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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驱车赶赴广东省河源市部分乡镇实地采访当地生猪养殖情况,走访了该市几个规模较大的生猪养殖场,聆听一线养殖户的心声,希望从中找到一些答案。
月亏500万――猪老大犯难
“现在每卖出一头生猪就得亏损400元到500元左右。”这是东源县东瑞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东强向记者一行讲到的第一句话。
满脸愁容的曾东强向记者简单介绍起了公司的盈亏情况。该公司自2003年开始养猪,生产规模逐年壮大,到2013年底,最高峰年产生猪25万头,年存栏量12万头。从2012年开始生猪收购价一路下滑,2013年公司处于盈亏边缘,按照传统“猪周期”的推算方法,“亏本一年、保本一年,赚钱一年”,2014年理应是扭亏为盈的一年,没料到,自2014年1月起猪价开始连续数月下跌,公司再次进入连续亏损期。
曾东强简单算了一笔账:从2013年12月市场价每市斤7.1元下跌到现在的每市斤5.1元,下跌整整2元,每斤猪的成本在7.2元到7.6元,按每头猪200斤到250斤计算,每卖出一头生猪就得亏损400元到500元左右。今年,仅2月份到3月份短短两个月时间,该公司已经亏损1000万元,平均每月亏损500万元。
东瑞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以养猪生产为主的综合性农业集团公司,已建立了种猪、商品猪、饲料、生猪屠宰加工等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亦是广东省现代产业化500强项目企业。可公司实力再大,也挡不住失控的猪价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
“现在公司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短缺。银行了解到目前生猪市场不景气,已经终止借贷,无奈之下公司只能向私人高息借贷,公司现在资金流枯竭,融资渠道受阻,不知如何是好。”曾东强无奈地表示。目前,该公司的流动资金,加上陆续出栏的生猪收入,最多只能维持20天到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现在只能采取减产和淘汰部分种猪,减少存栏量,以及减少生猪喂食餐数来予以维持。
曾东强认为,目前导致企业遇难的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上涨。目前的饲料价格比去年上半年上涨了10%左右;二是人工成本上涨,前年人均工资是2000元/月,而进入2014年已超过3000元/月;三是生猪收购价格偏低,每斤生猪的成本价是7.2元到7.6元,而卖出的生猪价每斤只有5.1元,这是硬伤;四是由于春季是五号病高发季节,预防和治疗措施不断加强,这无疑增加了药物防治和管理成本开支。此外,猪价受市场大环境影响的因素也有很多方面。
猪棚过年 房子抵押――80后养殖户泪涟涟
离开东瑞公司,记者一行又来到了河源市连平县惠丰生猪养殖场。30岁出头的王锦棠是一位年轻的80后创业者。2007年,王锦棠拿出多年在外打工的积蓄,建起了一个年生产生猪3000头的养殖场。
2013年底,养殖场不幸遇到了流行五号病毒,王锦棠拿出家里仅有的3万多元钱,到处求医问药。有人说草药也能治疗五号病,于是,白天他不辞劳苦上山采药,晚上夫妻二人一起熬药喂猪,夫妻俩在猪舍里陪伴病猪度过了2014年春晚。让王锦棠失望的是,历尽艰辛后,到头来还是猪死过半,损失惨重。好不容易存活的300多头生猪虽通过治疗痊愈后,现每头已经长到300斤以上,可现在4元/斤贱卖都卖不出去,无奈之下,王锦棠每天只给猪喂一餐以维持生命。
王锦棠说,从去年年尾到现在,3个月没卖出一头猪,养殖场已经亏本70多万元,欠债50多万元,养殖场已经到了“断粮”的地步了。即使现在每天只喂食一餐,每天仍然要亏损几千元。
“每当回到猪场,听到满场嗷嗷嘈叫进食的声音,就会禁不住掉眼泪。”王锦棠坦言。
说完,王锦棠打开手机让记者看一条短信,短信是某银行发出的,显示本月应交利息9680元。他说,若这几天再卖不出猪,他将失去一家三口唯一能栖身的寸金之地。
如猪价仍持续低迷――养殖场将面临倒闭
同样是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的河源市大丰畜牧有限公司也一样面临着年巨额亏损。
成立于2008年的河源大丰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维新向记者介绍,公司现有生猪存栏量1.1万多头,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20日,销售生猪合计29696头,销售收入合计3803万元,经营成本合计5192万元,合计亏损1389万元。
亏损主要分三个方面:1.生猪单价影响,由于2013年生猪销售单价不稳定(从7.8元跌到6.8元每斤),影响收入高达611万元。2.原材料价格上升,影响金额约295万元。3.工人工资等费用(主管由原来23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员工由原来1800元提高到2300元以上)影响金额约45万元。
如果猪价继续维持下跌趋势,陈维新表示,今年公司要继续亏损1000多万元的话,届时将完全没有流动资金,公司将无法支付各种贷款、饲料款及工人工资等。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生猪的饲料将无法供应,生猪会活生生饿死,员工工资无法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无法支付,公司将面临倒闭。
从以上几个养殖场现场采访了解,生猪养殖行业的确进入了高危期。以河源市为例,全境大小生猪养殖场约有六七百个,已有不少养猪场出现倒闭潮。
留给市场的思考――养殖行业的罪与罚
截至记者发稿之时,五一黄金周总算让养殖户松了一口气,由于“五一”期间,消费拉动,市场猪量出现缺口,价格上扬,5月2-6日,4天时间广东地区毛猪价格达到30%-40%的增幅。5月7日国内外三元生猪平均价为11.24元/公斤,较5月6日均价10.97元/公斤上涨2.46%。锐奇数据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5月7日广东生猪价格为12.72元/公斤,较前一日广东省生猪价格涨2.36元/公斤,涨幅为22 .8%,部分地区的生猪价格甚至达到15元/公斤。猪价虽上涨了,不少猪肉档口却喊着“要亏本了”,不排除未来随着生猪存栏量减少,猪肉涨价。有不少业内人士吐槽,猪市如股市,越来越让人捉摸不透了。
应对安全问题 促避追溯体系应用
毒奶粉事件尚未完全平息,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再次激化食品安全矛盾。
今年1月25日至2月5日。湖北武汉市农检中心对在武汉市场销售的豇豆进行多次抽检,均发现样品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经追查,超标样本来自海南陵水县英州镇和三亚市崖城镇。2月6日,武汉市农业局向海南雀农妲厅发出协函。自函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海南产豇豆进入武汉市场。
随后,又有全肥、成都、广州等11个城市测,只能检测出农药总量是否超标,无法查出农药种类;而武汉采取的是定量检测,可以精确检测到农药的种类和含量。此解释更让消费者吃惊,看来毒豇豆事件并非偶然发生,在没有定量检测的情况下,不知是否还有其他农产品存在同样问题。
就在前不久,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公平了2010年3・15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中国超市购买的生鲜蔬果,比如豇豆、金桔、南丰蜜橘、菜心,普遍被检测出含有危害较大的几类农药混合残留,其中甚至包括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或使用的农药。还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建议不应该在发展中圜家使用的剧毒和离毒类农药。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何保障食品光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焦点。
有关农业专家曾提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系统大体上应该从五个方面建设。
首先,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为农产品及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例如,美国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加拿大的《食品药品法》、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本法》等。目前我国已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
其次是制定统一权威的技术标准。对涉及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性状及其产地环境的标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技术法规、法令和指令来强制执行。 第三,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标准,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规范的生产程序和管理轨道。
第四是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国际上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的通行做法,由专业的风险评估机构提供权威的风险评估结论和风险管理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即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
但无论是完善的法规法令,还是科学系统的技术标准,其成型都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当下以及可预期的时间内,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不失为一个见效怏的手段。
有业内人士分析,追溯系统是一种技术手段,相比法律和管理手段而言,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人为阻力较小。其次,采用技术手段得到的结果相对真实可靠,比较难作弊。最后,虽说投入不小,但并非无法控制。因此可基本判断,建立、完善追溯系统将是加强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启动较快的有效举措。
质量安全追溯技术应用缓慢
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大体上主要由管理软件、信息标签和信息采集器构成。系统主要采用自动化技术、自动识别技术、信息加密技术为产品建立唯一的“身份证条码”;通过对生产过程中产品赋码及流通销售信息的监管,对每件产品进行的物流、信息流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产品从生产到入库、仓库管理、销售发货、在途、经销商、客户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欧盟从2002年起要求人盟国家所有商店内的家畜和肉制品必须具有可追溯标签,该标签必须包含如下信息:出生国别、育肥国别及牛肉关联的其他畜体的引用数码标识、屠宰国别以及屠宰厂标识、分割包装国别、分割厂的批准号以及是否欧盟成员国生产等。2004年,鉴于疯牛病的流传,美国政府启动了国家动物标识系统(NAIS),通过对养殖场和动物个体或群体转移进行标识,确定其出生地和移动信息,最终保证在发现外来疫病的情况下,能够于48小时内确定所有与其有直接接触的企业。
在我国,2004年就有相关的国家项目在建设,基本上可算与国际同步开始了追溯技术在食品领域的应用。
早期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是由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于2004年6月承担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条码推进工程”中“EAN/UCC编码体系在蔬菜安全可追溯性信息系统的应用研究及示范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是研究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通用蔬菜包装标识标准,在蔬菜种植、收购、加工和流通环节大力推进EAN/UCC系统的应用,充分发挥GTIN、GLN编码在蔬菜种植、流通环节的作用;通过农产品供应链跟踪与追溯技术的研究建立,为企业、政府和公众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服务的食品安全质量数据库和服务平台。
此后几年,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应用开始逐渐推广。
例如,2007年7月,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海洋与渔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厅等政府机构,成立了食品安全追溯国家标准草案起草工作组。
2008年7月,农业部在北京举行了“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签约仪式,农业部农垦局与15个省级主管部门及23家企业签订了“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农垦各项目承担企业将在今年底前按照“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的总体要求实现申报产品可追溯。各类产品追溯规模分别为:北京鸭400万只、肉猪33万头、肉牛2万头、大米19.2万亩、茶叶2.77万亩、水果5.86万亩。
同年7月底,全国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的食品追溯技术分技术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是在食品安全追溯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主要负责该领域内国家标准的编制修订、政策研究。
直至今、明两年,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的应用才有了更多动静,相关标准开始系统化。
2009年底,两项食品追溯国家标准通过审定,一系列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这两项标准是《食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和《食品追溯信息编码与标识规范》。前者规定了食品追溯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追溯流程和追溯管理规则,适用于各类食品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和管理。后者规定了食品追溯的信息编码、数据结构和载体标识,适用于食品追溯体系的建立和应用。
据介绍,《农产品追溯要求水产品》、《农产品追溯要求果蔬》、《农产品追溯要求蜂蜜》、《农产品追溯要求茶叶》4项国家标准也将在近期审定。《猪肉可追溯体系基本要求》、《农产品追溯要求乳制品》、《农产品追溯信息系统设计指南》、《肉与肉制品的射频识别(RFID)追溯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计划于2010年完成。
广泛应用尚需时机
虽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不是新鲜物儿,却是个稀罕物儿。
“中国条码推进工程”是食品与农产品质量
安全追溯的一个重要工程,目前已建立了北京牛肉、新疆哈密瓜、广西米粉、山东蔬菜海产品、四川茶叶等十多个食品质量追溯系统。但据农业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全年粮食产量在10600亿斤以上,油料产量3049万吨,肉类总产量750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5120万吨。在这样数量极其庞大的农产品中,有条件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农产品所占份额实在不值一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为何没有广泛应用?据业内资深入士分析,这主要是由于以下障碍造成的。首先是我国食品尤其是农产品的生产比较分散,大部分产量由分散的农户提供,生产种植的集约化程度不高,标准化水平低;其次,流通方式还比较落后,传统的流通渠道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还占有相当比例,出现质量问题难以追踪到责任法人,现代流通渠道如连锁超市还不够普及;第三,相关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不够健全,滞后于现实发展;第四,食品与农产品安全的监管体制不够统一;第五,在没有政府强制要求下,企业缺乏建立追溯系统前期投入的动力。
从应用轨迹来看,追溯系统的应用大体上在从食品即各种农产品加工品向初级农产品延伸,从肉类向蔬菜瓜果延伸。目前,各种追溯系统主要由自动识别类产品、软件供应商以及集成企业提供,比如生产标签打印机的知名厂商斑马技术公司、提供系统和集成方案的北京爱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推广较多的有食品加工溯源及生产线管理系统、种禽育种饲养管理系统、牲畜养殖管理系统,以及蔬菜生产销售溯源系统、区域特色农产品追溯系统、有机蔬菜种植管理系统等。
在食品追溯领域,追溯过程主要为:原材料供应商向食品厂家提供原材料时进行批次管理,将据制造日期、食用期限、原产地、生产者等信息录入条码并打印条码标签在原材料上交与食品厂家。食品厂在原材料入库时,读取条码信息然后将原材料入库。
然后,食品厂根据当天的生产计划从仓库中提取必要的原材料,按各个批次要求对各种原材料的重量进行称重、分包,并在分包时粘贴条码标签,码中含有原材料名称、重量、投入顺序、原材料号码等信息。根据生产计划指示,打印带有条码的看板并放置在生产线的前方。之后在原材料投入生产的各个检验工序录入检验数据并上传到系统中,系统生成各种原始的食品生产数据,使得产品、原材料可以追踪。
在农产品追溯领域,牲畜养殖与肉制品追溯管理系统应用较为成熟。肉类的追溯技术主要依照“饲养――屠宰――加52――消费者”的链条。在养殖场,通过植入耳标为每一头牲畜建立牲畜养殖档案;在屠宰厂,通过称重平台和为生肉佩戴钩型标签记录整个屠宰过程;在加工分割过程中,通过打印条码标识分割肉制品,建立相关的信息追踪系统;最后借助无线网络,通过追踪移动标签或者序列号对肉产品进行查询。
目前来看,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推动力主要来自于农业部、商务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项目和少量上规模的食品企业。
据了解,农业部的“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是一个长期项目,旨在推动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商务部的“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也是如此。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屠宰行业发展处开发了《生猪屠宰及肉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希望借助条码、RFID识读、激光灼刻赋码、IC卡识别技术、POS等技术,实现肉品在养殖、屠宰、流通各个环节中的全程追溯。
企业应用上,主要是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规模的食品餐饮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的管理效率和保障产品品质而建设追溯系统。比如,三元集团北京金星鸭业中心的北京鸭鲜冻产品在种源、养殖、加工、物流、配送等整个产业链上,已建立起全程质量可追溯系统,基本形成了科学、严格的质量安全保证、控制、检测、检查体系。全聚德也在逐店逐步实现质量可追溯系统。
麦德龙为保证生鲜食品安全建立了麦咨达可追溯体系。2007年,麦德龙在安徽省成立麦咨达农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田地到餐桌”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指导当地农民开展安全食品生产。到目前为止,麦咨达可追溯产品已增至900余种。
(一)切实采取措施,全力应对物价上涨。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供求关系变化及影响,我市猪肉等食品价格大幅上涨,市民日常早餐价格也一路走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此,我局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在加强对猪肉等食品价格的监管、调控和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稳定物价的一系列部署。特别是全国、省、市“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我局采取了6项措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并于8月8日在修文县召开了全市物价系统贯彻落实工作会,对全市下一阶段应对物价高位运行态势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贴。我局向市政府建议动用459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了价格补贴。对大中专院校贫困学生的补助问题会同教育部门已经拿出了具体方案,现已报市政府。10月份,我局按照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不低于20元,三无人员不低于3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不低于10元的补助标准,对全市城市低保、三无人员和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共15万多人动用价调基金698万元进行补助。
三是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监测小组,坚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每日对全市猪肉及相关食品的价格进行监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加强对监测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此外,8月份迅速拟定了《*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经市政府审定通过,现已正式实施。
四是迅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猪肉和以猪肉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的价格,以及涉及猪肉等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专项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组织召开行业协会、经营者参加的价格提醒告诫会,严禁趁机囤积居奇、哄抬肉价、造谣惑众行为。8月份以来,我局先后对南明区市场服务中心超标准收取摊位物业管理费、*市社会客运第一服务站车票乱涨价、花溪区砂石场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和整治,在罚款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责令其改正。
五是做好成本调查,摸清市场价格情况。一方面做好早餐成本调查,从5月份以来,对市民普遍食用的牛肉粉、肠旺面等早餐的成本构成、毛利情况进行了3次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并于9月7日向社会公布了我市主要早餐成本。另一方面针对猪肉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我局会同农业局、商务局等部门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调查,深入调查猪肉价格成本构成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六是严格控制提价项目的出台。为配合国家调控政策的实施,4月以来我局按照上级规定没有再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提价项目,避免了政策性调价与市场价格涨价的“双碰头”。
七是加大价格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正确疏导市民“心理涨价”。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日报》、《*晚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将物价涨幅趋势、采取的措施,以及市场检查情况告知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利用我局价格信息网络平台,引导社会客观看待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恶意炒作,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通过以上措施,使我市物价总水平得到一定的控制。1-10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在全省9个地州市中心城市中排名最后一位,为拉低贵州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在应对物价上涨的同时,认真做好日常价格管理工作。
一是理顺价格关系,做好价格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关于药品价格调整工作,先后4次对800多个降价品种在市属各家医院及各大药房得到落实,同时顺利完成了成品油价格的调整工作。5月份,组织召开了由社会各界、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并按程序将听证会情况上报给省物价局。经省政府批准调价方案后,我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文件明确了此次调价的幅度、对困难群众的优惠措施等,还要求供水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为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我局拟定了《*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并已报市政府。
二是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贯彻《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费的通知》精神,及时下发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取消了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我市221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年度审验,年审率达100%。同时,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到单位查账、查票据等方式,切实加大审核力度。对在审核中发现有乱收费行为的,我局已责令其清退、改正。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电影费项目及标准,并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此外,我局对*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了规范,1至9月还制定了30个小区、楼宇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促进了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检查,整顿价格秩序。4月中旬对全市农资销售价格执行情况和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3.15咨询活动。3月中旬,我局参加了由市消协组织的3.15投诉咨询活动。活动期间共接待消费者投诉咨询83人次,登记受理15人次,现场处理5人次,发放价格宣传资料1200余份。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市场检查工作。节日期间,分别对价格欺诈、春运票价、公话收费、明码标价、农贸市场、景区等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制止了各种违法和扰乱市场的行为,维护了节日、省市“两会”期间的正常价格秩序,保证了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四是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由于今年以来大部分煤矿停产的影响,1至9月共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450万元。征收价格调节基金8228.05万元。1至9月,已经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支出支农资金2964.8万元,实际拨付753.8万元,用于扶持我市花卉、蔬菜基地等的建设,真正体现价调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
五是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做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10周年,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价格法律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6月3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构建和谐*”大型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价格问题200余人次。
关键词:农村金融创新;信贷模式;规范发展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11-0083-04中图分类号:F832.43文献标识码:A
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来年市场的不确定性,加之农民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及农民走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等因素,为农业企业实施产业化经营、发展订单农业造成了很大困难。“订单农业+农产品期货+信贷”正是以农业企业和分散农户之间的紧密合作为前提,所推出的一种信贷产品,它建立在企业和农户的生产、销售等一系列合作的基础上,利用期货市场特有的发现价格与规避风险两大功能,不仅完成了从单纯现货经营到期货和现货并举的跨越,拓展了企业的经营空间,而且促进了产业化经营的深入发展,为农业企业提供了良好的风向标。
一、“订单农业+农产品期货+信贷”模式的运作机制
企业在生产之前和农户就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签订契约;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以企业信用作为担保,以企业和农户之间的这种合作所带来的收益作依据,向农户提供贷款;农户借助企业信用获得贷款,从事生产并从中获益。此种模式适用于产品适销对路、供不应求、在某地区或较大范围内知名度较高的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信贷供给,由金融机构以农户手中持有的订单为担保或质押进行放贷。
该模式以“农业企业+农户”的组织模式为依托,借助金融支持把分散的农民联系起来,借助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走向市场,缓解了分散农户的信贷难题;同时,实施“订单+期货”的运作模式,利用期货市场实现套期保值,锁定订单利润,降低订单风险,保证订单履约率,较好的支持了“三农”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订单农业操作不规范,违约现象严重,政府干预过多,欺诈现象时有发生
不少订单合同的签订不规范,内容不详细,程序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特别是对农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权利含糊不清,同时缺乏明确的监管机构和仲裁机构,操作性不强;订单价格缺乏弹性,履约订单合同的法律诚信意识不强。当市场价格发生偏差时,订单欺诈事件时有发生,当订单合同价格远远高于市价时,部分商家为避免亏损,便制造借口拒不履约,当农产品市价高于订单合同价时,农民违约时有发生;地方政府急于求成,以乡政府或村委会的名义代替农民与收购企业签订订单,再以行政手段落实给各农户。政府出面的农户分散种植,一旦价格不合适、贷款形成风险,农民便以政府行为为借口,拒不还款或将还款责任转给政府,不利于订单农业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不赞成推行订单农业,担心由经济纠纷转化为。
(二)存在信贷风险集中、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稳固等缺陷
“公司+协会+农户”信贷模式是以订单农业为基础的价值链融资方式,主要以公司为承贷主体,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生产链条提供信贷资金,促使农产品产、供、销的衔接,实现了公司和农户的双赢。“公司+协会+农户”是以诚信为基础,金融为依托,协会为平台,利益为纽带的一个封闭链条,利用合同的形式将公司与协会、农户联结起来,其目的是通过公司和协会、农户签订合同、信守承诺、规避风险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产出较大批量的标准化商品,形成相对较大的市场主体,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一旦链条中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则易导致信贷风险。
(三)订单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限
龙头企业高价推行订单种养殖业,成本过高,可持续性受到影响。
(四)信贷支持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对农业贷款政策传统的理解制约订单农业贷款的投放。发展订单农业只有依靠龙头企业,而最有条件的粮食企业是微利行业,经营粮食需要大量周转资金,得不到银行贷款有力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力不从心。
二是银行贷款与订单农业生产的时效性不相适应,与农业生产周期存在不相一致的时间匹配问题。
三是订单农业大户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机耕设备等贷款不配套。
四是订单农业大户的贷款保证方式匮乏。各家金融机构贷款主要采取抵押担保方式,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村经济大户能够作为抵押物的固定资产有限,往往因为担保问题而贷不到所需资金。目前金融机构只认可公司土地、房屋和设备等有形资产,但对养殖水面等优良无形资产不予认可,农业生产中的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无法获得信贷支持。五是财政税收政策影响信贷支持。农业贷款成本高、风险高、收益低,金融业无差别的财政税收政策影响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
(五)农村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受天气变化等自然灾害因素影响较大,迫切需要保险业“保驾护航”。农业保险由于高赔付率、财政补贴不到位等因素,发展严重滞后于农民对种养殖业风险控制的需求,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户颗粒无收,生活都成问题,更谈不上还贷。目前县域农村保险业发展滞后,没有设立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现有保险业务,仅有少量涉及农业产业方面,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对农业风险保障的服务需求。在农业保险缺失的情况下,如果大量的农业受灾损失得不到农业保险的有效保障,相关信贷资产的风险将加大,直接影响到农村信贷产品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六)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滞后
我国农产品期货合约品种较为单一,一些主要农产品期货品种,如大米等还没有推出。由于我国上市新品种采取的是行政审批制,缺乏成文的审批标准及程序规定,市场化程度低,严重限制了我国期货品种结构的优化,品种结构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期货品种结构的不完善不利于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价格形成机制中的竞争力。
三、对策建议
(一)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总体原则是利用财政风险补偿基金对农业贷款面临的自然性风险给予补偿,目的是使补偿后的农业贷款风险和收益达到与其他类型贷款基本一致的水平。从风险构成看,农业贷款的风险包括经营性风险和自然性风险。经营性风险主要源于银行机构的经营管理和借款主体的道德风险等,银行机构作为市场主体独立承担理所应当,但自然性风险主要源于农业自身固有的弱质属性,由银行承担只能降低其投放农业贷款的积极性。因此,应由财政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对农业贷款自然性风险的补偿。这种做法实现了风险与收益的匹配,符合经济规律和市场原则。
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由中央财政和各地省级财政共同出资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考虑中央与地方财力和农业的性质,风险补偿基金的出资比例应以中央财政为主。比如,中央财政负担70%,地方财政负担30%。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发展农业生产力决不仅是某一地区的使命和任务,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因此,在风险补偿基金的出资比例上应体现中央的政策取向。此外,较高的中央财政出资比例还可以实现对农业地区的转移支付,使部分源自工业化程度较高地区的财政收入转变为对农业地区的补贴。当然,农业贷款投放直接受益在地方,各地方财政也应负担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基金。由于地市级财政相对有限,风险补偿基金中地方财政负担部分建议由各省级财政出资,基金管理也由省级财政负责。
二是由财政部门按照全年新增农业信用贷款平均余额的一定比例(略高于近年农业信用贷款的平均不良贷款比率)给予风险补偿。贷款风险补偿可以采用资金形式拨付,也可以由财政同贷款金融机构协商后采用以优质资产置换等非资金方式进行补偿。同时,鼓励和促进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加大在农村推广使用信用卡的工作力度,为农户提供临时性短期融资便利。对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的信用卡,由财政部门按照全年信用卡透支余额的一定比例以资金形式给予风险补偿。
(二)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
培育和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使涉农企业尽快熟悉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提高涉农企业的生存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以减缓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过程中产生的震荡。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逐渐开放,农业生产和粮食市场将面临严重的冲击。期货市场成功的基本标志之一是其形成权威的价格。发达国家可以把期货市场及形成的权威价格作为向欠发达国家进行经济渗透的工具。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形成了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权威价格,其国内粮食80%以上出口世界各国,以此获取巨额利益。我国粮食生产和消费居世界第一,同时,还是粮食贸易大国。如果我国粮食权威价格一旦形成,即成为抵御国际粮食市场冲击的有利屏障。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产品期货的功能发挥,我们应借鉴发达期货市场的经验,加强农产品现货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在农产品生产与流通中的积极作用。
1.将发展农产品期货与订单农业有机结合起来
我国正广泛推行订单农业,对稳定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价格变化的影响,农业订单履约率很低,粮食企业承担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如果粮食企业在签订购粮合同的同时,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可把风险转移出去,有利于现货合同的履行,促进订单农业的发展。同时,期货价格具有权威性和前瞻性,可弥补现货价格滞后性的不足,有助于生产者合理决策,减弱粮食产量和价格的剧烈波动,可以为政府制定粮食保护价和粮食补贴额度等农业政策提供参考。
2.丰富上市合约品种
要加紧推出新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包括加快推出稻谷、油料等农产品期货,农用塑料、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期货,生猪、肉鸡等畜产品期货。同时要研究推出外汇期货的可行性,以应对我国农产品市场与国际农产品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外汇体制改革深化对农产品市场影响加大的情况。
3.开展粮食期权交易补贴农民
我国应尽快开展粮食期权交易,当粮食价格稳定时,政府以期权权利金的方式将补贴直接发放给农民。这样既不影响粮食价格,农民又能得到实惠,还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绿箱”政策。
4.培育和发展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用户
国外期货市场,其市场最活跃的参与者包括各种形式的农户、企业及中介组织等,而所有这些实体,在我国期货市场中却非常少见。如大连商品交易所共有注册客户5万多个,其中法人户只有3000余个,相当一些企业没有参与期货市场。应积极鼓励其成为期货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和使用者,即国有粮食企业,包括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饲料企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采用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市场手段。这一方面使农产品期货市场增加一个使它能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市场主体。另一方面可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加大改革力度,使其通过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回避价格风险的同时提高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
(三)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业务
1. 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体系
结合我国农村实际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做法,我国宜建立财政支持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即以财政手段为主,税收、金融、再保险等手段为辅,由国家出资建立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或国家每年拨付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偿给商业保险公司以鼓励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这样,既可补偿农民因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调动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又可补偿农村金融部门发放农业贷款无法收回而形成的贷款损失,消除其后顾之忧。
2.鼓励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农业产业发展的保险产品,其保险品种可覆盖目前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如粮食生产、经济作物、养殖业、设施农业等,合理确定赔付率,对保险费用应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以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为农业产业化生产提供保障,保护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农业是一个高风险产业,受自然灾害影响很大,通过保险加信贷的运作模式,合理确定受益人,有利于减少农户损失,有效防范农业信贷风险。保险模式主要有两类:一是企业或农户自愿办理的农产品保险或灾害保险,通常不通过银行,由保险公司直接与企业或农户建立保险关系;二是银行参与,把企业或农户是否办理保险纳入信贷审核环节,强制企业或农户参加保险,这种模式已越来越普遍。同时,在当前农村保险市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政府可积极介入,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四)加强人民银行对农村金融创新的引导作用
各级人民银行可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以加大“三农”信贷支持为切入点,制定有差别的信贷政策,保护、支持落后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放宽农业贷款限制,将直接或间接服务于“三农”经济的所有行业都纳入农业贷款范畴,享受农业贷款政策,以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工作。同时,要科学设计各项措施制度,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灵活使用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激发农村金融机构创新的动力。要努力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立诚信档案,进行诚信教育,以诚信为标准进行扶持,加快农村地区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共享征信信息资源,为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协调各级政府尽快把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评价工作纳入到对基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逐步形成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
(五)加大对订单农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降低进入壁垒。推进企业联保贷款制度,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对信用好的企业适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审批程序。金融机构要妥善确立信贷授权和统一授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地方银行的管理水平、经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授予相应的贷款审批权限,适当简化贷款手续。规范龙头企业的资格认证,防止龙头企业出现问题后转化为社会。
一要根据订单合同核定收购资金,对资信好的龙头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二要对订单农产品扩大深加工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发展订单农业中,多数还是买原粮卖原粮,并没有在经营中改变商品的实物形态,也未在商品使用价值上创造和增加社会财富,这种状况必须在产业化经营中通过种、购、加、销一体化产业链予以改变,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来获取更大的利润。三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要促使地方政府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协调订单主体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搞好信息服务,帮助农户了解市场、开拓市场;加大在良种培育、农资农具、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扶持,整合资源优势,推进规模种植。四要注意防范收购企业违约风险。
(六)创新完善质押担保类型
一是建立完善担保、评估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配套设施。首先要在有条件的县级市成立农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担保机构。目前中小型民营企业由于先天不足,缺乏足够的抵押品,而县级及以下又缺乏为其提供担保的中介机构,贷款难问题日趋突出,因而首要是建立为农村经济主体服务的担保机构。其次是要在严格标准的前提下,在县级建立相应的土地、荒山、房屋、设备等资产的专业评估机构,没有条件的可委托地级以上的评级机构进行评估。二是认真研究并用好《物权法》,创新质押担保类型。在拓宽抵押物范围的基础上,首先要积极探讨动产质押担保的评估、操作办法。其次要积极借助登记、公示等制度,保证抵押物品的合法性,防范贷款抵押担保中的风险。同时,要将资产抵押担保情况纳入征信系统,公开信息披露,避免多重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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