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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投资决策;审计质量;工程造价审计; 有效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61
工程造价审计是指,由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依据国家《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对工程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有无隐匿资金、截留基建收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有无违纪行为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实施的审核与监督。工程造价审计的目标是保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造价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它是固定资产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的工程造价审计取得了重要的突破和进步,为企业和国家资源优化配置,经济效益最大化提供了有效的推动作用。但是,工程造价审计仍然存在着相关重要问题亟待探讨与解决,提高审计质量控制以完善企业投资结构,仍然是我国工程造价审计的一项重要任务。
1.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工程造价审计是工程造价控制中最为重要,也是最为有效的一个环节。审计单位通过审计被审计单位,检查并监督其项目工程从预算到结算竣工整个流程的固定资产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仅就投资方和施工方单位达到效益最大化,实现共赢提供基础,也为促进建设单位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保障工程质量,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也为我国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健康持续发展和提高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2001年进入WTO以后,国内经济飞速发展,国民经济水平也不断上升,项目工程开发也尤为突出和比重巨大。工程成本低,预算准确,质量过关都成为了投资商决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标准。这样,工程造价审计逐渐成为固定资产审计项目中一个重要的一环,它越来越被建设商所重视。另外,我国审计事业,特别是对造价审计研究和方法还不是太成熟,亟需更多的实践积累与完善,以求合理准确地提高工程造价审计的质量控制。这些都是我国工程造价审计面临的问题,提高造价审计质量刻不容缓。
2.工程造价审计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1 合同标的价格存疑
一般来说,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应的法定程序,施工单位的中标价即可作为结算价,即工程造价。然而,从已获知的很多项目审计中,招标文件,合同书都与实际标的价有很大程度的偏离现象。如货币结算,却用相对应的以往实际价值的实物标准结算,实物价值却用以后预期的货币价值折算。诸如此类的现象,都势必会使得标的合同价格与实际工程造价不一致,造成了建设商与承包商的不一致,进而会出现工程质量下降,工程完工时间延长。最后,导致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的混乱与恶劣。
2.2 现场签证不规范
项目施工过程中,会有相应的现场签证需要各方代表进行签字,以批准某项重要决定与决策。但是在实际的鉴证中,很多都涉及到代表方不全,签证单上缺少某单位,这就为之后的项目开展施工带了相当的不便。缺乏相关的监督力度,被重视程度不高,都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往往,因为一方未签字,可能会造成工程时间延期,工程成本增高,甚至有可能造成各方之间的误会,严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
2.3 只重视事后审计,忽视其他阶段。
受我国传统审计模式的影响,我国建筑市场的工程造价控制往往只重视事后对于工程造价的核算与监督,而忽略了对于项目建设之初的概算和预算的有效预测与控制,以及对项目建设之中的跟进与进度审核的缺失。这样往往会造成投标过程中虚报、高报价格,为个别利益者所谋取。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建筑市场标的价格的混乱和恶劣,进而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2.4 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缺乏
我国审计开展历史较短,缺乏专业的审计方法,沿用的都是传统的审计模式。“人情”在我国审计工作中分量很重,而且专业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的审计方法与模式。往往对于被审计工程缺乏严格的核算和有效的监督,这样反而使得工程建设各方利益者为所欲为,扰乱建筑市场竞争秩序,进而影响经济效益。
3.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的有效措施
3.1 培训高素质工程造价审计人员
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人员是审计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才能保证工程造价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以,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素质培养,尤为值得关注与重视。通过相关国家财政法规学习,掌握专业审计理论知识,加强实践培养力度,同时还要掌握项目建设采购、运营、销售等企业运行知识。建设成为一支懂工程技术的、廉洁的专业人才队伍。
3.2 科学先进的审计方法
工程造价审计不仅需要一直专业化的审计人才队伍,同时还要具备一套科学的、先进的审计方法为依托。一套科学的、先进的审计方法可以保障工程造价审计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准确性,更能出具一份具有说服力,体现其公正、公平的审计报告。所以,我国审计人员应该不断汲取国外科学的审计方法做借鉴,不断完善我估计审计工作流程,不断改进与完善,以更好地应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3 行业规范化建设
面对监督机制缺乏,执行力度不严格,应该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相关的行业规范予以完善。通过各项法规、规范,审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工程造价审计出现的问题,也会使得审计工作开展的更为顺利与圆满。这不但有利于建设方与施工方运行更加规范化,也促成之间的更好地监督与合作,更多的,带动了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将使我国建筑市场规范化步入了正轨。
3.4 提高审计报告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审计报告是审计机构对于被审计单位各项信息的总结性报告,具有法律效应,也具有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的对外公开的权威性。工程造价审计报告同样具有一般审计报告的共同性,同时,工程造价审计报告更注重价格的一致性、真实性与准确性。然而,一份质量高、完整、清晰的审计报告不应该只是简单的填写最后的各项结果,还应该标明整个工程造价潜在的审计风险,并提出合理的建设性建议,为投资者与施工方已经以及社会提供一份真实的、完整的报告。这样,才能使得工程造价审计报告更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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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的_________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三)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原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地质资料、现场签证资料、设计变更单及其他结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_________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4、按照不同施工单位分别进行审计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按照各单项工程出具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两种形式的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相应书面报告同内容电子版各1份。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审减额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六、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四)其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关键词:国家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 财务决算审计
由于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模式较多,如建设单位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施工方等确定投资方,投资方又确定施工方等,这些建设模式的合同内容不同,结算方式不同,会计核算也不尽相同,所以竣工决算审计也不相同。同样,一级行政预算其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及处理处罚等也不一样。
一、两种决算审计的区别
(一)概念的区别
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对以在初步验收后对该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
单位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是对预算经费执行情况的总结,与部门预算不可分割。财务决算一般指年度决算。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就是对一个部门或单位年终财务决算的审计。
(二)审计内容的区别
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与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内容等都各有不同。比如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审计;对企业流动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审计;对企业债权债务的审计;对所有者权益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审计;对损益情况的审计。
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财务决算审计既包括建设单位自身的财务决算,同时也包括某个项目的财务收支,但项目的决算审计只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工程造价等。比如对财务的审计,在单位财务决算审计时,涉及的有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施工方建安营业税,但若只对某项目进行决算审计,所涉及的有代扣代缴施工方营业税、投资方税金、施工方、设计、咨询单位营业税(营改增的企业缴增值税)等。也可就供货方相关税金进行审计。但投资方税金目前全国无统一规定。仅就四川成都而言,在BT模式下:投融资人只负责提供资金,不参与项目施工管理,则对其取得的资金投资回报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三)审计方法的区别
财务决算审计的方法有顺查法、逆查法、抽查法等。
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方法除与财务决算审计方法有部分相同外,另有:材料价格市场询价方法;造价有疑难问题使得审计方法;到编制定额的造价站咨询,以此依据计入审定造价;工程量的审计方法:如用GPS定位测距;钻芯取样测厚度及材质;皮尺测量长、宽、高等;综合单价的审计方法包括:
(1)同类及相似项目按中标单价计价;
(2)变更项目按有关规定重新组价;
(3)同类及相似项目当结算工程量超过中标工程量15%以上的另行组价。
如对某项目审计,除运用单位财务决算审计的方法对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外,还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就要运用造价的审计方法:工程量的审计方法(GPS定位测距)、综合单价的审计方法(变更项目的重新组价)等。
(四)处理处罚的区别
财务决算审计依据规章以上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若无文件规定,则不能处理处罚,应向上级部门汇报,以便今后制定政策时使用;工程决算审计中,概算、预算、招投标、多计造价等问题依据审投发【1996】105号文件执行。
在对某项目决算审计时,如发现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则处理处罚在引用法律法规上面是一致的;但其他方面,如“四算三超”、高估冒算等方面,那么依据就不一样了。
(五)法律效力的区别
实际工作中,国家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大多利用审计报告及函的形式,很少采用审计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报告的依法出具不能代替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审计报告及函反映的问题,对于被审计单位而言,可执行,可不执行,如不执行,审计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和作用。而单位财务决算审计中,一般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小问题及建议上审计报告,而大问题上审计报告并作出审计决定。
审计实践中,笔者认为,无论是单位财务决算审计,还是项目决算审计,都应该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既保证审计文书的规范化,又保证所有的问题的都应由被审计单位执行。
(六)审计时间的区别
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某项目在初步验收后就可实施审计,而单位财务决算审计一般是年终决算报表出来以后才开展财务决算审计。
只有完成了竣工决算审计,甲方、投资方、乙方才可以进行工程款最终结算,而仅有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建设单位是无法办理真正的竣工决算。只有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被审计单位依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执行以后,才能办理真正的项目决算。若单位财务决算审计时,某项目未完工,则不便于对某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审计;但某项目未完工,也可对其进行在建工程审计或者过程控制审计。
二、两种决算审计的联系
(一)审计的意义和作用有联系
两种审计的意义和作用都是贯彻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利益,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加强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内容和范围有联系
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可以延伸至有关单位,如设计方、施工方等,但项目决算审计,根据审计署有关规定,必须要对投资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尾工工程、移交工程等进行审计,其审计内容有联系;但项目决算审计的内容要宽泛得多。
(三)财务收支审计中存在问题,处理处罚依据相同
两类决算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在处理、处罚依据上基本是相同的。
(四)会计科目有联系
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往来、现金、存款与该单位的非工程项目资金的收支、往来、现金、存款有时有密切的联系,会计分录之间的经济往来也有联系。
(五)审计方法也有相同点
如对现金的盘点、存款与对账单的核对、往来款项的函证等。
三、建议
审计署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明确项目决算审计或结算审计,对于审减的工程造价这个问题,必须出具审计决定,否则,即使后续审计,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报告,而按合同付款给施工方或投资方,在国家资金流失的同时,审计的权威性无法体现,投资审计的作用也就毫无意义而言了,审计部门实质上变为施工企业的结算公司了。
各级审计部门要注重资源整合,防止对项目先审计财务,后再对该项目决算进行审计,这样,无论是时间、资源等方面都浪费了。还可在项目决算审计中,利用原有对项目的财务审计结果 ,以及上级审计部门对财务审计的成果,避免重复审计。
【关键字】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报告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序言
政府建设单位承担的是政府投资项目,因此工作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人民的审视。多年来,建设单位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均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送审,接受有关审计部门依法对承担建设工程的审计。这些审计报告数量大,涉及面广,从一个集中的窗口较突出的反馈了外界对政府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全方位评价。因此,对这些审计报告进行解读与分析,对于提高建设单位总体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创建科学化、规范化的工程管理体制是十分必要的。
一、审计问题汇总
1、 审计报告汇总范围
近三年,该政府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项目较集中。因此,审计报告汇总范围选择为2009年 ~ 2011年。这期间,审计部门共审计该政府建设单位工程 91项,出具审计报告91份,提出审计问题148个。其中2009年审计工程40项,提出审计问题64个;2010年审计工程25项,提出审计问题47个;2011年审计工程26项,提出审计问题37个。
2、审计问题汇总结果
上述148个审计问题涵盖了建设工程管理主要方面,其中数量占前12位的审计问题有:
(1) 多计造价,共65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43.9%,占建设工程总数的71.4% ;
(2)未签合同先施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共11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7.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12.1%;
(3)超计划投资,共11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7.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12.1%;
(4)合同条款不严密,共8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5.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8.8%;
(5)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共6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4.1%,占建设工程总数的6.6%;
(6)财政拨款高于审计价,共4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2.7%,占建设工程总数的4.4%;
(7)合同管理不规范,共4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2.7%,占建设工程总数的4.4%;
(8)送审决算资料有错,共3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2.0%,占建设工程总数的3.3%;
(9)超付工程款,共3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2.0%,占建设工程总数的3.3%;
(10)部分项目合同单价虚高,共2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1.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2.2%;
(11)工程造价结算有失误,共2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1.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2.2%;
(12)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不相符,共2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1.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2.2%。
其余审计问题未有重复。
二、审计报告解读
上述148个审计问题涉及建设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面,分析起来也比较复杂,但仍然可以总结出建设工程管理中一些带有规律性的倾向。分下面5个方面进行:(1)3年来审计问题绝对数量的变化;(2)3年来审计问题环比数量的变化;(3)3年来审计问题集中度的变化;(4)较集中的审计问题分析;(5)2011年主要审计问题分析。
设2009—2011年中,每年度提出的审计问题数量为Aj;被审计工程的数量为Bj;审计问题的类别数量为Dj(见附录)。那么,依据审计报告,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规律:
审计问题绝对数量 Aj 的变化
根据“统计结果”(见附录),A2009、A2010、A2011分别为64、47、37,见下图。
图1:3年来审计问题绝对数量的变化
由图中可以看出,审计问题数量绝对值呈逐年下降趋势,表明该政府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在逐步趋向规范化,进步是显而易见的。
2、审计问题相对数量Cj的变化
Cj =Aj / Bj (2.1)
根据“统计结果”(见附录),经计算,C2009、C2010、C2011分别为1.6、1.88、1.42,见下图。
图2:3年来审计问题相对数量的变化
由上图可以看出,(1) 三年来,审计问题数量相对值始终保持大于1,每项建设工程平均至少存在一个审计问题;(2) 审计问题数量相对值变化呈波动趋势(2010年最高),表明该政府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在规范化进程中发展并不稳定,2010年值得进一步总结。
3、审计问题集中度指数Ej的变化
审计问题集中度指数 Ej = Aj / Dj(2.2)
根据“统计结果”(见附录),经计算,E2009、E2010、E2011分别为2.78、2.47、3.70,见下图。
图3:3年来审计问题集中度的变化
由此图可以看出:(1)3年来审计问题分布越来越呈现“集中”的趋势,特别是2007年集中度最高,37个审计问题分布在10类别当中;(2)集中度越来越高,也说明该政府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管理在规范化进程中某些方面一直是“薄弱环节”, 这些薄弱环节正成为制约该政府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管理进步的“瓶颈”,不容忽视。
4、 2009至2011年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问题占前12位的主要问题中,与资金造价有关的占8项,数量最多;与合同有关的审计问题数量位居其次。
5、 2011年审计报告中,审计问题主要有多计造价(占8条);而未签合同先施工,合同条款不严密,财政拨款高于审计价(各占3条),见下图。
上图表明,2011年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问题呈现数量少但更加集中的趋势。
三、若干审计问题分析与改进建议
下面,在进一步归类的基础上,就若干比较突出的审计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1、未能按政府下达投资概算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多计造价,超付工程款,工程结算有失误问题
原因:
图纸质量不高,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概算,编制的预决算不完善、不准确(不排除某些工程在实施时提高建设标准中途改变较大)。
超付工程款问题,主要原因是设计单位提供签定设计合同的概算偏大,造成设计费超付,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预算过大,期间计量支付审核不够严格,结算不准确,当审计价低于此数时,便出现工程款超付问题,使政府建设单位承担极大风险。
建议:
(1)按批准的概算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建设单位所有的业务部门。图纸质量是基础,概算编制是保障,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要严格。今后政府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工程的前期管理,作好前期必要的(如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特别是一些市政改造项目的管线改迁等零星工程要纳入概算申报当中。在建设单位目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情况下,以合同奖惩及履约评价加强对勘查设计单位及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努力提高图纸质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努力使投资计划客观、全面、完备、不漏项。
(2) 政府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投资计划权威性教育,借鉴其他省市建设单位经验,制定必要的主管工程师“问责”制度,落实责任,层层把关,努力使工程不突破投资计划。
(3)加强对造价咨询单位及现场变更签证的管理,力争解决工程预算、结算存在的质量问题。对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预结算过大实行“问责”,并对建设单位因此造成超付工程款损失时,予以赔偿。
(4) 要强化主管工程师对工程竣工后进行及时结算审计,以避免资料丢失漏项。建议实施竣工工程总结制度,由计划部门牵头对工程进行全面总结,给工程及各部门的工作作出评价。
(5)要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实行重要工程资料上网制度。
2、未签合同先施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原因:
多是应急任务,现场突发问题,如开挖后发现地下管线等,也有未及时办理合同造成的。
建议:
应建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问题”预防与问责制度,对未及时办理合同的作出书面说明,同时,建立与审计部门及时沟通的机制。
3、无投资计划批文
原因:
前期规划立项、论证工作滞后,应急工程。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工程的前期管理工作,设置规划设计部门,加强与计划部门的及时沟通。
4、合同条款不严密,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合同单价虚高问题
原因:
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存在一定“随意性”,审查环节未能落到实处。
建议:
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合同权威性、风险性教育,对于审计出的合同问题,制定必要的“问责”制度。例如,可借鉴施工图审查方法,建立重大合同的“主审、”“复审”制,要加强对标底,商务标的审核。
四、结语
政府建设单位承担主要建设工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正确的解读与分析审计单位提出的审计报告,对于提高政府建设单位总体管理水平,创建科学化、规范化的工程管理体制是一个契机。
本文结合政府建设单位工作实践,解读分析了这些审计报告。这些审计报告涉及问题148项,认真、仔细的对这些审计报告进行整理和总结,我们可从中发现更多值得进一步思考的线索。
事实上,政府建设单位还存在其他类似的“问题反馈窗口”,如项目立项的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对于建设单位提高总体管理水平同样有益。
附录:2009年 ~ 2011年审计问题汇总(略)
参考文献:
[1]蓝寿荣,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认定及处理,建筑管理现代化,2000年,NO.3,总第60期,P16-19.
一、分清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责任,提高审计质量
为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在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前,必须明确各方应该承担的责任。
建设单位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及时性负责。对审计方提出的审计意见落实情况,应该以书面形式及时进行反馈。对与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有关的资料,要专门存档,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更改。
跟踪审计方必须依法独立进行,不得或者受外界因素所干扰。在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期间,原则上只出据阶段性审计意见,全部审计结束后应该出据审计报告。出据的阶段性审计意见或者审计报告,要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审计工作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应该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对审计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答复,对审计方要求查询的资料、材料等要及时全面提供,因施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工期延迟、材料损失等,责任由施工方自负。
二、加强开工前审计,促进工程管理
一是审计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和落实情况。对预算拨款建设项目的审计,首先要审计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其次要审计建设单位的上级工程财务部门,在接到建设单位的请领计划后,是否及时审核、确定计划。对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经费的审计,重点审查自筹资金的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经过财务部门的管理等。
二是审计工程招投标制度的落实情况。根据军队的有关规定,不论何种渠道投资的各类工程,凡投资在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项目管理,均要进行招投标。进行招投标审计,首先要审查工程标底是否均为具有标底编制资格的单位编制;其次要审查组织招投标的单位是否具有招标资格;再次要审查招标工作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最后要审查招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资质和资信。
三是审计施工企业的资质情况。主要审查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一看施工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二看施工企业的技术、机械设备力量能否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三看中标单位有无转包行为;四看施工企业近几年来承建的主要工程和质量情况。
四是对施工图预算的审计。针对部队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的全包方式,应当重视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审计。在审计中主要审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的建安工程定额,材料价格及各种费用标准等。
五是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在施工合同的审计中要做到:一看合同签订是否符合合同法;二看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建安工程的规定要求,资料是否齐全,文字是否严谨;三看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三、规范审计行为,规避审计风险
工程审计具有时间长、综合性强、影响面广、投资金额多且利益关系突出的特点,审计中有些问题不易被发现。如果审计行为不规范,则审计风险更不容易控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规范审计行为,以规避审计风险。
一是要严格遵守、执行审计条例、法规和规范。审计部门必须提高对工程审计目的和意义的认识。从确定审计方案到出具审计意见书或做出审计决定,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照《中国人民审计条例》和《中国人民基本建设审计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用制度确保审计质量。
二是要全面收集审计证据。在一定意义上,审计过程就是一个收集、鉴定和综合审计证据,发表审计意见的过程。审计人员必须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保证审计结论的正确。充分性要求支持审计结论的证据必须达到一个最低的数量要求,适当性要求审计证据必须与被审计事项相关且来源可靠。
三是要采用正确的审计方法。采用适当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工程审计常用的审计方法有:抽查法、逐项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指标分析法等。这些方法各有优缺点,但审计方法之间不是互相排斥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意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选用适当的审计方法,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制约,基建审计
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医疗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条件,各医院加大了对基建的投入,基建工程支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我院每年投入基建维修改造资金高达上千万元,新建医疗大楼也高达近二个亿,由于目前医院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有的医院内部审计人员没有基建工程造价专业人才,所以对基建维修改造所涉及的土建、安装等工程成本难以进行核实。适时适度的引进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基建工程审计已成为决策层关注的一个话题。
那么,如何才能在正确认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关系的基础上,内外相互监督制约的开展重大基建审计工作呢?在此笔者根据本人多年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作如下探讨。敬请审计同仁赐教。
一、内外审计界定
目前我国在审计组织体系中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审计组织: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三者分工协作,相互联系,共同承担整个社会的审计任务,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审计监督网络,保证国民经济的发展。
本文所说的“外部审计”特指社会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计。也称民间审计或第三方审计。具体的说就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医院基本建设的工程结算造价实施的审计。它是依法设立,接受医院委托独立承办基建审计业务的组织。在组织关系上体现了它的独立性特征,它既不隶属于政府,也不隶属于某一部门或单位,而是独立存在的法人组织。工程造价机构依照医院的授权按照一定的职业标准开展工作,为医院提供服务。
本文所说的“内部审计”是指在医院内部从事包括基建审计业务在内的专门组织。它是由所在医院授权,代表医院的利益开展审计业务,是该医院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医院的审计处(科)等。
二、内外审计关系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二者分工协作,相互联系,共同承担医院重大基建审计任务,保证了医院基建工作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但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也存在一定区别的。主要如下:
1、在审计的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受本院直接领导,仅仅强调与所审的其他职能部门如基建或总务处相对独立,与双向独立的外部审计差异极大。
2、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受本医院运营管理的需要安排施行;而外部审计则是受医院委托进行。
3、在审计职责和作用上,内部审计所进行的基建审计结果只对本院负责,对内有效,对外不起签证作用,并向外保密;而外部审计需要对医院负责,对外出具的基建工程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
尽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存在上述差别,但其审计成本较低、熟悉医院基建情况和便于全程跟踪审计等优势也是外部审计所无法替代的。实际基建审计工作中,二者应优势互补,互通有无、充分利用对方的工作成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共同完成医院重大基建项目审计工作。
三、相关规章要求
对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联系、沟通与合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等相关条款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可以说它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一)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第九条规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包括下列方面:1、与外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沟通。2、配合外部审计工作。3、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4、利用外部审计成果。
(二)原卫生部制定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如下: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三)原河北省卫厅制定的《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相关条款要求如下:
1、6.3.3.1条款中“评审要点”栏内:[A] 加强基本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大项目实行第三方审计,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未发现被查实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该条款中“查阅资料”栏内:基建项目审计报告,重大项目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2、6.6.6.1条款中“评审标准”栏内:建立与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有工作制度与计划,对医院经济运行定期评价与监控,审计结果对院长负责。
四、具体实务做法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关系,内外结合相互监督制约的开展重大基建审计工作。
建筑工程造价是土地和劳动力、施工材料与机械设备等费用支出总和,有效且针对性的审计手段,既是对建筑工程成本的把控,又可减少不必要费用支出。本文以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作用为切入点,对审计方法及具体措施进行分析,以期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提供理论支撑。
关键词: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方法;措施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方可从根本上实现对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而审计工作则以科学化的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寻找其审计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整改措施,促进工程造价审计整体效果、质量的提升。换而言之,建筑工程造价审计贯穿于建筑始终,即从项目规划,直至项目竣工,均应综合考究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以此保证工程造价形成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1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常见方法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因自身特性的影响,使其呈现长期性、多元化计价模式。为充分实现对工程成本的管控,则应对工程造价审计方法予以合理选择,保证审计效果、审计效率、审计质量的提升。关于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常见方法,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点。(1)全面审核。全面审核是以国家法律规定、行业标准为准绳的工程预算造价审查方法。由于全面审核将全面性工程审查作为工作目标,致使工作量相对过大,仅适用于规模小和投资低的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即全面审核具有误差率低、结果准确度高的优点,但却存在工作量大、人员不足的缺陷。(2)重点审计。依据建筑工程现状,对重点及关键点部分实施的工程造价审计,则可称为重点审计,在规模大与费用高的建筑工程中适用范围较广。总之,在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审计中,应以核心工程为基准,通过详细观察与重点审计的方式,落实造价审计工作的重要性。(3)分组审查。分组审查利用对工程项目的合理分组,依据各组内数据审查的方式,明确建筑工程整体化工程量、工程造价的计算与审计工作。譬如:针对建筑工程占地面积计算中,可将地面、楼面与楼板面等面积设定为组间数据,从而取得最终占地面积数值,而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的计算工作也同样如此。(4)标准图审计。标准图审计在图纸项目建设中得以广泛应用,其通过对项目预算造价、决算造价的着重思考,实现工程造价审计的目的。常规角度下,以标准图审计方法为核心的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其各项分工程结构应保持一致性特点,而审计人员利用对工程现场的勘察,对自身岗位职责的重要性予以明确,并以此为基础,编制相应的造价预算造价审计报告,为后续项目的开展提供便利。若在实际建筑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局部差异等问题,则可对该部分工程造价予以单独审计,以此充分彰显标准图审计方法的耗时段和范围广、效果优与定案简易的特点。(5)对比审计。对比审计是以类似工程造价审计为衡量依据,通过对待审计工程造价的管控,体现审计效果。但是,在具体应用中发现,建筑工程图纸中涉及的独立部分,可利用对比审计的方式实现工程造价控制,而其不同部分,需依据实际情况,采用单独审计模式,即融合多元化审计方式而产生的审计结果,更具精准性价值。此外,待审计的建筑工程、类似工程间存有本质差异,如建筑面积等,对此,应采用科学化且合理化的手段,对二者相同处进行深入挖掘,保证建筑工程造价审计质量。
2加强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应采取的措施
(1)以跟踪审计的方式,切实政府投资项目施工结算审计。第一,结合当前建筑工程设计粗糙和水平低下等现象,政府应委派审计人员对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若采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等方式的建筑工程,合同估算价于50万元以上时,应通过设计招标的方式,对设计单位进行适当筛选,以此保证高质量、高水平施工图的输出,降低变更几率,以此对工程造价实施控制。第二,若为合同不规范问题,审计人员可通过建设单位督促的形式,要求其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签署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用以保证措辞明确且严谨细致。在此环节,涉及的工程审计重点为:判断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是否相同;变更管理、结算方式与款项支付等是否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吻合。第三,针对现场签证不规范、不合理问题,审计人员应及时与被审计单位、监理沟通关系,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工程管理现状的明确,辨别施工环节变更签证、纪要与补充协议的效益性、合法性与真实性特点,以此做到“胸有成竹”,精准化完成建筑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工作。(2)强化施工环节工程量审核。若要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环节工程量审核工作,则应遵循以下原则:以招投标文件、施工图、施工合同、竣工图、现场勘察工程实际情况等作为审计计算依据;将施工图设计、现场签证纳入审计依据的范畴;按照隐蔽工程、设计变更数据记录依据,做好工程量审查工作。而在此过程中,工程量审核内容更是涉及以下事项: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工程量是否存在少算、多算、重复计算等现象;是否发生偷工减料。(3)工程项目程序性审计。项目建议书审计,即是否具备标准化项目建议书;建设规模合理性判断;建设标准是否具有真实性与实际性优势;是否综合考虑材料供应、生态保护和土地利用、项目规划等因素。可行性研究:是否具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是否遵循“经济合理、先进适用”原则;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涉及的基础数据和相关参数、经济指标等费用进行复核。初步设计:是否履行初设设计审批环节,概算编制是否合理、完整等。(4)促进审计人员专业技能提升。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层面,对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严格化管理;多元化培训学习,丰富审计人员的学习内容,给现审计需要奠定人力及技术基础;以社会力量的介入,克服审计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对审计人员严格监管,加强相关方面的学习,确保审计人员时刻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清醒头脑,提升审计人员岗位职责感;试用盲审方式,避免“人情审”的问题;制定职业评价体系和查询平台,依据审计人员的工作态度与服务表现,结合政府部门强制化的手段,对审计人员实施直观化考评。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因具有投入资本多、周期长的特点,尤其针对不同项目阶段,由于施工环境、机械设备等条件的制约,致使工程造价审计结果产生误差。针对此,若要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则应以工程现状为依据,通过多元化建筑工程造价审计措施,将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于实处。
参考文献
[1]卫滨.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方法及措施[J].工程技术(引文版),2017(1):92.
[2]梁永富.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方法及对策[J].建材发展导向:上,2016,14(11):261-262.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尝试了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实时的跟踪审计。这里所说的跟踪审计不是一般的意义上的全过程审计(开工前财务收支审计、建设期间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也不是指对审计决定(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后续审计。而是由出资人(代表国家出资的单位)派出审计组(或审计组织)到施工现场对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所进行的工程建设(施工预算、施工组织、现场施工、工程计量、工程计价、工程变更和变更单价、工程结算、财务收支等)全过程进行实时的跟踪审计监督。
一、 跟踪审计试点情况
我们先后对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株洲航电枢纽工程、长沙霞
凝港二期工程等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试点,其中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已审计完毕,其余的跟踪审计项目仍在进行过程中。现将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跟踪审计的情况介绍如下:
湖南省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为京珠高速公路的一段,起于长沙市区东北牛角冲互通,止于湘潭马家河,主线全长44.76公里,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5m,路面宽度24m,路面类型为水泥砼路面。该路始建于1994年7月,1996年12月建成通车。
长潭高速公路通车以后交通流量很快就超过了原设计的流量,且大吨位车辆快速速增长,货运车辆普遍严重超载,导致道路病害严重,由此引起行车速度降低、通行能力下降、交通事故发生率增加,以及养护成本上升。对此,我厅经组织专家论证和报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对长潭高速公路路面进行改造,并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对该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了跟踪审计试点。
长潭高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结算跟踪审计的范围为沥青路面加铺、路基防护、桥涵加固、路面防排水处理、交通工程、旧路处治、附属工程等。该路面改造工程结算(建安部份)最终核定为350,337,620元,通过对工程施工预算、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全过程跟踪审计,共核减40,350,645元。具体分步审核结果如下:
1、施工阶段预算审核:
该工程的几个主要合同(1、2、3、4标)价格都是通过招标确定的,审计是工程已开工近2个月时才进场,因此,只对后续工程预算进行了审核,预算合计送审金额11,063,108元,审定金额为9,572,008元,核减金额1,491,101元。
2、 施工阶段变更令审核:
该项目变更令合计送审金额100,094,605元,审定金额为65,773,864元,核减金额34,320,742元。
3、 施工阶段计量支付及结算审核:
该项目计量支付及结算合计送审金额354,876,422元,审定金额为350,337,620元,核减金额4,538,802元。其中:
① 建安工程计量支付合计送审金额352,941,047元,审定金额348,461,165元,核减金额4,479,882元。
② 交通维护工程计量支付合计送审金额1,935,375元,审定金额为1,876,455元,核减金额58,920元。
在该项目跟踪审计中,我们将管理审计的运用到项目管理中。审
计组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计划工程预算成本、已完工程预算成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三大关键指标实行动态控制,及时分析、预测出现预算超支和计划滞后的情况,从而加强了建设项目事前预测评价和事中控制。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审计过程中,我们督促建设单位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计量支付程序,坚持先审计后付款和“一支笔”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审计组对每一个隐蔽工程和每一道工序都要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每笔计量支付和变更工程的单价和数量都要实行严格审查,从而确保了工程成本的合法、真实和准确,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2216万元,竣工决算反映的工程造价为378,054,670.69元,节约投资44,105,329.31元。
该项目计划工期为一年,2003年5月29日开工,2003年11月29日恢复通车,2003年12月28日完成扫尾工程,实际工期7个月,比计划工期提前5个月竣工。工程质量经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检验评定为“优良工程”。
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这次跟踪审计比普通的事后审计具有明鲜的优越性。审计组通过现场的实时监督和对计量相关资料的严格审查,确保了工程计量和计价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有效地防止了隐蔽工程上的虚假变更和高估冒算等的发生,大大提高了工程审计的质量,并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在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工程建设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长潭高速公路的跟踪审计的经验,得到了厅领导的充分肯定,李安厅长指示,今后所有在建或新建的重点建设工程都要实行跟踪审计。为此,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制度成为一种长效机制。
二、 主要作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与支持是搞好跟踪审计的重要前提
跟踪审计是一种全新的审计,对此,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一开始都多少感到有些迷感和不解,会提出种种理由拒绝、阻扰审计工作。有的提出交通部合同范本中没有审计签字程序,有的提出概算中没有审计费预算,还有的认为会工程进度等等。长潭高速公路改造工程跟踪审计进点时就遇到过上述类似问题。为此,我厅分管工程建设的詹新华副厅长在一次现场办公会议上明确指示,开展跟踪审计是厅党组的决定,是加强造价控制的新举措,各方面必须积极配合。正是由于厅党组和主管厅领导强有力的支持,该项审计试点工作终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审计前培训和宣教,提高全体工程建设者的认识是搞好跟踪审计的重要保证
跟踪审计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建设单位、监理、承包商都不熟悉。因此,在对某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之前,有必要组织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培训主要是《审计法》关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规定、《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署2003年3号令)、交通部《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交审发〔2000〕64号)和《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交审发〔2001〕62号)等,上述这些法规都对跟踪审计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培训和宣讲,使广大参建人员认识到跟踪审计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投资控制,更加公正、合理、准确地对工程造价进行鉴证,这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同时,通过审计认定后,建设单位可以大胆地计量支付,相应的加快了工程结算速度,确保了施工单位合法的工程款的及时收回和民工工资的支付,这样促进了工程进度的加快,对施工单位提高效益也是有利的。长潭高速公路改造工程跟踪审计就是很好的证明。
至于审计费用问题,虽然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2号文《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没有明确审计费这一项目内容,但在国家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中,待摊投资允许开支“审计费用”,按物价部门的收费政策,高速公路投资较大,审计基数和核减额也会较大。因此,我们认为,就是按物价部门现行的标准计算审计费,也可以满足社会审计组织完成跟踪审计任务的。而对于业主来说,支付的审计费相对于节约工程造价来说是完全合算和必要的。
(三)实行审计项目招标制度,是确保审计质量的重要措施
在行政审计人员普遍较少的情况下,为了做好跟踪审计工作,更多的时候是要借助社会审计组织的力量。如何选择好的审计队伍,确保其依法依规、公正廉洁地实施审计同样成为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和课题。为此,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交通审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审计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把工程审计招标的起点定为概算超过1亿元或审计费估算价超20万元的审计项目。通过招标选定社会审计组织,由出资人(代表国家出资的单位)委托其实施跟踪审计。
为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审计本身的监督,我们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人员泄露秘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损害出资人利益,影响工程造价和质量,委托单位应将情况通报其行业管理协会和资质资信登记部门,并列入“黑名单”通报全省交通系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列入“黑名单”的社会审计组织五年内不得进入我省交通系统从事审计业务。同时规定,社会审计组织对签署的鉴定意见和提交的审计报告必须承担审计责任。审计结果与国家审计等监督机关复核结果存在差异时,社会审计组织应无条件出面作解释工作。如果因社会审计组织的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社会审计组织应依法予以赔偿。
(四)跟踪审计有所为、有所不为是顺利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
审计工作的深度、广度、时间直接牵涉到审计成本的大小,这也是必须综合考虑的。如果面面俱到,则审计成本较大,审计力量也恐不及。因此,在审计合同(协议)书中,应明确跟踪审计工作的范围、重点和时间安排。从我们实施的情况来看,路面表层以下的隐蔽工程和变更工程应是审计工作的重点,每个施工现场应派两人以上的审计人员全过程实时跟踪,而路面表层以上的可视工程次之,可只在计量时进行审计。审计组不必参加质量验收工作,但要查阅质量检验资料,只对合格和合格以上的工程进行计量。也不参加工程招投标,但可以审查标底、评标报告等有关资料,对招投标的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有权发表意见。
(五)做好审计结果沟通和协调工作,是按好跟踪审计的重要环节
在跟踪审计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审计组与建设单位、监理方、施工承包商之间的不同意见,若协调不好,就工作。
我们的做法是,由出资人单位(审计委托单位)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跟踪审计工作。对于建设单位、监理方、施工承包商之间协商不成的一般,由出资人单位(审计委托单位)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重大问题和涉及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由出资人单位(审计委托单位)主管领导召集审计、工程管理、计划、财务等部门开会解决。
(六)建立严格的审计程序,是搞好跟踪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
跟踪审计程序非常重要,跟踪审计应遵循监督而不替代管理职责的原则,坚持在建设单位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实施再监督。我们开展跟踪审计是按下列程序进行的:
1、审计组(含审计组,下同)进点前应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程序、审计组人员分工及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并考察施工地点,确定工作驻点。
2、审计组进点后应独立租用方便到现场监督的工作驻地,并自备工具,以旁站、巡查、测量、试验等对工程施工量进行全过程现场审计监督。
3、凡监理处对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计量验收时,必须通知审计组同往;验收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计组四方在验收单上签字。
监理单位对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质量验收时,不必通知审计组;审计组只查阅质量检验证书,承认合格工程以上等级的计量。
4、审计组收到建设单位签字的承包商计量支付申请后,专业造价工程师应逐项审核,提出核定数量和价款。若申报数量与审计现场验收记录不符或计价不准确时,专业造价工程师可修改计量支付文件,并编制审计签证单(审计记录),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审计人员三方在签证单上签章认可。
5、审计组负责人只在最后审核无误的计量支付文件上签章。该计量支付文件报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6、发生工程变更设计时,若需新定工程结算单价,先由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证,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后再交审计组审定。建设单位根据审计组审定的单价作为变更工程单价。
7、审计组对已完工的合同规定建设内容的单项工程应出具单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建设单位在留足质保金的前提下,根据审核报告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8、建设中期审计组应向派出(委托)单位出具一至两次投资控制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9、全部工程基本完工且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时,审计组应出具全部工程建安投资部份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10、审计签证单或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单位意见时,一般采用当面交换意见、当面签字确认的方法,如果当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应采用书面交换意见的方法进一步协商;被审单位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必须在十个法定工作日内反馈意见,未反馈意见的视同默认;审计组对被审单位反馈的意见应认真研究,认为反馈意见正确的要相应修改审计签证单或审计报告,认为反馈意见不正确的可以签署审计意见或出具审计报告,但应在附注中说明此事。
11、审计派出(委托)单位根据审计组出具的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委托单位如发现审计组出具的审计报告明显存在不合法、不公正、不完整或报告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应要求其纠正。审计组应认真纠正并对纠正后的审核报告负责。
三、跟踪审计比一般事后审计的优点
(一)跟踪审计与事后审计最大的区别在审计人员能及时地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审计,确保了审计对路面表层以下工程真实性与准确性的监督,大大提高了交通建设项目的审计质量。
(二)由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由审计在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审定,确保了变更工程计量与计价的准确、合理、合法,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变更工程的造价。
(三)有利于监理工作。试点项目的监理单位认为,在现场验收工作中增加一层监督,使监理单位领导对基层监理人员的工作感到放心一些。以前对工程造价实行事后审计,监理处工作人员在工程完工后还要向审计组作较长时间的解释工作。实行跟踪审计,工程完、审计也完,有利于监理人员及时投入新的工作。
(四)有利于维护竞争有序的交通建设市场。,有的交通建设项目中标价只相当于标底的60-70%,上肯定会要亏本。为什么有的施工单位敢于以低价投标,主要指望并且实际上只有通过工程变更才能赚到钱。这对于其他一些施工明显是不公平的,所以,在自由竞价投标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实行跟踪审计,对变更工程的计量与计价增加了一个监督环节,这不仅对节约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大有益处,而且也抑制了低价抢标的现象。
(五)由于事后审计对隐蔽工程结算存在的疑点只能先询问(质疑)建设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建设单位因为已经签字认可,肯定对自己的行为要作种种解释和辩护,审计本来是审计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变成了与建设单位扯皮,跟踪审计可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
(六)跟踪审计不仅能及时纠正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和变更等影响工
程造价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审计组认真、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的道德风范和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起的威信,制止和防范工程计量、计价的虚报与冒算,从长远意义看,这才是跟踪审计为出资人的投资控制作出的最大贡献。
(七)跟踪审计是将管理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环保审计等新的审计理论和方法运用到交通建设项目中,有利于提高交通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
其内涵是:根据内外部审计的特点,明确内外部审计的责任划分和工作重点,确定以内部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机结合。内部审计主要负责审计项目的立项、制定总体审计计划、选定外部审计单位、对审计过程监督和指导、对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组织交换审计意见、审定每一阶段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督促整改落实审计结果;外部审计主要负责拟定项目总体及阶段性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实施方案实施审计、实施工程造价审核和控制、对内部控制管理进行评审、提供咨询服务、发表鉴证意见、提交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后续审计等。此种方式有效实现了内外审计的优势互补,克服了内外审计的不足。
审计资源整合方式创新,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社会审计机构
对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无疑承担了不同以往的审计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克服人情的压力和阻力,在更大范围和更宽视野中选定优质的审计资源为交通建设和发展服务。在招标选定社会审计机构过程中,我们借鉴和参考了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有益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市场上社会审计机构状况,根据不同审计项目地理位置、投资总额、建设工期等具体情况,参考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的意见,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招标方案,确保选定符合项目审计要求的优质的社会审计机构。
审计内容和范围创新
在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审计内容和范围创新重点体现在,一是内部控制管理审计。在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内部控制管理审计作为一项持续关注和重点审计的内容,目的在于加大内部控制力度,不断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二是工程造价控制与审核。工程造价控制和审核,是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了项目建设过程的始终,对于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意义重大;三是对施工单位审计和征地拆迁资金审计。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加强对施工单位和征地拆迁资金的审计,有利于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有利于降低管理风险。
审计程序和方法创新
在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审计程序和方法创新,最重要的是确定审计的时点和频率。确定审计时点和频率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确定合适的审计时间。通常审计时间由审计人员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审计力量等相关情况,通过审计计划或审计方案确定;二是设置必要的跟踪审计点。跟踪审计点,也就是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必须审计的内容,若不审计将从总体上影响审计质量和效果,带来较大审计风险。跟踪审计点的确定,要选择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影响较大且事后不能审计或审计难度较大的内容。
进一步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明确目标,确定跟踪审计的努力方向
河北省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始终以“建设项目要经得起审计”为总目标,确定以下三项具体审计指标:1、合法性。对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公路建设项目,在所有重大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建设管理单位和投资单位适时处理解决,避免出现重大的违法违规事件和现象。能经的起审计、财政、人大等国家机关的审计、监督和考核,保障公路事业健康顺利发展。2、经济性。对投资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评价,对重大异常现象及时提出,避免项目总体和各主要分项重大异常超概,确保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等成本列支以及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等的待摊投资支出的合理性。3、建设管理水平。对建设管理单位与内部控制管理有关的所有重大方面进行关注,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投资单位和建设单位在货币资金、采购付款、计量支付等方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二)主动担当,牢牢把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导权
这种主导权一是针对建设管理单位而言。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体制的关系,交通主管部门或投资单位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确存在一定的难度。比如有的地方建设资金直接由建设管理单位控制和使用,内部审计不掌握审计经费;有的地方主管领导认识不深,倾向于由建设单位自己开展跟踪审计等。这种背景下,有的内部审计机构会产生畏难情绪,感到力不从心,于是默认或甘当配角,更甚者干脆甩手不管,直接让建设管理单位来负责社会审计机构招投标、跟踪审计等工作。殊不知,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建设单位是被审计单位,由被审计单位选择确定审计单位并操作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本身就很荒谬,审计效果如何,可想而知。
(三)区分责任,掌握内外部审计的结合点
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外部审计在责任明确基础上的适当结合。因此,寻找确定恰当的内外部审计结合点,可以有效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这些结合点包括:1、招投标。内部审计由于其代表交通主管部门的地位以及主管审计业务的身份,最适合于招标选定社会审计机构。这个环节的结合最为重要,可以使社会审计机构明确其负责对象;2、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项目整个建设期间的审计实施计划,贯穿了整个审计期间,涉及到各方利益主体,这个环节的结合,是内外部审计责任和权力的协调;3、审计意见交流。每个期间,由内部审计主持有社会审计机构、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参加的现场审计意见交流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改进的措施和方法,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4、审计文件下发。社会审计向内部审计提交期间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审核确认后,下发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5、审计费用支付。每期审计费用支付,必须是在当期社会审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并经审核确认后,内部审计签发审计费用支付单,建设管理单位据以支付,体现“谁委托,谁付费”原则。
(四)计划管理,始终把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步骤和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