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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内容交易 手机报 收益现值法 定价机制
高涵,南开大学文学院传播学系讲师;韩鑫,南开大学文学院传播学系。
本文得到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NKZXB1142)
自新媒体勃然兴起以来,传统的单向、线性、封闭的内容结构已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媒介融合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和业态选择,并在融合、开放、合作的原则下,促成了内容交易的变革与演进,集中表现为传媒业报网互动、手机报及iPad模式的迅速发展。对于以内容生产为主业的传统媒体,其内容已逐渐从单一的产品形态演变为产品与资产双重形态,成为与新媒体议价交易的标的;由于大量的受众信息消费转向新媒体,导致目前新媒体强势、传统媒体式微的业态环境,进而使得传统媒体在内容交易的利益分配中,可能陷入被动,使内容的价值不能得到充分补偿,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传统媒体向全媒体内容生产的转型。那么应如何合理评估内容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确定传统媒体在内容交易中的利益配比?本文以手机报为样本,借助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工具,深入探求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内容交易中,内容资产的价格形成原理与定价机制。
本文研究主要受以下三方面研究的启发:
首先是传媒业的无形资本运营。媒体无形资本具有远比有形资产强大的价值增值能力,传媒企业将自身拥有的各类无形资产通过融资、对外投资等活动,使其合理流动,以实现价值增值最大化。[1]同时,无形资产的交易带有“许可证贸易”的性质。[2]
另有研究者对传媒业的无形资本运营模式进行分析后,提出传统媒体可将其内容资源作为无形资产进行交易。王文杰指出,电视传媒通过对节目库中节目的再次开发和经营可创造出更多价值,由电视传媒自己播出获得广告收益的同时也可转让版权。[3]孙晓东拓展了以上研究,认为报业集团可把拥有著作权的内容资源资产化,将著作权作为商品公开售卖,并进行增值管理,以此实现内容资源的价值,提升报业资产价值和利润水平。[4]郑宇丹概括了内容融资的概念,该理论分析认为:传统媒体的数字化转型须首先确定新型的内容生产模式,即在自产自销基础上,有效利用自身及外部渠道,通过与用户间的内容融入与融出,实现资金的给付。[5]这些研究主要基于传媒业态从宏观层面提出一种新的媒体经营策略,较少涉及内容交易过程利益主体的力量博弈和交易价格的生成机制。
第二个方面是结合内容交易具体实现形式的商业模式研究,主要针对目前业界活跃的手机报、以iPad为代表的平板媒介模式及报网互动3种现象。模式研究注重结构中各要素间的关系,又从具体的研究对象着手,故此类研究较为深入且成果丰硕。史薇根据Osterwalder提出的商业模式,参考模型分析数字报业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并以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的数字报为对象,指出我国数字报业商业模式中的收入模型有待完善。[6]倪霞以《纽约时报》网络版为例,提出内容收费是数字报业的创新点和盈利点。[7]
另外,在手机报研究领域,现有分析表明传统媒体在目前的手机报运营模式中处于弱势地位。如鞠宏磊发现,依照目前的手机报收益分配情况,网络运营商和技术服务商分得了大部分的利益,而作为内容提供商的传统媒体的收益,平均只占整个收益的20%。[8]文远竹通过《广州日报》手机报的个案分析,得出目前手机报“经营意识淡薄、盈利模式模糊”的结论。[9]
对于iPad模式的研究,学界还处于论争其是否能推动传统媒体发展的阶段,其主要矛盾集中于iPad版报纸的盈利问题。王卫新认为,全面迁移到iPad模式会面临产业链风险和政治风险,在使用时应先考虑营收问题,即要不要收费、收多少。[10]而石长顺、景义新则提出iPad版报纸已形成独特的盈利模式,在付费阅读收入和报纸广告收入中,苹果公司作为平台提供商从中也获得一定比例分成,但具体的利益分成方案需重新考量,这将是报纸媒体与苹果公司双方的一次博弈。[11]针对报网互动现象的研究,曾培伦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详细分析了报网互动的运作方式,但其研究并未将交易费用具体化,进行价格生成层面的解读。[12]
与本文相关的最后一类启示性研究是数字内容交易体系方面的成果,这些研究从理论和技术上建构了较为完善的数字内容交易管理系统。黄升民、王薇提出了内容银行的理论框架,认为基于海量内容建立起来的开放式内容交易和管理的系统平台,核心功能是基于统一交易标准的内容交易。[13]这就对支撑技术提出了需求,陆睿、刘卉、廖志成、廖旭辉基于数字产业特点,提出了DCIS EBS系统,用以提供交易服务、管理和产业服务支持平台。[14]
以上这些研究更多侧重于从运营方式或盈利模式上分析传统媒体在内容交易中所处的地位,而本文关注的是通过合理评估内容资产的价值,以确定交易各方在内容交易中的利益分配,核心在于建立数字内容交易的定价模型。需说明的是,现阶段传统媒体的内容交易还存在版权经济与法律问题,尤其是作品的初始著作权在内容交易中的价值贡献与所有者补偿问题,笔者希望另文具体讨论,以免分化本文的任务焦点。
一、内容交易主客体界定
1. 如何界定内容交易中的“内容”
传统意义上的“内容”一词,源于出版媒体业,多指书报杂志、唱片影碟中的创作,而随着互联网的普遍使用,以及越来越多可供媒体游弋的便利移动终端的出现,内容的形式早已突破了数据、文档、信息的范畴,更多表现为数字内容,即“以数字形式存在的文本、图像、声音等内容”。[15]2009年,美国计算机协会会刊发表的Networking Name Content,提出未来的互联网将以数字内容为核心,实现对数字内容的准确定位、分发和获取。[16]在这样的环境变迁中,传统媒体也逐渐从服务于单一终端的文字+图片的内容生产,向服务于多元终端的内容生产转型。本文分析的内容交易,主要是基于数字内容这一形式展开的。
在传媒业聚合中,内容的流变与创新,既来自于外部受众的需求,也是在新形势下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阅读方式和信息消费方式快速变迁,受众希望在多功能的数字平台上获取优质的内容资源,尤其以网络终端和移动终端为重心,由此促成了数字内容的供给,在此基础上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展开了频繁的数字内容产品交易。长期以来,传统媒体的内容价值实现,通过发行和广告收益体现出来,由于采用广告补偿的发行方式,广告收入成为其核心收入来源。而现在,新媒体分流了广告主的广告预算,对传统媒体的盈利模式构成直接威胁。面对广告占比持续下降的趋势,传统媒体必须把握产业融合的浪潮,将内容资产所蕴涵的价值,拓展到整个产业链,以数字内容作为融资、投资的砝码,才能实现传统媒体的长久发展。
2. 内容交易的买方和卖方
在新媒体的冲击下,传统媒体是以内容而不是以渠道和技术见长的媒介,因此在新一轮产业革命中,确定新型的内容资产运营方式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就是要解决在自产自销基础上,如何有效地利用自身及外部渠道,在传统媒体与受众之间,形成内容融入与融出的互动过程,[17]这一过程中,传统媒体承担内容卖方角色,以内容资产吸引资金,并通过内容互动巩固受众黏度。在这一内容融资模式中,传统媒体以其部分内容数据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作为交易中的议价基础与对手谈判,最终获取内容资源的价值回报,同时换取在线业务的不断增长。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所提及的“内容融资”,并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通过媒体资本运作上市融资或以内容资产入股组建传媒企业,而是指在交易中传统媒体以内容为标的物获取现金流的过程。
媒介融合格局下,互联网与电信业等产业力量逐渐向传媒业渗透,其中电信网拥有强大的技术平台,但没有很好的内容平台,如果不能和强大的内容平台形成联合关系,电信就很难进一步去开发媒体平台和广告平台,从中赚取利润。基于这样的考虑,电信业开始大幅投资于内容,与传统媒体开展内容交易。最成功的案例莫过于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手机报。而在互联网行业,虽然目前传统媒体内容面临互联网的巨大挑战,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需看到,互联网上的内容产业也存在问题。互联网上的内容海量却芜杂,受限于成本与能力,个人上传的内容不可能全都精良,使得少量的高品质内容,淹没于大量缺乏价值的内容中,如此一来,“劣币驱逐良币”,[18]用户更不愿意为这样的内容付费,长此以往导致互联网难以在内容板块实现盈利。由此,互联网公司逐步开放其平台,与传统媒体建立合作联盟,成为内容投资商。在这一领域,腾讯网与地方优势报团合作而成的一系列以“大”命名的报网合作区域网站,正逐渐成形。
二、内容交易中的给价与要价驱动
单纯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交易的本质是买卖双方对有价物品及服务进行互通有无的行为,[19]而价格的形成,既取决于交易中买卖双方的合作模式,也取决于双方对交易标的的价值判断与议价能力。
1. 内容交易中的合作模式
新媒体产生后,分化受众对传统媒体造成了巨大冲击。所以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内容交易的主要目的,就是借助新媒体这一中介,把精耕细作的内容打包销售给受众,不断建立与受众之间的相关性,稳固传统媒体的影响力及广告价值。基于上述逻辑,本文在探讨内容交易中交易双方的合作模式之前,先按照传统媒体的内容在到达受众时是否经过中介,对内容交易的范畴作出清晰界定。
在全媒体时代传统媒体进行的数字化转型,大抵可归为以下两类:其一是内容不经过中介,直接到达受众,即图1中的路径1。这类尝试主要包括报网互动中报纸与其网络版和自建网站的互动,如《人民日报》与《人民日报》网络版、人民网。尽管相对于网络版,网站具有了独立于主报的运作姿态,但其实质依旧是母报的延伸,二者之间不存在实质上的交易关系。此外还包括“多媒一网”模式,如2000年由《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青年报》等多家传统媒体发起并创办的千龙网,其只涉及传统媒体内部的利益分割问题,也不在本文所探讨内容交易的范畴中。其二则是传统媒体先将生产制作完成的数字内容提供给中介,再经由中介将内容传递给受众,即图1中的路径2。本文所研究的内容交易即在传统媒体与这些中介之间展开,其中包含与渠道提供商(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合作形成的手机报,与内容集成商之间进行文本销售、版面销售、数据库营销等,如报纸、期刊等内容提供商与中国知网合作达成的网络出版平台。
需要指出的是,在iPad商业模式中,传统媒体与苹果公司的交易是其选择iPad这一终端作为替代纸张发行方式的技术(或平台)成本支付,这一过程中,传统媒体依托苹果公司已有的App Store收费平台,只需在应用商店iPad版报纸应用程序并及时更新,iPad用户在应用商店通过付费(或免费)方式下载该应用程序,就意味着iPad版报纸发行工作的完成,且下载该应用程序的用户越多,就意味着报纸的发行量越大。由于在内容交易中,渠道提供商等通常在其行业中处于相对垄断地位,故为了方便研究,这里提到的“可能的合作替代者”,仅针对传统媒体。在实际合作过程中,可根据交易双方在各自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做出具体调整。因此,二者间的交易,本质上是一种技术合作,而非本文所探讨的内容交易。而如果用户仅仅将iPad当做移动网络终端,仍通过中介性网络平台的转载或链接获取报纸的内容资源,则其中涉及的利益主体――传统媒体和网络运营商之间的交易,只是建立在iPad这样一个“富有吸引力而规范化的媒体交易平台”之上,[20]其实质仍以内容为标的物进行的交易,内含于上述第二种情况(路径2)。
2. 内容交易中的给价与要价驱动
经过前文对于传统媒体数字化转型的模式分析可知,在本文所探讨的数字内容交易产业链条中,信息是由传统媒体先向中介集中,再流向受众,而资金流则反向运动,由用户流向中介,后经中介支付给传统媒体,在此结构中,信息流和资金流都是以中介为中心运转的。以手机报为例,传统媒体的收益平均只占整个收益的20%左右。[21]因此,在明确了内容交易的几种典型合作模式后,客观评估供方与买方的投入贡献,分析内容资产在交易中的要价或给价驱动机理,对决定双方利益分配方案的最终定价机制进行科学性、操作性的分析至关重要。
迈克尔・波特提出:供方的议价实力、买方的议价实力以及可能的合作替代者,是驱动产业竞争的主要力量。[22]内容交易中,最终的利益分成同样是在供方(传统媒体)要价与买方(中介)给价的博弈中形成的,与潜在合作替代者的同类产品的比较,则成为双方较量的重要筹码。如广州移动公司在与《羊城晚报》开展手机报业务合作时,与《南方都市报》的同类内容比较就成了影响《羊城晚报》内容交易价格的重要因素。下文将以手机报中的利益主体――报纸和渠道提供商为例,分析各自的价格驱动机理。
按照上述资金流的方向,首先以成本收益法讨论渠道提供商在收取手机报用户费用后,愿意支付给传统媒体的价格,即给价的形成过程。无形资产评估理论认为,投资者投资购买资产时一般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只有在其预计的内部回报率超过评估的折现率时,才可能支付货币以取得该项资产。由于折现率通常以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为基准,[23]也就意味着对手机报运营商来说,只有报纸的内容能带来比较性的超额收益时,它才愿意与报纸进行内容交易,支付该内容成本。公式表示为:
内容给价=总收入-内容之外的成本×(1+利润率)
(1)
其中,现阶段手机报总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彩信定制用户缴纳的包月订阅费,对WAP网站浏览用户收取的计时费用所占份额很小。[24]假定只有包月订阅费,“总收入”应该等于包月订阅费乘以手机报用户数。“内容之外的成本”主要指技术设备与运营费用,包括为提供信息渠道所投入的活劳动消耗量,即人工费用,按其实耗工时与现行费用标准的乘积计算;实际发生的物化劳动量,即机器、设备投入,以物料直接耗用量与市场价格的乘积计入成本;此外还包括其他间接成本。公式中的利润率一般取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因此,渠道提供商的给价可具体表现为以下公式:
给价=包月订阅费×用户数-(技术费用+Σ物料直接耗用量×现时单价+Σ实耗工时×现行费用标准+其他费用)×(1+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 (2)
对报纸,即内容供方,要价形成的分析本文主要采用成本法,并辅之以市场比较法。如前文所界定,本文所指内容交易的内容在形式上界定为数字内容,从法律和经济层面上分析,传统媒体与合作者的交易标的,并非是将内容的初始著作权作为零散的商品进行交易,而是在不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传统媒体将其生产(或获得)的内容打包进行资产化后进行交易。基于以上定义考虑报纸与渠道提供商进行交易的内容,其总成本首先包括了报纸向非职工作者购买内容(外购无形资产)时,为其著作权支付的稿费,以及编辑人员对此类内容的编辑加工费用,此外还应包括报纸为其内部采编人员采写的内容支付的薪酬,以及管理费、电话费、交通费、固定资产折旧等其他成本。这些总体上表现为内容生产成本,同时考虑到该报纸自创的商誉。虽然在未产生整体性资产交易时不能评估入账,但客观上影响其内容的市场竞争能力,从而影响其未来的获利能力,决定了其在内容交易中的利益分配大小。所以在成本法之外,以市场比较法作为内容要价的参考。具体来说,报纸在进行内容交易时,要将其提供的内容资产与市场上其他报纸的类似内容进行横向比较,要求内容购买方不仅补偿内容生产成本,还要支付报纸商誉产生的溢价贡献,这正是内容购买方愿意与该报纸而非其他报纸进行合作的动因。[25]用公式表示为:
要价=(外购内容稿费与加工费+自创内容人工薪酬+与内容生产相关的其他费用)×(1+利润率)±报纸商誉溢价 (3)
需要注意的是,在内容交易之前,由于为报纸核心价值作贡献的采编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无法全部从发行收入中获得成本补偿和利润,广告是其最主要收入来源。通过内容交易,报纸在向渠道提供商输出内容的同时,实质上将依附于内容的广告价值,一并转让给了渠道提供商,自身无法再以广告获得补偿,因此,渠道提供商应全部承担报纸内容生产的总成本,公正地体现报纸的经营成果。
在内容交易利益分配中,供方的要价与买方的给价应给予同等考虑,但在实际应用中,往往是议价能力强的一方撬动价格杠杆。在手机报中,渠道提供商的议价能力,是凭借其强大的通信渠道绑定的众多用户,而报纸的议价能力,是其经年累月地在广大受众中形成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由此发现,最终双方博弈的焦点在对受众的争取上,对于传统媒体而言,要在内容交易的价格谈判中处于上风,就需着眼于内容价值的提升,使受众黏着于内容,而非黏着于渠道或平台。
三、内容交易中的资产定价模型
传统媒体的内容资产具有收益与成本的弱对应性,而其收益完全取决于市场状况。现实中,具完全可比性的市场案例不易得到,站在公允的价值评估角度,这限制了成本法运用的合理性与市场比较法运用的可操作性。回到内容交易的原始驱动,买卖双方的合作实际上以合作产生的预期收益为基础。因此,选择无形资产评估的另外一种方法――收益现值法(超额收益还原法),对合作后的未来收益进行预测,以割差法算内容本身的收益额,并加以现值化,作为内容定价的基本原理。割差法是资产评估实践中常用的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收益法对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再用成本法和市场法分别评估出单项资产的价值,两者相减,其余值即为商誉评估值。下面笔者将继续以手机报为例,结合前文得出的要价、给价公式,建立内容交易中内容资产的定价模型。
如果以P代表手机报包月订阅费,以Q代表订户数量,以C1表示渠道提供商运营手机报耗费的总成本,C2表示报纸生产手机报内容耗费的总成本,R表示手机报运营与内容生产合为一体进行计算的总利润,则有总利润R为:
(4)
以i1表示渠道提供商本行业的折现率或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i2表示报纸本行业的折现率或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则该报纸应得利润R2为:
(5)
这里得到的报纸利润R2即为内容资产的理论价格,R2≥C2即内容资产价格应至少等于报纸生产内容耗费的总成本,使报纸在内容交易中获得公平、合理的收益。除此以外,内容资产的价值评估还有第二个衡量指标,评估标的的生产者――报纸在内容生产经营与内容交易中获得的利润率r:
(6)
计算求得的r应不低于报纸本行业的平均资金利润率i2,才是对报纸内容资产的合理评估,才能满足报业长远发展的要求。
在得到内容资产在交易中的定价水平后,需确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建立长期动态模型,由于报业内容资产实际能带来利益的期限,目前还难以准确认定,这里假定某报纸与渠道合作商的内容交易协议为10年,同时考虑到手机报在近10年的发展中,收益额基本呈稳定状态,[26]则可选用有限期间收益法评估模型确定内容资产价格,计算公式为:
[37] (7)
式中,P为报业内容资产的收益现值,R0为期末收益(假定内容交易标的在合同期满后,还有合同允许的再开发价值),i为报业折现率,t为收益期限序号,A表示10年内每年平均年收益额。如此,将手机报中报业内容资产未来10年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得到的价值更符合报业与渠道提供商中长期合作的现实情况。
关于式中重要参数――报纸内容资产折现率的确定,计算公式为:
[38] (8)
其中Rg为无风险报酬率,Rr为风险报酬率。操作中无风险报酬率可按3年期国库券利率作为Rg,报纸所在企业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要面临许多风险,包括通货膨胀、行业风险、交易对象自身的风险等。而既然选择了承担风险,就要获得相应的补偿。限于文章的讨论重点,笔者不再就这一问题作深入展开,但这一点是内容资产定价模型落于实际操作层面所必须重视的。
需要强调的是,建立在割差法基础上的内容资产定价模型,是有基本条件要求的。首先,需收集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内容产品的真实财务数据,进行成本计算和盈利分析,这就要求传统媒体建立自己的内容资产管理系统,统计每件作品的采编、购买成本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费用。其次,收集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等指标。此外,使用割差法计算出的超额收益,并不完全是内容资产本身带来的,而是一种包含内容生产者商誉贡献在内的组合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
内容资产定价机制的延展性分析:
出于建构资产定价模型的需要,本文对内容交易的合作模式做出了较为严格的界定,重点讨论了传统媒体纯粹以内容输出的形式进行内容资产运作,并以手机报为标本设计定价模型。事实上,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间的内容交易合作模式,虽表现为多种样态,但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在交易中始终凭借内容议价并获利。接下来将对本文中建立的内容资产定价模型作进一步扩展性分析。
以“腾讯网与地方都市优势报团合作而成的一系列以‘大’命名的报网合作区域网站”为例,其实质是传统媒体以内容生产的形式进行内容交易。如其中的大渝网,网站运作由腾讯负责,内容运作则交给《重庆商报》,统一于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公司――重庆腾汇科技有限公司,腾讯控股51%,《重庆商报》控股49%。[27]这一合作模式中,传统媒体不再向新媒体直接售卖内容换取收益,而是以人才输出替代内容输出,并通过控股子公司获利。传统媒体的人才输出,其实是一种编辑和记者在空间上的位移,本质上仍是内容输出。在此合作模式下,纸媒虽然能够依靠其内容资源和品牌价值分获一部分收益,但其付出的代价往往是大量人才流向互联网,长此以往势必会导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及其用户谈判时议价能力的下降。这是我国统媒体在数字化转型和内容交易中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因此,对其内容资产价值的评估,同样应纳入本文的定价模型。沿上述思路重新考量前文中暂时搁置的“报纸与其自建网站之间的内容交易”问题,其实质也是一种母子公司间基于内容资源开展的内部交易。长期以来,鉴于内部交易活动的非公开性,对其分别核算难度很大,但随着传媒业的市场化改革,传媒集团在内部管理上更加注重对子公司的绩效考评,而运用本文中提出的内容资产定价机制合理评估其子公司,也即网站生产的内容价值,则为量化考核指标提供了可能性。
所以本文中基于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得出的内容资产定价机制,并不仅仅局限于本文中所界定的内容交易合作模式,而应普遍适用于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间的内容合作。一方面要在现已成熟的内容交易(如手机报等)中,重新评估作为内容提供商的传统媒体的收益;另一方面,目前网站只需支付少量签约费,就可重复使用传统媒体内容,二者之间的内容交易显然是不对等的,网站未能给予传统媒体的内容资产公平的偿付,因此,也需借助内容资产定价机制,引导其回到公平的交易秩序中,以促进传媒产业生态的良性发展。之所以形成传统媒体为新媒体打工的格局,有着深刻的历史和体制原因。首先,我国长期以来传统媒体一统天下,因此在新闻门户网站兴起之初,对其发展态度宽容,形成网站无偿转载新闻,受众免费浏览新闻的使用习惯。其次,法律对于新闻作品著作权的界定不够清晰,也是传统媒体无法在经济上要求获得合理偿付的一个重要原因。
结 语
本文关注媒介融合背景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频繁开展的内容交易,研究内容交易中的价格形成机制。以内容交易的典型合作模式――手机报为样本,首先主要以成本法探讨了内容卖方(传统媒体)与内容买方(新媒体)各自的价格驱动机理,得出了要价和给价的原理。在此基础上,本文采用无形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建立了内容资产的定价模型,并利用这一模型分析出在内容交易中传统媒体实现其内容资产价值所要满足的条件。归纳起来,本文主要有以下几点主要结论:第一,理论上,内容资产交易价格的形成需要均衡考量供方要价与买方给价,而要价和给价的底线,是要能补偿传统媒体生产内容的成本与新媒体运营内容的成本。在实际操作中,内容价格最终由交易双方的议价实力对比所决定,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议价能力均体现在其受众(用户)群的数量上,因此传统媒体需用力于提升内容价值,以高质量的内容争取受众,才可能在价格谈判中更有优势。第二,在内容交易中,传统媒体内容资产的合理定价应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内容资产的交易价格要大于等于生产内容耗费的总成本,其二是传统媒体生产内容进行交易获得的利润率应不低于该传统媒体所在行业的平均资金利润率。最后,延展性分析反映出本文得出的内容资产定价模型具有一般性,可普遍适用于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内容合作。
本文希望为内容交易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提供一个新的技术支撑,并进一步为传媒业无形资产量化操作做出努力。当然,本研究结论的运用还存在一定的现实局限性。目前,传统媒体的内容成本与收益补偿,除文中谈到的内容交易外,还有其仍保留运行的传统路径,换言之,传统媒体花费一定成本制作的内容,可实现一次生产、多次交易。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要求内容价值中完全体现传统媒体生产内容所耗费的总成本,是不完全合适的,合理的做法应以传统媒体在内容交易中产生的边际成本为基础,评估内容资产价格。但也应认识到,囿于边际成本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传统媒体拥有选择,是否将其内容资产售卖给新媒体的主动权,文中建构的内容资产定价模型使用的总成本,理应成为传统媒体内容价值的底线。且在传统媒体日益将其重心转向网络、手机、iPad等多元终端的趋势下,在可预见的未来,其内容成本和收益补偿将主要由内容合作实现,故以内容生产的总成本来评估传统媒体的内容资产,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考虑,未来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进行补充和延伸性研究。
参考文献:
[1] 谢耕耘. 传媒资本运营[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217-235.
[2] 张晓群. 传媒集团的无形资产运营[J]. 当代传播,2005(6).
[3] 王文杰. 电视传媒无形资产评估[J]. 视听界,2005(5).
[4] 孙晓东. 报业内容资源资产化探讨[J]. 青年记者,2011(3).
[5] [17] 郑宇丹. 报纸数字化的内容融资策略. 南方传媒研究[M]. 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12(36):71-80.
[6] 史薇. 中国数字报业商业模式研究[D]. 长沙:湖南大学,2008.
[7] 倪霞.“数字报业”的盈利模式探寻[D].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0.
[8] [21] 鞠宏磊. 手机报盈利模式探究[J]. 当代传播,2008(1):77-78.
[9] [24] 文远竹. 手机报盈利模式分析――以广州日报手机报为例[J]. 新闻战线,2009(2):27-28.
[10] 王卫新. iPad模式是传统报业的掘墓人还是救世主?.南方传媒研究[M]. 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10(25):63-67.
[11] 石长顺,景义新. 中国报业的iPad生存[J].现代传播,2012(5):99-100.
[12] 曾培伦.“报网交易”:我国“报网互动”演进历程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J]. 新闻大学,2012(4):85-91.
[13] [18] 黄升民,王薇. 内容银行:数字内容产业的核心.南方传媒研究[M]. 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12(36):62-70.
[14] [15] 陆睿,刘卉,廖志成.一个数字内容交易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11(8):135-136.
[16] 刁毅刚.《纽约时报》的内容数据开放和新闻客户端战略[J]. 中国记者,2012(2):120-121.
[19] Ai WU. The Mechanism of Transaction: Value Equilibrium Model of A Bargaining Game Between Two Rational Agents,NO.12-14 Oct. 2008.
[20] 范东升. iPad是什么.南方传媒研究[M]. 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10(25):55-62.
[22] [美] 迈克尔・波特. 竞争战略[M]. 陈小悦,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4-5.
[23] 沈品发,赵斌,白玉. 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M]. 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53-69.
[25] 高涵.媒体无形资产中商誉的合理评估[J]. 中国记者[J]. 2004(12).
有关审计风险的定义比较多,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中定义: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CPA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柯勒会计辞典》中认为,审计风险一是已鉴证的会计报表,实际上未能按公认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会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可能性;二是在被审计单位或审计范围中存在重要错误,而未被审计人员察觉的可能性。而刘开瑞和宣关星认为审计风险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审计主体未能察觉出会计信息存在重大错误的风险;二是审计主体发表不适当审计意见的风险;三是审计主体遭受审计失败可能性的损失,包括狭义的审计风险和营业风险。
网络经济环境下的审计不仅具有传统工业经济条件下的风险,而且由于网络财务的特殊性而具有一些特殊的风险。论文百事通李闻一认为网络经济的全球化、虚拟化及网络本身的安全性等给审计带来新的风险。全球化对审计报告的进一步重视会对审计质量、审计结论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必然会增加审计风险;虚拟市场和虚拟企业的风险比传统企业要大得多,给审计同样会带来更大的风险;而网络技术的脆弱性、黑客和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管人员的安全意识等对审计也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杨平波认为,网络环境下审计风险包括:1、审计动态取证风险,2、审计内容难以把握的风险,3、内部控制评价风险。但是该文的理论基础是被审计主体即网络公司具有高度虚拟性,网络经营的即时性使得持续经营假设和会计分期假设受到严重冲击,电子货币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货币计量形式,现金收付制将取代权责发生制,可变现净值将代替历史成本等,因此使其观点过多的建立在技术的基础上,对网络财务的理解也不全面。
二、网络经济环境下审计风险的特征
由于审计主要是针对财务报告的审计,因此对网络财务的认识很重要。当前对网络财务的定义有两种看法,一种定义是网络财务是利用互联网进行财务处理的一种不同于电算化会计的方式;另一种定义是网络财务是适应网络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财务形式,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因为前者更多的是一种技术处理,而不是理论重构,在这种基础下,网络财务具有以下特征:
1、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在网络公司,业务的发生和处理基本都在网络上完成的,各业务系统通过与财务软件端点联接统一,大部分账务可以通过网络自动完成,每一笔业务可以通过网络交易的历史记录明确的反映出来,财务人员因此可以通过财务监测而实现其管理功能。同时,财务人员还可以通过做更多的计划和预算工作来加强对企业的全方位管理。
2、实时处理的实现。网络的光速处理速度,使得财务处理可以实现实时化。对于财务数据只能用于总结过去的指责也许会完全改变。
3、财务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现在的财务工作,不论是桌面会计还是电算化会计,都存在大量的重复劳动,而在网络财务条件下,业务的发生通过复式记账原理,会自动达到平衡,原始数据通过网络可以直接生成财务报表,而不用像以前一样,一份同样的原始凭证或者是记账凭证要重复操作多次,财务工作的效率因此大大提高。
在网络经济以及网络财务的特殊条件下,相应的审计风险也有新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网络经济市场主体(即网络公司)的不确定性增加给审计带来的风险。网络公司的经营不确定性是由于网络经济本身的特点所赋予的。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不是凭借有形资产生存的,很多网络公司没有多少有形资产,企业经营的胜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商业模式和采取行动的速度,也就是先发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开发的内容可能不错,但是当市场导向改变时,定位在旧的商业模式上的企业就会极大地缩水,而企业的经营胜负也就在一线之间。其次由于网络软件的更新换代速度大大加快,根据Moore法则,集成电路板密度每一年半就要翻一番,企业只要稍微落后半步,就会被胜者通吃掉。对于如此变幻莫测的被审计主体来说,即使是审计做出了合理的解释恰当的审计报告,但是在被审计主体出现问题的时候,出于对股东的弱者保护特性,审计还是首当其冲的,ÿÿ计风险由于客观的经济背景而加大。
2、从网络财务角度,由于对网络无形资产评估入账的困难而导致审计风险增加。网络经济条件下,网络公司的无形资产可能是有形资产的数倍或者是无数倍,这对财务处理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无形资产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是可辨认无形资产,另一种是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等,对于网络基础设施提供企业来说,其专利技术部分的价值可能还比较大。但是对于从事网络商务类企业来说,其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多,而通过提供的服务或内容建立起来的商誉则占据相当比例。但是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自创的商誉不得入账,这时候一个建立门户网站的企业账面资产可能只有极小的一点,与股东权益极不相配,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但是考虑到部分人会借助对商誉评估之机虚增资本,所以要求会计准则规定准许自创商誉评估入账还值得考虑。对这类无形资产的审计无疑给注册会计师提出了一个难题,对于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入账争议不多,但是这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却不同。会计准则可能会规定某一类无形资产摊销期限是3-7年,但是到底是3年还是7年,企业和审计人员可能见仁见智。而问题更多存在于顾客忠诚度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自创商誉不允许入账出现的账实不符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情况都给审计带来了难题,审计风险空前加大。
3、为适应网络经济和网络财务而导致的会计准则的变更给审计带来的风险。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交易的发生及网络收入实现的确认都不同于以往。在网络商务交易中,由于通常事先没有契约,因而也无法依赖由契约所提供的任何保障,交易之间事实上又不可能完全凭借诚信度完成交易,因此在电子商务中,现金制可能变成确认收入实现的唯一方式,权责发生制受到挑战。不仅如此,随着网络财务的发展和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也将不断作出调整。由于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准则的变更速度也会不可避免地加快,因此审计的承袭成分减少,风险增加。
三、网络环境下审计风险的防范
针对以上审计风险的新特征,并根据前文的思路,笔者从理论上(也就是假定网络技术是完善的,不对审计风险产生影响)提出以下防范措施:新晨
1、加快对网络经济以及网络财务的规则制定。2001年实行的《会计法》中没有关于网络财务的规定,相关会计准则也没有关于网络财务的条款,在财务处理时如果没有法律和规则可以遵循,在财务处理过程中就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给审计判断带来较大空间,在较大选择权的同时也就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在安然事件后,美国的会计准则被指责规则多于原则,但是在会计准则中不能没有规则和原则。理论界也应加快行动,对网络经济和网络财务在适当的时候给出一个权威的、可以普遍接受的理论基础,以利于政策制定者借鉴参考。
2、加强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规范管理。无形资产评估在传统工业经济条件下有时是无足轻重的,作为无形资产的主要形式的专利技术及专有产权,其评估入账比较方便而且也有成文规定。但是在价值管理模式下,无形资产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形式增加,而且重要性大大增加,会计准则中的无形资产准则是不适用于网络经济环境的。在典型的网络企业中,无形资产中不仅包括专有技术,而且还包括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管理环境、忠诚的顾客甚至商誉等,而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在目前的条件下都是不能估价入账的,原因是没有适当的评估技术,这必然导致账实不符,因此给审计留下很大的隐患。为了消除此类审计风险,就必须加快网络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技术研究。
关键词:企业;无形资产;客户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02
一、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的全部非物质性资产,其价值无法用普通的会计方法来衡量。无形资产的范围,是指有哪些资产属于无形资产,是一个与有形资产相对应的概念。但同有形资产一样,无形资产也属于客观存在的范畴,这种存在不受人的主观意志影响。很多企业的管理层往往会忽视无形资产,很少进行评估或管理,但是投资者对企业的无形资产却极为重视。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软性"资产:持有专利、软件、品牌、商标、标识、特许经销权、科研开发资源、创意、专门知识与客户关系。利用无形资产,企业对有形资产进行经营,为企业股东创造收益。
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创造利润的过程中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作为企业管理者,应当重视无形资产的评估与管理。选择无形资产管理工具和方法并不在于追求精确,而是要平衡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投资分配,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无形资产管理的手段与重要性
为了完成企业管理的核心职能,高效率地进行资本分配,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有能力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与管理。在这一瞬息万变的领域中,有许多方法与工具可以为管理人员提供帮助,其中部分工具和技术已经成熟,有些则尚待完善。选择无形资产管理工具与方法的关键是要牢牢把握两个目标:第一,建立一个既包括有形资产又包括无形资产的量化评估系统;第二,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其价值。
在很多条件下,企业的市场价值受企业盈利潜力影响而产生波动,因此企业无形资产管理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网络加快了有形资产向无形资产的转化并使之国际化,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供应链与经营形式的传统格局,以多种形式重新构架,从而使非物质性资产成为企业经营的核心,此外,其使无形资产更具有灵活性与可交易性,各种无形资产都可以通过重新包装转化为其它资产形式,音乐与电影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因此在无形资产的管理中,对网络工具的使用与管理至关重要。
很多企业管理怀疑论者认为,永远无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的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只会对投资者产生负面影响。虽然存在着种种不同意见,企业管理者必须采取行动,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估价、监控与管理。其原因主要有:
1.市场对无形资产极为重视
评估并宣传无形资产的价值,会极大地促进市场对企业业绩与潜力的认同。在微软、亚马逊和戴尔等企业,有形资产只占企业市场价值的很小一部分。
2.投资形势不断变化
要制订明智的战略决策,财务经理人员必须有能力平衡企业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投资分配。为此,就必须对企业的科研开发、品牌和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3.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行管理
由于多数企业对无形资产的关注非常不足,因而使其得不到充分利用。比如,企业往往对自身知识技能积累的深度和广度缺乏了解,因而失去许多内部协作和互助营销的机会;不能在经营中充分发挥诸如知识产权等知识优势,因而无法利用有偿转让或特许联营等收益来源;对自有品牌的潜力认识不够,不能明智投资,增加品牌价值。
三、无形资产中客户关系管理
对企业自身价值影响最大的六种无形资产分别为:客户、品牌、科研开发、知识产权与版权、企业声誉和人力资源。而其中“客户关系”是企业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能否有效对客户群进行管理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下面就如何从客户关系管理的角度来管理无形资产做了详实的分析。
1.客户关系管理
怎样才能了解客户的情况,客户关系是企业最为重要的软性资产之一,我们以建立客户关系为例作一些说明。管理专家Peter Drucker认为,企业经营的核心目标就是培养客户,实际上,对很多新创企业来说,客户可能是企业唯一的重要资产。能否有效对客户群进行管理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在评估客户群价值时,许多企业发现“客户长期价值”的概念很有帮助,它是指与某客户保持联系为企业带来的全部收益。而支出项目则包括争取客户、提供服务与留住客户的一切开销。
2.客户价值
多数企业财务经理人员都能精确计算出企业在广告、市场营销或培训等方面投入的支出。但是,要评估品牌、研发、知识产权和客户关系的回报率就不那么简单了。在现代经济中,企业必须学会对无形资产进行精确评估和充分发展,才能在竞争中确立优势。用企业提品与服务获得的收益减去在服务过程中的所投入的全部支出,就是客户价值。在管理并提高客户价值时,有几个重要问题必须注意:
(1)是否真正了解你的客户以及它们对企业的重要程度。一般说来,80%的企业利润来自20%的客户。因此,必须对客户价值进行连续的监控和管理。
(2)企业的客户关系是否能保证长期的增长与利润。在当今的电子商务时代,客户越来越善于利用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多地更换光顾对象。对很多B2C企业来说,培养稳定客户、收回初始投资成了最主要的目标。
(3)如何利用自身资源吸引并留住重要客户。随着经营支出急剧上升,仅仅在市场份额方面进行竞争已经无济于事。只有推行个性化的客户价值促进活动(包括宣传与销售目标),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的吸引力,从而提高客户的保有率。
(4)企业对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的投入是否以提高客户价值为中心。有些CRM计划只是提高了企业运作效率,但是并没有真正提高客户价值和客户保有率。
3.企业客户价值评估
许多企业在评估客户价值时,采用统一的回报率或当前价值作为标准。这种标准在评估具体计划时可能会有帮助,但是就客户价值管理而言,这一标准就显得过于教条和功利了,应当根据不同客户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眼光也要放得更加长远些,因此,推荐采取如下四个步骤:
(1)评估在客户方面的收支
这需要站在长期的观点上,分别计算企业对每个客户的累积支出。在长远价值评估的同时,还应当掌握以财务年度为单位的客户明细支出,或者是根据当前销售合同起止日期,计算对客户的收支平衡情况。对收支情况作出比较准确的预测,有利于在直接客户投入方面更好地决策,从而提高企业利润率。
(2)建立“客户价值加权指数”系统
除了财务方面,其它形式的企业价值也应该考虑在内。诸如产品使用、客户忠诚度、付款方式、客户满意度以及市场影响 等因素同样应在这一指数系统中得到反映。把财务收支状况这些因素相结合,就得出了客户价值加权指数。应用这一指标非常有助于企业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营程序。
(3)掌握客户的总体情况
不仅是价值指数系统,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也非常必要。掌握客户总体情况不但使企业得以了解客户的地理分布情况以及社会/人口 数据,还可以帮助企业对客户特点进行分析,比如购买产品和服务的内容、使用方式、付款情况以及客户与各企业、家族和机构的关系等等。
(4)进行客户价值管理
这一阶段,会出现许多促进收益的方案可供选择。市场营销策略可以因不同客户而异,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对广告宣传和产品描述进行相应的调整。对客户群的再投资也要进行相应的规划,以期获得最大收效。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客户价值评估的监控与对策将会成为管理活动的重心。客户价值原则很可能改变或重塑企业包装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对企业管理人员来说,在寻找评估管理客户关系等无形资产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首要问题就是使企业运营策略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这就要求财务管理人员与企业其它职能部门密切合作,了解各个部门的非物质性资产情况,并评估其对企业发展与效益的潜在作用,为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带来活力,从而全面的提高了企业的运营能力。
总之,对大多数正在努力确立竞争优势的企业来说,无形资产是一种尚未开发的丰富资源。因此,企业管理人员的任务紧迫,必须建立一种机制,制定企业非物质性资产的评估和资本分配标准,从而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价值。通过充分利用企业无形资产,使它们发挥最大的价值,让企业不断的实现自我增值,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投融资;文化产业;发展
引言
影视产业带动了教育体育在内的大文化产业,同时也带动了金融,信息,服务等第三产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而影视投融资作为整个影视产业链的起点,也贯穿整个产业链的始终。它指通过投资融资活动,为电影、电视剧等其他影视形式的制作、营销等筹措足够资金,壮大影视产业实力,获取更大效益的方式,主要有:政府资助、影视机构投资、版权预售投资、风险投资等,分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形式。我国影视直接融资主要通过版权预售、植入广告等形式实现。由于其融资数额较低,且风险较高,故在实践中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仍是企业首选。随着经济的发展,影视投融资不断增添着新的时代内涵。
一、中国影视投融资背景分析
新世纪以来,发展文化产业已不约而同地成为各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国力以及构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举措。在文化产业中,影视业作为最国际化的媒介产业,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大小不仅直接关系到文化产业的发展态势,而且对于整个国家经济增长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和中国已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不断融入世界经济,发展文化产业也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均把文化产业的发展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样一来,影视投融资作为影视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必然成为不得不重视的因素,亟待不断改革和完善。
二、中国影视投融资发展概况
(一)国家政策扶持影视产业
近几年,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背景下,政府出台了诸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扶持政策,鼓励影视机构向市场化转型,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影视产业的繁荣发展。
(二)高科技与新型营销手段助推影视项目发展
随着3D、IMAX等播放技术逐渐普及,观众对观影体验越来越热衷,同时在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营销手段推动下,国内影视行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据新华网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电视剧投资总额103.7亿元,国内销售额超过100亿元,同比增长29.25%;电视动画制作领域投资额为16.14亿元,同比增长65.86%,国内销售额17亿元,同比增长172.82%。而电影产业亦呈现出飞跃式的发展态势,票房突破200亿大关,全面进入黄金发展期。①截至2014年5月底,中国电影票房收入已达219.49亿元,其中,国产影片票房收入占据大半江山,市场份额高达51.36%,全年预计将超过280亿元人民币,较之2013年,中国电影票房收益、银幕增长、海外收益与电影综合收益的增幅将保持在30%以上。高收益让影视项目一片红火!
(三)多方资本竞投,中国影视投融资格局生变
2014年以来,中国影视市场的发展仍行走在高速路上。影视行业高票房的光鲜使得各路资本看到了投资机会,希望抢搭这班影视产业发展快车。业外资本、民间资本、境外资本等国内外各类资本竞相注入影视行业,可以说,资本正在改变中国影视业的格局。一方面,银行等各大金融机构大力注资影视产业,为光线传媒、华谊兄弟等影司提供贷款等资金支持;另一方面,PE、VC等机构愈加看好影视产业前景,发展资本与影视业的“联姻”,影视产业的融资渠道也逐渐拓展。当然,影视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影视产业投融资体系的日益完善,国内影视市场应借鉴好莱坞影视发展模式,形成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化、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资本化影视制作与投融资发展体系,借助资本的杠杆加速龙头影视企业的产生,促进行业水平的大幅提升。
三、中国影视投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中国影视投融资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盗版产品泛滥,冲击影视业发展。影视市场不规范,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健全,市场上盗版产品肆虐,严重冲击影视业的规范化发展。有针对性、导向性、实用性的影视产业管理法制亟待完善。
2.投融资体制不健全,缺乏稳定的投资回报体系。首先,金融体系融资担保机制不健全。其次,影视产业缺乏专业的中介机构,如:投融资咨询公司、影视评估机构等。体制上的缺陷使得投融资难以形成规模,经营效率低下,资源和成本无法得到有效配置,从而造成了严重浪费。
3.以股本融资为主,融资渠道单一。中国影视产业起步较晚,上市公司以权益融资为主,投融资渠道过于狭隘。其中,我国影视产业的融资来源大约有90%是自有资金,7%来自于政府收入,而社会资金投入只占2%。[1]融资比例失衡。主要依靠广告收入,盈利模式单一,衍生产品市场的开发不足,投融资渠道多元化难以实现。
4.投资风险较高。影视产业无形资产流动性差,品牌价值难以评估,难以获得银行长期授信。一方面,我国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发展尚未成熟,没有形成版权评估体系。[2]另一方面,影视企业融资与银行常规信贷不完全匹配,双方的需求得不到有效的对接。例如,影视企业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不完全认可,造成了“投资难”;而影视项目的不确定性,融资企业规模和信用等级的限制也让投资机构踌躇止步,由此形成了“融资难”。
(二)应对中国影视投融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推动政策改革,建立完备的有利于影视贸易发展的法律法规。针对政策、制度缺位,影视产业管理易出现“无法可依”状况,完善有针对性、导向性、实用性的影视管理法制。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有特色有质量的小成本影视产品。在发行前构建影视投资效率评价体系,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应对措施,从源头降低成本损失。
2.把加强版权保护作为政府部门重点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控制影视版权风险,逐渐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此外,从影视制作、发行、放映各个环节上加强版权保护,对盗版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建立影视版权监管、认证、公示平台,严防严打盗版产品,净化影视产业风气,推动规范化管理。在政府、企业、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促进影视产业可持续发展。
3.拓展投融资渠道,改变单一盈利模式,构筑多元化盈利格局。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入影视产业,形成新的竞争格局。美国百老汇、好莱坞环球影城等都是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形成的,我国应借鉴其经验,在各路资本的激励下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百老汇”,在品牌授权、动漫形象等影视衍生品中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4.立足本土文化,培植具有中国特色的精品影视品牌。坚持创新式发展策略,提升电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由于不少影片传达的核心价值理念主要囿于国内需要,而在国际普遍性方面存在欠缺。[3]因此,要注意揣摩国际视听“品味”,采用国际性的营销方式宣传中国影视产品,积极主动地适应国际市场需求,改善电影融资环境,吸引多方位投资。拓展海外市场也是影视业重要的文化使命和经济使命。[4]
5.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制作、发行、放映一体化,优化影视产业链结构,有效整合各种资源,改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国际竞争力。
6.健全金融体系。在抵押、担保、信托等配套方式的支持下,促进政府、银行、影视企业和新的市场金融机制的有机结合。如邀请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融资机构进行单独的“相亲会”,从而帮助资金匮乏的中小型影视公司寻找到合适的投资“对象”。进一步理清理顺政府、市场与影视经营机构的责、权、利关系,追求体制革新,从而形成较为合理的风险约束机制、利益激励机制。
四、中国影视投融资进一步发展的思考
目前,影视“众筹”模式方兴未艾。众筹融资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具有受众广、成本低的特征。[5]2014年3月,阿里巴巴开发出“100元做电影投资人”的“娱乐宝”,新的商机吸引全民资本和电影制作人展开战略合作。而互联网巨头也涉身影视产业,2014年9月21日,百度推出信托筹资工具“百发有戏”作为国内首个电影大众消费平台进入娱乐金融领域,一期筹资1800万元投资影片《黄金时代》,将时下最热的粉丝经济整合进来,迅速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普及率,真正实现了互联网、影视、金融三方的共赢。可见,具备产业链整合能力的互联网公司,游戏公司加入影视行业将成为一个趋势,由此改变行业格局。[6]
而针对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的问题,由“国华担保”发行的信贷创新产品――“演出保”以演出项目未来收益权作为担保额度评估的基础,用锁定的票务回款优先偿还借款,控制项目风险,已累计为繁星戏剧村等4家演出企业成功融资近4000万元,也充分证明了其前瞻性。
2014年12月,浦发银行跨界试水娱乐圈,筹建“小浦娱乐”众筹平台,通过信用卡积分这种虚拟资产参与电影众筹,在金融业开创了一种参与影视业的新方式。
相信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借助产业政策的东风,影视产业将继续在技术、资本的带动下,增加其内涵与外延的广度和深度,并加速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当然,我们要注重影视衍生品市场的开发,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的保护,加大软环境建设力度,建立完整的影视产业链条,用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吸引多方位投资。新形势下,影视投融资难题自然会迎刃而解。
五、结束语
影视产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发展到互联网时代,已经成为一种可参与、可互动、可体验的形式。我们应关注影视投融资发展,了解其创新历程,敢于正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中国影视产业若想做大做强,真正“走出去”,必须展开投融资改革的“破冰之旅”,其一要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其次要主动迎合国际影视市场需要,在题材形式上寻求突破,形成中国品牌特色;而重中之重则是创新影视产品,追求高质量视听体验。一方面,为其注入高科技因素,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打造影视精品;另一方面探求崭新模式,控制项目风险,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影视与银行、互联网等的“联姻”,从而赢得充裕的资本支持。可以预见,高投资、高质量、高收益的影视产业必将迎来融资的“暖春”。
注释:
① 数据来源:2013-2014年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
参考文献
[1] 陈莉娟. 我国影视制作投融资体制机制现存问题与对策[J]. 中国传媒科技,2013(20)
[2] 刘藩,潘星星. 产业链的供血系统――中国电影金融服务模式的问题与对策[J]. 电影艺术,2014(01)
[3] 丁亚平,储双月,董茜. 论2012年中国电影的国际传播与海外市场竞争策略[J].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4)
[4] 徐兵,王平,李本乾. 全球化背景下影视制作投融资的政策环境比较研究[J]. 新闻界,2014(05)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
在财务管理中网络会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的支持下进行电子商务中的财务管理,实现了公司管理与经济业务两者之间的协同发展。网络会计充分利用了现代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网络信息体系加强有关财务活动的远程操作与远程管理,方便了会计信息数据的获取以及应用,在现代电子商务业务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成分,因此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提高财务会计的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率。
一、电子商务下网络财务会计发展理念
1.网络财务会计发展中的多元化发展理念。随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逐渐产生了不同于传统的管理模式与管理理念,财务管理也日渐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所以在公司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应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中的不同因素,承担起经济主体在社会发展中的责任。此外,在公司多元化的发展背景下,单位内部的高效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应该长远规划保证单位的预估经济效益以及长远发展的需要,根据企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单位和其他经济因素之间的利益情况,实现最大限度上的双方互赢。根据多元化的会计理念要求公司提高其责任思想,并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有效贯彻。
2.网络财务会计发展中的人性化管理理念。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在电子商务中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之间建立了有效的联系与传递。不同于传统的会计管理模式,互联网的会计管理牵扯到更多的层次和方面,所以承担着更大的责任风险和安全风险。在财务系统的内部管理方面也逐步实现了多方位的运作模式,由最初的被动预防向着现在的主动控制方向发展,由最初的强制性管理与规范逐步向人性化以及智能化管理方向发展。在掌控思路方面,与传统的运作模式相比,财务管理更加突出了人性化管理以及引导性管理的优势,以前的发展模式是鼓励员工进行自我发展,现在的管理理念是促进员工的个性化发展。
二、我国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的发展方向
1.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发展中的会计国际化。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人员沟通,世界愈来愈成为了一个地球村。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能够实现资金在非常短的时间内流转的广度和力度,促进了巨额的资金在世界范围的周转使用,提高了资本在国际范围的投入力度与流动力度。在这种局面下,公司要在国际舞台上发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就必须有雄厚的资本作后盾,同时利用巨额资金对落后的产能与工艺进行大胆地淘汰与改进,促进新产品的研制和新科技产品的开发。电子商务已经进入了国际贸易舞台,所以我国公司应该对外国企业的会计报表以及会计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根据国际惯例的标准化要求制作出会计报表,加强统一的会计程序与会计方法的建立与完善,要在会计国际化市场中发展,我们应当充分重视这些问题。
2.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发展中的会计主体虚拟化。所谓会计主体指的是会计服务的主要对象。传统模式下的会计主体一般指的是一个具体存在可感的单位实体。在现代电子化商务财务会计发展中,会计主体已经有别于传统模式下的空间限制范围发展到了世界各地,突破了实体主体的空间制约。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跨国集团公司之间的战略联盟比以往更加方便,促使了远距离以及多对象商务服务中集中式财务核算管理的实现,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持。这种新型的电子商务会计主体依托互联网进行无形化运作,突破了传统会计主体的地理桎梏,没有固定的办公场地以及办公地点,包括一些肉眼看不见也触摸不到的虚拟的网络公司以及网际公司。根据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同要求,虚拟化的会计主体及时根据市场中的实时变化,进行相应的组合与发散,或者消失。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网络会计主体的虚拟化的运作状态比较模糊,所以这些众多的虚拟网上企业和网际企业凭借其不同的经济形态构建成了网络经济主体,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对其虚拟性的有效辨认。
三、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的发展对策
1.加强对电子商务网络财会人员专业能力的培养。专业电子商务在竞争中起关键作用的能力包含电子商务运用过程中的仿真能力、营销能力、网站网页建设以及商业运作理解能力。具体操作手段有演示网上银行中的交易电子以及模拟网上商务营销、网上订购与网上交易。这些模拟培训的运用,能够帮助学生熟悉电子商务的具体操作流程,明晰对VI虚拟经营活动以及虚拟交易的概念。根据一些相关的例子,进行网页背景的设计,对设计思路和解决方案形成自己独到的思考。除此之外,还应当加强对人力资源会计的结构、会计信息以及知识无形资产评估等内容的学习和理解。
2.促进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网络设施的构建。在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不少企业在局域网中开展的业务仍然占据了其市场业务的大部分,这种局面非常不利于电子商务网络化的会计效率的提高。因此,我们应该根据不同的披露现象,逐渐丰富网络化会计建设内容,加快广域网的建设发展。促进信息传递范围的增加,开放金融信息传输渠道。根据电子商务会计的特点构建网络平台。例如互联网、内联网、外联网和其他相关的通信网络。就网络形式来说,可以设置为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和与外界联系互联网。互联网(TCP/IP)技术和WWW设备技术的运用能够实现在内部网络(Intranet)的建设应用或者把它改造成企业内部网络。充分利用这三类不同的网络能够更好地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会计信息数据的采集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商业社会的发展。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更新,为网络会计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发展背景,促进了会计信息的标准规范以及不同会计方法的运用。电子商务会计信息是建立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构建出的新的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能够促进网络电算化的发展。
3.加强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相关软件的使用和推广。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硬的网络技术作为物质支撑的同时,网络财务会计的实施还需要有功能不同的网络财务软件提供发展动力。网络财务软件与传统模式下的网络版财务软件有着很大的不同,在满足单一会计主体的正常工作需求的同时,还要具备全新的功能体验,即能够实现移动办公、电子商务以及集团应用。网络财务软件的关键部分是能够做到财务业务在网上的同步发展,比如财会部门工作中的控制预算部分、资金准备部分、网上支付功能与网上结算等流程和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除此之外,还包括公司的网上询价以及催款、网上保险和报税等流程和相关部门之间合作。利用网络财务软件可以实现电子货币在网上之间的流转,促进网上支付和网上结算,同时还能够远程地操作报表,从而进行报账与查账审计等工作,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远程报表和查账以及网上支付和网上财务信息等服务。提高了电子单据和电子货币以及网页数据等的处理能力,有效利用信息流促进公司物流与资金流的管理;促进了在线办公以及移动办公等先进办公方式的发展,加速了网上询价、网上采购以及网上服务与网上银行的崛起。
4.提高对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中的网络监管能力。众所周知,监管问题在电子商务财会网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应当充分利用先进的监控技术和监控手段加强监管功能以及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在会计网络中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为高层次全方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可能。全方位的财务管理中使用到的有高等数学、数理统计、概率论以及经济计量学等数理方面的知识理论,在计算机技术的支持下能够有效利用高层次的数学模型,深入分析经济活动以及会计数据分析,从而对经济活动以及经济现象发展中的内在变化以及内在规律等有一种理性的把握和认识,促进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经济管理方案的制定。计算机的发明是上个世纪最重要的创造之一,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加强互联网在财务会计中的运用能够实现财务分析能力的极为显著的提高。利用互联网能够确定出最为有效的库存模型,这对于结构化财务决策以及财务管理非常必要。有效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进行电子商务条件下的财务管理,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实时管理和实时监控,促使静态核算向动态核算之间的转变,促进了会计信息内容的丰富与更新,充分挖掘了信息的时间价值,从而使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得到了真实地反应。为此应该加强审计职能在财务工作的作用,具体运作方式上可在财务计算机信息网中设置专为审计人员服务的计算机终端网络,方便审计部门对财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提高公司的财务监督水平。
结语
本文讨论了电子商务和计算机技术的知识,研究触角放在网络财务和会计的发展方向。从多元化发展理念以及人性化的内部管理理念分析当下电子商务财务会计发展理念。继而对现阶段网络财务会计发展中的会计国际化问题以及会计主体虚拟化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目前电子商务背景下网络财会发展的具体路径,旨在促进电子商务财务会计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毛维筠.基于网络平台的电子商务与会计运作模式[J].生产力研究,2011(04)
[2]赵婧一.电子商务对于财务会计影响的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5(17)
[3]陈松.基于电子商务网络财务会计发展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6(04)
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小微企业在我国素有“五六七八九”一说,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左右的技术创新、80%的就业岗位、90%以上的企业数量。另据有关银行调研,80%小微企业存在资金缺口。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个体工商户全国登记数量是8000多万户,纳入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个体工商户是6523万户,而有贷款的个体工商户是1394万户,覆盖率为21.4%。
来自全国工商联的调研报告显示,受疫情影响,截至3月12日,48.3%的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亏本经营,同期78%的小微企业存在融资缺口。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营收严重下滑、现金流紧张等困境,尤其是从事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收入锐减,经营陷入困境,现金流难以维持,因此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融资的紧迫性更加凸显。
二、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由来已久,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主要是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不稳定等因素与银行传统信贷模式之间的矛盾等原因造成的。
(一)小微企业自身原因
一是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风险不确定性大,违约率高,银行难以把控风险;二是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各类信息披露少且不规范,银行等金融机构调查成本高,又很难做出准确的风险评估和信贷决策,三是没有充分的资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的风控要求不匹配;四是没有完备的信用评价体系,缺少信贷信用评价记录,银行客户选择时缺乏足够信息支撑。
(二)银行方面的原因
一是银行风险偏好指向大中型国企、房地产、政府类客户,对中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方法和风险控制措施;二是内外部对中小微的风险容忍度、尽职免责的要求,导致银行选择自我保护,自我免责,在没有明确的宏观政策导向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情况下,服务小微企业的动力和积极性不强;三是小微企业议价能力弱,银行往往会通过高收益来抵补风险,导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企;四是小微企业贷款流程长效率低,近年各家银行都有所改进,但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
(三)金融科技应用的制约
目前,金融基础信息建设滞后,数据采集、保护等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小微企业的各种数据分散于网络支付平台和部分政府机构,数据价值没有被充分挖掘,跨领域的信用数据共享仍有待加强,银行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加上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银行业的应用尚未普及,未形成有效的反欺诈检测、信息核验、信用评分机制,不仅增加了银行的获客成本,也难以形成有效的风险定价机制。
三、如何解决融资难
(一)已采取的措施及不足
1.已采取的措施
一是政府方面,作出了延期付息、免收罚息的安排,并出台了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专项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压降银行成本费率,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严惩银行搭车收费等政策。
二是银行方面,在产品创新上,聚焦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开展银保、银政合作,开辟新的风险缓释通道;聚焦交易合同或订单,借助电商平台,为有订单有市场有资金需求客户提供融资;在流程创新上,探索大数据技术筛选小微客户,提高获客效率效果。
2.存在的不足
一系列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出台确实提高了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但我个人认为,这些措施尚未从根本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一方面现有措施聚焦于银行信贷,与银行信贷经营逻辑不符,缺乏商业可持续性。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全世界普遍现象,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必然轨迹。银行向小微企业放贷,必然要考量盈利、现金流,考察管理层的能力,对于任何超越收益以外的风险,银行肯定天然选择规避。在当前让利降价的大语境下,这一矛盾只是暂时被压制。一旦国家各项优惠政策退场,从商业逻辑上来看是难以持续的[c1] 。
另一方面,现有措施对直接融资涉及较少,与小微企业经营发展规律不符。小微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融资方式是不同的。一般说来,小微企业遵循从内源融资、股权融资到债权融资的顺序,在早期都是靠自己的钱或者亲戚朋友的钱,用股权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有些VC、创投会对他们有兴趣,再发展一定时间以后,有了信用记录,这时候银行和发债融资就成为了可能。脱离这一现实规律,单纯要求银行贷款给小微企业,是违反常识的。
(二)投行业务如何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正是由于现行措施存在不足,投行业务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更具优势,也更有发展空间。
1.整合数据,建立平台,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一是要整合工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政府部门数据,以及互联网生态体系内的支付、交易数据;与监管部门协作,共同搭建信用大数据服务平台和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增强对小微企业的精准画像能力,降低获客成本。
二是要整合合外部资源,促进优势互补,积极打造创新型投行资管业务生态圈。充分发挥我行在客户、网络、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与保险、券商、信托、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大型企业、政府机构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研发合作模式和创新产品,与合作伙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多方共赢。建设专业专注的小微企业投行资管“客户圈”。围绕小微企业搭建涵盖政府、风投、律所、券商等机构的沟通平台,在平台中筛选发掘潜力大、后劲足的种子选手,通过建行领投、合作机构跟投的方式,陪伴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2.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形成多元资金供给体系
一是加大力度,以财务顾问形式参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融资、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融资行为,为小微企业提供充足多元的资金供给体系,促进高成长、高风险并存的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
二是充分利用已有金融牌照,开展投贷联动,探索和尝试像硅谷银行通过股权加债券的方式来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在给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提供流动资金的同时,以股权形式参与到小微企业经营,可以分享企业成长壮大后的红利。这种方式,可以使银行更好的平衡小微企业的高风险和高回报。
三是对本行或第三方的小额贷款资产、政府担保基金进行证券化,从而盘活小贷资产,使小贷业务规模得以持续扩大,形成支持小微企业的可持续金融服务模式。
四是探索“技术流”评价体系,将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纳入评价范围,有效弥补现行“资金流”评估体系中对无形资产评估困难的弊端,精准服务软实力较强但现有财务指标并不突出的中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
[c1]经济萧条的大环境下,银行业的高盈利,从业人员高收入(哪怕是被平均的),容易引起社会的指责。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锅,实在不是银行能背的。
关键词:当代中国;文化建设;文化企业;融资;问题与成因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104(2011)05-0090-09
2009年7月,国务院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标志着发展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文化产业发展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文化产业投融资问题近年来备受重视,201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九部委在联合《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实现金融资本与文化产业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作为我国文化产业主体的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迎来投融资时代。然而,文化企业的融资瓶颈并没有本质改善,发展受到明显制约。
一、我国文化企业融资的趋势
发展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资本是文化企业发展的关键,当前我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对文化产业发展形成硬约束。在此背景下,我国文化企业纷纷更新观念,通过各种渠道来满足自身融资需求,呈现明显的趋势。
(一)政府成为文化企业融资重要推动力量
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起着掌舵的作用,金融单位和文化企业之间通过政府用一系列手段撮合,使文化企业单位更好、更快地融通资金。为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精神,2010年5月14日,“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同时开通“文化企业信贷申报评审系统”。“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委托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运行管理的,以促进文化产业和金融业结合发展,不断完善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立健全服务于文化产业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的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主要功能是最新资讯、政策法规、项目及产品、行业资料等信息,在线受理信贷申请、产权交易、补贴申报等业务,开展项目推介、上市推荐、产品、业务咨询等服务。首批进入“文化企业信贷申报评审系统”,与文化部建立合作机制的银行机构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北京银行等。文化企业信贷申报评审系统是文化部为加强文化企业与银行机构之间联系和有效沟通,建立起的文化产业信贷渠道而建设的互联网在线服务系统。其功能是为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提供在线申请银行贷款服务。
各省市地方政府为推动本地文化产业发展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大力倡导,为取得资金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各地加强政府与银行合作、创新担保方式(主要针对文化企业无形资产比重大,缺乏足够的有形资产抵押物特点,银行积极转变传统抵押担保思路,允许文化企业的信贷业务中采取设备抵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方式,同时积极探索与文化产业类担保公司合作,采取联保联贷方式,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解决中小文化型企业的融资问题)、提供特色产品(针对中小型文化企业设备进口、设备租赁、技术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银行相继开展了进口开证、供应链融资、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贷款等融资服务)。
(二)私募股权基金逐渐进入文化企业
私募股权基金进入文化企业,尤其是在影视业内表现得相当活跃。私募股权基金进入文化企业,不仅可以为亟需发展的文化企业引入资金,更重要的是帮助它们建立一整套制片预算方案、审计和财务管理制度。通过投资方对资金的用途实施有力的监管,可以保证文化企业成本最小化。目前,私募股权基金主要运用在影视业,国内影视业的PE主要有IDG新媒体基金、由中影集团等发起的中华电影基金、A3国际亚洲电影基金、“铁池”私募电影基金、红杉资本、软银、韦恩斯坦(TWC)亚洲电影基金等。国外大型投行和汉能、易凯等PE以及海外的影业公司也在密切关注在我国的投资机会。政府不仅在政策上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引导资本给予文化产业实质上的支持。
(三)文化企业积极寻求上市融资
国家针对文化产业不断释放积极的政策的信号给资本市场以鼓舞,文化产业开始与资本市场融合,大量文化企业需求通过上市满足融资需求。2009年9月到2010年8月,在全球资本市场实现IPO的国内文化产业企业有7家,其中5家登陆A股市场。同时,众多文化企业即将上市或在为上市做准备。
这些公开上市的公司或集团大部分是传统媒体行业,尤其是国有的大型传媒集团,这也与国家在推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趋势相符。
(四)文化企业并购重组融资
随着国内文化产业的发展,各种投资机构的资金开始进入文化产业,文化企业已经开始涉足金融业,而且广告、保险等行业资本也开始进入文化企业。近些年来,文化企业进行了多起并购重组,华闻传媒、新华传媒及出版传媒是并购重组最为活跃的境内上市文化企业。2008年6月,人民日报社通过股权转让放弃对华闻控股的控股地位,人保投资以持股55%成为华闻控股的控股股东,备受关注的华闻系重组出现实质性进展。同时,华闻传媒积极进行战略架构调整,与控股子公司先后收购辽宁盈丰传媒、重庆华博传媒、天津华商广告、北京华商盈捷广告、新海岸置业、精工钢构等公司股权,并将所持海口汇海典当、深圳金兆典当行股权转让出售,完成了新一轮扩张与退出。2008年6月,新华传媒控股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也完成股权变更,解放日报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书店投资公司通过无偿划拨受让新华发行集团股权,从而以持股50.8%获得绝对控股地位。上海精文投资及上海文广集团从新华发行集团退出。同期,新华传媒及其全资子公司完成了上海嘉美信息广告公司及上海杨航文化传媒公司的收购,进一步完善其产业链条。2009年末时代出版以2572万元现金对安徽人民出版社100%股权的收购。从2008年11月到2009年11月,中国互联网行业共披露并购事件20起,涉及金额4.66亿美元,其中包括联合网视收购百度影视,完美时空收购昱泉国际等重大并购事件。此外,广告界并购交易也很活跃,去年10月,户外数字移动电视广告
运营商华视传媒宣布,斥资1.6亿美元收购地铁视频媒体运营商数码媒体集团。辽宁出版传媒上市后,整体收购其控股股东辽宁出版集团持有的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和辽宁音像出版社100%股权。韩国移动通讯企业SK电讯2008年宣布收购一家中国本土唱片公司北京太
合麦田42.2%的股份,国际资本首次进入中国娱乐产业。同年,汤姆森路透收购和讯网40%的股权,成为和讯网第二大股东,而澳洲电讯先后收购皓辰传媒、泡泡网等。
(五)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支持文化企业融资
从投融资的角度来看,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和收益的相应稳定性,并为金融运行提供了市场经济竞争多呈现的效率较高的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机制。储蓄向投资转化就是通过金融中介,把盈余部门的资金导向资金短缺的部门,促进资本的形成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2010年5月,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已经启动,现已经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复,首期募集资金达到60亿元,这是一只由财政部、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以及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等联合发起的私募基金,计划吸引一些文化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认购,同时也意欲吸纳民间社会资本进入,基金总规模为200亿元。这只基金是中银国际在国内发起设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后的第二只产业基金,这只基金应该有着明确的投资方向和社会责任感,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和杠杆作用,起到对文化产业推动力的项目,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最终为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做出贡献。
另外,各地政府也在积极地寻求资金支持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2009年4月,国内首个专注文化与传媒行业投融资的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审批,基金规模50亿元,日前已经完成首期20亿元的人民币资金募集,正式投入运营。基金的主要发起方及出资方,包括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SMG,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控股的上海东方惠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下属的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局中国基金下属的深圳天正投资有限公司、宽带资本等机构。2009年5月,由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牵头,联合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和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等国有资本共同组建的东方星空文化基金;山东省财政将设立一只总规模为10亿元重点扶持动漫游戏、影视制作等文化产业的山东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北京华控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机关服务中心合作成立的北京国新华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了一支规模在20亿至30亿元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苏州成立首期规模为10亿元的华映苏州文化产业基金;达晨创投拟发起成立湖南达晨文化旅游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主要投资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领域的30亿元文化旅游基金;由三湘集团有限公司和亚洲资产旗下公司发起设立,主要在香港募集资金,重点投资于湖南省内及全国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及增长潜力的文化产业的中国炎帝发展基金(外币)等等,共同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截止2010年10月,全国已经有23个省市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将有更多的文化产业基金设立支持文化企业融资。
二、我国文化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文化产业金融环境不利于文化企业融资
文化产业融资环境,是指决定和影响文化企业融资活动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外部因素和状况的组合。文化产业的融资环境是一定时期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是决定文化企业投融资发展的基本条件。总的来说,融资环境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硬环境,指自然地理环境、基础设施等物质基础等;二是软环境,主要指软件和非物质条件,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社会价值体系、民风民俗、情报信息等。因此,融资环境是一个整体有序的、具有动态性、差异性和层次性的高度复杂的系统。
笔者从三个层面对当前文化产业融资环境的现状进行评价,即总目标层、次目标层、具体指标层。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时,笔者参考目前较为流行的层次分析法和较为成熟的区域投融资环境分析体系构建评价体系。文化产业融资环境指标系统可分为融资环境次级目标层和具体指标层三个层次。其中次级目标层系统涵盖了文化产业结构、投资潜力、经济发展水平、环境四大子系统,分别从文化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文化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比值等17项统计指标描述和度量我国文化产业的融资环境,见表2。
具体目标层的17个统计指标相关数据可在《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摘要》、《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及国家统计局网站上获得。为统一比较口径。笔者采用因子分析法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确定各因素的权重时,可以运用主观赋权法(具体使用AHP,即层次分析法)。计算时首先构造层次结构模型,目标层为文化企业融资环境,准则层为五个子系统,再构造判断矩阵,即成对比较矩阵。这里,笔者采用1―9标示法,分别是:1表示两个因素相比,具有同样重要性;3表示两个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因素稍微重要;5表示两个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因素明显重要;7表示两个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因素强烈重要;9表示两个因素相比,一个因素比另一个因素极端重要;2、4、6、8表示两相邻判断的中值。由于计算的过程过于复杂,此处不列出具体计算过程。四个子系统的权重分别为:0.17、0.29、0.44、0.10。确定权重后,可以据此得出综合得分为:
综合得分=0.17×文化产业结构+0.29×投资潜力+0.44×经济发展水平+0.10×环境。
根据原始数据得到标准化数据后,采用因子分析法,运用SPSS软件,可以计算出各指标变量正交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及其所对应的特征值、贡献率、累计贡献率。
笔者以文化产业结构子系统为例,说明因子分析的过程。文化产业结构子系统分解为4个指标:文化产业比重、第i产业比重、文化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比值、文化企业个数。通过采集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数据,并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形成产业结构调整子系统的标准化数据,如表3所示。
对上表的数据进行KMO和Bartlett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根据上表检验结果可知,KMO抽样适度测量值为0.702,Bartlett检验值为106.327,sig.=.000,表示原始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根据上表的标准化数据,采用因子分析法得出各变量正交旋转后的各因子所对应的特征值、贡献率、累计贡献率。其公共因子旋转前后的特征值及贡献率如表5所示。
贡献率代表了公因子对原始数据反映的信息量的大小。从表5可以看出,因子2和3这两个公因子的贡献率已超过90%,即经过正交旋转的公因子代表了原来4个指标90%以上的信息量,可以作为原指标的转换体系来评价文化产业结构的水平。根据这两个主因子的载荷,可以进一步计算出各个因子的得分系数,然后得出各地区的因子得分,并以各个因
子的贡献率作为权重,计算各地的综合测评得分。其他子系统的计算方法均与文化产业结构子系统一致,表6列出综合得分前十位的省份的情况。
由计算结果可知,就整体而言,我国东部地区文化产业的融资环境明显好于西部地区,而且经济水平基本上与融资环境相一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融资环境一般都较好。另外,融资潜力较大的地区,整体融资环境也较好。从分省情况来看,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融资环境较好,因为这些城市有大量的金融机构,并且对外交往较为活跃。另外,浙江、广东、江苏等省份由于投融资潜力较大,民间资本实力较强,文化企业的融资环境仅次于直辖市,在全国名列前茅。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融资环境差距较大。这一方面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资源与设施环境相对一般有关;另一方面由于计量的指标有些采用的是平均数据,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口基数较大省份融资环境排名靠后的情况。
根据以上对我国文化产业融资环境的分析,结合整个文化企业融资规模可能面临的困难,本文认为当前我国文化企业融资环境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文化企业融资政策协调不够,融资平台不易搭建。
我国不同地区的文化企业融资政策协调差异较大,东部地区文化产业结构系统明显比西部地区完善,尤其是直辖市和沿海地区。相对而言,西部地区对文化企业融资政策的重视力度不够,文化产业比重和产值都相对偏低。同时,整体的融资潜力较低,融资平台的搭建显得很不完善,这一点亟待提高。
二是市场交易不够规范,交易环境有待优化。
通过对不同地区文化市场交易环境的分析可以看到,西部地区、内陆地区的文化市场环境明显不够完善,不论是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还是出口额都低于东部沿海地区。这一方面与当地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可以反映出当地在文化产品的交易和市场化开发方面做得还不够好,还有很多值得进一步加强的地方。
三是相关法律制定较为滞后,法律环境亟待完善。
当前我国在文化企业融资领域的相关法律还很少,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相关规定更是一片空白。就现有的法律制度而言,多是一些方向性的指令,如何具体执行、发条细则都还很不完善,法律上的漏洞还很多。这些都对整体融资环境的完善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二)文化企业普遍不了解融资渠道及程序。缺乏专业的融资团队和先进融资理念
文化企业融资理论上可以通过企业自筹资金、政府财政扶持、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等渠道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资金,但根据调查显示,大多数文化企业(大型文化企业和中小型文化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银行借贷为辅,利用其他融资方式获得资金的文化企业只是少数。我国资本市场门槛高,证券市场主要向大型文化企业倾斜,中小文化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融资较为困难,而且中小文化企业缺乏在证券市场上融资的途径。一般企业发行债券要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加上金融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等影响,中小文化企业很难获得发行债券的资格。同时,我国现阶段担保体系的不完善,缺乏专门针对中小文化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中小文化企业自身信用水平低、财务状况差,管理不规范,缺乏自主创新,产品同质性多,缺乏可抵押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加上抵押贷款手续繁琐,评估费用高,耗时过长,与中小文化企业贷款需求批量小、贷款风险大、频率快的特性增加了银行贷款的管理成本和风险等特点,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需求也难以实现。如武汉世纪长青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企业资金缺口在1000万左右,需求周期为2年,而且公司在发展中一直致力于多渠道融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都没有成功,目前公司融资的主渠道是自身积累和民间借贷,以自身积累为主,资产负债比例不到20%,资金的缺乏直接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政府政策性资金也应大力支持文化企业融资,但是其执行力度以及效果还有待检验,而且其资金有限,获得政策性资金支持的文化企业毕竟还是少数,使得文化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数量不足,限制了文化企业的发展。据调查数据显示46.7%的文化企业资金成为阻碍其发展的关键因素,有60.8%的文化企业通过私人关系获得融资,46.7%的文化企业通过市场获得融资,还有34.2%的文化企业通过主管部门融资(政府),13.3%的文化企业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获得资金。
文化企业不了解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也是文化企业融资难的一个关键因素,在被调查的文化企业中有14家文化企业“不了解”融资渠道及方式,占11.7%;有41家文化企业“了解一些融资渠道,但不了解操作程序”,占34.2%;有32家文化企业“了解大部分的融资渠道及其相关程序”,占26.7%;有33家文化企业“比较了解常用的融资渠道和融资程序,并有成功融资的经验”,占27.5%。文化企业不仅缺的是创意研发方面的人才,更重要的是缺乏融资方面的人才,没有人才就谈不上先进的融资理念,文化企业融资离不开融资方面的人才。文化企业经营者视野不开阔,在经营活动过程中需求资金时首先想到的是银行借贷,其他方式融资由于融资知识缺乏无法实现。现阶段我国这方面的人才大多数涌向金融、房地产等行业,文化企业亟需融资人才的加入,为文化企业融资发展建言献策,运用先进融资知识和理念,开发多种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指导文化企业融资发展。在文化企业中,拥有专业融资团队的文化企业只占19.2%,6%的文化企业通过聘请专业融资团队进行融资,其他文化企业内部没有专业的融资团队,文化企业对融资渠道及程序的陌生严重影响了其融资的成效。
(三)融资成本高、风险大
调查显示,10%的文化企业期望将融资的成本控制在融资额1%以内,45.8%的文化企业期望将融资成本控制在融资额5%以内,30%的文化企业期望将融资成本控制在融资额10%以内,10%的文化企业期望将融资成本控制融资额的15%,仅有4.2%的文化企业可以接受融资的成本占融资额的15%以上,也就是说超过75%的文化企业希望将融资成本控制在10%以内。但实际融资成本大多在10%以上,且附加一些苛刻的条件,文化企业融资成本普遍较高。
目前,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执行国家信贷政策中,对贷款人要求较高,一律按照国有大中型企业授信的标准执行。利率一般按基准利率上浮20%-30%。在抵押物方面,多数国有商业银行只愿做不动产,即土地、房屋等。但大多数文化企业都属于轻资产,寻求担保加重了其融资成本。以武汉天鹰动漫发展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处于成长阶段,没有属于自己产权的土地、房屋等有形资产,只有寻求担保。各种评估、公证费用通常都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30%。在动产抵押中,银行由于自身利益的缘故,对抵押人的抵押物价值大打折扣。在动产抵押方
面,银行将原来普遍实行的押2贷1,变成押3贷1,甚至变成押10贷1,这大大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和风险。
(四)私募股权融资不发达
私募股权融资是国外文化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私募股权基金融资周期一般为5―7年,比较符合文化企业投资周期、投资回报相对较长的特点。在美国,私募股权基金交易量占GDP的3.2%,而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交易量还不到GDP的0.1%,可见,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上涨空间比较大。文化企业的发展需要私募股权资金的支持,但现阶段我国在私募股权基金方面法律不健全,私募股权机构管理不完善,缺乏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方面高级人才,退出渠道不畅通,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产品成果评估等方面没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前我国发展私募股权市场在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国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也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不断成立,这对文化企业来说算是一个利好消息,但他们在文化产业方面所投入的资金与文化企业所需求的资金还有较大差距。
(五)文化企业“轻资产”抵押难,融资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文化企业多为无形资产,文化企业在融资时,资金供给方因为风险普遍要求资产抵押,文化企业的特点及其本身资产结构决定了文化企业难以提供有限的有形资产作为抵押,况且文化企业成立时都是自有资金起步,很少有资产抵押较高的物品,资产抵押物变现能力差,资产抵押率低等因素造成文化企业难以从资金供给方获得贷款。有的文化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但是这种无形资产怎样评估,还需有专门机构进行测算,申请贷款时间长,成本高,都是导致文化企业资产抵押困难的因素。以湖北远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例,2010年,该公司急需融资1300万元开发一个原创动漫项目。该公司自身投资300万,通过友人企业的短期拆解筹集300万,但面临的缺口仍高达700万。为解决公司发展原创动漫项目的资金缺口问题,2010年7月该公司首先同汉口银行、华夏银行等几家银行接洽,商谈贷款事宜。银行方面虽承认国家在对文化创意企业的贷款上有贴息、免税等优惠政策,他们也愿意贷款给文化创意企业,但要求企业能提供相应价值的有形资产做抵押,如房、车、设备等。而该公司刚迁来武汉,在武汉并无房、车,且设备价值也并不高,故而银行最终以无物质抵押品的理由拒绝放贷。银行贷款无果后,该公司又试图采取另一融资渠道――向担保公司借贷,但是担保公司在审核其申请材料后,仍以无物质抵押品的理由拒绝放贷。最终该公司只能以自身设备(主要是电脑等办公设备)向邮政储蓄银行申请到10万元的小额贷款,但这笔贷款对于其急需的资金缺口而言仍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
文化企业要获得贷款,必须有专业担保机构对其担保,融资担保是保证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承担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过程中风险的金融业务。商业性融资担保特点有商业信用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担保费用高、担保机构自负盈亏、被担保企业融资成本高等;政策性融资担保特点有不完全市场化运作、由政府信用背景、担保费用不高、扶弱不扶强、由外部风险补偿机制等。它是一项有着高风险、收益以及风险不对称的金融业务,文化企业融资难,就是融资供求关系上的不对称造成的。而且文化企业普遍缺少有形资产作担保,版权又难以质押,无法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因而造成企业规模偏小,难以做大做强,不利于形成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局面。文化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目前,文化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中小金融机构对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都不够,是导致文化企业融资困难的普遍现象。我国现在成立了很多信用担保机构,但是由于信用担保机构不能够按市场机制有效运行,出于对风险的控制和资金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商业性担保、互担保以及信用担保分工不合理,文化企业取得信用担保门槛过高,很难满足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担保需求。
(六)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和金融工具品种单一
尽管现在我国银行和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和金融工具品种不断增多,但是针对文化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和金融工具品种单一,主要还是以银行借贷为主,缺乏专门针对文化企业融资、财务、经营管理等一系列金融咨询服务。而且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大型文化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是银行贷款,很少利用其他融资形式的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而中小文化企业大多数资金来源是内源融资及民间融资,很少能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即使有少量中小文化企业获得贷款,也多为短期、高息贷款,与文化企业投资周期相对较长的特征不相符合。
(七)中小文化企业发行债券及上市融资困难
发行债券是企业从资本市场上直接融入资金的另一条重要途径。然而,由于调整我国债券发行关系的法律、法规在规则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致使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我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投资主体排除了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众多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可能性,而《公司法》则以所有制为标准,将基本上属于中小企业的全部民营企业统统排除在债券发行主体之外。还规定了比较苛刻的发行债券的条件,这就使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中小文化企业也面临着直接发行债券融资难的问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企业上市条件很高,中小文化企业想在主板上市几乎不可能,在我国虽然创业板市场已经建立,但是其上市条件依然苛刻,多数中小文化企业还是难以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文化企业才可以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条件如下: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形资产8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总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公司发行股份达到公司股份的25%以上,发行股东人数至少达到300人,在申请股票发行的审计基准日,资产负债率是否不高于70%;不要求有较高的盈利状况,但应至少具备2年以上的经营记录,并能充分反映其高增长性;主营业务必须占其销售收入的70%以上;主营业务的销售收入、利润递增额要求在30%以上等。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创业板市场条件相对主板市场上市条件较低,营业记录必须显示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记录”;不设置盈利要求;股票于上市时至少必须达到3000万港元且须占已发行股本的20%-25%;最低市值在上市时不得少于4600万港元。中小文化企业很少能够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而且上市条件与程序要求较高,大多数中小文化企业还是采用传统融资方式,很少采用上市融资。
三、当前中国文化企业融资问题成因分析
文化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把握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才能为融资政策设计创立条件。本文主要从文化产业属性
及企业自身层面、金融机构层面、金融服务层面以及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层面加以分析。
(一)文化产业属性及企业管理层面
从文化产业属性上看,一是文化产业项目盈利能力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较大。比如,有些动漫制作类和演出类项目,其设计的故事、人物形象等能否赢得市场认可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影响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项目能否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判断;二是文化活动社会影响大,相关环节多,风险较大,影响金融机构的判断。从中国人保财险近年来开展文化产业保险的尝试来看,出现损失的频率和损失的程度都比较严重,需要支付较高保险费。而文化产业经营利润有限,在保险需求和保费支付能力之间存在较大缺口;三是文化活动专业性强,存在着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隐患。如在非典时期,北京数百场大型演出活动被迫取消或延迟,导致众多演出商的前期投入的巨额广告费用血本无归。不过其中也有例外,主办“滚石”北京演唱会的北京时代新纪元公司就躲过了这一劫,因为他们事先投保了“偶发事件保险”,而从保险公司获得了250万元的保险理赔款,而从投保到演出取消只有12天的时间,这样就很难确定演出取消的计划或想法是不是在投保之前已经产生了;四是一些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规模没有行业参考标准,不同类型项目差异也较大,因此银行在研判项目投资金额合理性时难度较大。
从文化企业自身层面上看,一是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经营历史不长,规模小,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不善,大多缺乏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往往企业所有人决定一切,这种状况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难以评价其资信,在考虑风险的情况下,出于风险规避的考虑,金融机构自然不愿意对这类企业放贷;二是个体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不大,金融机构放贷成本较高,在资本逐利驱使下,金融机构不愿意分配过多资源给文化企业,致使文化企业融资困难;三是多数文化企业对资本市场认识不足,我国文化企业大都是从事文化艺术的人来经营管理,缺少投融资艺术和能力,大多数文化企业不熟悉金融市场,除了贷款融资之外,甚至不知道风险投资、产权交易、上市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同时专门的人才也非常缺乏,也影响了文化企业投融资决策。
(二)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普遍陌生,金融工具创新动力不足
长期以来,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习惯了传统的投融资模式:有形资产抵押加上资质评价。一些商业银行信贷程序较为复杂,主要还是指银行的授权授信制度,其特点是集中信贷审批权,资金向大中城市汇集,有效控制了信贷风险;贷款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倾斜;建立了综合信用评级制度,增强授信工作的科学性;完善信贷决策机制,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绿色通道”,区别对待“好企业”和“坏企业”等。这种模式有力地促进了传统制造业的发展,也较好满足了金融机构自身风险规避的需求。但作为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文化企业大多以“创意”起家,缺乏有形资产,而金融机构对“创意”这种无形资产的认定存在着较大的疑虑,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理应选择自己熟悉的领域投资了。
其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文化企业业务不熟悉,影响了文化产业的信贷效率和效益。文化产业属于新兴产业,发展时间不长,大多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文化产业属性并不了解。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和美国次债抵押贷款危机以来,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意识越来越强,中国人民银行也对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贷款加强了考核的力度,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的意识进一步抑制了对文化企业的贷款。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的意识主要表现在实行信贷授权授信制度和贷款负责人激励制度两个方面,前者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控制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基层银行的贷款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贷款权上收,基层银行缺乏贷款权,而基层银行虽然对其范围内文化企业的状况了解,但是无款可贷,贷款权都被集中到省市级的商业银行手中,加上基层银行申请贷款权的程序复杂,使得部分文化企业贷款困难;后者主要是指贷款负责人为规避风险不愿意向风险较高的文化企业发放贷款,因为贷款能否收回与贷款负责人的工资、奖金、职位晋升以及福利之间是密切相关的,贷款负责人受到这种激励,是不会将贷款贷给风险高的文化企业的,这也是文化企业获得贷款难的一个直接原因。
再次,金融机构针对文化产业的服务创新不够,仅仅提供一般的担保、有形资产抵押等传统信贷业务,缺乏专门针对文化产业、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的信贷管理办法和金融产品,如针对版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金融产品控制的要求,而在其他合作方式中又面临无形资产难以估价和入股困境。
最后,金融机构创新文化产业金融工具动力不足。当前,国家收紧银根,新一轮调控正在进行,存款准备金率进一步上调,金融机构资本使用的机会成本上升,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也就失去了专门针对文化产业的金融工具创新的动力,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针对文化企业设计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不足。
(三)文化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不完善
从操作上看,文化企业“轻资产”的状况在财务报表上无法明确反映,资产负债表不直接反映品牌、客户资源与受众的价值,资产负债表承认硬件不承认软件,致使文化企业可向银行提供的担保资源不足。目前,尚未达成行业共识的版权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包括理论、工具和模型等,尚未形成版权等无形资产交易市场,难以确定文化产品含有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银行科学设定版权质押率、确定版权质押额度设置了障碍,文化企业也因此无法以其拥有的无形资产向银行申请抵(质)押贷款。
从信用上看,文化产业最重要的是创意,创意直接凝结在文化产品与服务之中,这种精神产品没有明确的外在标识,在企业诚信状况难以保证的情况下,评价企业产品合理授权、侵权状况等成本较高,使得金融机构将文化企业资信实力定在较低水平,导致其很难从第三方获取贷款担保。
从法律上看,《物权法》与《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在表述上还存存差异,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抵押物可以重复抵押,以期获得更多的信贷利益,而且可以实行浮动抵押,即企业可将预期的产品进行抵押。这与质押合同的相关表述存在区别,处于强势地位的金融机构往往在动产抵押中,对抵押人的抵押物价值大打折扣,致使双方交易难以达成。
从交易上看,对比版权价值评估体系,版权的交易市场、交易价格也非常重要,如果质押的版权卖不出去等于没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版权交易市场尚不活跃,版权交易渠道或交易体制尚未与市场对接。
(四)信息不对称所致的道德风险阻碍了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交易
文化企业有形资产较少,金融机构与其合作必然要求较高的信用水平,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道德风险,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成因还可以从文化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博弈进行研究。
由于文化企业与银行存在信息不对称,文化企业在银行融资过程中占有信息的优势,文化企业在申请
贷款以后,银行有贷款和不贷款的决定权,银行在实行贷款以后企业有还款和不还款的决定权,因此就产生了道德风险。当然,如果文化企业不还款,银行可以追究,但是由于追究成本太大,银行可能放弃追究。如此,文化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博弈是一个动态博弈。
文化企业银行融资博弈模型假:①金融市场中只有一家银行和一家文化企业,且两者都是“经济人”;②两者都是风险规避者,文化企业得到贷款以后有两种策略,按期偿还和不按期偿还(文化企业一般不会逃废贷款,在这里假设银行贷款风险只是逾期风险),如果文化企业违约,银行针对文化企业也有两种策略,容忍和追究(这里追究主要指银行以法律手段进行追缴贷款),由于两者都是风险规避者,两者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自己的策略;③银行贷款额为s,银行预期贷款收益为r,银行吸取存款s时需支付成本n;文化企业投入贷款s以后收益为q,申请贷款成本为c,并且支付利息为t(这里笔者假设利息在还款时支付);当文化企业违约后,银行的追究成本为T(x),这里x指贷款抵押物;而且文化企业违约之后无论银行是否追缴贷款,文化企业都会受到信用损失M,这里假设信用损失M是一个一个增函数,也即信用体系越健全,M就越大;最后当银行追缴成功之后文化企业接受惩罚b。
由上述动态模型可以看出:
1 如果文化企业不去申请贷款,那么文化企业和银行得到的收益为0,其支付函数为(0,0)。
2 如果文化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而银行处于风险的考虑、政策对银行的约束等原因,银行此时“惜贷”,则银行的收益为0,而文化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支付成本为c,此时的支付函数为(0,-c)。
3 假如文化企业申请贷款成功,而且文化企业成功运用贷款获得收益并且还贷,此时银行和文化企业的支付函数为(r-n,q-t-c)。
4 假如文化企业获得贷款由于经营不善或发生财务问题等原因不能够按时按合约规定还贷,文化企业信用受到损失M,银行采取容忍策略不予以追究的情况下,此时银行和文化企业的支付函数为(-(S+n+t),S+q-c-M)。
5 假如文化企业获得贷款由于经营不善或发生财务问题等原因不能够按时按合约规定还贷,银行采取追究策略,如果追究成功,此时银行要付出追究成本T(x),文化企业不仅受到信用损失M,还要支付惩罚b,此时银行和文化企业的支付函数为(r-T(x)-n+b,q-t-c-b-M)。
6 假如文化企业获得贷款由于经营不善或发生财务问题等原因不能够按时按合约规定还贷,银行采取追究策略,但是追究未成功,银行不仅要损失贷款s,还要损失既得利益r、追究成本T(x)以及吸取存款时成本n,此时银行和大型文化企业的支付函数为(-(S+n+T(x)+r),S+q-c-M)。
在此博弈中,笔者将博弈分为四个阶段,从上面的模型中我们可以看出,银行和文化企业之间的博弈属于一个有限的动态博弈,整个博弈中包含四个决策结,三个子博弈,在最后一阶段,银行选择是否追究的策略是一个单方博弈,而在第三阶段文化企业是否违约策略与银行是否追究策略构成一个双方博弈,一般情况下是采用逆向归纳法来解决这种含有子博弈的动态博弈问题,以实现纳什均衡解。
在讨论之前,假设文化企业违约,银行采取追究策略成功的概率为P,追究不成功的概率为1-P。
由于文化企业产品风险加大,银行对无形资产评估水平还未达到一定水平,加上信用担保体系和融资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等众多因素影响,银行追究贷款的成本相对来说也就比较大,而且追究成功率较小,主要是因为文化企业一旦不被市场接受,其将面临破产的风险,虽然这类企业违约企业信用损失M较大,但对于濒临破产的文化企业来说也就顾不上信用损失了。
在博弈的第四阶段,当文化企业违约时,银行如果选择追究文化企业的责任,其收益为P[r-T(x)-n+b]+(1-P)[-(S+n+T(x)+r)],假如当P趋近于0时,而且追究成本T(x)较大,P[r-T(x)-n+b]+(1-P)[-(S+n+T(x)+r)]>-(S+n)成立时,理性的银行会容忍态度不追究,以使自己的损失最小化。
在博弈的第三阶段,文化企业在选择是否违约的策略时,理性的文化企业考虑到采取违约时银行可能采取容忍策略,比较违约前后的收益与违约前收益,违约后银行采取容忍策略时文化企业收益为(S+q-c-M),由于M的损失对企业相对来说不是很大,所以(S+q-c-M)>(q-t-c),此时的文化企业会选择违约,这样可以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
在博弈第二阶段,假如银行对文化企业做出一系列评估后,知道文化企业一定会违约,而且本息无法追回(因为企业的信用丧失以及无形资产不容易变卖等因素),理性的银行会考虑将这笔贷款s投放到其他较为安全的地方,如购买金融产品以获得保守的收益,以实现银行本身利益最大化,从而不再将贷款贷给风险较大的文化企业,这也就是目前文化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博弈解释,从而造成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曾经的传奇电信巨人加拿大北电(Nortel)公司破产后的“挥泪大甩卖”有了最后结果:2011年6月30日,以苹果(Apple)公司为首的巨头联盟(投标代号Rockstar)以45亿美元巨资击败以谷歌(Google)公司为首的联盟(投标代号Ranger),买下北电约6000件专利。
北电是加拿大通信设备厂商,2009年1月申请破产,其已出售的无线网络业务总共加在一起才卖了32亿美元,这次标售的专利是其仅余的最后一批重要资产,涵盖无线通信及第四代行动通讯系统、光纤与数据网络、语音、互联网、社群网络、半导体等领域的技术,其中尤以无线宽带及LTE技术标准专利受到重视。
6000件专利卖了45亿美元,这个价钱比很多专家预测的翻了3倍之多。那么是哪些机构参与了竞价,中间又有哪些故事?中国企业是否参与其中?此次拍卖对知识产权交易将会造成什么影响?知识产权高价时代是否已经来临?带着相关疑问,笔者作了一些探讨。
竞拍方为何方神圣?
最开始参加竞拍的公司分为5个阵营:苹果、英特尔(Intel)和谷歌各自独立为营;爱立信、黑莓(RIM)、微软、索尼和易安信(EMC)组成的财团;专利风险解决方案提供商RPX领导的联盟(包括华为)。中国公司是否有机会参与竞争?
中兴、华为等应该是有资格报名竞标的,因为RPX只是个小公司都有竞标资格。但是从竞争战略来看,中兴目前主要是基于跟爱立信、华为的专利诉讼形势需要不断放出“气球”来吸引眼球,从公司财务数据分析来看,中兴显然没有那么多资金参与此次专利竞购。
华为形势稍好,但很显然也不具备大举购买专利的实力,最关键的是,其并没有足够的实现所购买专利的“流动性”的准备,即,购买专利之后,如何能实现专利的增值保值,华为也并没有作好准备。华为专利团队还主要在大陆,不如欧美公司那样能自如地运营专利资产,使其变现或流动起来。华为的专利战略目前还主要是采取守势,争取交比较少的专利费,实现交叉许可,顺利占领市场是主要方向。
惊心动魄的竟价过程
2011年4月,谷歌提供了9亿美元的“假马报价”,并与北电签署了框架协议。这意味着其他厂商必须提供比这一金额更高的竞标价格。
“假马竞标”(stalking horse bid)是指由申请破产保护企业选定的买家提出的最初步公开竞标收购行动。此举可以吸引更多的潜在买家提出具有竞争力的收购价格。这种竞标方式可以避免破产企业被迫接受较低出价,因为规则要求所有买家只能向上加价。
2011年6月19日,获准竞标者为苹果、英特尔、谷歌、爱立信+黑莓+微软+索尼+易安信、RPX联盟共5家。
2011年6月27日,竞拍正式开始,英特尔在上午9点第一个报出15亿美元的报价。经过第一轮竞争,RPX联盟迅速败下阵来,它们此后一直在寻找可能的合作伙伴来共同竞标,但遗憾的是其他巨头对跟它们合作并不感兴趣。此后,快速上升的报价使得各大巨头也开始不堪重负,纷纷寻找各自的合作伙伴。
2011年6月28日晚,爱立信与黑莓所在的联盟停止了报价,并开始寻找更多伙伴。幸运的是,它们拉到了可能是这个星球上闲钱最多的公司――苹果(有将近700亿美元的现金储备,足够买下除三星之外的所有手机制造商)。
2011年6月29日,芯片巨头英特尔也败下阵来。此后的24小时内,剩下的两方都在竭力争取英特尔的加入,最终英特尔选择了谷歌(这并不出人意料,这两家当年合伙“忽悠”WiMAX,北电是上当的倒霉蛋,放弃3G选择发展WiMAX,最后的下场你也看到了)。
到了这时,竞标的选手只剩下两个联盟,其中苹果领导的联盟称自己为“摇滚明星”(Rockstar),而谷歌与英特尔称呼自己为“骑警”(Ranger)。
此后的竞争更加火爆了,价格以1亿美元的幅度快速上升。当价格到达30亿美元的时候,谷歌孤注一掷,要求进行大幅加价,得到允许后,它报出了40亿美元的高价。随后的第19轮,苹果给出了45亿美元的报价。Ranger(谷歌+英特尔)希望能够多一些时间来思考下一轮的报价,并获得了批准。它们最终决定放弃,苹果成为了最终的赢家。
整个竞标过程绝对称得上是激烈异常,竞标价格从15亿美元一直飙升到45亿美元。
花落谁家?
苹果:以20亿美元买下北电的ETE相关专利的完全所有权以及一揽子可以用于打击Android的专利。
黑莓和爱立信:一共支付11亿美元,两者都获得了这些专利的使用权,同时黑莓还可能得到一些税收上的好处,在转移部分北电的运营损失后,黑莓通过抵税,基本上可以抵消收购的投入。
微软和索尼:一共支付10亿美元,具体的内容没有透露,估计也是用于购买专利的使用权。
易安信:付出4亿美元,独占了未公布的部分专利。
专利竟价后的态势分析
看看获胜的联盟,苹果、黑莓、微软,部是谷歌在移动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它们拿到手的专利,很有可能会对Android的发展造成不利影n向。
当然,在苹果们挥起专利大棒之前,谷歌还有几年的时间来进行活动,这笔交易的完成需要时间,谷歌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扯皮,拖慢交易的完成。除此之外,美国司法部也可能比照Novell专利案来处理此案,当时美国司法部迫使微软、苹果、甲骨文以及易安信许诺不使用从NovelI收购来的专利攻击竞争对手。不过不管如何,北电的这些专利总会成为Android平台的不利因素。
谷歌拥有最有活力的移动系统,自身的专利储备却远不如竞争对手,这次竞标失败,让谷歌失去了很好的补充专利池的机会,造成的后果将会在几年内对整个移动与通讯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011年8月16日,毫无预兆地,谷歌宣布将收购全球老牌手机生产厂商摩托罗拉移动。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之后,双方专利的组合将提高竞争力,并将有助于谷歌应对来自微软、苹果及其他公司的威胁。据摩托罗拉移动首席执行官桑杰・贾(saniay Jha)介绍,目前摩托罗拉移动有1.7万项专利,另外还有7500项专利申请正处于审批阶段。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谷歌以12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并不算贵,对于此前饱受专利诉讼困扰的Android而言,摩托罗拉的这些专利将大幅增加谷歌在专利之争中的筹码。
在本次竞拍中,华为没有抢到专利,不过它之前挖到了人才。中兴在2011年5月时号称会参与这次北电专利收购,但在竞拍时没有在新闻稿里出现,其有可能和华为同处在RPX领导的联盟之中。
专利的真实价值及回报分析
北电的6000件专利,其账面价值可能低于2亿美
元。初始的9亿美元报价是谷歌给出的,而45亿美元的收购价是巨头们竞争之后产生的结果。
这批专利为何能拍出如此高的价格?
这是由目前这些大公司所面临的一系列专利诉讼所决定的,各家公司有此方面的强烈需求。据统计,苹果、谷歌等大公司每年在美国所面临的专利诉讼超过30件,每件案子的律师费可能超过500万美元,大的案子赔偿额可能超过1亿美元。
2011年6月14日,诺基亚与苹果就多起专利纠纷案达成和解,苹果可能给诺基亚支付的专利费超过5亿欧元。同时苹果跟Android阵营的主要厂商HTC、三星、摩托罗拉都有专利诉讼在进行。苹果目前对HTC的手机专利诉讼小胜一场,HTC可能面临着生产每台手机需给苹果缴纳5美元专利费的后果。为此HTC也在积极地买进能对苹果形成威胁的公司(比如s3图像公司),顽强对抗。
对于买家中的黑莓而言,几年前其与NTP公司的两讼,使得其分别付出了5500万美元、6亿美元的代价。此外,对于黑莓等公司而言,购买这批专利之后,其还可能获得政府免税、补贴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可以把付出的钱从政府那里要回来。专利拍卖:未来的知识产权交易利器
本次成功进行专利拍卖,用北电首席战略官和业务部门总裁乔治・里德尔(George Riedel)的话来说:“这次专利组合拍卖活动的竞争非常激烈,我们对拍卖的结果感到非常满意。此次交易的规模和现金额度是史无前例的,全球各个主要公司对这些专利组合的浓厚兴趣也是空前的。”
曹卫星: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创造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近几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工作推进力度,全省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形成了有江苏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文化建设新局面。在推出文艺精品方面,全面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广播影视动画精品、品牌出版物等工程,精品佳作和优秀人才大量涌现,美术、书法、文学、民乐、戏剧、民族民间艺术等在全国继续保持重要影响与地位,一大批优秀影视作品和出版物等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茅盾文学奖、电影华表奖、亚洲电视大奖等国家级、国际级奖项。在改善文化民生方面,省、市重点文化设施加快建设,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范围达到全国领先;在全国率先完成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达标建设任务,广播电视覆盖多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农家书屋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全省基本形成“省有四馆、市有三馆、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五级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公共文化设施数量质量均居全国前列。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积极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名人故居古民居抢救保护、大运河申遗等工作,一大批重要的文化遗产得到及时抢救保护。全省现有世界文化遗产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0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座,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分别达到107项、369项,8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在发展新兴业态方面,一手继续壮大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等优势产业,一手加快发展创意设计、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全省建成4个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2个国家级影视基地、10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正式揭牌。全省文化产业连续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实现增加值超1200亿元。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完成规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我省及13个省辖市全部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地区,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广电集团、广电网络公司、演艺集团连续入围第二、三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扶持重点文化企业发展,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规模增加到2亿元,5年累计扶持524个项目。
记者: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文化建设作出新的战略部署,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文化软实力已经成为文化建设的主旋律。眼下,江苏“十二五”文化建设的蓝图已经展开,我们应该如何抓住这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快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
曹卫星:目前,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正处于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期、转变发展方式和推动经济转型的攻坚期。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六个注重”新要求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认识更加深刻,对文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认识更加深刻,对提高文化软实力、增强区域综合实力的紧迫性认识更加深刻。面对时代和实践的新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继续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建设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文化强省,为实现发展更科学、社会更和谐、文化更繁荣、生态更文明、人民更幸福的“两个率先”提供强大支撑;必须把提高民族素质、塑造高尚人格作为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能力,大力宣传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新时期江苏精神,筑牢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必须充分发挥文化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特殊作用,加快文化与科技、金融等领域的渗透,努力把江苏的经济优势、人文优势转化为文化建设的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形成经济硬实力与文化软实力共同提升的格局;必须高度重视现阶段人民群众对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热切的期待,把文化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和民生幸福的显著标志,不断增加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和依归。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文化跨越式发展,奋力开创有江苏特点、走在全国前列的文化建设新局面。
记者:您曾经在全省文化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讲到,当前江苏正处于科技创新活跃期,2010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4%,区域创新能力排名连续二年位居全国第一。那么,怎样充分利用好这一优势来激发文化创新的潜能?
曹卫星:现阶段,我们正着力推动文化创新发展,努力打造文化强省建设新引擎。从江苏自身条件看,人才资源是最可宝贵的资源,科教优势也是最可依赖的优势。要认真贯彻创新驱动战略和全省文化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江苏科教优势和人才优势,大力促进文化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文化各方面的创新,在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同时成为文化发展新亮点、成为江苏文化强省建设鲜明特点。推进内容形式创新。适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新特点和审美情趣的新变化,推动不同艺术门类和文化活动相互融合,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产品的艺术表现、提升文化产品的艺术魅力,推出更多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原创文化产品和具有广泛市场影响力的自主文化品牌,推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精品更多更快“走出去”。推进传播方式创新。充分运用高新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加快构建覆盖广泛、技术先进的文化传播体系,在切实加强传统媒体建设的同时,增强对互联网、手机、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切实增强文化传播力和文化感染力。推进科技自主创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突出科技创新市场导向,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在数字内容、创意设计、动漫引擎、网络媒体等领域努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确保文化自主创新能力走在全国前列。此外,针对文化企业可供
抵押的担保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等问题,认真落实我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文化金融创新,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健全文化建设发展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记者:“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江苏文化强省建设有两点最突出的标志:一是“全面”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而全国是“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文化产业“尽快”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而全国只是提到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面对这样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新目标,我们将如何确保目标的实现?
曹卫星: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狠抓落实。
一是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显著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建设省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网点,重点支持苏北地区建设一批综合性、多功能、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设施,积极推进江苏大剧院等重大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确保到2015年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打造都市“15分钟文化圈”。同时,扩大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的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面免费开放。强化农村基层重点。狠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倾斜,优先安排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全民阅读、农家书屋、城乡阅报栏、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地面数字电视、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研究实施一批新的文化工程建设项目。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财力,通过购买文化产品的方式在特定时段、以特定内容、向特定群体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并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书送戏送电影等文化下基层服务活动,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加强服务渠道建设。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积极探索适合基层特点、适应群众需要的新的文化服务方式,加快发展数字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文化馆、网上剧院等。着力实施一批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全面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积极推动优秀文化遗产走近群众、走向市场,实现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与有效传承。
二是着力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推动其尽快成为支柱产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既是增加供给的有效手段,又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要抓住我省推进转型升级工程、实施产业升级“三大计划”、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机遇,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尽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成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创业的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精心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加,逐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大力发展一批显示度高、影响力强、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加快培育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特别是要按照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对苏中、苏北地区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和扶持,开辟其经济增长的新空间。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建设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推进“三网融合”、发展物联网产业等为契机,加快发展数字动漫、数字影视、数字出版等数字文化产业,开发应用手机电视、网络广播电视、影视动漫、内容创意等三网融合新业务,大力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与工业、农业、教育、旅游业等行业融合发展。同时,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和高新技术运用,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大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深入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坚持做强做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确保按时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任务。着力推动已转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尽快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