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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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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应急预案

第1篇:医疗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快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我区卫生部门应对地震灾害的反应速度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和减少灾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护灾区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徐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徐州市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试行)》、《徐州市救灾防病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境内,由地震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地震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引发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地震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引发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泄漏以及核和辐射等其它突发事件时,按照我局下发的相关预案执行。

其他地质灾害危及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1.4基本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抢救生命和保护健康为第一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公众伤亡率及致残率,同时尽力减少财产损失和其他社会危害。

1.4.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做到常抓不懈。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完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技术规范和各项工作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做到快速应对,依法、高效、规范地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卫生局在区人民政府或地震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协同应对的要求,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切实履行起卫生部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神圣职责。

1.4.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职责,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通过培训演练进一步检验和修正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作为区卫生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定期检查,以加强监督管理。

1.4.5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卫生应急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形成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区卫生局与交通、通信、环保、军队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通过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1.4.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科研工作,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提供科技保障。要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卫生应急指挥人员、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人员、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要大力普及地震灾害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公众科学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2篇:医疗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医院;应急管理;认识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B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变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要职责,在应急事件中担负着重要作用,因此,应急管理水平是检验医院综合实力的首要。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处置预案

在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即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法制)体系中,应急预案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迅速、有效、有序的行动方案,成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医院涉及的应急预案很多,在医院国家等级评审中,各种预案占相当一部分内容。从符合大型现代化医院管理处理紧急事件的视角出发,应充分考虑新形势下医院紧急事件应对的各个环节,制订一系列紧急事件预案。例如,重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包括重大伤亡抢救预案、重大治安事件应对预案、紧急情况人力资源调配预案、病人高峰合理分流患者预案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包括食物中毒抢救预案、甲型H1N1流感防治预案、H7N9流感防治预案等;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职业暴露、生物安全、输血反应、废物意外事件预案、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等;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处理和人员疏散预案、电梯意外事件预案、停电预案、停水预案、停气预案及设备供应应急预案;网络信息系统故障预案、信息泄密事件处置预案;节假日期间物资领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及引发群众性事件预案;病人意外伤亡、逃亡处置预案等。医院涉及的预案方方面面,需要重视的是预案的编制,无论是重大事件预案,还是专业性预案,均不可随意照搬照抄,必须符合医院的环境条件、技术条件、人员条件和资源条件,注重系统性、实际性。在建立各种预案过程中,要解决突发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做什么、何时做、在哪里做等问题,包含突发事件的情景、参与应对的机构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资源、应采取的行动四要素。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既要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又要遵守法律法规,内容既要非常具体,又要简单明了、容易操作。除此之外,预案在使用过程中要不断修订完善,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修订,对人员进行调整,对处理流程进行优化,将修订预案当作总结经验的过程、查找薄弱环节的过程和改进工作的过程,以求达到准确无误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无缝隙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每当人们在回顾总结突发事件的时候,总存在人群应急处理知识欠缺的问题。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应急知识和能力须人人掌握,全面开展培训非常重要。首先要学习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让全体员工对提高参与应对应急事件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其次要对各种预案进行演练,通过自学自背、讲堂讲授、案例分析、事件评估学习,人人总结经验,人人参加考试,人人熟知流程,使应急知识入脑入心。实施分层演练培训,以各科室为主体,行政后勤科室要开展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物资供应等相关紧急事件预案演练,提高组织管理及科学研判、后勤支撑能力;临床医技科室开展本专业预案的演练,如伤亡抢救、意外抢救,重点训练应对流程的合理性,反应的迅速性,处理事件的冷静性,提高救治能力。要将应急知识培训演练纳入全面质控管理,纳入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纳入新职工岗前培训,确实让每个员工重视。对于人人必须要掌握的火灾事件、电梯事件、地震事件、治安事件等基本逃生本领,每年须开展规模演练,让员工不仅学会保护自身安全,还要具备协助病友及群众逃生的能力。要适应新形势开展紧急事件新闻发言、信息报告制度的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和理解应急管理专业术语,了解媒体的运作规律,谨慎发言、规范传播信息,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创新思路,建立应急志愿者奖励机制,在常青藤志愿服务队中开拓组建一支医院应急志愿者队伍,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对应急志愿者开展规范化培训,提高志愿者救援素质。加强群众宣传,制定医院应急处理知识手册,把手册放在候诊厅、病房、医护办公室各个服务窗口,方便医护人员及病友了解医院各个部位的注意事项,以及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在电梯间、各应急通道口、有危险危害地方张贴紧急处理事件的方法、标示、示意图。利用微信、短信、网站、电子显示屏、电视等广泛宣传医院应急管理常识,使医院应急管理培训全覆盖,人人训练有素。

3无盲区管控突发事件危险源

第3篇:医疗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防控监测的运行机制和救助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食品药械突发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药械突发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确保人体饮食和用药(械)安全有效,促进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预案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省**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群体健康损害,或可能构成威胁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械突发事件的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防控监测方案(试行)》,负责本区药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牵头处置,局内各相关股室队按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第五条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实行监督管理。要贯彻依靠科学技术防范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发生的方针,实施科学监管。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日常监督、监测和评价,密切关注药械在使用过程中的相互作用及相关危险因素,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人体用药(械)安全有效。

第六条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相结合。建立预警和控制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食品药械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 食品药械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与控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第七条 根据引发事件的主题不同将食品药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分为三类:一是食品群体性安全事件;二是药品不良事件;三是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四是药物滥用不良事件。根据食品药械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实施分级响应。

ⅰ级:特别重大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食品药械突发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ⅱ级:重大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的;

(2)出现食品药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药械滥用行为;

(3)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

(4)省人民政府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ⅲ级:较大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市辖区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体饮食用药(械)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

(3)发生人数超过30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

(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级(含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ⅳ级:一般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区)辖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人体饮食用药(械)安全带来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3)市级(含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全区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事件发生后,局成立指挥部,在市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指挥部由区食品药监局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食品安全协调监察股、药品器械监督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负责事件处置的领导、组织与协调。职责如下:

(1)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

(2)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发生人员伤亡的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有关证据材料,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4)做好引发不良事件的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取样、留样和送 检工作。

第九条 下设机构与职责:

(1)食品安全协调监察股

协调辖区内有关部门承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收集、汇兑、上报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食品安全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

(2)药品器械监督股

对药品不良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传达指挥机构的各项指令,协助指挥机构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对有关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负责收集、核实、初步评价不良事件,并按要求向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分中心报告;配合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并决定采取停止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组织部署市场监控;向区指挥机构汇报事件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应急措施。

(3)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对药械突发事件中涉及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协助指挥机构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并决定采取停止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组织部署市场监控;向区指挥机构汇报事件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应急措施。

(4)办公室

传达指挥机构的各项指令,协助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应急预案;负责通讯、交通工具、经费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新闻信息。负责有关应急处置文件、新闻稿的审核,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

第三章 监测、预警与报告

第十条 食品、 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戒毒机构发现食品药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区卫生局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第十一条 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组成我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

第十二条 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通过日常监管和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分析,做好食品药械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预警级别参照第七条分级方法,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预警。同时,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毗邻市(区、县)有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预警通报后,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十三条 任何事件发生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以保护人体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原则,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包括:1、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将事件情况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3、协助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救治和维护社会稳定;4、做好有关资料、证据的收集和保护;5、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6、做好上级指示的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 根据事件分级,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应急响应。按照分级处置原则,省、市、县(区)根据食品药械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高层次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低层次应急响应自然启动。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上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在上级的指挥下,做好应急工作;一般(ⅳ级)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在市局的指挥下,做好应急工作。在区内发生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应急预案程序:

1、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对所涉食品药械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以下工作:①依法责令立即暂停生产、经营、使用该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②依法封存所涉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③协助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救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④做好有关资料、证据的收集和保护;

2、立即会同**区卫生局组织核实以下情况:事件发生地、事件、不良事件表现,发生人数和死亡人数;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在本行政区域的销售、使用情况,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以及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分中心报告;麻醉、精神药品群体滥用事件,会同区公安部门调查并报告市公安局;涉及疫苗接种的,及时与区疾病控制中心沟通;

3、监督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的紧急控制措施,对已经确认为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引起的不良事件依法进行处理;

4、向区人民政府汇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 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在24小时内填报《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或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或《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同时按要求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 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住院病人不足5%,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论证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其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事件,由省人民政府以上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事件,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 对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应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单位恢复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监督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实施整改,及时跟踪、通报整改结果。

第十八条 对事件预防、报告、评价、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并报送上级部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保障监督、监测网络有效运转,负责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向社会公布电话、网址等,方便公众及时上报发生的事件;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沟通方式,保证及时互通事件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后,监督、监测网络应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通畅。

第二十一条 组成由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人员、专家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技术鉴定和现场处置设备,保证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开展事件处置与技术鉴定。

第二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开展应急工作所需要的物资、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机制,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物资缺失或报废后必须及时补充和更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和储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体系建设和日常工作经费区财政承担。所需经费列入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由财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管理,以保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四条 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常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和责任意识,使公众能正确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促进合理用药,避免、减少和减轻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引导媒体正确宣传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避免引发恐慌;要组织开展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应急处理水平和应对药械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组织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报送资料要求:

(1)药品经营企业:

事情发生、发展、处理等相关情况;

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需提供国外说明书);

质量检验报告;

是否在监测期内;

⑤典型病例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⑥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2)医疗卫生机构:

事件描述:

发生时间、地点、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名称、批号、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主要表现、诊治过程、转归情况、在该地区是否为计划免疫药品;

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十六条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调整。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重大缺陷时,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及时组织修订。

第4篇:医疗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局属各单位:

20*年全区卫生应急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打造*中心区、构建和谐新*”的总体目标,以建设“健康城区”、创建“卫生强区”为载体,大力推进卫生应急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各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卫生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以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和两家区级医院为主体,进一步加强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小分队建设,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各单位要建立卫生应急机动队,逐步实现机动队的统一装备和统一调度,并规范物资储备。

三、加强卫生应急人员培训。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等文件的通知》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对责任医生、公共卫生管理员和社区联络员的卫生应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重点加强卫生应急法律法规、预案规范、事件调查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5篇:医疗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部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省、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2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其中,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站)、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l.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Ⅰ级响应:

a.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b.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Ⅰ级响应行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等措施,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地方,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事件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1.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Ⅱ级响应:

a.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人民政府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有关部门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根据需要和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请求,组织国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

4.1.3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a.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地)级人民政府启动市(地)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市(地)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报告后,要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适时向本省(区、市)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4.1.4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a.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进行技术指导。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2.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信息报告和

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工作。

4.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1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5.2急救机构

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可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建立一个相应规模的医疗急救中心(站),并完善急救网络。每个市(地)、县(市)可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急救机构。

5.3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专业防治机构或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和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5.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5.5物资储备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6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5.7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8其他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技部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及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急需进口特殊药品、试剂、器材的优先通关验放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特殊药品的研发和生产,并组织对特殊药品进口的审批。

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总后卫生部负责组织军队有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力量,支持和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6篇:医疗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根据路桥集团海外公司生产实际,工程项目主要分布在非洲、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所在国的政局时有变化,一些突发事件对我工作人员及项目安全潜在一定的威胁。为保障海外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公司员工及财产的安全,特建立海外项目人员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及预案。

1.2编制原则

1.2.1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时刻做好应对海外事件的思想准备和应急响应,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涉外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2以人为本,确保安全: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障项目部职工临时工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2.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海外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成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前方沟通、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当事海外项目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做好应急救援事宜。应急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局势进展。突发事件小组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外公司所属各海外项目部,面对重大安全威胁突发事件,严重威胁我公司海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类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和应急职责

2.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设立三级管理体系,海外公司领导小组为一级,项目部领导小组为二级,项目各科室、各班组为三级。

2.1.1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书记

成员:副总、总工、部门负责人

(1)沟通业务组(国内):总工任组长,工程部经理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人力资源助理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政工、保障部、企管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1.2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由以下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 副经理

成员:项目经理助理、办公室负责人、机料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程负责人。

(1)应急办公室(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项目副经理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海外):项目总工任组长,项目人力专员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职责

2.2.1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公司级)

审定各海外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项目部所在国家、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可调用应急资源;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迎接下一步行动。

2.2.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职责(项目级)

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商议或直接发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令,指挥、协调、调用应急资源,集中力量组织救援,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2.2.3国内业务组

沟通业务组(国内):当事故发生时,立即与项目部、国内上级部门、政府有关部门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掌握海外公司可调用应急资源;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

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建立海外人员详细档案,传递人员动态信息。

维稳业务组(国内):对回国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4国外业务组

应急办公室(海外):应急办公室负责将各项应急指令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制修订项目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确认应急联络电话;负责应急值班,收集、接收、报告和传达突发事件信息,跟踪事件动态,并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供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信息支持和通信保障工作。

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需要外交途径解决的问题和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并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负责应急资金筹集,确保资金能满足求援抢险需要;负责应急物资的购买和调配。

联络人业务组(海外):每天编制《海外人员动态表》、建立包括国内联系人在内的完善的人员信息表格,及时传递给国内。

维稳业务组(海外):对海外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5应急的各项准备

(1)车辆准备;(2)消防设施的准备;(3)急救药品的准备;(4)防护用品的准备;(5)食物储备的准备;(6)人员精简的准备;(7)现金准备。

2.2.6紧急救助

当事故发生时,项目部立即与中国大使馆及当地中资机构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2.2.7通信联络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相关人员通信联络要保持24小时畅通。

3.应急程序

3.1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

3.1.1应急小组收集、获取、记录、整理各个渠道的信息,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通告;(2)外交部门、使(领)馆通告;(3)新闻媒体。(4)来源于本单位各级组织和员工的信息。

3.1.2应急小组对预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

3.1.3应急小组下达预警指令,由各项目科室负责人负责执行。

3.1.4根据事态变化,领导领导小组下达解除预警指令,由应急小组通知各科室、班组,解除预警。

3.2应急预案启动

3.2.1当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应急预案启动,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3.2.2预案启动后,应急小组和有关人员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并报告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3 应急工作步骤突发事件按照其发生、发展过程,分为瞬时事件和非瞬时事件

3.3.1瞬时事件,即发生和结束在瞬间完成,应急反应主要是救治伤者、恢复生产和处理善后。

3.3.2非瞬时事件,即事件本身在持续发展,应急反应主要是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3对非瞬时事件,项目部根据事发现场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着重应急资源的协调、技术支持、法律、外交、商务及信息管理。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应在信息前报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审批。

3.5应急预案终止

根据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发展情况,由公司突发事件领导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本预案的终止令。

3.6善后处理

应急预案终止后,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由维稳业务组负责。

4.预案实施与解释

第7篇:医疗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为了妥善处置重大水事纠纷应急情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建设“平安”的要求,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

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处置原则

1、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采取协商处理和临时处置相结合的措施。

3、在水事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用水现状。

4、涉及饮用水安全的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要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重大水事纠纷会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性,设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任副组长。应急处置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水电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水电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县水利水电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络员制度。县水利水电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一名联络员。

应急处置机构主要职责:根据水事纠纷冲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重大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执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水事纠纷调处的任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在接到有关重大水事纠纷报告的半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机构报告,并分别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根据水事纠纷冲突严重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应急处置机构的各项指令、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

联络员工作职责:

联络人员一旦接到各类水事纠纷事件,在10分钟内向应急处置机构办公室主任报告情况,内容要求:水事纠纷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态、原因,谁在现场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等,以便组长决策和调度。

应急处置机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构成及主要职责:

1、治安保卫组

由纠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由当地公安派出所、乡镇水利站、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维持纠纷发生地现场秩序,防止矛盾和冲突进一步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2、纠纷调处组

由县水利水电局牵头,纠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水事纠纷双方的协调工作,确保重要水工程安全,在充分协调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3、医疗卫生组

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纠纷所在地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纠纷所在地的饮用水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4、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水电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解决重大水事纠纷相关水利工程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启动应急预案和解除

(一)应急预案启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本地预案负责处理水事纠纷应急情况;当发生下列严重情况时,由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启动本预案。

1、在省、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跨乡镇冲突;

2、因水事纠纷发生危及重要水工程安全的情况;

3、因水事纠纷发生10人以上的群体性械斗事件;

4、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水事纠纷;

5、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水事纠纷;

6、跨县(市)级行政区域水事纠纷;

7、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

8、其他情况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二)应急预案的解除

重大水事纠纷群体性械斗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停止械斗,参与者经教育后自行解散,基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并经应急处置机构批准可解除应急预案。

六、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1、县水利水电局接到重大处置水事纠纷报告后,应当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纠纷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向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提出是否启动重大水事纠纷应急预案建议。

2、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接到启动重大水事纠纷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调处重大水事纠纷各项工作,根据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提出紧急处置意见,并将紧急处置意见下达到纠纷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贯彻实施。

3、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督促指导紧急处置意见的落实工作。同时应及时将处置的进展情况或处理结果报告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县政府及有关领导。涉及县际的水事纠纷,应当向市水利局报告处置的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

七、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机构以及各应急小组,根据应急处置机构的指令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效、有序地处理重大水事纠纷的应急工作。

2、重大水事纠纷发生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迅速组织水利、公安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扩大。情况严重的根据需要动用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参与水事纠纷处理。

发生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的重大水事纠纷,应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处理;发生在不同乡镇(街道)的重大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纠纷所在地的双方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各自做好人民群众的稳定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或会同其它部门负责协调;跨县(市)行政区域间的重大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纠纷所在地的双方人民政府应当各自做好人民群众的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报市水利局协调处理。

3、应急保障。县交通、公安(交警)、卫生防疫、民政等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伤员的抢救、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饮用水源的检测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为解决水事纠纷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

4、善后处理。在重大水事纠纷突发事件得到平息后,县水利水电局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分析、评估,提出最终解决水事纠纷的方案。

5、宣传报道。重大水事纠纷的新闻报道材料需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后作报道。对县与其他县(市)间有重大影响的水事纠纷的发生和处理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或水利水电局指定发言人。

第8篇:医疗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应急预案、应急处置预案,所涉及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分包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三条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及实施工作,对应急预案进行动态管理。并备案、审查分包商应急预案。

第五条 各单位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及时更新和维护,确保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的分级与构成

第六条公司编制综合预案和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专项预案;各单位、分包商预案按照上下衔接的管理要求,编制各类生产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第七条综合预案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纲领性文件。综合预案对专项预案的构成、编制提出要求及指导,并阐明各专项预案之间的关联和衔接关系。综合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A。

第八条专项预案是综合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某一类或某一特定的突发事件,对应急预警、响应以及救援行动等工作职责和程序做出的具体规定。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B。

第九条现场处置预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重大危险源、关键施工设备、要害部位及场所,以及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次生事故,编制的处置、响应、救援等具体的工作方案。现场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C。

第十条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预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一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二)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

(三)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四)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客观评价本单位的应急能力;

(六)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编制应急预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二)资料收集: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三)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四)应急能力评估: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五)应急预案编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审查。

第十四条评审后,按规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分包商还应将应急预案报公司项目部备案。

第五章 预案编制的格式和要求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和要求如下:

(一)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项目部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二)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

(三)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1、批准页;

2、章的编号、标题;

3、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

4、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四)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采用A4版面印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二)编制依据: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三)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四)应急预案体系:明确预案文本构成,并辅以预案体系构成图,表述预案之间的横向关联及上下衔接关系。

(五)应急工作原则: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二、项目部的危险性分析

(一)项目部概况:主要包括单位地址、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总承包项目规模、主要施工进度、设备设施等内容;施工过程中重大风险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点等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区域的公众、社区、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环境(气候、河流、地质)以及医疗、消防、公安、交通、环保、安全监管、通讯、新闻媒体等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二)危险源与风险分析: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种突发事件类别,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危险目标,应分析其关键设备设施、要害部位以及安全环保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的类型及风险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针对各种类型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对本项目的应急资源、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列出不足。在应急保障中针对这些不足项,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一般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急工作主要部门、应急工作支持部门、信息组、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等构成。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按照突发事件的四种类型,结合本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分别描述防止事件发生采取的措施。从完善预案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应急硬件设施建设、新技术开发、强化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准备。

(二)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三)预警行动: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四)信息报告与处置: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1、信息报告与通知: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信息传递: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根据所编制预案的类型和特点,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并以流程图表示。

(二)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三)应急响应启动:明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方式。

(四)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五)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恢复与重建

明确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七)应急联动

明确应急联动程序。

六、信息

明确事故信息的部门,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七、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保障计划

制定应急资源建设及储备目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确定外部依托机构,针对应急能力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制定措施。

(二)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处置技术手段、技术机构等内容。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四)应急队伍保障: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五)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经费保障: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七)其他保障: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九、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二)演练: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十、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十一、附则

(一)术语和定义: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二)应急预案备案: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三)维护和更新: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四)制定与解释: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五)应急预案实施: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十二、附件

明确预案支持性附件,可根据预案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一般应包括下述附件:

(一)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配及工作流程图;

(二)应急联络及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等)

(三)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队伍清单;

(五)重大危险源、环境敏感点及应急设施分布图。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二、适用范围与事件分级

规定应急预案适用的对象、范围,明确突发事件类型和分级标准等。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应与总体预案的分级标准统一。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分包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二)预警行动: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一)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二)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三)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四)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五)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七、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二)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三)处置措施: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高空坠落、触电、火灾、基坑坍塌、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一)通讯与信息

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系统与配套设施,确保应急状态下信息通畅。

(二)物资与装备

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配备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功能、存放地点等。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生产、供应和储备单位的情况。

(三)应急队伍

明确应急队伍的专业、规模、能力、分布、联系方式等情况。

(四)应急资金

明确应急资金的设立依据、额度标准和计划、审批等内容。

(五)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救援技术方案、措施等内容。

九、附则

主要阐述名词与定义、预案的签署和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十、附件

专项预案的附件应和综合预案附件对应,在内容上比综合预案的附件更加详细和具体。除综合预案要求的附件以外,一般还应包括下述附件:

(一)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工作流程图;

(二)应急值班联系及通讯方式;

(三)应急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联系电话及通讯方式;

(四)上级、外部救援单位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五)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六)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七)现场平面布置图和(或)工艺流程图;

(八)消防设施配置图和气象、互救信息等相关资料;

(九)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十)医疗资源平面布置图及联系电话;

(十一)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十二)周边区域的单位、住宅、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

(十三)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含响应程序和应急职能分解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事故特征

(一)危险性分析

根据现场及作业环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类型,对现场进行风险识别。重点分析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现场及可以依托的资源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

(二)事件及事态描述

简述现场可能发生的事件,分析事态发展、判断事故的危害性。对已发生的事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和判断,对事态、可能后果及潜在危害等进行描述。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流程图

绘制应急处置流程图,并按照流程中的处置环节对组织机构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能进行分配。

(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参照专项应急预案中组织机构职责及要求,明确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及具体的人员组成,并按照现场应急工作分工,组成负责综合、抢险、通信、专家、善后、后勤、信息报送及对外信息等应急工作的若干工作小组,确定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

三、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防止事故扩大及同项目部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四、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一)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二)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四)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五)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第9篇:医疗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应急工作领导组织,保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援组、疾病控制组、卫生监督组,分工负责相应的应急工作,还成立了应急办公室,负责卫生应急的日常工作。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了多个专项的应急指挥机构,具体有:__县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突发事件(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__县卫生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__县救灾防病卫生防疫应急领导小组、__县救灾防病医疗救护应急领导小组、__县救灾防病卫生防病领导小组、__县卫生系统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等,每个领导小组均有成员5-8人,组长均为各专项工作分管领导。各乡镇卫生院也相应成立各自的应急处理队伍,分工负责相应的应急工作,这样建立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的运转机制。县卫生局还把卫生应急工作纳入度卫生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

二、制订预案,认真培训

我县于20__年初编制了《__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同时报市卫生局备案。为保证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科学、规范,在《__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还先后制订了《__县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突发事件(故)应急处理预案》、《__县卫生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__县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及医疗救护工作预案(试行)》、《__县救灾防病卫生防疫应急预案》、《__县救灾防病医疗救护应急预案》、《__县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__县卫生系统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_县卫生局处置大规模上访和应急预案》、《__县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和生物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处置》等一系列专项应急预案,保证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处置合理。

为提高卫生人员的应急知识水平,县卫生局制订了专门的应急培训计划,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例会、月会、举办专门的培训办等形式,对县乡村卫生人员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截止11月底县级培训人员286人次,乡级培训人员1856人次,培训内容包括各种应急预案的内容、应急处理的组织机构及组成、责任分工、报告程序、接到报告后的响应和措施等。通过培训大大增强了医务人员对应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三、建立完善的网络直报系统

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工作,配备了三十余台直报专用电脑和网络设备,建成了以县疾控中心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依托、覆盖全县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设立了两部应急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建立了应急接报与响应制度,所有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专业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外出必须和局分管领导请假,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值班人员立即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根据专业及突发事情性质决定响应方式;配备了疾病控制应急处理车一辆,120急救车二辆;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提高对传染病的应急的处理能力,筹集资金建设县传染病院,现已投入使用;加强县乡医疗的发热门诊建设,县乡医疗单位均建成规范的发热门诊,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确保了发现各种突发事件都能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根据每个专业应急处理要求分别建立了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疫点处理、卫生监督、采样监测等30余个兼职应急队伍。设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母婴急救、急性肠道传染病急救、禽流感救治等8个专家组。建立了由局机关、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10名后勤保障人员组成的兼职应急平台保障专业队伍。在县疾控中心建立了应急物资库,贮备了“84”消毒液8件(30瓶/件)、漂白精粉4件(50公斤/件)、泡腾片4件、氟派酸6盒(25板/盒)等消毒杀虫药品约1万元。

近年来,通过全县卫生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县已初步建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系统,有效地保障了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但因应急工作无经费保障,造成我县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设备严重滞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仍较低。一是各医疗单位业务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无力购买医疗设备和引进新技术,普遍存在医疗设备落后,技术条件差的现象;二是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受房屋条件所限,均没有设立规范的传染病门诊,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和传播,存在医疗隐患;三是县医院医疗设备陈旧,缺乏“120”急救设备,只能应付一般情况的急救和

普通传染病的治疗需要,不具备应对较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条件。县医院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条件简陋。四是县、乡(镇)两级政府未能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寓条于块,条块结合,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预防、预警、控制和处理综合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