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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为尽快构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农市发[]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一支高效精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意义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就是在现有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体系中,通过培训考核,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有利于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了农业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全新职能,迫切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转变;从以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转变。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落后,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已成为农业部门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紧迫任务。
(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有利于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确保消费安全。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经成为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主要因素。最近一段时期引发的“红心鸭蛋”、多宝鱼等事件,也为农产品的消费安全敲响了警钟。建立一支能够贴近基层、深入田间地头、深入销售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对农业生产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可以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有利于提高农业部门的综合服务能力。随着农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拓宽工作思路、转变工作职能、提升服务能力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指导,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投入品,净化产地环境,强化源头控制,规范生产过程,可以有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树立各级农业部门和推广单位的崭新形象。
二、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职责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就是在省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和技术推广队伍中,选择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通过培训、考核,经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原则上每个乡镇均有1-2名专、兼职监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监督管理。依法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流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对生产基地即将上市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严格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准出;监督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市场准入工作;监督“三品”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加强标识管理,规范使用农产品标识和防伪标志;对已获证产品,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二)宣传指导。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指导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指导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监督农业生产者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对限用的根据限用范围指导合理使用。
(三)技术培训。对农业生产者进行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推广对增产增效增收作用显著的新品种、新技术,特别是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设施农业和工厂化种养技术,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对农业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技术培训,引导对上市产品主动检测。
(四)协调配合。向农业生产者、经营者传递、有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向管理部门反馈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协助农产品质量追溯,查找问题根源。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组织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基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督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推广者。各地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一)严格培训。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重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安全农业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等方面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素质,建立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
(二)规范管理。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管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做到结构合理、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继续履行职责。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一、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状况
1.产品质量稳中有升,抽检合格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山西省从2004年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并开始实施例行监测计划。例行抽检由原来的省会城市太原,扩大到了全省11个市的生产基地,2007~2013年山西省蔬菜农残合格率处于平稳向好阶段,并一直维持在95%以上。总体来看,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现稳中有升、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产品质量有保障,消费安全可靠。
2.依法监管格局基本形成,监管体系建设任务艰巨
(1)法律法规逐步配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相继颁布实施;《农药管理条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识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相应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即标准)跟进制定。(2)监管监测体系建设任务艰巨。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成立于2010年,全省11个市农委系统从2010年开始,陆续通过编办批复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其中在行政单位设立了10个,事业单位设立了1个。全省115个涉农县,有71个县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全省1265个涉农乡镇(包括涉农街道办)共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1086个,其中大部分没有开展工作。2007年以来,中央先后7批投资山西省建设县级农产品质检站96个。
3.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通过多年连续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消了一批剧毒、高毒农药的登记,积极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六六六、甲胺磷等农药已基本禁绝,农药残留急性中毒问题得到遏制,违法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特别是禁用农药得到了很好的控制。2007年以来国家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生产,农药残留急性中毒问题逐步得到遏制,从这些年执法检查情况看,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蔬菜农药超标问题依然存在。从超标农药看,蔬菜中克百威等农药残留还时有检出;从品种上看,问题较多的为豇豆、韭菜和芹菜等。二是产地重金属污染。大多数是由环境污染长期累积形成的。三是假劣农资。目前危害最大的是地下“黑窝点”和乱添加隐性成分,主要原因是农资生产经营小、散、乱。
4.安全要求越来越高,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解决
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在对农产品需求呈刚性增长的同时,对农产品的需求已经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更多地考虑农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之一。一是分散农户的监管问题。目前全省共有700多万农户,其中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62.8万户,还不到全部的10%,组织化程度不高的状况很难短时间得到改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难度很大。二是分散农资经营体制问题。全省有农兽药生产企业139家,经营单位4709家,绝大多数为小规模个体经营,很多农民缺乏科学合理使用知识,容易出现投入品滥用、乱用的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带来极大的困难。三是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目前2/3的县区农业部门没有建立专门监管机构;乡镇机构人手少、经费不足、执法能力弱的情况普遍存在,越往基层监管力量越弱,成为监管手段不能落到实处的难点。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严重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宗作物油菜小麦等传统种植业面积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蔬菜、瓜果、苗木等休闲、观光农业。种植业化肥、农药大量的投入增加,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快速增长,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村生活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已成为当前影响生态环境三大污染的源头。
2.农产品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认识不到位。主要是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诚信经营的意识还不够,缺乏必要的责任感;部分申报企业存在着重视申报、轻视管理的现象,产品通过认证后证书常常束之高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往往流于形式,从而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严重隐患。(2)品牌意识不强。农产品生产者品牌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品牌产品的带动作用,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发展上步伐缓慢。农产品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未能培育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农产品品牌。(3)农产品监测监管体系待健全。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标准不配套,农业标准覆盖率还不高,农业投入品主要是农药的使用难以完全监管到位;对无公害产地环境质量监管不力,缺乏系统的、动态的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控和有效的监管手段;由于目前大多数安全农产品产地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实行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农产品质量溯源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缺少快捷的信息反馈和统计平台,难以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展动态,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政府监管环节之间的信息传递脱节,难以实现实时监控;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落后,检测经费严重不足;缺乏专业检测人员。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当前,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应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为目标,转变观念,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逐步建立管理、监督、应急、处罚、服务为一体的监管工作格局。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点,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组织保障措施,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放心消费。
1.加快体系建设,奠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保障
(1)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围绕农业生产急需,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使主要农产品在产前、产中、产后都有相应的标准来遵循,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2)加快完善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建立省、市、县、乡、基地五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将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对粮食、水果、干果、畜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对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加强产地管理,分类指导,落实整改,促使监管体系成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力手段。(3)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途径,加强认证产品的市场监管,同时加快农产品品牌化进程,大力培育名优农产品品牌,通过品牌效应抢占国内外市场份额。
2.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1)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加大农业标准的宣传、培训、示范和推广力度,全面提高标准化种植意识和素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按标准化生产,加快建成一批高标准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快实现市场记录可储存,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的追溯目标。把农产品产地环境控制、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市场准入等监管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从农田到市场全过程质量安全溯源监管能力。(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指导,推行标准化生产,净化产地环境,强化源头控制,规范生产过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落实组织保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保障措施。围绕四个环节实施监管,一是在监管主体上重点要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督促他们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带动农户依法依规进行生产;二是在监管产品上重点抓住本县、本乡镇、本村的主导产业,重点强化上市量大的“菜篮子”产品的监管;三是在生产环节上主要是抓农业标准化,推广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同时加强用药检查和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四是在日常监管上突出农业投入品,加强农资经营门店的检查,把住入口关,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本乡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模式和有效办法,提高监管效率。积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作者:李 源 申爱英 单位:1.长治市郊区农业委员会;2.潞城市农业委员会
参考文献:
[1]周进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形势.
[2]黄梦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安徽农学通报,2012,18(21):33-34.
[3]王芳,郭晓东,杨丽杰等.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实证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3):48-52.
[4]赵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探讨[J].食物安全,2010(1):49-54.
[5]智红涛.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2):18-21.
[6]章力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6):12-15.
一、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通过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逐步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及其无公害生产基地的证和认定工作,加强标识管理,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步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自年以来,全区开展了以蔬菜、茶叶农药残留和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累计抽检样品1780个,检测合格率为100%。全区未发生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引起的重大中毒事件。
(二)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正逐步形成。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消费者的观念便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逐渐增强。生产者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生产行为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区委、区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人大实施监督,政协密切关注。一个全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正在形成。
(三)农产品认证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为实施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区政府的鼓励和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了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培育了一批在市场上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产品。截止目前,全区通过中国绿色品发展中心认证的农产品已达到18个(其中,有机食品4个,绿色食品5个,无公害农产品9个),先后扶持建立了3万亩蔬菜、1万亩茶叶、4万亩中药材、10万亩干果、2万头生猪等无公害种养殖生产基地。其中木鱼有机茶、宋洛生猪养殖基地已通过产地认定。通过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所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但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缺位,在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管理过程中部门监管界限不明确,各环节的衔接措施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难于实行全程监管,缺乏明确的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和法律依据等。
(二)农业标准化建设滞后。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农业部和农业厅虽然制定了部分农业标准化生产标准,我区也制定了部分农业生产技术规范,但在生产中难于推广应用,没有落到实处。全区农产品按标准或规范组织生产的还不到10%。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完善。
目前,我区虽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领导小组,农业主管部门也成立了监督管理办公室,但乡镇还没有相应的机构也没有监管人员,监管工作缺乏系统、连贯、整体性,造成监管工作难度较大。同时,我区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对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养殖场、超市的农产品难以做到心中有数,无法开展农产品安全自检。因此,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备迫在眉睫。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投入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我们必须把握的全区农业发展新趋势,那要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必须加大对质量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今年农业部门积极争取,在林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从财政收入中虽然解决了5万元的监管工作经费,但只是杯水车薪,在监测上没有安排专项经费,没有检测手段,与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和力度很难到位。
三、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管理机制
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我约束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首要的问题是要落实责任,实现生产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能立足于政府大包大揽。农产品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食品,生产经营又十分分散,完全靠政府包揽质量安全管理是难以做到的,也是没有效果的。因此,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我约束机制,一方面能依法落实包括农民、个体经营户、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例如,针对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有严格具体的规定;另一方面,能围绕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等关键环节,通过自我约束有效加强基地和市场组织管理,着力解决由于农产品生产经营分散而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保障的问题。
2、建立农产质量安全监督机制。一是依托农村基层组织,鼓励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二是依托基层组织建立协会,将基层组织的监管职责与农民自我管理有机结合。基地农民相邻而居,生产生活联系紧密,日常交流频繁畅通,拥有共同的风俗习惯,只要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很容易形成主导性的、共同的、具有约束力的观念意识,这种意识一旦形成,群众即会互相监督。在条件成熟的地域再加以协会框架下实行小组质量联保的办法,即一户出问题,要连累小组其它成员,这样会大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群众内部监督控制。
(二)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理机制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建立包括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产品流通管理及农产品加工、消费管理等在内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实行生产环节基地准出和流通环节的市场准入管理是保障我区农产品安全最有效措施。
1、建立基地准出管理机制。基地准出就是以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为管理主体,全面执行系列管理制度,推行标准化生产,确保从基地流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深入开展培训和宣传。要求农民或农产品生产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生产标准的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执行生产规程;二是切实加强投入品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特别是在经济作物基地,要实行基地用药定点经营制度,统一组织农药供应,严把投入品来源关,并根据技物结合方针,推行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和用药处方制度,加强农户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三是建立生产记录。按照作物品种和生产批次,详细记录产品播种、收获、加工过程及化肥、农药、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情况,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督;四是开展产地检测。对上市销售的产品在上市前要认真进行产地检测,检测合格的要出具检测报告并随货同行,不合格产品严禁上市销售。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自行建立或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尚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基地,可由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委托公益性检测机构,根据生产记录和相关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基地产品进行抽检,并向被抽查农户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单。不合格产品严禁流出基地,并根据协会章程和相应管理制度对相关农户进行教育处理;五是进行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依法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包装标识,详细注明品名、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者、质量检测等方面情况,抓好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门槛产地准出制度的实施工作,是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2、建立市场准入管理机制。市场准入就是以农产品经营市场为管理主体,严格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控制,确保上市产品质量安全。凡进入我区实行市场准入销售的农产品,必须随附四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一是农产品生产单位或者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产地证明,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出具的自律性检测合格证明);二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者有机农产品等质量安全认证有效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一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三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人与农产品市场主体签订的已明确质量安全责任条款的购销合同复印件;四是进口的农产品应出具我国政府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能提供上述四项中任意一项所列证明材料的农产品,除农民销售自种自养的少量农产品外,必须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的才能销售。能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农产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进行抽检,实行市场准入管理机制,是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二道防线。
(三)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合作机制
农产品生产流通,面大、量多、链条长、流转快,如果各环节独自为战,不仅社会成本巨大,而且工作难以为继。因此,需要对接合作,降低成本,规范管理。
1、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对接合作机制。即龙头企业+生产+农户合作机制,其中龙头企业包括农产品加生产加工营销企业;生产可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协会、或其它中介组织进行管理。在运行过程中,龙头企业与生产签订产供销合同,明确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承担违约责任等事项;生产管理者要采取更加严格检测、管理措施和更加严厉的违约惩处措施,有效减少投机行为和消除侥幸心理,确保达标生产。
2、探索建立上游与下游市场之间的对接合作机制。上游市场对入场交易产品,要严格查验有无合格产地质量证明,合格的要开具检测合格证明,并详细载明批次、数量、质量情况,便于下游市场查验。同时上游市场要利用网站、函件、通报等形式,及时将市场管理和农产品检测等方面情况信息向外公布;下游市场要对上游来的产品进行全面质量查验,并及时查询上游市场管理情况和相关产品质量信息,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流入本市场产品的管理。对查验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向上游市场反馈,便于源头上完善。同时,要及时通报移交给当地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3、探索建立基地自产自销农户与本地市场产销对接机制。自产自销农户与本地市场产销的对接,可由市场管理者将自产自销农户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种植品种、面积数量等方面信息登记后,农户、市场、基层组织或协会三方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协议,当地市场建立监管档案,明确责任和管理办法,并向农户发放农户自产自销证。农户凭当地组织或协会产品销售单在自产自销区销售产品。市场对自产自销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及时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对抽查出的不合格产品,除立即停止销售外,应及时会同基层组织或协会查明原因并追究农户违约责任。通过赔偿损失、上交违约金、限期改正、取消免检资格、限禁上市出售农产品等一系列措施,确保自产自销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保障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者经营者自律是基础,政府引导支持、监督管理是保障。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1 农产品安全简述
在初级农产品中不能含有任何损害或危害到人类健康的有毒物质或因素,这就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其中质量泛指外形和内在品质,也就是所谓的使用价值、性能,具体说来就是影响产品成分、口感及包装标识等因素。安全则指的农产品中的危害因素,例如:农药、兽药残留等药物,还有一些由重金属超标引起的对人类、环境以及动植物带来的潜在危害等。经济的发展,使得食品安全逐渐跟不上发展形势,2者之间的不协调明显展露出来,由于农产品作为所有食品的原材料,其安全是整个食品安全链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社会各界必须对其高度重视起来。
2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现阶段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们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的保障,其作为构件和谐社会基础的同时,也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关键点。国家明文提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搞好各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各项工作任务。此外,各个地区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为思路,全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建设无害基地工作,生产监管工作,市场营销和市场准入等各项工作,从而确保农产品无公害生产,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吃上放心食品。这是较强的一面,但同时也有一些薄弱环节随着工作的开展一一展现在大家面前。
2.2 存在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化学品,农药,兽药,化肥等不合理使用,使得很多产品有害物严重超标。现代医学表明,导致癌症发生的80%因素是由于环境污染引起的,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占了11%左右,这是由于我国使用的农药大多是有毒的有机物;农业生产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产业化水平低、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存在突出的矛盾,农业生产者素质较低,不能实现统一管理。传统的小农经济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同时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多不便;很多市场对不同农产品的卫生状况要求也不同,消费者质量意识较弱,认识不到农药残留的危害性,不能体现出农产品的优质优价;多数农产品在上市时没有固定的包装,更不存在商标,在出现质量问题后,很难追究出其具体责任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不够完善,从而在客观上加大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有效意见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综合性、技术性、政策性等特点,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在实施这一工作的过程中,要将政府视为主导,企业作为主体,以消费者为主人进行一系列的管理方式,只有让政府充分重视起来,企业加强自律,才能确保人民的满意。对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要以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例行监测、市场准入、农产品生产管理、处理事故和纠纷等一系列监督工作为重点内容,合理有效的结合这些环节,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对农业投入品要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应将农业和工商一同合力打击销售农药高残留及伪劣产品的行为,从根本上控制产品安全质量。
各个政府部门要增加经费投入,设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机构,完善安全质量体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人人都提高安全质量意识。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质量意识、品牌意识的形成。作为农产品质量管理的主要手段和措施的质量安全认证,其同时也是实施管理的突破口和关键所在,并且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核心工作,因此要积极引导生产企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定认证。
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加工过程、包装及贮运过程都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管,这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在这一环节要定期的对生产基地进行环境质量检查以及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重点在于检验作物产地的环境质量是否合格;重点检查农药、渔药、化肥等化学品在农业生产中的投入量;在初级产品再加工,包装以及运输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重点对加工标准以及包装标准进行检验,看其是否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
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和纠纷必须仔细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因工业废弃物和城市垃圾等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从而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进行调查和处理,特别是因销售腐烂变质、重金属含量超标、农药超标的产品而引发的食物中毒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必须依法处理。
4 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日常生活,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彻底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确保人民对农产品放心食用。
参考文献
[1] 李双均.浅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对策[J].农业技术与装备,2013(08):7-8.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整章立制。
一是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二是明确管理职能,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为确保商务领域的食品安全,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出台了《县牧畜屠宰管理办法》、《屠宰场卫生消毒制度》、《肉品品质检验检测制度》、《不合格肉品处置管理办法》、《信息台帐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从活畜入场、场内待宰、检验检测、肉品出场和不合格肉品处置的一整套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根据全县食品安全的现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精心组织会议扎实宣传。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会议、市场肉品经销商工作会议、定点屠宰场汇隆公司负责人及部分肉品经销商代表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5场次,认真组织大家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及生猪定点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了各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意识,进一步提升了经销商的守法经营意识。另一方面,利用展版、印发资料、悬挂标语、现场咨询、流动车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生猪定点法律法规知识,并且利用“3.15”消费者维权日在九龙广场开展了酒类、肉品真假伪劣识别活动,共接待过往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制作展版10块,悬挂横幅20幅,发放《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解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摘要》等资料1000余份。我们针对全县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相对薄弱的实际,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共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出动车辆20余台次,出动人员120余人次,在全县26个乡镇进行了巡回宣传,重点宣传了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严格定点屠宰执法,实施“放心肉”工程。
今年以来,我局狠抓生猪定点屠宰“菜篮子”工程,严把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关,精心打造好“放心肉”工程。
1、强化定点屠宰场监督管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
一是在保证全县生猪肉品供应的同时,组织人员对汇隆公司定点屠宰场进行了督促检查。督促定点屠宰场认真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一方面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切实做好人员、厂房、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工作;另一方面,严把生猪入场关、屠宰关、检疫检验关和肉品出场关,确保出场肉品安全卫生。二是建立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制。通过与汇隆公司定点屠宰场签订肉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定点屠宰场的责任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对发现的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做到了按规定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了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销售。
2、整顿城区肉品流通,打击私宰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肉类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组织人员对县城经营肉品的超市、量贩、专卖店、连锁店进行了检查,通过对其进货渠道、“两章三证”等有关资料的查验,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入市经营的违法行为的清理、打击力度,规范其肉品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对宾馆、饭店、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用肉管理。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现场排查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宾馆、饭店、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树立起“使用定点场合格肉品,拒绝私屠滥宰肉品”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宰等违法行为。通过建立屠宰场屠宰情况日报表制度,将屠宰数量分解细化各肉品经营商户,及时掌握其屠宰情况和经营规律。并与工商部门、市场中心合作,加强对集贸市场个体肉品经营户的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查处。同时,坚持生猪屠宰稽查中队全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处理群众举报的私屠滥宰案件。
今年以来,在县城区域,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集中执法活动28次,出动执法车辆37次,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查处私宰等违法案件7起,没收私宰肉品240余公斤,为县城居民的食肉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3、规范农村集散市场,确保乡村肉品上市安全。
我们对农村集贸市场的肉品经营户和经营肉品的超市、量贩、专卖店、连锁店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将肉品流通领域中将私宰肉、病害肉与放心肉混合销售的现象以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凡违法经营者,依次没收其物品并给予相应处罚。在检查中,共出动人员200余人次,查处私宰等违法案件5起,没收私宰肉品100余公斤。
4、保“双节两考”肉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我局还分别在“五一”“十一”期间和高招、中招期间进行了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其中:高招、中招期间,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对全县的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等集体伙食单位的用肉情况进行检查,有效地规范了这些单位的用肉行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了良好的饮食环境,保障了广大考生的食肉安全。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和肉品检验工作,严把猪肉产品质量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的病害肉、注水肉上市交易,确保肉食产品质量安全。
2、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鉴别食品真伪能力,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使不安全的食品没有市场。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的要求,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群众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落实部门、镇街、村居、经营者“四级责任”,健全标准生产、监测追溯、责任追究、监管执法、应急预警“五大体系”,完善组织领导、投入保障、考核约束、技术服务、宣传发动、部门联动“六项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动植物疫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基本原则。一是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纵向分级落实,横向分片定责,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二是重点整治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强化执法力量和技术支撑,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强镇街、村居两级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农村、城乡结合部、生产经营散户的监管,实现对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全程监管。三是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宣传培训,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建设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覆盖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全过程的质量标准生产体系;建立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结合,认证管理、标准管理与档案管理相结合,部门、镇街、村居、园区基地监测网络实时传输的安全监测追溯体系;建立健全责权一致、约束有力的安全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健全资源整合、层级负责、执行有效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携手联动、反应快捷、处置高效的安全应急预警体系。全市农产品生产单位监管率达到100%,“三品”认证企业农残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上市大宗农产品无公害达标率达到100%,各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台帐健全率达到100%,认证农产品标识率达到100%,农产品非法添加物零检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零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零传播。
二、落实部门、镇街、村居、经营者四级责任
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着力构建“分兵把守、协调配合、全市一盘棋”的监管机制,构建部门、镇街、村居、经营者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网络。
1、明确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行业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工作负监管责任,统一领导本行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必须健全监管服务机制,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标准化管理、投入品监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监管到位。
2、强化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属地管理责任,要制定工作规划,健全管理机构,发挥镇街协管员、村级防疫员等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基地园区管理,抓好投入品管理和产品检测,确保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
3、落实村(居)的直接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对本村(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要配合各级开展好学习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检测、疫病防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重点抓好对种养散户的监管。
4、突出经营者的首要责任。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园区)负责人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各自出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制度,规范园区管理,严格组织监测,接受上级监管和社会监督,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产品。
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质量标准生产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示范推广体系,实现对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控制。一是强化标准制定。严格执行各级颁布的强制标准,力争三年内制定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等地方标准8-10个,总数达到20个,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二是强化标准推广。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标准化知识,引导生产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强化投入品监管。实行农药市场准入备案制度,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档案,严禁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农业投入品。四是强化品牌建设。规范“三品一标”的认证管理,认证总数维持在200个左右,积极争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2、安全监测追溯体系。一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今年建成20个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用三年时间在各镇(街道)管理办公室建设检测室,在各规模基地园区建设检测站,构建“企业自检为重点、镇街监管为主体、市级抽检为指导”的三级安全监测体系。二是严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关。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封存禁售、公开曝光,实施追究。扩大“放心农产品保护标识”使用范围,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入签约超市销售,力争3年内,拓展到我市所有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三是加强追溯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模式”项目研究,扩大农产品检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完善数据报送网络,加强数据分析判断,完善风险预警制度,逐步形成产销一体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络。
3、安全责任追究体系。明确各部门、镇街、村居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园区基地负责人的直接责任人责任。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建立严格的农产品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及程序履行职责,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动植物疫病蔓延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违法单位“黑名单”制度,将发现问题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在规定期限内不得享受扶持政策,不再审批新上项目。
4、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各农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权,加强队伍建设,发挥镇街协管员、村级防疫员的作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查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5、安全应急预警体系。一是完善预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提出预警处置意见,逐步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二是严格应急程序。严格落实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等制度规程,提高重大事件报告、重大信息的质量和时效。三是提升应急能力。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充实队伍,备齐物资,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全力妥善处置,减少损失,缩小影响。发生动植物疫情,以“堵住源头不输入、一旦输入不扩散”为目标,采取封锁、隔离、封存、扑杀、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疫情稳定、供应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1、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市、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制度,严格责任,强化追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监测经费、物资储备、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经费、应急处理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或列为专项资金,为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提供保障。
3、考核约束机制。市委、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单位将监管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加大考核考评和行政问责力度,确保责任落实、追究到位。
4、技术服务机制。建立市、镇、村、户四级农技推广队伍,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开发,形成层次分明、系统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实施“双百双千、携手共建”人才兴农活动,激励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引导示范大户应用先进技术,实行标准化生产,带动群众进行标准化种养。
建立了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县(区)农产品质检中心(站)为辅的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监测体系。
(一)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逐步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年*月通过省计量和资质认证。中心内设办公室、绿色食品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化验检测科4个科室。现有职工23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5%以上,教授级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主要对全市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化验室面积700平方米,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各种仪器设备47台套,可以对蔬菜、大米等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和重金属等64个参数的检测。按照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要求,于年初已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蔬菜残留进行监测。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一辆,可以机动的对全市生产基地,市场中的蔬菜进行检测。
(二)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稳定发展。××县农产品质检站有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50%以上,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1人。化验室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对××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蔬菜进行监测。××县农产品质检站没有设立。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但从目前来看,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我们去研究解决。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不够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业畜牧等专业人员多,而分析化学、植保、化验检测等方面的人才少,这与当前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由于受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不够到位,更新知识难,存在与工作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现象。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更新慢,缺乏质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不能很好的对农药参数进行定性。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薄弱。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环保、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相比,缺乏独立专业执法机构,缺专业执法人员,缺执法装备,缺执法经费。造成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低、水平低、权威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建立有效运行机制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但目前市、县财政没有落实,配合不到位,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难以有效、及时落实。检测设备陈旧、条件简陋,没有办案经费,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证、检测设备,检测能力不强,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要解决这些问题,每年需经费在120万元左右,而现在每年只有3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内容无法实施。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职责的界定不清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仍然不能形成日常性、常规性执法,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造成“出台前无法可依,出台后有法难依”。
三、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重视和大力支持,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检测体系,切实开展好适应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真正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总的思路是:通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导,县区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市场速测点为补充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法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使宣教活动常搞常新,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水平和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管链条长、时间跨度大,需要一个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要尽快出台已经起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要加快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行为有要求的,监督检查又必须实施的,行政处罚和法律罚则中有明确规定的.都应当有规范性的、操作性的规定,以便各方遵循、实施和对照检查,使法律进一步具体化,以确保各项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加快立法,健全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
(三)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控制好农产品质量,建设一支稳定的农产品监管队伍至关重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中,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实技术力量,做到编制、人员、经费等到位,并切实提高其权威性。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1.加强监管体系队伍建设
1.1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农业部门负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1.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切实加大力度,支持推动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设立行政监管科(室、办),依法承担和履行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协调编办,确保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合法化,使监管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到乡(镇)、村。
1.3提升乡镇监管能力 落实监管服务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项目,改善工作条件,完善工作手段,推动乡镇监管机构尽快启动速测工作,开展监管工作。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2.1深入开展蔬菜农残超标专项整治 重点加强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加强日常督导巡查,组织基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重点对 “三品一标”产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检查和巡查,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巡查不低于2次,并有详细记录的巡查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蔬菜生产和消费安全。通过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等多种途径,全面组织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2.2加强部门协作 与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交、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3.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
3.1开展农业标准化制(修)定 在全省标准化战略统领下,积极协调农业部及省质监、卫生部门,结合我省农业发展实际,围绕主导产业,组织相关农业科研院校、技术推广及企业开展农业标准制(修)定工作,完善充实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大标准实施和推广力度。
3.2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认真实施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整建制创建项目,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配合省质监局,抓好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活动,探索推进标准化的模式。
3.3稳步发展“三品一标” 注重发展质量,全面强化证后监管,逐步完善退出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信誉。提高“三品一标”认证准入门槛,完善认证制度。力争全年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300个。
4.强化农产品监测
4.1制定总体监测方案 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总体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4.2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 做好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区域风险监测。全年开展蔬菜、水果省级例行监测4次,食用菌例行监测2次,做好棚膜蔬菜、露地蔬菜、秋菜等专项监测;做好人参、粮食和农产品包装物污染状况质量安全普查和风险排查,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抽查,省级定量检测农产品样本5000个以上,全省基层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5万个以上。
4.3实行检打联动 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发现高毒禁用农药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溯源核查,排查风险隐患,并向属地农业部门通报。依据监督抽查结果,依法查处问题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5.推进质检体系建设
5.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按照农业部要求,在省发改委的统一部署下,抓紧实施“质检体系二期规划”,确保建设质量。组织已批复的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建设,组织好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凡已投资的在建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必须按期竣工验收。督促质检机构尤其是县级质检站尽快实现职能、人员和运行经费“三到位”,全面强化运行管理。按照世行办部署,加快推进世行贷款市州级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5.2开展县级质检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试点工作 组织已建成并资质认定条件比较成熟的县级质检站,尽快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先行选择3~5家县级质检机构开展认定试点工作,取得资质后,尽快开展区域内检测工作,并承担上级下达的相应检测任务。
5.3抓好质检机构人员大比武活动 根据农业部要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岗位练兵,参加国家组织的比武活动。
6.抓好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
6.1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配合我省2个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农业部的整体部署,开展相关产品的风险评估工作。积极争取省农产品包装材料监测中心纳入农业部第二批风险评估实验室。
6.2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报告制度,规范信息,加强舆情监控,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召开北方7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作会议。
6.3规范风险隐患处置程序 制定《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隐患情况通报督办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及时处置风险隐患问题。
7.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
做好监管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根据农业部要求,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按国家认定标准,选好试点县,并组织实施。
8.积极主动配合抓好世行项目
继续做好项目实施。全面加强对世行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积极主动做好配合服务工作,组织省级项目实施单位、各市(州)及项目实施县开展相关世行项目实施工作,推进省级世行项目有序开展。
9.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9.1抓好培训工作 广泛开展监管人员、检测人员、标准制定人员、标准化技术推广人员培训,重点加强乡镇基层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
农业部力争用5年的时间,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围绕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监测、质量安全执法、长效期制建设,实现基层监管能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提升和生产者素质能力提升,使示范县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的样板区、体现监管成效的展示区、探索监管手段的先行区和各地学习交流的培训基地,示范带动各地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引领推动各地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据农业部网站)
小城镇落户限制有望全面放开
最近,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表示,我国将会逐步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福利待遇,健全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的人口管理制度。未来中国城镇化发展的主要战略任务,第一就是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逐步解决现有2亿多和每年新增1000多万农民工的半市民化问题。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转为城市居民,全面放开小城镇的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小城镇的限制。按照分类推进的基本原则,政府有望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小城镇落户限制。
这意味着,首先有望受益的是3000万举家搬迁进城的农村人口,受益的次序是由地市级及以下城市向大城市渐进,今后我国的人口管理将走向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的制度。在与之相关的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我国可能把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作为一个重要的控制指标,同时还将探索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挂钩的政策。
(据《中国经营报》)
粮价太低影响农民种地积极性
最近,在博鳌亚洲论坛农业圆桌会议上,面对国际粮食强烈的竞争,我国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中国广西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第一,继续重视农业。不能因为粮食九年增收就觉得农业没事,许多行政长官觉得反正每年都增产,可以不重视,这是很危险的信号。
第二,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更大的支持,也希望亚洲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资金支持很重要,但是小额贷款、担保很困难。
第三,非常希望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问题进一步突破。目前,农业走到了很重要的变革十字路口。没有规模化的经营,没有机械化,没有现代农业,很难生产足够的粮食。在生产关系上酝酿大的突破,就是土地流转,小块土地变成大块土地。农业机械化显然也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