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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案例教学法;经济法基础教学;运用
经济法基础教学这门课程有着极强的理论性和专业性,枯燥的理论概念知识很容易让学生学习处于被动状态,学生因为乏味、单调的学习产生厌学心理。为了提高学生的自主积极性,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改变传统单向灌输式教学,实现老师和学生教学中的双向探讨,发挥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在实际案例的学习中,将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培养他们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经济法基础教学存在的问题
经济基础教学存在的问题,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介绍:一方面,教师教学只是停留在对经济法律知识的简单介绍上,并不能对立法知识和原则作出深度阐释,以至于不能引导和帮助学生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不利于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学生多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往往对理论的表达内容并不理解,一旦遇到问题对法律规定只能生搬硬套,不能根据经济纠纷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符合市场经济条件的经济法律。另一方面,在教学中偏重理论知识的讲解,忽略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经济法基础教学,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教师在课堂中多运用“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注重向学生传授系统性、逻辑紧密的理论知识,忽略对学生内在智力的开发,对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也不重视,学生学习法律条文只能依靠死记硬背,思考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薄弱。
二、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意义
(一)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经济法基础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为让学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需要对实际法律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学生通过深入了解这些案例,从多个角度思考案例中的问题。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应用,有助于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案例教学法属于一个开放性的教学方法,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自由讨论、发表意见的平台。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提出新的观点和意见,对课本知识内容进行创新,进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
(二)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条文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在探索和研究案例教学过程中,分析和解决案例问题需要学生自己不断搜集信息,通过交流、讨论来完成。在特殊的教学活动情境氛围中,学生还要能够独立决策,运用所学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案例教学中采用的案例往往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或者是对真实案例的虚构和改造,学生在分析、探讨、辩论的过程中,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学生为了能够独立解决实际案例问题,全面提升自我的能力,会激发自身学习的主动性,自觉积极的学习经济法律知识。
(三)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提高沟通交流能力
案例教学的应用,为了完成对案例的分析,教师将学生分成小组进行讨论和交流。案例教学方法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因为其属于一个沟通、合作、交流的过程,需要学生共同合作完成对案例的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之间互相听取意见,也组织语言进行交流。由此,在这个过程中,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同学之间彼此尊重和信任,实现良好的沟通交流与合作。
(四)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主要采用学生熟悉的实际生活中的经济纠纷案例,或者是一些当前经济领域的热点问题,让学生参与讨论案例,阐述自己的观点。这种教学方法不仅将枯燥单调的理论讲授变得生动有趣,而且案例教学法具有启发的作用,能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抽象的理论知识。在案例教学讨论过程中,需要引用经济法律法规知识,这就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主动性。
三、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运用
(一)案例选择
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核心就是案例的选择,案例最终为教学内容服务,一定要选择具有典型性、相关性、针对性、真实性的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或者即将学到的经济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以达到学习和巩固经济法理论知识的目标。
(二)对案例讨论过程的控制与调整
在案例教学中,师生地位平等,教师基于案例情况阐明自己的观点,让学生对此自由发表意见和观点,并拿出充分的理由和论据来表述自己的观点,让大家对问题有一个清晰、深刻的认知,也加强对经济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各类信息都是双向互动的,往往年轻教师缺少实践经验,由此可借助案例教学弥补这一不足,由教师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讨论交流,再由老师对学生的表现进行总结和点评,分析学生的讨论思路,指出学生分析理论问题的不足,同时讲解教学内容,突出案例教学的重点,明确教学目标。
(三)注重与基础理论知识讲解相结合
经济法基础教学中,案例教学的应用并不是抛弃理论讲解,如若在教学中只重视案例分析,忽略对理论知识的讲解,那么,学生可能理解案例的内容,但却无法准确找到分析案例的切入点,甚至不能使用经济法专业术语表述自己对案例的理解。此外,在案例教学中要特别培养学生的推理技巧,学生只有掌握法律思维,才能够对案例做出科学准确的推理。
(四)运用信息网络平台健全完善案例库
利用网络在线平台开展案例教学。首先,全校师生参与到案件搜集中,将案例素材上传到素材库,再由其他老师通过评分的形式进行二次改造;其次,选择与经济法基础教学知识点相关的案例进行改编,将文字教学案例改编成300-800 字,课堂导入部分应用的视频素材剪辑到3-5 分钟,视频案例则需控制在15-30 分钟,留给学生充足的讨论时间;最后,素材库健全完善后交由专门的老师负责管理,并将经典案例与经济法基础知识相结合,与各个知识点构建索引关系,利于后期的二次改编和利用。
四、结论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启发式的教学方式,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应用有助于引导学生理解抽象的理论概念,培养运用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文首先分析当前经济法基础教学存在的问题,其次分析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意义,最后从实际教学出发介绍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提高经济法基础教学质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培养高水平应用型的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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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法;案例;课程教学;应用
【中图分类号】 D912.2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7-126-1
案例教学法也叫范例教学法、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是在学生掌握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根据基本法律知识、教学内容和目标,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探讨,以达到学生掌握基本的教学知识以及锻炼分析能力和创造能力的目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公民,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我国有关经济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是适应法治社会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一种最基本要求。经济法课程是法学专业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无论对以后的继续学习还是就业,经济法的知识都会提高公民考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案例分析法和经济法教学的有机结合,是提高经济法教学和学习效果常用而且有效的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涵
案例教学法,也叫范例教学法,“案例”一词来源于“exemplum”,本为“好的例子”、“典型案例”、“典型的例子”之意。一般认为最早在20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管理课程的教学中采用,它是指以真实的案例为教材,教师采用苏格拉底问答法,一步步引导学生从矛盾中发现案例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则。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案例教学的适用性价值一直体现在对学生分析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等诸多能力的培养上,在教学实践的一线一直得到师生的欢迎,也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的来源
案例教学法的来源渠道和筛选过程需要注意,一定要选择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才具有以一敌百、点石成金的教学效果。所谓典型案例,是指能够准确说明某个理论问题的案例,或者是与某个理论相吻合的案例。同时还要注意和教学目标的自然融合。在具体的选择教学案例的渠道来说,有以下几种:
(一)电视媒体。电视台作为一个大众传媒资讯平台,是很好的普法宣传途径。这方面有很多媒体都做的很好,如中央十二台的社会与法频道,其中有几个很好的栏目:《经济与法》、《今日说法》、《法律讲堂》,这些案例稍加改动就可以成为我们课堂上鲜活的教学案例,也可以让同学们自己搜集整理案例,让他们讲述,然后师生再共同分析案例。
(二)当地法院系统。有些案例是公开的,也有的案例并没有及时的公布,可以组织师生一起去当地法院或者检察院去搜集一些这方面的案例,法官对此也是理解和支持的。特别是可以让学生分析法院为什么做这样的判决,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分析这个问题是什么,还要分析为什么这样做,让学生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三)经典案例。教材和教辅中也会有一些经典案例,这些案例是经过法学家和教学专家的一致推荐才进入到教学材料中来的,它们的入选势必有其法律依据,所以审慎的对待这些经典案例,对我们的教学也是很有帮助的。
(四)其他渠道。除去上述的一些搜集渠道,还有一些其他的渠道。例如可以让学生关注新闻,有些经典的案例在新闻中会有一定的体现,还可以让学生在自己的家乡搜集一些经济法学有关的案例等等。
三、案例教学法的教学原则
(一)联系实际原则。联系实际原则是指学生教育应紧密结合生产、科技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加强各种教学与实际的联系,注重学以致用,使学生在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中学习知识、认识社会,并提高他们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如何在日常授课中贯彻联系实际这一教学原则就成为一个问题,最好的答案就是系列案例教学法。因为这一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既能学到理论知识,又能接触到社会实际。
(二)知能并重原则。知能并重原则要求大学教师在对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重点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创造性能力和操作能力,并使他们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现代教育学认为:知识是个人后天获得的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能力是其完成某项活动所表现的个性心理特征。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在传授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
(三)启发诱导原则。启发诱导原则是指教学活动应以启发为指导,并引导学生从事积极的智力活动,从质疑问题、答疑解惑中理解教学内容,融会贯通地掌握知识,并训练学生良好的思维和积极主动精神。学习是极为艰辛的脑力劳动,需要一系列复杂的智力活动。法科大学生的学习对象是比较深奥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更需要通过积极的智力活动才能理解。这就要求教师应循循善诱,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开动脑筋,通过反复的比较、分析、概括和抽象,理解有关理论知识。系列案例教学法是教师采用启发式教学的良好载体。尤其是讨论案例法,要求教师在组织学生讨论案件时,不断启发,诱发学生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勇于发言。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要认真分析,指出其有误的地方,发现其可取之处。达到理解知识、掌握理论、增强能力的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罗贤东,余秀华.经济法案例教学中激发学生参与积极性的途径初探[J].河南社会科学,2008,(5).
关键词:案例教学 合作讨论 探究性学习
前言
随着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经济专业课教学的理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教学理念的转变必然带来教学方法的变化。案例教学越来越引起广大专业课教师的重视。
一、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案例教学具有三个重要特点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第一、案例教学是讨论对话取向的而非灌输“独白”取向的。案例教学强调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讨论对话,重视师生以及生生之间的平等交往与彼此的尊重和信任,注重形成相互间的理解与沟通。案例教学的这个特点体现了“一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的新课程理念。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不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且连自己的知识也是不能强加给学生的。案例教学法让学生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事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第二、案例教学是集体合作取向的而非个体“单干”取向的。案例教学强调有效的学习只能发生于共同的合作与集体之中,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的那种单干方式是与案例教学的思想背道而驰的。案例教学的这个特点体现了“面向全体学生”的新课程理念。案例教学满足了不同层次的学生需求,在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权的基础上,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承认他们的理解能力和最终发展程度上的差别。案例教学给每个人提供了创造才能的机会,鼓励他们通过讨论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合作、探究的课堂处处洋滋着民主的气息,宽松和谐的气氛,使每个人都充满自信,充分发展了他们的潜能。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了基础,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撑。第三,案例教学是批判反思取向的而非结论教条取向的。传统的教学模式强调“正确结论”的至高无上性,学生的义务就是要循规蹈矩地遵从那个神圣不可侵犯的标准化、程式化、固定化结论。而案例教学强调学生的自我探索,珍视学生个人的想法和意见。案例教学为人们反思自我、社会及其两者的关系提供了可能性。探究式案例教学通过把一些真实典型的事例展现在学生面前,要求他们设身处地地作出反应,让他们分析、推理、思考、概括,帮助学生逐步改变原有的单纯接受式的学习方法,提供了一个相对个性化的、多渠道的获取知识的机会,形成了主动参与、探究发展、交流合作、乐观向上的学习方法,符合新课程“一切为了学生的终身”的价值取向。
二、案例教学法中案例的选择
学校是学习的小课堂,社会是学习的大课堂。案例是现实问题的缩影,它能把大课堂中的真实生活引进小课堂,通过展现一些真实的典型问题,让学生进人案例情景,设身处地地做出反应。但案例不是信手拈来的,而是事先经过精心选择的。一个好的案例是一种把部分真实生活引入课堂,从而可使教师和全班同学对之进行分析和学习的工具,它可使课堂讨论一直围绕只有真实生活中才存在的棘手问题来进行。所以案例的选择,应依据教学目标、课程内容,以及案例教学法的特点进行选定。教学案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的好坏。能够适应新课程教学的教学案例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目的明确性。进行案例教学的目的之一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个良好的案例至少应该能使学生通过讨论加深对课程中的某些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并能利用课程中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从而使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第二、生动典型性。应从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的实际活动中,分门别类地选择和整理出具有代表性的经济法实例,并能反映同类事物的一般特性,对学生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同时选择的案例必须生动活泼、引人人胜,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以便展开深人的讨论。
第三、综合时效性。教学案例要具有一定的难度,不要过于简单也不应是陈年旧事。应有意识的选择一些有一定难度、紧跟形势的案例,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感兴趣,可激发学生进行深人仔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便于对这些难点和重点问题的认识和掌握,从而取得更好的整体教学效果。如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的义务时,举了网吧非法通宵营业致学生死亡的案例,切中了学生的关注点、兴奋点,使学生在饱满的精神状态下完成了学习任务。
三、案例教学法的组织实施
案例教学实质可归为一种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究性为基础,从学生的生活和社会生活选择和确定研究主题;主要以个人和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通过亲身实践获得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最常用的是讨论法和实验法。我认为讨论法案例教学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第一步是阅读案例、个人分析阶段。这是案例讨论的准备阶段,由教师根据课堂教学要求选好案例,下发案例材料(教师可以选择一个或几个案例,提前一周左右发给每一位学生,)或创设案例情境,同时。下发一些思考题,供学生分析、阅读。
有些与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案例可以提前发动学生自己搜集、归纳、整理。案例应贴近现实生活,可读性、趣味性较强,适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学生能很快进人了情境;了解、掌握案例中揭示的有关事实、情况;很容易将自己已有的知识与过去形成的经验与案例展示的背景材料整合起来,通过思考、分析、推理,从个体的角度形成初步的结论;同时在此过程中获得乐趣、自信及终生学习的方法。第二步是分组讨论、形成共识阶段。合作小组是课堂上自主、合作、探究的基本单位,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好讨论的效益,根据我校实际,把每4位同学划为一个合作小组,讨论中小组的每个成员都要简要地谈出结论形成的过程和思考,允许意见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记录员应认真把意见记录在《合作小组讨论记录本》上,讨论一致的形成本组意见,有疑同的带人全班讨论。通过分组讨论,使大家对于复杂的安全的观点能够充分展开,在这个过程中,互相启发,相互补充,分工协作,鼓励支持,便可以逐渐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谋求最佳的解决对策。这一阶段工作主要是由学员自主完成的,教师只
需适当维持课堂秩序,控制讨论节奏即可。第三步是正式发言、全班交流阶段。全班讨论是小组讨论的继续,由组长汇报本组的观点,同时将本组案例分析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讨论,全班讨论时教师要鼓励学生多角度、多层次的看问题,通过摆事实的方法讲道理,使不同观点相互补充、相互接纳,形成合力解决问题,继续允许不同意见进行争论,集全体同学的智慧,共同讨论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引导,使案例讨论紧紧围绕中心问题展开。但是教师一般不轻易参与争论,也不发表权威性意见。只是鼓励大家充分表述自己对问题的理解及分析,同时注意吸取其他人的见解,发言时要求尽量做到逻辑清晰、言简意赅、有理有据。第四步是总结归纳、消化提升阶段。在全部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进行系统的总结。教师对案例讨论结果不应简单做结论,而只就整个讨论情况做出评价,指出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及讨论的优点和不足,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引导其深人思考,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总结,既要充分肯定学员讨论中的科学分析和独到见解,也要指出其中的不足,如发言的热烈程度,论题的集中程度,问题分析透彻程度等。这样有利于逐步提高案例讨论的质量。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写出案例分析书面报告,以此来锻炼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全局观念和书面表达能力。
四、运用案例教学法中注意问题
第一、案例教学法不能替代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讲授。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明显的,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至少有两点是不容忽视的。其一,它的连贯性强。这对于某些学科的教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例如数学。其二,在一些人类智慧的结晶—重要的基本概念的灌输中,传统教学仍是必不可少的。第二、案例注意科学设计并不断更新。现实中的生活实例并不完全等同于案例,不能照抄照搬,要经过教员的提炼和加工进行有目的的取舍。选择实例应注意其典型性和普遍性,对其内容结构、逻辑关系、语言文字、篇幅长短等方面进行分析、归纳、整理,使之语言简练、措辞得体,概括性强,问题明确。案例中的问题设置要有隐含性,留给学员一定的思维和分析空间,易于被学员理解和接受。只有这样,生活实例才会升华为教学案例,才能真正地为教学服务。及时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更新教学案例。形势在发展,理论也不断地创新。所以,案例教学不能一成不变,需要不断地更新。对案例运用后的教学效果,还要进行跟踪调查,加强信息反馈,以便扬长避短,不断提高案例教学水平.第三、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改变传统教学中“教书匠”的形象,彻底改变把学生作为接受知识的容器的教学模式。教师不能以权威自居,要转变角色,增强对话、沟通意识,要能听取、听进学习者的不同意见,尊重学习者的创见。对于案例研讨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不足,最好是在启发学习者的基础上让学习者自己通过讨论加以解决。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特别注意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开拓他们的视野,逐步克服学习上的依赖心理,努力加强学生各主要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使他们快速成长,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质量人才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经济法课程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0)05C-0170-03
经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在高职院校的经济类专业中广泛开设,可以说该门课程是提高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的重要课程。由于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抽象性法律条文繁多,并且学生缺乏社会实践经验,从而导致教与学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将真实、生动的案例引入课程教学,能很好解决这一难题,提高教学效果。
一、案例类型设计
在经济法课程引入案例教学之前,应当对案例进行精心设计。首先,案例最好来源于现实,这样才能让学生更有兴趣参与分析。大量的司法案例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入公众的视野,这些案例源于生活,与时展同步,是教学案例的重要来源。但是,同时也应当看到,教师在教学中使用案例,应当要对真实案例进行一定加工,比如适当简化案例情节,使其与教学知识点更契合,适当调整案例难易程度,让学生能通过一定的分析完成任务。所以,教学案例应当要源于生活,但又必须通过教师的设计使其高于生活,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学案例可以按以下四种类型进行设计。
(一)工作情景型案例
工作情景型案例的运用主要是针对一些在工作中需要实际操作的事务。比如在“合同法”章节中,在讲到合同的订立时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就是合同的内容,教师如果单纯从法条规定的角度跟学生阐释,诸如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八个方面,该规定涵盖了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并不是强制性规定。由于该条款内容达八个方面之多,并且抽象而枯燥,学生记忆起来困难较大。但如果在教学中引入一个工作场景,将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例如,教师可以设计这样的工作场景:A公司预计在春节前购进一批年货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经过公司高层讨论决定向B农业公司购进苹果作为春节福利,假设你是A公司采购部门的工作人员,请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拟订一份苹果采购合同。学生通过案例代入后,在拟订合同之前,需要了解合同必须要包含哪些内容,结合苹果采购这一具体事务,哪些问题需要着重约定,合同的格式应当怎样处理。在解决了这个案例以后,学生对合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工作岗位上拟订合同类的文书也会更得心应手,师生对教学的满意度也会提高。
(二)角色冲突型案例
角色冲突型的案例主要运用于一些现实中常见,但法律规定的处理方式与我们的生活经验不一致或者不完全一致的案例。比如在讲授“”一章节中,就是人在权限范围内,以被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其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人承担的法律行为。学生对本身的理解应当不难,但是当学到的类型中的表见的时候,难点就出现了。表见的难点在于,人看似有权,但实质又没有权,但与之交易的第三人并不知情,这种行为应当怎么处理?教师这时可以设计角色冲突型案例,让学生通过扮演中的不同角色,来进行分析、辩论。在将班级分组后,不同组别承担不同角色的扮演,一组承担人角色,一组承担被人角色,一组承担第三人角色,一组承担法院的角色,让学生站在不同的角度进行辩论。学生通过激烈的辩论,最后发现,法律之所以规定表见为有效,是为了更好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案例的引入不仅让学生学到了法律规定的内容,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目的。这种身临其境的辩论,学生对最后得出结论的理解,远远超过教师单方的说教。
(三)原因启发型案例
原因启发型案例,就是在教学中教师向学生给出了一个事发的原因,让学生沿着原因去寻找结果。这种类型的案例多适用于推理性较强的知识点。如在讲授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中,可以设置這样的原因行为:一名10周岁的小学生,每天去购买零食吃,在与商店老板熟悉后,开始向商店赊账,三个月以后,该小学生赊账金额高达一千元。商店老板向其父母索要,遭到拒绝。接下来让学生分析,事情应当如何进展。学生在分析该案例过程中,既需要思考事实问题,也就是商店老板的损失怎么办,又要考虑法律问题,即小学生的行为在法律上有效吗?为什么?当学生对事情的发展进行了一番分析和考量后,对民事主体行为能力的法律规定的相关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四)结果反推型案例
结果反推型案例,是指在案例设计上教师采用结果先出现的倒述的方法,让学生先接触一个法律后果,然后再去寻找法律上的原因。比如,顾客在逛商场的时候,寄存的物品丢失了,该损失发生后,应当由谁承担。那么学生就必须分析这个事情,商场做了什么?顾客做了什么?双方是什么法律关系?从而分析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分析的过程中,学生可能会用头脑风暴、发散性思维提出很多可能性,每一种可能性都对应着不同的法律后果,而对不同可能性的分析和判断,就能极大调动学生投入学习的积极性。通过积极的思考与分析,学生可以知道涉案双方在该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分配情况,将来学生进入社会也能更好地适应各种角色,合理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
二、案例运用的节点安排
教学案例运用时间节点的设置直接影响着案例教学法的效果,因而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些教材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经常在章节开始前设置一个引入案例,但由于引入案例过于复杂,涉及的专业性问题过多,从而难以对即将学习的学生起到启发、引入的作用,反而让人望而却步、知难而退。因此,不同的案例应当在不同的时间节点插入,才能发挥案例教学法的最佳效果。
(一)章节前的案例运用
在开始学习一个章节前,学生往往对所学知识还没有认识,这时案例运用的主要作用在于激发学生对即将学习知识的好奇心,让学生对即将学习的内容产生兴趣。因此,章节学习前的案例设计不能太难,太难的话会让学生找不到学习的方向,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但是设计得过于简单也会产生相反作用,过于简单的案例,难以激起学生对知识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反而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践证明,那些生活中常见、但又需要一定的辨识知识才能解决的问题,适合放在章节学习前使用。
以“担保法”章节为例,在学习之前可以设置这样的案例: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出售给乙方货物一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付款能力心存担忧,于是要求乙方支付一定的金钱,以保障合同的履行。请学生思考,乙方会计在付钱时应当将这笔款项写成“定金”还是“订金”?这样的案例,首先是简单、常见,学生很容易有代入感,其次又需要适当的专业知识进行辨识,能激发学生对即将学习的法律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
(二)章节中的案例运用
在章节学习中,教师往往需要对一些比较难的知识点设置案例,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这个时间节点运用的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案例的分析点要能准确指向相应知识点,同时又让学生能够对不同观点进行分析,从而得出结论。
以经济法中“公司法”内容为例,我国公司法中一个难点问题就是公司设立的投资问题,法律对于不同的投资方式有不同的规定,教师如果直接进行法条讲解,会很枯燥,学生难以记忆。教师在讲授这个问题时,可以设计一个公司设立的案例,那效果就不同了,如:拟成立甲公司,A股东愿意投资现金,B股东愿意投资房产,C股东愿意投资专利基础,D股东因为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投资,但其有开货车的技能,愿意以开车的劳务进行投资。让学生分组讨论,这些投资方式是否可以运用?为什么?应当怎么运用?学生通过思考、比较,可以逐渐让答案浮出水面,更重要的是,通过正向和反向的反复思考,学生会对“为什么”引出的答案有很深刻的理解。学生通过分析理解,在后面的其他企业法章节,如“合伙企业法”章节遇到类似问题,可以自行分析,得出答案。
(三)章節后的案例运用
章节学习完成后,案例的作用主要在于对所学知识的串联与运用。因此在这一环节中,应当设计难度较高的综合性案例。综合性案例必须要将章节中的不同知识点、甚至不同章节涉及的知识点进行融合,让学生分析,以达到知识的融会贯通。
综合性案例分析难度大,适合让学生分组进行,发挥小组集体智慧,进行充分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完成对知识的整合与运用。同时,综合性案例适合以模拟法庭、模拟辩论等方式进行,真实的司法实践活动能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兴趣,不同角色的扮演更加能让学生感同身受。通过综合的真实演练,学生就能掌握法律思维分析问题的方法,掌握法律知识技能,并运用于将来的工作中。
三、案例教学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案例教学法,会大幅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是案例,教师除了必须在案例的设计与运用上下足功夫以外,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案例教学必须与时俱进,关注社会热点
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学生每天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接触大量的信息,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也会随着社会生活改变而改变,而法律教学案例更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教学载体,它会与社会热点问题息息相关,这也让其在教学中对学生更有吸引力。但是,教学实践中,很多教师在案例的使用上忽略了案例的更新,经常用一些陈旧的案例进行分析、讲解,这样容易产生负面效应,学生会因为觉得案例离现实生活太远,而对案例分析丧失兴趣。如何更新案例?如何让案例内容更吸引学生?其实教师只需要多关注时事,多关注社会热点即可,比如结合近几年高发的民间借贷案件,讲解合同法与担保法的知识,结合疫情讲解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及立法意图等,这些发生在身边的事情,能激发学生更强的知识探索欲,也让课堂更为活泼有趣。
(二)案例教学与信息化教学相结合
信息化教学,就是在教学过程中融入信息化的各种媒介,以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将案例教学与微课的制作与运用相结合,将经济法教学知识中的重点、难点做成微课案例,供学生学习使用。同时,教师也可以收集一些典型案例,建立网络资源库,供学生自主学习。
(三)案例教学与课程考核相结合
课程的考核既是教师教学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关注的重要方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课程考核是教与学的风向标。因此要想让学生在学习中重视法律案例实务分析,就应当对传统的考核方式进行适当的调整,突出案例分析与实务操作的比例。一是改革传统的考核方式。传统的考核侧重对法律规定条文的记忆,主要考核学生是否记住了知识点,而如果在传统考试的题型中加大案例的比例,则可以引导学生在学习中更多注重案例分析,比如在选择题、改错题、分析题、写作题等题型中都加入案例分析。二是将实训成绩纳入考核。如在期末运用综合性案例开展模拟法庭实训,考核学生的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并将实训成绩以一定的比例计入期末考核成绩。总之,案例教学必须与课程考核相结合,才能产生更好的教学效果。
论文摘要:本文由案例教学法的特点谈及新课程理念的渗透,分析新课程理念下所选择案例应具备的特点,阐述案例教学的组织实施过程,最后提出案例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经济专业课教学的理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教学理念的转变必然带来教学方法的变化。案例教学越来越引起广大专业课教师的重视。
一、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案例教学具有三个重要特点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第一、案例教学是讨论对话取向的而非灌输“独白”取向的。案例教学强调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讨论对话,重视师生以及生生之间的平等交往与彼此的尊重和信任,注重形成相互间的理解与沟通。案例教学的这个特点体现了“一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的新课程理念。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不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且连自己的知识也是不能强加给学生的。案例教学法让学生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事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第二、案例教学是集体合作取向的而非个体“单干”取向的。案例教学强调有效的学习只能发生于共同的合作与集体之中,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的那种单干方式是与案例教学的思想背道而驰的。案例教学的这个特点体现了“面向全体学生”的新课程理念。案例教学满足了不同层次的学生需求,在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权的基础上,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承认他们的理解能力和最终发展程度上的差别。案例教学给每个人提供了创造才能的机会,鼓励他们通过讨论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合作、探究的课堂处处洋滋着民主的气息,宽松和谐的气氛,使每个人都充满自信,充分发展了他们的潜能。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了基础,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撑。第三,案例教学是批判反思取向的而非结论教条取向的。传统的教学模式强调“正确结论”的至高无上性,学生的义务就是要循规蹈矩地遵从那个神圣不可侵犯的标准化、程式化、固定化结论。而案例教学强调学生的自我探索,珍视学生个人的想法和意见。案例教学为人们反思自我、社会及其两者的关系提供了可能性。探究式案例教学通过把一些真实典型的事例展现在学生面前,要求他们设身处地地作出反应,让他们分析、推理、思考、概括,帮助学生逐步改变原有的单纯接受式的学习方法,提供了一个相对个性化的、多渠道的获取知识的机会,形成了主动参与、探究发展、交流合作、乐观向上的学习方法,符合新课程“一切为了学生的终身”的价值取向。
二、案例教学法中案例的选择
学校是学习的小课堂,社会是学习的大课堂。案例是现实问题的缩影,它能把大课堂中的真实生活引进小课堂,通过展现一些真实的典型问题,让学生进人案例情景,设身处地地做出反应。但案例不是信手拈来的,而是事先经过精心选择的。一个好的案例是一种把部分真实生活引入课堂,从而可使教师和全班同学对之进行分析和学习的工具,它可使课堂讨论一直围绕只有真实生活中才存在的棘手问题来进行。所以案例的选择,应依据教学目标、课程内容,以及案例教学法的特点进行选定。教学案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的好坏。能够适应新课程教学的教学案例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目的明确性。进行案例教学的目的之一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个良好的案例至少应该能使学生通过讨论加深对课程中的某些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并能利用课程中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从而使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第二、生动典型性。应从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的实际活动中,分门别类地选择和整理出具有代表性的经济法实例,并能反映同类事物的一般特性,对学生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同时选择的案例必须生动活泼、引人人胜,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以便展开深人的讨论。
第三、综合时效性。教学案例要具有一定的难度,不要过于简单也不应是陈年旧事。应有意识的选择一些有一定难度、紧跟形势的案例,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感兴趣,可激发学生进行深人仔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便于对这些难点和重点问题的认识和掌握,从而取得更好的整体教学效果。如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的义务时,举了网吧非法通宵营业致学生死亡的案例,切中了学生的关注点、兴奋点,使学生在饱满的精神状态下完成了学习任务。
三、案例教学法的组织实施
案例教学实质可归为一种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究性为基础,从学生的生活和社会生活选择和确定研究主题;主要以个人和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通过亲身实践获得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最常用的是讨论法和实验法。我认为讨论法案例教学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第一步是阅读案例、个人分析阶段。这是案例讨论的准备阶段,由教师根据课堂教学要求选好案例,下发案例材料(教师可以选择一个或几个案例,提前一周左右发给每一位学生,)或创设案例情境,同时。下发一些思考题,供学生分析、阅读。 有些与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案例可以提前发动学生自己搜集、归纳、整理。案例应贴近现实生活,可读性、趣味性较强,适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学生能很快进人了情境;了解、掌握案例中揭示的有关事实、情况;很容易将自己已有的知识与过去形成的经验与案例展示的背景材料整合起来,通过思考、分析、推理,从个体的角度形成初步的结论;同时在此过程中获得乐趣、自信及终生学习的方法。第二步是分组讨论、形成共识阶段。合作小组是课堂上自主、合作、探究的基本单位,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好讨论的效益,根据我校实际,把每4位同学划为一个合作小组,讨论中小组的每个成员都要简要地谈出结论形成的过程和思考,允许意见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记录员应认真把意见记录在《合作小组讨论记录本》上,讨论一致的形成本组意见,有疑同的带人全班讨论。通过分组讨论,使大家对于复杂的安全的观点能够充分展开,在这个过程中,互相启发,相互补充,分工协作,鼓励支持,便可以逐渐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谋求最佳的解决对策。这一阶段工作主要是由学员自主完成的,教师只需适当维持课堂秩序,控制讨论节奏即可。第三步是正式发言、全班交流阶段。全班讨论是小组讨论的继续,由组长汇报本组的观点,同时将本组案例分析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讨论,全班讨论时教师要鼓励学生多角度、多层次的看问题,通过摆事实的方法讲道理,使不同观点相互补充、相互接纳,形成合力解决问题,继续允许不同意见进行争论,集全体同学的智慧,共同讨论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引导,使案例讨论紧紧围绕中心问题展开。但是教师一般不轻易参与争论,也不发表权威性意见。只是鼓励大家充分表述自己对问题的理解及分析,同时注意吸取其他人的见解,发言时要求尽量做到逻辑清晰、言简意赅、有理有据。第四步是总结归纳、消化提升阶段。在全部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进行系统的总结。教师对案例讨论结果不应简单做结论,而只就整个讨论情况做出评价,指出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及讨论的优点和不足,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引导其深人思考,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总结,既要充分肯定学员讨论中的科学分析和独到见解,也要指出其中的不足,如发言的热烈程度,论题的集中程度,问题分析透彻程度等。这样有利于逐步提高案例讨论的质量。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写出案例分析书面报告,以此来锻炼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全局观念和书面表达能力。
四、运用案例教学法中注意问题
1.1学生现有的知识体系不能满足教学内容的要求
经济法涵盖的知识点非常多,需要学生要具有丰富的知识理论体系,但是高职院校对经济法的开设一般是在学生入学之后的第二年,学生对法学的前期基础知识几乎空白。因此学生只是熟读了课本,却不能吃透该法律的内涵。导致学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谈不上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来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出现的实际问题了。
1.2传统应试教育制约教学手段创新
教师重理论知识教学、轻实践能力培养;重考试成绩提高、轻创新思维拓展。具体到实践中就是教师采取应试的教育模式,结果导致教学手段被限制,例如基于课时的限制,很多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得不得采取讲授的方法,而不能应用多种教学策略的方法,结果忽视了向学生阐述相关立法的原则与初衷。学生学到的知识永远离不开课本,离不开教材,一旦走向社会就会力不从心,不能将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1.3教材混乱,教师不精
教材是支撑整个教学体系的重要因素,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因此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教学质量,但是结合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材的现状发现,目前存在教育体系中经济法教材种类比较多,截止到目前为止有十几种版本的教材,过多的教材版本会给教育教学带来系列的问题:一是过多版本的教材,导致高职院校在选择教材时缺乏针对性,使得教育目的不明确。二是教材内容的繁琐,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以我院校使用的教材为例,我院应用的教材多则500多页,大量的内容依靠教师在课堂上讲解是不现实的,因此需要学生通过自学进行,而由于经济法具有非常专业的知识结构,因此学生的自学又很难得到应有的效果。三是教材的内容比较落后。近些年我国相关法律在不断更新,但是教材的内容却没有及时更新,结果导致学生学到知识具有滞后性。经济法教学内容丰富、抽象,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要求教师知识全面。然而,教经济法的教师主要是从相关院校毕业之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他们缺乏相应的实践经验,因此该部分教师在教学中也会忽视实践教学。
2将案例教学融入到经济法教学中的意义
2.1有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和积极性的调动
经济法教学中艰深晦涩的法律条文会让学生产生厌倦、抵触的心理,典型案例则具有生动性、真实性和具体性的特点,两者的有机结合能让课堂变得活跃、愉快,激发学生深入钻研的求知欲望和自觉思索、主动创新的热情。而兴趣是学习的第一老师,能够由内而外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让学习变成一件主动的事情,实现从“让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大大提高教学效率和学习成绩。
2.2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是经济法教学区别于其它课程的一个重要表现。选择恰当的案例,让学生自行组织信息,运用已学的知识再现真实的情景,优选出最佳的解决方案,能够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和对案例的印象。这样经济法理论知识才真正转化为动手操作能力,才真正体现出其课程设置的意义所在。
3经济法教学应采取的措施
基于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教学工作经验以及参考相关文献,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3.1创新教学方法
经济法教学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教学,因此在进行经济法教学的过程中除了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之外,还需要创新教学模式,建立多种教学模式相结合的教学策略,并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选择相应的教学方法。比如在进行概念教学时需要教师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即重点进行讲解式,而在进行相关立法方面的知识时,需要教师采取案例教学法,通过真实的案例将相应的知识融入进去,以此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力。
3.2选取合适的案例
案例可以是来自教师的司法实践活动,也可以来自查阅资料。在选取案例的时候,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典型性原则。典型就是要求教师选择的案例要具有时代代表性,能够体现出经济法的核心内容。教师选择典型案例需要教师要多关心社会中发生的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引入引导学生进行讨论,提升对相关知识的理解。二是针对性原则。案例的选择必须要具有服务教学任务的性质,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考虑如何通过案例引入引导学生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以此达到教学的目标。三是启发性和疑难性原则。启发性是案例引入的最终目的,如果只是一味的强调通过案例引入让学生学习到相关的知识并不是案例教学的真实目的,而是要求通过案例引入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质疑能力,提升他们独立分析案例的能力。
4实施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4.1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教学效果。要讲好经济法这门课程,至少需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1)构建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实施案例教学除了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之外,还要求教师要更多的掌握其他专业知识,尤其是要具有将多种学科综合应用的能力。例如基于高职经济法教学需要,很多金融知识、会计知识以及文学知识等都会应用其中,因此需要教师要具有全面的综合素质。总之经济法包含的知识点比较多,如果教师的综合素质不够其势必会影响教学的效果,最终也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如果教师对经济法有联系的其他知识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知识的渗透力不足,无法满足学生的求知愿望,打开学生的知识视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2)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及时的教学反思能力。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时,首先应当明确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方式、方法和过程,才能灵活、熟练地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并能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4.2明确的教学理念
在经济管理学院给学生讲法律应立足管理、结合管理讲法律,这又不同于给法学专业的学生讲法律。课堂内容的组织要结合教材,紧贴企业管理实践,多讲企业经营中法律误区和盲点,以往企业所犯错误和付出的代价。这就要求案例的选择要有针对性,多选择失败型、教训型案例,对学生有举一反三作用。
4.3课堂讲授中加强互动,并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
1.1调动学生积极性教师把精心准备的案例通过抽象的理论转变成具体且生动的事例带给学生,并组织开展讨论。不同案例的内容不同,但是所表达的知识方向却相同,这样的教学方式也大大激发了学生们主动思考、积极探讨的热情。
1.2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实行案例教学法的有效途径。利用案例的真实或模拟的情景再现,让学生置身于情景之中,凭借案例材料的信息和自身的认知能力,结合相关的理论知识去分析研究,寻找存在于这个情景之中的问题,并在充分的讨论过程中优选解决问题的方案。在这种教学方式中,没有一味地讲解理论知识,学生没有任何依靠,全靠自己动脑思考分析问题并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案例教学法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能力,使学生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2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中的应用
2.1初始目的案例教学法为美国哈佛大学最先采纳。教师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引用典型案例,同时组织同学们积极思考、分析、讨论,从而提高学生运用课堂所学的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2.2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经济教学中,主要根据学生实际生活中所见所闻的经济案例,或者是当前世界关注的经济领域的发展重点、热点新闻等,使学生认真参与案例的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观点。这样不仅使枯燥的理论授课变得生动形象,具有引导性,而且,有利于学生能够掌握抽象的经济法学。案例的讨论在不同方面论述了经济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这些都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3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济法这个专业在实践和应用都具有非常强的专业知识能力,要求理论结合实践。案例教学中案例收集就始于现实生活中,或许真实案例的基础进行部分情节的虚构和改造,学生作为案例教学的主角,就需要通过分析、探讨来提高学生解决现实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经济法案例教学中注意的问题
3.1案例选择的重要性在选择经济法案例的过程中要有典型性、相关性、针对性。案例教学的核心就是案例,它所发挥的实际意义就是为教学内容、教学对象服务,所以选择一个好的案例是十分重要的。通过案例的解读能够应用所学的经济法理论来分析案例,消化和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实现经济法教学的目的,完成教学任务。
3.2师生互动教师和学生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地位是平等的,教师可以论述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样不同的观点意见在讨论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论证,使学生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印象更加深刻,加强了对经济法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理解。这样的方式不仅能够提高年轻教师的实践经验,也实现了教学的目的。
3.3案例结合理论知识注重基础理论的讲解配合案例分析中的推理过程。案例教学并不是单一的抛开理论的极端教学,而是将理论知识结合案例的实际内涵为切入点。因此,在经济法的案例教学中,要特别注重推理过程,学生掌握了正确的推理能力,才能掌握经济法的思维方式,才能解决实际经济问题。
4结语
一、案例选择
案例是对真实事件的叙述。在这项叙述中包含了事件中的人物、情节、困境或问题,以作为分析、探讨、作决定、问题解决等的基础。国际经济法作为应用性、实践性都非常强的法学学科的一员,要实现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获得推理、分析及综合的能力,得到法律事实上是什么的知识,就必须采用案例教学方法。与此同时,国际经济法自身所具有的独特性又使得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时必须采用不同于普通法学教育的特殊的案例选择标准。
( 一) 国际经济法内容的庞杂性与学科的交叉性决定国际经贸领域案例不能直接适用于国际经济法教学传统的案例教学法往往借助于实际发生的案例或 上诉法院的见解作为教学材料,以 解剖案例来发现法律是如何运作的,并经由班级讨论实现学生参与该项教学过程。而国际经贸领域的真实案例多具有事实复杂,法律关系多重,充满许多复杂、迷乱、模糊、矛盾、两难的困境和问题的特点,如果直接以之作为国际经济法教学所用的案例材料,虽然与实际生活产生认知的相似性,但由于国际经济法内容本身的庞杂性与学科的交叉性,这种实际案例的选用对于初次学习国际经济法的学生而言,又会加大学生学习的难度,从而形成学生的心理认知障碍。因此,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时, 案例的选择必须要考虑国际经济法自身的特点,不能完全照搬实际发生或法院做出判决的案例。这就需要教师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 针对教学目的和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截取实际案例的片段,突出事件的焦点或重点问题。这样学生在首次阅读和认识案例时,才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之上去探究法律规则是什么,从而获取相应的法律知识。
( 二) 国际经济法的国际性和变动性要求案例要体现全球化和时代性的特点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个人、法人、国家与国际组织由于从事跨国境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关系。因此国际经济法从产生之初就具有极强的国际性特点。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经济活动的全球性日益明显,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资本都实现了全球流动,反映在案例上就表现为案例的时代性、国际性特点特别突出。这就要求教师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时,不能只依赖于以前的经典案例,要与时俱进,时时追踪国际经济法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了解国际经济法领域最新的案例材料, 并根据教学需要加以整理、改编,以让学生连接理论与实际,产生最新问题的解决方案。
二、技术保证
传统的案例教学法主要采用语言或者文字来呈现案例。但由于国际经济法本身的复杂性、法律关系的多重性与交叉性,使得运用口头讲述或者板书或者准备文字资料的方式都很难将案例描述清楚, 案例过长也会引起学生的视觉和听觉疲劳, 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要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有效采用案例教学法,除了要选择和编制适合国际经济法教学需要的好案例以外,还要正确选择案例的呈现方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出现成为案例教学法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得以有效应用的重要技术保证。多媒体教学手段具有生动性、信息化、大容量等特点, 通过多媒体辅助教学方式, 教师可以将部分文字性教学内容转化为图像、声音、图表、文字等直观形象, 生动地从多个方面作用于学生的感觉器官, 使学生能从多个渠道获得信息,避免了单一化渠道获取信息带来的枯燥性和冗长性。因此多媒体技术的出现,为案例教学法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的有效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三、应用方式
案例教学方法的实施过程就是教师站在促进者和引导者的角度,鼓励学生和教师之间,以及学生彼此之间的互动过程。学生经由互动可以得到教师和其他学生对同一问题的意见和看法,增加其对问题了解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可以培养学生表达和沟通、反省和批判的能力,以及尊重他人意见的态度。案例教学法的这一特点,对于国际经济法教学尤为重要。如前所述,国际经济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国际性。由于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对于同一问题也往往具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而国际经济法的 弱法性也决定了其解决问题的态度不同于国内法,它更倾向于协商与妥协,强调法律是国际经济活动的最后的救济手段。因此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能够让学生学会倾听和沟通,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表达、反省和批判,从而较好地掌握国际经济法学科的实质和相关的技能。
要实现案例教学时的互动,首先必须将案例作为互动的核心。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将案例作为互动的核心,其应用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一) 问答方式
在进行国际经济法概念和知识的初次介绍时,教师要通过引入案例提出问题。问题的出现是在课堂之初尚未获得相关知识之前,而不是在阅读教科书或讲述结束之后。教师以问题为核心,通过具体案例引出问题,从而引导学生思考问题的解决,以培养学生反省和思考的能力。该种应用方式主要适用于引入国际经济法新的概念、原理和知识的学习。
( 二) 讨论方式
案例讨论是比较典型的实现案例教学时师生互动的应用方式。讨论主要分为小组讨论和全班讨论两种。小组讨论主要发生在班级人数规模过大, 比如超过30人或者案例过于复杂,具有高难度时。在全班讨论之前,如果已经进行小组案例讨论,则可先就小组讨论后的结论进行各组的口头报告,以引发全班的开放讨论。讨论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案例事实的确认,第二阶段则就关于课程主题的问题进行讨论。教师在讨论的最后必须归纳学生的不同意见和看法,并且提出结论。但结论并不是单一的标准答案, 而是针对讨论的结果,提出综合和概要的说明和整理。
( 三) 角色扮演和模拟方式
要完全再现现实场景,以培养学生对法律规则的现实把握能力,案例角色扮演与模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案例教学应用方式。在此应用方式下,学生通过分别扮演案例中的不同角色,如原告、被告、第三方、法官、仲裁员等, 引导学生学会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场考虑问题,避免思维的单向性和直线化, 从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处理复杂现实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以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的动机和兴趣。
( 四) 专题辩论方式
在深入学习了解了国际经济法某一部分的理论和知识后,为了融会贯通前后知识点,可以采用专题辩论的方式对国际经济法的相关主题进行师生互动式的沟通和交流。在这一过程中,辩论双方不仅可以厘清思路,更深入具体地了解本方观点, 而且也可以通过辩论,深入认识对方观点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切实体会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观点多元性以及容忍差异性的必要性。
四、局限性
虽然案例教学法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但案例教学法实施的成功仍然要受到其本身局限性的约束。
( 一) 效率不甚理想
和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相比,案例教学法由于需要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并发表意见,实现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互动,这就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尽管可以要求学生课前预习、熟读案例材料,但课堂上的交流互动却需要足够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效果。但课堂教学的时间是有限的,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还要受到教学日历计划和教学大纲安排的约束。若完全追求学习过程的互动和交流,就会损害相应内容的学习。另外,如果涉及要学习的内容很枝节、零碎时,采用冗长的案例内容,又往往会让学生抓不住学习的重点和原则。因此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时,教师要注意实现教学过程与教学内容的平衡,以提高案例教学法的效率。
近年来,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逐渐被广泛应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系统的案例分析,把学生从枯燥的法学理论学习中解脱出来,从而能够更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扩展学生的眼界与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确保教与学的质量能够同步提高。
(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从本质上来讲不属于纯粹的理论知识和简简单单的事例,而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思考过程的问题与内容。案例中的所有事例,可以说均是为解说实际问题所设置的。针对案例中的各种问题,促使学生亲自去分析、剖析与体验,学生们在思考案例的整个过程之中,需要认真思索,运用所学的知识追寻真谛,发现问题的真正原因,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与解决案例中问题的具体方法。提升学生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可以引导学生深入思考,为学生预留了足够的发散思维的空间,实际的教学成效非常好。
(二)扩展学生的眼界与知识面。案例教学法的宗旨就是将理论和实践进行有机结合,把各个领域、各个地方的实际问题汇编成具体的案例,再把这些案例带到学校与课堂上,依据案例进行情景的描述,并设置相关的问题,然后开始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相互互动和交流,采取平等的研讨与对话方式,对各个案例中所存在的问题讲述自己的看法与认识,提出自己解决案例中问题的措施与方案,这些过程不但能够巩固学生已学的法学知识,而且能够开阔广大师生的眼界以及拓宽已有的知识面。
(三)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教材中的案例择取通常是紧扣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的要求,而经济法的教学内容与目标就是要提升学生探索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应用能力,也就是实践能力。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引导学生想象自己就处在案例中的情境之中,在信息不充足的条件下,对错综复杂的问题与形势作出自己的判断与对策,这种教学方法不仅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增强师生之间的相互沟通与交流,而且学生们通过对知识的反复应用与练习,极大地增强了对基础理论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提升了实践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特征
案例教学法有其自身的固有特征,观照案例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实践应用,可以看出,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特征有现实性、针对性、引导性等三个突出特征,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实性。案例本身就是以现实社会中的人与事为基础所编写的,反映的是实际生活中的现象与问题。案例是对已经出现的典型事例的真实汇编,具有客观性、代表性、非偶然性等等诸多特征。在实际教学中,学生依据已掌握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剖析,并设身处地地想象当时的情境,以便作出最准确的决策。学生们所面对的是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素材,在这种真实的事例中扮演各个角色,就好比进行真正的实战演练一样,拥有高度的贴近现实性。
(二)针对性。案例教学是教学模式的一种,运用此种模式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所以,案例就是特意为教学目的的实现而设置的,而教学目的通常又是由教学内容彰显出来的,因此,所筛选出的案例都是紧紧围绕教学内容的实际例子。[2]这就有利于教师将所要讲述的各种理论知识融入到案例教学之中,让学生通过具体案例理解、掌握与应用必备的知识。
(三)引导性。案例中拥有很多供学生分析、思索与探讨的问题,采取案例教学法的目的也是为了培养广大学生进行独立思考与学习的能力,突破传统的死记硬背教学方式。通过实际案例教学,引导学生总结成功的思维模式与解决方案,引导学生从正确的角度去观察、剖析、判断与解决实际问题。
三、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途径
毋庸置疑,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在经济法教学中,必须采取认真筛选案例、实施课堂讨论、注重案例讨论总结、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多种措施,使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形象的知识,让学生能够易于理解和接受,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一)认真筛选案例。做好课前的充分准备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前提条件与基础。案例的应用目的就是为了教学,应当来源于实际生活,不能主观猜测,否则就会大大降低教学成效。教师必须具备灵敏的专业嗅觉,广泛收集有关经济法内容的经典案例或者存在争议性的实际案例,选择针对性强的案例,涉及到经济法的理论知识与基础知识,从而为教学目的而服务。
(二)实施课堂讨论。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教授完一个范围内的知识之后,精选出几个典型的实际案例,把学生划分为若干个小组,然后让学生针对案例中存在的争议性问题进行剖析、辩论,以此提高学生们的意识问题的敏感度及积极参与观念,强化学习内容与效果,提高剖析问题能力的一种学习方式。
(三)注重案例讨论总结。案例讨论进行完以后,教师需要对学生在讨论案例过程中所采用的思路、思考方式、解决问题的方法等诸多方面进行总结与评价。给案例确定一个标准的解决方案;目前仍未有标准解决方案的,则要给予倾向性的指导意见。侧重点是分析思路的正确性,思考方法和解决方法是否恰当。指出案例中所讨论问题所使用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析难点与重点,以及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3]对于案例讨论的成功点要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要指出讨论中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另外,对学生们的不同表现也要给予合理的评价,以此激励学生们更好地参与以后的讨论活动。
(四)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在案例教学中,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是最后的一个步骤,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学生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讨论,进行详细的总结,巩固已学的有关知识,深化学生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促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能够灵活地加以运用,提升学生的法律综合素养。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