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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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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

第1篇: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

关键词 依法治国 大学生法治意识 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6.01.001

The Cont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Consciousness of Rule of

Law in the Background of Governing a Country by Law

SONG Guangcheng, YUE Lei

(National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Shenyang, Liaoning 110035)

Abstract At present, our party is strongly pushing forward to govern a country by law, construct a socialism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The contemporary university students are the constructors and successors of socialism business, the promotion of their consciousness of rule of law is necessary for carrying out the strategy of governing a country by law.

Key words Governing country by law; university students' consciousness of rule of law

1 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概念分析

哲学认为,意识在本质上是人脑的机能,是物质的反映。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不仅对自然社会产生意识反映,也对人类社会的各种社会现象不断地产生意识反映。阶级、国家、政权、政府、法律等的产生,必然会带来人们对这些社会现象的意识反映。法治思想就是人们对于以法制国、依法制国等治国模式、理念的观点和态度。虽然法治思想和实践在我国产生、发展、探索了几千年,也为人们期待了几千年。但真正把法治作为治国理念并正在大力实施的只有在我们党领导下的当代中国。这也使人们对法治社会的美好期待,从理想变成可能。每一个群体都会从自己的角度理解和认识法治。就大学生法治意识而言,笔者认为大学生法治意识是大学生在学习、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对法治的地位、性质、作用的认识,以及自身在法治国家和社会中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正确选择。

2 培育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必要性

2.1 从意识发展的角度看,大学生法治意识是先进、正确的

观点认为,人的意识属于上层建筑部分,它不能脱离社会实践而独立发展,必须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而发展。人的社会意识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正确反映,能指导社会实践前更好地发展,从而推动社会进步。错误的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歪曲反映,用于指导社会实践会产生负面影响,对社会发展造成破坏。法治意识从根上说,是一种先进的、正确的意识。大学生法治意识代表着当今社会先进的青年群体关于法治的心态、观念、知识和思想,是符合法治社会建设要求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看法和对法律规范的认同的自觉程度最高的一种意识,在当今社会亟需大力培育和弘扬。

2.2 从意识作用的角度看,大学生法治意识是潜在、巨大的

法治意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必然反作用于法治建设。全体公民具备法治意识、依法办事、遵纪守法,法律素养极大提高,法律应用能力不断增强,本身就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法治意识能够传承,法治意识需要培育。今天的大学生是明天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必然成为社会主流的法治意识,从这个角度看,培育大学生法治意识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能否接序推进、不断发展。

2.3 从意识培育的角度看,提升大学生法意识是亟须、迫切的

据相关调研结果反映,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不容乐观。问题主要集中在大学生的宪法法律权威意识淡薄、权利义务意识不强、平等意识较弱、权力制约意识急需提升、参与法治建设意识差。当代大学生是未来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后备力量,其现阶段的法治意识现状还远远不能胜任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和标准。对大学生进行深刻、全面、系统的法治意识教育十分重要,也十分迫切,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层次分析

3.1 公民意识――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前提条件

3.1.1 公民意识的内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所谓公民意识即是人们对自己作为一国公民对自身在国家、社会中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特别是依法享有什么的权利和应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的一种自觉认识,并且根据这种认识能够主动在社会生活中自觉地追求权利和承担责任。大学生公民意识则是指大学生如何认知其国家公民地位,如何认知自身与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本关系。

3.1.2 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必要性分析

(1)培育大学生公民意识,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社会事务管理的自觉性和参与度。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未来倚靠的重要力量就是现在在校的大学生群体。培育大学生公民意识可以促进大学生民主价值观念的形成、增强民主政治参与能力,这将对我国社会民主政治建设起到基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作用。

(2)培育大学生公民意识,有利于大学生的自我成长。公民意识本身包含着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责任意识,要想成为公民社会的合格公民,必须强化和提高自身素质。从培育大学生公民意识的角度出发,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既适应了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也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代同发展、与社会同进步的特征,拓宽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和角度,更加有利于大学生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3.2 规则意识――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核心要素

3.2.1 规则与规则意识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规则是指“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和章程”。更确切地说,规则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人们依据这些行为规范和准则来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规则意识则是人们对于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是否能够认真、自觉地按照规则行事,按照规则的要求处理人际关系、社会事务的意识。

3.2.2 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现实反思

(1)生活中,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大学生规则意识不强,直接导致了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多发,甚到有少部分学生触犯法律。有的大学生偷盗、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有的大学生不遵守住宿的管理规定,晚归、夜不归宿、在宿舍喝酒、赌博、留宿男女朋友,乱拉电源。有的大学生在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嘻笑打闹、乱扔垃圾、扔烟头甚至吐痰,甚至损坏公共财物,规则意识严重缺失。

(2)学习中,课堂违纪、考试违纪现象多发。目前阶段,一些大学生上课迟到、旷课等现象十分普遍,甚至出现了花钱雇人上课的事件,考试作弊屡禁不止。有的大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时说话、玩手机、听音乐、吃东西、睡觉。尤其是近年来招生规模逐渐扩大,相对来说,大学生群体的整体素质有所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违反规则的现象急剧攀升,特别是遵守考试纪律的规则意识更为薄弱,考试作弊较为普遍,考试作弊成为很多高校面临的一个难题。

(3)交往中,片面强调功利,忽视为人处事之道。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下,一些大学生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他们处理人际关系的出发点越来越现实化、物质化,片面注重做事能力的培养,认为把学习成绩提高了,就会实现人生目标,与人交往中,功利化倾向特别明显,现用现交、唯利是图等现象比较突出,经常出现不守诚信、不相互尊重、不考虑他人感受、不为他人着想、不遵守交往规则等行为。

3.3 意识――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最高层次

3.3.1 意识

学者从意识的角度分析,认为“公民的意识是一种特殊的意识,蕴含着公民对的认识和理解运用,体现着人们对于的认可度和认同感。”包括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人权意识等方面。意识把宪法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在社会实践中进行运用,使宪法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根本大法的指导作用,达到社会有序、健康运行的目的。概括起来,意识是人们对宪法的态度,所持的看法、观点以及认同感和归属感。意识直接促使遵循宪法的精神进行社会生活,进行人际交往、处理相关事物,使宪法在人们实际生活中能够得到落实实施,推动建设良性循环。

3.3.2 大学生意识存在的误区

我们分别从大学生意识所包含的两个主要方面,即民主意识、人权意识来分析大学生的意识。

(1)学生的民主意识存在不良倾向。一些大学生受西方文化影响,对民主的理解过于理想化,部分大学生对我国民主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不正确,严重脱离我国目前经济文化现状和发展水平,往往把我国民主与西主民主做形式上的简单对比,有时会表现出轻率和不稳定、急躁冒进、盲目偏激的思想和行为倾向。一方面,一些大学生的民主意识较强,重视权利,追求自由;另一方面,纪律和法制观念薄弱,不了解自己的民利,我行我素,反对任何约束,对自由和纪律,民主和法制的关系不能正确看待和处理。

(2)大学生的人权意识不够健康。一些大学生在人权意识上仍面临一个现实矛盾,在人权价值取向稳固确立的同时,人权知识却严重缺乏,有一些在大学生地人权的理解是非常模糊和笼统。他们作为权利的主体意识不够清晰,对权利的认知也不稳定。一是对渴望获得人权与自身所具备的人权知识存在矛盾。大学生十分渴望获得社会尊重和关注,渴望获得人权,渴望平等权利的实现。但是,很多大学生却不清楚自己作为受教育者和国家公民应该和实际享有哪些权利和哪些自由,不能比较准确地认知自己的权利。二是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不匹配。有的大学生过于强调权利和价值的实现,却忽视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有的大学生盲目追求个人自由,甚至企图摆脱基本社会规范的各种束缚。他们重视关于自身的一切权利,却不愿意履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等的义务,甚至以牺牲他人利益来谋取自身利益。这种权利义务的失衡往往导致一些大学生个人主义急剧膨胀,没有社会责任感,把义务当成负担,对大学生正确、健康的权利意识的形成造成极大的障碍和影响。

基金项目:2014年度辽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研究,项目编号:L14DSZ062

参考文献

[1] 何宁丽.法治意识现状之初探[D].郑州:郑州大学,2015.

[2] 何卫.法治与法治意识[J].山东社会科学,2007(4).

[3] 肖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大学生法冶意培育研究[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15.

[4] 蔡卫忠.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的大学生法律教育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4.

[5] 王甲成,张淼.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使命[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8).

第2篇: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对“三个文明”建设的推进,是国家长久治安的重要保障。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提升其法治素养是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而目前我国注重专业技能培养而轻视法治教育现象。因此,民族高职院校需加强学生法治意识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对构建法治社会、和谐校园具有重要意义。

1民族高职院校提升法治素养的重要意义

法治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法治教育是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培养大学生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出现注重专业技能培养而轻视法治教育现象,加之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和思潮,造成法治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甚至出现违法犯罪现象。高职学生作为国家建设的新生力量,加强其法治教育并提升法治素养,促进高职学生全面发展,针对民族高职院校来说意义重大。

2民族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意识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法治建设的逐步推进,当代大学生民主、平等、维权等意识不断提高。但部分高职院校注重技能、就业率的提高,某种程度上忽略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部分学生缺少参与意识,出现校园失窃、高科技犯罪等现象,个别学生裸贷不能按时还款且无法解决,给学校、家庭、本人带来不良影响,学生的法治意识亟待提升。

2.1素质教育中缺乏法治教育

当代大学生应具备法治素养,懂得用法律知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但是,高职院校在实际法治教育工作中,未能充分重视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教育,这样会影响对学生的素质教育,不仅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也会对建设法治社会和国家产生影响。

2.2对法的效力认识不足

依法治国要求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受社会上负面案例的影响,还有个别学校在处分学生的问题上出现随意性等现象,使大学生在不同程度上对法律的效力产生怀疑或不信任,涉及法律纠纷时回避或私了解决,导致对法的效力认识上存在不足。

2.3责任意识、证据意识不够强

当代大学生充满激情和理想,具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荣誉感。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就业竞争的严峻、个人本位意识的影响,存在功利主义观点,社会责任感不强。大多数大学生都知道证据的重要性,但仍将证据意识停留在感知的层面,以致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事实没有证据支撑,则有理无实据。

3提升民族高职院校学生法治素养的教育途径

民族高职院校学生法治素养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需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本人等诸多方面形成合力、协同一致、循序渐进完成,并结合学生法治意识现状及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通过有效发挥法治教育,塑造高职大学生的美好人生。

3.1开设法律基础课和选修课,了解更多的基础法律法规知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代大学生应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维权。而我国法学专业之外的高职院校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上仅仅是法律知识的框架性介绍,无法满足高职大学生的更多法律需求。同时,有必要开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选修课,让学生了解到更多的司法实务,有助于提升法治素养。

3.2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

以单一的授课方式完成法律知识的讲解,并不能使学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而让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则更能使大学生切身感悟并获得启迪,学习效果更佳。学校可以组织学生通过旁听法院审判、法律志愿者及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还可以举办主题班会、法律知识问答比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及话剧表演等活动,在实践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提升法律信仰。

3.3鼓励学生民主参与,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校园环境

第3篇: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

关键词:法律素养 大学生 心理健康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01.078

1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性

法律素养是指个人认识及运用法律的能力和素质,主要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能力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因此,大学生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一方面是对其自身的基本要求,因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形成较强的法制观念,拥有良好的法律修养,才能在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同时亦不会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大学生是我国走向依法治国的希望和中坚力量。其法律素养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再有,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民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而大学生作为国家建设的精英分子,其将来在各行各业中的法律素养水平对其他公民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因此,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有助于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升。

2 目前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

根据一项《90后大学生法律素养问卷调查》,目前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及特点为:整体上法律意识显著提高,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但学习兴趣不高,对具体的法律知识仍然欠缺。如在区分违法与犯罪上,仅有53%的学生能准确区分。并且,近一半学生对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如刑法、劳动法等一知半解。而在守法、用法、护法方面,普遍存在消极被动状态,特别是在护法上,绝大部分学生仅能做到敢于承担自己的违法行为,对他人的违法行为却采取“不予理会”的态度。这种现状无疑会导致几种不良情况,一是由于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或者是在作出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甚至是犯罪行为时却懵然不知。二是由于没有形成尊法、信法、护法的法律信念,容易导致推崇“用权利和关系能搞定一切”的错误倾向和用暴力解决问题的非理。三是由于缺少主动护法的意识,在某一方面会导致学生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解决和避免,从而助长违法犯罪气焰。

3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

3.1 将法律基础教学与法律实践相结合

由于原来承担对大学生法律知识普及的一门课程《法律基础》改革成了将《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相整合的新课,各高校的法律基础教学普遍面临着教学任务多,课时少,任课教师法学理论水平不高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成果,达到大学生知法、懂法的目标,就必须丰富教学方法,在课堂上多结合社会实际,运用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同时将课堂的法律基础教学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在课外积极参加法律实践活动,如旁听法院审判、参观监狱,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参加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实践活动,并将此作为成绩考核的一部分。同时,任课教师也因加强学习法律理论,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达到教学要求。

3.2 将法律素养培养与心理素质提升相结合

针对大学生正值青春晚期,成年早期的特殊时期,其心理发展处在由不成熟走向成熟但尚未成熟的特殊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学生感情丰富但分析判断能力却不够成熟,易情绪化、敏感、脆弱,加之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很容易冲动行事,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在近几年发生的多起大学生恶性犯罪事件中很多都源于自我定位不准、心理失衡、不会正确面对挫折、人际关系障碍、人格障碍等问题。因此,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心理素质的提升,两者双管齐下,在学习和探讨法律知识或案例时,结合谈心理健康知识如情绪控制等;或者在宣传普法知识中结合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引导学生重视心理素质与法律素养的共同提升,懂得控制情绪,认识自我、正确面对挫折、建立和谐人际关系,从而避免因心理障碍而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

3.3 将“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相结合

第4篇: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

【关键词】高职职业教育 法律意识 现状 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律、法规、法律关系的反映形式,表现为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和外在行为,包括法律心理、法律知识、法律态度和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大学生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很好地守法、用法、护法,从而担负起国家法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认识水平普遍不高,往往认为道德比法律重要,高职学生也不例外。根据权威人士2010年问卷调查显示,有65%的学生认为道德比法律更重要,在被问及“你大多数时候以什么标准评价事物”时,有78%的学生评价标准是“公共道德”,只有22%的学生评价标准是“法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高职学生的身心发展尚不够成熟、大学生思想开放、视野开阔、反应敏感、关注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披露的一些重大法律事件,常常成为他们议论的热点问题。但受年龄小、心理不成熟的局限,他们在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时,喜欢就事论事,缺乏动态的、辩证的、全面的眼光,导致思想和言论偏激,行为易走极端。在接受调查的高职学生中,有95%属于“90后”。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对于当今中国权与法的关系,选择“权大于法”的学生占43%,他们认为当官的人、有钱的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的约束。甚至有35%的学生认为“中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还远远不具备法治国家的条件”,“法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大,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大学生对法律态度漠视。普遍大学生认为:我不违法,偶尔犯点小错误,没什么,法律与我无关;对法律不是一种敬畏,而是一种漠视的态度。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究其原因,它与学校的教育是分不开的;虽然我们开设法律课,但没有把它内化成为学生的一种基本技能:即自我保护能力;法律频道天天在上演着:大学生被伤害或伤害着别人的事件,这不能不令我们每一位教育者深思:学生错了,还是我们错了?

大学生对法律信仰缺失。法律信仰作为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他是社会公众崇尚法律的情感,激发起他们对法律高度认同的热情,最后将法律作为整个社会所信仰的对象,从而以社会公众内心的原动力支撑起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作为大学生造成法律信仰缺失原因有多种,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莫过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尽管现在法律在不断地完善和补充,但也不可能尽善尽美,无论是程序法还是实体法都是如此。实际上越完善的法律越有缺点和漏洞,所以才有法律的解释和补充。如民事诉讼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不只是被执行人的拒不接受执行,而是现有立法的不完善让其可以不接受执行;如法院是否可以依职权宣告破产问题、强制清算问题等都是急需立法所要解决的。那么当大学生遇到如此的问题就会感到困惑和迷茫,而无所适从。

二、建议方法

终上分析,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亟待解决,现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一)改变课堂教学方法

目前,高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主要是通过法律课的教学进行的,即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该课程的教学中,有的教师为了使学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疲于赶进度,只能简单罗列、堆积知识点,忽视了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忽视了引导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将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等同于法律知识的多寡,结果是教师讲授的法律知识不少,但学生只是记在笔记里、划在书本上,并未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导致部分高职学生对法律“知而不信”,大大削弱了法律教育的效果,要想改变,可采取案例教学,通过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推理和辨析,将理论、案例与实际运用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模式。如中央二台普法栏目剧就是一个很好的普法栏目,既有故事情节又有法律知识的普及,教师不妨讲一些基础知识之后,有意识的将案例植入教学中,我想学生在学知识的过程中,已将法律内化成自己的知识。

(二)学校设立普法宣传栏,定期更换,专人负责,给学生树立法律意识的环境

第5篇: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 法制观 教育研究

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分子,毕业后将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工作,有的会成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有的甚至会在立法、司法部门工作。所以,他们对于社会主义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将间接或直接影响法治中国和和谐社会的建立。研究大学生的法制观,就是要了解当前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制的看法和态度,然后分析原因,进而提出引导和改进教育的措施,使他们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重要力量。

一、当前大学生法制观状况

1、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一定了解,但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不够全面和深入,对法治的理解也存在偏差

从查阅的资料和调查数据来看,当前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课程学习和课外阅读(包括网络、电视、报刊),次要途径是生活体验(包括朋友交流、父母告诫)和政府宣传,与其他社会阶层比起来,大学生更多地从间接的渠道获取法律的知识和信息,而且这种获取存在很强的主动性,但是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的认知存在问题。有调查数据显示,当前大学生掌握了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而且大部分学生不是从功利的目的去学习法律知识,而是从完善自身的角度去学习法律,但是普遍存在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全面和深入的问题,表现出与他们教育程度不相适应的一面,大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只停留在表面,对法治的内涵更是不甚了解。

2、大学生对国家整体的法制建设有信心,但对司法现状表示担忧和不满

目前,绝大部分大学生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法制建设表示肯定,对我国的未来的法制建设表示有信心,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国家的法制现状不满意,特别是对当前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负面现象表示担忧和不满。

3、大学生对法治的价值判断和现实选择存在矛盾

当前大学生在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普遍认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表现出较高的法律意识,但是一旦进行现实选择,大部分学生又把法律置于人情关系和权力之后,表现出了明显的价值判断与现实选择矛盾的问题。

二、大学生法制观偏差的原因分析

从大学生法制观现状中可以看出,当前大学生的法制观是存在偏差的,距离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还有相当的距离,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大学生的法制观出现这样的偏差呢?经过分析,主要是以下四点原因:

1、我国“人治”的传统导致大学生法制观出现偏差

由于中国几千年来“人治”思想的影响,人们把人情关系看作是解决问题的法宝,加上封建社会统治阶级重德轻法,以权代法,法律往往只是作为统治的工具,一旦法律和道德或权力发生冲突,人们要么以道德作为衡量标准,要么就屈从于权力的,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道德和权力面前变得荡然无存。这些中国古代的“人治”思想和封建观念仍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和渠道感染并深深影响着当今大学生,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继承下来,阻碍他们形成“法律高于一切”的法治理念,使他们的法制观产生了偏差,所以就产生了大学生的价值判断和现实选择存在矛盾的结果。

2、我国的司法过程中出现的负面现象阻碍了大学生法治理念的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老百姓从以往“厌讼”发展到现在“好讼”。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司法过程中出现了种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的负面现象,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的权威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在一定程度阻碍了大学生法治理念的形成。而大学生之所以会对司法现状产生如此悲观的认识,主要是由于大学生通过网络等渠道接触到的都是负面的信息,鲜有正面信息,加上大学生缺乏司法实践和社会经验,对司法有一种理想主义的追求,认为司法过程一定是十全十美,容不得半点瑕疵。一旦这种理想主义倾向遇到现实中出现的负面问题,大学生就会产生悲观和逆反心理,全面否定司法公正,刚刚在心里萌芽的法治理念顷刻间当然无存!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3、我国法制教育的现状制约了大学生形成系统、全面的法制观

当前我国对学生进行法制观教育主要有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初中,一个阶段是大学。初中时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在政治课上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大学期间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是以法律基础课的形式进行法制教育。从当前对学生法制观教育的现状可以看出,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只在初中时期接受了短时间的法律常识教育,高中时期则中断了法律的学习,这样缺乏连贯的法制教育,学生很难从小形成良好的法制观念。在进入大学之后,重新接受法律基础课的教育,但也是在短时间之内要学习宪法、刑法、民法等诸多重要的法律,时间明显不足,老师只能对相关法律进行简单的讲解,无法深入剖析立法的背景和法律中所蕴含的法理知识,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就只能停留在表象,无法形成系统、全面的法制观。

三、大学生法制观教育的改进措施

1、强化法律基础课教育,增加学习时间

由于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介入时间较晚,加上缺乏连贯性,所以在大学期间有必要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而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途径的法律基础课,现有的学习时间远远无法满足大学生法制观培养的需要,所以必须增加学习时间。这样才能使学生能够有足够时间系统学习我国现有的重要法律,同时要把民主教育作为专项教育内容进行设置,培养大学生的宪法观、公民观、民主观!另外,老师在讲授的时候,要增加对立法背景的介绍和法理分析,使学生对法律能够有深层次的理解,培养学生健全的法制观念。

2、增加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我国的司法现状

要改变目前法律基础课教育效果不明显的现状,就必须增加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既有利于大学生提高法制学习的自觉性,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也有利于他们客观认识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大学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的加强,更有利于激发他们法制学习的兴趣;理论知识得到实践的检验,也有利于他们对理论的准确把握,增强大学生的辨析能力;另外,通过参加司法实践活动,能够让大学生了解司法实践的复杂性,更多地接触司法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坚定大学生对法制建设的信心。

3、实行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环境是人才成长的必要条件,社会环境和学校环境对大学生成长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高校而言,教育的大环境即社会环境是不可创的,在法制教育中有时我们只能接受社会环境的现实,只能在人所能及的范围强化积极影响,净化消极影响,而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它。但是,法制教育的小环境即校园环境是可创的或部分可创的。大学生毕竟大部分时间是在校园度过,优化校园环境,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可以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校园环境对学生的教育影响方式与其它教育影响方式不同:一是直接现实,二是长期性、三是潜移默化性。校园环境还拥有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良好的校园环境能控制和限制不良风气和行为的滋长,规范学生的言行。所以,高校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场所,必须自身先做好依法治校的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评优、就业推荐等环节中要做到公平公正,这样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才具有说服力。另外,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环境设施,宣传民主法制思想,如利用校内广播、网络、宣传栏等阵地进行正面宣传,抢占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先机。

参考文献:

[1]李惠华.对欠发达地区大学生法制观现状的调查研究[J].贵州教育,2004年第6期

第6篇: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纳入了法治的轨道。人们的一切行为只有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才会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现代法治社会要求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个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和驾驭社会生活,使个人价值得到实现。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坚的大学生更应有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意识和素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民意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地以法律作为评判社会、他人和自身行为的标准,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纳入国家法治的轨道。

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教育的现状

法律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各高校已开展了普法教育,并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已有较大提高。但由于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和自身的原因,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仍未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一)大学生法律知识缺乏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大学生系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教育。我国各高等院校在非法律专业都开设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大学生基本上能够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法律基础知识这一部分只开设一学期,共18课时,课时非常有限,课程涉及的方面也不够全面。另一方面,由于受就业压力的影响,大学生会把更多时间放在专业课的学习上,忽视对作为公共基础课的法律基础课的学习。通过调查发现,有过半数学生认为专业课的学习比公共课更重要,甚至有少数学生认为自己不会违法,学习法律无关要紧。另外,高校对公共基础课难以从考核环节上强化,由此造成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

(二)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

法制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灵魂。法律知识缺乏,容易造成法制观念的淡薄。当前大学生学法的功利性较强,他们对于实用性法律知识有较强的学习欲望,忽视对法的基本理论的学习。通过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学生对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的学习感兴趣,仅有少数学生愿意学习法的基本理论。这就导致他们不能真正掌握法律的精神本质。另一方面是他们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甚至以身试法。大学生刘海洋硫酸泼熊案件、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件就是典型的例子。大学生应树立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应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

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境界。伯尔曼有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对法律的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意蕴和心理基础,也是法律意识培养应当达到的境界。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才会将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转化为法律行为。然而,当今社会的一些司法不公正、司法腐败等现象影响了大学生对法的感知、需要、信任和敬重。通过调查发现,有过半数学生没有做到从内心深处真正信仰法律。他们对法的实施缺乏信心,认为权大于法、钱可买法,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缺乏坚定的信仰。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途径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等方面的共同努力。因此,应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结合起来,全方位、多渠道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

(一)优化社会环境,发挥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的熏陶作用

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基础,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不良的法治环境影响大学生对法律的感知与信任,进而影响他们法律意识的培养。净化社会风气,惩治腐败现象,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为大学生开创一个优良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需要努力做到:一是要在司法实践中把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真正落实到实处,做到执法公平、司法公正,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二是坚决打击司法腐败,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三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消除不健康书刊,非法网站等不良因素对大学生的消极影响,创建有利于大学生成长进步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提高法律教学质量,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校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教育的主阵地,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但在实际教学中,这门课的课时比较少、教学方法传统,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该课程的教学效果。因此,高校要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通过合理安排法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等来推进法律基础课程改革,从而提高课程的实效性,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1.充实法律教学内容以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

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个主渠道的重要作用。高校在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安排上,不仅要让大学生知道国家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且注重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让他们正确认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从内心深处形成对国家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的认同,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形成自主、自觉、自愿的守法意识。因此,高校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应适应时代要求,紧密联系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和大学生的实际需要,这样才能更容易激发大学生学法的情感体验并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具体表现为:一要加大法的基本理论知识的传授,要求学生不仅要学习法律的基本知识,而且必须深刻理解法理精髓,树立法治理念;二是增加具体法律知识的讲授时间,以此来强化大学生运用法律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要根据学生所在学校的类别、所学的专业增设一些与各校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使法律教育适合大学生的内在需要。

2.改进教学方法以增强法律教学的实效性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要靠系统法律知识的传授,而且要通过对具体法律实践的感知和体验。传统的以说教式、灌输式为主的教学方法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行生动的法律实践。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要注重案例教学。教师选取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通过案情介绍、提出问题、学生讨论、教师评析等步骤,达到使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用法能力的目的;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实践活动。如定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利用板报和校报创办法制教育园地,成立法律咨询中心等,使学生在这些实践活动中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感知法律的功能,培养法律情感。这些具有实践性的教学方式、方法能够使大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尽可能多的法律知识,了解我国的司法实践,提高法律教学的实效性。

第7篇: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黑数;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 D917.3 [文献标识码] A

一、大学生犯罪黑数现状

客观地说,犯罪黑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即使是犯罪统计完备的国家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正如德国学者施奈德所说的“犯罪统计是犯罪学最重要,但也是最困难的任务之一”,因为犯罪黑数的绝对性与犯罪统计的相对性造成实际犯罪的总量远远大于已知犯罪的总量。[1]我国犯罪黑数问题相当严重,犯罪明数最多只占实际发生的三分之一。[2]

在校大学生犯罪黑数问题更为严重。一般高校的刑事案件的发案数至少是上报数目的4倍以上,这还不包括警方因其它原因未掌握的犯罪数。[3]论者经过调查研究,收集了大量的犯罪黑数案件,在此,仅做简单例举和列表。

某高校一个学生盗走室友的存款卡在取款机上取走2985元现金,被盗同学报案后,在校方的“关心”下,得到被盗同学“谅解”后,检察院作出了不予的决定,于是一件本应作为刑事处理的案件又被隐蔽起来了。又一高校在大一新生开学的第一天,有小偷侵入学生宿舍盗走14部手机以及3800多元的现金,该校为了“消除影响”而自愿对失盗学生予以赔付却没有报案。还有,几个学生殴打某学生致使其当场休克并花去4000余元医疗费的案件在刑事上却不了了之。再看列表:

鉴于犯罪黑数的绝对性和实证研究困难性,论者就大学生犯罪黑数所取得的实际案件也只能是冰山一角。但特殊中包含一般,从以上列表及其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校大学生犯罪黑数具有如下特征:

(一)相对于明案来说,犯罪黑数案件数量大而且普遍存在

犯罪黑数与犯罪明数的比例显示犯罪黑数以几倍甚至几十倍于犯罪明数而存在,如上例中盗窃犯罪黑数相对于犯罪明数来说不低于20倍,其他的犯罪黑数相对于犯罪明数的比例也是相当惊人的。有的犯罪类型在犯罪明数中不曾有过或比较少,但调查资料显示这些类型的犯罪大量地以黑数形式存在着,典型地存在于犯罪、非法侵入计算机犯罪、组织犯罪之中。

犯罪黑数案件数量大而且普遍存在的另一种形式是在一人身上集中了多个犯罪黑数案件。典型表现是多次盗窃的情况,还有因犯案件、盗窃案件、故意伤害犯罪等败露或未遂后又以故意伤害或其他犯罪去报复或宣泄。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案件都没有或部分没有作为犯罪处理从而成为犯罪黑数。

犯罪黑数存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的大学生中。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实地访问等途径,笔者发现,不论是在一般院校还是在名牌院校,是在专科院校还是在本科院校,是在大中城市的院校还是在中小城市的院校,犯罪黑数都存在。调查数据还显示犯罪黑数的存在与学生的学习成绩的好坏无关。成绩好的学生犯罪后,其案件成为黑数的比例更大。

(二)从犯罪类型看,犯罪黑数主要存在于财产性犯罪、性犯罪、暴力犯罪、计算机犯罪等犯罪当中

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中最多的就是盗窃犯罪,具体表现为盗窃金钱(现金或盗用信用卡使用)、手机、计算机、照相机、摩托车、自行车等价值较高的物品或供自己使用或变换现金或作其他的用途,甚至毫无目的。在财产类犯罪中,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还涉及到诈骗、破坏财物等犯罪。在暴力犯罪中,大学生犯罪黑数主要表现为故意伤害案件;计算机犯罪案件主要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或通过计算机传播物品、信息等。

(三)从犯罪停止形态看,有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

在故意犯罪案件来中,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更多地以犯罪未遂、中止形态存在,特别是犯案件和抢劫案件,而既遂形态的案件主要是盗窃案件。在犯罪黑数中,各种犯罪类型上都有预备犯罪。

讲到故意犯罪,那也自然要提到过失犯罪。其实有不少犯罪案件就是因其主观心态是过失而得到被害人或相关方面的“谅解”而成为犯罪黑数的。

犯罪黑数类型和停止形态的多样化再一次印证了大学生犯罪黑数数量大而且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数现象透析出的大学生法律意识状态及其原因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统称,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权利和义务的认识等。 [4]行为是在一定意识支配下的身体的动和静,大学生犯罪黑数现象为我们分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态提供了另一个视角。透过犯罪黑数,联系大学生受到的法治环境、法制文化及法制教育因素的影响,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塑就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或者说是导致大学生犯罪一部分黑数的原因。

(一)大学生犯罪黑数显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缺失和淡薄

接受过良好教育(包括法制教育)的大学生一般具有健全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行为表现,这从大学生犯罪的明数方面似乎可以得到定性。因为,从明数看,大学生犯罪案件占社会犯罪人比例毕竟不是很高。但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大学生犯罪黑数需人们透过犯罪黑数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态做出新的统计分析。

1.知行不一,法律心理扭曲

就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来讲,大学生是“高级人才”,而且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有关法律条文背得滚瓜烂熟,重要意义说得头头是道,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并非一无所知。按说如此丰厚的内存将使他们能很更好地创造有益于社会发展和个人进步的业绩,但是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显现:相对于其他群体,一些大学生运用他们所拥有知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而在犯罪的预谋、犯罪的手段以及犯罪后反侦查的行为上尽显智能和隐蔽。这样,大学生犯罪的一些案件更有不能被警方等“外人”知晓的可能而成为绝对犯罪黑数。绝对犯罪黑数是指案件实际已经发生,但没有被人察觉和发现的犯罪案件。这是大学生心智、知行表里不一的表现。不仅如此,他们看到别人违法犯罪也异常愤慨,可轮到自己或发现自己的同学或校友就言不由衷,能不能真正知法、尚法、信法、护法、守法就要看时间、地点、事情、人物等具体情况而定了。

许多犯罪黑数案件反映出大学生不成熟甚至扭曲的法律心理。首先是怯弱,这表现在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如害案,其中的受害人认为如果报案将使自己“抬不起头”、“见不得人”而不愿报案。调查统计表明:害案的报案率仅为8%。这种心理还表现在受害人因受到犯罪大学生的威胁不敢报案而自认倒霉。知情人害怕遭到打击报复也不敢或不愿意报案或作证。其次是对待犯罪的冷漠心理。不少犯罪黑数案件显示,知情人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的伤害事实和情理默然处之,对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再次,有些犯罪黑数案件显现出大学生的恶毒、放任的心理态度,如有些被害人或知情人不但知情不报,反而持有“我姑且放你一把,让你越陷越深”的恶意。

2.法律信仰缺失,司法公正信心不足

调查显示,有些被害人或知情人在知晓某个或某些同学或校友违法犯罪时,他们选择知情不报而予以和解、私了、不了了之或不愿意作证,是因为怀疑警方不一定能破案或司法不公正或担心遭受打击报复时得不到法律保护或担心学校对自己做不公正、不公平的评价。调查结果显示确实有不少大学生犯罪案件成为黑数案件是因为警方不依法办事造成的或学校努力争取得来的。这既是造成大学生犯罪黑数的形成或增加的原因,这也是导致大学生对法律信仰的缺失和对司法公正信心不足的客观原因。

3.法律正义感缺乏,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调查中,当被害人或知情人被问及“在知晓某个或某些同学或校友犯罪时之所以选择知情不报而予以和解、私了或不了了之的原因”时,他们中62%的人认为大家“同学一场”;48%的人选择“得饶人处且饶人”;46%的人选择“给他人一个改过的机会”;34%的人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两耳不问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知情人和被害人的这些选择及其心态尽管复杂,但其共性在于大学生缺乏法律正义或社会正义观念――在情与法,德与法冲突时,很大比例的大学生选择“牺牲法律”保护他们认为可以或需要保护的人或不闻不问。法律的价值在于对正义的追求,大学生对犯罪大学生的心理态度和法律思考表明他们还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二)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从认识规律上看,法律意识是法制作用于主体及主体对其反映和升华的结果,它依赖于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高度发展,但又直接受到法治环境、法制文化及法制教育等因素的深刻影响。纵观大学犯罪黑数现状,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或淡薄是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影响的。

1.现实社会破坏法治现象的影响

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状况不容乐观,学校周边治安状况更特别敏感,打架斗殴时有发生,抢劫、盗窃、诈骗防不胜防,高智商犯罪让人吃惊。放眼社会,有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利用职权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官官相护、以权代法、以罚代刑。这些现象无形中削弱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破坏了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身处其间,耳濡目染,有较深的感性认识。最直接的,高校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和对声誉的挽救以及对管理不善的掩饰而对大学生犯罪案件隐瞒不报或对司法机关公关,争取以纪律处分、民事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有些犯罪黑数案件就是司法机关办人情案造成的,他们以行政、民事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或出于其他不正当考虑,对“天之骄子”犯罪网开一面或睁一眼,闭一眼。大学生身边发生的或社会上的违法犯罪现象以及某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严重地消磨着大学生们对法律的情感和法律正义的信心。

2.法制教育乏力的影响

如果说当前社会法治破坏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现实原因,“和”为贵的中庸之道及传统重人治、轻法治文化观念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的话,那么高校法制教育乏力则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直接原因,因为当前高校法制教育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升华,缺乏对法制遭到破坏的正面引导。

高校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高校法制教育乏力。首先,高校法制教育的门径狭隘,对广大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重视不够。当前,一些高校把法制教育简单地理解为开设一门课程,按国家规定的课程和课时量给大学生上完课就“达标”了,于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仅限于《法律基础》或《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教学,而且对法律基础知识的课时进行精简或压缩。这样法制教育成为一种短期行为,缺乏了普及性和持续性,大学生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他们提出的时代要求。其次,法制教育的目标尚未真正上升到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度上来。目前,许多高校法制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把理论知识的多寡等同于法律素养的高低,重视法律知识的灌输而忽视对学生法律参与意识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淡化了法制教育的德育功能。在教育方式上,法制教育局限于或主要依托于课堂教学,而且不少教师满堂照本宣科地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忽视法律观点、法律理念、法律精神的宣传和培育,缺乏生动性和深入性。再次,将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忽略联系社会实际、联系现实发生的典型案件、联系校园法治氛围以及大学生现实思想状况,特别是缺少缺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教育教学,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针对性。总之,不系统的法制教育,致使一些学生法律知识明显不足、缺乏现代法律意识,因而法律素养偏低,适法、用法、识别违法犯罪的能力较低,不知法就谈不上守法,不守法谈不上护法,就更不上具有强烈的法律正义感了。

总而言之,大学生犯罪黑数反映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另一方面也说明大学生犯罪黑数是他们法律意识缺失的结果,这是高校法制教育值得思考的问题。限于文章篇幅,论者在此姑且仅提出问题,以期为探讨提高法律意识教育、探讨减少大学生犯罪黑数的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提供一个思维角度。

[参考文献]

[1] 周东平.犯罪学新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72.

[2] 康树华.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70.

第8篇: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

关键词:法治教育;法律观念;法律意识;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G415 文献标识码:A

一、概念界定

“法治”是与人治相区别的,它强调法的权威性,尊重法律地位,注重实践。法治教育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将“依法治国”方略句公民进行宣传和教育,实现用法治意识指导公民自己行为的一种活动。[1]相应地,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就是指把法治教育的对象限定在大学生群体,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法治教育,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律习惯,用法律精神指导自己的行为。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意义

1.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有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既需要公检法等国家机器的强力保障,同时也需要法律精神的发扬和法律文化的传播,而后者的作用显然更大。法律文化的形成离不开每个公民的法律素养的提高。大学生是最接近社会的学生群体,其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本身的就业及祖国以后的发展。所以,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大学生良好的法治教育可以起到示范作用。

2.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社会主义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经济自然也就是法治经济。在法治经济中,参与者的法律素质高低对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影响。大学生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人才,是经济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其法律素养的高低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甚大:法律素养高,则会促进经济发展;反之,则会阻碍经济发展。因此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平稳发展。

3.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有利于高校的和谐稳定发展

随着高校的大力扩招,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多,同时高校的自由度也在不断增大,因此高校的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近十年来,大学生犯罪的案例不断增多,而且愈演愈烈。小到打架斗殴,偷盗抢劫,大到投毒、砍人、撞人、,其行为令人发指。在这样的情况下,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势在必行。只有让大学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养,高校才能有效对大学生进行管理,这样高校才能更加安全、稳定。

4.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有利于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高校毕业生人数越来越多,用人单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严苛,就业成为一大难题。法律素养作为约束公民行为的一种重要品质,在学生综合素质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当大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时,他们将会更严格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具备更好的素质,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都能全面提升自己。因此,法治教育对塑造个体形象意义重大。

三、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法治教育资源缺乏,法律教学存在不足

(1)师资力量匮乏。在师资力量上,法治教育并没有形成专业师资队伍,在多数情况下,我国高校的学生培养模式中主要以政治、哲学教师教授法治教育课程,很少有专业专职的法律人才细致化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培养。[2]比较专业的法律教师都集中在法学院,其他学院相关教师甚少,并且大部分非法学院的教师对法律知识也不甚了解。这就导致一个现象:法学类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明显比其他专业的学生强。所以,师资的缺乏直接影响到了法治教育的开展。

(2)教学目标重结果而轻过程。高校在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只是单纯地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并不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目的。有关法律知识的考核也只是看最后的成绩,而不是考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法律精神或者法律理念的掌握程度以及法律素养的提高程度。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过程往往比结果更重要。

(3)教学方式重理论而轻实践。无论何种教学,教学方式的正确与否会直接影响教学效果,法治教育也不例外。但是目前高校的法治教育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而且对大部分学生来说主要是公选课,因此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不高。在课堂授课中,很多学生只为拿到学分,因此并不仔细听课;即使听课,也停留在浅显的理论阶段,不能深入理解法律的价值和意义。

(4)教学内容陈旧浅显。在大部分高校中,学生法律知识的获得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书,作为公共课,书中的法律知识部分内容浅显,学生学到的只是一些皮毛;另外,法律方面的内容“亘古不变”,学生很难了解最新的一些法律条文。法治教育课程的核心在法律条文,而非法治文化背景因素及法学与社会学等学科的整合等。[3]

2.大学生意志相对薄弱,学习态度不端正

大学生一路走来都是在学校度过,社会阅历少,经验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此外,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认真。网上的一份随机小调查显示,有超过半数的同学表示自己上课没有认真听讲,甚至于不知道老师讲过什么。[4] 这种态度的不端正直接导致法律知识的贫乏。

四、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1.营造家庭法律氛围,父母树立守法榜样

家庭是学生的第一个受教育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因此,家庭的教育氛围以及父母的言行举止对法治教育的开展至关重要。在家庭中,父母要做到懂法守法,注意自身的言谈举止,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同时,要在平常聊天中向孩子讲解一些法律常识,并通过新闻或发生在身边的一些违法犯罪案例来教育孩子要守法、爱法,通过这些方式来营造一个守法的家庭氛围,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了解法,接受法,遵守法,为高校的法治教育提供良好的基础。

2.优化社会环境,重视法治教育

社会是一个大环境,每个人都生活其中。置身在这样的大环境里,受到的影响跟环境的好坏关系甚大。因此,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一方面,要完善社会法制系统。法制系统是法治教育能够良好进行的渠道和前提条件,系统有漏洞则整体无法运行;另一方面,加强对执法机关以及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法律管制,保证大学生身边环境的干净。

3.高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法治教育

(1)增加法学专业教师,增强教师专业素养。教师作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落实者,既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影响教学效果的最重要的变量。[5]教师的能力高低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效果。因此,一定要提高法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定期对教师进行培养和考核,使教师保持高水准的专业能力。此外,可以给教师合理的时间进行进修,帮助其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要适当扩充法学教师数量,以便向其他专业的学生讲授法律专业知识。

(2)合理设计课程,提高法治教学效果。对在校大学生来讲,课程是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其认识的重要载体,因此,必须夯实课程建设。首先,原有的道德法律类课程继续保留,这样可以将道德和法律结合起来进行教育,用道德辅助法治教育;其次,要增加新的法律类课程,包括基本的法律常识课程、关乎学生安全的日常法律课程以及与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基本的法律课程可以作为公选课,但是专业法律类课程要作为必修课;最后,增加法学课程的课时。在保证专业课学习的同时,要适当增加法律课程的学习课时,保证学生积累法律知识。

(3)变革教学内容,实现与时俱进。教学内容的陈旧严重影响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因此,一方面,要保留之前一些基础性的法律知识,对于一些常规性的法律常识必须保留,这是认识法律的关键;其他不相关的一些东西则应删除,以提高知识的实践性和社会性。另一方面,课程内容应多增加案例,提高内容的趣味性。同时,对学生的权利义务教务要均衡,反对重义务而轻权利的教学。

(4)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首先,要学会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介,提升大学生课堂参与积极性,营造浓厚的课堂学习氛围,形成踊跃发言的良好课堂环境;可以将传统讲授与多媒体讲演相结合,课本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在课堂上让学生就案例展开讨论、发表看法,甚至可以进行模拟演练。同时,要利用好“第二课堂”,高校要与法院等部门搞好合作关系,让学生有机会参与公审大会,甚至开庭等,通过真实案例提高学生自身的法律素养。

4.大学生要端正学习态度,提高法律素养

作为法治教育的实施对象和法律学习的主体,大学生的学习态度很重要。一方面,大学生要认识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端正学习态度,切实用心学习法律课程,不能为了通过考试而应付学习;在平常的学习中能够积极与同学探讨相关法律问题,将法律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之一。另一方面,多多关注与法律相关的新闻,思考法律问题,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能够锻炼意志,培养法律思维,能够将法律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武器,遇到问题时能用严谨的法律逻辑思维来解决问题;对于身边发生的违法事情能够主动站出来解决,以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形成法律精神,并且能够影响他人。

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担着重任,因此,提高其法律素养势在必行。通过家庭、高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加之大学生自身的学习,相信法治教育工作能更好地开展,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会逐渐减少,高校依然会是纯净安全的港湾。

参考文献:

[1]郝 军.大学生法治教育探析[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

[2]代明智.论法治教育在高校学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经济研究导刊,2012,(14):242-244.

[3]董升太.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及对策分析[J].菏泽学院学报,2011,(1):109-111.

第9篇: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范文

关键词:医学生;法治教育;现状;对策

经过多年的教育改革,医学教育过程过中过分重视医疗技能培养,轻视医学人文教育的现象有所改善,医学人文课程比例有所上升,但多是侧重对医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而忽视了医学生法治教育,医学生的法律知识也大多局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法律基础部分”内容的教授,即便如我校医学专业开设卫生法课程,但学时较少,教学内容也有所局限。在从业过程中对于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正当权益的基本法律法规掌握不牢固甚至完全不了解。这种法律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临床实践中有法不依、防御性医疗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引发医疗纠纷。医学生的职业选择决定了他们未来必将从事医疗相关工作,除具备过硬的医疗技术、高尚的道德情操外,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更是对自身工作高度负责的重要表现,是确保医疗活动安全进行,未来职业目标顺利发展的重要条件。所以,医学生的培养过程中需要积极有效的加强对医学生的法治教育与管理。

一、医学生法治教育现状

根据实际情况,我们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计有效问卷651份,在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法律知识一题中,26.57%的医学生通过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等公共课程,20.89%通过卫生法等专业课程,47.31%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了解,仅有5.68%通过临床实习期间的实习代教老师。46.39%认为影响医学生法治教育活动正常开展的主要原因是专业课程压力大,法律相关课程学时较少,22.58%认为教学形式单调,缺乏新意和趣味,由此可见,医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着诸多问题,医学生对于法治教育的了解途径也有所差异。

1.对法律知识掌握少,理解程度低,法治观念淡薄

近些年大学生犯罪率不断增加,报纸、电视屡次报道医学生犯罪案件,其中也不乏医学专业学生。可见,包括医学生在内的高校学生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缺失的现象。对医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学校本身法律相关课程涉及较少,简单机械的死记硬背致使医学生不能结合实际,深入地对所学知识进行理解与运用,更无法内化为自己的观念与信仰,法治观念淡薄。

2.医学生法治教育时间少,内容缺乏针对性

目前,医学专业教育主要以专业课程为主,在非专业课程方面,有所欠缺,尤其在法律方面,长期处于空缺的状态。引起该情况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学校层面对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医学生层面,由于医学的专业性质较强,导致大部分医学生的学习精力都集中在专业课程方面,对专业之外的知识,无法抽出较多的时间进行了解。

3.法治教育课程与形式单一,缺乏实践教学

当前,虽然已有部分高校,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程,但却存在着课程形式过于单一的情况,教学长期处于理论阶段,无法进行有效实践,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缺乏灵活性,难以达到法治教育的目的,相关的教学知识,也不能及时的弥补法治教育方面的漏洞。使其违背了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初衷的作用。

二、当前医学生法治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

传统思想对医学生影响较深,人情社会依旧成为主观观念,使其形成一种只要有势力就可以摆平一切的错误思想,这种思想不仅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危害,也对社会治安构成严重威胁。作为教育部门,应及时的矫正医学生这种错误的思想观念,使其走向正轨。

2.医学专业的特殊性对法治教育的影响

医学在其发展过程中要面对许多复杂的社会关系,法律就是对这些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和规范,离开了法律医学将无法顺利发展。医学生作为大学生中的一员,在法治教育方面既具有一般大学生的共性,又具有其自身的特性。这就要求医学生所受的法治教育的深度和知识覆盖面应与其所受的专业教育程度相匹配,但随着医学教育要求的不断提高,医学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医学的专业性质随之增强,但对法治教育的学习时间反而不断减少,从而使法治教育无法有效的融入医学教育当中。

医学院校课程设置遵循医学学习与人才培养规律,医学专业课程体系完善,专业教育质量品质高,对于医学生专业学习、解剖实验、研究项目、临床实习等给予足够的经费及课程时间。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卫生法》两门课程是医学院校进行法治教育最主要的途径,但是相对于专业课其所占比例较少,教学模式陈旧单一,兼任教师情况多有发生。可见学校对法治教育未给予足够重视。

4.医学生自身学习主观能动性不强

医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且具有较强的专业钻研意识,但对于专业之外的知识,多数学生却不能够主动的接触与学习,究其原因,其长期处于医学学习中,导致部分医学生养成法治教育与其毫无关联的思想,学习法治知识是浪费时间的错误观念,使医学生难以对法治教育进行关注,也导致了不愿主动学习法治知识的情况发生。

三、医学生法治教育有效实施的对策

1.掌握法治教育的主要渠道,建立健全医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创新教学方法

课堂教学是进行法治教育的主要渠道,医学院校除了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卫生法》作为必修课之外,要不断完善法治教育的内容,使之与时俱进,更适合医学生自身实际。通过这些法律条例的系统学习,提升医学生法律素养,使他们树立法治观念,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在教学方法上应注重以医学生为本,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达到教学目标。

2.创新法治教育多维度方式方法,增加参与度和实践性

法律意识的养成与法治观念的树立,不但需要课堂教学,同时需要医学生通过积极参与和实践体验,在体验中深化对法律知识认识,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法治观念。因此,法治教育也需创新多维度的方式方法,与医疗实践相结合,增加医学生的参与度和实践性。例如在实践活动中,让医学生对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思考,从内心深处逐渐对法律制度形成认同,内化为自觉守法的行为,培养法治思维。

3.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舆论环境

学校应坚持依法治校理念,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管理体制。其次,社会多方应大力宣传我国依法治国理念,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医学生喜闻乐见的医学生活动,使法治教育深入医学生的学习、生活,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提升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培养法律精神和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

四、结语

作为重要的群体,医学生在社会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长期以来,医学生的法治教育始终令人担忧。加强医学生的法治教育尤为重要,医学生的法治教育需要学校与医学生的大力配合,及时的普及法律知识,使每一位医学生能够在未来的发展中,积极的为社会做出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健,笪宇蓉,刘艳霞.医学院校卫生法制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2(11).

[2] 李宁,任小红.我国医学生法律教育现状及对策[J].护理研究,2016,30(27):3332-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