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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贸市场;发展;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5-0039-02
一、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站位不高
对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认识不够,过分强调市场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没有把农贸市场当成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来做。有的认为搞农贸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是市场行为,任其自然发展;有的认为农贸市场生意红火,利润空间很大,资本逐利性大,社会投入积极性高,政府无需投入;有的把抓农贸市场建设作为权宜之计,“创建或迎检”来了抓一阵,加大投入,急抓现用,没有长抓不懈的思想,没有研究出台引导农贸市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所有这些认识误区,导致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中主导性不够、话语权不多、指挥棒不灵等现象。使濮阳市城市建设与发展形成重“城”轻“市”,有“城”无“市”,城市功能严重缺失的局面。
(二)市场空间布局不合理
由于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农贸市场基本分布于在建成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较少,市场与人口密度不相配套、分布不均衡。且大部分居民小区没有按照要求建设配套农贸市场,存在城市发展快,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缺失的问题。例如,中原路贯穿濮阳城区,但沿线仅有一个美景小区农贸市场,且规模过小。这就造成了市民买菜难、菜农卖菜难,马路市场治理又屡禁不止的尴尬局面。目前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多数属于自发而建,至今没有专业规划,空间布局严重失调,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城区人口生活需要。
(三)市场单体建设标准低
一是规模较小。目前濮阳市只有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两个市场,基本属于规模以上农贸市场,其他大多数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摊位数不足五十个,普遍存在辐射能力弱、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很多农贸市场缺少必要的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没有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堪忧,食品卫生安全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硬件简陋、软件落后。硬件方面,大多市场是半封闭大棚结构、水泥地面,有的甚至是简陋的土台子、水泥墩;软件方面,主办单位片面地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对市场长期发展缺乏理性的判断与分析,对市场设施提升满足于简单的修修补补,不愿意投入资金,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四)市场管理措施不到位
虽然工商、城管、质监等多个部门都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但“多龙治水”并没有治好水,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场发展中心受职能制约,对市场主办单位既没有行政约束手段,也没有奖补激励措施,所能做的也仅仅是行业指导和服务。从市场管理的内部环境来讲,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部分村办市场和自办的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只负责收取租金,提供摊位、水电、清扫场地等简单服务,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多年来,农贸市场之所以成为城区居民关注的热点,政府多次创建、迎检的工作难点,主要问题:一是农贸市场管理无主管部门。多年来多头管理,形成日常管理“互相扯皮”,创建迎检特殊时段“男女老少一轰而上”,过了时段就“放羊”,市场建设管理一直无人问津。二是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无统一管理标准和明确的管理主体,绝大部分市场处于个人承包,只收费不维护、只收费不管理的混乱状态。
二、推进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借鉴郑州、安阳、济源等地成功经验,结合濮阳市实际,市场发展中心对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发展进行了一些思考,总的考虑是:按照“民生公益性、政府主导性、工作统筹性、管理规范性”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为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建设和城市转型跨越提供支撑和服务。当前重点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农贸市场发展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配套、统一标准、严格执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农贸市场中、远期发展专项规划及详细建设规划,构建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依托、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为骨干、以社区农贸市场为主体、以便民菜点为补充的农贸市场建设规划体系。“统筹规划”,就是统一编制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要求,编制各个农贸市场详细建设规划,形成图标化、网络化、精细化规划体系,使农贸市场建设有规可依。“协调配套”,就是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区域人口状况、地域范围相适应,方便居民生活;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逐步向标准化、超市化、连锁化经营发展;与周边市容环境相协调,提升城市品位;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保持城市规划体系的完整性。“统一标准”,就是参照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标准,结合濮阳市实际,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标准。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以社区或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一般1万人规划建设一个菜市场,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菜市场面积按服务区域内每千人120-150平方米设计,一般控制在不小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规模以内,“超市型”农贸市场其经营农副产品的面积不得少于建设面积的70%。同时,根据需要配建停车场。“严格执行”,就是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一旦确定,不得改变其用途和挪做他用,采取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农贸市场产权人、开办者签订《农贸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等措施,确保规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推进改造升级,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
1.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的原则,制定出台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力争2-3年内完成现有农贸市场改造任务;新建小区专项规划有农贸市场布点要求的,必须纳入小区配套公建项目,与小区同步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一个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改造工程,拟定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制定验收办法和考核标准,并组织验收。明确工作要求,把区级政府作为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市政府与其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格奖惩兑现。
2.严格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五统一”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对农贸市场的规划选址、场内经营设施、附属设施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另一方面,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精心组织实施,逐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依据。
3.强化政策支持。一方面,政府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另一方面,简化手续,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市本级费用,对城区符合专项规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缴、再补助,补助资金作为政府资产入股,切实增强政府“有形之手”对农贸市场的掌控力。同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参与农贸市场建设,不断拓展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新途径。
(三)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1.综合管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财政、城管、工商、规划、国土、住建、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同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的职责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责任。
2.明确产权。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部分市场的产权不属于政府,导致政府的“指挥棒”不灵。对现有的大中型农贸市场,可采取政府出资逐年回购、回租的方式,收回农贸市场的所有权,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对新建小区的农贸市场,政府通过减让土地出让金等途径,获得所有权;对政府出资回购、回租及新建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其经营权委托给市市场发展中心统一管理,以增强公益市场的支撑力;对产权无法回收或回租的民办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市场投资和经营业主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接受全市统一管理。
3.维护秩序。由规划部门尽快编制出台濮阳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为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打好基础;财政部门负责改造补贴资金筹措,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提供经济杠杆;工商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城管部门应加强马路市场的监管,切实解决好马路市场划行归市问题,管好农贸市场外部经营环境;市市场发展中心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完善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行;卫生、农业、食品监督及各城区政府、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全市“一盘棋”,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
(四)加强流通建设,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
积极抢抓国家加大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机遇,以农副产品流通组织化、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组织化”就是积极推动农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进行产销对接,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订单提货、净菜销售等模式,解决农产品流通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一体化”就是支持农副产品流通骨干企业、批发市场加强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冷链运输、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发展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存贮、配送一体化经营服务,为农贸市场提供丰富、实惠、可靠、安全的产品来源。“现代化”就是建立市场产品交易追溯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农副产品流通的全索证、全备案、全程追溯管理,推进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完善现有农贸市场规划布局。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包括海昌、硖石、海洲、马桥等四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人口分布、人口结构、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等因素,结合城市有机更新,调整完善《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布点规划(-2020)》,新增两个建设点:一是城南区块点(文宗南路东侧、东长新村点南侧),满足居民新聚集点配套需要;二是西山路区块,对西山路临时设摊区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完善硬件,具备正规农贸市场条件设施,分流市区部分临时设摊区经营户。今后中心城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须符合规划要求。各镇、开发区(景区)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编制本区域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确保农贸市场建设有序推进。
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根据省政府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在2013年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目前尚未实施改造提升的责任单位,须将该项工作作为2013年度重点工作予以落实。海昌街道硖东菜场、盐官镇丰兴农贸市场、市区南苑农贸市场、袁花镇袁花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需在2013年度完成。周王庙镇周王庙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要加强督促指导。农贸市场改造应对照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标准实施,注重完善停车场、停车位等市场配套功能。
规范便民交易点。对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基本符合农贸市场标准,但因土地、规划等原因而无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俗称无证农贸市场或便民交易点,大多由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可行性方案,通过简化或补办手续,妥善开展市场名称登记,逐步纳入规范管理。
建立完善“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与市场产供销对接机制。强化农贸市场与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直销对接,有效降低流通成本。2013年新增蔬菜基地面积500亩,并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内蔬菜基地直销点建设。鼓励业态创新,推进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实行“农改超”;探索大型商业超市直供直销、连锁配送、净菜销售模式。
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探索肉类等重要商品品牌化经营,完善上市商品可追溯机制,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农副产品全索证、全备案。加快农贸市场检测点建设,拓展检测项目、提高检测频率,提升检测水平,农产品批发市场和50个经营户以上农贸市场全部设立检测点。建立电子监管网络,完善信息公示和价格预警。强化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理,注重源头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加大食品大要案查处力度,形成政府部门监管、市场举办者管理、经营户自律的良性机制。
扎实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结合“六城联创”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创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要求,力争每年成功创建1至2家省级“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费收费行为,平抑市场物价。发挥国有农贸市场示范带动作用,国有农贸市场按年度摊位费总额的5%、集体农贸市场按年度摊位费总额的3%,设立文明诚信经营奖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评比并进行奖励。实行摊位租赁费最高限额,确保摊位费维持在可控水平。以市场为单位,以满员市场前三年招标最高年份的总金额为最高限额,超过部分50%充入文明诚信经营奖励资金,其余50%作为市场发展资金。
政策保障
新建农贸市场。由国资或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新建农贸市场的,可通过行政划拨、协议出让、集体使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验收合格、办理市场名称登记后,由市财政给予实际投资额(不包括土地成本,仅限农贸市场部分)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财政补助。落实减免规费政策,建设农贸市场按照社会公益基础设施规定,享受税收、建设、用水用电等相关扶持政策。大管网配套费等建设工程规费减半收取或全免,农贸市场水、电费用按居民用性质收取。
创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经星级市场考评合格,由市财政给予五星级50万元、四星级30万元、三星级20万元、二星级10万元、一星级5万元的财政奖励。由低星级评定高星级的,实行补差奖励。星级农贸市场复评合格(三年一复评),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经省考评组认定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财政奖励。
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农贸市场建设系民生大计,也是一项经济工作,关乎食品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各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城市工程的根本性工作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消防大队、市农经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农贸市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符合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设施配套,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天天市场,先改造产权明晰的,后改造产权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场,后改造其他市场。对各乡镇首集,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场。(三)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市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政府在市场用地、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乡镇首集改造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四)农贸市场规模、数量科学合理。以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为原则确定农贸市场规模和数量,对规模小、档次低的农贸市场,在改造中要有步骤地予以合并、取缔。
三、目标和任务
(一)2005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二)2005年下半年到2006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经贸、规划、环保、市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目的、意义,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农贸市场改造要与城乡改造统筹安排,新建城市居民区和人口密度大、社会购买力强、社区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已建居民区,要预留生鲜超市规划用地,乡镇驻地要规划农贸市场建设专用场地。有关部门要搞好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对已批准确定的市场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占用或改作它用。(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农贸市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投资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农贸市场改造。
关键词:农贸市场 购买行为 定量分析
1 概述
农贸市场作为生鲜农产品的重要零售终端,与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场所和渠道,关系民生保障和城市现代化建设。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的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随之提高,城市居民对农贸市场提出了较高要求,传统的农贸市场由于基础设施、管理水平、运营方式等诸多方面已不能满足城市居民的需求,农贸市场建设是城市商业研究的重要课题。由于我国农贸市场的独特性,国外学者关注于生鲜超市的研究,国内学者在2002年前主要研究集中在农贸市场发展问题,对发展方面进行了探讨,学者吴一平(1996)认为对农贸市场应合理规划,注重市场的本质;学者王义峰(1997)认为构建完善的信息网络,注重农贸市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学者杭永根(2000)认为农贸市场要配备良好的物流设施,完善服务职能。自2002年以来,我国一些城市对农贸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部分城市新出现的生鲜超市由于种种原因亏损、倒闭,带来了许多问题,对于传统农贸市场如何进行现代化建设,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
具体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学者胡定寰、俞海峰对我国的农产品超市经营的前景充满期待,农超将会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顾国建(2001)认为随着我国经济与零售业的迅速发展,在多种消费需求的刺激下,连锁经营超市将替代农贸市场;牛宝俊(2006)认为农产品超市是未来发展必由之路。另一种观点是对我国农产品超市的前景不容乐观,赵尔烈(2003)指出“农改超”应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习惯、居民收入等相适应。李东升(2009)认为 “农改超”问题上忽略了城乡差异,针对县以下农村农贸市场,提出了适合农村农贸市场的业态模式。
本文试图从农贸市场消费者行为视角出发,运用数量分析工具,对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为地方政府对农贸市场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2 研究设计与方法
2.1 研究假设
人口统计变量与消费者行为有着显著相关,消费者行为常因性别、年龄、收入、所受教育程度不同而有差异,因此可以将人口统计变量作为消费者如何行为的替代变量,为了获取影响农贸市场消费者购买行为的重要因子,现将农贸市场消费者分类、归纳,通过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综上所述,本研究将探讨如下假设:
H1:不同性别的农贸市场消费者,对去农贸市场购物有差异;
H2:不同年龄的农贸市场消费者,对去农贸市场购物有差异;
H3:不同文化程度的农贸市场消费者,对去农贸市场购物有差异;
H4:不同家庭收入的农贸市场消费者,对去农贸市场购物有差异;
H5:距离农贸市场不同的农贸市场消费者,对去农贸市场购物有差异;
2.2 问卷设计
通过专家访谈法和文献探讨法,确定调研问卷内容,第一部分为消费者在淮安市农贸市场购买农产品的态度和行为,共有12个问题,采用5点李克特(R.A.Likert)尺度进行测量,第二部分为人口统计变量,按照经济学的消费理论,消费者购买行为通常是由消费者的收入、商品的价格、商品的质量、个人偏好、环境政策等因素决定的,消费者去农贸市场购物,受消费者性别、年龄、学历、家庭收入水平、购买次数、购买地距离、消费者对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的关心程度、购物环境、品种齐全等变量影响。在设计完问卷后,本研究进行预先测试,发放对象选取了淮安农贸市场规模适中的一家农贸市场,发放50份样本,共取得有效问卷36份,Alpha 高于0.7,显示本研究问卷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具有较高信度,可以继续进行正式调研。
2.3 样本选择
以淮安市清浦区、清河区、淮安区、淮阴区、开发区(五城区)农贸市场的消费者为调研对象,调研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6月25日,发放问卷800份,有效回收问卷671份,有效回收率83.9%。
2.4 信度与效度检验
将问卷调查表的数据输入SPSS19.0,分别作同质性信度(ALPHA)检验和分半信度(SPLIT)检验,根据有效的671份问卷,量表整体的Cronbach’s Alpha系数为0.819,从分半信度检验中可以看出,Spearman-Brown系数为0.764,Guttman Split-half系数为0.764,所分成的两部分同质性信度分别为0.792和0.638,这些结果表明,问卷调查表具有较好的可靠性,能够给调查工作提供稳定的测量结果。
在效度方面,本研究的问卷是根据文献探讨整理出相关变量,再经过专家修正,因此具有一定程度的内容效度。
本文以因子分析的方法来验证构建效度,通过Kaiser-
Meter-Olkin值为0.844,Bartlett’s卡方值为2031.022,相应的概率P接近0,相关系数矩阵与单位矩阵有显著差异,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3 研究分析结果
3.1 描述性统计
通过汇总、分析调查问卷,人口统计汇总如下表一所示。从调查问卷中,女性比例较多,占60.1%,男性比例较少,占39.9%;年龄结构上除20岁及以下,比例较少,仅占1.0%,其他年龄段比例分布较均匀;文化程度上,高学历的去农贸市场比较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6.0%;到达农贸市场采用步行方式的较多,占47.7%,使用私家汽车、公共汽车仅占3.7%;家庭月收入集中在2001元-6000元,占58.8%;去农贸市场购买频率,每天去农贸市场购买的所占比例最多,达到61.5%。
3.2 消费者购买行为分析
本研究针对农贸市场消费者的购买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众多购买因素提取出本研究的购买因子,根据原有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因子,选取特征值大于1的特征根,其中对因子呈现较强相关(相关系数大于0.5),其余的予以剔除,以便发现因子的实际意义,如表二所示,累积解释变异量为63.522%,在因子一中,因子载荷绝对值大于0.5共有4项,其内容反映出消费者去农贸市场购物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命名为“农贸市场的软硬件设施”。在因子二中,因子载荷绝对值大于0.5共有3项,反映出消费者关注农贸市场独特的农产品特点,因此命名为“农贸市场的农产品特色”;在因子三中,因子载荷绝对值大于0. 5共有3项,反映出消费者关注农贸市场改造后,农产品的价格,因此命名为“现代农贸市场农产品价格”;在因子四中,因子载荷绝对值大于0. 5共有2项,反映出消费者关注农贸市场农产品的价格,命名为“农产品新型消费模式”。
3.3 假设检验
经过因子分析,提取了4个因子,将因子保存作为因变量值,将问卷中人口统计变量作为自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ONE WAY ANOVA),以便了解农民市场消费者在农贸市场购物决策因子上有所差异,如下表三所示。
4 研究结论与建议
4.1 研究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淮安市农贸市场消费者以女性为主,购买群主要集中在文化程度为中等学历层次,去农贸市场购物主要步行或用电动车,可以看出消费者去农贸市场购买农产品是因为农贸市场选址便利,消费者选址每天去农贸市场的比例较高是看中农贸市场农产品的特色,如产品新鲜、价格公道、品种齐全等。
研究经过因子分析后,提取出4个因子:农贸市场软硬件设施、农贸市场的农产品特色、现代农贸市场农产品价格、农贸市场新型消费模式,从假设检验的结果来看,农贸市场消费者的文化程度不同对农贸市场软硬件设施有显著差异;农贸市场与消费者家距离(农贸市场选址)对于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有显著影响;农贸市场消费者的年龄、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对于农贸市场农产品价格有着显著差异;农贸市场消费者的性别、文化程度、家庭月收入对于农贸市场农产品新型消费模式有明显影响。
4.2 建议
农贸市场的建设应该更加关注农贸市场的消费者,即“民生”,地方政府应该注重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农贸市场的运营管理等软硬环境的建设;农贸市场的选址应该更加科学,便于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现代农贸市场的建设不能以提高农产品价格为前提,应该扶持农产品流通主体;对于农贸市场新型消费模式应该与城市消费者的收入水平相匹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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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位于XX地带。总面积XX平方千米。全县共辖XX个镇,XX个行政村,总人口XX万人,人口密度XX人/平方公里,XX年被国务院宣布为首批对外开放县。
我县的农贸市场建设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曾为活跃农产品流通市场和促进城乡商品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我县属国定贫困县,市场建设所需的投入资金严重不足,我县至今尚无一家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所有的农贸市场都具有规模小、管理粗放、辐射能力弱的特点。
(一)城区农贸市场现状:目前,我县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共有X个,即:XXX,另外还有XXX等X个马路市场,这些市场构成了我县城区农贸市场的基本格局。城区农贸市场总面积约XX平方米,经营各类农副产品。共有经营户约XX户,供养人口总数约XX万人,全年交易总额约XX亿元。
(二)乡镇农贸市场的现状:全县乡镇农贸市场总体情况是数量少,效益差,功能弱。到目前为止,全县XX个乡镇,除XX镇外,仅有X个乡镇有农产品交易场所,占X%,XX%的乡镇农民农产品交易均无场所。而有交易场所的X个乡镇,其市场基本是当地农民以赶集为主要形式自然形成的墟场,大都设施简陋或无任何设施,无法满足城乡群众交易需求。
(三)我县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科学规划,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我县的农贸市场从建设开始就没有经过科学规划。城区现有的市场基本上都集中在城区中的人口密集区域,谁有地有钱谁就建设谁就收费,八0九片区就有X个市场,而XXX片区有X万多居民,却只有一个农贸市场。乡镇市场大多数是在交通位置优越、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沿公路两边自发形成,随意性较大。这些集贸市场建设时既没报当地乡(镇)政府同意,也没经县一级主管部门纳入统一规划,布局不合理,有的乡(镇)方圆十多公里没有一个马路市场。
2、脏、乱、差问题突出,规范管理难度大。因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绝大部分还都是马路市场,影响市容市貌,阻碍交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难以形成旺盛的人流、物流。个别分散、偏僻的农贸市场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而管理部门又因缺乏必要的执法监督检查和专业的管理人员,造成管理、服务不到位的状态。
3、市场设施陈旧老化,功能不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我县的市场大部分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大多数市场只建有简易棚架,市场设施老化严重,安全隐患严重。市场内上下水、停车场、垃圾台等公共设施不全,因受地理位置和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改造困难重重。
4、资金短缺严重制约我县市场发展。县委、县政府在市场建设问题上,曾积极鼓励多方筹资,并执行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但市场建设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投资大,周期长,收益慢,加上农贸市场一直处于微利保本经营状态,民间投资者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往往是重经济效益而轻社会效益,因此民间资本聚集在县城多,农村较少。而向金融机构借贷,门槛较高。政府财政支持与庞大的需求量相比,只是杯水车薪。造成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低,市场设施不健全,市场经营成本高,不能很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资金短缺成了制约我县市场建设和改造提质的关键因素。
在农贸市场建设上,要坚持“合理规划、积极扶持、提高档次、规范管理”的原则,努力推进市场规模化、现代化、群体化的发展,建立布局合理、结构完善、服务齐全、辐射力强劲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生活。
结合我县现有农贸市场实际,“十三五”期间农贸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实施“411”工程,即:在县城提升改造铁路综合市场、谢家坪农贸市场及中学路农贸市场等4处农贸市场;在农村规划建设11处乡镇集贸市场。以逐步实现城区有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及交易市场,农村乡乡都有设施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管理服务比较到位的农产品集市的目标。(具体任务详见项目规划表)
(一)加强农贸市场的统一规划工作。今后,在城市总体开发建设中,首先规划出市场用地,合理布局农贸市场。市场的建设审批应规范化、程序化。在县城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时,要充分发挥商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参与市场建设项目审批。对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市场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建设要求的市场必须统一规划,明确管理责任,增强市场布局的合理性、科学性,全面体现市场的整体功能。
(二)加强部门配合,规范市场管理。成立县市场建设和管理领导机构,由主管县长牵头,商务、国土、工商、规划、建设、交通、公路、交警、消防等单位组成,商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的规范管理,重点解决划行归市、入场经营问题,彻底改变挤占马路、阻塞交通
近两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贸市场建设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县城区先后配建了南苑星城、丰收苑、逸湖、西塘丽景等农贸市场和10多个平价直销店,帝璟湾、新世纪花园、城市嘉园等一批农贸市场也在规划设计和准备开工建设。但在配建市场的建设运营管理中也暴露出部分市场产权关系、经营主体、建设标准、配套功能、运营时间、管理职责不明确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对县城区配建农贸市场的建设、经营、管理,在县政府文件的基础上,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规划建设
1.合理布局设置。县城区配建农贸市场,坚持以“方便群众、合理布点、标准建设、规范运营”为指导,坚持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按照服务半径1000米左右和10-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要求,结合小区(或片区)容量、人口等因素配建大、中、小型农贸市场或平价直销店。县商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提出县城规划区农贸市场规划布点方案,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批,新出让地块时,县规划部门作出配建市场规划安排,与建设项目同步组织实施。县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拟建农贸市场的产权关系及在出让地块中的具置、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运营时间等相关内容。县国土部门根据该规划设计要点编制土地出让(划拨)相关文件(合同)。
2.明晰产权属性。根据建设项目规划要点,确认配建农贸市场产权关系。①产权为国有的,农贸市场用地可直接划拨,由县城司或所在镇区按规划要求负责建设、经营。②产权为开发商的,由县商务、工商部门提出建设标准,县规划、国土部门明确竣工和运营时间,住建部门负责工程监管验收。达不到建设进度、标准和验收不合格的,由县规划、住建部门落实限期整改,或暂停本小区住宅房屋销售和权证办理。③产权为第三方的,对招引民资建设的市场,其产权归投资人所有,并由投资人按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建设经营,同样由上述相关部门负责监管。
3.坚持建设标准。新配建的农贸市场,不论产权属谁,都要统一按县商务部门提出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市场主体结构,水电安装、卫生环保、消防安全、检验检测、车位设置等公用设施配置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市场内部布局,总体上要按照超市或商场式经营格局设置,其区域划分、门点(摊位)配套建设、安装,要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满足不同商品经营、加工、宰杀的个性要求。具体按照市政府办盐政办发文件明确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安装。按上述标准建成后,由县商务部门牵头,会同规划、住建、国土、工商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4.推进平价直销店建设。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作为农贸市场的补充形式,要适度配套建设。新建住宅小区住户(连片)超过300户、且周边1000米范围内没有配建农贸市场的,在该小区配建的社区、物管用房中预留50平方米以上的一楼用房,开设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
二、规范运营管理
1.产权为国有的,建成验收后,转由相关镇(区)或城司实行市场化招引的专营公司,负责市场内部及四周门面的招租、经营管理和设施维护改造。
2.产权为开发商或第三方的,建成验收后,由产权人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建成不能正常经营的,由属地镇(区)无偿收回经营权,并纳入规范渠道经营管理。
3.配建农贸市场不论产权属谁、由谁经营,都不得分割出售,不得改变用途。
4.配建农贸市场投入运营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场所在镇区为该市场的主管责任单位;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内部监管,规范交易行为,打击违法经营,督促市场经营方履行卫生、秩序、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管理职责;规划与城管部门负责市场外部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县商务部门负责市场的地产品组织供应和农超对接,组织和引导品牌农副产品进场销售;农委负责农产品检测服务;物价部门负责价格指导、监测监管;其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配合管理。
三、保持政策衔接
1.对县城区新配建农贸市场,实行政策扶持。2013年新开工的配建农贸市场,参照盐城市区的做法,按时建成并投入运营后,由投资人申报,县商务局会同规划、国土、住建、工商等部门进行核查,报县领导审批,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2.对县城区已配建农贸市场,明确政策界限。原则上要确保在小区住户入住率达50%前,市场必须投入运营。开发商或第三方投资的,应当在规划要点和土地出让文件明确的时间内,按标准要求完成内部配套设施的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营;不能按时投运、经营权被县无偿收回的市场,由县财政安排资金配套、完善,县商务部门组织招租或委托经营,待相关部门组建的农贸市场管理公司成立后再进行管理移交。
一、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千方百计搞好市场管理工作
市场管理工作是我们职能所在,城区内较有规模的农贸市场有20处之多,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占道经营、市场外溢现象,特别是逢年过节,更为严重,到了非管理不可的地步。我们首先是在管理硬件上投入,建管理房,立管理牌,划管理线,2013年共新建完善管理房3处,主要是在中原路、淮河路、元宝山市场,立管理牌7个,划管理线10处之多;其次是在管理形式上创新,对占道经营、市场外溢严重的淮河路等市场实行合同管理,定责任、定目标、定补助、定奖惩,从市民举报电话到领导的批评意见,都从经济上给予惩罚,对任务完成较好的,除既定补助外,再给予奖励,从而调动市场管理的积极性,并在全系统范围内(包括乡所)选择责任心强,敢于管理的人员充实到管理队伍中来;三是配合县执法局取缔骑路市场,打击占道经营、市场外溢,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凤凰大道与红苏路口骑路市场,依法予以取缔,建立了富民农贸市场;四是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富民农贸市场建成后,为了长效管理,建立了县市场发展局番城市场管理所,对富民农贸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得红红火火,同时在其他市场实行副科级干部包干、市场管理所具体承包,实行定人员、定补助的方法实行长效管理。
(二)在搞好稳定上下功夫
由于历史原因,市场发展局不稳定、不确定因素随时存在,并随时都可能引发人访、、越级访,不稳定因素主要集中在“两低一编制”上,“两低”是实领工资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基数低,编制主要是指完善局机关编制。通过学,通过比,理顺了大家情绪,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二是以情感人,化解矛盾。完善局机关编制一直是局机关部分人员的强烈要求,有人上访、缠访,甚至越级到国家上访。平时通过问寒问暖等方式,通过真情感化,情绪暂时趋于稳定;三是以奖代补,提高职工待遇,我局全系统职工270人,月平均实领工资不足700元,超1000元工资的4人。县供给不提高,市场收费被取消,所以有限经费只能采取补助的形式来提高职工待遇;四是典型引路,凝聚人心。工商体制改革后,市场发展局人心焕散,特别是工商收费取消后,市场发展局职能上更加削弱,职工无事可干,局总支一班人调研了解到这种情况后,通过典型引路,特别是通过西关所、番城市场所、夜市所、小商品市场所的带动作用,以及局机关的带动作用,把大家的心凝聚到局总支上来。
(三)在县重点工作推进上求实效
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安排的重点工作有三项:二里井农贸市场建设、物流园区规划、西亚丽宝广场建设。一是二里井农贸市场发挥好主体作用,完成了征地、补偿款拨付工作,搞好了控制性规划工作,完成了招商合作工作,土地正在挂牌,手续完善后即可报建,市场建成后,既增加了我县农贸市场亮点,又可增加我局收入;二是搞好物流园区规划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配合西亚丽宝广场建设的前期工作。
(四)对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不懈怠
一是完成了乡村村室建设工作;二是完成了郭陆镇桥口村牵手共建的阶段性工作;三是完成了沙河铺乡沙河村计划生育后进村治理工作;四是较好完成了六城联创及根亲文化节工作,并在大别山绿色农副产品展销会上组织了特色小吃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老城区市场数量少,容量小,新城区市场尚未形成
老城区专业市场不健全,除了集美建材市场、农机市场、安康粮油市场、农贸市场、集美家具市场等市场较有规模外,多数市场没有形成气候,特别是县农贸市场,老城区较有规模的农贸市场不到10家,分布不尽合理。新城区市场尚在培育之中,没有形成。虽然经过考察论证,在城南设置农贸市场5处,只有二里井农贸市场条件较具备,各种手续正在完备之中,可望在2013年开工建设,凤凰新城只是在取缔凤凰大道骑路市场后,在已形成的道路上兴建了富民农贸市场,但由于是事后建设,历经了周折。
(二)规划审批无职能
市场在哪里建,建什么,怎么建,未经市场局审批、把关,特别是与市民紧密联系的农贸市场多为个人投资兴建,业主为了追逐利润,在某一个路段,搭一个棚子,砌几个石凳子,就成了市场,未经论证,设置不科学,加上不配合管理,造成市场外溢,占道经营。
(三)管理不规范
主要原因:一是市场发展局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具处罚权;二是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三是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多,随时都可能发生人访、、越级访。工商体制改革虽然十年了,但队伍中间少数人心里还不能承受,失落感强,加之工资低(全局270人,月平均时领工资688元,月超千元的只有4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基数低(职工参保基数仅为月档案工资1000元,不包括津补贴),退休人员只能领不足千元工资,管理队伍没有积极性,职工与原来的同事比,与战友比,觉得很没面子,工作能推就推,能躲就躲。
三、2013年工作
1、强力推进农贸市场建设;
一是建好二里井农贸市场,争取早开工,早见效;
二是搞好汪棚镇农贸市场建设;
三是取缔岳桥骑路农贸市场,建议建设文化路农贸市场;
四是建议建设汽车、花卉等专业市场;
五是启动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2、在争取管理职能上下功夫。主要是争取市场规划审批职能,做到建一片新区,成一处农贸市场(超市),方便一方百姓。
3、认真完成好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市一些农村农贸市场在功能定位布局、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
据调查,我市现有农村农贸市场27个,其中:集体经济性质的市场21个,市场总面积5.69万平方米,摊位约1179个;个体私营经济性质的市场6个,市场总面积1.03万平方米,摊位约398个。在27个农村农贸市场中,有23个农贸市场需不同程度地升级改造(急需改造市场8个),其中原址改造市场16个,移址建设市场7个。另拟新建市场2个。
主要存在问题:
(一)市场设施陈旧不配套。大部分农村农贸市场因建成时间较长,设施陈旧,大棚铁架锈蚀严重,屋面破损严重,电路排设不规范,电线严重老化,供排水设施、消防设施和照明设备不完善、不配套,安全状况堪忧。
(二)市场提档升级缺乏动力和资金。大多数农贸市场常年亏损,不少摊贩走街串巷,给集镇管理带来压力。农贸市场是微利行业,属政府公益性事业,各市场主办单位都指望政府能提供一定的扶持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
(三)市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由于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有的主办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注重社会利益,重收费,轻管理,致使市场及周边环境管理不到位,市场脏、乱、差问题突出。
二、改造计划
(一)改造标准。按照江苏省工商局星级市场评比标准,制订出台《**市农村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规范标准》,对农村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经营服务设施、市场主办单位行为、经营者行为统一规范。
(二)计划进度。计划两年内完成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
1、准备阶段(20**年**月—12月)。对全市农村农贸市场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规范标准,逐一对市场制定升级改造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定。各镇(区)制定市场升级改造进度表,加快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20**年1月—20**年**月)。各市场按照改造要求,实施升级改造。其中,急需改造的市场20**年6月前完成;原址改造的市场20**年12月前完成;移址新建的市场20**年**月前完成。
3、考核验收阶段(20**年11月-12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完成升级改造任务的市场进行考核验收。
三、改造措施
(一)成立领导班子。成立市农村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工商、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城管、国税、地税等部门及各镇(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协调。把市场的建设改造列为部门和镇(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签订目标责任状,考核奖惩兑现。
(二)明确改造标准。对现有农村农贸市场的改造以完善硬件设施为主,通过改造,使市场内活禽交易区相对独立,对外无污染;销售柜台规范统一;供电线路整齐,无私拉乱接现象;下水道、除“四害”、消防等设施符合标准。
(三)落实优惠政策。参照外地做法,制订相关优惠政策:一是对新建和改建市场建设用地需使用农用地的,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经批准实行全额奖励。二是对新建和改扩建农贸市场,在建设过程中,除建筑垃圾费(包括车棚面积)、白蚁防治费按成本收取外,其他各类规费一律免缴。三是对室内市场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实际改造营业面积,由市镇(区)按照1/3和2/3比例给予补贴扶持。原址改造,大棚结构补贴**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补贴150元/平方米;移址重建,大棚结构补贴1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补贴200元/平方米。四是新建、改建市场落成后三年内所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税收属地)全额奖励给市场所有者。五是鼓励社会各类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兴办和参加扩建农村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对市场实施经营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建设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规模,应当按照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政府在制定建设规划时,必须同时落实市场建设规划。在总体规划布局农贸市场时,要遵循“可大可小、方便服务、适用为宜”的方针,零售市场和超市相结合的原则,不贪大求全,避免日后市场资产闲置浪费。
(二)加强监管,立足长效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属地镇(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市场有序运营。市场属地镇(区)是市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帮助制定市场管理标准,协助实施市场标准化管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市场长效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内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商品质量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秩序整治等;城管部门负责市场周边流动摊点管理及马路市场的整治;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市场建设规划工作;农业、贸易部门负责市场内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家禽防疫、猪肉检疫等菜篮子工程建设;食品卫生部门负责场内食品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负责监管市场内治安及消防安全工作。
一、会议认为
为了有效平抑物价,缓解旧城改造带来的有关压力,人民政府在1公里处筹建了一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即惠民农贸批发市场(以下简称一级批发市场);在小区南、人民银行西各筹建了一处零售农贸市场,即天骄惠民农贸市场和天峰惠民农贸市场。三大市场的成功运营,不仅有助于有效降低关系民生的蔬菜、水果、粮油等农副产品价格,显著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而且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农副食产品市场秩序,壮大发展规模,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创建进程。
二、会议指出
目前,3个农贸市场已完成主体工程,近日将具备入住经营条件,但因功能区划分不清晰、招商条件不具体、管理方式不明确、公共设施建设不完善等有关问题,严重制约着市场的成功启动。
三、会议议定
(一)由工商局牵头,发改、卫生、农牧、经贸、食品药品、质监、环卫等部门配合,组建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在建、新建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价格监测、检测检验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凡入驻一级批发市场的商户,免收摊位费用,免收3个月内的物业管理费。3个月后,由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并负责收取有关物业管理费用。所有收入、费用专账专户核算,实行封闭式运营。
(三)由经济商务局负责,重新划分设置一级批发市场摊位,完善相关的水、电、暖等公共设施。由城建局负责,划分设置天骄惠民农贸市场和天峰惠民农贸市场的摊位,完善相关的公共设施。
(四)由发改局牵头,一级批发市场实行限价批发制度,每3—5天要与东胜、包头等地区进行一次副食品价格比较,并对限定的批发价格予以及时公布,批价原则上要求不得高于东胜地区。
(五)由城司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负责阿镇地区农贸市场的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维修、保安、保洁等工作,相关费用从各农贸市场的物业管理费用中支付。
(六)由环卫局负责,在每一个农贸市场周围至少建立一处垃圾回收点和一处水冲式公共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