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老龄化社会解决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老龄化 以房养老 风险
一、背景
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7%,即认为该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全老龄办公布的数据,根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数据,2014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1%。中国老龄化比例远远超过国际标准,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根据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我国2016年的人均GDP世界排名71位。人均GDP不高,然而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未富先老,未备显老”在中国已成定局。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6354亿元,比上年增长14.6%;总支出39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6.1%;本年收支结余72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8893亿元。基金筹集模式接近现收现付制,今年虽然有所结余,但是余额不大,如出现较大的波动,将导致社保基金出现较大亏空。另外由于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我国现在的人口结构中“四二一”,“八四二一”的比例较高,人口结构对现收现付制带来很大的冲击,并且处于中间的劳动力面临工资涨幅小,房价飞涨的困境,生活压力巨大,家庭养老的质量也不高。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都面临较大的压力,为了为老年人提供补充养老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养老生活,发展合适的商业养老形式迫在眉睫。
二、解决方案与定价
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时间里,面临退休的人或者已经退休的人都有自己的房子,然而自己的退休金确较低,也就是所谓的“房子富人,现金穷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也就是“以房养老”的养老方式对于提高有房的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水平将有巨大的帮助。
“以房养老”是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根据老年人的房产估值,年龄等因素,一次性或在一段时间内定期支付一笔钱给老年人养老,老年人可以继续使用房产,待老年人搬离或去世,保险公司根据合约收回房产的一种养老制度。
“以房养老”的定价方法主要由三种方法:①支付因子定价法(资产定价法):资产定价法的原理是构造资产价格和与资产价格相关的因素间的函数关系。首先找出对资产价格产生影响的可测因素,并确定各个因素所占的权重大小;然后构造资产价格与相关因素间的函数关系。②保险精算定价法:根据精算的收支平衡原理定价,保险公司获得的收益现值与老年人获得的贷款的现值相等。根据收支平衡等式得到关于未来房价的期初贷款额度的函数关系,即为定价公式。③对于有赎回合同,即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子从金融机构赎回,此时“以房养老”合同是一个嵌入期权的合同,需要用B-S公式计算。
本文以期权定价方法来举例说明“以房养老”的定价问题。
根据有赎回权的“以房养老”合同,可以将其视为一种欧式看跌期权。t时刻,老年人赎回房子要付的本息和XeRt=K(R为贷款合同的利率水平),K为期权的执行价格,st为t时刻房产价格。当合同结束时,如果stK,老年人赎回房子。所以合同介绍金融机构的收入的现值等于房价期望的现值减去期权价格,即E(st)-max(st-K,0)
根据精算的等价原则,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支付给贷款人的贷款总额等于贷款人在合同结束时从借款人那得到的收益的现值。为了计算贷款额,我们有两个目标:①合同结束时的抵押房屋的价格;②有赎回权情况下,赎回权的价值。
假设房价的变化都服从几何布朗运动,房价变动公式:dst=μstdt+σstdwt,其中:st表示合同已经生效t时间长度的房屋价格,μ表示房屋价格的预期收益率,σ表示房屋价格的波动率,wt表示标准布朗运动。
根据前面的分析,“以房养老”合同的价格:
eRt(E(st)-E(max(st-K,0)))
第一项:
(E(st)=E(s0exp((μ-0.5σ2)t+σwt))=s0eμt
第二项:根据Black-Scholes公式:
E(max(st-XeRt,0))=s0eμtN(d3)-XeRt×N(d4)
d3=d4+σ■=(log(s0/XeRt)+(r+0.5σ2)t)/σ■
所以“以房养老”合同的价格为:
X=e-rt×(s0eμt-s0eμtN(d3)+XeRt×N(d4))
三、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从“以房养老”合同定价公式可以看出,实际价格可能与计算到的价格不一样,所以保险公司经营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由三类风险:①利率风险;②长寿风险;③房价风险。对于长期保障性产品的定价利率,保监会规定了利率上限,所以经营中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小;对于长寿风险,保险公司根据保监会公布的生命表进行定价,存在的风险较小,为了预防平均寿命上升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数据采用一个保守的定价生命表定价;房价风险是定价中的最大风险,尤其是目前房地产价格上升速度较快,泡沫较为严重,虽然市场中关于房价降与不降众说纷纭。为应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对于具有可赎回权的“以房养老”合同,当前保险公司可以低估房产价格先与有需求的老年人签订合同,待房地产风险大幅消除,保险公司再根据房产的实际价格重新调整年金金额。如此操作既能满足当下对“以房养老”的需求,又能使得保险公司在房地产市场风险较大时开展该项产品。
参考文献:
[1]韩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综述[J].城市经济,2009,(8).
[2]朱劲松.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中三大不确定因素的探讨[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8).
[3]王微.有赎回权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定价研究[J].研究与探索,2009,(12).
面对老龄化社会的加速进程,跨界合作正在突破地域的限制。作为率先聚焦老龄化责任实践的国内媒体,《WTO经济导刊》联合CSR Europe(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推出“积极老龄化”专栏,持续关注并发掘全球老龄化的政策动向、企业实践和前瞻性研究,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思考。
《WTO经济导刊》和CSR Europe作为中国与欧洲倡导社会责任的先锋机构,计划在2014年“金蜜蜂2020 社会责任倡议”三周年之际,推出一项关于老龄化社会的全新议题,呼吁更多的企业加入倡议行动,成为标杆企业,引导更大范围、更富成效的责任实践。
“绝大多数的欧洲企业没有足够关注年龄管理议题”,CSR Europe的一项调研显示。研究认为,企业往往持有如下观念以致行动迟缓:
尽管退休人员相较总人口增速更快,但总体上这是政府而非企业自身的关注议题。
虽说“婴儿潮一代”(1945至1960年出生的欧洲人口)正越来越多地进入退休年龄,但企业还没有多么感同深切。
广为预测的“人才战争”还没有出现在欧洲,劳动力供应在大多数欧盟国家不是问题,除了个别特殊的竞争领域(如工程师)。反过来看,很多行业仍持续升级并裁撤职位,青年失业率包括失业毕业生数量居高不下。
然而现实是,仍然有诸多的问题和疑惑摆在欧洲企业面前:
应对总量不断萎缩和高龄化的劳动力人口,企业的最佳解决方案是什么?企业在不久的将来是否会受制于劳动力短缺?“婴儿潮一代”去职后,会否出现知识缺失?如何应对高龄劳动力所带来的效能、劳动成本问题?更长的工作年限如40至45年是不是可行?
就上述问题,报告在此展现一些相关联的基本事实和数据。
1.劳动力减少且趋于高龄化
尽管欧盟适龄劳动人口在2012年达到峰值3.08亿人,但至2060年将逐渐减少到2.64亿。同时,欧盟声称劳动参与率将由75%升至79%,外加失业率一定程度的下降。今后,劳动人口的年龄层次也将显著变化(见表1)。
这意味着欧洲企业内部员工的总体年龄层次将发生变化。现阶段,55至64岁的员工占欧洲企业总体雇员的15%,到2020年预计增至23%。相对而言,8%的变量是易于管理的。
2.2020年将成劳动力短缺拐点
劳动力供应总量的减少势必带来对于短缺的恐惧。不过,SEO和荷兰任仕达公司的联合调查也显示,经历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大规模的劳动力短缺时间节点已被延至2020年(至少)。受此影响,社会就业水平持续下降,就业增长速度预计也将有所减弱。到2020年,劳动力剩余而非短缺仍将暂时成为大多数行业普遍现象。
但这并不代表劳动力市场永不错位,研究者们已经开始发现一些基本的纵向或横向失调形式。“横向错位”发生在毕业生所学专业无法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时,“纵向错位”则出现在大多数欧洲国家越来越缺乏掌握更高从业技能的人才时,这种需求通常不容易得到满足。
适龄劳动人口数量持续下降,这是不可逆转的长期趋势。一旦上述需求迅速增强,劳动力短缺现象将立即显现。因此,前瞻性的劳动力规划应当成为所有大型企业的重要议程。
3.“婴儿潮一代”知识转移可控
已有研究机构指出,大规模“婴儿潮一代”退休可能造成全面的“知识缺失”风险(参见波士顿研究集团《全球老龄化:企业如何适应新形势》):
自2005年起,1945至1960年出生的劳动力开始不断退休,这种状况将延续至2020-2025年。这也为企业预留出了10至15年的缓冲时间以应对相应的知识转移。
1960年至1970年出生的人群(“婴儿潮一代”之后)仍占现有人口的大部分,也是现有劳动力人口的主体力量(年龄在40至50岁间)。
另一方面,更多的企业已经着手整理与汇编现有的交易记录和业务运作知识。这样一来,运营相关的核心知识比以往更有效地留在企业内部,对人力资源的依赖性相应降低。2020年“代际转移”之后,有关劳动力规划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及时转化方面的论证将更加充分。
4.员工高龄化挑战在即
调查发现,大多数欧洲公民愿意延长工作年限,也了解这样做的必要性。另外,一些游说团队也越来越呼吁为高龄员工提供更多的雇佣机会。不过,工作年限的增加(40-45年)只有在满足如下条件时才有可能实现:
摒弃错误和有失偏颇的看法:员工高龄化并不导致企业效能下降,但员工从业能力随年龄而变化。
保持身心健康:老龄化是渐渐发生的,员工的身体与精神力量随之下降。因此,企业需改善工作环境,重在预防。
应对知识与技能缺失:欧盟经济的许多行业以快速的技术变革为特征,只有在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的情况下,高龄员工才能适应工作。然而有诸多证据表明,55至64岁的员工接受到的培训却少于青年员工。
去除企业内部员工流动: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不断增强,高龄员工有着同青年员工一样的就业需求,但在企业改制或招聘过程时更容易被忽略。
另一项挑战与薪酬和总体劳动力成本相关。目前,欧盟很多国家的薪酬机制与年龄、资历或职务挂钩。随着劳动力平均年龄的增加,相应的工资开支也在增长。全国性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将调整,员工和工会组织则会在职业发展过程中要求获得更多的养老及医疗保障。
结论:年龄管理至关重要
欧洲人口年龄层次变化的结果就是高龄员工的不断涌现。我们不能说,55至64岁的高龄员工群体在工作效能上一定输于其年轻的同事。与此同时,欧洲国家政府已经开始承受一定的经济压力,老龄化开支在2010年已占其GDP的25%,到2060年可能高达30%(据欧盟委员会《老龄化报告2012》)。这是相当大的财政支出,可以预计向企业征收额外工资税以筹措部分资金的可能性在增大。
部分国家已联合欧盟委员会试图应付社会养老金方面的挑战,这些措施包括延迟退休年龄至65岁或以上,减少养老金净收益以及禁止提早退休等。其中,相当一部分的欧洲员工已经或很快要面临延长工作年限的国家计划,现在的年轻一代员工未来的工作年龄也将会更长。对于高龄员工来说,除了进行必要的心理调整以外,关键的问题是能否顺应5年甚至10年的计划外工作。
摘要:本文将以养老金缺口问题为视角,通过分析现行退休制度、人口老龄化问题以及养老金缺口现状来探讨延迟退休政策背后的根源。养老金空账问题成为推行延迟退休政策的迫切因素,根据养老金收支现状、产生缺口的原因可以得出养老金缺口更多的是因为养老金体制不健全导致。因此延迟退休年龄的设计究竟对于填补养老金缺口方面起到多大作用还有待考量,完全依靠延迟退休并不能很好的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而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压力,缓解养老金收支矛盾应更多地通过加大国有资产划拨力度以及实现对现有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并且扩大投资范围。
关键词:延迟退休政策;养老金缺口;人口老龄化
一、引言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人口红利的优势减弱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人口红利的减少意味着我国劳动力优势大不如从前,经济增长受到阻碍,在劳动力人口逐年下降的背景之下,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也会降低,而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上升,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口也会越来越多,因此领取养老保险的人数也会上升,从而使养老保险的支出不断增长。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已经出现了收不抵支的情况,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亏空1563亿元,2015年亏空将超3千亿元。在养老金如此大缺口的背景下,延迟退休政策成为备受关注的一个解决方案。
因此,本文将主要从养老金收支不平衡问题及其根源进行探索,并探究养老金缺口的解决方案,从而分析延迟退休政策对解决养老金压力的作用程度,延迟退休是否适用于我国当前国情。
二、延迟退休政策提出的原因
1、现行退休制度的不合理
在我国,现行退休政策依然延续20世纪50年代初的制度,男女退休年龄分别为60岁和50岁,女干部为55岁。还有不少人选择买断工龄以及内退等方式提前退休,在我国最早退休年龄可以为40岁。
现行退休制度不合理之处主要有如下方面:首先是男女退休年龄存在较大差异且退休年龄与人口寿命不协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男女受教育程度以及工作能力相似,并且从平均寿命来看,女性的寿命水平高于男性,因此在缴费年限效应以及领取年限效应相同的情况下,女性领取的养老金金额要普遍高于男性。缩小男女退休年龄差距成为必要举措之一。其次提前退休现象日益严重,在当前社会竞争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提前退休。一方面劳动者的直接退出,减少了在职职工人数,缴纳社保基金的工资总额也减少,这就缩小了社会保险的收入规模。另一方面,提前退休对养老金需求更多,养老金支出规模更大,这样就使得养老金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最后,在退休年龄的设计上缺乏弹性,无论何种工作退休年龄基本一致。
2、老龄化问题的严重性
近年来,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不断上升,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大,据统计,2010年60岁以上人口总数达16616万,占总人口12.2%。2015年达到20451万人,占总人口14.6%。预计在2050年将会达到老龄化阶段最严重的时期,老年人口超过4亿人,老龄化程度高达30%。
老龄化的加速是造成养老金收支矛盾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退休人数的上升,使得养老金的支出大幅上升。与此同时,劳动人口数量绝对数也在下降,目前,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3.04:1,也就是3个人养1个人,到了2020年将下降到2.94:1,到2050年将下降到1.3:1。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增加,老年人领取养老金的年限也相应的增长,而且养老金待遇是刚性增长的。所以,养老金的支出面临巨大的压力。
3、养老金缺口逐年扩大
我国养老保险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主要分为事业机关单位养老金和企业养老金。由于事业机关单位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因此养老金收入主要来自于企业缴纳的保险费、利息以及财政补贴。长时间以来,养老金属于收不抵支状态。从近3年情况来看,2013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收入18791亿元,增长8.2%,其中保险费收入1550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669亿元,支出16460亿元,增长17.4%,结余2331亿元。可以看出支出的增长远快于收入,且在收入中若剔除财政补贴收入,则出现收不抵支现象。2014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出险收不抵支现象,年度亏空1563亿元。2015年亏空超过3千亿元,随着寿命增加和劳动力的减少,2030年将出现两个在职人员养一个退休人员,养老金缺口的逐年扩大,养老保险出现年度现金流恶化,收不抵支的状态。
养老金缺口的逐年扩大给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因此政府计划通过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来缓解养老金收不抵支的压力,据统计,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加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延迟退休政策被认为是缓解养老金缺口的一剂良药。
三、中国养老金“空账”问题
1、我国目前养老金收支现状
从表一的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养老金的收入和支出均是逐年递增的水平,收入与支出的比重从2011年起越来越小,这也就说明了养老金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差距更小,在收入增加缓慢的同时,支出的却以更快的增速增加。虽然每年都存在结余,但2013年来,剔除财政补贴,养老金开始出现“亏空”局面,且亏空数额逐年增加,预计在2015年亏空将超过3千亿元。由于养老金缺口需要考虑在未来一段时间所需承担养老金权益净责任的情况下养老金所剩下的余额。而因为我国养老金体制转轨因素以及老龄化因素,我国养老金权益净责任长期高于养老金积累额,因此我国养老金缺口越来越大。空账规模的迅速扩大加之个人账户实际积累部分的减少,目前空账规模累计达1.4万亿元,每年还在以1500亿元以上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仅养老保险滚存余额就超过10万亿,届时收益率损失将达几万亿。
2、中国养老金产生“空账”原因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在2014年12月之前,我国实行养老金双轨制度,事业单位养老金由财政统一拨款交付,而企业养老金则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支付。在退休之后待遇形成巨大悬殊,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从养老金替代率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均在90%以上,而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仅有40%―50%,这就造成了财富的分配不公平,也给我国财政支付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虽然我国现行的养老金制度是养老金并轨制,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逐步缩小,但多年来的财政支出压力也成为养老金缺口形成的主要因素。
其次,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养老金支付水平的不断提高也是形成养老金缺口的重要因素,201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13.26%,2013年超2亿人,达到14.9%,老年人口的上升导致缴费养老金的人口减少,养老金收入大幅减少,但领取养老金的人口却不断增加,对于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障体系而言,入不敷出的养老金赤字愈加严重。近年来,我国人均养老金的领取数额逐年增加,但养老金替代率却出现下滑的趋势。2012年―2014年分别为44.2%、45.1%、45.8%,均在国际最低养老金替代率55%之下。对于养老金支付水平而言,养老金的增长率远不及通货膨胀的速度以及工资的增长率,导致支付水平无形上涨,从而缺口加大。
第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账户混合管理,也就给个人账户资金向社会统筹账户转移提供了机会,由于监管与制约机制的不严格,养老金挪用的问题也更加突出。社会保障机构利用混合管理的这层便利,直接挪用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导致个人账户的不断透支,以此来弥补社会筹资的不足,从而形成了养老金缺口的隐形债务。
3、如何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
缓解养老金缺口问题可以从改革养老金制度、做实个人账户、规范养老金监管以及扩大养老金投资渠道等方式。
首先,养老金并轨制度是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不用缴纳养老金却能在退休后享受比企业职工高出很多的养老金替代率的主要方法。2015年,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一样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也实施个人与单位共同缴纳养老金以此建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达到近4000万人,他们将能成为养老金缴纳强有力的群体,养老金实行并轨后,社会统筹账户以及个人账户得到充实,养老金缺口可以得到比较有效的缓解。其次,我国应该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主体一般为退休老职工的养老金,政府首先因确保这些养老金的偿还。由于养老金缺口规模较大,中央以及地方财政压力较大,因此应该从小规模做起,逐步积累做实。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出售国有资产、发放国债等方式来融资,以减轻财政压力。通过加大养老金覆盖面,将社会保障基金积累划拨一部分到个人账户,从而使个人账户更加充实,养老金缺口得到改善。在养老金监管方面,个人账户采取个人缴费与地方管理的模式,规模庞大,在管理过程中资金存在被挪用的风险,因此要有专门管理部门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全面记载参保人员的收入支出情况。第三、要通过多渠道保障养老金的充足收入。倘若加大政府财政补贴会加重财政压力,而通过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以此弥补养老金缺口是可行的,因为退休人员在岗时所缴纳的养老金实际上在很大程度凝固在国有资产中,划拨国有资产不仅充实了社保基金,更可以借此推动改革。当前国有资产较充足,可以通过国企上市将其股份资金的10%划拨至社保基金,逐步提高国企上缴利润比例,并将部分利润划拨至社保基金,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
四、延迟退休政策对于缓解养老金缺口的作用程度
在人口寿命延长以及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情况下,养老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在假设条件下,养老金缺口最高可能达到21.3万亿元。因此我国提出渐进式的延迟退休政策来缓解养老金缺口的压力。在法定年龄上,我国目前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而我国目前的政策主要内容是在未来10年内逐步提高法定年龄至男职工65岁,女职工60岁。采取延迟退休政策是否能够很好的缓解养老金缺口的问题,取决于养老金缺口的真正成因。在我国,由于长期的养老金双轨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一直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且养老金替代率均在100%以上,这也就造成了巨大的财政负担。养老改革前在国家承诺包揽国有企业职工保险,实行现收现付的情况下,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在发放工资以前已经作了扣除。这笔钱积累用来兴建国有企业,职工不需要也没有个人账户积累。这样,老职工的养老保障由现收现付制转向个人账户制后就势必出现空账户问题。应当从国有资产中取一部分划入老职工的个人账户,以补偿国家对他们的社会保障欠账。养老改革前本应由政府全部承担的退休老职工的巨额养老金被迫挪用在职职工的缴费来支付,造成养老基金和个人账户严重亏空,并进而转化为职工养老待遇的严重低下。养老金待遇水平被大大压低,替代率被稀释掉了一半。因此解决养老金替代率不公平问题才是弥补养老金缺口的真正途径。
延迟退休政策在短期内确实对缓解养老金缺口问题有着一定作用,一方面,延迟退休年龄可以增加在职员工人数,从而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收入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延迟退休年龄后,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老龄化问题,减少养老金的领取数额,养老金的“增收减支”可以缩减一部分养老金缺口。但从长期来看,延迟退休政策只能暂缓养老金缺口问题并不能彻底消除缺口,甚至会在挤兑我国的就业率,延长退休年龄后整个就业环境的流动性会更差。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还是应从扩宽养老保险投资渠道,完善养老保险投资收益机制,实现对现有社保资金的增值保值,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缺口问题。
五、结论
在我国,短期内并不适合通过推行延迟退休政策来解决养老金缺口的问题,虽然延迟退休政策确实在短期内可以起到“增收减支”的作用,但相对于巨额的养老金缺口而言,延长退休年龄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对于解决养老金缺口而言在我国的可行性并不高,面对养老金缺口问题,我国应建立一种新型养老保障筹资模式,通过国有资产划拨以及扩宽养老金投资渠道来做实社会账户和个人账户,加大对养老金的监管力度,避免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实现对现有养老金的增值保值。(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李馨.我国渐进式退休制度对养老金压力的影响研究[J].学术纵横,2015年第2期
[2]袁磊.延迟退休能解决养老保险资金缺口问题吗?[J].人口与经济,2014年第4期
[3]谢长安.延迟退休对养老金收支与就业的影响[D].南京财经大学,2013年5月
[4]安倩倩.延迟退休对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影响―基于养老金替代率视角的分析[D].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4月
[5]李婷.我国延迟退休问题研究综述与评析[N].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12月
[6]王成.中国养老金缺口的成因、风险以及对策研究[J].财经理论研究,2015年第2期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1.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分析
人口老龄化( population aging) 包括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加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国际上通用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的比例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1]。
2000年,我国农村与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分别为10.9%和 9.7%,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比城市高出1.2个百分点。到2005年本文由收集整理,全国1%人口抽查数据表明,我国城乡人口老龄化水平差距进一步扩大。[2]从总体上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城乡差异也很大,农村老年人口不管是数量还是比重都大于城市。据统计,2008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3%。按城乡分,2008年我国城市、镇和乡村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 9.66%、8.77%和9.79%。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77648705人,占总人口的13.26%。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3个百分点[3]。
2.人口老龄化的城乡差异
曾毅(1991)认为,城市中由于人口生育率快速下降,引起人口老化,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则不仅有利于城市化的进展,更对城市年轻人口的补充有一定作用。陈桓(2002)指出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不仅仅是年轻男性,许多年轻男性都是带着妻子和孩子离开家乡,进入城市生活。杜鹏、王武林(2010)认为人口老龄化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影响,即生育、死亡和迁移。但是由于中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迁移,使得农村人口老龄化严重,城市与农村的老龄化差异加大。杜鹏(2011)指出,农村青年人口向城市迁移使得农村老龄问题要高于城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农村地区的老龄问题要比城市地区的老龄问题更加严峻。李本公(2011)农村老龄问题逐渐得到学术界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快速老龄化已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而农村人口的过快老龄化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典型特征,国际社会并没有应对超过1亿人口的农村老年人老龄化问题的经验和理论模型。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1.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缓慢,制度出现“碎片化”
张翠翠(2010)认为我国城乡之间、城市内部均存在两元分化。养老制度出现碎片化。党俊武(2011)指出,老龄人口比重增加、适龄劳动人口减少,农村人口年龄结构提前进入重度老龄化的平台期。我国农村出现未富先老的状况,不能承受快速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虽然农村已经开展新农保和新医疗,但是和城镇相比,农村的保障制度起步晚,制度建设不完全,存在很大问题。徐晓(2012)我国目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缺乏公平与统一性,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户籍的人口的养老保险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养老制度,难以实现公平与统一。
2.社会养老资源总量不足,出现结构性困难[4]
李辉等(2012)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越来越快,老年人口越来越多,超过了养老资源的储备,我国社会养老资源的总量严重不足。冯月菊(2011)在甘肃省的一项调查中指出,甘肃省严重缺乏机构养老,床位不足,有需求的老人入住困难等问题重重。阎青春(2011)指出应深入研究和掌握农村老年人养老面临的现实问题和迫切需要,根据调查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
3.养老金增值保值争议不断
郑秉文教授于2010年7月披露研究结果:我国养老金缺口大约为1.3万亿人民币。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以及随着物价提升,养老金的提高会进一步加大养老金缺口。徐晓(2012)在我国当前情况下,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管理存在着诸如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投资环境不良、投资渠道狭窄等问题,养老保险基金由于监管不严、管理不善,甚至被一些政府机构非法挪用,这些问题都会导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不利于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
4.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困难重重
李辉等(2011)指出二元结构下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差异很大,城市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趋于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则刚刚起步,这为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带来很大困难。何平(2009)认为,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难点在于“利益难以平衡”,城乡统筹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现实利益的调整问题,涉及地方财政的责任担当问题和一个省之内各个统筹地区之间的利益调整问题。
三、学界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策略
1.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郑功成(2004)倡导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老龄化下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同时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确保制度的高效率,稳运作,欠公平的社会保障只能适得其反。张翠翠(2010)认为应该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才能养老保险制度真正解决老龄化问题。邬沧萍等(2011)指出应与时俱进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养老保障体系,这样才能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2.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必要时延迟退休年龄
徐晓(2012)认为应该根据现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推迟法定退休年龄,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并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对于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基金的增收减支有重要意义。严志钦(2011)提倡延迟退休他认为,此举有利于养老基金的平衡,延长退休年龄可以增加养老金积累年限,并减少养老金的支出年份。
3.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强化社会化养老服务
王顺东(2007)认为政府应当加强其主导作用,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财力和人力的投入力度。冯月菊(2011)“鼓励居家养老方式,开展老龄研究与监测居家养老还将是我国农村今后养老的主要形式”。赵宝华(2011)认为养老应从两点出发:一是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不仅仅关注老年人的物质层面,更应该让老年人有一个安乐晚年。二是健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居家养老模式,增强老年人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
四、文献述评
笔者对老龄化背景下出现的养老问题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策略进行梳理后发现,以往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多定性分析,少定量分析
虽然我国关于人口老龄化的研究也运用了数理模型,但仍缺乏必要的理论深度,而使得对人口老龄化下城乡养老困境应对策略的研究多停留在描述性分析与现象解释的层面上。我国对人口老龄化的研究,应该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使得研究更加具有理论深度。
2.多宏观层面的规划,缺少应对老龄化的微观层面的计划
在对各类文献进行分析后发现,学者们多从宏观层面规划人口老龄化的应对策略,很少深入社区去研究老年人的确切需要。延迟退休年龄、推行居家养老等措施不能适用全国所有地区。应该因地制宜,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通过深入调研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
退休年龄多少为宜
我国现行退休年龄源于20世纪50年代“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而在制定这个政策时,全国人口平均寿命只有50岁左右。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退休年龄政策方面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退休年龄偏低与人口寿命延长的矛盾。目前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3.5岁;二是女职工按不同身份执行两种退休年龄,实际工作中引发诸多纠纷。
“从学术界的主流观点看,退休年龄逐渐延长,是适应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受教育年限延长,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必然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但绝不可急于求成,也不能简单地一刀切。”
也有观点认为,延长退休年龄有利于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特别是充分发挥高级专业人员等“短缺”群体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女性,55岁正是一生事业的黄金期。这时强行让她们退休,不仅是对女性的歧视,也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然而,希望尽早退休的也大有人在。曾经在北京一家毛纺厂工作的女工张桂双今年48岁,下岗多年的她恨不得早点拿到退休金,尽早有稳定的收入。显然,如果延长退休年龄,她肯定不是受益者。
同时,有人担心,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仍是供大于求,延长退休年龄,可能会挤压岗位供给,进一步加剧就业紧张形势。
退休年龄调整需循序渐进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制度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提出:“退休年龄不提高,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肯定不可持续。”
郑秉文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岁,之前缴养老保险费15年,退休后的生活还有至少二十四五年。个人和雇主一年缴费是其工资的28%,在基金投资收益率为5%的情况下,仅能勉强维持15年的40%工资。
“除了改革投资体制和提高收益率之外,长期看,要想维持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就必须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和提高退休年龄。”郑秉文坦言,但这个事情牵涉的群体大、利益复杂,需要循序渐进地推进。
老龄化已日益成为当前中国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勇介绍,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26%增加到16%;到2020年,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55亿,占总人口的17.8%。
郑秉文说:“把矛盾推向未来终究不是办法,但这些风险隐患不出20年就都会显现。”郑功成也指出,现行退休年龄的规定导致个人工作时间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也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构成挑战。
退休年龄怎么调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两会”上指出,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的退休年龄是比较早的。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制度的挑战,也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延迟退休年龄这个问题还需要研究。
郑功成认为,小步渐进地延长退休年龄再加上弹性退休制恐怕是比较理性的解决方案。
“一定要兼顾好就业与退休的关系、不同群体的利益。”郑功成说,“这样不仅跟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保持适应,而且也对未来解决劳动需求、延长个人工作周期是适宜的。”
他同时强调,立足于这样的公共政策,绝不可以大起大伏。绝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可能是每年延长一定的时间,到时再实现这样的目标。渐进改革体现的是一种公平。
“我国还需要建立弹性退休制,就是能使有劳动能力又有就业意愿的人能够多工作,能使缺乏劳动能力非常愿意按时退休的人及时退休。”郑功成说。
【关键词】桥梁;加固;解决措施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基本建设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建成并通行的公路里程也在不断增加,而桥梁则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3年,全国公路桥梁达75.53万座、3977.80万米,比上年末增加2.19万座、315.02万米。其大桥梁3075座、546.14万米,大桥67677座、1804.34万米。桥梁事业的快速成长,为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巨大的效益,然而公路造价十分昂贵,新建的桥梁随着时间的推移终究会变成旧桥,因此,对于旧桥的加固维修,提高其承载能力,防止病害缺陷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交通部为了提高公路桥梁的养护水平、确保桥梁工程质量于2007年颁布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继而我省交通主管部门也出台《甘肃省公路桥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甘肃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我们要严格按照《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JT6TJ23-2008),对目前桥梁进行严格检查评定,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且实行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
1 桥梁的情况概述
桥梁在高速公路中一直占有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因此,在其使用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企业和个人为了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在运输过程中常常出现超载、超重的情况,大大减少了桥梁的使用周期,导致承载能力减弱,桥梁大量损伤,存在很多安全隐患。20世纪末以前修建的桥梁已经无法适应现在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面对大量的旧桥重修是很不现实而且耗资巨大的工程,本文阐述了旧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确保桥梁的安全畅通,更好的服务社会。
2 高速公路桥梁中存在的问题
2.1 脱空支座
高速公路建设中,梁和支座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由于不恰当的施工工艺以及没有足够的重视,会导致支座脱空的现象出现,又或者支座的错误安装,对支座没有进行变形处理和不密贴处理都会埋下安全隐患,使局部承载能力受到影响。还有在桥的使用过程中,车辆来回行驶使梁板共振,都会影响其寿命,因此,对支座的问题解决是很有必要的,在进行过程中要提高其承载能力,增加使用周期。
2.2 伸缩缝的病害
桥梁的裂缝产生原因相当复杂,单因素引起的原因较少,一般情况下,引起桥梁裂缝的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因素,其他的因素只是加剧引起裂缝主因素的继续劣化。目前为止,我们在桥梁结构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材料就是混凝土,混凝土又可以配制成强度性能各异的结构物,增强其耐用持久度,而我们受到侵蚀性的化学物质的腐蚀严重,破坏了其生命力。大多数混凝土都是带缝工作的,会影响其相应部位的承载能力,缩短桥梁的使用寿命。
2.3 现有桥梁的缺陷
大量的旧桥、危桥无法重建,只能加固养护,和许多其他国家一样,我国已经把桥梁的加固保护提上了日程,如何对现有桥梁进行保护则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而目前我国桥梁主要存在缺陷如下:
1)由于桥梁的承载能力是由设计时采取的承重能力确定的,当时的设计已经无法满足现在交通压力,承重能力弱;
2)宽度不足,平面和纵面线标准太低;
3)桥梁的上下部结构设计以及施工工艺不合理;
4)桥梁“老龄化”,刚度、延展性都有所下降;
5)个别企业和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超载超重行驶,加剧桥梁的老化。
3 对于梁桥存在的问题可选解决方案
3.1 脱空支座的处理
在高速公路中,发现支座的脱空现象后,要及时补救,找对问题发生的关键所在,从而进行解决。如支座安是装错误则联动千斤顶将桥梁的上部整个托起,高度以能够换取支座的空间为宜,换取时清理底座的砂土,放入新支座,调试位置,对于四氟板支座的安装要涂上硅脂油;对于不密贴处理的则需加装钢板,测量脱空的高度和不密贴的尺寸,同样采用千斤顶将上部吊起,用结构胶粘贴钢板固定在支座的垫石上,来回观察,待完全密实后即可。调整后支座则不能再出现位移、受力不均等问题。
3.2 桥梁裂缝的加固处理
因为桥梁的裂缝产生原因相当复杂,所以在做解决方案时,首先要对桥梁进行调查,归纳裂缝产生的原因是哪一类或者几类,常见的有材料使用不当、工程质量差、设计不合理和外部环境影响等因素。调查好之后逐一分析,根据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图、气候条件等进行计算剖析,或者找有较高理论知识的专家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进行咨询,查阅资料,找到裂缝产生的真正原因,恢复其混凝土结构物的持久性和潜在的生命力。常见的裂缝加固方法有:
1)面部处理法:在微裂缝即宽度小于0.2mm处填防水耐久涂料;
2)低速灌浆法:在裂缝中注入树脂或者水泥类材料,常用的有环氧树脂;
3)表面喷涂法:将表面凿毛处理,喷射粘性高的水泥砂浆进行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在喷射前进行清洁和浸湿基层。
3.3 对于现有缺陷的解决措施
总结经验,对于桥梁的加固解决方案大致划为5类:
1)面对承重能力弱,可以采用增大截面加固法,一般采用在梁底面或侧面加大尺寸,增加主筋,提高桥梁的抗弯能力和承重能力;
2)使用横向连接或增设主梁,对于墩台地基安全的情况则可以增设主梁,增加纵向承重构件,处理好新旧梁之间的连接,如果新旧梁之间联系密切,对于提高横向分布的荷载能力和承重能力都有帮助;
3)桥的加固流程为:桥梁检查―确定最优方案―施工图设计(合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随着年限的增加,桥的使用总会年久失修,那么我们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经常维修保护满足使用寿命,按照流程进行保护,逐步解决;
4)体外预应力加固,用粗钢筋或者高强的钢丝作为施力工具,对桥梁上部增加体外预应力,以其产生的反张力抵消外力荷载的内力,从而达到改善桥梁质量和品质的目的;
5)碳纤维粘贴加固,是采用专门树脂把碳纤维粘贴在混凝土的受力表面,最终构成新的结构,共同荷载,降低钢筋承重力,以达到加固和补强的效果,而且抗久性、抗疲劳性、抗腐蚀性都大大增强,也可进行多层粘贴,灵活方便。
4 结束语
面临着一批“老龄化”的桥梁,看着公路桥梁负荷日益增重,桥的上部已经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老化、破损、支座脱落、位移、裂缝、荷载能力下降,相当一部分已经成为了危桥,如果不尽早采取措施,会给以后埋下安全隐患。因此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桥梁的加固保护,提高其性价比,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刘红,王凯,桥梁结构裂缝分析及加固技术处理[J].科技致富向导,2009,12.
[2]何弘,周建庭,程鸿章.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连桥加固方案优选[J].北方交通,2012(12).
[3]汪晓红.梁式桥上部结构检查及评定中有关问题的思考[J].甘肃科技纵横,2012(3).
关键词: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现状问题;策略分析
1.前言
在信息化时代到来,人口老龄化也渐渐成为社会发展趋势,养老是每个国家面临的严峻挑战。我国在20世纪晚期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由于人口基数大,我国的老龄人口规模相比其他发展中国家更加巨大,老龄化发展迅速,使得我国养老服务社会化面临更加严峻的局面。面对我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现状,必须采取创新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保证我国农村老龄人口能够享受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本文将分析我国目前农村养老服务化的现状,提出问题,并且给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2.我国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现状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已经超过了1.6亿,并且每年以几百万的速度持续增长。农村的老龄化程度相比城市而言,要高出许多。因此加快农村老龄化服务建设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措施。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面临一些的问题,亟待解决。
2.1缺少正确的养老服务观念
我国曾经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老龄人口集体养老的参与率比较低下。老一辈的人心里的养老观念是年老后去自己儿女家里度过晚年生活,很多农村也还保留着这种习俗。目前我国的很大一部分的农村地区缺乏正确的养老观念,认为子女或者子女家庭赡养是最正确的养老方式。虽然家庭养老这种方式能够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并且目前只有极少部分的“五保”老人是由农村养老机构实施集体养老服务,前者也在给家庭成员带来不少的麻烦,而后者的实施力度明显不够。
传统的养老观念根深蒂固,老人们无法一下子适应养老机构的赡养,虽然在我国的某些农村地区已经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但是往往只是招牌形式,并没有真正得到老人们的认可。因此老人们都会以看热闹的心态去看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人中心活动室则常常形同虚设。只有改变老人们脑中的传统观念,才能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2农村资金投入不够,缺少养老设备
我国农村一直处于落后发展阶段,无法赶上城市的发展水平,因此农村也没有足够的养老资金去建设完善养老设备,因此也导致部分的养老服务中心无法发挥其作用。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无法跟上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因此导致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实业的发展滞后,无法达到目前的需要。我国农村老龄人口如果按照国际标准进入机构养老,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处于极度落后状态。这一现状导致很多农村老龄人口不愿入住敬老院,进入养老机构养老只能成为他们的奢望。
另外由于资金投入力度不够,政府也无法及时为农村拨得相应的养老服务资金,导致养老机构里面的设施设备都相对落后,无法为老龄人口提供足够良好的护理需求。而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职业环境也相对较差,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一些已经建立好的养老服务中心只能为老龄人提供相对简单的生活服务,无法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服务。
2.3缺乏专业性的养老服务人员,无法为老人提供专业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为养老机构培养专业人员的机构,因此导致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达不到老人所需的标准,导致养老机构里面的服务人员无法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服务,无法让老人体验到养老机构的好处,因此他们都无法改变传统的养老观念,认为家庭养老或者子女养老才是最好的选择。另外,我国养老机构的单位性质致使养老机构缺乏有效的经费来源,很多服务人员由于工资原因选择离开养老机构,另寻出路,致使养老服务人员数量减少,工作人员不稳定。
而一些具有专业性能的养老服务人员宁愿选择其他的职业或者去城市养老机构,不愿意待在农村养老中心。这导致了农村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导致农村养老机构专业服务性人员短缺,从业人员不足,护理人员也没有经受过长期的专业技能培训,缺乏基本的护理常识,只能为农村老龄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照料和简单服务。
2.4缺乏城乡统筹规划,城乡养老服务管理不同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与城市养老服务建设差距比较大,由于缺乏整齐统一的管理规划,我国城乡养老服务的管理模式不相同。相比农村而言,城市养老的资金更加集中,服务水平相对来说也比较高,专业性的服务人员比较多,因此城市老人能够得到更好的养老保障。农村的服务水平比较低,专业人员不足,同时专业性的养老机构也比较少,因此农村养老机构设施建设与城市相比明显更加无法满足老龄人的需求。城乡之间养老服务发展出现不平衡,导致了资源利用不当的现象。
3.如何实现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
针对以上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所出现的问题,笔者从以下方面给出解决方案,就如何实现农村养老服务化提出一系列可执行的措施。
3.1强化各级政府意识,改变老人传统观念
我国各级政府必须从根本上强化养老意识,确保从根本上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意识,促进农村养老设施设备的建立与完善,确保能够完善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各级政府在强化意识的同时,也应该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能够为农村建立起拥有专业性的服务机构,对一些养老服务人员做好培训,确保每个服务人员都能够拥有足够的服务意识,并且有足够的服务水平,能够为每一位老人提供高水平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
另外,各级政府也应该加强宣传,促使目前我国农村老龄人的传统观念,让他们体验到养老服务中心是真正为他们服务的,不仅能够促进家庭和谐,也能够使老龄人了解到养老服务机构的优越性,让老龄人口能够从根本上接受养老服务机构的存在,帮助老年人相信即使离开了家也能够得到很好的照顾,保证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顺利进行。让老年人转变传统的观念,增强老年人对社区化养老的意识,增加他们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关注度,为他们能够早点接受社会化养老服务提供基础。
3.2城乡统筹规划,实施创新型养老模式
在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进程中,必须做好城乡规划,确保养老服务不止是城市老年人的特殊待遇,城乡应该均衡发展。因此,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过程中,应该做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有良好的设备,保证老年人都能够得到有效的服务。
创新型养老模式是指多元化组织农村养老队伍,采取多重养老方式,根据每个地区自身的特点,推广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过程,实施农村的老年教育,提高他们自养的能力,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文化,促进新型养老模式的发展。
4.小结
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需求。各级政府加强社区养老的需求,加大投资,改变农村老年人的传统观念,促进农村新型养老模式的建立,是保证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基本要求,能从根本上促进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
参考文献:
[1]李荣华.赣州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现状与对策[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2(5):84-86
[2]杨道华,曾艳梅.关爱“留守人群”促进社会和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5(2):44-46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预测分析
人口老龄化问题正迅速地向中国走来。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体制转轨中国家,正面临着两个方面的考验。一是“未富先老”的困扰;另一方面是转轨过程中的养老保险体制的脆弱性和不完善性。本文利用全国人口普查和经常性统计的有关资料,在不同的人口政策目标参数假设下,根据中国人口预测系统(CPPS)和人口生命表对今后45年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通过较系统地分析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现状,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冲击下已经出现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体制、退休及人口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变化趋势及特点
如何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人口的平均寿命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提高;二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地理位置、气候、风俗习惯、劳动就业制度等的不同,国家之间人口的平均寿命和就业者的退休年龄差异较大。但为了分析研究问题的方便,人们还是有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见表1),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和界限是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否大于7%。
根据我国历次人口普查的资料,特别是第四次和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资料,我们可以发现,从主要指标分析,2000年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见表2)。
以有关资料为基础,我们利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制的中国人口预测软件CPPS,在给定不同参数的假设条件下,对今后45年我国人口,特别是老龄人口的变化趋势进行了预测。
我们设计了高、中、低三种预测方案。三种方案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妇女总和生育率上,以体现不同的人口生育政策。高方案的总和生育率假设为由2000年的1.7降到2003年1.6,2004年和2005年均保持1.6,随着生育政策的逐步宽松,总和生育率由2006年逐步升高到2025年的2.1,然后一直保持到2050年。中方案的总和生育率假设为由2000年的1.7降到2003年1.6,2004年和2005年均保持1.6,随后生育政策慢慢放宽,由2006年开始逐步升高,一直到2050年达到2.1。低方案的总和生育率假设为由2000年的1.7降到2003年1.6,随后一直保持到2050年。至于三种方案死亡率的假设,我们用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来反映。根据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和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得出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变动情况(10年提高2.85岁),我们将人口平均寿命设置为:2001年,男性70.2岁,女性74.2岁;2025年,男性77.5岁,女性81.0岁;2050年,男性79.2岁,女性84.7岁。城镇化规模,2004年以前按实际统计数(大约年均2160万左右),此后按每年按2500万左右。根据上述假设我们预测得到的人口及人口老龄化发展变化情况(见表3)。
按照预测方案中的“中方案”(如无特别说明,下同)中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如下一些特点。
一是来得快,规模大。中国老龄人口(65岁以上的人口,下同)的比重由7%上升到14%将需要25年。而法国、瑞典、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走完这一历程所花的时间大约在45-120年间。2000年中国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为8838万,占世界老龄人口的21.4%,是世界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到2025年和2050年这一地位仍不会改变。
二是老龄抚养比提高速度先慢后快,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人口视窗”期。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按人口年龄结构推算,本世纪前几十年新增劳动力年龄人口的相对比重会下降。但另一方面,由于上世纪50~70年代出现的“婴儿潮”等原因,这一时期处于劳动力年龄人口的比重仍较大,我国老龄抚养比的变化会比较平稳。在2025年会达到20.9%,超过15.9%的世界平均水平。此后我国老龄抚养比将会快速升高,到2050年将达到44.8%。即使如此,我国劳动力年龄人口的总数在今后的50年中仍是世界上最多的国家之一(2030年左右,印度的劳动力将超过我国,到2050年将比我国多1.5亿左右)。在这50年间我国劳动力年龄人口的总数相当于整个发达国家劳动力年龄人口总和。这为我国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人口视窗”期,即,在进入老龄社会之前,出现的一个人口负担率较低的黄金时期:由于生育率水平迅速下降等因素,在这几十年内劳动力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在一个高水平上,人口负担较轻,为发展经济、改革社会政策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遇期。但经历过“人口视窗”之后的国家往往也将成为人口负担较重的国家。
三是经济发展水平低,“未富先老”。与世界其他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相比,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经济发展水平是最低的,且与其他国家的差距极大。2000年我国的人均GDP按当年价仅为950美元左右,换算成1990年的美元仅为828美元。而一些发达国家在1900年左右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均已超过了2500美元(1990年的美元)。更何况随着人类的进步,老龄人口的保障成本变得越来越高。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从动态角度看,上述特点中相当一部分会继续强化。例如,到2025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到2亿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会超过14%。老龄人口比重年均提高0.28个百分点。老龄人抚养比将达到20.9%,年均提高0.43个百分点。二者均大大高于1990-2000年的年均提高幅度。这对正处于转轨和完善之中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中国养老保险体制的现状与问题
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体制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现收现付模式。其基本特征是社会保障成本的代际转移是以收定支,即由在职职工承担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成本;支付给退休者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直接来自该时点的在职劳动者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一模式要求有较小的人口压力、年轻的人口结构、较强的国家实力、完备的税收体系等。二是个人账户模式。这种模式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账户的积累,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且所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具有累积性和增长性,资金供给比较稳定,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较强的抵抗能力。第三种是混合模式。该模式由上述两种模式混合而成。
从20世纪50~90年代,我国实行的养老保险体制是现收现付模式,对象主要是城镇职工。但由于人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旧体制“收不抵支,难以平衡”的问题日益显露。为此,在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三个重要法律文件:《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1年)、《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1995年)和《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基于上述三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形成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模式。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这一模式显现出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关键是社会统筹账户亏空较大,导致个人账户空转,无法形成必要的积累。2001年7月,国家从辽宁开始,在东北三省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的试点,并责成社会劳动保障部组织有关部委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运行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模式进行了完善,从而,形成了我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其大致轮廓如下:
从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来说,仍主要集中在城镇,农村劳动者的参保率还很低。2005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442万人,仅占农村就业者的11.2%。由于上述事实,以及农村仍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式养老保险的现状,在本文以下的讨论中,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城镇养老保险体制。
按照有关法律,城镇的养老保险体制应该覆盖所有在城镇工作的劳动者,包括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但实际上,城镇养老保险的覆盖率还较低。2005年末,全国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7487万人,仅占城镇就业者的64.0%。
从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和支付看,不同身份和不同地域的就业者差别极大。
——对于公务员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就业人员,个人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金,这部分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预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水平大约为在职最后一年基本工资的85%左右。
——对于其他事业单位,特别是已经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其职工按照企业职工缴纳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
——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其基本养老金由两个部分构成:社会统筹账户基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缴费和使用也均由两个部分构成。从缴费看,一是所在企业(或单位)需上缴职工工资总额的20%(目前的幅度在18%~25%不等),进入社会统筹基金账户(简称社会统筹账户),作为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上缴本人工资的8%,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而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出条件和方式是,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中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所在地区(一般以地级市范围为准)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在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除了上述规定本身对不同劳动者的差异之外,为了照顾到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这一事实,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体制的政策法规在一些具体操作方面也给了省、市、自治区一定的自,而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所制定的一些地方法规则使全国养老保险体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进一步遭到破坏。
从统筹层次看,有以省为统筹层次的,也有以地级市为统筹层次的。从统筹水平看,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工资水平不同,统筹的水平也相差甚大。从对外来劳动力的处理看,各地政策更是五花八门。突出表现在对外来工的歧视上。
总之,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由单一的社会统筹制度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基金管理方式也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从基本内核看,这一制度基本适合我国国情,但由于各种原因,它尚在建立过程之中,且制度本身还存在一些较大的具体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让在职的一代人既要继续承担供养上一代老人的义务,又要为自己将来的养老进行部分积累,即个人账户积累,这种双重负担对企业和个人均形成很大的压力。集中体现在我国目前个人账户的缺口较大。根据历年有关统计资料,以1998年到2004年的职工工资总额106446亿元为基数,按照8%的个人账户积累水平,以及城镇就业者64.0%的参保率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在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者的有关比例匡算,到2005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账户的积累应为6100亿元左右。但2005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的累积余额仅为4041亿元,个人账户缺口2000亿元以上。这还是由于1998年后,各级财政不断拿出大量资金进行补贴的结果。2002年到2005年,各级政府财政用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支出达到2203亿元。这一方面增加了今后养老保险金的支付风险,另一方面使就业者跨统筹区域进行流动时,会引起调入调出地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冲突,阻碍其正常流动。
以上只是静态地分析了养老保险体制的转轨成本,而未来20~5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事实,对于支付已陷入窘状的现行养老保险体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老龄人抚养比的快速提高使养老基金的支出增加,收缴减少,将加重入不敷出的矛盾。根据第一部分的预测,到2025年我国老龄人抚养比将由目前的10%左右,提高到20.9%,到2050年将提高到44.8%。每个劳动者所负担的社会统筹养老基金将会分别翻一番和翻两番。按照目前的征缴水平,届时就至少需要拿出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40%和80%的财富来抚养老人!
三、改进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应对
老龄化的几点建议
面对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制起步晚、资金缺口大、管理不规范与老龄化来得快、势头猛、养老保险需求迅速扩大并存;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低、就业压力大与养老保险压力大并存等诸多矛盾,我们需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看待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一是要认识到建立符合国情、可尽快正常运转的养老保险体制已刻不容缓,越拖越被动。二是把建立符合国情、可尽快正常运转的养老保险体制当成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来抓。通过立法使之规范化。三是要坚定走出困境的信心。在正视我们面临困难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国民经济经过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最近27年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实力,特别是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低,扩大保险面,增加保费上缴的空间较大;劳动力和老龄人的赡养成本均比较低;我国尚处在人口老龄化的初期,仍有20~30年,甚至更长一段时期的“人口视窗”黄金时期以资利用;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我们已摸索出一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经验。因此,只要我们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探索和创新,结合中国的实际,扬长避短,很好地设计和改进我们的养老保险体制,我们是能够顶住老龄化的冲击,比较平稳和谐地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地向前发展。具体的政策建议是:
(一)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科学发展,在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前,尽可能地多积累一些财富。
1.充分利用即将成为稀缺资源的劳动力,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继续参加劳动,为社会创造财富。一是要逐步提高就业者的退休年龄。第一步,尽快将所谓的女职工(50岁)和女干部(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统一为55岁。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雇员再分成职工和干部编制是没有意义的。第二步,花3年时间将男女就业者的退休年龄统一在60岁。第三步,每两年将退休年龄延长1岁,直到65岁为止。与此同时,要采取经济措施防止劳动者大量提前退休,明确规定提前退休者要减发养老金。上述措施对于缓解养老保险费的支付困难可收到一举双得的作用。一方面,它可以增加就业者上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另一方面,它可减少养老保险费的支出。据测算,按目前的收支水平,退休年龄延长1年,全国社会统筹基金即可多征收55亿元,减少支付160亿元。而且,这一做法也符合人类生活条件改善、预期寿命延长、具有劳动能力的时间延长的客观事实,已为许多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国家采用。
2.要通过技术进步、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等多种途径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老龄人口抚养比过高、劳动力负担过重的压力。
(二)与劳动力非农业化进程相适应,逐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从道理上说,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应该是全体公民(包括农民)。但就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体制的收支状况和我国财政的支付能力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很难实现这一目标。实际上,美国等发达国家也仍有6%~7%的公民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加上我国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长期以来已形成了特有的养老方式。因此,对非城镇人口的养老问题,宜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处理的方式加以解决。对已经或将要进入老龄阶段的“老人”(如45岁以上者),不再参加养老保险。其养老问题仍主要依靠本人和家庭的抚养。政府则应从基本医药条件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补贴。对于45岁以下,到城里工作的农民工,以及脱离农业,进入非农产业工作的人,均应逐步纳入养老保险的范畴。这样既可通过扩大缴费基数,缓解养老保险近期支付矛盾,也可以使今后全社会有更多的老人享受养老保险,为实现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险目标创造条件。
(三)逐步建立多层次的综合性养老保险体制。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是为了满足社会最基本养老保险需求。应做到“两高一低”,即社会统筹的覆盖率要尽量“高”,使大多数人能够享受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层次要尽量“高”。而由社会统筹支付的养老保险费水平要“低”,只要能维持老龄人的基本生活即可。这里所说的社会统筹的层次要尽量“高”是指社会统筹保险金的管理和发放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统一,要在巩固以市为统筹单位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统筹单位,创造条件在5~10年内过渡到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全国(或省级)范围内统筹的含义:一是资金在全国(或省级)范围内统一使用;二是各地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的发放标准,按工资替代率(由社会统筹支付的养老金相当于在职时薪金的比重)衡量,在全国(或省级)统一。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社会统筹的公平性。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我国地区之间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差异缓解养老保险金收支矛盾。三是可以有效地保证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四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此外,目前社会统筹法规规定的法定享受社会统筹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应进行修改,不能简单地定为15年,需对不同对象设立不同的缴费年限。将缴费年限定为15年的初衷是基于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建立较晚,想照顾一下“老人”。但简单地将其推广到所有参保者则会引出麻烦,加重国家负担。一些城市已经出现个体、私营者自动缴费到15年就停止缴费的情况。根据大连市基本情况进行的初步测算,如果一个人仅缴费15年后,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假设其70岁死亡,按现行的收支方法计算,他享受到的养老保险金是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4倍左右。为此,应以实际可参加劳动的年限作为法定的缴费年限。计算公式为:法定缴费年限=法定退休年龄减去23(平均开始就业的年龄),放宽一些可以减去25。为了照顾“老人”,只要规定1970年以前出生的人继续实行老办法,即法定缴费年限仍为15年。1970年以后出生的人实行新办法,因为他们目前仍可工作25~30年。
2.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要按现行试点方案的规定,坚决做实个人账户,为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积累资金。
3.采取经济手段鼓励企业或机构给雇员建立养老保险年金(国家对此可以减免所得税)。这部分养老保险是适应多样化社会需求,拉开退休后养老保险金差距的主要来源。它可以体现企业竞争力,促进劳动力流动。
4.鼓励私人自我储蓄养老。对于用于养老的私人储蓄(明确规定要在法定领取退休金以后才能支取,且每月支取的额度不能超过一定数额)可以减免利息税。
5.建立指数化的基本养老金正常提高机制,即基本养老金每年提高的幅度应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幅度一致,以防止基本养老金因通货膨胀而贬值。
(四)要尽快将公务员和准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思路是,形成全社会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无论退休前从事何种工作,退休后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的发放水平一律平等。养老金的差距主要来自于个人账户积累和企业或机构的补充养老保险。这取决于劳动者在岗时的工资水平和企业或机构的经营状况。对于公务员及准公务员补充养老的待遇,可以考虑两种解决方案,一是逐步较大幅度地提高其工资水平,把养老问题工资化、货币化。二是由财政为这些人购买一定的商业养老保险,等退休后作为补充。公务员及准公务员的社会统筹养老金由财政统一缴纳,个人账户部分个人自己缴纳。
(五)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作用。通过互相照顾、互相帮助、多开展集体活动等从精神上传递社会的关爱。
(六)注意监控人口变化趋势,应经专家论证,适时放松一对夫妻只准生一胎的计划生育政策,防止老龄化程度过于严重。人口老龄化除了养老保险问题本身,对整个国家的安全和中华民族的繁衍均会构成威胁。
[参考文献]
[1]AngusMaddison.世界经济二百年[M].改革出版社,1997年.
[2]UnitedNations,DepartmentofEconomicandSocialAffairs,《WorldPopulationAgeing1950-2050》,UnitedNations,DepartmentofEconomicandSocialAffairs,NewYork,2004.
[3]UnitedNations,DepartmentofEconomicandSocialAffairs,《WorldPopulationProspects》,UnitedNations,DepartmentofEconomicandSocialAffairs,NewYork,2002.
[4]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5)[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6]曾毅.人口分析方法与应用[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7]郑秉文,和春雷.社会保障分析导论[M].法律出版社,2001.
[8](美)马丁·费尔德斯坦.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2).
本文主要写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背景,历程及当前现状。第二部分主要包括了养老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三部分主要写了未来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商业养老保险 老龄化 保险 对策
一、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一)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背景
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口基数呈指数增长,人们生活安定安稳,而后为了控制人口基数过大,资源稀缺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的经济发展以及可持续问题。在20世纪初期提出了计划生育改革,并在1970~1980年间,计划生育政策逐步形成并全面推行。在长达40多年之久的计划生育实行过程中,虽然我国的人口总数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新生儿的增长率大幅度下降,人口基数大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是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国家严重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而且在计划生育的影响下,青年壮年的人口也在不断的减少。此外,当今中国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增长速度快,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均寿命也在不断提高。在这两方面的影响下,老龄化的不利影响逐步显现出来,国家也在近几年中不断提出解决方案来解决实施老年人的保障问题。
(二)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
1.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初步探索阶段(1986~2000)。中国保险业自上个世纪80年代复业以来,商业养老保险的产品就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是保险产品的重要产品之一,在保险市场上发挥着重要的影响。随着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老龄化问题,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第一次提及实行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职工养老保障的补充。
2.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加速发展阶段(2001~2007)。从21世纪初以来,商业养老保险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达15%,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和国家也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等保险产品。
不仅积极发展传统养老保险,而且对纯养老型的商业养老保险的固定利率改革创新成浮动利率的养老产品,更有投资连结产品的产生,让商业养老保险不仅仅只能提供保障,而且可以进行投资理财,获取红利。
3.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明确阶段2008年~至今。保监会实施的《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完整、专业的商业养老保险的法规。在推动保险行业在养老保险事业上进一步向专业化纵深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
(三)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自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从几乎没有保险机构的产生到现在保险系统机构数增加至180个,保险集团公司机构数也有十个之多。通过长达半世纪的实践检验,我们渐渐意识到保险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从图中可以看出,从2000年以后到现在,商业保险的迅猛发展呈直线上升,有着质的的飞跃。特别是到了2002年,保险密度由最早的3.16元/人到2002年的237.64元/人,净增长了74倍左右,在此之后,保险密度都是成直线增长。再上升至如今的20235亿元。如此可见,商业保险在国内金融中介机构的地位逐渐提高,这是由于(1)根据总人口基数大,老龄化增长率高这一基本国情,商业养老保险参与我国老年人的保障过程中,不仅可以提供企业年金的资源配置需求,而且可以弥补仅仅由社会养老保险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赔付比率低,覆盖面不广等多带来的不良的影响,满足大众的需求。(2)商业养老保险与经济发展的一体化战略构想,为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提供可靠有利的政策支持,有利于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同国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目标。
二、商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品种不丰富,人群范围适用较窄
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和普遍性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是商业保险获取盈利的一种保险产品,所以产品自然有他的规格,它大都都有一定的门槛和限制条件,比如投保人的年龄,生活工作环境,最低的保费要求等,产品的种类比较单一,而且有较多的限制因素,选择范围小。因此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补充性的养老保险,对于收入较高的人群而言,可以通过商业养老保险获得比社会养老保险更多的保障和补偿收入。对于一些个人收入水平低的家庭来说,他们即使想增加商业养老保险来让后半辈子过的尽可能安稳,但是由于较高的保费而打消这个念头,故适用人群较窄。
(二)老龄化趋势加深,赔付金额增大
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从图表1可以看出,在2005年时,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就有10055万人,占总人口130756的7.69%,更是随着时间推移,在近十年内,老龄化比例从7%左右到8%再到如今的10%,老龄化程度日渐加剧,他们的一切生活保障问题亟待解决。但未来几十年里,老龄化浪潮将会席卷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将会迅速提高。
(三)受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影响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未富先老”的问题不断突出,养老保险作为一种调节社会经济发展的经济制度,其覆盖面不足,保障力度低等缺点,势必需要进行大力度的改革。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低主要体现在一是优惠比例较低。二是优惠地区有限。只有在进行优惠试点的地方才能享有优惠待遇,但是其他地区的并不能享受此优惠。三是渠道单一。目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国的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保费缴纳只能从企业的自有资金或者说是奖励福利资金中支出,对于其余的资金投入并不能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这对整个商业保险机构而言都是都有抑制作用,不利于商业保险公司扩大经营渠道和业务范围。
再者商业保险机构作为营利性机构,为了达到营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三性原则,对个人购买养老保险会有一定的要求,虽然国家一直大力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提高保障力度,但是并没有考虑到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税收的优惠力度。一是对个人购买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没有税收优惠。二是对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没有税收优惠。
三、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提升其竞争力和吸引力
保险业,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下为大多数人熟知,虽然业务量增多了,但是养老保险的产品品种还是沿用过去的产品品种,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首先,我们应该增加同种保险险种,不同保费和保额的商业养老保险,针对不用收入水平和需求的老年人而言,提供不同收益和缴纳保费的养老保险产品。其次,保险公司可以对保险期限进行调整,对年龄,最低保额限制等适当放宽,扩大销售途径和范围。
(二)加大商业养老保险税收政策优惠
税收是国家政策之一,也是国家实现财政收入的最大的经济来源,而财政收入的支出也主要用于一些瓶颈问题,在当前,老龄化,养老保险是一个重要的瓶颈,尤其是当前没有足够的国家财力像发达国家那样保证所有的老年人得到较高的保障。因此,中国十分有必要通过扩大商业养老保险税收政策来稳定老年群体。不仅可以减轻国家在社会保障建设过程中的压力,而且可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商业保险机构的快速发展。
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税收政策优惠可以通过(1)提高企业年金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如果能够获得税收优惠,可以通过除企业自由资金和奖励福利基金来增缴以外,还可以通过其他的资金来增缴。这样的话,不仅可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也能促进保险机构的发展。(2)增大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力度。在过去,对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的商业养老保险没有优惠,会降低个人增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可以放松在对个人增缴部分的养老保险的税收管制。(3)扩大优惠区域。不能仅在试点区域能享受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在试点区域取得成功以后,扩大范围至全国的养老保险,并且不断根据当前基本国情扩大优惠力度,真正意义上解决老龄化的问题。
(三)普及保险知识,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就是个农业大国,农民的比例占一半以上,对于文化程度而言,文盲和半文盲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也不低,就是现在很多的大学高校,保险学课程的开设没有全部普及。很多人并不了解商业养老保险的意义以及和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商业保险对养老保险是一个补充作用,它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自主灵活,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为目的。
从另一个角度看,只有在普及了大众保险知识以后,我们在创新保险产品的过程中可以集思广益,创新的过程就是为大众更好的服务的过程,当更多的人投入到保险的行业当中,对保险业未来的发展必然是有益而且有效的。
(四)政府力挺商业保险进入养老产业,缓解老龄化,加强监管
养老保险是属于国家社会基本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国家应该积极鼓励和引导商业养老保险进去养老保险产业,让家家户户了解商业保险对于国家和他们自身的意义,提倡在当前财政资金紧张的环境下,积极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缓解“一床难求”的局面,尽可能多的让更多的人晚年能够得到保障。
四、结束语
当今世界,老龄化问题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的问题,但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虽然我国GDP总量跃居前三,但是人均GDP还是比较落后,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养老保险体制较为完善,政府严格监管,有一系列完善的措施施行来保证老年人的基本保障。但是在我国,老龄化程度较发达国家更深,养老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存在无法实施人人养老保险,在财政资金不是很雄厚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解决当前的抚养比过高,老龄化程度加剧,完善养老保障体制等有重要的作用。商业保险机构作为金融中介机构也应该积极配合政府和国家的政策和基本国情的需要,努力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推广商保,让更多的人能够得到保障。另外,也要严格自身要求,一心为国家和大众着想,最有效的克服我国老龄化带给我国的困难,让中国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不断完善养老体系以及不断提高我国综合实力和经济发展实力。
参考文献
[1]冯晓增.应实行商业养老保险优惠[R].两会专题,2015.
[2]任延鹏.我国城市商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时代金融,2014.
[3]李刚.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研究[D].广西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