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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概念界定
1.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
2.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是目前国内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二)研究现状及理论基础
1.研究现状。当前,就笔者所知,国内外针对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的研究并不多见,且相关研究主要见于国内。如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课题组撰写的“金融支持海口综合保税区发展策略研究”,张雷红的“金融服务支持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的实践与思考”,蒋正祥和黄吉的“凭祥综合保税区金融支持研究――基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视角”,安世友的“强化担保业对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的金融支持”,王良平和岳传刚的“重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内陆保税区建设发展对策研究”,刘佳的“综合保税区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几点政策建议”等。上述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对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进行了探讨,所提出的一些学术观点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摆脱不了地域、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更重要的是,随着国家经济金融改革的快速推进和国际经济金融交流与合作日新月异,当前综合保税区面临的国内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因此,在国家大力推进金融改革的背景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究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提升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这不仅有利于加快推进红河州综合保税区发展,也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重视程度,同时对今后云南省其他地方金融助推综合保税区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理论基础。在学术界,绝大多数长期研究金融发展理论的专家学者都认同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如熊彼特在其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1912年)一书中强调了金融发展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他指出,为了试用新技术以求发展,纯粹企业家需要信贷,“他只有先成为债务人,才能成为企业家”。格利(John Gurley)和肖(Edward Shaw)1960认为在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方面,金融的作用在于把储蓄者的储蓄转化为投资者的投资,从而提高社会的生产性投资水平。雷蒙德.戈德史密斯(R.W.Goldsmith)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1969年)一书中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有着密切的联系,并特别强调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在金融发展中的明显区别。麦金农(Mckinnon)1973和肖(Shaw)1973建立了一个分析金融深化和经济增长关系的框架,并重点考察了发展中国家特有的“金融抑制”现象,他们一致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确存在着某种必然联系。而国内学者岳彩军(2008)、黄学超(2009)、孙力军(2009)运用计量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得出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的结论。大量的研究表明,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关关系,特别是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愈加显得重要。因此,基于金融发展理论就金融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路径进行研究,仍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二、红河综合保税区发展现状
(一)红河综合保税区基本概况
红河综合保税区于2013年1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15年5月8日红河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运行,是目前云南省唯一获批的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围网区规划面积3.29平方公里。截止2016年2月,已有25户企业入驻红河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是红河综合保税区的管理机构,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共事务部、经济发展部、招商投资部,市场发展中心五个部门,截止目前为止工作人员共31人。
(二)红河综合保税区功能及政策优势
通过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就功能和政策的比较分析,红河综合保税区不论是在功能上还是在政策便利方面都比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更全面,具体见表1和表2:
(三)红河综合保税区相关金融法规建设情况
据笔者所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金融法规主要集中在外汇管理方面。截止目前为止,有关综合保税区的金融政策主要有以下两个:一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13]15号)。该办法全面统一并规范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收汇、付汇、购汇、结汇及外汇账户等业务实施监督和管理。二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2号)。该通知较大程度简化并完善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特别是放宽了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方面的管理,对支持外贸升级转型,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起到积极作用。总体而言,国家金融政策对综合保税区的基本原则就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最大程度的开放与便利。
三、金融支持红河综合保税区发展存在的困难
目前,红河综合保税区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金融人才缺乏
自2006年12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第一个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到现在已近9年,但综合保税区对于全红河州内乃至全省而言是一个全新的东西,加上红河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时间不长,不论是地方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或企业自身,都严重缺乏懂政策、业务精、综合素质强的人才。金融机构当中,除了中国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专门选派人员到上海自由贸易区实地学习外,其余机构均对相关政策和业务未深入了解。同时,保税区内对保税区的现行优惠政策了解甚少,存在依赖沿用区外企业外汇政策和业务操作的习惯,无法充分利用现行政策开展业务,对加速开展保税区业务和有效发挥其特殊功能形成一定制约。
(二)缺乏优质支持项目,增大金融风险
虽然红河综合保税区已经正式封关运行,但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还远未完成,加上财政资金投入有限,围网内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如服务中心、保税商品展示中心、仓库、厂房等基础设施还未建好,全面投产还需要1到2年时间。目前,红河综合保税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约为30亿元,亟需银行信贷支持,但红河综合保税区内的大部分项目多为中小企业项目,企业实力普遍不高,盈利能力有待观察,加上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银行信贷控制越来越严,出于风险控制的角度,银行很难给予更多信贷支持。
(三)市场基础薄弱,金融支持缺乏坚实基础
目前,红河综合保税区刚封关运行,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基础比较薄弱,金融支持缺乏市场基础。一是入驻企业太少。截止目前为止,已有25家企业入驻红河综合保税区,相关厂房处于建设阶段,大部分企业还尚未开办业务。二是在经济普遍不景气的大环境下,招商引资的难度加大,市场培育的难度也随之加大,金融与市场相互支持的空间进一步缩小。
四、金融支持红河综合保税区的路径
(一)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
1.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支精通业务、熟悉政策的金融人才队伍。要打破金融人才局限于金融行业的传统观念,在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当中挑选一批学习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年轻业务骨干,采取集中培训、交流学习、实地考察、实战锻炼等方式,将他们培养成业务全面、综合素质强的业务精英。
2.有针对性的加强金融人才引进工作。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人才招聘时要重点引进熟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金融业务的人才,在待遇、生活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留得住人才,发挥出他们的优势。金融监管部门要在人才引进方面发挥自身的优势,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推荐优秀人才资源。
(二)立足金融工作中心,抓住沿边金融改革战略契机,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1.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充分发挥信贷政策的灵活性,支持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向红河综合保税区倾斜,同时指导银行有针对性的对保税区内企业和与区内企业业务往来紧密的境内区外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激活区内区外两个市场;二是要督促相关银行尽快落实7月份与红河州政府达成的融资合作协议,确保信贷资金尽快落地,确保红河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推进。
2.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首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红河综合保税区实际情况抓好金融创新工作,协助企业盘活库存、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专有技术、排污权等多种资产,积极开展供应链融资、商圈融资、行业协会融资等模式,积极搭建服务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服务贸易企业融资平台,提高服务贸易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其次,要积极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人民银行要大力做好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广和辅导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备选企业培育、筛选、推荐、承销等工作,协助红河综合保税区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要积极对接保险资金通过参与银团贷款、购买债券、直接参股等形式多渠道投资红河综合保税区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
3.优化外汇管理与跨境人民币服务。一是要完善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和衍生产品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办结售汇业务,鼓励银行扩大远期结售汇、掉期等业务覆盖面。二是提高对区内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偏离度的容忍度,对偏离原因事实清楚的企业不纳入外管局分类管理。三是支持在区内成立货币兑换公司或兑换点,开展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并且在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下放宽兑换业务范围。四是简化红河综合保税区企业境外投资登记手续,认真推进资本金意愿结汇制度和跨国公司资金池集中运营业务,放宽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及放款主体资格限制,拓宽在境外投资企业的融资渠道。五是加快推进红河综合保税区账户工作,实现区内企业本外币账户一体化,做好红河综合保税区跨境贸易、投融资、跨境人民币贷款、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等人民币业务的推广工作,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六是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支持金融机构简化结算手续,为企业量身定制“一揽子”跨境人民币结算和投融资服务方案。同时,发挥国内外机构联动优势,推进海外直贷、海外代付、协议融资等人民币跨境融资产品运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服务。
4.大胆创新,提升支付结算体系便利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支付终端模式,大力发展非现金支付工具、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扩大支付终端在综合保税区的使用量。加快银行卡芯片化进程,探索推进金融IC卡在综合保税区跨境结算的应用。大力推广“银关通”网上报关,协助红河综合保税区企业实现电子化报关和无纸化通关。
(三)整合力量,建立健全合作协调机制
加强金融机构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沟通,深化银政会商机制,强化与信用增级、融资担保机构等市场中介服务组织业务合作,采取多方式开展银企洽谈会、融资推进会,促进银企信息共享和融资对接。对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要在严格规范信贷管理、加强风险识别和管理的基础上,支持其合理资金需求。
关键词:保税区 海关监管 保税物流 出口退税 区港联动 B型试点
我国保税区转型模式产生的原因
出口退税难题
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功能相似,实行“境内关外”的政策,但后者享有更优惠的出口退税政策。国内货物通过保税区出口到境外,采用“离境退税”的原则,而出口加工区采用“入区退税”的原则。
境内保税区区外企业通过保税区出口货物,必须要在货物全部实际离境后才能办理出口退税。在不能确保进入保税区的所有货物完全离境前,退税将无法实现。
区外企业销售货物给区内企业,应向区内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区外企业不能办理出口退税。因此,区外企业为了实现出口退税,解决退税难题,往往采用“出口复进口”的方式,即所谓的货物“出国一日游”。华北企业的货物一般是去韩国,华南企业的货物去香港,出境后也不拆箱,然后通过区内企业进口运回到保税区,目的就是为了退税。由于地理位置原因,华东企业的“一日游”又比华北、华南的企业耗时略长。每个集装箱上万元的成本,多出两天的时间都是这些企业因为政策壁垒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由于受产品内销的限制,保税区内许多手册加工型企业也选择“出国游”来解决保税生产产品在国内销售的核销问题,从而使企业的效率降低、成本增加。
发展国际物流的需要
我国海关的保税物流形式主要有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区。这些保税物流形式已不能满足我国发展国际物流的实际需要。一方面,保税区数量少,全国仅有15个,分布不够广,面积有限,大部分均被用于保税加工生产,从而使其在发展国际物流上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保税区和港口管理分离,保税区功能偏重于招商引资和经济增长,发展转口贸易及相关的物流业务的政策和管理体制没有建立起来。
随着我国作为世界制造业中心地位的逐步形成,现代物流的地位和作用更为重要。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税收从2001年的58亿元人民币到2004年超过180亿元,这些增长主要由物流产业产生的。仅以微电子行业为例,长三角地区日渐成长为中国微电子、现代工业的加工基地,苏州、常州、昆山等地的微电子加工企业星罗密布。微电子产业加工周期短,生产企业通常采用“零库存“的经营,要求一批现代物流企业与其配套,实现从仓储产品到消费者的传送。
保税区其他政策优势
2003年商务部的8号令规定自2004年12月开始,外资贸易公司可以在国内任何地方进行注册,保税区的进出口经营权优势逐步削弱。按照WTO协议,2006年中国关税水平将大幅度削减,将对保税区的保税功能政策优势产生较大影响。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保税区的土地资源已接近饱和。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不太可能新增土地。保税区的发展进入瓶颈阶段。
综上所述,保税区作为我国扩大改革开放过程中的一种模式,本质上具有过渡性其功能亟待转型。
我国保税区转型模式
区港联动
2003年底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作为全国首家“区港联动”试点。 2004年8月16日,国务院又正式批准天津、大连、青岛、张家港、宁波、深圳、厦门共7个保税区为“区港联动”新增试点。2004年4月15日,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经海关总署联合小组验收通过,7月15日进入试运作。目前,张家港、青岛、天津、深圳等保税物流园区已陆续封关运营。
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点
2004年8月18日,国务院验收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8月22日海关总署正式验收并封关,2004年10月12日正式运作。它是全国唯一一家B型试点。
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和B型两种模式。A型是指以一个物流公司为主,满足跨国公司集团内部物流需要开展保税货物仓储、简单加工、配送的场所。B型是指由多家保税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公共型场所,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按照出口加工区监管模式实施区域化和网络化的封闭管理。
本文着重探讨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点。
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点模式享有的政策
区港联动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点明确了以发展国际物流为主,具有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四大功能。与保税区相比,其功能“加二减一”,增加国际中转和国际采购,减少生产加工功能。
区港联动试点一般以保税物流园区命名,保税区和港区之间开辟直通道、拓展港区功能。海关通过区域化、网络化、电子化通关管理,简化相关手续,满足企业对货物快速流通和海关有效监管的要求,吸引物流企业投资,从而推动保税区和港区物流的发展,在功能上实现“境内关外”的自由贸易区功能: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
为了方便说明保税区转型模式所享有的政策,我们把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统一简称为物流园区。
海关管理
物流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进出物流园区货物的备案、报关、查验、放行、核销等手续统一在园区海关现场办理,海关实行24小时监管和通关。
物流园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指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等)之间货物的往来,由收发货企业联名向转出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核准后,按照海关转关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物流园区与同一海关其他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之间货物的往来,由收发货企业在特殊监管区域的公共平台上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可按“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的程序操作。
税收管理
物流园区享有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叠加政策,较之保税区有了新的突破。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区外企业运入物流园区的货物视同“离境”,海关即可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区外企业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和相关退税凭证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区外企业销售并报关运入物流园区内的货物,一律开具出口销售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物流园区内企业采购国内原材料用于区内建设,比如修建仓库,区外销售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免)税。
货物进出物流园区可以采用“集中进区、凭担保分批出区、集中报关”,从而简化了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所需要的单据和手续,大大缩短了企业的出口退税周期,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海关对从境外进入物流园区的货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予以保税;物流园区内简单加工的货物,货物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园区内的其他企业,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园区内企业出口的货物,税务部门不予办理退(免)税。
因此,保税物流园区的设立,全面避免了货物的“出国游”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大大缩短了运输距离和运输时间,提高了企业的效率。
外汇管理
物流园区与境外之间的进出口,区内企业无需办理收汇、付汇核销手续。
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之间的进出口,由区外企业按规定办理进口付汇和出口收汇核销:境内区外企业向园区内出口货物,可以凭海关出口报关单和其他规定的有效凭证、商业单据向区内企业收汇,也可以直接向境外收汇;境内区外企业向园区内企业购买货物,区外企业凭进口报关单和其他有效的凭证、商业单据向区内企业支付,也可以凭区内企业提供的进境备案清单(货物从境外进入园区)或进口备案清单(货物从境内进入园区),直接办理境外支付。
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点的发展前景
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的建立是政府行为,而政府的努力,来自于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进口与出口的保税集货平台,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B类保税物流中心和区港联动的重要性,如北京正在积极申请建立B型保税物流中心;深圳保税区正在争取海关总署的支持,在宝安区福永-沙井原扩区区域建立B型保税区物流中心;江苏连云港也在积极争取“区港联动”的政策。
提高我国国际物流的竞争力
现代物流的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竞争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区港联动和B型试点是国务院批准的试点项目,是我国推动现代国际物流发展、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改革海关保税物流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我国现有国情下发展保税物流的最高层次。既有利于促进我国物流业竞争力的提高,为国际物流企业提供适宜的生长土壤,使其在中国落地生根;同时促进加工制造业和保税物流协调发展,延伸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高增值率。
推动海关管理模式的改革
随着保税物流园区业务量的放大,海关监管面临从“货物管理”到“企业管理”的挑战,对保持和改善我国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增强竞争优势具有重大意义。海关应尽力增加服务功能,像一个全能的保姆,帮助出口企业维护客户的稳定性,增强出口企业的优势。海关应继续积极采取措施,与政府部门加强信息互通,构建“海关主管、企业自管、政府协管、社会共管”的管理机制,为保税物流园区业务的顺利运作创造各项有利条件。
升级成为“自由港”
B型试点和区港联动很有可能升级成为具有真正意义的国际“自由港”。我国保税区的两种转型模式试点有各自不同的定位,区港联动的目标是加工和转口,并以此成为国际性的航运和贸易中心,而B型试点则是为制造企业服务,为货物的原材料和成品提供物流操作平台。从试点情况来看,上海和苏州这两个保税区转型模式的效率差不多。区港联动往往靠近海港,运输方式主要是以海运为主;苏州的B型保税物流中心则以空运为主。
参考文献:
1.刘心一、 刘翠微.“出口退(免)税手册”.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2.苏政办发「2004102号文件.“关于推进张家港保税区区港联动发展的试点意见”,2004年10月
去年11月,全国首个文化保税中心——北京大山子文化保税中心在798艺术区成立,包括798、751在内大约七平方公里的大山子区域纳入文化保税中心的覆盖与监管范畴。目前,一年时间即将过去,大山子保税中心的配套设施逐渐完善,规划编制正在推进中,经营机构已开始入驻。在已有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保税中心让大山子艺术品交易区具有了更高的期待值。
推动艺术品交易产业化
记者了解到,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减免税和交易优惠等政策。而文化保税中心的做法在国内属于尝试阶段,是在海关保税区制度上进行的尝试,由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推动建设的大山子文化保税中心在国内尚属首个。
与之前北京市成立的顺义天竺文化保税区不同,大山子文化保税中心不是圈划的区域,主要提供保税服务,在这一基础上实现大山子地区艺术品交易的产业化。
朝阳区文创中心负责人分析认为,大山子功能区是北京市艺术品出口的重要基地,如果能够借鉴工业产品实行的出口退税机制,通过保税服务鼓励艺术品出口,可以从政策法规上促进大山子地区的艺术品交易。
相对于保税区的封闭性,保税中心则向着一种更具自由性和流动性的方向尝试。
从已有保税区的服务模式来看,税收方面,保税服务执行方受海关委托,为文化企业提供进出口报批、物流、通关、仓储、评估、担保、保险、交割、结算等全流程保税服务。从卖方来讲,进入海关的文化产品及艺术品不需要缴纳押金,在完成交易之后,由买方缴纳相关税收;如果艺术品在交易之后出境的话,也不用纳税,相当于离岸交易。这些保税区的功能都可以在保税中心实现。
此外,文化保税中心的另一项重要功能就是提供专业的第三方服务,即在政府许可的前提下,提供艺术品展示、交易、存储、物流、鉴定、维修等方面的服务。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将与具有产业化资源的公司合作,通过搭建文化交流和展示平台、提供资金服务等配套措施,“保税是手段,服务是拾遗补缺,真正的目的在于推动艺术品产业发展,以一些具有引导性、启发性的项目,开拓思路,寻求更多发展方向。”
文化产品出口成本可降30%
据介绍,大山子保税中心的范围包括以798艺术区为核心的约七平方公里面积,包含798、751、京城电通时代创意园、恒通国际创新园、中国电子物资北京分公司仓库、兆维工业园、国投创意信息产业园等7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成后的大山子保税区将是我国文化保税的试验田,与顺义天竺文化保税区相配合,形成主打原创艺术品出口,向国外进行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成为发展外向型艺术交易的区域。
目前,保税中心已经初步确定了约十个仓储面积平均在1000平方米左右的文化公共保税仓库,今后还将根据区内文化企业的实际需求逐步拓展。
按照规划,大山子文化保税中心一期建设以文化公共保税仓库和保税展厅为主,可以为区内文化创意生产、贸易企业提供仓储、中转、物流、保管等系列保税服务;二期将推动建设物理围网和电子管理的海关监管区域,增强区域内生产、加工、展示、交易、金融服务保税功能;三期建设将积极拓展对整个大山子艺术区及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文化保税服务,从而带动全市文化进出口贸易发展。
798园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文化保税中心为国外文化艺术品进入中国交流展示乃至交易开通了一条便捷、优惠的“绿色通道”。而且随着文化保税中心进一步发展,国内文化企业还可以把生产车间设在区内,生产中所需进口的国外高精尖仪器设备都能享受免税优惠,这样能为文化企业降低出口成本约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将有力促进中国文化产品“走出去”。
随着保税中心的建设,大山子地区艺术品交易配套设施逐渐完善。保税中心不断引进与艺术品有关的经营机构,形成产业链齐全的产业区域和真正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艺术品交易园区。
如今,相关经营机构早已开始入驻:奥迪亚洲研发中心落户751;民生现代美术馆、百度数据中心、中国电影导演创作中心等机构已陆续入住恒通国际创新园;此外,京城电通时代创意产业园(一期)、兆维工业园也陆续完成改造,并已投入使用。
“如果有相应的文化保税政策,简化临时进出口手续,我们就能引进更多的国外艺术品和展览,活动范围也会扩大,会有更多发展机会。”一位798的画廊主如此说。
已经入驻大山子的百雅轩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山子文化保税中心具有文化特区的性质,境外文物或艺术品通过保税中心进入中国展示将简化手续、降低成本,保税区内生产加工的文化创意产品出口成本也将随之降低,这一做法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综合运营成本,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打造千亿级产业园
大山子地区已经成为中国文化艺术品创作出口的重要基地和世界第三大文化创意产业交易中心。在此建立文化保税中心,必将对促进中国文化产品走出去和世界优秀文化产品引进来,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记者从朝阳区文创中心了解到,目前大山子艺术和设计产业功能区已经引进了包括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百雅轩、蓝色光标传播公司等近3000家文化艺术、科技、文创企业,2012年总产值超过200亿元。朝阳区政府计划在3至5年内,将大山子地区打造成千亿级的产业园。
如今,798、751早已成为北京著名的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以751为例,随着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的入驻,国内众多服装设计师相继将工作室设在周围,其中,曾经为奥运颁奖现场设计出“宝蓝”、“国槐绿”和“玉脂白”颁奖礼仪女装的女设计师郭培一人,就能为整个服装设计产业链带来10亿元的产值。
据了解,在国外享誉盛名的798艺术区,将联合大山子地区的4家老厂房组成全市第二大文创功能区,总占地面积近百万平方米,规模仅次于首钢,“十二五”末期年产值有望超500亿元。
近年来,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猛,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5%,2012年规模以上的文创企业年收入突破2100亿元,各项主要指标均约占北京市的四分之一,九大行业年收入均位居全市前三名,其中,广告会展业、艺术品交易业、旅游休闲娱乐业、其他辅助服务业四大行业年收入排名全市第一,已成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引擎和核心承载区。
今年1-5月,朝阳区文化创意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62.9亿元,同比增长4.5%,文创产业资产总计2416.2亿元,同比增长4.5%,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艺术品交易业1-5月利润总额增长达88%。
一、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发展概况
2019
年2
月颁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纲要》中明
确指出,要在大湾区内“建设世界级机场群”并“构建现代化
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作为大湾区内唯一的国家中心城市,
广州明确落实纲要中支持推进建设的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
设,与大湾区内的南沙、前海、横琴等自贸区一道,协同港澳
国际自由港的定位,担负起粤港澳大湾区整体发展规划中的发
展平台职责,为建设世界一流湾区做出自身独有的贡献。广州
临空经济示范区持续作为国家、省、市级经济建设、产业发展
的重要经济功能开发区域,以航空产业,跨境电商、现代物流、
IAB、NEM
等产业为龙头,加速在广州培育具有临空经济特色
的产业发展区域。
作为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的主要组成部分的广州白云机
场综合保税区,是广州推动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核心功能区之
一。白云机场综保区规划总面积2.943
平方公里,分为中区和
南区2
个区块。其中,中区2.296
平方公里,紧邻白云国际机
场;南区0.647
平方公里,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距离白云机
场约11
公里。综保区一期1.159
平方公里于2014
年4
月通过国家验收,并于同年7
月封关运作,二期0.76
平方公里,已于2019
年6
月正式通过国家验收。目前白云机场综保区已实现“南沙海港与空港”的一体化监管,具有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核心功能,重点打造“三中心”:全球保税物
流中心、全球保税维修中心、亚太贸易展览销售中心,构建“仓
储物流和展览销售两大主导产业、现代金融和航空培训两大新兴产业、检测维修、研发设计和加工制造三类补充产业”的“223”
产业体系。机场综保区正以航空物流、飞机租赁和跨境电商等新型业态为突破口推进相关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同时,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应用,率先推动空港查验服务费改革,实施“无纸化”通关、“互联网+空港e
通”、跨境电商质量溯源等措施,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检疫、一次放行”,不断提高通关效率;完善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提高审批效能,不断提升园区良好营商环境。
自2014
年白云机场综保区一期封关运作以来,已进驻贸易、通关、物流、跨境电商、飞机租赁等各类型企业超千家,
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在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对外开放、承接
国际产业转移、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
用。在有关临空产业和新业态的带动下,白云机场综保区进
出区业务量连续四年保持增长,2018
年海关实际监管进出区
货值超过640
亿元,区内企业共实现进出口总额122.8
亿元,
年均增长率达25%。作为现有跨境电商业务模式的主要发源地,也是国内跨境电商业务模式最丰富、最灵活的区域,跨境电商业务量已连续4年居全国空港首位。目前,仓储物流产业具备了较好的发展基础,对综保区产业规模扩张影响大,所占比重高,是机场综保区的支柱性产业。
二、白云机场综保区的运营问题
白云机场综保区自2014
年封关运作至2019
年7
月第二期
验收通过封关运作以来,为广州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城市推进贸
易全球化、便利化提供了较为深刻且成功探索经验。作为全国
在综合保税区模式下探索、改革、发展的排头兵,白云机场综
合保税区近年来发展也同样遇见了相关问题。本次调研过程中,
本小组经过资料搜集、座谈等形式,总结挖掘了白云机场综保
区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若干重要问题。
一是在制度政策层面上,目前的政策执行具有一定局限性。
具体而言,在综保区的管理方面,还仍然存在政出多头的情况。
综合保税区属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照法律规定该区域管理
属于中央事权,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牵头管理职责由海关总
署承担。2018
年相关机构改革进行之后,海关整合了检验检疫
部门等单位原有功能,形成了“大海关”系统。但具体在每个
综保区内,如白云机场综保区内,是由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管
委会作为管理主体。因此在管理上,形成了海关部门具体的的
职权范围相对较窄,但其为综保区核心关键功能,而管委会则注重综合保税区内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事宜;以当地
政府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权力,没有对海关的监督管理权,需
要协调、配合海关部门的业务方面的行政管理职权。因此在运
营综保区最关键的两块业务及行政管理两大部分的主管机关不
同,往往在政策沟通方面要花去一定的时间成本。同时,由于
认识上出发点不同,每年管委会会根据海关实际情况管委会表
示新办法会设置一定的细则或管理办法,让监管规则显得冗杂,
最后导致“一线没放开,二线管太严”的局面,来寻求经营的
企业往往无法得到相应便利。
二是在综保区基础设施方面。
由于白云机场综保区属于国
内跨境电商产业示范园区,因此在现有产业布局上跨境电商、
航空物流产业作为支柱产业贡献了主要的经济增长产值。根据
调研情况,我们了解到,技术层面上,跨境电商包含B2C
和B2B
两种模式。(由于B2B
跨境电商物流与一般进口贸易物流差别
不大,这里主要以B2C
跨境电商物流为主)首先,相较传统保
税物流,B2C
跨境电商物流具有货运量大、单位车辆载货量少
的特点。其次,B2C
跨境电商物流的不平均变化情况显著,尤
其在双11、双12
等电商购物节,物流出货量可达到平时出货
量的5-8
倍。再次,B2C
跨境电商物流的周转速度非常快,货
品进出保税区的效率非常高。上述原因造成跨境电商型综合保
税区的货运交通压力较传统保税区大许多。因此,需要在规划
上重点考虑货运交通流线的合理组织。
从调研情况得知,随着综保区区域的扩大和苏宁、穗佳等
物流头部企业的落户,综保区内企业对综保区内贸易功能拓展的需求迅速增加。其中,由于综合保税区拥有进口保税仓储功
能,可以有效降低进口贸易商的资金成本,越来越多的跨境进
口商品贸易商希望充分发挥保税优势,在综保区内开展保税展
示和保税交易业务。这些功能区域的设置在全国其他综保区或
自贸区已有先例,如上海自贸区在原外高桥综保区四至范围内
开设进口商品直销中心、跨境电商O2O
体验中心、名品保税销
售中心等功能;宁波综保区在区内开展进口红酒展示功能。上
述功能对综合保税区的园区环境品质的要求较高,并且需要配
套相应的酒店、餐饮、休闲功能。因此,需要在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上对目前综保区重业务发展轻环境建设的建设思路进行全
面的创新升级。
企业反应较为集中的另一个问题是,现有综保区范围内配
套服务设施较为匮乏。随着区域的不断扩大,特别是跨境电商
仓库不仅是跨境电商企业的备货仓储空间,同时也是其收发货
的运作空间,工作人员数量较传统的保税物流仓库大许多。传
统保税物流仓库的员工面积比一般为20-30
人/万平方米。而以快消、化妆品、日用食品、服装为主的电商仓库的员工面积比则分别高达110
人/万平方米、100
人/万平方米和70-80
人/万平方米。届时综保区内的员工数量势必带来较大的生活配套需求,由于综保区内不允许建设居住、商业设施,需要在规划上针对跨境电商型综保区内众多工作人员的生活配套和通勤需求进行详尽安排。
三是对综保区未来产业发展升级问题。
在调研中了解到,
随着白云机场综保区的迅速发展,一批物流、跨境电商头部企业的入驻以及综保区二期完成封关运营的利好消息带动,对白
云机场综保区这个全国稀缺的机场综保区有投资意愿的企业数
量迅速增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许多意向企业需要了解综保
区如何提供较好投资奖励或鼓励政策;特别是综保区内是否有
相较于其他不同经济开发区的相关优惠政策。目前,根据空港
经济区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体系,白云机场综保区重点推动总
部企业(含航空总部)、现代服务业企业、高端制造业企业等集
聚发展,给予以下几方面的奖励支持政策:一是落户奖励、经
营奖励、高管人才奖励、企业发展奖励等奖励,此外,整个政
策体系有关内容,均可针对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
办”的形式进行政策量身定制。从实际效果看,目前的招商引
资政策可以有效的吸引物流类、电商类以及航空金融类企业落
地,但对于有保税需求的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等吸引力较
弱。
另一方面,随着广州空港经济区的迅速发展,同时由于世
界经济整体环境发生的剧烈变化,传统的外贸模式已经逐步退
场,将保税功能乃至自由贸易区相关“境内关外”结合的经济
发展模式正在迅速成长。综合调研情况及企业反馈,很多企业
期望能够在未来综保区内进行一定的创新、研究或实验等保税
研发的工作。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战略推进和经济服务
化新常态,海关特殊监管区也应逐步向高端、高新、智慧化产
业发展,突出向高端加工制造业、生产业、服务贸易转
型发展。保税研发业务的推广,有助于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境
内关外”的特殊区域政策优势,推动区内企业从单一仓储物流产业向研发设计、检测维修、售后服务等两端延伸,促进生产
业发展;通过吸引研发型企业入驻特殊监管区,发挥集
聚效应,推动特殊监管区立足于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充分提升
区域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平台。
需要指出的是,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在综保区的招
商工作中,招商人员对于综保区这种经济发展模式的了解还不
够深入,例如对综保区这一经济区域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历程
中的带动作用的认识了解甚少,不能够将综保区特点和具体企
业需求相对接。招商过程中,也遇到了招商工作人员对政策细
节掌握不清楚,应对相关问题的咨询反馈不够专业的问题。
三、白云机场综保区的运营问题解决思路
综合来看,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在不长的发展时间内,取
得了在全国综保区行业内具有一定带动及示范效应的发展成
果。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从实际接触到的数据及实际反馈能够
持续坚定这个信心。但是从长期持续推进综保区发展的角度来
说,本次调研也确实发现许多实际存在的问题。综保区在现阶
段的发展仍然不能完全对标全国综保区发展最先进的上海、宁
波等地,与上海自贸区等自贸先行区的开放水平相比还有更多
进步空间。
针对第二部分提到的三大主要问题,解决思路如下:
一、持续在监管技术及方法改革先行先试上探索
借鉴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跨关区跨部门监管
信息互通,强化监管主体服务能力。区域通关一体化是指原不
同地区内、地区间的海关执法可以互相协作、统一,实现不同关区之间在海关风险防控下的执法互认,跨区域通关更便捷。
在这个体系中,海关对进出口贸易中的风险防控处于非常核心
的环节,区域风险参数成为联调测试的重要内容。区域通关一
体化是一项惠民的有效监管改革举措,实现部门政务信息共享,
避免重复监管,进一步激发活力。加快与南沙自贸区区、广州
保税区、前海自贸区区以及横琴自贸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异
地通关互认。
继续加快完善现有的监管网络技术,实现“系统自动审核
通过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智能化、自动化作业改革,进一
步提高监管效能,最大限度为守法企业提供便利。同时要持续
巩固现行单一窗口制度带来的巨大效率提升,适时尽快部署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单一窗口制度
建设设计部门多、业务广,我区应当率先落实跨部门、跨层级
间的协调机制,再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特别是可以参考新加
坡樟宜机场24
小时监管制度,二期工程内完善布置电子围网
工程等补足现有单一窗口制度中协调效率问题。在目前一体化
通关工程全面铺开落实的前提下,抓住空港口岸相较于海港口
岸更注重速度及周转效率的基本原则,加强完善企业分类监管
和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可提高监管效率和促进区内经济
发展。
解决信息共享的问题以实现货物信息的自动比对。传统
方式航空运货物到港后经过机场货站理货,收货人报关、提货,
转关进入综保区,通过货站的卡口放行后,再经综保区卡口进
入园区。两个区域的卡口分别由机场货站的信息管理系统和综保区信息管理系统控制并与海关系统对接。要实现货物下飞机
后能直接由机场转运至综保区,必须实现两个系统的数据对接,
即必要的物流信息在两个系统共享和自动比对,使载有综保区
货物的汽车能自动从货站放行进入综保区内,并根据联检单位
的要求完成后续抽检、查验等工作,达到最大的通关效率。由
综保区经机场口岸出口的货物同样需要实现在综保区卡口与
机场货站之间进行数据的自动比对,自动放行。
二、持续拓展综保区业务范围及辐射带动能力
一是着重加强综保区与航空维修业的对接。
特别是航空维修产业在全国规模位于首位,航空维修产业链与综保区功能融合对接应当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航空维修类企业相对设备价值和技术含量均较高,是产业链中具有竞争力的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延长企业产业链、提高企业抗风险力等均有较大意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维修业务、设立全球维修中心及保税航材交易仓储中心,面向境内、境外客户提供修理服务,涵盖国产与非国产、境内与境外、自产及非自产产品。因此,在政策操作方面,应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放宽维修业务的范围,使更多航空维修企业能面向境内外客户开展维修服务,也能带动我区落户相应产业链上的制造业企业并做大做强,向价值链向两端和高端延伸。
二是可以借鉴美国对外贸易区辅区制度,形成“前
港后区”态势,实现港口作业区、保税仓储区、出口加工区、
对外贸易区的合理布局,使与空港直接相关的产业和功能小区
与空港联动发展,而且与空港间接相关的贸易、房地产、出口
加工、商展、金融中介服务等产业也要协调发展。二是基于共
同经济利益的基础,可以在一些产业和经营上进行合作。将空
港和综合保税区连为一体,以航空口岸国际物流业为核心功能,
发展贸易空运、货代、仓储、商展、信息、金融等业务,为进
出口贸易、国际转口贸易提供便利、优质和低成本的物流服务,
促进经济上的一体化运作。三是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适时推
进临空特殊监管区域与机场的协同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区港一体化。
三、继续加快推进综保区二区相关项目建设
一是园区卡口保障。
机场综保区的卡口建设将本着一流、
科学、便捷、超前的衡量标准,引入智能系统,建设具备国内
先进水平的智能化卡口。同时,配合海关制定智
能卡口操作规程,实现卡口验放车辆有章可循,关员操作有据
可依;建立应急处理制度,制定卡口应急人工处理流程及后续
操作流程,减少即决式处理;定期进行机房维护、系统检查,
增设专业高清通道摄像机、高配置计算机等设备,运用监控手
段进行统一高效管理。
二是查验平台保障。
机场综保区的查验平台将严格按照海
关总署《加贸函〔2010〕19
号》文件标准要求建设,包括海
关物流申报系统、海关辅助监管系统、海关核查核销系统、查
验场站管理系统、口岸业务联动系统、检验检疫物流申报系统、
检验检疫辅助监管系统、卡口智能化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以
实现区内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满足海关的有效监管
和高效管理。进出园区货物的查验统一由海关等查验部门负责
实施,协助海关等部门做好查验平台用水用电、
环境卫生、查验车辆以及待检车辆的管理调度等综合服务。
三是生活服务保障。
将在机场综保区南区开发
建设人才公寓,在机场综保区中区开发建设园区系列配套载体。
各类配套载体的建设,将充分考虑入区各单位以及进驻企业的
实际需求,为各企业员工提供完善的生活配套,包括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社交等服务,改善员工生活环境,解决企业
发展的后顾之忧,全面提升园区的服务水平。
四是交通出行保障。
一方面将与广州市公
交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开通经过园区并连接地铁站的公交线路;
另一方面,拟通过租赁外包方式开通园区到机场南地铁站和钟
落潭地铁站的接驳班车,其中机场综保区南区待钟港大道建成
后再考虑开通到机场南地铁站的接驳班车。以解决园区内员工
的上下班交通出行问题。
五是其他物业保障。
一是做好基本的供水、供电、网络、
通信等配套保障;二是做好电梯、供配电、给排水等物业设备
设施的管理维护;三是配合海关做好来访、停车、巡逻等公共
秩序维护;四是做好仓库、人才公寓的消防管理;五是对园区
2013年9月27日印发公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第三条第二项对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做出了相应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
第一,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
第二,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二)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
第一,融资租赁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总体方案规定,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二,原保税区延伸税收优惠政策。在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办法》以及《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对保税(港)区内的进口货物的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所涉及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税收以及退税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总体方案在这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则在保留了原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做出了相应的延伸。其税收政策延伸如下:一是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二是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另外,总体方案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还规定,将要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并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二、当前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的作用分析
第一,促进上海自贸区投资发展。
在企业和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产生资产评估增值的涉税问题上,按照现行规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如果是个人出资,则要求按照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一次性计税;如果是企业出资,则一律要求企业视同销售所得或者视同财产转让所得一次性计税。
而总体方案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对于注册在上海自贸区的企业和个人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给予了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这一优惠政策充分考虑了纳税人在投资初期的资金紧张问题,相当于税务机关给予纳税人一笔无息贷款,为纳税人带来了货币时间价值,从而鼓励、促进纳税人在上海自贸区进行投资,从而推动了上海自贸区的投资发展。
第二,促进我国跨境融资租赁业发展。
总体方案的税收政策规定中,对金融服务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制定了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对于该行业的出口退税以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低税率的做出了相应规定。这一政策有利于减轻试验区内融资租赁行业的税收负担,促进跨境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它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方面能够推动我国上海自贸区高新技术设备的引进,提高我国生产企业生产力;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空运服务业引进更先进的运输设备,提高我国空运服务水平。因此,该税收优惠政策既能促进我国跨境融资租赁业发展,又能推动跨境资源流动及资源配置的优化。
第三,促进上海自贸区生产、出口企业发展。
对于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的生产企业以及生产型服务企业,其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励生产企业从境外引进技术更先进的设备,从而提高自身生产力。并且,总体方案制定的税收政策对于从外国进口原材料,再制成产成品销往境外的出口导向性企业来说,进口和出口环节都是免税的,因此该政策对其优惠力度较大,极大促进了上海自贸区生产以及出口企业的发展。
三、思考与建议
虽然上海自贸区现有的配套税收政策已经给自贸区的很多企业带来了优惠与利好,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融资租赁、投资以及贸易等领域的发展,但目前来讲其税收政策仍是不完善的。笔者认为,税收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应注意以下几点:
关键词:物流模式/电子商务/经济管理
电子商务作为网络经济的核心必须以物流管理为基础。电子商务活动中任何一笔交易,都是由四种基本的“流”,即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所组成。物流过程具体包括运输、储存、配送、保管、物流信息管理等各种活动。电子商务通过网络准确及时监控物流的运动。当前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瓶颈是物流管理滞后,主要表现在物流的支付系统、配送系统和安全系统三个方面。电子商务推动下的物流管理是以物流信息化为基础的,这种新型的物流配送使商品流转较传统方式更加信息化、自动化、现代化和社会化,既减少库存和资金积压,又降低了物流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电子商务为物流企业提供了技术条件和市场环境,为物流功能集成和物流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因而分析电子商务支持下的企业物流特点,以及建立宏观和微观双控型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模式,就成为企业面对现代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
一、我国物流业与国际物流业发展的现状
国务院于1991年5月12日批准建立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瞄准了与国际物流服务贸易接轨的方向,使其成为中国北方国际物流的最佳通道。天津港保税区实现了采购供应网络化、展销服务网络化、电子信息网络化、交通运输网络化,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建立了进出口贸易联系。天津港保税区按照建设国际物流运作区的目标,初步形成了三大功能体系,即国际物流的集散、分拨、配送体系,成为我国北方最大的国际物流中心。现在已经建立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开通了连接全国干线的铁路转运站,建立了国际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启动了国际物流示范基地和空港国际物流区的建设。保税区内现有94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家企业。2000多种进出口货物在保税区得到分拨配送,保税区10年累计完成进出口货物总值292亿美元。天津保税区吸引了日本住友公司、韩国三星集团、美国德纳公司等一批国际知名的物流企业,进一步提升了保税区作为国际商品集散、分拨、配送中心的功能。
世界著名物流企业美国的“联邦快递公司”,对货物配置通过电子信息进行动态跟踪和信息自动处理。美国摩托罗拉实行24小时全天候物流管理,实现年销售收入20亿美元,约占本市电子信息业销售收入的一半,年利润6亿美元,占该全球公司利润的45%,这是该公司成功实现“物流”管理的必然。
随着上海APEC通关系示范系统工程的建立,全球四大物流快递企业,联邦快递(FEDX),中外运敦豪(DHL)、联合包裹(UPS)、荷兰天地快运(TNT)入主联合快递中,加速了向中国物流市场的扩张。据了解,四大外资国际快递价格均低于中国邮政EMS的10%~15%。这四家国际物流企业先后在上海的APEC通关系统工程采用的高科技快递工具DIAD(速递资料收集器),是业内第一个可将货件签收人的签名数字化的便捷式高科技设备,收货公司只要用它扫描包裹上的条码,便完成快递记录。高科技成为现代国际物流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我国于1997年,国家批准建立全国库存商品调剂网络中心,目前拥有83家分支机构,123家会员企业。该中心推出七大电子设备模式,形成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系统。这是中国目前最大的库存商品在线交易专网。“全库网”采用的是B2B电子商务模式。虽然物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物流业发展总体滞后,具体说存在以下问题:
1.物流观念陈旧,缺乏现代物流理念。对现代物流在提升运输产业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加经济效益方面作用认识不足。
2.商业环境相对落后,造成物流布局不合理,专业化服务程度低,自营物流比例过大,专业物流服务得不到充分利用;同时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也制约着物流管理的发展。
3.我国物流信息服务体系和网络体系的落后也制约着物流业的发展,制约着物流产业向专业化、一体化方面的发展。
4.物流产业目前发展的制度环境有待完善。物流发展要跨越地区和部门的限制,需要统一化、标准化。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备的物流法规,因而制约了我国现代物流产业集约化经营优势的发挥。
5.物流方面专业人才缺乏,我国高等院校中设置物流专业和课程的很少。物流在职人员的总体水平较低制约了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二、信息化是电子商务条件下企业物流发展的基础
以信息为导向,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开创现代物流管理的新模式是物流管理的重要命题。通过发展信息产业推动电子商务下物流管理的模式创新,合理高效配制物流资源,推动我国信息流、物流、商流合理组合。利用信息网络化发展三大规律:(1)信息技术功能价格比的摩尔定律(Moore''''sLaw);(2)信息网络扩张效应的梅特卡夫法则(MetcalfeLaw);(3)信息活动优势与劣势反差强烈的马太效应(MatthewsEffect)。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物流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开创新型物流产业。
信息产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下物流新技术发展的关键是:拥有高素质的人才;利用已有的网络优势,建立能同国内和国际物流网相连结的物流配置中心;实现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业化管理;物流信息处理现代化管理;建立和强化有关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相关法规。物流信息化管理政策和措施如下:
1.运用新的信息技术,建设宽带网域,提升完善信息交换平台,联合构建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实施“1221”工程,即一个宽带网,两个平台(市级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企业级电子商务平台);21项信息系统工程。逐渐改变企业商贸运行模式,促进经济运行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物流信息化包括商品代码、数据库的建立和运输销售网络电子化管理。
2.建立电子商务物流信息控制中心,实现物流管理的低成本、高效益,提高信息化物流管理水平。控制中心包含以下功能模块:(1)集中控制功能;(2)运输流程管理功能;(3)车、货高度管理功能;(4)仓储管理功能;(5)统计报表管理功能;(6)财务管理功能;(7)客户管理功能;(8)客户查询功能。
3.以天津保税区为基地,把天津建成中国北方重要物流配置基地,利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优势(天津电子信息产业10年来实现利润80亿元,占全国信息产业利润的16.4%,居全国第二位),建立起以港口集装箱运输为特色的天津物流配送新模式。在实施推广EDI技术的同时,建立起港口物流供应链管理模式;在实施条码技术和GIS技术的同时,建立起天津企业物流管理模式;在实施GPS技术同时,实施天津加入WTO后国际化物流管理模式。
4.培养一支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管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在天津高等院校要开设相关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专业,长期有计划的培养专业队伍。同时要调整现有物流管理人员结构和组织结构,对现有人员在天津市物流管理中心进行定期培训,要求从事专业物流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4级以上外语水平和3级以上计算机水平,要求必须持证上岗。只有建立一支专业化队伍,才能保证天津市物流信息管理专业化、现代化、高科技化发展。
5.要通过现代化信息建立起天津市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良好外部环境和条件,实现物流系统,运送方式,装卸、仓储、物流配送一体化,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和风险,提高物流配送的效益,实现企业零库存、无积压、无等待、全天候24小时,快速有效的物流配置体系。要建立一定的铁路、公路以及仓储物流配置的专门机构,统一接受天津市物流控制中心的领导,实现快速、准确、无差错、高效益传递的物流配置。与此同时,天津地区物流管理政策与措施,要同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保持一致,要同国际先进物流配置网接轨,做到四化:
(1)物流运作系统化
企业物流是一种系统性的经济活动。主要通过物流目标合理化,物流作业规范化,物流功能集成化,物流技术一体化来实现。
(2)物流服务网络化
电子商务发展要求企业物流不仅以较低的成本提供高质量的物流服务,而且还要求物流服务向多样化、综合化、网络化发展。为了实现电子商务的物流增值,企业必须重新设计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渠道,减少物流环节,提高物流服务系统的快速反应性能,实现物流服务网络优化和系统性。
(3)物流管理信息化
物流现代管理最重要的是通过信息管理来实现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变传统企业物流管理,实现物流管理信息化。利用低成本物流信息交换平台,拓展业务和市场,大幅度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4)物流经营全球化
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提高了全球商务信息交换能力,促进了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企业要在全球化物流经营上进行战略定位,建立以供应链为基础的国际化物流新观念,实现物流经营资源的全球化配置。要建立按照国际化惯例进行物流经营的专门机构,实现物流经营的规模化发展。
三、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物流管理中模式创新
通过电子商务最新现代技术实现物流管理信息化。物流信息化表现为物流信息收集的数据库化和代码化;物流信息处理的电子化和计算机化。因此要用电子商务推广物流管理的四大新技术:条码技术(通过扫描对信息实现自动控制技术)、EDI技术(电子数据的交换和自动处理)、GIS技术(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实现物流配送的最佳模型)、GPS技术(通过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实现物流配置国际化)。以上四大新技术的结合,将在物流供应链上建立一个高新的供应链集成系统。物流信息能在开放供应链中实现物流的及时、准确的配置。
EDI技术即电子数据技术交换,1994年,联合国在日内瓦举行的第四十届会议上通过的权威性定义:EDI是使用一种商定的标准来处理所涉及交易或电文数据的结构、商业或行政交易事项,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递。EDI具有快速、精确等传统信息传递方式无法比拟的优点,能够降低成本,高效、快速、准确地传递物流信息。尤其是条码技术的实施和采用,为电子商务推动物流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物流条码技术是物流过程中用于识别的一种特殊代码,它可以自动识别、自动完成数据的采集,运用物流条码可以实现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1991年4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代表我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为在我国开展条码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商品条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到2000年,中国商品编码系统的成员数量已增加到3万多家。GIS技术即地理信息系统,是地理学、计算机科学、测绘遥感学、城市科学、环境科学、信息科学、空间科学、管理科学和信息科学融为一体的新兴学科。实现了各种信息的数字化处理,为系统地进行预测、监测、规划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GIS在物流领域应用便于合理调配和使用各种资源,提高经济效益。GIS最明显的作用就是能够把数据以地图的方式表现出来,把空间要素和相应的属性信息组合起来就可以制作出各种类型的信息地图。专题地图的制作从原理上讲并没有超出传统的关系数据库的功能范围,但把空间要素和属性信息联系起来后的应用功能大大增强了,应用范围也扩展了。GIS在物流领域中的应用主要是指利用GIS强大的地理数据功能来完善物流分析技术,提高物流业的效率。目前,已开发出了专门的物流分析软件用于物流分析。完整的GIS物流分析软件集合了车辆路线模型、最短路径模型、网络物流模型、分配集合模型和设施定位模型。GPS技术由三大子系统构成:空间卫星系统、地面监控系统、信号接收系统。空间卫星系统均匀分布在6个平面上的24颗高轨道工作卫星所构成,可在地球的任意地点、任一时间向使用者提供4颗以上可视卫星。地面监控系统是由5个监测站构成的。其作用是对空间卫星系统进行监测、控制,并向每颗卫星注入更新的导航电文。信号接收系统是由GPS卫星接收机和GPS数据处理软件所构成的。GPS技术可以提高铁路、公路等物流路网建设的质量和速度。目前,国内已逐步采用GPS技术建立高精度控制网,如沪宁、沪杭高速公路的上海段就是利用GPS建立了首级控制网,然后用常规方法布设导线加密。实践证明,在几十公里范围内的点位误差只有2cm左右,达到了常规方法难以实现的精度,同时也大大提前了工期。GPS技术可以实现货物跟踪,实现有效物流配送方式,建立电子商务在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物流管理的新模式:
1.电子商务在企业内部实现“业务流程再造”(注:“业务流程再造”是指通过企业对现有流程的重新分析,改进和设计组织流程,以使这些流程的增值内容最大化,其他非增值内容最小化,从而有效地改善组织的绩效,以相对更低的成本实现或增加产品对顾客的价值。流程是一系列跨越时间、占有空间的连续有规律的活动,各个基本活动应紧密衔接,保证物流和信息流的顺畅通过,每项活动的衔接都应强调对价值的增殖作用。流程可分为核心作业流程和支持作业流程。核心作业流程包括企业的各项设计和生产的作业活动,以确保企业作业流程以最小成本及时、准确运行的管理活动,以及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以确保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的完成。支持作业流程主要包括设施、人员培训、后勤资金等,以支持和保证核心流程的正常运作。要实现整体业务流程最优,而不是个别最优。“再造”的观点即打破旧有模式,建立新的管理程序,实现管理理论的重大突破。经过综合评价筛选出最基本的、关键的功能,并将其优化组合,形成企业新的运行系统。实施“业务流程再造”模式将使企业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将生产成本降低,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使企业更贴近市场,这种物流管理模式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物流管理模式,适合于在大中型企业集团内部,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化实现物流管理现代化,推动我国企业内部物流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起高新的微观物流配置模式。
2.电子商务在企业外部建立起最佳“企业物流管理模式”(注:“企业物流管理模式”是指物流管理社会化的物流一体化管理模式。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实现物流管理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创造了条件。提高物流管理的宏观社会效益是保证企业微观“业务流程再造”模式正常运作的重要外部条件。不同企业之间的物流运作可以由供方和需方以外的第三方完成,实现了物流管理的高级化和社会化管理的目标。这将是信息化时代的一种新兴产业。这种以企业物流管理为基础的现代化物流管理体制模式是物流管理高级化发展的标志。它将促使企业实现以“物流战略”为纽带的“企业联盟”的形成,使物流从企业专业化管理中获得宏观规模经济效益。因而也代表着一国的物流管理水平,整体规划水平和现代管理能力水平。我国目前在“综合物流”领域仍是一个空白,因此是低成本高扩张发展宏观物流产业的大好时机。国内“物流管理模式”的发展,为中国入世后进入国际物流产业打下了重要基础。)。根据这一模式建立起现代化的“物流配置中心”,实现地区物流合理配置和提高物流业的经济效益,突破区域的局限性,实现国内物流与国际物流高新配置,建立起有效的宏观物流配置模式。
四、完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相关法规
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1996年通过《电子商务示范法》,主要包括“电子合同法规”,“电子商务税收法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法规”。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法规,相关法规的建立是物流产业发展的基础。我们需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物流法规,即包括“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法规”的中国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法规,以推动我国物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尽快使我国物流业适应中国入世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以“港口物流”为核心 打造物流竞争力
随着我国沿海地区优先发展策略和对外政策的实施,沿海港口城市迅速发展起来。从沿海到内陆,从南疆到北城,我国港口经济已呈现齐头并进、多极发展的态势,成为经济繁荣的重要支持点。宁波作为浙江省第二大城市(副省级城市),不但经济发达,而且地理位置优越,是中国东南沿海的重要港口城市,长三角洲南翼的经济中心,更成为华东地区海运远洋贸易的集散地和物流中心。
早在16世纪中叶,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兴起,宁波便成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港口之一,以后,被开辟为“五口通商城市”之一。如今的宁波港已与世界上216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开通了航线,同时也是上海中国国际航运中心枢纽港的组成部分和功能区。目前宁波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位列国际前茅,是大陆主要的集装箱、矿石、原油、液体化工中转储存基地,华东地区主要的煤炭、粮食等散杂货中转和储存基地。
在宁波推进物流业发展的思路中,港口物流成为重要发力点。2009年,宁波市制定了《宁波打造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发展纲要》,提出以港口物流为重点,充分发挥港口货物集散和要素集聚优势,大力发展依托港口大进大出的贸易交易市场,延长临港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促进港航业与物流业、金融业、商贸业的良性互动,加快向贸易物流港和国际强港的战略性转变,全力打造区域性大宗商品资源配置中心,集装箱和大宗散货集散中心,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深水枢纽港,亚太地区重要的资源配置中心。
在这一发展纲要的指导下,宁波物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根据《宁波市物流业发展年度报告(2012)》,2012年,宁波市实现社会物流总额16956.40亿元,基本与2011年持平。全市物流业增加值666.4亿元,比2011年增长14.7%,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0.2%,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24.3%,已成为宁波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的生产业。
“宁波的区位优势体现在港口、腹地与集疏运体系等三个方面。”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周昌林介绍,一是港口优势。宁波港口是一个集内河港、河口港和海港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的现代化深水大港,地处我国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的T型交汇点,位于东北亚经济区核心地带,具有成为亚太地区航运枢纽的区位优势。二是腹地优势。宁波港口经济腹地覆盖长江流域,其中浙江省是直接腹地,长三角地区为主要腹地。随着港口的快速发展,宁波港口的腹地逐步向江西、湖南、安徽、湖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扩展。三是集疏运体系优势。目前宁波市已形成以港口为龙头,以“一环六射”高速公路网为主骨架,公、铁、水、空四路并进的物流通道网络。
为更好指导宁波市物流业发展,宁波市出台了“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力推进长三角区域物流中心和全国物流节点城市建设,更好发挥现代物流业在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引领和推动提升作用。
目前,宁波正在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发展定位,以物流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降低综合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为核心,以智慧物流建设为引领,以港口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制造业物流、城市配送物流等为重点,以物流载体、平台、企业、基地建设为抓手,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金融业的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依托浙江,服务长三角,联合中西部,对接海内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巩固和提升长三角区域物流中心城市和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地位。
完善港航物流体系 推进港区国际贸易
作为物流业的一种形态,港口物流的发展是港口与物流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结果,物流涉及到港口的运营,外贸货物的运输则以港口为最好的交汇点,不少沿海港口和大的内河港口都是交通运输的枢纽,港口是物流链上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宁波无疑是港口与物流结合的典范城市之一。“宁波具有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深水港条件,适合超大型船只的停靠。而且在与南京、上海的紧密结合下,已经成为长三角地区影响力最大的航运中心组成部分。”宁波市服务业综合发展办公室主任叶正富强调,“这是宁波相较其他港口城市拥有的最大优势。”
早在2010年,浙江省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了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宁波将其视为城市物流业转型升级的抓手,调整结构的新途径,经济发展的新增点。
目前,宁波市依托港口、产业和市场等基础优势,集疏运体系基本形成,港航物流金融和信息体系不断完善。2012年,全市主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平台)交易额超过3000亿元,交易规模在全国沿海城市中名列前茅。公路、水路、铁路与机场等集疏运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逐步形成了内外衔接、通江达海的集疏运通道网络。港航物流金融市场初具规模,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比较先进。
2012年,宁波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4.53亿吨,增幅为4.5%,居中国大陆港口第三位、世界前五位;集装箱吞吐量达1567万标准箱,增幅达8%,箱量排名保持中国大陆集装箱港口第三位、世界港口前六位。另外,宁波市还在继续推进“无水港”建设和海铁联运发展,积极拓展港口经济腹地,加快发展保税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和国际集装箱物流。
港口物流无疑已成为宁波物流业的核心支柱产业,同时影响和带领着其他物流分支产业合力推动宁波的经济发展。
今年3月,随着总理视察上海,内地首个自由贸易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自由贸易区的正式获批,也同时点燃了我国其他沿海地区抢占先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强烈欲望,加速了广州、天津、山东、江苏、浙江、厦门等沿海开放省市进入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筹备。宁波也不例外,正在为建立自由贸易区做准备。
实际上,从1992年建立了宁波保税区之后,宁波的步伐一直在浙江省领先,保税区“免证、免税、保税”的特殊政策,为宁波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从2002年宁波出口加工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起,港区联动试点区域、保税物流中心等再次相继获批。2010年6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一期)顺利通过了验收。而一些类似的重点贸易物流集聚区,以及东部新城贸易物流企业总部基地、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宁波保税区现代保税物流基地、石浦对台贸易物流园区等也正在推进中。
宁波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宁波市实现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981.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4%,外贸依存度极高。2012年宁波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965.7亿美元,同比下降1.6%,因此,建立自由贸易区,不仅能改变宁波的外贸环境,而且能进一步吸引外资的进入。
“宁波市港口物流不仅服务全省,而且服务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的国内广大腹地,以及西太平洋沿岸国家和地区。突出港口物流是宁波市物流业发展重中之重,也是浙江海洋经济国家战略以及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内在要求。”周昌林表示。
企业放开唱戏 政府悉心搭台
不论是在浙江省内还是全国港口城市集群中,宁波市政府对物流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鼓励都是业界有目共睹的。在宁波,企业可以放开唱戏,因为有政府在细心搭台。
截至2012年底,宁波全市实际从事物流相关业务的注册企业为5160家,已有国家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104家,其中5A物流企业1家,4A物流企业12家,3A物流企业55家??门类齐全、机制灵活、运作高效、竞争充分的市场主体已形成。世界排名前20位的船公司和FedEx、UPS、TNT、DHL等国际知名物流企业落户宁波,形成了一些物流企业总部和跨国公司的职能型分支机构。
“我们宁波有深厚的港口资源,但是港口冷链物流一直比较薄弱,许多进口食品运抵甬城(宁波)后,由于进关手续时间长、冷冻条件不完善而不能长期储存。现在,冷链物流中心建成后,宁波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派员进驻,这样可以大大提高进口食品进关检验的速度,为进口商增加便利。”宁波港冷链物流中心总经理高冬冬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府的参与协助无疑将提高企业作业效率,这也正是企业受惠于政府相关政策支持的一个缩影。
记者从宁波市物流规划研究院了解到,宁波市政府以及各部门先后出台了30余项针对物流产业发展的指导文件、政策和规划,这些政策既及时响应了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又结合了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与上海、深圳等物流先进城市相比,政策响应速度、完善程度基本处在全国前列。如在行业的纲领性、指导方向上,宁波市出台了《加快宁波港口物流业转型升级主要任务分工》、《宁波市智慧物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指导文件。在助推物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则出台了《宁波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宁波市现代物流示范企业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产业政策。在促进物流交流合作、营造良好氛围方面,主要开展甬港经济合作论坛、“宁波周”等物流专题推介活动,并于2011年11月成功举办了第七届中国国际物流节。这一系列活动促进了宁波与国内外重点城市的物流交流与合作,营造了良好的现代物流发展氛围。
而为切实帮助宁波物流企业减轻经营压力,促进宁波物流企业的整体发展,政府组织出台了《宁波智慧物流资金管理办法》(甬财政工[2012]1193号),规定未来两年,宁波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多万元资金助推宁波智慧物流建设;《关于印发加快宁波港海铁联运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修订)》(甬政办[2012]23号),则对新开通宁波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的实际经营人,以及为宁波港铁路港站与各码头之间提供集装箱驳运服务的集装箱运输公司,根据标准给予资金资助。同时,市财政出台海铁联运和大宗商品交易扶持政策,明确今后3年~5年期间每年分别安排1000万元和2000万元专项资金;此外,全面执行小微企业货港费免征政策,全年减轻企业负担3000万元。
切实防控银行业重点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今年要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作为银行监管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风险监管职责,准确把握宁夏经济金融形势,严控重点行业企业集群风险、融资平台贷款风险、表外业务关联风险、房地产贷款风险、案件风险、法人银行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外部风险传染等类风险,做好风险监测、排查和处置工作,推动银行业健康发展,为宁夏经济社会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持续扩大银行业信贷投入,满足经济发展资金需求。今年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银行业机构用足用好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宁夏两大战略、两区建设、黄河善谷、生态移民等工程,做好城镇化配套金融服务,推动产业升级。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三大工程”,实施涉农机构支农服务承诺制,按季考核支农贷款投放情况,确保全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着力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继续落实设立专营机构、发行专项债、批量设立网点等差异化监管政策,要求银行业机构单列年度小微企业贷款计划,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承诺制度,支持宁夏中小企业“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实现“两个不低于”。
严格规范银行业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要继续把减轻企业融资成本、正确处理消费者投诉作为银行经营行为治理的重点,鼓励银行业机构减费让利、优惠服务,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督促银行业机构切实承担消费者投诉受理及处置第一责任,快捷、规范、合理地处理消费者投诉。
大力支持银行业机构建设,丰富宁夏金融组织类型。今年要配合宁夏两区建设,支持政策性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在宁夏设立机构,支持条件成熟的宁夏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争取在宁夏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进驻银川综合保税区。推动网点下沉,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机构在县域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引导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在县以下地区恢复或增设分支机构,支持城商行在宁夏范围内设立县域支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
稳步推进银行业改革创新,激发服务经济的内在活力。今年要把推动银行业改革转型和金融创新作为重要抓手,指导黄河农商行履行大股东职责,规范贷款发放行为。按照“不下指标、不定进度,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工作。推动农合机构股权改造,逐步提高法人股比例。引导农商行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稳妥推进法人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施,适时开展绩效考核制度评估调研。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支持银行业机构研究推广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方式。
努力提高银行业监管水平,发挥好监管引领作用。今年要以政策探索和工作研究为重点,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城镇化建设、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法人银行发展转型、实施资本管理办法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监管工作创新。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抓好监管数据质量管理,合理安排现场检查频率和进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全面提高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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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府对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引导作用,规范*市装备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下简称“装备制造引导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放大、引导效应,依据《*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装备制造引导资金,是市政府在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用于扶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做强做大而设立的扶持资金。从2007年开始连续四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
第三条装备制造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加快拥有知名品牌和市场占有率高的装备制造业规模发展,促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的重点建设项目。引导资金的使用,遵循突出重点、扶优扶强、整合资源、贴息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市经贸局负责装备制造引导资金申报项目的受理,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扶持重点和扶持方式
第五条装备制造引导资金扶持的重点领域: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机械制造等。
主要扶持方向:骨干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项目;关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和推广项目。
第六条装备制造引导资金的扶持方式采用补助和贴息两种方式,以贴息为主。
第七条贴息适用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第三章申请对象和条件
第八条申请对象:在*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经营活动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装备制造企业。并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一)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含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称号的。
(二)获得*市企业五十强、*市工业龙头企业和*市重点装备制造企业的。
(三)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和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
(四)建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
(五)企业年税收(国、地税合计,不含海关税,下同)300万元以上、销售产值1亿元以上的。
第九条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意见》要求;
(二)申报的建设项目,须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在3年内建设完成;
(三)对加快*市装备制造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能够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对提升*市装备制造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四章项目申报、审定和资金拨付
第十条装备制造引导资金申报于每年5月底前。高新区、保税区和各区县项目,由项目承担企业自愿向项目所在地同级经贸局(经发局)提出申请,经当地经贸局(经发局)、财政局共同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市经贸局;市属企业项目由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经贸局。
第十一条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有关文件:
(一)基本文件:企业项目申请报告、装备制造引导资金申请表(附件1)、建设项目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公章)、投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经审计的近两年度会计报表、企业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设定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还需提交项目贷款合同、银行贷款进帐单、利息结算清单等凭证。
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②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水平、技术方案、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③项目预期目标及可行性分析;④项目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及促进就业等情况。
(二)初审文件:①高新区、保税区和各区、县经贸局(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局联合(市属企业由主管部门)向市经贸局申报装备制造产业引导资金的文件。②申报企业和属地的经贸局(经发局)、财政局(市属企业由市主管部门)出具对装备制造引导资金使用的承诺函。
(三)企业投资备案项目,需提交的其它文件:①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规划、用地预审意见(需征地项目)。②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第十二条市经贸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逐个提出评审和资金安排意见,经筛选后拟订《*市xx年装备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计划(草案)》送市发改局,同时附送审查意见及相关证明文件,由市发改局审核后统一提交市审委会批准。
第十三条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市审委会批准的《*市xx年装备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计划》行文下达;市财政局按财政性资金拨付管理程序办理划款手续。引导资金年度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高新区、保税区和各区县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财政部门逐级下拨;市属企业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
高新区、保税区和各区县财政局收到款项后,必须视下列情况立即办理,不得拖延:
属于补助资金和已核实取得银行贷款的贴息资金,要及时拨付;属于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贷款承诺函的,必须待取得正式贷款后才能核拨贴息资金。拨付资金时,必须凭有效付息单据。其中,取得全部贷款的,贴息资金全额拨补,取得部分贷款的按比例核拨贴息资金。
第五章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获装备制造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在银行开设资金专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依法加强对会计资料的保管。
装备制造引导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银行贷款的利息支付。
第十五条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项目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市装备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报表(半年度)》(附件3),于每半年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当地经贸局(经发局,市属企业报送其主管部门),经汇总后于当月中旬报市经贸局和市财政局。每年1月底和7月底前,市经贸局将情况综合报送市审委会,由市审委会汇总上报市政府。
第十六条建立项目检查制度。市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对装备制造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应依法办事,被检查单位应主动配合检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不得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七条建立项目验收制度。项目单位必须在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逐级申报向市经贸局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市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项目办理竣工验收的同时,应编制项目经费决算报市财政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所获得的装备制造引导资金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八条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市经贸局、财政局根据有关绩效评价要求,对装备制造引导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分为项目的绩效评价和装备制造引导资金使用的总体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依照省、市的规定要求进行;装备制造引导资金使用总体绩效评价,在引导资金使用第三年上半年进行中期评价,四年后半年内完成全面的评价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发生股权变动、注册地址或名称更改等重大变更的,应在一个月内通知市经贸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