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看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干道实行严管,对次干道实行严控,对小街小巷逐步规范。2.取缔管理乱点,进行集中整治。我们集中整治了水果批发市场、钢材批发市场,开展了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违章户外广告等的专项整治。3.机动与定点相结合,重点路段重点管理。重点路段实行定时、定人、定岗,一般路段以机动巡查为主。4.尝试城市管理走社会化道路,加强协管共建。启动“门前四包”,招聘城管协管员,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吸引全社会参与管理。
一、工作现状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城市整体功能的加强,以及市民文明素养的提高,对城管工作也不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过去我们在城市的管理工作中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总结和积累了许多的宝贵经验,但是,目前的城管工作仍时时有可能陷入困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大市民的城管意识淡漠,缺乏文明意识、公德意识,认识不到自己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和责任。长期形成的随便摆摊设点、乱扔乱丢行为有着较大的普遍性和惯性,在我们纠章过程中,很多人认为自己没有犯好大的法,城管也不能把他怎么样,甚至有少数人不但不理解、不配合城管行为,而且有十分明显的抵触情绪,城管工作承受的压力很大。
2.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城管工作得不到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和配合,仅靠我们城管部门的单枪匹马孤军作战。再加上我们城管法制不是很健全,在执法过程中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权力太小,想管无力管,理直气不壮,管理起来难免缩手缩脚。
3.城管管理措施还不到位,长效机制还处在不断探索与研究中,一些困扰城市管理的“脏、乱、差”等老大难的问题,难以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对于违章行为,我们往往注重于突击整治,声势大,见效快,而日常管理环节相对薄弱,整治成果难以长期巩固,使管理工作陷入“一整就好,一停就乱”的恶性循环之中。
4.城市建设中关系到老百姓生活、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配套设施没有及时跟上,给市容管理增加很大的难度。
5.城管队伍自身的综合素质还有等提高。在我们的队伍中,仍不排除少数人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不竖城管形象,导致市民对城管队伍有看法,不支持城管工作。
二、工作心得
综上所述,尽管有许多不利因素,但是只要我们有信心,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执法能力,城管工作一定可以做得更好。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大宣传力度,让城市管理家喻户晓,提高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开展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城管知识,同时,通过各种广告栏、新闻媒体,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氛围,使城市管理深入人心,切实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2.协调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优化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动工作。加强与工商、交警等城市管理相关单位的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让彼此发挥所长,更好地促进城管工作的开展。
3.建立一套健全的长效的管理机制。城管工作面临许多难点、热点问题,仅靠一阵风式的突击整治,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难以摆脱“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而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实行长效管理是走出这一怪圈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规划管理对于一个城市的整体空间布局,以及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好坏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进程的整体实施进程。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之中遇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1 城市规划的概念
城市规划是这样一个过程。它依据城市发展目标和对城市的整体研究,通过对城市土地使用进行预期安排,制定城市发展的行动纲领。通过城市建设活动改造城市的空间状况,从而引导城市有序发展。城市规划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现代城市规划是社会改良运动、政府行为和工程技术的结合体。但究竟什么是城市规划,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对此均未获得过共识。我们认为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城市是一种客观现象,而规划则是一种意识或意志的表述,两者相互关系的整理,将有助于我们认识城市规划的本质和内涵。
2 城市规划要坚持的原则
城市规划是一项牵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诸多因素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只有把城市规划好,才能逐步建设好、管理好。笔者结合多年实践与理论的探讨,认为城市规划工作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2.1 城市规划要坚持科学性。规划是龙头,规划是前提,规划是保证,因此城市规划编制要坚持科学性。对城市要进行科学的定位、定性、定向。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要科学,要符合当地实际。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使城市规划具有战略性、广域性、前瞻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要科学编制近期规划和长远规划。局部规划和总体规划,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以免在一个城市、一个区域重复建设,避免今年起楼,明年拆楼,今天破路,明天挖坑的现象,造成资源浪费。
2.2 城市规划要坚持超前性。也就是说城市规划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要根据城市经济发展竞争的需要,着眼于新经济时代对城市发展带来的新挑战,高起点筹划城市的发展格局。用先进的规划技术指标来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避免城市建设重复运行。在利用规划对各种城市资源进行配置时有效地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杠杆,以集约合理为条件。最大限度地释放城市资源资本的潜能,使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发挥最大的效益功能,成为创造财富的龙头。坚持城市规划超前性。确保城市规划“至少五十年不落后”。城市规划要留有余地,给城市发展留有充裕的空间,让城市下一代规划者的才能得以全面的施展。
2.3 要坚持连续性。城市规划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原则。城市规划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因此市、县政府应该按照上级批准的规划进行实施。城市规划不应该因为领导变化而变化,应该一届政府接着一届干,保持城市规划的连续性。
2.4 城市规划要坚持群众性。为了使规划贴近群众,更趋于科学合理性,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充分发动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献计献策。城市规划要实行“阳光规划”。其主要内容是城市总体规划批前、批后要公示。让市民行使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规划审批后。向社会公示规划图纸和文字内容,让市民了解、遵守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2.5 城市规划要坚持生态性。城市规划要注意人与自然生态和谐,使城市复合生态系统达到优化的目标。城市与自然环境水融、浑然一体。要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平衡的关系,追求生态城市。在搞好生态平衡的思想指导下,建立山水城市、森林城市、海滨城市、园林城市。
3 加强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的措施
城市规划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改革的精神、科学的态度、求实的作风,努力提高规划制定和修编工作水平。
3.1 要加强领导和协调。规划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城市规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发挥规划在城市管理中的龙头作用。有城市规划修编任务的地方要组成专门班子,提供必要的支持。拿出高水平的工作成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城市规划修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城市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规划搞好衔接。
3.2 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培养规划人才。培训现有工作人员,提高城市规划的科技含量。城市规划的编制要有长远眼光,提高战略性和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发展留有余地。要改进城市规划编制的组织方式,完善城市规划的公示、听证制度,考虑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就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问题。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城市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3.3 要依法制订和实施规划。进行规划修编的地方。首先必须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定修编的目标和任务,并按法定程序认定、报批和备案。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做好《城市规划法》修订工作,以及有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法律依据。
3.4 要完善城市规划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城区、各类开发区、卫星镇及城市地下空间。要发挥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保证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完善城市规划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研究建立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建立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各个环节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 结束语
城市规划管理对于人居环境的改善以有及城市经济、政治、文化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着重要意义。从本质上来看,城市规划管理是对于一个城市的整体空间布局具有着重要的协调意义,是对于“一个城市的规划编制、规划许可、以及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工作”。由此可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好坏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进程的整体实施进程。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城市规划管理问题伴随着我国市场制度的不断建立与健全,逐渐映入了人们眼帘。在取得大量的成就的同时,作为新时期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我们要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目前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之中出现的大量的不合理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王嘉.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装饰(理论),2011,(05).
[2] 戴茜,傅小坚.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改进建议[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01).
[3] 陈晓,叶伟华.深圳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探索和实践[J].重庆建筑,2009,(8).
关键词:信息技术;建筑管理;实践应用
Abstract: in the article elaborated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building management information after two basic concept, this paper wil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to the building's entire process in strategy puts forward some views.
Keyword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Building management; practice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全球化与信息化进程加快,在建筑行业中也体现得越来越明显,怎样把信息技术合理有效地应用到建筑管理中去,是值得我们每一名工作人员考虑与研究的问题。
一、信息技术管理的常规应用
信息技术管理,其基本定义为企业应用合理有效的办法,对管理经营中所涉及到的信息进行搜集、处理、加工、储存,并用以帮助企业进行发展决策的管理。在当代,信息技术管理主要指的就是计算机信息技术管理。单就建筑施工管理来讲,不但要解决需不需要用到计算机技术这一问题,还要解决怎样利用计算机技术这一问题。上世纪九十年代迄今,世界范围内的计算机技术都得到了极大进展,硬件设施在存储量、价格等方面的优势越来越使其普及变为可能与必然,而软件开发的进展让这种可能与必然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信息的沟通及处理与计算机的关系变得日益密切,信息的网络化、社会化、经济一体化管理,无一例外地都受到了计算机技术的影响。网络让人们的学习与工作方式都产生了极大变化,而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以计算机技术为支撑的信息技术,可以很好地解决在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信息系统来明确建筑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可以让业务工作实现顺利交接与进展,提升各部门工作效率,尤其是提升合作水平。伴随市场的成熟,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信息系统化工作在完善自身的同时,更给发展建筑行业指明了方向。那些与建筑单位自身管理方向相一致的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是很容易为市场所接受的,它可以给建筑管理提供研究与发展的系统支撑。
二、信息技术应用在建筑管理中的必要性
建筑信息管理指经由各系统、各工种、各数据的科学管理,让所有的信息都可以有效方便地实现搜集、储存与应用。当前,信息技术管理不断产生与发展新型产品,对建筑企业自身既是一种激励,也是无形的挑战,如果建筑企业不能适应市场发展潮流,及时采纳与应用新型信息技术管理,就极容易被同行业的其余企业所赶超,进而有遭到淘汰的危险。为应对这种挑战,更多的企业选择了建筑管理信息技术对外发包的办法,而外包这种形式,其关键是要对系统进行理性分析,掌握合理的节奏与齿度,明确哪些信息可以外包,实现工作效率最大化,而哪些只能在企业内部运行,以保证工作的便捷性与商业机密的可操控性。
在建筑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彻底改变以往那种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很多,而工作效率始终上不去的落后局面,充分利用起计算机的大存储量、快传送,实现高质量、准确、快速的自动化建筑管理工程应用,树立起建筑行业在管理上的先进性、自动化、规范化、现代化办公形象与办公意识。而在硬件配备上,应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者的工作素质与先进思维,让其有信息化管理的工作态度,管理办公条件进行全面改善,为信息技术在建筑管理工作中全面应用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最终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我们明确了信息技术应用在建筑管理中的必要性以后,还要注意以下三点:要注意数据挖掘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通过海量的数据筛选处理,在其中找出创新动机,实现构想方案的最优化。第二是信息技术要同建筑业务作紧密的融合,让信息技术在管理上的优势转化为建筑企业在业务中的优势。第三是建筑管理信息化讲求的是团队协作,而信息技术中的信息化软件应当把这种优势继续传承下来,在形成企业竞争优势时,要逐渐培养以建筑管理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标尺、以集体协作为半径的工作队伍。
三、信息技术应用在建筑管理中的现状
(一)缺乏明确认识与核心技术
多数企业对信息技术重视程度不够,认为信息技术只是上网查资料,收邮件。而没有认识到信息技术在工程监控、流程协调、业务管理、资源统筹上的重要意义。而对于实测工程成本、工程变化、提出工程预警等方面,很多企业也均没有明确的认识。
(二)各企业水平不一致,差距比较大
因为思想意识与经济实力的区别,一些效益好、规模大的建筑企业对于信息技术应用重视程度较高,而经济效益一般,规模小的企业受到思维的局限与经济实力的制约,不愿意花精力与物资返岗入到信息技术中来。
(三)志门的软件匮乏,需要进一步开发
从我国建筑行业现状来看,还很缺少专门的信息技术软件,技术发展的不成熟,同国外有很大差距。一些国外进口的软件又同我们国家的实际建筑情况有比较大的差距,难以有效利用。
四、信息技术应用在建筑管理中的应用
智能型建筑管理同计算机技术、建筑管理控制技术、通信技术的发展都有着紧密联系,它在我们国家的建筑行业发展中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成为众多地产商的重要发展手段,一些相对比较特殊的建筑,都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建筑自身的智能化,比如珠海机场、北京的名人广场、还有位于深圳的罗湖商业中心等。而上海金贸大厦、人民银行总部等建筑,更是智能化建筑的经典。根据资料显示,全国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近一千五座智能型建筑。
建筑管理扩而广之,则是城市管理。数字城市综合运用到了网络、虚拟仿真、多媒体、GIS、遥测、遥感等多项技术,对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机制完成信息化自动搜集,并实施监测管理的动态化,与辅助决策的技术化。为了推进数字城市的建设,建设部业已充实调整了组织机构,制定印发出了新的建筑管理工作信息化工作要点以及数字化城市工程等两项规范。当前,用更为先进有效的信息技术武装建筑企业信息管理的工作系统,应当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以两方面的工作来保证建筑管理的科学性与实效性。要在硬件和软件上一起下功夫。如果单纯注意建设系统硬件、门户改造,只在建筑企业管理标志物上下功夫,那就会走入到错误的发展道路上去。我们在注意硬件设施的同时,也要注意信息系统中的软件开发与人员素质调整。为了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我国建设部已经作出调整、优化提升了建设部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能,制定了建设领域工作信息基本要点。 数字化城市工程已纳入到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之中。当前,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企业管理信息规范系统,摆在第一位的应当是实效性。
我们了解到,推进建筑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本身也是对建筑自身的一种功能性改造,又是企业深入改革的必然过程,这说明了建筑管理工作信息化的严肃性与重要性。这其中,进度控制的重要性需要着重说明,应用网络技术,可以很清晰地显示出关键工作的工作进展情况,各项目的制约关系情况等,再以网络技术对这些基本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分析,编制出更为合理的次一步骤进度工作计划。从资源分配、材料预算、人工设备清单等角度导入数据,生成系统而又可以细化的实施计划,并根据施工进展情况进行实时调整。
总结:
信息技术业已应用到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费用结算、工期进度等多方面,而管理的不完善仍是我们当前急需改善的问题。我们在人才引进、制度建设等诸方面要积极进行探索研究,才能把建筑管理信息化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 吴少勇.信息技术在项目施工管理中的应用[J].中华建设,2008(4)
[2] 刘红生.浅谈计算机信息技术在项目施工管理中的应用[N].赤峰学院学报,2007(12)
[3] 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5)
一、暴力抗法的特征及表现形式暴力抗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履行职务过程中遇到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现象。其特征:一是对抗行为的违法性。暴力抗法是一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严重者还将触犯刑律。二是行为发生的突发性。暴力抗法行为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时不经意的一句话或一个动作,就会引发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这在具体执法活动进行之前,往往是很难准确预料的。三是后果的社会危害性。暴力抗法行为一旦发生,如果不能及时将其有效控制,不但会使执法人员遭受人身伤害,而且还会使事态扩大,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暴力抗法行为具体表现为被管理对象不服从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殴打、起哄、围攻、毁坏执法装备、强行夺取被扣押或没收的物品等。按照参与抗法人员数量,可以分为个体对抗和群体对抗;按照抗法手段,又可以分为直接对抗和间接对抗。
(一)个体对抗
个体对抗是指社会单一成员在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行政执法权过程中,不满行政执法行为,或主观错误的认为行政执法行为侵害其个体利益,或其他原因而采取的故意对抗执法的现象。个体抗法者大多是一些诸如外来流动人员、劳改释放人员、下岗职工或部分个体经营业户。其对抗行为主要以辱骂、耍赖、撕扯、恐吓为主,个别人员也会以暴力手段直接对抗执法人员。其特点是发生频率高、盲目性大,但处理难度相对较小,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暴力抗法现象。
(二)群体对抗
群体对抗是指社会群体共同对抗执法现象。其抗法行为的发生往往存在诸多原因,情况较为复杂,处理难度较大,需要执法人员有较高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重大恶性事件。群体对抗者常常抱着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进行对抗,个别对抗者存在相互利用关系进行对抗执法的行为,因此群体对抗相对于个体对抗者而言,具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
(三)直接对抗
直接对抗包括前面提到的个体对抗和群体对抗两种形式,是指被管理者直接利用辱骂、殴打等暴力手段阻挠、威胁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的行为。
(四)间接对抗
所谓间接对抗,是指直接被管理者利用亲属、朋友或者与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采用间接手段阻挠、妨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的行为。间接抗法人以社会弱势群体居多,这里的“弱势群体”主要是指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此种对抗行为在日常管理中比较常见。他们惯用的策略是利用社会上同情弱者的心理,采用哭天喊地、虚张声势的伎俩,混淆视听,转移矛盾焦点,以此吸引行人围观,博取大多数人的同情,使执法人员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这种对抗手段具有社会危害性大、容易激化矛盾、严重损害执法队伍形象的特点。
二、暴力抗法的成因
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事件,尽管其表现千差万别、不尽相同,但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管理者与被管理对象的利益冲突。一个执法,一个抗法,看似是截然相反的两方面,却都是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城管执法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维护的是国家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大利益”、“宏观上的利益”,而进行暴力抗法的个体或组织注重的是其个体或群体利益,是“小利益”、“狭隘的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互冲突时,个别当事人片面地强调执法行为侵害了其个体利益,而不讲其违法行为侵害了集体利益;不是虚心接受教育,改正错误,而是选择了暴力抗法的违法途径。因此利益冲突成为暴力抗法事件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二是被管理对象的法制观念淡薄。目前,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个体或单位对城管行政执法存在偏见,认为城管执法队伍是“杂牌儿军”、“土八路”,这部分人往往对城管执法工作不屑一顾,肆意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公开侮辱,当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时,往往容易发生争执,进而引发抗法行为。此外,城管执法工作所要面对的被管理对象多数属于弱势群体,法制观念和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在他们心里法律与己无关,更有甚者认为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是在故意“找茬儿”,因此“口服心不服”,伺机报复执法人员的心理比较严重,这类情况在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过程中十分常见。法制观念淡薄、认识水平低下是导致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观性因素。
三是城管执法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暴力抗法事件发生的诸多因素中,有一种情况应当特别引起我们的关注与警觉,那就是因为执法部门自身的不文明执法行为导致了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勿庸讳言,执法机关中有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文明、程序不规范;有的行政执法部门该作为的不作为,应当及时处理的问题长时间不予处理,引起相对人不满,激化矛盾;个别执法人员恃强凌弱,不尊重相对人,言语态度极为轻浮,引发矛盾;有的执法人员处理问题简单粗暴,不分对象、不问情况,凡事都喜欢搞“一刀切”,引起相对人的对抗情绪;还有部分年轻的执法人员由于执法经验缺乏,实践经验不足,言语有失或行为过激,容易引发相对人的敌对情绪;甚至还有一些执法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是热情服务与公正执法,而是吃拿卡要、,甚至欺压、刁难群众,致使城管执法机关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大为降低,从而引发暴力抗法。
四是城管执法保障力度不够。虽然我市城管执法队伍中都设立了公安治安保障机构,但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设立的公安治安保障机构缺乏对抗法行为人的独立处理权;另一方面,有的城管执法部门虽已设立了公安保障机构,但由于警力不足,保障力量薄弱,当城管执法队伍遭遇暴力抗法行为时,一般情况下还是求助于其他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往往不按“暴力抗法”问题去处理,而是以一般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这种处理方式不但没有从根本上震慑违法行为,反过来却使一些不法分子对这种解决方式不屑一顾,使城管执法的力度大打折扣。
三、解决暴力抗法问题的对策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城管执法的宣传工作。宣传是万事开头之本,对这项工作城管执法部门历来也是极为重视的,但宣传的效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原因就在于不务实。就法律法规的宣传而言,我们目前还往往只停留在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站等单一平面上。当然,笔者并不是认为这些宣传方式不重要,这些宣传方式在城管执法相对集中处罚权实施初期的确发挥了迅速扩大影响力的积极作用,使广大群众在短时间内对城管执法工作有了比较深刻的感性认识,但是随着执法工作的不断开展,就必须采取更实际、更有效、更深入的宣传方式,不断地扩大宣传效果。这里,笔者赞同温州市城管执法局的做法,不妨可以参考借鉴。就 是在管理过程中把一些屡教不改、难于管理的“钉子户”请到执法局来,由局领导或社会威望较高的同志出面对相对人进行“谈话式”开导教育,讲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耐心介绍我们的执法工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当然,法就是法,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和搞特殊化,我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城市宏观管理的情况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为老百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这样一来,既达到了执法和管理的目的,缓解了矛盾,同时又起到了为民服务、树立形象的效果。
第二,要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的必要条件,既不能一劳永逸,也不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要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理论修养,遇事沉着冷静,不要浮躁;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为人民服务宗旨;要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廉政教育,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扣”和“三乱”行为;要进一步强化军事化管理,把我们的队伍真正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敢打硬仗的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第三,要未雨绸缪,积极搞好预案。进行集中清理行动或者“拔钉子”之前,要组织参与队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搞好预案,将执法行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一一列举,对每一项任务要明确分工,合理安排部署,达到未雨绸缪的目的。只有这样,在发生突发性暴力抗法事件时,执法队员才能做到沉着应战,避免产生慌乱、急躁等不良情绪,影响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要克服急躁情绪,树立长期管理的执法观念。必须学会用辨证的思维来考虑和解决问题,我们在对一些管理难度大、一时难见成效的违章行为的管理过程中,决不可产生急躁情绪,而应着眼于大局,树立长期管理的思想观念。例如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搭乱建等违章现象并不是一朝一夕、靠几次突击行动就可以让其销声匿迹的。因为此类违章行为具有反弹率高、回潮速度快的特点,这也是一种客观事实。因此,我们不能单纯地依靠突击性整治,力求用“闪电战”解决问题。那样做既不切合实际,又容易使队员产生盲目的急躁情绪,甚至会使队伍产生厌战心理。所以,从事城管执法工作必须要有吃苦精神,要有百分之一百二十的耐心与恒心,要建立与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长期艰苦作战的心理准备。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的新路子,力求新突破,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动员大会,主要是传达贯彻市“四大家”领导关于禁止城区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营运的重大决策,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行动起来,配合市委、市政府打一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整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禁止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在城区非法载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一,要充分认识到禁止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大局的需要。
“禁麻”工作,由来以久,早在年我们提出来要搞,由于考虑到奥运会、国庆节等社会稳定因素,一直没有付诸实施。市委、市政府在开展“禁麻”工作之前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曾专门召开了三次四大家联席会议、两次市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最后由市四大家集体研究决策的。10月23号,市四大家听取了“禁麻”整顿的情况汇报后,我感到,城区1000多辆私自改造、无牌无照麻木,非法载人,在市区内横冲直闯随意调头,对过往群众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是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颗“定时炸弹”。被人民群众形象比喻为“马路杀手”。据市交警部门统计,城区每年由“麻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少于100起。他们当中以残疾人、下岗职工或进城农民居多,自身经济基础差,抗风险能力低,又不能参保,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赔偿资金很难到位,乘座人或者第三者利益得不到保障,更有甚者肇事后逃逸,由此引发的治安事件、时有发生。广大市民纷纷以不同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要求“禁麻”。不整治,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不整治,就是政府的行政不作为,不整治,就是严重损害城市形象。有的“麻木车”,与公交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争抢客源、无序竞争,城市客运市场空前混乱,严重损害了合法客运车辆的正当权益,引起出租车、公交车及人力三轮车业主的强烈不满,多次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有的“麻木车”无牌无证,驾驶人员没有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执照,而且所有车辆都没有购买必要的保险。车辆上路载人,无法保证所载人员的安全和利益,也给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有的“麻木车”稳定性能差,速度和质量均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没有安全系数。这与河口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美好愿望形成了巨大反差,与上级领导和外地客商要求形成巨大反差,与我市良好的城市招商引资发展环境形成巨大反差。禁麻工作已进入了倒计时,必须立即搞,现在搞,抓紧搞。今天把大家请来,就是要求全市上下紧急行动起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的高度,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站在全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禁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自觉地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二,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整顿是依法禁止、维护法律权威的需要。
我们开展“禁麻”工作,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依法禁止城区非法载人“麻木”理直气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百条规定,“严禁货运车辆载客”、“拼装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否则应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麻木”车属于货三轮改装车,显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严禁未达到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车辆,以及农用运输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等不符合出租汽车车型要求的车辆从事出租客运。简易机动车应逐步退出出租客运市场,市(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其退出的具体时间和方式”。上述法律和法规为我们开展“禁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这项工作符合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政府和省公安、建设、出租客运管理等部门,已把“禁麻”列为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在抓,并作为一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明文规定,凡未能限期“禁麻”的地方,一律不予审批出租汽车有偿出让。市委、市政府要求城区东起李纪路口、机场路、光化大道一线,西至滨江大道,北起学府二路,南到原童营收费站区域内的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按规定上缴。24号到26号三天的上缴期后,从年元月4日凌晨5点起,一律禁止所有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上路。如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处罚一起。凡无牌无照违规载人的麻木车,由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给予处罚;对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由市交通部门依法依规处罚;人力三轮车安装动力设施的,由市交通客管部门进行强制拆卸,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手段强硬,毫不含糊。至元月4日只有不到13天时间,还要做好宣传发动、政策入户工作,因此,时间非常紧廹,已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了,特别是光化办、办和市直各部门要紧锣密鼓,按照全市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大员上阵,各司其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专班专人来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是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致力于改善城市的投资环境,下重手抓了城东工业园、滨江大道和中山公园建设、抓了老丹路扩建,抓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了“作风建设年”、抓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了文明城市创建等,城市的硬软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交通客运环境混乱仍是城市发展和管理中的一大痼疾。要建设一个现代化中等山水园林城市,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必须坚决取缔和淘汰这些落后的交通运载工具。、、州、等城市都下决心彻底禁止了麻木车载人营运,适时作出决定是越早越彻底,牵扯的面越小,遗留问题也越少。当前,在少数群众和极个别党员干部中,还有片面的看法,甚至是不和谐的声音。一是“弱势群体论”。认为“麻木”车车主大多是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其中还有不少残疾人,一辆“麻木”车养活一家人,我们应该给予“生路”,否则是不人道、不仁政;二是“方便群众论”。认为“麻木”车可以走大街、穿小巷,上下车方便,适合市民出行,“麻木”车还有市场空间,禁止“麻木”车不是便民之为,而是损人之举;三是“缺钱难禁论”。认为“禁麻”要花大量的钱,而的财政困难,如果拿不出钱,“禁麻”就一定会流产;四是“无法可治论”。认为以往也曾提出过“禁麻”,但车主们一上访就“泡汤”了。这次只要把事情搞大,“禁麻”工作就会不了了之的。我们认为,“麻木”车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在已经成为我市健康发展的“肌瘤”,是影响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要分清利弊得失,重拳出击,正确处理好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少数人利益和多数人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城市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克服养家糊口不容易的无原则的同情心理,澄清“麻木”车价廉、方便的片面看法,清除不切合实际的攀比心态,端正执法管理难、依法禁止难的糊涂认识。我们决不能在思想上有任何动摇,在言论中有任何杂音,在行动上有任何疏忽。“禁麻”工作就是要步调一致,快刀斩乱麻。元旦之前,我们就是要“麻木”车消声匿迹。要通过统一的思想,过硬的措施,把麻木清理整顿工作推向深入。
二、明确任务,统一行动,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中部崛起、沿海企业向内地梯度转移等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奋发向上,勇争一流的氛围已经形成。低档、原始、落后、破旧的“麻木”车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及时退出城市营运舞台是不可阻挡的。省内的大悟、京山、郧县、丹江口市率先禁止“麻木”车后,周边县市都相继完成了这项工作,外地“黑麻木”车大量流入我市,使我市的“禁麻”工作非常被动。我们必须痛下决心,早抓早主动,越彻底牵扯面就越小,遗留问题就越小。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还迟疑不决,反反复复,甚至任其发展,必将带来比较严重的社会后果,必将为之付出更大的代价和成本。从今天开始,我们要集中不到半月的时间,上大员,派精兵,集中力量开展麻木整治。为确保这次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召集公安、交警、城建、工商、民政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我市《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㈠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从22号起,市政府要通告,严禁货运三轮车和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带篷在城区禁止通行区内载人行驶。宣传部门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和市民不要乘坐“麻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电视台要制作宣传字幕,交警部门要在市区悬挂宣传横幅,交通局要印发《致三轮车车主的一封公开信》,教育局安排开展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光化办、办要广泛做好《通告》的散发和宣传工作。要层层召开会议,深入麻木车主家中,进行统一宣传,特别是市直各单位,许多干部职工居住在主城区,要把《通告》精神传达到所有的干部职工,《通告》要贴到每个单位,要求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车主。就是离退休的干部职工,自用三轮车,我们子女也要劝他主动到交警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牌照。不然一律不得上路行驶。所有用于非载人的三轮车,必须证照齐全,不得搭置顶棚。总之,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营造城区禁止“麻木”非法载人营运的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㈡要明确整治的对象、范围和要求。这次“禁麻”涉及6个行政村、24个社区居委会,凡是城区东起李纪路口、机场路、光化大道一线,西至滨江大道,北起学府二路,南到原童营收费站,这一区域内,一律禁止“麻木”载人上路行驶。步骤及时间安排是:整个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完善四个阶段进行。调查摸底、政策制定阶段的工作,经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和光化办、办同志们的齐心协力,已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动员大会后,四大家领导要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深入到各自包保社区,路段开展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按照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指挥部的要求,立即成立由副科级以上班子成员任队长的30个工作队,工作队长与6名工作队员要及时与社区搞好工作衔接,到岗到位,做好政策宣传,社会动态摸排,麻木车收缴和稳定工作。我们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政策入户、集中整治和巩固完善的工作上来。关于政策入户工作:从12月21日到23日。要将“麻木”车车主按户籍所在地分类,由各个村组、社区工作专班逐一上门送政策、听要求,以取得“麻木”车车主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必须扎扎实实进行。关于集中整治工作:元月4日至元月10日。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分片区、分路段严防死守,严管重罚。关于巩固完善工作:从元月10日至年底。由各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包保”责任的要求,以办事处为单位,落实有关帮扶措施,同时,公安交警、城管、工商等部门继续查禁违法营运车辆,确保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㈢要切实抓好政策入户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这些政策坚持了“尊重历史、依法治理、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兼顾了各种类型车主、各种对象层次的实际情况,具体有七个方面:一是严禁外地号牌三轮车辆在禁止通行区违章载人上路行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二是对户籍机动机电动三轮自用的,也可到交警部门依法办理证照,凡违规者,要给予查扣处罚。籍货运三轮从事货运需要依法办理牌照和营运证件,拆除车蓬和座椅,严禁违规携带随车人员。三是2009年12月24日至26日,凡自主上缴车辆,光化办、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已登记在册的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集中收缴到市体育场停放,并做好收缴的登记、编号和分类工作。同时,要逐一审核,发放生活补贴和奖励资金。物价局要协同办事处、村(社区)对自主上缴车辆开展车辆评估。四是对未达到10年以上报废年限、2000年元月1日以后购买、正常行驶符合收缴条件和补偿条件自主上缴的正三轮车车主,由车主、村(社区)书记签字盖章后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制造谣言、蛊惑民众或煽动、组织、教唆民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党政机关工作、危害公共安全的,坚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㈣依法开展集中整治。自年元月4日凌晨5时起,市公安交警大队要在李纪路与汉孟路交叉口、老丹路与学府二路交叉口、光化大道与机场路交叉口、光化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原童营收费站口、汉江大桥头,设立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禁行标志。公安、交通、城管、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在上述8个路口组建设卡拦截组实行拦截。在禁行区内对非法载客营运车辆出入频繁的地点、街道开展巡逻检查,严厉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和违法违规的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等非法客运车辆。对查扣的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所有集中收缴和强制收缴的车辆,由国资局负责接收,确定物质再生公司进行拆解回收,回收资金上缴国库。要取缔洪城门、胜利路、拦马河汽车北站、大桥路、一医院非法营运市场,对非法营运猖獗的重点区域(北至学府二路,南至三环路,西至大桥头,东至航空路)实施重点打击,定点定区进行清查。由公安、交通、城建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专班,对城市客运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擅自从事出租车客运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打击。由规划部门会同公安、交通、城管部门划定车辆停泊区域,有序停泊。对不按规定停泊的车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㈤切实抓好城区客运市场管理。“禁麻”是一次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是为了促进城区交通秩序的好转,促进城区客运市场的规范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良好的生活环境,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客运市场和市容市貌的整顿,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工商局、质监局要加大对销售网点正三轮车私自改造加工点的监察和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各种车辆的行驶和停靠,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各种交通违章。要快速提高客运市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出租车要打表收费,严厉打击出租车窜客、甩客、拒载观象;公汽要改变招手即停现象;规范长、短途客运车辆和线路车的营运。要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发动广大市民举报各种非法营运和交通违章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决不姑息迁就。“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要组织、督促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把正确引导和严惩重管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加强城区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管理的相关制度,探索出一系列与城市管理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城市形象、城市品位的整体提升。
三、严肃组织纪律,责任上肩,确保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职能部门和众多车主利益,单靠哪一级哪一个部门都难以奏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严肃组织纪律,做到责任上肩,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综合治理。
㈠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为加强对这次清理整顿非法载人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陈书记任政委,我任指挥长,部分市“四大家”领导任副指挥长,有关乡镇办事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纪委副书记陈长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已经紧锣密鼓、深入细致地做了大量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要下设6个工作组。要建立宣传政策法规组,负责制订宣传方案,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营造舆论氛围,张贴政府通告,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要建立设卡拦截组,从元月4日至元月10日在城区设8个值勤点,负责阻止麻木车进入主城区,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通、城管负责;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机动组,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局、光化办、办负责,积极化解苗头,确保防患于未然;要建立善后处置组负责麻木车评估和生活补助,由光化办、办、物价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负责;要建立咨询接待组负责接待群众的咨询和处理城区的其它非法载人车辆,由市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具体负责;要建立城区巡逻清查组,防止外地麻木车在我市非法营运,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
㈡要强化包保责任。我市的“麻木”大多是无证经营,有下岗工人,有退休干部,有进城农民,多为弱势群体,数量较多,情况复杂。禁止“麻木”从事载人上路行驶,车主抵触情绪一定很大。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稍有不慎,就会带来不安定因素。针对这一情况,要全面实行包保责任制,市四大家领导要实行包路段包社区,胡市长、石主席要分别蹲点光化办和办,办事处书记要全面包保,班子成员要分片包保,村组和社区居委会书记是包保第一责任人,与“麻木”车主有连带关系的市直、办事处、村组社区干部要脱岗包保。市公安部门还要拿出应急预案,防止个别矛盾激化。总之,所有参与这次行动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做到作风过硬、文明执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不徇私情,确保整顿工作的有序进行。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社会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C913;F2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1)02-0077-07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一个逐渐庞大的特殊社会群体,正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在承转老一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时,新生代农民工有着属于自己的鲜明代际特色,不仅体现在年龄和时代上,更体现在价值取向等更深层次上。这些差异的形成与新历史时期的不同社会影响因素直接相关。在这一群体成长过程中,认清新生代农民工的相关利益主体对其价值取向的影响,分析影响的结果及成因,对未来态势做出预判,进而以求构建合理的各方利益关系,为新生代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引导其充分发挥价值取向中的积极方面,减少消极取向的负面影响,对我国城乡建设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对437份新生代农民工问卷为实证研究依据,对影响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的主要社会因素做出较为准确的分析判断,并得出结论与思考。
一、主要社会影响因素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的价值取向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较,有明显差异,更重要的是这些差异的形成与新的历史时期的不同社会影响因素直接相关。本报告以问卷分析为基础,重点从家庭、企业、政府、学校等社会因素对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的影响展开分析。
(一)家庭
1.家庭规模偏小,独生比例提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新生代农民工成长中最重要的环境――家庭发生了明显变化。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较,新一代农民工的成长家庭规模更小,多数为父母和自己,或者再加一个兄弟姐妹。不同于老一代农民工至少兄弟姐妹三四人的情况,新生代农民工在家庭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得到的关注更多。从437份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省内访谈问卷中看到,被访谈民工家庭规模在三人以下的有33份,多为农民工结婚以后组织了新的夫妻二人小家庭,占总数的7.55%;家庭规模为三人的有115份,占总数的26.32%;四到五人的有251份,占总数的57.44%;六人及以上只有38份,占总数的8.69%。在是否是独生子女问题上,437份中未答两份,选“是”为130份,选“否”的为305份,且选“否”的几乎全为家中仅有两个孩子。
2.留守家庭居多,少数城市成长
与老一代农民工的父母都从事农业生产不同,新生代民工家庭中多数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在省内调查中,家庭中有在本地务工的121人,占27.69%;有常年外出务工的216人,占49.43%;全家常年外出务工的有69人,占15.79%;打零工的31人,占7.09%。省外调查2134份中,1.69%未填涂,21.60%选择本地务工,40.02%有常年外出务工,22.31%为全家常年外出务工,14.39%打零工。可以初步判断,在新生代农民工成长的多数时间,他们与爷爷奶奶或者父母中的一人生活在一起。另外,还有一部分被双双在外打工的父母带到城市,在城市成长、生活、工作。
3.经济情况不一,贫富差距显现
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农村各地区经济增长快慢出现差异,同一地区不同家庭出现贫富差距。受当地经济发展整体情况影响,各地区农村家庭整体水平不一,如我们访谈的南充市嘉陵区和资阳市雁江区整体经济实力相差不大,但嘉陵区的本地农民工家庭境况显然整体上要好一些。同时,由于家庭上一代从事行业不同,家庭给予新生代农民工成长经济环境也不相同,贫富差距开始显现。总体来说,父母外出务工的家庭和父母留在城里的农民工的家庭经济情况要好于父母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
(二)企业
1.行业分布广,且行业间差异明显
访谈的437个新生代农民工中368人正在工作或有工作经历,占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总人数的84.2%。其中从事建筑行业30人,占6.9%,制造业147人,占33.6%,服务业148人,占33.9%,商贸业43人,占11.7%。
不同行业的年龄结构:建筑业中1980―1985年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占50.0%,1986―1990年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占43.3%,而1990年后新生代农民工仅占6.7%。制造业中1980―1985年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占40.8%,1986―1990年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占38.1%,1990年后新生代农民工占21.1%。服务业中1980―1985年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占26.4%,1986―1990年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占52.7%,1990年后新生代农民工占20.9%。商贸业1980―1985年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占33.3%,1986―1990年之间的新生代3农民工占51.3%,而1990年后新生代农民工仅占15.4%。
不同行业的学历结构:从事建筑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初中及其以下学历占36.7%,高中占26.7%,职业中专占10.O%,大专及其以上占26.7%。从事制造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初中以下学历占3.4%,初中占34.7%,高中占17.7%,职业中专占22.4%,大专及其以上占21.8%。从事服务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初中以下学历占4.1%,初中占29.1%,高中占33.1%,职业中专占16.9%,大专及其以上占16.9%。从事商贸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初中以下学历占5.1%,初中占33.3%,高中占20.5%。职业中专占15.4%,大专及其以上占25.6%。
2.工作时间总体上偏长
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7―8小时的占39.9%,平均每天工作9~12小时占55.4%,平均每天工作超过12小时占4.6%。其中以制造业和商贸业表现突出,制造业中平均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的占67.3%,商贸业占66.7%。
在平均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的新生代农民工中,42.7%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在企业按加班工资正常发放;12.5%所在企业有加班工资,但很少;33.4%所在企业没有加班工资;10.3%所在企业是按计件计算工资,不存在加班工资问题;另有1.1%没有关心过此类问题,不知道自己所在企业对加班工资的规定。
3.工资水平普遍较低,行业差距存在
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在l 000元以下的占13.6%。1001-2 000元之间占61.4%,2 001~3 000元之间占17.9%.
3 001元以上的仅占6.5%,收入水平普遍偏低。同时行业间的差距明显,2 000元以上的收入在建筑业中占73.4%,制造业中占18.4%,服务业中占20.9%,商贸业中占25.5%。其中建筑行业的工资较其他行业偏高,这是因为灾后重建工程导致建筑行业需要大量劳动力,使得建筑业的农民工工资普遍高涨。但是,在建筑行业内部,除了少数技术工种的农民工收入较高外,其他普工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
4.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不高,社会保障水平偏低
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看,61.7%的新生代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整体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偏差。其中建筑业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占50.0%;制造业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占64.6%;服务业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占66.2%;商贸业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6%。
从社会保障方面看,极少数企业为新生代农民工购买了城镇医疗保险。其中建筑业中为新生代农民工购买了城镇医疗保险的企业占20.0%,制造业中占38.8%,服务业中占45.3%,商贸业中占30.8%,整体上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
5.企业环境有所改善,发展空间尚需拓展
新生代农民工在企业就业的环境有一定改善。从接受专业培训看,63.8%的新生代农民工接受过专业培训。除了政府免费提供的专业培训之外企业免费培训的比例占35.5%。
368个正在工作或有工作经历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普通打工者占85.3%,管理层占10.6%,自主创业占4.1%。
6.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较差
从工作经历方面看,22.6%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换过工作,46.2%换过1―2次工作,31_2%换过3次工作以上。其中,换过工作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建筑业中占70.O%,制造业中占74.1%,服务业中占78.4%,商贸业中占92.3%。
从对工作单位看法上分析,18.6%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现在的工作单位只在乎利润,不能帮助实现价值,37.5%认为有可能帮助实现价值,比如提供培训机会,26.6%认为很好,只要自己努力,一定能实现价值,17.3%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单位没什么看法。其中建筑业有33.3%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现在的工作单位只在乎利润,不能帮我实现价值,高出平均水平14.7个百分点,商贸业51.3%的新生代农民认为现在的工作单位有可能帮助自己实现价值,高出平均水平13.8个百分点。
从是否希望将来换行业看,57.1%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将来换行业。当被问及换行业的原因时,41.0%的新生代农民工回答是因为“别的行业更具发展潜力”,20.0%是因为“喜欢别的行业”,28.6%是因为“对现在的行业太不满意”,7.1%是因为“打算自主创业”,3.3%是因为“生活需要,追求更高的收日、和家人团聚等”。
(三)学校
1.受教育程度提高,在校时间延长
中国社会普遍重视教育,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让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民手中有了一定的财富积累,当有让子女接受教育时,父母一般都会竭尽所能的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这与传统观念有关。同时,国家强制推行的九年义务教育也在新生代农民工这一代上看到了制度推行的成果。这在我们的省内调研中可以明显看到,在“受教育程度”这一问题的回答中,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有14人,初中148人,高中119人,中专76人,大专及以上80人,其中初中(不含初中)以上学历占62.9%。省外问卷中,50份未答,初中以下178人,初中800人,高中478人,中专334人,大专及以上293人,初中(不含初中)以上学历占51.78%。
另外,许多初中毕业未考上高中的农村户口学生,选择了自费去民办培训学校,如新华电脑学校继续学习,延长在校时间,希望通过在校学习获得一技之长。
2.职业培训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职业教育地位提高
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不同,他们更多不再靠出卖体力吃饭,通过培训接受再学习对他们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各种方式的培训成为社会需求与自身能力供给两者的调节器。在“是否接受专业培训”这个问题上,未作答1人,未接受培训的有155人,接受过的有281人。在接受过培训的人群中,对培训性质的选择上,未答3人,是政府免费培训的有43人,自费124人,接受企业免费培训98人,自费和企业培训都有的13人。在“你认为哪方面改善能提高你的生活质量”问题上,437人中149人选择了“培训机会”。在“你还想接受哪方面的学习”这个问题上,未答2人,想学专业知识和技术的有268人,选择继续上学接受基础教育的有46人,想学社会经验或人际交往能力的有85人,认为不需要学习的有18人,没想过这个问题的有18人。
(四)政府
为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农民工特殊优惠。我们就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进行了调查。
1.对政策了解度较低
就惠农支农政策而言,问卷分析表明仅有1.6%的新生代农民工对该政策很了解,还有38.O%一般了解,另外60.4%的新生代农民一点都不了解该政策。
就保障性住房政策,仅有19.7%的新生代农民工了解保障性住房政策,同时他们普遍认为虽然该政策出发点很好,但农村户口的新生代农民工不能购买,更加体现了不公平。
2.对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不高
在政策的落实方面,通过调研我们发现32.5%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就业歧视是当前公共服务的最大问题,28.1%认为社会保障是最大问题,另有23.1%认为子女教育是最大问题,其他还有认为社会治安、环境问题、交通水电等是最大问题,但所占比例很小。
3.政府公信力有待提升
当被问及“一般情况下您遇到问题会找谁帮助”时,67.0%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亲朋好友或家人”,15.6%选择“上网查办法”,而仅有4.8%选择“政府”。也即95.2%的新生代农民工遇到问题时,没有把向政府寻求帮助作为首要选择。
对“您觉得腐败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的问题,43.O%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是“权力太大没人监督”,28.8%认为是因为“领导素质太低”,14.6%认为是因为“惩罚力度太弱”,还有5.9%认为是因为“社会现实,官官相护”,另外还有2.1%认为是“官员欲望太多,诱惑太多”。
(五)其他群体
1.城市文化吸引力低于预期
传统观点认为,城市在公共服务,生活环境等方面较农村具有明显优越性,对农业人群应具有较强吸引力。但在调查中发现,虽然新生代农民工都涌入城市就业生活,但在未来定居场所等抉择上,城市的吸引力在逐渐降低。当被问及“您认为城市和农村文化哪个更吸引您”时,50.3%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城市文化,选择农村文化的占22.4%,无法判断的占26.1%,觉得很不错的有0.7%,没想过这个问题的为O.5%。也就是说,城市文化
至少对49.2%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显著吸引力。在进一步追问下发现,这一结果主要归因于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在逐步缩小,国家涉农补贴力度加大、农村土地升值、农民工重视农村户口和农村更好的生态环境等。这对于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重心确定无疑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2.城市机构对农民工帮助不大
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新生代农民工虽在接受新事物上比老一辈更快,更适应城市的生活,但其活动范围主要还是集中在其工作和居住周围空间,虽与城市人交往更密切,但在处理日常问题上依然首选借助地缘、血缘关系的亲朋。他们在处理就业、住房、教育等关系自身利益的事情时,仍很少想到城市公共服务机构。在“你是怎么找到现在的工作”问题上,省内问卷显示只有8.92%选择的是“中介机构”,省外也只有12.98%。在“一般遇到问题找谁帮忙”问题上,省内仅4.12%的人选择找“社区工会等组织”,省外为16.21%。
3.都市人特征部分凸显
当新生代农民工进城之后,开始更多参与都市人的生活,他们有较高的生活热情和社会参与意识。在“你是否做过城市管理工作”上,10.30%回答做过,88.56%回答没做过,但其中53.32%的回答是“没做过,但希望做”他们开始尽量利用大众传播工具,如读报、看电视,从中不断学习以适应新形势与潮流。这些积极的、现代性的人格特质因素,更符合现代城市社会的要求,加速他们现代性人格的生成与发展。
二、基本判断
(一)家庭是新生代农民工追求自我价值的基础,农村家庭传统观念对其价值取向仍具有较强影响
1.家庭经济条件和规模结构的改变使其拥有更好地成长环境,促使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农村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提高,农民手中有一定的财富积累,农村家庭有能力为子女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投入,为其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庭规模的缩小,多数家庭为独生子女或两个子女,让新生代农民工在家庭中的地位提高,每个人分担的家庭投入增多。在衣食无忧的基础上,新生代农民工会得到更多的教育投资,提高受教育程度,学习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素质。家庭经济压力减小,新生代农民工多数不必负担家里的生活,更多考虑以自我为中心,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融人现代城市生活。
2.家庭上一代的工作经历影响其改变从业观念,是其学习掌握技能的直接动力
新生代农民工的父母在外打工,潜移默化中给孩子的影响就是把去城市打工视为走出农村的唯一出路,我们在访谈中发现很多孩子高中辍学来到城市工作。在全家都外出打工的人数中,新生代农民工学历水平在初中以下(含初中)的占到了1/3,剩下部分中又有许多是高中肄业。同时,父辈那种靠出卖体力从事脏、苦、累的工作,节衣缩食,到老归根农村的从业模式,他们已不愿再遵循,他们意识到拥有一技之长的重要性,开始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寻求在城市里的一片天地。
3.家庭为载体,农村世代传承的传统习惯对其仍具有约束力和指引力
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成长于乡村,即使有部分在农村长大,但其家庭内部成员仍以农村人为主。乡土文化极深的积淀和极强的生命力、渗透力使得传统文化中一些固有的东西仍然深植于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品质、道德观念、价值取向之中。以家庭为载体传承的下来的不成文的习惯法仍让新生代农民工养成了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传统习俗。我们在调研中可以明显感受到,新生代农民工并不像外界评价的那样,懒惰、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相反,他们勤劳、进取,对这个和平的时代满怀希望,在“你觉得你有能力实现你认为的幸福吗?”这个问题上,60.41%的回答“只要自己努力,相信一定可以”,他们积极的生活态度比许多当代大学生都强过百倍。他们重视亲情,在“你觉得幸福是什么”问题上,77.12%的答案是“平淡快乐地和家人在一起”,问及“你觉得传统的乡族关系重要吗”时,46.91%的人选择了“很重要”,40.96%的选择为“一般重要”,两项加总为87.87%。当然,我们也发现,传统习惯中消极、惰性的东西也在阻碍着农村社会向现代化进程迈进。如:封闭、内向的心态和保守求稳的经世观念还在起作用;安于现状、平均和公有思想等农民意识仍然存在。由于自身素质和体制、政策、城市居民等障碍,当他们在城市陷入某种困境,容易引发失范行为,这在青年农民工身上时有表现。这些问题也成为牵涉城乡社会结构转型,影响城市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4.隔代培养造成渴望交流但缺乏途径,同时可能是其心理相对脆弱的影响因素
老一辈农民工外出打工,缓解了家庭较为窘迫的经济状况,但是,也对其子女,新生代农民工的成长带来诸多负面作用。若新生代农民工的爸爸妈妈有一方出去打工,则留守在家的一方要完全担负起照料家庭的重担,常常忙碌于生产,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若父母均外出打工,则造成隔代监管现象。由于年龄差距以及老人不懂得科学的教育和管理方法,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的心理诉求无法得到关注,造成新生代农民工渴望与人交流心中想法但缺乏途径,内心焦虑迷茫但无法排解,心理脆弱但无法寻求帮助。我们以同龄人的身份对他们进行访谈,慢慢拉近双方的距离,得到他们的信任,会发现他们有着自己的很多想法,当长达五页的问卷,近半个小时的问题完成,我们告诉他访谈结束时,他们很多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意犹未尽,想告诉我们更多的想法和诉求。特别是在问到“平时遇到烦心事,他们如何排解时”,他们大多的回答集中在“找朋友聊天”和“自己慢慢想通上”,甚至出现了“用手捶墙”和“去网上找陌生人聊天”等的非常规回答。故而,在新生代农民工心理问题上,希望整个社会给予关注。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结构和工作环境正在发生积极变化,但企业对其全面发展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
1.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选择能力仍然有限,但结构性变化明显
问卷分析表明,一方面虽然新生代农民工相对老一代农民工进入了更多的行业,但是受其自身教育水平、综合能力的限制,新生代农民工进入高端行业的还是非常少,其就业选择能力依然有限。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结构性变化明显。尽管传统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和商贸业仍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就业领域,但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到了工厂和第三产业等现代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中制造业和新型现代服务业正在成为更多90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重要选择。这一转变将对企业的发展形成倒逼机制,尤其是对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产生淘汰效应。
2.劳动保障水平与企业就业稳定情况成反比,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
问卷分析表明,越是劳动保障水平高的企业,反而就业稳定情况相对较差。服务业中与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占66.2%,高于平均签约比例4.5个百分点,但在该行业中希望将来换行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占58.8%,高于平均比例1.7个百分点。这表明在流动性较高的行业里,用人单位为了实现人员
稳定,倾向于主动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束缚员工。同时也进一步表明目前企业的“招工难”问题实质上表现为结构性矛盾。在新生代农民工与企业之间,企业依然占主导地位,新生代农民工与企业平等讨价还价的能力仍然有限。
3.流动性趋势仍然在发展,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需求更加多元化
问卷分析表明,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还是处于普通打工者的地位,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重视程度不够,未能给新生代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新生代农民工频繁流动的趋势仍然在发展。但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现在的流动性趋势已不仅决定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取向。另外企业就业主导的形势已发生变化,从工资水平主导到现在更多的是企业提供的工作环境、社会保障、能力提升与发展空间等软环境主导,说明新生代农民工更注重长远发展和个人能力提升,这也就给企业为留住人才提出了更高地要求。企业工作条件差和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中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占60.1%,工作时间偏长,工作强度较大;另一方面,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的培训与老一代相比虽有所增加,但与企业中其他群体相比,接受的培训仍然较少。这些都表明企业内部管理改善、环境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仍然脱节。
(三)学校对新生代农民工成长影响力增强,政府免费职业培训参与度仍有待提高
1.新生代农民工在校时间更长,以学校为纽带的同学是其重要交友圈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整体受教育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教育水平提高,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在校学生角色时间延长,学校在新生代农民工成长环境中的重要地位也日益显著。除传授知识、提升综合素质等显性课程之外,奖励与处罚、树立榜样、示范和概括化等大量的“隐蔽课程”对新生代农民工现代人格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交友圈普遍集中在以学校为纽带的同学范围里,这些都是影响他们价值取向变化的重要因素。
2.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接受职业教育,但政府免费培训仍具有可提升空间
受社会需求及父辈打工经历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具有再学习意识。在学习选择上,他们更注重实用性和专业性,多数愿意选择职业教育,希望可以掌握一门专业技能,找到更好的工作。同时,就业稳定性也与受教育程度成正比,最高是职业教育,其所学的比较专业,从事工作时间会相对较长,而再往上的受高等教育后毕业的就业稳定度又开始下滑。这对学校的职业教育提出了更大的要求,也提醒我们对现行普通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进行沉痛反思。在就业培训上,虽然政府日益重视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如“阳光工程”等,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的农民工参与度不是很高,很多新生农民工还不知道有这些优惠政策,政府应在这方面做出有力调整。
(四)政府的农民工政策已有明显改进,但政策实施中的困难和障碍仍然不容忽视
1.政策的影响力有待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对政府政策了解仍然缺乏正常渠道
在城市生活但却仍然是农村户口的新生代农民工,一方面并没有像老一代农民工那样依然关心三农政策,60.4%的新生代农民工完全不了解当前支农惠农政策的基本内容;另一方面,虽然长期在城市生活,但却仅有19.7%的新生代农民工了解保障性住房政策。接近80%的新生代农民工对保障性住房政策以及社会保障政策了解甚少的事实表明,这些与其具有较强关联性政策的实际影响力是相当有限的,并没有给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带来应有的现实利益。这一现象也同时反映出新生代农民工对政府政策的了解缺乏正常渠道。这可能会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在参与和响应政府政策方面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
2.城市政策包容度增强,但二元结构的社会福利仍然是其彻底融入城市的主要障碍
新生代农民工长期生活在城市,思想开放,更能接受新事物,加上近两年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推进农民市民化,他们在生活、工作方式方面已基本融人城市。问卷分析表明,50.3%的新生代农民工觉得自己已经融入城市生活。但二元结构的社会福利仍然是其彻底融入城市的主要障碍,生活在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并不能平等地享有附属于户籍制度的门类繁多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因此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尤其是改革依附在户籍上的利益分配格局。
3.政府公信力有待提高,边缘化群体特征仍然明显
问卷分析表明,95.2%的新生代农民工遇到问题时,并没有选择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也没有考虑寻求政府的帮助。另外还有43.0%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造成腐败最主要的原因是“官员权力太大,政府监督力度太弱”。这表明政府在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保障其权益方面的实际作为低于新生代农民工对政府的期望,导致了目前政府的尴尬境地,其在新生代农民群体中的公信力有待提升。同时受到城乡差距、分配不公、低福利政策以及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因素的影响,当下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还是有焦虑和不安的心理存在,相当部分还产生了程度不同的失衡感、自卑感和被排斥感,边缘化群体特征依然明显。长期下去,这部分群体甚至有可能会对政府的公共政策产生抵触甚至抗拒情绪。
(五)城市文化吸引力不高,城市机构对农民工服务力度有待加强
1.城市推动其各方面观念改变,但城市文化不具有显著吸引力
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大多数能够适应城市的生活节奏,与市民的交往频率及联系紧密度都增强不少。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喜欢通过看电视等方式不断学习来适应城市的新形势与新潮流。他们的朋友圈子里很多就是城里人。但是,城市文化对他们而言,并没有我们想象那么大的吸引力。在未来发展上,许多人选择了了回农村,但不是像父辈那样叶落归根,而是回乡创业。这与农村基本条件的改善和城市生活成本太高有一定的关系。
2.城市公共服务被认同度不高,致使缺乏城市归属感
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适应性主要表现在生活节奏和消费习惯上,在城市公共服务的利用上,他们大多没在这方面有过考虑。在就业渠道上主要还是依托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而非人才市场;对社保政策、廉租房不了解;基本未参与过城市管理工作。城市机构与农民工之间还存在着较长的隔阂,这也是我们未来应努力的方向。
三、结论与思考
从根本上看,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我国农民工群体的主流,他们具有不同于老一代农民工的价值取向。他们的职业期望值更高、融人城市并转化身份的意愿更强、消费观念更为现代,对自我价值的实现也有着更高的要求。但同时他们的发展也面临新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的积累已经开始显露出对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工家庭幸福及其个人发展的负面影响。这就使有针对性地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成为国家发展中事关大局的紧迫问题。
我们认为,当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是新历史时期下在家庭、企业、政府、学校等多种社会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产生的。因此,新生代农民工问题需要综合性的举措才能加以解决,除了改革体制、调整政策之外,可从以下方面思考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一是正确定位政府提供的培训产品范围和重点,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度。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虽然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投入在农村劳动力培训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但农民工在培训主体的选择上,企业的比例远高于政府。因此,在农民工技能培训上,政府应多倚重企业力量,通过对企业进行补贴,建立培养基金,实施奖励机制等措施来提高企业对农民工培训积极性。建议政府的财政性资金主要使用于农民工培训的下述公共领域:(1)承担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的资金投入;(2)承担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信息服务和维权服务等公共产品的投入;(3)承担引导培训机构做大做强,打造劳务品牌的导向性资金投入;(4)承担培训机构在师资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
二是企业多开展面向民工的文体活动,缓解农民工心理压力。建议企业在工作外时间多举办心理援助活动和各类面向农民工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厂间联谊活动等,一方面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来为民工们“减压”,另一方面可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凝聚力,扩大交际圈,树立积极包容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