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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西文化 文化差异 跨文化交际
随着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文化碰撞在一起,并且相互渗透融合。而不同国家的人民也纷纷走出国门,体验不同的文化差异带来的新奇与快乐。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和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不同文化的碰撞除了带来新奇的感受,也带来了文化上的冲突。所以,了解各种文化之间的文化,避免文化冲突,在跨文化交际中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就从中西方文化差异上谈谈跨文化交际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交往原则和交往模式的差异
在东西方跨文化交际中,最典型的差异就是中国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西方的个人主义观念。在中国,人们对于集体有着非常强的归属感,一切交际活动都从此出发,中国文化向来也都是将家、国、天下放在首要位置,在危难时刻,个人甚至能够为了集体牺牲一切。但是西方的每个人都认定自身的唯一性和特殊性,交际的出发点也是个体本位,强调个人潜力、个人利益和个人目标。西方文化极力维护个人财产利益,鼓励人与人相互竞争。
在中国,人际交往中具有强烈的表面性,重视“面子”,衡量人际关系的标准是“不分彼此”,“同甘共苦”是传统美德,属于情感类的交往方式。而在西方,人们交往时更看中实用性,只要有利益需求就是朋友,人与人交往时,提倡AA制,公私分明,而且,西方人极其注重个人隐私,属于“工具类”交往方式。
二、交际时间取向的差异
交际时间的差异是指双方的时间观念不同。中国人的祖先在土地上年复一年的重复着劳动,使得大部分的中国人都养成了重视过程的思维模式。而西方人则对时间的顺序有着偏执的强调。举个例子,在写信这件生活小事上,中国人习惯将地址写在前面,而且按照属于与被属于的关系从大到小排列,收件人姓名写在后面;但是在西方恰恰相反,需要将收件人姓名写在前面,地址按照属于与被属于的关系从小到大排列。
中国人做事喜欢寻根究底,并且对过去的事物怀有强烈的尊敬与怀念,喜欢从已经过去的事情中寻找教训与方法,尊崇祖先与老人。对中国文化影响最大的道家文化与儒家文化也都追崇尊重传统、回归自然。这种文化现象使中国人形成了追求统一、稳定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从一方面上讲,也有消极的意味,会导致办事效率低下。西方人对于时间始终有一种紧迫感,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奋斗就能改变命运,变革就意味着进步。这种观念也使得西方人极少看中旧事物。比如在中国,“老”象征着智慧、资历和权威,在西方,“老”就表示体力与能力的衰弱。
中国人的时间观念缺乏紧迫感,万事“慢慢来”,体现在具体交际上就是很少提前预约、迟到等,“急”在中国人眼里是一种毛病。西方人对时间看得很重,往往会对有限的时间做出紧密的安排,做到时间效益的最大化,社会、生活都要按照时间准确执行,迟到会被看成不守信的表现。
总的来讲,西方人的时间关键具有计划性、办事效率高等优点,中国人的时间观念灵活性强,并且具有自由性。
三、交际语言的差异
交际语言的差异是跨文化交际中最直接最明显的差异。不同的语言对于相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表述方法和表达风格。比如在口语交际方面,西方人非常直接,中国人往往含蓄地表达自身的愿望,利用环境分为对交际信息进行补充是中国人的特长。这种交际口语的差异是中西方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生活氛围造就的。中国人注重集体,时间久了相互之间就能产生默契,往往不用说话就能被对方得知想要表达的内容,并且历史上许多政治运动也使得中国人相信“祸从口出”“言多必失”;而在西方,无论在什么场合,交流都是直奔主题。
在书面交际方面,汉语崇尚含蓄与意境,往往会多出一种言外之意,属于意合语言,在使用时,多种修辞手法和句式运用使得逻辑关系被隐藏起来,整体上有很强的模糊性和多样性。西方语言则以句式的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著称,属于形和语言,在使用时,多注重各类词语在形态上的变化,主从时态分明,用严密的形态表现语意信息和语法范畴。
四、结束语
不同的文化背景产生了不同的交际风格,但是这种风格差异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经济、艺术、文化甚至婚姻的不断交融,已经越来越小。在跨国文化交际中,站在对文化差异宽容和认同的立场上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吸收西方文化中的有益部分,才能真正实现中西方文化的平等交流。
【参考文献】
[1]邵彤.中西方社会文化差异在跨文化交际中的表现[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2011(1):46-48.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叉口;通行能力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全社会交通出行急剧增长。在城市内部出行中,除部分轨道交通出行外,城市道路的交通出行占主导地位。近年来,各地相继编制城市交通规划、路网规划,兴建、完善城市路网,但由于城市道路的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较大,路网的完善也非一蹴而就的事。交通量的日益增加,使城市道路交通状况日趋紧张;同时,路网结构不合理、交通设施不完善、交通秩序不遵守等原因,加重了城市道路的交通压力。
国内外研究普遍表明,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是城市道路网的瓶颈、咽喉(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通处可以看成特殊的平面交叉口)。路段上一般不会发生阻塞和拥挤现象,交通拥堵主要发生在道路交叉口。因此,对城市道路交叉口的优化,能够显著提升城市路网的通行能力,提高路网服务水平,将给城市发展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影响信号控制交叉口通行能力的因素
信号控制交叉口是指用交通信号灯组织指挥相冲突交通流运行次序的平面交叉口。在正常道路、交通、信号条件下,单位时间内通过交叉口的最大交通流率,称之为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由此看出,影响信号控制交叉口通行能力的因素包括:
(1)道路条件 交叉口形式、进口道数量、车道宽度与转弯半径、车道坡度以及车道功能划分等;
(2)交通条件 交叉口进口道交通量、流向分布、车型组成,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量等;
(3)信号条件 信号周期、信号相位与相序、信号配时、控制类型等。
这些影响因素中任一因素发生变化都将导致通行能力的变化。
提高信号控制交叉口通行能力的措施
改善交叉口道路设计,遵循交叉口进出口道通行能力与其上游路段通行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以两条双向四车道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为例,假设采用常见的四相位的信号控制,按路A直行+右转、路A左转、路B直行+右转、路B左转组织交通,则一个信号周期内,各个进口道的通行时间为
T/4-ts
式中,T,信号周期(s);
ts,总损失时间(s)。
由此可知,一条进口道在交叉口的通行时权仅为总时间的1/4不到,故交叉口一条进口道通行能力约为路段上一条车道通行能力的1/4。按照通行能力匹配的原则,交叉口进口道数应展宽到上游路段的4倍,即使受用地红线、下游出口道数、人行横道设置等的制约,进口道数设置为上游路段车道数的2倍也较为适宜,而不做交叉口展宽渠化,则将极大地限制整条道路的通行能力的发挥。
对于主干路-主干路、主干路-次干路十字相交,采用四相位信号控制的情况,交叉口进口道展宽为路段车道数的2倍都是可行且适宜的。
对于主干路-支路相交,原则上按支路右进右出设计,当确需沟通两侧支路时,通常支路展宽为2个进口道,主干路在保证进口道直行车道数与上下游路段车道数协调的前提下,展宽1个左转、1个右转专用车道为宜。
次干路-支路相交的情况,基本与主干路-支路相交一致。
支路-支路相交,当用地允许时,宜展宽为2个进口道,根据各向交通流合理设置车道方向。
交叉口各方向的进口道数量宜根据各流向交通量比例合理设置。以一条双向四车道道路在十字交叉口展宽为4个进口道(单向)为例,通常直行车辆占主导,4个进口道划分为1左转+2直行+1右转。但某些特殊地点,可能左转交通量占多数,1个左转车道无法满足左转交通通性需求时,宜增加进口道左转车道数量,进口道可布置为2左转+1直行+1直右或2左转+2直行+1右转。
过去在交叉口设置中,通常将右转车道设置成直右车道,直行与右转设置在同一个相位。但实际运行中,由于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同时放行,直行的慢行交通与右转车辆相互交织冲突,当直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量非常大时,右转机动车通行较为困难,导致同一车道直行车辆也无法驶离。有鉴于此,当条件允许时,设置右转专用车道还是有必要的。
对于一些人流密集的大型交叉口,为减少机动车与慢行交通的冲突,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分离、消灭冲突点,提升交叉口通行能力。
一个设计合理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只有设置同样合理的信号控制系统,才能充分发挥其效益。
各方向交通流在交叉口相互交织冲突,交通信号灯通过一套相位相序设计来分配各交通流通行时权,将各主要交通冲突流分离。理论上,较多的信号相位能将各个冲突点消灭,但其同时也将增加信号损失时间,降低绿信比,增加交叉口延误。因此,在信号相位设置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以左转交通为例,当左转交通量较小时,可将左转与直行交通设置在同一个相位放行,左转交通通过对向直行交通的“空隙”通过;当左转交通量较大,或直行交通量大到不足以给对向左转交通提供间隙时,宜将左转交通与直行交通分开设置相位。实际应用中,干路进口道常常设置为直右、专用左转2个相位,支路进口道常常设置为单个直左右相位,即这个原因。
同时,在城市路网中,协调相邻交叉口间的信号控制,形成主要道路的绿波带,对于减少车辆排队,提高道路服务水平,也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城市道路信号交叉口是城市道路网的蜂腰、瓶颈,优化信号交叉口的设计,可通过交叉口展宽,机动车与慢行交通分离,信号灯配时优化,相邻交叉口信号灯协调控制等,显著提升整个城市路网的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2]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DB33/1056-2008)
[3]《道路通行能力手册》(HCM2000),美国交通研究委员会
[4]虞华,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设计的探讨,山西建筑,2009.09
【关键词】商贸英语 文化差异 不对等 翻译
【中图分类号】H3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4-0184-03
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交际的过程是跨文化交际。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风俗习惯、风土人情、文化传统,因此,从事国际商务的翻译人员必须了解掌握本国与异国的民族文化差异,并设法使这些差异在传译过程中消失,同时在译入语中找到准确的词语,使异国文化在译入语中再现。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就好比是暹罗双胞胎(Siamese Twins),即一种共生共长、难以分离的关系。这是因为,所谓的暹罗双胞胎就是一对生活在医学尚不发达的19世纪的连体孪生兄弟,即出生时因肺部连在一起而终生这样相伴生活的Eng and Chang。语言和文化就像这对暹罗双胞胎一样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共生共长。文化不仅是生活方式,而且也是人的大脑的产物,它通过语言传播、维系和发展。它承载着文化,最集中地体现着文化的精神。语言是文化的符号,文化是语言的轨迹。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语言就是文化,文化也就是语言!语言的翻译既有艺术之美,也有科学之真,无论是科学还是艺术,其目的都是为了求善、求真、求美。因此文化在翻译中是不可忽视的因素,正如刘法公教授曾根据商务英语的特点,提出商务英语翻译应遵守“忠实(faithfulness)、准确(exactness)、统一(consistency)”的原则,提出“信息等值,概念表达准确,数码与单位精确,概念与术语保持统一的要求”。[8]忠实性是所有英语翻译最基本的指导原则,特别是对商务英语来说。准确地理解和翻译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的商务英语的词句,对不同文化的商务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东西方由于种族渊源、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的不同,构成了各不相同的文化体系,从而人们的观念传统、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以及语言表达等也大相径庭。因此,在商务英语翻译中应慎重,以免出现“文化冲突”。尽量按照国际商务英语翻译的4Es标准做到文化信息对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文化信息有时很难传递到译入语中,结果对等的标准就不能完全做到。一般来说,导致文化差异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对待事物认识方面的文化差异
1.品名的翻译
在不同的文化体系中人们的思维方式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上,也体现在人们对事物的命名上。作为许多出口的中国特产,基本都有了固定的英语译名。这些翻译译名已约定俗成,若译者随便“硬译”,必然物名分家,如:清凉油是essential balm,而不是cooling oil or qin liang oil,风油精是medicated oil,而不是feng you jing。另外还有“馄饨”、“饺子”、“汤圆”等都被称为“dumplings”;“cabbage”一词则用来统称我们的“白菜”、“卷心菜”和“黄牙菜”。再者,汉语中的“红糖”翻译成英语是“brown sugar”,为什么“红糖”翻译成英语就由红变棕了呢?这是因为汉语是就红糖冲泡后糖水所呈现的颜色而言,于是糖就有了红与棕之分,而英语中是直接按糖本身的颜色来命名的,有了红与棕之分便不足为奇了。因此,我们在翻译相关的品名时,一定要谨慎,以免给商品的出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商标的翻译
商标在产品销售中起到重要的广告作用。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中就是可靠的质量和优质的产品,就是合理的价格和良好的服务。语言是“文化的镜子”,商标用语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宝洁公司的商标翻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宝洁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之初就认真研究中国的语言文化,从而迅速打开了市场。他们将公司名称 P&G(Protector and gamble)汉译为宝洁。“宝”喻指产品的品质;“洁”则指该公司主要经营日用品。20多年来,宝洁公司向中国市场推出10大类近30个品牌的产品,其中中国名字都是广泛的调研之后产生的。现在无论Rejoice飘柔、Pantene潘婷、Head and Shoulders海飞丝,还是Safeguard舒服佳、Olay玉兰油,亦或是 Whisper护舒宝、Crest佳洁士、Tide汰渍、Pampers帮宝适等,无不在中国享有盛誉。下面几例商标的翻译,更体现了两种文化差异。
(1)金鸡牌闹钟――Golden Cock Alarm Clock
(2)白象牌电池――White Elephant Battery
(3)红星牌电扇――Red Star Electric Fan
作为商标,以上3例商标翻译没有符合英国国家的文化习俗,更没有体现商标所应具备的富有创意、内涵的特点。例1,“金鸡”在汉语中,可联想到晨鸡报晓,实为妙语,但在英语中cock是下流话,属禁忌语,应改为rooster。例2,“白象”在汉语中意念不错,可理解为“力量巨大”,但“white elephant”在英语中是指“大而无用的东西”,想必消费者不会去买那种无用的东西。例3,“红色”在汉语中当然是一种吉祥的颜色,但“red”在英语中象征暴力、流血,消费者会对这样的电扇望而却步。再如我国生产的“紫罗兰”男装,若用Pansy(紫罗兰)作为商标,则在英语国家销路不会太好,因为Pansy这个单词指的是“女性化的男人”。
3.广告设计的翻译
广告离不开语言,而语言又是文化的载体,任何广告都建立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之上。文化差异造成的东西方不同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心理特点等都会影响人们对广告的理解及广告的效果,从而会进一步影响到商品的销售。在美国,一则广告的口号可以出现“don’t spend a penny until you’ve tried”(试用前别花一分钱)这样的用语;而在英国,就不能采用这样的广告口号,因为“spend a penny”相当于“got to see a man about a dog”(轻视某人)。在商务活动中,一个小小的广告误译,就会使企业受到巨大损失。曾有一家公司在国内的广告中宣传:“请在你的餐桌上使用最好的餐巾。”广告效果甚佳。于是,当他们把产品推向国际市场时,原封不动地使用了这则广告,在英国却引出了笑话。在英国人眼中,美国人讲得不是真正的英语,而是美国式的英语。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使用不同的习惯语具有不同的内涵。在英国英语中,餐巾一词是“serviette”,而美国英语中的餐巾“napkin”一词,在英国英语中是“尿布”的意思。这家公司不知不觉把其产品宣传为“请在你的餐桌上用最好的尿布”。自然,其销售额是无甚指望了。因此,世界上著名的跨国公司都十分注意语言的文化差异。还有一则这样的广告词:“欢迎来到天涯海角。”在对外宣传英译时曾经这样翻译:“Welcome to The End of the World.”海南岛的天涯海角在不负责任的译者笔下成了The End of the World“世界末日”或“大难临头”,谁还会来旅游?例如,在西方神话传说中,dragon(龙)不是中国人心中的吉祥动物,而是表示邪恶的怪物。在中世纪,dragon是罪恶的象征,圣经故事中恶魔撒旦(Satan)就被认为是the great dragon。另外,dragon还有“泼妇”的意思,由此可知,dragon在英语国家人中所起的联想与中国人的“龙”完全不同,所以,翻译时就要特别小心。东亚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四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被西方人称为“亚洲四小龙”,将其翻译成英语Four Asian Dragons恐怕不太妥当。有人建议翻译成Four Asian Tigers,这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文化信息的对等,因为tiger(老虎)在西方人心中是一种强悍的动物,至少不会让人联想到某种可怕的动物。再者,tiger一词收在1993年版的《牛津英语词典增补本第二卷》(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Additions SeriesⅡ)中的释义:A nickname for any one of the more successful smaller economies of East Asia, esp. those of Hong Kong, Singapore, Taiwan,and South Korea.(任何一个在经济上较为成功的东亚小国或地区,尤其指香港、新加坡、台湾和韩国。)所以说,将“亚洲四小龙”翻译成Four Asian Tigers在文化信息方面基本达到了对等。
二、颜色的文化差异
不同文化的人对颜色的认识尽管有相似之处,但他们对各种颜色的感觉有可能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其原因在于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历史文化背景和风俗习惯不同。例如,蓝色在英语国家有忧郁的含义,美国有“蓝色星期一”(blue Monday),指心情不好的星期一。blue sky 在英语中意思是“没有价值”,所以,把“蓝天”牌台灯翻译成Blue sky Lamp,意思便是“没有用的台灯”,可想此台灯的销路。另外,埃及人和比利时人视蓝色为倒霉的颜色。蓝色在中国人心中一般不会引起“忧郁”或“倒霉”的联想。尽管如此,世界知名品牌“蓝鸟”汽车并不是“伤心的鸟”的汽车,否则怎么会用Blue Bird作为汽车商标呢?blue bird是产于北美的蓝色鸣鸟,其文化含义是“幸福”,所以,英语国家人驾驶Blue Bird牌的汽车,心中的文化取向是“幸福”。但是,驾驶Blue Bird牌汽车的中国人恐怕不知道身在“福”中,而只感到驾驶世界名牌汽车是一种身价的体现和财富的象征。英语国家视“红色”为残暴、不吉利,红色意味着流血。在中国红色预示着喜庆,中国人结婚习惯穿红色衣服。经商时,商人希望“开门红”。经营赚钱了,大家都来分“红利”。某员工工作出色,老板发给他“红包”。美国人一般不喜欢紫色;法国人不喜欢墨绿色却偏爱蓝色。在马来西亚,绿色被认为与疾病有关。巴西人忌讳棕黄色。西方人视白色为纯洁、美好的象征,在中国白色有不吉祥的文化含义。在西方文化中,人们可能将绿色和“缺少经验”联系起来,而在中国绿色代表春天,象征新生和希望。
三、词语概念的文化调停与谴词造句的文化重组
词语的意义与其使用的语境密切相连,并与其存在的文化息息相关。语境不同,词汇的意义也有差别。如“joint venture”在一般经贸合同中指“合资企业”,而具体到招投标合同中,指多个投标人为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条件暂时结成的联营体常译为“联营体牵头公司的名称”。“Turnkey Contract”通常指“整套承包(合同)”,而具体到招投标合同中,指的是“总包(交钥匙)工程招标文件”。
此外,现代英语中一词多译现象相当普遍。因此,汉译时如果不懂专业,随意去选择词义或照搬字面意思,其结果不但使译文失去原文的规范性,也会使译文令人费解,使读者不得其意。例如:
(1)We shall give you a special discount on an order exceeding 10,000 pieces.
如果订货超过一万件,我方将给予你公司一个特别回扣。
(2)The exporter may take the accepted bill to a discount bank before the maturity if he is in urgent need of the amount of money.
出口商如果急需用这笔钱,他可以把这个承兑了的汇票拿去贴现银行贴现。
(3)Exchange dealers only work with these differences, i.e. with premium and discount, expressed in decimal points, between the spot and forward prices.
外汇经纪人只赚取这些差额,即利用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之间的差价,以小数点表示的贴水和升水。
以上三例中都有discount一词,但分别用于不同的专业,即表达三个不同的意思。外贸业务中表示“折扣”,银行业务中表示“贴现”,而外汇业务中表示“贴水”。
四、数字的文化差异
众所周知,在西方,“十三”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数字,其原因就是与圣经故事中耶稣被他的第十三个门徒犹大出卖有关。所以,在西方国家,人们通常避免使用“十三”这个数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数字“十三”没有这种文化含义,但随着西方文化的影响,近来这种蕴涵也被国人所接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九”因为与“久”同音,所以“九”经常用来表示“长久”的意思。例如,我国历史中,皇崇拜“九”,希望其天下长治久安。因此,我国便有“999”药品。英语中的nine没有这种含义。但不要把用“666”作商标的商品出口到英国,因为“666”在《圣经》里象征魔鬼。“七”在欧美国家有积极的意义。所以,商标为“7-Up”的饮料翻译或汉语为“七喜”,而不是“七上”。英语国家的人心目中的“七”相当于中国人的“八”。“七”对英语国家人是个大吉大利的数字,投掷中以“七”为胜利。商标还有Mild Seven、7-Eleven(连锁店)。但在我国,“七”是个普通的数字。上海生产的“三枪”牌内衣,是名牌产品,翻译成英语Three Guns。如果将Three Guns牌内衣出口到日本、哥伦比亚及北非地区,会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因为“三”在这些国家表示“积极”的意思。但是,在乍得、贝宁等地,则不能将“三枪”翻译成Three Guns,因为在乍得像“三”这样的奇数表示“消极”的意思,在贝宁“三”含有“巫术”的意思。文化差异还受地理位置、社会制度、历史等的不同因素的影响。文化差异会引起几种不对应的情况:1.原语中的指称对象在译入语文化中根本不存在、罕见或被忽视
例如,汉语里有许多用数字开头的词语,如“三心二意”译为neither off nor on。“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译为Two heads are better than one。这些词语通常不能按字面意思翻译。
2.原语文化在概念上有明确的实体,而译入语文化不加以区分或恰恰相反。
例如,英语中的armchair 指任何有扶手的、硬的或软的椅子,但在汉语中我们却分别有“扶手椅”和“单人沙发”。
3.和译入语中同一个指称对象可能由字面意义不同的词语加以指称
例如,英语的black tea,翻译成汉语是“红茶”,而不是“黑茶”。这是因为中国人注意的是茶水的颜色,而英国人重点放在茶叶的颜色上。文化信息的传递是完全可能的,主要是通过翻译了解他国文化。文化信息的对等也是可能的,我们可以遵循奈达先生的“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原则,这里的“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是近似的等同,即以功能对等接近程度为依据的近似。他认为翻译的目的应该是原文和译文在信息内容、说话方式、文体、文风、语言、文化、社会因素诸方面达到对等。为了达到这些对等,必须在翻译中进行调整。各民族有其独特的文化。东西方人有不同的哲学、文化传统,所以,文化差异就必然存在。此外,差异的原因还在于东西方民族地理、历史、风土人情等的不同。正是这些文化差异的存在使得文化翻译的可译性受到限制。进行国际商务英语翻译时必须特别注意这些差异,必须在外国文化和本国文化中找到一个切合点。如果这个切合点是两种文化的交融,那就是最理想的了。但是,往往由于文化差异,有时很难找到切合点,这时译者就必须就自己的能力让这两种文化尽可能接近,按照4Es标准和奈达先生的翻译原则,做出适当的调整,使带异国情调的东西在译入语中得以再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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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胡文仲.文化与交际[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
8 刘法公.商贸汉英翻译的原则探索[J].中国翻译,2002
关键词:经济法;因材施教;差异化;有效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21-0093-02
经济管理专业的“经济法”是一门融合经济学和法学,实用性、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当前在高校本科经济管理类各专业中大都作为必修课开设。笔者在与学生的交流中了解到,近年来在本科阶段赴美国高校交流的商学院学生必须回来补“经济法”课程。对于经济管理类学生而言,学习经济法的目的不是“培养法律职业人才”,而是要了解市场经济法律的基本知识体系,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①即培养具备法律素质的复合型应用经济管理人才。考虑到“学生的专业和职业规划”,②注重日后实际生活工作中的应用,针对经管专业学生的“经济法”教学就应有别于法学专业,没有必要“像法律专业所要求的那样,去追求法律概念的周延与逻辑的严密,去建立一个完美、规范的经济法内容体系”,③而应遵循因材施教原则。因材施教原则是一个重要的教育理念,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体差异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发展。④因材施教原则的适用对象由仅适用于单个学生扩展为适用不同专业的学生群体。基于此,“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就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一、因材施教:差异化教学内容的选取
以笔者所在的商学院为例,学院分经济类与管理类两大学科,经济类有国际贸易、金融专业、保险专业;管理类有工商管理、会计、电子商务、营销、物流、旅游等不同专业方向。以往在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教师将教学内容相同的教案适用于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教学内容划一,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和专业的差异性。教学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将教学目标定位为“应用”,核定的教学内容适用对象包括会计、金融、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电子商务、物流以及工商管理各专业学生。不同专业的学生使用相同的教案,这样的模式对于教师来说比较简单,无需考虑不同专业学生的需求和知识结构的差异性,但不利于对学生的培养,也起不到良好的教学效果。⑤
笔者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以及从毕业生反馈中发现,首先,不同专业学生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如电子商务专业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进入社会后,如果其从事的工作与其各自所学专业相同,那么他们在工作中对于经济法的需求就会有较大的差异。前者希望了解有关网络交易、电子支付等法律制度,而后者则希望掌握有关劳动合同法律、劳资争议及社会保障方面的内容,尤其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每个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都迫切需要掌握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来说,“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要求和教学重点应有所差别,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即不同的授课对象可以有不同体系结构的教学内容。教师在制订教学大纲时,要依照不同的教学目标,针对不同专业选定具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制订适合于不同专业需求的教学大纲。如对于金融专业学生而言,侧重于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担保法等;对于会计专业学生来说,考虑社会上对于会计职业资格应试(诸如会计师、CPA、CTA、CPV等),要突出票据、结算、税收法律制度;市场营销专业侧重于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如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际贸易专业侧重于合同法、对外贸易法、海商法、票据法、结算法律制度等;电子商务专业侧重于网站运营基本法律问题、网络经营行为规则与责任、电子合同、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侧重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
即使是同一法律制度对于不同的专业来说,其教学重点也可能不同。比如都是合同法律制度,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来说教学重点不仅要包括合同的订立、生效、买卖合同等合同总则的内容,还应了解合同法的分则。而对于金融专业的学生来说教学重点则是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制度,对物流专业学生来说就有必要突出合同法分则中的运输合同。相同的章节对不同的专业来说在教学时间的安排上也应有所不同。这样就需要制订小口径的教学计划,必须充分考虑专业的特点和需求,针对不同授课对象的特点有所选择地进行。对不同的教学对象采用不同体系结构的教学内容,突出重点,使学生所学与就业密切结合,追求学生受益最大化目标,进行“个性化”培养。
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基础条件。为确保教学内容的适合,笔者自编了一套适合商学院学生的《经济法讲义》。讲义的内容随着重要法律法规的修订颁布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出台适时更新,具有动态化的特点,每章后面附有习题和案例。
二、差别化教学对教师的要求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兼收并蓄民、商、经济法的内容,内容庞杂,课时数有限。这种差异化、小口径的教学模式,对于教师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以笔者的观察,经济管理院系担任“经济法”教学的教师一部分是法学出身,他们对法学学科体系较清楚,通常在授课时倾向于按照法学的分科安排教学内容与难度,强调理论,注重经济法学自身的内在逻辑和法理,强调学科细分,却忽略了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与学生的需要。另有一部分教师则属于原本非法学出身,如果是学习经济或管理出身,以其自身经历,了解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知道学生具备什么基础,需要补充什么。若教师来自既非法律又非经济管理专业,那么就需要多做教学准备工作,提前认真研究学生的知识结构并设定教学体系和内容的深度。笔者认为,从事“经济法”教学,教师应该首先强化自身的知识结构,既懂经济管理又了解法学学科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在教学中深入浅出,条理清晰,突出重点难点,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进行“加工”并呈现给学生,使学生易于接受。教师要对课堂中运用的案例进行精选,使用那些尽可能覆盖大部分知识点,具有综合性、实用性的典型案例。这就需要教师在课堂之外花费大量时间进行研究,其结果促进了教师个人能力的提高。
三、差异化教学方法的应用:课堂内的互动式教学
按照教育学的基本要求,教师教学方法和手段的选择主要依据如下几个方面:教学目的和任务;教学过程规律和教学原则;本门学科的具体内容及其教学法特点;学生的可接受水平,包括生理、心理、认知等;教师本身的条件,包括业务水平、实际经验、个性特点;学校与地方可能提供的条件,包括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物质设备等;教学的时限。⑥课堂教学主要取决于教师和学生两个因素,“经济法”是经管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在教学目标定位上,要注重“经济法”课程对于经管专业学生今后学习和职业活动的基础性。改变以往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在黑板上书写,学生在下面记笔记的填鸭式单一模式。在这样的前提下,鉴于目前“经济法”课程教学时数的限制,笔者认为应采用互动式学习的教学方法。
教师在授课时要考虑学生的可接受性原则,⑦如对于每一章,首先解释某部法律的出台背景,联系经济现象和经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针对其中的重点和难点寻找主线进行串联,力求经济法理论与案例相结合。⑧要随时通过观察学生的反应,捕捉学生课上的信息。一般来说,课堂学生人数少,容易形成师生间的互动与交流,人数多则不太容易做到。课堂讨论就是一种互动,课堂讨论可以使学生由以往的被动学习转向主动学习,养成学生思考的习惯,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学的基本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课堂讨论的问题不仅包括理论上的问题,还包括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由此可以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⑨通过案例的解决,可以找出学生学习的薄弱环节,巩固强化知识点。课堂讨论既可以采取提前布置讨论题目,由学生自由组成团队,以团队为单位共同完成的形式,也可以采取课堂随机发言的形式,这样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的集体协作意识,另一方面也锻炼了学生的独立思考、推理判断能力。
教师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不因害怕答错而不敢或不愿参与。在授课初期教师就应向学生讲明平时课上发言参与讨论计入平时成绩,教师在讲课时也要经常采用设问的方式。目前教学中大多数教师都采用多媒体授课,多媒体授课可以省去传统的板书时间,向学生传递更多的信息,但教师也应在课件中随时提出小问题,让学生在较短时间内很快做出回答,这种方式便于学生随堂及时消化所学的主要知识点。教师在学生在回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可以观察学生掌握的程度。
采用差异化教学需要有效的考核体系作为保障。改变单一的卷面制度,建立以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制度,使学生注重平时的学习,也使得考核结果更具客观性,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
笔者认为,小口径教学可能更有利于就业。这种差别化教学并不意味着学生的知识面狭窄,相反,它能使学生更好地适应日后的择业和继续深造。201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为700多万,且在我国高校学生专业分布中,大约每3名学生中就有1名为经管类专业。财经、管理是与社会市场衔接较为紧密的学科,应该力求使学生在校所学与日后应用尽可能趋近,紧密结合。
注释:
①周珏.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误区剖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1,(3).
②刘泽海.经济法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③文侃,陈方前.因材施教原则的扩展及其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J].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3):62.
④王道俊,王汉澜.教育学(新编本)[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8:240.
⑤王翔,杨慧.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改革[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1,(4).
⑥王道俊,王汉澜.教育学(新编本)[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8:244.
⑦王道俊,王汉澜.教育学(新编本)[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8:238.
⑧关于经济法的案例教学在《中国电力教育》2013年第4期《“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探讨》一文中有详细探讨。
⑨马京林,吴文红.《经济法》教学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路径的探讨[M].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8).
参考文献:
[1]文侃,陈方前.因材施教原则的扩展及其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J].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3).
[2]姜大儒,付杰.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重建[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4,(7).
关键词:水质理化检验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检测项目 调查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1(a)-0201-01
长期以来,教学如何适应社会需要的问题,一直受到人们关注。水质理化检验的多数检测项目都有多种测定方法,实际应用较多的是哪种方法?我们要重点讲授哪些方法,才让用人单位觉得学生“好用”?因为我校主要培养的是面向基层的专科层次的学生,故此,我们对云南省地州级和县市级疾病控制中心的检测项目和“水质理化检验”之间的适合度进行了调查,以期为原有课程体系注入新的社会信息,为教学课程的设计提供依据。
1 调查方法
本文调查对象为云南省7个地州级和30个县市级疾病控制中心。调查方法为填写调查表。
2 结果与分析
2.1 适当增减教学时数
教学计划的安排主要根据现在水质理化检验使用的教材提供的分析方法的比例来制定的[1]。经过本次调查对比结果见表1:教材与调查结果分析方法的比例的比较。
表中调查结果显示:光度分析所占比例最多,占34.1%,与参考资料中基本一致[1]。所以光度分析是教学中的重中之重。教材中的容量分析占19.4%,与调查结果的9.1%相差较大,应适当减少容量分析的教学时数。离子选择电极法调查结果占9.1%,与教材中的2.8%相差较大,应增加离子选择电极法的教学时数。
原子吸收法、原子荧光法在实际应用当中正在日渐增多,建议增加教学时数。
火焰光度法、极谱法、液相色谱法在本次调查的单位中均未使用,应作为了解内容。
2.2 加强试剂配制练习
调查显示,除极少数单位、极个别检测购买试剂盒外,其余试剂均自配,所以,教学中应加大试剂配制和相关计算的练习。
2.3 及时更新教学内容
2006年12月29日,卫生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2006年第12号文件,批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而现在的教材几乎都是旧国标,教学时必须及时更改。如对浑浊度的要求,从旧国标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提高到不超过1NTU,特殊情况不超过3NTU。耗氧量(以O2计)不超过3 mg/L,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 mg/L时为5 mg/L[2]。
3 建议
3.1 根据调查结果修订教学大纲、调整教学目标、取舍教学内容
原大纲、目标和内容不适合云南水质理化检验的现状,专科层次的学生大部分都将在最基层工作,教学必须依据社会的需要培养实用性人才。
3.2 试剂配制与计算要适当增加
我校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毕业生主要面向医院检验科,而医院检验科基本都是购买试剂盒,与本专业不同,基层疾控中心大多试剂要自己配制,这是提高检验质量的根本。
3.3 根据调查结果完善实验室建设
学校的教学与实践的适合性直接影响到学生毕业后的操作能力,因此,学校根据调查结果逐步完善实验室,购买的仪器与社会的实际应用越接近,用人单位越“喜欢”。
参考文献
2014年12月31日夜,某市发生一起重大盗窃金店案件,犯罪嫌疑人将金店库房内重达3900余克、价值上百万元的50条黄金项链盗走。此案中,嫌疑人能够发现隐蔽的现场进出口,剪断金店的外部电缆,在作案过程中4次进出现场,徒手攀爬落差高达5米的墙壁,这些信息充分反应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条件。正是由于其表现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基于现场痕迹准确刻画出了嫌疑人特征,结合图像侦查工作,最终突破此案。现将此案现场勘验、分析过程进行全面回顾,以期相互学习、拓展提高,为今后的工作积累经验。
案件发生在县城中心商业区,且正值元旦小长假期间,民间有过年过节买黄金珠宝的习惯,如果金店正常营业,人流必然很大,势必对案件现场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同时营业的状态也不利于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经过专案组工作,店家表示封闭现场暂不营业,给现勘及调查工作留下时间和空间。通过初步勘查,技术员发现中心现场东侧中国银行三楼空置房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进出或踩点通道。当勘查人员到达该处时,前期处置民警敏锐的感觉到此处可能和案件有关,并已安排力量对该区域进行保护,这为后续提取到完整的、能反映犯罪嫌疑人活动过程的、有进一步检验价值的穿袜足迹提供了条件。该案正是通过中心现场穿袜足迹与该处足迹同一认定,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曾在此处活动,并应证了嫌疑人到案后的供述。该案除中心现场外,还有相关联的现场,范围大、面积广,市、区两级技术人员克服上述困难,合理分工同步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思路清晰,提取规范,整体推进节奏明显。
现场初步勘查后,结合获取的案件信息,我们对嫌疑人有一个初步的脸谱刻画:
第一,犯罪嫌疑人是有预谋、有准备、有针对性的对金店进行盗窃犯罪,主要依据有以下三点:首先,库房南墙上气窗位置非常隐蔽,并且已经用木板封上,且外层还包有广告门楼,在外面道路上不可见,如果不踩点或不了解情况很难发现;其次,嫌疑人脱鞋穿袜、穿秋衣秋裤且自带毛巾包裹头面部进入现场,伪装非常充分,说明其有备而来;最后,两栋楼之间有一黑色电缆线被切断,断口新鲜,该线走向为外部通往金店内,这一迹象也同样印证了犯罪嫌疑人是工具准备充足。
第二,犯罪嫌疑人为男性、体态偏瘦、身高不超过167公分、年龄在30岁左右,有较强的攀爬技能。主要依据有以下三点:首先,通过对现场提取的穿袜足迹进行分析得出大致的性别、身高、体态等信息。其次,中国银行三楼平台外沿距下方空调机上里面高度差为3.3米,旁边的落水管上有明显攀爬痕迹,无论从此处往上或向下,都需较强的攀爬能力。最后,通过勘查中心现场,提取到监控探头下方板凳面上的疑似穿袜足迹,经分析应该是嫌疑人进入现场后,想破坏监控探头,但目前探头仍然保持原始位置,说明嫌疑人该行为未能得逞,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嫌疑人的身高情况。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经检查其穿鞋身高为168公分,实际身高165公分,体重110斤,各项数值与分析基本吻合。
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可谓是胆大妄为。作案期间,其多次进出现场并触发报警器报警。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非但没有离开现场,而是采取暂时离开、隐藏观察的办法,试探警报系统和安保人员。案件侦破后,我们进行了详细的总结与剖析,边发现问题、边研究对策,以提高今后应对这种案件的实战水平: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其在作案期间共4次进入现场,这种情形在盗窃非大型物品的案件中十分罕见。针对这种特殊情况,如何将每一次动作与遗留的痕迹一一对应比较困难。就该案现场而言,犯罪嫌疑人反复进出现场的动作所留痕迹给我们初期勘验带来了困惑。现场初步勘查后,根据中国银行三楼走廊完整的来回行走穿袜足迹,我们分析嫌疑人很有可能借助中国银行三楼走廊,通过落水管下到空调外机上立面,然后跨过两楼之间的间隔到达中国人民银行即金店上方的平台,再进入到金店门楼与库房墙壁之间的通道,并破坏原先封住气窗的木板进入现场,盗窃得手后从原路返回。但通过图侦工作,能够确定相关时间段内并无可疑人员从中国银行楼梯这一通道出入,从而排除了犯罪嫌疑人从中国银行楼梯进出的可能。如果将嫌疑人动作进行逆向追溯,也就是犯罪嫌疑人通过中国银行二楼平台上到中国银行三楼平台,并沿走廊、楼梯下到1楼楼梯口,发现监控探头后按上述路线返回,那么现场遗留的成趟往返的袜印也同样可以得到解释,视频监控未发现人员进出也能够得到解释。中国银行三楼是空置房,无盗窃价值,犯罪嫌疑人到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往返成一趟的足迹到底是离开现场还是进入现场所留?在获悉侦查反馈现场报警装置4次曾报警后,我们推断:此处足迹可能是嫌疑人触发报警后离开中心现场、暂时躲避时所留,案后这一观点得到证实。此案中技术、图侦、侦查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形成了优势互补,为案件的快速侦破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