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对待文物的态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我的朋友、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教授张平先生在一本叫做《犹太五千年智慧》的小书序言里讲,目前流行在中国大陆的有关犹太智慧的介绍非常多也非常乱,以讹传讹的现象很普遍。作为一个在以色列呆了十五六年的严谨、质实甚至近乎木讷的学者,以他对犹太智慧的了解,对于这样现象几乎不能容忍。不能容忍的前提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们不能像日本人甚至朝鲜人曾经做到的那样,翻译介绍基本不走样?
他举出一个例子。在某些中文版的犹太智慧书中记载着一个故事:一位父亲想教会儿子不要信任他人,就采取一种极端的手段——把儿子放在柜子上,告诉他如果跳的话,就会去接住他。结果儿子跳了,父亲却躲开了,儿子摔到地上。这个故事好像在我小的时候就听过,可见流布很广。但须知,这根本不是犹太智慧原典中的故事,而是出于美国福克斯新闻网董事长Roger Ailes的个人经历,还冠以一个似乎合理的解释:犹太人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小孩子彻底不相信任何人。殊不知Roger Ailes 本人在叙述这次经历时说,他父亲摔他的意图在于告诉他,世界上好多人会对朋友落井下石,让他在朋友需要的时候不要离开他们。
众所周知,犹太人是一个特殊的民族,他们在科技、金融、学术各个方面杰出人士层出不穷,因此世界上对于犹太传统、智慧的关注和研究一直受到重视。我们采取这样的轻率的态度,可想对国民会造成何等的误导。既然我们重视犹太人和他们的传统,希望通过译介他们的原典来了解其中的奥秘,那准确、客观、忠实地对原典进行译介是第一步必须的事情,无论多难,无论多久,都应该孜孜以求。
看一看我们的近邻日本和朝鲜,是如何对待我们的古代学术的。古代朝鲜学者对于汉文经典的钟爱,可以通过现在流传在韩国各地的朝版汉文典籍或朝鲜学者手抄汉文典籍窥其一斑。一笔不苟的抄录,近乎我们古代抄经的经生一样,似乎有着某种宗教情绪。这些经典包含经、史、子、集各门类,甚至许多野史、杂记、方志。倘若不是封面、小注中透露出的信息,你会误以为这出自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学者的手笔。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文化采取这样恭敬的心态去学习、传承,令人肃然起敬。日本人对待中国学问更加专注、细腻。从经史大学问到金石书画,无不全心全力搜求、传承。在中国清末民初兵荒马乱的时代,大量日本人以各种名义、形式呆在中国,专业或业余从事文物、典籍的收集工作。今天若问我们的铜镜、碑拓、古籍善本,大部分好东西都在日本。近代日本书圣青山杉雨先生,也是中国文物的大藏家,他曾经对来访的中国贵宾自豪地讲,倾其所有,不过一件日本货——他自己。幽默中让我们领略了祖先的经典可以有何等巨大的魅力。
“一名叫梁齐齐的游客,在故宫大铜缸上刻下了到此一游,逮到你都得剁你的手。”这两天,一条微博引来众人关注。原来,几天前,故宫工作人员巡视时发现太和门附近的一口缸被人偷偷涂写了一行字。由于没能“人赃并获”,气愤之下将此事发到微博上,随后引来“骂声一片”,纷纷谴责其“太缺德”,甚至扬言要“人肉”。
“梁齐齐,故宫喊你回家剁手!”网民的吐槽清楚地表明了对此事的反对态度。这位“梁齐齐”的游客之所以在故宫的缸上涂写“到此一游”,其目的似乎很明显,那就是希望在故宫留下自己的大名,现在他终于通过另一种方式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大名留下了,但换来的却是网友的“人肉”和唾骂。
工作人员的“剁手”威胁当是气愤之语,网友的“人肉”也不可失去分寸。若要较真的话,这位“梁齐齐”游客在文物上涂写,算不算破坏文物?故宫负责人昨日回应称,涂写字的缸为清宫遗存的铁缸,字迹已被工作人员清理,未对铁缸本身造成损伤。没有损伤不代表涂写者没有过错,能否追究其法律责任,以警示那些有“到此一游”陋习的游客,值得追问。
话又说回来,“到此一游”的游客当被谴责,但故宫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在管理上存在着的漏洞?不难想象,能在大铁缸上涂写“梁齐齐到此一游”几个字,一要有“作案”工具,二要有足够的时间,难道故宫工作人员都没有发现?如果故宫里的文物都这么容易破坏,那里面的珍贵文物又怎么能确保其安全?何况“到此一游”在故宫已不是第一次发生,2010年6月,有游客发现高近30米的故宫保和殿匾额上,也有“到此一游”的痕迹,此后字迹又悄悄消失。再加上之前曝出的故宫文物多次失窃、受损,多少表明故宫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小的漏洞。
不过,此事所暴露出部分国民“到此一游”的陋习更值得反思。随便在哪个景区,都可以看到“到此一游”的丑陋“涂鸦”,有的甚至将此带到了国外:在伦敦圣保罗大教堂顶端墙上,在美国自由女神像脚下,“××到此一游”几个汉字显得那么的扎眼和难堪。有人将其归之于国人向来所有的“扬名立万”心态,也有人认为这是国人素质低下的表现,不管如何,要想打造一个健康的旅游休闲文化,提升国民的旅游休闲品质,首先需要摒弃的就是这个“到此一游”的陋习。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国民旅游休闲质量显著提高,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基本建成。这实际上对当前的旅游方式和休闲理念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它需要国人抛弃“上车睡觉,下车撒尿,景点拍照”的“到此一游”心态,真正把旅游休闲当成生活的享受。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到此一游”的陋习暴露的不仅是部分国人素质问题,还关系到能否落实旅游休闲纲要、改变国民旅游休闲理念的根本问题。
(选自2013年02月23日《广州日报》,作者李龙)
【一句话点评】
故宫里的那口缸,若有生命,一定会因为身上被刻了字而疼痛地落下泪来,然而那泪水仅仅是因为自己身上被刻了字吗?
【素材运用】
我想说,这口铁缸是幸运的。
经故宫相关人员核实,这口缸为清宫遗存的铁缸,的的确确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东西,是文物,那么我们用何种态度来对待这些文物呢?――在文物上刻下“×××到此一游”!据故宫负责人说,刻字未对铁缸造成损伤,网络上也刊登出工作人员清理过的铁缸照片。但是真的没有影响吗?这一次,我们用“清理痕迹”来弥补对祖先遗物所犯下的错误, 这个方法却不是每每有效。回顾过去,祖先留给我们的又何止是这一口铁缸,先人更是留给了我们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历史,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中国人也曾以其彬彬有礼的风貌著称于世。可是“小悦悦”事件令我们失去了信任;毒奶粉让我们丢弃了诚信;“法航红酒”事件更是让我们将廉耻也扔掉。再回来看看这“到此一游”,我们又将什么丢掉了呢?祖先留下来的巨大财富,我们视如敝屣,今天丢弃这个,明天扔掉那个,不久的将来,“礼仪之邦”这顶华丽的帽子也会被毫不吝惜地弃之一旁。
【原刊期号】200306
【原刊页号】24~26
【分 类 号】g7
【分 类 名】档案学
【复印期号】200401
【 标 题】试论综合档案馆的实物收藏
【 作 者】楚焰辉
【作者简介】楚焰辉 上海市档案馆
【摘 要 题】档案工作
【 正 文】
“实物档案”说,一直为档案学界所关注。“实物档案”说是否具有科学性,不仅关系到档案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建设,而且也关系到档案收集范围的界定。—个有趣的现象是:一方面,学术界对“实物档案”的提法和档案部门收集实物的做法纷争不己,各抒己见;另一方面,一些综合档案馆有关实物的收集工作却做得有声有色、不亦乐乎,相关的报道频频见诸报刊。笔者认为,综合档案馆实物收藏所以引人瞩目,关键在于当前档案展览的频繁举办、行业博物馆的争相建立和文化产品的尝试开发等创新举措,引发档案界对馆藏档案资源建设的热切关注。本文试图就这一情况,结合工作的实际提出一些建议,以求教于同行业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士。
一、关于“实物档案”的争论
有关“实物档案”的探讨由来已久,但主要集中在上世纪90年代。综观各种观点,主要观点不外乎以下三种。
第一是“反对说”,对“实物档案”从概念的提出到实践中的做法均持疑问态度,甚至持全盘否定意见。其主要理由有:
首先,“实物档案”的说法造成了档案学中“档案”这一概念的不确定性。把“档案”这一概念的外延扩大到了无法统计的劳动产品之中,把各种实物产品纳入馆藏。这样,档案馆就成为无所不包的库房。
其次,文物成为档案是有条件的。只有那些铸刻了文字符号,从而记录了特定社会生活内容的文物才是档案。譬如金石档案,所以被认可为档案,理由不在文物本身,而在文物上的文字。这些文字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文件,是铸造或刻写在实物上的特殊文件。而文物本身则是文字这种载体的载体。因此,文物成为档案,其实质并不是实物成为档案,而是附着于实物上的文字材料成为档案。同时,把实物作为档案是不符合档案自身的发展规律的。如果将实物纳入档案管理范围,那就只会是扩大管理空间,降低管理效益。
再次,“实物档案”这一概念的出现,违背逻辑学原理,是种、属概念的混淆。因为,“档案”是属概念,“实物档案”是种概念。从种、属概念的外延关系来看,每一个种概念的外延都完全被包含在它的属概念的外延之中,属概念的外延比它的每个种概念的外延要大。而作为种概念的“实物档案”的外延却比作为属概念的“档案”的处延大。“档案”的外延只包括有原始记录的实物,上面没有原始记录的实物,就不属于档案范畴。
第二是“赞成说”,即认为考察实物是否档案,既不应从“过去”的档案范围中去考察,也不应从”未来”设想的档案范围中去考察,而应从“现在”档案的实践过程中去考察。当今一定范围内的实物已进入了部分档案馆(室)。这部分实物具有全宗性、凭证性(记录性)和展示性(教育性)的实效功能。而实物、档案、文物之间是存在普遍的联系。
第三是“折衷说”,即认为“实物档案”的提法欠妥,实物档案不是档案,但理论上的不成立,并不妨碍实践中档案部门适当地收一些实物。实物档案不是档案,如同机器人不是人一样。所谓“实物档案”说到底是具备了某些档案性质的实物,这一实物除了它具有档案的原始性和记录性以外,还具有档案的—个性质,这就是便于保管性。档案是以文字、图表、声像的形式出现的,便于保管是无疑的。而档案部门所收集保存的“实物”无不具有便于保管这一特性。没有哪—个档案部门去收集不便于保管的“实物”,即便想收集,也无法保管。
依笔者之见,上述观点中的第三种比较切合实际情况。“实物档案”的提法在逻辑上确有问题,档案部门在开展档案收集工作中,也有一个分清主次,与图书、文物部门展开错位竞争,着重加强以文书档案和声像档案为主的档案资源建设的问题。笔者以为,在谈论档案资源建设时,用“实物”的概念比之“实物档案”的概念更加合理。事实上,档案和实物两者之间,从逻辑上讲,于内涵上存在部分交叉和重复。档案在现实中一般的存在形式是各种各样的文书,但是,除此之外还有相当数量的非文书类信息记录物。这些非文书类信息记录物既是档案,同时又具有一些文物的特征——这就是我们关注的“实物”。而就综合档案馆来说,也的确有一个如何对待实物的问题,收集哪些实物?收集到什么程度?但无论理论上如何探讨,不能因为“实物档案”概念的不甚完善和科学,而在实际收集工作中划地为牢,止步不前。而事实上,档案部门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实物的收集。
二、综合档案馆实物收藏的现状和特点
旅游业被称作“无烟工业”,在现代经济发展中作用和贡献日益突出,并成为一些城市的支柱性产业。文物资源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载体和宝贵财富,对旅游业的发展和兴盛具有重要的影响。承德是一个拥有众多文物的全国著名旅游城市,因其离首都北京只有两百多公里,可谓位居“天子脚下”,清朝历史上曾作为京师陪都,因而承德市具有比较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改革开放以来,承德市依托丰富的文物资源,加强对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文化旅游品牌的大力打造,促进了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将根据承德市的具体实际,探讨文物保护与承德旅游发展的关系问题。
一、历史文物是承德市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
历史文物是人类智慧文明的遗产,是人类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非常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现代旅游资源。承德市是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城市,国家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多达20余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60多处,比如:仅世界知名的承德辟暑山庄内,就有380多处清代皇帝题词牌匾的大小建筑。此外,还有被誉为“小布达拉宫”的折叠普陀宗乘之庙,外八庙喇嘛教寺庙群,明代金山岭长城等等,具有非常丰富的文物资源和历史文化积淀。因此,承德市先后被国务院授予了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之一、“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等。大量宝贵的历史文物古迹,能够有效满足游客游览参观、探索求知的需要,为承德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
二、文物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辩证关系探析
(一)文物保护是促进承德旅游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文物是历史、文化的沉淀,是存世的“化石”,文物资源是旅游发展的重要资源和载体。文物保护能够使得文物处于良好的状态,提高旅游资源的质量,提升旅游景点的吸引力和游客参观游览的积极性,从而为旅游业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承德市将历史文物资源作为旅游开发和利用一般与三种方式:
1、直接将一些国家级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发为旅游景区(点),从而吸引游客来参观游览,例如避暑山庄和外八庙。
2、将体型较小或可移动的文物集中起来成立展览馆或博物馆,进行专门、专业的陈列和展览,既能够满足旅客的观赏需求,又能够对文物进行科学分类的修缮保护。
3、将前两种方式相结合,在以文物资源为依托设置旅游景区的同时,将部分小体型文物进行集中展览。相比第一种方式而言,第二、三种方式更有利于文物保护,更有利于促进文物的健康发展。
(二)旅游业的发展为承德市文物保护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文物保护是一项需要持续投入较大人力、物力、财力和相关技术手段的重要工作,没有良好的经济能力和物质基础,文物保护工作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为了增加旅游景点的性价比和吸引力,旅游管理部门必然要投入一定的经费和人力对文物古迹进行修缮和保护,从而文物保护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能够创造很好的经济效益,增加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点)的收入和国家的财政税收,从而能够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充足的资金,进而可以聘请更专业的人员和引进更现代的文物保护技术,促进文物保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文物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之间也会存在矛盾与冲突
文物作为一种文化遗迹,经历了时间的淘洗和沉淀,具有明显的独特性和唯一性,是不可随意取代和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如果不注重对文物的有效保护,则可能造成文物的破坏,甚至对文物的价值产生毁灭性的的影响。例如: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游客人数的大量增长,文物保护区内的商业摊点、游客通道、厕所、生活垃圾等增加,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会对避暑山庄、普乐寺、外八庙等景点内的古建筑、古牌匾、古时刻等造成损害;一些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如乱涂乱画、随地吐痰等,也会对文物古迹造成很不好的破坏和影响。此外,一些文物古迹的旅游景点管理部门,片面追求旅游收入的增长,在扩大景区规模、增加景区旅游人数方面不充分考虑文物古迹的物力、化学特性和环境承载能力,加之缺乏将旅游收入用于投入文物保护的相关机制,使得文物保护经费主要依赖于财政拨款,割裂了文物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相互关系,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又不利于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现文物保护与承德旅游发展平衡共进的对策思考
文物资源是承德城市发展的重要“名片”和“窗口”,是承德市持续长远发展的历史见证和力量源泉,是推动承德旅游发展的文化宝藏。因此,加强文物保护对承德市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要努力坚持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的“两手抓”、两手硬重和“两促进”,实现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平衡、和谐发展。
(一)要将文物保护计划纳入全市和各区县的旅游发展规划之中,实现文物古迹和旅游景点的长期规划与统一管理。在积极谋划承德市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一方面组织专家学者加强对各区域的文物普查、调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建立所需保护的文物资料库,切实摸清文物的“家底”;另一方面,要按照系统性、科学性、前瞻性的原则,统筹做好文物保护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擘画出文物保护、旅游发展的“双轨道”。
(二)要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人、财、物和技术投入,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做好承德市的文物保护工作,保护和继承好老祖宗留下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文物古迹和社会资源。
(三)要充分发挥政府文物保护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力度。作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旅游发展部门,既是文物的保护者、旅游的开发者,又是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行为的监督者。在推进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的过程中,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专项保护资金,不断拓展文物保护融资和集资渠道,为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财力保障;另一方面,不断建立完善文物古迹动态监测制度、文物定期修缮保养制度、文物单位保护制度等相关制度机制,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此外,还要在旅游景区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增强游客的文明旅游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并加强经常性的文物保护巡逻和执法检查,对故意破坏和损害文物古迹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制止、处罚和打击。
(四)要注重实现文物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和融合发展。文物是文化产业的重要载体,是开展文化旅游的重要媒介,具有重要的旅游开发价值和广阔的旅游市场前景。在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过程中,要坚持“文物保护第一、旅游发展第二”的原则,在做好文物保护的前提和基础上,积极防止在发展旅游业过程中单一或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或忽略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导致对文物的损害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冲击。
四、结束语
关键词:旅游资源;开发;宗教资源
宗教文化一直作为人类独有的人文旅游资源,目前,已成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日益凸显其重要性。自古以来,宗教旅游以求法、朝拜等为目的,属于一种特定层次的旅游活动存在。某些宗教圣地已不再仅仅属于宗教活动的场所,其历史文化价值更是给人生活习俗以及思想意识带去了深刻的影响,同时其博大精深的文化以及丰富多姿的文物古迹以及宗教的景观建筑也在深深地吸引着各个层次的游客。因此,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宗教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能促进当地宗教旅游事业的发展,更能促进其他旅游形式的快速发展。目前,宗教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国家和地区的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开发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问题被显现出来,要想科学合理的对宗教旅游资源进行开发,除了在保护原有的宗教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必须对宗教的旅游资源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一、宗教旅游资源的概况
宗教教义中经常会有一些规律性的活动仪式,这一形式无不给人们带去一种新奇感和神秘感,从而引起人们对其的观赏欲望,为旅游界所利用,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促成旅游业务的开展。宗教旅游资源作为威化旅游资源的重要分支,用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旅游者。且具有以下特征:
(一)从宗教旅游资源本身来看
宗教本身具有神秘玄奇、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特征:(1)神秘、玄奇的境界。这是宗教旅游资源最为突出的特点,同时也是区别于其他旅游资源的根本。宗教的源于对超人间、超自然、超现实力量的信仰与膜拜。从宗教的仪式、活动、设施以及哪些丰富多彩的神话传说等,都富有超现实的神秘感。(2)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宗教一直是人类历史上古老而普遍的文化现象。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以及丰富的内涵。宗教旅游资源的形成是结合当时政治、社会文化、经济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结果,长久的积淀才有得以形成现存的具有文化底蕴的宗教旅游资源。因此,说它们不但具有宗教内涵,更具有有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一) 从宗教旅游价值来看
宗教旅游资源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它的旅游价值:(1)宗教价值。宗教旅游圣地对于信徒而言,是朝圣、朝拜的神圣地界。时至目前,宗教场所的依旧正常的开展宗活动,这实质上是对信徒的一种强有力的吸引。对于普通游客而言,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其浓厚的宗教氛围以及教义的哲理性上,它包含着一些人们乐于接受的积极向上的内容,如自我约束、积极行善等为人处事的哲理。(2)社会历史文化价值。宗教的文化主要靠具有深厚历史文化价值的宗教旅游资源来体现,宗教文化同样也是我国传统文化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人们把这种宗教的教旅游资源当作是宗教的产物来看,并把她们当作一种具有重要历史文物价值的人文景观来欣赏。(3)景观审美价值。宗教旅游场所一直因其建筑、环境以及宗教艺术品等艺术魅力来吸引着游客,无论是对信徒还是一般游客都具有很高的景观审美价值。
二、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原则
由于宗教旅游资源多方面的旅游价值以及鲜明的特色,在旅游业的发展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宗教旅游资源作为人类独具的人文旅游资源,除了鲜明的宗教特征以外,还具有历史文物资源的所有特征。加之宗教问题一般都具有群众性、长期性、民族性以及国际性等特点,因此其开发过程尤其复杂,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也即是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现实中的宗教问题及宗教现象,对于所有涉及宗教的问题都要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切实以国家相关宗教法律法规为原则,正确贯彻宗教政策方针,尊重宗教信徒以及宗教组织的宗教感情,在保护他们应有的合权益的同时,还要防止一些伪宗教、非法宗教等因素借宗教旅游资源的开发之名参与进来;用科学的方式方法进行综合论证、分析,不能盲目更不能想当然的去操作。
(二)历史性和效益性原则:宗教旅游资源大多具有丰厚的文化财富和历史文化遗产,因此,在开发过程中必须先就该资源具有的宗教影响范围以及信仰地位高低进行综合判定;对宗教旅游资源场所尽量以提升文化品味为目标,并尽量保持原有形态、风格、结构等历史特征。宗教旅游资源不但要求保持原有的历史文化特征,对经济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的追求是宗教旅游资源开发的主要经济程序。
(三)综合原则:综合性主要针对宗教旅游资源内容的开发方面,应保持旅游资源内容、方式的多层次性以及丰富性,满足各层次、各类旅游者的不同需求,但切记无中生有。综合考虑的问题还很多,因此一定要把旅游资源当作一项复杂的工程来认真对待。
三、宗教旅游资源开发的几条建议
结合我国目前宗教旅游资源的现状以及开发原则,给宗教旅游资源开发以下几条建议:(1)充分评价、认识宗教旅游资源,开发能够体现出宗教特色的旅游产品.(2)加强管理,避免宗教文化的迷信化,同时要充分挖掘宗教文化的内涵(3)管理部门除了考虑旅游自身带来收入以外,更应考虑其长久可持续的发展,切忌过于商业化。(4)保护与开发并举,也即是通过一些重建或修缮尽量保持原有历史文化的原貌,同时在此基础上加以创新景点的开发,适应现代旅游者的需求。不仅保护了宗教文化的原有资源,而且又发展了新的旅游业。
总而言之,在开发宗教旅游时,必须注重旅游资源特色的挖掘,加强与宗教部门之间的合作,使旅游业与宗教之间实现完美结合。
参考文献:
[1] 范斌,郑贺.足球边路进攻战术的探讨[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2006,27(2).
[2] 罗福源.我国宗教旅游资源及开发研究[J].社会科学家,2004(1).
[3] 沈祖祥.《旅游宗教文化》[M],旅游教育出版社,2000年.
[4] 王德刚.《旅游开发学》[M],山东大学出版社,1998年.
[5] 候冲.宗教生态旅游与21世纪人类文明[J].思想战线,2000(5).
[6] 李萌.论宗教旅游资源的特征及开发原则[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3(3).
[关键词]古建筑;文物;防火
中图分类号:TG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9-0371-01
文物古建筑
文物古建筑作为历史遗存,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保护好这笔宝贵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职责和义务。
一、文物古建筑的消防特点
1.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系数高
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古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建筑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形式,因此,古建筑的耐火等级相对较低,极容易发生火灾。按照耐火等级划分,古建筑一般属于三或四级耐火等级,古建筑物种的柱、梁、屋顶等构件,也都低于现在所规定的耐火极限,这些主要构件一旦起火,很快会形成凶猛的火势,危害古建筑的保全。二是,由于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年的干燥、老化后,含水量很低,极易燃烧。第三,古建筑中多采用松、柏、杉、楠等木材,特别是松树和柏树,木材中含有大量松油,能够加大火势,一旦燃烧起来,将增加火灾的严重性和扑救的艰巨性。
2.防火间距小,容易导致连烧
古建筑由于受当时建筑艺术等局限性的影响,且当时未对防火有明确的要求,建筑物之间间距小,甚至有些建筑物紧密相连,形成古建筑群。既无防火分隔区,又没有消防通道。如果其中一处起火,一时得不到有效控制的话,毗连的建筑物很快就会大面积燃烧,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
3.地理位置远,增加扑救难度
古建筑大多数建造在崇山峻岭、远离城镇的偏远地区。如鞍山市的千山文物古建筑群,多依山就势、高低起伏,山路错落,一旦发生火险,扑救难度较大。即便发现及时,也很难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集到扑救人员,而且古建筑远离城镇的消防队和消防用水,建筑物内一般也没有消防设施,因此,火灾扑救十分困难。
二、文物古建筑容易引起火灾的原因分析
1.建筑材料和建筑布局
我国古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形式,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年的干燥,含水量很低,因此极易燃烧,我国古建筑多采用松、柏、杉、楠等木材,火灾荷载远远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火灾负荷量,火灾危险性极大。古建筑起火后,犹如架满了干柴的炉膛,而屋顶严实紧密,在发生火灾时,屋顶内部的烟热不易散发,温度容易积聚,迅速导致“轰燃”。再加上大多数通风条件比较好,有的古建筑更是建在高山之巅,发生火灾后火势蔓延快,燃烧猛烈,极易形成立体燃烧。我国的古建筑多数是以各式各样的单体建筑为基础,组成各种庭院。如果其中一处起火,一时得不到有效控制,毗连的木结构建筑很快就会出现大面积燃烧,形成火燃烧连营的局面。除此之外,我国的古建筑分布在全国各地,且大多数远离城镇,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这些古建筑普遍缺乏自防自救能力,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专职消防队员,也没有配备安装有效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位于城镇的消防队鞭长莫及。再加上古建筑周围的道路大多狭窄,有的还设有门槛、台阶,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这些都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2.管理不力
许多文物古建筑的主管部门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往往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忽视了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工作缺乏责任主体意
识。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火源、电源管理不严,没有树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责任主体意识。消防设施配备数量不足,消防水源缺乏。这些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给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由于地方财政紧张,加上文物保护还不够重视,古建筑文物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缺乏,自救能力低。
三、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防火安全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相关部门职能
要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明确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职能部门。落实好相关部门的职责。健全管理机制,普及消防知识,努力预防火灾发生。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难点问题。依法解决古建筑文物保护维修经费问题。认真落实逐级的消防责
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各项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逐级的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夜间巡查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建立防火档案;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制订灭火应急方案,并组织、灭火疏散演练。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消防防火宣传
提高古建筑文物消防自救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要以《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和《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保护与整改相结合、利用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保障古建筑文物的安全,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严密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定期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定期开展对古建筑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宣传。切实增强文物保护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文物保护工作要得以落实,必需依靠广大热心人士,要用各种宣传手段教育、动员、提高人们对保护文物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思想深入人心。让人们意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鼓励人们自觉参与文物保护事业。
3. 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由于大多数古建筑受地理位置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发生火灾后,不能完全依靠消防队赶来扑救,还必须完善自身的消防设施,以使火灾在初起阶段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城市中的古建筑应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在古建筑内安装消火栓,配置消防灭火器。郊墅、山区中的古建筑应修建消防水塔、消防水缸,保证消防应急用水,以便发生火灾时使用。天然水源旁的古建筑还应修建消防码头,供消防车停靠汲水。此外,古建筑内还应按要求配置相当数量的轻便灭火器,有条件的古建筑应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当在上部安装水喷淋系统有困难时,可在地上安装固定的高压水枪自动出水灭火装置。通常情况下,古建筑要尽量配备室外消防栓,如无法达到,则要配置够量的灭火器,建立消防贮水池或备有消防水缸、消防砂、铁锹等,以备不时之需。
4. 加强电源和货源管理
关键词: 笔墨风格 学术鉴定 谢稚柳 启功
中国书画鉴定的形成和发展与中国古老的书画历史是分不开的,因此鉴定与鉴赏是否有所区别,正是金维诺先生所提出的“书画鉴定与美术史研究”之间的关系,二者既有区别,又必须相互联系。由于大部分经典的书画作品距离我们当代生活年代甚远,因此书画鉴定显得尤为重要,而如何进行书画鉴定则成为人们要考虑深入研究的问题。从古至今,诸多书画鉴定大师对这一学科进行了研究,但由于技术等因素的局限性,往往在对一件作品进行判定时会凭借自我感觉决定真伪,评判的理论依据往往只是只字片语,没有详细周到的推断理由,现代的鉴定学者们在对前人诸多研究方法的借鉴和学习下,已有很大的进步。在20世纪60年代已有了相对系统的研究文章,例如鉴定家张珩曾在1964年发表的《怎样鉴定书画》一书,可以说是书画鉴定理论走向系统化和科学化的转折点。
当今已有诸多学者对书画鉴定这一工作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学术界通过对几位权威书画鉴定大师鉴定方式进行归纳和分析,总结出几种不同的书画鉴定流派,主要可以分为笔墨风格分析鉴定学派、技术经验加著录鉴定学派、文史文献考证鉴定学派、器物图像考证鉴定学派等,这四大鉴定学派分别以谢稚柳、徐邦达、启功和傅熹年为代表,他们的鉴定理论既翔实又周到,不同的书画鉴定研究方法在他们的个案研究中得到了准确的论证和表现。这四位鉴定家的出现是当代书画鉴定的方向标,是新型学科研究的崛起,是鉴定流派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本文将对启功先生及谢稚柳先生的鉴定风格进行探讨,研究这两位大师的鉴定方法及特色。
一、以启功为代表的文史文献考证鉴定学派
启功先生开创以文史文献作为论证的鉴定方法,他师承于著名史学家陈垣先生,主要从事中国文学史、中国美术史、中国历代散文、历代诗选和唐宋词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同时启功先生也是中国当代著名的书画家,他的旧体诗词亦享誉国内外诗坛,故有诗、书、画“三绝”之称。除此之外,启功先生还有一个重要的身份,那就是他是我国当代著名的文物鉴定学者,他对于古代书画和碑帖的鉴定尤为专精,独具慧眼,识见非凡。他曾受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的委托,主持鉴定小组,对收藏在全国各大城市博物馆的国家级古书画珍品进行了全面的鉴定,为国家整理、保存了大量古文物精品。启功先生一直主张鉴定不是简单的分真伪,它有一定的模糊度,从古代流传下来的书画,有多种情况,是“真”、“伪”两端所不能概括的,如把真伪二字套到一切书画作品上,也是与情理不符合,不合逻辑。这明确地反映了启功先生对待书画鉴定这一工作的严谨态度。
书画鉴定这一工作要求涉及非常广泛的知识,因此没有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入广博的研究,就无法全面且精准地对待这门学位。启功先生不仅是书画大家,而且对于文史文献的掌握非常充分,因此他在鉴定一件作品的时候,他打破前人凭自我感觉对作品进行鉴定的方法,而是综合运用对诸多文史文献的理论研究,逐步分析探讨,最终得出可靠的结论,因此启功先生在鉴定书画这一方面最注重的是运用文史文献做考究和论证,这在古书画鉴定领域中可谓独树一帜;书画鉴定与其他文物鉴定,如青铜器鉴定和玉器鉴定等不同的一个重要之处就是在于对书画的鉴定主要依据对笔墨风格的考证,鉴定书画是不能用简单的科学仪器测量法能代替的。从鉴定的角度讲就是“知人论画,知画论鉴”,这就要求鉴定家本身必须是一位书画家,启功先生就是这样一位鉴定家。
启功先生鉴定书画是学问与书画鉴定相结合的典型,也正是金维诺先生提出的“书画鉴定要与美术史研究相结合”这一先进观点,启功先生的鉴定书画方法是建立在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进行的这是一般的鉴定家很难企及的。文物鉴定的根本目的虽然是对真伪判定的科学问题,但鉴定的过程却和中国的文化、艺术、历史、审美等密切关联。启功先生不仅是一位学问家,他对中国文史文献的研究和学术观点直接体现在他对书画鉴定风格上,而且是一位教育家、书画家,以他多年的书画创作实践和教学积累为基础,以深厚的文化素养和历史知识作为书画鉴定的支撑。
二、以谢稚柳为代表的笔墨风格分析鉴定学派
中国书画鉴定中开创艺术鉴定法的谢稚柳先擅长书法及古书画鉴定,他从小学习书画的经历,以及与大收藏家张伯驹等人的交往、与张大千的敦煌之行,都在无形中为他以后的书画鉴定之路打下了基础。张大千曾于1964年的题诗评价谢稚柳作品《槲树啼猿》中这样题道:“别来岁岁滋烟尘,画里啼猿怨未申。天下英雄君与操,三分割据又何人。”可见谢稚柳先生的书画作品是可与张大千并称于世的,谢稚柳先生在书画鉴定方面的著作有《敦煌石室记》、《敦煌艺术叙录》、《鉴馀杂稿》、《中国书画鉴定》等,他也是一位现当代书画鉴定大家。谢先生于1989撰写的是一本集合了谢稚柳先生早期鉴定观的书,该书中提出了对传统鉴定方法的质疑,并提出了自己的鉴定观,即后人所谓的“观气法”。
在谢稚柳先生在《鉴余杂稿》的其中一章《论书画鉴别》中有这样一段话:“这些书画从甲传到乙,从前代传到后代的递相流传,层出不穷的又在上面频添了多少印章或提拔及著录书,使这些书画经历了多少年的沧桑,昭示了它的流传有绪。”谢稚柳先生认为传统的鉴别方法是一种鉴定,这种传统的鉴定方法鉴别的是书画作品的印章、题跋、著录、别字、年月、避讳、题款等。“传统的鉴别方法的根本缺点在于抛开了书画的本身,而完全以利用书画的为主,强使书画本身处于被动地位,始终没有意识到这种方法所运用的依据,仅仅是旁证是片面的,是喧宾夺主,因而是非常危险的”。谢先生认为旁证不能用以证明书画作品的真实性,旁证不能起决定作用,书画鉴定应分清主次、分清前后。
在书画鉴定方面,谢稚柳先生不仅有系统地鉴别真伪的方法,而且对于书画作伪方式也颇有研究。在对清乾隆时收藏家陆时化的《作伪日奇论》中所提到的统体作伪,谢先生分析认为作伪有如下四类:“一、换款,利用现成的书画,擦去或挖去原谅的题款或印章,而加上其他作家的款名。二、添款,原来的书画无款,添上某一作家的名款。三、半真半假,以一段真的题字换上一段假画,或利用真款有余纸加上假画。四、接款,原来有款未书年月,在款后加书年月。”这里他总结了现代书画作品作伪的一些新的方式,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书画作品的鉴定和书画作品的作伪是成正比增长的,所以对书画作品的鉴定就应“与时俱进”,那么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呢?谢稚柳先生在《论书画鉴别》中给了我们一个答案:“鉴别的标准,是书画本身的各种性格,是它的本质,而不是在某一作家的这幅画或那幅画,因此,它无所谓高与低,宽与严。”也就是说,在鉴定书画作品中,应保持客观的审美立场,不应以个人的喜好和前人或名人的观点为标准,毫无偏见地鉴定才能鉴别出书画作品真正的真伪。
综上所述,书画鉴定是一门需要与其他多种学科相联系的艺术,是需要同时掌握技法和理论的学科,是需要同时掌握技法和理论的学问,这要求鉴定家们必须具备基本的鉴定知识,还必须掌握其他门类的鉴别知识,做到开阔视野,融会贯通。曾经有人提出,从鉴定的角度讲就是“知人论画,知画论鉴”,这是起码的品鉴道理,大凡优秀的画家,其必定是鉴赏家。只有懂鉴赏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位好画家。纵观中国书画鉴定的学者,各自的鉴定方法或有不同,启功先生以历史学、文献学等学术的角度进行书画鉴定,谢稚柳先生则以绘画史学的笔墨风格角度进行书画鉴定,无论采用何种切入点进行书画鉴定,他们都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用拓展研究的方式从大文化的角度和高度进行综合鉴定,这对今后书画鉴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启功.启功丛稿·题跋卷[M].北京:中华书局,1999.
[2]陈德富.中国书画鉴定基础[M].四川: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
[3]杨丹霞.中国书画真伪识别[M].辽宁:辽宁人民出版社,2004.
关键词: 营改增; 文物科技保护; 影响
30多年来,我国先后进行了4次比较大的税制改革。这次“营改增”的实施,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是我国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我国完善财税体制的重要步骤,对于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现以文物科技保护单位为例,就“营改增”的影响及对策作一简要分析。
一、营改增对文物科技保护单位带来的影响
文物科技保护单位,主要从事文物勘察研究、保护规划编制、保护方案设计等工作,营改增对单位税负、效益、财务等方面都带来较大影响。
(一)对税负方面的影响
2016年5月1日起,文物科技保护单位大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文物保护方案费、文物保护规划费,税率由营业税的5%改为增值税的6%;方案设计费、工程图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增值税税率由小规模纳税人的3%改为6%。从税率上讲,如果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文物保护方案费、文物保护规划费,税负增加了20%,方案设计费、工程图设计费、工程设计费,税负增加了100%。
(二)对效益方面的影响
文物科技保护单位的业务成本,主要是人员工资和税费,在人员工资稳定的情况下,税费增加,单位盈利水平直接降低。例如,当月文物保护规划费含税价100万元,方案设计费含税价100万元,在今年5月份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及附加是5.65万元,增值税及附加是3.39万元,当月流转税税费合计是9.04万元;今年5月1日之后,同样的项目收入,如果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及附加是13.56万元,比营改增之前税负增加4.52万元,增加比是50%。
(三)对财务方面的影响
增值税涉及进项、销项、抵扣、申报、缴纳等环节,每一环节都有时间规定和严格要求,会计核算的难度和复杂程度都大于营业税。
(四)对业务管理方面的影响
营改增,表面是税目、税率的变化,其实,更多涉及到单位管理方面的变化,比如,合同签订的管理、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资金支付方式的管理等,都要随着营改增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加强。
二、增强四种意识,积极适应营改增新形势
营改增后,从单位领导到全体干部职工,都要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对单位业务和管理方面的新要求,从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上作出相应调整,重点应增强四种意识。
(一)增强效益意识
营改增以后,如果没有足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单位的税负会相应增加,只有切实增强每位员工的效益意识,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事事处处为单位增效着想用力,才能提高单位的盈利水平,保持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增强风险意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9号公告和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要求,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则是“四流合一”,即“合同或协议”、“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同一。在真实交易的基础上,必须保证相关信息一致,实现“四流合一”。如果做不到这些,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入刑金额低,刑罚期限长,稍不注意就可能带来法律特别是刑事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增强管理意识
营改增以后,很大程度上,是考量一个单位的管理水平,对加强单位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个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单位而言,诸多细节都渗透着管理的机能,唯有加强管理,才能从容面对营改增。
(四)增强沟通意识
营改增后,对单位内部各部室之间、单位与相关施工方之间的沟通联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互之间需要及时沟通信息,单位内部部室要搞好密切配合,因此增强沟通意识非常重要。
三、强化对策措施,练内功强管理增效益
营改增后,既要正视和正确对待对单位可能带来的影响,更要变改革为机遇,以改革为动力,切实在练内功、强管理上下功夫。
(一)在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上下功夫
一是要加强对业务对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业务人员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苦练内功,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要加强项目管理,采取定任务、定人员、定工作量、定时限的办法,促使业务部门提高效率。三是要强化月度绩效考核,围绕提高业务水平和提高效率,在原有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完善业务考核机制和管理办法,调动大家练内功、提效率的积极性,促使业务部门提高效率,以此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
(二)在合同、发票、资金支付等细节管理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增值税是价外税,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明确发票开具类型,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确付款时间,加注先付款后开票还是先开票后付款。合同签署前,由法律顾问审核。要保证合同、物资、资金、发票的相关信息一致,实现“四流合一”,防范涉税法律风险。二是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审批制管理。首先由经办人填写“审批单”,包括发票接收方信息、发票开具内容及金额等,然后由经办人签字,呈报领导审签。财务人员凭已审签的申请审批单,仔细核对信息,认真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后,财务人员在申请审批单上填写发票号码,经办人员及时把已开发票交至甲方。三是对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台账制管理。单位发生的采购和业务支出,一般情况下,尽量让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可以增加单位的进项税抵扣,降低单位的税负。不同品种和项目,增值税税率不同,同一种商品和项目,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也不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只有3%,品质、价格相差不多时,选择一般纳税人。经办人一定把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准确无误地提供给对方,否则,有一处信息不完整或有差错,就不能抵扣。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经办人及时交至财务人员,避免形成“滞留票”,并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包括开具单位、内容、金额、税额、开具日期、发票号码、是否已付款及付款方式等信息;由财务人员做好台账连同抵扣联的保管和认证工作,并在月末据此核对已记账“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正误。四是严格把控资金支付方式。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与企业之间,要通过对公账户结算。五是细化财务流程管理。财务人员认真做好认证、核算、申报、缴纳等每一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准确和及时。对于增值税的认证、申报和缴纳,税务局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财务人员对收到的进项发票,要及时完成认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纳工作。在申报之前,仔细把已记账应交增值税相关数据与金税盘相关数据做比对,两者一致时再正式申报、缴纳。同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安全保管,严肃开具,减少不应有的错误。每月初,核对上月发票的领、用、存情况,数量、金额等信息,要确保与金税盘里的数据一致。
(三)在强化会计核算上下功夫
要强化会计核算,准确核算增值税。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有十个三级明细科目,每个明细科目都有规定的核算内容,对月末、年末是否允许有无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有明确规定,对哪个明细科目必须往哪个明细科目转也有明确规定,还涉及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转换,要求对不同业务的增值税要进行及时和准确的核算,工作难度和复杂程度都比原来的营业税大大增加,对财务人员的要求也更高、更严。财务人员要以更加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去做好增值税核算工作。
(四)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上下功夫
事出中国国家博物馆。很多媒体近日传出国家博物馆有大批文献流失,并在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销售。掀起这场“国博文物流失”波澜的是一个叫秦杰的人。十年前,秦杰以40本红色珍品藏书摘得北京市首届“藏书状元”的桂冠,十年后,他声称自己在潘家园收藏到了3000多件国家博物馆的“流失文献”。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事是真是假?孰是孰非?
闺中文物惊现世间
中国国家博物馆是由“中国革命博物馆和中国历史博物馆”合并而成。今年1月30日,国博正式闭馆,开始为期三年的改扩建工程。62万件馆藏文物被送往周转库房,整个文物搬迁过程高度保密。“文献流失”之说是否“空穴来风”?
当事人秦杰称“国博流失文献”的发现纯属偶然。秦杰一向喜爱收藏红色时期文献及老照片。2月3日,秦杰在逛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时,遇到了第一批57张古代文物黑白照片,他觉得照片质量颇高,就用120元买下来。当时,他并没有去想这些照片的出处。但随后他从潘家园商贩介绍的另一位收藏者手里买到另一批437张彩色、黑白文物照片后,装照片的小口袋上印有“中国历史博物馆鬃部”,引起了他的注意。秦杰意识到,他买下的这些老照片可能出自文博系统。于是他开始有意到潘家园寻找类似的东西,悄悄开始了追踪和收集。通过向潘家园旧货市场商贩多方打听,又了解到至少有10几个卖家手里有这样的文物照片。经过和文物商贩讨价还价,秦杰倾尽财力,收集到3000多件文献,涉及文物23个门类。
据秦杰说,这些资料有些是从潘家园、报国寺等旧货收藏品市场上淘来的,也有一些是从海外藏家手里买回来的。他向记者透露说,内地的一个大卖家将部分资料卖给了一个香港人,他又加了3倍的钱给买回来了。而这位大卖家也同意和媒体合作,公布这些资料的原始来源,秦杰还展示了他与几位卖家交易的邮政和银行汇款凭证。记者看到有名为“王瑞”、“王思伟”等多个收款人,而地址也涉及武汉、福建、香港等地。
面对“文献流失”的传言,国家博物馆于4月5日在其网站郑重声明:“我们可以负责任地讲,国家博物馆收藏的所有文物、文献、档案在此次搬迁过程中都得到了妥善的安置,无一流失。”
面对外界的质疑,国家博物馆作出的答复是:没有证据表明这批文件来自国博,正值国博扩建、文物转移之机,因此,怀疑秦杰有自我炒作之嫌。国博方面质疑说,秦杰以“护宝人”形象出现在媒体面前,却始终不与他自认的“宝物”的所有者――国家博物馆进行正面接触,也始终不愿意向外界透露这批收藏品的真正来源渠道。国博的搬迁工作是从2006年12月初开始的,然而到了2007年春节后就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发现了大量国博的“流失文献”,这不能不让人们对这件事情的巧合性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对此,潘家园旧货市场的管理人员又是怎么说的呢?有办公室的王女士称,目前并没有在市场内发现有国博文献资料出现。“虽然秦杰先生经常来这里,但是这件事情与潘家园市场没有任何关系”。王女士解释,虽然秦杰作为业界的一位专家,曾多次应潘家园市场邀请举办讲座或出席展览,但是秦杰本人与潘家园市场并无任何工作上的隶属关系,也没有担任潘家园市场的任何职务。
4月6日,秦杰专门为此开了会,展出部分“国博流失文献”,披露收购过程,并坚称收购的资料为“国博文献”。并给中国商报记者打来电话,申明“流失的文物图片和资料”究竟是不是“国博流失文献”,还要由社会上同国博没有利害关系的专家来定。
一个有趣的现象,尽管媒体报道已经铺天盖地,而且国博也专门为此发了声明,但是这起“国博流失文献”事件的两个主角,秦杰和国家博物馆至今也没有见过面,这些资料也没有让国博的专家鉴定过,国博的人也没有找过秦杰。有收藏者感慨,这么简单的事情居然要搞成一个“新闻事件”才肯罢休,究竟是秦先生要炒作,还是国博有些做法欠妥呢?
掀开庐山真面目
掀起这场风波的是什么样的文物图片和资料呢?
4月6日,在潘家园旧货市场举行的通报会上,秦杰向媒体展示了自己收购的3000余件“国博文献”,包括黑白及彩色照片共1800张,涉及23个门类。其中,以文物保管袋作为包装的照片有643件,提借凭证有600件,中国革命博物馆国博由历博和革博合并组成提借复制品凭证6本和账本1册。内容涉及国家博物馆散落的文书、人事卷宗、文物领取借出凭证、文博专家们的老照片、文物账目、文物记录、文物图片及底片、专用文物资料袋等。秦杰表示,除了这些以外,他还有超过两倍的资料尚未整理公布。
现在秦杰的家里已经摆满了一摞摞牛皮纸小口袋装的文物照片和底片,口袋上有“中国历史博物馆通史保管部”、“中国历史博物馆陈列部”、“中国革命博物馆保管部”等字样。有的口袋上还有钢笔或铅笔手书的“馆”字编号,寄件人的地址分别来自深圳、福建、辽宁和北京。
秦杰称他购得了1963年《中国革命博物馆提借文物凭证》单据四五百张,提借文物凭证表格上的藏品号、名称、提取日期、库房点交人、文物提借人、保管部主任签字等内容,大部分填写完整。
在所购得的数百张黑白、彩色照片中,有拍摄实物的,也有翻拍出版物的。内容包括敦煌经卷和古代瓷器、青铜器、陶器、漆器、玉器、兵器、金银器、珠宝首饰、人物画像、石刻、古印、家具等13个艺术门类。这些照片和底片都保存非常完好,拍摄的日期从上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秦杰承认自己购得第一批老照片时,并没有将其与国家博物馆扯上关系。但三次交易之后,他发现这些老照片中有非常精美的文物图片,他想,这些文物照片不是外人能轻易拍到的,只可能出于文博最高系统。
而且,秦杰在这些照片中发现了一张《陀罗尼经咒》。《陀罗尼经咒》其实是一张印有经文的纸,出土时纸被卷成捻,放在铜器之中。经研究,这件《经咒》被确定为唐朝初年的,从而把中国雕版印刷起源提前到公元7世纪。而在那之前,中国最早雕版印刷实物是公元9世纪的《金刚经》,现在英国。秦杰说,古籍爱好者都迫切希望得到一张清晰的《陀罗尼经咒》照片。他已经找了10多年。而这张照片中所显示的《陀罗尼经咒》正是被卷成捻,放在了铜管半圆形铜器内。1973年,带有年款的汉字《陀罗尼经咒》就藏在国家博物馆。《陀罗尼经咒》直径只有33公分,必须是最高文博系统的人才有机会接触到。更令他惊奇的是,这张照片的背后还附有非常专业的附件,是江苏省镇江市博物馆发现《经咒》后呈报国家博物馆的文件。
期间,他在潘家园又有了更大的发现,革命博物馆《外复文物账册》(三库存);1959年前后,中国革命博物馆提取文物复制品的凭证;中国革命博物馆提借文物凭证,以及国家博物馆的相关文书和人事卷宗等,一件接一件地浮出水面。
然而,这些“国博文献”并没有得到国博方面的认同。国博宣教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至今也还不能确认秦杰手里的东西是不是国家博物馆的。对于它们是否属于重要文献资料,更无从定论。另外,从国博知道该消息以后,便对馆藏文物、文献和账目都进行了清点,无一流失。包括革命博物馆《外复文物账册》(三库存)的原件就完好地保存在国博。此外,这位负责人表示,秦杰所提供的照片大部分是翻拍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文物图片,不是对文物直接拍摄的,这种翻拍的文物照片没有文献和档案价值。至于装文物的保管袋并不是国博自己生产的,很难说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到市场上去的。最后他向记者抱怨,国家博物馆在这起事件中完全是被动的,他们不情愿地卷入了一场炒作。
另据一位从国博退休的老专家介绍,国家博物馆列入永久保存的资料,是严格封存并妥善保管的。属于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的文件,在逾期后会通过滴酸等办法销毁。潘家园出现的这些资料绝对不是从文献库流出的,有可能是相关行政部门的废弃资料或者工作人员办公室里的东西。
秦杰发现的这批文物图片和资料究竟有文献价值,还只是一般的收藏价值,或者根本没有价值。国博已经退休的研究员孔祥星(1965年至2000年在国家博物馆及其前身历史博物馆工作,其间两次担任副馆长)曾表示,在他看到的“国博文献”中,“没有够得上‘档案’或‘文献’的东西”。但是秦杰认为,国博应将文物、文献与重要的研究资料等同对待。
也许旁观者清,记者就这些文物图片和资料的价值采访了一些收藏业内人士。北京老照片收藏家刘鹏告诉记者,从照片收藏的角度看,文物照片的艺术观赏性不强,但是如果所拍文物是特别珍贵的,照片还是有一定的资料价值的。另外,一些专门收藏历史文献资料的收藏者对这些文物账目、复制品的凭证好像并不太感兴趣。文献史料收藏者汪先生认为,文献史料看重的是能够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题材的系列藏品,如果这些文物资料能够记录国博前身的某个历史过程,那就有一定的价值,如果只是博物馆日常工作中的简单记录,就谈不上什么收藏价值。
一位曾与国家博物馆有着密切关系的收藏家认为,从各种报道判断,这些东西曾经属于国家博物馆应该是毫无疑问的,但它们很可能只是以前历史博物馆日常工作的程序和记录。在信息化、数字化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这些资料对于博物馆而言大概没有永久保存价值。他猜测,这些东西很可能是在国博搬迁过程中被扔掉的。
不过也有藏友认为,如果这些东西对国博而言真的没有价值,那么国博对废弃资料的处理也显得不够严谨――有没有经过严格筛选,有没有完整的处理程序?既然民间收藏者对这些东西可能有兴趣,为什么不让收藏者遴选一番呢?
至此对于这些文物照片和资料的出处,秦杰由一开始的联想、猜测,到后来他的态度已经很坚决,“铁证在此,不容抵赖。最多就是管理疏忽,有什么不能承认的?”秦杰认为,有可能潘家园的商贩在国博搬运文物时,昼夜蹲守,夜间搬运人员不免会有所疏忽,使文献外泄。面对国家博物馆关于他一直没有与国博进行过正面接触的质疑,秦杰也以一个“我不回答,没兴趣”答复了记者。但秦杰说的一句话足以表达他的心情:“这充其量就是个工作失误,不要躲躲藏藏!”
文博管理之失
秦杰手中的文献是否真正来自国博?秦杰手中的文献资料价值几何?是秦杰在自我炒作还是国博在推诿责任?虽然目前还没有定论,但我们可以从这一事件中,引发出对博物馆管理的若干思考。
2001年,新疆博物馆27件馆藏文物失踪一案告破,竟然是由该馆原考古部副主任、副研究员黄小江做内应,以“借”为名,倒卖给文物贩子。
2002年,甘肃古浪县博物馆工作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临时文物库房房顶瓦片被犯罪分子揭开,存放文物的6只大木箱锁被撬,其中的79件文物和资料品全部被盗。有3件是国家二级文物,50件是国家三级文物,4件是一般文物,除此之外,还有22件珍贵资料品,馆藏精华被洗劫一空。据了解,当时,古浪县博物馆共有文物藏品1279件。为妥善保存这些文物,甘肃省计委和甘肃省文物局斥资为古浪县博物馆修建了一座80平方米的标准化文物库房,文物随即搬入标准化文物库房。后因古浪县因要重建博物馆,将原标准化库房拆除,文物全部装箱搬迁至古浪县武装部弹药库房暂存。但该弹药库房因进行标准化达标活动,不允许继续存放文物,古浪县委作出决定,将所有文物搬至古浪县文化局保管。因此,古浪县文化局腾出相邻的两间办公用房,但既没有进行标准化达标,也没有安装报警设施,只对门窗进行了简单加固,就把一间作为库房,另一间作为值班室投入了使用。由于新博物馆大楼迟迟未能竣工,文物在文化局一直存放至案发。
2004年,山西省第二大博物馆大同市博物馆的文物仓库4次被盗,丢失钱币6500枚,法帖、经书、料珠、骨饰等其他文物96件。此案于告破后。令人痛心的是,作案者竟是华严中学7名初一学生,均不满14岁。他们在文物库附近房顶玩耍时意外发现文物库天窗,随之跳入玩耍。第二天,小光伙同其他6名同学再次进入文物库,并拿走部分文物和古钱币到附近古玩市场卖掉。随后3个月内,这7个作案人就不定期地交叉进入文物库“拿”走文物,以极低的价格卖出。比如古钱只卖20元钱1斤,其他文物也大都是几十元钱一件。他们把这些钱都用于上游戏厅,买雪糕,吃羊肉串等。及至博物馆报案当天警车赶来时,文物库房顶上还放着8件未及卖出的文物。
另外还有,承德外八庙管理处文物保管部主任李海涛监守自盗长达10年才得以败露;湖北荆门博物馆原党总支书记、副馆长与文物贩子勾结,炸墓掘宝,倒卖馆藏文物;湖北省博物馆国家一级文物“九鼎八簋”被资质不合格的装修公司承揽的工程砸损;国家级爱国主义示范基地福建省福州市的侯县祥谦陵园108件珍贵名人字画发生霉变……
当前,一些博物馆在藏品保护、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某些博物馆,特别是一些老馆、大馆,由于筹建历史长,藏品来源渠道庞杂,人员变化频繁等客观原因,造成“家底不清”,大量文物进入博物馆以后就束之高阁,忽略鉴定、登记、存档工作;比如某个国内公认的,无论软件硬件在全国都算出类拔萃的博物馆,仍有几万件藏品没有鉴定,也没有展示。
二是长期以来,博物馆的藏品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为人治管理,主管领导一言堂,账目、文物、钥匙“一把抓”,同时上级领导部门对博物馆领导的监督与考核也不够专业;有的博物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太差,以至失职渎职。工作人员各管一摊,每人只清楚自己的情况,当事人在时,能说清楚,人员发生变动时,其他人员就不清楚该库情况,缺乏必要的、细致的交接手续。
三是一些博物馆的账目混乱,将藏品分为“账内”与“账外”,所谓“账外”即当时认为文物价值不大的藏品,没有考虑到这些也是国家财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认识的提高,这些藏品也有固有的文物价值,也能产生社会效益,但却对其疏于保护和管理。
四是很多博物馆对藏品的保管措施不科学,没有根据藏品的种类、级别、质地等,采取不同的保护和管理措施,而是对所有的藏品都使用一种方式,不利于藏品的保护和管理。藏品管理不善给博物馆建设造成了严重后果。
目前,因博物馆管理不规范而发生的文物犯罪主要途径大致有两条:一个是用仿制赝品换出真品;另一个是把没有登记入账的文物私自带出。
那么,应该如何杜绝因博物馆的管理漏洞而造成的文物犯罪呢?首先要制度化、规范化。一个规范的博物馆的文物库房一般要有六、七个人管理,一人负责记账,二人以上并有保卫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库房;管理人员对库房实施24小时监控,库房的钥匙要分开保管。但任何好的制度都不能杜绝个人行为,个别人不会以某些案件为戒,相反他会觉得社会上怎么样我就可以怎么样。入得宝山,岂能空手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