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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案例分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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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案例分析

第1篇:教学方法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中职;会计专业;错账更正;教学案例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26-0071-03

一、案例背景

1.教材

在记账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差错,如重记、数字颠倒、数字记错、科目记错等,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应及时找出差错,并予以更正。《错账更正方法》是“账簿登记规则”的深入和延续,是后续会计学习的基础,是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掌握的一项技能,也是江苏省对口高考的重要考点。无论从学科角度还是从整个专业教学计划的全过程来看,该内容都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错账更正方法中的“划线更正法”、“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成为本节课的主要知识框架。

2.学生

作为财会专业的学生,“错账更正方法”是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但学生往往会忽视错账更正过程的学习,以至于考试时优秀学生才能套用更正模式,成绩平平的学生则无法判断使用哪种方法,更谈不上错账更正方法的具体应用。因此,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错账更正过程”的教学力度,让学生理解如何根据具体情境得出错账更正方法。另外,如何将书本的假设错误与更正知识转化为现实的会计问题,对学生来说仍是一大难题。可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仍需设置必要的情景,积极引导、鼓励,力求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其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设计

1.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正确认识与分析错账的类型,增强判断能力;正确理解每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掌握各种错账更正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及要领。

(2)能力目标。通过练习,培养学生进行错账更正的操作能力;通过各种错账更正方法的对比,培养学生的比较归纳能力。

(3)情感目标。通过学习,培养学生一丝不苟、严谨务实的职业意识,增强责任感。

2.教学重点

(1)根据错误正确判别应使用的更正方法。

(2)3种更正方法的具体操作。

3.教学难点

红字冲销法的判别和操作。

4.课前准备

多媒体课件、实物投影仪、凭证、日记账、总账账簿、黑水笔、红笔和签章等。

5.教学方法

(1)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运用自主探究式学习法。

(2)通过趣味性的启发式讲解,结合图片等直观教学手段进行总结式教学。

三、教学过程的设计与分析

1.复习检测,引入情境(发现问题)

首先,通过课件展示一张“提现备发工资的现金支票存根”的原始凭证,让学生“想一想,做一做”。复习检测结果后,引出学生可能出现的四种错账情境(这四种情境囊括本节课所要传授的知识),要求归纳出错误的类型,并提出问题:上述账务处理错在哪里?应如何更正?由此创设问题情境。在学生归纳错误类型、罗列更正方法的基础上引出新课,展示重、难点。如此一来,既明确了学习目标、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为后续教学埋下伏笔,一举两得。

2.案例分析,探究新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借助多媒体课件,围绕上述“提现备发工资”业务设置的四种典型错账情境,作为寻找问题的突破口。师生共同寻找每种错账的最佳更正方法,并用多媒体课件形象、生动、直观地展示每种错账更正的业务操作流程。

(1)情景一。

判断:结账前,发现记账凭证正确,登账错误。

选择方法:画线更正法。

具体操作:画线,划红色横线;填写,填正确的数字或文字;盖章,经办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设计目的:本节课学习的第一个知识点“划线更正法是“错正更正”的一部分,也是错账中最常见、最容易操作修正的。

(2)情景二。

判断: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有错误,引起账簿错误。

选择方法:红字冲销法。

具体操作:用红字金额填写一张冲账凭证,并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蓝字金额填写一张正确凭证,并用蓝字金额登记入账。

设计目的:让学生掌握错账中最繁琐的红字冲销法,前后顺序不能颠倒,先用红字冲销错账,然后用篮字填写正确的凭证再入账。通过多媒体演示,让学生直接感受形象逼真的错账更正效果,可帮助学生快速接受知识。

(3)情景三。

判断: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但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

选择方法:红字冲销法。

具体操作:按多记金额用红字金额填写一张冲账凭证,再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

设计目的:让学生掌握红字冲销殊案例的处理方法――冲销多记的金额。

(4)情景四。

判断: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但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

选择方法:补充登记法。

具体操作:按少记金额用蓝字金额填写一张记账凭证,再用蓝字金额登记入账。

设计目的:让学生明确补充登记法实际跟正常所得账务处理一样进行,只是在原来记账的基础上再用字补上少记的金额而已。从整个错账更正方法来看,这个操作比较容易。

第2篇:教学方法案例分析范文

一、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应用的现状

(1)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应用范围最为广泛。从高等院校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中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来看,案例分析教?W方法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教学方法。尤其是在大学生创新精神和意志的培养与创新创业相关理论知识的教学过程中得到了充分应用。

(2)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通过与时俱进的案例分析,使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生动活泼,激发了学生学习创新创业理论知识的积极性。学生主动参与真实案例的讨论,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为了获得正确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学生需要自行查阅有关案例事件的背景资料,并学会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大大调动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3)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教学效果显著。

不同的理论知识点的教学过程中,选取相应的创业者的亲身经历进行讨论分析,不仅使学生通过讨论分析获得从事创新创业所必备的理论知识,而且提升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讨论也增强了学生团队合作的意识,通过发言间接锻炼了学生总结归纳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对于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综合能力的教学效果非常显著。

二、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实际创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案例材料的选取具有明显的教师主观倾向性

目前,在创新创业教学过程中所选取的案例多数是由教师在开展案例分析活动前根据相关背景知识挑选出适合的国内外优秀企业的成功案例。案例分析教学中所选取的资料,完全由教师决定。教师所选取的案例多数是成功的案例,也可以说多数是创新创业正面的教育素材。这样的案例分析常常给受教育者一种错觉,创业会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列举的案例一样,很容易成功。这种带有明显主观倾向性的案例分析,对创业者具有一定的误导性,是不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创业观的。

(二)案例教学实施的过程过于程序化

一般案例分析教学的实施过程分为:前期准备、案例分析讨论和最后的总结归纳三个环节。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这种案例分析的实施过程过于程序化,缺乏新意,每次都是这样的流程,久之,使学生失去学习的积极性,失去集体讨论和分析问题的兴趣,影响创业教学的效果。

(三)案例展示的形式比较单一

在创业教育教学案例资料的展示过程中,教师多数采用的是文字形式,少数配几张图片。这种展示方式过于单一,有的案例由于涉及的内容和背景资料过多,增加了学生阅读的时间,不利于学生集中注意力进行思考,学生易失去学习创业案例的耐心。

三、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在创新创业教育中使用的建议

(一)筛选正反两面的创业案例进行教学

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教师应正视青年创业的实际情况,要将青年人创业的经验教训,通过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传递给大学生。在选取案例材料时,适当地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失败创业案例。帮助学生通过案例分析认识到创业失败的原因,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为未来学生创业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础。正反两方面的创业案例,更有利于开展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

(二)采用启发式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

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案例教学不应受到传统案例教学方法的束缚,应积极地与其他的启发式教学方式相结合,调动学生学习创业知识的积极性。如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先提出一些启发式的问题,然后再进行案例分析,使学生带着问题在案例中寻找答案,最后引出相关的理论知识作为结论。这种启发式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法,非常适合我们的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起其探索知识的好奇心,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创业理论知识学习的积极性。

(三)展示案例资料多样化的手段进行教学

第3篇:教学方法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 项目教学法 《食品标准与法规》 教学模式

《食品标准与法规》是食品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是食品专业学生高度重视的一门课程。但是,该课程教学内容单调乏味,技术内容涉及广泛,标准化基础理论、法规基础及条款枯燥、晦涩,易使学生产生为难情绪;同时某些教学内容陈旧,不能与时俱进。为改变这一现状,必须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项目教学法”是通过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其目的是在课堂教学中把理论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掘学生的创造潜能,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本研究通过对实际工作岗位对技能需求的调研,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践“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同时为其他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1.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食品标准与法规》是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重要专业学习领域课程,与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食品检测、食品药物残留检测、食品加工等课程有密切联系。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食品标准与法规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熟悉国内外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标准;理解食品标准与法规相关概念;能够对食品违法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方法;制定食品部门规章制度、食品相关标准、食品标签及食品安全方针等。

2.课程目标

2.1职业知识目标

了解食品标准与法规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熟悉国内外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标准;理解食品标准与法规相关概念;掌握食品部门规章制度、食品相关标准、食品标签及食品安全方针制定的相关内容。

2.2职业能力或技能目标

使学生具备从事食品企业质量管理的管理意识和基本技能,编制相关产品的企业标准;能根据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设计食品标签;能制定食品部门规章制度及食品安全方针;能对食品违法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方法。

使学生具有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具备创新意识。

3.设计思路

通过深入企业调研,进行职业岗位的分析,确定《食品标准与法规》相关的主要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并根据这些工作岗位和任务,确定课堂教学重点。本着“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总体设计思想,依据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高职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职业能力形成的规律,按照“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嵌入式”的设计要求确定需学习的知识、职业能力等内容。以不同的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相关工作岗位为载体,按典型工作任务划分14个学习情境,充分考虑学习情境的实践性、典型性、可操作性及可拓展性等因素,使学习任务符合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并包含整个工作过程。

4.课程内容设计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内容设计如下:

学习项目一:中国食品法律法规。子项目为:规章制度的制定;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工作任务为:制定某一部门规章制度;食品违法案例分析;食品违法案例分析;食品违法案例分析;设计一个商标。

学习项目二:国际和部分发达国家食品法律和法规。子项目为:美国食品进出口检验程序和应对方法;日本食品进出口检验程序和应对方法。工作任务为:食品贸易安全案例分析。

学习项目三:中国食品标准。子项目为:食品产品质量标准;食品检验方法标准;食品流通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工作任务为:制定某一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制定某一检验方法标准;制定某一产品食品标签;食品安全方针与目标的制定。

学习项目四:国际标准与国外食品标准。子项目为:国际标准;国外食品标准。工作任务为:出口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分析总结我国食品标准与发达国家标准的异同。

学习项目五: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检索。子项目为:食品标准的检索;食品法律法规的检索。工作任务为:检索相应食品标准和食品法律法规。

5.教学方法与手段

在教学方法上,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情境教学、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增强教学效果。“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要配合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在教学手段上,科学合理地利用多媒体、视频、图片、知识竞赛、课堂互动讨论、辩论、网络资源等手段。

6.课程实施

教师依据工作中的典型任务,以学习情景为载体安排和组织教学活动。实施过程如下:

(1)将学生每六人分为一组,布置任务,明确要求;(2)查阅相关资料,搜集有关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相关案例和文献资料,了解食品标准与法规各个教学单元的工作任务和学习目标;(3)学生分组讨论并操作;(4)教师对学生报告结果做出评价。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起主导作用,让学生观察、思考,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并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7.学习结果考核评价

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过程考核包括平时成绩和项目成绩;结果评价包括期末笔试和综合技能;平时成绩包括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纪律、上课表现、课堂提问、书面作业等;项目成绩包括学生实验室表现、实践操作能力、实验设计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实验报告书写能力、小组合作能力等。期末笔试主要考查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在题型的设计上,为避免学生死记硬背,一部分试题可让学生有充分发挥的空间,以便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综合技能包括职业精神表现、能量目标实现情况、表达能力及创新能力等。

8.结语

在高职教育迅猛发展的今天,传统以讲授为主、过于强调学科系统性的课堂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如何真正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已成为摆在教育者面前刻不容缓的课题。为了迎接新一轮教改,我们提出“项目教学”模式在“食品标准与法规”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旨在探索出一种适合高职食品专业《食品标准与法规》教学的新模式,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促进学生灵活掌握知识基础和发展高层次思维技能,最终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探究、学会创造。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的教学组织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31).

[2]王勤志.《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轻工科技,2012,6(167).

[3]包永华,叶素丹.高职《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设计初探[J].职业教育研究,2011,5.

第4篇:教学方法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高等建筑教育 检索法 案例教学 工程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0-0038-01

案例教学可以积极调动学生听课的主动性,活跃课堂气氛,锻炼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拓展学生思维,提升学生的创新。[1]案例教学相对于传统教学方法的优势已是十分凸显。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灌输式课堂教学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形势的需要。

但是在建筑类高校在专业课程教学中目前缺乏像美MBA那样系统完整的的案例资源。在《工程经济学》课程案例讲解时,多属于针对不同知识点的小案例,案例内容设置较多而分散,其来源主要是借鉴相关学科的教科书或通过互联网收集。[2]案例讲解弊病主要为:①缺乏综合性,各章节联系不紧密;②教科书案例知识陈旧,不能与现实相适应;③互联网资源庞杂,信息来源不一定可靠。因此,有必要对案例教学进行进一步研究。

一、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的检索法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实质是“教与学”的关系一种处理方法。他的主要作用有两个:一是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去检验理论的正确性。二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有兴趣深入研究问题。检索法案例教学与目前高等建筑教育中所普遍采用的讲解式案例教学方法相比优势明显。其表现为:①让学生主动检索相关案例并通过已经学过了的理论知识,进行分析、评价的教学方法,提高了学习的积极主动性。②教师不仅能够达到“教”的目的,亦可以通过学生收集的案例丰富自己知识经验;③不像讲解式案例,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在检索过程中学生需要筛选不同的案例,即提高了案例的接受广度,也通过特殊案例的分析,加强了案例学习的深度。

二、检索法案例教学模式

检索法案例教学注重学生检索的能力,通过教师前期课程的案例示范讲解,学生们结合自己的专业及方向在信息库资源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案例进行分析,并带到课堂上讨论。其教学模式如图:

由于建筑类专业对理论和实践的要求都比较强,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技术和方法更新日新月异。案例教学对建筑类专业教师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年轻教师更是在案例教学上缺乏经验。而借助图书馆强大的信息资源,就有了检索法案例教学用武之地。该教学模式是一个循环过程,是不断积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有着较好的应用价值。

三、检索法案例教学的实践应用

我们在《工程经济学》课程教学中的价值工程分析穿插了检索法案例教学,下面作简要介绍。

案例分析主要有四个部分:案例背景介绍、案例技术方案分析、工程经济学理论知识准备和案例问题的讲授。但是检索法案例教学要做到以下工作:

在讲案例之前,教师要对理论知识给同学讲授明白,要求学生首先掌握理论为前提。

其次教授学生如何应用学校图书馆信息库现有资源,进行文章的检索和检索软件的应用。

在案例讲解时,教师利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介绍该案例中的所使用的支护技术,重点对价值工程知识作者如何应用到实际案例中进行讲解,并对作者在工程经济学知识应用上分析的是否合理进行评述。使学生明白如何分析一个案例。

案例讲解结束后,为帮助学生进一步消化所讲授的理论知识以及在实践当中的应用。课后要求每个同学以财务评价、经济分析、不确定性分析、敏感性分析等为关键词检索工程经济学应用案例,工程对象不限,可以是空调设备、桥梁、给排水、钢结构等等,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最后,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检验。让学生将自己的检索案例和分析结果拿到课堂上与大家分享,老师对分析过程进行点评。

四、总结

检索法案例教学可能并不是在所有建筑类专业课程中广泛应用,但在对于像《工程经济学》这类带有计算性的课程中以上探索上无疑是一次有益的尝试,较好解决了目前案例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以上研究分析可以看出其作用主要表现在:检索法案例教学能够更多了解交叉学科知识和增强实践经验。并且依托学校图书馆资源,使得案例资源可获得性大大提高,从而减小了教师教学压力,弥补了案例资源不足,锻炼了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最终有效提升了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第5篇:教学方法案例分析范文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对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在突出师范院校在法学理论教育中的所具有的语言表达能力培养、书写能力培养的专业优势基础上,教学计划中在坚持法学专业的14门(目前又确立为16门)核心主干课程为主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教学条件和学生的实际制定了强调理论与实务,突出体现专业技能训练的实验与实训的系列专业选修课,提高选修课培养创造性、个性化及应用型人才的功能,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培养出高素质、高水准的应用型本科人才。教学内容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性教学,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旁听审判;二是由资深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开设“法律实践(理论与实务)系列讲座”;三是通过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训练学生专业技能;四是到法律实务部门实习,专业与公、检、法、社区、政府机构和企业挂钩;五是法律服务进社区。[1]在专业课程课时数的安排上,分为理论讲授和实验实训两部分,实验实训课时作为该门课程学分组成部分明确列出。同时在专业课程设置上,进行了实践性课程体系化设置的改革,以突出学生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本文拟结合实践性课程体系化设置与教学的开展探讨法学专业教学创新改革情况。

 

一、实践性课程体系化设置

 

实践性课程体系化设置是实践性课程发展深化的结果。实践性课程是九十年代以来法学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很多院校和教师进行了不同方式和程度的探索,很多法学部门学科出现了专门的课程案例。围绕实践性课程的开展,形成了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化探讨,并提出了一些模式,如“法学实践性教学综合体系”的改革模式。[2]“五位一体”模式[3]。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根据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性教学的要求,在法学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中,开设了9门实践性课程,形成了实践性课程体系化设置:刑事案例教学、民事案例教学、商法案例教学、行政法案例教学、国际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医理论与实务、侦查理论与实务。每门实践性课程2学分,36课时,并制定了教学大纲。前5门案例实践性课程在内容结构上,包含实体法案例和程序法案例两部分,如刑事案例教学,内容分为刑法案例研究和刑事诉讼法案例研究两部分,民事案例教学分为民法案例研究和民事诉讼法案例研究两部分。每门实践性课程专题式地设计15至20类案例,每一类案例典型案例数量5至7个。教学内容中先概述这类案例的主要类型、分析方法和案例分析应注意的问题,然后将所选典型案例作为实践性具体内容。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都是由教师选择真实案例,并且案例不多,教学内容主要是突出程序和证据的运用。实践性课程体系化的探索是对我国传统法学教学的挑战和突破,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化的重要探索,是对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重新认识的结果。当然,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有其不足和缺陷,如教学内容的组织和安排受时间制约而难以全面实施,教学内容要全面、充分案例化每门课事实上做不到,导致这样的问题产生,最基本的在于我国教学机制的制约。长期以来法学与其他许多学科一样,都是班级授课制,以课堂教学为基础,尤其一九九九年以来高校扩招,课堂教学人数一般在80人左右,甚至100多人,由于每门课都有课时限制,要想在有限的课时里实现教学内容的充分案例化是不可能的。因此,课堂教学全部案例化虽然有利于该门课全面深入学习的,但课堂教学时间的有限性,只能有选择地开展案例实践性,在案例实训中,渗透讲授、比较、讨论、演练等方法,培养学生探求新知识、敢于面对挑战、运用所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的原则和要求

 

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并不是指教学中举一二个事例说明观点,而是教学中以案例为中心,根据该门课教学大纲所确定的内容结构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的进行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原则。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进行要紧紧围绕教学内容选择和组织案例,要考虑案例的长短、数量多少、难易程度,案例的表达和用语要规范、要准确,案例的内容要适度。案例不是讲故事,而是从事实中提出问题要学生思考解决。(二)坚持现实性原则。案例要与社会生活相联系,来源于社会生活,并要随着社会生活发展而不断更新。同时,案例也要随着法律的修改完善适时调整,使案例的选择具有新颖性、时代性和典型性。(三)坚持综合性原则。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的进行并不是单纯的案例分析,而是建立在讲授讨论基础上的案例学习,是渗透比较、讨论、演练的案例分析,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是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的教学活动。

 

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的目的在于学习法学理论,理解法律规范,训练法律思维,增强综合素养,为参与实践奠定基础。这种教学的要求应该是:(一)全面准确理解法律规范的含义,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及时吸收与社会生活相联系的案例,有针对性地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二)教师不仅要懂理论,会组织课堂教学,而且要关注社会现实,善于从社会现实中发现问题,并能够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这是要求法学教师要接触法律实务,既懂理论,又懂实务。(三)要充分发挥教师与学生两个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中既要靠教师本人的理解、经验、体会和心得,也需要运用学生的知识、阅历、情趣和能力。只有教师与学生共同努力,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才能成功。

 

三、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的开展

 

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从环节上可分为课前、课堂教学、课余活动三个环节。课前是进行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的准备,包括教学内容的划分、案例的选择、学生自学与准备。为此,教师在课前根据教学内容,每类案例挑选5至7个案例,汇成一本案例发给学生,以便于备课和学生预习与自学。课堂教学是案例实践性的载体,包括理论的讲解与提炼,案例的分析讨论、演练和讲评;课余活动主要是学生作业与复习、教师批改作业。

 

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是通过课堂教学在完成的,为搞好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课前并且在课堂上要求学生准备好教学用法律规范,分析讨论案例时可随时寻找法律依据。教学方式上可以从简要讲授理论导向案例,也可以从案例导出理论。由于每门课所包含的理论知识非常丰富,在每一专题的案例实践性中,可根据教学内容的程度先讲解理论知识,这种讲解应当是一种启发、式归纳式的讲解,甚至是比较式的讲解。在此基础上再引导学生进入案例讨论。讨论案例并不是自由讨论,教师按4-6人组成若干个讨论小组,先安排每个小组讨论一个案例,到一定时间每个小组派一名同学作为代表对案例进行评析,教师再对学生的案例评析进行讲评。教师的讲评不是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而是要在学生分析程度基础上,启迪学生的思维,揭示案例的普遍价值,让学生举一反三,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自身的思想认识。如在刑事证据案例实践性中,教师先简要介绍证据的属性、证据的分类和种类,然后安排5个小组分别讨论一个案例,这其中有证人条件、单位证明的证据属性、案件中证据的分类、间接证据的定案等,每个小组在讨论案例时,学生相互之间可能有争议,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是经常出现的,这正好反映了学生对法律问题理解和认识的深化。如关于证人条件的案例讨论,学生认识很不一致,关键在于对刑事诉讼法中证人资格上“年幼”的理解不统一。通过教师的进一步的讲评,学生对刑事诉讼中证人资格问题的理解就深刻了,法学应用能力无形中得到提高。除了讨论案例,每个单元还要安排5个左右作业案例让学生在课余时间完成,一方面可督促学生对所学知识复习与思考,另一方面可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学应用能力。对作业案例,教师可安排2-4次全批全改,并针对作业情况进行讲评,没有全批全改的,教师也应在讲评前抽查,以了解学生对学习任务完成情况。

 

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的开展,对教学内容的组织和安排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师在课余时间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它对教学的积极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这几年通过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改进了教学方法,丰富了教学形式,得到了学生的积极响应和配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实践性课程体系化教学的开展,是非常有助于学生素质提高和法学应用能力培养的。

 

基金项目:广西新世纪教改工程“十一五”立项(桂教高教(2008)151号)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发展与完善阶段性成果。

第6篇:教学方法案例分析范文

一、教学案例的积累、选取和编写

案例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基本工具,为了做好案例的积累、选取与编写,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和形式来完成。

(一)教学案例的积累

经济法教学案例的积累,我们组织课题组的教师从以下三个渠道收集案例。第一,相关的案例教学教材,如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学案例丛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系列案例分析。在此基础上,将涉及经济法内容的案例摘取、引用,作为教学案例的素材。第二,中央及各地方电视台的法制节目,如中央电视台1套的今日说法、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一些涉及法律案例较多的报刊杂志,如《法制与社会》《中国法制报》《中国剪报》《法制文萃报》等。我们将与经济法课程内容联系较大的案例记录下来,作为案例教学的素材。第三,学生毕业实习及实践教学,教师给每位学生布置收集案例的任务,要求从法院、检察院、监狱系统收集案例,从咨询服务、法制宣传以及周边团场收集案例。

(二)教学案例的选取

教学案例的选取要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教学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真实性。教学案例的代表性即典型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关法律关系内容和形式,而相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则更能反映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的对应关系。对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原理、法律适用的方法和原则等。此外,真实的案例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教学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和疑难性。具有启发性和疑难性的教学案例,有助于锻炼和提升学生的思考角度和深度,并注意到现实案例的复杂多样性,从而培养学生全面的思维能力。三是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浓缩性。典型案例的复杂性应当服从于教学的目的与要求。教学案例的针对性能够强化教学行为的目的性,便于学生集中精力进行学习并适时和适当地深入。教学案例的浓缩性能使师生在剔除了无效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展开教学。讲求教学案例的针对性和浓缩性,有助于案例教学的有序开展,逐步实现教学目标。

(三)教学案例的编写

按照教学案例的选取的要求,我们组织课题组对收集的经济法案例素材在选取的基础上进行编写。在编写中,依据统一体例、统一分析的方法、统一案例的评析、统一法条的适用,然后由课题组教师按自己专长的研究方向进行案例的编写。编写完后,进行交叉检查,最后再集中讨论定稿。

二、经济法案例的课堂讲授

为了验证编写的教学案例的可行性,我们在法学专业2011级、2012级、2013级进行了案例教学试验,经过案例教学的试验和总结,我们认为,在经济法案例的课堂讲授中应注意四个环节。

(一)案例导读

具体就是,将编写并印好的经济法案例在课前1、2天发给学生,教师提出一些要求,如相关教材内容、有关法条、达到的目的、存在的疑问等,使学生在阅读案例中,进入法官的角色,依法进行案例的判断与思考,以此引导学生学习和思考。

(二)课堂研讨

在对学生引导和启发的基础上,进入课堂研讨。可以采用分小组讨论或者全班座谈讨论的方式,让学生将各种不同的想法和观点阐述出来,大家在对这些想法和观点的比较和思考中,得到启发,最后达到解答案例的目的。

(三)理论升华

经过案例导读和课堂研讨,教师针对案例中反映出来的相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重点分析与讲解,并做系统的理论归纳。这样,通过实践说明理论,从而达到理论的升华。

(四)实践引申

在学生理解了案例、掌握了理论的基础上,让学生依据理论解答类似的案例,或者自己编写案例,以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在学生把理论再运用于实践并引申的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在这四个环节中,第一、第二、第四个环节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重在引导,第三个环节,教师成为主体,学生变为客体。在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上,一方面充分鼓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分析。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尽量少给学生提示,以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思维能力,同时适时适当地鼓励学生进行深入思考,注重课堂内容的开放性。当学生无从下手时,注意适当的提示;当学生思维陷入误区时加以引导。另一方面针对学生的分析思路和分析结论进行评价和较正。教师在讲解和评述案例时,不能只停留在分析结果的给付,而更应当注重分析方法的讲解,注意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对不同的分析结果进行充分的论证。

三、案例的课后评估总结

第7篇:教学方法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质量管理 教学方法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TS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10(a)-0090-03

Abstract: Food safety management quality is our food processing technology and professional quality is one of the core curriculum, the traditional teaching method has not adapt to the requirement of talent training, unable to meet the needs of teaching, thus promoting the course of the reform of the education teaching methods. In this paper, from the curriculum, teaching methods, teaching evaluation and so on three aspects discusses the ideas of curriculum reform, through teaching practice unceasingly, has obtained the good teaching effect.

Key Words: Food safety and quality management; Teaching method; Teaching reform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化的发展,食品质量与安全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随着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不断被曝光:从“苏丹红鸭蛋”到“三聚氰胺奶粉”,从“地沟油”到“瘦肉精”,一次次刺激着人们本已脆弱的神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迫切需要大量的高技能专业人才来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工作。因此,掌握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技术是食品行业发展对食品从业人员最重要的职业素质要求。但是,在日常教学中由于《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课程有着理论性较强、可操作性不高等特点,且目前该课程大多数仍然是以教师理论讲授学生被动记忆为主,所以往往导致学生学习主动性不高,教学效果不甚理想。所以,如何进行课程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该门课程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为了顺应时展对高职教育的新要求,结合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笔者所在院教师针对该课程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三方面进行了探索性改革。

1 课程设置改革

基于前期对食品企业相关岗位的调研,课程的设计理念紧扣高职高专培养目标,以职业岗位要求为导向,注重技能培养,适应岗位要求,改变传统的课程设置模式,要求理论知识能支撑后续课程,对岗位工作必须够用、实用,同时要结合应用实例,实践技能选取的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及部分食品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与理解能力解析,能够与企业实践要求相结合。课程内容及学习任务设计见表1。

设置课程项目时,将一些复杂、抽象的内容与实践相结合,并采用情境式教学,把整个教学分成若干子情境,依次进行训练,最后完成任务。使学生在学中做,从做中学,这样自然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

2 教学方法改革

目前高职院校学生普遍存在基础知识总体欠佳,学习理论知识兴趣不足等特点,针对学生这些特点,如果还仍然采用传统的课堂填鸭式或单一的教学方法,显然已经不能满足高职教育的要求。因此,该院教师经过不断研究、改进,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任务驱动法、案例分析法与现场教学法等。

2.1 任务驱动法

任务驱动法是指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紧紧围绕一个共同的任务活动中心,在强烈的问题动机的驱动下,通过对学习资源的积极主动应用,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学习,并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同时,引导学生产生一种学习实践活动。在利用SSOP原理,设计具体应用这一子情境的教学中,教师首先发放任务单,明确学习任务,而学生则听取教师的讲解,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相关资料,随后学生确定小组成员分工后分组讨论任务实施工作计划,下一步根据工作计划学生进行实际操作,教师对学生的工作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指导,最后学生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报、互评,教师点评给出综合评价成绩。任务驱动法通过让学生自主查阅相关资料,培养和锻炼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积极探索的精神,得到了普遍的认可。

2.2 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指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交给学生研究分析,培养学生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如在进行违反食品安全法案例分析这一子情境的学习中,通过抛给学生违反我国食品法律、法规的一些典型案例,使学生转换角色,成为一名执法人员,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来判断这些案例具体违反了哪些条款。通过这样的教学方法,培养了学生收集获取信息以及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3 现场教学法

现场教学法是根据一定的教学任务,组织学生到工厂、实训室通过观察、调查或实际操作进行教学的组织形式。例如,在进行利用GMP原理,判断情境或案例是否符合要求这一子情境课程的教学时,可以带领学生到笔者所在院相关的食品实训室进行现场参观,使学生参照GMP的要求,指出食品生产实训室需要改进之处。

现场教学能提供给学生丰富的直接经验,有助于理解和掌握理论性的知识,通过实际操作,培养学生运用知识于实践的能力,@得了较好的效果。此外,笔者所在院又计划新建豆制品加工和啤酒、葡萄酒加工实训室各一座,为今后学生该门课程现场教学法的实施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3 教学评价改革

在教学改革中,考核内容与方法的改革是影响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考核的内容与方法不仅可以考查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还对教师的自我评价以及今后如何开展教学活动起到导向作用。针对目前该课程考核形式单一,并不能真实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知识与技能的真正掌握情况,笔者所在院制定了综合考核方案,着重考核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与基本职业能力。考核内容与标准见表2。

综合考核体系最大的特点是对学生的平时表现、操作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3.1 更加注重平时成绩

在试卷考核中,由于大多数知识点为理论知识,实践、操作知识较少,所以极易出现学生临考前突击记忆,而忽视了平时的技能训练,这样往往造成学生在工作中高分低能的现象。针对以上现象,综合考核体系大大加大了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60%)+期末成绩(40%)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主要包括学生的出勤、作业、课堂回答问题、小组讨论等方面,这样将会激励学生多注意对该课程日常点滴的积累,从而为学生将来进入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3.2 考核方式多样化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主要以过程考核为主,考核涵盖完成学习任务的全过程,部分任务考核可以PPT、实践成果、实际操作、辩论会、模拟项目等形式进行,同时学生参加内审员考证可适当予以加分。通过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可以大大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以及企业竞争力。

4 结语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通过对课程内容的优化设计,通过对教学方法及教学评价的改革,加大了实践课程的教学内容,改变了传统的以学科性知识为基础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可以更好地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技能中;改变了传统课堂教学中的模式,使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体,极大地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同时也有助于学生树立起自我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注重日常职业素质养成的意识,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该课程改革后经过了近4年的教学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企业对毕业生的评价不断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进一步增强。

总之,随着今后科技的不断进步,新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不断推出,这就需要高职院校不断调整思路,更新教育理念,这样才能满足新形势对人才的新要求,为企业、行业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 张锋,金杰.《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课程教学改革初探[J].中外教育研究,2010(10):86-87.

[2] 汤高奇,朱维军,柳艳霞.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J].农产品加工:创新版,2009(8):75-76.

[3] 戴佳弘,毕蓉.高职教改课程教学设计案例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4] 陈萍,文连奎,张艳荣.食品质量管理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J].黑龙江畜牧兽医,2007(7):126-127.

第8篇:教学方法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经济法;案例教学模式;应用研究

经济法在整个法学专业占据较为关键的位置,但是经济法涉及到的内容较多,在学习中对学生的理解能力要求较高,因此需要对教学方法进行创新,采用案例教学模式可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案例增加理论知识的说服力,帮助学生主动的参与到案例分析中,提升解决问题以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帮助学生建立和锻炼法律真实案例的能力,提升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帮助学生对现实生活的认知能力提升培养。

一、案例教学模式概述

(一)案例教学模式含义

案例教学模式是在案例分析和教学实践基础上进行整个形成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法学的教学使用这种方法实用性更强,将法学案例与法学理论知识进行结合可以进一步提升学生处理经济事件的能力,将学生的法学实践素质进行提升。如图一所示为案例教学模式图,可以发现案例教学模式对将教师与学生进行结合,更好的实现教学评价。

(二)案例教学模式的优势

案例教学模式现如今已广泛的应用到法学教学活动中,教学优势较为明显,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比较这种教学模式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首先案例教学可以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全面的提升起来,帮助学生主动的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增加学生的合作意识,学生可以按照教师的指导将自身的意识进行表达,通过各种案例训练帮助学生逐渐的掌握案例分析能力,启发学生思维,从而帮助学生更好的对理论知识进行掌握,提升自身知识应用能力。其次,案例教学模式将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与经济法理论知识进行结合,拉近了经济法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学生在生活中的场景可以在案例中进行体现,从而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利用经济法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法律运用的技巧,提升学生综合使用能力。最后,案例教学法关注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结合学生的情况安排教学,结合学生的需求设计案例,提升学生对学习的兴趣,让学生在学习中将自己的个性进行全面的发挥,为学生提供自由讨论的空间,提升学生自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对法律条文的记忆和理解。

(三)案例教学法的发展

实践性教学一直是教学中的薄弱环节,我国法学教学也是如此,长期在教学中重视理论忽视实践,造成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存在不足,因此在法学教学中进行了一定的改革,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帮助学生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掌握知识,巩固知识,从而制定更加科学的学习方法,提升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提升学生的创造能力,形成师生互动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更好的进行实践活动。我国在法学传统教学中,受到西方教学方式的影响,逐渐的将西方一些先进的教学方法进行学习,这样逐渐的引入案例教学法,经济法作为法学的核心课程,内容非常复杂,并且融合性和边缘性较强,而且我国经济法本身的起步较晚,在进行研究过程中存在一些不成熟的情况,在教学方法上需要进行改进,因此在进行授课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对理论体系进行完善,不断的将教学方法进行改进,因此案例教学模式这种在西方法学教学中较为受欢迎的方式,在我国经济法中的得到推广,得到学生的广泛认可,并且取得了较大的成果。

二、案例教学模式在经济法中的积极作用

各个行业之间的专业特点是较为明显的,取得的效果也是不同的,但是在经济法中采用案例教学模式优势还是较为明显的,具体表现为:

(一)有利于理论和实务教学的结合

法律起源于社会,是对社会各项事物的合理规范,法学教育发展的关键也是与实践的结合,经济法与现实经济生活存在紧密的联系,学生在经济法学习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掌握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极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传统的经济法课堂教学主要教学方式在理论知识方面,整堂课都是对理论知识的讲解,使得课堂氛围较为沉闷,造成课堂教学活动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对于法律相关条款的理解没有重视实用性,使得事物和理论知识的脱节。而在课堂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教师可以按照学生实际需求进行教学活动的安排,将学生在课堂上的地位提升起来,教师对学生的教学活动进行辅助,从而将学生自身的能力整体的培养起来,不再单纯的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这种教学方式对学生来讲更加实用,可以在案例中提升学生自身的判断能力,增加处理问题的经验,从而进一步保证学生整体实践能力的提升。如果在教学中配合类似模拟法庭进行实战,更加可以锻炼培养学生撰写常用法律文书的能力,了解和熟悉法庭的庭审程序,有助于更好的熟悉适应司法实务工作。

(二)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

对于我国法学体系而言,民法、刑法等法律研究出现较早,而经济法则属于新兴法律体系,我国对于其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在一些细节方面也存在一些分歧,各种理论知识研究方面在内容上任然存在一些分歧,理论共识需要进一步进行凝练,因此造成经济法的教学中存在一些局限性,使得经济法在不同的课程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严重的制约经济法的发展,使得学生在学习中无所适从,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学习积极性造成了影响。而通过案例教学法的引入,可以将真实发生的案例使用到教学中,结合真实发生的案例可以对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和影响力进行提升,将一些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通过案例的形式进行阐述,对法学知识进行简化,并将具体鲜活的案例结合到法律学习中,这样可以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提升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能力。例如在讲授经济活动基本原则和法律规范时,可以将3.15晚会中真实发生的案例使用到课堂中,让学生通过法律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提升学生自身分析事物的能力,从而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通过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将经济法理论知识与实践进行同步,加深学生学习印象。

(三)提升教师综合教学水平

经济法案例教学模式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进一步提升,在教学中不仅需要对理论知识进行理解,还需要对实务能力进行提升,掌握经济法各项教学理论的基础上还需要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则,从某种意义上说案例教学模式将经济法课堂进行了开放式的处理,教师在教学中不仅需要掌握正常的授课过程,同时还需要掌握案例使用的步骤,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上掌握逻辑分析能力和掌控课堂教学的能力,善于启发式的教学,注重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了解理论与实践之间转化的过程,并且需要具备敏锐的社会热点掌握能力,可以准确得将经济法热点问题与课堂教学资源进行转换,这样的教学过程在无形中提高了对教师综合能力的要求,教师在教学中需要更加关注自身各项能力的提升,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还需要较强的实践运用能力,这样才能保证案例教学模式的顺利开展。

三、案例教学模式在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作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对两者之间的融合度要求较高,要求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积极参与,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也较高,并且这种教学模式在课堂中取得的成果较为理想,使得其得到普及和推广。但是在实际教学中这种教学模式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对整体教学活动中的开展不力,具体包括:

(一)教学案例选取存在问题

在案例教学中,需要结合理论知识的需要进行案例资源的查找,案例资源质量是保证教学的基础,也是教学效果的体现,现实生活中可供选择的案例较多,教师在进行案例选择是应该结合课程的重点、难点尽心适宜适度的选取,这样可以更好的安排学生进行讨论和沟通。但是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在进行案例选择时,没有重视案例的时效性,对于社会热点的问题关注度不足,造成案例选取过于陈旧,与理论联系并不贴切,造成案例教学的理论阐述力存在不足,和经济法发展不相适应,造成案例教学失去原有的意义,影响教学效果。同时,教师在进行经济法教学中,整节课只选取一个案例,使得案例选择的质量受到影响,使得案例并不适应整节课的法律理论的学习,案例整体无法达到理想化的条件,教学效果受到严重的影响。

(二)案例教学模式使用不恰当

经济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的变化,强调教学模式的多元化,但是一味的重视案例教学模式的使用,造成法律实践的缺乏,特别是法学这种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不能讲教学模式局限在司法实务缓解,而是需要保证学术性和实训性,因此案例教学模式仅仅是作为教学手段,而不是最终教学结果存在。但是现阶段的经济法案例教学模式,将关注的焦点放在经济司法实务技能掌握方面,对于国家对经济稳定湿度干预和宏观法律体系的了解不充分,使得经济法的相关理解存在问题,加上教师在教学中只是单纯的通过案例替代经济理论知识的讲授,造成学生无法对经济法的内在逻辑进行理解,使得整体的教学出现分离,无法形成整体的体系,在构建中存在严重的不足,造成学生的学习受到影响,脱离案例教学模式提出的初衷。

(三)案例教学模式设计不当

案例教学模式在进行设计中往往脱离了实践性教学目标,没有具体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理念,引入案例教学往往迫于学校压力,但是学校进行教学设计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教师和学生素质,而是一味的照搬西方模式,这样就出现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案例与理论知识的结合掌握不充分的情况,对于课堂教学掌握不充分,造成课堂整体安排缺乏实际,对学生的真实情况掌握不充分,使得理论知识的掌握无法实现体系化和完整性,造成整体教学质量存在问题。同时,教师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发挥案例的作用,而是单纯的对案例以及答案进行讲解,这种模式对学生学习能力提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造成理论和实践无法统一。

四、案例教学模式在经济法教学中的改进措施

案例教学应用到经济法教学中,对于教学方式的提升具有一定的作用,是法学教学的革新,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任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对教学模式进行完善,具体措施包括:

(一)优化案例资源

案例资源的选择是保证案例教学模式质量提升的基础,因此需要进行案例优化,首先关注案例选择的专业性,对于案例的选择应当结合实际需要体现经济法作为法学核心课程的案例,学校可以组织专门的调研小组,对案例进行科学的组织,掌握就有深度的案例,掌握科学的理论阐述方式。其次,案例的选择需要具有针对性,并且案例的选择需要与社会热点进行联系,例如在讲授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可以采用当前比较热点的奇虎与瑞星之间诋毁商誉案等,全面的提升学生学习兴趣。最后,需要关注案例的综合性,案例分析需要具备一定的深度,在包含法学原理的基础上,还需要提出必要的法律问题,将原理和实务进行结合,从而对学生整体能力进行培养。通过这些教学方式的使用,学生成绩合格率明显得到提升,详见图二。

(二)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在经济法案例教学模式中,因为涉及到的法学原理较多,因此需要多使用案例,并且关注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强调对学生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的掌握,对于法律条款出现的原因以及发展历程等基础知识进行分析,掌握国家经济法的整体大框架,不能单纯的追求案例使用的效果,而是需要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之间的关系进行,不能因为案例教学而忽视理论知识的掌握,需要将经济法基础贯穿于案例分析中,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案例分析质量的提升。

(三)重视“大案例”的使用

大案例是指司法实践案例之外的典型案例,毕竟经济法各个体系之间的具有密切的联系,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可以采用大案例的形式对经济法进行学习,例如使用国际金融界非常著名的罗斯金融危机事件,通过对该事件的分析可以掌握大量的经济法方面的知识,从而对经济法进行更加科学的学习。大案例的使用还可以提升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将经济法理论中的各项知识进行汇总,解决知识学习较为零碎化的情况,对知识体系进行构建,使得整体知识体系进行汇总,从而结合实际需要建立适宜自身发展的知识体系结构。

(四)丰富教学模式

案例教学通过学生的引导,,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案例的教学法关注的使学生的思考过程,因此教师需要对学生进行引导,采用多元化教学模式,通过立体的教学过程,将课堂教学活动进行更加全面的处理,采用更加灵活的课堂辩论和多情景模式的形式,使得课堂教学活动更加的多样化,帮助学生真正的融入到教学实践中去,体现案例教学模式的积极意义。同时,教师需要对自身职能进行转化,不再单纯的担任课堂教学的讲解员,而是作为教学活动的引导者,通过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的引导,帮助学生建立更加自主的学习习惯,从而提升案例教学模式的质量。

五、结束语

案例教学模式的展开对经济法的学习具有较为关键的意义,可以在教学中对学生各项能力进行更加全面的发挥,保证经济法教学质量的提升。但是在实际使用中,案例教育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教学模式进行优化,完善案例教学,提升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张革,刘慧勇.“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模式的反思与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2014,12:111-112.

第9篇:教学方法案例分析范文

关键词:国际法;案例教学法;重要性

作者简介:李英(1965-),女,北京人,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颜行志(1990-),男,浙江温岭人,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 102206)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6-0073-02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通过分析案例,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不同于传统教学法,关键在于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是设计者和引导者,而非纯粹的知识传授者。案例教学法最早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哥伦布·兰代尔于19世纪70年代提出,并引入法律教育领域。运用具体案例来分析、说明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运用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来解决具体问题,这是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真实含义。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法人格的实体之间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国际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掌握国际法知识已经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所需具备的基本素养。采用国际法案例教学法,对于高等学校培养国际法律人才有着重要意义。

一、运用案例教学法,讲授国际法的基本原理

1.国际法基本原理教学的现状分析

当前国内法学教育以传统教材授课为主。由于国际法内容繁多、远离日常生活,在大多数的授课过程中往往采取“填鸭式”的教学手段。尤其是在讲授国际法基本原理时,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将教材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平面地展示给学生,即便是层次分明、体系明确,但并不有利于学生对于国际法的深入理解与体会,整个教学过程中将是事倍功半的,降低了国际法的教学水平。

2.运用案例教学法讲授国际法原理的必要性

不管是传统的教材授课教学法还是案例教学法,国际法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让学生了解国际法的相关概念、原则和规则。区分传统教材授课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的优劣需要从学生学习效率、学习效果以及学习兴趣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教学过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以具体案例作为国际法教学的切入点,通过案例教学法分析国际法原理,为学生呈现一部生动而精彩的国际法“教材”,形成关于国际法原理直接而感性的认识,从而达到更好掌握课堂内容的目的。

以自保权为例。国际法上的自保权是国家为保护自身生存和安全而采取措施的权利,包括防御权和自卫权。如果单纯地采用教材授课教学法,那么学生只能从概念上简单地了解自保权,对于自保权的实际操作和实践中面临的问题知之甚少。如果通过国际法案例教学法,选取国际法上自保权的经典案例“加洛林号案”,通过案例分析来把握自保权的真实含义,在国际法的教学中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案例教学法在讲授国际法相关原理时,相对于传统的教材授课法显得更加灵活和深入,在授课过程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来说都是一种较为优秀的教学模式。

二、运用案例教学法,分析国际法的具体问题

1.国际形势与国际问题

2012年的国际形式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世界力量逐步由西方转向东方的大趋势一直不变;大国之间竞争与合作依然并存;亚太地区追求繁荣、稳定、发展的总体意愿不变;中国在国际形式的分析与应对上更加成熟。综上,当前的国际形式依然是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但个别国家之间尚存在冲突,在国际法方面主要体现领土冲突,伊米亚岛、竹岛、南沙群岛等岛屿的权属争端愈发激烈。在国际法教学过程中,对于国际形式与国际问题的分析是必不可少的,而传统的国际法教学局限于课本教材的理论讲授,极大地限制了学生对于国际法学习的兴趣以及国际法知识的拓展。

2.运用案例教学法分析国际法具体问题的迫切性

对于国际法学学生来说,不仅仅要学习国际法现有的理论体系,同时也要对关于国际法未决的问题具有独立思考、系统分析的能力。国际法教材上单纯的概念阐述显然不能够有效训练学生这些方面的能力。这就需要通过教材理论实际案例的结合,在对实际案例的分析中,逐步了解并分析国际法的具体问题,提出独立思考的建议。以中日“冲之鸟礁”争议为例来阐述运用案例教学法在分析国际法具体问题上的迫切性。

冲之鸟礁是位于太平洋西部的一块礁石,其在时仅有两部分露出水面,合计面积不超过8平方米。日方主张“冲之鸟礁”为岛屿,应当享有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其主张依据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1款,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中国主张“冲之鸟礁”为岩礁,不享有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其主张的依据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享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通过分析可以发现,之所以双方对于冲之鸟礁的国际法属性存在争议,是因为海洋法公约没有对“岩礁”的内涵与外延作出明确的界定。通过这样的一则案例分析,学生能够很清晰地发现“冲之鸟礁”争议的原因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制度上规定的不足。在对国际法问题的分析上,不能生搬硬套书本的教材理论,更要结合案例,在案例中分析国际法问题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三、运用案例教学法,为解决国际法具体问题展开讨论

1.国际法具体问题的课堂讨论

国际法具体问题的解决并不能只依靠教材上的理论,更需要在实际的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而现有的国际法教学虽然偶尔会穿插相关的案例,但在案例的穿插过程中,缺乏了学生共同讨论、独立思考的环节,往往是教师提供一个案例,然后学生甚至还没看完案例全部的时候就公布了参考答案。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难以提高学习国际法的积极性,进而影响教学效果。在国际法教学过程中,通过案例分析,对国际法具体问题进行课堂讨论,寻找解决对策,成为了今后国际法教学的一大方向。

2.运用案例教学法讨论解决国际法具体问题的可行性

国际法学习的目的在于解决国际法的具体问题。在传统的教材授课中,学生学习到的只是纯粹的国际法原理,是经过诸多专家教授系统加工后的精华。这样的理论知识是一门学科的精髓所在,但对于初学者来说,则无异于天方夜谭。当前的国际法学教育试图教导学生以明确的标准来解决所有发生的国际法问题,显然是难以实现的。在国际法案例教学中,选取一个典型案例,通过讨论分析该案例中双方所采取的措施,为解决国际法具体问题提供借鉴。以下将从日俄北方四岛之争来对国际法上的领土争端问题进行分析。

日俄北方四岛之争由来已久,双方为获取岛屿的而采取了诸多手段。根据双方所占优势的不同,其采取的策略也各有不同,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多运用经济和外交手段,而有实际控制权的则更加注重加强其实际控制。在解决其他由于领土争端引起的国际法问题中,可以适当引入相关的案例,通过分析案例中双方采取措施,为解决国际法问题提供对策。

四、运用案例教学法,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1.理论联系实际是学习国际法的最终目的

国际法学习的最终目的是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的国际法原理运用到实践中,解决当前世界存在的国际法方面的争端。而国际法原理从理论到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学生在长期的国际法学习过程中不断地历练和总结,慢慢具备从国际法理论到实践的思维与能力,这是国际法学习的最终目的,也是国际法教学的基本方向。整个国际法教学都应当围绕这样一个中心,案例是国际法理论和国际法实践的完美结合,运用原理分析案例,在案例分析中领会原理。

2.运用案例教学法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重要性

在国际法的整体教学中,依然需要各方面资源的整合,引入案例教学法并不是对于其他教学方式的彻底否定,只是通过更多的方式,来为学生学好国际法提供帮助。在国际法以及其他法律的教学过程中,法条、教科书、文献材料和具体案例都是缺一不可的。法条能够提供最为精确的法律意思表达,能够为解决国际法问题提供最有力的支持;教科书系统的理论体系框架,能够为学生展现国际法的整体面貌,有助于对国际法知识的系统理解与掌握;文献资料有助于学生提高国际法理论学习的宽度与深度,通过研究国际法的法律渊源和国外国际法专家的观点主张,使得学生对于国际法的理论有更为深入的理解与认识,对于国际法的原则、规则以及具体的法律制度掌握也将更加纯熟;具体案例能够为学生提供国际法相关原理在实际案例中的运用模式,有效地锻炼学生解决国际法具体案例的思维模式,是国际法理论学习的目的所在,也是国际法学习的真实内涵。

国际法案例教学的过程大致有以下几个步骤:确定主题、选取案例、剖析案例、实际运用。在剖析案例的过程中,学生面对的不仅仅是案例发生的背景以及进展,还会面对国内外国际法学者对于该案例的评析以及国际法学或者仲裁机构对于该案例的判决或裁定。在这样的案例剖析中,学生要做的是找出案例涉及的国际法问题,跟着专家学者、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思路,去慢慢体会分析一个案例的步骤与方法,学会像律师一样思考,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逐步形成对于国际法问题的分析与解决的思维方式。通过案例的方式讲授国际法的相关原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是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法学教育的大趋势。通过学生的积极思考,锻炼学生缜密思考、谨慎行动的基本素养,在之后的实际运用过程中,能够将书上所学的国际法理论知识与现实社会中的国际法具体案例结合起来,成为一名合格的国际法学生。

五、结语

国际法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国内的运用已经逐步开展起来了,人们在普遍关注如何运用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忽视了为什么要运用案例教学法,对于案例教学法的重要性认识尚存在不足。案例教学法在国际法教学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学生学习理论知识、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国际法问题和争端的重要方式。在今后的国际法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案例教学法,用好案例教学法,将案例教学和教材教学结合一起,共同促进国际法学的教学工作。

参考文献:

[1]刘里立.国际法案例教学的缘起与实践[J].山东省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学报:青年工作论坛,2010,(5).

[2]刘欣.“2012年国际形式与中国外交学术研讨会”综述[J].国际展望,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