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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儒家思想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早期的儒家思想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早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词:韩剧;中国;热播;文化反思

1993年内地首次播出的韩剧《嫉妒》,到2001年央视配音引进83集的《澡堂老板家的男人们》,再到历史剧《大长今》,20多年里,韩剧以一股“惊人而持久的力量” 霸占着中国各大娱乐版块头条。韩剧来势汹涌,把国产电视剧挤到寻求官方保护的境地。我国广电总局不得不出台国产电视剧的保护政策。主要是因为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电视文化还较为贫瘠,韩剧在弥补这一空白的同时,致使韩流文化在中国市场的“大举入侵”,如何展示中国5000年的优秀文化,是当下我国需要探索和反思的重点。

一、韩剧在中国热播的现状

当下韩剧在中国的热播,以及韩流文化在中国的“狂欢”,并没有引起我国国民的反思,尤其韩剧主要是以情感和生活视角占据主导,满足了女性观众对情感的幻想。例如在2013年底《来自星星的你》,编剧以独特视角满足大部分女性观众的情感幻想,尤其剧中女主角的着装、配饰,在中国掀起了一阵购买热潮。侧面反映出了韩剧能够掌握观众的心理需求。韩剧带动的经济效应是最为明显的。例如,《来自星星的你》中的“炸鸡啤酒”成为中国游客到韩旅游的必点食物,并且通过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3月月韩国啤酒对华出口额翻了三倍,总金~达到了 103.6 万美元。2016年后半年,出于各类原因,中国对韩剧进入中国市场加大的把关,韩剧在中国电视市场受到一定程度上影响,但是依然不能阻挡中国观众通过各种网络渠道获取韩剧资源。例如,2016年11月开播的韩剧《蓝色大海的传说》,虽然没有进入中国市场,但是依然成为中国观众追逐的热点,针对这些现象我国应该并以重视的态度并反思。

二、韩剧在中国热播的文化反思

我国有五千年悠久而灿烂的文化,韩国的传统文化中也有很多中国的印象,例如,服饰、文字、建筑、习俗等。韩剧让我们看到了现代社会转型中传统的价值和道德习俗对和谐、道德凝聚所起的作用,我们应该反思韩剧对中国观众精神道德方面的满足,发掘我国优秀文化因素,让“中流”成为中国主流。

(一)认同和发扬儒家文化

儒家思想源于中国,但是对周边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韩国在儒家思想应用和贯彻方面细致精湛,很多时候连中国人自己都自叹不如。尤其在早期的韩剧中多以家庭伦理、亲情等元素抓住中国观众的内心,在侧面体现了“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思想。我国早期的电视剧一般会受到国家意识形态的支配,电视作品中包含了浓重的政治因素,虽然政治思想是国家存在的一种重要形式,但是可以在电视剧中以委婉的形态表述出来,例如日常生活就是政治的潜在力量,如,友好、和平、自由等。

韩剧内容很少涉及犯罪、凶杀等题材,主要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和爱情来阐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仁”、“和”、“爱”。中国在早期韩剧中进行反思,并不是韩国文化有多强大,而是韩国的将和谐、友爱的理念渗入电视剧,抓住观众的眼球。我国与其说是借鉴,不如说是创新,本身儒家思想就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我们应该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用自己的文化壮大自己的文化产业。

(二)对民族性的尊重和宣扬

中国虽然在近代遭受过列强的侵入,但是中国的文化是世界上唯一没有被“奴役”过,也没有中断过的文化,所以我们可以在文化艺术中展现更多具有中华民族性的东西。有很多韩剧在思想创新上采用了西方的文化特征,但是其骨子里还是保留着传统文化,这也是韩流文化得以发扬广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应该正视韩国文化对中国年轻人产生的深远影响,以一种谦虚、诚恳的态度从异邦民族中学习,寻找能够促进中国电视剧发扬光大的积极因素,用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去征服本国,以及外国的观众。例如,《琅琊榜》虽然是以小说改编的架空历史故事,但是其中展现了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不仅在中国内部掀起收视热潮,并且在日本、韩国等国家也引起强烈反响,所以我国应该加大宣扬对民族性的尊重。

三、结语

综上所述,韩剧热潮在中国的掀起,不仅表现在韩流文化的渗入,并且带动周边商品的的输出,对我国青少年的思维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韩剧让我们看到了现代社会转型中传统的价值和道德习俗对和谐、道德凝聚所起的作用,我们应该反思韩剧对中国观众精神道德方面的满足,加大宣扬中国对民族性的尊重,让中国电视剧,乃至中国文化的也得到发扬。

参考文献:

[1]王春杰.韩剧在中国热播现象的传播学探讨[J].新闻研究导刊,2016(01).

第2篇:早期的儒家思想范文

礼起源于原始的祭祀活动,国家产生后,统治者对原始习俗进行了选择、改造,保留了其中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那部分,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些被选择、改造了的礼就成为了早期的习惯法。西周初年,在周公姬旦的主持下,以周族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结合现实需要,吸收夏商礼中的有用部分,制定了一套完备而严谨的典章制度和礼节仪式,后人称之为“周公制礼”。周礼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内容涉及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大到国家的根本制度,小到人们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礼也是西周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礼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尊尊”。“亲亲”指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在用人上必须使亲者贵,疏者贱。“尊尊”指下级必须尊敬和服从上级,应严格遵守上下等级秩序,不得犯上作乱。周礼所确定的原则对后世的法律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并且也对后来形成的儒家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礼法结合是指儒家法制原则和伦理道德规范对法律的渗透和融合。西汉时期的《春秋》决狱,直接引用儒家《春秋》等经典的精神原则或事例作为判案的依据,是礼法结合的典型事例。礼法结合自汉代开始,在当时主要通过司法和法律注释的渠道实现,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则开始直接引礼入律,将儒家思想作为立法的精神基础并直接将礼的内容规定为法,直到唐代实现了“礼法合一”,儒家思想的精神原则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具体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首先儒家的礼制原则和伦理道德规范被直接确认为法律原则和制度。唐律中的不少制度都直接从儒家经典中照搬或演绎而来,如唐律婚姻制度中的“七出三不去”原则系《大戴礼记•本命》篇的内容;八议制度即来源于《周礼•秋官》的“八辟”制度,而“准五服以治罪”原则则是儒家经典中的五服制度和亲亲、尊尊相融合,经演绎而来;其次唐律的修订也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再次唐律的疏议都以儒家理论为标准;最后唐律中的罪名和量刑都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唐律中最重的“十恶”罪主要包括侵犯皇权和违反家族伦常的犯罪,将这两类犯罪列为重罪,从重惩处,主要还是因为它们严重违反了儒家思想中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纲常礼教。由于唐律已经达到了礼法合一,自汉朝开始的春秋决狱的审判制度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到唐代基本结束。

二、唐代法制的具体原则

在以“德主刑辅”“、礼法合一”为主的法制指导思想下,唐代又形成了一些具体的法制原则。

1.主张立法宽简与划一

宽即要求刑罚应该宽大,不搞严刑峻法;简即要求法律要简明扼要,使百姓一目了然,知所以避就,以发挥法的预测作用。在立法宽简精神的指导之下,唐高祖李渊在制定《武德律》时便废除了隋朝的一切苛法,唐太宗时期制定的《贞观律》也奉行了这一原则,废除了兄弟连坐俱死之法,并且创设了加役刑,取代断右趾作为减死之罚。唐代对犯罪的处罚比照前朝来说最为宽大,其主要表现为:重罪条款大为减少,《贞观律》中就大量地改重为轻,其中减死为流九十一条,使得唐律“比古死刑,殆除其半”[3];废除了酷刑、肉刑,唐律规定的刑罚为笞、杖、徒、流、死五种,死刑又分为绞、斩两等,因绞可以保全尸,故比斩轻一等。唐代的刑罚与秦汉律中的具五刑、腰斩、枭首、车裂等酷刑和墨、宫、刖等肉刑及以后明清律中的凌迟、戮尸、剥皮实草等酷刑和刺字、等肉刑相比,最为宽平;株连范围最窄,唐律中的株连范围与秦汉律和明清律相比,株连面是最窄的。法令划一,即要求所制定的法令不能互相矛盾。法令不一,必然导致“若欲出罪,即引轻条;若欲入罪,即引重条”的弊端。唐太宗要求立法官员在立法时要仔细审核,不能出现相互矛盾的法律条文。

2.贵、良、贱同罪异罚

唐代将居民分为特权者、良人、贱民三等。特权者包括皇帝、贵族、官僚及其亲属,他们享有各种法律特权。良人,又称白丁、凡人,主要包括农民、中小地主和工商业者,是人数最多的,他们是国家赋税徭役的承担者,除老幼病残外,既无特权、也不受歧视。贱民,分官贱民和私贱民,官私贱民的地位非常低下,尤其是其中的奴婢,相当于主人的财产,主人可以随意处分,若主人犯罪,奴婢随其他财产被国家没收。官僚贵族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由来已久,尤其是西汉确立了儒家思想作为法律的指导思想以后,官僚享有法律特权逐渐制度化、法律化。西汉创“上请”之制,曹魏创“八议”之制,晋、陈立“官当”之制,隋朝又创“例减”之制,并将赎刑制度化,唐律继承和完善了上述制度。唐律规定,贵族官僚按其品级地位可分别享受“八议”“、请”“、减”“、赎”“、官当”特权。唐代贵族官僚的特权制度继承前代法律规定,但较前更加全面、系统、完备,但是官僚贵族的特权被限制在不侵犯皇权和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的范围内。唐代的良人和贱民也实行同罪异罚制度,根据唐代法律的规定良人杀伤贱民,减凡人一至两等治罪,但贱民杀伤良民,则加凡人一至两等治罪,相同的行为和结果,因身份不同处刑竟相差二至四等。

3.同居相为隐

第3篇:早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字:儒家文化、社会工作价值观、本土化、积极影响

一、儒家文化主要观点

(一)仁

“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仁具有多重含义,从价值观上看,其基本的规定是“爱人”(《论语・颜渊》),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泛爱众而亲仁”,这是早期的博爱思想。“仁”据孟子解释,就是“人心”。根据《孟子》一书可以概括为:第一、亲民。孟子主张统治者要“与百姓同之”,“与民同乐”。第二、尊人权。孟子公开宣扬“民为贵”、“君为轻”的口号。第三、同情心。要求统治者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推恩办法来治民。

(二)和谐

和谐思想和中庸之道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中庸》说:中也者,天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意思是说,“中”是世界的根本;“和”是世界的光明大道。达到了“中和”,世界万物便各安其位,各得其所了。

(三)重家庭,讲孝道

“在家尽孝,为国尽忠”的思想,增强了家庭的亲和力和民族的凝聚力,形成了尊老爱幼、夫妻相敬、兄弟相亲、朋友相助的良好风尚。在家庭伦理中“孝道”居核心地位。“血亲”和“孝亲”密切相联,不仅表现为对死去的先祖的隆重祭奠,更表现为对活着的长辈的绝对孝顺,遵从的是“百善孝为先”。(《孝经・开宗明义》)。

二、社会工作价值观

(一)社会工作的价值观

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西方社会工作的价值的基础在于新教伦理、人道主义与福利观念,形成了社会工作实务操作定义所代表的价值范畴体系、比斯台克所发展的价值范畴体系、泰彻发展的价值范畴体系。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社会工作价值观可以概括为接纳、尊重、个别化、自决权和知情同意、保密、不批判。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助人自助,即通过帮助有困难、有需要的人,使其在克服眼前困难的同时,增强面对和解决困难的能力。

社会工作价值观本土化是依据我国的传统观念与本国的具体国情,并在吸收国际社会工作价值观基础上,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以及当前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所形成。为此我国的社会工作价值观更注重强调社会和谐,保持家庭稳定,重视道德建设等方面。

三、儒家文化对社工价值观本土化的积极影响

第一,儒家文化观念所强调的社会与人关系的和谐,与社会工作价值观宏观层次力求促进社会整合与人的发展不谋而合。我国的尚处于转型时期,一些社会问题在不断凸显与激增,社会工作的发展就是为了解决个人的问题,缓解社会矛盾,最终促进社会的进步从而实现人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二,儒家文化的精髓就或者核心思想就是“仁”。仁者爱人,作为社会工作者要以此作为服务的信条。多数情况下,由于大众对我们社会工作者的不认同,不了解我们的服务方式与理念,经常遭到大家的冷漠以对拒绝。尽管如此,社工还是要平等的对待服务对象,用包容、爱心、耐心不断感化服务对象,让服务对象能够接受我们,收集到服务对象的综合信息才能为此提供服务。

第三,儒家文化特别强调家庭的重要性。根据笔者多次的社会工作服务经历发现,很多服务对象的诸多问题之所以产生,与其家庭环境与氛围是有直接的关系的。我们经常采取个案的工作方法救助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的情况在服务过程中不断好转,但是服务对象一旦回到家庭环境当中,还是旧病复发,问题更加严重。这就说明了社会工作在实际的操作层面不能只对服务对象个人提供帮助,还要深入挖掘服务对象家庭及其成员的信息,一起努力帮助服务对象早日恢复正常。

四、总结与反思

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构成了社会工作学科体系的三个重要维度,三者缺一不可。其中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居于最核心的地位,它几乎决定了社会工作的整个专业目标与专业使命,也操控着社会工作的所有助人行动。儒家思想其实可以为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注入很多新的观念与想法,帮助社工开展服务。儒家思想崇尚个人的修行与约束,也注重一个人在社会关系的人情与处事的重要作用,这些文化思想都与和谐的观念相关,与我国当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不谋而合。可见,儒家思想的优秀文化还是可以运用到社工实务当中,当社会工作者在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的时候,可以引进儒家的优秀思想文化,要尊重中国人不善于倾诉的性格惯性,注重换位思考和宽容接纳的价值观去解决问题,帮助服务对象。

作者简介:马婕(1989―),女,河北邢台人,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社会工作专业,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实务。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6月

[2]张硕,伦儒家思想与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契合与冲突[J],

[3]唐晓英、王鹤岩、李精华,社会工作价值观本土化过程中的文化关注[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5月

[4]胡玉松,从西方社会工作价值观看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J],安徽文学,2008年第4期

[5]黄春梅,试论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本土化[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7年7月

第4篇:早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词]祖先崇拜;文化;对比研究

[作者简介]刘婷婷,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广西南宁530007

[中图分类号]B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10-0168-03

在中国和越南都存在一种广泛而普遍的宗教文化――祖先崇拜。祖先崇拜在两个国家的传统文化和社会中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发达的体系和牢固的根基,其触角深入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这种宗教文化伴随着文明的延续、社会的不断发展延续至今,经久不衰。因此,我们希望通过两国祖先崇拜的对比,找到其中的联系,以便更好地促进中越两国人民之间的文化交流。这里,必须了解一下祖先崇拜的宗教本质问题。目前,在对祖先崇拜现象的理解中,存在着两种误解:其一,在现代,祖先崇拜曾经一度被认为是一种封建迷信;其二,在许多的学者,尤其是西方学者眼中,这种祖先崇拜是一种类似于图腾崇拜的原始宗教。究其原因,前者是因为受到强烈的反封建思想影响,而忽视了祖先崇拜的宗教特性和社会功能,后者是一种对宗教的僵化的刻板印象,认为宗教就必须像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具有明确而统一的神。虽说如此,但中越两国的祖先崇拜完全有理由说是一种民间的宗教,其理由如下:祖先崇拜的对象是已逝祖先的鬼魂,它是对超自然、超社会的社会力量的崇拜;它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信仰和实践体系,其中包括相信祖先灵魂不灭;祖先有灵,庇佑家人;相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香火观念;将光宗耀祖作为人生奋斗的动力之一等。

一、中国祖先崇拜的起源和形成

(一)一般原因。人类与动物世界分离的根本标志是精神世界的形成,至旧石器晚期,随着“新人”的形成。远古人类才开始摆脱蒙昧,有了审美意识与艺术,有了种种的迷惘,有了巫术与生产生活的仪式,并逐步拥有了自我意识。他们开始将自己外化于自然,有了最初的自然崇拜;他们已意识到了生与死的区界,有了早期的形神观念与灵魂崇拜;他们试图知道生命的由来,并由此引发了以生产女性为标志的母神崇拜。进而发展为祖先崇拜,祖先崇拜是人们在对自身由来的认知中形成的崇拜体系,它既是人类对自身生命现象的神秘化理解,又是对先祖亡灵的崇拜。

(二)特殊形成条件。中国是一个宗族社会。宗族是指以血缘为基础存在着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联系与相互义务的父系组织,中国社会是由许多不同的宗族组合而成,宗族在中国社会特别发达,具有几千年的历史。由于中国在历史上是一个典型的宗族社会,它的长久和繁荣为中国祖先崇拜的生长提供了肥沃的土壤。首先,宗族的建立直接导致祖先崇拜。由于崇拜是以血缘为基础,因此必须追本溯源,归宗认祖,以此确定辈份的尊卑、关系的疏远。是否具有本族血统,是否源于同一祖先是衡量是否成为本族成员的根本尺度,由此祖先的崇高地位显现出来,其次,宗族的维持与兴盛离不开祖先崇拜。宗族的团结、兴盛,需要宗族成员同心同德、团结一致,这就需要一种权威力量,或是向心力。在宗族中,祖先就是这种权威,“祖训不可违”、“祖业不可丢”、“祖宗之法不可变”就是这种权威的体现。开展一系列的崇祖活动,就能促进宗族内部团结,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因此,宗族是中国祖先崇拜产生的肥沃土壤,同时,祖先崇拜又反过来起着维持、强化宗族的作用,宗族与祖先崇拜相辅相成。

此外,中国的儒家思想中有浓厚的祟祖思想。在儒家的核心思想“忠、孝、礼、义、廉、耻”中,“孝”排第二位,而祭祀祖先是其重要内容之一,在四书五经中也有许多关于祭祖的内容。在中国的历史上,儒学家者不仅参加各封建王朝的宗庙和祭祖制度的制定,同时还致力于使崇祖成为一种普遍的习俗,为祭祖进人民间做出了努力。宋代以来,理学家们还大力鼓吹“尊祖重本”、“收宗敬族”,提倡建立尊祖敬宗的宗法和宗族制度,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祖先崇拜的发展。

二、越南祖先崇拜的形成

中越两国山水相连,互为近邻,双方的文化传统十分相似,习俗相近,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交往和传统友谊源远流长。胡志明同志曾经说过,我们越、中两个民族,数千年来血统相通,文化共同,在历史上素称兄弟之邦。由于长期受中华文化的熏染,致使越南的风俗习惯酷似中国,如节令、服饰、婚丧礼仪、宗族关系等等与中国均大同小异。所以连胡朝皇帝胡季(1400年~1407年在位)也说:欲问安南事,安南风俗淳,衣冠唐制度,礼乐汉君臣。祖先崇拜在当代越南是全国性和全民性的民间信仰,儒家思想是其深厚的思想基础。

(一)在汉文化开始系统地向越南地区渗透之前,越南原始社会已经存在着人类学意义上原始的祖先崇拜。秦汉之际,中原地区的文化开始传人越南,其中包括宗族姓氏制度。据越南学者考证,越南古人与东南亚各民族一样,本无姓氏。上千年后越南人逐渐习惯了按家族血缘关系聚居。

(二)从根本上说,祖先崇拜乃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体制在信仰上的表现。而正是汉文化将越南的农村公社体制按照儒家思想的模式逐渐血缘宗法化的。随着吸收和融合汉文化的过程,儒家思想以及中国传统社会赖以存在的核心――祖先崇拜和血缘关系结合的血缘宗法的政治制度也对越南的社会政治制度、伦理纲常及人们的精神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祭祀祖先分族祭和家祭。族祭一般在宗族的宗祠里举行,家祭则在家中举行。在家里,祖先供桌设置于最庄重的地方(一般是在堂屋)。条件好的家庭会专设一个房间作为家祠,一般家庭都是在家中设立供桌,而条件较差的家庭则只用一块木板架在墙上来代替,供桌的布局大致可分为两部分:摆放祖先牌位的主体部分和放置供品的香案。供台上的牌位的两侧大都刻有(或写有)汉字对联,上方有横批。对联内容多为“祖功宗德千年盛,子孝孙贤万代昌”、“山高莫状生成德,海阔难俦哺育恩”。横批多是“德惟馨”、“饮河思源”、“山高海深”之类,长子家庭一般摆放四代祖先的牌位,其余家庭不拘。香案上面放着祭祀用的各种器皿,如香炉、酒器、灯烛、花瓶、果盘等。有的家庭还摆放祭祀专用的铜制器皿。另外,在一些供台上,人们还在市场买一些用塑料板做的对联,对联上面主要写着关于歌颂祖先的恩德的内容。祭祀方式非常严密,祭祀程序是按照传统进行的,如春节家家户户都要拜祭祖先,同时也拜土地、灶君、百艺师祖,冲年喜,拜年,烧化纸钱、纸衣,以祭送祖先。已成家立户的男子,若父母健在,必须向父母致以新年问候、敬赠礼品;若父母已去世,则要带上供品,到长兄家拜祭父母之灵。在汉文化的影响下,越南人祖先崇拜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祭祀仪规等组织仪式均以儒家思想为规范。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将越南原始形式的祖先

崇拜彻底地系统化、礼仪化和体制化了,为越南祖先崇拜的保存和延续提供了深刻的思想、道德、哲学及法理基础。

(三)儒家思想早在秦汉之际就开始传入越南,在越南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论是在封建社会上升时期所起的进步作用,还是在封建社会衰落时期所起的阻碍作用,都是巨大的。越南(大越史记全书)中就记载:“李圣宗神武二年,修文庙,塑孔子、周公及四配像,画七十二贤像,四时享祀,皇太子临焉。”与此同时,越南设立了国子监,凡文职官员一律要入学学习中国儒家典籍史料,并坚持以儒安邦。正如越南著名学者潘玉所言,越南文化,不管是文学、政治、风俗、礼仪、艺术、信仰,没有哪一点不带有可以被视为儒教性质的印记;任何一个越南人,不管他怎样反对儒教,也都不可能摆脱儒教的影响。越南的统治者以儒学为指导,颁国策,定风俗,积极推行以儒家伦理纲常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性教化活动,目的是使全国臣民具有忠君孝亲、仁义礼智等思想观念,以维护封建统治。正因为有如此深厚的思想基础,所以才会使得越南的祖先崇拜一直不断发展,延伸至今。

(四)越南人也非常注重孝道。在每一个家庭中,子女孝敬祖父母和父母是不可缺少的意识观念。对死去的先人,越南人崇拜甚笃,因而对祖先的崇拜信仰十分重视,世代承袭,形成规模。人们认为,亲人虽然死去,但他的灵魂仍然存在,对后人还起着保护和督促作用,主宰人们的一切活动,人间许多灾害祸福,都要依靠先灵庇佑与求得解脱。每户都有神龛、神台、神位,是敬奉祖先的祭坛,是敬奉祖先神的圣地,任何人不可触犯,也不能有任何污秽。在城里,由于住处狭窄,祭坛的设法小型多样。如在墙上钉块板或使用柜顶作为供奉祖先的祭坛。祭坛中央摆上一个香炉,两旁是两根香烛。香炉前摆上细腰红漆木盘或塑料制品。玻璃盘盛放着水果,此外还摆上一对花瓶和若干祭祀用的杯碟。在一些家庭的祭坛两边还贴有对联,如“祖宗功德千年盛,子孝孙贤万代昌”、“福生礼仪家堂盛,禄发荣华福贵春”等。越南人视祭祀供奉祖先为重大之事,用以感激祖先的养育之思。许多家庭尽管不同,但供奉祖先是不可忽略的,春节来临前,必须重新布置祭坛。插上香烛,摆上供品。春节三天期间,祭坛总是香火缭绕,合家吃团圆饭前。家长和族人都要祷拜。越南人对祖先的崇拜还表现在忌名上。平时,子孙忌提到祖辈、父辈的名字,如果现实生活中一些名词与祖辈、父辈的名字相重,要回避或用同义词代替。孩子小的时候,父母不让其知道先祖的名字,以防孩子乱喊,对先祖不敬。如果被别人指着先祖的名字奚落或辱骂,被奚落或被辱骂者会认为是受了奇耻大辱,会激起深仇大恨。近年来,忌名在城市已少见,但在农村,这一习俗仍保持。

三、结 语

第5篇:早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词:倪瓒;生平;绘画风格

中图分类号:J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9-0188-01

一、“闭户读书史,出门求友生”

倪瓒出生在无锡富甲一方的地主之家。虽然早年丧父,但因得到两位兄长的悉心照顾,年少的倪瓒过着居家为学,悠游会友的日子。倪瓒的长兄倪文光,是当时道教的上层人物,免除了劳役租税之苦,还有额外的生财之道。

从小得长兄抚养的倪瓒,生活极为舒适,无忧无虑。家中藏有历朝书法名画,倪瓒对这些名作朝夕把玩,心摹手追,尤其对董源的《潇湘图》、李成的《茂林远岫图》、荆浩的《秋山图》,潜心揣摹其神韵气质。此时的倪瓒,可谓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正如他在早期诗作《述怀》中所云:励志务为学,守义思居贞。闭户读书史,出门求友生。由于安静而闲适的生活和他所接受的正统儒家思想的影响,倪瓒的早期绘画是清润的,更多的是注重临摹写生,讲究形似,正如他自己所述:“我初学挥染,见物皆画似。郊行及城郭,物物归画笥。”

目前倪瓒传世作品中最早的一幅,亦是最能体现其早期绘画风格的当是《水竹居图》。此图写一仙居景致,平静的水面环绕着一段坡石,几株大树簇生其上。树后一岸边空地上,树间茅舍掩映,屋后竹林茂密。远处高大山坡下,林木葱郁,相比而生。整个画面弥散着幽静、清凉的气氛,倪瓒正是用这样清润的笔调为他的早期生活着色。

二、“善求颜子意,陋巷乐箪瓢”

早期的书斋生活铸就了倪瓒清高自傲,与世无争的性格,也成就了倪瓒清润平整的绘画风格。但与世隔绝的清閟阁毕竟是狭隘的,中期隐居漂泊的生活则把他带入了更广阔的世界,也形成了倪瓒最主要的绘画风格——淡远简古,逸笔草草。

元泰定五年(1328),长兄倪昭奎突然病故。他原来依靠长兄享受的特权消失殆尽,倪瓒变成了一般的儒户,家庭经济日渐窘困。这对于倪瓒来说是一次极其沉重的打击。面对家道中落,倪瓒无心也无力处理各种繁杂的家庭事务。于是这位性情中人选择了弃家出走,开始了他的漂泊之旅。

此时的倪瓒或许是为了逃避世俗生活的压力与责任,但是当他亲眼目睹了日益严重的阶级矛盾,元代统治者对百姓的压迫,动荡不堪的社会之后,倪瓒弃散积蓄,隐居太湖,倒不失为明智之举。

在漂泊的生活中,情感愈加孤苦的倪瓒,思想却愈求旷达。体会了人世的艰辛,他开始用儒家“孔颜乐处”的精神勉励自己。“善求颜子意,陋巷乐箪瓢”,倪瓒学会了苦中作乐,在与山水花鸟鱼虫的相伴中返璞归真。思想上的重大转折,自然导致了倪瓒画风的转变。这一阶段倪瓒的山水画主要以水墨为主,首先在构图上趋于简洁,采用一河两岸式的景物布置;其次是用笔的转变;再次画面意境也由早期的清润转变为淡远简古。这一阶段倪瓒完成了他独特的艺术风格,流传下了大量的作品:《六君子图》、《渔庄秋霁图》、《江峰望山图》、《树石幽篁图》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1345年倪瓒挑灯为友人卢山甫画下著名的《六君子图》。画面上松、柏、樟、楠、槐、榆六种树木,疏密掩映,意趣横溢,充分体现了他淡远简古的中期水墨风格。

三、“只傍清水不染尘”

1363年夫人蒋氏的病逝,让倪瓒的生活更加凄楚。失去了精神和生活的伴侣,倪瓒在禅宗中寻求解脱。虽然生活艰辛,但倪瓒没有完全消沉,而是用禅家平静的心态看待世界,并且留下了许多画迹。

此后中原易主,文人墨客透过他们作品所标榜的“清高”与“孤傲”,足以窥见画家心灵深处苦痛无奈的复杂感情。这种况味与感情,在倪瓒身上,得到了最佳体现。明初,朱元障曾召倪瓒进京供职,他坚辞不赴,并作《题彦真屋》诗云:只傍清水不染尘。表示不愿做官。

在这样平静的心态下,倪瓒的作品没有丝毫的造作,修饰。透过山水的世界,我们可以窥见倪瓒真实的艺术观和自由自在的创作状态。倪瓒晚期的作品在看似简疏的笔法中,实包含多重复笔勾皴,笔意松秀。如《江亭山色图》、《容膝斋图》等作品,可谓“似嫩实苍,似枯实腴、有意无意,若淡若疏”。 或许,这种简之又简的景象,这种空漠寂寥的况味,自是逸笔纵横意到成。

倪瓒以超过世俗之上的精神,过着超脱于世俗之上的生活,画着超脱于世俗之上的作品。遭元末之际,社会纷乱不堪,半生流离失所,传统儒士的建功立业无从谈起,他避难辗转于江湖,寄托情志于诗画,最终完成了操守的完美和艺术上的不朽。

参考文献:

[1]陈传席.中国山水画史[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

[2]倪瓒山水[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5.

第6篇:早期的儒家思想范文

问题是,先秦儒家经典主要讲了些什么?经学历史大概如何?经学中蕴含有怎样的价值观念?以及在现代社会中,儒家经学有哪些可供汲取的资源,或者说,经学能厘清我们传统思想的根源,但能否指引我们的未来?

先秦《诗》《书》《礼》《易》《春秋》五经是经学的源头,后来的十三经则是将《春秋》分为三传(《公羊传》《谷梁传》《左传》),将《礼》分为三礼(《仪礼》《礼记》《周礼》),还加入了《论语》《孟子》《孝经》,以及一部专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在经学的发展过程中,学者们对经典的诠释也越来越丰富。因篇幅所限,下面我们分别简要介绍一下先秦五经的基本内容。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所收录的305篇诗大约成篇于西周早期到春秋时期。从其内容来看,《毛诗序》将《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按,风的意思是土风、风情)。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十三经注疏》)。在功能上,《汉书?艺文志》认为周天子采诗的目的主要是“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所谓诗言志,《诗经》中有美有刺,美是赞美,刺即讽刺,采诗官搜集之后,以此为当政者提供信息,使知民情之所在。

《书》即《尚书》,孔颖达《尚书正义》解释说:“尚者上也,言此上代以来之书,故曰《尚书》”(《十三经注疏》)。《汉书?艺文志》有“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汉书?艺文志》)之说,今天我们看到的《尚书》,虽有记事之篇章,但以记言为主。从性质上看,《尚书》大致可分为六类:典、谟、训、诰、誓、命。典,指为后人推崇的记载,如《尧典》所记载尧舜的言论事迹。谟,意为谋议,如《皋陶谟》记载舜、禹、皋陶谋议政事。训,意为教导,记载有资历的大臣教导商王之言。诰,意为宣告,记载宣告王命之言,如《大诰》《康王之诰》。誓,就是誓辞,记载军队出征誓师之辞,如《甘誓》《牧誓》。命,指王命,天子加诸诸侯的命辞,如《文侯之命》。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尚书》的种种记述中,透露出了当时政治、军事、伦理、法律、宗教等思想,如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等,这些都是儒家思想的根源。

礼起源于民间习俗和原始宗教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礼被确立为社会制度,成为社会秩序的保证。作为先秦五经之一的《礼》,指的是《仪礼》。《仪礼》又称《士礼》,其中主要记载了士阶层以上的贵族在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仪节,从冠、婚礼到国君宴请他国使臣之礼,叙述十分详尽,在一定程度上向后人展现了春秋时期贵族的生活状况。后世流传的关于礼的经典有三种,除了《仪礼》,还有《礼记》和《周礼》。人们一般将《礼记》视为对《仪礼》的解释和补充,是战国到汉代早期的礼学资料的汇编,其中有对礼的性质、意义的论述的内容,对于后人研究战国秦汉时期礼制思想、宗法制度及相关的社会状态,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而《周礼》又名《周官》,《周礼》以六官为名分为六篇:《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天官为六官之长,地官掌邦教,春官掌邦礼,夏官掌军政,秋官掌狱讼,《冬官》亡佚,后人以《考工记》补之。《考工记》记载的是周代晚期的各种营造工艺,可见冬官执掌的大约是包括手工业在内的各种营建之事。相较其他两部礼学经典,从现存记载看,《周礼》出现得最晚,在西汉末年出现,然而其内容却是记载的西周的官制,以及与各官执掌相应的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制度,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还规定了某些行为规范和仪式。

第7篇:早期的儒家思想范文

小说中的四位母亲均来自战火纷飞的旧中国,她们出生并成长于旧中国,在大陆的娘家都曾有着不错的家境,是在儒家文化的熏陶下长大的。她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早在她们赴美国之前就已经形成了,因此她们骨子里信奉的是儒家的伦理思想。她们的四个女儿均生于美国长于美国,在美国文化与教育熏陶下成长,与生俱来所信奉的大多是美国文化中鼓吹的个体与独立,两代人之间的冲突也就在所难免了。基于这样的背景,四对母女间的代沟和隔阂冲突就与普通美国家庭的情形不同,反映了中美两种文化的冲突。

本文主要从伦理学的角度讨论由于中美价值观的不同而导致的小说中人物间的性格冲突,从而揭示出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文化与美国文化之间的文化冲突,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两种文化之间的异同,促进不同文化圈的人们的和谐共处。

一、儒家思想与美国精神的差异

中国文化是东方文化的典型,美国文化是西方现代文化的代表。由于两国历史发展、文化传统的形成和地域环境的差异,中美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伦理思想。一个文化体系的核心就是价值观和人生观,而不同的价值观源于不同的伦理思想。

儒家伦理思想在中国两三千年的封建宗法社会的历史中,一直占主导地位,根深蒂固,深入人心。因而,中国的传统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儒家的伦理思想,提倡长幼尊卑有序,家庭中小辈必须服从长辈,子女必须绝对服从父母,不得有半点违背。《弟子规》曰:“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否则便是大逆不道,就是“反了”。

西方没有像中国那样一统数千年的传统核心伦理思想,但我们依然可以追溯到其渊源。在早期的欧洲社会中,封建贵族的等级观念很重。14世纪至16世纪在欧洲兴起的文艺复兴运动,其核心是人文主义,把人看作世界的主人,看作是命运的主人,这极大地推动了个人进取精神。另外,在欧美文化中,人们由于深受基督教的影响,崇尚个性。基督教教义的核心就是基督信徒“靠个人信念通过持之以恒的个人灵魂深处追求与奋斗而获得新生”[1]。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就提出了“自由、平等”的思想。美国的伦理思想虽然起步较晚,但它继承了以英国为主的欧洲伦理学传统,形成了独特的美国文化和美国精神,其核心是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特立独行,而不是百般服从”[2]431。美国伦理思想虽然没有悠久的历史,却富有“美国特色”。美国“辽阔的土地、独立流动的气氛、积极乐观进取的精神等,为美国伦理思想注入了鲜明的美国特征”[2]427,培育了独特的美国精神。

无论是中国儒家伦理思想,还是独特的美国精神,都有极其丰富的内涵。

二、《喜福会》体现出的儒家思想与美国精神的冲突

小说中,随着对这四位女儿成长的描写,作者展示了四对母女间的代沟与文化隔阂。这些冲突集中表现了两种文化价值观的冲突。四位母亲要按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塑造自己女儿的性格,按照自己的期望教育女儿,而在美国生长接受了美国文化的四个女儿要按美国的价值观生活,无法接受中国传统价值观,两代人无法沟通思想因而发生冲突;另一方面,四个女儿毕竟在华人家庭中长大,因此她们在无意识中接受的某些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又与正宗美国人发生矛盾。在女儿方面,她们几乎都不能理解她们各自母亲的过去,而且常常为中国的习俗、规矩大伤脑筋。在母亲方面,因英文的贫乏以及对美国社会的不甚了解,她们无法接受各自女儿疏远自己这一事实。此外,因失落感和望女成凤之心的膨胀,几位母亲都企图控制她们女儿的命运,这无疑激化了母女之间的矛盾。

小说中人物之间的冲突其实就是儒家伦理思想与美国精神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家庭中的长幼尊卑和美国家庭中的平等观念之间的冲突

小说中的母亲龚林达一直试图教会女儿韦弗利有关中国的气质:如何服从父母,听妈妈的话,凡事不露声色,不要锋芒毕露……这是典型的儒家思想,顺从父母,做事中庸,“出头的椽子先烂”。中国人认为,自己的生命是父母给的,从小到大,每一个成长阶段无不浸透父母的养育之恩。因此儿女必须对父母尽孝。“孝”的第一层含义是不仅要尊敬父母长辈,物质上精神上还要无微不至地关怀父母,而且要养老送终、传宗接代。“孝”的另一含义是顺从。“顺”就是在行动上必须尊重服从父母的意志。按照孔子儒家“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思想,子女必须服从父母。但是,韦弗利从小受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影响熏陶,强调独立能力,自我意识和反叛心理强烈,所以她抱怨妈妈对她“管头管脚”。当吴晶妹不愿按妈妈的要求弹琴时,妈妈说:“女儿只有两种,听大人话的和不听大人话的。只有一种女儿可以住在这个家里,那就是听话的女儿。”[3]145晶妹顶嘴道:“我不希望做你的女儿,你也不是我的母亲。”[3]146她认为“我不是她的奴隶,这不是在中国”[3]145,表达了她强烈的独立意识和无处不在的独立自主观念。妈妈的话一语道破了中美家庭中母女关系的区别。在中国,人们常用“女儿是妈妈的贴心袄”来形容妈妈和女儿的亲密无间的关系。母女关系是诸多家庭关系中最和谐、最容易理顺的。美国伦理则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家庭成员之间也是如此,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平等关系,是朋友关系。美国人在家庭中的权利与平等地位意识极强。家庭中的每个成员不论长幼,在自己的事情上都享有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其他成员无权干涉。美国人的个人权利意识使得美国父母把孩子作为平等的个体来看待,充分尊重孩子的意见。小说中的四对母女之所以冲突不断,就因为女儿已经美国化了,是典型的“香蕉人”。而中国妈妈仍按华人的传统解释母女关系

例如,在韦弗利第一次婚姻期间,母亲常常不打招呼,随便来访,这在中国人看来再平常不过了,可却遭到了女儿的抗议。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在儒家的伦理秩序中,往往不允许晚辈直呼长辈的姓名,这也是长幼有序的要求,否则会被视为没有教养,不懂规矩。《弟子规》中写道:“称尊长,勿呼名。”而在美国,人与人之间不论长幼都可以直呼其名,越亲密越如此,体现了对平等的追求。小说中,瑞奇初次拜见未来的丈母娘,临别时,他紧握两位老人的手,说:“林达,庭姆,我相信我们不久以后还会见面的。”[3]189林达和庭姆是韦弗利的母亲和父亲的名字,除了几个同辈的至亲好友外,无人这样直呼他们的大名。这个举动在华人眼里就是“没大没小”!可瑞奇浑然不知,还觉得自己与未来的丈母娘挺谈得来呢。但是吴晶妹和韦弗利等人由于从小受母亲的影响,她们总是以“叔叔、阿姨”等称呼长辈。简单的称呼,体现的却是价值观的差异。

(二)中国式的谦虚与美国式的直爽之间的冲突

为了得到母亲的支持,经过精心策划,韦弗利带瑞奇来家里吃饭。因为她知道“烹饪是我母亲表现她的爱意、骄傲和能力的一种方式”[3]186。谁夸颂她的烹饪,谁就会取得她的欢心。赴宴前,韦弗利反复叮嘱瑞奇:“饭后一定要告诉她,她烧的菜是你吃过的最好的。”[3]186果然她妈妈烧了一桌丰盛的中国菜,包括她的拿手好菜梅干菜蒸肉。按照中国的习惯,老太太对自己的拿手菜总是先谦虚一番,说自己的菜做得如何不好,其实意在获得大家的表扬。那晚,她满心欢喜地端出自己得意的梅干菜蒸肉,骄傲地放在未来女婿的面前,自己尝了一口后故意谦虚地说:“唉,这菜太淡了,没味,真让人难以下咽。”[3]188那句话实际上是提醒大家快来尝一口,然后称赞她烧的菜如何美味可口。但是,在座的人还没来得及这样做,瑞奇就接着老太太的话说:“你知道,只要放点酱油就可以了。”[3]188说着就在这道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上倒上了一层乌黑的酱油,顿时老太太变了脸色,气得目瞪口呆,弄得在场的其他人尴尬得不知说什么好。

中国的传统价值观以谦虚为美德,对别人的赞扬、夸奖常礼仪性地予以否认,更不喜欢炫耀自己的成绩;美国人崇尚自我奋斗,常会对别人的赞扬乐于接受并表示感谢,对自己的成绩也乐于展示。瑞奇把一切都搅混了,可他自己还蒙在鼓里,因为他根本就无法理解中国人这种自贬式的谦虚。

(三)儒家伦理中的家族观念与美国精神中的个人主义之间的冲突

韦弗利获得全国象棋冠军后,她妈妈喜欢到处炫耀,自己也跟着出名。女儿看不惯这一套,抗议道:“为什么您总是用我来炫耀呢?您想出名,自己学下棋好了。”[3]97儒家伦理重视家族的力量,一家人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母亲们望女成凤,把自己年轻时的遗憾用最美好的希望寄托在女儿们身上,无形中给女儿们施加了更大的压力。女儿成名了,母凭女贵,当妈的当然高兴。可是小说中女儿们崇尚的是美国精神中的“个人奋斗”。她们认为自己的成功纯粹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与父母无关。韦弗利对母亲行为的反感使她最终放弃了下棋。

(四)作为华裔的女儿与美国白人之间的冲突

小说中的四个女儿虽然没有受过正式的中国传统教育,但毕竟在华人家庭中长大,由于母亲们的言传身教、长期的耳濡目染,这些传统还是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们的成长、思想及各自的婚姻,因此她们在无意识中接受的某些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又与正宗的美国人发生了矛盾。韦弗利打算和白人男友瑞奇结婚。可瑞奇比韦弗利小几岁,她担心这桩美国式的婚姻会遭到母亲的反对。尽管对母亲心存怨恨,她还是想方设法试图先得到母亲的认可而没有如瑞奇所说的“说一句‘妈妈、爸爸,我准备结婚了’”[3]189。母亲总是对瑞奇挖苦讽刺。韦弗利向朋友玛琳娜诉苦,玛琳娜建议:“告诉她住手,别破坏你的生活,告诉她闭嘴!”[3]182女儿让母亲闭嘴,这在儒家文化中也是闻所未闻。韦弗利虽然对中国传统伦理——孝道一知半解,却深知作为女儿,是不能对一个中国母亲说“闭嘴”的,“你会被指控为杀人帮凶”[3]182。韦弗利一方面讨厌母亲干涉自己的婚姻,坚决要独立,另一方面又要顾及中国的孝道,这让她处于矛盾之中,非常痛苦。

小说主人公之一罗丝是位性格温顺的姑娘,一次她受白人朋友泰德的邀请出席他父母的招待会。这是一个典型的白人中产阶级家庭,泰德的母亲婉转地表示不同意罗丝和泰德结婚。罗丝听后心里虽然不高兴,但没有公开表示反抗。当泰德得知此事时,他大为恼火。首先他对罗丝不为自己的权利斗争感到吃惊和不解,然后他又当着众人的面大声斥责他的母亲不尊重他的权利。婚后罗丝对泰德百依百顺,因为她相信这是她爱他的表现。这是中国儒家思想中“夫为妻纲”、“夫唱妻随”的伦理要求。然而事与愿违,泰德反而对她产生了厌倦提出离婚。这下震动了罗丝,经过痛苦的反思后,她终于明白了,在美国,作为一个人,她应该有自己的尊严和独立的人格,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因此,她决心为自己在婚姻中的权利和平等地位而斗争。泰德发现妻子原来并不是一个唯唯诺诺、毫无权利意识的弱女子,两人竟破镜重圆,生活得比以前更加美满。在这里,先是泰德违背父母之愿选择了亚裔妻子,而后一向没有主见的罗丝学会了对丈夫说“不”。这两件事都表现了美国家庭中的独立意识。

女儿们在与母亲们的不断冲突中长大,经历了各自的快乐、烦恼与痛苦,也希望能缓和一下母女之间的矛盾,试图去理解母亲。小说行将结束时,女儿们已意识到她们需要了解中国文化才能了解自己,克服自己的弱点,并使其变为优势。吴晶妹的中国行从中国传统伦理角度看,实际上是在尽“孝”,完成母亲未了的心愿。母亲们在遭到长期的反抗后,不再利用母亲的权威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早已成熟的女儿们了,注意到在她们生活的基础上女儿们正在谱写更为美好的生活篇章。母女间的这种和解,不只是两代人之间矛盾的化解,也是作家的希望,希望华裔的后代能在两种文化间取长补短、和谐地融合。

第8篇:早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词:先秦诸子传播理论 主体性与主体间性 主体际理往 社会和谐

先秦诸子传播理论主体性悖论

人类主体意识的核心是价值意识,主要通过主体的价值追求、价值评价、价值选择体现出来。价值评价、价值选择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前提,价值性或价值关联性是社会科学的显著特性。先秦诸子传播理论是我国文明轴心期的重要人文科学成果,也是当时社会变革,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产物。先秦诸子站在不同的价值立场对当时社会的发展前途,社会阶层等级秩序,以及利益分配原则问题提出理论主张,彰显鲜明的价值主体性特征。这种主体性表现为各家鲜明的主体价值倾向和相应传播方法论的行为特征,但这并不否认其学说逻辑体系的内在悖论,以及其与社会实践需求的背离。

先秦诸子中,道家面对春秋时期奴隶制贵族统治日渐没落,诸侯攻伐的社会现实,对世道人心持悲观失望态度,希望社会退回到原始农村公社社会。道家在对奴隶主贵族主体的腐朽没落进行抨击的同时,对诸侯争霸战争也报以仇视和嘲讽,表现出一种主体价值缺失的莫名悲哀。老子首先对奴隶制贵族统治制度提出批判,认为“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道德经・第七十七章》)。同时,道家也对以维护贵族等级统治秩序为目的的“礼制”进行了尖锐批判,认为“礼”乃“忠信之薄而乱之首”(《道德经・第三十八章》),是引起一切争夺、不平等的制度性根源。然后,道家从积极实施主体价值诉求的反面开拓出一条彰显鲜明自然主义色彩的社会变革之路。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开创了以“道”为核心的哲学思想体系和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认为只有回归万事万物的“本真”,顺应“自然”才是拯救社会危机的根本。基于此,其在信息传播方面也主张用客观的语言和真挚的情感来反映人情世事。老子强调“信言不美,美言不信”(《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庄子认为真性情是实现传播效果的必要条件,“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渔人》)。然而,道家思想也并不就秉持纯粹的政治“无为”,道家强调的是“无为而无不为”。所谓的顺应自然,颇有面对社会危机无能为力的感慨。就本质而言,道家还是强调等级贵贱的社会秩序的客观性的,这一点在道家的信息传播论述中也有所体现。如老子认为:“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之;下士闻道,大而笑之。”(《道德经・第四十一章》)

同为贵族统治主体代表的儒家对待社会变革的态度与道家的悲观绝望形成鲜明对照,儒家积极主张“克己复礼”,以恢复奴隶制贵族统治秩序为己任。其思想在礼乐崩溃的先秦时期,被讥讽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史记・孟子列传》)。但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成为历代封建帝王统治的理论基础。《汉书・艺文志》认为“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意思是说儒家试图通过教化诱导的方式影响民众思想,从而为贵族统治秩序服务。为实现政治抱负,孔子周游列国,累累如丧家之犬,也未能得其志。儒家服务于贵族统治,其思想却不为贵族统治者所接受,不得不说是当时社会现实对儒家学说的一种反讽。作为工具理性存在的儒家学说无法实现当时贵族统治阶级的主体价值诉求,这是由先秦时期诸侯争霸的社会现实所决定的,这种手段与目的的背离是儒家不为当世所容的主要原因。

与儒家落魄当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家的显赫与荣耀。作为新兴地主阶级主体的代表,他们多有机会把自己的思想付诸政治制度的实施,其传播行为也带有明显的理论与政治实践相结合的特点。法家主张通过严刑峻法约束民众,依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李悝《法经》)。以刑罚治国,律法威严的建立首在立信,所以商鞅立木建信。同时商鞅强调“壹赏、壹刑、壹教”,太子犯法,则“刑其傅公子虔,黔其师公孙贾”(《史记・商君列传》)。韩非强调“重教、拙诚”,反对虚饰,曾作寓言“秦伯嫁女,买椟还珠”以强调语言传播的客观真实性。韩非作《说难》强调受者在传播过程中的主体意识功能,揭示传播与认识之间的矛盾,以及媒介语言与作为认识工具的概念之间存在的极为复杂的歧义多义性。但是法家在强调依法治国,实施富国强兵的同时,没有注意到主体价值关系的复杂性和严肃性,造福国家却未能保全自身。马克思哲学认为世界上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多种不同层次和不同方面的主客体关系,每一关系中都有自己具体的主体。法家以国家为主体,主张“壹刑”,却忽视了贵族统治阶级内部不同主体间的利益纷争。在维护君主主体价值诉求富国强兵的同时侵害了贵族统治阶级集团内部不同价值主体的利益关系,自然会招致仇视和攻击,所以法家多不得善终。吴起被楚国作乱贵族射杀,商鞅被秦孝公儿子车裂,法家集大成者韩非遭李斯、姚贾陷害被诛。

墨家人士多为下层工商业者,代表了当时社会底层被统治者阶层的主体利益,主张“兼相爱,交相利”,强调依靠团体力量改变社会,把维护公理和道义看做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墨家的思想主要通过墨子及其门徒身体力行的传播。墨子本人四处奔走,或帮助被侵略者防守,或通过说服来制止战争。《吕氏春秋・爱类》就记载了墨子说服公输班和楚王放弃攻打宋国战争的经过。为了能够制止诸侯征战,墨子还发展了我国早期的自然科学知识。墨子一生致力于传播自己的思想活动,提倡传播者要主动出击,反对“坐而言义”。为了传播自己的思想,墨子可以“裂掌裹足,日夜不休”。但是,墨家提出的“兼相爱,交相利”,以及“非攻”、“节俭”等思想皆不能为统治者所接受,至于“非攻”、“节俭”更不能适合帝王们贪婪和扩张的本性。秦汉后,重农抑商成为封建统治理论的圭臬,墨学不为帝王们所提倡,因主体缺失而逐渐没落。

鲜明的价值主体性是先秦诸子学说兴旺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样也因世迁,主体价值诉求嬗变,或者主体间,抑或主体内部利益纷争而使其饱经荣辱沉浮、宠辱得失的考验。价值主体性特征从某种意义上成就了先秦诸子一时的辉煌,却并没有为后世留下挽救世道人心的良策。价值主体鲜明的传播理论学说在完备实现当代传播活动终极价值诉求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就学说自身而言也常常无法自圆其说。

“间性”之间

从人类主体性实践现实反观西方大众传播理论和先秦诸子传播理论与实践,其中问题便更加明显。经验学派执著于技术控制,为传媒利益集团经济利益和国家行政服务已经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样,批判学派以世界无产阶级为依托,但是由于无产阶级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被压制状态,无法制衡对立价值主体,在社会范围内形成主张自身利益的物质行动,抑或主流话语行为。这种价值主体的弱势,使得批判学派生存空间受到极大压抑,面临理论被主流话语边缘化的困境。就先秦诸子传播理论而言,对主体价值的过度苛求也使得主体性实践走向其原初价值诉求的反面,危及价值主体的根本利益。秦帝国因刑法过于苛刻严厉两世而终;儒家思想由于历代统治阶级的把玩也逐渐丧失了其原有的生命活力,成为塑造奴性心理、戕杀国民创新活力,导致价值主体自我消亡的软性杀手;道家思想堕落为不思进取和腐化颓废行为的理论依归,其他各家则因其主体性缺失而泯没民间。

现代哲学扬弃了主体性哲学,进而建立主体间性哲学。在由主体性向主体间性转化的过程中,存在被认为是主体间的存在,孤立的个体主体变为交互主体。以主体间的关系为中介实现对主客对立现实的超越。为了实现传播理论的共在,哈贝马斯发现了作为主体间性存在的语言本质。哈贝马斯认为人们只要遵从交往理性,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相互理解与意见一致,就可以缔造没有暴力、没有压制,自由而和谐的共同生活。他在《交往与社会进化》(哈贝马斯,1976)中提出交往语言的有效性要求,即“可领会性”、“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但是哈贝马斯未能解决作为语言交往的主体间,人的现实利益和价值诉求的冲突与矛盾,这使得其所创建的交往理论未免带有几分理想主义的乌托邦色彩。因为语言交往,首先是作为主体的人的现实利益博弈的反映。只有建立在价值诉求兼容,主体间利益共存基础上的交往理性才具有沟通意义,建构和谐的可能。

先秦诸子传播理论体现了鲜明的中国文化经验理性特征。理论不拘于严谨的逻辑体系构建,而注重于实践问题的解决,诸子传播理论虽然价值主体各异,但在理论体系构建上却具有“思想源头互通、目标实现殊途、价值追求同归”的特征,从而协调了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诉求,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过程中也实现了一定程度的主体间利益的互补与共融。先秦诸子都把对“道”的追求作为自身学说的重要价值诉求。孔子认为“朝闻道,夕死可也”(《论语・理仁》)。《管子・心术》也认为“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承儒启法政治家晏婴一生以儒家思想为本,其治国谋略兼融“交相利”的墨家思想,而其执法时“株不避贵、赏不遗贱”的做法又是法家的观点。

所谓“目标实现殊途”指先秦诸子依托价值主体不同,实现自己思想学说的途径也就大相径庭。儒家希望贵族统治阶级实施“仁政”,被统治者遵守“礼法”,这样就可以实现儒家所理想的“王道”统治。在传播上,儒家主张对上积极游说、谏诫,对下实施教育、涵化。道家主张无为而治,在传播上则秉持顺其自然,实施“不言之教”。墨家弟子则以自身行动阻止战争的爆发,实践“交相利”的价值理念。法家通过国家行政框架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而“价值追求同归”指先秦诸子都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协调先秦时期的社会矛盾关系,营造和谐统一的国家。同时,先秦诸子尽管以不同的方式为国家服务,但他们大多注意到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利益协调,也可以说是较好地兼顾到了对立主体间利益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是诸子百家思想社会实践适应性的重要体现。

诸子思想的“互通、殊途、同归”的理论架构特点并没有给中国带来长治久安,而是造就了中国社会周期性兴衰更替的“轮回”式社会涅。这当然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但也与儒家学说理论构建的先天性不足和相应社会实践可操作性缺失不无联系。首先,儒家学说的创立者和完善者都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其所设计的“主体间”领域在社会实践中并没有,或者从来没有完全实现过。这就使得儒家思想中属于主体间交往的内容仅仅停留在精神的交往、意义的理解、文本的诠释和认知的交流,无法转变为具体的社会实践。同时,汉以后的儒家学说过于强化民众对封建君主的义务,而忽略了统治者对于家国社会应负的责任。这就使得原本儒家思想设计的统治者主体与民众主体之间的共同领域变得狭窄,甚至闭塞,直至引发社会危机。

西方主体性学说的目的在于把人的主体性和人类的解放结合起来。西方传播学理论家哈贝马斯的“理往”和中国先秦诸子理论一定程度的“主体间性”构建从理论和实践上都无法达到社会不同价值主体间利益实践和秩序构建的和谐统一。现实利益冲突的解决有赖于不同社会价值主体间利益形成的相互依存,主体间性只有在现实利益博弈中转化为交往实践理性才有可能实现。“交往实践是多极主体间为改造和创造共同的中介客体而结成交往关系的物质活动。”①共同的中介客体向多极主体开放,与多极主体同时构成“主―客”关系,不同的价值主体通过中介客体产生关系并交往,建立互为主体关系,形成“主体―客体―主体”的三极关系架构。从而化解主体间利益冲突,将精神层面的“交往理性”转化为理性的现实交往实践,为和谐社会的建立和人类的全面解放开辟道路。(本文为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先秦诸子传播理论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HB10RXW019)

注 释:

①任平:《马克思之后的哲学革命:当代路向及其意义》,《新华文摘》,2010(4)。

第9篇:早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词】儒家人本思想;西方人文主义;集体本位;个人本位

在人学发展的历史天空下,东西方都为人类文化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人文主义一直以来被认为是西方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元素之一,从文艺复兴开始,以追求自由、平等和个性解放为主要精神的人文主义开始确立,此后随着西方社会的工业现代化的成功,人文主义在西方社会中茁壮成长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使之成为西方文化的基本精神。与之相对应的是,在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东方文化中是否也包含人本思想呢?它和西方人文主义的区别主要在什么地方?笔者认为,以儒家为代表的东方文化中含有丰富的人本思想,他们与西方人文主义的区别主要在于价值取向的不同。下面对之做一比较。

东方人本思想首先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儒家文化的核心是仁学思想。仁最初是指某个民族的日常的礼节,表示两个人打招呼的行为,是一种谦让的举止。孔子借用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孔子曰,仁者爱人。孔子的人学思想主要包括一下几方面内容:首先,孔子提出了“性相近,习相远。”[1]的人性说。孔子认为,人的本性相近,只是由于生活环境的不同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社会地位、经济、教育等各方面的不同。这表明孔子承认人生来差别不大,接近于平等的状态。并在此基础上,孔子提出要想使人得到发展必须通过教育,个人方面必须“好学”。孔子讲要“好学不厌”,以追求人生至道。孔子人性说启示我们,对每个人来说,人与人之间差别并不很大,每个人的成功机会接近于均等,个人成功与否更主要的是在于个人努力程度,这一点在今天看来仍然不错。其次,孔子非常重视人的生命权。孔子在马厩失火后,问人而不问马,明显把人的生命看的高于畜类或财产等物质。另外,孔子反对殉葬制度,《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记载,“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2] 可见孔子是痛恨用陶佣来为死人殉葬的,更不要说用活人来殉葬。再次,孔子针对当时社会充满迷信鬼神的现状,采取了“敬鬼神而远之”的现实主义的态度,强调“人事”重于“事鬼”。《论语》中记载孔子不讲乱、力、怪、神,当季路问孔子事鬼神之事时,孔子答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在孔子那里,“事人”在先,“事鬼”在后,即“人事”是我们所应当关注的首要问题。在两千多年前,孔子把人置于鬼神之上,把“事人”置于“事鬼”之上,这一思想非常宝贵,可以说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一次思想大解放,从而深刻影响了两千多年的古代中国社会,形成了古代中国一种伦理本位的社会存在。而不是如西方社会那样,形成了一种宗教文化统治下的人的异化了的生存状态。接下来,孔子仁学的中心内容是什麽?它就是关于理想人格的塑造问题,即所谓“成人”之道。成仁成圣的理想人格是儒家推崇的人生最高目标。孔子把“仁”的内涵定义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矣。”孔子这里从人与人的关系出发,主张人与人要互相尊重和友爱,把别人的成功与否视为与己相关之事,从“泛爱众”推出仁君要行仁政,仁君爱民的思想,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到“修己以安百姓”(《宪问》)和“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上面。从而达到儒家的最高人格理想。

西方人文主义(人文主义,源于拉丁文humanus),通常是指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反对封建统治和宗教神学体系的资产阶级思潮。其主要思想是肯定现实人生的意义,要求享受人生的快乐;倡导个性解放、要求个人自由、相信人的伟大力量、颂扬人性的完美和崇高。人文主义针对中世纪的神学文化,呼吁要重新发现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肯定人的意志和行动的价值,恢复人的各种权利,包括人在上帝面前的应有地位。早期的人文主义者歌颂新兴商业资产阶级的积极进取和乐观主义精神,要求承认他们通过劳动而获得的人间幸福的合法性,反对禁欲主义对人间幸福的扼杀。但丁创作的《神曲》标志着文艺复兴的开始。他认为人是最高贵的,因为人有理性和意志自由,人应当通过理性和行动来争取自由和幸福;他还认为爱是统治世界的力量,人应当爱人,而不应当去爱神。彼得拉克在《秘密》中有一段话:“我不想变成上帝,或者居住在永恒中,或者把天地包在怀抱里。属于人的那种光荣对我就够了。这是我所祈求的一切,我自己是凡人,我只要求凡人的幸福”[3],充分表达了新兴资产阶级追求自身解放的急切心情。薄伽丘认为“人类天生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人类的骨肉都是用同样的物质造成的”[3],这被称为最早的人权宣言。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剧作家的光辉代表,他的作品充满了人文主义思想。他提倡人的尊严,赞扬人的伟大,歌颂人间的仁爱和友谊。

1.儒家人本思想和西方人文主义的共同点

他们都以人为中心,以现实的人生为出发点,都反对或搁置神学,对人生采取积极的态度。儒家主张仁爱学说,由亲亲到泛爱众,由泛爱众到君王“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对待社会众生,以积极的人生态度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人生精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仁人志士。《易经·乾卦》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乾健精神正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写照。西方人文主义从反对神学对人的统治出发,高扬人的理性精神,追求现实的人生幸福,要求恢复人的各种权利,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积极进取和乐观主义精神。在对待人之外的鬼神世界时,儒家明显采取了搁置的态度,客观上影响了中国的无神论思想。儒家强调人的现实世界高于一切,不能以危害人的正常生命权、生存权为标准处理事情,这些都是儒家思想的可贵之处。而西方人文主义则明确反对神权的压迫,他们把神权与人权对立起来,认为只有封建神权的统治,才能彻底解放人自己。

2.儒家人本思想和西方人文主义的不同点

第一,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儒家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天人合一”;西方人文主义强调以人的欲望、要求作为出发点,对自然采取征服、掠夺的方式,强调“天人相争”的观念。《易经》作为儒家五经之首,体现出的文化内涵正是“天人合一”的精神,《易传》进一步阐述了这种精神,主要是说人们要认真观察自然、认识自然、顺应自然,也就是要向大自然学习,不断提高人们的生存能力,而人们又必须有节制、适度地利用自然为人类谋福利,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儒家人本思想以集体为本位;西方人文主义以个人为本位。儒家人本思想重视家庭、家族、国家这种集体的利益,个人利益必须以集体利益为前提,对家庭要以孝悌为核心,对国家要以忠诚为基本价值,因此集体主义是儒家的主要价值取向。而西方人文主义则更重视个人的利益和权利,他们强调个体的自由,注重个人的奋斗和个人的权利,私人的权利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有时甚至会为了个人的私利而不顾国家利益。

第三,儒家人本思想强调善重于智,而西方人文主义则重视自然科学和理性。儒家以人格善为最大目的,因此非常重视人的道德完善,强调克己复礼,强调修身、齐家是一个人的最基本道德要求。而由于中国长期处在农耕经济时期,对于自然科学技术的要求不是很高,客观上造成儒家不重视自然科学知识的发展,而是偏于重视人自身品格的完善和国家秩序的稳定。于是儒家特别重视“德治”,并对中国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董仲舒提出了“正其谊不谋其利”的著名论断,实际上是促进和推动了儒家仁学的宗教化,客观上形成了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重义轻利的倾向。从而对中华民族的发展产生了长期的负面影响。西方人文主义重视自然科学知识,从古希腊时代的“美德即知识”到近代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在西方形成了尊重知识的优秀传统。随着欧洲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近代欧洲的自然科学也形成和发展起来,并且促进了自然哲学的发展。自然哲学重视自然科学和理性,他们力图以科学和理性来反对中世纪独断主义的封建神学,以解放神学统治下的人和自然。

3.两者比较的启示与意义

儒家人本思想和西方人文主义是东西两大文化传统中的主流价值观,都对各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儒家文化的现代化离不开对西方文化的借鉴。尤其在当今文化全球化时代,文化多元发展成为一种态势,西方社会逐渐认识到东方文化的价值,东方文化对于解决当今全球化时代面临的一些难题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何提升传统文化以适应现代化发展之需和化解全球化时代难题已成为当务之急。儒家人本思想中的天人合一、和谐共生、整体重于个人等内容都具有合理性,重新阐释这些内容必然会对当今人类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在当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源于西方人本思想中的自由、平等、人权、法治等具有现代精神的文化也具有重要价值,现代性文化直接起源于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他们尊重科学、理性和个人权利,这些因素对于现代性先天不足的中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认真研究和借鉴,使之利于中国现代化的建设。同时,两种文化又都是各自时代的产物,不可避免带有其局限性,因此在借鉴学习时要认识到其不足之处,少犯同样的错误。儒家人本思想过分注重整体的稳定,忽视个人的合理欲望要求,因此造成社会发展动力不足,长期徘徊在封建农耕经济下的低水平,民生质量低水平发展,最终造成近代以来落后的历史现实。我们在发展传统文化时必须加以警惕,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西方人文主义过分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造成今天环境危机、能源枯竭,直接影响到人类可持续发展;过分强调人的各种欲望和要求,造成人性中的各种恶的本性泛滥,造成社会混乱,道德下降,给人们生活带来不安和惶恐,这些现象是西方人文主义的不良后果,必须给予科学总结。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进行现代化建设,就是要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思想为指导,借鉴西方人文主义中具有现代性的人权、法治、自由和科学为主的文化,又要发展民族文化中有生命力的文化,并使之提升到现代化的高度,创新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先进文化。

参考文献

[1]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 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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