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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嘉宾:
蒋士强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仪学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农科院研究员。
1958年毕业于湖北大学(原江汉石油学院)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专业。1958-1977年从事物探仪器与方法研究。1977年以来,于中国农业科学院从事科学仪器与测试技术在农业、生命科学、环境、食品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五十多篇。现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仪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科技部、教育部、质检总局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咨询专家;中国检科院客座研究员;《现代科学仪器》副主编等。获国务院颁发的《有突出贡献证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吴国华 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
1984年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此后―直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测工作,曾多次获得北京市科技成果奖,50余篇,主编或参与编写相关专著3部。同时还担任国家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委员、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专家组成员、卫生部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等职,曾主持和参加过20余项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
丁涛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级工程师
1975年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2D0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分析化学硕士学位,现任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级工程师,拥有10年以上食品检验经验。
2011年3月初,央视对“瘦肉精”事件进行了曝光。报道一出,在食品安全领域又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在此后的一个多月里,媒体又相继曝光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起全民对食品安全的空前关注。不久前国务院总理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讲到,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为了进一步对“瘦肉精”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本刊记者特就瘦肉精的正确定义、检测方法,以及目前我国食品监管建议等方面内容,与业界知名专家、学者展开对话。在此过程中,吴国华和丁涛老师就瘦肉精概念、检测方法等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蒋士强老师则针对近期食品安全事件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并就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宝贵建议。
记者:瘦肉精曾一度被误认为是盐酸克伦特罗,此次事件之后人们对瘦肉精有了不一样的认识,那么瘦肉精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丁涛:β一受体激动剂,又称为β-兴奋剂(β-agonists)是一类人工合成药物,主要用于防治人、兽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痉挛,在药学上称为β-肾上腺素兴奋剂。β-受体激动剂根据苯环取代基结构分为苯胺型(如克伦特罗)、苯酚型(如沙丁胺醇),间苯二酚型(如特布他林)。β-受体激动剂在体育比赛中主要用于促进运动员、动物(赛马等)的肌肉生长,提高运动成绩,国际奥委会已经将β-受体激动剂列为禁用药物。
上世纪80年代,国内外研究表明,在饲料中添加β-受体激动剂具有营养再分配的作用,可以明显地提高瘦肉率。1992年,西班牙首次发生多人因食用含β-受体激动剂的畜产品而中毒的事件;1997年,香港发生进食大陆供港猪的内脏引起人中毒等事件。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对于中国出口的食品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普通大众也需要无公害食品。因此,对β-受体激动剂的分析研究不仅在临床药物代谢动力学上、体育运动中,而且在食品安全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记者:“瘦肉精”早已不是新鲜事,检测技术也已趋于成熟,请总结一下目前瘦肉精检测方法有哪些?存在哪些难点?
吴国华:国内外主要采用的方法有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高效液相色谱一质谱法(LC/MS)、气相色谱一质谱法(GC/MS)、酶联免疫法(ELISA)等。其中ELSA筛选法操作简单、快速,需要的仪器设备相对简单,检测成本小,检测结果可能会出现假阳性,适合于定性分析。气相色谱一质谱法,液相色谱一质谱法对样品检测,需要相对较高的技术水平,检测周期相对较长,检测成本较高,但却能够准确定量,一般不会出现假阳性。
丁涛:我们常用检测方法包括免疫法、气质联用检测法和液质联用检测法。而样品前处理条件,分析色谱柱选择、质谱测定条件的选择,都会影响到最终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因此这些方面一些被列为检测的难点。
记者:那么是否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即应用快速筛查的方法检测瘦肉精容易导致漏检,而采用仪器检测则又费时费力?
丁涛:快速检测方法主要是免疫法,其优势是成本低、速度快,可以进行现场检测。缺点是检测低限不如大型仪器(如气质方法和液质方法),对某些复杂基质抗干扰能力不如大型仪器法j无法进行准确定量。但我认为两类方法互相补充,不存在快速方法准确性存在很大问题这一说法。
与此同时,目前气质和液质均可以做到同时检测多种β-受体激动剂,能够达到快速筛查的目的。
吴国华:首先我想强调一点:保证食品安全绝不是靠检测而已,我们需要靠有力的政府监管、企业诚信以及全体国民的共同监督来达到这一目的。不管检测技术多么先进,检测能力多么强,都不能完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尽管快速筛查的方法可能存在漏检,存在假阳性等问题,但对于现场监管,对于一般非专业检测机构,依然是很有效的检测手段。
记者:透过近期发生的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各位认为折射出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吴国华:我个人认为一方面是监管体制的问题,分段监管有空白的地段,同时又有各个监管部分相互推诿,没有一杠子插到底的义务和权力: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食品工业处于相对比较低的发展阶段,小作坊式生产严重阻碍食品生产标准化。同时,企业的诚信缺失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就养殖业而言,我国还处于分散养殖的阶段,技术水平相对比较低,分散养殖不利于管理,饲料使用,养殖方式各不相同,因此肉类质量也难于控制,出了问题也无法追溯。如果企业无法自律,很难保证食品的安全。
蒋士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简称《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虽然比发达国家晚了一百多年(如英国于1860年颁布《食品法》,美国1906年通过《食品与药品法》),但是,我国制定的《食品安全法》更具时代特征,因为它是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以食品安全标准为核心,进而以法律条文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检验、食品进出口。事故处置,监督管理、直至法律责任,其与2006年颁布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现了无缝衔接。同时,由国务院三位副总理牵头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已正式成立,并且有国务院23号文件(明确采取分段监管为主,
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方式)为依托,此外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还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总计约200多亿元以上)……然而,虽然多项措施的出台使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大有改善,但是近几年除了老百姓日常关心的,因农、兽药违规使用和监管不当及环境污染导致的局部地区农,兽药残和有害重金属超标等事件外,最使人震惊和不解的是为什么不断,甚至反复地出现食品中违法添加有害物的重大事件,从较早的红心鸭蛋事件,到后来的三聚氰胺事件,再到最近的瘦肉精事件,令人十分费解。
这些以瘦肉精为代表的事件均有其共性的特点:都是明知的有害添加物,其源头都在分段监管不够明的节点上,从技术层面上讲、检测的难度并不太大;都涉及大型食品企业和多个利益链。
对此,我想我们应该对如下问题进行反思分段监管中有哪些缺位和缺失?各级政府是否需设专人来全权统管?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应否有更严厉的治罪、惩罚及问责的法规?应否提高全民道德意识?应否在检测和监管体系的建设中更加注重人才素质和技能的提高,不使当今部分仪器设备和机构成为摆设,并加强快速筛查技术和仪器的研发?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链的建设等等。
记者:《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近两年,在此期间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更加广泛的重视,其也为国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近期事件同样也暴露出其在相关标准、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些问题,对此,各位有哪些建议?
丁涛:8个字“企业自律,监管到位”。即: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质量控制,不添加任何非法药物,控制好物流、销售等各个环节;同时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应该全民动员起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政府制定标准法规更为合理科学,正确的引导消费者和企业,民众则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看懂各类安全商标,加强安全意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关键词:肉类 食品 标准 问题 措施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肉类食品消费能力不断增加,肉类食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需品,然而,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我国肉类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在养殖、生产、销售环节存在着诸多问题,致使我国肉类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出现了诸如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和“瘦肉精”、违禁药物等养殖制作环节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给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食品安全大于天,安全生产,建立规范、健全的肉类食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和肉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重如山。下文中,笔者主要围绕我国肉类食品的发展和质量安全严峻形势,分析我国肉类食品在养殖、生产、销售环节的现状,并对此提出一系列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改善我国肉类食品面临的安全环境,使人民对肉类食品放心、满意,进一步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一、我国肉类食品面临的安全现状
当前,我国肉类食品安全形势严峻,人民对食品安全现状怀有不满情绪,肉类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较低,食品加工、运输、销售、食品环节问题频发,甚至出现了一系列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给我国肉类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
二、我国肉类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
肉类食品要经历禽类养殖、肉类加工、食品运输、食品销售等环节,最终提供给人们消费,因此,此过程并不是单一的,它需要各环节的分工协作和配合,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最终会影响肉类食品质量安全。那么在这些环节中,肉类食品安全问题是怎样产生的呢?主要源于以下几方面:
1.动物养殖过程中的隐患
(1)动物所处的环境遭到污染。近年来,人与动物生存环境不断恶化,水源、土壤、空气污染问题严重,工业废气和污水乱排滥放,致使环境污染严重,产肉类动物在这种条件下生长,受环境因素影响较大,动物体内容易发生各种病变,这样的带病禽类制成肉制品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2)禽类动物在饲养环节出现问题。当前,我国的家禽类动物在饲养环节存在着突出问题,主要集中表现为:饲养动物的养料质量安全无保证,导致禽类食用后患病;为了缩短禽类生长周期,过度使用一些含有激素的草料,甚至使用违禁药品;这些方式使禽类肉制品质量问题堪忧。
(3)禽类动物疫病控制不力。我国用于肉类产品加工的禽类动物生存环境恶劣,大量的动物生长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养殖设施不够完善,动物防疫做得不够到位,致使动物发生疫情后形成交叉传播,影响肉制品食用安全。近年来著名的各类禽流感病毒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4)用于动物疫病防治的药物用药不规范。为了防止动物疫病,动物饲养场都会常备一些治疗药物,然而,我国的一些饲养场在动物用药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现象,大剂量、不按药物规定的用药经常出现,这种方式容易导致动物体内残留过量的药物,对人类健康构成危害。
2.肉类食品加工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肉类食品加工环节是影响肉类食品安全的又一重要环节。在当前我国肉类食品加工过程中,长期存在卫生、质量安全隐患,导致加工出的肉类产品不合格。产生这类问题的原因有多种,主要有:
(1)部分加工工厂规模较小,加工水准低,各项指标不达标;当前我国肉类食品加工环节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规模小,加工水平差,设备简陋,存在卫生问题的加工作坊从事肉类制品加工,甚至出现一些无加工资质的黑作坊,加工出的肉类食品没有任何安全保证。
(2)为了追求肉制品色鲜、味美而乱用食品添加剂。当下我国一些肉类加工工厂为了使肉制品保质期更久,颜色更好看,违规使用一些食品安全法明文禁止的添加剂,这种肉制品严重影响着人体健康,导致人体患癌的几率大增。近年来引发社会热议的“瘦肉精”、“苏丹红”、“注水猪肉”等问题就是在加工环节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的典型案例。
3.肉类食品在运输环节存在着安全问题
众所周知,肉类食品是保护度高,需要冷藏容易变质的物品,要求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运输团队进行运输。纵观我国肉类食品运输环节的现状,很多不具备条件的运输团队在承担着食品运输任务,运输环节中根本就不注重对食品的冷藏保护,导致一些受到污染和变质的肉类食品流入到销售环节,最终上到百姓的餐桌,影响人们身体健康。
4.肉类食品在销售环节存在着问题
我国肉类食品的销售环境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安全隐患较多。例如,相关的销售商店冷藏设施不够完善,没有按要求对肉类食品进行冷藏,致使食品变质;对于已经发生变质的肉类食品,一些利益熏心的不法商贩故意更改保质期限,把过期食品重新上架销售。
5.消费者自身不良的食用习惯导致安全问题发生
我国的一些消费者对肉制品的食用习惯较差,肉制品还没有经过充分杀菌、煮熟便食用,甚至有些消费者直接生食,这样很容易导致活体病菌进入人体,影响人体健康。
三、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
面对日益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有关食品质量监管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对肉类食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进行严格检查,保证肉类食品质量安全。为此,我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监督,对肉类食品实施规范化管理
面对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加快食品安全法规立法,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肉类食品安全进行规范化管理,对肉类制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加强质量监测,消除各个环节中造成肉类质量问题的隐患。
2.提高肉类食品生产的准入门槛,淘汰不规范的肉制品加工企业
我国肉制品质量安全问题愈演愈烈,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对从事肉制品加工的门槛要求过低,导致许多实际达不到生产加工水平的企业进入肉制品加工领域,这样生产出的肉类制品质量当然得不到保证。因此,我们要提高准入门槛,实施严格的资质审核,将我国肉类食品加工纳入法制化的管理道路。
3.强化对肉制品加工企业人员素质培养,建立从业人员准入规范
当前,我国肉制品加工行业就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加工企业人员素质过低,没有经过相关的技能考核和卫生培训,同时岗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从业人员的操作流程缺乏相应的规范进行约束,导致在肉制品加工中任意为之,增加监管难度,影响肉制品质量安全。对此,我国应该对肉制品行业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同时也要提高人员的准入门槛,对达不到生产要求的人员必须予以清退,保证从业人员队伍高素质状态,为肉制品加工制作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对动物饲养、加工制作、物流运输、销售环节的监管,消除肉类产品各个环节安全隐患
(1)为动物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采用规范的方式进行动物饲养。作为肉制品生产的原料,用于肉类产品加工的动物是肉类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动物饲养工作对于保障肉类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饲养过程中,要坚决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不能采用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同时,要在动物饲养基地建立监管体制,形成对动物饲养环境和方式的有效监控,把好肉制品生产安全的源头关。
(2)做好肉类产品的运输工作,做到实时监测。肉类产品的运输是肉类产品容易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一些不具备运输、保管条件的运输团队承载着肉类产品的运输任务,在运输过程中不注重对肉类产品的冷藏、保鲜,致使质量安全问题产生。对此,我国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对肉类产品运输团队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同时要加强监测,做到万无一失。
(3)加强肉类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在销售环节中,相关部门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着力对销售环节中是否具备完善的冷藏、保鲜设备和措施,是否存在着售卖过期肉类产品的监督工作,维护好肉类产品市场的经营秩序,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5.加快肉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做好肉类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肉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申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MP良好操作管理体系的认证,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我们应该加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使消费者深刻认识到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要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发现销售三无产品或存在质量问题肉质品的行为,消费者要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只有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才能使制假、售假的肉类产品商家无所遁形,保证我国肉类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哲文.“入世”让肉类食品企业警醒[N].中国食品质量报,2010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 问题 对策
人们常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的加快,食品消费结构的改变,要求食品方便化、多样化、营养化、风味化和高级化,为了达到这些要求就离不开食品添加剂。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屡有曝光,特别是2011年台湾的塑化剂风波,更加提高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安全的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最终成为消费者关心的根本问题。
一、食品添加剂简介
1.1 食品添加剂
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昧,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1.2 食品添加剂的分类
1.2.1 按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分
A.天然食品添加剂:主要来自动物、植物组织或微生物的代谢产物。品种较少,价格较高;B.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是通过化学手段使元素和化合物产生一系列化学反应而制成,品种较齐全,价格较低,使用量较少,含有一定毒性。
1.2.2 按主要功能分
A.为改善品质而加入的:色素、香料、漂白剂、甜味剂、增味剂、疏松剂等;B.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而加入的:抗氧化剂、防腐剂等;C.为便于加工而加入的:稳定剂、乳化剂、消泡剂;D.为增加食品营养价值而加入的营养强化剂:维生素类、氨基酸类、矿物质类。
由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物的天然成分,是人工加入的,少量长期摄入,也有可能存在对机体的潜在危害。特别是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存在质量不纯混有有害物质,或使用剂量过大时,容易造成对机体慢性中毒、致畸、致突变、致癌性的危害。对食品添加剂要严格管理,限制其使用剂量和范围,确保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1.3 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发展趋势
我国是13亿人口的大国,近二十年来食品工业发展迅速。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加工业的水平,缩短和世界食品工业发展的差距,开发新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有了新的要求,营养食品、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绿色食品等已成为食品消费市场的主流,而食品添加剂对生产这些产品的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应该遵循的原则
1、经过规定的食品毒理安全评价程序和评价证明,在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
2、不影响食品感官性质和原味,对食品营养成分不应有破坏作用;
3、食品添加剂应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其有害杂质不得超过允许限量;
4、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5、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的缺陷或作为伪造的手段;
6、未经卫生部允许,婴儿及儿童食品不得加入食品添加剂。
三、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3.1 超范围使用
食品行业中存在的一些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超范围使用的品种主要是:合成色素、防腐剂和甜味剂等。应用的食品主要是肉制品(合成色素、苯甲酸钠)豆制品(苯甲酸钠)乳制品(山梨酸钾、二氧化钛色素)葡萄酒(合成色素、甜味素)。
3.2 超限量使用
食品行业中存在的一些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超限量使用的主要品种:面粉处理剂、甜味剂、防腐剂等。面粉(过氧化苯甲酰、溴甲酸)冷饮、果冻(糖精钠、甜蜜素)酱菜(苯甲酸钠、糖精钠、甜蜜素)蜜饯(人工合成色素、山梨酸钾、糖精钠、甜蜜素)
3.3 食品添加剂标识不明确或标注错误
部分食品商标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做出明确的标注,有些食品作了错误的标注。例如:有些蜜饯类和酱菜类食品使用了甜味剂糖精钠而标签上没有标注,使用了防腐剂苯甲酸钠标签上没有标注。标签上标注的含有山梨酸钾,检测出含有苯甲酸钠。
3.4 一些无糖食品中含有甜味剂超量
无糖食品指不含蔗糖和淀粉糖,但必须含有糖醇等一类食糖替代品。我国提倡使用对健康有益的糖醇和低聚糖等食糖替代品,目前发现在某些无糖食品中有超量使用的糖精钠和甜蜜素。无糖食品的受用者一般为糖尿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消费者在选择食用无糖食品时,不但要仔细阅读配料表,了解该食品添加何种甜味剂作为糖类替代品,还要认识到无糖食品只是一种食品,绝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更不能相信无糖食品有关降糖功效的宣传。
3.5 部分食品儿童不宜食用的问题
蜜饯类食品存在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过量和标注的食品添加剂不明确问题较多,建议儿童不宜食用这类食品。对果冻、饮料、糖果等食品,建议儿童少量食用。否则对儿童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3.6 非食品添加物的违法使用
非食品添加物一般属于工业使用的添加剂,是国家卫生部所明令禁止用于食品行业的添加剂,因为这类添加剂已经被证实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但是由于其价格较低,或者是可以更好的改变食品的某些性能,能够给企业带来巨额利润,所以被一些企业非法使用,使消费者食用后中毒或导致死亡。例如:台湾的有毒塑化剂事件,塑化剂(DEHP)的毒性是三聚氰胺的20倍。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沈阳的毒豆芽事件,上海的染色馒头事件,苏丹红事件等。
合格的食品添加剂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改善食品的某些功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消费者的身体缝康不会造成威胁,但是劣质的或者是过了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中含有的汞、铅、砷等有害的物质,这些是食品卫生法中严格禁止使用的,对食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都有严重的危害。
四、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的对策
食品添加剂滥用主要是由于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社会道德淡漠、企业管理混乱、技术低劣以及“利益第一”的思想观念;其次是我国这方面的规章制度还不健全,处罚乏力,政府监督覆盖面较小;再次是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
我国自2007年开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QS标志),这对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的源头管理、规范市场运作起到很好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同时也为食品添加剂的合法使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针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现代化信息服务平台;2)加大惩罚力度,保证我国食品安全。3)加强检验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开展危险性评估;4)加强食品的质量监督和舆论监督;5)加强指导食品行业,特别是传统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添加剂是把双刃剑,它已经深入我们的生活中,不能忽视它的作用,但是同样不能因为它可能给我们带来的副作用而完全敌视它,不能因噎废食,而是应该懂得运用它的优势,为我们创造出一个色彩斑斓的生活。
五、结束语
使用合格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没有危害。但是如果使用超限量添加剂、超范围添加剂、劣质添加剂、非食品添加物(工业添加剂),对人们身体健康有严重的危害,甚至危害人的生命。全社会要以《食品卫生法》为准绳,生产企业要加强诚信意识,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意识,保证食品安全。消费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最终给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的环境,保证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 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
赵玺,男,辽宁沈阳,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12级公共管理专业。
摘 要:近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多起食品安全事故威胁到人们的正常的生活,因此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加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力度成为我们社会重要关心的问题。本文从政府监管职能的角度出发,分析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解决途径和对策,对食品市场发展的现状做出正确的评估,从而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提升政府的监管能力,保障市民安全的进行食品选择,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度。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对策研究
政府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隐患是时刻的关注并且对于不法分子做出严厉的打击的,但是效果并不是很明显。黑心的食品制造商依然此起彼伏,打击的力度远远跟不上黑心食品生产的速度,如何有效的进行食品安全监控成为我们政府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一、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多起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为何如此多的黑心商人违背良知和道义做出危害市民人身安全的事情,从三聚氰胺事件到苏丹红事件、从三鹿奶粉到阜阳奶粉事件,劣质食品为人们带来了很大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尤其是在对于新生儿而言,还未来得及清楚的看看这个世界就已经伤痕累累。
对于食品安全经常产生的隐患,我们应该深刻的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才能够准确的把握隐患的根源从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首要原因就是黑心商家利欲熏心,违背道德良知肆意的进行生产,食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主要生活资料,人们时刻离不开食物,因此食品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空间。黑心的商家正是看出食品市场这一发展的规律,企图用简陋的生产手法和有毒的廉价化学药品对变质的食物进行加工和生产,不顾消费者的死活一心谋求暴利。其次,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到位,让黑心的食品商人有机可乘。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上依然存在一定的欠缺,对于食品市场的流通上没有严格的把关,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没有进行合理的监管和控制,因此会有漏网之鱼的存在。政府和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进行协作,职能的分散不利于集中地管理,最终导致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防范意识不明显,造成悲剧的时有发生。
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上应该对自身有正确的定位,作为市场的监管者,政府应该对市场的发展状况,企业的生产状况都有深刻的了解。在各部门的工作中应该有正确的定位,增进部门间的合作和协调,集中多个方面的力量,加大市场监管的力度。另外在消费者方面,政府应该给予消费者提供安全知识讲座,让消费者有一个自觉的判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对食品安全有自我辨别的能力,从而规避风险。
二、政府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对策
政府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必须时刻的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强硬的态度,对黑心商家的
姑息就是对消费者的一种隐患。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应该是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调动多个方面的力量,将社会的力量集中起来,严厉打击不法分子。
首先,深入市场监管提升食品检测门槛。食品行业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如果没有确立很高的门槛,人们就不会对政府有很高的信任,对食品的选择也不会放心。对于所有的食品企业设立食品安检部门,在产品流入到市场之前都应该进行严格的把关,防止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到市场上。对于民间的不合格的小作坊严格进行取缔,没有达到安全水平的商家予以严惩,在食品市场中形成高标准的生产作业,使商家自觉的有安全意识,和政府积极的进行配合,共同为食品安全流入市场努力。
其次,设立专门的食品立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黑心的食品生产者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的进行生产就是因为他们怀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法律不能对他们做出很严格的惩治,甚至可以通过不法的手段逃脱法律的制裁。在立法方面,没有严厉的食品安全法规对黑心商家的做法进行严厉的惩治的,所以不法商贩没有内省的恐惧感,道德和良知被吞噬者,满眼只有利益。提升食品安全立法力度,让黑心商家收到应有的惩治,还食品市场一片清静,还消费者内心一份安全感。
再次,积极的进行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觉选择的能力。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总是在问题发生后猜得到社会的关注,主要的原意就是大家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到位,对于食品安全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政府在食品安全的宣传问题上没有做到位,宣传的手段过于单一,以至于大家并不能及时的把握如何辨别安全的食品。新媒体时代已经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多种信息交流的手段,政府应该与时俱进,充分的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向消费者们讲解如何辨别安全的食物,如何和不法的商贩进行对抗。在问题出现以前就能够及时的避免,不至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加强政府、市场和市民的合作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你政府部门的部门分工和职责能力是不同的,政府的内部应该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食品安全是一项大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也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大家相互之间相互协调和沟通才能够提升政府的工作能力,增强政府的社会公信力。政府与市场之间也应该相互的促进提升管理的能力,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政府不能放松对于市场的监管,时刻的保持清新的头脑和准确的判断力,维护食品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在与市民的合作中,相互建立信任,提升公民的参与程度,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建立公众参与的社会性的监管平台,为市民们进行食品监管赋予更多的权利。对于举报威胁食品安全的厂家的市民予以表彰和奖励,提升大众的参与程度,及时的深入到群众中进行意见征集,将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纳入到政府的工作当中去,完善政府的职能。
食品安全监管应该走多元化的发展道路,对于大众的参与能力应该不断的提升。在政府和市民之间建立信任的桥梁,促进政府执政能力的提升,为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百姓的生活质量的提升做出更大的努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董伟霞.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9.
[2] 范柏乃,喻晓,张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构与政府行为分析.[J].公共行政,2008(10)
[3] 李晓燕.浅谈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J].民营科技,2009(12).
关键词:食品安全;安全监管;原因;措施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然而近年来,“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却层出不穷。从不知名的小企业到人们曾经信任的国内、国际知名大企业,从工业生产食品到农副产品都曾出现不同程度食品安全问题,以至于让人民群众不知道该吃什么,不知道身边的哪种食品是安全放心的。这就急切需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对于如何加强监管,我认为先应该查找出食品安全问题的病因,然后再对症下药,这样才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
根据近年来我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来分析其原因,并对症找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
(一)利益方面
一些食品企业之所以弃诚信并置道德而不顾,生产问题食品,正是因为利益的驱使。就如马克思对资本家追逐利润的描述:有30%的利润,他们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他们就会践踏人类良知;有300%的利润,他们就会冒着被绞死的危险去为之。例如“地沟油”事件的出现,正是高额利润在驱使这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乃至对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漠视,为一己私利,置社会公德和法律不顾。
(二)体制方面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涉及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和规划。对于效益好的食品企业,往往出现多个部门挣着监管、重复执法的现象;而对于公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难点问题,如对农村食品卫生、小作坊、无证无照食品企业,由于监管起来难度大,搞不好还会成为被问责的对象,各部门就出现挣着不管、相互推诿的现象,这就为违法生产销售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意识方面
现阶段中国大多数的消费者的消费能力较不足,加上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漠,往往只图便宜而不顾及食品质量、卫生问题。例如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无质量保证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在买,并且别人过去多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再吃也不会有事,在消费者这种心理的支持下,这就为问题食品提供了生存空间。
二、食品问题解决措施
(一)良好的企业道德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要有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惩处办法,才能催生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有效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并要加大打击力度,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者,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视违法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二)要求政府尽快解决各监管部门权责不清的问题,明确、细化各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和权限,破除职权交叉、弥合监管缝隙,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我国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着依法监管的重要职责,需要严格执法,让违法行为无处存身;需要公平执法,鼓励、维护合法诚信经营,打击、严惩非法违规经营;需要透明执法,对监管过程中的寻租行为进行监督惩处;需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与问责机制,防微杜渐,查遗补缺,不留灰色地带和真空地带,预防“破窗”,及时修补,以防“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三)我们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平台,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养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并要设立消费者有奖举报电话,建立食品安全举报网络,方便和帮助消费者投诉,鼓励广大消费者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
三、国外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经验
我们还可以借鉴国外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一些经验。如美国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来协调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并成立了专门负责食品安全问题的部门一食品标准局,来统一负责食品监管和标准制定。也许根据我国现阶段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时机还不成熟,但我国已经借鉴美国经验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并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各级地方政府也都设立了相应机构,来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还有,2004年,韩国的“垃圾饺子”事件曝光后,及时修改了《食品卫生法》,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这就会对生产问题食品的不法分子起到强大的震慑效果。我国也可以根据现阶段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来修改《食品卫生法》,使之适应中国现阶段在食品安全问题方面的国情。
关键词:食品安全;利益博弈;信任关系;政府监管
一、引言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而且影响也越来越大。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者、食品物流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及食品消费者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其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信任管理和风险监管体系等并不是孤立的,而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有机整体。但是,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研究和系统管理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事实上,近5年我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并不是我国的基础技术落后,主要是因为食品安全的外部监管、服务体系缺失造成的。当前我国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于食品供应的全过程,各大类食品均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问题,同时,食品安全的诸多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利益博弈不均衡、信任缺失、法规条文不统一,导致食品链条成本和系统风险大幅增加,食品行业道德水平大幅下降,国民对政府和食品行业的信任度急剧下降,食品消费者时时处于担忧和恐惧环境中。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整个社会就无法和谐,经济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制约。目前国内学诸多学着从不同的角度,利用不同的方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本文将目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信任关系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系统管理等三个方面研究进行了回顾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二、食品安全的利益演化博弈研究
利益是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外部条件约束和保障下进行存续、发展、实现自我的一种必要追求,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核心。“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对利益追求和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人们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能源消耗和编织全球经济共同体蓝图的根本动力。可以说,没有人们对利益的需求和追逐,就没有了社会的一切。正是利益的存在,导致了利益问题的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它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赋予了人们行为的目的性和内在动力。而也恰恰是利益,导致了社会各类事物之间具有着复杂性、统一性和矛盾性等特征。
在整个食品安全问题中,利益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它是整个食品链条的剂,也是整个食品链条发展和延续的源泉,更是各类问题和矛盾的聚集体。各种利益主体在谋利活动中,都会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并运用各种手段尽可能地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强弱双方会不断为各自的利益博弈,在这种利益博弈中,经济冲突和矛盾行为就产生了。有学者认为在这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中,消费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且对食品需求弹性小,总体上只能属于被动接受者,其对食品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王虎、李长健认为这种看法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他们认为整个食品供应链的终端,对食品安全存在天然的利益动力,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最为强烈。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对立和冲突,由此产生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但是,由于整个市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不对等性和非完全性、政府监管不到位及行政和链条中间环节信任的缺失等,在利益需求的实现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利益相关集团或个人会存在着具有差别性的动机和实现路径。在其路径的实现过程中,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机会主义等行为应运而生。根据Akerlof和Arrow的研究结果,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食品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安全性差的食品把安全性好的食品驱逐出市场和“道德风险”——生产者隐藏或歪曲和误导食品安全信息等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在市场信息模糊不透明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食品链条中的各方的逆向选择、不道德行为和投机行为会随着各方追逐利益预期的增加而增加,最终会导致市场失灵、监管部门失信、国民恐慌和社会动荡。事实上,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人为因素实质就是利益追逐的结果,生产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却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仍用于食品生产。回顾近几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道德风险严重。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因此,对于食品链条中的利益分配和行为监控等急需监管部门予以重视。王虎、李长健认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复杂的利益矛盾运动态势主要表现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为了实现食品领域的利益均衡与和谐局面必须重视对食品领域利益矛盾运动的分析并有效构建该领域的利益冲突与制衡机制、利益产生与分配机制、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与利益保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政府、第三部门、法庭与私人多元共同参与的变迁。食品链条上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制衡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影响着食品安全中利益矛盾运动态势和市场均衡的变迁,影响着食品链条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食品安全领域的利益追求不应该只是单个个体或群体一方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整个食品链条中所有群体和个人集体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的需求虽无法使个别个体或群体的利益最优,但能保障整个食品链条利益最优,使得食品链条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状况如何,主要取决于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结果。食品安全问题中的利益博弈及其路径选择,反映了一个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道德水平和政府对国民生命安全的关注程度和对人民的热爱程度。食品安全中的利益博弈及其演化路径、方向选择和监控机制关系着食品行业的未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利益关系分析及其机制设计至关重要,既能为降低食品链条的各种成本和交易费用提供指导,也能为国家行政监管提供理论借鉴。
三、食品安全的群体信任关系研究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消费者、食品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信任是食品安全链条中的关键影响因素,食品安全中的信任关系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关于信任,不同的学者对其定义不同,尼克拉斯·卢曼把信任理解为“对产生风险的外部条件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是一个对未来的期望,通过信任机制能降低特定情况下的复杂性,最重要的信任因素是个人已取得的正向经验、在获取正向经验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以及作为人际关系桥梁的沟通因素。Doney和Cannon在综合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信任发展的五大认知过程:计算过程、预测过程、能力过程、动机过程、传递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信任的感知和认可程度将影响着信任关系演化的方向、路径和演变结果。信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认知过程,它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组织间信任是组织间成功合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这种关系已被许多研究所证实。
在人与人之间利益获取的过程中,个体的信任感知将左右个体的认知或感知结果,影响个体行为和双方合作的可持续性。信任不仅能带来双方的利益分享和价值实现,也能带来资源的最优整合,促进整体利益和资源价值最大化。良好的信任关系,将会节省利益相关主体的时间和交易成本、降低心理风险,进而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
四、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与模式
国内外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食品安全影响因素研究;食品安全管制的必要性及政府管制行为研究;食品生产者(供应商)行为研究;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研究;食品安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食品安全管理理论与政策研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比较研究等等,但对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和模式探索研究较少。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市场信息不对称、外部不经济以及公共产品的特性,因此,需要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需要政府介入建立有效的信息制度和监管机制。AlanStone认为管制是“政府通过法律的威慑来限制个体和组织的自由选择”,其目的在于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行为。企业食品安全行为、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与政府监管关系密切,政府监管法律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是基于对企业和消费者等微观主体行为的有效认知。研究表明,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采取的监管方式主要有:诉讼;消费者安全教育和信息提供;发放各类生产许可证;行政法规和命令;进行处罚和奖励。我国国内对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国外经验的介绍和比较方面。朱允卫介绍了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3种模式——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加拿大模式,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提出了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构想。韩俊分析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国际现状,按照WHO的分类方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大体可以分为多机构食品监管体系、单一机构食品监管体系、综合食品监管体系三种类型。分析了分散管理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的利弊,结论指出:就中国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宜少不宜多,应尽快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整合。当前实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职责难以分清以致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均有表现的原因之一。当前国内外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研究文献较多,但对于其系统管理方法和模式的研究文献较少。我国的实践证明,食品安全管理需要一种系统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当前我国分部门和分级管理导致不同部门之间的规则和文件条款冲突,利益矛盾严重,往往各个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削弱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因此,当前我国急需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统一,管理方法和模式需要系统化,法律法规需要高度的一致性。
[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食品供应链; 非对称信息; 博弈模型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1. 064
[中图分类号] F273; F224.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1- 0117- 02
1 引 言
食品行业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是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食品供应链是包括食品从原材料到加工再到销售等一系列环节的一种链状体系结构,是食品企业实施的垂直一体化运作模式。近年来,国内外出现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有必要基于食品供应链研究食品安全控制问题。
本文基于食品供应链,应用博弈理论和非对称信息理论来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在食品供应链中确实存在非对称信息的情况,本文研究如何使供应链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联系更加紧密,使食品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在信息相对对称的情况下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以确保食品安全。运用博弈理论建立关于食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博弈模型,解决食品供应链非对称信息的问题,从而为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1.1 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逐渐丧失信心,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这些食品安全事件涉及食品供应链中原材料生产及加工、产品流通及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深刻的揭示了食品供应链中的各种食品安全管理问题。而在食品供应链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食品供应链中上游和下游企业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上游企业故意隐瞒产品的某种信息,而下游企业因缺乏这种信息,导致对产品的安全性不能完全把握。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上下游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从而引发整个食品供应链信息传递的不准确性和不经济性。如何找到信息不对称的根源,彻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1.2 研究方法及研究结果
我国的食品安全研究多数是基于食品供应链,针对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来研究,只是针对个体的行为探讨个体对于供应链所起的作用,对上下游企业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并不是很成熟,而这一研究对于食品供应链的管理及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运用博弈理论,研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所做的决策对食品安全所造成的影响。旨在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对食品安全的不利影响,使上下游企业能够自觉公开必要的信息。
2 食品供应链与食品安全的关系
食品供应链是由于食品质量问题,人们为建立可追溯制度,把食品行业所涉及的各个企业结合起来的一个综合链条。食品供应链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平台。
2.1 食品供应链概述
目前,国内研究学者经过研究分析认为,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到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模式。从信息流的角度来看,食品供应链是以食品为载体,通过转接将食品信息依次传递给采购商、制造商、销售商,最后将产品送达消费者手中的一个完整的链状结构。
2.2 供应链与食品安全的关系
2.2.1 食品安全需要供应链来维护,供应链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工具
研究表明,食品供应链对食品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食品的特殊性及每个行业的不完全统一性,只有形成统一的链条,将食品行业中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用保障食品安全的企业责任连接成统一整体,使每个行业、每个企业都参与到供应链中,才能保障食品的安全。
2.2.2 食品安全贯穿于食品供应链的全过程
食品安全贯穿于食品供应链的全过程。原材料生产环节要注意饲料是否合格,植物中的有害物质是否合理或超标,动物是否有有害细菌或病毒等;对于生产加工环节,要检查车间及生产设备是否干净卫生,工人是否遵循安全生产的相关条例等;物流流通环节则要注意产品是否采用合格的保鲜技术,是否保证产品在销售时是在保质期内,对于生鲜动植物是否采用全程冷链物流,在物流流通过程中是否保证产品不受任何外界污染等;销售环节在供应链环节中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它直接接触消费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是最密切的,在这一环节要确保食品的绝对安全,才能将合格的产品顺利地送到消费者手中。食品在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食品是否过保质期,食品是否在非常严格的条件下保存,生鲜食品是否是新鲜的,所售食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食品供应链不同于其他供应链,它担负着保证食品安全的特殊责任,关乎人们的生命安全。它虽然已经形成并且已经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发展并不成熟,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信息不对称、链条衔接不紧密是一个基本问题。
3 食品供应链的博弈模型分析
食品供应链出现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信息流中信息的衔接问题和准确性问题。由于食品供应链中单个企业的行业背景、文化背景、管理方式等各不相同,又有自身的利益追求,有些企业为了谋求超额利润,隐瞒必要的信息,导致信息不对称。上游企业拥有产品的生产过程、生产原料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基本信息, 而下游企业拥有产品的消费程度、消费者满意度等信息,上下游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而隐瞒信息, 双方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委托关系。本文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加以表述。
假设厂商A和B是供应链上的博弈双方,厂商A为上游企业,为厂商B提供食品半成品,厂商B为下游企业,厂商A与厂商B企业的正常利润均为a,且不考虑政府措施及供应链的其他企业。厂商A和厂商B都对各自的信息完全知晓,且公开所有信息,包括有利信息和不利信息,使不合格产品得到控制,则双方得到的利润均为a,双方均获得正常利润。若厂商A隐瞒重要的信息或者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而厂商B公开了所有信息,这时厂商A的利润为α,厂商B的利润为β(β < a,α > a),由于A隐瞒了重要信息,如添加过量防腐剂,A因此降低了成本,使得A获得了超额利润,而B由于不知情,且把自己的信息完全告诉A,因收到不良产品,蒙受损失,获得利润为β(β < a)。相反,若厂商B隐瞒重要的信息或者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而厂商A公开了所有信息,这时厂商A的利润为β,厂商B的利润为α。若厂商A与厂商B都对自己所拥有的信息进行隐瞒,则他们由于自己的行为降低了产品成本,且不被查到,则他们获得超额利润b(b > 0)。这个博弈模型证明了为什么供应链中会出现如此多的食品安全问题,这些厂商为了自己的超额利润,不惜牺牲产品的安全性,不顾人们的生命安全。
4 结 论
本文基于食品供应链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建立了博弈模型,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供理论依据。但是这个模型只是简单地描述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行为,还不能为解决供应链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
[1] 游军,郑锦荣. 基于供应链的食品安全控制研究[J]. 科技与经济,2009(5).
为此,林老师在班上举行了一次讨论会,要大家就食品安全问题发表看法。
讨论会开始了,有的同学介绍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的同学讲到了不注重食品安全的严重后果,有的同学提供了阻止那些黑心厂商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办法,还有的同学提出了全面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潘若?同学坚定地说:“现在有些人道德品质简直越来越差了,为了自己赚钱,连这种
缺德的事情也能干得出来。必须用法律来管住这些坏人,严格立法,严肃执法!”
李文婧同学谨慎地说:“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呀,我们家购买食品都是挑选价钱贵一些的,这样才放心嘛!”
戈雯昕同学焦虑地说:“如果再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那后果可就严重了!你想,如果连人吃的东西都不能信任,那么人与人之间还存在信任吗?一个没有信任和道德的社会将是充满罪恶的社会!没有道德底线,就没有正义与罪恶的区别,那时会有多么可怕呀!”
我也严肃地说:“珍爱生命,应当从食品安全做起。让我们争做食品安全的小卫兵,宣传食品安全,发现问题就赶快拨打投诉电话或报警电话,及时阻止那些黑心厂商的不法行为。” 我还提出了全面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三条建议:第一,和食品有关的厂商要提高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心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生产、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第二,政府要对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立法和司法部门要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法规,并对那些图谋不轨者进行严厉打击;第三,老百姓家家户户都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鉴别能力,不买、不吃有毒有害食品。
…………
林老师高兴地说:“大家谈得非常好,我们可以写下来,让更多人了解我们的心声。”
关键词:食品安全;检验员;思考
中国作为人口大国,国民约14亿人口每天都要消耗数量惊人的食品,而食品安全问题仅寄望于政府有限的监督,只能解燃眉之急。在现有法治环境下寻求长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才是长远之计。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人人有责地参与市场
法治。
对于解决和预防食品安全有几点想法和看法
一、现行的法律监管制度体系有缺失。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层出不穷,虽然政府已经拿出了最大决心和坚决的行动,不但加强了立法,同时,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所有的监管职能部门,也都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行为查处,但是现在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但倾家荡产的商家却十分罕见,监管渎职者被严肃问责的也少之又少。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让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食品安全才有望得到切实保障
二、道德在市场经济中的分量是多少?白岩松说:有一种底线在悄然生长,只是我们应该看清“悄然生长”的底线是否在节节后退,或者他本身就只有极少数人还在苦苦坚守。当公理和常识因为稀缺而成为标杆和榜样。人们对底线的要求就一低再低。正像他说言一些人昧着良心一次次的降低他们自己的道德底线,做出损害别人,也不利己的事情。城市下水道里悄悄流淌的垃圾被一些不法商贩炼制成地沟油含有许多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这样被悄然的送上了餐桌。他们从中是获利不少,但是谁又能保证他们和他们的家人不是地沟油的受害者呐。
三、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检测的滞后,看看这一起起食品安全事故,一桩桩食品安全事件,是在事情发生以后才得到关注。我国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速度明显滞后,与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大部分食品工业企业自捡能力不足,全国食品生产企业中仅有1.2%的企业具备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微生物等全项目检测能力,5.1%的企业具备有毒有害物质分析检测能力,23.3%的企业具有有限的常规质量检测能力。二是检测设备配置不全,检测设备精度不高,造成部分企业关键指标检出限达不到我国和国外发达国家标准限量要求。三是检测设备自主化能力低,高精尖的设备主要依靠进口,不仅制约着检测能力的建设,而且将增加未来的建设成本。上述情况严重危及公众健康安全,加快我国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已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彻底的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的事情,而是我们全民都应该及其重视的事情。留一点良心和道德给自己,留一点生存的机会归我们的子孙。
参考文献
[1]肉类工业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2] 范正伟. 拿什么拯救食品安全的道德[J]. 当代西, 2011,(11).
[3] 浅析由现代科技的现代性引发的食品安全的深思作者:张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