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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的义利观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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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的义利观

第1篇:儒家思想的义利观范文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黄金规则”同时也被誉为一种底线伦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普遍伦理的基本原则,在生命伦理观点上可以理解为:如果自己身体不想要的结果或者精神不情愿被这样对待,就不要使得别人遭受不想要的结果和得到不想要的对待。在生命伦理学主要奉行的五个基本原则中,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观点是尊重自主性原则的充分体现。强调的是个人自由与选择的自由主义道德。一个人的自我支配自我意志是个人自由的最重要体现,它是一种个人自由行为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有能力自主思考行为行动计划,并且有能力自主把该计划付诸于实际的条件下,要求个人根据本身的意愿和选择来决定实施行为的过程。自主性概念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自主的个人,二是自主的行为。

在医疗行为中,涉及他人的行为必须得到他人的允许,每一个有健全思维能力的成年人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行为都有自决权。在讨论思维正常的患者是否有权利去拒绝一种医疗干预时,尊重自主性原则强调要作出适当的道德反应,认真听取和解答患者的问题,使患者的选择得到充分地尊重,尊重患者的自主性是知情同意的最佳体现。人不希望自己得到欺骗和强迫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最简洁的诠释。

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中国人的社会生活思维形式深受诸多的西方观念和文化深刻影响,因此自主性原则也潜移默化地移入了我国的伦理观念中。在医患关系中,多数患者不能够信任自己的主治医师,病人认为自己在医患关系中自始至终是弱势群体,并且因此觉得害怕,因此病人自主选择。通过这种自主选择方式,患者试图以此在医患关系中占据更多主导地位,维护自身利益。患者是否知情,并且知情的程度是多少,都是医生自主地按照病情的轻重缓急所决定的。这不仅仅是医生的行医操守和职责同时也是对患者相关利益的相关保障。在医生这一方,医生应该自始至终把患者的健康放在第一位置,并且忠于科学行医的原则,增进患者的健康。在患者这一方,患者的绝对信任自始至终是行医人提升道德修养的最主要动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学派代表人孔子对个人自由的重要阐述,医生与患者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真诚地交换信息,医生不应推掉自己身上的责任,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态度行医,与患者换位思考,自己身体不想要的结果就不应强加给别人,现代医务工作者仍然可以在这个观点中得到重要的启示和指导。因此孔子这个观点在今天的行医过程中仍然可以为广大医疗工作者所借鉴。

二、孟子:仁者爱人

“仁者爱人”由孟子提出,出自《孟子离娄下》,这亦是对孔子“仁”的学说的概括。意思是:仁者是充满慈爱之心,满怀爱意的人;仁者是具有大智慧,人格魅力,善良的人。只有在仁德的体现上,才能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即是《论语》上的“天下归仁”。克己而突破自己,以与天下为一体,此时天下皆归到自己仁德之中,亦即使自己与人类同其忧乐。在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中,儒家的“仁者爱人”观点集中体现为关怀原则和仁慈原则。

1.关怀原则。关怀原则是在人的精神上所承担的状态,比如对某事或者某人的忧虑、担心或者记挂。它把人的精神情感和精神需要、精神感觉、人们的相互交往,以及关怀的道德品质与实际能力放在首要位置,而并非求助于理性的决定和功利的计算。临终关怀可以看作是关怀原则下医疗工作者对生命的最崇高的行为体现。临终关怀虽然在世界各处称谓不同,但是临终关怀的内容实质在各个国家基本相同,同样是协助重病患者能够安详、平静地度过整个人生的最终部分。社会的各个阶层和组织机构组成的临终关怀团体给予了临终患者及其家属诸多方面的支持与照顾,包括心理和生理的安抚与治疗。临终关怀是为在最大程度和范围上保证临终患者的生存水平,从而使临终者安详和有尊严地走完最后的旅程,同时给予患者家属以精神上的支持与陪伴。在一定程度上说,整个行医过程中,行医者的道德比医术更为重要和珍贵,而生命伦理学的关怀原则在临终关怀中得到了最真切和最充分的体现。临终关怀对缓和医患关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临终病人的关怀,在诊治过程中应从“恢复健康”转向“减轻痛苦”,体现“仁”道。在不可颠覆的自然规律中,生老病死无疑是大自然最严苛的铁律,任何物种和生命都有面临死亡的那一刻,并且人类是无能为力的。比如肺癌晚期的病人最后大多不能自主呼吸,呼吸只能依靠呼吸机,并且大部分临终患者已经没有了思维。因此在最后时刻医生们为患者安置呼吸机所需要的必要程序比如插管以及加大药物剂量的“过度医疗”不仅是带给临终患者巨大的痛苦,其过程也使患者家属备受煎熬。因此在“仁”爱的基础上对病人的治疗与对患者家属心理上的抚慰也是考验医生医术与道德平衡的重要部分。

2.仁慈原则。仁慈原则要求人们避免伤害他人,通过防治和免除可能的伤害帮助他人增进自身重要的和合法的利益。仁慈的行为是被现代文明社会所要求的,完整的伦理体系不能缺少仁慈原则,这不仅体现出仁慈原则的重要性,也体现出仁慈原则的公众参与性,因此不排除医生的仁慈。世界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 培根曾经说过,“和蔼可亲的态度,是最好的介绍信”。医生在行医的过程中应该对患者热心细心诚恳虚心,谦和有礼,再加上有亲和力的微笑,也可缓解患者紧张情绪,使患者感到病几乎好了一半。因此医生在行医过程中,一定要体恤患者的疾苦,推己及人,细致谨慎地观察患者状态和心理思想;一定要“大慈恻隐”,能够做到与患者同甘共苦,在患者接受诊治的过程中,安慰患者、激励患者、帮助患者战胜病魔重获新生。正如马克思所说:“一种美好的心情,比十剂良药更能解除心理上的疲惫和痛楚。”因此医患双方之间的互动应该更加真诚互信,有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并且有利于医学事业的发展。

三、医乃仁术

医乃仁术同样是属于儒家的仁学文化,在中国的古代社会,行医者的生命伦理的道德准则很大部分出自于儒家学说的伦理观点。“医乃仁术”的医德古训,更是直接体现了儒家的人道主义情怀,儒家文化是人道主义文化,因此可以称为指引现代医学职业道德的指导基础。医学的人道主义精神可以体现为“仁术”。

中国古代医学早已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仁”即“爱人”,是儒家道德观念的核心。仁、义、理、智、信,以仁为首。儒家道德的所谓“仁”,在行医过程中体现为医生用他的仁爱之术来体现出他的仁爱之德。儒家“爱人”原则把尊重人的生命放在首位。强调医者要以“仁”为本,拥有仁爱之德。医疗伤害是一种职业性伤害。避免可能医疗伤害对缓解医患关系起到重要作用。“医乃仁术”在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中除了体现出仁慈原则和关怀原则,在“医乃仁术”这个儒家观点中还体现了不伤害原则。不伤害原则强调人们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61强调在原则上即使不能使他人受益,至少也不应伤害他人。医疗工作者在保证职业操守的基础上在行医过程中应尽最大努力把某种治疗方案对于患者的医疗伤害控制到最低水平。

不伤害原则即“临床诊治过程中不使患者受到不应有的伤害的伦理原则,是一系列临床伦理原则中的底线原则”。医疗伤害毋庸置疑是身为医生的职业性伤害,伴随着医学临床实践而产生,因此,客观存在着医疗损伤现象。医生的某些医疗诊治方式即便符合治疗或缓解患者病情的需要,实施以后在理想状态下即使会达到理想的医治效果,其手段或者方式往往也会伴随和带来多重的不良后果,因此此时的诊治手段就好比一把双刃剑,结果和影响往往是双重性,一方面得到治愈的效果,另一方面又会获得不良影响。可以看出在医生的诊治过程中医疗伤害往往是有某种程度的必然性,也可以说这种代价是在疾病治愈或者控制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所必然经历的。对此,在现代的道德观念中,这种过程和现象是予以允许和支持的。但是假如医师们医学专业素养或者医德修养程度不佳,实施诊治的手段不谨慎和不专业,对患者的正常权益造成损害,并且不够尽职尽责,那么,这一系列的医治过程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是不能被允许的。因为原本这些是可以避免或减轻其程度的医疗伤害,却由于实施的诊治手段或者诊治方式的不谨慎和不专业造成的。所以,假如发生诸如此类的对患者的损害,医师就绝对有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身为行医者使患者不遭受不应该有的医疗伤害是每个行医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孟子说:“无伤也,是乃仁术”等观点都体现出仁慈原则、关怀原则和不伤害原则。

第2篇:儒家思想的义利观范文

关键词:义利不离;义利和合;历史过程;时代意义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7-0048-02

一、总论

自先秦以来,义利之辩就贯穿中国思想史的各个阶段,从诸子百家对义利概念的不同解释和观点的争鸣,到汉代经学开始的以儒家思想为主的义利观的传承与发展,兼有佛道两家义利思想的光辉闪烁其中,历代思想家都不曾停止对这一范畴的研究和完善,形成了逻辑严密、架构稳固清晰的系统理论。但大多都是将义和利对立起来,倡导和追求绝对的舍利而取义、重义而轻利。而处在时代和王朝大变革之中的王夫之,一方面在传统义利思想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归纳和扬弃,思辨地传承了自秦以来所形成的重义轻利的伦理思想,另一方面由于他个人所处的时代环境的影响,使得他对传统义利观进行了大胆而深刻的改造,将传统义利观中的合理因素和他时代视野下的独特认识杂糅在一起,使他的义利观思想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在不同思想文明的激烈碰撞和历史变迁中,继承和发展了传统的儒家义利思想,形成自己具有强烈时代感的义利观,并以朴素辩证的历史观重新解释了义与利的关系。

二、“义”与“利”

“立人之道曰义,生人之用曰利。出义入利,人道不立;出利入害,人用不生”。(《尚书引义禹贡》)王夫之义利思想对传统的突破和发展就体现在这里。利是维系人的生存和社会生活的基础条件,而义则是人以及人的群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所在。二者都是人类群体在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但它们不具有相同的重要性。在义与利的范畴之中,义是人类道德追求的终极目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千年以来儒家思想中对“修身”的根本要求。但这不代表利的追求就是错误的,更不代表宋儒“存天理,灭人欲”理论的正确。义利不是完全割裂的对立方面,而是在一定条件下有着变化和重合。

首先,义利并非单独存在,义中有利,利中有义。作为道德评价标准的义不是凭空存在的,是在以物质基础为条件的人类社会中的价值尺度。那么人类的生存必须依赖物利实现,无数个体为了维持生存而获得和追求的物质利益,是义这个道德尺度存在的绝对基础。“出利入害,人用不生”义利相对而不绝对,追求极端的“舍利而取义”不一定就能顺应心意抵达道德的制高点,反而很有可能“入害”。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和满足能够承载人类的生存,而人类以及人类社会才是道德标准的实施主体,保持人的生存,社会的存续和发展是公义,那么私利便融合于公义之中了,由此来看宋儒对利的完全否定是错误的。另一方面,利欲本身与道德亦非相斥。“要而论之,义之与利,其涂相反,而推之于天理之公,则固合也。义者正以利所行者也。事得其宜,则推之天下而可行,何不利之有哉?”。(《四书训义》)义的本质就是对大众有利,即对生命的保障,对人类群体和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万事万物无不从中获益。人之生欲,必求私利,而这是一切道德伦理价值实现的载体,所以义利之间并无绝对界限。

其次,义利不离。道德的实现最终要落实在利益基础上,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很多时候相互重合,利在义之中,义在利之上。道德以利益为表现形式。“先立其大者以尽人道,则如天之无不覆,地之无不载,近取借身,饮食居处,富贵贫贱,兼容并包而无疑也。非此而欲忘之,皇者不可期月守,高者且绝人理而自狗天下,愈下于僻炙。”(《船山思问录》)在利益追求的过程中如果始终以大义为根本目的,以道德规范过程,利的追求就能得到满足和长久的发展。而如果只是以单独的道德考量来评价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不考虑道德实现的物质基础,那么义的追求就会沦为空洞的理想,甚至背反道德的终极目标。所以说只有利益被满足,才构成道德和大义的基础和条件。利益的追求不能无边际无限制,而是要以不违大义为前提,而合理的物质利益是道德实现的基础。利益是道德的基础,利益实现以道德规范为前提。

在论证了义利关系的基础上,王夫之对义在利先还是利在义先这一具体过程做了如下论述:

利在义先。在王夫之之前,宋儒所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把利与义完全对立起来,所以依照常理王夫之这位宋明理学的传承者不可能形成与儒家传统理念相悖的观念。利在义先的思想似乎是完全与儒家传统理念背道而驰的,但是我们了解王夫之所生活的年代,在一个朝代更替,战火纷飞的时代,人的基本生存都得不到保障,王夫之身边的亲属多死于颠沛流离的逃亡当中,他对人的生存欲望有着深刻的理解,而社会现实也说明在最近的利益不能被保障的情况下道德的追求根本无从谈起。他在具体的生活实践当中,辩证地分析了儒家传统的义利观,是对宋明理学的批判,更是对宋明理学之前儒家传统义利观的理性回归。

义在利先。王夫之利在义先的理念并没有否定义在利先的存在,而是更进一步地完善了义在利先的思想,这并不矛盾。王夫之义利观的论述,其根本方法是辩证的,不论是义在利先还是利在义先,都应该在具体的历史过程中成为衡量行为的标准,“但在政教衰乱之世,则有义而不利者矣。”“政教衰乱”之时当义在利先,对盲目的无边际的利益追求进行严格的规范和限制,不可使人性丧失基本的底线。当礼教兴盛,天下太平,就应该发展和满足人的利益,丰富社会物质的方面,君子亦求利。礼教败坏之时,义才是一切行为的先决条件,必要的时候当舍生取义。王夫之对义利关系的辩证分析,最终的目的是追求义和利的统一,有利有义,义利和合,这是义利关系在实践中的理想状态。自始至终他反对完全对立和孤立片面的义利观。

义利作为道德与否的评价标准,划分善恶的行为分界线,究其原因是利的追求在大多仅仅是单纯个人私欲、小群体利益或者短期利益的需要,而能够代表和反映公众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则是义,所以衡量义利的界限和标准就是对于公众是否有利。而何为公众,公众的概念不是绝对的或者一成不变的,它只是相对于特定历史环境下的特定群体而言。涵盖范围各不相同,或大或小,不断变化的群体对义利的衡量有着根本的影响,此时此处为公,彼时彼处便有可能为私,所以义的衡量就具有层次性。王夫之说:“有一人之正义,有一时之大义,有古今之通义。轻重之衡,公私之辨,三者不可不察。以一人之义,视一时之大义,而一人之义私矣;以一时之义,视古今之道义,而一时之义私矣;公者重,私者轻矣,权衡之所自定也。”(《读通论鉴》)“一人之正义”这是指普遍的道德规范,“一时之大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则是遵循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而“古今之通义”则是一切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都必须以国家和民族大义为前提。这是义的三个不同层次,它们之间是一种递进关系,前者需符合后者的要求与规范,任何一种都必须在遵从“古今之通义”的框架下存在。“一人之正义”和“一时之大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解释,而“古今之通义”则是亘古不变的。

固然对义的遵循和坚守是社会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把义的要求孤立起来,而否定利的追求对社会存在的基础价值和积极意义,对社会发展不仅无益,甚至有害。在足够重视传统伦理观念的基础上,对义利观进行有时代特征的改变与发展,是王夫之对义利观的重建与解释中留给我们的启示。怎样既批判地吸收传统理念的有益部分,有很好的判断时代的特点,对义利观念推陈出新,使之以新的面貌作用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是我们在对传统的继承与发展当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历史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作为上层建筑存在的伦理观念,义利界定和评价体系适应社会发展水平的情况下,能够促进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对人的行为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着指导和规范的作用。而滞后的、片面孤立的伦理观念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以时代潮流为方向,不断调整和转变观念,使道德水平与经济发展并驾齐驱,才是社会机能健康完善的保障。

三、“义”与“利”对当今我国国民道德的启示

总结王夫之对义利关系的论述,我们应当认识到不能无节制地放纵私欲,也不能把利益置于与道德完全对立的方面,而应辩证地理解义与利及其相互关系。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和超越者,王夫之提倡贵义重利,追求义利统一,并融传统义利观以义制利的思想,引导我们正确看待个人的自我实现和社会发展,在利与义的关系中找到共同的部分,统一于自己的社会实践。我们纵观中外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不难找到一面面镜子,当社会道德沦丧,如何强盛的国度也不过是昙花一现,其兴也勃,其亡也忽。而一味追求道德的圆满,否定功利,故步自封也是败亡之道。以史为鉴,当社会群体对利益有所追求,才能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发展,不断增加社会物质财富,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而只有追求正当的利益,以促进社会大环境发展为前提的利益追求,才能保证社会机能的健康和持续发展。正确处理私利与大义之间的关系,以道德规范来抵制私利对大义的损害,引导人们兼顾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实现短期利益与长久利益有机统一。

王夫之的义利观对于我们在当今社会环境下的社会实践有着重要的价值,如何辩证地分析义利关系,统筹考量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不但要追求经济的发展,更要强调社会的和谐。中国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带来的是巨大的经济建设成就,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勤劳勇敢的中国人创造了历史,奇迹般的发展使中国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这是一条从未走过的道路,我们摸着石头过河,不可能面面俱到,曾经被经济腾飞所暂时消弭和掩盖的矛盾不会消失,而是积累下来。

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同时思想水平和道德体系的建设滞后,成为影响我们继续深化改革,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巨大障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拜金主义盛行,信仰缺失,失去了道德规范的利益追求使社会风气浮躁不安,矛盾显现。重塑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重建社会价值体系,使道德规范重新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挥巨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同时道德规范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制约,更多的是体现在规范和引导,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把好关,站好岗,使我们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参考文献:

[1]王夫之.船山思问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2]王夫之.四书训义[M].长沙:岳麓书社,2011.

[3]王夫之.读通论鉴[M].上海:中华书局,2004.

[4]邓玉梅.论王夫之的义利观[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

第3篇:儒家思想的义利观范文

关键词:先秦儒家;义利;义以为上;义然后取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026-02

自儒家创始人孔子对义利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后,义利关系问题便成为哲学史上的长期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朱熹曾说过:“义利之说,乃儒家第一义。”朱子此语充分体现出了义利观于中国哲学史上的关系。关于“义”的含义,《中庸》中提到:“义者;宜也”,“义”就是秉持公正适宜的行为;而与其相对应的“利”,则是指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尤指个人的私利。历史上似乎一直有一种成见,认为儒家素来重“义”而非“利”,而且重义轻利思想的根源便是来自于孔孟荀这三位儒家最重要的思想家。事实上,孔孟荀虽都认为应以义为重,但并不是完全排斥“利”的。

一、先秦儒家对“义”的高扬――义以为上

义与利是中国哲学史上一对基本范畴,也是先秦儒家代表孔孟荀所讨论的一个重要话题。从人性角度来了解先秦儒家的义利观,可以看到先秦儒家思想家已意识到对“义”与“利”的追求皆是内化于人性之中的某种属性。他们不否认人对基本物质生活(即“利”)的追求,但认为对“义”的追求是对“利”的追求的更高层次。因此,与逐“利”相比,先秦儒家更高扬对义的追求。在推崇义的前提下,他们用“以义制利”、“以义取利”、“以义生利”的原则协调二者关系。当二者发生冲突时,主张以“重义轻利”的原则来解决矛盾。

作为儒家的开创性思想家,孔子对于义利关系也进行过深入的探讨。孔子关于义利关系的思想是由其仁学与礼学的思想核心发散出来的。例如,“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1]131对此,朱熹注曰:“克,胜也。己,谓身之私欲也……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1]131由此可知,孔子所倡导的“仁”便是让人以“礼”为约来克服私欲之“利”转而追求与之相对应的“义”的过程。

由“仁”与“礼”的思想出发,孔子提倡“以义为上”的义利观,即追求富贵之“利”与取之有道相统一但要以义为先。孔子认为,君子要以义为重,把人对道义价值的追求看作高于物质利益的准则。“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1]73在此,孔子将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仁义还是财利当作区别君子与小人的衡量尺度。在《论语・卫灵公》中,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1]165即“君子(对于事业),以合宜为原则,依礼节实行它,用谦逊的言语说出它,用诚实的态度完成它”[2]166,这才是真正的君子。在《论语・阳货》中,孔子说:“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1]182即君子把义看作最尊贵的价值观念,无论君子还是小人,如果只有勇敢的品质而心中无义(为指导)的话,就会走上邪路。由此可见,孔子突出强调了义对人生修养的重要指导意义。

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仁学思想,对孔子的义利思想也进行了一定的发扬与改造。孟子将人对“义”的追求拔高到了极限,认为一切行动只能以“义”为标准。在《孟子》一书中,时常可以看到“仁义”并举,可见在孟子那里“仁”与“义”已经居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首先,孟子认为,“义”不仅是人性中所根植的重要品质,并且是人之为人,人异于禽兽的根本标准。“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1]293这样,孟子实际上是把取“义”和取“利”作为了人与动物的分界线。其次,孟子明确地把“义”定性为善恶的标准。他说:“鸡鸣而起,孜孜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孜孜为利者,跖之徒也。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1]356在孟子看来,“为利”是小人或的行为与品质;而“为义”即是“为善”,则是君子的行为,圣人的德性。再次,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1]332由此可以看出孟子把对“义”的追求拔高到了重于生命的地位。

荀子是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主要继承了孔子“礼”的思想。认为人性皆恶,应以礼义法度对人之本性加以限制。其义利观从“性恶论”思想出发,对孔孟的义利思想有所继承,也有所创新,提出了“以义制利”的观点。

与孟子不同,荀子认为“义”并不是人内在所固有的,而是古之圣王为了调节人们对欲望的无限追求与社会有限的物质之间的矛盾所产生的社会冲突建立起来的。“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澹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3]37因此,关于义与利之间的关系,荀子提出应“以义制利”,即用礼义限制人们欲利之心的任性发展。荀子提出:“见其可欲也,则必前后虑其可恶也者;见其可利也,则必前后虑其可害也者;而兼权之,孰计之,然后定其欲恶取舍。”[3]27即获取物质利益的时候,在要满足自己欲望的时候,必须先深思熟虑,看是否符合礼义的规定,思量其中的好与坏,然后再做出取舍决定。

由上可知,“重义轻利”“义以为上”“是孔孟荀共同的价值取向,他们认为精神价值的“义”要高于物质价值的“利”,君子无论是做人还是治国都要坚持“义以为上”的价值导向。”[4]

二、先秦儒家对利的观点――义然后取

先秦儒家思想家们在高扬对义的追求的同时,必然要对利的追求进行一定的限制。例如“子罕言利与命与仁。”[1]109“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许多人由此认为先秦儒家是只言义而不言利的。其实,孔孟荀虽重义轻利,但是并不反对人的基本物质需求,而是认为要在遵守道义的前提下追求利益。

孔子承认人有追求富贵的本性,认为追求一般的物质利益是正当和合理的。比如孔子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1]70由此可知,在孔子眼中,追求富贵与远离贫贱是人的本性,但要合乎道义地求富贵与避贫贱。另外,孔子也不否认国家与人民之“利”的重要。他认为物质财富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维持社会安定,这是社会的关键,“足食,足兵,民信之矣。”[1]134认为君主在治理国家时应把解决人民的物质生活放在首位,他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1]106,要“因民之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可见孔子比较看重人民的物质生活,不过他存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并对义给予更多的关注,对利持谨慎保守的态度。

孟子也认为追求富贵是人的天性,“人亦孰不欲富贵”[1]248;“欲贵者,人之同心也”[1]336;可见孟子并不是主张完全反对禁制人的私利,只不过追求“利”要在“义”之下。另外,君主治国时也应以民利为重。在孟子见梁惠王里,“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1]201似乎是只言义而完全反对言利,但是他为梁惠王所贡献的治国计划却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如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1]203在此又句句言发展农林渔之“利”,甚至将其视为“王道之始”。这说明孟子所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不是完全不要利,而是不讲利,或者说不以利为目的;认为只要行仁义之政,便会有相应之“利”接踵而至。而且孟子所言之“利”,是国家之利,是天下之利,而非个人之一时私利。

荀子也从“性恶论”的基点出发,提出无论是圣人还是平民,都有基本的物质需求。“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3]34认为人追求基本的物质利益是合理的,因为“好利而恶害”是人的自然本性,“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3]36但由于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但是社会的物质资料却是有限的,若任欲望发展下去,各自只顾满足自己的私欲,就会产生争斗,甚至造成整个社会的混乱。所以荀子主张要通过后天的礼义教化来使人学会克制好利的本性,让人们人在遵守“义”的前提下追求其“利”,以期达到“义利两有”的状态。

由此可见,“儒家辨义利。所讨论的并不是要不要利的问题,而是以何种手段、方式实现利的问题。”[5]29先秦儒家对义利关系的总的观点虽是“重义轻利”,但这种“轻利”并不是对利绝对排斥,而是认为无论致富达贵还是摆脱贫贱,都是人的正常欲求,但均不能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主张在义与利发生矛盾时,义相对于利有一种优先性,从义的方面说是“义以为上”,从利的方面说便是“义然后取”了。这就是先秦儒家对义利关系的基本看法。

三、结语

总之,先秦儒家“重义轻利”,“义然后取”的义利思想,作为中华民族价值选择的思想基础,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高尚道德人格的形成,在中国思想史甚至整个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他们的思想透过两千年的文化积淀,对现代社会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更好地协调利益与道德的关系,以及如何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继续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荀况.荀子[M].杨琼,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第4篇:儒家思想的义利观范文

一、由古及今,义与利之辩

义与利之争,由来已久。在《论语》里,孔子多次谈到义与利,大多是对义推崇赞赏,对利大加讨伐。孟子完全继承了孔子的观点。《孟子》开篇:“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写孟子见梁惠王,拒绝言利。孟子认为,王、大夫、士和老百姓都以利为上,互相争利,国家就很危险了。在孟子看来,利为万恶之源。对于孟子这一番拒绝言利的话,司马迁佩服得五体投地,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开头就赞叹道:

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末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

司马迁所处的时代,“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司马迁看到了西汉经济繁荣的景象,但他又认为这是十分危险的时代,所以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的开篇便谈读《孟子》的感受,表明他对孟子义利观的仰慕。

战国时各国的国君都是把利放在首位的,他们想统一天下,纷纷行霸道而不行王道。孟子为了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当年孔子一样,风尘仆仆,周游列国,结果一事无成。虽然他的义利观没有得到当权者的首肯,但对后世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西汉初年统治者奉行无为而治,实行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汉武帝想从当时流行的老庄哲学中挣脱出来,恰逢硕儒董仲舒建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两人“心有灵犀一点通”,儒家思想从此成为正统且统治中国长达两千年之久。到了宋代,司马光与王安石关于旧法新法之争给孔孟的义利观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王安石的新法带有更多的利的因素。司马光则以义击之,在中国这块封建意识浓重的土地上,沾上了利就不堪一击,尽管王安石几次沉浮,还是以失败告终。这是义与利的一次生死较量。

二、孟子之义利观解读

如果把《孟子》中谈道义与利益的内容综合加以分析,就会看出孟子的义利观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片面偏激,只讲义不讲利。他的义利思想包含了先义后利、以义统利、见利思义三个层面。

先义后利。孟子是热衷于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家,先义后利、重义轻利主要是作为一种治国策略提出来的。他认为当时“天下之人,唯利是求”,执政者行仁义的力度非常小,“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从宏面调控的角度看,就是利益驱动的力量过大而道德制约作用太小,求利与求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发展严重失衡。面对这种形势,孟子觉得必须加大道德对人们求利行为的制约力度,强调以仁义治国,才能达到国泰民安的目的。因此孟子对诸侯讲治国之道,总是主张先义后利。

以义统利。孟子把义和利联系在一起,再三告诉人们只有按道义的原则做人行事,才能得到正当长远的利益。孟子游说诸侯、劝导民众的方式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讲仁义是因为它有用,大则可以得天下,小则可以满足个人的求名利、求自尊的欲望。“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人都想求名利,求富贵,要达到这些目的,孟子认为只有义才是最正确、最宽敞、最稳妥的道路。

见利思义。孟子继承了孔子重义轻利的思想,强调“见利思义”,在各种利益面前要坚守理性和道义。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三、与时俱进,以义导利

其实,义和利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早在春秋时,齐国国相管仲就有“仓廪实而知礼节”的论断,我们可以把它看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关系的最早论述。正是对利的追求才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而以义导利,不是以义制利,才能使社会的财富极大地丰富起来,这是社会走向文明的标志。

第5篇:儒家思想的义利观范文

关键词:儒家文化 职业道德 培养

技工院校的毕业生是我国新增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其职业道德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职业道德水平。因此,加强对技工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是整个技工院校教育阶段不容忽视的重要部分。

一、技工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现状

技工院校招生对象主要包括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社会再就业人员三部分,由于生源质量较差,目前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能力和品德行为相对较弱、学习目标不够明确、行为上游异不定、知行不统一等方面,具体表现在: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

有相当一部分技工院校学生没有奋斗目标,思想上不求上进,对前途迷茫,导致职业理想模糊,职业目标不明。

2.学习动力不足

“被淘汰”的理念致使部分技工院校学生的自信心不强,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不求知识技能掌握多少,只想混个文凭,导致无法适应职业的实际要求。

3.行为规范不达标

主要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强调自由、随便,不注重塑造自身良好的形象,劳动观念、纪律观念淡漠,不注重勤俭和规范,导致不能适应职业纪律和规范要求。

4.专业思想不稳定

部分学生毕业工作后,对职业所需要的付出、对工作的辛苦和压力缺乏思想准备,想跳槽和换岗的思想和行为都时有存在。

5.轻视职业道德的作用

他们普遍认为专业知识和技能才是重要的,企业重视的也是知识和技能,职业道德修养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学习而已,在这个经济至上的物质时代并没有什么大的实际作用。

这些问题都直接造成了学生职业道德的匮乏和不足,如何提升技工院校学生的职业道德,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二、儒家文化对技工院校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中国儒家文化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在生息繁衍中形成的理论化和非理论化的精神成果的浓缩,对于建构当代技工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向价值。感悟儒家文化,是适应目前我国社会就业岗位技术状况的需要,是扭转技工院校教学中重能力培养、轻育人根本,重专业教学、轻职业道德教育倾向的需要,是提高技工院校学生素质,实现技工院校教育培养目标的需要。

中国儒家文化具有丰富的历史底蕴,博大精深,能被技工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所借鉴的内容也非常丰富。我们要历史、辩证地去寻找和发掘儒家思想与技工院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点,赋予它新的时代气息,以此来帮助和引导技工院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1.提倡和谐意识

在儒家文化中,提倡人际关系的和谐,提倡“中庸”。即“和而不同”与“过犹不及”。当代技工院校学生的个性越来越张扬,这给需要合作、包容、明礼诚信的人际关系提出了挑战,“和而不同”与“过犹不及”思想能避免和克服人与人、人与社会乃至国家、民族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从而帮助他们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2.树立正确的义利观

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因此,当代技工院校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对社会做出贡献,从而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在实现自我的过程中,技工院校学生只有以此为目的才能义利皆得,人与社会才能维持长久和谐的统一。

3.继承传统诚信观

古人有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在现代社会,言行一致和学会负责教育是诚信教育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通过诚信立人教育,唤起当代技工院校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的意识,按照社会的道德要求进行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尤其是加强性格修养,培养真诚美好的感情。

4.挖掘传统君子文化内涵

孔子对君子的要求可细化为“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这十个字。这十个字,是一切君子所应遵循的修养内容和法则。在技工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挖掘、汲取传统君子文化内涵,有助于引导技工院校学生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培养高尚的人格,继承刚健自强、奋发进取的精神,对技工院校学生的成长意义深远。

加强对技工院校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与培养,是技工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只有结合儒家文化的优良传统精华,通过正确的教育与管理,才能使技工院校学生在求职前就对职业意识中的立业、敬业、创业等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而更加激发学习积极性,努力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四有”新人。

参考文献:

[1]吕保良.谈儒家文化对大学生思想教育的积极意义[J].教育与德育,2006(33).

第6篇:儒家思想的义利观范文

关键词: 儒家道德;和谐社会;价值

中图分类号:B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8-0238-02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决定,就是在坚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构建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历史表明,一个道德缺失的社会必然导致秩序的混乱,相反,良好的道德状况则反映出社会生活的有序、祥和、文明、健康。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以儒家为代表,合理吸收儒家道德文化的精华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文化资源。

一、儒家传统道德精神的主要内涵

(一)“见利思义”的价值观

传统道德“重义轻利”的观念主张义是第一位的,利是第二位的,以义来统摄利就能使人们不争,处处谦让,和睦相处,如此则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但传统道德不是简单反对人们求利的行为,而是主张在一定的义理原则下追求利才是正当的。否则就会造成社会混乱而失序,影响人们正常生活秩序。《论语・子路》中“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1]朱熹认为,之所以要“富之”,乃是因为“庶而不富,则民生不遂。”[2]由此可见,传统道德见义思利的价值观,并不反对人们追求物质利益,为了自身的生存必然要追求私利,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问题在于什么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儒家的成人之道要人们自觉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最终成为贤人圣人,这才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所在。孔子又认为,君子与小人的义利观不同。君子自觉地以义的价值来约束对利的追求,而“小人”则无所顾忌地追逐利益。因此,儒家的义利观强调义为利先、义贵于利、义以为上。

(二)由“仁爱”发展为“民胞物与”的博爱情怀

儒家学说的核心内容就是仁爱思想。由爱人到实行仁政,由血缘亲情之爱到对全社会民众之爱,最终实现大同社会的理想。由爱人到“仁民而爱物”发展为“民胞物与”的博爱思想。儒家的仁爱学说由近及远从身边做起,层层推进,一直到宇宙万物,所有的事物都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我们要认真爱护。这些思想与传统的天人合一式思维方式有关,所谓天地人三才相辅相成,万物并生而不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种仁爱的道德观念,在处理不同的人际关系时,对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要求,其中“孝悌”是做人的根本要求,所谓先修己身,处理好家庭内部的事情,然后才能向外推求仁爱之道。仁爱的主要内容即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就是自己要求成立,也帮助别人成立,自己要求提高,也帮助别人提高。孔子认为,做一个人,应当“志于道”,也就是要追求仁与圣的崇高境界,然后才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1],最终实现内圣外王的崇高理想。

(三)“民无信不立”的诚信观

儒家思想重视诚和信,认为诚信是立人之本,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1],《左传》也讲,“人所以立,信、知、勇也。”[3]这些都把信作为一个人在社会中立身和存在的准则,由此可见,中国传统道德把“信”作为人的立身之本。其次,传统道德观又认为,诚信是交友的基本道德原则,朋友关系是人类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中国传统道德非常重视朋友之间的道德准则,认为朋友之间要坦诚,要讲信义。子夏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1],曾子也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1]可见,诚信对与朋友之道是多么重要。孔子又讲“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1],也就是说,同正直的人交朋友,同信实的人交朋友,同见闻广博的人交朋友,这些都是有益的。无论对待朋友还是要求朋友做到的,诚信都是必不可少的道德要求。最后,孔子还讲到,诚信是治国安民的重要内容之一。孔子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1]又说,“上好信,则民莫不敢用情。”[1]孔子还比较了足食,足兵,与诚信三者对于治国的重要性的差异,诚信的作用为最大,在孔子看来,粮食充足,军队强盛,百姓信任,是治国三宝,而这三要素中,百姓的信任是最后一道防线,是重中之重的一环。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规范的重要现实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新的领导集体在十六届六次全会上提出的新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并指出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来构建和谐社会。其中对建设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道德规范非常重要。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尤其是当前社会处在转型期,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危机,由于人们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人的趋利性和个人占有欲的恶性膨胀,见利忘义,权钱交易,拜金主义等社会问题大量出现。道德失范和道德理想信念的丧失随之而来,道德情感的麻木、困惑、缺失,道德生活动力的欠缺或扭曲和道德人格分裂等现象形成了当前社会的道德现状。合理吸收传统道德的优秀内容,重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规范,对于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儒家传统道德的建设性价值

(一)弘扬传统仁爱道德,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合理扬弃传统道德,积极弘扬优秀的民族精神和道德规范,是哲学的基本观点和立场,因此正确解读中国传统道德的内涵,从民族的心理特点和心理结构出发,依托本民族的实践模式,合理提升传统道德文化的优秀成分,使之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服务,无疑是正确的。中国传统文化以知行合一、天人合一为自己的思维模式,以实践理性为本民族的行为方式,从而孕育了以儒家仁爱思想为核心的民族文化,这是我们必须继承的核心文化,它代表了本民族的元文化。孔子讲仁者爱人,讲泛爱众,并且认为拥有仁爱之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今天提倡仁爱美德就是要提升个人的精神境界,关爱别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睦相处;就是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进步与发展。从而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人情冷漠、道德沦丧以及环境恶化等问题,化解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和谐发展。

(二)弘扬见利思义、义利并举的优秀价值观,以克服市场经济之见利忘义、拜金主义等负面效应

改革开放以来,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来发家致富,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可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拜金主义、权钱交易等一切向钱看的丑陋行为不断地暴露,人成为经济动物,成为金钱的奴隶。于是出现了人格丧失,道德滑坡,社会生活秩序紊乱,信仰的缺失影响到人们安身立命的根本目标。儒家道德文化的义利观强调义的重要性,义为利先,但是又不反对利。而是辩证地对待义、利的关系,人们在追求合理的利益时,不能超出义之规范。当然,儒家对于义、利的关系有时又过于重义而轻利,这种错误的倾向必须制止,否则就不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大力弘扬传统道德中见利思义的优秀道德规范,重新塑造当代人的义利价值观,既要反对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的现象,又要防止以义代替利的道德至上主义,忽视人民群众合理的物质需求。

(三)以传统诚信精神克服现代化中出现的信誉危机,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人格健康成长的基础和保证

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全面发展,首先要有健全的诚信品格。诚信的缺失伴随着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结构变迁过程中,情况相当复杂。信誉危机、诚信缺失危机社会公众的正常交往和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交往活动中信任度的降低,必然造成一定的心理紧张或恐慌,导致人们交往的愿望减弱。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诚信成为企业和个人在市场行为中的无形的资本财富。挖掘传统道德文化的诚信内涵,建设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诚信文化,符合民族的心理文化结构和行为习惯的要求。重建现代诚信观,既要继承传统,又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同时,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促进传统诚信文化的创新发展。

继承和发扬传统的优秀民族文化的仁爱观、义利观、诚信观,破解社会发展中的道德困境、资源环境等问题,才能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才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朱熹.四书集注[M].长沙:岳麓书社,1987.

[3]左丘明.左传・成公十七年[M].长沙:岳麓书社,2001.

Confucian Moral Values to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HAN Lai-jing

(law and politics department in hebei north university,zhangjiakou 075000,China)

第7篇:儒家思想的义利观范文

关键词:中庸;时中论;和中论;性格培养

对“中庸“的解释众说纷纭。对“中”的解释大致有三种:一是指中间或两者之间;二是指适宜、合乎标准。三是指人心、内心的和谐境界。“中庸”之“中”主要是指一个恰好的度,在面对复杂事物是把握精确的分寸。把握住合适的分寸、掌握了度就能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营造一种和谐的氛围。“庸”一般解释为平常、日常。程颐解释为“不易”;朱熹释为“平常”;冯友兰则说:“所谓‘庸’者,乃指‘平常的行为’而言。”在我看来汉代许慎说:“庸者,用也”非常道理。“中庸”就是把握复杂事物的度,并把这度运用到实践中。

一、 中庸处世哲学的内涵

中庸哲学是中国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在儒家的思想系统中占有不可或缺的位置。中庸哲学的内涵丰富,是一个成体系的系统,包括处世哲学、人性论、功夫论、境界论等多方面的内容。但对于中国人性格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是体现在它的处世哲学上。作为处世哲学的中庸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时中论和和中论。

1.时中论

时中论是中庸哲学的核心内涵。孔子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1],孟子称孔子乃“圣之时者”,张载认为“时中之义甚大”,近代梁启超更是称中庸为“流动哲学”。可见时中在中庸哲学中的重要地位。时中论在儒家哲学中主要是指处世的灵活性。“时中”的含义是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中,一时一中,不能用一成不变的中来处不同的时。也就是说中要随时的变化来不断的调整,指的是中作为原则的灵活性。“时中”这一灵活性的原则对主体提出来的要求是便是灵活处世,即“行权”。在行权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就牵涉到“经”与“权”的问题。在孔子看来“经”是“仁”的外在表现,是依“仁”制定的外在行为规范。但是“经”并不是时时都体现“仁”。正是“经”与“权”的这种不同步性使得“行权”成为可能。“权”是以“仁”为依据的,是在“经”不能体现“仁”的时候的一种“权宜”。这种“权宜”并不是没有原则性,灵活性只是时中论的一个方面,除了灵活性外它还有原则性的一方面。也就是“时中”作为标准的问题。

这个标准即是《中论》所说的“惟变所适,惟义所在”。所谓的“义”指应当、当然的准则。儒家的的准则包括外在“礼”、内在的“仁”。孔子认为“夫礼所以制中也”[1],明确把礼作为“中”的标准。孔子还说:“不知礼,无以立也” [1]。可见礼作为标准的重要性。

但是如果不体会礼的内在根基,不理解礼的内涵,那么对礼的践行只能是被动的。如果是这样那么礼就会流于形式,甚至会造成“以礼杀人”的可怕后果。因此外在的礼的规范必须变成主体内在自觉。儒家挖掘出仁成为主体的内在自觉,以仁作为礼的根据,依仁而礼。孔子就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1]没有仁做内在的基底礼可能会背礼。可见时中行“权“要守礼,不是被动的守“礼”而是能动的循“仁”。

中庸作为儒家的至德在实践过程中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以致圣人也难以长久。因此为了防止中庸因难以到达而滑落为妥协、折中主义,时中论还强调了一种“次中”的状态。“次中”的层次反映在对“乡原”的反对,对“狂狷”的赞许上。

2.和中论

和中论是中庸处世哲学的另一主要方面。如果说时中论讲的是中庸之道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那么和中论则体现了中庸之道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原则。如果说时中论是从动态方面讲处世的灵活性,那么和中论则是从静态方面讲处世的周延性。追求和谐是和中论的处世哲学的主要目标。

在儒家那“和”的“中”是什么呢。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之,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1]“程子曰:‘礼胜则离,故礼之用,和为贵……乐胜则流,故有所不行者,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2]“愚(朱熹)谓严而泰,和而节,此理之自然,礼之全体也。毫厘有差,则是其中正,而各倚于一偏,其不可行均也。”[2]可见儒家“和”的“中”是“礼”。儒家的和中论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是“礼之用,和为贵”,另一方面是“和之用,礼为贵”。“礼之用,和为贵”是指系统内的各因素、人际关系的各个方面通过“礼”这一原则性的标准达到和谐的状态。也就是说为了达到和谐,“礼”不能死守原则不动摇,要向灵活性转变。也就是前面时中论讲的,要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和之用,礼为贵”是讲和谐状态是有原则的融洽,是在“礼”的标准的节制下,和谐很重要,但不能沦为乡原。

和中论的处事原则在处理中国传统的“天人关系”、“群己关系”、“义利观系”充分体现了其价值内涵。在天人关系上儒家讲“天人合一”,儒家的这种天人合一突出体现了一种重人不轻天的和谐论倾向。儒家讲“立人极”,肯定人在天地间的最重要的地位。正因为人是天地间最富灵气的生物,人具有伦理道德性,所以人异于禽兽,立于天地之中。儒家虽然肯定人贵于其他事物的价值,建立起“人是万物的尺度”的主体性原则。但是儒家的这种天人关系并没有导致人类中心主义。相反儒家高扬人与万物自然地和谐相处。如孔子就讲“钓而不纲,弋不射宿”[1],张载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4]。

群己关系,就是集体、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在群己关系上儒家的基本取向是群团主义。这一价值取向的基本内涵是,国家集体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个人为了集体的利益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自我牺牲。孔子讲:“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1]儒家在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虽然坚持群团主义,但并不意味着不重视个人价值的实现。儒家的价值观是一种和中论的价值观。在儒家看来个人的社会价值与意义蕴含了个人的自我价值,个人的自我价值就是通过其对社会的价值实现的,这充分体现在儒家的成己论中。儒家讲“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这是儒家成就君子人格的三阶段。可见在儒家看来,要实现自身的社会功绩,要对社会有所贡献,前提是个人自我人格已相当的完善。因此在群己关系上儒家虽重群但也不轻己,他强调的是个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实现。

义利观是儒家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一般认为儒家是重义轻利的。但是儒家的中庸之道的立场来看,儒家是重义不轻利的。孔子“罕言利”但并不是不讲,他承认人的物质欲望,认为这是人的生命存在的表现。孔子反对的只是不义之利,反对的是追求利的不正当的手段和方法,并不是利本身。同时孔子认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是义。而且孔子强调义为上。是在义利发生冲突的时候的一种取舍。可见在孔子那利并不是毫无重要性可言,在他看来利有存在的合理性,并且大利即大义,以义为上只是在义利发生矛盾的时候。孔子的义利观是见利思义,重义不轻利。

二、中庸之道对性格培养的启示

1.方圆性格。中庸之道的处世哲学讲时中论,讲究的是处世的原则性与灵活性,这对于性格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今是一个“网络时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较之于先古更加复杂。有研究表明只要通过四个人世界上的任意两人都能联系上。可见这个时代我们的交际网络是何等的复杂。我们每天都在和不同的人和事物打交道、交流。如何能够和他人实现有效地沟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在当今“网络时代”一个重要的生存问题。性格太刚直的人,在人际交往中会撞的头破血流的。而一个毫无原则的人,只会随波逐流,淹没在茫茫人海中,没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在这样一个关系复杂的时代,中庸之道给我们提供了一种非常有意义的处世哲学。时中论讲究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在今天非常有市场。在人际交往中我们既不能冥顽不灵,又不能随风摇摆。要固守自己的原则,同时应与时而“中”。这就要求人们培养一种方圆性格,所谓方圆性格是讲既要象方一样横是横、直是直,有原则,又要象圆一样圆润、平滑,灵活处世。在与人交往中要内方外圆,做事要坚守自己的原则,保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同时要与人融洽相处,做像个有原则的圆滑人。

2.宽容性格。毫不怀疑今天是一个多元时代,各种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处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需要培养一种宽容的性格。正如和中论提倡的实现人际关系和谐。宽容的性格要求我们做到孔子提倡的“和而不同”,我们要学会包容各种观念、想法,要以一种冷静的立场、分析理解。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但也不反对与己不同的合理观念,对持这些理念的人包容、理解。宽容不是一味的放纵,要以“礼”为贵。做一个宽容的人不是做一个“滥好人”,宽容是有原则性的。这个原则在我看来是社会的底线伦理。对于那些不违背社会风俗习惯,不超越底线伦理的现象观念,我们可以理解、包容。这种宽容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多样性,让各种观念、思想竞相迸发,有利于发掘社会进步的多样活力。宽容的原则性要求我们坚决抵制各种有伤社会风俗、有违底线伦理的社会现象和思想观念,保证社会风气的纯良。培养起这种宽容性格,才能使我们在今天的信息爆炸时代,能够充分享受信息带来的便利、欣赏丰富多彩的思想图景,同时能够保持思想的纯洁,抵制、打击不良思想风气。

3.人格的全面完善。中庸之道讲成己成物的统一对于今天私欲膨胀的时代具有重要的警醒意义。在市场经济时期,人们的私欲空前膨胀,追求个人的成功成了人们的主要目的,人们的信念是只要成功不管优秀。中庸之道要求人们成己是为了成物,成物是成己的最终目的,同时和中论也要求我们做到义利统一。成己成物的统一、义利的统一要求我们全面完善自己的人格。在市场经济时代,追求利益是人生存的基本要求,我们不能剥夺对利益的追求。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获取利益的手段必须正当,财富的使用必须有意义。培养完善的人格要求我们不仅要做一个成功的人而且要做一个优秀的人。优秀是成功的基础,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们必须使自己优秀起来。成为一个优秀的人,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要“修己以敬”,要成为一个内心丰富的人。一个在道德上全面的人,他在事业上才有可能取得长足的成功。事业上取得成功了,个人人格完善,成长道路并没有终止。在成己之后还有成物的一方面,一个真正道德高尚的人,必定是关心人间疾苦的。成物要求人能够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关心自然,使自己立于天地之中。成己成物的统一才是人格的全面完善。

中庸之道是儒家哲学的重要内容,中庸之德是儒家的道德最高要求。中庸的思想时至今日对人们仍用重要影响,尤其是中庸之道的处世哲学,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更深。中庸在每一个中国人的性格深处,应该挖掘我们身上的中庸智慧,使中庸智慧在我们性格中真正显现出来。用中庸的处世哲学培养我们的性格、进行人格修养,我们才能成为一个成功且优秀的人。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 [M].中华书局,2009.

[2]朱熹注.四书章句集注 [M].中华书局,2009.

第8篇:儒家思想的义利观范文

摘要:儒家文化是经历时间洗礼留存下来的文化精华,是民族精神和人们价值取向、思维方式、信仰模式和审美趣味的体现。任何民族的广告文化都受其本民族传统文化理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独特魅力对本土广告文化传播有着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儒家文化;现代广告;融合

一、儒家文化在广告中的运用

在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儒家文化对中华民族传统文明影响深远,汉朝以后,儒学独尊,儒家文化已经成为民族文化的代名词。广告要走进受众心灵,广告文化要发展,就不能不接受、吸纳、迎合儒家文化的有益、有利内容,将其纳入广告文化之中,成为广告文化的一部分。

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外观表现,包含“忠孝仁义礼智信”等内容,注重“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这些价值理念均已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潜意识之中。广告主只有把广告创作与民族文化结合起来才能引发受众共鸣,激发购买欲望。

(一)“仁”的精神。“仁”可谓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孔子对“仁”的解释中,中心思想是肯定人的地位,主张爱人,强调处理好人际关系。“仁者,二人”体现一种博爱精神,这种理念是现代广告经久不衰的主题。

中央电视台近三年热播的一则公益广告讲的是一位年轻母亲在给自己的儿子讲完故事后去给孩子的奶奶端洗脚水洗脚,那个年幼的孩子见了,便跑到卫生间……当妈妈给孩子的奶奶洗完脚,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时,发现儿子不见了,回头一看,只见她的儿子正吃力地端着满满的一盆水,蹒跚地走过来童声童气地说:“妈妈洗脚。”妈妈欣慰地笑了。随后电视画面上跳出了一行字“其实,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这则广告没有华丽的文字,不刻意去说服,而是让受众去联想、领悟,去感觉,感动。正因为尊老爱幼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观,所以这则广告更易被受众认可,更易引起情感上的共鸣。

(二)和谐哲学。儒家,不是把天、地、人孤立起来考虑,而是把它放在一个大系统中作为整体来把握,强调天人的合一,也就是人与自然、人与人、自然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可以说儒学是和谐之学。这些思想因素用在现代广告上,那就是将商品主体与公众客体相互融合,实现主客体的统一,给与受众最和谐的审美意境。

(三)社会伦理道德。儒家创立了最完整的道德体系。孟子的五伦之一是“朋友有信”,曾子也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体现的正是中国人的伦理道德品格。礼仪之邦的中国,直到今天其社会关系仍建立在亲缘、礼仪、友情、互相信任等文化情感联系上。

2008年蒋雯丽代言了上海一家化妆品修护系列产品广告。广告里,蒋雯丽扮演的一位母亲和一位五岁左右活泼可爱的男孩进行对话,因对话中有“儿子想娶妈妈“的嫌疑,导致该广告被禁播,无论是蒋雯丽本人还是商家都因此大受影响。

从中不难看出在进行广告创作时必须遵循固有的伦理传统,否则就会引起受众的抵触心理。

(四)义利观。儒家提出了处理义利关系的准则―以义驭利。在孔子及儒家看来,义,就是按仁、礼,做应做即宜之事。在新时代,“义”演化为广义上的公平、正义和道义。众所周知,相声大师侯耀华现在被称为“侯药华”,因为他说代言的药品广告,大多为虚假广告。严重的背离了儒家的义利观,所以这些产品也就失去了市场。可见只有遵循“以义驭利”的原则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获得生存空间。

二、儒家文化和现代广告的关系

从上文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二者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辨证关系。

首先,儒家文化使广告创意更接近消费者心理。对儒家文化的深入理解与运用,有助于广告创意赢得消费者的好感,实现其诉求目的。广告人应紧紧围绕营销目标来充分掌握目标消费群所处的民族文化发展的情况,才能切中市场的目标,并被广大受众认同和接受。

其次,现代广告基于攻占消费者印象的目的性需要,在商品信息中有效地融入儒家传统价值观的内容加以表现。一方面,通过对广告受众固有文化价值心理的认同实现了传递商品信息的主要目的;另一方面,广告作为一种大众化的信息传播活动,在传统价值观日益遭受冲击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充分地发挥出传承文化的功能,而这种有别于“说教”方式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则可以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中的价值理念更加有效地传承下去。

三、儒家文化在现代广告应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现代广告传播的速度快,影响的受众广,广告中儒家文化的运用一定要慎重。特别是有些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和观念是根深蒂固的,在运用时一定要考虑受众的情感,不能随意乱用,使用时要把握其中的“度”。

(一)必须遵循社会伦理道德。两千余年来,由于儒文化特别是其伦理道德理论揭示、反应了人伦的基本关系,倡导了人伦美德,且历代王朝及统治者大力推崇。因此,儒文化代代深入人心,并使之成为广大社会成员所接受和践行的最重要的中华传统文化。为此,在现代广告的运用中必须遵循儒家的社会伦理道德,否则极易引起受众的抵触心理,得不偿失。

(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睿智的广告人来说,儒文化中存在着无止尽的创意元素,以儒家文化为创意基础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但并非所有与儒家文化相结合的广告创意都是可行的。

因此,汲取儒家文化的精髓并克服其负面影响,创造出具有民族品牌个性、形象清晰鲜明的本土化、地区化广告,才是中国现代广告的立足之本。

(三)弘扬儒学,贵在创新。在中国广告与世界接轨的现实背景下,广告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在继承和发扬儒家文化的同时,也要批判和摈弃封闭、单向的传统思维方式。

应从现代化角度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传统文化加以审视,对其时代性要转换,对其超越时代性的内容要进行新的诠释,特别是对那些与现代广告有契合点的合理内核,要根据现代广告的需要,进一步加以发掘、加深、扩展,赋予它崭新的,符合时代潮流的现代化内容。

“世界上最美的东西其实在中国,只要赋予他新的时代内容和形式。”儒家文化博大精深,可运用到广告设计中的元素很多,中国的设计要想健康发展,必须汲取儒家文化元素的营养,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设计风格。

参考文献:

[1]游唤民.孔子思想及其现代意义[M].湖南:岳麓书社.1994.

[2]钱世明 .儒学通说[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1.

[3]彭立荣.儒文化社会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第9篇:儒家思想的义利观范文

    【论文摘要】孺家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而儒家文化的核心,体现为它的伦理思想,儒学就是以伦理为中心的文化。和各种现象都含有正负两面性一样,儒家思想也有其精华的方面和糟粕的一面,并且儒家伦理思想在当代仍然具有很高的价值。因为儒家文化涉及的方面颇为广泛,仅仅就精华的方面也不可能全面阐述,本文从儒家思想对于个人理想的形成、对于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形成、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几个方面做了简单的分析。

    儒家文化积淀了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智慧,总体来说是积极的,但在具体方面也有历史的局限性。儒家文化对于我们民族心态的形成乃至全世界的发展和变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今天仍然具有很高的价值。

    1.儒家伦理思想和个人理想的形成

    中国从计划经济发展到现在的商品经济社会,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改善,很多人思想变得浮躁,丧失了前辈人艰苦奋斗的作风,出现了精神危机,功利主义急剧恶性膨胀。现在甚至有一些中学生、大学生出现了炫耀比富心理,好像自己吃的比别人好,穿的比别人好就觉得有了值得骄傲的资本。作为祖国希望的年轻一代,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抱有这种思想,我们国家的未来何在?我们应该树立远大的理想,把自己宝贵的精力用在有意义的事情上。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曾经说过: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要克己、慎独有理想。人若没有理想,就失去了生活的航标,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幢一天钟,这样会浪费自己宝贵的生命,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其实节约资源,也包括节约个人脑力资源,儒家文化中的“天地之间人为贵”,人是社会生产力的创造者,一个国家只有拥有具有较高理想,较高素质的人才能永远前行,才有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希望。现在评价一个国家是否进步的标志不是人口数量而是人口质量。因此,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做一个有理想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2.儒家的“仁者,爱人”对于现代和谐人际关系形成的意义

    儒家思想的核心为“仁”,孔子说:“仁者,爱人”。只有爱人才能得到别人的爱,才能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因此社会上亿万家庭的和谐对于一个社会来说至关重要。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人是家庭的核心,夫妻的关系与家庭的幸福休戚相关。今天的离婚率逐年增长,固然一方面显示了人的自由,但是对于社会的长足发展来说有很大的影响,要想拥有和谐的家庭,发扬儒家的修身思想就显得特别重要。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者,爱人”等思想对于夫妻关系同样有益。对于家庭中的父子关系,儒家主张父慈、子孝。其实父子关系中,父亲作为长辈,也应该尊重子女,不能家长专制,自己要修身、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家庭中的婆媳关系历来不容易处理,孟子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要把自己配偶的老人当作自己的老人一样孝顺,对一个家庭的和谐也是不可缺少的。

      “以身作则,正人正己”,这是儒家讲究道德教育有效性中反复强调的一个方面。孔子提出正人正己的观点,认为“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强调教育者只有以身作则,才能带动他人。荀子也十分注重“正己”和“修身”,特别指出“主者,民之唱也;上者,下之仪也”。从上行下效的角度说明正人正己的重要性。在现代思想教育中,我们仍然主张教育者必须高度重视自身形象。教育者的自我形象如何,直接影响教育的效果,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受教育者都是一种暗示,可以引起他们的效仿意向,也可以引起他们对教育本身的抵触。现在有些思想教育活动效果不好,也往往是因为教育者自身素质不高或其所为与其宣传的“大道理”相去甚远。

    推己及人,将心比心,这是儒家道德教育提倡的一个重要原则。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先立人,己欲达而先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这种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充满尊重、理解和宽容的心理换位法,有助于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沟通,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教育是以双方平等、真诚交流为前提条件的。如果教育者自以为是,凭空妄测,强加于人,无疑会阻断双方思想和情感的交流。因此,现代思想教育应提倡尊重人格、理解情感、宽容异己,将自己置于教育对象的心理位置上,去观察体验和思考问题,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

    对于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孔子的修身思想,“仁者,爱人”思想同样重要。另外孔子主张过犹不及,要给对方留出足够的个人空间。《论语·季氏》之中主张交友原则有三:首先,朋友说话时,不要抢话说。其次,不要有话不说—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再次,要有眼色—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瞎子。即“知之才谓之智”,交友就要对人有所了解才行。

    只有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社会的发展才能有和谐的氛围。

    3.儒家义利观和杜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传统义利观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儒家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重义轻利,以义制利”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本倾向。孔子认为,“君子以义为上”(《阳货》)。他主张一要“见利思义”(《宪问》),“见得思义”(《子张》),要以“义”来制约个人的私欲。二要见义勇为,“见义不为,无勇也”(《为政》),三要不做不义之事,不谋不义之财,“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赞扬“君子喻于义”,批评“小人喻于利”(《里仁》)。我}i7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要获取利润的,做生意是为追求富裕生活的,但一定要靠自己的诚实劳动,要遵纪守法,以正当途径和手段来盈利,而不能唯利是图,搞假冒伪劣、见利忘义,坑骗消费者利益。

    儒家的这种见利思义的道德观念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仍有现实意义。在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当今社会里,我们不仅应高度重视个人利益和人们的物质生活状况,同时也应该重视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人们的精神生活。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乃是中国现代社会的唯一出路。现在有些人在义和利的天平上失去了平衡,只讲私利,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当官不是一心做人民的好公仆,而是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把权利当作肥己的手段。如果各级领导干部不是以民为本,不懂荀子所说的“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道理,损害群众利益,一定会阻碍国家的发展。

    4.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和杜会的可持续发展

    儒家学派认为人不能脱离大自然而生存,认为天、地、人同源,并提出“天人合一”学说。这里所说的  “天”是指大自然等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规律,“人”是指人类社会,“合一”是指人类对以“天”为代表的大自然的认识与适应,人类的活动应该符合自然界的规律。这就是“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这种朴素的辩证唯物的观点,在当今社会,仍有其不可估量的价值。

    多少年来,人类一味的强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总是无节制的向大自然索取,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现在大气臭氧层的消失已导致出现了臭氧洞、气候的逐年变暖已导致南极冰雪覆盖面积的减少,以及无节制的排放废气、污水已严重的造成了大气、河流的污染等等,这些已经造成了生态的不平衡,如果再不引起人民足够重视的话,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成为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