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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医改 医患纠纷 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7-0197-01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维权意识的增强,对医务人员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患者诉诸法律的医患纠纷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在新医改背景下,对于即将从事医学工作的医学生来说,了解医患纠纷的实质,分析引起医患纠纷的原因,提高医患纠纷的防范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一 医患纠纷的原因分析
在医院发生医患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医院方面、患者方面和其他各方面的原因。
1.医院方面的原因
医院方面造成的医患纠纷因素包括许多方面:(1)医疗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医疗质量低下。一是各医疗机构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医疗纠纷预案,无法预防医患纠纷的产生。二是目前医疗机构的培训内容仅局限于医患纠纷的处理,缺少相关联的、统一的长效培训机制。三是医院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低下。(2)医务人员方面的原因。有些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在与患者沟通过程中,缺乏耐心和热心,语言生硬,医患之间的沟通不够,无法赢取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3)医疗人员责任心不强。在医患纠纷中,由于医院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医疗操作规范,导致的医患纠纷所占的比例较大。(4)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一些医务人员不注重医疗法规的学习,在平时的医疗活动中,为了图省事不做病历记录,不注意证据的保存,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生往往授人以柄,处于被动地位。(5)诊疗、收费不规范引发的纠纷。有些科室单纯地追求经济利益,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引起患者的不满而引发纠纷。
2.患者方面的原因
受患者主观方面因素的影响,也会引发医患纠纷,主要有:(1)患者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患者自身医疗知识有限,无法理解医疗手段所达到的客观效果,在诊治过程中,对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而治疗效果达不到其期望值时就容易引发医患纠纷。(2)患者维权意识增强,法律意识非理性增强。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增强,但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了解不够,认为花了钱在医院接受治疗,就要达到期望的治疗效果,一旦治疗效果不佳,便诉诸法律,要求索赔而引发纠纷。
3.其他方面的原因
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引发的医患纠纷主要有:(1)新闻媒体的不适宜报道。一方面,受专业水平的限制,一些新闻工作者不能全面理解已经发生的医患纠纷,曲解了报道内容;另一方面,一些新闻媒体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为了吸引人们的关注,在不进行调查纠纷真实性的情况下对医疗机构进行负面报道,加重了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2)社会深层次的原因,一些地方经济不发达,基本的医疗保险不够普及,在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患者产生了对医院的不满情绪,引发医患纠纷。
二 医患纠纷的防范措施
1.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服务水平
新型的医患关系把医生与患者置于平等的地位,消除紧张的医患关系、化解矛盾,需要医患双方共同努力,进行双向的沟通。在医患沟通中,医生起主导作用,医生必须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与患者进行语言沟通,耐心地倾听病人描述症状,并用恰到好处的语言温暖患者,提高服务意识,对患者的诊治过程进行解释说明,获取患者的信任,从而减少因沟通不足引起的医患纠纷。
2.完善管理体制,加强执行力度
不断完善医院管理制度,一方面,医疗机构对于所发生的医患纠纷以及处理的方法和过程要进行相应的备案记录,建立行之有效的医疗纠纷预案,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同时也可以为以后发生的医患纠纷的解决提供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按制度规范处理违反医院制度和医患纠纷中的医疗过失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度。
3.完善医保制度,改革运行机制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其医疗行为,减轻患者的负担,切实有效地推进医疗体制改革,真正解决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力度,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提供资金保障。
三 结论
医疗行业属于高风险的行业,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医患纠纷。在新医改背景下,必须强化医务人员对医患纠纷的认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这样才能消除和化解医患纠纷,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目前,卫生界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阻碍了医学的发展。医疗纠纷是影响医院稳定的最大问题。据统计2002年、2004年、2006年1~10月。全国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事件分别为5093件、8093件、9831件,打伤医务人员分别为2604人、3735人、5519人,医院财产损失分别为6709万元、12412万元、20467万元。为此,寻找相应的对策,防范医疗纠纷已是医疗机构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错综复杂。可分为医源性因素与非医源性因素。
1.1医源性因素:医源性纠纷是指引起纠纷的原因来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方面的纠纷。从医院的管理、医疗工作的实施到后勤服务部门,任何一个环节的任何一个人出现差错,都可能引起不良的医疗后果和医疗纠纷。医源性纠纷又可以分为与医疗失误有关和与其他方面的原因有关原纠纷两部分。与医疗失误有关的纠纷是指因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引起的纠纷。他包括对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确认和对医疗失误的处理两种原因。发生在医务人员方面其他错误引起的纠纷,虽不属于医疗工作的失误,但其恶劣影响有的更胜于医疗失误引起的纠纷,这种纠纷主要源于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粗暴恶劣,或是在医患之间故意搬弄是非“说长道短”或是乱开病情诊断书或病休证明等。
医疗纠纷除了源于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产生原因在认识上的不一致外,也可有其他因素,如发生分歧的是医生的医疗处置本身,或者是医生实施医疗处置的方式。
1.2非医源性因素:非医源性纠纷一般是由于病人或其家属以及病人所在单位缺乏医学常识,或对医院的规章制度不熟悉、理解不准确引起,也有的纯属是病人及其家属无理取闹造成的。在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中,社会原因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非医源性纠纷主要见于以下几种情况:(1)由于病情或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或是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2)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纯属有意制造事端、妄图嫁祸医院的纠纷。(3)因医疗保健需求矛盾而产生的纠纷。主要是由于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在人员配备、技术素质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或满足广大群众保健日益增长的需要。(4)病人不配合治疗发生不良后果而引起的纠纷。如病人不依从医嘱、谎诉病史等。(5)社会原因:少数医疗纠纷是因为患方受某些社会舆论的影响而引发的,在某些有不良动机人的鼓动或挑唆下而故意制造纠纷。
从大量的医疗纠纷原因统计来看,有相当大的比例是由于医患之间沟通不充分造成的。
2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面对目前纷繁复杂的医患关系,频发的医疗纠纷,作为医患关系中的主要一方,医疗机构应当在以下方面进行积极的行动,采取对策最大限度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1)以法治医和以德治医。作为医务人员,要想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必须以医德为基础,道德是内在的“自律”,法律是外在的“他律”。依法治医是所有医院的基本办院要求,以德治医则是一种更高的标准。在医患关系的外部调节方式上,除了法律的规范作用外,道德观念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样重要。医院的一切工作都要坚持德治和法治两点论的统一。(2)提高职业道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具体在于: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的好坏,医院的管理制度合理,医院人员的医德医风。目前,我国有以下预防医疗纠纷发生的办法:
2.1“提前介入”对医疗纠纷预防:通过医务处参与“提前介入”措施,支持了临床医生的工作,保护了临床医生。避免了医疗纠纷,同时,也使得患者并没有因为风险高而影响治疗。“提前介入”措施也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宗旨,在医疗纠纷预防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导向性作用。
2.2运用循证医学方法解决医疗纠纷: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法治社会的建立及我国《医疗事故条例》的颁布,人们的健康意识与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发展循证医学将有利于临床医生利用最佳的临床研究证据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提高业务素质:将促进临床医疗决策科学化,避免乱医乱治;将帮助医务人员转变观念,从以疾病为中心到以患者为中心;循证医学的发展还将促进信息交流,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有利于卫生政策决策科学化,提高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
2.3从源头――医学生的教育抓起,不断强化沟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医患纠纷尽管诱发因素较多,医患沟通效果尽管影响因素较多,但只要从源头――医学生的教育抓起,不断强化沟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医患沟通新思路、新方法,必将缓解医患矛盾,减少医患纠纷,将更多的时间还给医师攻克疑难重症疾病,也让医务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得到应有的尊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当然是很正常的。可种种迹象表明,由于少数患者对治疗结果的过高期望和部分媒体对医疗问题的过分渲染,有将医患关系对立起来的危险和趋势。一方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需要广大患者对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及高强度有所理解,媒体对医疗纠纷、差错和事故的报道和评论应尽量公正、客观。
2.4仲裁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不足以保护患者隐私、维护医方信誉以及医患双方的进一步合作。仲裁方式的设立为实现当事人的医疗事故纠纷方式的选择提供了可能。仲裁解决医疗事故具有三大优点:体现当事人自治的特点,体现快捷、高效的效益特点,体现专业性、保密性与和谐性等特点。
医疗纠纷的实质绝大多数是经济责任的承担,其成因主要是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缺陷和法律上的漏洞及经济利益驱动。预防的惟一有效措施是提高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法规意识,在法律法规规范下提供医疗服务。
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融洽和谐的医患关系和健康向上的医际关系。建立良好的医际关系实际上是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是充分发挥医疗部门整体效应的需要,是加强医务人员培养与成才的需要。
作为一种综合性的专业助人活动,社会工作对于医疗纠纷的介入是以专业的价值观、科学的方法,通过提供各种辅导和服务,协助患者及其家属与医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促使医疗技术和服务更人性化地满足患者的需要,高度体现医学伦理和以人为本的现代医学精神,从而能够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最终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总体上看,其特色和优势主要表现在,在解决医疗纠纷问题中,社会工作者扮演着调查者、中立者和协调者的角色,这无疑保证了介入过程的公平性,并且为解决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促进医患双方的彼此理解和沟通,就需要一种起协调性作用的媒介:仲裁委员会或者社会工作机构。前者是强制性的解决力量,后者则以助人自助为核心原则,高度体现人性化的服务,相对来说更能有效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也更有利于建立平等相待、真诚信赖、负责和公正、礼貌的社会主义新型医患关系。
[关键词] 放射科; 医患纠纷; 原因分析; 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 R445.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1-152-01
近些年来,由于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改革不断深入,国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患者法律意识和对经济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医院的服务水平及医疗质量要求逐渐增高,医疗纠纷发生的几率正在逐年增大[1]。本文就我院今年来放射科发生医患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作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现报道如下。
1 原因分析
1.1 服务问题 我院放射科门急诊各1台ct机,共有6台DR,1台CR,门诊每天约有100人进行CT检查,600人平片检查,工作较为繁忙,因此长时间的繁琐工作会使医疗人员缺乏患者中心的理念,缺乏必需的沟通,对检查的准备和费用问题交待解释的不够细心和耐心,导致患者对一些日常中少见的问题不明朗,最终导致医患纠纷。
1.2 业务问题 放射科与多科室有交流,因此在拟诊打印申请单时不规范也会造成医患纠纷,比如左右的记录错误,检查部位的不明确,范围过大等问题。另外出现申请单不明确的情况,患者需要多次来往与各科室之间,引起患者因延误检查时间和麻烦而激化医患关系。另外由于操作规程不熟练而导致的护理纠纷也较常见。
1.3 费用问题 检查费用因为不够清楚等问题也会引起广大患者的不满和误解,现代放射医学手段繁多,应用广泛,费用问题导致的纠纷也在不断的增多,比如心脏的冠状动脉造影术、泌尿系统的造影术等,患者需支付的费用也较高,却没有明确的详单和解释,患者可能会出现误解而导致纠纷。
1.4 预约问题我院需做增强检查的患者一般组织在上午集中进行,由于时间较长,所以需要预约,根据门诊患者量一般预约时间为1~4天时间。CT检查结果需要2个工作日,平片30-60分钟取片无报告,有需要可补报告但须1-2小时。同时扫描存在失败的可能,因此部分患者不能接受如此长时间的等待,而产生医患关系的紧张。
1.5 硬件问题 分诊、导诊窗口过小,医患沟通出现一定的障碍[3]。候诊处人流量较大,环境较差,温度湿度及清洁不能有效的控制,导致很多患者在等待中对医院产生失望的情绪。标示不够醒目清楚,导致一些患者无法顺利找到检查、计费、划价的地方,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
2 防范措施
2.1 改善服务态度 良好的服务态度,及时的医患沟通是减少并化解各类医疗纠纷重要手段。因此在医疗过程中要学会换位思考,积极愉快的面对患者,详细热情的与患者沟通,使患者感到亲切感。主动与患者进行沟通,增进对患者各方面的了解,有效的改善医患之间的关系[4]。
2.2 增进业务水平 医疗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感,定期培训增强器医学基础知识,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拓展自己的思维,提高各类应激能力。申请单的打印应明确,使用双向核对的方式,明确检查部位,对检查的禁忌症良好的把握,并与患者及时的沟通清楚,避免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
2.3 费用清晰透明 患者对检查费用非常敏感,因此为了纠正患者高收费和乱收费的偏见,要对检查的项目、要求、范围、给想的费用有明确的标示,透明公开,让患者清楚自己的每一分钱是怎么花的,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做到收费的公开和透明,减少因费用问题导致的医患纠纷。
2.4 完善预约制度 将预约制度与患者讲述清楚,特别是一些需要准备时间较长的患者,和一些需要做准备的患者,将检查的项目,预约的原因,需做的准备与患者沟通清楚,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患者因长时间等待产生的焦躁和不满,还可以增大扫描的成功率,减少患者的恐惧心理,从而改善医患关系。
2.5 改善硬件条件 做到导诊与患者的零距离沟通,改善候诊处的硬件条件,安排专人负责候诊处的清洁、温控等,增加候诊处的舒适度。明确显示各处的标示,让患者检查的过程流畅,减少不必要的辐射,各部门之间做好沟通,计价,收费,检查各处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患者下一步检查的去处,耐心、热情和详尽,从而改善医患之间的关系。 3 小结
在医患纠纷发生率较高的今天,放射科由于其患者量大,高辐射性,患者的陌生性,多科室的交流性等特殊原因,医患关系的处理尤为重要。但由于服务态度、业务水平、费用过高、预约时间较长、硬件不完善等原因,也会导致一系列的医患纠纷出现。因此如何改进自我,降低放射科的医疗纠纷发生几率是放射科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对我院放射科医患纠纷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笔者认为针对放射科关键环节及特点进行全面、有效的了解,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以病人为中心,加强责任心,增强法律和医疗安全意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可有效的避免放射科医疗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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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纠纷;医方;患方
[中图分类号]DFO-05;R-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11-0062-03
随着社会进步及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文明的不断提高,病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就医权利意识在逐渐增强,但同时,医疗纠纷数量明显上升。因此,深入探讨医疗纠纷的成因及防范对策,对于增强医患人员的沟通意识,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医疗纠纷的含义
有学者认为,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歧,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非经行政或法律的裁决不能解决的医患纠葛。也有学者认为,医疗纠纷是在医疗过程中发生在患者及其家属与医院工人员之间的纠纷,它可以发生在医疗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是医疗活动有的现象。导致医疗纠纷的原因很多,本文将从多方面探讨产生医疗纠纷的成因并提出防范对策。
二、医疗纠纷的成因
(一)社会因素
1.医疗保障体制不完善。我国正处在体制改革的转轨时期,医疗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贫困患者无法承受较高的医疗费用,缺乏健康保障。另外,目前很多医院以药养医,药价虚高,导致患者负担过重,进一步致使医患关系紧张。
2.卫生资源分布不均且不公平。卫生资源大部分集中在城市,而农村人口众多,却只享受较少的卫生资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导致部分患者心理上不平衡,使得矛盾容易被激化,医疗机构成为不满者泄愤的窗口,这也是现阶段医疗纠纷多发的一个原因。
3.媒体报道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医疗纠纷报道中,有的媒体为了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利用公众对医学知识的相对缺乏和对医疗工作作高风险性不理解,小题大做,强调患方弱势群体地位,加大广大人民群众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感,对进一步化医疗矛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医方因素
1.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及职业道德水准下滑是医患关系紧张的关键,也是医疗纠纷的成因之一。临床上出现的许多医疗纠纷并不一定是因为医护人员的技术不好引起的,而往往是因为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差而成为导火索的。另外,部分医生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开“大处方”、“大检查”、实施“过度医疗”,这些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损毁了医护人员的社会形象,加剧了利益冲突,破坏了医患关系,引发了医疗纠纷。
2.医院综合服务跟不上。不是所有的医疗纠纷都起因于医方的缺陷,但几乎可以说所有的医疗纠纷都源自患者的不满意。患者到医院就诊已不仅仅是对医疗质量有要求,还要求医院提供优美的环境、可口的饭菜、明白的消费等综合性人性化外延服务,当这些服务提供不好时,极易发生纠纷。
3.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一些医护人员不认真执行医疗规章制度,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不熟悉,工作中不细心、不严谨、不虚心、遇事不请示,导致诊疗和护理中出现差错或事故。有的医务人员对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估计不足、误诊误治,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4.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义务告诉患方:包括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预后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让患方参与到医疗决策中来,使医生的诊疗得到认可,避免分歧。但现实中,医方往往并未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因此,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患方以此说事,医方举证不力,就会引发医疗纠纷。
(三)患方因素
1.患方对医疗服务合同性质认识有误区以及对医院期望值过高,导致医疗纠纷频频发生。许多患者认为既然自己已经付费且选择了医疗机构就诊,院方就有义务为患者解决问题并提供满意的服务,无论何种原因,一旦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就极易诱发患方非理性的维权行为,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2.患方缺乏医学知识,也是引发医患纠纷的成因之一,即使掌握了一些医学知识,也是比较肤浅甚至可能是错误的。一旦治疗方案结果不甚理想,或感到自己的尊严和权利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和保障时,就迁怒于医护人员和医院,从而引发医患纠。
(四)医患双方共同的因素
1.医患双方认知存在差异。在医疗实践过程中,由于医患双方的知识背景、所掌握的信息及各自权益的不同,从而对医患关系的理解和态度也就存在明显差异。医护人员认为医患关系紧张加大了工作压力,对其合法权益构成了威胁;但患者却感到医患关系紧张使自己的健康权、生命权难以得到保障。医患认知的差异导致了患者不理解、不信任医生,医生也难以信任患者,这种认知差异长期存在必将进一步恶化医患关系。
2.医患双方沟通不充分。医患双方沟通不充分也是医疗纠纷成因的重要因素,表现在医生对沟通不积极、不及时;患者对沟通不理解;医患沟通形式单一;医患沟通效率低;医患沟通效果难以保证。
三、防范对策
1.建立及完善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目前最主要、最普及的保障模式,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如门诊费用的独立不利于基金的统筹,住院门槛费用高、自付比例大、新农合患者在三级医院报销总额受限制等,这些问题亟待完善及健全。在不断完善“社保”体系的同时,还应鼓励社保以外的其他商业险种的发展。职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及完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疗纠纷给医务人员带来的压力,也能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利益。一旦出现医疗纠纷,保险公司对已参加过保险的会员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负有赔偿责任,可以确保医疗纠纷的赔偿。
2.政府应重视“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政府应加大对医疗行业特别是公立医院的投入或建立新的医院补偿机制,最大限度上避免以药养医,从各种渠道降低医疗费用,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低收人人群的基本医疗服务。
3.加强对新闻媒体正确导向的管理。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媒体正确导向的管理,全面、如实、科学、公正地报道医疗纠纷,杜绝片面的、扩大化的失真报道;树立正确的舆论监管机制。同时,应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积极引导全社会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理解与信任,对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予以尊重和支持,提高社会公众对医院及医务人员的理解和信任度。
4.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医务人员要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医疗纠纷、医疗安全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
例》以及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侵权损害赔偿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提高预防差错、事故的警觉性和责任感。明确医患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自觉守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要严格执行护理质量标准,并按照标准的要求去做。增强责任心,养成严谨求实、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对工作高度负责,确保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从而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5.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许多医疗纠纷都是由于患方不满意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引起的,因此,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尤为重要。要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教育,培养医务人员高尚的医德,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学会换位思考,尊重和关爱病人,积极为病人排忧解难,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
6.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自觉地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做到忙而不乱,积极主动提高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预防医疗差错,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7.建立有效沟通与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据有关资料统计,在各种医疗纠纷中,真正因医疗技术原因而引发的医疗纠纷所占的比例并不高。71%的医疗纠纷与医患之间的沟通质量有关。因此,医务人员应重视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建立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良好有效的沟通包括:应用图象、数据讲解治疗步骤和手术方法;介绍该病的相关知识,帮助患者分析病因、了解治疗费用、治疗效果及预后等,使患者清楚地理解治疗的全过程,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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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患关系 医患纠纷 启示
当前医患关系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医患关系主要是指“医”和“患”的关系,从医学伦理学的角度来说,“医”主要是指医疗单位及其医务工作者,医疗单位不仅包括各级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还包括卫生所、医务室等;医务工作者包括各级各科的医生、护士、卫生管理人员、医学科学人员等。“患”主要是指接受医疗的人及与其相关的人或组织,如果在医疗护理中没有导致病人死亡的行为的发生,就必须由病人本人提请医疗纠纷的处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病人可以委托家人或者亲友、律师等人以病人自己的名义来实施解决医疗纠纷的工作。如果在医疗护理的过程中病人死亡了,那么就由病人的家人取代病人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
随着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一些根本性变革以及医学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与经济生活的日益市场化发展,身处其中的医患关系也在发生着一些实质性的变化。从目前的情况看,医患关系的发展趋势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医患关系完全技术化。在临床治疗中采用高科技的医疗技术,这大大提高了医生的诊断能力,促进了医生专业知识的增长,但在患者享受高科技技术带来的好处的时候,也有些医生对高科技技术的使用产生了一种极端思维,片面地认为医疗服务就是采用这些新的医疗技术来治愈病人,从而减少和淡化了医生对病人的关心和沟通,使医患关系演化成了医生—机器—患者的关系。
医患关系不断趋向市场化。从当前的世界医患关系来看,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没有将医疗服务定义在商品的范围内,但是在医疗领域内又逐渐有了市场的参与。市场为医院的发展提供了动力,特别是在医药方面上更加显著,但是市场对于医疗活动又起了很大负面作用。特别是像我国这种医疗改革还不够完善的国家,少数医务人员把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移植到医患关系中来,使本来纯洁的救死扶伤神圣职责成了与病人交换的筹码。虽然将医疗服务完全地转变成为商品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随着市场在医院的不断深入,医患关系市场化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医患关系不断民主化。传统的医患关系是凭借医生对医疗技术的掌握程度来加以保证的,而病人在治病的过程中只需要绝对的服从。但是随着医学的发展,医患关系中医生的权威性较之前降低了,患者的权利反而得到了增长。在医疗活动中,由传统以医生为主体发展成为了医生患者共同参与的情形。在治疗的过程中,患者不再是被动的治疗接受体,而是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己亲自参与到治疗方案的选择中去。医生和患者两者的地位逐渐趋于平等,医患关系也在不断民主化。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和医学进步,医患之间的关系还会呈现不同的发展趋势,然而,从目前的发展现状来说,医患纠纷正在呈现不断增强的趋势。
常见的医患纠纷的几种类型及其主要原因分析
一种是病人执意要出院,出院后病情加重,医生未加劝阻担责任。如,某县某镇的刘某因为一氧化碳中毒被送入医院,经过抢救后病情得到了好转,脱离了危险,刘某的家属看刘某已经完全苏醒,主动要求出院,医生同意出院,但当时没有和刘某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未告知有关的注意事项。第二天刘某出现反应迟钝、头痛等症状,到医院被诊断为中毒性脑病,刘某的亲属将原先的医院告上了法庭,原因就是医院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
另一种是医生没有对病人进行详细全面的检查引发的医患纠纷。如一位妇女一位患有乳腺增生到医院去进行包块切除,手术后患者感觉手术部位还存在包块又去就诊,通过检查医生告诉她没有什么异常的细胞成分。患者不放心,到大医院去检查结果诊断为乳腺癌,患者将原先的手术医院告上了法庭,因为医院误导误诊,在治疗中没有对患者进行病理切片的检查,延误了患者的病情。
以上种种医患纠纷出现的原因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两点:一方面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渠道不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医患纠纷有三条解决途径,即:一是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机关调解解决;三是直接向法院。但是相关法律规定均没有涉及到医患关系解决的具体条款。
另一方面,是患者自身的原因。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且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健全,患者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于医院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医疗过失,患者都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患者和医院两者信息的不对称,以及受患者自身的知识水平的限制,患者容易对医疗效果产生过高的期望值,对病情的发展过于乐观,一旦发生了医疗事故后或和原先预想的不相符,就会难以接受。
我国现有处理医患纠纷的方式方法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与适当的舆论引导。要积极开展教育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这是防范医患纠纷冲突的基础。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医务人员和病人及病人家属都是共同抵抗和消灭疾病的合作伙伴,病人离不开医生,医生也离不开病人。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医学科普知识,讲清楚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及预后的一般规律,讲清楚疾病的复杂性和目前医学科学的局限性,让患者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办事,努力让患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实行“联调联动”,加强与法院、医院的合作。一般各大医院都设有医患沟通中心,每一起在医院发生的纠纷,医患沟通中心都会及时处理。一些大医院,都会让年轻的、经验少的医生在医患沟通中心学习,让他们了解患者看病时遇到的困难,为以后上岗做出更好的服务打下基础。但是,有些医院的纠纷量太大,无法每一件都能合理的安排、处理,还有部分纠纷在处理不了的情况下,直接移送到法院。诉讼程序对于患者来说,等待时间过长,同时也加大了法院的工作量。法院在受理案件前也会对双方进行调解、沟通,这一过程与医调委的工作是不谋而合的,医调委作为专业性强的调解组织,可以在这一方面与法院合作。有利于改善法院当前所处的司法环境。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法院不可避免地处于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前沿,为社会稳定考虑,专业性质较强的医患纠纷案件可以移交医调委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法院的压力,为法院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是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要加强对医院服务质量的管理,从而保障医疗的安全。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医生的每一个行为都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危,因此医生要有极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除了为病人提供高技术的医疗服务外,还必须加强对医疗服务安全的建设,尽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为患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医院要加强人性化的服务管理,创新医院服务的方式,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让患者放心。
日本处理医患纠纷的经验借鉴
在日本,非常重视对医院和医生的管理和监督,并在医院的管理中提倡在法制的基础上达到和谐的发展,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对医院中出现的医患纠纷问题进行调节。日本在医患关系的处理上已经积累了较多的经验,诸如,日本在医院的管理中着力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力度;在政府的指导下,日本相继出现了中央级和地方级的医疗评估机构,在运行中一般都是每过一年就由民众、政府官员、医院专家和医院的医生来对医院进行系统的评估打分,对合格的医院颁发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医院要警告整改,并且通过媒体将评估的结果公示;日本的大多数医院都会给医生购买事故保险,当出现医患纠纷的时候就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从而避免更大的医患矛盾的出现。
日本在处理医患纠纷的过程中通常都是采用法律的手段来协调医患关系。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不分大小都要上报给政府部门,由政府作为医院和病人之间的中间人来进行协调。采用这种方法能够保障在医疗诉讼中处于相对劣势的患者和家属获得应有的赔偿。
1.1态度诚恳,取得患者对医生的人格信任要在患者面前树立良好形象,尊重患者,遵守医德,从语言和行动上表现出一个良好医者的威望。以善意友爱的语言体现人文关怀,以真诚的态度获得患者和家属信任,建立医患互信[1]。
1.2表现专业权威,在患者面前树立一个良好的职业形象介绍病情有条理,用自信的表情和语言,简明扼要地介绍病情,用语准确,避免措辞不当、用词太专业、思维混乱等情况。
1.3对患者进行评估,为患者提供可以接受的口腔诊疗通过交谈,评估患者对疾病的知晓程度、经济状况、对治疗的承受能力等,不得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哄骗患者进行高价值治疗,避免患者因为经济问题而产生心理不适,引发不满。
1.4遵守医德、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诊疗权遵守职业道德,给患者充分的病情告知,使患者知晓病情,自行选择诊疗方式。鼓励患者参与治疗决策,使患者认可选择的治疗方案和优缺点,不致产生对治疗结果的过高期望。
1.5客观处理患者不满,不足之处积极承担责任当患者有不满表现时,用诚恳的语言进行沟通,力争取得患者理解。对于治疗不足之处,不要隐瞒和躲避,不要推拖责任,向患者分析原因,制订尽可能好的治疗方法来弥补。对于确实因口腔操作和治疗水平造成的问题,要敢于担责,设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如患者还不理解,积极主动地引导患者正常途径处理,不得躲避、推诿而引发患者更大的不满。
2结果
2组患者投诉和纠纷发生情况比较,2012年组患者432例,发生投诉和纠纷12例,发生率为2.78%;2013年组患者450例,发生投诉和纠纷1例,发生率为0.22%。2组对比,系统的口腔科医患沟通措施制订实施后,投诉和纠纷发生明显减少。说明制订系统的口腔科医患沟通措施,对改善口腔科医患关系,减少投诉和纠纷发生有很好的作用。
3讨论
【关键词】医患关系;医疗纠纷 ;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3783(2014)01-0209-01 卫生资源和服务内容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且现有的资信平台越来越多,不确切的报道影响群众的思维,使得医患关系出现越来越不和谐的局面,医疗纠纷等事件增多,医患矛盾不断激化并呈现暴力化倾向。此外,医患沟通、服务态度、诊疗结果、卫生体制,资信媒介等多种因素也与医患冲突息息相关。有报道,"医患纠纷数量每年以 20%到 30%的速度递增"[1]。
一. 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成因
医患关系紧张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不容忽视,其成因是复杂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患者方面
1.1 目前医疗服务逐渐走向市场化, 患者有权利选择医院和医生,由于患者对医院期望值过高, 患者对自身的健康有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同时对医学常识缺乏,使得患者一旦诊疗护理结果达不到预期的希望, 医患沟通不及时常会引发医患纠纷。
1.2 患者对医疗不信任 , 态度过分偏激,患者不健康的就医心理状态,在就医过程中不遵医嘱,违反医院的管理规定甚至无理取闹。
1.3 患者出于经济动机制造各种"医闹",他们名义上打着患者家属、朋友的幌子,以聚众闹事的手段达到从医院获得经济赔偿的目的,并从中抽取提成或拿到"报酬",这种行为严重妨碍了医院正常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 医方因素
2.1 医疗服务存在缺陷,对患者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医生的形象[2]个别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操作规范办事,医疗水平有限。
2.2 医患沟通不够,从患者到医院就诊过程中,普遍缺乏沟通[3]加上医务人员不能很好地履行告知义务,与患方的意见不能达到统一,易导致纠纷的发生。
2.3 科室内部、科室之间的不团结,不协调,往往也是造成纠纷发生的原因。
2.4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有些医护人员不注意证据的保存,为了图省事而没有向病人履行告之义务,没有让病人签署相关的知情同意书,这些都为纠纷的发生带来了隐患。
2.5 医疗费用:患者认为医疗收费不合理,对有些项目收费标准不理解,怀疑护士多记或错记费用 。
3.社会因素
3.1 政府财政对医院补助严重不足,导致医院的消耗得不到及时和足够的补偿 。
3.2 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现行的卫生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 ,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缺乏制度保障 。
3.3 媒体不客观的偏向报道使得社会舆论对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评价有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医院的负面影响, 激化了医患矛盾, 间接地造成了不利的医患沟通。
二. 对策
1.普及医学常识,让患者对疾病有更多的了解.
1.1 医务社工要深入社区、医院广泛宣传医疗常识。让社区居民、医院患者多渠道获取医疗信息,普及常见的医疗常识,了解医院的医疗资源,包括专业特色,治疗项目等。此外,医务社工也要普及医疗鉴定等信息, 在处理医患纠纷时提供投诉途径、医疗鉴定途径等,让患者通过正式的维权途径维护切身的利益,避免患者及家属采取非法途径和手段处理医患纠纷。
1.2 对相同病种的人群可以成立一个小组,定时集中起来交流,使医生更具体地体会到病人因病所产生的苦恼,同时亦能第一时间简答一些病人的困惑,同种病的患者可以相互照顾,相互交流,形造一个舒适的环境.目前中山医院,肿瘤医院有很多这样的小组,而且都有不错的成效.
2.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及沟通水平,要注意医疗效果
2.1 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心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及道德教育,做到"把病人当家人医治"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事。
2.2 注重与患者的有效沟通 由于医务工作者工作量大,环境复杂,心里压力大,在诊疗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以疾病为中心",使患者感受不到人文关怀。 冷冰冰的诊疗过程更加剧了患者的不良情绪, 更有甚者会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甚至选择自杀。因而医院必须紧抓"以病人为中心,以救治病人生命为己任"的医德医风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医德。
2.3 从法律的角度规范病历记录的书写和管理 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及时、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记录病情,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避免遗漏重要的症状和体征。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今天,病历已成为举证责任中的重要法律文书。规范病历的书写、保管、使用,充分认识病历是处理医疗纠纷、司法办案的重要法律依据,使病历资料更好地为处理医疗纠纷服务,同时做好现场实物和病历的封存。
3.加大政府对医疗机构的投入,降低个人医疗费用
医患关系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源在于医疗资源不足。广东省卫生厅廖厅长说过,如何将经济改革的成果惠及百姓,社会制度的建设就尤为重要。因而政府应加大对医疗的投入,加快医保的发展,深入开展医疗价格改革,同时还得加强基层医院和社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有效地分流病患,使公立医院真正地公益化。
4. 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有统计机构曾对涉及医疗机构的报道进行了统计,在 47 篇涉及医院的报道中,45 篇是负面报道[4]。作为负社会责任的媒体,应该客观中立地报道社会事件,尤其是在对待类似医患关系等敏感问题时,道务必要做到准确、全面、客观,不去刻意夸大。夸大问题的严重性也会让公众产生认识偏差,甚至激化医患矛盾。媒体理应成为社会和谐的稳压器,成为医患沟通的桥梁。
总之,要使医患关系得到缓和,除了政府的大力投入外,医务人员得要提责任心,有医者父母心的德行,更要规范医疗行为,注意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方法;患者既要相信医生亦要从个渠道正确了解医学常识。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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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必须把医患纠纷放在公道的天平上[N].眉山日报,2009-8-25(第 3 版).
【关键词】 护患沟通;医患关系;医疗纠纷;临床效果
DOI:10.14163/ki.11-5547/r.2017.12.100
护患关系是患者与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 它直接影响着患者的心理变化, 与患者的康复有着密切的联系[1]。而护患沟通是保证和维持护患关系重要步骤, 它是指护理人员针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相关适宜及时的和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反馈和沟通。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医疗水平的提高, 人们对医院的护理质量更加重视。不良护患沟通不仅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 增加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还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阻碍社会的发展。本文根据目前护患关系现状, 系统性调查2015年7月~2016年7月本院门诊治疗的患者500例作为此次报告的研究对象。评价和探究护患沟通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及防范医疗纠纷中的临床效果。详细见以下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7月~2016年7月本院门诊治疗的患者500例作为试验组, 另选取同期本院门诊治疗的500例患者为对照组。其中, 患者年龄19~74岁, 平均年龄(35.8±12.7)岁。体重48~65 kg, 平均体重(59.3±1.9)kg。
1. 2 方法
1. 2. 1 调查问卷 结合研究期间患者的护理需求以及在实际护理中出现的障碍, 制定一份详细的调查问卷。其中包括10项指标:①主动交流必要性。②住院环境的安静。③耐心倾听诉说。④告知病情变化。⑤信任护士解释。⑥在意护士态度。⑦检查结果明细。⑧护士仪表是否端庄。⑨是否进行心理诊疗。⑩就诊等候时间长短。由专门的护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统计, 并统一的收回、整理, 然后分析。
1. 2. 2 护理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护理进行干预。试验组患者均应用护患沟通技巧进行治疗, 具体方法:①注重仪容仪表。保持自身的干净整洁, 给患者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全面了解患者疾病治疗和兴趣爱好等, 为建立良好的护患沟通奠定坚实基础。提高护理人员的自身修养, 给予患者真诚、信心和爱。并有效的和患者进行沟通, 消除患者的消极心理。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 保证了患者的治疗效果。②尊重患者。患者护理期间应该充分的尊重患者, 尽量避免陌生、刺激的语言, 例如编号和床位号等。也避免直呼患者的姓名, 保证患者的隐私。③掌握沟通技巧。根据患者的疾病变化和心理特征, 选取恰当的沟通技巧。整个沟通过程应以鼓励和安慰为主, 给予患者适量的安抚。并结合治疗成功的案例进行讲解, 引导患者保持乐观态度。
1. 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医疗纠纷事件发生情况及满意度。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试验组发生医疗纠纷4例(0.8%), 患者满意度为96.45%, 对照组患者发生医疗纠纷29例(5.8%), 患者满意度为81.2%, 观察组患者医疗纠纷发生事件少于对照组, 满意度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新形势下医患矛盾更为严峻,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迅速, 医患关系又是社会热点话题, 信息传递影响难以控制[2]。再加上在医疗队伍的建设中存在极少数不负责任的医护人员, 导致网络暴力恶意的将医护人员行为进行放大, 加剧医患纠纷冲突, 危害社会和谐。普通人由于医学知识的缺乏和医疗信息相对不足, 在诊疗过程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 不能意识到医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断章取义, 将舆论从一开始就被引向偏颇[3]。同时部分媒体为吸引公众的眼球, 恶意的描黑医疗工作人员来达到阅读量。而医疗工作人员因职业的责任感和神圣感, 使得他们很少从正面回应这些事件, 也不屑在网络上来表达自身的观念, 进而处于被动和消极的地步。
门诊的服务范围广泛, 医院的知名度越大, 患者来源就越广, 就诊时间较短, 环境陌生况且医托的欺骗也加剧了患者对医院的恐惧感[4]。同时门诊患者具有病情多变, 存在等候时间较长的特点, 不仅影响患者疾病的救治时间, 增加患者的痛苦, 还增加患者的焦虑、愤怒, 加剧护患间的矛盾, 增加医疗纠纷的出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t院改革不断深化, 目前大部分医院的整体医疗配备都相对的齐全, 且专业分工愈加的明确。而门诊患者来自不同的地域、医疗知识、个人文化素质、语言的差异都给护患沟通失效带来挑战[5]。研究发现, 护患沟通是维持医患关系融洽的重要途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医疗制度的深化改革, 护患沟通成为市场配置下的重要成分。合理的优化资源配置, 进行适当的护患沟通是保证资源经济合理利用的桥梁。也是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医患间的沟通应该是心灵和情感的沟通[6]。如果护理人员从患者的角度出发, 站在患者的立场上看待问题, 及时的向患者进行沟通, 询问患者所需要的帮助。不仅能保证整体的医疗质量, 还能减少患者所承担的医疗费用。同时患者也会理解医护人员的难处, 相互的交流, 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是社会的期盼、人民的呼声, 作为一名护士, 由于职业的特殊性, 不仅要为患者解决身体上的痛苦, 还应理解患者的心理[7]。调查显示, 护理人员大都为女性, 承担着医院护理沉重的护理工作。而随着医疗风险的增加, 护理人员所承受的压力也愈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因职业的特殊性, 使得护理人员在面临纠纷时选择沉默。当每天都处于高压的状态下, 如果护理人员需要进行适当的自我调节、安慰, 因此, 在遇到问题时将自身的情绪慢慢的疏解, 遇到突发事件也能沉着冷静的面对, 给患者带来积极向上影响。沟通要做到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 即抓紧床头交接班、晨间护理、入园宣教的固定时间, 配合以做治疗的间隙, 力求有始有终[8]。而相互之间的信任是保证护患沟通的前提, 因此在患者护理前, 先充分的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和兴趣爱好, 保证整个护理过程营造出健康积极的氛围。在病房中安置绿色植物可以为病房添加一丝温暖。在面对并不宽松的医疗环境中, 信任是护患关系的重要内容, 也是患者授权护士进行护理工作的先决条件[9]。在住院治疗期间, 患者及其家属的心理状况相对的脆弱, 导致患者对护理人员的言语相对在意。此时在与患者进行交谈过程中, 要注意语气措辞, 尽量避免直呼患者的姓名、床号、编号等。同时, 热情和细致的护理也是保证沟通顺利发展的前体。在患者护理期间, 要定期和患者家属进行沟通, 结合家属建议, 制定出符合患者病情的护理方案[10-12]。同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讲解疾病的治疗、注意事项、用药方式等, 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 并让患者家属进行监督, 确保家属的责任心[13-15]。而且在合适的时机进行交谈, 是拉近人们之间关系的桥梁。而如果对患者部分情况, 直言相告会产生副作用, 甚至导致意外发生[10, 16, 17]。
本文结果显示, 试验组发生医疗纠纷4例(0.8%), 患者满意度为96.45%, 对照组患者发生医疗纠纷29例(5.8%), 患者满意度为81.2%, 观察组患者医疗纠纷发生事件少于对照组, 满意度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 临床针对门诊患者进行适当的护患沟通有着重要意义, 可以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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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助产人员;法律意识;护理纠纷;效果;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02(2015)03-0052-02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更新,患者维权意识逐渐增强,护理活动中许多新的风险因素日益彰显,医疗护理纠纷也呈逐步上升趋势,由于工作对象和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产科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率在全国各地医院和各科室中均居前位[1]。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使助产护理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的责任和风险逐渐增多。助产工作本身就牵扯到孕妇和新生儿两人的健康,风险较大,极易出现差错和纠纷[2]。因此,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规则,要求助产人员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问题,更好地履行责任,确保孕妇、新生儿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我院率先倡导发现临床问题、学习法律知识、避免医患纠纷行动,取得良好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于2013年12月在我院开展“发现临床问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医患纠纷”活动项目,随机选取产科医护人员共计46例。女性,年龄范围为27~39岁,平均年龄为34.7±10.3岁。将上述医护人员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23例,观察组护理人员开展相关学习活动,与对照组护理人员工作质量以及相关情况进行对比。上述选择医护人员在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工作职位以及教育背景等方面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1.2 方法
对照组医护人员按临床相关规定以及日常工作流程进行助产等护理工作。
观察组医护人员对以往临床医患纠纷以及护理失误记录等进行学习和分析,总结一下几点工作缺陷以及潜在的法律问题:(1)医护人员在进行交接班时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对产妇以及胎儿有关病情变化没有及时通知责任医师进行检查和诊治,对相关会诊意见未及时传达和执行,护理人员在进行交接班时未对患者病情进行陈述性传达,导致其耽搁或未受到重视。(2)产科医护人员多数资历低,学习能力较低,对于相关业务知识和技术的掌握不足,无法对分娩过程正确估计,低估了分娩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对胎儿检查不到位,分娩时未及时发现相关骨折情况,对产妇以及家属解释含糊或未告知,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3)产科护理人员没有及时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未对分娩时有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给患者造成服务态度冷漠、生硬的映象,对于患者提出的相关问题没有及时给予解答或缺乏沟通技巧,解答晦涩难懂;(4)医护人员进行临床查房时态度懒散,工作马虎,对产妇的相关病症的发生和发展没有做到及时发现,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5)医护人员工作中违反消毒制度,对新生儿和产妇动作粗大,进行清洁工作时马虎、轻视,造成医患纠纷。[3]
针对上述几点缺陷,观察组医护人员提出一下几点纠正措施和注意事项:(1)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科学排班,以解决产科忙闲不均、急诊多、工作量大的问题,减少因助产士不到位而引发的护理差错和患者投诉;(2)以整体护理为指导,树立以产妇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改善服务态度,让产妇体会到家一样的温暖;(3)医护人员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根据分娩每一期不同的特点,应用恰当的语言和待产妇进行交流进行心理疏导,让她们树立信心,消除顾虑及恐惧,降低对疼痛的敏感性;(3)制定产科规范化培训计划,定期考核,加强应急能力的培养,制定相应的急救流程,强化助产士的风险意识,及时杜绝和预防不安全因素,确保母婴安全和自身权利益;(4)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护理文书的质控与管理,注意各种证据的保全,特别是护理记录,要避免出现字迹潦草、难以辨认、事后重抄等现象,以免不同人从各自角度理解产生歧义。[4]
1.3 观察指标
对患者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和分析两组护理人员的护理质量情况,分为三个等级:满意、较满意、不满意,统计满意程度以对比两组护理人员的工作质量;统计三个月内两组护理人员的投诉情况以及发生医患纠纷例数,计算投诉率。
1.4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所有数据均使用SPSS17.0数据统计软件进行处理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平均数±标准差进行表示,计数资料间采用χ2t进行检验,以P
2 结果
2.1 护理满意度情况统计
我院对产科患者以及家属进行问卷调查,对护理人员护理满意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结果如表1中所示。观察组中达到患者满意程度有17位,较满意5位,不满意1位,满意度为95.6%;对照组中达到患者满意程度有8位,较满意11位,不满意4位,满意度为82.6%。对比发现观察组护理人员护理工作受认可程度显著高于对照组,P
2.2 医患纠纷发生以及投诉情况
见表1中所示,对比发现观察组护理人员护理工作质量显著高于对照组,P
3 讨论
产科护理工作由于其工作压力大、相关结果多样性、产妇及家属期待较高等特点,极易引起引起差错事故及纠纷。妊娠和分娩是女性正常的生理过程,但由于其具有的特殊性、复杂性和现代医学的局限性,使其同属于病理过程。女性分娩过程充满风险,产妇及家属多对分娩过程和结果的不满意而进行投诉,甚至可能发展为纠纷。近几年全国各地都有报到因分娩护理不断导致产妇或新生儿出现以外,甚至引起死亡的案例。所以,产科医护人员清晰的认识到其工作性质是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改善措施、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前提。[5]
我院针对临床常见产科护理纠纷以及工作缺陷等开展学习活动,对可能造成医患纠纷的潜在隐患进行分析和总结,讨论相关对策并且予以实施,为患者提供能为周全和优质的护理服务;同时,医护人员对产科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了解和掌握法律责任信息,一方面对约束自身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谨慎程度,另一方面降低或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结果如表1和表2中所示,对比发现观察组护理人员工作满意程度、受投诉率和发生纠纷情况明显少于对照组,P
随着人们对优生优育观念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产科工作人员应树立法律意识,规范医疗护理行为,消除分娩过程中存在的医疗隐患,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掌握沟通技巧,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消除各种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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