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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市场行业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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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市场行业报告

第1篇:茶叶市场行业报告范文

国内长途电话平稳发展。国内长途电话累计完成194亿次、585亿分钟,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1.1%和14.3%。

“一线通”(N—ISDN)业务得到快速发展。随着国际互联网在中国的逐步普及,“一线通”业务作为高速接入手段,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截至年底,“一线通”业务已经实现在北京、上海等25个省会城市的长途业务联网。东部部分省市,已经实现了向地市的覆盖,用户总数达到16.8万户。

智能网等新业务快速发展。中国**智能网自**年以来已经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国的网络。目前在全国范围开放的业务有**电话卡业务、**被叫付费业务、600虚拟专用网业务等,其中**电话卡业务具备国际漫游功能,**被叫付费业务、600虚拟专用网业务具备国内、国际业务能力,为用户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电话服务。

移动电话用户迅猛增加。全年净增用户1796万户,用户总数达到4324万户,相当于固定电话的40%。其中:GSM数字移动电话用户净增用户1961万户,达到3829万户,已占移动电话用户总数的89%。其中,中国移动GSM数字移动电话用户全年净增用户1582万户,用户达到**万户;中国联通GSM数字移动电话用户全年净增用户379万户,用户达到521万户,移动电话市场占有率达到12%。

无线寻呼业务平稳发展。中国联通全年新增用户678万户,用户总数达到4718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6.8%。全社会无线寻呼年末用户总数超过7500万户。

数据通信用户快速增加。我国数据通信已经逐步从最初低速、单一的业务发展到目前高速、多样化的业务,主要包括:数据专线业务、国际互联网业务、分组交换业务、帧中继业务和IP电话业务。年末中国**各类数据业务用户总数达到379万户,其中:分组交换用户达到11万户,数字数据用户达到27万户。全国性的集团公司用户已经接近100家。

国际互联网络用户发展迅猛。截至年底,国际互联网络使用人数达到890万人,其中专线上网人数为109万人,拨号上网人数666万人,同时使用专线与拨号上网的人数为115万。其中:中国**国际互联网络(CHINANET)用户达到336万户,吉通公司国际互联网业务专线用户960个,拨号用户近20万个。除计算机外同时使用其他设备(移动终端、信息家电)上网的人数为20万。

“政府上网工程”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响应,截至年底,已注册的各级政府网站达到2**多个。电子商务方兴未艾,远程教育进展顺利。

我国上网计算机数350万台,其中专线上网计算机41万台,拨号上网计算机309万台。国内网上中文站点超过1.5万个。CN下注册的域名数为:AC下500个,COM下38776个,EDU下731个,GOV下2479个,NET下3753个,ORG下940个,行政区域名1516个。

IP电话业务试验受到社会欢迎。

中国**IP电话试验网于**年4月开通,一期网络覆盖全国25个城市。中国联通、吉通公司IP电话试验项目在全国12个城市开通运营,开通了130多个国家的国际来去话业务。中国联通于年底在12个城市开通130网17911一次拨号业务。中国网通在国内14个城市以及29个国家地区开通运营IP电话业务。

**服务遍及全国各地,满足了社会多样化的需求。中国移动通信已经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和96%的县市。中国联通GSM数字移动电话在全国除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5个城市开通运营。

中国联通国信寻呼公司无线寻呼拥护覆盖全国335个地市2022个县市。其中280兆198、199已经覆盖全国287个城市,容量达到1700万户。

国信公司开通“国信网源”网站。截至**年底,网上寻呼开通了198、199全国寻呼网、27个省网及部分本地网,电子邮件到达呼开通22个省网。此外,公司还与有关单位合作建成了覆盖全国六十多个城市的货运信息网络。

**年通信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到**年,我国的邮电通信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成完整、统

一、先进的通信网;到2010年,邮电通信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通信网规模容量、技术层次、服务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1、**年通信发展目标

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主要通信能力和业务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增长20%以上。全国电话普及率达到14%,城市电话普及率达到30%以上,装电话时限不超过一个月;大力发展公用信息业务,满足各部门对数据通信的需要。

2、**年通信发展主要指标

到**年,通信业务总量(各个通信运营公司总和)将达到**0亿元,年增长25%;通信业务收入达2**亿元,年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可完成1500亿元。长途电话交换机容量增10万路端,达到480万路端;长话业务电路新增20在万路,达到220万路;局用电话交换机容量新增1**万门,达到1.73亿门,实装率提高到70%,电话网总容量达1.8亿门;数据通信网新增容量15万端口,达到90到万端口;移动通信新增信道85万个,达到270万个;发展电话用户**万户,达到1.3亿户;发展移动电话用户2200万户,达到6500万户。

3、**年通信发展主要任务

要调整网络结构和布局,加强基础网、业务网和支撑网建设,进下扩大覆盖面,提高全网的技术层次和运行效益。加快建设以光缆为主体的长途干线网,新建省际、省内光缆20万公里,并对“八五”已建光缆进行扩容改造,在全国形成“八纵八横”格状光缆骨干网的同时,连接所有省会城市和大多数地市。新建和改造扩容的光缆干线采用大容量的SDH和DWDM传输系统,以提高传输速度,增强网络的可靠性。同时,对省际微波干线进行数字化改造,扩大卫星通信网覆盖面。推进本地电话网建设,全国大部分地区建成以地市为中心的扩大本地电话网,积极发展城乡电话。重点抓好移动网建设,尽早地实现国际联网漫游,到**年数字移动通信比重达到90%以上。突出抓好数据通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网络规模,到**年覆盖县以上城市和有需求的乡镇,分组交换网容量达到25万端口,数字数据(DDN)容量达到56万端,加快计算机互联网络发展,大力发展数据通信业务和各类信息服务业务。加快建设覆盖全国的7号信令网、数字同步网和功能齐全的**网路管理系统。加快智能网建设,积极发展各类智能业务。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窄带和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扩大ATM的试验范围,向社会提供多媒体业务。

据有关部门预测未来几年内,中国的本地电话、移动电话、数据和多媒体及信息和服务业市场仍将有较大增长。

预计**年末,本地电话用户数将达到2.3亿左右,**—**年之间全国平均增长率为12%,其中城市地区为8%左右,农村地区接近20%。住宅电话仍是最大的用户群体;农村电话用户将逐渐成为本地电话市场的主角;中、西部地区差距将逐步缩小。

第2篇:茶叶市场行业报告范文

“总量规模小、产业结构层次低、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少、创新能力不足、产品竞争力弱、原料、加工和市场产业链未能形成。”

两年前,安徽省发改委有关处室在赴宿州、淮北等地调研后,在调研报告中给出了上述结论。如今,经过两年多的持续发展,安徽食品工业总产值已经是当时的两倍,但制约安徽食品工业发展的因素却依然存在。

雪上加霜的是,人荒、钱荒、电荒困扰着中小企业的“三荒”问题在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典型的食品企业中体现尤为明显,以至于年营业收入规模超过亿元的企业,到头来“利润也几乎为零”。

“目前,食品生产企业几乎没有利润可言。之所以还没有出现食品企业集中倒闭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很多企业都在咬着牙坚持,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倒闭手续办理起来远比企业注册复杂得多。”

6月16日,在我国第一个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接受《徽商》杂志专访时,正在筹建中的安徽冷冻行业商会准会长魏宜龙道出了安徽食品企业的心声。

“咬着牙坚持”正成为当前食品企业生存状态最好的描述。严重落后

魏宜龙是一个在食品制造行业摸爬滚打十多年的老食品人。除了筹建中的安徽冷冻行业商会准会长这个“头衔”之外,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安徽家家宜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徽商》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安徽家家宜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民营企业。拥有浙江温岭家家宜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市家家宜工贸有限公司及多个生产基地,主要经营速冻虾类、速冻鱼类等六大类系列产品。

经过多年经营,家家宜公司先后获得了各级部门的认可和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先后荣膺“安徽省名优产品”、“安徽省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全国十佳水产品”、“中国著名品牌”等多种称号,并成为速冻鱼、肉、菜类首家获得“中国著名品牌”荣誉的企业,是安徽速冻行业里当仁不让的领头羊。

纵使如此,近年来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大环境的变化还是让魏宜龙如芒在背。

“我们去年做了一个亿的产值,纯利润却几乎为零,利润也可以忽略不计。”

言及当前的食品企业困局,魏宜龙深有感触。

他坦言,与广东、河南等省份相比,无论是从工业产值还是从企业规模来看,安徽食品工业都处在严重落后的状态。

“据我所知,除了烟酒之外,安徽本土最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除了洽洽外,没有几家。”

喝口水后,魏宜龙继续补充道,“像我们企业,年产值做到了一个多亿,在安徽冷冻食品行业已经算是可以得了,与安徽其它行业的本土领军企业比还是小不点。与河南的双汇、江苏的雨润更不在同一个重量级”。

据说,“传承商道,产业报国”是魏宜龙多年的梦想。而现在,随着食品生产企业生存环境的不断恶化,魏离自己的梦想似乎也越来越远。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8年,河南年售收入过十亿元的食品加工企业已经多达33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则多达567户。

在企业规模小的同时,竞争力不强同样是安徽本土食品制造企业的短板。

到目前为止,除了金种子、古井等少数几家酒类企业成功上市外,数千家安徽食品生产企业竟然只有一家洽洽食品成功上市,甚至在思念、三全等后起之秀借助股市融资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轮又一轮的跑马圈地时,不少先于他们创立的安徽食品企业却还在偏守一隅。

安徽省发改委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08年我省食品工业总产值1226亿元,占全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的2.8%,仅相当于山东的1/10和河南的1/3。

安徽食品生产企业之赢弱由此可见。

压力递增

“我感觉这几年,经营压力一年比一年大,哪有利润可言?”

6月22日晚,合肥聚味堂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孙艳华告诉记者,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食品生产企业如果不提价,那肯定是“负利润”。

作为速冻食品行业的新锐,聚味堂食品主要生产、销售速冻系列产品,拥有一流的生产基地、稳定高效的供应链、广泛的行销渠道和强大的新产品研发能力。但在市场监管、“三荒两高”等众多因素下,孙艳华也觉得压力一年比一年大。

其实,安徽食品工业发展优势得天独厚。安徽是传统农业大省,农产品资源丰富,粮、油、肉、茶叶、水果产量多年来均居全国前10位。如此背景下,安徽食品生产工业经营压力来自哪里?

在魏宜龙看来,除了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事件冲击外,自新《劳动法》在2008年元月一日正式施行后,作为典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食品行业就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先是新《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导致企业用工成本大幅增加,后是三聚氰胺事件使整个食品行业蒙羞诱发行业整治风暴,紧接着又是罕见的全球金融危机,毫不夸张地说,几年来,食品企业一直生活在风暴之中。”

魏宜龙以自己的企业为例分析,从2008年到现在,家家宜公司仅工资性一项支出就翻了三倍,而之前十多年,全公司的工资性支出才翻了一倍。

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工资性支出在食品生产企业的成本构成中占比很大,工资性支出的提高必然导致企业利润的下降。

孙艳华则强调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同样造成了企业成本的大幅攀升。

“上游原材料价格、工人工资、包材、物流费用都大幅增加。仅猪肉价格就比去年上涨了80%左右。同时,超市的进场费、利润返点也都在水涨船高。”

成本增加了,食品生产企业为什么不提价呢?

对此,孙艳华坦言,现在食品冷冻行业的价格比较透明,不敢涨价。

“一是怕竞争对手不涨价,影响市场销售;另外一个是担心政府监管。现在政府控制物价的决心很大,没有企业敢以身试法。作为生产商,我们还要考虑批发、零售等经销商的合理利润,也不敢轻易涨价。”

安徽本土最早涉足食品生产领域的企业家之一,安徽阿毛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伊国明则表示,缺乏人才,管理不到位,也是安徽食品生产企业压力剧增的重要原因。

“很多企业的设备很先进,产品外表包装得也很漂亮,但管理不到位,不能保证产品质量,跟不上市场发展的变化和形势。”

在这些市场要素因素外,市场监管政策的瑕疵也被认为是造成食品企业困局的重要诱因。

魏宜龙就对当前食品行业的多头执法感触颇深。

“食品行业多头执法现象严重,往往是企业犯了一个错误,农委、工商、质监、卫生等四五个部门都来打板子。你让他怎么活?”

呼唤引导

魏宜龙介绍,安徽食品工业的起步并不比广东、河南等先进省份晚。

资料显示,最早涉足食品生产领域的安徽阿毛食品有限公司是中国最早的冷冻面点类产品生产厂家。在1996年,阿毛食品的年产值就达到了6000万元。

彼时,放眼全国,河南三全食品有限公司的前身郑州三全食品厂刚刚完成改制扩建,河南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更是要到一年后的1997年6月才成正式成立。无论是企业规模、活力,还是知名度、影响力,都不可与安徽阿毛同日而语。

“应该说在(上世纪)90年代,安徽冷冻食品行业是中国的行业领头羊。”

回忆往日辉煌,魏宜龙至今仍一脸骄傲。

伊国明也说,当年刚开始生产汤圆时,国内还没有冷冻食品的概念,冰箱也远没有像今天这么普及。“生意很好做,生产多少都很快销售一空”。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台湾等地的国际食品企业加速进军大陆市场,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此时,安徽省内食品生产企业群龙无首,恶性竞争,大打价格战,最终导致一些安徽本土品牌元气大伤。最典型的案例就是阿毛食品倒闭破产,连商标也不得不进行拍卖。

与此相反,在河南当地政府的鼓励引导和帮助下,思念食品、三全食品抓住安徽企业内耗留下的市场空白,迅速做大做强,并成功上市,一跃成为中国速冻食品市场的主导者。

而在经历过破产、商标拍卖等一系列波折后,从头再来的阿毛食品年营收规模降到了3000万元。其中缘由,显然值得业界、学界乃至政府有关部门的深思。

魏宜龙认为,如果安徽阿毛食品等一大批食品生产企业当初能相互合作,共打市场,不进行恶性竞争,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今天在全国市场跑马圈地的思念食品、三全食品了。

不过,经历市场竞争的几轮洗礼后,今天的安徽食品企业不少已经沦落为河南食品巨头的面粉、糯米、猪肉等“原材料供应商”。

他告诉《徽商》记者,上述过程虽然是企业行为,但也反映出安徽相关部门在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监管、帮助、指导方面存在欠缺。特别是在当前食品生产企业利润持续走低、压力不断增大的环境下,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对食品企业渡过难关尤其紧迫而必要。

第3篇:茶叶市场行业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农业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农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农业企业。农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或以其为依托,农、工、商综合经营,实行独立核算和具有法人地位的农业社会经济组织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营、外商投资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等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企业应当完善内部经营责任制。各种类型的农业承包经营单位,包括家庭农场在内,应当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定额上缴、自负盈亏”的办法,认真履行承包合同,完成上缴任务,合理分配收益。

企业对所属的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单位也应赋予其相对独立的经营自,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计算盈亏、定额上缴”的办法;可向银行(信用社)开户,办理存款和贷款。

第六条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定各项定额;平时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年度终了前一定要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

第七条企业财务部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参与经济预测和决策,做好财务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八条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

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包括乡、村、镇等集体资本金)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九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企业投资。

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企业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二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企业风险及亏损。

第十三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第十四条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家庭农场款、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专项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包干利润、其他应交款、应付利润和其它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作为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三章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家庭农场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等。

应收票据应当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七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金。收回已经确认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金。

不计提坏账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冲减管理费用。

第十八条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种子、饲料、肥料、农药)、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幼畜和育肥畜、产成品、商品等。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材料,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制的材料,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商品流通业采购的商品,按照商品进价成本计价。

购入的幼畜和育肥畜按实际购入价格计价。自繁的幼畜和育肥畜,按实际成本计价;自繁的幼畜成龄转为产役畜,按市价计价。产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按折余价值计价。

自产留用的种子、饲料、口粮以及工业用原材料等,按市价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十九条企业库存的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低值易耗品可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按计划成本核算,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企业领用或者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条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摊销。

第二十一条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产畜和役畜,使用的土地、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渠、支渠、机井、水泥晒场、经济林木、防护林、养殖池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外购的产畜和役畜按购进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企业开发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草原、矿山等,应造册登记,加强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价。

企业以前年度建设的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渠、支渠、机井、水泥晒场、防护林等,未计价的暂不计价,但应造册登记,加强管理。企业在1994年以后年度新建的上述固定资产,按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企业自行营造的,转入固定资产的橡胶、果、桑、茶树等经济林木,按照营林实际成本计价。企业营造的为生产服务的防风、固沙、护堤等防护林木,也按照营林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第二十五条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六条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峻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算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二十七条企业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机械(包括农业机械),仪器仪表,运输工具,经济林木,产畜和役畜,养殖池,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及1994年以后建设的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渠、支渠、机井、水泥晒场等。季节性停用的设备应在使用的季节提足全年折旧,计入使用期间的成本。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防护林、开发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草原、矿山)等。

1993年以前建设的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渠、支渠、机井、水泥晒场等,也不计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经财政部批准的技术进步快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九条采用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采用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一)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工作小时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采用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一条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分期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在建工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筹建期间发生的与工程不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

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四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一般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确认。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第三十七条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除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净收入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国有企业对国家划拨给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立永久性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少量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企业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时,应本着从严控制农业耕地转非农用地的原则,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有偿转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税费。缴纳税费后的净收入增加国家资本金。

第三十八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土地开发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土地开发费是指企业1994年以后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上述土地自交付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其开发费按照不短于5年期限分期摊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限内分期摊入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对外投资

第四十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外投资的计价,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第四十二条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四十三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额中应当分摊的部分,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对外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对外投资。

第四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缴所得税。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成本核算体制。规模较大的企业,可实行两级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分别在基层核算单位和企业进行。规模较小的企业可实行一级成本核算,成本核算集中在企业进行。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分业核算制,对所属的农业、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单位应当分别核算成本,企业要定期进行成本汇总。对统一经营的农业,由农业基层核算单位(如生产队)核算农产品成本;承包经营的农业,由家庭农场等农业承包经营单位核算农产品成本。企业不核算农业承包经营单位的农产品成本,但由承包单位将大宗农产品交企业经销的,由企业按实际支付给承包单位的结算价计算企业的农产品销售的营业成本。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的重点和对象。主要产品成本应单独核算,次要产品成本可适当合并核算。

企业主要农产品确定为小麦、水稻、大豆、玉米、棉花、糖料、烟叶、牛奶、羊毛、肉类(分猪、牛、羊、禽肉)、禽蛋、蚕茧、林产品(原木、锯材、干胶、水果、茶叶)、水产品(鱼、虾、贝、藻类)等。需要补充主要农产品目录的,由企业确定。

企业的畜牧业生产应核算饲养成本和产品成本。畜禽的饲养成本和产品成本,原则上要分群核算;条件不具备的可按畜禽类别混群核算。

企业的水产养殖生产,应核算苗种培育和成品饲养成本。鱼、虾混养,贝、藻混养可以分品种核算成本,也可合并计算一个混养成本,再按各个品种的售价比例,计算各个产品的成本。

企业所属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按实际情况由企业确定。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当正确划分生产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正确划分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正确划分成本计算期。农业产品成本应当在产品产出的月份核算。农业产品成本和费用,应计算至以下阶段:

粮豆的成本算至入仓入库和场上能够销售为止。从仓囤出库和场上交售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作销售费用处理。

不入库、入窖的鲜活产品的成本,算至销售为止;入库、入窖的鲜活产品的成本,算至入库、入窖为止。

棉花的成本算至加工皮棉为止。打包上交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作销售费用处理。

纤维作物、香料作物和水参等农产品的成本,算至加工完成为止(如水参加工成干参、红参、糖参,香茅草加工成香茅油)。

年底尚未脱粒作物的成本,应当包括预提脱粒费用。下年度实际发生的脱粒费用与预提数的差额,由下年度同一作物负担。

林产品的成本,橡胶应当算至加工成干胶片,茶应当算至加工成商品茶。没有加工设备的,橡胶可算至鲜胶乳,茶可算至鲜叶。

水产品的成本,贝、藻类应当算至加工成干品。

第四十八条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商品进价以及其他直接支出,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间接费用,应当按成本核算对象,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农用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商品进价为商品流通业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和购入环节交纳的税金。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

间接费用(农业、工业为制造费用)包括企业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队、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土地开发费摊销以及其他间接费用。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企业零星果、桑、茶树的更新及小面积种植支出,可计入当期成本。

第四十九条企业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营业费用是指企业的农业、工业在销售产品、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货)费用;商品流通业的购销环节中发生的流通费用,包括进货费用、销货费用;服务业在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营业费用。各业的营业费用具体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整理费、包装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保管费、检验费、中转费、广告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商品损耗和销售服务费用;销货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

(二)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如分场)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土地开发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实行家庭农场等各种承包经营形式的企业,企业的管理费用应扣除家庭农场等各种承包经营单位实际上交的管理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

公司经费包括企业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缴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费用)、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会费是指企业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排污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是指企业对场区等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费用。

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农业、工业新产品子、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新产品试种、试养、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经费。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据实列支。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指投资者投入或企业购入的)、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5‰;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

(三)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第五十条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一条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的数额。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多次收获的多年生作物,在未提品前的累计费用,视同待摊费用处理;本年产出产品的成本包括往年费用的本年摊销额和投产后本年发生的全部费用。

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年终财务决算时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五十二条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核算的,按照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五十三条营业收入是指企业销售产品、商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和运输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服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企业内部单独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品、劳务等收入。自产留用产品视同销售应计算收入,自产留用产品包括:种籽、饲料、口粮以及工业用原材料;幼畜成龄转作产畜和役畜的牛、马、骡、驴、鹿、骆驼等。

企业应分业核算营业收入。企业的营业收入按行业可分为:农业销售收入、工业销售收入、商品流通业销售收入、运输业营运收入、建筑业工程价款收入、服务业收入等。企业应正确计算农业收入,包括企业统营部分的收入和由企业经销的家庭农场等农业承包单位经营部分的收入。家庭农场等农业承包单位交给企业的大宗农畜产品,企业按实际销价计算承包经营部分的农业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不包括对国家划拨的土地实行有偿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四条企业一般应于产品、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营业收入。

第五十五条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农业利润总额+工业利润总额+商品流通业利润总额+运输业利润总额+建筑业利润总额+服务业利润总额。

企业的行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家庭农场实际上缴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利润=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包括农牧业税)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包括其他营业税金及附加)

第五十六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等。

家庭农场实际上缴利润是指家庭农场等承包经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实际上缴当年的和补缴上年欠缴的利润。

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中小学经费(有拨款补贴的企业应扣除拨款补贴)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防讯抢险支出、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项目等。

企业各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各业自身的营业外支出和企业本部分摊的营业外支出。企业本部分摊的营业外支出,可按产值、人数、成本费用等方法均摊至各业。具体分摊方法由企业确定。

营业税金(包括农牧业税)及附加是指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农牧业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收到出口产品退税以及减免流转税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营业税金处理。

第五十七条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其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国有企业,其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财政核定下拨的包干补贴弥补,尚不能弥补的可以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第五十八条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缴纳所得税的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国有企业,按包干办法上缴利润。

第五十九条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或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国有企业,完成上缴包干利润后的利润(如核定包干补贴的应增加利润分配),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所得税后利润或上缴包干利润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第六十条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优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3)支付普通股股利。

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农业保险。因遭受特大自然灾害而发生的财产损失,应用投保的保险赔偿金补偿和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列支。

第九章外币业务

第六十二条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应当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六十三条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折合汇率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为中间价,下同),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

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帐户的余额(不包括按照调剂价单独记帐的外币项目),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十四条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如果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为净收益,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价值。

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果需要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有关资产帐户按照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实收资本帐户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合同、协议未作约定,按照企业初次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

第六十五条企业发生外汇调剂业务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企业按照买入的调剂外汇调剂价单独记帐的,支用时,按照买入时的帐面调剂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帐面调剂价可以采用逐笔辩认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确定。

企业调剂外汇不实行单独记帐的,买入的调剂外汇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购买资产或者支付费用,调剂外汇价差计入有关资产价值或者有关费用;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卖出调剂外汇时,实际取得款项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应当冲销调剂外汇价差,如有余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其他外汇时,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十章家庭农场财务

第六十六条家庭农场是指企业内部对职工家庭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定额上缴、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单位。家庭农场包括实行承包经营的家庭林场、家庭牧场、家庭渔场、家庭工厂、家庭商店以及其他类型的职工家庭承包单位。

企业对家庭农场实行承包经营,企业与家庭农场的经济往来应及时办理结算。

第六十七条家庭农场要积极筹集生产经营资本金。各项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除由家庭农场自理外,也可以向银行申请借款,自行偿还。家庭农场产品全部或大部分上交企业销售,其生产经营资金确有不足的,企业可适当借给部分资金,在当年内收回,或从上交产品的价款中扣回,并可适当收取资金占用费;对少数困难的家庭农场,也可以通过周转金有偿扶持。

家庭农场拥有的大中型农业机械等固定资产,应登记入帐,计提折旧。家庭农场的流动资产和其他资金也应入帐管理。

第六十八条家庭农场应上缴税金、利润和有关费用。

家庭农场应按税法向国家缴纳税金。

家庭农场上缴利润指标,应按土地等级和数量、水利条件、公共设施、经营内容、前几年生产水平和盈利水平等因素,本着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合理确定,与企业签定合同。

家庭农场职工享受公费医疗、困难补助等待遇的,应按规定上缴职工福利费;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应按规定上缴劳动保险费。家庭农场应负担与其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管理费用。企业对家庭农场应负担的各项费用要实行“定项限额”控制,具体办法由企业制定。

第六十九条家庭农场应计算利润。家庭农场的利润总额为营业总收入减营业总支出、减定额工资、减税金、减应缴管理费用后的余额。

营业总收入,是指家庭农场承包经营内的农、工、商等各业及劳务等收入。

营业总支出,是指家庭农场承包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生产经营费用、应上缴企业的职工福利费用。

定额工资,是指家庭农场按规定计算出的劳动力基本报酬。

税金,是指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销售税金、农牧业税等各种税金。

管理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是指按企业规定应上缴的管理费用。

第七十条家庭农场除了计算利润外,还应计算收益分配。家庭农场的收益分配总额为营业总收入减营业总支出、减税金、减应缴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家庭农场净收入为收益分配总额减应缴利润后的余额。

企业要帮助和督促家庭农场通过收益分配,建立生产储备基金,并动员其积极参加农牧业保险,具体办法由企业制定。

第十一章企业清算

第七十一条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处置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者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者盘亏,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或者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七十三条企业在宣布终止前六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七十四条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

企业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2)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3)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按照比例清偿。

第七十五条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七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企业报送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按月、按年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

报送的年度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七十七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生产经营、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企业总结和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资本金利润率、营业收入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

1.流动比率。衡量企业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用于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速动资产

速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3.资产负债率。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计算公式为: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100%

全部资产总额

4.应收帐款周转率。用于反映企业应收帐款的流动程度。计算公式为:

赊销收入净额

应收帐款周转率=————————×100%

平均应收帐款余额

赊销收入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

平均应收期初应期末应

=(+)÷2

帐款余额收帐款收帐款

5.存货周转率。衡量企业销售能力和存货是否过量。计算公式为:

销货成本

存货周转率=————×100%

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6.资本金利润率。衡量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获利能力。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资本金利润率=——————×100%

资本金总额

7.营业收入利税率。衡量企业营业收入的收益水平。计算公式为:

利税总额

营业收入利税率=————×100%

营业收入

8.成本费用利润率。反映企业成本费用与利润的关系。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成本费用利润率=——————×100%

成本费用总额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上述指标以外的一些比率进行分析。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八十条企业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各地区、各部门不再另行制定企业财务制度。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农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一、通用设备部分

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运输设备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1)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

(2)电子计算机4—10年

(3)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生产用炉窑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1)设备工具18—22年

(2)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二、农业专用设备部分

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9.拖拉机

(1)大中型拖拉机6—10年

(2)小型拖拉机(14千瓦以下)4—6年

10.谷物联合收获机8—12年

11.机引农具及渔业、牧业机械5—8年

12.排灌机械及大型喷灌机8—12年

13.粮食处理机械10—16年

14.农田基本建设机械8—12年

15.农用飞机及作业设备10—14年

16.修理专用设备及测试设备10—15年

17.金属油罐10—15年

三、其他专用设备部分

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8.水电工业专用设备

(1)机电设备12—20年

(2)输电线路30—35年

(3)配电线路14—16年

(4)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

1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

20.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

21.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22.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

23.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

24.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

25.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

26.矿山、煤炭为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

27.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

28.港务专用设备8—18年

29.铁道专用设备

(1)铁路机车车辆12—16年

(2)铁路通信线路16—20年

(3)铁路通信信号设备6—8年

30.运输船舶8—20年

31.建筑施工专用设备8—14年

32.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1)自来水15—25年

(2)燃气16—25年

33.商业、粮油专用设备8—16年

四、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34.房屋

(1)生产用房30—40年

其中: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

(2)非生产用房35—45年

(3)简易房5—10年

35.建筑物

(1)水电站大坝45—55年

(2)港口码头基础设施25—30年

(3)铁路线路上部建筑及桥梁、涵洞、

隧道等35—45年

(4)飞机跑道、停机坪30—40年

(5)水库40—60年

(6)干渠、支渠10—25年

(7)机井10—20年

(8)水泥晒场10—25年

(9)养殖池10—20年

(10)公路按公路等级确定

(11)其他建筑物15—25年

五、经济林木及产役畜

36.经济林木

(1)橡胶树等15—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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