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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建议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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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建议意见

第1篇: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舍汇堤岸”为你整理了这篇市城管局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我局承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共29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20件。我局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遵循依法办理、实事求是、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强化沟通、注重面商,狠抓建议的答复和落实,实现了我局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面商率、按时办复率、代表满意率的100%。现将我局工作主要措施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办理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

我局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把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进城市管理的重要载体,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成效的一面镜子,列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压实办理责任,限定办结时间,有力地保障了建议办理工作。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着“先办后复”“主办、协办同等对待”的原则,严格落实“快交办、重交流、有交待”的工作要求,所有主办件、协办件均已完成办理,协办意见也报送至主办单位,电子版答复件上传至市人大建议网上办理平台,纸质版答复件同时备案并上报,做到了“认真对待、积极落实、迅速办理”。

二、明晰流程,办理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承办工作中,我局统一办理流程,做到态度认真,程序规范。一是规范办理回复工作。交办人大建议前,我局专题召开交办会,统一下发了人大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和办理格式文本,要求各承办部门明确专人,对建议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查阅有关资料,严格落实政策法规,同时以办理工作为载体,举一反三,对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办理过程中,要求承办部门先与人大代表沟通,汇报建议中涉及工作的进展情况。办理完成后,承办部门将所有材料移交局办公室,我局办公室由专人对办理情况的文字材料及时进行整理,统一起草答复文稿,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再由主要领导审定后书面回复人大代表;二是规范建议管理工作。每件建议办理资料,我局均做到了代表建议件、回复件、征询办复意见表等齐全,实行“一件一档”,均存放在专柜,指定一人专管,形成交有依据、查有专人、办有结果、结有回音的规范程序。

三、完善机制,办理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抓好交办、协调、督办等关键环节,坚持统一受理、分工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是我局完善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一是健全责任机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办公室是协调督办责任部门,承办部门是直接责任部门,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推行了分管局领导主管、办公室督办与业务部门承办的“三位一体”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健全沟通机制,要求密切与人大代表沟通,做到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办公室牵头协调,主办部门主动协调,协办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协商、形成合力解决问题。四是强化通报督办机制,在办理过程中,实行周报制,掌握办理进度,建立月通报制,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进展情况,并对进展滞后的部门,跟踪办理质量与进度,做到时间上、质量上、落实上督办,确保早完成、早落实。五是建立考评机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局属事业单位、机关部门的年度考评范围,作为先进单位(科室)评选依据之一。

四、提高质量,办理成效得到进一步增强

第2篇: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差。

(1)流动人员多,人口综合素质较低。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大,也带来了人财物的大流动。大量涌入的外来工为浙江现代化都市的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同时外来工的素质良莠不齐,都市生活意识淡漠,个别的利欲熏心,只要有钱赚什么都干,开办无牌无证服务场所、任意摆摊设点、随意收购废品、擅自占道经营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现象屡见不鲜,给城市管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带来很大的难度。

(2)政府各职能部门衔接沟通不够。没有明确协调机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有时只能“单打一”。相关部门大都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协助义务不明确,执法职责不清,配合不力。行政执法部门就目前政府授予的权利而言只是处罚权,法律赋予的强制权过少,扣押物品时亦只能采取先行证据保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无人身限制权,又无物质保障权,行政执法工作缺乏强制力作保障,一旦遇有阻碍和暴力抗法事件发生时,也只能报警求助,依靠公安机关协助来完成行政执法行为。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目前,国家没有一部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各城市也没有统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实施细则,依据的是《城市规划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单行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据的法规不统一,给群众造成错觉:法律依据不统一,执法太随意。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

提倡文明执法,放不开手脚,有时畸轻,处罚力度不够。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执法人员的一项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基于法律规定的目的和宗旨,自主寻求判断事实和法律的最佳结合点,据此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在行政处罚时,要根据违法事实的轻重、影响范围的大小、行政相对人的态度来斟酌使用,不能滥用。相同情况不同对待,不同情况相同对待,长此以往,引起群众怀疑、产生对立情绪,在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就会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机关的整体形象。

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1)、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现有的城管执法人员以复转军人和原城管人员为主,这些同志有热情、有社会经验,但是缺少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更主要的缺少行政执法的工作经验。在现实工作中表现为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上存在偏差,在执法的程序上不完备。

(2)、政令难以通畅,制度欠落实。行政执法部门组建时间短,不象军队、警察等部门纪律严明,令行禁止,但行政执法部门同样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的重任,同样属于有组织有纪律的部队。言必行,行必果。而目前的行政执法部门仍存在对上级要求的工作推托,制定的规章制度难以落实,行政案件不及时上交移送,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罚款、暂扣物品、先行保管物品法律手续不齐等问题。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1.要制定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实施细则。

要对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办案的程序、管辖范围加以明确规定现行。现行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完善,且无具体的实施办法。要加快行政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考核、评比,使行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尽量减少诉案的发生。

2.要注意行政执法的“三性”。

首先,行政执法要讲究合法性。合法性要求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体现和具体化,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要遵守权限不越权,履行职务不失职,符合法律目的而不,遵守程序而不违反,行政合理而避免失当,这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法律义务。坚持合法性体现的是依法行政。其次,行政执法要讲究合理性。合理性要求讲究的是公正、公平,体现的是执法为民,要以人为本,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处处为人民着想,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我们行政执法的行动中,这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再次,行政执法要讲究效率性。坚持效率是行政执法的价值准则,是行政执法的特点所决定的。行政执法的职能具体管理的是社会公共事务,经常需要及时处理一些应急事件,应当遵守高效率的要求。只有坚持高效率原则,及时排除各种干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法律赋予行政执法主体的各项法定职责。

3.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

(1)、要加强案件审查制度,实行执罚分离。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除此之外的行政处罚案件,应由执法人员提出处罚意见后,由案件审理部门对案件的定性、案件的适用法律、案件的调查取证、案件的处罚幅度审核后,报局领导批准(较重的或复杂疑难案件,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将行政案件的执法权和处罚权分离,可以避免执法人员办人情案和乱罚款的现象。

(2)、案件的处罚严格实行罚缴分离。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除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和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的情况,适用当场收缴。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要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实行罚缴分离。适用当场收缴的案件,要按规定二日内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这样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办案中出现偏差。

(3)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范围首先是行政立法的管辖、立案、结案、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和适当。其次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适用和执行暂扣、查封、没收财物、罚款、拆除违法设施等是否合法和适当。再次各级人民政府赋予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的其他的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可采取阅卷审查方式进行,就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适当,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完备等内容进行审核。也可以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一段时间的执法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要及时妥善处理政府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和群众投诉的案件,并予以及时回复。

(4)、行政执法工作要实行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将自己的执法范围、职责、收费标准、办案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防止行政执法工作的暗箱操作。以明确的执法规则公之于众,便于社会及公民监督,便于权力机关监督,也便于行政机关内部的执法监督检查、考核、评议。

4.行政执法工作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我国法律法规的重要特征。处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对于行政相对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纠正违法的,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加强教育引导,同时还要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因此在查处有关行政违法案件时,应始终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队伍刚刚组建,因此要加强管理,尽快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开展淡化权力、强化服务意识的宗旨教育。将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化、制度化,将行政执法工作文明化、人性化、艺术化,从而建设一支新型的有战斗力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6.行政执法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

第3篇: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

一、收取范围

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按市政府规定执行。

上述收取范围不包括已完成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和项目厂区内为工业项目自身配套的办公、仓储、单身宿舍、食堂等辅助建设项目。

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单位和个人,如需配套城市集中供热、供气、供水的,参照本意见规定,缴纳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用途及收费标准

(一)用途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供热管网(含主干网至用户楼前入口阀门)、管道燃气管网(含主干网至用户室内)的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干网衔接的城市配套设施(包括道路、给水、排污水、排雨水、环卫设施)建设及规划红线内的中小学、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环卫等设施建设(详见附件)。

(二)收费标准

1、新建(含扩建、改建、翻建工程)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别墅等)、公共建筑等建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0元收取。上述建筑项目经市规划建设管理局或市水务局审核批准(需有批准文件),不需要配套相关项目的,可免交相应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旧城区(指本意见实施前己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开发项目,下同)过去没有缴纳城市集中供热入网费的用户,现需集中供热的,用户应与供热企业签订相关协议,缴纳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供热和公共建筑供热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均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

3、旧城区过去没有缴纳管道燃气接口费的用户,现需安装管道燃气设施的,用户应与供气企业签订相关协议,缴纳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供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为每户1800元。

4、旧城区过去没有缴纳自来水增容费的用户,现需使用城市集中供水设施的,用户应与供水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按规定缴纳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新标准执行后,各类建筑物地下室(含层高小于2.2米的底层)除设备层和停车场外的建筑面积,按标准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改变设备层和停车场使用用途的项目,按正常标准追缴。

三、收取办法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其中供水部分由市水务局负责)征收。

根据征费与工程项目审批程序相结合的原则,新开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收取。收费范围内的所有新建工程项目,凡具备供热、供气、供水配套条件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与配套责任企业签订协议书,统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管理局窗口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中供水部分到水务局窗口缴纳)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旧城区过去没有缴纳供热、供气、供水配套费的用户,现需进行配套建设的,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人)向具有配套资格的配套责任企业提出申请,双方签订相关协议书,在配套建设项目开工前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管理局窗口缴纳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中供水部分到水务局窗口缴纳)后,由配套责任企业给予配套,配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配套责任企业与相关部门进行配套费的结算。

收费单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须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并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对确需给予优惠政策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市规划建设管理局或市水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市规划建设管理局或市水务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意见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职责划分

(一)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编制道路、供热、供气、排污(雨)水、环卫、中小学、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等年度配套工程建设收支预算,下达年度配套工程建设计划,组织配套工程施工建设,监督配套工程建设计划的实施,协调配套工程施工建设有关问题。

(二)市水务局负责编制给水的年度配套工程建设收支预算,下达年度配套工程建设计划,组织配套工程施工建设,监督配套工程建设计划的实施,协调配套工程施工建设有关问题。

(三)市财政局负责专户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审核批复年度配套费收支预算,依据配套建设计划,下达配套工程支出预算,按规定程序拨付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并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审查配套项目工程结算,批复配套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市物价局负责收费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并会同财政部门对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对年审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价格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制约监督

(一)没有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各类新建建设项目,市规划建设管理局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没有市规划建设管理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市规划管理处不予办理定位放线手续,市房地产管理处不予办理房屋预销售和产权交易手续。

(二)市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进行检查监督。

(三)本意见实施后,有关部门和住宅开发单位不得再向用户收取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设施费、配套费、接口费、入网费等。确需安装或改造室内供暖设施、燃气报警器以及其它室内外设施的,其价格应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认证机构予以认证。否则,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交易手续,用户有权拒缴相关费用。

六、相关政策衔接

(一)过去已缴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费、城市大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助费、城市集中供热入网费、管道燃气接口费、管道燃气表后管设计和安装费、自来水增容费等单项收费的,不再收取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在新的收费标准和办法实施以前,市政府批准给予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项目,按原标准执行。

(三)开发建设区域内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建设用地由开发建设单位征购或拆迁,工程建设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费用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产权属政府。

第4篇: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现有农村低保制度基础上,实施扩面提标。年将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900元的农村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在省定人均补差标准基础上,年原保障对象提标23元,给予年人均补差460元;年新增保障对象提标23元,给予年人均补差200元。将市区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在省定人均补差标准基础上,提标43元,给予年人均补差480元。所需资金,省补助人数的省定标准部分由省与县(区)财政按7:3比例负担,超过省补助人数的省定标准部分,由市与县(区)按1:1比例分担;我市提标部分由市与县按照7:3比例负担,市与区按1:1比例分担。

(二)建立覆盖全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督查,控制基金结余,进一步推进门诊统筹,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在年人均5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省财政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30元,县财政补助标准由5元提高到1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

(三)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年农村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免费提供农村学生国家课程教科书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按照省政府政〔〕3号文件执行。市区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由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市属学校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区属学校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市属学校由市财政承担,区属学校由区财政承担。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其中:市属学校免书本费、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区属学校免书本费、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年,完成全市60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到年底,全面完成全市170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任务,使农民能够收听收看到中央和本省的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电视节目。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省市财政、省发展改革委、省广播电视局共同承担。

(五)建立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解决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按照省政府政〔〕3号文件执行。所需资金地方分担部分,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市财政负担,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

(六)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自年7月1日起,20年内对大中型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年,基本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所需资金,由中央统筹安排。

(七)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年,开工建设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400公里,同时做好年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所需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每公里补助12.5万元,市财政每公里补助8万元,其余部分由县(区)财政配套安排解决。

(八)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年,全市所有县、区要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年末,全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期间,各县(区)实物配租户数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廉租住房保障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市、县财政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及争取中央财政补助等方式安排,省财政适当予以补助并实行以奖代补。

(九)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快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迫切需求。年,全市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000例,所需资金,主要通过省财政预算安排和省、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社会捐助解决。

(十)继续实施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9项民生工程。具体办法继续按市政府合政〔〕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切实实施好市政府新增十项民生工程

(一)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从年5月1日起,对市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发放260元保障金,以自由职业者身份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15年的社会保险补助。所需资金,年10月8日至年底的被征地农民,市、区按照3:1的比例分担;年1月1日至《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实施前的被征地农民,各区将已筹集的保障资金缴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后,由市财政统一承担。

(二)实行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对我市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惠乘车对象实行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免收或减收乘车费用。优惠乘车对象范围主要包括:7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中小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低保家庭学生、劳动模范等。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三)实施行政村通班车工程。年新建农村客运站13个,省交通厅每建一个新站补助15万元,市财政按1:1配套安排。至年底,各县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5%,市财政安排资金对农村客运班线实行以奖代补。

(四)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政策支持、统一规划、项目打捆、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工程项目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对我市“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就业以及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方式,实施就业援助,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分别承担。

(六)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515”工程建设。从年起,用5年时间,力争筹资1亿元,加快农村“五保老人之家”和敬老院建设,整体实现我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集中居住率达到50%以上。资金主要来源为省补助资金、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县(区)财政配套资金及社会捐款。

(七)推进农村中小学建设工程。围绕新农村建设需要,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统筹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加快农村中小学建设。中小学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同步规划,优先建设,促进农村中小学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城乡教育统筹发展。所需资金以县为主,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

(八)实施农村村庄综合整治与改造工程。年安排9个宅基地整理项目,其中首批启动5个项目。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年改厕7000户,以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改厕资金补助主要是针对三格式卫生厕所,市财政每户补助100元,县(区)财政配套补助100元,其余农户自筹。

(九)实施通乡公路工程。年我市开工建设通乡公路174.6公里。所需资金,除省、市定额补助外,不足部分县自筹。

(十)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宗旨,积极进行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年对新村、小区、铁路二村和市路215号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所需资金,市、区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建立科学高效推进机制。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是推进和谐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民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统一领导,加强协调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地民生、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增强主动性,强化责任感,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协调服务到位、资金到位、监管到位。

(二)细化实施方案,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实施方案要细,政策措施要实,要向基层和群众公开。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确保落实省市确定的各项民生政策基础上,提高保障标准,扩大实施范围,但不能脱离实际,盲目攀比,层层加码。要按照民生工程筹资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准确统计基础数据,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配套资金不留缺口。对因政策目标调整预算安排不足的,应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实现财政超收等方式,千方百计挤出资金,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三)夯实基础工作,规范民生工程资金使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推广和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做法,切实把基础数据核实、把发放对象搞准、把惠民成效落实。要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核实补助条件和补助范围,严格资格确认程序,加强人员信息和资金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要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规范、支付到人。对工程类项目,严格审查配套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民生工程资金行为。

第5篇: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L372+.2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主要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为了顺利的进行并且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而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的相关管理和调配的相关措施。一般情况其主要包括对项目的成本、项目进展程度以及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的控制和监督,另外还有对于项目资金、技术、设备和人力资源、合同等的管理。施工管理是整个工程持续进行,不断完善的重要步骤,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贯穿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施工管理,就是保证整个建筑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建筑工程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其在运行经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威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产生威胁,需要我国对现有的管理系统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完善。

二、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机械设备管理不科学,管理人员素质不够高

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一些大型的机械设备的管理不够安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人员的伤亡。另外目前主要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主要来自农民工,一般学历和素质都较低,且缺乏对法律的认识,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对于合同的管理也不够完善,很容易造成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影响着其不断发展完善。而且目前存在于施工管理中的管理机制也不够科学,体系也不够健全,对施工的监管范围也相对较小,管理部门的管理作用不能很好的发挥。

(二) 施工环境

一些施工单位为了片面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就会不断的加快施工速度,并且严格控制施工的成本,对施工现场和其周围的环境就缺乏相对较好的管理,造成了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较差。这就与现阶段所倡导的绿色环保,安全合理相违背,而又由于人们的环保意识在不断加强,对施工周围的环境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施工现场中长存在噪音和垃圾、尘土等,对施工附近的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有的施工单位可能会接到居民的举报,影响施工的进展速度和单位形象,不利于施工单位的进一步发展。

(三) 施工进度控制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其对施工进度的合理把握和掌控,对于施工单位的利益最大化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各个施工环节上,施工进度的正常进展,也 能够很好的节约施工的成本和施工资源,并且能够及时达到施工单位的目标。但在我国的土木建筑施工进度中,仍存在由于施行工程“分包”而引起的施工进程相对缓慢等问题。不能使施工的各个环节很好的衔接,造成施工进度的减慢,不能达到统一的要求。就会严重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不利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良好发挥。

(四) 施工合同管理

由于一些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就出现了许多施工单位被一些“皮包公司”坑骗的现象,给施工单位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有的甚至破产。“皮包公司”主要是指一些施工单位通过造假承担一些工程,最后却又不能很好的完成,皮包公司在其中获得很大利润,但许多企业却受到了欺骗,是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合同签订时没能对承包公司进行严格的审核考察,造成了经济损失。此外还有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影响着项目的质量,其主要还是施工在合同上的相应问题。

三、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相应对策

(一)完善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对于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机械设备,需要对一些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管理,使工作人员能够很好的熟练的使用机械,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并且施工单位应该招聘一些高素质专业人才,提高整个施工单位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积极引进现代科学管理技术,对高素质人才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知识的拓展学习。在施工的实际中对管理人员进行奖罚制度,鼓励员工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安全运转工作,保证工程的安全和高质量的完成。

(二)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通常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能够很好的反映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这就使得施工管理者必须对现场做出严格的、规范的管理。一般需要从一下几方面进行完善:(1)制定科学的岗位责任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工作纪律进行强调,并对施工人员做出规范,使其能够安全的、有纪律的进行工作。(2)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做出一定的管理和整改,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且尽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是正常生活。(3)对于施工工具,要及时做出检查并进行维护,对各个工程项目做出逐一的检查,坚持现场环境清洁,设备安全完好,物品摆放有序,纪律严明等。

(三) 监督施工进度的发展管理

施工单位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通常会选择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提高施工的施工速度,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施工工作。通常情况下,我们会首先对施工进度做出合理的规划和控制,根据所设计的工程方案进行施工。而对那些在施工过程中,片面的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的单位,必须做出严惩,使其重视工程的质量。另外我们可以通过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安全施工,这样既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施工的连续进行,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进度,并且也能 很好的保证施工项目的高质量完成。

(四)对合同进行详细的规定

施工的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避免被“皮包公司”所骗,必须首先要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现场了解。另外对于一些单位可以选择公开招投标,做出申报表格,通过公平竞争,选择竞标施工单位中最优的施工单位,这样不仅可以为企业节省成本,还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此外要对最后签订的施工合同做出详细的制定和监督检查,避免施工单位钻空子。同时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派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密切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施工单位中的不合理行为,对其做出规范和惩罚,保证工程质量的完成。

(五) 加强对施工技术的合理控制

我国的建筑工程中,有些施工技术远远落后于国外的施工技术,同时也造成了施工材料的浪费等情况。对于目前高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建筑工程也有一定的发展。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药积极引进科学技术,提高施工效率,并且保证施工的科学含量和高质量。对于项目管理者来说,要做好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对施工项目进行抽检,及时发现施工项目中存在的施工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利用先进的高科技技术,监督施工的安全完工。并且制定明确的验收标准,重点检查其科技含量,不断强化施工单位进行科技创新,树立创新意识,是施工项目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的管理人员的管理下不断进行。

四、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是众多因素当中最根本的因素,而施工管理正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方面,有效地施工管理就能够提升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这个社会高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建筑企业只有不断完善自身的不足,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提升施工质量,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才能取得较高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刘小平.建筑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张学明. 现场施工监理对建筑工程进度及质量的影响分析[J]. 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11:246+249.

[3]朱海峰.建筑施工技术管理优化措施的探讨[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2,(03):64-65.

第6篇: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新”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四兴”发展战略,以加快农村流通产业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兴业惠民”战略为目的,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强化和拓展服务功能,全力打造新型农村商品流通网络,通过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型“农家店”,强化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双向流通,提升网络终端建设水平,逐步使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向现代化、网络化、标准化健康轨道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满足广大农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二)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积极做好农家店新建、改造的具体工作,让更多农民享受到健康、安全、舒适的服务。

(三)坚持责任至上的原则。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农村购销市场,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创新经营,确保农民满意。

三、目标任务

(一)强化配送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已建“日用品配送中心”的配送设施、信息化网络系统,强化原有配送中心的管理;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配送,努力完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一体化服务为核心的营销体系;积极做好由商务部审批备案、具有配送资质的县级配送中心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加强农家店建设,提高网络终端建设水平。按照“六统一”原则指导农家店更新经营理念,多方发展新型业态,不断提升农家店服务功能;严格按照“五项标准”进行新建和巩固已建农家店,确保网点质量与数量的同步提升。今年计划新建农家店20家,其中新建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农家店10家。

四、时间步骤

(一)开展调查摸底(3月1日—6月1日)。县社合作指导股分别深入各乡镇、村、屯调查摸底,对已建网点进行指导、规范。对乡、镇、村、屯空白网点开展新建,做好配送中心项目建设的申报工作。

第7篇: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

公益性较强的城镇公共配套设施,城区菜市场是城市居民“菜篮子”重要组成部分。与民生息息相关。全市开展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菜市场硬件设施上档升级,市民购物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市民的购物环境更加安全、卫生、舒适。为建立城区菜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城区菜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区菜市场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按照“干净卫生、上档升级”的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区菜市场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菜市场的综合管理,所在街道(镇)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坚持分工协作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菜市场的监管工作,做到权责相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监管到位。三是坚持科学管理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形成制度完善、责任明晰、监管到位、管理有序、运行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区菜市场管理水平。继续推进菜市场的产权形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工作,鼓励企业成立专业化公司统一管理,实现菜市场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市场开办者职责

市场开办者是菜市场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者,对市场内物业、治安、消防、计量、设施维护、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价格等管理承担第一责任。市场开办者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其规划用途使用市场,依法经营;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经营准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市场安全、计量管理、信用管理、人员培训等档案,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菜市场,及时维护和更新市场设施设备,做好场内交易商品划行归市;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维护市场内外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审查商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把好准入关;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督促其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配备监测设备和人员,坚持每天检查和监测所有食品,确保食品安全;与商品经营者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督促其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合格计量器具,不使用国家规定淘汰、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定期组织送检,设置公平秤,逐步推行计量器具统一购置、统一检定、统一管理、统一轮换的“四统一”管理模式;设置消费者投诉站,公布投诉电话,鼓励建立先行赔偿制度;公示服务费用、代收费用、基本制度、重大事项和食品安全信息,试行场地租金公示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自查自检,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设施完好有效,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对商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食品安全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并配合做好相关查处工作;定期进行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明码标价,广泛开展价格诚信、文明摊位等创优评先活动,引导文明经商、守法经营。市场开办者必须与商品经营者签订经营或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督促和管理,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信用等级较低且不改正的,应及时清退。

三、商品经营者职责

商品经营者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菜市场管理制度,依法取得相关证照(除农民自产农副产品直销区外),亮照经营;按照经营合同确定的地点或区域经营,不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场外交易,店牌、广告等设施的设置符合市容管理规定,商品摆放整齐,摊位内外环境干净整洁;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实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建立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承诺经销食品安全;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依法周期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定期维护和保养;实行明码标价,向消费者出具有效销售凭证,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本摊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擅自改变防火分区、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违规用火、动焊;遵守交易规则,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文明经商,诚实信用,树立市场良好形象。

四、相关部门职责

市、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服务与监管并重、教育与查处并举、平时与长期结合的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市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规范市场秩序。商贸部门负责指导菜市场规范发展,开展分等定级工作,适时评比示范菜市场。工商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者与商品经营者依法签订合同,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履行市场监督管理义务;加强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的监管,促其依法经营;加快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及时公示市场开办者和商品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国土房管部门要加强对菜市场隶属的物管企业的监管,督促其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市政部门要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保持市场干净整洁;推进菜市场场外经营人员入场经营,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行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菜市场外设置的摊点收取费用,或者以罚代管。卫生部门要加强指导菜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农业(渔政)、工商、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水生野生动物销售的监管,保护野生动物。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菜市场环保工作的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消防安全、交通秩序的管理,维护良好秩序。

(二)保障食品安全。商贸部门要牵头做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商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将质量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各环节和各参与主体;加大检测力度,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维护消费者权益。工商部门要加大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消费欺诈等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菜市场建立和落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申诉、举报。实行计量器具定期强检制度,质监部门要加强市场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计量器具准确、计量行为规范。

(四)稳定市场价格。农业部门要指导各地建立蔬菜供应保障基地,提高蔬菜自给率。商贸部门要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指导建立社区肉菜店,推进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在菜市场内设立直销专区(摊),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物价部门要督促菜市场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行政性收费、社团收费的清理整顿,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研究并落实促进菜市场价格稳定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价格支持性政策,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降低经营成本。有关部门要完善蔬菜信息监测和制度,定期收集产地、批发、零售蔬菜的价格、供求和质量等信息。

(五)促进便利消费。商贸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工商等部门合理规划布局网点,指导制定菜市场歇业、关闭、拆除、改变用途等情况的应急预案,确保居民消费。对市场确需歇业或终止经营的,商贸、国资等部门要指导协调国有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采取协议收购、置换产权等方式,重新选择市场开办者;对市场确需关闭、拆除或改变用途的,由规划部门会同商贸部门审核市场开办者的申请,在征求当地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并依法查处擅自改变菜市场规划和使用性质的行为;对转让有财政补贴资金改造的菜市场,由商贸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菜市场,由商贸部门负责指导选址重建。

五、统筹协调,共建市场管理机制体系

(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北部新区管委会要进行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城区菜市场管理的组织领导力度,督促本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要通过划拨土地、资金投入等方式新建一批公益性的菜市场和便民肉菜店,满足居民消费需求;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第8篇: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建筑工程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才能使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符合要求,光靠承包单位自身提高质量意识还不够,还需其它参建单位共同努力配合方能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其中第三方监理单位的介入参与工程监理,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控制管理,从而进一步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本文笔者就建筑工程监理以及对工程管理的措施进行探讨和分析,根据我国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监理管理的要求,提出有关措施。

1 建筑工程监理的概述

1.1建筑工程监理的含义以及内容

当前工程监理其实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因此,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实施监督控制是其基本工作内容和任务,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及协调工程相关方面的关系,对安全方案和施工安全生产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审核与监督等,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应竭诚为建设单位服务,同时不损害承包单位合法权益,这是监理的宗旨。

1.2建筑工程监理的状况

当前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政府性投资项目、住宅、商贸、厂房等建设投资不断加大,近几年监理行业取得了很大进步,工程监理企业队伍和执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做为工程的监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与国外咨询企业相比,和行业发展需要,相对还是比较落后,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1.2.1监理行业市场化程度还不够,监理管理的科学性、技术先进性没有充分体现出来、独立自主性也受到很多制约,科学完整、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监理机制还需完善。由于目前在建筑工程的监理市场上,监理企业改制不彻底,原先监理单位大部分隶属于一些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国有企业,现在这种现象仍然部分存在,或者改制后由这些部门人员参股实际控制,甚至存在到监理公司兼职和挂靠现象,实际市场上大量存在监理公司为了资质升级招聘人员挂靠,实际只利用其注册证,并不在企业上班,造成人员实际不足,一人兼管多个项目,根本做不到利用其先进技术科学管理,使工程施工阶段缺乏有效监管,或者仍是建设单位代表实际施工阶段监督管理。为了有业务可做,同样存在业务挂靠现象,实际工程管理人员根本不具备监理岗位资格,只是投标到位,检查到位,验收到位,号称“三到位”, 因此,很多建筑工程在实行监理工作的时候,往往做一些表面工作,监理制度变成形式化,改变了监理的实质,没有发挥出建筑工程监理的应有功效,甚至导致监理工程达不验收标准的要求。此外,由于我国在建筑工程监理的过程中,过分地强调施工质量管理,而忽略了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没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和管理,使监理地位很尴尬,阻碍了工程监理的的正常发展。

1.2.2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市场竞争变得尤为激烈,导致招投标市场的不规范,监理队伍水平有待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用相对高些,按国家标准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按标准可上下浮动20%,地区以上城市基本能按这个标准招投标,县级及以下地方存在下浮远远低于标准费率问题,而私人投资项目取费更是不受限制,地方上监理行业协会对监理取费行业制约制度因为没有强制性,也往往发挥不了多大作用,靠业务靠关系和价格来竞争,而不是服务来获取的现状,因此一些业主利用监理市场现状,便强行进行压价,以降低监理费用或者收取高额回扣,而监理单位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多数总监和专业监理不驻现场,派驻技术水平低的监理人员,工作责任意识也较为薄弱,使其不能够准确、合理、科学的实行建筑工程的监理,,在监理过程中,没有深入研图纸和规范,根本做不到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以及规范对工程进行监理。

2 建筑工程监理管理措施

2.1健全管理制度

在实行建筑工程监理之前,首先要构建一个完善的监理管理制度,将信誉作为其构建的核心,使其满足监理市场的需求,促使监理制度的公平化、规范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要想获取更大的生存空间,监理制度的国际化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标准,企业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信誉,使其具备良好的信誉,提高其核心竞争力,这样才能在国内市场以及国际市场上获取更好地发展。

2.2处理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属于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利用委托合同,由监理单位代表工程建设单位来进行工作。但是要注意的是,在监理过程中,要明确好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能随意地让建设单位对其监理工作进行干涉,防止出现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工作发生职责混淆不清造成交叉管理行为。此外,监理单位还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来维护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利益。

2.3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水平

在建筑工程中实行监理工作的时候,必须要采用标准化的管理方式,即一协调、二管理、三控制,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根据这个标准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监控,使每一步监理工作都能有章可循,促使其按照统一的要求以及规定来实施管理。此外,在监理工作的过程中,要认真、严格地按照国家有关地法律法规以及施工的标准来执行监理工作,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2.4提高监理人员的能力

监理人员作为监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必须要发挥出最大功效,不断提高其自身的监理能力。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在监理部门构建之前,有关政府部门要对其资质情况进行认真、严格地检查;第二,严格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考核以及培训;三是,监理人员要注重平时经验的累积,在监理工程中,对经常出现的监理问题要进行汇总和总结,每一阶段工程施工之前,监理人员必须要将这一阶段工程的施工特点以及易发生的质量问题,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地讲解,并提出有关安全措施,从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同时监理人员还要深入到施工现场中去进行监理,确认施工落到实处;第四,加强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提高其职业道德和思想道德,杜绝以及向承包商获取物质上的需求等现象,避免监理人员与工程承包商一起作假,给监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要重视起监理工作,只有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由于监理工作非常复杂。因此监理单位在进行监理工作的时候,除了要提高自身的监理水平以外,还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根据其监理工作的不足,实施改革。此外,还要不断地加强自身道德素质的培养,构建一个科学、全面、合理的管理制度,使其监理工作更加地规范化、公平化,从而促进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这样才能使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1]杜秀娟.浅谈加强国内建筑工程监理意识的创新途径[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8):116.

[2]任非.对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关系的初步研究[J].科技传播,2010,(18):25-26.

[3]杨洪祥.浅谈基于确保监理指导工作正确下的建筑工程监理规划[J].中华民居,2012,(7):329.

第9篇: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

关键词:地理信息;城市建设;意义

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更好的促进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近年来,城市建设的速度也是非常快的,在进行城市建设的时候,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对城市建设更好的掌握,同时也能更好的对城市进行规划,城市建设是一项影响深远的工作,为了更好的进行城市建设,一定要利用好地理信息系统,同时对地理信息系统的作用要更好的研究,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更好的应用。

1 城市地理信息及其基本功能

1.1 城市地理信息的内涵

地理信息是表达与地理要素相关信息的总称,其中包括地理要素的质量、数量、分布、变化规律、图形、数字等等。地理信息在内涵方面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空间位置及属性信息。地理信息按照信息的特征来进行分类,可以将地理信息分为空间位置信息和属性信息。空间位置信息是反映地理空间位置上有关事物的具体信息资料,这部分信息可以利用图形或者是图像来进行表达,像是建筑物的位置、街道的位置等。属性信息主要是反映有地理位置信息相关的一些信息,主要是相关的一些社会和人为信息,通常是以属性标识来进行表达的,例如建筑物的建设年代、结构以及街道的名称和建筑的权属信息等。另一个方面是基础和专题地理信息,这方面的信息是按照信息应用范围来进行划分的,基础地理信息是指一些使用性较强的,信息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同时这部分信息也是可以进行共享的。基础信息可以为各行各业提供标准的信息,其中包括地貌特征、植被分布特征、水文环境、交通环境、居民情况,基础信息是非常具有共享性的,同时也是很有公益性的。专题地理信息是具有一定专业特点的信息,主要是关于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利用信息,资源信息以及城市规划的信息,城市市政工程和公共设施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为城市建设提供依据,同时也能更好的进行城市管理。

1.2 地理信息的产生极其具备的功能

地理信息的产生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地理信息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它的产生要不断的积累经验,同时对经验要不断的进行分析。然后找到信息的来源,同时利用专业的测绘技术以及相应的应用系统,实现信息的采集、管理以及分析,最后得出想要的地理信息。地理信息产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而且专业化程度非常的高。地理信息的发展是离不开技术支持的,技术的发展成果直接影响着地理信息的发展情况,为了更好的发展地理信息,一定要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将地理信息中使用的技术不断的提高,同时将信息的生产过程逐渐实现自动化。

地理信息在使用的时候,功能是非常多的,它对人们生活和生产活动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地理信息在行业建设、政府管理和社会活动中应用都是非常广泛的。地理信息可以进行空间的定位,地理信息为空间定位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平台,可以使空间定位更加的准确,同时对各类空间活动都可以进行反映,实现了定位方面的快速和准确,同时也实现了空间内的二维和三维定位发展,地理系统现在在人们的生活中体现最好的部分就是汽车行驶中的导航服务,汽车在行驶中的路线选择就是通过空间定位来实现的,同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会使用到定位系统,在人们的生活中会使用到地图,现在的地图以及实现了网上查阅,在网上人们可以快速找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这也是空间地位技术发展的重要表现。地理信息还能够实现查询统计的功能。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实现了空间位置机属性信息的一体化管理,可以更好的提供图文并茂的查询和统计,使人们更好的了解地理位置的情况。地理信息系统在信息提供方面可以更好的促进城市的建设,为城市建设提供依据,同时为行业发展提供信息。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而且在进行分析的时候,分析的功能也是非常强大的,不仅可以进行普通的分析,同时还能进行重叠分析,这样就能更好的实现交通方面的规划,同时对城市布局选址建设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2 基于WebGIS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系统的建立

2.1 设计思路

基于WebGIS的城市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要求从城市整体出发,是一个空间信息和非空间信息集成的系统,其具有数据采集、存贮、处理、分析、输出和打印等功能,用以促进城市建设项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数据处理自动化,突出系统规划的指导性、前瞻性和实施操作性,充分体现并提高建设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能力,对于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在建项目的科学管理上,兼顾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其他已有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关系,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加强城市在建项目管理,促进城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共赢发展。GIS部分的网上采用了服务器端构件技术,客户端采用HTMLVIew-er不需要下载任何的控件和插件,有很好的兼容性;最底层采用ERSI公司的ArcIMS9;客户端的界面采用了标准的HTML来提交用户的请求,对于各种浏览器皆兼容。利用JaVaScript或VB script编制服务器端脚本语言,服务器通过解释执行脚本语言,产生并返回结果。

2.2 实际应用

总体架构,系统是一个典型的基于客户机/览器模式的三层结构构架,基于B/S结构,在 WebGIS平台上采 JavaBean、JSP进行的二次开发,服务器端采用结合的方式,实现最基本、核心的GIS功能;在浏览器页面表现核心的GIS功能。存通讯上,客户端Applet和服务器端的Servelet进行交互,这种方式对底层的GIS核心做到不变,只是利用它提供的接口和方法。系统使用的数据主要包括与建设管理部门业务应用相关的空间信息数据以及属性数据。所有的专题数据均存储在数据库里。对于属性数据,ArclMS服务直接与数据库进行交互;对于空间数据,ArcIMS通过SDE与数据库交互,空间数据主要包括三种比例尺的地形图、道路交通图、河流水系图以及建设项目分布图等。空间数据采用分级和分层的形式进行组织,为用户浏览提供最佳的视觉效果。同时通过工程ID可以连接到其他工程管理模块。基本的地图操作功能,客户端基本的地图查看功能,包括地图的放大 缩小、漫游、距离和面积量测、地图要素的属性查询、数据分级功能等。系统进行缩放时,可根据当前视窗的比例尺,调整地图要素的相应层数和相应层中的信息量的疏密关系,保证地图 显示的最佳效果和漫游速度。图层控制功能,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需要显示的图层。

3 结束语

城市建设管理中,对地理信息的依赖是非常大的,城市建设过程中,地理信息能够帮助城市更好的进行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发展中也经历了非常多的困难,为了更好的进行城市的建设,地理信息系统也要不断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黄玲.城市规划管理中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J].中国商界,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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