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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产品质量,有效地维护企业形象和企业品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饮料生产企业标准,制定新环源卫生管理制度.
一、员工卫生管理规定
1、生产岗位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五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许超过1毫米)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鞋帽、勤换洗晾晒被褥,防疾病,健身体.
2、生产岗位员工必须穿着整洁工装,佩带卫生帽进入生产区,工装领口袖口扣紧,不许带各种首饰及饰物,头发不许外露,应全部罩在卫生帽内,不许化妆.
3、公司综合部应为员工发放两套以上工装,保证员工工装更换.
4、为保持工装整洁,生产岗位员工装应保存在个人更衣橱内,不准随意穿出厂区(维修人员除外),员工工装不准相互换穿.
7.1 机构与职责
7.1.1 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及其它各部门均应设置负责人员,以监督或执行所负工作。
7.1.2 品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定期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组织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训生产经营人员,定期组织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并做好记录工作。
7.1.3 品管机构应独立设置,并直属于工厂最高领导,对工厂监管负全面管理职责,并有充分权限以执行品质管理任务,其负责人有停止生产或出货的权力。
7.1.4 品质机构应有食品检验机构,卫生管理机构,作业现场品质人员配置。生产负责人与品质管理负责人不得兼任,其它各部门人员均可视实际需要兼任。
7.2 人员与资格
7.2.1 品质管理部门应配备掌握专业知识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7.2.2 品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两年以上食品卫生管理经验,熟悉掌握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
7.2.3 质量检验人员应毕业于检验专业或上岗前应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检验资格证书。
7.3 教育与培训
7.3.1 工厂应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定期对全厂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技术人员应学习掌握最新的技术信息,做到教育有计划、考核有标准,卫生培训制度化和规范化。
7.3.2 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忠于职责、以身作则,并随时随地督导及教育所属员工确实遵照既定作业程序或规定执行作业。
8 卫生管理
8.1 卫生制度
8.1.1 工厂各部门应按本规范内容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由品质管理部门审核并监督执行。
8.1.2 各车间和有关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按照管理范围,做好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8.1.3 每日由班组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岗位的卫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品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备案。
8.2 环境卫生
8.2.1 厂区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坑洼积水、蚊蝇及其他有害动物孳生,禁止饲养家畜、家禽。
8.2.2 应保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废水、废弃物等不污染环境。
8.2.3 废弃物存放设施应符合本规范5.10的要求。
8.2.4 污水排放管道应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蓄积及污水外溢。
8.3 厂房设施卫生
8.3.1 厂房设施应按规定使用,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8.3.2 天花板、墙壁的材料或涂料若有脱落,应及时清理并及时修补。
8.3.3 地下排水管道应定期清理,保持通畅。
8.3.4 洗手用的水龙头、干手设施应保持正常使用,消毒用药水必须由专人按消毒剂说明书配制和使用。
8.3.5 班后应进行车间清洁及空气消毒。
8.3.6 车间内通风设备、空调、空气净化器进气口及滤网应保持清洁。
8.4 机器设备卫生
8.4.1 各种机器设备应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8.4.2 机器运转所用的油不得滴漏而污染食品,尽量使用食品级油。
8.4.3 每日生产结束后,所有使用过的设备、管道及各种生产用具均应进行清洗消毒。
8.4.4 已清洗消毒的机器设备及各种生产用具应妥善保管,避免再次污染。
8.4.5 车间内的架空构件及滑槽等必须定期清洗,防止积尘、凝水和霉菌生长。
8.5 人员卫生
8.5.1 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更衣。工作时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带入车间,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8.5.2 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划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8.5.3 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8.5.4 手接触脏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8.5.5 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8.5.6 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8.5.7 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8.5.8 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8.6 健康管理
8.6.1 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8.6.2 卫生管理人员要密切注意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状况,上班前应对皮肤部分进行检查,对有身体不适及疑似传染病的生产经营人员应及时进行询问或检查,对患病者应及时通知卫生监督机构复查,证实后应及时调离生产岗位。
8.6.3 检验人员的裸眼(或矫正)视力,两眼必须在1.2以上,并不得有色盲。
8.6.4 工厂应设立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健康档案。
8.7 清洗和消毒
8.7.1 工厂应建立和实施有效的清洗消毒方法和制度,以保证生产场所清洁,防止污染食品。
8.7.2 清洗消毒方法必须安全、卫生、有效,采用的清洗消毒剂必须符合其质量标准,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8.8 除虫灭害
8.8.1 厂区及厂周围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8.8.2 只有在其他防治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杀虫剂,使用时,不得污染生产用水源、生产设备、管道、工具及容器,用药后,将所有设备、管道、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8.8.3 使用各类杀虫剂或其他药剂前,应做好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的污染和中毒的预防措施,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8.9 有毒有害物管理
8.9.1 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管理制度。使用时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照使用方法进行,防止污染和人身中毒。
8.9.2 各种有毒有害物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
8.9.3 除卫生和工艺需要,均不得在生产车间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任何种类的药剂。
8.10 污水污物管理
8.10.1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污物要加强管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污染周围环境。
8.10.2 污物应在专用场所密闭保管,并及时清理,清理后,对污物的存放场所及设施及时清洗消毒。
8.11 副产品的管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市的城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城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规划、市政、房地产、工商、卫生、广播电视、园林、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必要的经费,加强综合治理,促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推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先进技术,实行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推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教育公民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其依法履行职责。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整洁、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与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举报。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市容管理
第九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十条城市中的照明、供电、给排水、供气、供热、道路交通、通讯、园林绿化、城市雕塑、防洪、防震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其管理者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保持设施的整洁、完好。
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在主要街道、重要地段、标志性建筑物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科学设置景观灯光设施。
景观灯光设施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保持景观灯光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城市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美观。
鼓励在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平台上种花、种草或者进行装饰美化。禁止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露台、阳台、外走廊等,应当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保证行人安全。
第十三条在城市建筑物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空调室外机的冷却水应当引入室内或者下水道,不得随意排放。
第十四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画廊、橱窗、招牌、指示牌等,应当内容文明健康、语言文字规范、外型整洁美观、设置安全适度,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凡陈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市容市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或公共安全的,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户外广告监督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零星张贴宣传品,应当张贴在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公共张贴栏中。
第十六条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由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选用透景、半透景的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对现有封闭式围墙,应逐步予以改造,对不宜绿化的地面应铺设行道砖。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者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路段(人行道、广场等)、时间段,允许摆设摊点。
第十八条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的占地范围内封闭作业;
(二)渣土及时清运,保持整洁;
(三)驶离工地的车辆保持清洁;
(四)施工用水按照规定排放,不得外泄污染路面;
(五)临街工地周围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
(六)停工场地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
(七)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八)工地的厨房、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行驶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及垃圾,应当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泄漏、遗撒。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城市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二十一条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城市街道、广场、桥梁和公共水域,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居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原产权单位负责;
(三)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园、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和所属公共绿地,由管理者或者经营者负责;
(四)集贸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由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五)各类摊点、售货亭、电话亭等,由经营者负责;
(六)建筑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
(七)城市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内的水面,由港口客货码头经营者责成作业者负责;
(八)穿越城市的铁路、公路及其沿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九)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区域以及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责任单位负责。
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场所进行定期消毒,保证有关场所室内空气卫生质量。
第二十二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管理内容和范围,并监督实施。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规定,做好规定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专人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公共场所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弃物,不得焚烧垃圾和冥纸;
(二)不得违反规定倾倒污水、垃圾、粪便;
(三)不得沿街道鸣放鞭炮、抛撒冥纸;
(四)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修理、清洗业务,影响环境卫生;
(五)不得在街巷和居住区从事屠宰家畜家禽和加工肉类、水产品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时间、保洁标准和城市生活废弃物的倾倒地点、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因工程施工等原因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需要运输、处理的,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处理。
第二十六条城市生活废弃物实行袋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城市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广使用可降解垃圾袋。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清运到指定的场所,做到日产日清,并逐步做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七条科研单位、医院、疗养院、屠宰场、肉类加工厂、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以及含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将其混入城市生活废弃物或者任意堆放、倾倒、焚烧。
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有计划地发展煤气、液化气、天然气和其他清洁能源,改变燃料结构;鼓励和扶持净菜生产加工企业,组织净菜进城,减少城市生活废弃物。
第二十九条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城市市区内限制饲养宠物。饲养宠物,不得散放,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其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
第三十条鼓励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企业:
(一)有固定的、符合工作条件的场所;
(二)有相应的从事城市生活废弃物清扫、运输和无害化处理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等工作的设备、设施;
(三)有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法从事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应当遵循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做到文明、清洁、卫生、及时。
第四章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建设
第三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中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因特殊需要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新建拓建、小区建设以及建设大型公用建筑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不得开工;已经投入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造。
第三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时间完成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场(厂)的建设。
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场(厂)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城市生活废弃物进行处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新建、改建或者督促有关单位新建、改建公共厕所。
城市应当发展水冲式公共厕所。城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车站、港口等公共场所,应当配套建设全天对外开放使用的水冲式公共厕所。
第三十六条城市街道两侧、居住区以及城市商店(场)、集贸市场、饭店、旅游景点、车站、港口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废物箱等设施及其指示牌。
第三十七条环境卫生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者,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有效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负责重建,或者按照环境卫生设施造价给予补偿,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排重建。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者修改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及各项规定,应当及时公布。
第三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着装整齐,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批准、同意事项,应当公开程序,并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批准、同意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先予批准、同意的事项而未经批准、同意的,城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批准手续。
第四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与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以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行为,可以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事项应及时进行调查,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平台上长期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拒不改正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在主要临街城市建筑物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第十八条规定,城市施工现场不符合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第十九条规定,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的,处以5元以上25元以下的罚款;随地便溺、乱扔其他废弃物、焚烧垃圾和冥纸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倾倒污水、垃圾、粪便的,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占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修理、清洗业务,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市容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建筑垃圾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以每车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在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公共场所遗留宠物粪便,不即时清除,影响环境卫生的,对其饲养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恢复原状外,可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违法行为人拒不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的;
(二)违法批准或者同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事项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纠正违法行为的;
(四)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侵占、私分财物的;
一、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内,围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策略,按照“十一五”规划精神,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到20*年6月底,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全市环境卫生要得到显著改善,具体要达到三大目标:一是保洁范围全面覆盖,二是设施装备全面到位,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三、整治内容
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整治镇村“脏、乱、差”和“六乱”状况,消除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装备全面到位;加强道路保洁,落实“门前三包”,保证水道畅通,做好除“四害”、防病工作,具体内容有:
(一)整治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
实现保洁全覆盖,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村(居)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环卫专项经费,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村(社区)政绩,作为各级领导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标准,并占一定的比例分值。二是坚持属地负责制,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三是签订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环卫主管部门与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辖区各单位、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搞好考评,及时向社会通报。
(二)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镇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20*年8月底完成。二是镇(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标准进行评估、整改,采用粘土覆盖,配有消防设施,达到无蚊、无蝇、无鼠,无人员分拣垃圾及居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三是镇(街道)的中心区新建公厕要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改造公厕不得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牌、指示牌要统一设计制作,实行免费开放使用。四是残破、生锈等不符合标准的环卫运输车辆,禁止装运垃圾进入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现有的垃圾运输车辆要全机更新改造,加装密闭装置,在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更新工作。五是各单位、门店、住户必须配备统一密闭的垃圾容器,环卫部门落实上门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污染。村(社区)建有一座达二类标准以上公厕和一座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固定垃圾收集站。六是按照《城市基础设施设置规划规范》设置果皮箱。
(三)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整治日常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道路保洁管理。道路(含街巷)无乱堆放、乱倒垃圾、乱拉线缆、乱张贴广告、乱挂衣物、乱摆乱卖;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内街小巷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二是临街门店管理。签订临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监督和检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临街商铺、单位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放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修理店门前无明显油污,绿化设施良好。三是“牛皮癣”整治。建立城监、工商、通讯等部门联动的城监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治理,设立专门部门跟踪追查和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乱张乱贴行为进行查证处罚,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曝光,使城市“牛皮癣”有较好整治。四是下水道管理。下水道密封,水道畅通,内街全部硬底化,环卫保洁良好。五是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的绿化养护,绿地内没有纸屑、胶袋等杂物,没有黄土地、垃圾乱丢现象,绿化植物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无病虫害,生长茂盛,整齐美观。六是鱼塘、河涌要按照“谁承包,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未承包的鱼塘、河涌由村(居)民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达到无臭味,无水面漂浮垃圾。七是工厂园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卫生检查制度,确保整治卫生。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插花地、交叉地、待建地、预留地、建筑工地等没有卫生死角,村内家禽、牲畜无散放消除“四害”;建筑工地封闭施工,进出口混凝土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和办公、住宅、休息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洁消毒;落实残墙断壁、残旧广告招牌、管线的治理工作,做好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的清洗和楼顶卫生死角的清理。九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98%。十是加强环卫宣传工作,落实环卫宣传专项经费到位,设市容环卫宣传公益广告牌,有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环卫知识,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六乱”现象,设置环境卫生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四、整治范围
在全市*个镇(区)*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成立市、镇(街道)领导小组,为统筹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召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印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面铺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准备、政策准备、方案准备和舆论准备。各镇(街道)要根据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应地召开村(社区)、村(居委)整治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环境卫生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8—12月,各镇(街道)要加强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查漏补缺阶段。20*年2月底之前,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
(四)组织检查阶段。20*年4月中旬,各镇(街道)组成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整治环境卫生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年5月,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道)进行逐一检查。
(五)总结汇报。6月底前,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五、组织机构
成立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各镇(街道)要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任组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城建、城监、工商、环保、环卫等部门领导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成员,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镇(街道)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村(社区)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六、责任分工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制订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领导、部署本区域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研究和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制订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道等工作。市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协助配合工作。
七、资金来源
关键词:啤酒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82 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了解和落实啤酒的食品安全管理原则是一切措施实施的基础。首先, 应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 食品安全标准主要有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原辅材料卫生标准、 包装材料卫生标准、 设备器具卫生标准、 食品标签标识标准以及企业卫生规范等。 食品安全法规主要包括国务院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法、 省市级食品安全条例、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等。其次, 啤酒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方面的程序要求。 从啤酒生产用水的安全到用于生产产品的设备、 工具、 器具甚至工作服的清洁程度,都应该谨慎注意其清洗、 消毒和卫生的保持, 减少交叉污染的可能性。 对于有毒的化学物质应该格外注意, 标注清晰, 单独存储, 制定使用原则; 对于虫害、 环境问题等应有具体防护措施。 员工需严格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 在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设备设施、 工艺流程等方面制定出清晰的原则。另外, 要严格遵守诸如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20942 《啤酒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GB8952 《啤酒厂卫生规范》 等规章条例。 添加剂的种类和使用量要严格按照 GB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的规定执行。
2、 啤酒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2.1 入厂原辅材料检测
入厂原辅材料的检测是啤酒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首先, 在大米、 麦芽等的采购方面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 第 36 条提出的规定: 检查供货商的应有证件, 并定期检验其证件是否在有效期之内;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调查和确认, 并建立档案;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评估调研, 及时调整在各供货商处的采购比例, 并淘汰不合乎标准的供应商, 从原辅材料的源头保障啤酒生产的安全、 卫生; 企业应当对入厂的原辅材料进行检查和建档, 对物品的生产日期、 供货单位、 名称、 数量、 规格等做到全面把握。
其次, 要选取质量过关的水源。 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的要求, 并保证每年对生产用水进行自我检测或采样送有关单位检测。 水源管理要派专人进行, 保证啤酒生产用水的卫生。最后, 控制入场原辅材料携带的外来物质。 例如大米或麦芽等粮食作物在种植、 储存和运输的过程中易产生有害的微生物, 或是吸收土壤中的重金属, 沾染的化学物质, 存留杂质和异物等。
2.2 工厂卫生环境管理
工厂卫生管理包括厂区的宏观设施、 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以及人员卫生 3 个方面。 在厂区的宏观设施方面, 厂区应根据啤酒的特有生产流程合理划分区域, 规范化厂区布局, 以提高效率, 防止交叉污染; 厂区内应设有吸收污染的隔离带或防止产生飘尘的设施, 以防对啤酒造成污染; 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池、 废气处理系统、 消毒维修保养设施等,建立一个干净的生产厂区, 控制啤酒的质量。 在生产车间环境卫生方面, 车间入口应配有洗手、 消毒、 换鞋、 更衣的区域, 该区域应与车间完全隔离, 最大化防止任何人为污染; 车间应配备防蚊蝇设施、 捕鼠器械、 隔离纱窗、 消毒设备等卫生设施, 并定期检查, 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作。 在人员卫生方面应做出具体规定并有专人检查, 保证相关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每年进行体检。 具体规定包括保证个人清洁卫生, 进入车间前要消毒、更衣、 换鞋, 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车间, 不得化妆, 不得佩戴手表、 首饰, 离开车间时应及时更换工作服和工作专用鞋帽, 并定期清洗工作用品。
2.3 生产设备控制
啤酒生产涉及到诸多生产设备, 诸如原料仓库中的储存设备、 糖化设备、 包装设备、 污水处理设备、 水处理设备、 冷冻设备、 发酵设备、 过滤设备、 包装设备、 缓冲设备、 酵母间的设施、 灌装设备等, 每一环节都应该加强对生产设备的卫生管理, 全程把握啤酒生产的安全卫生。 需要特殊注意的是, 与啤酒接触的设备设施、 容器、 管道等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食品卫生的质量要求, 采用无毒、无异味的原材料, 并保证原材料不吸水、 易清洗、可消毒、 不与啤酒产生化学反应。 一般不刷涂料,但有些必要部件要刷涂无毒、 无污染、 无味的涂料, 并保证涂层易清洁。 维修设备使用的机油, 由此产生的杂质和金属碎屑等及时清理, 杜绝与啤酒产品和容器等的任何接触, 维修结束及时彻底消毒, 首次生产产品要进行质量评测。
2.4 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食品安全法》 第 36条明确规定: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 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包括其采购、 检验、 储存、 使用和管理诸多方面。 采购方面的规定同生产原辅材料。 同时企业应该建立标准化的食品添加剂检验流程, 采购之后将样本送至质量部门进行检测。 在储存方面, 要设立专业库房, 并保证库房的温度、 适度、 通风、 清洁都达到标准; 不同类的食品添加剂分架存放, 标注清楚, 管理人员对添加剂的入库、 出库做出详细记录, 及时清理; 在领取添加剂时整箱领取, 不在库房开箱, 避免污染, 控制食品添加剂的领取人员, 保证添加剂的正规去向;使用过程中遵循国家的范围、 数量标准, 严禁使用目录以外的其他物质; 建立监督机制, 保障协调和沟通的顺畅, 防止有人利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不法生产, 危害食品安全。
2.5 啤酒产品的安全包装
啤酒产品的安全包装是啤酒生产过程的最末环节, 如果在包装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那么之前的全部生产将功亏一篑, 因此啤酒产品的安全包装十分关键。
第一, 在啤酒容器方面, 无论是玻璃瓶装还是易拉罐装, 都应控制其来源, 并保证所购买的啤酒瓶或啤酒罐符合 GB4544 国家啤酒瓶标准规定中的质量要求, 回收企业专用啤酒瓶, 对其进行彻底的消毒和清洁, 控干液体, 进行抽样检查, 将二氧化碳含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降低啤酒瓶爆炸的风险。 科学设计啤酒瓶容量以保障其安全性。 在一切环节中禁止不安全的装卸行为, 预防伤人危险。
第二, 啤酒装瓶后迅速加盖, 缩短运输路径,降低漂浮污染物落入啤酒的可能性。 对瓶盖的使用和管理采取同样的规定和标准, 防止由瓶盖带来的污染隐患。
第三, 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做好管理, 起到最后的保障和防护作用。
3、对啤酒生产的后期监测与管理
企业应安排食品安全监督组织进行统一的、 定期的、 科学的产品信息和质量评估, 以便了解产品质量, 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 建立预警系统, 鼓励员工对产品进行自主检查并主动举报安全问题隐患, 互相监督在啤酒生产过程中不符合规范的行为。 建立报告体系, 对已经发生的安全问题作以分析和总结, 开会探讨问题发生的原因, 并做出统计和总结, 对事件发生的时间、 地点、 经过、 危害、 结果进行全面调查, 建立档案,并发出双向报告, 保障信息的透明, 让管理层和基层员工了解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结语
文章从啤酒的食品安全管理原则入手,重点介绍了啤酒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以及对啤酒生产的后期监测与管理,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为了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项固我镇灭蝇、灭鼠、灭蟑螂的成果,不断提高除四害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城乡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我镇今年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政府组织,部门协调,条包块管,科学除害,全民动手,真抓实干,确保达票,城区要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除四害达标工程,完善除害设施,实施综合防治,强化专业指导,落实科学除害,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农村要以“三清”和卫生镇村创建为抓手,提高除四害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降低四害密度。
二、具体安排
1、组织发动:各村、企事业单位按镇统一要求制定全年除四害计划,建立健全除四害工作责任制,落实除四害经费。镇将举办全镇除害技术培训班两期,镇农技中心做好“四害”种群调查、抗药性筛查和密度监测。新闻部门要加强“四害”危害性和除四害必要性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治意识。
2、药械准备:为避免产生耐药性除四害药物由镇农技中心根据分工,筛选确定,组织供应。灭鼠使用慢性抗凝血灭鼠剂,灭蝇蚊使用除虫菊脂类药物,灭蟑使用净水剂或颗粒。所有使用的除四害药物必须证照齐全,灭鼠药物还必须具有防标识,严禁使用“毒鼠强”等急性灭鼠剂。
3、防制方法:实施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突击与经常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要结合春、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和城市“三创”、“农村”“三清”,发动群众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公共场所、建筑工地、食品加工场所等要做到无坑洼积水、无暴露垃圾。要加强对厕所、垃圾箱的卫生管理,所有公厕及单位部厕所的化粪池都必须加盖密闭,垃圾日产日清。要加强除四害巩固性设施建设,食品加工厂、饭店、宾馆等重点单位要设置纱窗、纱门(风幕机)、灭蝇灯等,他库、农贸市场、下水道等重点场所要设置防鼠网、笼、夹等。要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五小”行业整治工程与除四害达标工程有机结合,统一要求,同时部署,共同达标。各单位要根据县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避孕药除四害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药物喷洒和毒饵投放。
4、时间安排:大规模群众性灭鼠原则上在4月下旬和10月旬;大规模灭蝇灭蚊在5月下旬至11月;大规模灭蟑在7月上旬至9月上旬。
三、巩固措施
1、开展宣传教育,进行科学防。防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除四害工作认识,掌握和运用各种方法进行科学防制,各单位要落实好除四害经费,保证除害药械的应用和正常工作的开展。
(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山东 烟台 264000)
【摘 要】近年来城市生活垃圾正明显的泛滥于全世界,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处理这些垃圾变的愈来愈重要,我国的垃圾产量惊人,但垃圾焚烧处于起步阶段,介于其对节约资源,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生活垃圾焚烧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 垃圾焚烧;残渣;飞灰
1 焚烧概念
焚烧是人们常见的一种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方法,焚烧是指垃圾中的可燃物在焚烧炉中与氧进行燃烧的过程。实质是碳、氢、硫等元素与氧的化学反应,其好处就在于让垃圾的体积得到最快的缩减,以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垃圾焚烧后,释放出热能,同时产生烟气和固体残渣。烟气要净化,残渣要消化,这是焚烧处理必不可少的工艺过程。
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固体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获得副产品的目的。几乎所有的有机性废物都可以用焚烧法处理。对于无机-有机混合性固体废物,如果有机物是有毒有害物质,一般也最好采用焚烧法处理。焚烧法适用于处理可燃物较多的垃圾。采用焚烧法,必须注意不造成空气的二次污染。
2 焚烧特点
焚烧处理工艺的优点是处理量大,减容性好,无害化彻底,焚烧过程产生的热量用来发电可以实现垃圾的能源化,能将大量有害的废料分解,并转化成无害的物质。其缺点较为明显,如生产成本高,垃圾焚烧灰渣处理难度大。
3 焚烧技术
垃圾焚烧技术:国内外垃圾焚烧技术主要有三大类: 旋转燃烧技术( 也称回转窑式) 、炉排炉层状燃烧技术和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
3.1 旋转燃烧技术
旋转焚烧炉燃烧设备主要是一个缓慢旋转的回转窑, 其内壁可采用耐火砖砌筑, 也可采用管式水冷壁, 用以保护滚筒。它是通过倾斜筒体连续、缓慢地转动, 利用内壁耐高温抄板将垃圾由筒体下部在筒体滚动时带到筒体上部, 然后靠垃圾自重落下, 由于垃圾在筒内翻滚并与空气充分接触, 完成着火、燃烧和燃尽三个阶段。回转窑过去主要用于处理有毒有害的医院垃圾和化工废料。
3.2 炉排炉层状燃烧技术
层状燃烧技术发展较为成熟, 这种焚烧炉因为具有对垃圾的预处理要求不高、对垃圾热值适应范围广、运行及维护简便等优点, 许多国家采用这种燃烧技术。为使垃圾燃烧过程稳定, 层状燃烧关键是炉排。
垃圾在炉排上通过三个区段: 预热干燥段、燃烧段和燃尽段。
3.3 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
循环流化床燃烧是20 世纪80 年展起来的一种清洁燃烧技术。对于垃圾采用循环流化床燃烧方式, 我国科研工作者做了大量的工作, 流化床燃烧技术目前已趋于发展成熟。
4 灰渣处理
4.1 残渣处理
炉排中燃尽的炉渣只有原来体积的10%左右,它掉落到除渣机中,通过水的降温,液压式除渣机将冷却后的炉渣沥干后送入皮带输送机,在皮带输送机的转换端头加装多级除铁器,利用磁铁将金属铁分拣出来,为进一步提高分拣效果,工厂中一般在炉渣输送过程中配置振动装置和破碎装置,加大分拣力度。精细分选后的灰渣,通过传送带送入灰渣储坑,运出工厂。由于燃烧后的灰渣属于密实的、不腐败的无菌物质,因此,主要用于铺路或填海的材料,也可将垃圾焚烧炉残渣制成建筑材料。
4.2 飞灰
目前,国内外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处理系统普遍使用的工艺流程如下:首先,从余热锅炉出来的烟气流经洗涤塔,将喷进洗涤塔里的石灰浆和氯化氢酸性气体进行充分的接触、反映、去除。其次,垃圾焚烧的烟气飘进袋式除尘器,这些烟尘都被收集下来,从除尘器出来的符合环保标准的烟气经烟囱排入大气。再者,工作人员通过向烟气中加活性炭,重点吸附烟气中的二恶英和气态汞等重金属。国内外开发应用于焚烧飞灰无害化和稳定化处理的方法可以归结为高温处理、湿式化学处理与固定稳定化三种。此外,还有生物浸出提取、高温热分离等方法。
飞灰一般经稳定化处理后,送至填埋场填埋,以后随着科技的进步很有可能广泛用于建筑材料,肥料和土壤改良剂,吸附物等。
5 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市的发展,城市垃圾的产生量逐年增加,垃圾焚烧处理也越来越普遍,如何利用好垃圾焚烧技术,处理好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和烟气更是迫在眉睫。目前,垃圾焚烧是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的有效措施,掌握垃圾焚烧炉设计和制造技术尤为重要,炉渣和飞灰的有效资源化利用有着很好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张益,赵由才.生活垃圾焚烧技术[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
[2]何晶晶,宋立群,等.垃圾焚烧炉渣的性质及利用前景[J].中国环境科学,2003.
[3]倪静,赵由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处理与综合利用[J].环境卫生工程,2006.
有了工作计划,我们不需要再等主管或领导的吩咐,只是在某些需要决策的事情上请示主管或领导就可以了。我们可以做到整体的统筹安排,个人的工作效率自然也就提高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个人工作计划报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工作计划报告怎么写1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到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总结报告如下:
一、人事管理方面
1、认真做好常规工作,包括:优秀员工、工资、升级和其它的核定审查工作;
对厂牌、考勤卡的补办进行核实查证办理等等各项工作。
2、人事周报表统计工作。
每周对公司全厂各部门人数进行汇总,对新进、离厂、调动人员进行备注汇报。
3、收集信息,做好人力资源档案开发与储备,提高办公效率。
4、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事务、总务方面
1、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指示。
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反馈信息;搞好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和计划的督办和检查。
2、根据领导意图,起草工作作计划和其他文稿。
负责公司来往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做好公司文件的通知、审核、传递、催办、检查。加强办公文件、档案管理。在文件收发上做到下发的文件适时送达有关部门办理,为公司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档案管理做到井然有序,随时为公司查询服务;加强文字材料的草拟打印工作,能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完成。
3、协助公司领导,完善、制定公司制度,并执行贯彻公司制度。
4、加强沟通:与员工面对面解决问题,使员工工作有章可循,做到违纪有据可查,使他们了解、支持后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注重后勤质量的提高。
5、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效率高。
6、监督、管理、检查方面:每天对公司各部环境卫生、消防、纪律检查工作,每次检查均有书面记录,有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等各种不良现象及时通知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为公司加强管理、提高后勤服;认真收集信息,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公司汇报,让公司上级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
个人工作计划报告怎么写2一、20x年工作总结:
本人于x年年10月加入公司,至今年年底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回顾20x年工作,我总结如下几点所做的工作内容:1、淘宝店铺的销售包括:下单、售后以及财务核对;2、处理网上客户订单和网上确认订单发货;3、网上付款包括:支付宝、网银、财付通以及银生的入帐和对财,同时处理网上留言;4、维系网上代购,包括代购咨询、下单、售后以及每个月代购的对帐返利问题处理;5、客户电话咨询、投诉、客户退货的统讲和查询,特殊订单的处理。
经过20x年这一年,见证了悠品的成长,自已也在这一年多的工作过程中,锻炼出了极强的配合、协调力和组织能力,当然过去成为历史,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挑战新的工作新的任务.
二、20x年个人工作计划:
转眼间又要进入新的一年——20x年了,新的一年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与压力开始的一年,也是我非常重要的一年,来自各种压力驱使我要努力工作和认真学习。在此,订立了两项20x年度工作计划,以便使自己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1、制订学习计划。
学习,对于客服及销售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一个客服人员与时俱进的步伐和销售方面的生命力。我会适时的根据需要调整我的学习方向来补充新的能量。专业知识、综合能力、都是我要掌握的内容。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在这方面还希望各部门领导给予我支持和帮助。
2、增强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团队意识。
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到点上、落到实处,我将尽我最大的能力完成工作。相信自已会完成新的任务,能迎接20x年新的挑战.
个人工作计划报告怎么写31.在日常事物工作中,我将做到以下几点:
(1)协助各部门做好了各类公文的登记、上报、下发等工作,并把原来没有具体整理的文件按类别整理好放入贴好标签的文件夹内。
(2)做好了各类信件的收发工作。
(3)做好低值易耗品的分类整理工作.
(4)配合上级领导于各部门做好协助工作.
(5)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按需所发,做到不浪费,按时清点,以便能及时补充办公用品,满足大家工作的需要。
(6)做好办公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7)协助上级做好节假日的排班、值班等工作,确保节假期间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8)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在日常事物工作中,我一定遵循精、细、准的原则,精心准备,精细安排,细致工作,干标准活,站标准岗,严格按照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2.在行政工作中,我将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各部门服务:加强与各部门之间信息员的联络与沟通,系统的、快速的传递信息,保证信息在公司内部及时准确的传递到位。
(2)做好员工服务:及时的将公司员工的信息向公司领导反馈,做好员工与领导沟通的桥梁。
(3)协助公司上级领导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提高个人修养和业务能力方面,我将做到以下三点:
(1)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基础性管理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工作技能。
(2)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工作经验和方法,快速提升自身素质。
(3)通过个人自主的学习来提升知识层次。
我深知: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但是一个人的发展机会是无限的。现在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如果我们不能很快地提升自已的个人能力,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那么我们就这个社会淘汰。当然要提升自己,首先要一个良好的平台,我认为公司就是我的平台,我一定会把握这次机会,使工作水平和自身修养同步提高,实现自我的价值。
4.其他工作
(1)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各项工作
(2)及时、认真、准确的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个人工作计划报告怎么写420x年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充满压力同时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进入社会开始工作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回想这几年的工作经历,确实也让我成长了不少,从一个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大学生走到现在,全部的经验教训时刻提醒我克制自己的莽撞和那颗不服输的心,但是全部的小成绩又在不断的激励着我,促使我必须去了解自己、经营好自己。不论我们怀揣怎样的梦想,实现她唯一的途径其实都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即是脚踏实地的努力,克己求实的发挥。我感谢在成长路上激励过我的人,是你们让我羽翼渐丰。在此,我订立了20x年下半年年度工作计划,以便使自己在新的环境中有所进步做出成绩。
一、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明确相应的操作流程和汇报审批流程,为今后顺利开展工作明确方向;
二、学习业务知识,跟进项目情况
学习公司现有项目资料,了解公司业务范围和运作模式。目前主要了解《》资料,了解该项目的具体调研情况、开发立项、合作模式,积极掌握项目跟进程度,争取尽快进入项目角色,为项目顺利进行做好准备工作;同时收集了解与行业、项目相关的知识信息,以便更好的补充完善项目进度需求,在项目启动前努力补给做好准备工作。
三、制订学习计划
学习,对于业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由于它直接关系到一个业务人员与时俱进的步伐和业务方面的生命力。适时的根据需要调整学习方向,来补充新的能量。专业知识、综合能力、都是我们所一定掌握的内容。因此在专业学习方面还希望领导多多给与我支持和帮助。
四、增强责任感、增强团队意识、增强服务意识
1、增强责任感古人云:“不患无策,只怕无心”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情,是一种客观需要,也是一种主观追求。
有了责任心,工作起来才有激情和动力。不讲责任,不愿承担责任,不敢承担责任的行为,必然造成工作上敷衍了事、庸碌无为;随心所欲、弄虚作假;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缩手缩脚,无所作为。因此我觉得责任心是做好工作的首要条件,一个正确的出发点会带动我们很轻松的积极向上,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2、增强团队意识众人拾柴火焰高,在团队精神的作用下,团队成员会产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交互行为,显示出关心团队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的为团队服务,为团队补台,并努力自觉地维护团队的集体荣誉,自觉地以团队的整体荣誉为重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成为公司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动力。
在加强团队意识的同时,需要有效沟通,只有正确了解领导意图的时候才能正确发挥执行力,我们应该努力加强自己的这种团队意识,通过发扬团队精神,加强建设进一步节省内耗。
3、增强服务意识很多时候服务意识能很好的帮助我们去了解项目情况、完善项目过程,这是一种积极的主管能动性。
所有项目的市场就在我们的服务意识里,服务意识应该在我们每一位员工心中,我们只有把服务意识转化为具体的最佳服务,才能打动客户打开市场。同样,不仅仅是在业务方面,很大程度上来说日常工作也是服务意识的优先体现,做好各个部门的配合工作也是服务于大家、服务于自我。
以上,是我在新的一年中对自己的要求和计划,对于我来说这一年是崭新的,是充满激情和挑战的。相信自己会尽快熟悉工作,完成新的任务,做出工作成绩。感谢领导,感谢我的同事们!
个人工作计划报告怎么写5一、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准确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认真总结和吸取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以往经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二是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准确统计固定资产数量、种类;确保固定资产数量的准确性;三是根据公司关于固定资产使用的规章制度,严格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二、控制日常资金管理,提倡勤俭节约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额有两传统,也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因此,无论企业发展到何种规模,都必须加强勤俭节约,只有勤俭节约才能更好为企业效益的夯实基础,具体而言,要不断加强日常管理成本的控制,一是在日常办公中,加强办公物品的管理,倡导勤俭节约,如: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对办公用品实行定量定期发放制、办公用品包干制等,此外还要大力提倡纸张双面复印,随手关闭电源等,养成良好的`习惯,采购过程中严格询价制度,比价制度,物美价廉,三是积极组织勤俭节约的各种活动,通过一些活动的开展,提高全员的勤俭节约意识,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
三、加强制度的常规化,强化监督力度
制度制定后,重在执行,要做到令行禁止,就必须要有执行和监督这两把利剑,奖罚分明,这样才能确保有实效性。结合公司员工的着装要求,每日定期检查,每周定期通报,对凡事没有按照公司规定要求佩戴工牌,统一服装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对于着装整齐,工牌佩戴完整的员工及部门给予定期通报,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和个人评优的重要的内容。
四、大力开展卫生运动,营造良好卫生环境
良好的卫生环境能够让员工感到身心舒畅,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也会更高,反之则亦然,没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员工的工作心情和工作质量也必然会受到影响,同时,整体的环境卫生也代表着公司企业的对外形象,因此,注重公司卫生环境的管理意义重大,针对目前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未来的工作中,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职责,以部门为单位,部门负责任人为主要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卫生管理,同时制定《公司工务环境评比》细则,对于部门卫生环境进行定期和非定期的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公布,二是要全面开展禁烟活动,在公共区域内不准吸烟,设立必要的吸烟区,对于乱扔烟头的现象,发现一次,通报一次,处罚一次,同时,开展警示活动,对由于乱扔烟头引发的事故进行宣传,警钟长鸣,让员工认识到“烟头虽小,后患无穷”。
五、严格工厂仓库管理,加强安保力量提升
1.食品安全的管理
英国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能分别归口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署,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关卫生标准。各郡、区也设立相应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从食品的种植、养殖到生产、销售/实行一条龙监督。食品监督人员负责对餐饮业、超市、批发市场、屠宰场等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样品抽检,发现问题即进行严厉处罚,罚金可高达数万英镑,问题严重时业主将被吊销食品经营执照,甚至被。
英国餐饮业开业前需经卫生部门审查合格后,由工商管理部门发证准予营业。英国政府设有质量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着制服,有罚款等行政执法权。消费者如遇问题,可以通过律师向有关生产或供应商获取赔偿,也可以向质量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有关卫生问题由卫生部门负责鉴定。
英国是对HACCP应用较早、较为全面系统并且进行立法的国家之一。英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和实施HACCP,并且以法规形式规定了《地方官员应用HACCP进行管理的资格标准》。
2.食品安全管理的特点
英国1990年颁布《食品安全法》,1991年1月起正式实施,取代了1984年的《食品法》。英国《食品安全法》吸收了《欧洲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条文,主要调整食品的质量和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其内容几乎含盖了食品安全的各个领域,管理范围包括从农场、养殖到商店、餐馆整个食物环节链,甚至牲畜食物源、兽医药物、杀虫剂等,也都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监督控制的重点。《食品安全法》还要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无论是大型食品加工厂、零售店、餐馆,还是出售家庭自制饼和三明治的小买卖者)都必须注册登记,以保证任何食物均在监督控制之中。
英国《食品安全法》执行者主要有两类人员,一是环境卫生官员,负责公共卫生事务,如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和食品安全;二是贸易标准官员,负责商业法的执行,如检查食品的重量或标签等是否合法。
英国自发现第一例疯牛病起,政府更加重视并强化了对食品生产和销售的管理监督,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举措是从2000年6月开始,英国农业联合会和全英4000多家超级市场进行密切合作,建立了严密的食品安全“一条龙监督控制机制”。英国公民在市场上购买任何食品,如蔬菜、水果、肉类、奶制品等,若发现问题进行投诉后,监督管理人员可以很快通过电脑记录找到该食品的来源。这个覆盖全英的食品安全监督控制系统,对保障食品安全起到了很大作用。在英国,无论是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还是超市、农场的经营者们都不得不十分严肃地对待食品安全问题,丝毫不敢懈怠,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