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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主要观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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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主要观点

第1篇:儒家思想主要观点范文

儒家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它深邃的思想内涵影响了世世代代的中国人,这样的影响一直持续到我们现在,本文就是来探讨儒家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

关键词:儒家;文化;社会主义;价值观

儒家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力的流派之一,它是由孔子创立,是为了维护周朝礼制的一种文化思想,随着时间的发展,后世代代文人、政客等的传袭,使得儒家文化逐渐固化成华夏传统文化的核心。它在不同的时挥着不同的作用,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文化发挥其重要的教化作用,而在当代儒家文化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对传统文化的复归有贡献的流派。而目前我们推崇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儒家思想之间又是一脉相承的,两者有着密切的关联。

1. 儒家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儒家文化,是春秋战国时期我国著名的思想家孔子创立,创立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周朝的统治,作为一种教化的工具,它是我们古代最有影响力的思想流派之一。时至今日,我们的儒家思想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思想的核心,影响之深涉及到我们的意识形态。“儒”最初是来自于周朝散落民间的一些贵族子弟的教师,他们教授经书、祭祀以及礼仪等,这些人被叫做“儒”。发展到现在的儒家思想,作为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思想流派之一,自汉代以后几乎就已经将儒家思想奉为官方正统思想,汉代的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正式将儒家奉为正统。而后世世代代文明推进,儒家的地位日益坚固,融入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血液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十提出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党的十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2. 儒家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

儒家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深邃的经典文化,对整个中华民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以优秀的传统思想文化为基础,而儒家文化作为我们传统文化的精粹文化,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理论的思想基础。从古至今,有无数文人士大夫们热衷于儒家流派,不同的朝代的认识层面不同,但是这并不影响儒家的传播与影响。到现在为止,整个中华民族无人不知儒,只是深浅不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核心精神指导就是儒家思想。儒家文化博大精深,对于古往今来的政治指导也是显而易见的,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都可以算得上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为儒家思想为大。

儒家文化在经历了世世代代的流变后,逐渐从政治层面和宗教剥离来,成为一种专门的新儒学。不管它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儒家文化的核心理念几乎已经深入到每一个中国人的骨子里。儒家文化的伦理观点对中国人影响尤其深远。其所倡导的“仁”,既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包括整个社会秩序的规律性的指导。这样一种倡导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社会的和谐相处的观点,正是我们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

3. 儒家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影响

儒家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深刻的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富强“就能够看出对一个国家的希冀,是一种爱国的表现,这就与儒家文化里爱国的思想不谋而合。而“民主”、“文明”、“和谐”等字眼更是能够深层的体现出儒家文化的内蕴,儒家文化中强调“仁”,在政治层面上来说,“仁”是一种政治手段,同时也是一种为人处事的准则。统治者要仁政爱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人与人要博爱,“幼吾幼,及人之幼。老吾老,及人之老”。“和谐”与传统的儒家思想相契合,“和”可以算得上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天下唯有和才能形成统一。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也深受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伦理学上儒家注重 自身修养,其中心思想乃“ 仁”,意谓人与人之间应注重和谐的关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爱国”就能够看出其所蕴含的儒家思想,儒家文化最初的思想观点,很多都是为了政治而提出,同时也有普通老百姓能够遵循的准则,总体上来说,还是能够看到“爱国”的思想存在。“友善”在儒家思想中主张人与人要博爱,“幼吾幼,及人之幼。老吾老,及人之老”, 推己及人。

4. 结语

儒家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以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思想基础。儒家文化绵延数千年,早已深深刻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儒家文化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正是因为儒家文化为社会主义建设打好思想基础,才有我们现在和谐统一的社会主义社会。

[参考文献]

[1]张晓玲.儒家文化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探究[J].兰州文理学院学报,2015(01).

[2]绍汉明.儒家文化基本精神及其现代价值[J].新,2001(02).

[3]赖素贞. 《论语》加算盘的经营之道――浅谈儒家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J].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2012(07) .

第2篇:儒家思想主要观点范文

2012年初,三卷本《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出版。这是一本着眼于自三皇五帝至秦帝国一统的文明史。在孙皓晖的笔下,这浩荡的三千年正是孕育中国文明的原生阶段。在书中,孙皓晖将这段历史的演进归结为七次文明的跨越,及至最后在秦帝国时代使中国古典文明登顶巅峰。

振兴中国文明需要追根溯源,而“根”就在这三千年中。孙皓晖说,没有文明的自信也就没有民族的自信,而自信正是来自对“文明之根”的重新理解。

“源头思想都是我们的财富”

孙皓晖出生在陕西三原县,那里正是古老的郑国渠的所在。有关于郑国渠以及数千年前的久远记忆,曾相伴着孙皓晖一起成长。若干年后,发生在这一广袤地带的历史与文明,成了孙皓晖研究的领域。

1992年,经年积淀的孙皓晖开始构思写作秦帝国的历史。此后的近五年时间内,他就此写成了一部长达136集的电视文学剧本,即近年上映的长篇历史电视连续剧《大秦帝国》。

同时,孙皓晖应邀将剧本改成小说出版,引发追捧。

三卷本的《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几乎延续了同样的套路。一开始,这仍是孙皓晖为一部历史纪录片写的脚本,只是与文学作品相比立论已经有了明显不同。在见诸报端的书评文字间,这套书被称为《大秦帝国》的理论版。

于孙皓晖而言,这是系统展示其多年学术研究成果的机会。

《望东方周刊》:什么是原生文明?

孙皓晖:在我之前有人提出过“原生文明”,但意义局限在“土生土长的东西”,并没有赋予它一个明确的概念。而我试图从理论上解释,原生文明就是一个民族的文明经过成长、沉淀、升华到成熟,能够传承下去的一种长久的文明。

《望东方周刊》:你在书中说,要“明确我们的文明根基”。我们的文明根基是什么?

孙皓晖:作为对中国原生文明的深入透视,仅仅有《大秦帝国》是不够的。中国文明史对历史事件的记载、研究、考证最详细,但我们对中国文明状态的总体解析和分段研究基本上没有。

当前,我国文明正处于转折期,社会上出现各种文化思潮。我们应该站在文明史的高度去思考中国文明。

秦前三千年的历史文明可以牵扯出中国文明的所有脉络。秦帝国是中国统一文明的正源,秦及其之前的源头思想都是我们的财富,我们应该利用好每一笔财富。

《望东方周刊》:你在书中讲到,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后的两千年,中国文明就呈现颓势。你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孙皓晖:夏、商大体上是邦联制时代,周进入了联邦制时代。在这个过程中,各诸侯之间的联系不断紧密。春秋时王权开始衰落,诸侯们开始不断改革、创新、竞争,最后认识到板块分裂不利于我们的生存。到了战国中期,天下一统的趋势逐渐清晰。

秦的统一正是顺应历史潮流的结果。秦统一了中国的疆域,也统一了中国的文明。汉高祖对秦各方面的制度进行了继承和发扬,但这种状况持续到汉武帝时开始发生变化,汉武帝在社会制度上继承秦制,而在统治思想上则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从汉武帝至,虽然科技方面有些成就,但这两千年的中国文明基本处于停滞阶段。因为在这两千年的中国历史中,政治制度沿袭秦朝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越来越趋向于僵化。

客观、公正看待儒家思想

数年前,全套《大秦帝国》出版,规模达到空前的六部11卷,超过500万字。其中,第一部《黑色裂变》已拍成电视剧播出,叙述主题是商鞅变法。

这向来被认为是中国法治文明的起点。只是,秦人的开拓没能维系太久就迎来了秦二世灭亡,继之而起的是统治中国思想史的儒家学说。孙皓晖对儒术独尊的批评有些激烈,他说“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悲剧、最大的荒唐。而这一观点经由电视剧传播后,让他招致诸多非议。

在三卷本的《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中,孙皓晖依然试图拨开中国文明源头的迷雾,再次论证重现文化多元的重要意义。只是,他被论者戴上了“扬法抑儒”的帽子。

《望东方周刊》:为什么会有这种批评?

孙皓晖:我并不承认是在“扬法抑儒”,我只是客观呈现历史原貌。在原生文明时代,法家思想占据主导地位,而儒家思想并不被看好,秦的大一统也是得益于法家思想。所以当我把这种客观事实呈现出来的时候,有人会对我有误解。

《望东方周刊》:怎么认识一些人主张尊孔的现象?

孙皓晖:当前社会思潮多样化,儒学热也兴盛起来。由于受两千多年儒家思想统治的影响,大家本能的向儒家思想附会,比如一些学校让学生们背“四书五经”而不是诸子百家的经典著作等等,有再一次把儒学推到“独尊”位置的倾向。

我的观点是,儒家思想有很多精华,但也不能全盘接收它或再次让它“独尊”。儒家不是中国文明唯一的思想体系代表,而是我们百家思想之一。不能独尊也并不是说它就要被彻底否定或废除。所有原始思想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应以宽容的心来接纳,把中国多种文化思想体系融合,实现文明的多样化。

也有人认为,从汉朝开始,历代统治者都大力推崇儒家思想是出于维护统治的需要。这种说法我也是不同意的。对儒家思想应该客观、公正的看待,把它向有益的方向引导。

近现代历史上,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彻底排斥儒家思想。五四时期倡导“打到孔家店”,这种彻底否定儒家思想的做法太偏激。儒家思想虽然保守,有它的局限性和不足,但也有很多精华值得继承和发扬。“”时期“打倒孔家店”也是一种极端做法。

中国的独特表现是文化信仰

在孙皓晖的治学生涯中,他原本长时间倾注于法学领域。转向对中国文明史的研究还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事情。

孙皓晖对当年曾经占据一定市场的黄色文明落后论、中国文化酱缸论不以为然,在他眼里那是一种文明上的自我矮化。孙皓晖说,这正是促成他转而研究中国文明的原因所在。

“中国文明的强大和不朽,在雄厚的原生时代。”孙皓晖坦言,他希望能通过揭示中国原生文明在前三千年历史实践中的强大生命力,进而明确中国文明的根基、确立国家的文明话语权。在他眼里,这是实现民族复兴与文明跨越的必备历史条件。

《望东方周刊》:如何认识当今时代的知识分子?

孙皓晖:当前中国一些知识分子中有一个特点就是精神分裂,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崇洋”,他们崇尚西方的自由民主,认为西方的所有思想都是好的,全盘西化。其次,他们在对待中国文明遗产的时候,又主张儒家独尊。

民主是每个国家、每个民族的共同追求,中国也追求民主。但是,民主需要的是相互协商和彼此退让,如果主张“独尊”,又怎么能够建立起民主呢?

在英国,莎士比亚只是代表一种文化而不是代表一种思想,而中国孔子的儒学成了我们两千多年“独尊”的文明,这实际上代表的是一种理论趋势。

学习西方,需要学习的是西方的方法论,而我国的一些知识分子一直没有完成方法论的革新。比如,五四时期很多学者外在打扮等方面学习西方,出门西装革履,可是回到家里奉行的仍然是儒家思想的家庭伦理观。

《望东方周刊》:有种观点认为,当今一些人缺少信仰。你这样认为吗?

第3篇:儒家思想主要观点范文

关键词:儒家经典 思想品德教育 争议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2-0131-01

以下是在之前关于现今有些学校实行背诵古诗词和阅读“四书”“五经”的学习要求,社会文化工作者专家们对此争议的一些观点:

持支持观点一方:不遗余力地推广中华文化经典诵读活动的代表性人物,当然要属我国台湾汉学教育协会理事长王财贵博士,他认为,“要振兴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绝对不仅仅是因为我是中国人,乃是因为我们这个文化是有意义的,是有真理在其中的。”中国儒家思想文化已经有近两千多年的历史,儒家文化中的“仁”和“孝”思想一直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有重要的影响,直到现在依然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持反对观点一方: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的刘晓东认为,王财贵是在颠覆现代观念,提出“填牛”理论和记忆的“黄金时期”理论,主张让学生硬背经典。而刘晓东认为,阅读或者诵读经典,应该是建立在懂了的基础上。如果不懂就进行背或者诵读,那就是机械记诵。

笔者认为:首先我们要明确经典对于中学生发展和思想教育的一个作用,中国儒家思想文化已经有近两千多年的历史,儒家文化中的“仁”和“孝”思想一直对我国的国民思想有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对当代学生的影响,更为深刻,直到现在依然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儒家经典形塑了我国一代代读书人的思想、人格和精神气质,成为了国人立身处世的行动准则。其所蕴含的教育理念,对当代中学生有很大的教育作用。而今,儒家经典更是走出国门,成为了全世界人民共享的精神文化遗产。

那么,儒家经典对于中学生而言,有什么样的教育影响和作用呢?

1 培育中学生的民族精神,涵养人文情怀

我国初中生年龄普遍在12-15岁,此时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显然,这个时候的思想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儒家思想中的“和”与“孝”可以有效激发中学生的爱国主义和爱民情感,可以有效地培养初中生的民族精神。当代学生所处家庭、教育、社会和生活,相比以前的学生,完全没有经历过历史和政治上的动荡,更是没有遭遇过巨大的挫折。因此,当代初中生无法体会国家衰荣,更是没有较强的荣誉感。但是,当代中学生正是祖国的未来,明日的太阳,培养他们的爱国情感至关重要。我国从2009年起,就增设清明、中秋等民族节日为法定假日。清明扫墓祭祖,中秋阖家团圆,端午悼念爱国诗人,重阳登高敬老,这些传统节日,在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方面已经发挥并继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初中生能够在日常的思想品德教育当中感染到这样的情怀,从而转换成真真切切的爱国情感。

2 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使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

《论语》中有很多关于端正学习态度的方法,并对学习习惯的培养作了详细的说明。尤其是孔子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温故而知新”这两句千古名言,直到现在依然不衰,孔子不仅要求每一个弟子都要端正学习态度,还要温习书中的知识点,以便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孔子的这种儒家教育思想不仅对中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且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产生了极大影响,国外的很多学术家都将孔子的这种教育观点列入教科书中。对于教师来说,不仅要学会如何教给学生正确的思想,还要注意教给他们新方法,使他们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 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质

儒家文化中的很多思想观点都与目前的初中思想道德教育内容是一致的,其主要目的基本上是一样的,那就是培养学生的思想品质。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也就是说美德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跟一个人所处的环境有关。好的环境可以使人受到移默化的影响,逐渐培养好的思想品质,不好的环境可能会使人受到坏的影响。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青少年,有利于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这种潜移默化的作用会对学生习惯的养成和人格的培养奠定基础,是青少年最容易接受的方式,一旦习惯养成就将很难改变。个别学生思想品质的提高还可以带动周围其他学生的思想品质的提高,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4 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儒家思想中很多都是关于“利他”行为的精神,这导致我国未来的中小学生的人生价值观很可能会朝着“利他”主义方向发展,这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原因之一。因此,每一个历史朝代都会出现很多不怕牺牲的英雄人物发扬这种文化。当代学生具有基本的学习吸收能力,正如王财贵博士所说,学生对于知识的吸收就像是海绵似的吸收,是整体的吸收。也许初中生由于时代的不同,无法完全地理解儒家经典,一时消化不了没有关系,可以用一辈子去消化。因此,儒家经典实际上可以影响一个学生的一生,因为他在初中阶段就已经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

第4篇:儒家思想主要观点范文

关键词:中国法律;儒家化;影响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5月9日

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法制文明古国,中华法系博大精深。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传统法律继承发展,代代相传,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自成体系,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可谓独树一帜,而这一过程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受到儒家伦理思想的深刻影响,儒家中的基本法律思想与传统法律逐渐渗透融合,肇始于两汉,发展于魏晋,形成于隋唐。因而,法律儒家化成为中国传统法律形成发展中最重要的特点。

一、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历程

自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从总体而言,就是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法律实施过程中,使儒家思想成为刑事的、民事的、婚姻家庭的、行政的、诉讼的等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和灵魂,也就是说,儒家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和权威。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礼法合一的特色,影响深远。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运动由董仲舒等人发起,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开始阶段(两汉时期)。自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走上了儒家化道路。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引礼入法”便成为了法律儒家化的萌芽。所谓“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用“礼法”二字来描述儒家传统思想与中国传统法律彼此之间的关系可谓是点睛之语。礼与法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构成中华法系最本质的特征,并形成了特有的中华法律文化。

2、深入阶段(魏晋南北朝时期)。从魏晋时期开始,儒家学说与法律的联系更加紧密起来,儒家经典逐步取得了与法律并驾齐驱的重要地位,其突出标志就是礼、律并重。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引经注律的。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向纵深迈出了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到曹魏后期,人们已常把刑与礼相提并论,《三国志·魏志·刘庚传》载:刘庚“与丁仪共论刑礼,皆传于世”。由此可见,此时,礼刑已被人并提。

3、完成阶段(隋唐时期)。经过魏晋南北朝至唐,中国封建社会进入全盛时期。唐律无论结构、内容均已蔚为大观。礼与法的结合也臻于成熟和定型,可以说一整套体现封建宗法等级思想与制度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唐律是中国古代礼法结合的典范。“引礼入法”开始于战国末期,形成于秦汉之际,确立于汉武帝时期,成熟于隋唐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最后完成阶段。

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过程,至隋唐已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被全面地反映在一部作为中国古代法典的代表作——《唐律疏议》中,《唐律》使儒家思想和封建法律融为一体,从而也形成了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另外,从两汉至隋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是逐步深入到最后完成的过程。

二、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历史根源

中国法律儒家化之所以由两汉发起,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发展至隋唐最终定型,之所以要经历这样一个漫长曲折的演变过程,其原因在于中国法律儒家化实为历代统治阶级对于一个庞大封建帝国运作方式的具体、深远、长久的试验和探索的过程。

在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各学派对于如何治国、采取什么样的思想治国有过很大的争论。儒家思想基本上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的“礼治”和“明德慎罚”思想。墨家的思想以“兼相爱、交相利”为核心。他们还要求“赏当贤、罚当报,不杀无辜,不失有罪”。道家的《老子》坚持道法自然、无为而治:《庄子》则更宣扬了一种法律虚无主义。这诸子百家唯有坚持以法为本,奉法令为岩性准则、严明赏罚的法家以“法、势、术”结合,在统治者的支持下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的统一、建立了第一个封建帝国。但遗憾的是,法家的严刑峻法难以长久地、合理地维持帝国的正常运转。有了长期的历史实践,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先秦之子百家的学说,我们很难找出可以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每一种学说都难以始终维持封建帝国的长治久安。而中国法律的儒家化难以单独依靠先秦的儒家思想。如史家所言,汉武帝乃至中国历代许多君主所实行的策略可称为“外儒内法”。所谓中国法律儒家化本质上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加之法家、道家、阴阳家的部分观点,并从理论上将君权神化的思想固化,从具体操作上将儒家思想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达成二者的统一,从思想根源上将“宇宙观与现实政治混为一谈”。而这一庞大而深远的实践在中国古代的法律演变和政治发展中不断进化、发展、完善、最终成为维护封建社会等级制度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相适应的有力工具。

三、儒家思想影响下中国法律的特征

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中国古代法律与西方宗教影响下的法律有着明显不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1、礼法思想融合。儒家的礼法思想的一个很明显的特征便是融礼于法、融法于礼,因此,很多时候法律和礼是很难区分或者说相互融合的,但是法律于礼在本质上应该是有所区别的,起码来说法律应该普遍是强制性的、成文的、规范的,而礼则应该是任意性的、不成文的,也不具有严格的规范性。但是,儒家的礼法思想将二者进行融合,也就导致法律在形式上很难不受礼的不成文、不完全规范性的影响。

2、突出重刑轻民。如前所述,礼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不管是上到皇帝、大臣、百官,还是下到普通的民众,都严格遵守着封建的礼教关系,因此,在中国古代,违反礼的行为为法律所严格禁止,导致很多本应属于民法、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最后也落入刑法的管制范围内,因此有“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尚书·康诰》)的说法,最终形成重刑轻民的特点。

3、礼法界限模糊。儒家将法引入政治学说中,并未将法与礼完全并列或对立,更未将法律规范置于道德规范之前,而是以法作为礼的补充,建立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事实上,那个时代的人恐怕都很难分清哪是道德礼教,哪是法律规范,更多的时候,违反道德礼教的行为便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同时法律规定的违反法律的行为也都被认为是违反道德礼教的行为。法律与道德礼教的界限非常模糊。

四、中国法律儒家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在中国法律儒家化从开端到发展再到完成的过程中,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也逐步深入,这种影响是全面的,主要表现为礼法合流、德礼并用、德主刑辅等法律思想的确定,儒家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观点的形成,以及儒家思想在法律儒家化过程中对司法实践领域的影响等等,不一而足。

1、封建特权思想的影响。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就要求我们执法必须严肃、公正和无私,不管是谁违反了宪法和法律,都应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法律之上的特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一些和宪法规定相悖的现象:违法行为、犯罪事实相同,由于违法者身份的不同,在惩治上就大不相同。

2、“无讼”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法律的儒家化主要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所以作为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思想就不免渗入到传统法律思想之中,其中“无讼”思想就是这样一个具有两面性的例子。一方面“无讼”思想与今天的“以德治国”有着某些相通之处,另外,儒家倡导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社会纠纷,也有其合理之处。可是从另外一方面讲,它也否定了通过制度化、法律化的司法诉讼程序来解决各种社会纠纷的必要性。从司法制度上讲,诉讼是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但儒家的无讼思想将许多纠纷排除在司法管辖的范围之外,这就为人治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会使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得不到法律的有效制约。

3、“仁政”思想的影响。自从传统法律儒家化之后,“仁政”思想也随之走进了历史舞台。“仁政”思想里就有许多许多值得我们今天拿来借鉴的地方。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所提出的“仁政”思想,指出当政者必须以仁爱之心待民。他说:“仁者,莫大于爱民”。儒家思想中关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实现人的价值与尊严的思想对我们现代人仍然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而其中“孝梯”、“仁义”等道德标准仍应为现代人所遵循,无论历史发展到什么时代,孝敬长辈、尊重他人、重承诺、守信义等美德都将是衡量一个人人格完善与否的标准。

4、“人治”理念的影响。儒家化的法律形成了“人冶”的理念。儒家主张“为政在人”,这就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所实行的是君主一人之治,以一人代替上天治理国家。然而,人治往往具有很多弊端,最终也是人亡政熄。中国儒家化法律所确立的人治观念对当今推行依法治国仍然还有很大的破坏力。另外,儒家化的法律维护形成了中国的伦理道德社会秩序。中国的伦理道德在儒家的提倡中逐渐形成,并经过政治上升到法律予以贯彻实施,法律推动和促进了伦理道德的形成,并最终形成了稳定的封建伦理道德秩序,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总之,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为中国封建社会国家法律的形成,为后世法律的演变做出了重要贡献,也形成了独特的中华法系。同时,对我们今天推进法治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五、结语

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既是全方位的又是深层次的,体现在法律方面,便是传统法律儒家化的过程,自从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引礼入法”便成为了法律儒家化的萌芽,历经了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和完善,到隋唐时期《唐律疏议》的颁布,标志着礼法结合的全面完成,儒家思想遂成为了封建法律的正统思想,将中国法律史推向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阶段。自此以后历朝历代均沿袭不变,并对后世封建传统法制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从现实生活中找到这些影响的影子。

从上面一系列的分析中可见汉代法律儒家化的历史选择的全过程,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历史选择的过程不是随便完成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充满着历史必然性的选择。我们应该从中国法律儒家化的这一历史选择过程中看到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并利用这一规律去指导我们探索历史上的其他各种问题,从而更好地从历史中获得对我们有益的经验教训。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凯.论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历史进程[J].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09.10.6.

第5篇:儒家思想主要观点范文

本文通过对儒家传统观念思想的研究,从积极、消极两个方面对儒家思想与我国当代法治观念间的关系进行讨论,进而对两个关系做出更明确的认识。

关键词:儒家思想;当代法治;观念;影响儒家思想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以博大精深的内涵对于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起着重大作用,同时一些经典思想更对当代中国法治观念有着追本溯源的影响。当然,这里的前提是儒家思想对中国当代法治观念和进程的影响是包括正、反两方面的,即积极促进和消极阻碍两个基本层面。但儒家思想对中国当代法治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这种影响是从哪些方面进入法律系统的,仍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一、儒家思想对当代法治的积极影响

谈及儒家积极思想对当代法治的影响,其实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对该问题就行认识,也就是说儒家思想的哪些特色对我国当代法治起到了积极作用。

1、对宗法伦理观念的看重。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血缘宗亲为结构方式的阶层社会,君臣关系、父子关系构成了社会的主要关系类型。在整个社会中,皇帝是整个社会的最高领导者和一切行为准则的制定者;在家庭中,父权又有着至高无上的决定权力。而儒家向来是这种社会关系和观念的大力推动者,他们坚持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观念,“人伦”成为一个古人在社会中首要遵循的行为准则,从而维护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可以说,正是儒家的这种君臣父子观念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封建社会道德伦理观念的形成的和社会结构的构成。现在看来,这种观念是相当错误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以观念为手段促成社会稳定的做法与当代社会的法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2、提倡“人性本善”。儒家的亚圣孟子提倡“性善论”,他认为人性本善,同时重视人的后天道德修养,宣扬依靠这种道德力量对人进行约束,从而达到统治者对人的管理目的。同时,孟子观点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统治者本善是善良的,不会做恶的,所以统治者才能对九州四海进行正确的领导。不难看出,儒家的这种性善论的根本目的还是在于对社会的管理,这也与儒家讲究“入世”的观念是相一致的。

3、弘扬仁政思想,强调“内圣外王”。儒家讲究“内圣外王”,内圣也就是说通过严格的道德修炼,达到个人道德修养的大成;而外王则是讲求个人所达到的社会成就,这种从内到外的过程是通过“格物致知”达到的,最后的目的外化出来则可以用“齐家、治国、平天下”几个字来概括。而对于君王来讲,除了要做到上面提到的两点外,还需要具备仁爱的思想,孟子就主张,“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也就是说君王需要以老百姓为重、自己为轻,仁政爱民才能长治久安。从这两个角度看,我们会发现惊人的一致性,也就是儒家思想对个人思想和行为的约束性。当然,这种思想也正是当代法思想所坚持的理念。

总体来看,“儒家道德思想与当代法治观念有着一定的契合性”[1],尤其是儒家所推崇的以德治国、仁者爱人等思想,正是我国当代法治思想的基本理念。在我国当代法治思想体系中,这种德育思想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刑罚可能会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的短暂性和滞后性是无法与德育思想相比肩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正确且合理的法治思想,而只是一味坚守酷刑的话,是绝不可能维持长治久安的。对此,孔子曾有过这样的观点:“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则格”,就是说想要从根本上清除犯罪现象的发生,维护国家稳定,首先要加强的就是老百姓的道德品质和观念思维,只有这样才能在人们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的防线,也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犯罪的发生,所以,从观念上普及法治思想才是提高社会整体法治观的最佳途径。

二、儒家观念对当代中国法制的消极影响

儒家思想观念固然与当代法治思想有着许多默契点,但归根到底是两种不同社会土壤上结出的不同果实,两者在属性和根本目的上有着天然的区别。儒家文化从根本上是为了维护极小部分统治者利益的手段和武器,而我国当代法治思想是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全体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手段。但尽管如此,儒家传统文化思想中的许多“糟粕”还是对我国当代法治观念产生着许多消极影响。

1、将国、家、人、法四者相互纠缠,分割不清。在儒家传统道德观念中,三纲五常思想扮演着重要角色,尤其是宋代程朱理学之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思想越发严重,将个人自由捆绑在国与家的大棒之下,而在这种观念下,法律的性质和地位也就岌岌可危了。法律成了维护君王统治的手段,个人的行为如果触犯了君王也就带有了触犯法律的性质,可以说这是严重违背当代法制精神的;其次,将国家个人相杂糅,也就为法律染上了强烈的“人”的色彩,君王可以依据感情或其他因素来对一个人的生死做出最高决断,而不需要受法律的制约,因此,求情也就成了古代社会长盛不衰的现象,这种混乱不仅严重制约了法制体系的建立,更是其形同虚设,从根本上丧失了权威性。

2、君王的仁政与权力制约间的严重冲突。上面已经探讨过,君王在古代社会中具有最高的决断权和绝对意志,而在西方社会中,法律的平等性则决定了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一律平等的,不存在特殊的可能,正因为中国儒家长期宣扬“性善论”,主张开仁政,施仁爱,所以君王一般都会在决断时从轻发落,“需要对触犯法律的人施以仁爱,才能彰显身为君主的仁慈”[2],但从本质上看,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严重触犯了法律体系的独立性,从而导致法治思想在传播中的失败,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法治应当多向西方靠拢、学习,树立良好的法治和制约、执行观念。

3、“性善论”对法治的解构。儒家的性善论在重视人的价值和对人性看重的同时,也很容易导致对人的过度夸大,从而掩盖住法治思想效果的发挥。孟子在四心说别强调“仁义礼智”,强调人心的巨大作用,但就本质而言,人的成长需要面对的是以利益机制为主要构成要素的巨大体系,不可能仅仅按照心灵的意志去行动。从另一个角度看,孟子在强调个人道德修养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的时候,已经对法律地位的否定予以了默认,从而导致法律价值的丧失和社会体系的脆弱。

从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儒家传统道德与当代法治思想存在着许多背离的地方,而正是这种背离也导致了儒家传统思想在社会实践中的最终“失效”,当然,从社会发展的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这也是历史演变的必要过程。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结构和发展方向的快速演变,我们在当代法治思想和法制体系都已经相对健全的背景下对儒家传统思想和当代法治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是具有全新价值和意义的。我们在这样的过程中既需要看到儒家思想对当代法治积极影响的一面,同时也要注意到儒家思想本身局限性带来的弊端,从这两个角度出发,才能更精确地保证我们在认识问题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吸收传统文化中的有益部分,摒弃糟粕思想,更好、全面地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健康、良好运行。

参考文献:

第6篇:儒家思想主要观点范文

关键词:人本思想 教学应用 思想教育功能

据相关的调查资料显示,传统的儒家思想主要弘扬对其他人要有尊重之心,要主动的关爱他人和爱护他人,所宣传的是一种大爱思想。儒家思想主要是对人心理素质的完善。其是建立在批判主义和传承主义基础之上的,儒家思想将不同的教派思想进行了有机的融合。千百年来,不论时代的变化和发展,儒家思想始终都是中国文学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儒家思想的弘扬在我国历史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儒家人本思想的主要内容

小时候,大家都看过三字经,其中众多语言,对于以前乃至现代的人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以及应用价值。列举其中的典型语段,即: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此句话一直被大众所传唱,具体分析其所涵盖的意思,其实就是对于人性的一个观点阐述而已。而孔子也有言论:性相近,习相远。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其实质上是涵盖了大家――儒家的思想。从孔子的角度来看,其更加看重于人性本善的道理,当然这一点也得到现今社会的重视以及拥戴。再进一步的对孔子的言论以及思想――"信任"进行研究,其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分析:首先,人自身实现以及思想等其他方面的完善;其次,教育本身所具备的功能性。所以,也正呼应了上面所提及到的孔子的名句。而当今社会,对于人自身的价值以及理想价值更加重视,所以也加大了本身的培养力度。

二、儒家人本思想在高中教学中教育功能的体现

(一)儒家人本思想在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教育的个体

儒家的人本思想有利于督促和指导人们会形成正确的三观、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这些规范、原则、观念并不是约束个体的排他力量,而是促使个体尽可能的完成特定任务的引导源,孔子希望人们通过学习“克己复礼”的修养,认识真正意义上的“道”,最终达到认识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目的,推己及人,调整自己的行为举止。

以人为本,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全面健康发展,是我国社会的核心与主流。以人为本也是思想政治教学理念中把学生看作是教学的主体和目的的一种行为。在教学中,应该尊重学生的价值观,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为学生的个性潜能发挥创造条件和提供空间。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教师应该主动和学生交流,研究学生,积极的研究不同时期学生个性和行为的不同变化,善于运用灵活和具有发散性和创造性的思维来改善教学方式,主动适应和选择并改造教学环境,为学生提供一个积极的充满正能量的思想政治学习氛围。

在思想政治教学中,学生应该能够保证学生可以大胆的、自由的、无拘束的发挥自己的情感和思想。这需要教师与学生保持经常的思想和生活方面的交流。在交流期间,教师应该注意观察学生的情感变化,从而做到具有针对性的教学。教师关爱学生,也是思想政治教育中重要的一部分。这也是人本思想在教育教学中的体现。所以,教师也要做到理解学生,理解他们的言语和行为,理解他们的选择和思维。特别是了解他们言行举止的原因与内涵,这样才能够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去帮助学生和指导学生的实际思想和行动。

(二)儒家人本思想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教育的社会

政者自身在教育中的作用是孔子本人尤为重视的,一个民族的兴衰荣辱和一个国家的政者是密不可分的,他关乎着道德社会繁荣和道德内在动力的形成。为了促进社会教育的发展,儒家重视人的思想和教育的联系性,财富因素对于人素质的提升有着重大的作用,所以儒家重视财富在教育中的导向作用,以财富为标杆,可以区分君子和小人,君子“不为五斗米而折腰”,即使穷困潦倒亦不会改节,小人在穷困的影响下就会无所不为,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这些因素对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的存亡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儒家的人本思想中关于社会最基本单位的构中,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将尊重长辈和孝顺父母放在学习的首位。另外,儒家强调通过正当的途径实现财富的获得,主张限制人们对财富追求的欲望,强调一切个人行为都要合乎“礼”的要求,如反对暴殄天物,主张节用至仁,讲求适度的原则,形成一种理性的消费行为,当今社会所提倡的餐盘文明,就是对儒家这种思想的完美继承与发展,在儒家教育文化中吸取其合理的成分,力求达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古论今,革故鼎新”。

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更助于对人本身身心成长的帮助,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思想政治内容,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在未来融入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帮助他人,组建家庭。这是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教师应该在思想政治的教学中做到“以人为本,以社会为背景”的教育思想导向,告诉学生学习思想政治课程的目的不但要丰富自己的头脑,也是为了更好的融入于社会,帮助学生建设他们的心智教育,主张他们对于自身欲望与来自社会的诱惑的控制,做到穷则独善其身 富则兼济天下。

结束语:

在整个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儒学得到了不断地创新与发展,儒家的人本思想也是以各种形式呈现在高中的教学应用中,国学、实学、显学、新儒学都是对儒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儒家文化中的基本内核和基本内容,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发挥个体的社会功能,夸大人本思想的应用范畴,以儒家君子为主体的教育方法,加强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从而实现儒学人本思想在教育中的最大效用,促进教育的飞跃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何建华.人本思想的呼唤与构建――兼谈中国化的新成果[J].江西社会科学,2013(9).

[2] 张思军,邓淑华.西方思想史中的人本思想与利益范畴的内在联系[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1,32.

[3] 丁纯杰,李双贵.人本思想的高校大学生创业服务问题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6).

第7篇:儒家思想主要观点范文

关 键 词:北欧设计 儒家思想 以“情”为美 以“和”为美

20世纪晚期北欧室内与家具设计越来越受到国人的关注,其设计的独特性主要表现在为公众的日常生活而设计的理念、民主设计的思想和人文功能主义的信念,以及在面临外来影响时对自己的优秀民族工艺传统的继承与发扬的态度等方面。北欧设计注重人情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一切又与儒家思想所提倡的美学精神不谋而合。

儒家的礼乐教化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艺术教育、美感教育的理论基础,它从不把艺术视为纯粹满足感官欲望和情感发泄的手段,而是把艺术与人的德性、智慧的培养紧密结合在一起,非常注重艺术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意义。儒家美学强调艺术中的情感美,提倡“美善相乐”的境界。在这种境界中,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个体的生理与心理种种关系都处于和谐一致的状态,这与北欧设计中强调的人情味、平和之美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一、 以“情”为美

北欧家具在1900年巴黎博览会初次与世人见面时,就以既具现代化又有人情味的特点在设计界引起轰动。它在适应本土地域文化环境的同时,在外形上一反德国功能主义作品中那种常见的冰冷、严肃的纯几何形式,将不必要的直线换成曲线,并倾向于运用当地传统的木材、皮草等天然材质,使北欧的功能主义显示出对自然与社会的亲和力,因此北欧家具被称为“人文功能主义”的典范。北欧家具和室内设计与其他国家的设计最大的不同在于突出一个“情”字,这个“情”不仅指的是具有人情味的人性化设计,同时也指本民族深厚的传统情调。它与漠视民族差异、忽视人的心理情感的早期功能主义形成鲜明对比。

儒家对“”的基本态度,奠定了中国美学“以情为美”的思想基础,儒家思想认为符合礼的“情”是善的,而超乎礼之外的“情”是恶的。到六朝时期,将“情”从道德礼教的牢笼下独立出来,在文艺美学中出现了“以情为美”的观点,“诗人有情就有美,无情就无美,寡情就少美”,这一观点与德国早期功能主义漠视人情、冰冷、机械的设计理念相对立,而北欧提出的“人文功能主义”重情、表情同时又不失功能主义的原则,得到长足发展。《诠赋》篇说:“情以物兴,物以情观。”创作是物与情互相感应、互相生发的结果,而作为设计的创作也是如此。蔑视创作中的“情”,无视设计创作中的“感”,其作品必将是苍白无力、冷漠呆板的。

明末清初的艺术家提倡以“情”为至善至美的美学思想,即凡是至美的文艺作品,都是饱含情感之作。北欧设计不仅具有合理的功能要求,更重要的是强调设计对人心灵的抚慰与寄托。与冰冷的机械功能主义和一味追求时尚的产品设计截然不同,北欧设计体现的是北欧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对传统的眷顾和对人性的关爱。因此,北欧设计所具有的饱含深情的生命力正是北欧设计兴盛的根源所在。

二、以“和”为美

无论是室内设计,还是家具设计,北欧设计师都强调与周围环境的相和谐,把建筑、家具及产品设计作为自然环境的补充。在传统与现代设计观念的双重冲击下,北欧设计尽力保持着两极间的平衡,现代设计的机械、冰冷、严格、准确等特征,在北欧设计中都作到了恰如其分的修正,并将其真正优雅的个性化、人情化的因素融合起来,注入到现代机械化生产的设计之中,形成了热情、欢快、富于生命力的设计品位。人们在其中可以体会到一种远古与现代浑然一体的艺术生命在搏动,呼唤着对自然、生命、艺术敏感的心灵的回应。

儒家思想早在两千年前就提出了“以和为美”的思想,使社会之间、人与人之间达到和谐,同时也指形式元素关系的和谐。“和”之美的现实表现形态有天地之和、天人之和、人人之和、政和为美、人和为美等。在中国古代的文艺美学中处处都有“和为美”的体现,比如“乐之务在于和心”“琴所首重者,和也”,都是指艺术之美重在心和、情和。

天人之和是中国古代处理人与自然、神灵关系时所追求的审美境界,古人一直追求自身与“天”(神灵、自然)处于一种和谐状态。在北欧设计中,这种天人之和的表现便是人与自然的相协调。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北欧人希望能回归自然,成为自然的一分子,轻松随意、顺乎本性地居家度日。北欧设计所展示的是以其特有的方式所创造和升华的、潜藏于材料本身的、固有的美。这种尊重材质、尊重自然,以及与自然相融合的设计理念正是北欧设计的根本特征。

以“和”为美的儒家美学在艺术设计中强调技术与艺术相结合、形式与功能相结合,要求设计艺术要恰到好处,强调中和之美。北欧设计所反映出的自然与生活之美是平和的,不会引起感官和心绪的骚乱与扰动;同时,北欧设计中所表现出的分寸感、表现力、柔情等,尤其是无可比拟的优雅,使我们感到仿佛面对着完美本身,而这也正是儒家思想以“优柔平和”为最美的体现。

北欧家具与室内设计所表现出来的浓郁的民族情感和人情味,与自然、社会相和谐的设计理念同儒家思想所提倡的以“情”为美、以“合”为美的艺术精神是一致的,它们都表现出一种情趣高尚、情理融合为一的艺术精神。这种艺术精神对现代设计,尤其是对我们中国的现代设计至关重要。因为只有立足民族、重视情感、尊重自然、崇尚生活,我们的设计才能更快、更强地走向世界。

参考文献:

[1]Scandinavian Design. 《Chiharu Watabe》. Petit Grand Publishing. Tokyo: 2003 First edition

[2]Scandinavian Design .Charlotte and Peter Fiell. Taschen. Cologne: 2002 First edition.

[3]易晓著《北欧设计的风格与历程》,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第8篇:儒家思想主要观点范文

摘要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的主体和灵魂,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并成为中国体育文化特色的思想源泉。我们有必要对儒家学说中的不利因素进行剖析和扬弃,培养中华民族特有的健康向上的体育文化和体育精神,为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继承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关键词:儒家思想 中国传统体育 文化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儒家思想是中国最为重要的传统文化,儒家学派对中国、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或多或少的影响。在数千年体育文化发展史里,中国的儒家文化思想,在传统文化和思想中占绝对的统治地位,同时儒家的文化思想对我国现代的、特别是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现代体育文化的现状,是儒家思想在我国体育文化圈内的一个现实的、根源性的集中反映。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和体育行为都有着根本性的影响,从而使得中国传统体育与西方体育都有着各自的发展方向,中国传统体育逐步在体育思想、体育价值取向和体育体系等方面形成了具有自己鲜明特色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

一 礼、仁思想与传统体育文化

儒家学说的理论核心是礼与仁。礼是一种正统的社会行为规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要求人人都要控制自己的私欲,按照自己的社会身份行事。这也是当时人们进行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所遵循的通用规范。仁,就是爱他人,爱自己认为应当爱的人。由于过分拘泥于“礼”,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在其逐渐发展的过程中,体育的竞技性特征被慢慢消磨掉了。正如《礼记・射义》中所说:“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这里礼射被当成了实践仁与礼的手段和方法,仅仅是为了“明君臣之义”和“明长幼之序”,礼射的最终目的不是培养人的体育竞争精神意识,而只是用以维护礼教和等级伦理秩序。

在礼所容许的范围内,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也有自己的发展。如在体育文化里,没有、怪异和粗野的运动,没有危险、野蛮的体育项目。运动的参与者都懂得遵守规则,合理竞争,实现了“礼”在“艺”先。再如孔子在谈到射箭时说,比赛的目的是提高技艺,锻炼身体,只要起到锻炼身体的目的就行了。此外,都要求要加强友谊,比赛双方要互相尊重,讲究礼节、礼貌。这些思想在当今仍是可贵的体育文化思想。

在传统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体育竞争所需的最基本的社会环境是欠缺的。其实在体育活动中所进行的竞争是相当激烈的,有时甚至会发生野蛮的碰撞与冲突,这与儒家学说所宣扬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伦理道德及等级秩序不相融合,是对封建礼教的挑战。在儒家思想观念中,仁是有条件的,超过和违背了礼的仁是不允许的。儒家思想中的这种礼与仁,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从根本上是压制人的个性发展的,个人的独立人格、人的自尊自爱往往得不到尊重和社会的保护,更多的是强调个人的服从,这是对人创造精神的一种压抑。其实,体育就是要让每个参与其中的个体充分地展现自己,养成自己的独立人格,用一种永不服输的精神,力争上游,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改进技术,推动竞技项目的发展,这和儒家思想追求的礼和仁是有很大冲突的。

二 中庸思想与传统体育文化

体育运动发展的根本在于竞争。无论什么类型的体育运动都充满了竞争精神。但儒家思想提倡中庸,忽视竞争,与发展体育运动的精神相冲突。中庸所崇尚的是颜回式的准苦行僧般的道德生活模式,强调如何协调宗法人际关系的协调性道德,而不是提倡个人积极向上的进取创新精神。中庸之道强调无原则的调和,安于现状,不为人先,严重制约了人的个性发展和自我意识的伸张,同时也泯灭了人们在体育运动中的创造力和竞争意识,结果导致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缓慢、缺乏生机。

中庸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儒家崇尚中庸的思想导致了中国传统体育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从而缺乏体育特有的竞争精神,造成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难于顺利发展。中庸之道的主题思想是教育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教育,把自已培养成为具有理想人格,高度文明,达到至善、至仁、至德、至圣的理想人物,追求“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盛世和世界大同的理想境界。在儒家中庸思想影响下,和谐成为中国传统体育文化追求的最高境界,个体和谐、天人和谐,逐步形成了君子之争以和为贵的伦理型体育文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竞争、对抗和有剧烈身体运动的项目在中国传统体育方面的发展。在和谐观点指导下,中庸思想讲究人与人的友善,追求人体与自然的统一,强调人是宇宙的一部分,反对人与人的对抗,反对人对自然的独立,挑战和对抗,而强调二者的对立统一,逐步形成了中国特有的体育文化体系。

三 天人合一思想与传统体育文化

天人合一思想是儒家思想文化的另一特色,天人合一思想就是指自然界与人类之间存在一种统一协调的关系。受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表现出典型的对立统一特征,始终将人的整体和谐作为健身练习的出发点和最终追求。中国传统体育把世界的两大基本要素,即人与自然看作是一个对立统一体,强调天人合一;把生命的两个主要标志精神与躯体看成一个整体,强调神形合一。这种整体的自然观和生命观在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在传统的气功、武术和养生体育活动中随处可见。它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和人的心理与生理的统一,主张通过身体锻炼来促进精神升华,从而实现理想人格的塑造。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我国一些以阴柔文化为特征的项目,如中国围棋、气功、太极拳等,都得到了广泛传播,逐步发展成为中国传统体育的代表项目,进而传播到东南亚各国甚至全世界,成为人们养生、健身、内修和调节身心的体育活动,受到全世界的欢迎,在世界体育史中占有一席之地。

四 重文轻武与重义轻利思想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注重文教的国家。儒家主张礼义修身,认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鄙视体力活动、视体力活动为低贱之事的文化思想,进一步促使整个社会重文轻武,并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之中,并延续到今天。加上科举选仕,强调文章、品德和门第出身,视武学为下品,这样,重文轻武,蔑视体力劳动和体育运动逐步成为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因此,在当时的情况下,很少有人在体育活动上去追求实现自己的价值,甚至有人对自己本身精通的体育活动也不提倡。更有甚者,封建统治者也抛弃了文武兼备的选仕标准,而以“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为选贤标准,并要求人们以和处世,以静修身,严格按儒家的伦理道德修身养性,把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体育运动视为“下技末务”,主张“损人间之末务,息田猎博弈之游戏”。重智力、轻体力,把强身健体、保家习武的体育运动看成“不急之末学”,为封建士大夫所鄙夷。由于封建体育文化受到儒家思想的严重制约,体育运动在中国封建社会遭受冷落。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体育运动结果从人们的需要中被排挤掉,因此可以说,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中晚期是止步不前的,也可以说是严重倒退的。

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是重义而轻利的,主张“行义,远利;义重于利,义高于利”,认为见利忘义是小人之举。《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抑制了人们对个人需要的追求,把义作为一切利的前提,追求利必须是在义的允许范围下进行的。这种“贵义贱利”的思想对我们正确处理人际间的利益关系、养成正确的价值观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这是积极的一面,但这种义利观反映在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中,又有很大的局限性。人们在体育活动中是通过竞争追逐功利的,只受体育活动规则的约束,而不受道德伦理规范的制约,只要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都是可以被认可的。因此,儒家思想中所宣扬的“义”就被抛弃了,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而“义”的原则也就失效了,这在儒家思想看来是“不义之举”,是儒家思想所不能容许的。所以,带有竞技性的体育活动也就很难被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封建家长制社会中的上层统治者们接受,带有竞争性的体育活动也就难以找到自身生存发展的土壤,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也处处表现出这种思想的影响痕迹。

参考文献:

[1] 李力研:《野蛮的文明》,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

[2] 谭华:《儒家文化对中国古代体育的影响》,《四川体育科学》, 2000年第12期。

[3] 唐桂黔:《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体育的影响》,《体育科技》,2004年第3期。

第9篇:儒家思想主要观点范文

在与许多企业家的交流过程中,笔者发现他们在企业管理中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建立企业管理的关键基调,往高深里说,就是本企业的基本管理哲学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基本答案,一是通过企业文化来吸引人、管理人、留住人;二是通过严格的制度来构建规范化的企业管理体系,使企业管理拥有正规的发展壮大渠道。应该说,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但是都不全面,如果将两者有效结合,也许能获得更好的效果。如果借鉴中国古代的立国之本,就可以归纳为“外儒内法、王霸杂之”。其中“儒”和“王”在企业管理中代表着企业文化,而“法”和“霸”则代表着企业的制度化体系建设。

自从汉朝武帝时确立了儒家在百家之中的地位,成为国家的统治哲学以后,在国家的治理体系中一直遵循着“仁、义、礼、孝、信”的治国哲学,这也是儒家的核心理论思想体系,以这种核心思想来治国体现出天下一家的哲学基础,通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哲学理论思想使国家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但是我们同样应该注意到,仅仅利用儒家思想并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与根基旺盛。为了让国家处于正常的体系运转之下,治国名臣们提出了“外儒内法”的治国方略。其基本核心思想就是在对臣民的思想教化上强调儒家思想,在内部运行上强调通过法治来强制儒家思想得到推行,其中春秋战国时的法家思想一直成为治国的主要基础。“内法”的思想讲求通过明赏罚、重奖惩来规范臣民的行为,撕去温情脉脉的面纱,只求实际治国效果。战国时秦国的崛起正是利用了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变法,才得以雄霸诸侯,统一天下。

应该说,这种赏罚分明的做法是与目前企业中流行的制度化管理所完全契合的,通过制定完备的制度体系,明确规定奖惩措施,从而达到企业运行的规范化,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完成,是企业管理所追求的境界。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仅仅使用制度化管理的手段,而忽略了企业中温情的一面,往往使企业变得冷漠而缺少人情,人心涣散而无归属认同感,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缺乏,一遇诱惑容易违经叛道,丝毫不会考虑企业的利益与损失。就如中国古代明确表示实行法家治国思想,完全将儒家思想理论体系抛弃的秦朝与隋朝两个朝代,其统治都不长久,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其抛弃儒家立国基础而带来的深层次文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