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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老龄化趋势明显
从建筑工人的性别结构上看,从业人员以男性工人为主,占比95.2%,女性工人占4.8%。从年龄结构看,受访工人平均年龄为43岁,老龄化的趋势明显。另外,从图1、图2可见,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收入多在3 000~5 000元之间。
建筑业工伤存在的问题
工伤预防工作较为薄弱
从此次调研结果可以看出,工伤事故原因主要分为工人安全意识和知识不足、疲劳工作、工期过紧、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和管理松懈等。从表面上看,疲劳工作导致的工伤,是工人自己的过失,但其背后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固有问题。
根据调研组的访谈,建设单位压缩工期导致的生产进度加快、交叉作业增多,加大了现场安全管理的难度,增加了工伤发生的风险。由于建筑企业在市场中的利润趋于减少,尤其是建设方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十分普遍,加之建筑项目的层层转包,安全生产费用被挤占,其提取和使用也未获得有效的监管,导致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防护设施和劳防用品缺乏维护和更新。过于重视成本和效益,忽视安全管理,也导致了少数施工现场的管理松懈。
工伤保险基本知识不足
本次调研显示,建筑业工人对工伤保险基本知识的了解仍然有许多欠缺。就工伤保险费的承担问题,80.7%的工人答对了,认为是由企业承担,还有7.2%的工人认为由工人和企业共同承担,2.4%的工人认为由工人自己承担,9.6%的工人表示不知道。
维权难
部分建筑业工人发生工伤后,往往难以顺利获得赔偿。调研显示,有50.0%的职工获得了一些赔偿,但不知道法律的具体赔偿标准是多少。这一维权困境是由以下原因导致的。
首先,工伤工人难以通过行政部门获得快速的救济。
实践中,对于工伤工人缺乏劳动合同而企业又否认劳动关系的,人社部门均要求工人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不主动进行调查。这一方面是减轻工作量的考虑,另一方面人社部门认为自己的调查权力和调查能力弱,直接作出的工伤认定又很可能引起行政诉讼,于是工伤工人失去了本应最快捷的救济方法。
一些建筑工伤工人会转向住建委和安全监管部门求助,希望在行政部门的调查和处罚中获得证据,帮助确认工伤。然而,住建委和安全监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主要基于企业的自行报告,对于工亡以外的受伤工人举报,往往难作为和不作为。
其次,建筑工人难以获得劳动关系的确认。一方面,建筑工人手中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许多企业未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了合同后将合同收回。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对于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存在不统一的规则。
一些建筑工人是跟随包工头工作,而包工头挂靠在建筑企业下。对于这种情况,一些司法机构认为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工人应按照劳务关系进行索赔。《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和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之间关系的不同规定,加剧了司法机构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分歧。
再次,法律程序复杂而冗长。
工伤的法律程序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仲裁、民事一审、民事二审)、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行政诉讼二审)、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再鉴定)、工伤待遇赔偿(劳动仲裁、民事一审、民事二审)。一些企业恶意否认劳动关系,恶意提讼,以极低的成本给工人的维权造成极高的障碍。大部分工人完全没有提出工伤申请,也就根本没有进入法律程序。可见,法律程序太复杂和无法保证最终获赔等原因,是阻碍工人寻求法律途径救济的巨大障碍。
最后,建筑工伤工人的赔偿具有许多制度。
第一,工伤保险覆盖率仍有待提高。调研显示,在工伤保险的缴纳方面,41.0%的职工表示企业以建筑项目为单位为全体工人缴纳了工伤保险,4.8%的职工表示企业为自己开设账户缴纳了工伤保险,28.9%的职工表示不知道企业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25.3%的职工明确表示没有缴纳。从访谈中了解到,一些建设项目可以未趸缴工伤保险费即领取施工许可,甚至不领取施工许可即进行施工,这导致趸缴工伤保险费的规定对部分企业形同虚设。
第二,工伤待遇申领程序难。即使对于一些趸交了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工人在获得待遇方面也存在许多困难。例如,总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在对待工伤问题上的分歧阻碍了工伤待遇的申领。根据某劳务企业的反映,工伤保险费是由总包企业趸交的,而发生工伤的多为劳务企业的工人。即使劳务企业希望给工人申领工伤待遇,但手续必须经由总包企业办理,而总包企业出于减少项目工伤率的目标往往拒绝配合。再比如,社保中心在对工伤工人进行支付时,要求其必须在住建部门登记的名单上。然而,由于建筑企业往往无法或不愿及时到建委处更新其工人名单,这将导致部分不在名单上的工人无法主张工伤保险基金的待遇。
第三,工伤待遇标准低。《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2015]218号)自2015年9月开始,将赔偿标准提高到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但是这一规定仅适用于2015年9月之后发生工伤的建筑工人,无法解决之前受伤工人的待遇低问题。此外,不少建筑工人的工资往往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但也只能按照统一政策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无法向用人单位主张伤残津贴的差额。
另外,建筑工人的一次性赔偿标准过低。按照《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规定,根据年纪、伤残等级不同,赔偿范围在6万~20万元。虽然规定了可以自愿选择一次性待遇,但由于工伤工人担心建筑企业破产,往往只能主张一次性赔偿。
第四,工伤先行支付制度未落地。工伤先行支付制度生效4年多来,北京仅于近年才进行了3例工伤先行支付,并且都是通过工伤工人和社保部门的诉讼胜诉后,社保中心才予以支付。
建言完善保障制度
建议一,打破建筑工人和普通职工的社会保险双轨制现状。
建筑企业不为建筑工人缴纳五险,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由于工伤问题的突出性,北京自2006年即开始实行由项目总包方趸交工伤保险费的制度,防止建筑工人受伤后缺乏待遇保障。然而,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将建筑工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对待,默许了建筑企业不为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劳动监察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时,如果项目方已经趸缴了工伤保险费,即不再对其他社会保险未缴纳的情况予以责令改正和处罚。
司法实践中,趸缴了工伤保险费的建筑工伤工人难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核定待遇,只能根据趸缴制度下的标准予以理赔。这和《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均是冲突的。
建议二,完善工会集体协商机制,抗衡导致建筑行业格局和市场特点。
如前所述,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建筑企业需要迎合发包方的短工期、低成本的要求,从而以越来越快的速度、越来越低的投入来实现盈利。在此过程中,疲劳作业、交叉作业等,引发了更高的工伤风险。同时,建筑企业普遍实行有关部门屡禁不止的包工头挂靠制。在这样一种制度下,项目层层转包,利润减少,同时出现安全管理的真空地带――建筑企业不直接管理从事一线工作的工人,包工头缺乏足够的资源和能力保障生产安全。
这些市场自发形成的情况难以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根除,还须同样以市场的力量加以抗衡,即通过工会大力参与保障劳动条件。目前建筑工会存在入会率低、覆盖面小,与建筑企业在工时、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集体协商工作和监督工作不足,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工会应积极探索推进劳务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和工会方、施工现场管理方与工会方的劳动保护集体协商,签订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通过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制定合理工期,避免交叉施工;匹配充足人力,控制加班时间,避免工人疲劳工作;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加强现场安全培训和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工会备案制等。
建议三,加强对建筑企业在工伤赔偿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法律规定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建筑企业通过收走工人手中的劳动合同的方式,规避了这一责任,而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人又无从主张劳动关系。
虽然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负有一个月内申报工伤的义务,超期的自行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待遇,但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并未得到落实,即使落实了也只是导致工伤工人无法及时获偿,不足以威慑用人单位。
虽然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有承担赔偿的义务,但是一些用人单位拒不支付,通过恶意诉讼的方式延长诉讼时间,并在诉讼中作虚假陈述否认劳动关系。法院对作伪证的行为亦少有处罚。不少单位可以通过这种方法,逃脱赔偿责任。即使几年后最终通过强制执行,单位支付了工伤赔偿款,用人单位也只是承担了法定责任,并且还额外收获了这几年拖延支付的利息收益。
因此,建议立法部门设立工伤赔偿的惩罚条款,从而限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建议四,强化劳动监督部门的调查权力和调查义务,联网各监管部门信息。
面对行政部门难作为和不作为的现状,首先应整合、统一和强化劳动监察大队和人社局工伤科的调查力量,实现收到工伤事故举报后,行政部门一步到位调查劳动关系和工伤情况。通过立法修改,实现行政部门在收到举报后必须进行调查,而非“可以”调查。对于拒不支付工伤赔偿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联网人社部门、安监部门和住建委的信息平台,实现调查资源共享,违法行为一经确定,各部门均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罚。
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物质生产部门,广西建筑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它不但在社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承担着将不断增加的建设资金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重任,而且还在自身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社会创造新的财富。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建筑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经历了长期发展过程,取得了诸多经验,规模、技术和效益得到较大提升,目前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成为广西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支柱产业。随着国家大好政策向内地靠拢,建筑业的发展恰逢其时,而广西凭着绝好的地理和环境优势,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无疑给广西建筑市场的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必将拉动交通、能源、经济、房地产、城市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上升,而这些都为广西的建筑市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这块富饶的土地上,广西区政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特别是建设系统借力发力,加大了建筑市场的调控和管理,做大做强自身建筑产业,使得建筑业走上和谐、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在过去的2005年,广西建筑业突飞猛进,无论是在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还是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及贯彻行政许可法,无不体现出建筑业的和谐进步。
强化监督与管理规范
和谐的建筑市场如何做好建筑市场的监督与管理,不但是构建和谐的建筑产业关键所在,而且能体现出政府行政部门的执行力水平。在建筑业大发展时期,市场的不规范现象同时滋生,并导致建筑事故频繁发生,因此职能部门的监管尤为重要。2005年广西建设系统通过各项措施有效地调控了建筑市场,大大推进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广西建设厅专门制定了2005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指导和促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开展全区有形建筑市场检查。在各地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多个检查组对南宁等11个市和10个县(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了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为防止发生挂靠投标、围标、串标,以及企业资质条件不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制订印发了《关于对区外来桂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和招标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自2005年10月1日起,区外来桂企业到我区参加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或承担工程监理、招标和造价咨询业务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关材料先到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实行备案制度后,有效遏制了招投标中出现的假资质证书、假公章、假项目经理证书、假业绩证明等问题的发生。截止2005年12月31日止,办理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209个项目。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始终是监管的难点问题,为了杜绝不合法的招投标,广西建设厅大力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调研。2005年4月中旬至下旬,建设厅建管处、法规处、监察室等部门组成了3个调研组到6个地级市和6个县(市)进行调研,分别召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工程项目业主、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监理、施工、设计企业等单位座谈会,调查了解广西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执行情况及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低价中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听取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建议和意见。11月初,建设厅会同监察厅组成学习考察组,赴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及湖北省、武汉市学习考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11月底召开一部分市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研究2006年招投标监管的主要工作。12月初,召开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会议,各市、县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主要是针对当前招标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讲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据统计,2005年广西全区应招标工程2467项,工程造价8552528.50万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100%,其中应招标工程中实行公开招标工程1212项,工程造价2531100.6万元,应公开招示公开招标率100%.2005年自治区招标办实施监督管理的招投标工程18项,工程造价39603.47万元。受理招标投标举报投诉5件,转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
紧守质量与安全
构建和谐的建筑环境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贯穿着建筑本体从建造到使用的过程,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建设中,因为忽视建筑质量与安全生产带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2005年建设部等部委特别启动安全生产活动,在全国掀起“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热潮,而在广西,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从未间断,建设系统凭着真抓实干的精神,关注到建筑业的每一个细致环节,有效地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前。
为了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广西建设厅制订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中,明确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实施监督检查的内容,并实行层级监督制度,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对下级安全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的建筑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向下级安全监督机构发出整改建议书,由下级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企业落实整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事故约谈制度》规定,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重大事故,由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约见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由自治区建设厅分管安全的领导约见发生了事故所在地的市建委(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2005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共约见了9起事故的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订印发了《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意见》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二级重大事故,严格控制三级重大事故,明显减少一般事故。把重大事故控制指标分别下达到各市进行控制。通过这些规章制度,建筑行业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广西建设系统的各项工作也得了逐步推进,并且取得了极大的突破,这从一个个真实的数字就能品读出其中的力度与成效。
组织了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2005年共组织4次全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共31555人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组织开展了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10月份组织举办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师资培训班,培训师资250多名。据统计,2005年全区各地举办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742期,培训人数91815人。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005年共审核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35家。至2005年底,全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共1158家。
进一步推动全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2005年12月底召开全区监理工作会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监理企业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会议。进一步总结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研究讨论2006年监理工作。
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稳定提高。2005年全区共监督工程项目6110个,建筑面积2513平方米,个数合格率和面积合格率远达到100%.2005年11月中旬,建设部建筑质量执法检查组抽查了广西南宁、桂林建筑工程质量,给予我区建筑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总体水平稳中有升,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的较好评价和肯定。
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005年全区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7起,死亡2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52起事故,死亡56人)下降了48%和50%,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预计为7.37人,较好的完成了我区2005年制定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控制指标数。2005年全区有57项建筑工程被评为“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文明工地、区优工程评比。2005年共组织开展了3次安全大检查,建设厅共派出安全生产检查组7个,抽查了14个市53个县179个建筑施工工地质量安全情况,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共下发9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57个工程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对11个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发出《执法建议书》。另外,全区共有101个项目申报2004年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经过评审有91个项目获奖。经推荐,有6个项目获得了全国安全文明工地称号。而且,还开展了2005年度自治区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已完成了2004年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项目的评审工作,其中住宅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有6个项目;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有7个项目。另外,共有64目申报自治区优质工程,经评审,共评出区优工程53项。
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共对全区14个地级市和24个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企业进行调研,并检查了在建工程55项。调研报告已报送市政府。
全面推进清欠工作铸就和谐的民心工程拖欠工程一直使困扰建筑业和谐发展的一大障碍,特别是积压多年并遗留下来的问题较多,使得农民工工资得不到支付,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力度通过各种渠道解决工程欠款问题,广西实行各部门协调配合与监督检查,逐项摸清情况,将清欠工作深入到各级部门和企业单位,打响了一场清理工程欠款的全面战争。
为了不断推进清欠进度,广西采取部门协调和共同监督检查的方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05年3月和8月,自治区清欠办根据建设部网上数据,分类将政府项目、教育项目、交通项目和水利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清单,分别送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交通厅和水利厅等部门,各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开展清欠工作及对下一级指导督查。2005年1月和12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区总工会组成清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督查组,对全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督查,推进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进展,促进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的改进完善,有效防止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自治区清欠办及自治区有关部门还组织开展了对地方人民政府清欠工作进展缓慢以及一些拖欠数额较大、时间长、影响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7月份,自治区清欠办布置各地开展清欠工作自查,督促落实还款计划和还款资金。8月至11月,自治区清欠办组织2个督查组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工作进展缓慢的部分市县进行督查。自治区建设厅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区12个市13个县房地产及其它项目清欠工作进行督查。自治区清欠办组织督查组对重点督查项目进行督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合本地清欠进展情况也加强了清欠工作的督查力度,有效促进了清欠工作。广西建设厅还组织开展了对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检查。2005年10月份,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要求对各地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建设厅布置各地对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和落实防止新欠措施情况进行检查。据各地检查情况统计,全区2004年以来竣工工程3513个,有拖欠工程款的项目19个,占项目总数的0.5%,拖欠工程款数额390.51万元。截止2005年11月底已清欠完毕。
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与责任到位,自治区清欠办每月通报各市、各部门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对清欠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市分别给市政府通报。共发出通报文件123个,推动了各地各行业清欠工作的进展。而且截止2005年12月31日,自治区清欠办共接到单位、群众或上级转来的举报投诉497件,全部及时转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处理,反馈处理结果或处理情况的有344件,没有反馈的有153件。组织清欠协调45次,接听处理电话投诉230个次。
2005年真正成为了广西清欠工作全面推进的一年。截止2005年12月31日,广西全区共偿还2003年以前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数额299871.75万元,总清欠率为88.24%,其中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数额为139418.1万元,清欠率为86.81%.按工程类别分:政府用房偿还数额32007.62万元,清欠率为86.3%;房地产项目偿还数额40318.66万元,清欠率为95.26%;市政项目偿还数额52436.88万元,清欠率为90.57%;教育项目偿还数额51688.24万元,清欠率为91.67%;交通项目偿还数额19686.51万元,清欠率为73.16%;水利项目偿还数额8072.21万元,清欠率为83.41%.做强本土建筑业打造和谐的行政职能要做大做强本地建筑产业,政府部门要在体制改革、结构优化、市场净化、施工保障等方面为企业排忧解难,使企业能够顺利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同时,政府还应在企业的兼并重组过程中,在企业的集团化、大型化发展过程中为企业保驾护航,为广西建筑业走上发展的快车道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政府部门大力扶持建筑企业,树立品牌,不但能代表一个地区建筑行业的形象,实际能体现整个建筑业发展程度和建筑水平。在2005年,由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工程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分别承建的项目工程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这无疑是对广西建筑企业在树立品牌的进程中的充分肯定,也体现出广西建设单位非凡的实力与水平,恰与广西政府部门提出的重点扶持大型建筑企业,鼓励本土企业走出去的发展思路是一致的。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本地建筑业,广西建设系统切实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建筑行业的资质审批,既保证建筑产业在广西的规范发展,又促进大型建筑企业集团获得更大提升,同时打造出了一批过得硬的行业队伍,这从下面一系列的资质审批成果可得而知。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2005年上半年,广西建设厅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共审查企业资质246家,批准了214家,其中审批新成立的企业135家,升级企业33家,审批增项资质43家,及时完成新企业资质证书的打印、发证和升级、增项企业的资质证书换证打印工作;为221家企业办理了资质证书相关内容变更。并按建设部要求布置了2004年广西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重点是检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人员重复问题。截止2005年底,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1471家,其中按序列分:总承包企业763家,专业承包企业601家,劳务企业107家。按级别分: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42家,二级企业262家,三级企业1050家,无等级企业9家,劳务企业107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颁发工程监理企业7家。审核上报建设部6家企业申请晋升甲级资质,其中有3家已获建设审批发证。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监理企业159家,其中,甲级监理企业18家,乙级监理企业60家,丙级监理企业81家,从业人员5500多人。
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发证工程检测机构资质17家。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检测机构231家,持证上岗人员2773人。
监理工程注册审批。2005年审核上报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人数193名,获注册审批94名。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1305名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发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10家,审核上报建设部申请晋升甲级资质9家,并全部获得甲级资质。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102家,其中,甲级资质12家,乙级资质90家。
工程招标机构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发证乙级工程招标机构24家,。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招标机构119家,其中,甲级资格13家,乙级资格106家(其中有三家升甲级已公示)。
27岁的Paul是美国芝加哥混凝土公司Ozinga Bros. Inc.的第四代管理者,2010年iPad问世起他就开始试着用它来做一些账户管理的工作。从去年夏天开始,这个家族企业为每位经理、销售以及质量监控人员配备了iPad。
不过大家很快就习惯了这个新工具。当施工队想看看运混凝土的卡车开到哪儿时,都会凑到捧着iPad的Paul身边让他打开GPS地图看一看。“在过去,现场的顾客会问你,‘我的车在哪里?’通常来说,我们的答复都是,‘快到了’、‘它已经开出工厂了’、或者‘它在路上’。而现在,再也不会心里没底了。”Paul Ozinga对《第一财经周刊》说。
GPS定位当然不是新鲜玩意儿,但在iPad出现之前,很难找到一个终端能够让建筑师在想起来要看地图时,直接走到离吊车和钢筋稍远点儿的空地手指动两下就能准确定 位。
同样只要手指点几下,身穿荧光背心头戴安全帽的Paul拿着iPad就可以站在正不停搅拌着混凝土的大卡车边上向他的客户提供即时报价。接着打开后台,滑动屏幕,页面就从标着各种颜色的报价单切换成了交易表,签下名字,交易就成了。
99年前,福特汽车的创始人亨利·福特用大型流水线改写了工业文明─不仅改变了工业生产的效率,还改变了人与机器的关系。iPad并没有改变这个本质,但iPad也许史无前例优化了福特的大设计。
“这很困难,因为当今公司的财务系统不是为运营设计的。但是,我们正在将运营系统和财务系统整合起来,朝未来的方向迈进。”宝洁CEO罗伯特·麦克唐纳在一份麦肯锡的调研报告里说。他对iPad辅助生产的设想是通过这一系统,能看到任意时刻、任意工厂、任意生产线上任意产品的实际状况和相应的成本数据。
iPad正在渐渐改变许多行业的工作方式,但这一点并不容易为普通人所察觉。
2011年,《第一财经周刊》曾经做过一次iPad使用者调查,当时在182名受访者中已经有54.82%的公司人用它收发邮件,46.4%的人用它做会议记录,39.16%拿iPad给客户做演示,48.8%会把电脑中的文件传输到iPad里随时查看。在那篇《Toy or Tool》的文章中,我们发现iPad作为工作设备已渐成趋势。
现在我们又用一周的时间对206位公司人进行了调查,他们中有45%属于管理层,30%工作超过10年,有10%的被调查者说他们公司已经普及了iPad,而有接近29%的被调查者表示“iPad可能会逐渐取代传统工作方式”。
你可以在前面的图表里看到更详细的调查结果。对于那些B2B行业而言,拍照、定位这些普通消费者熟悉的应用正是它们的工作方式之一。中远集团的一位员工对《第一财经周刊》表示,它们正尝试将iPad作为集装箱报废的操作平台,当运输船在航行过程中遇到集装箱损耗时,就像签到一样地将地理位置、时间、破损照片等信息捆绑及时发回信息中心作为回报损害时的证据。
“当苹果推出iPad时,制造业如梦初醒。行动装置并非只和外勤员工相关,它对需要资讯、但无法久坐桌前的内勤人员也大有帮助。”研究机构IDC Insight制造业分析师曼恩迪说。
2012年3月,苹果公司送了一批iPad给北京史家胡同小学作为课堂教学工具,而更早的2011年12月,上海卢湾第一中心小学做了类似试点,并起名为“云课堂”,但它们都不愿意就教学细节透露更多,许多媒体对两家的指责依然是“这个不便宜的设备作为教具意义何在”。
为卢湾第一中心小学“云课堂”做技术支持的工程师田野觉得iPad教学并不是一个噱头,最明显的好处与宝洁CEO罗伯特·麦克唐纳说的一样,数据及时传输和集成。老师通过iPad分享教案,教完一个知识点后,学生在iPad上进行当堂练习,“云课堂”平台采集和分析全部学生的答题情况后自动同步数据到教师的iPad上。老师对哪道题正确概率高、哪道题差错在哪个环节,甚至每位学生的答题步骤都能一目了然。
“iPad为教学带来的最大改变在于教师能获得教学反馈,立刻有的放矢地进行指导。”田野告诉《第一财经周刊》,此前学校也试图在计算机房进行类似的测验,但iPad显然更为便捷。田野供职于上海嘉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它们的客户还包括一家知名德国电气企业。在那个项目里,车床操作中细致如螺丝的扭距、角度等精密生产数据都能通过iPad采集汇总,以便工厂管理者随时掌握生产线运作情况和实时评估。
数据汇总是这家公司的夙愿,只不过过去每台车床都会连着一台计算机,数据汇总后还要传输到其他系统集中分析,现在这些都由iPad 一步完成:从车床到云端。
而福特当时为工人设定的工作角色此时更进一步。在这家德国公司的中国工厂里,流水线每个工位旁都有架着iPad的支架,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和iPad能进行“傻瓜式交互指导”─每个工人都经过简单培训,但更细致的操作工序则由iPad演示完成。即使是处理仪器故障这类复杂工作,iPad里也早存有预案,工人便不需要有经验的师傅放下手中的工作代为推敲修理。
一切都是云、移动互联网和App的结合体,虽然可实现这些的终端为数不少─但从苹果的产品线来看,从iPod Touch到iPhone都可胜任。但iPad的屏幕此时成为不可替代的优势,这在欧美的建筑界尤为显著。
“以前,我们的经理、销售和质量监控人员不得不依赖打电话来获取各种信息。现在,我们能够以分秒为单位对手头的工作进行操作,增加或减少订单、变更货物等等。iPad使得他们拥有了一座移动办公室,他们在哪儿都能像坐在办公室一样搞定所有工作。这大大减少了周转期。”Ozinga Bros. Inc.的通讯主管Tim Ozinga对《第一财经周刊》说。
在全公司普及iPad之后,Ozinga开发了一款名为Ozinga Concrete Calculator的App对顾客开放。这款App能够帮助用户计算一个具体项目会使用多少混凝土。进入这个App,用户首先会看到一个计算器的界面,通过输入长宽高Ozinga Concrete Calculator能快速地计算出一项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量。不仅如此,它还具备交互功能。用户拍下整个工作区域的照片,并添加地址或输入GPS坐标并发送这些信息给Ozinga。如果在他们的服务范围之内,他们会迅速给出工程报价等客户反馈信息。如果顾客在他们的服务范围之外,也还是可以使用计算结果,并将这些信息发送到个人邮 箱。
美国建筑咨询公司D7的董事长Joseph Daniels这样解释他们推荐客户使用iPad的原因。“iPhone吗?不行。”Joseph说着竖起了自己的食指:“很简单:手指粗。iPhone屏幕尺寸不够大。这部手机用来工作还是有些麻烦。”
“几乎每个人都使用iPhone或者其他触屏设备,让他们快速上手这个设备完全没有问题。”D7咨询的设计负责人Terrell Woods说。一般花3个小时员工就能学会如何用iPad组织和传输文件、做笔记,输入关于设计和文件的录音,寻找素材并且实时和几英里之外的质量管控人员做报 告。
改变同样发生在澳大利亚的建筑工地上。推出建筑蓝图管理应用PlanGrid的Loupe公司CEO Ryan Sutton-Gee认为,iPad是第一种可以真正被应用在建筑工地上的电脑。它为解决建筑行业,尤其是工程队效率低下的问题提供了可 能。
拥有建筑背景的Ryan一直都受困于这样一个流程:在传统的建筑施工现场,当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对某些设计产生疑问时,他首先需要特地去一工作间取出设计图,然后回到工地对着问题在设计图上做出标记,接着再回工作间,把标记好的图纸扫描发送给建筑师。出于安全目的,电话、电脑、电缆都被摆在工地旁的一个小房间,因此工程负责人不得不在那里才能办公。
而通过PlanGrid等应用,设计师和承包商站在正在砌砖的工人身旁就能完成调取图纸、修改设计、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工人的沟通等工作。事实上,iPad的计算能力已经能够满足设计图纸的渲染要求。加之PlanGrid本身是一个云服务,修改被上传到云端后,能立刻被整个工程队共享。
“可能在工具性上,iPad相较于传统PC的优势更突出。”在科技网站爱范儿上发表《平板电脑如何改变建筑业》的作者Kevin Liao举例,不同的App可以把重力感应技术变身为吊线锤、陀螺仪、指南针等许多工具,它的运算能力还能使测量精度更细致。
2012年1月16日,市场研究公司IDG公布了一份《2012年iPad商用调查报告》,据说91%的企业用户使用iPad工作,12%的企业用户表示,iPad已经完全取代了笔记本电脑,还有54%的企业用户称iPad部分取代了笔记本电脑。调查还发现,6%的iPad企业用户声称iPad完全取代了他们的台式电脑,另有33%的企业用户表示iPad部分取代了台式电脑。
其实讨论iPad在多大程度上取记本或者台式电脑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它更多是凭借其SoLoMo(Social、Local、Mobile)的属性成为一种新的工作设备,并渐渐改变我们的工作方式,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就好像现在,Ozinga的员工每天上班之前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就是确认是否带上了他的iPad。
还有哪些行业被iPad改变了:
1. 医疗行业
Manhattan Research的最新研究数据表明,已经有超过四分之一的欧洲医生开始使用iPad来辅助工作。包括开病历、写医嘱这些纸质化工作内容,甚至察看、放大和批注X光图像都可以在iPad上完成。基于iPad开发的移动医生工作站更能对一家医院现有的医疗信息系统资源进行整合。诸如放射PACS系统、超声、病理检查报告系统、手术麻醉、放疗化疗、电子病历书写等都能集成在医生手边的iPad上方便随时察看和使用。
2. 销售行业
现在有不少销售已经开始带着iPad去见客户了。捧出iPad来实时查询产品数据和替客户登记信息,省去了纸笔书写以及事后整理录入的麻烦。有一些公司甚至给每名销售配一台iPad来考勤。上班时间销售们必须打开定位功能,以便被确认是否按规定拜访客户;每月还需要在iPad的定制软件中填写自己的行踪表,以保证行踪和定位位置一致。
3. 采矿行业
采矿一直是一个高危工作。不过俄亥俄州的一个采石场,矿主开始尝试让操作员使用iPad轻松地来对传送机器进行启动、停止等人为控制,远程操控大大降低了原本实地操作带来的危险性,同时节约工作时间。通过iPad软件平台的数据传输,矿主还能在自己的终端上实时监测材料质量。
4. 残障人士辅助行业
iPad自身的许多功能十分适合用来为残障人士的生活和沟通进行辅助,这让许多企业能够吸收残障人士来辅助工作,帮助解决社会问题。例如SSB Bart Group开发的辅助应用就大量运用了VoiceOver、LED闪光灯、震动等特性帮助聋哑人士向外界传达讯息。一些医院也会使用iPad来对病人进行言语矫治。
5. 科学研究
iPad是不是很快会成为除了显微镜、酒精灯、量筒之外科学实验室的另一项标配?24岁物理学家Richard Bowman去年3月与同事合作开发了一款App“iTweezers”,能够让用户通过触摸iPad的屏幕来操纵微观物体。具体来说,是用来控制光学镊子,一个用激光束捕捉和移动微观粒子的工具。
1999年,全国首家行政服务中心在上虞市成立,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浙江开始破冰。但10多年来,相对于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审批制度改革仍显滞后。
为此,2012年7月,浙江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我们的目标是,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的‘四减少’为核心,努力把浙江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2013年3月,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省长李强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说。
从“找市场”到“找市长”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在民营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对传统的行政审批也颇有微词:盖不完的公章,跑不完的部门,走不完的程序……
1997年,深圳在全国开始第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将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审批、核准事项由1091项精减为628项,减幅达42.4%。浙江省在这一试点基础上,1999年10月,正式掀起全面推进省级政府部门审批制度改革的浪潮。
数据显示,1999年第一轮改革前,浙江省级部门审批、审核及核准项目超过3000项,2002年第二轮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46.7%,2003年下半年开始的第三轮改革,省级层面仅保留了70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4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审批提速均在30%左右。
据调查,尽管如此,目前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中,基层强烈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仍多达80项。
在2013年1月11日举行的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强省长说,过去人家羡慕浙江体制机制活,企业“爱找市场,不找市长”,可如今,一个投资项目,没有10个以上的部门审批,很难批准;没有一年的审批时间,很难落地,弄到最后“不得不找市长”。
“很多企业做项目都受过审批效率低的苦,这个‘卡’完,那个‘卡’。”2013年1月底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立科曾十分感慨地说,2006年他在温州申报一个项目,光是走程序审批,就花了1年。2012年,他又去申报项目,耗时是两个多月。“的确进步了不少,但是还不够。”
“只要不涉及公共安全问题,我觉得政府能少管,就少管一些。”朱立科直言,民营企业投入的都是自己的钱,拖一天,就少赚一天,就亏一天,这会打击民营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尤其是现在,实体经济不景气,如果上项目又看不到希望,谁还敢投资?”
此外,中介机构的垄断和不规范、政府的过度干预等也对企业项目落地带来困扰。李强提到,目前审批前置中介环节大约占总审批时间的三分之二,有的项目收费接近投资额的10%。
李强认为,这种状况不改变,最大的创业创新激情也会消退,最强的经济活力也会丧失。
“特别是浙商回归,很大一部分是出于对家乡的深厚感情。但光讲感情是不够的,最根本的还是发展环境,核心是改革审批制度。”李强说。
悄然发生的变化
2013年4月上旬的一天,杭州市余杭区市民徐中明来到当地“市民之家”办事大厅,要给新办的化工涂料公司“上户口”。
工作人员收到徐中明递交的杭州美彩洁化工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多证联办申请表”后,马上将信息录入电脑综合办公系统,点击“启动联办”,选定了公安、质监、税务、统计等联办部门和所需业务内容,这几家联办部门的办事窗口即时在局域网上收到办理通知和企业资料信息。
自2013年3月“微审批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在余杭区设立企业,只需到“市民之家”工商综合窗口统一填写申请表,就能一次性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质监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企业公章等原来分属好几个部门审批的“五证一章”。
杭州市工商局余杭工商分局局长章永强解释说,原来的审批程序是“串联”式的,一个部门办结后再交下一个部门,现在变为“并联”,各窗口收到信息后同步办理审批手续,效率大大提升。
自全省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这样的变化在浙江各地随处可见。
绍兴县陆续推出多证联办、联合图审、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一窗统办、投资项目模拟审批等改革。其中,仅投资项目模拟审批这一项,就将投资项目所需的审批时间,从过去的半年到9个月,缩短到3个月。
省工商局出台7项改革举措,包括筹建企业能领执照,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企业注册名称有没有重复可以网上自助查询等。
省监察厅认真清理规范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反复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协商,预计减少服务项目19项,一些服务时限压缩60%—70%,收费降幅最高的达40%—50%。
根据省政府部署,2013年上半年是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阶段,7月至8月为建章立制阶段。目前,全省各地都在做行政审批制度的“大扫除”,全面清理“审批死角”,按规定该削减或废止的一律削减废止。
截至5月底,全省现行公告执行的1617项行政许可事项,拟减少306项、新增125项(多数为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项目,部分为新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设定项目),合计保留1436项。
对47个省级部门上报的56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议保留144项、取消326项、下放53项、转为行政许可40项。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议题。2013年4月起,浙江省人大财经委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召开4次座谈会,分赴宁波市、义乌市和绍兴市、绍兴县开展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普遍认为我省投资软环境趋好,‘审改’工作在减少事项、缩短时间、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企业得到了实惠,群众办事更加方便。”
省人大财经委还联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对2000多家正在开展或近年发生过投资项目审批的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据问卷分析,“企业对我省行政审批制度的满意度评价为‘非常满意’、‘满意’的占78%,有81%的被调查者对政府部门服务态度的评价为‘非常满意’、‘满意’。”
改革要敢啃“硬骨头”
有人形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像是政府部门对自己“动刀子”,每减少一项审批就减少了一项权力。
“割自己的肉”,自然是十分痛苦的。经历三轮改革后的浙江,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意味着最后的“虎口拔牙”,触动含金量更高的权力,难度可想而知。
“审改”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政策性很强,一些地方和部门或出于本位利益,或习惯于传统工作模式,造成审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够到位,出现“不同步”、“短板”现象。
省人大财经委在调研中了解到,对同一事项的审批,部分权限下放,部分没有下放。“如一些企业反映,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已下放,但涉及交通、水利等建筑行业的资质尚未下放,企业仍要跑省里进行审批。”
一些下放的权限,“含金量”也打折扣。“一些部门将很少履行或者基层不需要的审批事项下放给地方,仅在数字上做文章。有的地方反映,省里将地方修建水厂的权限从5万吨提高到6万吨,但目前地方建的水厂大都在10万吨以上,下放的权限没有实际作用。”省人大财经委参与调研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另外,个别部门将一些审批项目合并或调整为审核、事前备案等,形式虽然改变,但没有真正达到方便企业、方便基层的效果。
省级审批权限下放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但调查显示,目前仍存在上下衔接不够的问题,一些地方难以承接下放的权限。如开发区作为派出机构,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方面与下放的权限不相适应,导致执法真空、权责脱节。
建大楼前委托中介公司帮忙做图纸设计、工程启动前委托中介公司做好招标工作、项目落户前委托中介公司先出一个环评报告……中介服务作为行政审批的重要前置环节,已成为了当前“审改”工作的难点。
总体上看,我省涉及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市场化程度较高,90余项(约占80%)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但也还有20余项(约占20%)处于垄断或市场竞争不充分状态。有的中介或是行政审批机关的直属事业单位,或由行政审批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投资设立,与行政部门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利益联系密切。
同时,审批前置多、程序复杂、时限长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据了解,需前置中介服务的审批事项有107项,对应的中介服务项目115项。从收费标准上看,大约60余项中介服务项目有收费标准,其余50余项目前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靠市场协议定价。
从服务时限上看,据调查,震评、安评、环评等10余个项目平均服务时限在2个月以上,最长的采矿权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大约6个月。据问卷调查显示,企业对房产测量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散装水泥费等前置事项收费反应强烈。
当前,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各地的普遍做法。然而,省人大财经委调研组从企业座谈和办事大厅考察中了解到,个别部门未能充分授权行政服务中心,一些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原单位办理。有的部门对已经纳入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仍在原单位受理或“两头”办理,或项目在窗口受理,但证照发放、收费在原单位,使窗口流于形式。
目前,我省44个省级部门共有720个事项在网上申报和审批,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76.8%,但相对于较为快捷方便的个人网上业务办理,企业网上审批仍面临许多障碍。
“一是功能比较单一,业务范围较狭窄,对于涉及跨层级、跨部门的审批十分困难。二是技术服务、程序设计、硬件设施不够到位,保密性、安全性有待加强。三是一些部门存在部门保护主义,不愿与其他部门共享信息。”省人大财经委调研组的工作人员说。
1、根据需求,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一是外出引才。今年,我们根据需求,先后组织企业参加*市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安徽(合肥)大型综合人才招聘会和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会,还组织企业赴*、*、*等地进行招聘。今年,我市共引进各类人才5790名。截止年底,我市人才总量达到115545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866人。二是“订单”引才。继续发挥与高等院校紧密合作“订单”引才优势,引进*职院、*学院、*职院、*职院等多所院校毕业生560人。三是参加*市首届校企科技和人才合作恳谈会。10月28—29日,我市组织102家企业与来自全国各地的278所高等院校进行洽谈对接。钱江摩托、新界泵业两家企业分别与四川大学、*科技大学签署了校企人才合作协议;明华工贸、爱仕达电器两家企业则分别与*大学、*职院签署了实训基地协议。我市还与四川大学、*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三所院校签订了就业实习基地协议。
2、强化服务,搭建人才供需平台。一是扩大市场交流。今年年初,我们举办了第三届春季人才招聘周,期间企业进场设摊415家次,张贴信息328家次,推出岗位4326个,进场应聘者超过3700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986人。同时每周日定期举办“人才集市”,全年共举办53期,进场设摊单位4327多家次(其中张贴信息1630家次),推出岗位19910个。二是开辟网上交流。*人才网全年新增企业会员322家,网站点击率达23万次,现共有个人会员18749人。三是更新硬件设施。市人才交流中心于今年12月重新整修办公区,实行窗口式服务,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上墙公布,方便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3、出台政策,优化人才吸纳环境。一是印发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温政发[20*]1*号)。意见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聘用人员提出了要求,同时对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在政策上给予优惠。二是扩大人事数量。今年市人才交流中心新接收毕业生档案5724份,人事档案数量已达29002份。全年共办理人事6536人,集体2621人、32家单位。三是大规模开展人才派遣。今年是我市人才派遣大规模展开的一年。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用工的管理、派遣协议签订和执行、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等事宜。截止年底,实行人才派遣的已有企业单位21家、877人,机关事业单位198家、2162人。
二、实施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
1、坚持实行“凡进必考”的人事考录制度。根据本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队伍建设需要,建立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补员制度。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完善人事考录制度。今年,我们组织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39人,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210名,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次、考录(招聘)81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次、选调15名。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165名。在考录过程中,实施“阳光操作”,从制定招考简章到报名、考试、体检、考核每个环节都规范运作,严格把关,并推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制度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面试旁听制度。最大限度提高整个招考过程和各个环节的透明度,赢得了社会的共识。
2、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一是开展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办理131名新录用公务员和20名干部公务员登记手续,补办7名公务员过渡手续,重视公务员信息数据库建设。二是开展事业单位申报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严格条件和程序,积极做好申报工作。今年共申报了市体育局等13家单位。三是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考核原则,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做到规范考核行为,严格考核程序,提高考核质量,注重考核结果应用。重点把好优秀等次比例和不称职等次人员的确定关,对本年度受党政纪处分和效能告诫,单位未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的公务员,严格审核并一一予以纠正。全市2734名公务员参加考核,被定为优秀等次454名,称职等次2173名,基本称职等次19名,不称职等次1名,不确定等次87名。四是完成竞争性公开选调工作。我市报名参加省级机关面向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开选调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有54名,通过资格审查有35名,其中有2名被省级机关选调。我市市级机关共选调公务员11名。
3、继续做好干部安置工作。今年,*市下达给我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共计28名,其中团级干部4名、营职干部11名、连排职干部10名、技术干部3名。为圆满完成今年干部安置任务,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安置计划。把团职干部作为安置工作的重点,下达指令性计划安置,并与接收单位领导班子配备通盘考虑。对营职以下(含营职)及技术干部继续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根据考试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干部按照职位要求自愿选择接收单位,已全部安置完毕。28名干部中,安置在行政机关21人,占75%,事业单位7人,占25%。
4、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为确保我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顺利推进,1月30日,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下发了《*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并召开会议,部署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工作,还对参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深化”原则,建立定期联系沟通、定期检查督促和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的“三定期”制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如对镇(街道)计生服务站原县招聘人员,提出了在继续执行温人劳社薪[20*]33号文件的基础上,可参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的意见,较好地处理了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市人事局和市领导的肯定。截止目前,全市已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102个,占全市事业单位总数的24.6%;签订聘用合同人员32*名,占事业单位人数的19%。
5、重视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今年以来,按照上级人事部门的统一安排,市人事劳动培训考试中心对全市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全国普通话等级测试。参加测试人员2510人,达到合格标准有2496人,其中二甲1人,二乙562人,三甲1356人,三乙315人。还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公共课继续教育培训,共举办培训班23期,参加培训考试人员5462人。首次开展省二三级等级英语培训,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考试人员114人。积极开展全国计算机等级培训考试,共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315人,参加考试人数782人,模块考试2830人次。
三、加强机构编制控制,规范事业单位管理
1、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将政府各部门涉及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执法职能调整划归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独立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组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下设16个中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后,有关部门不再行使已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2、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控制。一是确立从严控制、严防反弹的思想。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审批各部门有关增加机构和行政编制的请示报告,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也要通过转变职能、调整机构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途径解决;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扩大机构编制;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也要从严掌握,做到总量控制。二是维护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申经上级党委、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同级党委、政府批准的部门“三定”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动。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实行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一”制度,即凡属机构编制事宜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主管机构编制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严肃认真对待机构编制审批工作,坚决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政出多门、越权乱批机构编制的违规行为的发生。截止12月底,全市行政编制总数为3098名,实有2986名,缺编112名。其中市级机关行政编制770名,实有768名,缺编2名;政法系统行政编制1163名,实有1131名,缺编32名;镇(街道)行政编制1165名,实有1*7名,缺编78名。
3、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市编办把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经过积极筹备,今年10月开始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为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一是把好法人条件审核关。按照依法成立、机构名称、开办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条件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法人登记。二是把好年检关。加大力度,对已办理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面进行年检,今年参检事业单位224家,年检率达97%。年检时对事业单位进行认真审查,对合格的继续确认其法人资格,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法人资格。三是对新设立事业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符合一个登记一个。全年新登记事业单位15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76家。
4、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召开会议,部署清理工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工作的通知》(温市委办[20*]3号),并于1月15日,召开全市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工作会议,部署清理对象和范围。三是规范管理工作。制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市委办[20*]4号),规定从5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制外人员(包括补充人员),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审批表》,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招用人员要按照岗位需求,面向社会择优录用。编制外人员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根据审批计划和实际使用人数核定各单位编制外人员预算。在核定指标内,编制外人员全部进入派遣公司派遣。经清理整顿,共核定使用编制外用工机关事业单位226个,使用人数4634人,已实行派遣人数2150人。
四、推行专技职务评聘分离,加强专技人员队伍建设
今年,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资格社会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脱颖而出,为我市人才总量增加和人才档次提升作出了努力。一是制订下发2007年度*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对各单位上报的登记表和名册进行审核。二是召开20*年春节我市入选*市“211”人才工程和省“151”人才工程人员及国务院特贴人员座谈会。三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共有979人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四是对766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人员进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五是审核推荐委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21人;召开农业、工程、建筑、船舶、中小学中初级评委会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481人。六是上报我市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组织我市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和*市“211”人才工程人才赴海南休养。七是参加*市组织的20*年企业与博士后科技项目洽谈会。
五、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认真做好工资福利工作
工资福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工作。我们认真执行上级工资制度政策文件,以极其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做好工改工作。今年,共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改15家、教育卫生管理人员工资套改60家100多人。办理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工资滚动升级和正常晋升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21000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称)变动升级769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统发)年终一次性奖金6000多人。办理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审批5482人并列入财政统发。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确定506人。办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159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住房困难补助242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100多人。组织春节慰问老干部和住院干部职工200多人。完成2007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统计年报工作。做好今年全市公务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通过努力提高体检标准每人400元,邀请专家拟出体检项目,进行反复论证,最后确定必检项目和个人选择项目(建议),起草文件并打印体检通知书5000多份。
按照职能要求,做好企业退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根据我市企退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制订企业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办法,从依托主管局健全工作网络、加强退休干部学习管理、抓住有利因素树立正气化解矛盾、正确引导营造和谐氛围、切实做好年终慰问工作、加强活动中心管理等六个方面开展工作,尽可能缓解企业退休干部上访问题。根据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发[20*]30号)要求,提高了我市326位企业退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并及时发放到位。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对长期患病和家庭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干部进行重点慰问,共走访慰问74人次,发放慰问金4万元。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采取“五包”措施和综合办法,确保我市企业退休干部思想稳定。
六、用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做好就业再就业服务
按照“立足经济发展,注重岗位开发,坚持市场导向,完善服务体系”的工作思路,继续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年来,全市城镇净增就业人数8223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835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83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
1、开展创业富民促进就业试点。3月至9月,我局在石桥头镇开展了创业富民促进就业试点。通过试点,该镇逐步走出了一条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路子。其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资金保障。二是坚持发展经济,开发就业岗位。三是构建队伍网络,做好就业服务。四是调查摸底,建立台帐。五是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该镇创业富民促进就业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了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提高了农民素质,增加了农民收入;最重要的是增加了就业再就业的造血功能,解决了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难题。
2、加强再就业援助。帮助270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是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我局一是开展调查摸底,搞清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和分别情况;二是制定分解指标到各镇(街道);三是下到各镇(街道)进行面对面沟通,商讨措施办法;四是用足用好再就业相关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经过努力,已超额完成270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任务。另外,止年底,我局已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150本,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确认开业审查核发一次性创业补贴计386人,发放资金77.2万元。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新办营业执照有1000多户,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有509户。
3、举办就业再就业推介会。今年共举办了12次大型就业再就业推介会,共有885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就业岗位18896个,会上前来求职登记7246人,达成意向4780人,当场录用1973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560人。每次推介会前,预先进行广告宣传,争取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参加。会上还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设立下岗失业和被征地人员培训报名点。
4、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按照“规范、对路、适用、专业”的原则,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通过联合办班、企业自培等方式,开设计算机硬件维修、计算机系统操作、车工、钳工、电工、市场营销等专业,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另外,对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鼓励他们利用自身优势进行创业。市就业处全年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760人,其中创业培训220人。同时对外省来我市务工人员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到年底,参加培训的外省务工人员为10012人。市技校全年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280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1276人。
5、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帮扶工作。一是深入各个村居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零就业家庭”情况,对初步确定的23户35人“零就业家庭”建立台帐和资源数据库。二是开展“一对一”帮扶。对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建立就业服务档案,实行“一家一策、一人一策”,并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三是提供职业培训。对缺乏就业技能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使其获得一技之长,提高基本的就业竞争力。四是完善“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调查登记、申报认定和就业服务制度,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并建立回访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至6月底,已基本实现“零就业家庭”清“零”目标。
6、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一是加强对公共职介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今年市劳动力中心市场被工商部门续评为三星级市场。二是严格审查用工信息,杜绝虚假信息,提高介绍成功率。今年进市劳动力中心市场求职登记有30067人,提供就业岗位35418个,介绍成功有18162人,成功率为60.4%。三是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活动。2月份,我局对全市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责令改正16家,注销职业介绍资格1家。四是加大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力度。开展年度审验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截止年底,全市共有民办职介机构49家,分布在全市9个经济较为发达的镇和街道。
七、加强社保体系建设,发挥社会保障功能
1、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面推进。一是按照浙政发[20*]70号和浙劳社老[20*]125号文件精神,在11月份减征企业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减征金额达到3640万元。同时根据文件精神,向市政府提出将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16%降到12%。二是根据浙劳社老[20*]136号文件精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增资123元,20*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达到1180元。三是正在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低”与“统一办法”并轨衔接办法。四是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截止11月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0416人,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660人,其中在职职工4432人,退休人员1288人。全年共征缴养老保险费45383万元,基金支出24189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19942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不断发展。一是积极稳妥做好医保扩面工作。将参保范围扩大到市属集体以下各类企业,实行用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捆绑的参保办法。二是正在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调整办法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办法。三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门,帮助分析问题,制订解决方案,将监督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预计全年医保基金减少支出600万元以上。至11月底,完成了*市下达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标,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数达到89*0人,全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2709万元,基金支出78*万元,基金累计结余36122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参加人数达到58000人。
3、工伤保险参保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方便企业参保,各镇、街道劳保所都采取了便民服务措施,代办各项手续。我局社保科在规定时限内给参保职工作出工伤认定,缩短认定期限,提高工作效率,并在新河和箬横两镇进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试点。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管理,制订并实施工伤认定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通过实地调查和询问等,有效遏制冒名、虚构、伪造申请工伤资料违法骗取工伤待遇歪风。截止11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70人,完成*市下达的工伤保险扩覆任务。全年共认定工伤7832起,组织职工劳动能力鉴定1812人。全年工伤保险费收入3586万元,基金支出2339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142万元。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2800人,生育保险费收入239万元,基金支出138万元,基金累计结余367万元。
4、继续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一是抓基金征缴。年初通过与各镇(街道)沟通联系,落实*市下达的失业保险征缴扩面任务,确保全市征缴任务按时完成。二是积极探索失业保险征缴和发放新思路。完善失业保险金发放程序,做到既方便失业人员,又能严格把关,服务好失业人员,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就业的作用。三是积极配合市审计部门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督查审计工作。四是出台《*市失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内部管理和监督,提高内控能力,确保基金安全。截止11月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总数为86453人,比上年净增8557人。征缴失业保险费3236.5万元,失业保险金累计结余9417.1万元。
5、调整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政策。一是调整保障待遇和缴费标准。8月28日,我局会同市财政部门,下发调整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和缴费标准文件,调整幅度达10%,直接惠及19540位参保人员,月增发保障金68.5万元。二是调整参保政策,落实“即征即保”。12月8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被征地人员参加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该意见调整了参保办法,使保障对象不受以“户”为单位条件的限制,能够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行选择“即征即保”或“择期参保”。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参保办法,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为全面实施“即征即保”创造了条件。截止年底,新增参保人数5883人,新增保障资金12409万元,新增享受人数4906人,全年发放养老保障金7363万元。
6、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基金收入、待遇支付各个环节互相监督的正常的工作机制,规范基金收支管理。二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基金使用管理中的存在问题。针对基金内部使用管理及审计部门审计出的问题,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各类保险基金自我核查工作,形成基金自查报告,并及时研究解决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走访欠费单位,催缴欠缴基金。到教育局催缴欠缴的1000多万元医疗保险基金,财政部门已在7月份解决了欠缴的医保基金。上半年收回欠缴各类保险费1835万元。
八、依法调处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为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近、就地、就快”解决劳动争议,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我们本着“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积极指导各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劳动争议调解委和派出庭开展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今年新增设了城西街道仲裁派出庭。城北街道积极探索调解网络向村级延伸,提出了“劳资纠纷调处个案不出村、不出街道”的目标,此举得到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陈小恩厅长的肯定。今年各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598件,结案4214件,为11384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339万元,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加大市本级仲裁委办案力度。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实施,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今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比去年上升了近30%。今年共立案416件,其中工伤赔偿321件,劳动报酬68件,劳动合同13件,其他争议14件。已审结411件,结案率为98.8%。通过审理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60.17万元。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矛盾,一是在案件处理中尽量做到方便当事人,保障其充分行使申诉权利;二是严格按仲裁规则办案,保证案件质量;三是调解与裁决相结合,并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处理劳资矛盾,迅速化解矛盾;四是在处理好个人劳动争议的同时,集中精力审理好集体争议案件。
3、重视组织和制度建设。一是及时调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保证仲裁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仲裁人员培训,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组织仲裁员参加省厅举办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培训。规定专职仲裁员定期学习制度,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和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进行了专题学习。三是明确内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内部监督。为保证办案质量,在仲裁科(院)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从案件立案、审理到结案实行分工负责,落实各人责任。
九、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20*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动检查754人次,检查企业854家,涉及职工55989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4729份,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和《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30份。畅通“12333”投诉举报电话,日平均接待劳动者达20多人,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384起,结案384起,为3*9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工资972.45万元。行政立案处罚案件32起,结案36起,处罚金额25万元(其中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26起,清退童工31人,处以罚款21.75万元;违法招用无合法证件人员案件7起,处以罚款1.9万元)。完成书面审查9504家,其中上报失信企业5家。获*市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质量评比第一名,并被*市局评为劳动保障规范化达标综合先进单位,推荐为省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考核先进单位。
1、完成各项专项行动监察任务。监察大队今年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专项行动监察任务,主要包括“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春暖行动”。通过整治清理,我市劳动用工环境大为改善,企业依法用工氛围逐步形成。同时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业主逃匿拖欠工资案件25起,联合各部门和镇(街道)为1893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700多万元,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今年,我市共有9504家用人单位参加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任务数为7790家,完成率达118.95%。为保证书面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同时将书面审查时间及相关事项在*日报上刊登公告,还以邮件的形式发往各企业。大队专门设立了诚信档案股,落实专人负责书面审查工作。通过书面审查,确定A级企业126家,B级企业5624家,C级企业3749家,上报*市失信单位5家。
3、建立企业欠薪预警机制。今年1月份,市委办和市府办
联合下发《建立企业欠薪预警机制的实施意见》(温市委办[20*]9号),要求各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加强配合联动。大队根据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和业主逃匿案件,落实了欠薪预警机制中确立的各项措施,有效的防止和解决的发生。12月25日,*市政府召开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视频会议,我市林先华常务副市长在会上作了题为《建立欠薪预警长效机制,依法妥善处置欠薪事件》的经验介绍。
4、健全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实《*市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保证该项资金适时发挥作用。同时,继续落实好《*市建筑业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督促在温建筑企业建立欠薪保障金。已有70家企业(项目)共交纳欠薪保障金1100余万元,为切实解决建筑行业拖欠工资提供了资金保障。今年2月,我局与市交通局、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联合下文,贯彻实施浙江省交通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建立交通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交通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截止11月,市交通领域工程共有4家交纳欠薪保障金319万元。
5、抓好“双推”工作制度化管理。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第一年,我们很抓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的推进。12月上旬,我局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双推”工作进行了一次抽查。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20735家企业与375390名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1795家企业工会或联合工会与所在企业或被覆盖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与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基数比较,企业覆盖面超过了5.8%,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了3.96%,集体合同签订率超过18.54%,点上劳动合同签订合格率达到100%。企业职工台帐均已建立,并已输入电脑。
6、推进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我市自20*年在新河羊毛衫行业率先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实践、总结和提高,现已基本形成了一套规范有序、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目前,我市已在羊毛衫、水泵、轴承、注塑、制鞋、帽业、船舶修造等7个行业中开展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企业600多家,受益职工达3万多人。此项制度得到了有关专家、上级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去年11月26日,得到了总理“*的做法可以总结推广”的重要批示。今年3月10日,全省推广*市工资集体协商经验现场会在我市召开,陈加元副省长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7、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网格化建设。经过几年努力,目前全市大部分镇(街道)已建立了劳资调解四级网络体系,即市、镇(街道)、管理区、村(居)四级,还有些地方已经延伸到企业内部。以城北街道为典型,该街道重视基层劳动保障网格化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现在该街道的大部分劳资纠纷都能在本辖区自行消化和妥善化解,为解决劳资纠纷设立了第一道防线。城北街道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网格化建设的做法和效果在《中国劳动保障报》等各级报刊上多次刊登。箬横镇、石桥头镇、城西街道、横峰街道等借鉴城北街道做法,因地制宜,探索适合自己的网格化路子,分别在本辖区的工业园区和村设立劳动保障协理员,完善了基层劳动保障网络。
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1、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今年*市局下达给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为技师2*人、高级工795人。为完成培训任务,我们深入各镇、街道进行宣传,征求意见,制作高技能人才培训(推荐)鉴定计划数,并将培训数列入市政府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我们多次下到各镇、街道,督促落实培训推荐任务的完成。至12月底,我市完成高技能人才培训推荐1040人,其中高级工820人,技师220人。
2、开展技能大比武和首席技工评选活动。一是在大溪新界泵业有限公司举行全市水泵嵌线工技能大比武活动,共有9支代表队、27名选手参加。二是在箬横舜浦帽业有限公司举行帽业编织技能大比武,共有12支代表队、36名选手参加。三是开展市首届首席技工评选活动,共分车工、电工、汽车修理工、美容美发师、烹调师等五个工种。四是组织市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大比武、竞赛和评选活动,促进了技工岗位练兵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3、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今年我们不断拓展考证的空间,经过艰苦努力,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全年共培训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21343本,其中初级19275本,中级1248本,高级820本,超额完成*市下达的鉴定任务数。
4、重视做好市技工学校的招生、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今年市技校在招生难度增大的情况下,努力拓展招生渠道,寻求更多形式的合作办学思路,基本完成招生任务。通过学校推荐与召开就业洽谈会形式,至9月份,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完成,就业率仍保持在96%以上。该校力抓德育核心,主抓教学中心,强化技能教育,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在12月份举行的*市中职学校师生技能比赛中,该校普通车工和数控车工分别获得师生个人第一、团体第一,工具钳工和演讲比赛分别获得团体第二的好成绩。通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在9月份学校督导评估中,顺利通过了07学年学校发展规划评估,八个方面规划目标,全部达标。
十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本年度因不服工伤认定,申请人向市法制办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43件,申请人提请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33件。针对如此多的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一方面依法规范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市法制办和市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应诉工作,在业务科室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所有工伤行政复议结果均维持我局所作出的行政确认,工伤行政诉
讼也未出现败诉。10月22日,我局在省厅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作了题为《工伤认定行政应诉思考和建议》的经验交流。
2、继续组织开展调研活动。继去年我局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共撰写18篇调研文章后,今年我局从5月份开始,局领导率先垂范,广泛发动全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深入基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到8月底,调研活动基本结束,共收集调研报告22篇。11月中旬,组织优秀调研文章评比活动,分别评比出一等奖4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0篇。这些调研报告对市领导和局领导进行工作决策提供了参考。其中《*市人事制度改革问题探讨》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农民创业就业》两篇调研文章分别被《浙江人事》和《浙江劳动与保障》刊登。