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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哲学认识论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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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哲学认识论

第1篇:马克思哲学认识论范文

在的哲学史上,列宁是一个对马克思辩证法真正理解的重要人物,在《哲学笔记》中他终于认识到想要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马克思的重要思想,不钻研和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是不能达到的。从黑格尔、马克思到列宁,辩证法、认识论及逻辑学三者同一有着丰富的发展过程。

一、黑格尔的“三同一”观点

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三者是何意,并非可以直接的同一,这首先也体现了黑格尔区别于唯物主义者只能在同一门科学中得到统一的唯心主义特征。其论黑格尔亦是在对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重新解读上来表述的。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并不是人们以往历届处在自身之外的一种否定性行为。这种行为的依据来源于人们一种主观愿望。相对较为深刻的柏拉图辩证法,通过思维概念的逻辑推演来表述对立又三同一相结合的思想,但是柏拉图这种独立的东西能够同一辩证思想是在纯概念中逻辑推演的。知识在理念中来表现关系,而不是建立在客观存在的事物基础上。亚里士多德批判了柏拉图这种理念的辩证法,可是他又动摇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一方面提出一般不能离开个别而存在,但他又把一般与个别对立起来,即便诸如于对此辩证法发展做出伟大贡献的人,黑格尔认为,辩证法始终没有上升到真正方法的水平上。

辩证法在黑格尔看来不在仅仅是一种思维方式,他认为辩证法其实就是内容自身,是自身发展推动自己前进的一种过程,而内容是概念或是思维规定所认为的。

辩证法所揭示的对象本质自身的矛盾和作为发展动力的原则,不仅是具有普遍性,也是获得其他科学的知识灵魂。黑格尔很重视概念的运动原则,当黑格尔讲道的辩证法已成为完成时的时候,他所知的辩证法是一种纯概念的运动。试图揭示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从现象的内在联系上揭示运动和发展的源泉和真实内容。《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描述个人意识达到绝对知识的历程。而它所展开的意识以及概念并不是纯粹的,其中还包括着概念同与之相关又存在与自身之外的物质之间的循环往复运动关系,而作为灵魂存在的东西才是纯粹概念或纯粹思维,而在《逻辑学》第一版序言中,黑格尔提到《精神现象学》中的意识形态运动,只是以构成逻辑学内容的“纯粹本质”的本性作为根据。《逻辑学》是以纯粹思想为对象,研究的是思想作为内容而存在。其中的纯粹思想可以说是以《精神现象学》中辩证法的结果作为基础。正因为这种纯粹的思想概念运动与逻辑发展没什么区别。在此意义上,黑格尔认为辩证法与逻辑的同一性。

然而黑格尔对于逻辑的重新理解,区别于以往人们认为逻辑是一种思维科学单纯形式的认知。逻辑表现为作为知识的形式条件而存在的东西。黑格尔批判形式逻辑,知识注重思维形式,而却与内容毫无联系。黑格尔甚至说道:“到现在为止的逻辑概念是建立在通常意识所始终假定的知识的内容与形式的分离或真理与确实性的分离之上的。”[1]326黑格尔认为逻辑恰恰不是单纯地形式而是知识内容本身。“自在自为的存在者就是被意识到了的概念,而这样的概念也就是自在自为的存在者。”这正好说明黑格尔认为纯粹的概念完全是只需用自身来证明自身的存在,不需要与此相关的其他事物,而只有这种纯粹的概念才是真正的科学,这种逻辑所展现的内容,才是真正的内容。黑格尔理解的逻辑即是纯粹理性的体系,而正是自在自为的真理本身。

黑格尔对认识论的问题也尤为重要,认识作为整体看,具有三元运动。认识初开始于感官知觉,感官对客体事物的意识,然后通过对感觉的怀疑批判,认为成为纯主题的。最后,认识主题和客体不再有任何区别的情况下,认识达到自我认识阶段。黑格尔明确地反对了认识论在对认识对象理解抑或认识规则把握都建立在“假设”基础上思维与对象的二分法上的认识论观点。在黑格尔看来都是应该“在应用之前其本身就需要加以批判的范畴。”[1]328在事情或者对象本身的发展过程中来揭示阐明,认识过程中自己所运用的方法是否就是一个“科学”分析方法,主题所面对的对象是否是以理论分析出的真实对象。不是在认识之前就假设出来,而在发展过程中证明出来的。黑格尔认为人的意识存在于实体之中,只有人的精神作为实体才是唯一的实体。理性作为宇宙的实体,而宇宙的实体便是绝对精神,所以黑格尔的认识论面对的并不是客观存在的人或事物,而是纯粹思想、理念、自我发展延伸的过程。黑格尔的认识论是一个纯粹思维,不借助自身之外而只从自身出发,自我认识的一个过程。区别于思维与对象的二分法所假设的任何条件与前提,而是把一切概念假设放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从而达到最终认识自己的目的。同时黑格尔也指出,在最好的思维当中,真和假并不是普通想的那样,真实的事物也只是纯概念所外在的一种表现形式,只有纯粹概念自身才可以被称为真实。所以在此意义上可以看出黑格尔的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是同一的。

然而黑格尔的“三同一”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黑格尔用纯粹概念,纯粹思维取代了客观事物存在本身的发展,这也恰恰证明黑格尔的理论是在唯心主义基础上。黑格尔认为客观事物本身存在和发展与认识客观事物的逻辑和思维过程是一样的,把作为人认识的主观逻辑与客观事物发展画上了等号,这意味着客观事物怎么发展是人怎么认识的逻辑过程,人对客观事物思维逻辑便应该是客观事物辩证发展的过程。

二、马克思的“三同一”

在黑格尔哲学中,理性是一个假定的先验的存在,然而与18世纪的理性不同建立于大工业时代的理性,德国的哲学家们认为法国的启蒙理性是仅仅属于个人的,并不是以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然而黑格尔所讲的理性是一种社会理性,在这种理性中,黑格尔所讲的历史,并不是社会生活的真实发生过程,只是社会理性运转的展示,黑格尔显然把事情发展手足颠倒了。理性活动掌握着社会生活,而不是社会生活中去理解理性的显示内容。马克思恰恰从这点出发来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改造。而马克思对黑格尔“三同一”思想的改造也集中在黑格尔对客观事物发展本身的忽略。唯心主义方面,针对黑格尔思想中的观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抽象上升到的具体的逻辑方法。马克思指出,从抽象到具体,是思维掌握具体并使其上升到精神上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并不是具体自身产生的过程。马克思严重的具体是一种事物本质层面上,在思维中再现出来的思维具体,代表着深层的有机联系。马克思的抽象是一种简单的,为具体吸收而发展的底盘。如果从本体论的意义上成认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的“三同一”,那么马克思也必然走向黑格尔式的先验唯心主义立场。然而这种立场恰恰是马克思所批判的对象。

马克思认为客体的具体是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外,人们的活动如果还局限于自我理论认识之内,那么就永远不可能触摸到这个客观存在的具体。马克思很明确地把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认识方法与客观事物本身的发展区别开来。避免走上黑格尔的道路如果我们仍站在思维与存在这一命题上理解马克思的“同一”思想,那么我们就曲解了马克思“同一”的意义,马克思对于黑格尔“三同一”思想的改造在于马克思打破了唯心主义的基础,将具有思想价值的东西运用于唯物主义的框架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将其发展。辩证法并不是思维逻辑领域,而是客观存在的,同样认识不仅仅只局限于思维领域,人们从客观外部世界物质规律转换为思维规律再转换为辨证规律经过很长时间,同时发现思维并不只掌握已被认知或者所专长的事物。马克思的“三同一”是一个认识论和方法论结合的论断。

黑格尔式在纯粹概念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构建起“三同一”,而黑格尔强调的纯粹理念顾名思义是一种不依赖任何外在的前提条件单纯的无人身的思维。既然纯粹本体就是它自身,它必然是从自身的本性,内在矛盾推动自身的发展过程,在黑格尔看来旧式认识论一开始便假设一个具体的认识对象,这种对象却是处于在应用自身之前就本应该被批判的,然而真正的对象只有认识活动达到最终时才能被把握。黑格尔的逻辑中阐发的观点没有真正的有、也没有真正的无,所谓纯有或者纯无都是在某种已经发生变化,并且到达最终变化的结果中产生的,黑格尔从抽象到具体可以理解为最初某物还只是一种抽象地存在,随后不断发展自我认识的过程中最终达到具体的一种真实。而想要理解整个发展的历史,不能再初始也不能再过程中去寻找,只能在结果的状态中去寻找,这种理解才被认为是可能的。

黑格尔强调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同一必须建立在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上,原因在于黑格尔完全是站在纯粹概念的基础上,反对假设,但一切都在思维中进行。相对于黑格尔,马克思从对象的历史性关系中揭示内在本质层面的联系,“三同一”思想与抽象到具体方法结合在一起。显然马克思是吸取了黑格尔观点中的精华,为了避免放弃从事物内在矛盾的角度来看待事物发展过程,马克思必然要采取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

首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马克思认识论的根本方法,经验主义认识论知识把对象当作一个感性具体感性存在物,从它获得的是直接感受,但是一旦涉及一个复杂的有机体时,它只能看到事物外部特征联系,深究不到本质层面内在联系。而马克思的认识论则不同,马克思认为经验主义的认识论达不到对认识对象的理论认识,“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2]220这正好说明社会关系总和并不是一个单纯集合概念是指这些联系通过相互作用而达到了辩证统一是指由他们之间的关系所形成的有机整体。如果认识只停留在经验主义的直观上,那么就不可能了解规定联系之间的内在联系,认识论认为,要对一个对象进行本质上或者真正意义上的认识,必须要掌握完整的科学知识,发现多种多样规定间的内在联系,具体不再是感性具体,而是思维中的具体,作为理论把握对象的出发点,抽象是通过思维提取之后而规定的,之所以具体不是出发点,因为具体恰恰有着混沌的表象不经过思维的萃取就不能作为起点。所以,认识论中认识对象只能是简单的抽象规定,通过思维的发展上升到思维中的具体,最终得到完整、真实、客观地理解。马克思正是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合理因素,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深刻地反映并揭示了认识对象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马克思具体概念是指多样性的统一,而抽象是一个整体中局部关系或简单规定,对具体科学认识是应该从表面现象中蒸发出最简单的抽象,逻辑地在从点发展到体的过程。

正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为基础,才可以理解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三同一”的内涵。

三、列宁的“三同一”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曾讲道在《资本论》中的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的观点,他说:“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一门科学,这种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发展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3]375,列宁显然是在黑格尔《逻辑学》与马克思《资本论》下形成的结论。

列宁认为逻辑学是辩证法是因为列宁特别重视黑格尔在《逻辑学》中论证内容与形式相同一的“逻辑”,列宁摘录黑格尔阐述客观主义,逻辑范畴的话后,注释了这样的评语:“典型的特色辩证法的精神和实质。”[3]99显然这样的评价不是一蹴而就的,列宁认为黑格尔提出两个基本要求即联系的必然性和差别内在发生正是体现了辩证法。

“辨证的东西=‘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3]97列宁想要表达出首先得掌握“具有客观意义”概念的辩证法和认识论的辩证法,才可能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而这种辩证法恰恰也是逻辑学。列宁在辩证法与逻辑学同一中重新解读“概念”。列宁指出只有客观运用灵活性,灵活的反应出物质过程整体性统一,这就是辩证法,是世界发展正确的反映。列宁以《资本论》中商品为例。商品交换的行为其实已经暗含着资本主义所产生的矛盾。作为概念即便再简单也包含着对世界的客观联系的认识日益加深。

辩证法是认识论,同样列宁也明确提出过:“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的认识论”[3]410。列宁强调辩证法是认识的规律,并是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

列宁的《哲学笔记》都是在把辩证法理解为客观存在的运动发展是在思维逻辑把握的基础上,全面地论证。在《哲学笔记》中辩证法既是逻辑学又是认识论这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论断,而是在用同一个东西的不同方面来解释同一种物质。

第2篇:马克思哲学认识论范文

[论文摘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可以看作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萌芽,这是以他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完成的重大突破为开端的。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对主体感性的内涵的把握是片面的。马克思为主体感性理论提供了一个正确的理论视角,使主体感性通过实践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这一理论突破在认识论和历史观之间架设起一座桥梁,并成为实践唯物论的一块奠基石。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应当看作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奠基。这块基石是马克思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时奠定的。这一理论突破的完成,使马克思对历史之谜的求解获得了科学认识的工具和基础,从而成为他建构实践唯物主义理论大厦的里程碑。那么,马克思是如何完成这一突破的?它的意义何在?本文拟对此作一粗略的考察。

所谓“主体感性”这个概念的完整内涵,是指主体性与主体的感性活动之间的关系,它所回答的乃是认识过程中的主体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关系问题。对于此关系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不同的主体感性理论。虽然马克思极少直接使用“主体感性”这一概念,但马克思关于“人的感觉”、“人的感性活动”等概念的论述中,却蕴含着深刻的主体感性理论。

首先,简要回顾一下马克思以前有关主体感性理论的历史形态,并在此基础上重点考察马克思在主体感性理论上提供了一种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完成了一种什么样的理论视角转换。从总体上说,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对“主体感性”内涵的把握是片面的。在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经验论和唯理论进行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反复论争,充分显示了它们各自的片面性。以笛卡尔为代表的唯理论传统,把主体性放到理性自足性中予以考察;而休谟作为经验论的代表,则持相反的立场和态度。在休谟看来,不论是观念,还是印象,其根源都是感觉经验的运动。继经验论和唯理论的争论之后,康德曾试图调和两种截然相反的传统,提出了感觉和思维的互补问题。但由于他借助先天地存在于人的认识结构中的感性形式,结果将感性形式归结为主体的规定。黑格尔进而试图说明,理性的普遍形式与具体的感性对象以及人的现实感性存在,它们在内容上相互统一的关系,即所谓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应当说,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包含了一定的科学价值,但他毕竟是一个绝对唯心主义者,他这种对主体感性的提升仅仅局限在唯心主义的范围内,从而窒息了他的理论的生长点。可见,不脱离唯心主义的窠臼,主体感性理论就不可能回到现实的人及其历史活动。这个任务,黑格尔没有也不可能真正完成。

那么,旧唯物主义能否完成这一任务呢?思想史的事实作了否定的回答。因为,不仅唯心主义在主体感性问题上割裂了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的统一,而且旧唯物主义在这个问题上也陷入了偏执。例如,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就将感性主体直接归为客体。他明确指出:“感性之概念,已经包含在‘外于我们的存在’这个典型的说法之中了。”[1]“要称得上是现实的感性的存在,就得不依赖于我的‘自己规定自己’,不依赖于我的活动——而我不由自主地为其所规定——,并且,即使我并不存在,并不想到、感到它,它也依旧存在。”[1]尽管费尔巴哈认为只有感性的人和自然界才是最根本最真实的,但他考察人的方法却是形而上学的。他把人仅仅看作感性的存在,只承认生物学意义上的、感性的、单独的人,而看不到真实存在的、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这样一来,费尔巴哈完全否定了认识过程中作为能动主体的人的建构作用。

马克思哲学的一个重大贡献就在于,它第一次为主体感性理论提供了一个正确的理论视角,从而将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内在地和有机地统一起来了。诚然,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完成的重大突破,也经历了一个自我修正和逐步完善的过程。

早在做博士论文时,马克思对伊壁鸠鲁的感性理论就给予了充分的关注。[2]但这时的马克思还未能突破黑格尔将人的自由根本上当作是人的意识自由这一观点。在办《莱茵报》时期,由于工作的关系,马克思得以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社会现实生活的各个层面,深入了解并体验广大人民群众在现实中的各种状况。这促使马克思将人放到现实中去研究,更重视物质自然的与现实感性的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主体感性问题多有阐述,尤其是在对“人化自然”这一思想的论述中。所谓“人化自然”,也就是人感觉其对象的存在。马克思说“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3]所以“人化自然”这一提法,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的另一种表述。由于主体的感性的丰富性,人的本质在对象中展开的感性形式才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情景,由此才有了人化自然的丰富性。所以人化的自然,在理想的条件下应该是能够充分显示人的主体本质的自然。“因此,一方面为了使人的感觉成为人的,另一方面为了创造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无论从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都是必要的。”[3]显然在《手稿》中,马克思已经触及到主体感性是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思想。但是,由于写作《手稿》时候的马克思主要是立足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立场来清算黑格尔,因而要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完成决定性的突破,还有待于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历史观的彻底决裂。

马克思这项有重大理论突破意义的研究工作,是在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完成的。在《提纲》中,马克思第一次旗帜鲜明地批判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在主体感性理论上的根本缺陷:黑格尔关于绝对观念既担负“思想主体”又担负“思想客体”的唯心主义主体观固然是完全错误的;而费尔巴哈的“感性客体”把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也否定了,从而陷入直观的、被动的唯物论,也是肤浅的。马克思在《提纲》中指出,由于费尔巴哈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4]在论证主体感性的作用问题上,马克思走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一方面,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4]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由此而唯物辩证地说明了主体感性的作用问题,在批驳唯心主义的同时也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局限,从而在主体感性理论问题上完成了革命性的变革。

马克思在主体感性理论上的突破,不仅使认识论奠定在科学的实践观的基础上,而且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在认识论和历史观之间架设起一座桥梁,从而超越了认识论的狭隘视界,其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根据当前的探索与认识,马克思主体感性理论具有以下的“元哲学”意义。

首先,马克思为解决认识过程的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的统一提供了一种崭新的理论视角,从而标志着认识论的一场革命。继《提纲》之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费尔巴哈尽管特别强调自然科学的直观,但按照他的思想方法,离开主体的感性的活动,甚至连这个“纯粹的”自然科学,也不能达到目的和获得材料。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的感性劳动和创造“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5]旧唯物论强调人是物质世界的产物,强调外部客观世界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而存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他们没有看到人类活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而把人理解为消极的、被动的力量,把对象世界理解为一种客体的直观形式。旧唯物论的缺陷正好反衬了马克思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把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的统一关系引入了认识论,使认识的客观性和认识活动的丰富性有了坚实的生动的依据。

其次,马克思的主体感性理论为揭开人的本质之谜和历史之谜提供了一把钥匙。这是因为,只有科学地理解马克思的主体感性,才能正确理解实践和理解人的社会本质。马克思的主体感性理论,使的认识论和历史观内在地融为一体。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4]这就是说,整个社会的人所从事的社会生活,都是主体的人的感性的物质活动。他说:“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4]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历史观进行了进一步的批判,他指出,费尔巴哈把人只看作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因为他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而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费尔巴哈从来没有看到真正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上,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独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理想化了的爱与友情以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5]“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5]费尔巴哈由于不了解主体感性的作用,反而把直观看作最好的认识手段。他用直观的方法来看待人,只能直观到活生生的肉体的人;他用直观的方法来观察人的“完整性”,所看到的只不过是肉体上的完整性。他对人的直观的理解,直接导致了他对人的抽象的理解,尽管他声称自己极端憎恶抽象性,处处强调感性,但他的感性与主体是分离的,因而他始终不能看到人在自身活动基础上的历史发展,而只能把人的本质看作“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把“类”理解为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一个直观性,一个抽象性,这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两大缺陷。《提纲》正是针对费尔巴哈的这两大缺陷,将主体感性的作用从认识论引向历史观,将人的本质之谜的科学解答奠定在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感性活动的思想基点上。马克思精辟地强调:“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

不言而喻,《提纲》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6],它的诞生,意味着马克思通过对狭隘认识论的扬弃和超越,已经踏入了实践唯物主义的门槛。而这一重大的理论贡献,直接源于他对主体感性理论的崭新阐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欣慰地感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确是奠定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一块里程碑。

[参考文献]

[1]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m].北京:三联书店,1962.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第3篇:马克思哲学认识论范文

摘要:人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人的主体性的澄明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境遇中,哲学家赋予它不同的内涵。马克思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思维来理解主体和人的主体性,科学地揭示和说明了人的主体性,实现了主体性理论的根本变革。

关键词:主体;主体性;实践

古希腊以来,人们对于主体性问题的理解和思考从来没有终止过。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关注自身的问题,人本身成了人们探索和研究的对象。人开始关注自身的需要、使命、本性、能力等,关注对自身行为的调控及其行为后果的预见,关注对自然和社会的把握,这一系列关注都是以对人的主体性的充分的认识和发挥为基础的。主体和主体性问题是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它们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这过程中也暴露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马克思在批判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赋予了主体和人的主体性以生成性的内涵,科学地揭示了主体性的本质,实现了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根本变革。

一、对马克思之前西方主体性理论的历史考察

(一)古希腊哲学中以本体论为基础的实体主体论

从哲学上说,主体和客体是对人与世界本质关系的普遍概括。一般都认为主体是人,客体是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在这种观念下人似乎天然就是主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将主体、主体性与人联系起来则是近代哲学的事。在西方的古代哲学中,人与主体是相分离的,无所谓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

在古希腊哲学中,第一个使用“主体”这一范畴的是亚里士多德。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主体并不是一个专属于人的哲学范畴,而是一种同属性相对应的东西。亚里士多德是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来理解主体的,他认为主体是一个贯穿在事物和变化之中的对事物起着支撑作用的不变的“存在者”,是万事万物的终极原因和本体。所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本体、实体、主体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甚至可以互相替代。因此,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不仅人是一个“主体”,一只小狗、一块石头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也可以成为一个“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古希腊并无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概念,也没有突出人的创造性的主体性思想。

古希腊哲学大体上只是处于人类思想发展的幼年时期,这时的哲学思维还未将人类的主体与客体、对象与自我加以区分,主体与客体、人与世界处于原始的统一状态之中。古希腊哲学家们对“人是什么”以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哲学探讨,也只是局限于从本体论的角度对世界本原作不懈的追问。当处在追求终极根源本体论思维方式之中时,主体作为一个表达中心的概念,必然不涉及人,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是造成主体与人相分离的理论原因。

(二)近代西方哲学中以认识论为基础的认知主体论

随着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人在对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上也发生了变化,人逐渐成为了世界的主体,主体概念开始同人统一起来,人也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但是近代哲学将人的主体性归于理性,认为只有理性才能使人成为主体,人只有作为理性的人才能认识自然的规律,发展科学,获得自身的幸福。于是近代哲学就发生了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将对主体性的理解囿于认识论范畴。

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这一哲学命题开创了认知主体哲学的先河,开创了对主体、主体性的研究。在这一命题中,“我思”是思想的第一原则,它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因为在笛卡儿看来,一切都是可以怀疑的,唯独“我思”是不能怀疑的,它是其他一切确实可靠的知识来源,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在笛卡儿这里,“我”即“思”,“思”即“我”,思维的主体和主体的思维被当作是一回事,这样,先验的逻辑理性就成为人类主体性的化身,形成了绝对的权威。尽管笛卡儿突出了主体的自由、能动的特点,但是他是以认识的形式来表达人的主体性特征,因此,这种主体性是经验的,而这种自我意识的主体哲学也必然导致主客二分。

面对这种困境,康德认识到自我主体不可能通过经验或有限的个体理性来保证,于是康德用无限的先验意识取代了笛卡儿的有限的自我意识,用共同性的普遍理性取代了个体理性,大大地弘扬了人的主体性。康德把人的本质即理性归于主体的先验构造,通过先验统觉来说明自我意识,完成了自我意识向先验意识的转化,使认知主体哲学得到真正的确立。

人的主体性原则到后来的黑格尔那里则被推到了极端,黑格尔通过“实体即主体”这一命题,把主体性提升到本体论的层面,从而把人的主体性“绝对化、本体化为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1]。这样“绝对理念”就成为了创造宇宙万物的主体,而自我作为一种执行认识功能的先验的理性精神也就获得了绝对性和至上性。尽管黑格尔通过在本体论上把世界精神化,解决了主客二元分裂的矛盾,但是他把主体完全绝对化了,这也就意味着理性主义面临着危机。

(三)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中以人的生存为基础的生命主体论

近代哲学家们将“人的理性”变为“理性的人”,将人唯一化、单向度化为抽象的观念人,这引起了以叔本华为首的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家们的猛烈攻击。他们以体验的非理性主义的新维度去重新诠释人的主体性,重新恢复人的现实存在,使哲学回归于人的生存的价值领域。叔本华首先提出“世界是我的表象”,“世界是我的意志”[2]。在叔本华看来,生存比认知更根本,生存才是人的本真存在,而理性认知只不过是生存的手段。他提出了“生存意志”这一概念,用以说明人的存在、活动、认知的内在目的和原因,使哲学对主体和人的研究从认知层面转向了生存的价值、目的层面,开创了现代人本主义生命主体性研究的先河。

尼采批判理性对生命的压抑,弘扬主体的创造性和生命力,赋予主体以激情、冲动、永不停息的扩张的生命品格。尼采用“上帝已死”的呐喊和“重估一切价值”的主张,展开了对理性哲学的批判。在尼采看来,生命的本质不是生存,而是生命力的发挥,即权力意志。权力意志指的是人的充盈的生命力,是原始本能的释放,是充满激情的永不停息的创造,是人的自主、自觉的自我实现。现代主体哲学理解的主体都是过程和历史发展,而并非固定不变的实体,从这个角度说,尼采哲学奠定了现代主体哲学的根基。人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在不同的历史境遇中,哲学家赋予了人的主体性不同的内涵。无论是古代哲学中对主体性的超验的理解、近代哲学将人的主体性抽象的发展,还是现代哲学仍以意识为基础从生命的活动来理解人的主体性,都将主体性理论陷入了理论困境。马克思正是在扬弃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以实践为基础对主体性理论进行了生成性的变革,科学地阐明了主体性的内涵。

二、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思想——对西方主体性理论的扬弃与变革

主体性原则作为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哲学理论上的杰出贡献在于高扬了人能动的本质,认识到人具有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最大的缺陷在于对主体范畴作了抽象的规定和理解。使得主体性原则、人的能动性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被抽象地发展了。马克思在批判继承西方传统主体性理论的基础上,以实践为基础的生成性对主体性理论进行了变革。

首先,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对主体进行了科学的规定。主体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回答主体是什么。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主体与人统一起来,但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对主体作出了先验的、抽象的理解,对人的主体性的认识和理解也仅仅局限在认识论领域。马克思批判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把人归结或等同于“自我意识”的神秘主义观点,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建立了科学的主体人的理论。马克思指出:“主体是人,客体是物。”[3]同时马克思认为,人首先无疑“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但又不仅仅是如此,更重要的是人还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意味着人是实际活动和实践创造着的现实主体。正是在对象性的活动和关系中,才能现实地确立人与周围世界的统一性,才能现实地确立人对感性世界的主体地位,才能揭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有意识的存在物、类——社会存在物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的有机统一。所以,人的主体性正是在从事对象性的实践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由此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作为主体的人不是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而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客观存在的、能动的人。这样,作为主体的人是有生命的、自然的、具有物质的本质力量的存在物。

其次,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体性学说的基石,也是人的主体性生成的现实依据。马克思认为主体性作为人的特性,其根源、实质应到人的本质中去寻找。劳动、实践是人的类特征、类本质,因此劳动、实践造就了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并非“天赋之物”,它是在实践中生成的。以劳动实践概念为核心的唯物史观表明,随着劳动实践的发展,人的自我意识形成并不断发展和提高,从而使人的主体性得以辩证发展。主体性的存在是以主体的存在作为前提的,如果离开了主客体关系也就无所谓人的主体性,而实践是主客体关系形成的前提,因此,实践就成了主体性存在的依据。实践不仅是主客体分化的标志,也是其统一的基础。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4]人与自然界原本是浑然一体的,正是由于以生产劳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实践活动才使人从与周围环境的原本统一中分化出来,提升成为现实的、自为的主体;与此相对应,自然物也就成了现实的客体。因此,有了实践,才有主体,主体性才有了依托和载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践是主体性生成的现实根据是十分贴切的。

最后,马克思将“历史”维度引入主体性思想之中,强调了主体性的社会性和历史性。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性时说:“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5]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历史性存在,人的实践活动虽然表面上看来是逗留于“现在”,但它必定要源于“过去”并着眼于“未来”。换言之,“现在”、“过去”、“未来”同时并存而把实践活动迎面带给人,由此彰显人生存的历史性维度,因此必须把人的主体性置于历史的发展中来加以考察。主体性的生成以历史为载体,得以世代延续,不断创新,不断地“成为其所是”。同时在历史条件的制约下,由于各种因素的全面影响,主体性的生成也获得了历史的相对确定性和保障,从而在能动与受动、继承与创造、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的统一中实现和发展。

三、结语

就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来看,由于他把实践作为考察人的主体性的前提和基础,使自己的主体性思想具有下述特征:他的主体是感性的个人主体,关心的是现实人的生活世界,强调的是主体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他既把人看作自然、社会的主体,又把人看作自己的主体;既注重人类的主体性,又注重个体的主体性;既强调主客二分意义上的主体性,又注重主体实际意义上的主体性。马克思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高扬了主体的能动性,从对象性的实践活动出发去把握作为哲学研究对象的感性世界和现实的人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建立了一种以主体人的实践为内在灵魂和本质特征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不仅实现了主体性理论的根本性变革,而且在唯物主义思想发展史上实现了一场思维方式的变革。因此,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思想实际上开启和引导了当代西方哲学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张志伟,欧阳谦.西方哲学智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87.

[2]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7.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

第4篇:马克思哲学认识论范文

关键词 本体论 传统本体论 实践本体论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1 哲学基本问题与本体论

关于哲学及其基本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释,有的哲学家认为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的学说,有的哲学家认为哲学是“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①第二种观点不但把“存在”或“思维”当作哲学的研究对象,而且还把研究“思维和存在”当成哲学的基本问题。恩格斯在论及哲学的基本问题时,就曾明确的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②那么要理解这一“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必要的前提是分析考察近代哲学是如何提出和探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也就是说要掌握哲学基本问题的历史前提,理论内涵及其“完全的意义”就必须具体地了解和分析近代哲学的基本特征。

近代以前的哲学还没有认识到“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离开它们之间的关系,直接地探求并得出结论有某种经验的或超验的“存在”,并用这种经验或超验的“存在”去解释全部的外部世界以及关于外部世界的全部知识。③这就这种观点就是被后来的学者所称之的“本体论哲学”。与 “本体论哲学”相对而言的是所谓哲学发展史中的“认识论转象”,其被指称为西方的近代哲学。这种“认识论转向”的近代哲学,它的突出特征就是从人的认识出发去思考“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把其当作最基本的哲学“问题”来进行研究,从而使研究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矛盾关系的“认识论”问题成为哲学的根本问题。

整个哲学的根本问题是“思想的客观性问题”,也就是说人的思想是否反映客观内容的问题。寻求思想的客观性,在整个近代哲学中,它是始终在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中进行的,因而也始终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去回答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从“认识论”的意义上来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存在着一个根本的缺陷——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

针对近代哲学的这种主-客二元对立模式,哲学却认为,人的思维的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是人类自己的实践活动。只有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出发,才能正确地和解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所理解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现实的人”以“感性的活动”为基础的与“现实的世界”的关系。这里“现实的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感性的活动”就是人的社会实践,“现实的世界”就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对象。

2 哲学实践本体论

2.1 社会的实践本质

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④人类通过实践改变着世界,使统一的世界分化为属人世界和自在世界。实践是人类社会的本质 :一是体现在人类世界的形式上即属人世界和自在世界,二是体现在人类世界不断地自发演进。实践是人类世界得以存在的根据和基础。人类世界是在实践中存在,而实践本身就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中。马克思认为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认为人类社会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是人类的对象世界。人类社会是人类通过实践创造了的,人类社会的活动反过来影响和改变着自然界,使得自然界以新的形式继续存在和发展。劳动是人类的存在方式。如果没有劳动实践人与自然界就不可能实现和谐统一,今天的“全球问题 ”不单是自然界内在平衡被打破,而人与自然的协调关系也失去了平衡。人们只有在认识和尊重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到达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目的。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就是把社会生活当作实践来理解。人类的社会生活内容本质上就是不断进行的各种社会活动的实践。

2.2 自然的本原(本质)是实践

本文认为哲学本体论本质上是实践本体论。那么,首先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即物质本体论及其他本体论观点持有者置疑本体论的一个原因:如何回答自然界优先性这个客观事实?

哲学并不回避自然界优先性这个问题。但是,视野中的“自然界”不是与人的活动彼此分离的自然界,不是包括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尚无触及到的未知世界在内的无限的“整个世界”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和“人类世界”。所以马克思的实践成了联系人和自然的中间环节,将人与自然界联系起来,使之相互作用、相互转化。自然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是没有意义的。只有人的实践活动,客观的物质世界(自在世界)才会有意义起来。就以岩中花树为例来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这正说明是因为有了人的介入“看”。“此花颜色”才“一时明白起来”。没有人的实践活动“看”,则“花”与“心”“同归于寂”,花树在岩中,花开花落,自生自灭,悄无声息,只有人的实践活动,客观的物质世界(自在世界)才会有意义起来。正如马克思所说“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

2.3 人的本质是实践的

实践是人的实践,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是人的全部秘密所在,人在本质上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存在的,实践就是人的本质,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才能真正理解人,人的实践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原始的存在转化为创造的存在的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过程,马克思说人就是在自己的感性实践活动过程中表现自己,实现自己成为自己和确证自己的,然而,在哲学以前的旧哲学中,认为人是理性的,即人类的活动只是认识世界的活动,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认为, 哲学不仅仅解释世界,更在于改变世界。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最开始是对“异化劳动”的分析,后来他发现了劳动本质。马克思也就从原来的经济学研究角度转向哲学的角度去研究人的存在和人的本质问题。马克思最后得出结论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是通过人的实践改造世界来证明的,人也就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实践看作自己的本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里,将人的本质与实践联系起来,实践活动证明了人的自由而有意识(能动的)活动的本质即,人类通过改造自然的实践来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动物只是在本能的适应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的生存的,动物的存在方式是一种消极式的适应。这样以来实践成为人的本质。再者,马克思还将实践与实践对象化活动联系起来,既然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表现为实践的对象化,那么实践也就应表现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马克思还将实践与人的存在联系起来,实践证明了人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人的存在方式。

总之,哲学在本质是实践的,其实践本体论思想对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具有思想指导意义。

注释

① 张世英.哲学导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9.

② 韩庆祥.马克思的本体论思想及其当代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2002(5).

第5篇:马克思哲学认识论范文

关键词:主体;主体性;实践

古希腊以来,人们对于主体性问题的理解和思考从来没有终止过。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关注自身的问题,人本身成了人们探索和研究的对象。人开始关注自身的需要、使命、本性、能力等,关注对自身行为的调控及其行为后果的预见,关注对自然和社会的把握,这一系列关注都是以对人的主体性的充分的认识和发挥为基础的。主体和主体性问题是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它们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这过程中也暴露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马克思在批判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赋予了主体和人的主体性以生成性的内涵,科学地揭示了主体性的本质,实现了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根本变革。

一、对马克思之前西方主体性理论的历史考察

(一)古希腊哲学中以本体论为基础的实体主体论

从哲学上说,主体和客体是对人与世界本质关系的普遍概括。一般都认为主体是人,客体是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在这种观念下人似乎天然就是主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将主体、主体性与人联系起来则是近代哲学的事。在西方的古代哲学中,人与主体是相分离的,无所谓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

在古希腊哲学中,第一个使用“主体”这一范畴的是亚里士多德。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主体并不是一个专属于人的哲学范畴,而是一种同属性相对应的东西。亚里士多德是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来理解主体的,他认为主体是一个贯穿在事物和变化之中的对事物起着支撑作用的不变的“存在者”,是万事万物的终极原因和本体。所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本体、实体、主体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甚至可以互相替代。因此,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不仅人是一个“主体”,一只小狗、一块石头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也可以成为一个“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古希腊并无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概念,也没有突出人的创造性的主体性思想。

古希腊哲学大体上只是处于人类思想发展的幼年时期,这时的哲学思维还未将人类的主体与客体、对象与自我加以区分,主体与客体、人与世界处于原始的统一状态之中。古希腊哲学家们对“人是什么”以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哲学探讨,也只是局限于从本体论的角度对世界本原作不懈的追问。当处在追求终极根源本体论思维方式之中时,主体作为一个表达中心的概念,必然不涉及人,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是造成主体与人相分离的理论原因。

(二)近代西方哲学中以认识论为基础的认知主体论

随着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人在对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上也发生了变化,人逐渐成为了世界的主体,主体概念开始同人统一起来,人也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但是近代哲学将人的主体性归于理性,认为只有理性才能使人成为主体,人只有作为理性的人才能认识自然的规律,发展科学,获得自身的幸福。于是近代哲学就发生了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将对主体性的理解囿于认识论范畴。

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这一哲学命题开创了认知主体哲学的先河,开创了对主体、主体性的研究。在这一命题中,“我思”是思想的第一原则,它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因为在笛卡儿看来,一切都是可以怀疑的,唯独“我思”是不能怀疑的,它是其他一切确实可靠的知识来源,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在笛卡儿这里,“我”即“思”,“思”即“我”,思维的主体和主体的思维被当作是一回事,这样,先验的逻辑理性就成为人类主体性的化身,形成了绝对的权威。尽管笛卡儿突出了主体的自由、能动的特点,但是他是以认识的形式来表达人的主体性特征,因此,这种主体性是经验的,而这种自我意识的主体哲学也必然导致主客二分。

面对这种困境,康德认识到自我主体不可能通过经验或有限的个体理性来保证,于是康德用无限的先验意识取代了笛卡儿的有限的自我意识,用共同性的普遍理性取代了个体理性,大大地弘扬了人的主体性。康德把人的本质即理性归于主体的先验构造,通过先验统觉来说明自我意识,完成了自我意识向先验意识的转化,使认知主体哲学得到真正的确立。

人的主体性原则到后来的黑格尔那里则被推到了极端,黑格尔通过“实体即主体”这一命题,把主体性提升到本体论的层面,从而把人的主体性“绝对化、本体化为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1]。这样“绝对理念”就成为了创造宇宙万物的主体,而自我作为一种执行认识功能的先验的理性精神也就获得了绝对性和至上性。尽管黑格尔通过在本体论上把世界精神化,解决了主客二元分裂的矛盾,但是他把主体完全绝对化了,这也就意味着理性主义面临着危机。

(三)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中以人的生存为基础的生命主体论

近代哲学家们将“人的理性”变为“理性的人”,将人唯一化、单向度化为抽象的观念人,这引起了以叔本华为首的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家们的猛烈攻击。他们以体验的非理性主义的新维度去重新诠释人的主体性,重新恢复人的现实存在,使哲学回归于人的生存的价值领域。叔本华首先提出“世界是我的表象”,“世界是我的意志”[2]。在叔本华看来,生存比认知更根本,生存才是人的本真存在,而理性认知只不过是生存的手段。他提出了“生存意志”这一概念,用以说明人的存在、活动、认知的内在目的和原因,使哲学对主体和人的研究从认知层面转向了生存的价值、目的层面,开创了现代人本主义生命主体性研究的先河。

尼采批判理性对生命的压抑,弘扬主体的创造性和生命力,赋予主体以激情、冲动、永不停息的扩张的生命品格。尼采用“上帝已死”的呐喊和“重估一切价值”的主张,展开了对理性哲学的批判。在尼采看来,生命的本质不是生存,而是生命力的发挥,即权力意志。权力意志指的是人的充盈的生命力,是原始本能的释放,是充满激情的永不停息的创造,是人的自主、自觉的自我实现。现代主体哲学理解的主体都是过程和历史发展,而并非固定不变的实体,从这个角度说,尼采哲学奠定了现代主体哲学的根基。人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在不同的历史境遇中,哲学家赋予了人的主体性不同的内涵。无论是古代哲学中对主体性的超验的理解、近代哲学将人的主体性抽象的发展,还是现代哲学仍以意识为基础从生命的活动来理解人的主体性,都将主体性理论陷入了理论困境。马克思正是在扬弃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以实践为基础对主体性理论进行了生成性的变革,科学地阐明了主体性的内涵。

二、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思想——对西方主体性理论的扬弃与变革

主体性原则作为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哲学理论上的杰出贡献在于高扬了人能动的本质,认识到人具有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最大的缺陷在于对主体范畴作了抽象的规定和理解。使得主体性原则、人的能动性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被抽象地发展了。马克思在批判继承西方传统主体性理论的基础上,以实践为基础的生成性对主体性理论进行了变革。

首先,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对主体进行了科学的规定。主体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回答主体是什么。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主体与人统一起来,但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对主体作出了先验的、抽象的理解,对人的主体性的认识和理解也仅仅局限在认识论领域。马克思批判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把人归结或等同于“自我意识”的神秘主义观点,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建立了科学的主体人的理论。马克思指出:“主体是人,客体是物。”[3]同时马克思认为,人首先无疑“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但又不仅仅是如此,更重要的是人还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意味着人是实际活动和实践创造着的现实主体。正是在对象性的活动和关系中,才能现实地确立人与周围世界的统一性,才能现实地确立人对感性世界的主体地位,才能揭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有意识的存在物、类——社会存在物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的有机统一。所以,人的主体性正是在从事对象性的实践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由此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作为主体的人不是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而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客观存在的、能动的人。这样,作为主体的人是有生命的、自然的、具有物质的本质力量的存在物。

其次,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体性学说的基石,也是人的主体性生成的现实依据。马克思认为主体性作为人的特性,其根源、实质应到人的本质中去寻找。劳动、实践是人的类特征、类本质,因此劳动、实践造就了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并非“天赋之物”,它是在实践中生成的。以劳动实践概念为核心的唯物史观表明,随着劳动实践的发展,人的自我意识形成并不断发展和提高,从而使人的主体性得以辩证发展。主体性的存在是以主体的存在作为前提的,如果离开了主客体关系也就无所谓人的主体性,而实践是主客体关系形成的前提,因此,实践就成了主体性存在的依据。实践不仅是主客体分化的标志,也是其统一的基础。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4]人与自然界原本是浑然一体的,正是由于以生产劳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实践活动才使人从与周围环境的原本统一中分化出来,提升成为现实的、自为的主体;与此相对应,自然物也就成了现实的客体。因此,有了实践,才有主体,主体性才有了依托和载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践是主体性生成的现实根据是十分贴切的。

最后,马克思将“历史”维度引入主体性思想之中,强调了主体性的社会性和历史性。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性时说:“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5]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历史性存在,人的实践活动虽然表面上看来是逗留于“现在”,但它必定要源于“过去”并着眼于“未来”。换言之,“现在”、“过去”、“未来”同时并存而把实践活动迎面带给人,由此彰显人生存的历史性维度,因此必须把人的主体性置于历史的发展中来加以考察。主体性的生成以历史为载体,得以世代延续,不断创新,不断地“成为其所是”。同时在历史条件的制约下,由于各种因素的全面影响,主体性的生成也获得了历史的相对确定性和保障,从而在能动与受动、继承与创造、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的统一中实现和发展。

三、结语

就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来看,由于他把实践作为考察人的主体性的前提和基础,使自己的主体性思想具有下述特征:他的主体是感性的个人主体,关心的是现实人的生活世界,强调的是主体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他既把人看作自然、社会的主体,又把人看作自己的主体;既注重人类的主体性,又注重个体的主体性;既强调主客二分意义上的主体性,又注重主体实际意义上的主体性。马克思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高扬了主体的能动性,从对象性的实践活动出发去把握作为哲学研究对象的感性世界和现实的人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建立了一种以主体人的实践为内在灵魂和本质特征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不仅实现了主体性理论的根本性变革,而且在唯物主义思想发展史上实现了一场思维方式的变革。因此,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思想实际上开启和引导了当代西方哲学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张志伟,欧阳谦.西方哲学智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87.

[2]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7.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

第6篇:马克思哲学认识论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学说;辩证法;元哲学;元理论

中图分类号:A715;BO-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0)01―0182―04

上个世纪80年代以降,我国哲学界逐步引入国外元哲学的研究成果,元哲学成为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关于元哲学的争议随着元哲学研究的深化而逐步展开,对元哲学的理解和界定歧义颇多,其研究呈现为三种基本样态。在元哲学研究的基本样态启发下,马克思学说元哲学研究也呈现为三种基本形式。马克思学说元哲学的澄清,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学说的精神实质,把的发展推向新阶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元哲学研究、论争及其三种基本样态

在以往的讨论中,关于元哲学问题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对元哲学的定义、元哲学的基本问题、元哲学与哲学之间的划界等问题。在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中,元哲学的三种样态逐步显露和呈现:

(一)元哲学基本问题的判定

“元哲学”的定义以及元哲学的基本问题的确立是元哲学研究的前提,但学界对此却一直存在争议。我国元哲学的研究是在国外元哲学研究的启发下开启的,分析哲学关于元哲学的理解在我国学术界有一席之地,遵循英美分析哲学思想传统的解释者们认为对元哲学的本性的理解应该是:“元哲学是研究哲学知识的本性、哲学理论的结构、哲学理论论证的方法与手段,因而元哲学是哲学的哲学。”

我国哲学界对元哲学也有自己的认识,早在1987年李光程先生就对元哲学及其基本问题给出界定:“‘元’(meta)这一前缀通常指‘在……之后’、‘次一层的’或‘超越’的意思。元哲学(metaphiloso-phy)就是以哲学自身为对象的次一级的研究,或称为‘哲学的哲学’。”

冯契先生在其主编的《哲学大辞典》中对元哲学给出了这样的论断:“所谓‘元哲学’,简单地说,就是关于哲学的哲学,就是以哲学本身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元哲学的任务就是对哲学本身进行哲学思考,所要解答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是哲学?”。

李振伦先生则要类比元理论的逻辑来建构元哲学,他建构的元哲学属于一般科学层次,不属于哲学和形而上学,他不认为“什么是哲学”是元哲学的基本问题,在他看来元哲学的基本任务是:“分析和研究哲学理论的论证结构,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构成方式,定义和证明方法,提高哲学论证的明晰性,推进哲学研究的精密化和严格化;并通过明晰理论的结构,析出哲学论证所依赖的最高前提,推进哲学基本问题深化发展,预示哲学‘转向’的前景、趋势和可能性。”

李振伦先生还在《元理论与元哲学》一书中把关于哲学的知识的“元哲学”与“哲学学”做了区分:“元哲学是‘关于哲学的知识’而不是哲学思考本身,关于哲学的知识还有‘哲学学”,“哲学学则是把哲学作为一种世界事物来看待,并研究它与世界事物之间的关系”,“哲学学与元哲学对哲学命题的实证分析不同,它作为一个分支学科,把哲学作为一种有诸般关联(与社会诸过程)的社会现象进行对象研究,你或许也可以将之分解命名为‘哲学发生学’、‘哲学问题学’、‘哲学社会学’等等,然后综合构成哲学学,做出这样的区分,我们也许会对一些不同类型的哲学命题作出新的更合适的分类思考。”对“元哲学”与“哲学学”的关系也有不同于李振伦先生的看法,童鹰先生就把元哲学与哲学学等同看待,“把元哲学定义为‘哲学的哲学’,也就是哲学学。”“元哲学”与“哲学学”的区分进一步明确了元哲学的定义,元哲学的基本问题也得以彰显。

(二)元哲学与哲学的划界问题

我国学界在对元哲学的理解上,关于其对象是哲学已无争议,而在对通常所理解的元哲学的定义“元哲学是哲学的哲学”的理解上却发生了分歧。一部分学者把元哲学置于哲学视野之外,因而,在这些人看来,元哲学已经不是“哲学的哲学”,而只是“哲学的元理论”,而关于哲学的元理论是属于科学层面的。于是,在元哲学的争论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关于元哲学和哲学的划界问题。元哲学是否属于哲学,元哲学在哲学之内还是在哲学之外,就成为对元哲学的不同理解所必然导致的问题。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一场关于元哲学的归属的争论中,丛大川先生在《元哲学刍议》一文中就指出元哲学不是哲学,也不在哲学范畴之内:“元哲学是以哲学集体为对象,研究哲学中最基本、最一般的‘公理性’、‘元素性’问题的学问。严格地讲,它不是哲学,因为它并不直接研究作为整体宇宙的一般规律(这是我们理解的哲学对象),而仅仅以哲学本身的元问题为对象,所以它是一门知识学。它比哲学要高,是‘哲学上学’,但它研究的领域远比哲学窄,甚至比认识论还窄,认识论是一般认识的理论,元哲学仅仅是哲学认识的理论。”元哲学“比哲学既高、又低,这可能又是认识的‘魔圈’,其实整个科学认识是‘圈’,不存在‘最高’。”李光程先生在《哲学究竟是什么――从元哲学的观点看来》一文中曾经指出,元哲学“就是以哲学自身作为对象的次一级的研究,或者称为‘哲学的哲学’”,“元哲学的观点就是一种超越。它是站在各派哲学之外,从一个客观的、公正的和总体的观点、立场来重新审视哲学”,“从元哲学的观点看,哲学最根本的特征就是没有一个适用于一切哲学的定义。”显然,元哲学在李光程先生的哲学视界之外。

第7篇:马克思哲学认识论范文

【关键词】“西方”/马克思哲学/

【正文】

一、对马克思哲学的走近

“西方”具有的理论来源,并且在理解马克思的哲学时具有新的视野。他们更注重资本主义的当展、科学技术的当展、社会主义的当代实践,重视对马克思著作的研究,重视对马克思早期著作的研究。在新的理解视野中,他们看到了、看清了传统理解中看不到或看不清的马克思的一些思想。

(一)社会历史或人的问题是哲学的主题

在传统理解中,社会历史或人的问题至多只是哲学的主题之一,哲学的真正主题是整个世界的一般本质,本体论(一般世界观)被看作是哲学的核心、灵魂。

“西方”者在理解马克思的哲学时普遍强调,马克思哲学的主题不是自然,不是整个世界,而是社会历史问题或人的问题。卢卡奇把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总体性哲学”,在他看来,“总体性”不存在于自然界,只有人类历史有“总体性”,因此他理解的马克思哲学是一种社会历史理论,他特别强调:“认识到这种方法(马克思的辩证法——引者注)被限定在历史的和社会的范围内,这是特别重要的。”(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柯尔施也认为,马克思的哲学“它是一种把社会发展作为活的整体来理解和把握的理论;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一种把社会革命作为活动的整体来把握和实践的理论。”(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施密特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并不理会关于心灵的精神或物质的本性问题;……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首先关心从这个世界上消除饥饿和痛苦的可能性问题。”(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萨特认为,“如果存在某种像辩证唯物主义那样的东西,那它一定是历史唯物主义,……如果这种唯物主义存在的话,也只能在我们的社会世界有限范围内才是真理。”(注:萨特:《辩证理性批判》,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页。)马尔科维奇在介绍“实践派”的观点时说:“在马克思看来,根本的问题是创造一个更加人道的世界的同时如何实现人的本质……哲学的基本任务就是对异化现象进行批判的分析,并指明走向自我实现、走向实践的实际步骤。”(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西方”思潮在强调社会历史问题、人的问题是哲学的主题时,其“主题”的含义并不是很清晰和确定的,但是确实有启发意义。至少在以下几个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哲学的主题是人的问题、社会历史问题:马克思哲学所关心的不是自然而是人的历史发展,马克思哲学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解放,首先是无产阶级的解放;马克思哲学的现实对象,是人的历史活动;马克思哲学的基本任务,是揭示历史运动的规律;马克思哲学活动的重点是唯物史观,马克思的哲学不是本体论哲学。

(二)不能把哲学仅仅理解为是对唯心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颠倒”

在传统的理解中,哲学被理解为是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颠倒,即把唯心主义辩证法颠倒为唯物主义辩证法。一些“西方”者对“颠倒”说提出质疑,他们强调这种颠倒不能仅仅理解为把唯心主义辩证法转变为唯物主义辩证法,而是在于发现现实历史运动的辩证法。柯尔施说:“列宁把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转变仅仅看作一种转变:由不再是‘唯心主义的’而是‘唯物主义的’新的哲学世界观取代植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世界观。……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唯物主义颠倒只不过在于把这种辩证法从它的最后的神秘外壳中解放出来,在‘观念’辩证法的‘自我运动’下面发现了历史的现实运动,并把这一历史的革命运动宣布为唯一的‘绝对的’存在。”(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施密特说:“在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仅仅解释成是与任何唯心主义相对立的、仅仅是哲学内部的甚至是世界观上的二者择一时,是不能理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柯尔施和施密特在这里透露出一种深刻的理解:仅仅从与唯心主义对立的意义上来理解马克思的哲学,还不能深刻理解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马克思创立的新哲学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颠倒,“辩证法+唯物主义”这一公式不能深刻揭示哲学变革的实质。实际上,对黑格尔哲学的唯物主义颠倒不是由马克思而是由费尔巴哈首先完成的,费尔巴哈在《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中说:“只要将思辨哲学颠倒过来,就能得到毫无掩饰的、纯粹的显明的真理。”(注:《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02页。)这里所说的“思辨哲学”指的就是黑格尔哲学。作为对黑格尔哲学的颠倒的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也不是机械的或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而是辩证的唯物主义。因此,如果仅仅把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是对黑格尔哲学的唯物主义颠倒,仅仅把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辩证的唯物主义,我们可能还是停留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水平上。马克思哲学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颠倒的真实意义在于,马克思发现了人的真正现实的感性活动即实践的全部意义,用实践出发点代替黑格尔哲学的理念出发点。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这一颠倒,不仅超越了唯心主义,同时也超越了旧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推进到实践的或历史的唯物主义形态。

(三)实践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

人是什么?一些“西方”者认为人是实践的存在物,实践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对这一点表达得最明确的是南斯拉夫“实践派”。马尔科维奇说:“人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的存在。”(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彼德洛维奇说:“人区别于其他任何存在是因为人是一种实践的存在。”(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提出“人是实践的存在物”是对马克思哲学的走近。在传统的理解中,关于人的本质,主要强调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理解不能说错,但没有揭示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是什么。马克思的论断并不是讲人的共同本质是什么,而是讲要理解一个人或一些人区别于其他人的具体本质,必须看他或他们所处的具体的社会关系。那么,在马克思看来,人区别于动物的共同本质是什么呢?是劳动,或更一般地说,是实践。马克思说:“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25页。)“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的论断,是符合马克思的上述思想的。只有理解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才能理解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因为正是在实践中,人们存在着具体的社会关系。

(四)实践范畴是哲学的总体的、基本的范畴,是哲学的出发点范畴

在传统的理解中,哲学的总体的基本范畴是物质,实践范畴只是认识论的基本范畴。“西方”者们则普遍提出,实践是哲学的总体的基本的范畴,是哲学的出发点范畴。卢卡奇在谈到他的《历史和阶级意识》一书时说,实践概念是“这本书的中心概念”。(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施密特说:“不是所谓物质这抽象体,而是社会实践的具体性才是(马克思)唯物主义理论的真正对象和出发点。”(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马尔科维奇在介绍南斯拉夫的哲学争论时说:“在这场辩论中,主张马克思哲学的核心范畴是自由的人的创造性活动——实践——的观点占了优势。”(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他自己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建立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的哲学”。(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弗兰尼茨认为,“历史实践的范畴是马克思对人和历史的哲学解释的根本范畴。”(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尽管许多“西方”者在肯定实践范畴是哲学的基本范畴时常常否定物质范畴在哲学中的意义,而且对实践的物质本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但是,在肯定实践范畴是哲学的基本范畴、是哲学的出发点范畴这一点上,他们是比传统的者更接近马克思的。实践范畴确实是哲学的总体的、基本的范畴。马克思自觉意识到的自己的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区别,不是对物质的理解,而是对“‘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的理解。

(五)把意识的现实对象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

马克思对“‘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的理解,首先在于他把实践理解为意识的现实对象。传统理解始终没有能理解马克思的意识对象观,仍然把意识的现实对象理解为某种既成的、非主体存在的东西,而不是把人自身的物质活动即实践理解为意识的现实对象,把对象理解为历史地生成的东西。“西方”者们则大多十分重视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特别是其第一条的思想,马克思在此清晰地表达了新唯物主义的意识对象观。卢卡奇在讲到意识的现实对象时,直接表述了马克思《提纲》第一条的思想:“马克思强烈地要求我们要把‘感性世界’、客体、现实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他认为马克思在意识对象观上坚持“创造的原则”,(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作为意识对象的“现实……无论如何它要高于那种产生于经验世界的僵硬、物化了的事实的现实……这种现实决不同于经验的存在,它不是固有的,而是变异的。”(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霍克海默也理解到了意识对象的历史生成性,他说:“被判断的对象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种活动创造出来的”。(注:霍克海默:《批判理论》,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94页。)施密特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他曾批判了以往所有唯物主义把现实片面地理解为在直观上给予的客体,‘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的,不是主观地去理解的。’”(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从认识论来说,自然与其是作为逐步地纯粹‘给予的东西’,不如说越来越作为‘被创造的东西’出现的。”(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能被认识的东西,在严格要求意义上只是主体‘所创造的东西’。”(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实践派”波什尼亚克说:“存在并非某种在(主体)以外的东西;人就是存在的组成部分。人意识到了存在,即在人自身之内,存在意识到了它自身。”(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

二、对马克思哲学的远离

“西方”哲学除了的源头外,还有西方哲学的源头,“西方”者们往往站在某一西方哲学的立场上来解读马克思的哲学,这一视野限制了他们对马克思哲学的另一些方面的正确理解,在这些方面远离了马克思,看不到或看不清在传统理解中已经看到和看清了的马克思的思想。“西方”哲学对马克思哲学的远离,最主要的表现是这样那样否定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其中,少数人明确提出马克思的哲学是超越了唯物、唯心对立的“实践哲学”,而大多数“西方”者虽然在口头上还承认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哲学,但是在一系列哲学问题上又背离了唯物主义。

(一)马克思的哲学是超越唯物、唯心对立的“实践哲学”

葛兰西明确否定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他说:“大家知道,实践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从来不曾把他自己的概念叫作唯物主义的,当他写到法国唯物主义的时候,他总是批判它,并断言这个批判要更加彻底和穷尽无遗。所以,他从来没有使用过‘唯物辩证法’的公式,而是称之为同‘神秘的’相对立的‘合理的’,这就给了‘合理的’此词以十分精确的意义。”(注:葛兰西:《实践哲学》,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页。)葛兰西把所有哲学分为三类:“感受的哲学”、“整理的哲学”和“创造的哲学”,唯物主义属于第一二类哲学,唯心主义和哲学属于第三类哲学,马克思的“创造的哲学”“它肯定不是唯心主义的一元论,也不是唯物主义的一元论”。(注:葛兰西:《实践哲学》,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页。)葛兰西在讲到对“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术语的理解时说:“人们忘记了在一个非常普通的用语[历史唯物主义]的场合,人们应当把重点放在第一个名词——‘历史的’——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具有形而上学的根源的第二个名词上面。”(注:葛兰西:《实践哲学》,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页。)葛兰西的“超越论”对整个“西”思潮产了重要的影响,其他许多“西方”者虽然没有像葛兰西那样明确否定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但在许多哲学问题上,实际上是沿着葛兰西的“超越”路线走的。

(二)否定哲学基本问题,反对“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反对所谓“二元论”思维

许多“西方”者或明或暗地批评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断,把坚持哲学基本问题看作是一种“二元思维”而加以否定。柯尔施在批评“庸俗社会主义”时说:“用的术语来说,庸俗社会主义的主要缺陷在于它相当‘不科学地’坚持着一种朴素的现实主义——在这种现实主义中,所谓的常识(即‘最坏的形而上学’)和资产阶级社会的标准的实证主义科学二者,都在意识和它的对象之间划了一条明显的分界线。……我们将证明,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决没有任何这样的关于意识与现实的关系的二元论的形而上学观”。(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然而,列宁回到了‘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绝对对立,而这种对立曾经构成了划分17世纪和18世纪启蒙运动两大流派的那种哲学争论甚至某种宗教争论的基础。”(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萨特在批评“自然辩证法”思想时说:“这一教条主义的源头来自‘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问题。”(注:萨特:《辩证理性批判》,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页。)马尔科维奇在总结“实践派”的观点时说:“正统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即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一般被认为是抽象的、与历史无关的二元论的观点而受到摈弃。”(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在这声辩论中,……物质和精神、客体和主体的二元论被这些范畴是如何可能从实践概念中推演出来的观点所取代了。”(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哲学基本问题,以及由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而区分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哲学派别,都是以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主观和客观的区分为前提的,没有这种区分,就不能提出哲学基本问题,就不会有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谁接受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谁就必须承认哲学基本问题,谁就必须接受“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反过来,谁反对哲学基本问题,反对“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谁就不可能坚持唯物主义。“西方”者一方面承认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另一方面又否定哲学基本问题,反对“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这不能不是自相矛盾的。实际上,他们的真正倾向在于否定、弱化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而对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的承认往往是口头的和字面的。

(三)借口反对思维和存在关系的“二元论”,坚持非唯物主义的“现实”、“实践”概念

不少“西方”者在反对思维和存在关系的“二元论”时,形成了他们的一种非唯物主义的“现实”、“实践”概念,把精神活动也看作是一种现实,或是现实的一个要素。卢卡奇认为,“现实”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基本因素:“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在于它们是同一个而且同样真实的、历史的、辩证过程的诸多方面。”(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柯尔施说:“对现代辩证唯物主义来说,重要的是,在理论上要把哲学和其它意识形态体系当作现实来把握,并且在实践上这样对它们……他们总是把意识形态——包括哲学——当作具体的现实而不是空洞的幻想来对待的。”(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各种科学意识,“如果它们也是作为世界的一个‘观念的’组成部分的话,那么它们就作为世界的真实的和客观的组成部分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和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之间的第一个明显区别。”(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马尔科维奇更明确地说:“无论是社会现实问题还是自然现象问题,‘现实的本质’都包含了主观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社会事件所以是主观的,乃是意识存在——作为活动者的人——的参与使然。”(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西方”者很少去谈实践的构成因素,但是从他们反对“二元论”思维方式和对“现实”的理解来看,他们不是把实践看作是人们的客观物质活动,而是把意识、理论看作是实践的一个有机构成因素。更有少数“西方”者把理论活动直接看作是实践的一种方式,阿尔都塞就是这样,他认为:“除了生产外,社会实践还包括其他的基本实践。这里有政治实践……意识形态实践;还有理论实践……”(注: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39、140页。)还说:“关于理论,我们指的是实践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也属于一定的人类社会中的‘社会实践’的复杂统一体。”(注: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39、140页。)阿尔都塞甚至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是马克思的“理论实践”的反映,检验马克思理论正确与否的实践标准也不是社会历史实践而是马克思的理论实践本身。(注:参见阿尔都塞《阅读(资本论)》;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706-707页。)

无论是把理论活动看作是现实、实践的一个要素还是把理论活动看作是现实或实践活动的一种方式,都远离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现实、实践概念。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现实”、“实践”是相对于意识、理论的范畴,是指人们的“客观的活动”、“人的感性活动”,人们的“实际生活”、“人们的存在”或“社会存在”。把理论看作是现实、实践或现实、实践的一个要素,马克思的“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生活决定意识”、“理论反映现实”、“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等命题就失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

(四)“拒斥形而上学”,否定物质本体论,反对“自然辩证法”

许多“西方”者受西方哲学思潮的影响,把寻求现象背后的本质的思维叫作“形而上学”而加以否定,在他们看来,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就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是马克思的哲学所没有的。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思想具有本体论的意义,所以也在他们的反对之列。卢卡奇批评“恩格斯错误地追随黑格尔,把这种方法(指辩证法——引者注)扩大到自然界。”(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施密特说:“和苏联的所有解释相反,真正的不是自然化了的黑格尔主义,不是竭力用另一个本体论的始基即物质,去简单地替换所谓精神这个本体论的始基。”(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而在恩格斯那里,“辩证法成为在马克思那里所决没有的东西,即世界观、解释世界的积极原则。”(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恩格斯的自然概念归根结蒂仍然是本体论的。”(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萨特说:“自然辩证法,它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是由一种形而上学假设的客体。”(注:萨特:《辩证理性批判》,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页。)“拒斥形而上学”、否定物质本体论和自然辩证法,必然会否定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至少会弱化哲学的唯物主义路线。否定物质本体论,否定自然辩证法,从形式来看,并不完全否定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他们至少在口头上还承认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但是,从实际来看,这种否定就是放弃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阵地,并最终会导致放弃唯物主义的所有阵地。放弃了物质本体论这个重要阵地,也就不能坚守其他阵地。不肯定世界的物质性,当然也就不能真正承认社会历史归根到底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运动形式,就不可能有历史唯物主义。

不能以马克思哲学的主题是人的问题、社会历史问题为根据否定物质本体论。理解人的本质、社会历史的本质,最重要的当然是要认识人和社会历史区别于自然运动的特殊本质,但也要认识人、社会历史与自然运动共同的本质,对这种共同本质的认识就是物质本体论。因此,物质本体论是马克思哲学主题的题中应有之义,并不是与解决人的问题、社会历史问题不相关的理论。也不能因为马克思谈论物质本体论不多就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没有物质本体论。马克思对物质本体论谈得不多,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些问题基本上已经由先前的唯物主义特别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解决了,马克思的任务主要不是重复前人已经基本解决了的理论,而是把唯物主义推向前进,超越直观唯物主义而走向实践唯物主义,超越自然唯物主义而走向历史唯物主义,所以其理论重点是制定科学的实践观和历史唯物主义。谈得不多不等于没有,马克思是谈到世界的物质性、自然的先在性和自然的辩证运动的,马克思是继承了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思想的。物质本体论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

(五)否定反映论,否定客观真理

在认识论上,“西方”者普遍否定反映论,否定客观真理。卢卡奇借口思维对象的变易性否定反映论,他说:“如果变易的真理是将要被创造出来而尚未产生出来的未来,如果它是种新的东西,存在于各种倾向之中,但这些倾向(借助于我们的意识)将会变成现实,那么,思维是为一种反映这个问题就显得毫无意义了。”(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如果事物不存在,思维何以‘反映’?……在‘反映’论中,我们发现了思维和存在、意识和现实的理论上的具体的两重性。这种两重性对物化意识来说很难统一。从这样的观点来看,无论是事物被认为是概念的反映,还是概念反映了事物,这都无足轻重。在这两种情况下,两重性都依然如故。”(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卢卡奇这里所说的“两重性”,指的就是“二元论”。马尔科维奇在介绍南斯拉夫“实践派”的观点时说:“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被当作对艺术研究方法的一种讽刺普遍地受到抛弃。”“在这场生动的、时而是戏剧性的辩论中,正统的者试图拯救‘反映论’这一由苏联辩证唯物主义者和保加利亚哲学家T.巴甫洛夫发展起来的认识论基石。针对这种理论提出的三个主要的反对理由是:首先,它忽视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全部经验,又回到了一种18世纪自在的物质客体和精神主体的二元论;其次,在反映是一切意识的根本特征这一观点中,内含了明显的教条主义;第三,这种理论的错误还在于,意识实际上远不是消极地伴随并复制物质的过程,它常常预见和设计尚不存在的物质客体,试图通过说明我们在这些情况中讨论的是‘创造性的反映’来重新定义反映论,给人一种专门为此约定的印象,根据这种约定,反映的概念便以这种方式被夸大到使人完全不知其所云的地步。”(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

第8篇:马克思哲学认识论范文

论文摘要:知何理解和解释哲学的基本学问题,关系到对哲学的研究对象、理论性质和社会功能等全部问题的理解和解释,而哲学思维方式的不同,其所对相关哲学问题的提问方式、理解方式、评价方式就不同。马克思正是创立了新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开创了人类哲学思维把握存在的断时代、新境界,实现了对以往哲学的超越。

一、哲学三大思维方式

    从古希腊到整个中世纪的西方哲学,可以称为本体论哲学;马克思之前的整个近代哲学,可以称为认识论哲学。但是,从哲学方法论,亦即从哲学思维方式说,马克思之前的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变化,则体现为以亚里士多德哲学为代表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到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思辨思维方式的转变。而哲学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正是在于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所谓“实践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人的内在矛盾以及由此构成的人与世界之间的矛盾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的。正因为“实践思维方式”是一种具有革命意义的解释原则,从实质上说,就是确立了 科学 的实践观点,找到了实践这一解决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现实基础,用以实践为基础说明世界的思维方式代替单纯从存在或思维出发说明世界的思维方式。因而才构成了哲学史上的哲学的革命。

    二、哲学三大思维方式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读

    关于哲学的全部和基本问题,恩格斯的论断非常明确:“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从哲学的 发展 史来看,“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对“精神和物质”关系的再抽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两者具有密不可分的 历史 联系。恩格斯说,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思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在远古时代就以“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而萌发了。对于认识问题,古代哲学即本体论哲学把认识直接指向外界对象—客体,仅从客体提出向题,他们根本没意识到认识过程中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的矛盾,本能地把二者的直接统一作为认识的前提,认为凡在思维中的无不是现实中的。他们把一切存在都归结、还原为本体,甚至抛开“思维”直接面对“存在”,确信意识就是意识到的存在,并对自己思想、意识的可靠性毫不怀疑。在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中,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则表现为“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 自然 界?”“世界是神造的还是从来就有的?”必须说明的是,这种形而上学的提问方式和思维方式必然面临以下的困境:第一,它需要面对一个无限的过去,需要寻其本原性的存在,就会出现困难:用有限思考无限。第二,它所走的路径说明他们说的存在具有合理性,按其问题本质和人的实际证明能力,都需要科学和实践的长期发展才能证明。而我们当时的哲学界自认为是智者,可以通过理性思维去把握这个绝对。这就必然面临直观猜测的局限,很难找到根据。第三,他们这种提问的方式注定了哲学家为自己设定了一个自己永远无法解决的问题。

    而在近代哲学中,恩格斯不仅“十分清楚”地提出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且使之获得了“完全的意义”。这种“完全的意义”是与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相对应的。也就是说,近代哲学所实现的哲学基本问题的“完全意义”,主要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实现的。具体而言,整个近代哲学的根本问题是“思想的客观性问题”,也就是人的思想是否具有客观内容的问题,即人的思维何以把握客观存在?它的必然性、普遍性、客观有效性问题,这可以归纳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

    围绕思维与存在如何达到同一,唯理论试图论证只有通过理性从天赋的观念原则或从真理出发,按照一定的演绎规则进行演绎推理,才能得到真理性知识。这预示着“精神实体”的膨胀,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埋下伏笔。经验论者则试图论证只有感性从感觉经验出发,按照一定的归纳规则进行归纳推理,才能获得真理性知识。康德在唯理论和经验论陷人僵局的时候,在休漠的彻底经验论和怀疑论的启发下,重新寻求思维与存在统一的途径。康德首先考查了人的认识能力,提出了“自在之物”与“现象”之说。他把人的认识圈定在现象界,想求得主观范围内的同一,但把真正的客体或客观存在“自在之物”却排除在这个同一之外,将其宣称为认识所永远达不到的彼岸。实际上,康德仍是割裂了真正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陷人不可知的泥潭。黑格尔则以思辨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从思维的矛盾运动中去论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力图在辩证法的“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的统一中去解决“思维与存在的问题”。他把自己的哲学建立在“绝对精神”基础之上,以此为出发点,将其作为纯存在的“存在”概念,在内部矛盾的推动下,经过自我否定的辩证运动,把自己外化为自然、人类社会和自我意识,最终绝对精神通过自我意识达到自我认识而回复自身。在黑格尔哲学中,绝对精神就是作为所谓客观的思维或理性的绝对的精神实体。可见,黑格尔的体系就是从思维出发,由思维派生出存在—而存在又必须符合思维,通过精神实体的自我辩证运动,从而实现思维与存在的同一。这里,黑格尔是以思维和存在的自在同一性或“逻辑先在性”的本体论承诺为前提去论证思想的客观性,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要证明的东西已经默默地包含在前提里面了”。舒由此,黑格尔打通了现象与本质(物自体)之间的联系。事物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就是本质,因为现象没有也不可能有康德所认为的鸿沟。这就是用思辨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来打通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哲学基本问题在近代哲学中的困境,黑格尔以思辨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使其得到了合理地解决。

    当然,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解决 哲学 基本问题,即思想的客观性问题所存在的问题,问题不在于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关系上的辩证思考,而在于怎么样的辩证思考。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当我们将其看成一个实践与理论的外在问题时,是没法说明思想的客观性。按照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思考思想的客观性问题,新哲学在重大问题上,就不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了,而是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实践的思维逻辑去思考相关哲学问题的问题了。这何以成为马克思的重大哲学问题?因为他首先解决了思维方式的创新,这是其一;第二,只有解决了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的创新,才能够在关于 自然 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与理论中实现突破飞跃,从而去引出新的唯物主义即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结论来。具体说,在马克思的新哲学看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不是先前哲学那种设定的关系,而是以一种要从实践去理解和解决的问题。人的思维所反映的存在,就是实践的存在,是一种动态过程的存在,以这种存在对应人的思维,也就是在人如何学会改变人、自然界、人类社会等过程中 历史 的 发展 的思维。因而所谓思想的客观性问题,即真理的问题,从其生成看,不是自在世界中存在的问题,而是人类世界中相对于自然、社会、人所有机组合的人类外部世界和人类内部世界,二者的统一的问题。因而没有人的实践把握外部世界的本然,按照本然改造世界,就没有真的问题的生成。从发展来看,真理的客观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真理是随着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增强而不断发展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思想的客观性即真理的问题,不是指称物自体的本质和 规律 ,而是指称我们对对象性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作为这个正确反映的思想,它无疑具有主观性,可是这种主观性应该理解为客观性的主观性,它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反映对象性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哲学揭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确立的,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才有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同时又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才使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达到统一。思维与存在的矛盾是人类实践活动中的根本矛盾,这一矛盾也只有通过人类实践活动才能解决。

    三、马克思新哲学的“实践”超越

    在马克思之前,一些哲学家还是意识到了实践的,但他们都不了解实践的真正意义。黑格尔作为集大成的思想家,以他特有的方式,意识到了实践问题。他说:“理性出现在世界上,具有绝对信心去建立主观性和客观世界的统一。这里的理性,不仅指理念的理论活动,而且指理念的实践活动,后者由于具备普遍性和现实性双重品格,故能调解思维与存在的对立。但黑格尔所理解的实践,只是理念的创造活动,是理念发展中的一个环节。他并不理解实践的客观意义,以及作为哲学的现实开端和归宿的概念的意义。当然,费尔巴哈也反对黑格尔抽象的思辨,推崇感性直观,反映在哲学基本问题中也就是强调思维要通过“直观”的方式认识存在,但“在对感性世界的直观中,他不可避免的碰到与他的意识和他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这些东西扰乱了他所假定的感性世界的一切部分的和谐,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

第9篇:马克思哲学认识论范文

晚年的费尔巴哈将摩莱肖特的学说看成是实现了自己青年时期的“未来哲学”大纲。与此同时,施密特还考证了马克思的物质变换概念与谢林自然哲学的理论渊源。他认为:“在‘草稿’中,马克思完全使用了谢林的语言,讲到构成自然过程要素的‘元素的东西不断个体化’,正如‘个体化的东西不断分解为元素的东西一样’”[1]。谢林“正确地说:任何天然物质,‘仅在它靠人工去获得一定形式的时候’,才可以说它是能够破坏的'”[1]。我们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施密特的推断是正确的。马克思使用“物质变换”的概念就给人与自然的关系引进了全新的理解,即在根本上从对人的“效用性”[1]来考察自然。在施密特那里,自然是与人的活动目的相关的,而尚未经创造的物质。同时施密特指认了自然科学的历史本质。作为劳动的成果及其出发点来说的自然,是劳动占有的对象,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2]。在这里,他把自然规定为外在性,而且是以黑格尔的方式。另一个层面上来说,马克思承袭了费尔巴哈的观点,但是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比“纯粹唯物主义者”更具有长处,因为他承认人是“感性的对象”。随着启蒙的进展,撕裂了人与自然的原始统一,进而建立起被“中介”了的统一。马克思把这样一种依靠工具而建立起来的中介的人与自然的高度统一叫做“工业”。而人“作为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工具作为“已经被同化了的自然的一部分”,则使人“用自己的活动把自然物质和自己联在一起”。劳动者和他尚未占有的自然的关系,即人和他的劳动对象并不直接发生关系,而通过劳动资料来建立某种关联[1]。施密特认为,马克思那里通过对社会的物质变换的分析,解释和批判了物质变换背后的资本逻辑。马克思把《资本论》中一直使用的“物质变换”看成是对这一事态的最好的表达方式。首先,商品的自然形式被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在马克思看来,“作为规定交换价值的劳动是抽象的、一般的而且相等的劳动,作为规定使用价值的劳动是具体的、特殊的劳动”,自然物质与劳动是绝不可能分离的。在个别的使用价值中,也许能够把劳动同作为商品体的“物质的始基”的东西抽象地分离开来,但是,谈到感性世界的整体,是完完全全不能把自然物质从使之变化的时间的社会方式中分离出来。在简单的商品形态阶段,商品交换停留于物质内容商品换商品,即实际的物质变换,W-W,商品交换商品,也就是使用价值交换使用价值。施密特所要讨论的对象,一方面是针对着人本主义哲学的人化自然,另一方面是青年卢卡奇式的社会关系本体论。其次,资本的物质变换。所谓的劳动是诸事物之间的一个过程,这是哲学的唯物主义为经济学分析所设的前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系统地论及了劳动的这个自然始基,同时分析了商品以及在商品生产中被物化了的劳动的二重性。在对劳动过程的阐释中,马克思“把仅在人与自然间进行的”劳动过程,而“同样作为规定一切发展形式的特征的东西时”,他总是使用“物质变换”来表达。人的本质仅仅是通过对象而设定的,正是因为它本来就是从自然而来的,所以他就是通过对象而设定的。“劳动的一切力量转化为资本的力量。”

二、历史与自然

施密特大胆提出“人的历史的实践是怎样在总体上构成逻辑的统一的,这种逻辑的统一不只是主观的、人的认识能力的逻辑的统一,而是相应的被称为经验世界的逻辑的统一。”[1]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哲学认识论中,世界也是被构成的。一方面,由于社会历史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2],另一方面,“自然历史过程和社会历史过程之间存在着差异”。当然,这里,施密特必须为该命题加上限定说明,即当认为社会步入工业社会之后,世界才是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结果。反之,则必将是个唯心主义的命题。首先,由于实践的工业生产的规定,人的知识已经直接参与感性事实的构成。[4]施密特说,“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了对自然的规律性认识,它同资产阶级世界的建立拧在一起,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只有在工业文明中,生产才成为自然科学的应用。也就是说,历史发展已经步入了知识与物质生产相协调的阶段,“历史使得人的生活过程愈益不可避免地置于‘一般知识’有效的‘控制’之下”[1]。科学知识已经成为存在的先导性构成要素。第二,施密特认为,在马克思那里,感性世界都是工业实践的产物,我们构成了客体世界。感性世界都是人类主体在工业进程中,“从主体与客体的劳动关系中,形成一个独立于各个个人的坚实的客观的世界”,这些特殊的“客体本来在严格的意义上,只是经过人对它们进行生产加工,剥去了它们‘自然发生的’独立性之后,才开始成为惯性对象的”,当然,“人的干涉领域是历史地扩展的”。换言之,一旦外部对象进入到人的工业实践中时,它就是被构成的了。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的世界构成理念的基础是康德,“在马克思与康德之间,存在着人们历来尚未充分考虑到的关系”,即“康德的辨证法的构成问题”对马克思的辨证法有着“根本的意义”,表现在于康德发现了感性世界中先验形式与经验质料的相互作用关系,而马克思则是将康德的先验形式转换成有生产创造出来的“自然之社会形态性”[1]。再次,施密特认为,马克思在经济认识论的意义上批评费尔巴哈将自然视为“始终如一地给定,把认识看成是反映自然的镜子”,因为马克思认为“在农业经济方式的条件下,自然作为生活资料的富源展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对它采取被动的受容态度而行动”。在经济学的尺度上,费尔巴哈一类的“唯物主义并不考虑从农业生产向工业生产的历史转变”,而仍然是立足于土地是不依赖人的自然存在这样的自然经济立场。施密特正确地指认道:“费尔巴哈当时就呆板地看不到自然界‘不过是人的对象’,自然界早已‘不再被承认是自为的力量’。随着现代的开始,愈益降低了自然在社会活动要素上的地位,其客观性的规定逐渐进入主观之中。”[1]

三、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特色和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