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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法治启蒙教育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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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法治启蒙教育

第1篇:未成年人法治启蒙教育范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新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尤其是2011年以来相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拐骗、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等专项行动,切实保护了我区各族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在2011年7月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暨新疆流浪未成年人社会融入专题研讨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的数据显示,近3年来,新疆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呈略下降趋势,但与5年前相比,全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全部犯罪人数的6%,说明近年未成年人犯罪整体是上升的。另外,新疆位于斗争的前线,“”将目标瞄向青少年,教唆一些青少年参与分裂破坏活动,2009年的“7.5”事件涉案人员中青少年占据不少数量。究其原因,青少年法制教育缺失是重要因素之一。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新疆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更加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增强。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疆普法工作中青少年法制教育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薄弱环节:

(一)一些地方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学校、家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然而,当前不论是各类学校,还是社会各方面,甚至是一些学生家长,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轻德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二)在校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教学大纲和教育特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同步落实。”但是,一些学校离“四落实”还有一定差距,法制教育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一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缺乏独立系统具有内在连续性的法制教材;二是教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可靠的保障,有的要挤占思想品德课时间进行法制教育;三是普遍缺少法学专业教师,法制课教师多数由思想品德课或政治课教师兼任;四是对法制教育“四落实”考核缺乏较完整的评价体系和标准。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体制还不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局限于学校和课堂,学校、家庭、社会各部门之间尚未建立完善、科学的联动合作机制。表现在,虽然很多部门都参与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但在更多情况下,各部门是按照本部门的需要,根据本部门的计划各自进行;目前多数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队伍都进行了充实调整,但大多都是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的干警担任,小学聘请的法制辅导员一般也是由所在乡镇的司法助理员兼任,因此受到自身工作职能、课程时间安排、法律知识面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四)法制教育的形式内容还欠丰富。目前开展的法制教育大都以讲座辅导的形式开展,少数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辅以电教片、挂图、展板等,法制教育的内容基本上为交通安全、消防知识、健康卫生、反对等,从小学生到高中生,大都没有区别。

(五)缺乏少数民族文字的法制教育教材、读本和网站。强烈建议尽快更多地编印科学的、内容规范的、符合青少年需要的、通俗易懂的法制教育教材、读本,开办诸如《天山网》法制频道、《新疆法制报》、《法治新疆》等多样的少数民族文字版网站,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方式更灵活、内容更丰富。

二、几点建议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地区,更重要的是斗争的前沿。我们应当根据青少年的习惯、爱好,不断创新载体方法、丰富内容形式、突出重点热点,努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国家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要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被别人恶意利用。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应主要突出“三性”、做好“三个结合”、坚持“三个强化”、实现“三个创建”。

(一)突出“三性”

第一,突出针对性。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不断强化“五观”(即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新疆“三史”(即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教育,“四个认同”(即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教育,“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教育。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学生对象的心理、生理特点和接受能力进行。对小学生侧重进行法律启蒙教育,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培养其分辨是非的能力,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的好品德;对中学生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对于大学生着重进行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教育,培养他们对国家对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对具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重点进行法制教育,抓好个别教育,促其思想转变,矫正其不良行为,达到以个别教育普遍的目的。

第二,突出实践性。用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漫画、图片、影像、演讲、辩论以及模拟法庭、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收看专题法制电视栏目(如中央台的《今日说法》、《法制在线》),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法制教育活动,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深刻的法制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把法制教育同悠久的历史文化结合起来。

第三,突出综合性。一是将法制教育贯穿于各科教学及各项课外活动之中,使他们掌握的法律知识更加全面;二是广泛开展道德品质、法律法规、健康卫生、交通安全、诚信守信、革命传统、“八荣八耻”等教育,使青少年做到通情达理,知法明义;三是把学雷锋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他们自觉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

(二)做好“三个结合”

第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一是开展“律师进校园讲课”活动,组织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骨干教师定期到学校、社区上法制课;二是举办专题讲座,重点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等法律知识;三是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写听(观)后感、法庭现场观摩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的主动性,加深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灵活性与趣味性相结合。一是组织开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是不可侵犯的,好好珍惜自己的前途、珍惜家庭亲情与自由,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人生的路需要自己把握选择;二是组织开展法制书画、法制演讲、法制征文、法制动漫制作等多项比赛活动,激发青少年学法的积极性,增加普法教育的吸引力。

第三,传统性与创新性相结合。一是举行青少年法制巡展。专门制作配有法制宣传漫画的图板在各学校巡回展出,内容丰富,生动直观;二是开展“法制电影进校园”活动,选购系列青少年普法影碟进校园巡回播放,通俗易懂,效果明显;三是推出网络法制教育。利用主流网站,开设包括少数民族文字的法律知识栏目,搜集张贴有关青少年权益的案例,拓宽普法渠道,扩大覆盖面;四是开展“四进万家”(即绿网进万家、法制进万家、安全进万家、道德进万家)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青少年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三)坚持“三个强化”

第一,强化课堂教育。一是在教材设置上,除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内容外编写必要的(以初、高中生为主要对象)补充教材,如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内容;二是对课时要有明确规定,以确保教育所需;三是初、高中包括职校要加强引进法学专业教师并进一步加强完善各类教师的法律专业培训;四是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纪律等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达标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五是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学法活动,如校外法制宣传活动、“青少年法律志愿者”活动、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第二,强化立体教育。一是认识青少年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二是成立家庭教育群众性组织。学校、工、青、妇,关工委、社区等与青少年教育密切相关的部门联手,将每一个有未成年人家庭纳入到这一组织中来,给予家庭教育以规范化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具有一定刚性意义的家庭教育监督机制。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论坛”等形式,注意倾听孩子的心声,同时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人文环境,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潜移默化的作用,父母要经常与学校、老师沟通,双方互相配合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第三,强化社会教育。一是以预防违法犯罪为中心,帮教活动并举,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是法制教育和文化补习并举。笔者在调研时发现,有一些乡镇为闲散青少年举办了高中文化补习班,如果结合开展法制教育,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法制教育和就业培训并举。在法制教育中突出劳动、安全、合同、税收、工商管理等学习内容的同时,有条件的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或在就业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四是对刑释解教青少年做到帮教和安置并举,通过教育和服务,防止他们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四)实现“三个创建”

第一,创建“平安校园”。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联合开展“深化平安建设大排查、大调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火灾隐患大检查、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及其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治理,结合治理工作重点宣传治安、消防、道路交通、饮食卫生、禁毒、宗教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创建“平安校园”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取得其他各项荣誉的前置条件。

第二,创建“平安社区(乡村)”。社区(乡村)、企业按照平安建设各项要求,组织大排查、深摸底工作,对进城务工青年、失业无业青年、社会闲散青年等立卷存档,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发放法律小册子,宣传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定因素。同时,配合辖区学校对在校生情况进行摸底,开展趣味性较强的社区法制宣传活动,使更多的青少年能够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使平安社区(乡村)创建成为青少年快乐健康成长的家园。

第2篇:未成年人法治启蒙教育范文

一、规则制定立足儿童

小学阶段的学生正处于从道德他律向道德自律发展的阶段。对这个阶段的学生进行规则意识的培养,首先要立足儿童,让规则充满童心和温度。于儿童而言,规则只有可观、可评、可模仿,才能成为理性自觉,才能引领他们在自由、自主的基础上进行主客观对照,实现自我与他我的统一。

1.以日常行为习惯为抓手

心理学研究表明,年龄越小的学生,越需要具体细微的行为指令。为此,莞城中心小学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整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纲要》《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党的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中华传统美德的育人标准,制定了20条具体可行的行为习惯要求,如进校门时的礼仪、就餐时的纪律,甚至如厕时的要求,等等。同时,学校还将这些要求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便于学生识记和共同维护。

2.以评选“至正班级”为驱动

莞城中心小学有着110年的办学历史,位于千年资福寺遗址上,校园至今存放着元朝至正年间由资福寺僧人铸造的至正大铜钟。“正”可释为正确、正当、正好、正气;“至正”即为努力追求最好。学校充分挖掘这一校本元素,开展每月一次的“至正班级”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学校通过班级轮流督查、大队委检查,从卫生、眼操、课堂纪律等多方面明确规则和标准。对获评班级,在每月级会中给予大力表彰。如此,基于学校文化,立足学生实际的规则和标准,为学生养成遵守规则的良好行为规范提供了内驱力。

3.以争当“洪钟少年”为目标

规则的制定,不应是控制儿童,而应顺应儿童,成全儿童,引导儿童从他律逐步走向自律;不应仅仅指向“不能做什么”,更应指向于“需要做什么”“要向谁学习”。因此,制定规则时,需要具体的方向来引领,需要榜样的行为示范。

鉴于此,莞城中心小学在全校开展了“洪钟少年”评选活动,入选学生在每年校庆时携手家长踏上红地毯,在鲜花和掌声中依次敲响学校宝物――至正大铜钟。“洪钟少年”评选标准按照学校培养目标进行设计,既体现了学校的办学主张,更包含了各项规则、要求,让全体学生感受到好榜样应该是具体、多元的,是来自日常学习生活的;评选过程不再是少数“优生”的事情,而是全员参评,学生对照评价标准填写材料,并在班级、年级、学校开展演讲。在这样的活动促进下,同学们对照标准,学习榜样,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成长为守规则的好少年。

二、规则认同凸显自主

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一定以认同为前提。认同是自内而外的,而不是依靠外部强压形成的。因此,要让学生认同规则,就需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把学生看作是具体的、待发掘的生命主体存在,通过课程的开发、活动的体验、榜样的示范来实现。

1.微课开发

对小学生而言,要让其认同规则,需要化繁为简,把听起来沉重、乏味的规则养成教学变成亲切、有趣的实践。莞城中心小学根据不同学生的年龄特点,整合全校教师资源,进行系列微课开发。如“一日习惯20条”,学校将每一条都作为课程点,进行微课程的开发,每个课程有微主题、微事例、微活动、微公约,凸显了课程开发的有效性以及可行性,为孩子对规则的认知架设认同的阶梯。

2.活动体验

规则的认同是一种自主、自觉、自愿、自律的主体行为。只有通过反复体验,才能真正实现知、情、意、行的整合,实现人的成长与成熟。通过活动的开展,能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感受和体验规则,强化已有的规则意识。如规则“尊长不顶撞实在妙”,我们通过“三八为父母献份爱”活动,让孩子们感受父母的艰辛,从而践行这一规则;又比如 “保护弱小”这一规则,通过“失明一小时”的活动体验,让孩子设身处地感受到残疾人的不便,激发起保护弱小、同伴互助的情感。

3.榜样示范

小学生有着很强的模仿能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句话,在小学生身上能得到很好的印证。学校处处是榜样,如评选“孝感乐助好少年”,表彰乐于助人、有孝心的孩子;如“优秀督导义工”,表彰督导有方,持之以恒的义工团队……通过榜样的力量,让孩子在愉悦中认可规则、接受规则。

4.品牌引领

为了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学校提出“教师品牌―品牌教师―名师”的教师发展新思路。一是人人定品牌,勾勒教师品牌发展的全新蓝图;二是时时推品牌,搭建教师品牌发展的广阔平台。学校先后打造出“一分钟班级管理”“班级制度文化营”“体验式德育”“绘本德育”等规则意识培养的品牌,对促进学生对规则的认同起到了极好的效果。

学校通过一系列微课开发、活动体验等实践,让学生感知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幽闭的思绪被开启,囚禁的情愫被放飞,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自主的尊严和独立存在的价值,进而接纳、认同规则,逐步形成自主意识。

三、规则落实力求多样

对于小学生而言,规则的落实需要反复强化,方法的选择也要力求多样。因此,多方平台的搭建就显得十分必要。

1.培训台

学校鼓励学生自主成立规则督导义工队。这些小小督导义工们经过岗前培训,明确了督导内容,每天对照督导内容对班级同学的日常行为进行督导,对不遵守规则的行为进行劝导,并及时记录、公布。

2.表彰台

仪式熏陶对儿童教育具有润物无声的效果。对于表现好的同学,学校通过及时的鼓励与表彰,能强化他们遵守规则的愉悦体验。为此,学校设立了表彰台,在每周一的国旗下表彰,每月的集会以及学校的宣传栏里大力、公开表彰守规则的孩子,并奖励流动红旗、课外书籍、印章等。表彰范围小到主动捡起地上一张废纸,大到参加各项比赛获奖。同学们乐此不疲,每一次表彰都让台上的同学自豪,台下的同学仰慕。

3.承担台

小学生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特点,与人交往时会习惯于从自己的需要出发。对此,如果不加以引导矫正,就容易导致为所欲为的倾向。如此,学校引导学生学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比如,学校在每个年级都成立了“静思角”,对于多次扰乱课堂规则的孩子,会请他到静思角,在值日老师的守护下,反省自己的行为,表达自己改正错误的决心。

4.共建台

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双重标准,会塑造孩子的“矛盾规则”,最终造就“两面人”的现象。因此,学校在制定规则时,将“一日行为规则20条”巧妙融于作业记录本中,每天一页,通过家校互动评分,让家长明确学校要求。同时,学校还以学生心理为切入点,开设了系列家长心理教育培训课程,通过丰富多样的培训内容和形式,使家长们充分认识到了从小培养学生规则意识的重要性。

5.自省台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据此,学校要求同学们对照“一日习惯20条”,每天上午“晨省”,下午“晚省”,每周一上午“周省”。在自省时间,孩子定静冥神,静静回顾自己的各种表现,并进行星级评价,还可以与家长、同伴、老师一起,在互动留言区互相勉励、温馨提醒。每次翻开《莞城中心小学学生日常行为评价・作业记录本》时,孩子会对自己每天的学习、生活和活动作一次美好的回忆;当执笔记下每一天的表现时,孩子也会产生一种愉悦和成功感,会对自己做出一次正确评价,对明天定下努力的方向,对未来充满信心。通过这样的方式,引导学生在“慎思”中明辨是非,弥补不足,理性认识道德规范,使自己的人生更为积极、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