花车二十架、羊角车二十架、计量缸三个、大平坦盐锅两口、卤水储存桶四个、生产工具等共计一百四十一件。

三、卓筒井保护

(一)卓筒井文物的保护

1.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卓筒井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首先要建立健全保护机制,成立保护机构,拟定管理条例,引进专业管理人才。其次在保护文物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占据主导地位,并肩负起主体责任,增强扶持力度。各级政府部门也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将保护工作纳入到政事日程中,并不断健全和完善保护机制,使得文物保护工作能够真正意义上地落到实处。2.编撰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卓筒井文物要得到全方位的保护必须对其进行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在规划中要做到真实、全面的保存和延续卓筒井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价值,实现卓筒井的有效保护、有序传承、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将卓筒井建成保护、研究与科普基地,达成遗产保护与社会发展的和谐关系。3.文物维修立项及修缮卓筒井文物进行修缮时,先对其文物的特性应作出全面科学合理的分析,再做好维修方案,进行立项批复,日后在维修的过程中,就能根据立项的内容进行针对性的修缮,从而节约成本和资源。另外修缮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安全防范的问题。文物监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规条例等对文物周围的建筑工地进行调查和勘探,并对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予以严厉的制止,从而保护文物免受破坏。4.加强安全保卫及管理卓筒井安全保卫部门,加强日常保护。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根据规章制度,严格进行值班,并实行全天候的值守,坚决不能擅离职守。然后是要做好访客登记验证以及出入车辆的检查工作,陈列室严禁他人随意出入。另外还要做好各项日常维护与管理的工作,搞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值班人员的工作素质,从而使卓筒井文物得到较好的保护。

(二)卓筒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技艺的保护和传承传承和发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为了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推动项目传承发展,应采取的措施:一是通过调查走访建立健全文字记录、影像拍摄等档案;二是进行实物的收集、展示和管理;三是通过生产进行技艺传承。2.传承人的培养主管部门应组织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相关专家,积极发现辅导培养“接班人”,使卓筒井井盐深钻汲制技艺得到更好的传承并进一步发展。“大英井盐深钻汲制技艺”自2006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我们就聘请了其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严昌武传承其技艺,培养大量弟子,充实技术队伍,其传承弟子主要有廖吉荣、代斗元、周正军等五人;再有通过举办培训班,—方面培训一批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另一方面也培训培养一批民间传承人,为项目的传承发挥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民间文化的传播和发展。3.卓筒井宣传对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英井盐深钻汲制技艺”的保护,第一需做大量抢救性拍摄、录音和传播工作,在外部应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为营造非遗保护工作人人知晓、个个参与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还应进行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橱窗、横幅、发放折页资料等多种宣传载体,并通过国家、省、市、县多家报刊、电视台以及多家网站和相关出版社参与,利用文字、图片、录像、专题片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使全社会更加了解卓筒井这一古老技艺,进一步认识其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得到有效保护。

四、卓筒井合理的利用

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保护好文物的同时,应对其进行合理的利用以及适当的开发。首先是对卓筒井进行保护性生产,通过恢复传统的制盐技术,不仅让游客们能近距离地触摸卓筒井井盐深钻汲制这一古老的技艺,而且使其得到了更深更广的传播和传承;第二是利用卓筒井盐卤资源开办体验展示区,这主要表现在对盐卤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离此地13公里的中国死海就是成功的实例,并且卓筒井的盐卤资源更加丰富,其历史价值更优于死海;第三就是建立卓筒井钻井技术博物馆以及盐文化博物馆,这也是保护卓筒井的最有效的方式,馆内的陈列品不仅是其历史文化的铁证,同时还能够让游客的感受更真切、更直观;第四是要有效利用卓筒井的品牌,卓筒井是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对象,同时其“井盐深钻汲制技艺”还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只要继续向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其品牌价值不可估量;最后就是开发旅游产地,在开发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展示出宋代遗风,从风格到人文,都要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相协调,使之与整个卓筒井文化遗产浑然一气,既自然环保,又端庄肃穆。

五、总结

综上所述,卓筒井是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孤品,它不仅改写和推动了人类文明,并且还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命运。因此对卓筒井进行保护以及合理的利用,即实现“保护性生产”,使卓筒井技艺永久活态传承,同时还能够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吸引全球的仁人志士到此亲历华夏文明的博大精深。

参考文献:

[1]张雪松.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郑义门古建筑群的保护与利用[J].神州,2013(22):25-26.

[2]谢雪,张方超,张鑫媛,封俊丞,孙雪莲.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卓筒井保护与开发的研究[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3(10):32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