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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法制教育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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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法制教育

第1篇:未成年法制教育范文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制道德教育

【Abstract】Topayattentiontominor’shealthgrowth,strengthensminor’sthoughtmoraleducation,effectivelypreventstheminorillegalcrime,especiallyappearsarduousandisimportant.Theschooliseducatestheminorthemainstrength,inpreventstheminorillegalcrimeaspecttoplaytherolewhichcannotbesubstituted,thisalsoistheschoolmoraleducationworkheavycenterheavy,preventstheminorcrimeisanitemlong-term,isarduousandthealsoimportantproject,needstheschool,theguardianandthesocialvariousaspectsoftengraspsunremittinglydiligently,forthis,theentiresocietyallshouldmobilize,investstothisvastprojectin,butdiligentlystrugglesforthenationalgreatrevival!

【Keywords】Minorcrime;Prevention;Legalsystemmoraleducation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世界性难题,犯罪人数逐年上升,并日益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倾向,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大都文化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尤其显得艰巨和重要。学校是教育未成年人的主要力量,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此,本人就学校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和良好品行道德是衡量人们行为的准则,是法律的前沿哨所,常做违反道德的事,最终必然会触犯法律,因此,学校应努力做到既传授学生知识,又教育学生做人,应积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从而增强未成年人的“先天免疫力”;另外,学校应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常言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特别关注未成年学生日常言行的细微小节,并将他们的品行习惯及时纳入养成教育范畴,严格要求、加强引导,及时纠正其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有着很强的可塑性,因此这项工作是切实可行的。

2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使每个未成年学生都能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学校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因此,学校在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时,必须增设法制教育内容,可通过开设法制课,有效利用广播站、橱窗和黑板报,播放法制专题片,召开法制教育大会,聘请公检法有关人员做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通过组织学生旁听少年法庭的审理或听取未成年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途径,切实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当学生们看到自己的同龄人因不能与家人团聚而倍感压抑时,当学生们看到自己的同龄人因犯罪给家人带来痛苦而无限沮丧时,当学生们看到自己的同龄人因小错不断、不思改过,最终铸成大错而无比悔恨时,那些有不良行为或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学生就会自觉产生改正错误的念头,从而增强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决心。另外,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进出三室、两厅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在校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游戏厅和咖啡厅等娱乐场所,远离各种可能诱导学生违法犯罪的污染源

3转变教育方式,深化德育改革为使学生在信息社会中能够坚守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学校需转变传统德育观念,拓宽德育空间,实现教育方式上的根本性转变。首先,应由封闭式德育转向开放式德育。传统德育模式的特点是封闭性和一元性,与现代社会的开放性、多元性格格不入,因此,必须使德育教育从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转向鱼龙混杂、良莠并存的现实世界。针对学生走出校门,面对扑面而来的信息无所适从或饥不择食的现状,德育教育要敝开大门,教会学生学会选择和取舍,让学生在信息海洋中经受冲击和“洗礼”,从而增强对各种不良信息的抵御能力。其次,应由认知式德育转向践行式德育。德育源于认知但不能也不该止于认知,践行既是德育的重要途径又是德育的重要目的,并且不良信息最容易从认知和践行的脱节处打开缺口,因此,重视践行而达到知行统一,是青少年远离不良信息的重要保证。再次,应由接受式德育转向批判式德育。传统德育常常强调青少年接受自上而下的教育,强调接受现成的观念和经验,却忽视培养青少年的反省和批判意识,殊不知学会选择信息并对其内容进行有效的反省和批判,是现代社会中人们必备的自我保护、生存与发展的能力,也是国际教育的大趋势。最后,应由提高式德育转向基础式德育。德育的基础是道德教育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教育,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道德,如职业道德、性道德等,都必须建立在良好的基础道德之上。

4加强师资建设,提高德育水平教师在德育教育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在具体工作中应以学生为本,以言传身教为己任,切实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首先,要体现平等性原则,切忌居高临下。现在的学生自尊心很强,认为老师对他们应有充分的尊重;并且坦诚、平等式的交谈确实是打开学生心扉、摸准其思想动态的有效方法,我们可以针对不同学生的思想状况对症下药,以达到预期教育目的。其次,应正确看待学生的不足,允许学生犯错误。学生还处于成长阶段,犯错误是难免的,有不足是必然的,教师应该懂得宽容并适时加以教育和引导,使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成才。再次,要及时发现并真诚赞扬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学会赏识教育对象。学生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老师及时发现并表扬自己的优点和进步,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及时发现、经常夸奖自己的学生。最后,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应以模范之身感染和带动学生。只有让学生时刻生活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才能从源头上扼止违法犯罪。

5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解决疑难困惑,增强其抗挫折能力未成年人生理上正处于青春发育期,思考问题好冲动,易受情绪左右而失去理智;并且受自身认知能力的限制,学生的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不能客观、理智地对待周边事物;另外,未成年人大都情感脆弱,抗挫折能力差,遭遇失败后往往灰心丧气、自暴自弃,甚至走极端。所以,及时对他们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符合其心理发展规律的。学校应该专门设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健康热线,由专职或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大家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服务,解决学生成长中的各种疑难困惑,增强学生抗挫折能力,教会他们客观、理智的看待问题。

第2篇:未成年法制教育范文

新沂市启明中学中学生法律意识调研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项目组

一、前言

中学生是未成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中学生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也关系到三个文明建设能否协调稳步发展。本次调研以问卷方式对新沂市启明中学的中学生做调查,调查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在发出的150份问卷中,回收率是100%,其中男女比例比较平衡,大致平分,在这些调查对象中,其中有52%是来自城镇,48%是来自农村。由此可见,此次的调查对象是比较全面的分配了男女比例和从不同家庭背景出发,调查的结果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二、中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显示及分析

1.中学生大多认同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素质教育大力提倡与推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素质已成为党和政府,成为全社会共识,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已经初步形成。调查显示,有67%的调查对象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而没有人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是不重要的。由此可见,法律在生活中占据的地位还是得到中学生的肯定,而且也可以看出中学生法制教育日益受到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大多数学生具有了较强的法律意识。

2.中学生大都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

在时代的今天,作为明天的接班人的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备受关注,青少年的权益得到特殊保护,国家也不断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调查显示,绝大多少中学生觉得自己对法律有一点了解,只有1%的调查对象觉得自己不了解法律。但是,也只有5%的调查对象觉得自己对法律非常了解,所以由此可以看出,中学生虽然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可是具体到某一个特定情况时,仍然会比较模糊,也由此可以看出现在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还不够大。

3.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广泛,但学校仍是主渠道

问题:您了解法律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从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来看,学校、家庭和书籍、新闻媒体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如图所示,32%的学生表示法律知识主要是通过学校老师的教授获得的,可以看出,学校仍是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5%的学生表示通过新闻媒体也获得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表明在信息时代,各类新闻媒体,信息传播载体也成为中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载体。但是对比学校,各类媒体,家庭教育就显得比较低,只占9%。但是家庭教育作为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青少年教育中发挥着重大影响作用,所以需要继续加大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

4.现今法制教育的效果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校都有开展普法教育,但是在学校所开展的法制教育方面,大多学生认为效果一般,由此我们应该在学校的法制教育中推用多渠道;而在家庭法制教育方面,39%学生认为家长在这方面做的好,47%学生认为家长做的一般,只有一少部分学生认为家长在对自己的法制教育方面做的不好的。同时,根据调查,法制校长在中学生法制教育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授课得到了学生认可:95%学生认为法制校长在法制教育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5.中学生大都具有一定的自护意识,面对不法行为时能够作出较为正确的选择。

问题:您知道自己作为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吗?

问题:当您遇到侵犯您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

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问到是否了解关乎青少年利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时,78%的学生是部分了解,说明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比较关注,但是对该法非常了解的只有8%,由此可见,中学生有一定的自护意识,但是并不是很强,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增强中学生自护意识。在遇到侵害时,大多数学生都会选择向老师反映、向家长反映、向司法机关救助等方法来解决,只有很少数学生会选择忍气吞声,不会选择正确的方法。但是调查显示,在权益收到侵害时,74%学生很少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学生的自护意识增强的同时,还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6.大多数中学生渴望或者愿意学习法律知识

79%学生会关注立法等法律热点事情,且有80%的学生有计划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法律,说明中学生对法律的关注还是比较高的,随着法律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的不断加大,学生对法律的相关问题也不断重视。

三、建议

1.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创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摇篮,学校坚持开展法制教育,能有效地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经问卷调查情况显示,学校仍是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但是,调查发现学校 的法制教育虽然比起其他渠道,当前对中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播的比例是最大的,但是总的来说学校的法制教育还不够到位,法制教育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固定完整的体系。对此,学校应该确立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并逐一落实,对于不同层次的法律知识内容,应贯穿于不同的学龄阶段,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使中学生在学校接受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其次,学校还应注重课堂教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集中开展以政治课为主,逐渐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让学生时时受到熏陶。

再次,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校都有开展普法教育,但是在学校所开展的法制教育方面,大多学生认为效果一般,主要原因是法制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因此,学校除了确立目标体系和重视课堂教学之外,我们应该在学校的法制教育中推用多渠道,应选择适当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式要力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学校可以通过办办报、手抄报、校刊专栏、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法制诊所、开展模拟法庭,组织社会法制调查等形式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2.言传身教,提高家长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环境,家长的责任和作用不容小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每一个微小的行为就是孩子的活教材。孩子耳濡目染,受父母和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家长不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或者家长自己就是法盲,那么在这样的家庭法制环境中,子女的法律意识很难增强。作为家长,除了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要对子女进行通俗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自身己有的法律知识,采取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合乎法律规范的方法,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学法守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提高家长自身的法律素质是前提。为了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应开办家长法制学校,以发放法律通俗读本、观看“今日说法”等专题法律节目,开展家庭法律知识竞赛,评定法律星级家庭等等,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3.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其他法制宣传渠道,形成多元化

未成年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或多或少地从社会中吸取法律知识的营养,特别是在今天的信息时代,各类新闻媒体,信息传播载体也成为中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载体。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司法机关等部门要齐抓共管,积极主动地开展系统有序的法制宣传教育。如悬挂大型法制横幅,设置永久性法制宣传牌,张贴法制标语,开设法制宣传窗,主办法制图文展,召开法制教育大会,组织法制宣传游行,进行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电视专题片,党报党刊设置法制专栏,定期开办法律培训班,举行法制演讲比赛、见义勇为表彰报告会,建设和评选法制文明社区等等。又由于中学生法律知识的重要来源还有影视文学作品,由于创作的需要,影视文学作品中传递的法律知识并不健全和准确,容易误导学生。作为影视文学作品的作者和出品人,要注意法制内容的准确性,以免误导学生。

4..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多方位、多层次提供法律服务

要注重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入手,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调查显示,在权益收到侵害时,74%学生很少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学生的自护意识增强的同时,还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真正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要建立和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条件允许,多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要关心和帮助流浪儿童、离婚家庭子女、孤残儿童、外来人口家庭子女以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等特殊的弱势人群,减少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和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只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他们才会学法、知法、信法、守法、护法,法律意识才会得到相应的提高。

5、 加大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宣传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

经费短缺是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瓶颈”问题,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需要长期坚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加大经费的适当投入是非常必要的。

四、结语

通过本次调研活动,让我们了解到了当代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情况,也使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到了法律在当代中学生的掌握和运用上存在的具体问题,通过数据显示,让我们看清中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通过分析数据,剖析现状,找出原因与不足,然后得出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建议和结论。我们希望通过此次的中学生法律意识的调研,给今后如何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通过增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中学生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因此,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促进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对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社会主义事业的继承至关重要。所以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让广大中学生健康成长,并在美好的蓝天下闪耀出自己的一片光彩。

附件:

新沂市启明中学学生法律意识调查问卷

您好!我们是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学生,为了了解本地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我们特设计了该问卷。请您如实填写该问卷,此问卷只供研究参考,我们决不泄漏您的任何个人信息!请您放心!谢谢您的参与!

请您在下面各题的选项下面划“√”,在“_____”上填上您所要表达的内容。

1.您的性别是:A.男 B.女

2.您的家庭在:A.城镇 B.农村

3.您自己觉得您了解法律吗?

A.非常了解 B.了解一点点 C.不了解

4.您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

B.比较重要 C.一般 D.不重要

5.您了解法律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A.学校老师的教授 B.同学朋友的交流 C.家长的教育 D.看电视、听广播

E.自己阅读报刊杂志 F.其它

6.您认为法律的最主要的作用是?

A.保护公民的权利 B.惩罚违法犯罪 C.规定公民的义务 D.其它

7.您觉得以前的中学在普法教育方面的开展情况如何?

A.开展过,很有成效 B.开展过,效果一般 C.开展过,没有效果 D.没开展

8.您觉得您的家长对您的法制教育方面,做得好不好呢?

A.非常好 B.好 C.一般 D.不好

9.您认为在中小学设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如何?

A.有很大作用 B.作用一般 C.没什么作用 D.根本没作用

10.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A.非常了解 B.部分了解 C.听说过这部法律,但不了解 D.没有听说过

11.您知道自己作为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吗?

A.知道 B.不知道

12.您是否遇到过侵犯您权利的事件?

A.有 B.没有 C.不知道

13.当您遇到侵犯您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

A.忍过去 B.及时向老师反映 C.向家长反映 D.向司法机关求助 E.其它

14.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A经常 B.很少 C.没有

15.您会关注立法等法律热点事件吗?

A.会 B.不会

16.您有无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呢?

A.有 B.无

17.您对哪一方面的法律比较感兴趣?

A.刑法 B.民商法 C.行政法 D.诉讼法 E.其它

第3篇:未成年法制教育范文

青少年是普法的重点教育对象之一。我局按照《意见》的要求,全力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把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狠抓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及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 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我局主要采取“送法进学校”、“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等形式,利用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重要时机,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集中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连续开展,各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学校学生必修课内容,每学期安排十课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在高中和初中,我们重点结合全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以案说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条文的讲解学习,以提高中学生辨别是非和知法、守法的能力;在小学,我们把普法重点放到简单法律常识的讲解上,让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学法习惯。

我们还将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一是落实未成年人普法讲师团成员的讲课任务,定期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课活动,并及时对未成年人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补充调整、组织培训。二是在创办一批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法制讲座、图书阅读、板报展览、模拟法庭等形式,拓展开辟青少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三是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定期培训,落实职责,明确任务。

二、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失足青少年建立个人档案。对失足青少年有困难必访、有纠纷必访、遇突况必访,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找安置帮教对象谈一次心、写一封信、办一件实事;与他们结成“一帮一”对子,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把法制教育延伸到监狱、少管所,做到经常与其家人取得联系,通过送法律书籍、发公开信、赠生活用品,用法制进行帮教,用真情触动心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知道社会没有抛弃他们,增强他们好好改造的信心。我局还依托律师事务所、街道司法所等,主动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加强对“边缘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司法所会同村居居委会,对劳教解教或判处缓刑的社区青少年,做好矫正工作,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错)率。

三、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我局坚持将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及时地解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深化认识,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实行定点联系制度,专门设立县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维权工作站,随时收集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以便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我们编印了《县法律援助服务站工作手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监督等环节,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的监督。严格实行法律援助责任制度,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案件采取任务到所、定案到人、责任到人。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主动、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强 “12348”窗口形象建设,积极利用 “1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解答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方便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四、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第4篇:未成年法制教育范文

【关键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工读学校

一、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

我国《教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保障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二、保障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制度

(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新的《刑事诉讼法》275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由此形成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受教育平等权的体现,该制度对未成年犯的复学、就业以及保证其顺利回归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但由于新刑事诉讼法仅以一个条文的形式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并保证其得到有效实施,是摆在立法部门、实务部门以及学术界面前的共同课题。

(二)教育机构

工读学校是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受教育的主要机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工读学校的性质应当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教育的学校,是义务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普通教育的补充。

工读学校在教育具有行为问题的学生方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其弱化文化课学习而更为注重学生的行为与心理矫正、封闭式管理以利于减少犯罪机会以及职业培训取向有利于学生就业,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然而,关于工读学校的定位、工读学校的招生、教育、师资和管理方式等方面,都有待重视。

三、保障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切实实现的几点看法

(一)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保障机制

关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仅仅散见于新的《刑事诉讼法》、《义务教育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中。对于犯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保障,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或者以某部法律中专辟一章的形式予以规定。

据此,各级政府要制定法规、条例保障法律实施。具体而言,在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中应当规定详尽的少年司法,使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各项权利尤其是受教育权的保障得到切实实现。此外,还应落实人员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并配套相应的实施机制保障法律规定的实现,保障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切实实现。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新刑诉法规定未成年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性意义。但是,其法律效力仅仅停留在“有限的封存”上,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更具现实意义的复学、升学、就业等问题关注太少,将使该制度的价值大打折扣。

2010年10月1日,《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的最大亮点是试行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和轻罪犯罪记录有条件消灭制度。文件规定,对于被判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除刑罚的犯罪未成年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其前科自然永久消灭,若本人或家人提出申请,可由市法院少年法庭报市综治委办发放“前科消灭”证书。其程序是:由设在乐陵市法院少年法庭的该市“前科消灭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由公、检、法组成的“前科消灭”考察小组负责对未成年犯罪人在服刑期满后考察期间的悔过表现是否达到了遵纪守法、不致再犯新罪、未发现漏罪等进行考核、调查,经考察审查通过的,报市综治委办公室批准发放“前科消灭”证书。从此,该未成年人的前科归于消灭,视为未曾犯罪,并依法恢复先前的法律地位。原犯罪卷宗材料由相关司法部门加密封存、不予公开,其刑事处罚、法律文书不再记入其户籍及人事档案。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这一具体规定值得国家从法律层面予以确定。笔者认为,从保障未成年人利益的高度出发,为更有效地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应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升级”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三)教育机构的完善

首先,将工读学校纳入司法矫正体系中,以利于管理和规范化。《立法法》强调,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作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4条中明确规定,九种严重不良行为(主要是有多次偷窃、多次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等)的未成年人应当送工读学校接受教育。即使有此规定,在将学生送入工读学校的过程中,也缺少司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判定这一环,因此在操作中需要规范。

其次,关于工读学校的出路问题。对于目前的工读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原有的办学方针和办学条件,对学校的性质重新进行界定并完善相关配置。具体来说,应当将工读学校改造为两类学校:第一类为专门学校,其招生模式应为强制式。具体来说,对于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九种不良行为或者轻微犯罪行为但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由有关部门或个人向检察机关报告,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将未成年人送入工读学校的,可向未成年人法院(法庭)提出建议,由未成年人法院(法庭)决定是否将其送入工读学校学习。第二类是成立自愿、开放式的短期行为矫正类学校或职业培训学校,对因学习困难或心理问题而不涉及品行问题的初高中学生,可以随时入学。本文重点在于第一类的工读学校。对于违法犯罪达到一定程度的未成年人,强制其入学是具有必要性的。从另外一个方面说,也保障了受教育权。

再次,对于工读学校的教育和师资方面应给予更多的投入和关注。国家现有的财政政策对工读教育不够倾斜,自筹教育资金给工读学校的存续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此,国家对工读学校的财政倾斜对于工读学校的存续是十分必要的,以保障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四、结束语

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不但应该从立法方面予以重视,还应该给予其制度保障,以切实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的实现。

【参考文献】

[1]赵国玲.未成年司法制度改革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张桂荣,宋立卿.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矫治制度研究[M].群众出版社,2007.

[3]傅桢桢,林宙峰.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2(3).

第5篇:未成年法制教育范文

通过抓准了这节课的法制教育的渗透点,一边结合法律条款,一边结合典型案例,对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和吸食、注射的严重不良行为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学会拒绝。每节课都这样抓准教学的法制教育渗透点,这会使得思想品德课教学真正发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素养水平。

教法学法独特,推动课堂教学中的法制教育的持续深入

思想品德课和法制教育课如果是水平性教学,这会使学生对学习思想品德课和法律知识毫无兴趣,这对法制教育将百害无一利。因而在教法学法上要有创新。在现代教学理念的指导下,我利用多媒体教学法,借用典型案例设置教学情景,让学生如身临其境一般,身受其情的感染,从而驱动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如我把刚发生在学生们身边的“刘龙打架事件”用多媒体技术编成生动的案例,通过学生现实说法和探究讨论,学生们对学习思想品德课和法律知识的兴趣越来越浓,这有利于推动课堂教学的法制教育的持续深入,要保持这样,作为老师要不断变革自己的教学风格来适应未常年人成长发展的需要。

诱导学生自学,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能动性

初中生正处于生理心理急剧变化动荡的时期,这段时期未成年学生的人品的形成需要有良好的外因的助推,如教师的高尚的人格魅力和细心、耐心及精心的教育引导,加上国家社会为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这些外因会使得初中生沿着正确的人生轨道上前行。同时更要有积极的内因来夯实,这里积极的内因指的是未成年人自己的坚强意志、正确的辨别是非力、独立思考等能力。只有这些,外因才能通过内因起作用。所以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要发掘一切积极因素来诱导学生自学和主动探究,从而改变过去那种“要我学”变为如今的“我要学”,反对“死读书和读死书”的错误做法。要让学生真正学会自主学习,教师必须轻松驾驭好现行思想品德教材,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做到了心中有教材和心中有学生的有机统一。培养学生良好的自学的学习方法和习惯,通过学生的自学能基本掌握教材知识。同时教师要注重开发多种教学资源来激发学生学习思想品德的兴趣,达到巧妙把法制教育贯穿其中,让学生在探究活动中体验学习法律的乐趣。如在教学《我爱我家》的主题活动探究中,让学生在“赡养父母”等主题活动着去品味法律的内在魅力。

优化思想品德课堂教学,将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有机结合统一起来

思想品德课的教学过程中,要认真探索教学的双边活动,尤其要充分把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组合,发挥教学资源的最大效益。把教学环节以最美的形式展现给学生。在深化思想品德教育的同时,要更好地发挥法制教育。如教学八年级(上)第三单元第六课《网络交往新空间》时,梳理好作为一个网民在思想品德方面要严格按照《网络文明公约》进行,但更重要了解上网违法要受法律的制裁,从而懂得上网要遵守法律。通过典型案例和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实际来分析,如学校的帖吧中侮辱老师的帖子,这种行为侵犯了老师的名誉权,经公安机关的侦破,侵权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通过这样的教学让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得到有机的整合,使学生的法制素养和品德素质得以全面提高。

学以致用,依法实践

第6篇:未成年法制教育范文

1、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4、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5、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让青少年远离犯罪!

8、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9、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0、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11、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2、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益的人。

13、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14、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15、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16、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1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18、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19、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抓紧抓好!

20、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1、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22、珍爱生命,远离。

23、坚持不懈地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4、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学校、家庭责无旁贷。

25、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26、全社会关注青少年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27、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8、有事想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9、青少年学生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

30、社会、学校、家庭联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31、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32、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33、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34、学习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3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7篇:未成年法制教育范文

上星期,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讲座,让我们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次讲座,就像一股清泉,洗涤了我们的心灵,净化了我们的思想。

《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七十二条,它于2007年6月1日制成,为我们未成年人明确了各项保护法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我们明确了如何预防和纠正我们的不良行为,如何预防犯罪。

青少年的成长,离不开家、学校和社会的影响。社会这个大家庭,形形的东西鱼龙混杂,有的对我们身心大有益处,有的则对我们有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是非观念,必须让我们有所判断和选择。《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为我们作出了指引,特别是在预防我们人生错误上作出了明示。

我曾读过一首诗"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其实人的一生中有许多个十字路口,许多个选择,有时只是因为年少的无知,年少的冲动走上一条不归路,有时也只是因一念之差,铸成大错,往往醒悟后,又追悔莫及。这都是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

我们生存在这个社会,言行就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鲁迅先生曾说过:"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所以我们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会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从现在开始学好法律,我们要以实际的行动,青少年不是枯萎的残花,而是灿烂的鲜花!

我们要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武器,以法律为保障,作一个知法懂法的少年!

法制教育学习心得体会500字(二)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练发愣大发的练发愣大发。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可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如果连未成年人也走向犯罪的道路的话,我们祖国未来的希望在哪?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法制教育学习心得体会500字(三)

上个星期五的下午,学校特地请了法制教育局的陈主任为我们举办了"法制讲座",讲了许多有关青少年犯法的不良行为,从而教育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要懂得遵守学校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将来做一个为他人,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有用之才。遵守学校法则,是我们作为小学生必须遵守的原则。

我们的社会属于文明社会,可是却总有不少的青少年做出一些违反学校纪律,国家法律所不容忍的事情,如:抽烟,斗殴,喝酒等,偷窃,抢劫,害人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些行为却会成为他们一生中无法抹灭的污点,会一生伴随着他们。现在有许多不良青少年总是诱惑未成年人犯罪,如:吸毒,抢劫,偷窃等。

第8篇:未成年法制教育范文

一、领导高度重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学校领导非常重视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成立了活动周专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德育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召开办公会议,研讨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多种活动,宣传法律法规

1.召开主题班队会,进行法制宣传

学校组织各班利用周一的班队会时间,进行了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内容由各班主任根据本班学生的年龄特点,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修订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自行选择。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一、二年级主要是通过播放法制宣传片等生动直观地形式进行教育;高年级运用教师讲座、视频播放、学生讲述身边的案例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并在班队会后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者设计成手抄报,用展板进行展示,巩固教育效果。

2.请法制副校长进校讲座,推进宣传力度

我校自建校以来就聘任了城关派出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平日里,我们每学期都聘请他来我校一至两次,参与学校管理、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本次法制教育宣传周里,我们再一次邀请派出所的干警们来校,举行了一场全体师生共同参加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讲座。讲座中,公安干警引用了许多实际案例进行了生动的阐述,使学生明白了,很多不良行为和习惯如果任其发展,就很可能滑向犯罪的深渊!几位干警还在现场就学生提出的一些相关问题做了解答。通过讲座,学生理解了从小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了孩子们的法律素质,增强了法制意识。

3.问卷调查,检测活动成果

在一周的时间里,我校进行了一系列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为了检测一下实际效果如何,德育处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低年级段主要是通过口头座谈,让孩子们谈谈自己的收获;中高年级段进行了笔试,发放了600多份《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由各班班主任监考,学校统一时间进行测试。以此来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理解法律精神,不断提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正确维护合法权益的素质。

4.普法教育需常抓不懈,活动周后继续开展后续工作

第9篇:未成年法制教育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方案要求,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构,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周密部署,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对“两法”地深入学习,广大师生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制定规划。在认真总结几年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基本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培训。在教师培训中。一方面积极组织系统地学习两法内容;另一方面全面提高班主任法律意识,强化“两法”的贯彻落实。学校给每位班主任教师购买了霍懋征《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一书、定购了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主流媒体《德育报》,学校利用网络下载文章供教师学习,以更新教育观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坚持月培训制度,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科学指导,聘请专家对班主任进行了《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怎样写学生的个性化操行评语》、《如何有效加强班级管理》等讲座。三是搞好宣传。为使“两法”深入人心,学校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学生上街发放宣传单、悬挂过街横幅、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等宣传形式,使“两法”逐渐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实行了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了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一是从学校教育入手,强化法制意识。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组织学生收听法制报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观监狱等教育形式,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二是从社会环境入手,治理校园周边秩序。为巩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效果,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校领导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三是从父母影响入手,抓好家庭教育。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提高家长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学校每年集中举办家长培训班,并把“两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家长明确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自觉地以健康的思想品德和适当的方法影响和教育未成年人。四是从教育转化入手,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我们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了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使之成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有效途径。

四、进一步完善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市直各院校和县(市)区部分学校设立了驻校警务室,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学校和公安部门有了经常性的联系,确保学生身心安全,避免伤害事件发生。今年上半年,全市共聘任法制副校长865人,进行法制讲座、法制报告250多场次,受教育师生30多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