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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对世界文化的贡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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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对世界文化的贡献

第1篇:儒家思想对世界文化的贡献范文

关键词:崔大华;儒学;儒家传统;现代命运

中图分类号:B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3)11—0105—05

近年来,随着我国学术界对儒学研究的深入,有不少宏大、系统的论著问世,均为人们理解儒学以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提供了有益的视角。其中令人感兴趣的是,在其66万字《儒学引论》的基础上,崔大华最近又发表了62万字的新著:《儒学的现代命运——儒家传统的现代阐释》,以其独到的见解,丰富和深化了当今关于儒学及其现代命运的研究。本文拟从儒学和儒家传统的独到界说、儒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贡献和生长、儒学对现代性的补益和超越三个方面,对崔大华儒学研究的成果作一简要概括,并由此对其理论和实践意义作一初步探讨。

一、儒学和儒家传统的独到界说

崔大华认为,对儒学特质的判认,应该基于中国固有的先秦诸子思想和文明的人类文化发轫时期的异质文化思想这两个观念背景:“春秋末期由孔子开创的儒学,是在殷周宗教观念被突破和西周宗法观念蜕变基础上形成的,就其本身而言,是一个以‘仁’、‘礼’、‘天命’三个基本范畴所体现的心性的、社会的、超越的三个理论层面构成的、以伦理道德思想为特质的观念体系。汉代以后,逐渐成为附着有权力因素的君主专制国家的意识形态。儒学的社会功能因此也有扩展,不仅有道德的功能,还表现了法律性和宗教性的功能。南宋以后,程朱理学强化了儒学的国家意识形态性质。在国家的‘教化’政策推动下……在世界文化背景下,儒学凝聚成一种具有独特品格的,即有自己的内涵和特征的文化类型,一种生活方式。”①至于对儒家传统的把握,基于现代阐释的现实基础和需要,崔大华则相对淡化儒学原先曾“实际上是中国历史上君主专制的国家意识形态”的性质或维度,强调儒家传统就是儒家思想及其建构的生活方式,在广阔的世界文化舞台上观察,以儒家传统为主体形态、为精神特征的文化,就是中华文化、中国文化。笔者认为,崔大华上述以伦理道德思想为特质,从观念体系、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三个维度对儒学和儒家传统的界说和区分

收稿日期:2013—08—08

*基金项目: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建设计划上海师范大学“哲学”规划项目。

作者简介:陈泽环,男,上海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200234)。

比较全面。从学界当前的儒学研究来看,比较多的是基于一个维度展开,其中对观念体系层面的研究较多,尽管侧重点有所不同,此外也有关于意识形态的法律、宗教的研究,而从文化类型、生活方式方面的探讨则较少;比较起来,崔大华以伦理道德思想为特质,既综合又有区分的三个维度研究确实是独特而有创见的。

由此,在初步区分了儒学和儒家传统概念的基础上,崔大华观察、研判儒学现代命运之视角是儒家传统——儒家思想及其建构的生活方式。就对儒学作为思想观念体系的分析而言,在概括其伦理特质形成和社会功能扩张的过程之后,他关注儒学中两个最重要的结构性存在:其一,儒家思想的三个核心范畴——“仁”(个体心性道德修养)、“礼”(社会伦理纲常)、“命”(超越于个人和社会之上的某种客观必然性),显现其是一个由心性(人的道德自觉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社会(作为共同体的国家政治伦理制度和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超越(总是葆有非信仰的理性性质的终极关怀)三个理论层面构成的、在总体上有完整结构的思想体系。其二,儒家思想中的道德观念是一个德目或道德概念众多的复杂系统,可区分为归属于德性(仁义礼智信)、德行(孝忠信;仁智勇;温良恭俭让;廉耻)、道德行为的底线原则(絜矩)和最高标准(中庸)等不同层面,成为一个有内在结构的、有序的道德观念系统。正是这一伦理道德特质和理论结构使儒学不仅为社会提供了行为的道德判别原则(人禽之辨、义利之辨、公私之辨)和理想人格(仁爱精神、伦理自觉、命之自觉)之标准,为儒家社会的法律提供了“礼”之依据,而且还能为人们提供人生意义,即为中国传统文化注入了一种强烈的道德意识、伦理精神,彰显了其主要社会功能——相对于法律和宗教的道德功能。基于这一认定,崔大华还特别强调了儒学的根本精神和主要内涵:“儒学的根本精神是一种理性的、世俗的伦理道德精神。其主要内涵是:第一,彻底的道义论立场。道德的行为一定是出于德性、良知的‘应当’,而不是任何功利目的(当然,儒家并不否定、拒绝功利)……第二,伦理认同。个体对高于自己的家庭、国家之伦理共同体,自觉地承载着不推卸、不逃避的伦理义务、道德责任……第三,‘知天命’的人生终极理性自觉……这种终极的理性自觉,使儒家生活形态貌似平凡浅薄,实际潜存着厚重高明。”②

崔大华接着考察其儒家传统的另一要素:儒家思想所建构的生活形态或生活方式。“在今天的历史位置上观察,儒家与先秦诸子百家的根本差别,在于它绝不是以一种纯粹的观念形态、思想体系的存在,而是以一种儒家传统——儒家思想及其建构的生活形态或生活方式的存在”③,并认为这种生活方式最重要的特质或最凸显的特色可概括为二:其一,儒家以细密的伦理关系之网(家庭、国家、天下)和道德规范之网(“五礼”的典章制度、“五伦”的人伦行为规范、日常生活行为规矩)构筑了具有封闭性特征的周延的道德生活世界,形成了以理性的、世俗伦理道德为主要内涵的儒家生活方式,使全体民众能够实现自我认同,并成为具有悠久历史的存在和内化为人们生活本身的固然。其二,儒家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儒家思想笼罩不住的生活空间,从而又是开放的,包括其合理性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持续危机(道德精神被外在程式、教条吞噬,道德自律被权力扭曲)、内在冲突(孝与忠、礼与法)、差异或对立(异族即华夷、异教即儒释道之间)和缺弱环节,即除了在心性和超越层面之外,特别是其在社会伦理层面上缺乏超伦理或非伦理的个人独立存在空间、公共社会生活空间和公共道德行为规则。而对于这种内在紧张,“当儒家每每援引人性相同、人格平等的道德理念、‘和而不同’的生活智慧来消融这种紧张冲突时,一种宽容的儒家文化品格就历史地形成。这种品格的伟大贡献和卓越表现是:民族融合的实现,持久不衰的儒家与佛道、道教‘三教’兼容,多彩的、没有文化障碍的世俗生活。概言之,以伦理道德思想及规范为精神内核的世俗生活和宽容的文化品格,就是儒家思想所建构的生活形态、生活方式”④。显然,崔大华上述对儒家思想建构的生活形态或生活方式的地位和意义、最重要特质或最凸显的特色、最伟大成就和历史贡献等的概括,是值得重视的一家之言。

之后,崔大华就可以对“儒家传统中活着的、已死的和缺弱的”问题发挥自己的见解了:“儒家思想以伦理道德的思想理论为其主体内容,它的具有久远生命力的那个因素,就是儒家思想坚定地守卫着人类文明生活的底线——要有伦理、有道德地生活……在作为组成儒家传统一个方面的、由儒家思想建构的儒家生活方式中,最为珍贵的是它含蕴着和表现出的理性精神和宽容品格”⑤,并强调这正是儒家传统中“活着的”方面,即仍然活跃在、发力于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和走出“现代性”困境道路上的东西。而儒家传统中首先死去、消逝的东西,在崔大华看来,则是由于时代变迁,儒家的礼仪、典章制度中那些内在伦理道德精神随着它产生时历史情境消失而流失,变成程式化、形式化空壳的部分,也就是存在的合理性已经丧失的部分。接着,汉代以后,儒家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后,被权力观念侵蚀、扭曲的儒学思想内容部分,也随着君主专制的社会政治制度在中国现代的民主革命中被终结而失去存在的基础,其别是发端于汉儒的“三纲”观念和法律化功能。至于“缺弱”,指以人类现代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理念来衡量,儒家传统的缺陷之处,如缺乏公共生活空间,公共生活领域的行为道德规范、行为规则不足,不能实现由“民本”向民主的跨越,难以完成由“身份”向“契约”的转变,等等。当然,这种缺弱只能视为是传统儒学理论视域的历史阈限的表现,而不能认定为是它的理论本质所致。儒学的理论本质是对人类伦理生活、道德生活的理性创造和维护。在面对现代化挑战的过程中,儒学是可能克服这些缺弱并承担起其伟大使命的。

二、儒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贡献和生长

在概括了崔大华对儒学和儒家传统的独特界说之后,有必要对其作一分析。众所周知,关于儒学和儒家传统的评价问题,当前大致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儒学已经“彻底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即主要强调儒学传统意识形态功能的观点。与上述看法恰恰相反,“政治儒学”则坚持:“只有儒学才能救中国!”这显然是一种要在当代全盘复兴儒学,并使之发扬光大的主张。另一种相对平和的观点则强调:儒学从历史上看曾是中华民族发育、成长的根,并认为虽不能说儒学可以解决人类社会存在的一切问题,但儒学在诸多方面可为人类社会提供有意义的、较为丰厚的资源是无可否认的。但问题在于,在上述三种看法中,似乎都存在着对儒学“伦理道德思想特质”的认识或强调不足的情况。崔大华以伦理道德思想为特质,从观念体系、意识形态、生活方式三个维度对儒学和儒家传统的独特界说,对儒家传统的两个要素儒家思想和儒家生活方式的分析,对“儒家传统中活着的、已死的和缺弱的”东西的确认,对儒家思想的久远生命力就是坚定地守卫着人类文明生活的底线——要有伦理、有道德地生活的强调,等等,在当前我国学术界对儒学的种种理解中,确实是一种十分独到的界说。

具体说来,20世纪儒学的新定位和新状况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第一,之后,“儒学被从国家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并在新教育体制中被肢解……被以康有为、章炳麟、梁漱溟为代表的学者分别定位、诠释为一种宗教、一种哲学和一种生活或文化。这三种定位都含蕴着对儒学的永久的肯定,不仅组成了此后儒学研究所展现的全部学术领域,也建构了此后儒学文化生命所可能拥有的全幅生存空间”⑥。同时,儒学认同了民主与科学,儒学形上学也实现了新的重建,并进行了儒学创新的方法论探索。第二,就儒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和贡献而言,崔大华认为其主要功能有三:提供带动、支持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中华民族复兴”的动力因素,而构成这个动力的基础——对国家的伦理认同、社会责任意识和勤勉品质,都是从个人对家庭、国家之伦理共同体承担有义务责任的儒家伦理道德思想和生活中发育出来的;提供秩序因素,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儒家传统的“大一统”政治理念、“义利之辨”的道德观念对作为社会秩序之核心的国家权力重心的形成和社会生活中行为失范之危机的消解,具有明显的助益作用;提供适应能力,在价值层面上,儒家注重伦理关系和义务与现代工业社会注重个人权利之间有内在的犀通,在制度层面上,儒家社会的政治体制、管理系统具有明显理性的和法理的性质,这也正是现代化社会制度的内涵。第三,就儒学的现代转化和新的生长而言,在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等级社会向公民社会、主干家庭向核心家庭、伦理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的过程中,儒家思想的现代转化,是其在法治社会的伦理秩序中、公民社会的个人道德中的新的生长,也是新的具有儒家文化特色生活方式的创造,即在儒家传统道德表现的缺弱环节——超越伦理关系的、会发生认同障碍的公共社会生活领域里的生长,是走出传统的宗法伦理藩篱,在广阔的人性、人道天地里的生长。

鉴于崔大华在探讨儒学的现代命运时,把儒学所建构的儒家生活形态、生活方式作为重点,这里就有必要对其关于儒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贡献的观点作进一步概括。在他看来,第一,中国现代化需要巨大、不竭、普遍的动力:中华民族复兴。这是一种伦理性质的认同,表现为从情感上和理智上认同国家、民族是高于个人存在的命运共同体,个人要和她休戚相关、荣辱与共,愿为她奉献、牺牲个人的所有。同时,在儒家传统中,这种伦理认同也会十分自然地孕育出一种责任意识——由儒家伦理道德理念生长出来的一个人能自觉地将实现、维护国家、社会民众的利益,视为是自己应有义务,应尽责任的观念。此外,除了对国家的伦理认同、社会责任意识外,还有以“孝”为核心的勤勉品质。这种勤勉品质根基于儒学对现世的、具有物欲内容的世俗生活的充分肯定,不仅在现世的、物欲的世俗追求中始终保持着道德的理性自觉,而且还会汇入到对国家的伦理认同和社会责任的意识中去。第二,现代化进程需要一个稳定、健康的社会秩序。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制度、体制转换而衍生的社会控制削弱和价值追求多元化带来社会秩序混乱的失范现象——普遍的、严重的背离法律、道德规范的行为,儒家道德理念具有矫治、消解失范行为危机的功能,也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第三,如上所述,经过长期历史演变、发展的儒家思想及其建构的社会生活,作为一种甚为丰富的观念体系和复杂的传统制度,也可以解析出并且实际上也存在着与现代化的具有普适性的制度和价值观念的兼容、契合之处。

至于儒家传统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转化即生长,崔大华认为,随着150年来,特别是近30年来的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已经从传统农业的伦理社会逐渐走向现代工业的法治社会,儒家社会三个主要特质已渐蜕化、消失,包括等级性社会阶层结构解体、经济结构之变化、主干家庭之衰退等。正是这一现代化进程及其不确定性,成为儒家传统道德新生长的新情境,并首先表现为新的道德自觉和成长。法治社会里伦理秩序中的道德义务责任意识,公民社会里公民道德中的儒家德性观念,都可以视为是儒家传统在中国现代化社会转型中的真实存在和新的生长,而且正是在儒家道德表现的缺弱处——超越伦理关系的、会发生认同障碍的社会公共生活领域里的生长,而其结果则是新道德典范的涌现和新道德精神的彰显。总之,在已基本完成了现代化社会转型的中国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里,当代中国道德所坚守着的,也正是儒家传统道德仍然生长着和发挥功能的、具有生命力的那些精神遗产,其基本道德理念、道德要素是:第一,道义论的道德判定原则。第二,在伦理认同和践行中构建的精神家园。第三,私德规范向着公德领域——公共社会生活空间生长。

三、儒学对现代性的补益和超越

在儒家传统——儒家思想及其建构的生活方式之理论视角里,儒学现代命运问题包括三个方面:儒学如何发力于我国现代化进程?如何有新的生长?如何回应现代性的问题?从而,在初步回答了前两个问题之后,崔大华还有必要探讨“儒学与现时代:儒学的现代性回应”,即儒家思想对现代性问题(消极后果)的回应问题:“儒家传统对现代性所引起的问题——现代化所带来的具有负面后果引发的社会思潮、社会运动,也能做出融入性的、有所补益的回应。”⑦这些问题包括:对西方现代性人生意义失落的精神危机的救治和超越;对现时代的三个重要的、活跃的社会思潮、社会运动(生态伦理和生态运动、全球伦理即普世伦理、女性主义思潮和女性主义运动)的回应;对崭露头角的“后人类”文化思潮,形成与现代人类良知保持一致的坚守伦理底线、道德优先、社会公平的理论立场。

首先,对于在现代化已经完成,且有基督传统的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理性“祛魅”带来的衰退乃至丧失,以及自我中心的个人主义扩张,导致了较普遍存在的人生或生活意义失落的精神危机,崔大华认为,这些都是现代化基本价值观念的负面呈现。在中国,虽然由于对儒家之道德理想和实践丧失充分理性自觉,或者当这种理性自觉被权力扭曲而变成被迫屈从时,儒家的精神危机也时有发生,但由于我国现代化进程仍有广阔的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空间,西方那种生活意义丧失的精神危机并不典型。就儒学的立场看,在儒家生活中,引发西方现代性的人生意义丧失的两个根由都不存在。从而,相对于西方学者提出用宗教来“修复”人生意义或从生活中“发现”人生意义的两种“方案”,儒家之道德理想和实践对救治这一精神危机具有某种助益意义,其内涵包括儒家生活具有广阔的人生意义空间,在儒家的思想和生活中,日常平凡的生活(希望和责任)、追求崇高的努力(成人、成仁和不朽)、经受苦难(辛苦、烦恼、贫困和灾难),都表现着、潜存着或可诠释出生命的价值,都是有意义的生活,它们共同组成全幅的儒家生活情境,显现着儒家生活中的人生意义。

其次,关于儒学对现时代三个重要的、活跃的社会思潮、社会运动——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伦理和生态运动、人类不同文化间伦理共识的全球伦理(普世伦理)、人类男女两性间关系的女性主义思潮和女性主义运动的回应,第一,崔大华认为,儒家伦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选择,有更深厚的道德意识,更纯粹的道德良知,是现代环境伦理思想所不会,也不能逾越的。当然,崔大华在此也没有夸大儒学生态思想对于真正解决当代生态危机的意义,认为它毕竟还是更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撑,更需要不同社会制度下政治意识形态的妥协和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经济利益的平衡。第二,“全球伦理”是指在不同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之间存在的最低限度、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共识和规范,1993年由世界宗教议会明确提出,包括“一个基本要求”和“四项不可取消的原则”。对此,崔大华认为,儒家道德思想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禽之辨”与“义利之辨”、“民胞物与”三个基本原则,是从个人行为、个人道德行为、个人与他人及与自然间道德行为三个层次上提出的道德要求,不仅可以作为儒家贡献给未来全球伦理的主要资源,而且与西方的、阿拉伯的、印度的等现存主要文化传统中的基本道德观念也是相容的。第三,女性主义是19世纪后半叶开始出现的以消除男女不平等为目标的思潮和运动,女性主义中一种富有远见的观点认为,女性主义思想和运动追求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男女两性的合作、和谐。对此,崔大华认为,以儒家的视角观察,在自然观维度上,男女两性关系是互补、和谐而不是对立的;在伦理观维度上,男女两性之间都相互承担着等值的义务责任;在权力(男权)观维度上,女性则屈从于男性,但还是谴责对女性的奴役。因此,对于女性主义争取男女平等的斗争,走向男女和谐的努力,儒学作为一个古老的,但正有新生长的道德思想体系,是有理论资源、道德动力表示欢迎和支持的。

最后,对于正在兴起的后人类主义文化思潮,崔大华强调,儒学也应表明自己的立场。包括坚持伦理底线;倡导道德优先;追求社会公正。总之,面对现代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的前所未有的生存风险,儒学依然保有不竭的能转化为、榫接上现代人类思想理念和社会生活的文化生命力。

在对儒学和儒家传统的独特界说、对儒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贡献和生长的系统论证基础上,崔大华还广泛而深入地探讨了儒学对现代性的补益和超越问题。从以上的概括分析中可以看到,在面对西方现代性人生意义失落精神危机、现时代西方社会思潮、社会运动和“后人类”文化思潮等广泛和复杂的问题时,崔大华不仅表现出一个儒家学者的审慎和睿智,而且也表现出一个具有国际视野的当代学者的见识和担当:虽然儒学也有其历史局限和致命缺弱,并不拥有一切,也不能够判别一切,但研究儒学及其现代命运的意义,崔大华认为,对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之主流的儒学及其现代价值、未来前景,在现代观念背景下的阐释,是一种深刻的文化自觉,会更加坚定我们对中华文明立足于未来世界民族之林和多元文化之中的信心,也会为我们国家正在进行的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提供学术的、理论的支持。而对于笔者来说,首先则是更加深了对被弗洛姆(Erich Fromm)称为“大概是最能代表西方文化的知识和道德传统的最高成就的人”⑧之一的阿尔贝特·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1875—1965)关于中国研究的理解:“中国伦理是人类思想的一大重要功绩。较之其他任何一种思想,中国思想都走在了前面,它第一个将伦理视为一种以绝对的方式存在于人的精神本质中的东西,它也是第一个从其基本原则中发展伦理思想,并且第一个提出了人道理想、伦理文化国家理想——并且以一种适应任何时代的方式。作为一种高度发达的伦理思想,中国伦理对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并且赋予了爱还要涉及生灵及万物的内涵。这种先进性和巨大的成果还来源于中国伦理采取的正确的对生命及世界的肯定观,它以自然而细致的方式去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⑨

第2篇:儒家思想对世界文化的贡献范文

[关键词]传统文化;和谐社会;时代内涵

[中图分类号]B3;C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7-0058-03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延绵不绝、高峰迭起的发展系统,它处于一种不停息的“自组织”运动之中,不断与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环境条件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从而使这个文化系统的内部结构与外部结构保持动态平衡,相与和谐。中国传统文化的古典形态,其内在结构是伦理―政治型的,家族道德成为维系社会秩序的精神支柱,正所谓《周易》里的“正家而天下定矣”[1]。这种内部结构,与其外部结构(大陆―海岸型地理环境、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宗法―专制社会)是相适应的。这种内外结构的协调性促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结构与功能的统一。它对环境条件的适应性,对天下“定于一”[2]的真实追求,对外来文化的互化性和包容性,民族精神方面的忧患意识、实用理性,以及尊生、健动、敬群、尚德,思维方式上的重整体,任直觉,道中庸,无不与此相关。中国传统文化之所以成为世界文化史上罕见的未曾中断过的类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的内外结构的协调,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定结构与相应功能的高度整体性与统一性。元人刘谧这样阐述儒、佛、道三教能在中国并存的原因:“(儒教)使纲常以正,人伦以明,礼乐刑政,四达不悖,天地万物,以位以育,其有功于天下也大矣。故秦始皇欲去儒,而儒终不可去。……(道教)使人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故梁武帝欲除道,而道终不可除。……(佛教)使人弃华而就实,背伪而归真,……故三武之君欲灭佛,而佛终不可灭。”[3]画龙点睛地揭示了儒、道、佛三教在中国所发挥的社会功能。可见三教得以于中华,也在于它们与中国农业―宗法社会取得了结构与功能的协调和统一。

1920年正式出版的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探讨了欧洲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认为由于受加尔文宗教改革的影响,许多欧洲人将财富的积累与上帝的信念结合起来,从而在世俗生活领域中产生了资本主义的文化冲动,结果便创造了现代的商业文明。而像中国这样的东方国家,由于没有类似的文化动力,也就没有相应的社会变革,所以便长期停滞在农业经济的状态之中[4]。马克斯・韦伯的一个重大贡献在于明确了文化也是一种资源和动力,而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相反,美国学者彼得・伯格认为:“儒家文化展现出了经济的动力。中国移民在世界各地都很成功,尤其是在东南亚,便是个例证。”[5]日本史学家森岛通夫有一个颇具创见的观点,他认为日本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说,可以归纳为高扬本国的文化传统――日本的儒教精神[6]。韩国成均馆大学安炳周教授认为,儒家思想对韩国的现代化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他说:“儒家思想对防止现代化发展中产生的私欲、利己主义等不良倾向和社会思想的堕落,可以起到调节作用。因为在价值观方面,儒家文化倡导为别人作牺牲和忘我精神是受到普遍尊重和赞扬的良风美德,这些传统思想正是西方所没有的。”[7]所以,今天日本、“亚洲四小龙”乃至中国大陆经济振兴的文化效应对马克斯・韦伯之观点的质疑,则可从一个新的视角证明传统的儒家文化是有着更丰富“矿藏”的文化资源。因此,我们更应该充分发掘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文化资源。

一、充分认识传统文化中“和合”思想的现代价值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也是和谐社会重要的文化内涵。构建和谐社会,用“和合”的思想和理念,纠正片面认识,转变极端方法,探索、寻求和选择认识事物、处理矛盾、协调关系、解决问题的正确路径和有效方式,显得尤为重要。早在商周之时,和合二字已见诸于甲骨文和金文,在《易经》、《尚书》中都已使用。和,在上古时期,也作“”、“”。五味调和曰“”;五音调和曰“”。说明“和”的状态不仅要让人感觉生理上的快乐,还要精神上的愉悦。合,本义是上下唇合拢,意为相合、符合。春秋时,二字并举联用,构成了和合的理论范畴。《国语・郑语》称:“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何谓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8]是也。《国语・郑语》同时记述了周幽王时的太史史伯关于和与同的论述:“以他平他谓之和”即不同事物相互聚合而得其平衡,“和实生物”,“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意思是说不同要素和因子的有机构成形成事物,它们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同则不继”,“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只是相同事物重复相加,不可能产生新事物,“声一无听,色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可见史伯的“和”中包含了不同事物的差异,反映了矛盾多样性的统一。孔子强调“和为贵”[9],他提出的“中和”就是“中庸”思想在处事方法上的具体表现。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孔子强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9]。何晏注云:“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则同,然各争利,故曰不和”[10]。孔子也是既承认差异,又要求和合,通过互补互济,达到事物的矛盾统一,形成和谐的状态。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11]。认为万事万物都包含着阴阳两个矛盾的方面,阴阳相互作用构成和。和是宇宙万物的本质以及大地万物生存的基础。墨子提倡“非攻”、“兼爱”,认为和合是处理人与社会关系的根本原理,他指出天下不安定的原因在于父子兄弟积怨,“离散不能相和合”[12]。管子将和合并举,强调了教化的作用,“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13]。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古代先哲们是通过对天地自然界、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和合现象作了大量观察和探索后,而提出“和合”思想的,这是用中国人的智慧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促进事物发展,催发新事物产生的哲学。“和合”思想并不否定事物的矛盾、差异和斗争,而是在此前提下,将矛盾对立者的双方统一于一个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防止因过度的矛盾斗争破坏不同事物的共存基础,在不同事物和合的过程中,取长补短,渐进地推动新事物的产生和事物的发展变化。不同事物都是以对立面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鉴于以往我们在思想认识方法中,讲对立多、矛盾多,谈统一少、同一少的状况,现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就需要对矛盾的统一或同一问题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充分认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合”思想的现代价值,科学地、有选择性地加以吸收和利用。

二、重新审视中国传统文化中“五常”伦理的现代作用

“三纲五常”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自身必然有阶级的局限和时代的局限。但对其封建糟粕进行批判和摒除后,可以发现它内含许多超越阶级和时代属性而体现、反映人类向往真善美的道德要求和处世准则,如“五常”就包含了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普遍性、共同性、一般性的道德内容。所谓“五常”,《白虎通义》说:“五性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常,仁义礼智信也。”仁、义、礼、智、信,是从孔子的“仁”发展而来。“仁”,从人从二,讲的是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它以“亲亲”为出发点,推及“尊尊”、“孝悌”、“忠信”。而礼则是达“仁”的手段和礼仪规范。孟子在孔子“仁”的基础上提出了“四德”,即仁义礼智。孟子的“四德”,以人性善为根基,从“四心”推演生成而来。他认为,人生来都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2]。孟子解释“四德”,他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礼,门也”。智,“知斯二者(仁义)弗去是也”[2]。仁,人应该追求和具有的高尚品格。义,即人达仁的行为规范,要从兄、敬长、先君,就要善于节制自我。礼,是人进入仁义之境的门户,即人的揖让进退之类的行为规范。礼是仁义外在的、具体的表现形式。智,其功能和作用是知仁义、通礼乐、明是非。汉以后的儒者在“四德”基础上增加了“信”,讲诚信、讲信用。孔孟在论述封建伦理道德时还使用了一系列诸如忠恕孝悌友敬节廉耻勇温良恭俭让慎直等概念和范畴,都是其核心道德观的延伸与扩展。至于行仁义,孔孟认为要外化为表现,转化为行动。而行动的原则是由心而行,由己及人,由近及远,由亲及疏。儒学作为一种“伦理―政治”型学说体系,包括内在的人的主观伦理修养论和外在客观政治论这样两个彼此联系着的组成部分,前者即所谓“仁”学,或“内圣”之学,后者即所谓“礼”学,或“外王”之学。所以,重新审视中国传统文化中“五常”伦理的现代作用,汲取和吸纳传统道德中有利于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和谐的养料,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

三、大力发掘中国传统文化中“自强”精神的现代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十分强调和重视人生要辛勤劳作、自强不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1]。“君子所其无逸”[14]。曾子讲:“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9]。《周易》提到的自强不息,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自强”精神的最早、最权威、最深刻的阐发,而《尚书》的“无逸”和曾子的“弘毅”则是对“自强”精神的最好诠释。中国古代的先哲都强调了“自强”对一个人成就事业、一个民族兴旺发展的重要性。孔孟将君子的修身与齐家治国平天下联系到一起,提倡“见义勇为”、“舍生取义”、提倡“修己以安人”[9],“修己以安百姓”[9],“杀身成仁”[9],提倡“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2]。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2],“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2]的至理名言,以及他对“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2]的深刻论述,我们记忆犹新,耳熟能详。弘扬“自强”精神的现代意义,就在于顺天应势,积极进取,有所作为,奋发图强,敢于面对现实,善于化解矛盾,勇于迎接挑战,不妄自菲薄,不怨天尤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15]。弘扬“自强”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是一致的,“自强”精神应是和谐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文明之所以生生不息、薪火相传,正是因为蕴涵着一种绵延不绝的强大精神力量。和谐社会并不是无矛盾、无冲突的社会。和谐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解决矛盾、缓和冲突,使社会在动态中渐次达到一个高层次的平稳境界和和谐状态。因此,认为和谐社会就要少讲竞争甚至不讲竞争的认识是片面的。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需要我们大力弘扬“自强”精神,将“自强”内化为我们的涵养,优化为我们的素质,以积极进取的态度面对人生。当前,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生活步伐加快、物质诱惑增多、挑战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强调“自强”,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

值得指出的是优秀传统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不是简单的一元关系。传统文化优长与缺憾相互掺杂、虽易解而难分的构架,使得构织于传统文化网络中的优秀成分,不可能游离于文化网络本体而单独对社会发生促进作用。而且作为一种从农业―宗法社会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伦理型文化,其对现代社会的促动成分,更在网络的深层,很难把它简单地拿到现实层面上来。相反,与小农意识紧密相连的传统文化中的落后成分,却无可遏制地升腾到现实层面对现代社会产生强大的制约作用。譬如,孔子的“有家有国者,不患寡而患不安,不患贫而患不均”[9];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12]等这些与小农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平均主义思想和安定平和意识,尽管其不乏公平和谐的因素,但却会导致人们开拓精神和竞争意识的缺乏,以及对竞争所产生的“不均”或“不安”的恐惧,从而形成巨大的惯性与惰性,成为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阻力。汉朝和唐朝的鼎盛时期,尽管都曾经呈现出一种相对和谐的状态,显现了井然有序的特点,但它们所遵从的小富即安、排斥竞争的传统和谐思路,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故而不能持续。优秀传统文化要对现代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促进作用,就要立足于打破传统文化的小农经济约束,以现代社会为根本出发点,重构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新网络。要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和合理内核上升到现实层面,与现代社会的合理文化成分发生互动作用,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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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儒家思想对世界文化的贡献范文

二千五百多年前,孔子与几个弟子在周游列国的途中被困于匡地,生命安全遇到严重威协。就在这种情况下,孔子说出了上面这段震人心魄的话。丝毫不见面临危难的惶恐焦虑,有的却是乐天知命的从容自信。他坚信“天之未丧斯文”,个人的生死已与“斯文”的存亡紧密相连,文化生存的悲情已与个体生命的感受合而为一,维持和延续“斯文”,已成为他生命价值的全部。

有学者曾说:孔子以前的中国文化,都收在孔子手中;孔子以后的中国文化,都是从孔子手中放出来的。此话也许有点夸张,但如果说孔子的一生,是为继承和传播“斯文”而竭尽全力的一生,则不为过分。作为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有着极其重大贡献与影响的人物,孔子对于“斯文”价值的理解与认识,他对于文化生存发展问题的看法,他为继承和传播斯文而努力不懈的精神,都很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本文想就这些问题作一探讨,就教于方家。

什么是“斯文”?“斯文”就是文化。就孔子的时代而言,就是指唐虞夏商周以来华夏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传统。所谓尧舜“焕乎其有文章”,“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此即孔子所谓“斯文”。

提到“斯文”,人们往往只想到诗书礼乐。孔子以诗书礼乐教授弟子,诗书礼乐在孔子对传统文化承传中的作用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诗书礼乐只是文化的载体和外壳,并非孔子所谓“斯文”的全部和本质。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阳货》)孔子所要承传的“斯文”,并非就是几本古代典籍和几种古代礼仪器物,而是超越文献器物层面的、体现于诗书礼乐等文化载体中的内在文化意义和文化精神。

“文化”这个概念,本来就很复杂,加之当今市场上“酒文化”、“茶文化”、“性文化”乃至于“厕所文化”纷纷面世之际,文化的本质更是如坠烟云、面目不清了。要而言之,文化应当是一定的人群(通常为一民族)共有的、社会承传着的知识和观念的总和。文化当然包括各种实用的知识,如科学知识、生产技术等,但体现一种文化特质的,则是其行为标准、价值观念、审美观念、世界观和信仰等等。文化作为一个整体,应当包括现实关心和终极关心两个层面。所谓现实关心,即关于政治、经济等现实性事务,而所谓终极关心,则是一个民族关于人类生存的根本意义、价值、目标、方向、信仰等共同信念。我们可以把后者称之为深层文化精神。笔者认为,孔子所欲承传的“斯文”,核心就是这样一种深层文化精神。这种深层文化精神在孔子思想中的具体内容就是其“仁”道理想。“仁者人也”,“仁”就是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成仁就是人生的终极目标。“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孔子所理解到的传统深层文化精神的核心。

“斯文”所标示的深层文化精神价值,是超越的而非现世的,是道义的而非功利的,是高尚而非鄙俗的,是文雅的而非野蛮的。正因为如此,这种价值往往易于被世俗之人所忽视遗忘。尤其是在社会发生巨变,人们普遍迫于眼前政治、经济的具体目标,急功近利,疲于奔命的时候,这种人文精神的价值更是会被人视为“迂阔而远于事情”。孔子所处的时代,情况就是如此。只有少数像孔子这样具有深切的文化生存悲情与文化生命意识的人,才能自觉体悟并高扬人文精神的价值,从而为“斯文”的承传执著奋斗。孔子在当时被人认为迂腐而不被重用,原因就在于此。而孔子在后代越来越赢得人们的敬意,原因也在于此。

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的形成发展,当然要受到特定时代经济、政治因素的种种制约和影响,但一种文化传统,尤其是其深层文化精神,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主体性,成为一个具有生存、进化、适应能力的文化生命。

孔子正是把文化传统当作一个活的生命来看等的。正因为是一个活的生命,所以孔子认为,文化的发展,“斯文”的承传,应当是有“因”有“革”,有“损”有“益”。“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如果只有“革”而没有“因”,文化就断绝了,生命就死亡了。相反,如果只是“因”而不“革”,文化就停滞了,生命就僵化了。因此,因革损益,乃是一个民族文化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

以前人们常说孔子是保守派人物,并常常着眼于政治、经济方面来谈孔子的保守性。其实,从政治、经济问题来看,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说明孔子是保守的。对春秋时期的从事政治经济改革的大政治家如子产、管仲等人,孔子都曾给予很高的评价。子产不毁乡校,孔子曰

:“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子产去世,孔子为之流涕,称赞他是“古之遗爱”(《左传》昭公二十年)。孔子虽然批评管仲不俭,不知礼(《八俏》)但却又高度赞扬管仲协助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政治业绩,称赞他“如其仁,如其仁”(《审问》)。对于当时以陪臣执国命的新派人物,孔子也并非一贯视如仇雠,墨子甚至说:“孔某为鲁司冠,舍公家而奉季孙。”至少对在鲁国独揽朝政的季孙氏,孔子并没有作过任何直接的批评。可见,说孔子在政治上是保守势力的代表,并无充足的理由。

在经济问题上,人们用来论证孔子保守的主要证据,是说他反对鲁国用田赋。其实对这件事,孔子当时并未公然反对,更没有阻拦。季康子欲以田赋,主动来向孔子请教。可是问了三次,孔子都没有发表意见。可见他并不想以自己的意见来影响某一项具体经济改革的实施与否。他只是事后私下对弟子冉有谈了自己的个人看法。而他之所以不赞同田赋,其用心并非针对某一种经济措施,而是出于“施取其厚,事取其中,敛取其薄”的爱民思想(见《左传》哀公十一年),反对加重民众的负担。其出发点是一种超出了经济目的的文化理想的考虑。

要而言之,孔子基本上属于一个文化人,而非政治学家或经济学家,他所关心的重心并不是要阻挠(当然也不是促进)某项具体的政治或经济制度的变革,他关切的是他所理解到的深层文化精神(其核心是仁爱)的存亡断续问题。他用以评价人物或事件的标准,是在于文化本位的仁道精神,而不是我们后人所说的政治或经济上的进步或倒退,革新或保守之类。在孔子看来,文化生存的问题实大于且高于政治、经济层面的问题。孔子虽然也曾一度从政,但从政在他看来只是实现其文化理想的手段而已。作为他从政期间的一大杰作的“夹谷之会”,其文化意义也远远大于政治意义,所谓“裔不谋夏,夷不乱华”,主要还是维护了华夏文化的尊严。

如果说孔子在政治经济上是保守派这个观点很难成立,那么,说孔子在文化精神的承传问题上持相对保守的态度,则是不无道理的。

孔子及其所开创的儒家学派,从一开始就是以直接继承殷周前代文化的面目出现的。《庄子·天下篇》说:古之道术“其在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书礼乐”是前代文化的载体,而所谓“多能明之”,不同于后来“百家之学”的偶尔“时或称而道之”,是一种明确的理解与接受。联系孔子“信而好古”,“好古敏求”的精神及其对三代文化特别是周文化的响往与赞誉来看,以孔子为代表的邹鲁先生们的确是以继承一脉相传的前代文化传统为己任,具有强烈的文化承传意识。而春秋时代的鲁国,保留前代文化最为完备,也为孔子及其弟子们承传前代文化准备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与此不同的是,后来“百家之学”中的其他各派,普遍带有反传统的色彩,与孔孟儒学以继承和维护传统文化为主的基本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参见拙文《从<庄子·天下篇>看先秦学术史的几个问题》,载《哲学研究》一九九年增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孔子在对待文化传统问题上的态度,相对来说,确乎比较保守。

但应当指出的是,孔子所要保守的,并不是某一种具体的文化形式或仪文制度,而是体现于所有古代文化形式中的深层文化精神。“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阳货》)礼乐的器物层面和仪文层面并不重要,当然可以也应当变革、损益,所以,“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子罕》)“觚不觚”,也可以勉强“觚哉,觚哉”!(《雍也)“行夏之时,乘殷之略,服周之冕,乐则韶舞”(《卫灵公》)具体的仪文器物,礼仪形式,书可择其适用者用之,当然也可以随着时代的变化损益创新。政治制度、经济模式,同样也是如此。

孔子所欲固执而承传的,是超越器物仪文层面和政治经济层面的深层文化精神。这种深层文化精神在孔子看来,是从尧、舜、禹、汤、文、武以来一脉相承,不曾废坠,也不可废坠的。所谓“仲尼祖述尧舜,文武”(《中庸》),“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述而》),正表现了孔子对于这一深层文化精神传统的执着信念与承传意识。要说孔子“保守”,其保守性主要就体现在这一点上。孔子之所以被人视为传统文化精神首屈一指的传人和代表者,与他这种带有“保守”色彩的文化承传意识是分不开的。当然,这种深层文化精神一脉相传,并不等于一成不变。因为在这种文化精神的核心的仁道理想中,就包含着肯定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的内容。所谓“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作为文化精神的主体的人在承传前代文化传统的过程中,应当也必然会对之加以扩充与创新。事实上,孔子所理解到的深层文化精神的核心的“仁道”精神,虽然可以在尧舜禹汤文武所代表的古代文化传统中找到其渊源,但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包含了孔子本人的扩充与创新。

但是,扩充与创新,同断绝与废坠,是根本不同的。在孔子看来,传统文化精神尽管可以损益,但继绝与废坠,则是绝对不可以的。他之所以坚信“天之未丧斯文”,即源于这样一种信念。

深层文化精神是一个民族显示其内在生命特质以区别于他民族的标志。一个民族之所以以区别于其他民族,并不只在于衣食住行等器物层面上的不同,也不在于经济模式与政治制度上的不同,主要的区别在于某种集体的深层文化精神。一个民族如果失去了自己的这种文化精神,那么即使这个民族作为生物的存在(种族)依然子孙繁衍,但实际上作为民族已经不存在了。因此,文化传统的继续,实具有关乎民族生死存亡的意义。所谓“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八佾》)孔子虽说:“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孟子·滕文公下》),但有君无君的问题同文化精神存亡继绝的问题比起来,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这种强烈的文化生存和承传意识,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历代知识分子,形成了一种“为往圣继绝学”的学统。中国文化之所以有经久不衰的强大生命力,与此有关。

每当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历史转折的时期,原有的文化传统和人文精神就必然会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面临考验,甚至出现存亡继绝的危机。

春秋战国时期,正是中国古代社会发生大变革的时期,孔子的时代,人们受政治、经济变革的功利目的的驱动,“斯文”的价值已受到相当程度的忽视。夏商周以来的文化传统,显然面临着相当的危机。孔子多次感叹:“吾犹及史之阙文也,……今亡矣夫!”(《卫灵公》)“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八佾》):文献的散佚,还只不过是斯文危机在文化载体问题上的表面现象。更重要的是在人们观念上出现了蔑视斯文的倾向。棘成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颜渊》)文的价值已无关紧要。甚至在亲受孔子之教的门弟子当中,也出现了这样的苗头。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先进》)政治经济的功利目的,已经把读书为学挤到了可有可无的地位。乐于经商的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八佾》),显然也含有为了经济价值而牺牲文化价值的考虑。宰予心安理得地向三年之丧的必要性提出挑战,表现出对孔子所坚持的传统仁道精神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孝道)的怀疑。当时整个天下礼崩乐坏,天子失官,“大师执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辽适蔡,四饭缺适秦……”(《微子》)专职文化人纷纷作为鸟兽散,“斯文”断绝的危机,在当时确实已经触目惊心。

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孔子仍然坚信“斯文”不会扫地,“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审问》)“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同上)孔子讲到天与命的地方不多,也不曾对天命的含义加以发挥,但上面几条点到天命之处,实具有某种宗教情怀和超越的含义。这本身也是一种深层的文化精神的表现。按照后来思孟一派儒家的发挥,文化精神仁道理想达到至高无上的精神境界,也就是一种带有宗教情怀的超越信念,所谓“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中庸》)而在孔子的意识中,天之不丧斯文的信念,也已经与某种宗教情怀联系在一起。这种超越信念当然也并非全无现实的依凭,“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子张》)只要真正有价值,斯文就不会坠地,文化就不当断绝,并不在乎统治者的提倡与否,亦不在于“大腕”们赞助与否。

然而信念与可能性是一回事,文化传统是否真能渡过现实的危机而承传接续下去则又是一回事。社会巨变的动荡时期,文化精神与普遍的客观社会环境的冲突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往往是尖锐的。这种冲突在极端情况下恐怕未必不会导致某种文化精神的断绝或消亡。世界文化史上这样的例子是不少的。因此,文化传统只有通过文化主体自觉的承接传播,包括在承传过程中的自我批判与改造工作,来回应新的社会环境提出的挑战,才能生存发展下去。这样的工作,往往必然地落在少数具有浓烈的文化生存悲情和文化生命意识,而且不计较政治经济功利得失的知识分子身上。春秋末年,历史选择了孔子来担当这一使命。

孔子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在“斯文”与客观环境出现巨大矛盾之际,在政治、经济问题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焦点的时代,仍然坚信“斯文”不可废弃的价值,怀着带有某种程度的宗教情怀的坚定信念,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殉道精神,执着民族深层文化精神的承传接续,终身不倦地为“斯文”的继承、改造和传播而努力奋斗。

孔子曾试图通过从政的途径,来拯救“斯文”的危机,实现其仁道的人文理想。可是在孔子周游列国的经历中,虽然在遇到嘲笑、讥讽的同时,也曾受到过相当的礼遇与尊敬,但终究没有哪个政权正式任用他。尽管没有人公然说斯文一钱不值,尽管也有人认识到“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预感到斯文终究还会有再振的时候,但彼时彼刻,却似乎无人愿意负担起供养“斯文”的代价。

这其中的原因,恐怕很难解释为是由于孔子坚持要恢复某种旧制度,而当时的各国都已经是由新派人物当权的缘故。当时作为孔子人文理想对立面的,并不是某一种新兴的或保守的政治经济制度,而是整个社会的日趋鄙俗的反人文精神倾向。如果说孔子的目的只是为了维护旧的政治制度,则当时名义上的周天子尚在,孔子尽可以投奔其麾下,为重整周天下尽犬马之力,然而孔子没有也不会这样做。孔子的文化生存意识正体现于他绝不以牺牲自己的人文理想来迎合任何政治势力,不管是新的还是旧的,恰好相反,他栖栖惶惶周游列国,正是为劝说各种政治势力来适应他的人文理想。这与后来战国游士简练摧摩,练就三寸不烂之舌,怀揣一肚子奇谋诡计去为人主出谋划策,是有本质的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