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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围绕区委、区政府“三生融合,幸福”总体目标,以“创先争优”为中心,创建“无红包、无大方、无长队”医院,重塑卫生系统形象,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服务更方便,医疗质量更放心,医患关系更和谐,开展“医德好、质量好、服务好”竞赛,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率,通过三年的持续改进,使医德医风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一)创三无,塑形象
1、创建“无红包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明纪律,取信于民。按照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关于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的意见》,继续深化活动内容,实行拒收情况院内定期公示制,安排专人对出院病人进行电话或短信回访和调查,组织监督员明察暗访等。加大查处力度,对收受红包者一律按下列规定予以惩处:责令退还,并予以相应金额10倍的惩处;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晋级、晋职;有索要等恶劣行为的由区卫生局予以吊销执业证书。
2、创建“无大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诊疗,降低两费。打造“阳光用药工程”,加快医院电子病历建设,健全处方点评互评制度,强化处方信息监督,完善统方信息责任追究和大处方问责制度,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降低患者门急诊费用和住院均次费用。继续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深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医疗单位业务职能科室要牵头对本单位药品用量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执行超常预警制度,对区第一人民医院月用药量(包括总量和总价)前5位的医生和药品,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月用药量(包括总量和总价)前5位的药品,医疗单位纪检人员会同牵头相关科室及时予以调查,发现违规处方,当事医生一律进入黑名单,违规三次以上医疗单位视情节轻重予暂停处方权1-3个月。
3、创建“无长队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化流程,改善环境。推行自助挂号、预约挂号、叫号服务,增设服务窗口,合理安排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缩短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同时,通过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等方法缓解病人积聚现象,通过三年努力,逐步实现无长队目标和解决“就医难、就医烦”等问题。各医疗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切实有效措施并付诸实施。
(二)促三好,正医风
1、医德好。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甘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的雷锋精神,评选出一批“医德模范”,为广大医务人员树立榜样。
2、质量好。开展“名医”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医生精湛的医术、高尚的医德和良好的医风。加强医疗单位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特别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核心医疗制度,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医院年度医疗事故发生率控制在0.3‰以内,甲级病历率90%以上;处方合格率95%以上;基础护理合格率90%以上。
3、服务好。进一步强化卫生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通过不断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进一步做好便民门诊服务和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积极推广“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开展“服务之星”评选,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三)提三率,出绩效
1、提高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率
结合“三生融合,幸福”建设要求和卫生行业特点,各单位不断“实化、细化、深化”服务举措,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使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满意率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对象对一线医务人员满意率。
对每一位出院病人开展满意度调查,完善回访制度,调查问卷存入病历档案,分病区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作为科室奖金分配的重要参数。每年年终,区卫生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第一人民医院的出院病人和门急诊患者满意度进行调查,委托各街道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各医疗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挂钩。已出院患者对医疗服务满意度小于90%,门急诊患者和公卫服务对象满意度小于80%的,该医疗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3、提高一线医务人员对后勤服务满意率。
建立职工考评领导班子和一线医务人员考评后勤行政科室的机制,医疗单位领导及后勤行政科室考评结果与其年度考核及奖金系数挂钩。职工满意度小于80%的医疗单位领导,一线医务人员满意度小于85%的后勤行政科室科室负责人予以约谈,满意度过低的予以行政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在2012年8月初,召开各级动员大会,层层发动,全员参与,营造行动开展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
1、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三年计划。
2、各单位针对医疗服务和医德医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提升措施,创新工作内容,以点带面,不断提高。
3、加强督导,及时了解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并组建检查组,对各单位的进展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评议,定期进行通报。
4、统筹安排参与“名医”、“医德模范”、“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加大奖励力度,提高医务人员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5、开展广泛的正面宣传,通过新闻媒体,设置专栏,深挖良好医德医风事迹,提高医务人员的正面形象和自豪感。
(三)年度表彰
每年底都要全面总结行动的工作情况及成效,表彰一批专项行动先进工作单位和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对工作不落实,问题较多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研究制定并落实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措施。
四、组织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建立“三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朱邦正任办公室主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规范医疗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池州市贵池区卫计委关于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所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贵池区目前有医疗机构379家,全部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前期有12家医疗机构提交了自查自纠报告。截止到目前,我所已经对63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60余人次,监督车辆20余辆次。与此同时,我所按规定设计式样与内容统一订制安全就医温馨提醒“1234”宣传海报430张。截止到目前,已经发放380张,辖区内所有诊所、门诊部、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二院、市中医院、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至少张贴了一张宣传海报。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手册发放工作上,由于时间紧而且手册页数较多,我所通过微信、QQ群将手册的内容传达给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以确保辖区医疗机构了解依法执业手册内容。
从阶段性的检查结果看,大部分医疗机构都能够按要求进行依法执业,但是也存在如处方笺书写不规范、消毒记录登记不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各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对于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我所依法依规进行了立案查处,截止到目前,共立案查处18起,其中16起已经结案,2起正在执行中,总计罚没款45103元。
下一步,我所将继续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严格将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到底,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本次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广德县卫健委根据省卫健委党组巡视整改“八个”专项行动和《宣城市卫生计生系统“言行风,重医德”专题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广德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卫生监督执法局负责具体实施。
一、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校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校验的管理工作,规范诊疗科目,严格标准,充分发挥校验职能,把好机构准入关。并以此推动院感、麻醉等科室的进一步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完成医师执业注册登记及《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提高护理整体素质,开展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同时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要求,做好全省护理人员的换证、注册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加强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加强对医疗美容医师的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美容医师依法行医。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临床技术准入管理。重点梳理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准入检查情况,公布开展此项技术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器官移植活动。
二、健全体系,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
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主要以完善质控管理网络体系、改进质量评估考核体系、建立信息报告分析体系、创建质管教育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
在已建质控中心和技术指导中心的基础上,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或调整相应的质控、技术指导中心,进一步健全质控组织网络,完善质控管理体系。
组织修订《**省医疗机构管理与诊疗技术规范》丛书,完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全面指导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
以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为载体,完善质量评估体系。调整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医院等级评审专家库,修订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年内将启动第三轮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充分依托各个中心通过人员培训、组织检查等方式,指导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建立质管教育培训体系。
二、重视内涵,引导医院科学合理发展
根据“卫生三强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旨在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的“强龙头”行动。强龙头行动以“人才培养、学科发展、装备和新技术应用”为核心,突出强化县级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职能。
对县级医院从确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设备配置标准、技术服务项目标准出发,从提高急症疾病处置能力出发,重点加强急诊、ICU、手术室、外科等专科建设。
同时,根据“欠发达地区县级医院建设项目”要求,以第二轮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载体,继续实施省级医院对口支援欠发达县级医院,使更多的农村县级医院与省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长期派驻医务人员在基层服务的同时免费接收县级医院人员的进修,提升县级医院的内涵。
三、医防结合,探索医疗服务新模式
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20**年,继续开发市与县急救分中心联网的急救通讯调度及信息管理软件,力争在年内完成并投入使用。逐步制定和完善我省院前急救管理规范,特别组织专家对院前急救标识、急救服装和车辆喷识进行统一管理。派遣省级医疗专家对省内特大突发公共事故进行现场医疗抢救和技术指导;加强队伍建设,对全省应急专家队伍进行培训或演练,不断提高院前急救体系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
根据《**省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对全省实施情况开展调研,进一步落实方案要求,推广好的经验,做到医防有效结合,真正建立起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良好的“牵手”关系,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同时,各级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和任务要求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对艾滋病、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
四、深化改革,提升医院综合竞争能力
围绕国家即将出台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是改革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远行机制,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院长任职资格、岗位职责、选派作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激励约束和问责奖惩机构,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提升医院综合竞争能力。
五、以人为本,创造和谐执业环境
在宁波市深入试点和在各地倡导推广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适时进行立法评估,争取颁发省长令,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新机制,从而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塑造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
严格实施《**省医务人员考评实施办法》和《**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廉洁从业教育,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塑造干净、清新的医疗执业环境。
六、统筹安排,做好其他各项医政工作
继续抓好血液管理工作,确保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在95%以上。
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省广告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广告成品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严肃处理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一、总体要求
以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和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坚持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成效”为根本任务,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脱贫攻坚医疗有保障现阶段各环节的短板与薄弱环节,精准制定解决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全县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9月18日至10月18日。
三、工作任务
(一)部门包保扶贫情况排查。
针对三类重点人群,排查是否实现稳定增收,全面消除致贫返贫风险;针对预计收入未达到6000元以上贫困人群,排查是否落实重新制定的增收措施,确保收入稳定达到标准;针对其他贫困人群,排查是否按照制定的帮扶措施,达到稳定的预计收入;“一户一策”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帮扶措施是否到位;环境卫生是否达到干净整洁;针对排查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包保责任人
(二)行业扶贫情况排查
1.排查村卫生室城乡医疗保险报销业务是否全部开通,“空白村"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满足村民医疗报销需求,县域内所有村卫生室要保证开通报销,及时让贫困人口享受到门诊报销政策,看病就医及时享受医保报销;(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经办中心信息科)
2.排查全县贫困人口参保及参保资助情况,是否建立档案。县域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补助在参保缴费时直接补助,新识别及异地参保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动态参保补助;(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经办中心征缴科、经办中心信息科、经办中心费用结算科、经办中心基金财务科)
3.排查"5+1"医疗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产生医疗费用但是未享受到补偿政策的,分析原因,立即解决并做好登记;强化基本医保基础性保障作用,确保基本医保制度100%覆盖贫困人口。对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人口信息6199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对,详细掌握贫困人口参保状态。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个不漏。对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通过大病兜底报销再次补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确保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经办中心费用结算科、经办中心基金财务科)
4.排查“一站式”结算政策是否执行到位,贫困患者是否存在报销来回跑的现象;(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经办中心费用结算科)
5.排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落实,乡镇卫生院是否为签约医生付费;(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经办中心基金财务科)
6.排查现有慢病贫困人口人数与“一人一策”标识是否一致,是否享受报销政策,慢病待遇覆盖率是否达到省、市平均水平;(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
7.排查“一事一议”制度落实情况,详细统计申请人数、审核通过并落实补助人数及金额,是否还有未落实的,对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报销后自付医药费仍很困难的特殊贫困患者将通过“一事一议”进行救助。(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
责任领导:、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县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再排查再巩固再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狠抓工作落实。
县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再排查再巩固再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办法提出的排查内容逐条梳理排查,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勇于承担行业责任,深入剖析行业工作,确保全面消除工作隐患,夯实工作基础。
关键词:医院;质量管理;竞争力
一、引言
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质量好坏关乎国家的兴旺与衰落,医疗质量的好坏关乎广大患者的生命健康。我们国家十分重视质量问题,在质量问题上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提高全民族的质量意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已于1993年9月1日起实施。在1993年9月17日卫生部又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通知》[1],特别强调医院要加强质量管理,医院是实行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的场所,更应该重视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这也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付出了医院应尽的义务。医院只有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加强医院质量管理,使医院向重质量、重安全、重服务、重绩效的方向发展,保证医疗质量,这样才能够赢得广大患者的口碑,树立起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也是医院保持基业长青的法宝。
二、加强质量管理的策略
由于我国已于2001年12月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我国企业已经进入了全球经济的竞争大潮之中,同时,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一系列体制改革也同样给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带来更加严峻的考验,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医院必须严肃面对的问题之一。
(一)树立市场竞争的战略意识,质量管理战略化
战略,古称韬略,原为军事用语,“战”指战斗、战争,“略”指谋略、计划,是组织对有关全局性、长远性、纲领性目标的谋划和决策[2]。战略所起的作用犹如黑夜中的一盏灯塔,医院中的任何一项工作在战略的指引下才有行动方向。医院的高层领导者要根据医院所处的环境,认真分析本医院的优势与劣势,制定出适合本医院的发展战略,确定本医院的使命、发展规划(如开发新业务的时机与方式以及进行这种调整的深度和速度)、战略目标。同时根据发展战略及竞争战略制定质量管理战略。
(二)进行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质量管理标准国际化
在医院质量管理中应用iso9000族标准是一种先进的管理方法,能够提升质量管理的水平,增加患者对医院的认可与信任,进而提高医院的竞争力。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体系文件(即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记录)、制定相关质量管理制度[3],如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等等。另外,在每年定期的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复审中,不要走过场,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标准内审,找出本医院的质量不合格项目,并按时加以整改,同时,在外审中,不敷衍了事,针对外审评出的质量不合格项目认真落实整改,做到彻底清除。这样就能使影响医疗质量的所有过程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向患者提供合乎质量的服务,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同时,对员工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贯彻质量管理方针,提高质量意识。院长要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领全员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三)实施5s管理,质量管理精细化
5s管理起源于日本,是指在生产现场中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的管理,是日本企业一种独特的管理办法。通过5s管理能够培养人凡事认真的素养,使人养成“事事认真,遵章守纪”的工作作风。5s是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tketsu)、素养(shitsuke)五个项目,因日语的罗马拼音均以“s”开头,简称为5s。日本企业将5s运动作为管理工作的基础,推行各种品质的管理手法,5s对于塑造企业的形象、降低成本、安全生产、高度的标准化、创造洁净的工作场所、现场改善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逐渐被各国的管理界所认可[4]。将5s管理运用到医院的质量管理中来,能够使质量管理更加精细,从医院医疗环境的改善到医院质量管理的制度建立、贯彻实施,都是非常细致的工作,要求任何一项检查、治疗环节都要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来做,使医疗服务标准化、精细化。实施5s管理最突出的一点是通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四项活动最终能使员工的素质得到很大的提升,做事更加精益求精。5s能使医疗工作更加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直至消除误诊,减少投诉、减少医患纠纷,保障医疗服务品质,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从而增加医院的效益,提升医院的竞争力。
(四)强化服务质量意识,质量管理人性化:
服务是无形的产品,是能够通过人的感官感知到的,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声誉和信誉。对服务质量的管理要从员工的思想入手,因为意识决定行动,首先要提高员工的觉悟,树立“治病救人”的医德思想,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让现代质量观念深入员工心中,提高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能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健康服务。其次,要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对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设立投诉电话,方便社会各界对医院的监督,从而约束医院员工的行为。并以此作为评级、晋升、奖励的标准之一。医院设立纪检监察部门对影响较大的服务质量恶劣的事件要从重处罚,警钟长鸣。再次,医院要根据患者的信息,以患者为导向,对患者进行就医前、就医中、就医后的全程跟踪服务。帮助患者选择就医的科室,并介绍各科室的特色服务,在患者就医的过程中给予患者无微不至的关怀,从护理到诊治实现“零缺陷”,在患者就医后的过程中,及时通过患者留下的联系方式沟通,询问治疗效果,以便给患者更好的治疗方案和建议,为今后患者进一步治疗提供帮助。还要开通就医咨询服务电话,随时给患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也能够将患者的所有需求反馈给医院的信息系统,便于医院做出相应决策。另外,针对现今普遍反映的药价高、看病难的问题,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看病费用,满足患者少花钱就能看好病的愿望。最后,服务质量的提高还来源于医疗水平的显著提高,患者来医院的根本目的是治愈或减轻病痛,这也是医院的核心服务目标,医院要不断提高医疗仪器及设备的精度,建立健全仪器设备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仪器的误差率,聘用医术高超的医生,给患者以最优的治疗,让患者满意。
三、结语
现代医院通过分析医院所处的社会竞争环境,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战略方案,从全局统筹员工的思想,让所有员工都重视医疗质量,视质量为生命,学习国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思想,严格执行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使质量管理标准国际化。通过实施5s管理辅助iso9000族标准的执行,让质量控制工作更加精细化,降低各项费用,减少浪费。通过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入手,使质量管理人性化,建立服务监督机制,满足患者少花钱治好病的愿望,从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为患者考虑,降低医疗费用,赢得患者口碑。让患者来宣传医院,以此达到少投入、多产出的经济效益,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通知》[eb/ol] /lawcenter/lawshow-54741-2.html
[2]王方华,陈继祥.战略管理[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
一、全面履职,做好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的通知,对全县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完成公共场所重点卫生检查计划。对571户公共场所建立了档案,受理审核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80份。联系县疾控中心开展卫生质量检测,检测110家,并根据检测结果,加强卫生技术指导,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全县现在集中式供水单位29家,覆盖人口近50万人。由于各自来水厂产权归属不一,水源水来源多样,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水质消毒净化设备尚不完善,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存在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今年以来面对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形势,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多次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卫生局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意见》,初步建立了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卫生、水务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供水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的饮水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一是严格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进一步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工作,做到许可条件法定化,许可材料标准化,许可审查规范化,坚决杜绝乱发证和低标准发证现象发生。同时,依法整治饮用水供水单位未经卫生许可擅自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依法查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或者经营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城乡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和执法力度。监督供水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卫生要求,规范水厂的卫生管理。通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安全巡查,提高卫生监督覆盖率;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的指导,严格供水单位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索证管理。今年以来已对5家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已全部结案。三是开展供水单位现场调查工作,完善监督档案。通过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饮用水供水单位和供水设施情况,建立完善了供水单位及供水设施的类型、工艺、数量、布局、供水人口及卫生管理等基本信息档案。督促供水单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供水设施,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四是创新完善饮用水卫生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完善与建设、水利、疾病控制等部门间协调机制,今年内已就9个乡镇水厂水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向当地政府发送了公函,共同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饮用水卫生安全措施;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通过及时的调查处理,发现和控制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五是加强公众宣传。4月份举办了全县集中式供水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29家供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5月份集中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开展卫生知识咨询,增强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
(三)学校卫生监督
5月份,参加由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开展春学期校园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共督查中小学及幼儿园60所。对各校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积极依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对其他236所学校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都现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
对120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2月份对县直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都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整改。对1户违反传染病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
(五)消毒产品监督
7至8月份对10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收缴违法消毒产品36盒。
(六)医疗机构监督与打击非法行医
开展了医疗服务监督检查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医疗机构120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由于历史的原因,非法行医在我县城乡一定范围内不同程度的存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着力把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全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城乡联动、打疏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打击重点,完善工作机制,打击非法行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局网站公布非法行医种类、危害、辨识方法和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监督所政务公开网和《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等宣传形式,公开曝光黑诊所,建立“黑名单”。同时,积极利用“3.15”、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发放宣传材料近5000份。3月份,在全县分5个片,举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依法执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取得了明显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对无证行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举报投诉7件,立案查处非法行医14起,结案13件。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三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县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舒政办〔2012〕24号)、《县201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开展打击“黑诊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基础上,针对城区非法行医有所抬头的情况,8月下旬,制定了《县城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为期5个月的城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由于监管力度的不断强化,全县的非法行医得到了一定的遏制。9月2日,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来我县督查,对我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七)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
3月、5月、7月和10月,分别对“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询问相关负责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深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该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情况、供血浆者管理、血浆采集和检验、实验室管理、血浆储存与转运、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辖区内市中心血站采血点和21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备,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八)职业卫生监督
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县电视台新闻报道1次,悬挂标语横幅4幅,张贴宣传画28份,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463人次。对两家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加强宣传培训,并对其技术服务资质、人员资质、工作程序、仪器设备、技术报告规范性情况、管理制度、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九)放射卫生监督
建立完善了各乡镇卫生院放射卫生基础资料。对全县23家放射诊疗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44名放射工作人员中,32人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联系市疾控机构对全县放射工作人员(40人)进行了个人剂量监测。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13份。8月份联系资质单位,组织对全县23家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场所防护和设备性能进行了检测,对检测不合格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
二、扎实推进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
3月份,分片举办了乡镇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培训班,全县22个乡镇分管院长和卫生监督检查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8月份,又专题召开民生工程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服务培训会议,全县22个乡镇分管院长参加了会议,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服务。目前全县21个乡镇均设立了卫生监督站,聘用了58名卫生监督检查员,乡镇共聘卫生监督信息员330人。1—11月,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共计37次,协管对象建档1058户,开展巡查1288次。全年开展卫生监督协管项目集中督导4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协管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卫生应急工作与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
调整了应急工作领导组,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预案》,进行了培训,举办了卫生应急演练。县两会、高中考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制定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安排卫生监督员驻接待单位进行全程监督,保障了活动期间住宿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提速增效,提升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能,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流程,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营造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审批服务环境。一是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承办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全部在窗口集中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不仅告知应提交的材料还要告知许可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以及举报投诉的方式等,不允许因告知不全造成办事人跑第二次。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坚持首问负责到底,在窗口受理的事项,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对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及时指导至相关单位窗口。三是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对审批事项实行全过程流程图管理,对受理岗、审查岗、审批岗、制证岗等岗位责任到人,并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工作时限要求。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再压缩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五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实行许可材料内部传递制度,受理材料当日传递到主管领导,审批决定当日传递到窗口,窗口当日完成制发证。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最短的时间里办结。2014年办理行政许可307件,无一例举报投诉。
五、政务公开与法规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领导组织。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明确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内容。编制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三是以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公平、公正执法。通过公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流程、卫生执法职权目录、卫生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等信息内容,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公正执法、阳光执法的自觉性,强化全社会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监督,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分加别在省卫生监督所网站信息43条、在市卫生监督局网站信息49条、在县政府网站信息2条、在县卫生局网站信息53条、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累计信息123条,在《卫生监督通讯》报道11条,《皖西日报》报道2条。编发《卫生监督执法信息》21期49篇。举办管理相对人法规知识培训班3期,接受培训500多人次,“3.15”、“12.4”开展街头普法宣传,散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近400人次。
一、指导思想
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卫计委“九不准”规定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卫生重点工作,在中心扎实开展以狠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制止不良风气、严格监督制度执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增强责任意识,促进行业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在全中心形成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造一支团队合作、技术精湛、服务精良、勇于担当的疾病预防控制队伍,为人民健康提供重要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四个一”开展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案件、编发一期简报、宣传一批典型、制定一批制度”。中心将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集中精力,主动狠抓落实,坚决不折不扣、立说立改,扎扎实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进一步遏制卫生系统“靠山吃山”等行业腐败问题,通过严肃查办案件、狠抓内部监管、抓牢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建设等有力手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收到明显实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协调、督查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及上报等工作。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关于开展中心工作人员收受医疗贿赂、红包礼金、工程建设等腐败问题的整治。(4月至7月)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行政管理办公室、财务总务科等科室。
重点解决近几年来中心工作人员收受药品和器械、耗材等物资设备供应商所送红包礼金、回扣和提成问题;解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比选)等违规问题。
整治环节:
1.自查自纠(4月20日前):
(1)4月20日前,中心工作人员主动向县纪委廉政账户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回扣和提成。
(2)4月20日前,个人必须向中心作出拒收红包礼金、回扣和提成的书面承诺,交由行政管理办公室存入个人档案,同时单位在公开栏向社会公开作出拒收红包礼金、回扣和提成的书面承诺。个人和中心以后在每年1月底前作出书面承诺。
(3)4月20日前,中心在醒目位置长期公布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县卫生计生局),接受社会监督。
(4)4月20日前,财务总务科将2010年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进行盘点,将自查情况按照要求统一报送县卫生计生局项目办。
2.案件查办:
中心集中收集收受红包礼金、回扣、提成、违规工程建设等腐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3.建章立制(6月底前):
药事委员会应建立和完善药品、耗材等医用物资采购集体决策等制度,切实降低药品、耗材等采购价格,封堵贿赂空间。
4.警示教育(6月底前):
中心采取案例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础、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辅导课等多种形式,开展至少2次廉政警示教育。
(二)关于开展医德医风问题的整治(4月至12月)。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中心各科室。
重点解决重复收费、肢解收费、擅自收费、私自收费等乱收费问题;解决医疗等服务费用偏高、无正当理由拖延治疗等服务时间等医德医风问题。
整治环节:
1.自查自纠(4月25日前):
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卫生行业规章,按照物价部门关于设备、耗材、医疗服务等各收费环节、收费项目的规定,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全面梳理出本科室存在的医德医风和乱收费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纠正。
2.问题查处: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结合上级转办和本级近期受理的群众举报和反映,中心集中收集涉及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3.建章立制(6月底前):
(1)中心每月定期对预防接种、卫生监测检验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行政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培训、指导,切实提升各岗位人员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各科室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德档案,对医德考评为“较差”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财务总务科会同相关科室建立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把所有服务收费项目、价格、收费依据等内容在相关科室外全面公开,做到收费透明、公开、公正。
4.岗位教育:
从4月起,各科室每周要针对不同工作岗位,至少开展1次岗位法规、操作规则等行业岗位教育,切实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纪律教育,增强岗位责任意识。
(三)关于工作纪律不严、服务态度差等问题的整治(4月至12月)。
牵头领导:
协助领导:
责任科室:中心各科室。
重点解决占编不在岗、长期旷工、不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串岗聊天、吃零食、不在状态、玩手机、打游戏、看视频、逛淘宝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开门办公、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等问题;解决服务不热情、不主动、不人性、不耐心听取意见、对患者等服务对象及家属的提问不认真解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设施不人性化、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弄虚作假、医患交流梗阻、不履行首诊和首问责任制、工作推诿扯皮、不履责及履责不力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整治环节:
1.自查自纠(4月30日前):
(1)4月30日前,各科室应对占编不在岗、长期旷工、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情况进行清理,清理情况汇总后,由行政管理办公室按要求上报县卫生计生局政工人事股。
(2)4月30日前,各科室应全面建立首诊责任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并上墙公开。
(3)坚持以患者和服务对象为中心,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等服务感受为出发点,优化服务设施和流程,积极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服务对象等候时间。
2.问题查处: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结合上级转办和本级受理的群众举报和反映,中心集中收集涉及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3.建立完善制度(5月底前):
行政管理办公室应完善指纹考勤、值班领导督查和考核制度、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和服务不力、服务态度差等责任追究制度,并将医疗服务质量纳入医德考评制度。
4.教育培训:
(1)各科室每月要定期开展1次“守纪律、讲规矩”的纪律教育,充分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自觉严守工作纪律,特别是科主任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教育职工,带头服从单位管理。
(2)各科室要组织开展服务规范和文明礼仪等内容培训,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树立良好形象。
5.廉政文化进单位(12月底前):
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的廉政意识,积极打造优化服务、规范流程、团结和谐亲情氛围,制作一批廉政漫画、廉政书法、警示语录、亲情关怀的书画上墙,逐步形成有单位特色、有实质内涵而非走形式的廉政文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行动。中心成立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治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和任务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印发专项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在4月15日前,召开动员大会,迅速传达全县卫生系统正风肃纪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整治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协调、深入推进。
1 工作原则
本着"突出重点,按需帮扶、指令结对,讲求实效、创新模式,有效整合"的工作原则,根据市卫生与计生局安排,确定以湖岭中心卫生院为帮扶结对单位,并根据该医院实际需求确定帮扶项目,帮扶方式,帮扶目标及两院功能义务等内容。整合我院医师晋升职称前下基层、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合格人员下基层、15%以上的县级医院副高以上医师在协议结对受援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30 d、卫生下乡、以及卫生系统自愿者服务等活动,以湖岭中心卫生院的薄弱环节为突破口,逐项突破,逐步推进,努力创建两大示范门诊,培育基层特色专科,按需发展助产技术,提升住院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帮扶双方工作落到实处。
2 帮扶协作形式
组建医疗联合体。市妇幼保健院与结对单位在有条件的政策背景下通过专科托管、重点托管等形式组成医疗联合体,适时增挂"瑞安市妇幼保健院湖岭分院"牌子。由我院长期下派管理和技术人员,全面参与湖岭分院的运行管理,提升管理和业务能力。探索建立与经济适当挂钩的合作办医模式,对实行医疗联合体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组成医疗联合体的两院可对取得的经济效益进行再分配,以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医疗联合体的可持续发展。
2.1成立联合病房 充分利用结对受援单位现有用房和设施,市妇幼保健院与结对受援单位设立联合病房,与结对受援单位住院病区合二为一。实施两院双重领导和管理。住院分部用房改造、设备设施配备,以及后勤保障工作由结对受援单位负责,床位规模根据结对受援单位自身的条件和区域服务人群情况合理设置。市妇幼保健院以晋升职称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为重点,吸纳科室主任、学科带头人、适宜技术推广专家组成员以及受帮扶的单位现有医生、护士,组建医护人员团队入驻受援单位,重点开展门诊临床科室建设、查房、病历讨论和业务指导等。
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实现温州市辖区内孕产妇和0~6岁儿童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和提升,以示范目标要求做好早孕建卡、产前检查、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健康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等项目。
2.2举办联合门诊 结对受援单位根据现有妇科、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儿科、口腔科、助产技术等门诊科室为重点,结合自身实际,与市妇幼保健院协商确定重点帮扶的门诊科室,由市妇幼保健院选派临床医师到基层坐诊,大力推进特色专科、示范专科建设。
2.3培育特色专科、助推重点项目建设 结对受援单位根据现有专科建设情况及群众需求,结合浙江省第四批适宜技术(妇女儿童)类推广联合单位平台,确定建设特色专科"温州市儿童保健示范门诊"及启动"早产宝宝助推行动"试点项目。针对早产儿出生后面临的三大发育风险,即智力低下、脑瘫及心理行为等问题。形成以家庭为中心、社区早期发展指导室为基础、我院高危儿门诊为阵地,市高危儿干预中心为技术支持的干预模式,通过丰富的环境刺激与合理的综合训练,全方位使早产儿获得最佳的代偿能力,为促进早产儿早期综合发展,提升早产儿远期生命质量。
2.4提升结对受援单位人员业务能力 以实施"两下沉、双提升工程"为载体,采取"派下去"、"请上来"和"团队带团队"、"科室联科室"等多种方式,对结对受援单位的医务、护理、院感、后勤等管理实施综合帮扶。免费接收基层医护人员进修学习,开展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学术讲座等活动。为结对受援单位培养和造就一批业务骨干,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提升结对受援单位综合管理水平。
2.5为进一步增进瑞安市妇幼保健院和瑞安市湖岭中心卫生院在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等方面的学术交流,根据《瑞安市级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帮扶协作工作方案》以及《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卫发(2014)88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和受援单位的工作实际,甲乙双方制定如下帮扶协议。
2.5.1甲乙双方互为帮扶协作医院,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医院增挂"瑞安市妇幼保健院湖岭分院"牌子,并开展双向转诊、学术交流、技术指导和技术合作。
2.5.2甲方按照浙江省卫计委"早产宝宝"助推行动计划和要求,重点帮扶乙方规范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及"温州市示范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定期下乡给予技术、管理等方面指导。乙方应在相应人员、场地、设施方面予以落实。
2.5.3甲方根据既定的适宜技术推广方案,重点帮扶,积极推广实施各项适宜技术,给予技术设施等支持,乙方在甲方指导下按时保质完成适宜技术项目。进一步推进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窝沟封闭"开展实施,完成辖区适龄儿童龋病防治任务。
2.5.4甲方根据《温州市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分级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借助围产保健门诊技术优势帮助乙方做好早孕建卡、产前检查、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健康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等项目工作。
2.5.5有效落实"双向转诊"制度,甲乙双方协作科室保持实时联系,信息共享,有效提高孕产妇转诊率,对常规随访的患者,则转到基层继续跟综随访,保持动态联络。乙方未能开展的特检项目,凭甲方提供的条码给予互认,开通绿色通道。
2.5.6甲方根据乙方需要不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为副高职称以上)赴乙方开展专家和专科门诊,适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亲临现场参与诊治。
2.5.7甲方对乙方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方式主要有:无偿接受进修人员,建设示范专科、临床实践与教学活动。邀请乙方参加甲方举办的学术活动等。对乙方派选的符合甲方接收标准的专业人员给予优先安排进修。
2.5.8为保证规范和医疗安全,乙方邀请甲方下派专家,须经甲方医教科审核同意,统一调配。乙方负责安排交通、食宿、工作条件配套等费用和保障。
2.5.9甲方专家在乙方从事协议范围内医疗工作所引发的医疗投诉、纠纷、诉讼及医疗事故,由乙方作为责任主体依法负责处理,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甲方协助处理。
2.5.10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对方医院工作与学习,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化“平安”建设精神、全省深化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机制暨加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建设平安的要求,紧紧抓住影响医疗秩序和医患关系的突出问题,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严厉惩治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违法犯罪活动
1.依法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法犯罪活动。各镇派出所要加强对所在地医疗机构安全指导检查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对实施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及在医疗机构打砸闹事的违法犯罪分子,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依法严惩。对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检察院、法院要依法及时批捕、审判。重大案件报上级机关挂牌督办,坚决打掉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依法处理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行为。按照原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要求,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各镇派出所接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劝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合理表达诉求,引导到第三方调解中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医托”及“号贩子”。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秩序维护和乱点整治,重点打击、依法查处“医托”、“号贩子”,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二)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1.落实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医疗单位应当健全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管理防范制度,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积极协助派出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按照原省卫生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省医疗机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卫医〔2012〕36号)和《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转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各医疗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医疗机构安防系统建设,设立专职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保卫人员,专职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保卫人员、保安员的配备情况要向当地派出所备案,并加强保安人员培训,提升安防设施建设水平,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的安防监控中心应当建设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加强值守、管理,充分发挥作用。县卫生局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做好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3.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巡查守护。各医疗单位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等关键部门要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先期处置。要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动态管理,组织保卫人员、保安员定时和随时巡查。发生案事件后,要立即报警,保卫人员和保安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做好现场保护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各医疗单位要为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和防护器械,特别是对讲机为必配设备。由县卫生局会同公安机关对各医疗单位内部巡查守护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4.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各镇派出所要与所在地医疗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医疗单位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与公安机关对接。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警务室,或在周边设立治安岗亭,医院门卫室、各科室、重点要害部位要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并与医院安全监控中心联网;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对各医疗单位逐一明确责任民警,加强日常指导联系,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加强动态管控,积极配合做好维护医院秩序的各项工作。各医疗单位应会同所在地派出所建立医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
(三)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各镇、各单位应进一步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做好生活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帮助群众减轻看病负担。医疗单位应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加大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
2.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各医疗单位要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开设接待窗口,在第一时间受理患者投诉。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患沟通效果;会同社会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卫生科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风险和医疗服务特殊性的认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引导患者合法维权;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全县二级以上医院都要建立投诉调解室,并有专人负责,畅通投诉渠道,实行“首诉负责制”,规范接待流程,疏导理顺当事人情绪。
3.改善服务,提高质量。各医疗单位要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加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惠民措施,开展优质服务,加强行风建设。要热情关心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
1.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由县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卫生等部门,积极拓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强化调解员规范化培训,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和调解水平,保证调解质量。全县内所有的调解员和专家要全部向群众公开,逐步建立市县专家咨询视频网络系统,增加群众的选择权,体现公正性。
2.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机制。县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指导、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并协调律师、公证、法援等职能部门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调解中心要建立运作流程和工作台帐,健全相关制度,坚持依法、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规范运作,不断提升第三方调解的能力,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功率和满意度。发生医患纠纷时,调解中心要主动介入,及时组织调解员深入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和医院引导患方到院外进行调解。
3.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村卫生所和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力争覆盖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全县乡镇卫生院以上医院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纳入平安医院考评。鼓励开展医疗意外险,提高风险分担的覆盖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考核评价机制,指导保险公司积极主动为投保对象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五)开展涉医矛盾隐患大排查
1.开展医患矛盾与医疗纠纷排查化解。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办《关于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制度的通知》(中综办〔2013〕16号)、《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转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卫函〔2013〕399号)及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活动的通知》(闽综治委〔2013〕22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制度,各镇、各单位要将医疗纠纷风险隐患排查纳入矛盾大排查工作之中,深入医疗机构及周边社区、村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摸排,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指定专人开展化解工作。针对排查出的医疗纠纷,适宜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应当引导到当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对有暴力倾向的纠纷,或调解过程中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防止矛盾激化。要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2.严格控制重点人员。一是严格排查化解帮扶责任,部署落实相关人员的管控措施。同时,对医疗机构周边其他各类重点人,特别是对社会不满、有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社会的,有关单位、社区、家庭要实时掌握其动态信息,落实稳控措施。二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各镇、各单位要重点发现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对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及其周边滋事、扰乱秩序的,属地派出所要迅速出警处置,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4年5月底前)。各镇、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各类涉稳基础台账,部署具体工作。各医疗单位要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2014年5月30日前报县卫生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6月—9月)。
1.梳理摸排,确定工作目标。认真梳理摸排职业“医闹”等线索信息,组织专门力量,收集固定证据,组织开展破案打击;开展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医疗纠纷预防化解以及医疗责任险等方面的检查,认真查找不足,明确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分析2010年以来发生的医患纠纷,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并形成医患纠纷分析及整改情况专项报告于6月底前上报县卫生局。
2.打防并举,维护医疗秩序。各镇派出所要组织开展整治医疗机构突出治安问题和周边治安秩序,组织深度打击整治,严厉打击暴力伤医、伤患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办一批扰乱医疗秩序的案件。同时,进一步固化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医院安全防范,医患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3.督导检查,巩固工作成效。由县相关部门组织联合督导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各镇、各单位应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创新工作思路,深入发掘先进典型,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完善工作制度。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10月)。各镇、各单位应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的总结,上报上级部门。同时做好迎接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对我县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依托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小组,统一负责、领导辖区内专项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坚决稳妥处置涉医突发事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及医疗纠纷。对于因工作不到位引起的重大伤医案件以及群体性涉医事件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镇专项行动情况作为该镇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内容中“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对于连续发生恶性伤医案件以及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在平安创建工作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建立分工协作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效果。综治组织要发挥协调推动作用,卫生行政部门着重抓好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推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检察院、法院对重大伤医案件及涉医案事件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保监部门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民政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对困难人群及时给予救助,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