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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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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第1篇: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范文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镇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编制各类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科学制订环保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为国家、省、市报送准确的污染源信息数据。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污染源普查的时点为*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时期为*年度。

(二)普查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镇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普查对象和一般普查对象,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重污染类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重点普查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2)11个主要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重污染类别的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重污染类别的规模以上企业;(4)市环保局重点监控的工业污染源。

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工业污染源。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要产区。

禽畜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工厂化养殖厂(区)。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规模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第三产业普查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3)医院;(4)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种植业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肥料和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农膜的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养殖业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禽畜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禽畜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等。

(3)水产养殖业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的使用情况,养殖进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生活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种植业增加地膜残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1~2种等;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增加COD、铜、锌等。

三、普查机构职责分工

(一)基本原则。

本次普查由*镇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部门分工协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工业公司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机构职责。

*镇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分局,负责拟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普查培训、开展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并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普查相关信息。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单位积极参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宣传办: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及相关报道工作;

经贸办:配合做好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交警中队: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

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提供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所:开展垃圾处理场普查,负责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

农办: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完成农业源普查工作;

医院:提供本系统射线装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资料,做好医疗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协助宣传部门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统计办: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助培训普查员,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提供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教办: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有关的基础信息,负责教育系统污染源普查;

水务公司:开展污水处理厂普查,负责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调查。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镇普查任务,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公司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公司等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各普查对象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确保圆满完成我镇的普查工作。

(二)技术保障。

1、加强宣传动员。

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制定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台、传单和横额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

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由镇普查办组织我镇普查指导员参加*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培训课程,同时镇普查办也自行组织、开展普查员及普查对象的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镇普查办根据统计、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确定重点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3、加强数据审核。

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镇普查办在普查工作中实施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人员,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对数据偏离实际情况、少报、漏报等不符合要求的调查表实施退回重新填报处理。

4、验收。

完成普查工作后,镇普查办按要求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并配合*市普查领导小组开展验收工作。

(三)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经费保障。

我镇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镇环保分局*年专项预算中拨付。

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与评审,宣传与培训,现场监测,入户调查,专用设备购置,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五、时间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以全面普查的方式展开。全面普查工作由镇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1月—*年1月)。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年1月前)。

*年11月22日成立*镇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黄府办[*]76号)。

2、制定普查方案(*年1月)。

镇普查办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普查工作方案。

3、宣传动员(*年1月16日开始)。

镇普查办要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4、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年1月31日前)。

镇工商分局、建设所、医院、统计办等相关部门在*年1月20日前向镇普查办提供普查基础资料,在*年1月31日前建立本镇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5、选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年12月-*年1月)。

镇普查办根据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基地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配普查指导员,由市普查办统一进行培训;并组织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工作在*年1月完成。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年7月)。

1、组织填报普查表(*年1月-*年3月)。

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普查报表填报工作,于*年3月底前完成报表填报工作。

2、建立镇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年4月)。

镇普查办要及时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污染源数据库。

3、上报数据和验收(*年4月-*年5月)。

镇普查办4月15日前完成全镇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与汇总,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验收。

(三)总结阶段(*年7月)。

建立*镇污染源数据库,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六、普查资料管理

第2篇: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范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市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动态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为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年*月*日。

时期资料:20*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重点污染源范围: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燉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燉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燉鞋燉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养殖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沙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市里指导,区、县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80%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由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年*月之前)。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协调机制,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组织污染源监测,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聘用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20*年*月至*月)。进行入户调查,组织排污单位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汇总、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市级进行审核验收等。20*年*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本辖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底前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污染源普查进行抽查及审核验收,并按程序完成省级上报工作。

3.总结阶段(20*年*月至*月)。建立*市污染源动态数据库,核实修订污染源普查数据。

4.数据阶段(2009年*月至*月)。普查数据,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市)区具体实施,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部门及县(市)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市普查领导小组的决定普查数据。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部门工作分工。

1.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具体实施市管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的入户调查和数据整理工作。负责拟定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工作方案,组织制定普查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培训,负责污染源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验收。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市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3.市工商局负责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单位的登记注册资料,并协助做好单位清查工作。

4.市发改委和经委负责协调企业做好工业污染源普查配合工作。

5.市建委、市政公用局、市容环卫局负责协助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的普查。

6.市公安局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工作。

7.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农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污染源的普查,组织制定农业普查工作方案、工作细则和技术规定等,组织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测算,组织实施农业源普查并对相关普查数据进行分析和审核等。市畜牧办具体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污染源普查。

8.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医疗单位名单,并配合做好危险废物中医疗废物的普查和数据审核工作。9.市统计局配合环保部门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有关具体政策,做好普查所需资料的提供和有关资料的衔接工作,参与普查相关数据的核定和普查结果的分析工作。

10.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11.*警备区负责组织驻济军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普查办负责人、骨干、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各县(市)区负责选聘本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规定,指导全市普查质量控制工作。各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市里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组织调查。

(六)宣传动员。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全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市级财政主要承担以下方面的经费保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制定全市总体方案、编制各项普查技术实施方案;编印全市各类污染源普查培训教材,对市级普查办负责人和普查骨干进行培训;开展宣传工作;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数据的采集、分析测试、质量控制;农业污染源样本测试;普查数据的汇总、加工、分析和建档;建立市级污染源动态数据管理系统;普查验收与总结等。

各县(市)区普查经费分别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安排,主要用于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污染源的数据采集、分析测试和质量控制工作,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3篇: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范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全区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全区各部门、各街办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今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今年。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和生活源。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我区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各街道办事处、区农村工作局和各总公司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能源消耗情况、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医院基本情况,能源消耗、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污染治理、医疗废物的处置等情况;医用辐射设备使用情况。

(3)配合市上完成以全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包括燃料油使用、在用车分年度和类别的使用情况等。

(4)城市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市指导,区政府组织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放量。

2、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源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11―.12)

(1)成立机构。

成立*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机构”),抽调专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2)落实经费。

区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由区财政部门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核定经费,按时拨付。

(3)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

区普查机构从环境管理、科研、监察、监测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环保专干中抽调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与审核普查员的工作;普查员可从街道办事处环保专干和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具有一定学历的社会人员中选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根据我区实际,拟聘普查员150人,普查指导员15人;建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信息网络和分片包干责任制;区普查机构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工作。

(4)培训及考察。

培训工作由区普查机构负责,普查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备工作。

区普查机构清查企业及其它污染源普查对象,12月开展模拟普查试点;普查对象要整理原始纪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区普查机构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普查清查单位名录库(或名录册)的建立,同时报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6)宣传动员。

制定印发*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建立定期简报制度,及时向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关普查单位通报普查进展情况。宣传工作要贯彻普查工作的始终,包括全面普查和总结阶段。

2.全面普查阶段(1―6)

(1)区普查机构于*年2月29日前,完成普查前期所有准备工作。

(2)*年1月至4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采取分组、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分片区包干的方法,对排污企业和普查对象实施现场调查,4月底完成入户调查。

(3)*年1月至5月,区普查机构审核、填报普查表和进行数据录入,5月底前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辖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在普查实施全过程中,区普查机构将组织对普查分组质量进行检查、审核、监控和验收,对抽查不合格的地区要重新进行普查。

(5)*年6月底前,配合市普查领导小组完成对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3.配合全市验收阶段(7―12)

配合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国家审核验收。

4.总结阶段

建立全区污染源数据库,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区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区污染源普查方案,报市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具体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市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区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环保*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试点和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工业源、机动车排气污染源、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民用核技术利用和辐射污染源,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区统计局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分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生活源中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及城市居民生活污染的普查;

(四)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选聘合格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基础,区污染源普查机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

1.普查员的数量配备原则。

(1)每10个重点工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2)每40个一般工业污染源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3)每60个农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4)每80个生活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2.普查指导员的数量配备原则。

每10名普查员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五)污染源清查。

单位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确定普查总体样本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保证普查顺利实施。

清查所需基础资料由区普查机构中相关成员单位(工商*分局、区统计局、发改委、环保*分局等)共同提供,同时电力部门、水利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单位也要给与配合,以各地2006年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经区普查办公室进行整理和核对,形成我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础资料库(册)。

以清查基础资料库(册)为依据,按照地域原则进行清查登记,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一律按经营所在地进行清查。参考工商企业名录、经济普查产业活动单位名录、中小企业名录、本地污染源监管记录等信息,按行政区域逐户发表清查。

(六)培训。

培训教员可从区污染源普查机构的业务骨干中选调。以教员面授为主,结合讨论、练习、测试等方式进行。培训中要着重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调查技能的训练,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普查员培训不得少于2天,普查指导员培训不得少于3天。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七)质量保证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门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确定普查工作评价的标准,指导全区普查质量控制工作。

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定,建立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规定,吸收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专家参加,对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术规定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八)宣传动员。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区政府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经费,用于本级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4篇: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范文

一、普查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省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建立全省各级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建立省、州(市)、重点县(市、区)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滇池流域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我省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四)提高我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3)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滇池流域内的工业污染源按上述重点污染源与一般污染源的划分方法进行分类普查。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和其他作物种植业(包括谷物、油料、豆类、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园艺作物种植业、茶果类和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滇池流域农村生活污染源普查针对流域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和抽样农户,主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源调查。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主要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医院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2)具有非社会化运营的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含大中专院校),包括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相对集中居住区(家属区)的供暖设施;(3)以州(市)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4)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5)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镇区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的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6)滇池流域城镇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滇池流域主要普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置)场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州、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工业源

对工业源中占省、州(市)、县(市、区)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同时采用现场监测、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农业源

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生活源

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采用现场监测、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3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年2—12月):成立省、州(市)、县(市、区)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重点污染源监测,对普查对象组织摸底调查;州(市)与县(市、区)签订责任书(报省普查办备案);开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培训;发放普查表,组织部分地区开展普查表试填报演练。

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7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排污单位和企业进行清查,填报普查表,开展数据收集、校核与录入,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各州(市)和省污染源普查办组织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与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3.总结阶段(2008年8月—2009年7月):上报普查成果;研究开发和利用普查成果;迎接国家验收;表彰奖励。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省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指导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培训;

4.对各州(市)、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设立行政区域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分工协作。

省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拟定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计划,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实施细则,组织普查工作培训,组织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

省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计划,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经贸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农业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卫生部门配合做好医院污染源普查。

国税、地税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基本登记信息。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有集中供热锅炉的机关事业单位信息。

农垦部门配合做好本系统农场污染源普查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省军区和武警****省总队按照总后勤部的统一部署,负责驻滇、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

1.培训对象

包括省、州(市)、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普查培训教师等。

2.培训分工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负责普查人员的培训。省级负责培训省普查办管理人员,州(市)、县(市、区)普查办负责人及骨干,省、州(市)普查培训教师等。州(市)负责培训州(市)、县(市、区)普查办管理人员和普查培训教师,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普查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等。县(市、区)负责培训其余普查人员。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3.培训内容

****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包括普查范围、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组织及实施等内容),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4.普查人员的组成

普查人员原则上由专业公职人员担任,也可临时聘用部分工作人员。重点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农业源的普查人员可从环保、建设、农业、统计等部门抽调,一般工业污染源、生活源的普查人员可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教师、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

(五)污染源监测

污染源监测工作包括重点污染源监测、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监测和抽样监测。

1.重点污染源监测

严格按照《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技术规定》(普查办〔20****〕1号)和《关于污染源普点源监测工作的补充通知》(普查办〔20****〕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

2.伴生放射性的污染源监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20****〕37号)、《放射性污染源普查监测技术规定》(普查办〔20****〕1号)和《关于印发〈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监测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普查办〔20****〕4号)要求进行。

3.抽样监测

主要是针对一般工业污染源、农业源、生活源的监测,按照国家规定的抽样比例,进行分类抽样监测。

(六)宣传动员

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制定****省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明确普查各阶段的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经常性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落实全省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各个阶段的任务,为入户普查登记做准备。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省级经费主要用于:国控、省控重点工业及生活污染源监测,重点放射性污染源监测,省级技术培训与宣传动员,数据库建设,全省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各州(市)、县(市、区)经费用于:各地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宣传动员,普查培训,普查人员聘用,入户登记,数据录入、校核等。

各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质量保证及考评验收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控制手册和相关规定,制定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实施办法,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并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查、随机抽样监测等方式,加强对监测、培训、登记工作的指导,审核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对各州(市)、县(市、区)的污染源普查数据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省及各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为确保普查任务的完成,各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与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对普查人员选调和培训、污染源摸底调查、现场监测、普查表填报、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处理和上报等重要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州(市)普查工作进行考评。

七、预期成果

(一)全省各级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

(二)省、州(市)、重点县(市、区)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三)滇池流域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第5篇: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范文

以党的十、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工作目标,以治理乡主要干线公路和河流两侧,集镇、中心村庄、新农村建设点的农村生活垃圾为重点,通过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民、保洁员、村民理事会、乡镇环卫监督所四个主体建设,健全完善宣传培训、制度保障、资金投入、长效管理等四项机制,推广五种垃圾分类方法,利用3至5年时间,使全乡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形成卫生保洁常态化,着力打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农村幸福家园,为我乡位列全县综合排名乡类第一方阵奠定扎实的基础。

按照“五年治理、三年攻坚、首年大见成效”的总体部署,全乡启动,全民动员,组织开展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后的区域进行平整、绿化,配套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大规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公约,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家喻户晓。全面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到2015年末,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必需设施建设达100%,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

㈠重点抓好主干公路两旁和河流两侧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划段负责、全程覆盖、乡村联动”的方式,继续抓好新老辽南线、村级公路等主要干线公路和河流两旁的垃圾治理。达到公路路面及路基两旁、河道两侧、河流水面清洁卫生,无暴露垃圾,两侧垃圾池(箱)管理良好,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满溢现象。

㈡重点抓好集镇生活垃圾治理。以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为目标,以解决“脏、乱、差”问题为重点,切实抓好乡镇集镇生活垃圾治理。集镇要重点整治集镇居民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货物乱堆乱放的不良卫生习惯和集镇街道、中小学校、乡卫生院等单位庭院的环境卫生,打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集镇。

㈢重点抓好中心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组织彻底清理村庄周边及公共场地、农户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存量垃圾清理后及时配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落实保洁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卫生保洁常态化。

㈣重点抓好新农村建设点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新农村建设布点到哪里,清洁工程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历年新农村建设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长效保洁管理工作。

㈠全面清理农村存量垃圾。农村存量垃圾的清理以村为责任主体,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党员干部义务劳动”、“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保洁员、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存量垃圾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全乡辖区内乡村道路两旁、河面河道、乡镇集镇、中心村庄、农户房前屋后等地的存量垃圾,不留垃圾死角,做到清理全覆盖。

㈡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好垃圾处理设施是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乡镇做到四有。即有无害化垃圾焚烧中心或垃圾填埋场、有垃圾压缩中转站、有垃圾清运车、有环卫设施(洒水车、垃圾桶等)。二是村级做到六有。即有垃圾桶或垃圾池、垃圾收集点、可利用垃圾回收点等一批垃圾处理设施。保洁员有一套保洁工具(“一车、一铲、一钳、一帚”)和保洁服。三是农户配有“两桶两袋”即:厨余垃圾桶、焚烧垃圾桶、可利用垃圾回收袋、有毒有害垃圾袋。

㈢因地制宜处理农村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乡镇集镇及周边村庄生活垃圾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处理的方式,生活垃圾进乡镇垃圾焚烧中心或填埋场进行处理;边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内处理为主、回收利用为主的“两个为主”的要求,实行分户包干负责,农户垃圾通过垃圾分类,采取回收、沤肥和焚烧三种方式处理,基本实现“垃圾不出村”。

㈣推广五种垃圾分类处理方法。按照五种垃圾分类的方法,引导农民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1.垃圾沤肥。主要包括剩余饭菜等厨余垃圾和其它易腐食物类垃圾、农业废弃物等,由农(居)户或保洁员给畜禽食用或倒入沤肥池、沼气池处理。2.垃圾回收。主要包括金属类、纸类、玻璃陶器类、塑料类、橡胶类等,由农(居)户或保洁员卖给乡村回收点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处理。3.垃圾填埋。主要包括碎砖碎瓦、乱石块、混泥土、石灰块、泥土、破损玻璃陶瓷块等,由各村用于场地平整、道路路基、洼池填充等。4.垃圾集运。主要包括化纤、塑料、废弃电池、过期农药、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收集后运至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医疗垃圾由乡镇医院收集统一送县处理。5.垃圾焚烧。不适宜回收的废锡纸、废旧棉麻织物、废木料、枯枝落叶等垃圾焚烧处理。

㈤强化四个主体建设。农民、保洁员、理事会和环卫监督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体。

1.加强农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体意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广大农民是主体,有效地发动群众参与是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关键。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一是宣传灌输。各村可利用早晚广播、以会代训等形式,宣讲垃圾分类方法,讲评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公布评比结果等宣传灌输办法,提高群众认识,改变群众习惯。二是干部带头。开展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活动,建立《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制度》,引导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是

学生影响。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丢乱扔垃圾;发动学生参与学校、家庭、村组卫生活动。四是评比引导。以村或组为单位,每月或每季评比一次,奖优罚劣,在乡、村公布栏公示,在广播中讲评,引导群众。五是处罚促进。制订《农户卫生保洁协议书》,对违规农户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处罚由村民理事会成员或村干部执行;对违规行为利用村广播、公布栏公示,采取点名批评或小额罚款等形式处罚。六是志愿者推进。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妇联的作用,鼓励老干部担任志愿者,经常性组织志愿者开展宣传、引导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发动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2.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主要公路干线和河流两侧按人口分布、任务轻重、便于工作的要求,落实保洁员。保洁员的选聘要按照“参与积极性高、身体条件符合、个人卫生习惯好、工作认真负责”的要求,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要加强保洁员的培训,把村庄保洁员纳入到乡清洁办所统一管理,建立保洁员名册和报酬台帐,健全保洁员队伍的职责规定、考核激励管理制度,对保洁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加强理事会村庄保洁的监督管理职能。理事会是村庄保洁的监督管理主体,村委会要指导每个自然村组建以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为主要成员的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要带头进行垃圾分类,落实“庭院三包”制度,督促保洁员搞好日常垃圾处理,协助按时收集农户保洁费,并组织开展卫生评比活动等垃圾治理日常管理事务。

4.加强乡镇环卫监督所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卫监督所建设,做到四个有,即:有办公场所,有一支环卫监督队伍(有专门工作人员两名以上),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正常运行。主要负责全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检查督促,保洁员的绩效考核,促进农村垃圾处理常态化、长效化。

㈥完善垃圾回收网络建设。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的原则,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网络建设,确保有定点定期与保洁员联系和交易的废品回收人员。垃圾回收站点要定期公布可利用垃圾回收价格,本着应收尽收的原则,及时回收各类垃圾,并努力形成可利用垃圾回收加工产业链,使分类回收的可利用垃圾能够便捷、高效、规范、环保地进入加工利用环节。

㈦健全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是事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实效的关键。各村要不断巩固历年来农村清洁工程的建设成果,健全完善宣传培训、制度保障、资金投入、长效管理等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使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步入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从2015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推进。

㈠宣传发动(7月25日至8月5日)。要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形式,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做好全乡采取的处理方式及路径、各类设施建设规模及数量、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保洁员人数等测算工作。组织力量集中清理本区域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㈡集中整治(8月6日至11月21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集中精力,组织人力,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分步推进集镇、中心村庄,主要公路干线两侧,河道两侧的生活垃圾治理。要按科学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配齐保洁员,落实保洁员报酬和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

㈢检查验收(11月22日至12月12日)。乡清洁办将组织人员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㈣建章立制(12月13日至12月31日)。各村、有关单位要建章立制,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使农村垃圾乱倒现象得到有效根治,农村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

㈠强化组织领导。成立__乡垃圾乱倒整治工作专项小组,由党委委员廖财林同志任组长,环卫所、中学、中小等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认识,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亲自解决重大问题。各村主任要亲力亲为,抓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资金落实等具体工作。

㈡加强宣传发动。乡清洁办要采取宣传车、横幅、公开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要建立长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机制,通过会议、标语、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积极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㈢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组织推进在乡级、统筹配合在部门、责任主体在

村居、具体落实在村组”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1.乡级:乡垃圾乱倒整治工作专项小组负责全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分类指导、督查考核。健全和完善“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有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工作。负责牵头抓好新农村建设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倡导人人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本地垃圾治理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垃圾压缩中转站、大中型垃圾焚烧炉(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垃圾桶(箱)、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保洁员队伍的建立,负责农村卫生保洁的长效管理。

2.部门:中学、中小负责牵头抓好中、小学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卫生院负责牵头抓好卫生院、村级卫生所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乡团委、妇联负责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和妇女,组建志愿者队伍参与垃圾乱倒整治工作。

3.村组:负责组织开展本村(组)范围内的存量垃圾的清理;负责明确所辖行政村的保洁员数量、保洁标准和垃圾桶(箱)、垃圾池(屋)的建设方式、数量;负责本村(组)范围内垃圾桶(箱)配置和垃圾池(屋)、简易焚烧炉的建设;负责垃圾收集点设置;负责村和自然村保洁员队伍的建立;负责本村(组)范围内农户的垃圾收集清运和村(组)内道路及公共区域的保洁及落实村(组)内保洁区域责任;负责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制定《卫生保洁村规民约》,监督、纠正农户的乱扔乱倒垃圾行为;负责收取农户保洁费;负责定期在村公示栏中公布垃圾收集、保洁情况、评比结果等。

4.农户:负责清扫门前屋后的垃圾,做到“庭院三包”。一是包卫生:垃圾入桶入袋、保洁到位,二是包秩序: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挂扰贴、乱倒乱排,三是包绿化:庭院绿化、管理到位。

第6篇: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XX市健康促进医院项目工作方案,为促进医院“健康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我院在院领导班子、主管院长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本院相关职能科室、临床科室的大力配合下,健康促进医院的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现总结如下:

一、 项目实施情况

(一) 组织机构网络建设。

1、   建立并完善健康促进医院机构及网络。

调整了健康教育医院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各科室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在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完成了健康促进医院组织机构的网络建设。

2、制定健康促进医院政策

    在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初期,在院健康促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院制定和完善了健康促进医院的各项政策。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管理制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例会制度》、《医院职工健康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医院健康教育考核评价制度》、《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健康教育科工作职责》等。

(二) 培训是前题,全员行动是根本

按照《健康促进医院工作基本要求》和《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指标体系》文件要求,2016年10月XX院长主持召开健康促进医院工作部署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和步骤、部署和要求。公共卫生科按照会议的要求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能》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考核。使全院医护人员都参与到健康促进医院的工作中。

(三) 合理布局,优化流程,提供舒适优美的就医环境

我院优化了就医环境,完善就医流程。门诊大厅建立了健康宣教区,定期更换宣传资料,受到了广大患者的欢迎;医院开通电话及网上预约咨询,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患者满意度。病区环境清新整洁,优化便民服务举措,并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随访,通过随访真正解决具体问题、用药咨询、提高复诊率、慢病跟踪管理、增加患者群,并有督促检查与绩效挂钩,有力的推动了创建工作的进行。同时院内的安保、消防、食品安全;院内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标识清晰,收集、放置和转运合理,符合院感规定。保证了患者安全就医。环境设施应该满足残疾人群、老年人群和其他特殊人群的需求:如无障碍设施、老年人优先窗口等。

(四)宣传是保障,加大培训教育力度

 1、院内加强培训:医院向全体员工宣传和贯彻开展健康促进医院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召开了我院的健康促进医院项目的推进大会。对全体职工进行健康促进医院有关理论和知识培训,公布并宣传贯彻医院出台的各项健康政策和措施。

 2、对患者加强健康宣教:医院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LED大屏幕、报纸、微信、网站等形式普及卫生知识和防病知识,健康素养66条;院内利用门诊大厅LED大屏幕定期宣传健康教育内容;二楼、三楼候诊区设立了健康教育宣传架,宣传栏、电视定期播放健康教育内容,各临床科室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新宣传内容。

3、完善健康教育内容,保证健康教育促进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特色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向社会开放健康教育讲堂和专项健康教育讲座。在2016年“孕妇大讲堂”、“健康主题日宣传”、“社区讲座”基础上,2017年建立了“康复治疗室”、“健康小屋”等健康教育讲堂。利用网络微信平台进行健康教育。使健康教育、随访延伸至社会,深入社区、家庭,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医院定期组织志愿者下乡对农村居民进行免费义诊、免费体检和健康咨询,发放健康教育宣传知识宣传单,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应。

4、定期对病人的健康教育活动做满意度评估

回访中心每月对全院的出院患者电话随访,及时向科室反馈回访意见及建议,护士长督促检查,并纳入护理质控内容,确保随访效果,每季度对随访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帮助解决,通过跟踪,患者对健康教育活动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 控烟是前提,全力创建无烟医院

1、加强领导、全面禁烟。为切实做好我院全面禁烟工作,落实责任,特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

2、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医院印制了控烟教育宣传资料,分发给每一位医务人员、病人及其家属,院内不定期的在LED大屏幕、院报、宣传栏进行宣传吸烟的危害,形成多方位的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为控烟工作造势,以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3、制定制度,严格控烟。医院出台了《各级控烟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并下发到各科室,医院明确规定在医院内一律禁止吸烟,并张贴了醒目的禁烟标志。每个科室有2-3名医务人员作为科室的禁烟监督员,保洁和保安员也承担起禁烟巡查员的责任,禁烟无死角。发现病人及其家属吸烟,要及时讲明道理,加以劝阻,发现医务人员吸烟,按制度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制度实施以来,引起全院高度重视,大家都能严格遵守,达到了令行禁止的目标。

4、坚决杜绝烟草广告。医院各科室绝不允许张贴烟草公司提供的广告画、招贴画,绝不允许采用任何形式的促销手段销售烟草。制作禁烟手册及折页,并由责任护士发放给每个患者,把吸烟危害纳入健康教育手册内容,进行健康教育,谁发现谁制止,保证做到无烟医院,各科室均建立了专门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做到内容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二、考核评估

依据《健康促进试点医院考核标准》(2016版)及《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我院对健康促进医院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自查及评估,各项工作都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我院将依据标准每年对健康教育促进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将对病人健康教育活动做满意度评估,并将其纳入到质控体系中。

三、存在问题。

通过全院职工的不懈努力,我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

1、对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内容还应该更加丰富多彩一些;

3、无国家推荐的合格的戒烟药物,制约着戒烟工作的成效。

4、无烟医院及健康促进医院的长效机制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四、今后工作思路

1、完善《健康教育活动满意度测评表》

为了了解患者和家属对我院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是否满意,了解普及情况、对内容了解程度、对内容的关注度、满意度、可行性、教师主讲的能力和水平,以便及时纠正、改变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内容,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护理部定期发放《健康教育活动满意度测评表》,切实把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创新健康教育内容

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设置了健康教育室,制作了健康教育宣传板,健康教育手册及折页,各种疾病的健康教育内容,床旁一对一的个性化教育。

3、创新健康教育形式

各科室针对不同患者编排了各种健康操:糖尿病健康操、甲状腺、乳腺术后康复训练操、孕妇操、腰椎术后康复操等,对患者进行指导,提高了患者的理解程度。

4、持续加强控烟宣传工作力度,使这项工作持之以恒的进行下去。

第7篇: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范文

一、普查目标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各级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四)提高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纳入普查的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划分为重点普查范围和一般普查范围,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1)重点普查范围: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11个主要污染行业中所有的产业活动单位;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2)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所有工业污染源。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1)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麻、茶、烟草、中药材)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要产区。

(2)禽畜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动物园。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工厂化养殖厂(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3)医院;(4)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区(县级市)、街道(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机动车污染情况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城镇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等;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种植业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肥料和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农膜的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养殖业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禽畜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禽畜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等。

(3)水产养殖业主要普查鱼、虾、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使用情况,养殖进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种植业增加地膜残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1至2种;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增加COD、铜、锌等。

三、普查组织及工作任务

(一)基本原则。

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协作,按照属地普查、属地填报、属地统计的原则,市、区(县级市)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机构任务。

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普查办)由市环保局抽调5人,市统计局、农业局、卫生局各抽调1人集中办公。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市普查办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国务院《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根据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授权具体负责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实施、验收和上报工作;负责拟订我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组织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组织普查培训;建立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础资料库”和“污染源普查底册”;对普查对象进行分类,向区(县级市)和各专业调查部门发放有关资料;指导选聘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各专业部门组织污染源普查资料采集填报和数据库建立;组织开展监测和验收、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建立普查数据库;负责指导和上报普查成果,并按规定普查相关信息;编制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三)有关部门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普查实施方案,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组织、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积极参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部门分工如下:

1.有专业调查任务的部门。

(1)市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

(2)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和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

(3)市水务部门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厂普查。

(4)市卫生部门负责医院污染物、医用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普查。

(5)市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部分生活源和部分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

(6)监测站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2.有工作保障任务的部门。

(1)市宣传、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污染源普查宣传的相关工作。

(2)市财政部门设立污染源普查专项工作经费,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监督经费使用。

(3)市统计部门配合提供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单位名录、2006年基本单位名录等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助培训普查员,协助市普查办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4)市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全市工商企业名录。

(5)市经贸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6)市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7)市国土房管部门负责提供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四)各区(县级市)政府任务。

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工作,具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组织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据录入员;组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接受省、市普查办组织的培训,发放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证件;开展清查工作,核定辖区普查对象的名单和性质,确定普查对象;落实普查工作经费;组织辖区的普查宣传;组织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格,并组织抽查、审核,及时补正;组织数据录入,建立污染源数据库,汇总调查成果,按规定要求上报;编报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利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机构,发动大专院校学生,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普查员任务。

1.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污染源普查知识,掌握污染源清查、普查、质量控制等工作内容和技能。

2.认真做好清查工作,掌握普查范围,熟悉普查对象基本情况,并向普查对象进行普查宣传。

3.向列入重点普查范围的工业源企业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分别发放《工业污染源普查详表》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表》,指导企业填报,并对填报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

4.向一般普查范围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普查对象分别发放《工业污染源普查简表》、《农业污染源普查表》、《生活污染源普查表》,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或经了解普查对象情况后代为填报;代填的数据要符合普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并经普查对象认可。

5.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现场查验有关设施运行状况,查阅相关原始台帐记录,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6.按照上一级污染源普查机构的部署,在国家、省、市各级普查机构进行普查质量核查时,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7.做好各种普查表的装订及交接工作。

(六)普查指导员任务。

1.积极参加专门培训,认真学习普查方案、普查表填报规定及有关技术规定和细则等,掌握清查、普查、检查、质量控制等工作内容和技能,辅助教员做好普查员培训辅导工作。

2.在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本普查区的工作,及时将上级指示传达给每一位普查员,并了解和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保证清查、普查工作和普查资料交接的按时完成,确保普查员各项工作达到规定的标准(按不低于5%的抽查率对普查员审核后的报表进行抽查)。

3.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具体指导,发现问题认真查明原因,及时予以纠正;解答普查员提出的疑难问题,不能自行解答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给予解决。

四、普查工作保障

(一)技术保障。

技术路线: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上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

1.科学编制方案。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污染源普查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分年度、分阶段的工作要求,科学制订污染源普查实施细则,并及时送市普查办备案。

2.加强监测。为加强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市普查办成立了污染源普查监测组,建立了普查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和监测质量控制制度,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测,解决监测技术难题。各区(县级市)也要建立相应监测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源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台账和数据库,定期向市普查办报告污染源监测情况。

3.加强宣传动员。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抓紧制订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要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4.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市普查办负责组织市普查技术骨干人员接受省的培训,并对各区(县级市)聘请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各地要根据市普查办下发的企业名录,结合统计、工商、经贸、环保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确定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5.加强数据审核。市普查办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检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部门、各区(县级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对于数据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区(县级市),市普查办要责令重新调查。各区(县级市)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度,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6.验收。各区(县级市)完成普查工作后,要按要求向市普查办申请验收。市普查办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污染源普查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制订相应的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并对各区(县级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直到通过验收。

(二)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开展普查工作,严肃处理普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经费保障。

我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和区(县级市)政府共同承担。各级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与评审,宣传与培训,入户调查,专用设备购置,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对各区(县级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实行补贴制度。具体原则如下:

1.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区(县级市)普查机构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市级承担。

2.市对区(县级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补贴,按污染源数量确定补贴数额,即区分重点普查范围的工业源、一般普查范围的工业源、生活源,由市按适当标准定额补贴。

3.其他涉及的普查经费由市和各区(县级市)各自承担。

4.其他专业调查工作,由各专业调查承担单位做出预算,由市普查办汇总、经市财政局审核。

五、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在**年9月底前按要求成立普查领导机构,明确普查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落实普查经费。

2.制订普查实施细则。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根据市普查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和当地实际,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普查方案实施细则,并在**年12月中旬前送市普查办备案。

3.普查监测。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要按要求开展普查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及档案,及时上报污染源监测情况,并在**年12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普查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

4.宣传动员。从**年11月开始,市和区(县级市)要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5.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各级统计、工商、经贸、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在**年11月底前向本级普查办提供普查基础资料,由各级普查办在**年12月底前建立本级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6.选聘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根据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聘普查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市青年志愿者、环保系统退休干部、在校大中专学生、街道办事人员、工业企业环保专职人员中聘请。对普查人员的培训要在**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至5月)。

1.组织填报普查表(**年1月至3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可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查报表填报工作。

2.建立市和区(县级市)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至4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普查办要及时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污染源数据库。

3.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至5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在**年5月20日前汇总并向市普查办报送污染源普查数据。市普查办要对各地报送的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在**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汇总,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组织、指导普查源数据上报工作。

4.完成市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年6月)。

(三)总结阶段(**年6月至2009年7月)。

1.市普查办对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交流总结并验收(**年6月至8月)。

2.接受国家、省的普查验收(**年8月至12月)。

3.进一步修正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年6月至12月)

4.完成全市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年8月至12月)。

5.编制普查成果开发课题目录(2009年1月至3月)。

6.开发利用普查成果(2009年1月至7月)。

六、普查数据管理

第8篇: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范文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进一步发挥市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爱国卫生工作顺利开展。爱卫会各委员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根据工作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落实和考评奖惩方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改善城乡卫生状况,不断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2、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动员爱卫会各委员部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如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卫生宣传活动。

3、各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爱卫会办公室设置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市直有关单位,各社区(村)不少于1人,做到工作岗位不缺位,专职专责。各级政府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保障健康教育、病媒防制、农村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专项经费。改善爱卫会办公室工作条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信息通讯设施、交通工具和影像记录设备等。保证工作人员的稳定和工作正常开展。

4、各级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指标,明确目标完成情况的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爱国卫生工作要做到年初有实施计划、年内有安排部署、年中有阶段小结、年终有总结表彰。各级爱卫会办公室要重视档案资料(文字、影像、录音等)的收集整理,注重工作资料的积累,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保证各项工作档案齐全,分类管理,建档造册,保存完整。

5、市爱卫办要依照全国爱卫会、省有关文件法规,科学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水改厕的督导协调工作。

6、在新闻媒体开辟爱国卫生专栏,设立爱国卫生热线,受理群众投诉,积极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对群众强烈反映的脏乱差现象,新闻媒体要予以曝光并进行追踪报道。及时整理群众卫生投诉原始记录与办结记录相关档案。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调查,及时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二)健康教育

1、扩大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的覆盖面。在全市主要道路、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广场、游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单位内部、居民楼院等场所设置卫生公益广告及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设置大型喷绘、壁画、板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长廊;利用公交车、出租车播报器等传播健康知识,使之成为卫生宣传的流动课堂;在市区沿街墙体立面及景观墙书写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墙体标语;印制卫生宣传知识资料,向市民发放。

2、定期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市民群众的卫生防病保健能力,做到精心组织,不走过场。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知识竞赛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群众踊跃参加。促进社区与社区、家庭与家庭、居民与居民之间相互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3、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在开展健康教育学校、健康医院、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健康农户评选工作的同时启动创建健康城市活动。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课本、有教案、有考核,利用“小手拉大手”、墙报等形式向学生传播健康知识;医院要利用橱窗、展板、讲座、发放健康处方等方式向患者及陪护人员传播健康知识;要定期向社区居民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保健知识;社区做到年度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并根据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传播健康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健康教育促进活动;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针对行业、部门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新闻媒体要坚持开辟健康教育栏目,加大健康教育节目播放频率,扩大视听覆盖范围,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和实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

4、坚决取缔建成区内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吸烟义务劝阻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禁烟执法监督活动。

(三)市容环境卫生

1.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每平方公里3座公厕(二类以上标准)、服务半径500-800米1座垃圾中转站、道路两侧交叉50米设置1个果皮箱的标准,完成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

3.对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城市水系、户外广告、违章建筑、街道景观、市容环卫、社区(单位庭院)环境、重要窗口单位整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市区雕塑、夜景照明、建筑工地等进行建设和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维修人行道板,修补道路坑槽,搞好桥梁维护,整治整修道路侧石、路沿石、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黄土、路口间与道路间衔接、道路与单位大门口的衔接等,做到路面平整,人行道板铺装“纵到端”、“横到边”,路沿石和侧石稳固,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

改造电力、通信等检查井、雨污水窨井盖。做到各类井盖与道路平面衔接顺畅平整,解决好井盖被盗问题。

在不占用道路的前提下,对所有路名牌、公交站亭、公共信息栏、报刊亭、警亭、高压箱、交换箱体进行改造、更新、完善,做到布局合理、美观大方。

加强市区空中线缆规划和管理。一是对市区现有空中线缆进行统一归拢整理;二是对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中各种管线及设施建设做到管线入地、同步建设;三是彻底清理废弃线缆、线杆,净化城市空间。

优化城市交通管理,规范各种交通标识,及时更新刷洗交通标志和设施,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完善交通标识和技术设施建设。

(2)完善已建公园、广场、游园的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做到道路、广场平整、无积水破损,喷泉、照明灯饰完好、运转正常;绿地植物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草坪平整、均匀,无漏草、斑秃、干枯;园林绿地土壤疏松、土地平整,无杂物、脏物,卫生清洁,无死株、缺株、黄土及杂草丛生现象。

完善园林绿化管养制度,落实管养责任制,提升现有公园、广场、游园和道路绿化的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强城市道路行道树的管理,做到及时清理死株,补植缺株,抹芽除萌,修剪整形,达到内膛通透、主侧枝条分布匀称,疏密得当,树形美观;对行道树树穴的覆盖、绿化要做到树穴整齐,大小适宜,边线清晰,线条流畅,一街一景。

(3)治理河道。彻底解决城市外河道截污问题,市水利局、市建委负责对湛河河道的截污工作,做到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改造市区排水设施。做好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基本消除城市积水点;推广具有渗水功能的人行板道、渗(透)水砖在城市道路的应用;在确保城区防汛标准的前提下,对居住密集区敞开式沟涵进行封闭改造,并同步建设带状绿地。

(4)按照有关规定,对沿街户外各种未经审批的违章广告予以拆除。凡手续过期或证照不全的要限期完善手续,否则予以拆除。对于未按批准规格设置的户外广告要严格按规范设置,逾期不达标的予以拆除。在出入市口及市区显著位置设置高档次、高品位的公益广告。做到户外广告设置有序、规格适度、工艺新颖、形式多样、色彩和谐,门头牌匾制作要统一规格、统一标准;文字简洁明了,富有文化气息;霓虹灯管理要做到住户登记;对文字不全、灯体残缺的要立即整改修复。

(5)拆除市内各类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建筑。杜绝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各种违法建设。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中村不得新批新建住宅。

建筑工地管理规范,周围架设1.8米高防护栏或文明墙,加大对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的卫生管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6)加大对占道经营治理力度。杜绝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现象;沿街洗车行要做到配套设施完善。排水设施达标,杜绝污水溢入人行道和占道洗车现象。整顿现有停车场,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现有停车场利用率;加大停车场规划建设,形成地下、地面、立体等多层次、多方位机动车停放格局;鉴于目前我市停车场建设滞后的情况,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规划、确定适量的占道停车位,解决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对沿街建筑物立面粉饰进行统一规划,在保持既有建筑风格的基础上,追求整体景观的协调一致,充分体现粉饰效果。对重点地段、重要部位建筑物的装饰装修要做到档次高、效果好、风格独特、特色鲜明。加大对市区“胡喷乱画”的治理力度。清楚建筑物立面附属物和楼顶各类堆放物品,有条件的要进行屋顶绿化和“平改坡”,增强建筑物第五立面空中视觉效果。

(7)巩固和完善卫生清扫保洁、垃圾运输与处理制度,创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环境卫生监管力度。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环卫装备水平,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程度;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环卫管理规范有序。

(8)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建成区内开展城市数字化管理试点工作。应用、整合城市数字技术,采用万米网格管理办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精确定位;创新城市管理信息实时采集传输手段。要形成城市管理的快速反应和监督反馈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9)对沿街重要建筑及公共设施的夜景照明,陈旧的予以更换,档次低的予以改造,做到各具艺术风格、突出文化品位。对老化的原有路灯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路灯故障应急处置机制,提高路灯维修时效。路灯达到市区全覆盖。

4、加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改造市区现有市场,推进退路进场工作。

(四)环境保护

1、采取措施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取缔燃煤小锅炉、燃煤大灶和露天烧烤。二是加快烟尘控制区建设。由市环保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是开展机动车尾气监察工作,控制汽车尾气污染。严禁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彻底整治城区机动车污染状况。

2、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环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对重点地区实施重点监控,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接到举报,要随时调度监察人员前往处理。

3、加大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4、坚持实施噪声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区域环境噪声。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媒以及张贴温馨消费提示等,广泛宣传有关卫生知识和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开展五小行业整治活动。取缔达不到卫生要求的无证单位;对有证特别是新开业的单位加强培训,提高卫生意识,督促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完善消毒设施,落实消毒措施。“五小”单位配齐配全消毒措施,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4、全面清查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做到防护措施得当,定期清洗消毒,检验报告及各种档案资料齐全。

(六)食品卫生

1.分层次、全方位地对食品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向每一位从业人员发放相关卫生知识资料。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卫生标准、要求。

2.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实行前置审批,在小饭店开业装修前,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指导,合理布局硬件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加强卫生监督,及时制止和纠正“有设备不用”的现象。

3.扶持集中消毒企业,在不具备消毒条件和不能坚持对餐具进行正规消毒的餐饮业推广使用由专业消毒公司提供的集中消毒餐具。

4.对小饭店进行分级管理,分级评定等级结果在小饭店门头标识,正确引导消费。继续实施放心早餐工程,方便市民群众。

5.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五小”单位的证照持有情况、卫生操作过程、基本卫生保持情况等实施日常的监管,发现一般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建立完善统一的“五小”硬件标准和日常监管措施,尤其对小餐饮,要依照国家《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7.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完善卫生实施和卫生监督检测各项制度。有效控制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严格进货渠道,健全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

(七)传染病防治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及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执业人员熟练掌握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信息管理、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实验室检测等相关技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2.医院要加强传染病管理,控制院内感染,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规范感染性疾病科和预检分诊点,医院感染科和发热门诊要规范门诊日志,落实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加强传染病人的管理,充分发挥前哨作用。

3.加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统一处置,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小诊所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等制度,全面实现医疗垃圾集中回收和处理。医用废物处理做到专人负责,制度健全,执行规范,记录认真,符合要求。同时加大对社区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非法行医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行医行为。

医源性污水的处理要严格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和《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严禁医疗机构将污水排入生活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内,污水消毒要选用安全有效消毒剂,定期开展污水中总余氯、粪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有关指标的监测工作。

4.坚持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专人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管理。利用监测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技术指导。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

5.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和落实全市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预防接种要求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科学、规范的实施。及时核查和整理适龄人群的预防接种卡(薄),做到资料齐全。

6.落实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杜绝有偿献血和医疗机构非法自采自供行为。加大对采供血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管力度。

7.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加强疫情监测、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

(八)病媒生物防制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邀请省、郑州市专家进行指导,开展多层次专业技术培训,注重病媒生物防制的科学方法与技术的学习与引进,及时掌握和采用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新方法和新要求,

2、完善不同行业场所的病媒生物危害监测评估体系,采用科学的监测方法,合理设置监测网点,提高监测布点的代表性,及时准确掌握全行业的鼠情虫情动态,为适时防制提供可靠依据。

3、积极采用绿色环保,高效低毒的卫生杀虫灭鼠剂和科学的杀灭方法控制病媒生物,定期开展卫生杀虫灭鼠剂抗药性监测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为科学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规范使用和管理杀灭器械、药物,查处违禁药物。

4、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管理病媒生物服务机构,监督检测防治效果。

5、完善和规范档案资料,为科学有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1、要继续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实行届满复核制度,对卫生状况下滑的坚决摘牌,打造一批制度健全、卫生整洁的亮点社区和单位。

2、加大人居环境改善力度,拆除社区、小区、单位违章建筑、小灶台、遮阳棚;封堵垃圾道;坚决取缔市区内旱厕;粉刷居民小区、单位破旧建筑和沿街立面;结合实际增加绿化面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功能。

3、搞好窗口单位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文化、工业、交通、居民社区、风景旅游建设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做好窗口单位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使各项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4、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的重要作用,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有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方便、价廉的优势,以优质卫生服务吸引群众,服务群众。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硬件设施改造,完善环卫设施,改革环卫体制。逐步把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纳入市容管理工作体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2、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整治城中村卫生环境,卫生全面达标并加以保持。

3、加大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五小”、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保障群众健康。

4、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对现有城中村进行彻底改造,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道和小巷,修建密闭式排水设施,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完善垃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同时建立清洁队伍,力争做到垃圾收集有容器、清运有组织,处理无害化。

二、保障措施

(一)实行领导包干制。建立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包创建工作制度,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十项主要内容,各确定1名市领导进行承包,责任领导要对分包工作负总责,全程包干,一抓到底。即:包工作方案制定,包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包日常检查督导,包国家考核验收合格。

(二)实行网络工作机制。市政府同各区政府、职能部门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区、各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做到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工作经费四落实。通过实行目标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形成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头上有目标,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行监督管理机制。把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重点监督与经常监督、职能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严密有效地监督机制。在媒体开设“曝光台”,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创建指挥部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十项内容进行考核,做到分级管理层层抓,属地管理块块抓,行业管理条条抓,社区管理条块抓。主要领导主要抓(抓人、抓经费);分管领导具体抓(抓事,抓干活);专职人员专职抓(抓本职工作);执法人员依法抓,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推行“日检查、旬通报、月评比”制度。由市爱卫会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每日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每十天通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对行动迟缓、不能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责任单位,第一次下达整改意见通知,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在新闻媒体曝光,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次采取组织措施,对驻平单位要函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责任人采取组织措施,并授予该单位“最不受人民欢迎单位”,并予以挂牌。

第9篇: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双创”工作全局,以解决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和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重点,以完善县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全面推进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以改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文明素质和生活幸福指数为目的,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层层落实、城乡联动”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人人创建、和谐创建的基本原则,人人参与,全县行动,扎实深入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力争9月底基本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指标任务,并邀请省、市专家及技术组对我县双创工作进行初审。

二、任务和目标

(一)、共性任务

1、完善本单位“双创”实施方案及本单位项目达标方案,建立“双创”长效管理机制。

2、按要求将“双创”所需资料、材料及阶段性总结归档整理并报双创办公室。

3、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抓好门前“四包”积极参加创建卫生单位活动。

(二)、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

1、政府办公室

(1)负责政府常务会研究双创工作重大事项的联系工作。

(2)负责审核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有关双创工作文件。

2、计划局

(1)负责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重大疾病防治及卫生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负责双创工作中的项目审理。

(3)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详细制定污染减排计划,进一步明确减排目标、减排重点和保障措施。

3、组织部

(1)按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求,将双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成立双创办,抽调一定人员对其进行补充(外县7-10人)。

4、宣传部

(1)制定双创宣传工作方案,负责抓好全县双创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2)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拍摄制作专题片、专题节目,全面反映双创工作进展和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活动的情况。

(3)刊播有关双创工作的文章、消息、曝光脏乱差和双创活动中违法的人和事,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双创舆论氛围。

(4)要在媒体黄金时段或显要位置,播出双创的公益性宣传标语口号,对公众进行卫生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卫生和环保意识。

5、监察局

(1)加大对有关部门双创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监察建议和处理意见。

(2)配合县双创办负责“双创”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查处结果及时通报。

(3)及时查处、曝光典型案例。

6、财政局

(1)、按照爱国卫生经费投入要求,做好爱国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

(2)及时安排有关爱国卫生事业专项经费,保证健康教育(全县人均0.2元,共11万元)、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治(全县人均0.1元,共6万元)等专项经费落实。

7、人事局

(1)落实双创管理机构、人员编制。

(2)商同有关部门抽调双创工作所需人员并协调解决抽调人员的管理等项工作。

8、建设局

(1)按照国家有关环卫管理法规,实施我县环卫工作长远规划。根据县 城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中长期规划,完善处理技术档案和卫生监测等文件资料档案。

(2)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档案。

(3)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城陵一体化生态景观建设工程;结合县排污泄洪管网建设,加快城区排污截留管网建设,完成“三大板块”改造任务。通过市场化运作,逐步建设商业步行街;整修县城主干道路,加快背街小巷改造。

(4)按照国家有关市容环卫管理法规,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的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占道经营以及各类违反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维护城市环境。

(5)以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和《建筑法》为先导,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做到县城规划和住宅设计符合卫生要求。

(6)对县城建成区噪声污染源建立档案,严密监管,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对施工噪声提出明确要求和施工时限,实行施工噪声许可制度。

(7)负责县城建筑工地卫生,规范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场地规定,沿街工地设置隔离栏(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做到工地清洁,场地硬化,无扬尘污染,物料堆放整齐,出入工地车辆运输不带泥、无遗漏,工地食堂符合卫生标准,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内卫生标准,开展文明卫生工地创建活动。

(8)加快县城立体街景整治,拆除城内各街区临建和违法搭建,严格建设规划控制,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做好县城户外广告、门头装饰规范管理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增加公益广告面积,拆除主干道广告牌和城区废旧广告牌匾,解决广告牌匾档次低、数量多、存在视觉污染等问题。

(8)对县城街道中心线、人行横道线、人行道护栏、隔离桩、道路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洗刷、油饰,使其经常保持洁净、整齐、美观、醒目。

(9)负责县城主次道路,按标准装置果皮箱,果皮箱安装数量、式样等符合卫生县城标准,并及时更换破损果皮箱。

(10)对县城沿街单位大型规划建设审批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预留公厕和环卫基础设施用地,使环卫设施与大型公建同规划、同建设,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11)负责抓好公厕新建任务,抓好不达标公厕的改建工作。解决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区的公厕分配不均、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达到县城无旱厕,缓解群众如厕难问题,力争年内完成卫生县城标准要求数量,公厕有专人保洁。

(13)插绿、补绿和立体绿化,使绿化覆盖率≥37%,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常住人口)≥8平方米,并进行沿街绿化、美化,展示园林绿化特色。

(14)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建筑垃圾填埋设置,合理利用建筑垃圾。

(15)加强对回收站选址设置、废旧物品收集的规范管理,

(16)合理设置自行车保管站,加强自行车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设置保管站,加强对自行车保管员的培训、教育,完善保管站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挂牌经营;动员沿街单位将自行车保管站迁入庭院。减少非机动车辆对市容的影响。

(17)应加快县城垃圾处理厂建设,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堆放和管理

(18)、制定城乡结合部达标方案,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活动有安排、记录、效果。

(19)负责完成集贸市场规划、新建、改造和布点工作

(20)配合工商局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店外经营、乱摆摊点,及市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9、环保局

(1)负责完善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正常运行。(2)认真组织宣传《环境保护法》,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逐步提高城区环境质量。

(3)制定相关噪声管理规定,对县城建成区噪声污染源建立档案,严密监管,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对施工噪声提出明确要求和施工时限,实行施工噪声许可制度,定期巡查,严厉查处夜间违规建筑和施工噪声污染,严禁在22:00至次日6:00施工;在重大节日和中高考期间,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在抓好污染减排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详细制定污染减排计划,进一步明确减排目标、减排重点和保障措施。

(5)加强城市大气工业污染源和露天储煤场的治理,

(6)加强对建筑施工、拆迁、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治理,做到文明施工、净车出场、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7)按照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持续推进环保“扫黑”行动,实施“蓝天”工程,当年县城大气质量二级天数达到305天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县城生活污染处理率≥50%;环保保护投资指数≥1.5%。

(8)抓好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确保县城无污染源引起的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9)加强对污染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保证运行率100%,检点企业、医院每月不少于1次,一般企业每季不少于1次,有检查记录。

(10)按照监测规范对县城空气、地表水、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环境达到创模和双创要求,环境质量公报。

10、卫生局(爱卫办)

(1)负责制定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城区除“四害”、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等项目达标方案。

(2)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95%,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制度,大中型饭店及小饮食店发证率达100%文秘站:,全面实施食品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来源:文秘站 )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索证率达98%以上。在所有饮食街和饮食摊群点全面推行餐具集中消毒,规范操作规程,杜绝生熟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与管理,严格各项卫生规范,重点落实公共用品的清洗与消毒。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 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100%。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监督力度,对经过整改不符合有关标准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

(4)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县城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开展食品卫生整治。集中力量采取分阶段达标的办法,下功夫整治中小餐馆的食品卫生,严格卫生标准,加大监督力度,食品卫生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证的持证率均达到100%,食品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5)加强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对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对水质进行1次全面分析,每月对全县生活饮用水末稍水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群、余氯进行监测,有关资料齐全、完整,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可持证率达到100%,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6)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各级开展业务培训、密度监测、消杀防治等工作。督促开展春秋两季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发动群众治理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7)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规范门诊日志,加强疫情登记和报告,杜绝漏报,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设有预防保健组织或专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无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全县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8)完善建卡教育机构,全面促进健康工作。按照《县健康教育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要求,全面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医疗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社区、学校、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使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70%,健康行为形成率≥70%,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基层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医疗单位设置卫生知识宣传专栏,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工作,设置禁烟标志,落实禁烟措施,开展无吸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9)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病媒生物防治、食品卫生、二次供水卫生等工作外,还要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要求,开展本单位及所属家属区的卫生整洁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优化、美化环境。

(10)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医疗废物专门的收运系统,各医院医疗废物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废物产生、转运及处理台帐。加强对医疗危险废物的现场监督检查,医疗危险废物堆放地有明显标志,建立现场检查台帐,完善医源性废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11)加强对美容美发行业规范管理,使其经营环境、卫生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12)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配备卫生管理人员,坚持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

(13)配合工商局抓好“六小”行业整治。

11、教育局

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依据《中小学健康教育评分方案》,学校自评得分≥85分,“开课率”等5个项目总得分不低于自评得分的90%。

12、广电局

(1)开辟双创专栏,及时报道双创工作动态。

(2)拍摄制作专题片、专题节目,全面反映双创工作进展和广大市民参与双创活动的情况。

(3)电视台要在节目播出的黄金时段,播出双创公益性宣传标准口号。

13、文体局

(1)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管理。

(2)加强对县城影剧院、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使其设施、活动内容有利健康,环境卫生符合标准要求。

(3)加强对各娱乐场所的宣传引导和健康知识教育,有禁烟措施和标志。

(4)把双创宣传列入计划,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全民卫生意识。

14、交通局

(1)制定窗口单位卫生达标方案。

(2)加快新汽车站的建设。

(3)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法规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抓好汽车站内环卫设施建设、日常卫生管理、清扫保洁工作,抓好县城公路沿线卫生管理。

(4)车站要设立永久性双创宣传公益广告牌匾和健康教育固定宣传栏,并且做到内容定期更换。出租车必须实行温情提示,倡导卫生行为,候车室设立通风良好的吸烟室,而且有劝阻吸烟的管理人员。

(5)车站内配备垃圾清运车和适量垃圾箱,建有符合国家二类以上标准公厕,环卫设施齐全,完好无损。

(6)负责做好县乡公路,乡村道路治理卫生的管理,彻底解决县乡村道的环境卫生和“三堆”问题、占道清洗、等污染环境,影响道路通畅的问题。

(7)解决公交车在城内随意停靠、随意上下人,及时更换停靠牌内的宣传内容,保持停靠牌板面清洁。

(8)加强县乡道路两侧和县城汽车清洗站的管理,制止占道洗车,清洗垃圾乱堆污水乱流等行为,维护清洗场环境卫生。

15、公安局(交警大队)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积极查处社会卫生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类妨碍公务事件,严格管好县城交通秩序。

(2)加强网吧的管理,积极提倡文明上网,杜绝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负责网吧创建达标工作。

(3)及时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等违法行为及“摩的”营运载客等现象。

(4)做好中小学校周围的交通疏导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5)抓好县城宠物管理,建立宠物登记、发证档案,制定管理制度。

(6)在重大节日和中、高考期间,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学生及居民的影响。

16、大市场办

(1)继续完成集贸市场规划新建、改造布点任务提高硬件设施标准,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完善集贸市场超市化改造试点,使所有集贸市场退路进场。

(2)加大集贸市场建设力度,完成现有集贸市场进行达标改造,活禽屠宰撤离市场,市场全面达到创建要求。

17、工商局

(1)加大对各类专业市场的监督力度,规范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市场内食品经营管理,保证各类市场卫生达标。

(2)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切实解决店外经营和乱摆摊点问题。

(3)加强广告管理,确保县城城区无烟草广告。

(4)抓好“六小”行业整治,认真查处无照经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清理市场内占道经营,规范经营秩序,划分功能区,统一划行归市、统一门牌;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和安全管理;配置农药残留检测设备。

(6)加强废品收购市场管理,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垃圾分类明确,定期消毒,台帐齐全,守法经营。

(7)对所有露天储煤场进行治理,县城建成区内禁止新建营业性储煤场。

(8)配合大市场办做好集贸市场改造及建设。

18、粮食局

(1)结合粮食加工和经营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卫生法规和有关食品卫生标准,提高粮食加工、销售的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认真抓好粮库、粮店、面粉厂的卫生工作。

(3)切实抓好粮食行业灭鼠和防虫害工作。

19、农业局、

做好农村改厕及粪便的无害化处理以及农田灭鼠等工作。

20、畜牧兽医局

(1)负责抓好上市家畜、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注水肉和病禽肉上市的工作,严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

(2)会同卫生部门搞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21、水利局

(1)负责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及饮用水水源地的卫生防护和水质监测。

(2)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控制饮用水卫生导致的地方病传播。

(3)坚持对水厂直接供水人员的年度体格检查,供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

(4)对集中式供水按规定配置消毒设施,保证居民饮用安全放心水。

(5)对自来水厂水源地设置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

(6)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有保障水质安全和防治二次污染措施,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7)制定农村供、改水达标实施方案。

22、民政局

做好乞讨流浪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

23、国土局

加强县城工业污染源和露天储煤场的治理,确保县城规划区、陵区以内无露天储煤场。

24、旅游局

旅游局负责抓好旅游景区(点)的净化、美化工作,落实省上安排的旅游景点厕所建设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景区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抓好旅游饭店行业单位的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25、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在重大事故。

(2)加强对药品安全经营单位卫生管理,使其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符合标准要求。

26、商务办

(1)对本系统经营管理单位按行业提出具体达标要求,加大对本系统经营管理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使其达到行业达标要求。

(2)全面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27、社区中心

(1)督促县城8个居委会,做好双创达标工作。

(2)完善规范各小区卫生管理制度,按照社区卫生实施方案,全面做好社区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等创建工作。

28、团县委

(1)组织全县青年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每月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不少于1次。

(2)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编发健康教育学习资料,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3)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29、工会

(1)结合本职业务,动员全县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职工卫生培训,7培训率达到95%以上,健康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

(3)加强对足疗行业规范管理,负责足疗行业创建达标工作。

(4)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30、县妇联

(1)结合本职业务,动员全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妇女的大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对妇女进行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利用“母亲健康快车”开展机关、社区、农村妇女的健康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95%。

(3)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三)、各乡镇

1、按照县政府要求,制定本辖区创建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职责,督促检查,保证如期达标

2、沿公路两侧设集市乡镇做好集贸市场规划,另行选址退市还路。

3、开展镇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拆除超期临建和违法搭建,营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

4、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三堆”,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制定长效机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狠抓农村改厕工作,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建设任务。

6、开展除“四害”活动,使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达标。发动群众治理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三项达标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7、抓好镇区街景亮化工作,督促沿街门店美化亮化。

8、抓好镇区公厕新建任务,必须完成1座新建公厕任务,新建公厕必须达到二类标准,缓解群众如厕难的问题。

9、负责辖区大街小巷保洁,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道路清扫保洁要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

10、推广镇区群众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袋装率≥70%(以户计数),垃圾清运率100%,有简易垃圾填埋场要做到覆盖率和规范开展消杀工作。

11、开展镇区卫生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落实市场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协同卫生、粮食、工商等部门加强市场功能建设和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站。

12、加强对镇区门前四包工作的管理,落实沿街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及时清除沿街立面野广告,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13、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窗口单位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志,落实禁烟措施,开展无烟单位评选活动。

14、按照《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对水源保护区进行管理。及时查处水源保护区内的建章建筑,加强水源保护区内的垃圾清运和管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15、切实抓好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院内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16积极做好示范村建设,抓好村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设施建设,完善村道路面硬化,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活动。

(四)、城区沿街建筑景观整治工作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沿街建筑景观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城关镇政府要加大街景整治工作力度,使城区主干道路及出入口特色鲜明,沿街建筑物整洁美观、色调形式协调统一;门头牌匾统一,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样式新颖现代;城市主次干道四季常绿、三季有花,街景美观宜人,座椅、果皮箱、城市公厕等完整并体现特色;车行道、人行道、残疾人坡道路面平整;

1、街景整治内容

街景整治主要以村区建成范围内的沿街建筑和市政设施,县城中心区、县城出入口和城市主干道两侧列为整治重点。

(1)建筑立面整治

①清洗。对于立面符合要求的建筑,统一进行清洗。

②粉刷。对于原为外墙涂料粉刷的建筑、立面装饰颜色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水涂料的施工。

③立面装修。对于立面装饰符合设计要求需要补全的建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干挂石材、塑铝板、真石或贴瓷施工。

④仿古改造。对于西兰路北段(裕华什子至马家坡口)两侧的沿街住宅进行仿唐式建筑改建。

⑤拆除。对于沿街一层土木结构民用建筑、沿街临时建筑、各个单位、企业大门前的低矮附属建筑以及需要进行透空绿化的沿街围墙实施拆除。

⑥针对1—5项工程实施要求,根据西北地理环境及气候特点,借鉴西安、咸阳及周边县区城区主色调设计规划,拟推荐以白色(原有)、灰色、土黄色、赭石色为主色调,由建设局对新建工程、改建工程、建设色调进行一街一景,规划审批。其它与建筑主色调不协调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治。

(2)市政设施的整治

①道路改造。主要针对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改造和修补,电力、电信线缆入地埋设,盲道和残疾人坡道修补。

②道路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更换、补充和刷新垃圾箱、座椅、公交站牌、路灯、路牌等。

③街道绿化。主要包括完整和补植行道树,规整街头绿地。

④杆线规整。对于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类类杆、线进行规整,拔除不使用的电杆,对正在使用的电杆进行油漆刷新和整治。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年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的原则,层层动员,以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的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各行业和全县人民的创建积极性。按项目、分行业培养卫生全面达标的亮点单位,并使其连线成片,形成规模。要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线指挥,现场督办双创工作,确保各项指标按时落实,努力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

2、齐抓共管,形成全民参与的创建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都要在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整体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建,形成强大合力。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带头抓落实,中省驻乾各单位,要切实树立主人翁意识,在抓好自身各项创建工作的同时,坚决服从所在辖区的组织和安排,主动参与全县的各项创建活动。同时,要不断探索群众广泛参与、乐于参与的创建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把人民群众的创建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要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及中小学学生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卫生小区”、“绿色社区”、“园林单位”、“卫生村镇”等各类创建活动和“环保志愿者”活动,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创建工作的拥护者、支持者、参与者、受惠者,真正形成全民动手搞创建、万众一心保目标的生动局面。

3、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双创工作氛围。各有关部门都要大力宣传双创工作的重大意义,普及有关创建知识和标准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城各主要街道、沿街各标志性建筑物、公共场所、各窗口单位橱窗、各旅游景点,都要设置双创广告和宣传标语。新闻媒体要开设双创宣传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对双创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及时予以报道,对后进单位公开曝光,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把全县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环保、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县居民卫生和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