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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结合中职建筑CAD课程的教学,探讨课程在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法的必要性及实施过程,旨在改变传统的教与学的结构,教师成为知识学习的设计者、辅导者和引导者,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从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老师的教学效果。
《建筑CAD》是中职建筑施工专业的一门集知识与技能于一体的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笔者根据多年的建筑CAD课程教学经验,采用“案例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法,能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新能力,为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 “案例教学,任务驱动”与传统教学比较
1、传统的建筑CAD教材编排以软件的运行环境、操作方法和命令为线索,系统性强,理论性强。其教学过程也以知识点为主线来展开,按照教材的模块、顺序授课,先基础、后运用。由于CAD命令众多,学生很容易混淆,很快失去耐心与兴趣,导致学习兴趣降低,课堂教学时效低。
“案例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法将各教学知识点分解到各个案例之中,而教学案例都来自实际工程之中,教学与实际相结合,可直接培养学生的实际绘图技能。
2、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知识点被动接受,学习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较差。当被要求绘制较完整的专业图形时,学生往往觉得知识点零散,不能有效地融会贯通,最终导致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法注重教学案例的实用性及趣味性,可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 “案例教学,任务驱动”的教学实践
(一)整体把握课程教学目标
CAD功能强大,要在课堂上全面地介绍CAD的各种功能是不可能的。根据中职建筑专业培养目标,主要接触建筑总平面图、立面图、结构图等工程图纸。因此,本门课的教学目标为:掌握CAD的二维常用命令和CAD基本绘图技能,熟练绘建筑施工图。根据教学目标将教材内容划分成平面图形的绘制、文字与标注,查询管理及打印输出四大模块,然后将每个模块中要求学生掌握的知识点罗列出来,编制每次课的教学案例和课程任务。
(二)精心设计教学案例和课程任务
“案例”即为教师上课讲解用的“例图”,“任务”即为学生独立练习的“练习图”,其知识点内容应当对应一致。教学案例和课程任务的选定、编排是“案例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成败的关键。教师在设计教学案例和课程任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突出建筑CAD的专业性,最好使用与之相关的建筑平面图、立面图或剖面图来详尽讲解绘图命令。结合建筑专业制图特点来学习本课程,使教学内容具有针对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学生会主动去熟悉教学案例,去探究学习任务,课堂实效性会大大增强。
加强知识系统性,按照“案例教学、任务驱动”的教学理念,教师首先应当列出若干个有专业代表性、易操作且能涵盖绝大多数知识点的“例图”和“练习图”,根据教学模块的划分,将各个“例图”和“练习图”分成几个阶段性步骤,将各模块知识点巧妙的设计到各个阶段性步骤中。为了避免知识点的分散,应对案例和任务进行阶段性安排与设置,尽量使各模块知识点形成一个整体,使学生获得比较系统的知识与技能。
掌握学生学习特征,由浅入深逐步推进学习的过程是知识和技能逐步积累加深的过程,在设计案例和任务时要考虑学习的渐进性。在设计每个教学单元的实例和任务过程中,尽可能多地包含前面已学过的知识点,以达到温故而知新的目的。使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在不断地循环反复中得到提高和加深。每个学生必须完成基础目标层次的任务,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挑战更高级目标层次的任务,既不能使基础较差的学生感到吃力,又要为学习较好的学生指明深入学习的方向。
(三)课堂教学的组织过程
1、设计并分析教学案例。让中职建筑专业学生学习CAD中的哪些命令,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我们主要考虑本专业学生将来工作需要以及自身特点,对教材内容进行删减,只要“能用、够用”就行,将要求学生掌握的知识点罗列出来。依据这些知识点编制每次课的教学任务,即精心选择针对与这些任务的教学案例。所有图纸可在开课时印发给学生,让学生一开始就明确本次课的教学目标、熟悉任务、探究任务。
2、师生互动分析案例。案例提出后就要一起分析解决方案,哪些步骤在现有知识的基础上能够完成,怎么完成,是否麻烦,哪些步骤还不能完成,为了实现这些暂时还不能完成的命令,我们应该具备什么新知识。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分析知道,需先学习一些什么新的知识才能完成这个任务或使这个任务完成的更为简单。
3、巡回指导完成任务。具备完成案例的所有知识后,学生单独去完成任务,教师可以采取巡回指导的方式检查学生完成任务的进程,一方面发现学生完成任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普遍性问题集中指出,个别性问题个别辅导,另一方面掌握教学目标完成情况,使工作任务的完成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统一起来。
4、总结任务评定成绩。教师要对学生完成案例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和评价,对知识点进行总结和查漏补缺,对部分难点要进行示范,注重学习方法和学习过程的评价,实行鼓励性评价,同时注意鼓励学生的创新思维,激励学生的成就感。结合评价给出学生案例完成成绩,作为该课程总评成绩的一部分。
“案例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比较适用于《建筑CAD》这种操作性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教学,这一模式完全改变传统的学习方式,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真正体现,使因材施教真正落到实处,教师真正成了学生学习过程的促进者,而不再作为与学生并存的主体而使二者对立起来。由于任务的出现,就会出现完成目标的竞争,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竞争与协作中完成学习任务。
参考文献
1 史岩,建筑GAD
一、课前案例准备
(一)筛选案例
在明确教学目标的基础上,一是所选案例应适应培训对象的岗位特征和层次;二是所选案例应与部队全面建设、军事理论的基本观点及发展变化规律相结合;三是所选案例应是教员自己能掌控、学员易于接受和认同的案例。
(二)撰写案例
撰写工作是案例编写质量的根本保证。在案例撰写过程中,除做好案例撰写的谋篇布局,激活案例的主要情节外,还应把握几个关键点:
一是案例要有理论支撑。也就是说案例教学要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突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使学员在探究案例的过程中掌握尽可能多的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案例要反映真实的现实生活。在很多时候,教学的案例都要经过修改或者假设,以便能更好地适合课堂教学的需要。但是,案例的主题必须和真实的情况相接近,或者至少和学员所熟悉的部队现实生活、环境相类似,这样才能调动学员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
三是案例要能体现矛盾的撞击点。案例教学法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凭借案例中所包含的复杂、模糊、或履待解决的间题,让学员产生认知上的冲突,这种认知上的冲突,必然会引起学员的争议,而争议的动力就来源于矛盾点。因此,教员在编写案例时应多层次地创设矛盾。从而激发学员学习动机,诱导学员掌握众体思维的能力。
四是案例要注意掩饰。掩饰就是将案例中涉及部队保密、敏感的信息加以掩盖,对错漏、多余、粗浅的资料进行加工修改。掩饰是编写案例不可或缺的步骤,是提高撰写案例质量,增强案例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
(三)制定课堂教学计划
教员要制定教学进度和教学要求,并认真备课,分析案例讨论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收集相关的资料,以便在讨论中向学员介绍。学员要根据教员的安排熟知相关理论知识,并通过阅读案例,了解案例中提供的各种信息,针对案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提出相关对策,必要时还可以分小组进行讨论,发挥群体的智慧。
(四)确定好理论分析的切入点
这是案例教学的点睛之处。教员在案例教学中尽可能地发挥理论研究的优势,把理论分析的切入点与实际介绍相结合,在理论的高度上剖析案例,使学员通过案例分析得到启示和提高。
二、组织案例讨论
(一)注重对学员的引导
案例讨论的过程,就是以案例的事实和学员所掌握的理论知识为依据,通过师生的互动来挖掘案例中潜在性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在讨论过程中,学员是讨论的主体,教员只是引导者。针对一个复杂的案例,教员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引导学员去探讨案例中复杂的、深层次的和有争议性的问题,帮助他们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法。通过互动的引导,使学员们体会到如何思考、决策和解决问题。有利于学员思维的发散和创新。
(二)对学员的行为表现应加以鼓励和肯定
案例教学法中案例讨论没有严格的“标准答案”,关键是看问题的思路是否正确合理。因此,在讨论过程中教员要对学员的分析表示尊重,哪怕是分析问题的过程或结果都发生了错误,都要给予应有的鼓励。另外,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对同一问题有分歧,有争论是不可避免的。学员争论的只是对问题的不同看法和观点,而不是对人,所以不能对任何学员的人格和尊严有丝毫的不尊重或侮辱,特别是教员的行为对学员的影响最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同学发言不仅是学员的信息来源,也是教员学习的重要信息来源,只有大家彼此尊重、倾听和沟通,增进团体合作,才能激发每个学员“主动参与”的动机,才能促进共同进步。
(三)注意讨论课堂的管控
组织课堂案例分析和讨论时,要想取得好效果,一方面,教员要鼓励学员积极参与案例分析和讨论,把学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实现从“要我说”到“我要说”的转变。另一方面,教员要对学员进行必要地引导和实施一定的行为约束,维护好课堂秩序,以保证案例分析与讨论的效果。
三、案例分析评价
对学员学习的成果进行量化考核是任何教学法成功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持续的、系统化的考核,让学员能够不断地看到自己学习上的进步,以及今后需要进一步学习的目标和方向,从而唤醒学员的自我意识,增强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案例考核有两种基本的途径:一是由教员对学员进行考核;二是教员帮助学员自我考核。任职教育多采用自我考核的方法,这样可以帮助学员建立自信心,削弱从众心理,降低比较的心理,从而追求个人的自我成长。
以上,是笔者对案例教学法在军队任职教育培训中的组织与实施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意见。不容否认,案例教学法在提高学员的能力素质、解决部队现实问题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但是,它在军队任职教育培训中的应用还是新生事物。因此,在任职教育培训的案例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具体情况,循序渐进,合理有效地进行案例实践,不断探索,不断改进,创造出适合军队任职教育培训的新模式,在部队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发挥其应有的实效。
作者及单位:
张三虎 国防信息学院讲师,少校
联系电话:027-85968711
教师如果在教学时以讲授经济法律的基本理论为主,课堂气氛沉闷单调,理论和实践脱节,学生就会失去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如何在教学中使用生动的语言、典型的案例讲解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以案说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笔者以实际教学经验为参考,阐述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运用的相关问题。
一、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经济法基础课程中抽象的法律原理和法律规范往往枯燥晦涩、难懂难学,而中职学校的学生普遍基础薄弱,理解能力不强,加上年纪较小缺少社会阅历,因此对课程内容不易理解和掌握。传统的教学方法一直是以填鸭式为主,忽略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知识,影响了对知识的掌握及运用,既不利于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无法激励创新精神,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教师根据课程特点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中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帮助学生理解和消化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学生的知识水平、认知规律及课程特点,是在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必然要求。
案例教学法是有效解决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之一,其特点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通过对不同案例的剖析来达到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并能够灵活运用的教学目的。案例教学将学生置于一定的实际情景之中,把课程中抽象的原理具体化、枯燥的知识生动化、难以理解的问题容易化,使学生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原理在实际生活中的用处和表现。经济法基础课程案例教学的重点在于让学生掌握经济法基础知识,结合具体案例分析讨论,引导学生正确、深刻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将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生活实践当中。
二、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
1选择案例阶段教学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基础和前提,选择案例是否得当将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因此,案例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不是随意的事例,而是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在充分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下精心选择的案例。这样可以保证学生能够在教师的引导和启发下,积极参与到案例分析的过程,并运用学过的知识认真思考,努力寻找问题的答案。
实施案例教学法需要运用大量的教学案例,案例的选取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典型性。通过选择那些能够反映同类事物的一般特征,并且围绕教学核心内容的典型性案例,使学生加深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
(2)针对性。针对课程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选择能够强化教学内容、突出重点和难点的案例,以便在教学中做到深入浅出、循序渐进、抓住重点、解决难点。
(3)综合性。案例要涉及多个知识点,涉及的知识点越多,越能调动学生多方面知识的运用,从而增强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开拓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全面、细致思考问题的习惯。
(4)趣味性、生活化。生动、有趣、富有幽默的案例能够很快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而趋于生活化、通俗化的案例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能引起学生共鸣更容易被学生接受。选择这样的案例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
2分析讨论阶段
在这一阶段,教师把结合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案例向学生展现,可以是文字案例或音像案例,由教师先对案例进行分析讲解,然后提出问题让学生进行探讨研究。案例使用的时机由教师灵活安排,可以在讲授新课前导入,也可以在讲解了新知识点后引入。
(1)课前导入可以激起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让学生带着疑问一边听课一边思考,跟着教师的思路走,最终寻找到解答疑问的知识原理。例如,在讲解定金(合同担保的主要方式之一)前,笔者先给学生导入一个小吴购房的案例后,留下问题给学生思考:定金与订金哪个可以退?有的说是前者,有的则说是后者,大家互不相让,迫不及待地等着笔者公布答案。学生的注意力一下被牢牢地抓住,都自觉地认真听课。当笔者介绍完定金与订金的概念及它们的区别时,学生恍然大悟,不但找到了问题的答案,而且对所学的知识印象深刻。
(2)课中引入是教师先讲授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然后再展现有针对性、典型的案例和学生一起分析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以加深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对于一些比较简单、知识点少的教学案例可以采取个人分析的形式,而一些综合性强、内容多的教学案例则可以通过分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各小组选出一名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对案例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和讨论,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最后由每个小组派出代表陈述小组的共同观点。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占据主导地位,独立思考,积极探索,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新思路,学生之间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就不同的观点进行讨论,最终总结整合出完善的解决办法。学生从具体的案例讨论中得到启发,巩固了已学的知识,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
3总结点评阶段
在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得出结论之后,教师要对学生的观点、交流方式和表达技巧等进行总结和点评,做出恰当的评价。
点评时应尊重学生表达自己见解的权利,尊重学生人格。学生提出的何一种观点教师都要进行中肯的点评,对于学生做得好的方面以肯定表扬,保持学生的积极性,而当学生表达的观点不合理或错误时不应讽刺挖苦、打击学生的自信心。针对案例中的主要问题做出强调,使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认识。对学生讨论中不够深入、不够透彻的地方,做重点讲解,避免分析只停留在表面,还要提醒学生应该注意的题和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
通过教师总结,帮助学生梳理了思维过程,使零散的知识条理化,模糊的认识清晰化,归纳概括出规律性的知识,便于学生学习。最后教师还应针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教学反思,不断完善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中的应用。
4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能否在教学中成功实施案例教学法,关键在于教师的组织和引导。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自由讨论,不要过多地干预。当学生过于兴奋、激动时,教师及时组织调控;当学生思维停滞不前时,教师及时引导疏通。要使尽可能多的学生都参与到讨论中来,学生都能积极发言,都能得到锻炼。另外,教师还要掌握讨论的方向,如果发现学生讨论时离题太远,要及时指出。
关键词:中职学校 法律基础课程 案例实践教学 理论教学 教学改革
引言
法律知识的学习是中职学生走向职场、适应社会的必要过程,因此,法律课程教学成为了中职教学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职学校法律课程教学旨在通过法律课程教育帮助中职学生掌握适应现代社会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在自觉遵守法律基础上,能够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为了能够在有限的课时内,最大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掌握更多的法律概念和条文,提高法律问题的分析、解释能力,必须对现有的中职学校法律教学模式进行梳理,总结出各种教学模式的应用经验,以便在实践教学中合理的选择教学模式,以提高法律课程教学质量。
一、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中职学校有部分学生学习基础比较差,欠缺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动力不足,不会学或学不会,导致厌学,上课不听讲,下课不复习,考试善作弊等情况发生。有的学生只注重专业课的学习,认为就业有一技之长即可,更何况法律基础知识课不在升学考试之列,所以此课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可想而知,学习效果也就不言而喻了。
2、考核模式存在弊端
目前,中职学校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包括对考试结果的评定和对平时成绩(包括平时作业、考勤、课堂表现等)的评定,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比例是期中卷面成绩占30%,期末卷面成绩占50%,平时成绩占20%。这种考核模式并不适合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国家设置该课程的目的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来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即会用法,如果采用这种考核模式,就会出现知法不会用法的局面,这与该课程的教学目的是背道而驰的,所以必须改革。
3、教师授课缺乏实践经验,教学方式落后和教学手段单一,无法激发学生兴趣
教师讲课是否生动, 直接影响学生的听课效果。教师在讲课时要最大程度激发学生的兴趣。中职学校大部分的法律基础课程教师均是高校毕业的大学生,缺乏在公检法司实践的机会,接触实践案例比较少,所以讲课中,只能“照本宣科”。另外,讲课的语言不够生动,授课方式单一,光读教材或板书,教学气氛调动不起来。
4、对案例教学把握不当或授课课时比例较少
首先,在很多的教学实践中,授课教师往往会把案例作为实例说明或演示论证,或者通过给学生一些案例来检验学生对学过的原理的掌握情况,便以为在教学中采用了案例法。实际上,我们不能简单地把配合教学的举例或对事例的分析看作是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并不是简单地用举例来对学科的内容进行说明,也不是以案例练习作为讲授内容的补充、辅助手段。
其次, 部分学校刚好相反,是过多滥用案例教学。部分教师试图对本课程教学的全部内容都采取案例教学,结果将课程规定的全部内容讲授,不能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大量采取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在课下阅读案例、查阅资料、分析比较,过多地占用了学生课外学习时间,引起部分学生反感,教学效果也受到了影响。
最后,实施案例教学选择内容不当。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大部分教师对究竟哪些法律概念、哪些法律原理、哪些教学内容应当采取案例教学,没有结合教学大纲予以周密的考虑,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草率地选择实施案例教学的环节和内容,把案例教学提供情境的“孤岛化”,很难以有限的案例发挥更充分的作用。
二、教学改革措施
1、 讲课要做到生动有趣, 激发学生兴趣。
教师讲课是否生动, 直接影响学生的听课效果。教师在讲课时要最大程度激发学生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为此教师要做到观点正确、内容熟练、重点突出、口齿清晰,要精心设计教案, 使讲课如同演剧。例如在进行有关犯罪的案例教学时, 不能单纯展示案情,案例讲述时也不宜过多地渲染细节和介绍作案手段, 一定要向学生充分揭示犯罪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和犯罪后应受的惩罚, 引导学生对案例作深刻地思考, 从而将他们的好奇心转变为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仅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问题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 而且给学生提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交流协作的机会, 有利于培养学生善于配合、敢于表现、尊重他人等道德品质, 使理论形象化、通俗化, 寓理于事, 提高教学效果。
2、改革课程考核模式,注重对学生行为的考核
针对传统考核模式的弊端,法律基础知识课教师要积极探索新的考核模式,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不仅要考核知识,还要考核行为。作为教师,除了了解学生课堂行为表现外,还应走入班级、宿舍,甚至走出校外,了解学生的行为表现!这样,才能对学生作出全面、合理、科学的评价,学生才能更加注重行为的落实。
3、改进教学方式、利用先进教学手段
可以利用多媒体综合式教学,以多媒体计算机为核心的教学手段是一种现代化教学手段,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教学手段已经融入了学校的教学中,在法律课程中应用也很普遍$在法律课程中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符合教学改革的方向,它可以使抽象的内容具体化,并能多角度向学生传递教学信息,大大提高课堂效率和效果。在法律课教学实践中,这种教学手段的积极作用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证明。
另外, 注重课件的制作。法律课件的制作要体现法学理论与社会现实的紧密结合,法律内容应准确无误,交互性好,信息量适当,对一些重点内容可用特殊字体或醒目颜色等提醒学生注意,有利于学生做笔记。在法律课中运用媒体教学时,教师应充分利用生动活泼的多媒体形式,坚持案例教学法、图示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实现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互动,实现教学相长的目的。
4、提高实践课安排比例,开始模拟法庭课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律课要加强实践性教学,模拟法庭教学需要实物形态的法庭,这对大多数学校来说并不困难,对一间大教室进行改装即可。中职学校即使不投入太多经费设置较好的模拟法庭的桌椅板凳和其他设置,但一般的配备,只要有座椅,场景设置出来,让学生可以感觉到法庭的实际情形则有一定的效果。模拟法庭的教学应把握如下环节:第一,选准案例。模拟法庭所选的案例不追求故事性,案例以尽可能多地说明实体问题和程序上的全景为佳:第二,案件的适当加工。真实的案件中有的证据是同类证据,在法庭调查的程序上完全相同,此类证据在模拟法庭的审理中就无全部质证的必要,可以减去;第三,分组和进行案件准备。案件准备好以后,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案件的当事人,如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由于学生亲自扮演某一角色,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中,为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创造了一个。真实"的环境,采用这种教学方式应注意尽量仿真",取得司法部门的支持,场景按照国家有关法庭设置的要求进行,统一着装,体现正式、庄重的氛围;其次要注意事先做好案例的选择角色的分配,老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指导,搜集证据材料、分析案情、制作法律文书、熟悉诉讼程序等;第三,模拟法庭审判结束后,老师要注意及时讲评,运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
5、正确实施案例教学的内容, 合理选用和编写教学案例
要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并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使学生充分地在情境中学习、在活动中学习,并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就必须依照范例教学理论的要求,在对教学大纲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实施案例教学的章节和内容,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案例的选用必须建立在教师对学生既有认知结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教学对象的认知结构,准确把握学生既有的经验,才能选择适合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案例,并进而保证案例教学的效果。
三、结语
总之, 在中职学校的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应把“教”与“学”和“用”有机地结合起来, 提高教学效果和实践效用, 使学生能正确地行使权利, 自觉地履行义务, 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维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从而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的劳动者。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交际教学法;高职院校;语法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2?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9-0072-02
随着中国最近几十年的迅速发展,中国与国际的社会与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对于语言交流能力强的外语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大,伴随这种需求,学校中的外语教学也多倾向交际教学法,但是在语法讲解时,许多教师会觉得传统教学法似乎更有效,其理由在于:①在语法教学中难以创设所有的交际情景;②运用交际教学法需要花费比传统语法教学更多的时间才能让学生掌握相应语法知识。但是,传统语法教学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学生感到学习语法枯燥乏味,进而失去学习语言的兴趣,这就有必要探究如何在语法教学中运用交际教学法。
一、语法教学中的传统方法
在讨论运用交际教学法进行语法教学之前,让我们先回顾一下传统的语法教学法。在1980年以前,传统教学法在英语教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语法翻译法、认知法、听说法、演绎归纳法等。其中,演绎归纳法最具代表性,它强调推理、分析和比较[1]。在传统的教学法中,学生学习语法时多会觉得枯燥无趣,给人感觉学习语法就是为了应对考试,在这种教学中,我们忽视了语言学习的根本目的——交流。但是,我们不可否认语法在语言学习中的重要性,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语法教学中探索新的方法。
二、交际教学法的概述
1.交际教学法的定义。交际教学法(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其创始人之一是英国语言学家1976年维尔金斯,他出版了《意念教学大纲》(Notional Syllabuses)一书,把交际法置于更可靠的基础之上[2]。交际法的核心是教语言应当教学生怎样使用语言,用语言达到交际的目的。
2.交际教学法的基本原则。①教师应建立科学的教学原则,高职学生毕业后如果运用英语也是实际的交流而不是考试,因此我们应该采用有别于中学的语法教学方法,用交际法来讲授语法知识,我们在语法教学中不应仅仅是句法和词法的教学,而应是在话语分析中体现出语言的功能和意义,在组织交际活动时,教师应同时注重语言机能和语言知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这样才能让学生在运用语言中学习语言的规则。②教师应遵循有意义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在教学内容上必须是真实和学生感兴趣的,这样,学生在理解了老师展示的句法结构后就自然地愿意参与到不同的课堂活动和有意义的训练中去,这样就能将重要的、有意义的语法知识转化为下意识的技能。③调整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交际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中心,其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3]。课前,教师应准备学生感兴趣的实践性和有趣的材料;课上,教师应通过让学生做更多展示来鼓励互动,同时在学生展示时不要因为要纠正其错误而打断;下课前,老师应给予有帮助的和建设性的反馈,提示学生其语言错误。总的来说,在使用交际教学法时,教师应努力使学生感到放松并愿意积极参与互动。
三、交际教学法在语法教学中的运用
1.交际教学法在语法教学中运用的必要性。先让我们看个教学案例:如果你是个教师,你如何向学生讲解“Have you had your supper?”这个句子。传统的教学步骤可能是:教师引导学生跟读句子—教师讲解语义—教师讲解语法规则(现在完成时)—教师给出更多类似的句子训练现在完成时—学生做练习。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甲乙两个人相遇,甲向乙问这个问题,这个句子可能有4种功能:询问乙是否吃了晚饭;问候打招呼;邀请乙去吃饭;建议你应该吃饭。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个句子是一个通常的问候用语,类似于“你好”,但对于英国人来说,它通常是一个邀请或正式的问题。由此可见,在交际中,一个句子在不同的场合下可以有不同的含义。因此,对于学生而言,懂得如何造句和理解语义只是语言学习的一部分,在真实交往中,语言的功能价值更重要,他们应该在真实运用中学习语言以便建立起交际功能和句子结构的联系。
2.在语法教学中如何运用交际教学法。从前面的例子,我们认为:在语言教学中,教师应该介绍语境,充分考虑语法和交际规则之间的关系并将语言形式和功能结合起来。在传统的语法教学中,教师倾向于首先介绍语法概念和运用规则,然后举例说明,最后要求学生按照例句机械地造出新的句子。这种注入式教育妨碍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形成,同时,理解语法不等同于在交流中的正确运用,成功的语法教学应取决于用正确的语法规则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流的能力。下面我将介绍如何在语法教学中运用交际教学法,举例说明:在讲授如何确定英语句子的时态的语法课中,我首先会给出一幅图片,图片中有一座庙和两个和尚,要求学生分组描述图片内容,然后上台展示,每组展示完后让学生互相点评,最后由老师点评并用一个古老的故事说出正确的描述,这个故事就是“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个庙……”“Long long ago,there was a mountain. In the mountain,there was a temple. In the temple,there was two Buddhist monks. The ole one said to the young one that there had been a mountain long long ago. In the mountain,there had been a temple…”通过这个众人皆知的故事,我引导学生明白了确定时态的两个方法,即依靠句子中的时间状语和依靠句子前后句的语义关系。由此可以看出,交际教学法注重给学生提供语境,语境是提高相互理解、帮助表达观点和刺激交流信息的愿望和兴趣的交际元素,老师应利用一些情景去引入新的语言知识。对于学生,通过在各种情景中利用语言结构去感知语言信息也更容易。交际教学要求教师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为学生创造语言环境,将枯燥、抽象的语言知识放入有趣的语境中来使教学生动有趣。
本文阐述了在语法教学中运用交际教学法的必要性和特点,我们认为在英语教学中语法教学不容忽视,但是应该运用交际教学法去讲授语法,交际教学法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兴趣和交际能力,也能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王蔷.英语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8-44.
[2]Brumfit C.J.and Johnson K The Communicative Approach to Language Teaching[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3:35-40.
关键词 法律硕士 信息素质教育 基本途径 研究
分类号 G640
截止到2008年,我国司法JM(Jufisprudence Master)(法律硕士)教育已开设了13周年。13年来,法律硕士(本文仅指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硕士教育制度和培养体系。在逐渐健全的法律硕士培养体制中,对法律硕士的信息素质教育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这不仅影响着法律硕士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更影响着我国能否培养出适应信息化社会的新型法律人才。有鉴于此,进一步阐明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特征,分析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及找出提高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途径,对于仍处于研究和探索中的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十分必要。
1 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特征
1.1 教育阶段:非法律本科后阶段的教育
我们常说“以本为本”是法学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这是因为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的教育都是在本科阶段完成的,而法学硕士、博士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深化。与法学硕士相同,法律硕士教育是一种本科后教育,即属于同研究生阶段的教育,与法学硕士教育属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教育类型不同),属于一种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但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仅限于招收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他们具有非法律本科专业背景,事先掌握的仅仅是法律专业几门最基础的知识,并未系统地接受过法学教育。成为法律硕士后,首次系统地接受法学教育,最终获得第一个法学学位。美国法学院一般把法律硕士界定为“the first degree in law”,准确地揭示了作为非法律本科的法律硕士的内涵。
处在这样一个阶段的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其特征与法学硕士相比必然会有所区别。由于本科阶段的学科背景不同,对法学专业知识缺乏系统的了解,法律硕士不可能与法学硕士一样,对法学信息资源的社会职能和分布规律的认知有一定的了解,即便能了解,也无足够的能力有意识地运用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该信息与其他来源的信息相左或相证,把纷杂无序的信息转化成有序知识,并对知识进行创新。可以说,法律硕士更为直接的信息素质是多元化的素质,而不是法律信息素质本身,是以多元化的信息素质来支撑法律信息素质。
1.2 教育内容:应用型的法律信息素质教育
应用型人才是相对于学术型人才而言的。一般来讲,法律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法律人。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不是把他们培养成一般的具有法律知识的人,更不是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而是要把他们培养成为“理实兼备”、能直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特定意义上的法律人,以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法律工作岗位为其直接的服务对象。法律硕士所培养的人才类型重在“应用”、“实务”或“职业道德与职业能力”,典型的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广义上还包括公证、仲裁、调解、法律顾问及法律教师等),一般统称为“法律职业”。
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决定了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设置。相对于法学硕士重理论研究而言,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更应重视应用型信息素质的培养。两者都是研究生教育,但研究生教育并不仅仅是“研究型教育”,而且是职业教育。法律硕士教育就是职业教育,因此其信息素质教育应该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即侧重于法律规则使用的有关信息素质,在检索法律信息资源中注意检索轨迹:规则形成信息一规则局限性信息一规则未来趋势信息――规则如何运用于个案信息。这些信息素质的内容体现了法律硕士特有的应用型的特征。
1.3 培养目标:复合型人才的信息素质教育
在信息化的社会里,法律硕士发展的前途在于学科交叉与知识融合,当不同领域的知识和经验融合交叉时,就会出现新的知识生长点,出现知识创新。把法律硕士培养成复合型人才是为了适应法制建设而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律硕士限招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因此它是一种跨学科教育。鉴于法律硕士不同的专业背景,具备不同的专业知识,他们在知识、素养、技能和方法上更具有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全面推进法治化进程急需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的特质。
复合型人才与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培养目标直接关联。法律硕士的直接优势在于有多元化的学科背景,这意味着法律硕士具备有多元化的知识背景去支撑法学学习。法律之外的任何信息对于领悟法律不是多余的,都可以通过它们与法学有机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所以对于复合型的法律硕士,应该强调培养他们对不同学科信息的选择、处理、分析、运用等综合能力,在掌握法律知识与相关知识时,能依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判断信息价值,理解并接受。只有如此,才能全面性、创造性、多思路地解决问题。
2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般来说,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信息意识、信息能力和信息道德。
2.1 信息意识
信息意识是人脑对信息在社会发展中的性质、地位、价值和功能的认识和反应,它决定人们捕捉、判断和利用信息的自觉程度。法律硕士在获取信息过程当中,明显地表现为对信息的敏感程度感到不足,即捕捉、判断并及时获取有用信息的自觉程度不足。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与学科背景有关。由于是非法律本科教育,本科段的学科体系与法学并无多大关联,所以没有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没有对法律信息源潜意识的需求,这是法律硕士的通病;二是高校明知法律硕士的通病,却缺乏针对性的课程教育,陈旧、死板、一成不变的教学方式,基本生搬硬套本科段法学教学的课程安排,大大影响了法律硕士对信息意识的培养;三是在我国目前极度缺乏英美法体系案例教学的教师队伍。虽然我国法学界已经充分意识到案例式教育的重要性,在形式上也逐步在靠近,例如设置案例式教学研究所和教室,但实质上并未具体实施,真正的原因就在于缺乏能进行案例式教育的师资队伍,无法有效地进行理论兼职业教育的培养方案。
2.2 信息能力
信息能力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图书馆基础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第二层次是基于学科的信息能力,是对学科知识进行识别、检索、评价的能力,是适用于学生所在学科的专门的信息素质能力。第二层次的能力建立在第一层次基础上,以第一层次的能力为基础。
在本科阶段,法律硕士已经具备了第一层次的基础能力,即具备了图书馆基础使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也因为有了这些能力,他们基本掌握了本科段的学科知识。但他们缺少了基于法学学科的信息能力。原因是:进入法律硕士
后,因为没有系统的法学学科的理论背景,面对浩瀚的法律信息源,他们往往没有能力对法律信息资源进行识别、筛选,更别说对多种类型与格式的潜在信息源进行检索、利用和评价。所以薄弱的法学学科信息能力影响了他们对法学理论的深入和钻研,无法对有价值的法律信息与创造性思维进行有机结合,再次升华为新的有价值的法律信息资源。
2.3 信息道德
信息道德是指人们在信息行为实施过程中必须要遵循的社会法律法规、伦理道德体系。它对信息素质有重要的影响。由于法律硕士属于高等教育,所以学校对他们的毕业要求与法学硕士几乎相同。但他们在法硕期间所接受的教育与本科生相差无几,本科生雷同的教学安排与研究生教学课程相矛盾,以本科生的知识系统来完成法律硕士的研究生教育显然有悖研究生培养目标。
为了顺利毕业,完成学校科研成果的要求,法律硕士就有可能急功近利,在信息道德上容易走向误区,即便是了解信息与信息技术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道德体系,在存取、使用信息资源时,有些法律硕士仍不能够遵守有关知识产权法规以及约定俗成的一些规则。如在研究过程中,轻者对引用的成果未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感谢,重者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3 提高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
从以上三方面的主要问题可看出,只有重视和提高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才能使法律硕士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培养法律硕士的创新能力,成为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
3.1 课程建设
在美国,法律硕士是法学的第一学位,入学考试不考法律,认为让从来没有学过法律的人去考法律既违反常理,也没有任何评估价值。但在中国,报考法律硕士要考民法、刑法、宪法、诉讼法等,尽管报考学生从来没有受过法律教育,但还是要考这些法律。所以学生在入学后就自然给我国高校的课程设置带来困惑,也给法律硕士的法律信息素质教育带来难题:是开展本科课程的信息素质教育还是开展研究生课程的信息素质教育?目前课程设置问题在我国高校还未得到妥善解决。
笔者认为,不管高校如何设计课程,是接近本科还是接近研究生,始终要围绕一个问题进行: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既然要把法律硕士培养成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课程设置就应该建立在法学理论和实践性教学基础上,而信息素质教育也应该与之相配套,做到有的放矢,否则法律硕士就难以成才,也难以提高信息意识和信息能力,最终会出现上文所提到的信息道德问题。
3.2 实践性教学
法律硕士的实践性教学主要包括案例教学、庭审实务教学、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法庭、疑案辩论和实习等。这些实践性教学,能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实务能力。通过校内实践性教学和校外实习等方式增加法律实践的机会,一方面培养了法律硕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法律硕士了解现实的法律生活,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也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特色。
实践性教学不仅是培养法律硕士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的重要方式,也是增强法律硕士获取信息资源主动性的重要途径。比如案例教学,必须针对某一法学理论或法律规范检索到与之相符的典型司法判例加以剖析,从而加深对该法律和法律规范的认识及理解。这种英美法系的教学方法,着重培养法律硕士掌握法律信息资源的主动性,促使学生在课前大量阅读法律资料,掌握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线索一。在有限的时间把握有效的法律信息资源,法律硕士必然非常注重法律信息的检索方法和检索途径,这对法律信息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将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以后的法律职业生涯打下了信息检索手段的良好基础。
3.3 师资建设
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成为应用型人才。它不仅要求法律硕士掌握法学理论,而且更为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但我们的法学教师大多是从学校到学校,对法律的认知大都来自于书本,知识结构一般为纯理论性知识,缺乏法律实践工作经验。法学教师这种宣扬只有“深邃”的法学理论才是法学教育的基础和根本的思想和做法,导致在掌握法律信息资源方面和检索内容方面,他们过多重视法学理论到理论的信息检索,而忽视了大量的司法案例的检索,这必然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教学效果,法律硕士法律实践性信息能力就难以在他们的指导下提高。所以要培养法律硕士信息素质的全面性,首先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经典案例与法学理论有机结合,通过教授法律硕士如何通过文献资源、数据库资源、网络信息资源检索法学理论信息和案例信息,才能真正培养出拥有全面信息素质能力的职业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
另外,教师可以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引导法律硕士对案例进行讨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即利用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将收集的各种与案例分析有关的资料素材、课程中的相关内容设置链接,并在网上设立教师资料区等,使法律硕士进入教师资料库,查阅一些必要的参考资料,对相应的思考题进行分析,要把自己放到案例的情景中去,根据情景提出相关的问题。这种网络环境下情景式的法学案例教学对教师和法律硕士的信息素质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3.4 法律信息检索课
除了法律硕士本人的努力和法学专业教师的指导,法律硕士信息素质的提高与图书馆的专业馆员分不开。图书馆馆员不仅要承担收集资料(馆藏发展及管理)、组织资料(编目)、保存资料(收藏及保护资料)及检索(提供目录检索和使用参考出版物等)的任务,还要承担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为学生提供法律信息检索课。通过开设法律信息检索课,帮助他们了解法律信息资源的内容、分类,提高他们法律信息检索的能力。针对法律硕士的特点,开设的信息检索课主要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制定检索策略。指导法律硕士如何准确、方便的检索系统,培养他们对检索语言的分析能力、检索式的确定能力、检索途径的选择能力和对检索结果的评价能力。
・法律信息资源判断。指导法律硕士评估馆藏资源的内容、形式及其检索性,评价不同法律数据的质量,确保他们使用良好的数据库。
・法律信息处理。帮助他们通过检索手段寻找法学理论与案件的矛盾焦点,迅速查找所分析案件需要的法律法规和各种司法解释。
・法律信息交流。培养他们运用现代信息检索手段和多媒体技术,积极参与网络环境下的法学案例教学。
3.5 图书馆馆藏资源
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对法律硕士信息素质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没有丰富的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法律硕士的信息素质培养和教育就没有一个良好的平台。图书馆不仅要收藏印刷型的文献信息资源,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建立数字化的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图书馆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类比推理 类比思想 建构 课堂教学
一、类比推理及其特性
1.类比推理: 类比作为一种推理方法,它既不同于归纳推理也不同于演绎推理。应用类比推理可以在两个不同知识领域之间实行知识的过渡,因此,人们常常把类比方法誉为理智的桥梁,是信息转移的桥梁。经常有这样的情况:长时间沉思于某一问题而未得解决,然而在某一时刻,在其沉思圈子之外有一个信息倒起了很大的启发作用,触发信息的过渡,使问题得以解决。这往往得益于类比。正如康德所说:“每当理智缺乏可靠论证的思路时,类比,这个方法往往能指引我们前进。”所谓类比是根据两个对象之间的相似,把信息从一个对象转移给另一个对象。类比的实质就是信息从模型向原型的转移。
2.类比的特征:两个对象的某些属性是相同的,或者表面上毫无共同之处,只是在某种观点上或某一抽象层次上是相似的,它的结论不是简单的模仿、复制,而是创造性设想。因此,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直觉思维能力的训练,着重训练学生的类比归纳猜想能力。类比推理是根据个人的经验和直觉等推测某些结果的推理过程,是一种非逻辑推理。具有创新性, 主观性,等特征。
二、类比推理的价值和意义
1.类比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求知欲望是学生的内驱力,创设数学教学情境是激发学生兴趣的有效方法。
在实际教学中,应多介绍一些大科学家的类比实例,介绍类比在科学发明发现中的重大作用,形成良好的氛围。如计算机的诞生、飞机制造的历史、伽利略的抛物实验、杨振宁的“场论”等等一系列重大发明发现。继而引导学生认识到,在平时解题过程中也有一系列的类比,这样激励学生大胆类比,猜想发现,最后论证。通过类比可以探索出很多新的知识、方法,寻求出与众不同的解题思路,探索数学规律。由于类比是从特殊到特殊的一种猜测、推理,从一个已知的领域去探索另一个领域,而这正符合学生的好奇、去了解陌生世界的心理。因势利导,这样不仅激发了学生类比的欲望,而且提高了他们的类比兴趣,养成良好的类比习惯。让学生去主动地探索、研究新的知识。
2.通过类比可得新知
数学教材中,很多新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先前的知识上发展而来的,在方法、思想等方面都有着一定的联系。一旦学习的主体发现了这些联系之间存在的相似性和可比较性,那么就可以利用原有的认知结构有效地学习新知识,同时也可以将先后的知识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3.通过类比提高学生数学思维能力
高中数学课程提出应注重提高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这也是数学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当学生遇到一个陌生的问题时,有了类比的意识,他就会联想一个在形式或方法上较为熟悉的问题来进行类比。发现其内在联系,架起桥梁,沟通知识与知识、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关联,激活学生的思维,从而去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
4.类比是数学发现与创新的重要手段
类比就是一种大胆的合理的推理,它是创新的一种手段。因为有了类比,在研究一个问题时,学生将跳出一定的框架,不受现有知识的约束,根据其中的思想方法、表现形式等去利用其他的知识、方法来大胆提出设想、来找到具有创新性的解题方法。
三、类比推理的手段
1.通过类比“旧知”,构建知识体系
按照《课标》的要求教材是按照知识发展的顺序来安排。知识和知识之间螺旋上升,构成了完整的体系,知识之间也存在着思想方法等联系,教学就是要利用这种联系让学生利用旧知来探索新知。
在讲授等比数列时,先回忆等差数列中的相关知识:
定义:an+1-an=d(d为常数),
通项公式:an=a1+(n-1)d,
性质:an=am+(n-m)d;
若m+n=p+q,则am+an=ap+aq。
通过小组合作,回忆旧知的证明推导方法,来类比得到新知,得到结论,给出证明。这种类比的方法可以广泛地运用,
譬如,平面向量到空间向量的类比,平面解析几何到立体几何的类比等等。当然不仅是知识体系的类比,也可以包括一些常见的结论,如平面向量中“若=λ+μ且λ+μ=1,则P、A、B三点共线”,类比空间向量“若=x+y+z且x+y+z=1,则P、A、B、C四点共面”。
2.通过类比“方法”,领会其中思想
教师教学生,不仅是简单地讲解知识,不能仅满足于让学生模仿性地解题。更要让学生学会一种思考的方法,分析问题的能力、迁移解题的能力。
定积分中求曲边梯形的面积,步骤为“无限分割――以直代曲――求和――取极限”,核心为“以直代曲”。在同学们探讨得出方法,理解思想方法之后,我给出思考题:“证明半球的体积为πR3”。同学们通过讨论想出了分割的多种方法,①底面与圆面平行的若干圆柱;②底面与圆面垂直的若干小半圆柱;③圆锥。在讨论中不断克服困难,以高昂的斗志深化、巩固了思想方法。
3.通过类比“形式”,发展创新思维
在解题的过程中应要求学生不拘一格,以发散的思维来观察分析问题形式。问题情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两个对象在表面上毫无共同之处,但通过观察、创造条件,使两者存在共同点,这种类比不是一种简单的模仿,而是一种创造性。
譬如:(1)已知函数f(x)=ax+b,3a2+4b2=12,求证:当x∈[-1,1]时,|ax+b|≤。
分析:由3a2+4b2=12的形式联想类比到椭圆的标准形式+=1,故设a=2cosθ,b=sinθ,
有|ax+b|=|2xcosθ+sinθ|≤≤,得证。
(2)解方程2x+xy=y2y+yz=z2z+zx=x
分析:观察每个式子中都有一未知数为一次项,整理得y=z=x=,观察形式类比联想到正切的二倍角公式,
设x=tanθ,θ∈(-,),则y=tan2θ,z=tan4θ,x=tan8θ。
故有tanθ=tan8θ,
所以8θ=θ+kπ,θ=∈(-,),
即x=tan,y=tan,z= tan,k=0,±1,±2,±3。
四、培养学生类比意识的教学途径
1.教师自身要有完善的知识体系和深厚的专业基本功
要想能顺利地引导、组织学生去运用类比的思想去发现新知和创新解题,教师作为组织者一定要具有完善的知识体系和深厚的专业基本功,否则怎能发现不同板块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怎能有效组织好类比教学,展示数学的内在和谐美,展示数学知识的统一性。因此在平时的钻研中教师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去把握知识的结构、去研究透知识表象背后的思想方法,不能思维定势地去思考问题,对问题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通过自身的努力夯实专业基本功。
2.经常创设类比问题情境
要想培养学生的类比能力,教学中的类比问题情境显得尤为重要。数学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恰如其分地创设类比联想的问题情境,暴露数学的思维过程,把每一个环节展现给学生,让学生观察和类比。现在的数学教材中,每章都有引人入胜的章头图,同时在很多小节中也有生活的实例,学生可以从实际问题中类比得到数学知识;同时,新教材在编排顺序上按知识的发展顺序进行,也利于教师在组织教学时进行前后的类比教学。
3.实行变式教学
应该说变式教学是中国教学中成功的环节,通过变式的教学让学生分析、提炼出不同表象后面相同本质的东西,通过长时间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从而为进一步的主动类比提供可能。只有这样学生才会在遇到新的问题时站在一定的高度去认识、把握,才能有新的想法。
4.教学过程中注重知识的生成
通过教学发现,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对类比能否顺利实施开展起决定性作用,只有有了相关知识作为保障,才有“跳一跳摸得着”的可能。所以在平时的教学中要更多在学生的主体活动中生成知识,教师作为一个组织者和引导者。让学生在自主的活动中感悟到其中的思想方法和内在联系,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在遇到新问题时浮现出已有的思想方法和不同知识形式来进行类比。否则如果教师只是一味的灌输,那么只是带来僵硬的思维方式。
5.开展小组合作交流
考虑到中学生的思维的不成熟性、不完善性,类比教学有时对学生的要求可能相对较高,凭一己之力可能难以在短时间内发现内在联系去达成目标。所以在课堂教学中可适时采用小组合作探究式,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上一个诸葛亮”。通过合理搭配小组的构成,营造轻松的研讨氛围,让平时思维不活跃的学生有勇于表现自己、展示自己的机会,通过小组的合作去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构建知识。在通过展示成果的方式让学生的主体活动充斥着课堂,去批判地接受新知的生成。
五、类比教学中的注意点
1.知识、方法的可类比性
教师在组织学生以类比的方式来学习探究新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所给材料和要探究知识之间一定要存在着形式、方法或思想等方面的联系,不能让学生的类比活动毫无头绪,变成无方向的一种所谓的探究,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类比。譬如学生可以用类比的思想利用等差数列的相关性质来推导等比数列的相关性质,但你不能要求学生利用等差数列的求和方法来类比探究等比数列的求和方法。
2.类比中的科学性
类比虽然是一种大胆的猜想,但类比不能仅满足于猜想,停留在猜想到的东西,还要进行科学性的验证。笔者在一次复习教学中安排了以下看似相关的两道题,
(1)在椭圆x2+8y2=8上找一点P,使点P到直线l:x-y+4=0的距离最小。
分析:把点与直线的距离转移为两平行线之间的距离。
设与l平行且与椭圆相切的直线为y=x+m,联立得9x2+16mx+8m2-8=0,
通过=0结合图象得m=3,从而得到最短距离和切点坐标(即为P点)。
(2)求椭圆x2+4y2= 4上的点到点(0,5)的最大距离。
学生用类比的思想,想到以(0,5)为圆心作圆,设方程为x2+(y-5)2=r2,利用圆和椭圆的相切联立求出r2=,即最大距离为__________。
可以看出学生类比其中相切的思想方法,求出了最大距离,感觉一气呵成。但细细一想,若求最短距离,利用同样的方法仍然只能求出r2=,出现了问题。
分析原因,由于在圆锥曲线中x和y有了范围,所以相切只要求联立后的方程只有一解,一个符合范围的解,而不一定=0,所以此处的类比由于范围的原因而不具有可类比性,出现了问题。
六、高中数学教学渗透“类比推理”的现状分析
大部分教师缺乏研究意识,不能充分挖掘类比素材;不能将类比的思想渗透在教学中。
七、高中数学中“类比推理”资源库构建及应用
1.类比推理资源库的构建
从2004年秋季开始实施新课程,本课题开展研究,按“依据课标,紧扣教材;立足基础,适当拓展;纵横联系,突出主干”的原则,构建了以高中数学的主干内容为线索的“类比推理”资源库,其框架如下:
第一部分:实数与集合的类比
第二部分:数与形的类比
第三部分:函数中的类比
第四部分:立体几何与平面几何的类比
第五部分:高维与低维的类比
第六部分:等比数列与等差数列的类比
第七部分:不相等与相等的类比
第八部分:不等式中的类比
第九部分:多元与一元的类比
第十部分:椭圆与圆的类比
第十一部分:椭圆与双曲线的类比
第十二部分:无限与有限的类比
第十三部分:离散与连续的类比
第十三部分:解题方法的类比
第十四部分:高考中的类比推理
第十五部分:高中数学类比推理训练题精编
第十六部分:高中学数学类比思想应用的教学案例
2.“类比推理”资源在数学教学中的应用
类比作为一种思想,同时也是一种方法,类比可以开拓学生的视野,提高创新思维,通过类比的课堂教学也把课堂交给了学生。在数学学习中乃至处理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所以,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中要重视类比思想的渗透和培养。
①在概念的形成过程中培养类比推理能力
数学概念的形成过程,经历了数学家漫长的创造过程,浓缩地将数学家的发现过程暴露给学生,则无疑是教学生学会“数学地思考”,是培养合情推理能力的重要途径。
②在定理、公式发现过程中培养类比推理能力
数学公式和定理的发现过程,是合情推理的经典之作,自然是进行合情推理能力培养的典型材料。
③在解题思路的探索中培养类比推理能力
从条件要达到结论的彼岸,是观察、归纳、类比、猜想、联想、直觉、灵感等合情推理手段的综合运用的过程。
④在复习课中的应用
通过类比,沟通知识、方法间的联系,形成所学内容的整体结构 通过类比,加强横向联系,推广应用。
⑤在研究性学习和课外活动中的应用
类比推理的素材用于研究性学习活动或课外活动中,引导学生提出新问题,解决新问题。
3.克服类比推理的负迁移效应
类比认知是指由已知事物在某些方面相似,去推论这些事物在其他方面也同样相似的一种认知模式,它是思考、学习新知识的一种方式,类比的思维方式是特殊――特殊,是一个猜测的方法。类比是将一类事物所得的研究方法和规律应用于另一类事物,是创造性的联想。数学的某些知识存在相似性,一般表现在数学符号、公式结构和研究方法等方面,数学中采用类比方法,可以有效激活原有知识结构的生长点,顺利搭建新旧知识的思维联系,降低感知的难度,同时激发想象的欲望,唤醒学生的创新意识。由于类比具有偶然性,得到的结论不一定是科学的,往往需要论证,若类比使用不当,可能产生伪科学认知,人为增添知识的矛盾,若教学语言不严谨,还增加后续的教学难度。
迁移认知是学习中的一条重要规律。它是指用已有的知识和技能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已有的认知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积极影响属于正迁移,对学习新知识起促进作用。例如,学会了骑单车,有助于学习驾驶摩托车。产生消极影响称为负迁移,例如,学会了骑单车,会妨碍学习骑三轮车。一切有意义的学习都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的。即一切有意义的学习必然涉及类比认知和迁移认知,高中数学学习尤其如此。
在新课程改革下,要注意初高中数学新旧知识的衔接,这就要求高中数学教师积极进行引导,克服一些负面影响,从而顺利完成教学任务。那么高中学生在学习数学时的类比认知和迁移认知有哪些表现呢?
第一种表现:学生学习高中数学时,由于缺乏学法指导,加上新教材内容多难度大。部分学生不重视数学概念的理解,在运用类比认知时,错把类比当作逻辑推理方法,对概念之间只有形式的比较,抓不住概念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在:
①没有抓住类比特征。例如实数与集合类比,特征是不等号与包含关系符号类比。
②没有弄清概念内涵。例如数列与函数类比,实际上数列是特殊的函数。
③有些类比对象选择不科学。
第二种表现:知识与知识、概念与概念、技巧与技巧之间,有时彼此类似或有许多共同因素,促成对认知的正迁移,学习轻松自如,事半功倍;有时不同因素难以区分,相互干扰,则会发生负迁移,学生往往分不清主次。主要表现在:
①用错相似形式的数学公式。例如实数运算性质与对数性质。
②错误理解公式。例如向量的数量积,椭圆与双曲线中a、b、c的几何意义。
③错误地推广知识,例如不等式的性质等。
数学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运用数学的思想方法解决问题,培养他们的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为学生的终身服务。这涉及到知识的掌握与运用。但是知识是静止的,方法的运用是动态的,因此,在掌握知识及运用方法上要充分应用类比认知和迁移认知。在高中数学教学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既教猜想又教证明,欧拉从有限到无限的类比使他获得了极大的成功,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类比总是可靠的。类比既具有引导我们走向成功的一面,也有能把人们引入歧途的一面。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类比,既要大胆地使用类比,又要严格证明。在教学中,教师要将“猜想”与“证明”同时进行,即类比的结论,若判断成立,则要给予证明;若判断是错误的,需举反例。
第二,既重类比规律又重特殊性,类比有规律可循,但又不是一成不变的;类比不是万能的,但类比又是十分重要.在类比时,既重类比规律又重其特殊性。
第三,在数学概念的教学中,应恰当地运用类比认知法,不能混淆比喻与类比,要对学生在类比过程中产生的想法,能确定正误及时评价,不能确定的给予方法上的指导。
教材中安排得最多的是类比内容,在讲授新知识的同时,经常联系旧知识,创造条件进行类比,扩展学生的思路,养成学生进行类比的习惯。平面几何的基本元素是点和直线,而立体几何的基本元素是点、直线和平面,如果我们建立如下对应关系:平面内的点对应到空间中的点或直线,平面内的直线对应到空间中的直线或平面,那么把平面几何某些定理中的点换作直线,或把线换作平面,就可以帮助学生“发现”一类相似的立体几何定理。
第四,教师在备课时应充分了解有部分知识学生可能发生负迁移,讲课时应使用各种方法对该知识重点讲解,把它讲清,讲透,把学生的负迁移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五,当有些知识技能发生正迁移时,我们应该运用正迁移的规律培养学生的能力,古人说的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就是指学习中的这种正迁移。
第六,在数学概念的切入点和数学思想方法的应用中,应注意思维的发散性、严密性和逻辑性。要精选例题,精讲过程,精练习题,培养学生多思的解题习惯和灵活的解题能力,切忌“题海战术”,因为大量的做题,使学生建立了数学问题与知识之间机械式的条件反射,形成负迁移,学生遇到问题的第一反应是相应的内容,而不做具体分析,这不利于数学思想方法的理解和应用。“题海战术”还使学生过分强调解题经验,限制了学生的思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更无助于知识与能力的提高。
因此,在教学中,要防止学生根据形式类似,进行类比造成的错误.多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因材施教是法宝,重视类比和迁移对学生的影响,使每一部分的教学顺利地承上启下,使学生正确、牢固、灵活地掌握知识,掌握数学的思想方法,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八、实验的效果分析
学生数学素养增强,整体成绩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教师的专业水平得到提升。
“数学学习的过程”是一种“具体化”和“同化”的过程。教师应将自己的“再创造”为学生展现出“活生生”的思维活动,从而帮助每一个学生最终相对独立地去完成数学思维的建构活动。一个好的数学教师应该通过自己的教学使学生受到强烈的感染,从而激发他们对数学的兴趣和热爱,增强他们的数学意识,使学生体会到数学活动的内在乐趣。我们更需要培养学生对数学美的鉴赏和追求,因为对于美的鉴赏正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只有我们意识到类比的教育教学价值,通过类比的教学方法去展示数学的知识,才能让学生拓展视野,以极大的热情去研究、学习数学,认识到数学世界的和谐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学生由“学会”到“会学”的转化。巨大的科学发明需要有较强的类比能力,而较强的类比能力正基于猜想与证明的有机结合。对类比的各种状态要给予严格论证,还要捕捉各种类比念头,抓住两系统间的相似之处,利用类比这座雄伟的桥梁,将信息不断地过渡,并不断地证明,使其科学化,从而使学生的创造力不断地在类比成功中得到升华。
参考文献:
1.严运华著: 高中数学“类比推理”资源的构建及应用.2007
2.波利亚著:数学与猜想.科学出版社.1984
3.刘云章等:数学解题思维策略.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