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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民主法治工作的努力开展和认真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赞同。因此,*居委会先后被市、区、街道授予“防激化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依法治村先进单位”、“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民主法治目标方略得以实现,主要有以下经验与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
党总支部、居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新区、南站街道关于民主法治、依法治理规划精神,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每年下发关于实施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文件,严格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从而确保了民主法治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按步骤实施。
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责,组成了以党总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由领导小组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年终对各单位、各人员实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了基层开展民主法治工作的积极性。
200*年3月,我居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下发了《*村委民主法治及依法治村规划》,明确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步骤、方法、组织领导和保障,对顺利实施民主法治工作及依法治村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层层落实,层层发动,确保了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落到实处。
二、形式多样的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1、成立了近40人的法治骨干队伍,举办了三期法治骨干培训班,结合自身工作和居委法治重点,对他们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了法治骨干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对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通过他们深入到居民群众中宣传,在整个居委形成了人人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2、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一是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二是对领导干部学法采取在一起集中学习和自学,交流学法心得,检查学法笔记等方式;三是不定期地邀请专家举办法制报告会和专题讲座,就领导干部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和辅导,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3、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工作。对中小学生,我们一是坚持发挥法制课教育主阵地作用,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和根据实际教育需要对中、小学生、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辅导,重点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内容,以案释法,对同学们进行警醒教育;二是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和关心下一代活动基地的功能作用,多样化的开展对青少年的暑期教育活动,通过参观、讲座、听故事、看录像等形式,让青少年在活动和娱乐中获得法制和道德的学习教育;三是在学校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维权和监管;四是制作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图板12块、禁毒宣传图板10块在学校巡回展览,教育他们从小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争做带头守法的小公民。
4、做好普通干部的法制教育。一是制定了居委干部学法考核制度,对居委干部的学法任务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利用会议、培训集中辅导,在每年干部冬训时,邀请上级政法部门领导为居委干部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大课辅导,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三是专题宣讲,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讲解,共举办了“新婚姻法”、“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专题报告会。
5、抓好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工作。我们以服务流动人口为重点,结合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向他们法制宣传,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涉法问题,受到了居委流动人口的欢迎。
6、抓好普通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民主法治的目标就是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对普通群众我们一是送法到村、组,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致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与他们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利用居委法制宣传栏、黑板报、撑牌等宣传阵地施教;三是多种形式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群众受教育面达80%以上。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遇到纠纷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民事纠纷逐年减少。
7、能够将法制宣传与大型活动、事件相结合。(1)现在我居委面临大量的拆迁任务,为使拆迁群众了解无锡市及新区拆迁的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我们向拆迁户广泛宣传新区关于拆迁方面的文件,并制订了《*村农民多层住宅公寓楼购置办法》以及《*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等拆迁规定,使他们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政策,主动配合拆迁。(2)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我们积极向群众和流动人口开展防治传染病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到科学防治与依法防治相结合。(3)为配合做好禁建工作,我们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禁建法规,在6.25土地宣传日宣传《土地法》,散发致全居委居民群众的一封信等,配合市、区进行拆违工作宣传,使控违禁建深入人心。
三、依法治理重点,走依法行政轨道。
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中,着重抓好了以下几个重点:
1、抓依法治村。统一布署,制定下发了《*居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结合村换届选举,由村向居委的过度,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条例》,提高村民自治、居民自治水平,使(村)居委会依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把推进村务公开与减轻农民负担结合起来,增强透明度;推进村务公开与改进干部作风结合起来;推进村民议事制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在推进依法治村中,我们规范了村务和财务公开的内容、项目、为村民办实事的要求,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居委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2、抓依法行政、依法治理。针对新形势下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出现的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一是对村巷道路的翻新,绿化带的建设,给居民一个清新的生活环境。联合*环卫站对区域内的卫生死角、坑洼地带等居民不满意的地方进行清理、修补,以及粪坑、坟墓等不雅之处,都进行了依法处理;二是与街道爱卫办、卫生监督办对居委的卤菜加工点进行检查,依法查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非法卤菜加工点;三是协同街道执法队、村镇管理部门对居委养猪、养鸟、养鸡等影响生活环境的居民户进行清理整顿,有效地打击了危害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的违法行为,整洁了居委的区容环境面貌。
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居委先后开展了打击“两抢”和入室盗窃等侵财性犯罪专项斗争,对流动人口实行专项治理,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人员的监控管理、转化教育力度,严防组织相互串联、相互渗透,严厉打击上京滋事、扰乱社会稳定的行为。对区域内的不稳定因素,加以控制,对社会不稳定人员,加以普法教育、思想开导。妥善协调处理因拆迁、民事纠纷及企业工资协商等引发的各类矛盾、不稳定因素,为*的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建设平安*,创建最安全地区”的争创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
4、强化法律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治理的目的是保障本地区的社会事业和经济健康发展,依托法律做保障,把法律服务不断深入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居民群众。一是居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政策,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二是为企业改制、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法律服务,制定法律文书,参与合同制订的审核鉴定,保障企业改制的规范性、合法性;三是为居委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答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四是积极调解钝化民事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有效地维护了居委的社会稳定,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平安广州”建设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如何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提升基层社区的公众参与度,广州市天河区政法系统进行持续、有益和系统探索,其中涌现中不少优秀研究成果,最终汇集成《法卫天河广州市天河区政法工作调研文集》,该书分为“平安建设篇”、“创新管理篇”、“实务探析篇”、“自身建设篇”和“媒体视角篇”,从微观到宏观,从实践到理论,在实证基础上系统展示广州市天河区政法系统自2011年以来的优秀研究成果,实为近年来政法工作调研方面一部不可多得的力作。此文集的面世,不仅为政法工作研究提供来自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鲜活范本,还由平安建设、创新管理、实务探析和自身建设等维度开拓天河区“法治+综治+善治”新境界。
建立于1985年的天河区,乘改革开放的春风,目前已发展成为广州市第一经济大区。经济迅猛发展,外来人口众多,是天河区的重要特点,也是基层治理的一大难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善用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让“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是天河区政法系统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推进平安天河建设的关键枢要。
如《平安天河建设的实践与探索》一文,对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墨甚多,由平安建设的角度总结出三方面经验,即完善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标准与考评体系,使平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强化法律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律师业发展环境。法治轨道离不开法治观念,而法治观念是否深入民心,则成为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
法律要发挥作用,群众信仰法律非常重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时常发生,而化解社会矛盾,固然离不开党领导下的政法系统的实践,更为重要的是群众自觉树立法治观念,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政法系统应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首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其次,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律权威,让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例外。只要诉求合理合法,经由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再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调动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
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赖于政法系统与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与通力合作。在源头上落实风险评估与预防,在矛盾化解过程中开展诉前调解、畅通申诉渠道和强化内外监督机制等,在体制上推进涉法涉诉的改革,这些举措将有助于天河区基层治理能力的法治化,从而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平安天河离不开社区的综合治理,而要提升社区的综合治理水平,社区群众工作十分重要。《关于新时期社区群众工作方法创新的思考》一文给读者提供不少有益启示。
密切联系群众,要进行工作方法的创新。比如,“通过村、乡镇、区、县的群众大会,……通过党员同各阶层人士的交谈,通过各种会议、报纸和群众的来电来信等等一切能听到人民呼声的渠道,总是能发现群众的真正的意见。”《关于新时期社区群众工作方法创新的思考》认为,社区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需要在社区群众工作方法上有所创新,还提出了五种社区群众工作方法,这不但有益于提升社区工作民众参与度,还有利于密切警群联系,增强社区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及其综合素质。
更为重要的是,新时期社区群众工作方法创新有助于凝聚社会力量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凝聚社会力量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也是社区民警推进社区综合治理的要义。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告诉我们,不应片面追求经济总量或某些经济指标的增长,而应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让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能够“增能”,即获得一定的竞争力和较为公平的竞争机会,“服务群众贵在诚”,从而更好地凝聚社会力量。
党要巩固自身的执政基础,就必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这不仅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固有要求,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条件。因此,党的十报告强调,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密切党群联系将有助于不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为“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宣讲《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作会议,这是我市开展送法入家进户的又一次重要活动。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是一种有效的普法形式,已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取得的效果是明显的,对提高全体市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踊跃担负起社会普法责任的在座各位宣讲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
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相伴而行。从党的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思想的确立,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直至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不断重视和加强法治建设的进程。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我市从“一五”普法的启蒙教育开始,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经过这十多年的努力,我市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社会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蓬勃开展,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获得了显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可以说我市的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工作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我们的一些行政管理体制还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个别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法制教育的整体发展还不平衡,尤其在农村普法工作还比较薄弱,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地去研究解决。进入新时期,我们面临的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步入了新的阶段,要求我们在更大范围和领域内全面深入地推进法治化建设,为优化我市投资和发展的软硬件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新时期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建设高度政治文明的一件大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参与到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中去,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现代法治理念,培育和塑造全社会的法治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
二、肯定成绩,明确任务,开创学习宣讲活动的新局面
自去年我市组建法制宣讲队伍以来,我市各单位密切配合,全体宣讲人员联系实际认真备课、认真宣讲,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宣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当前,我市基层基础还不够扎实,群防群治队伍素质有待于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有待于增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我们的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就是想通过利用社会法律人才资源,扩大干部群众参与程度和社会的影响力,更为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们法制宣讲人员要明确任务:一是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工作,为全市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宣讲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尤其要在继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水平和能力上下功夫;二是积极参与全市重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三是参与本市法制宣传教育的调查研究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四是积极参加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多种媒体,直接向广大市民传播法律知识,释疑解难有关法律问题。宣讲人员所肩负的任务既光荣又很艰巨,在实际宣传教育中,要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围绕中心的原则,就是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保证和促进全市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二是紧贴民众的原则,就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出发,多选择一些百姓应学应知应会、百姓热切关注的涉法问题,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就是要改变说教的老面孔,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的法制教育,帮助群众树立权利义务观念,做到宣传教育生动活泼、直观明了、易讲易读易懂,使普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断开创法制宣讲活动的新局面。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扎实宣传好《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的一部重要法律武器。开展好《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教育,有利于群众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浓厚的治安管理法制氛围;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这次宣讲是今年法制宣讲活动的第一讲,意义重大,大家务必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认识宣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好此次宣讲活动。对这次宣讲活动,我再强调四点:
一是突出重点。这次宣讲活动重点是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重要意义和内容,特别是关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等等的行为。要让群众知道什么行为能做,什么行为不能做,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要让群众知道什么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增强群众打击违法活动的积极性,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二是面向基层。我市农村人口所占人口比率高,广大农村群众和农村干部法律意识还相对薄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解少,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经常发生,甚至引发犯罪。因此,这次宣讲活动要以基层、农村为主。各基层机关、单位要切实重视起来,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此次宣讲活动的顺利开展。一方面,要以正面宣传为方针,以贴近群众、生活、实际“三贴近”为要求,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宣传的途径和空间,在农村广泛宣传。另一方面,要认真制定宣讲计划,组织好宣讲活动。尽量动员更多的村(居)民参加,组织专场外来员工和流动人员参加学习教育。要促进村“两委”带头学《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在基层营造一个学法、懂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讲究方法。此次宣讲活动要结合实际,改进方法,注重提高社会效果。各位宣讲员要认真备课,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讲活动,结合一些日常生活中较为典型的治安事件进行讲解,要做到简单易懂,使听众乐于接受,易于接受。在宣讲活动中,要注意克服那种单纯的我说你听的做法,充分发挥听众的积极性,激发其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与用相结合,为促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打下更加良好的基础。
走好理想信念“上坡路”,筑牢思想“压舱石”。党员干部要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首先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
要拧紧思想的“总开关”,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思想灵魂,增强纪律、法治、政德及责任意识,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以身许党、许国、许民,做尊法守法的表率,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走好联系群众“上坡路”,甘当普法“孺子牛”。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人民至上”执政理念,深刻领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做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积极广泛普法,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充分让群众感受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明白要遵守的法规和履行的义务,让法治观念在群众心里开花结果。
首先,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人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推进法治建设,最根本的是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这既是和谐社会的根本特征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就是要在民主法治的状态下,保障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得到尊重,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就是要有效地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使人民群众深切地感受到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是美好的、幸福的。
其次,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手段是民主法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社会,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必要保证,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重要手段与途径。民主是和谐社会得以长期维持与维护的根本保证,也是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与理想目标。和谐社会是社会矛盾能够获得及时解决的社会。在法治社会,法律为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严格地遵守法制,社会矛盾和冲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者减少,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法治的意义在于使已经产生的纷争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民主法治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再次,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是懂法、守法的公民。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力量。只有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在文明法制、稳定和谐、谅解宽容的和谐社会里,需要有“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他们既是和谐社会的依靠者、创造者,也是和谐社会成果的享用者、受益者,更应该是法律的遵守者和维护者。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有赖于完备的法律来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守法意识与法律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培养全体公民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而全体公民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的培养与增强,又需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只有如此,才能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极其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才能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最后,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不是某一部门、某一些人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是全体公民的事情。全国自上而下,都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尤其要从每一个基层抓起,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因为基层的和谐是整个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依法治国的实践要落实在基层,依法治国的成效要体现在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大部分生活在基层,基层对法律的需求是大量的、综合的、鲜活的,基层需要经常的、生动的、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需要营造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法治氛围,只要每一个基层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都到位了,每一个公民都积极参与其中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就加快了。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日益开放,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政法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政法机关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不断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树立和落实崇尚法治、平等保护、司法文明、程序正义等现代法治理念,推动执法观念创新和工作创新,推动各项执法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同时,将执法为民、保障人权等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现代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使执法工作更加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更加符合法治建设的规律,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执法,从人民群众最希望做的事情做起;带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办案,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个案件;坚决克服执法中的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
其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文秘站: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和部署,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充分发挥法律职能,积极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有序的法治社会做出贡献。
再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要求政法机关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理念,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同时,执法为民也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一切为了人民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也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要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利不受侵犯。
走群众路线,首先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其次,政法干警走群众路线,要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
通过去年的“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我们欣喜地看到:经过二十年持续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县经济地不断深入发展,普法教育中存在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相应地产生,这些都是我们在“五五”普法中要高度重视的。今后的五年中,如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推进我县“工业强县、农业富县、旅游名县、和谐兴县”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搞好“五五”普法,要在狠抓“四个到位”上下功夫。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社会进步、科技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我县实施“四大战略”的目标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法治的呼唤也更为迫切。只有广大群众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才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按照依法治理的要求,全县各项管理工作都要纳入法治化轨道,这就客观而迫切地要求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要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适应依法治理的迫切要求。因此,基层党政领导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来认识普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普法工作真正列入到我县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去。法制宣传教育不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各部门、各单位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和死角。
二、完善制度,职责到位
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着“软指标”的问题,有认识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缺少规范的、过硬的制度作保证。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久之策。虽然经过了长期普法,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以权代法”的现象仍然很突出,普法与执法脱节的问题在不少地方尚未很好解决。由于广大群众应有的合法权益不能很好地得到维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在群众心中的权威地位。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在“五五”普法中,要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出来。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大力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另外,为保障基层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可试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度,安排有关领导各负责一个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督促联系点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凡不按要求落实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与年度综合评比挂钩。只有这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教育到位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要做到以人为本,了解广大群众在不同时期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类施教。一是瞄准教育对象,加强针对性。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要集中搞普法培训班,重点进述《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提高其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堵住普法教育在实施者层面上的漏洞。针对农民群众的普法教育,要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农村集市,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要在中小学开展“法进校园”活动,由普法工作人员担任法制教员,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促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选准教育内容,突出关联性。要把那些事关公民权利义务、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和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抓出成效。这两年,由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老百姓对种地的热情重新高涨了起来,随之而来的各种矛盾纠纷也应运而生,到县政府上访的次数也多了起来,这极大地影响了县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土地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让老百姓意识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办事”。
今年是我国进入“五五”普法的第四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构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保障系统”尽力,必须结合本职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劳动保障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务员,必须充分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公务员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劳动保障的形象。同时,公务员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是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用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格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呈上升态势,分散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__镇坚持“普、治、创”并举的工作思路,努力探索普法新思路、新方法,健全机制、创新形式,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方位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行业、区域依法治理。
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普法专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改变了过去普法工作中“小马拉大车”的局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六五普法以来,该镇大力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社会管理创新法律法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12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10余场10000余人次、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5场次,法治文艺演出3场次。利用各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举办普法宣传活动26次。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5期 5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群众援助办理法律援助62件,使全镇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
一是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该镇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龙头带动作用,建立健全了党委中心组成员带头学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带头参加普法考试等一系列制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二是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该镇法律顾问工作从2015年启动,现已有三个村(社区)建立了司法工作室、聘请了法律顾问。每村(社区)都配备了专职调解员、建立了群众工作室,利用群众农闲时段,节庆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0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对各村法制宣讲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2次1500多人次,提高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水平,切实改变了以往“不信法”的恶习。三是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着力点,以培育校园法治文化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通过定期开展法治讲座,设立法治宣传栏,开辟法治文化墙、法治展板,开展主题班会、法治课堂,发放青少年法制读本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不断加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一是突出创建重点,注重示范引领,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深化。该镇实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办事程序、梳理行政权力,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该镇不断健全农村群众自治机制,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每年围绕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提高了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六五”普法成效明显。该镇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逐年下降,民事纠纷逐年减少,打架、赌搏、偷盗现象基本杜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初见成效。该镇积极推进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的落实,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已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